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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颜芳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能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拟定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颜芳税前薪酬为人民币20万元/年,监事李丹税前薪酬为人民币16万元/年,监事周旭峰税前薪酬为人民币10万元/年。上述实际金额将根据公司业绩和绩效考核制度确定发放,且上下浮动不超过30%。如后续无调整,则本次薪酬方案执行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年度。

由于监事黄颜芳、李丹、周旭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由监事会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以及《春光科技关于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故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时公司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人员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全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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