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会前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前通知全体参会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志雄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类型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信用证、押汇、国际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元:万元(或等值外币)
金融机构名称 | 综合授信 敞口额度 | 授信期限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12,500 | 1年 |
福州市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6,500 | 1年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17,000 | 3年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1,500 | 3年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000 | 1年 |
合计 | 45,500 |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授信起始时间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商业保理机构实际审批情况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公司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银行授信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签署办理授信的相关文件,本次授信额度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新增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支持子公司开展日常业务的需求,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时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良好,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