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人民币1.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9,085,182.84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2,215,740.89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840,000.00元(含税),占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以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董事会做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