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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环宇2018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7

公司代码:603706 公司简称:东方环宇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二零一九年四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应杰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实现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具体预案为: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5元(含税)现金股利,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公司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的内容。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5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56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9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60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67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东方环宇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环宇安装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环宇集团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明德燃气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环宇热力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环宇新能源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环宇新能源新疆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东热源公司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城西热源公司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呼图壁燃气呼图壁县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东环恒晟新疆东环恒晟石油有限公司
报告期或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中国石油、中石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的下属单位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门站亦称储配站,接收上游来气并进行计量、调压、过滤、加臭、检测的场站,是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的进气口,主要功能是调压、配输、调峰等,属于城市民用燃气供气系统
天然气在不同地质条件下形成、运移并以一定压力储集在地下构造中的可燃性混合气体,其化学组成以甲烷为主
燃气供城镇民用(包括家用及商业用)及工业企业用的气体燃料。可分为天然气、人工煤气、石油气等
CNG压缩天然气(Compressed Natural Gas)
CNG运输车配套普通加气站、母站,移动的储气设施
西二线“西气东输二线”是西气东输系列中的第二个工程,主气源为中亚进口天然气,调剂气源为塔里木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的国产天然气。
东西热源公司孙公司东热源公司与城西热源公司,分别负责承建昌吉市区的东外环路东侧、西外环路的西侧天然气集中热源,即东热源和城西热源。
价差收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0〕211号)文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216号)文件及昌吉州相关文件的要求,因实行新的车用天然气与汽油比价关系,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天然气出厂价格上涨幅度,由此形成的车用销售价提价与购进价提价之间的价差。根据昌吉州发改委与昌吉州财政局发布的《昌吉州回族自治州车用天然气价差收入收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昌州发改价格〔2013〕358号)文件规定,“价差收入”实行企业代收,将“价差收入”做“专项应付款”核算。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东方环宇
公司的外文名称XINJIANG EAST UNIVERSE GA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明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伟伟周静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3层董事会办公室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3层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994-22662120994-2266212
传真0994-22661350994-2266135
电子信箱Liweiwei@dfhyrq.comZhoujing@dfhyrq.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4层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831100
公司办公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4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831100
公司网址www.dfhyrq.com
电子信箱xj_dfhyrq@dfhyrq.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东方环宇603706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78号首汇广场10号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十四部
签字会计师姓名惠增强、刘晶静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1层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永柱、李良
持续督导的期间2018年7月9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18年2017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6年
营业收入419,418,124.00445,133,469.13-5.78325,314,816.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879,938.5896,573,293.45-2.79142,973,86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5,489,617.2691,101,718.37-17.1481,507,859.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400,940.38168,417,768.03-43.9580,989,344.46
2018年末2017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6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07,652,971.68533,558,919.74107.60466,377,565.02
总资产1,343,130,639.97790,223,542.0969.97731,852,383.27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18年2017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6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90.80-13.751.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90.80-13.751.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50.76-27.630.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0318.83减少6.8个百分点34.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6717.67减少8个百分点19.56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8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91,515,710.19106,150,942.2684,088,118.99137,663,352.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77,920.2730,294,945.8413,650,888.1730,756,184.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151,573.9829,959,898.7012,943,720.6620,434,423.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232,752.3930,591,896.1123,850,784.5884,191,012.08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18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17年金额2016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321,981.10-79,374.3174,620.2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219,484.142,153,223.6468,131,763.0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6,724.572,230,454.921,990,571.1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0,114,950.542,132,842.902,115,905.2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2,229,369.89-965,572.07-10,846,857.80
合计18,390,321.325,471,575.0861,466,002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适用 √不适用十二、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是以城市燃气供应为主,包括CNG汽车加气、居民生活用气、工商业客户用气,覆盖燃气供应管网建设和供热业务,以及围绕燃气市场开发的设备安装等业务,并为客户量身订制燃气供应解决方案的燃气综合服务商。公司目前经营区域为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主城区、各乡镇、园区)。

(二)公司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天然气销售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通常每年与供气方中石油下属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书面合同,合同中对采购天然气价格、供气量或供气量确定方式、计量方式、质量要求、结算方式等事项进行约定。采购价格由合同双方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指导文件经协商后确定。

公司与供气方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年度具体购气量,或者每月或每季度由公司向供气方提交用气计划,再由供气方根据实际供需平衡情况确定下月或下季度向公司的供气计划。

天然气使用计量方式是由合同双方每天定时在天然气管道交接点按流量计显示气量共同确认。就天然气质量,按国家标准GB17820-2012中规定的二类气标准执行,不低于二类气或三类气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预付款的方式按月或按旬与供气方进行天然气价款结算。

(2)天然气输配模式

公司天然气以管道方式为主、车载方式为辅进行运输配送。公司天然气自上游供气方交接点接入公司天然气门站,进行调压、过滤、计量、加臭处理,经处理后进入城市管网,进入城市管网的天然气向各类用户及部分CNG汽车加气站供气。

管网未覆盖的各乡镇采用车载方式由CNG运输车辆运至供气站,经减压后,部分供给CNG汽车加气子站,部分进入中、低压燃气管网向各类用户供气。(3)销售模式

①居民用天然气

公司对于居民用户全部采取预收款的结算方式。用户向IC燃气卡充值,在用户使用天然气过程中,流量计自动扣款。公司根据上年度入户核查的居民月平均使用气量与用户数计算每月的销售数量,然后按销售数量与销售单价确认销售收入。

②工商业用天然气

公司每月根据安装在客户端的流量计按实际抄表数量及合同约定单价确认销售收入。

③车用天然气

公司根据汽车加气时流量计显示的加气量与销售单价确认销售收入。

(4)销售价格定价机制

根据《价格法》、国家发改委和地方政府出台的关于天然气价格的指导文件,我国天然气价格实行两级管理的定价机制。出厂基准价和管道运输价(对公司而言指门站价格、对中国石油的上游采购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终端销售价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公司天然气销售业务具体定价机制情况如下:

天然气销售类别定价机制
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居民用户基本为固定价格,以当地政府核准价为准
工商业用天然气销售市场销售价格最高价由当地政府确定,公司可在政府限定的最高价范围内调整。
车用天然气销售

2、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不同类型用户的用气申请,进行现场勘查,然后进行安装方案设计、评审、工程预算编制及送达、第三方(业主)审核、商务合同签订、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通气点火、制卡售气。

3、天然气供热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以采购的天然气为燃料,通过燃气热水锅炉系统对水加热,通过城市供热管网向城市热力供应商销售热能或采用分布式能源供热系统向用户终端直接供热。2018年2月,公司将东西热

源相关资产出售,出售后公司不再从事热能趸售业务,仅保留少量直接供热业务。天然气供热业务居民及工商业用户参照政府的定价机制。(三)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本公司归属“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的“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及“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 行业发展情况

(1)城镇燃气行业发展迅速

城镇燃气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与国民经济发展趋势息息相关,并呈现出与经济发展正相关的周期性特点,近十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带动城市燃气行业快速发展。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燃气行业的大力支持与推进,我国主干燃气管网建设发展迅速。根据《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2015年我国主干供气管道长度已经达到6.4万公里,2018年我国燃气供应主干管网达7.6万公里,2018年至2015年的年复合增长率达5.9%;预计2020年,我国燃气供应主干管网的长度将达到10.4万公里。(2)天然气

据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数据统计,2018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2,80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8.1%。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天然气生产快速增长,全年产量1,61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7.5%,增速比上年放缓1.0个百分点。在供应侧,2018年国内天然气产量约为1,603亿立方米,同比増长7.8%。其中,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产量占比将达14.2%,同比提高了2.4个百分点;天然气进口量达1,254亿立方米,增量接近300亿立方米,其中,管道气同比增长19%,LNG增幅为39.7%。对外依存度为45.3%,同比增6.2个百分点。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继续优化,初步核算,2018年能源消费总量比上年增长3.3%。其中,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比上年提高约1.3个百分点,煤炭消费所占比重下降约1.4个百分点。

2018年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通过扩气源、抓项目、建机制、压责任,重点加快开工建设了一批储调项目,推进了一批管网的互连联通,截止2017年已建成地下储气库25座,有效工作气量77亿立方米;已投产LNG接收站18座,总接收能力5,960万吨/年。

(3)加大清洁能源的利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制定的十三五规划建议精神,我国未来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中国能源消费呈现出清洁化、环保化的趋势。大力发展天然气已经成为改善环境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相关政策,指导天然气行业的改革与发展,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促进行业有序发展。2017年9月6日,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部署北方采暖区的清洁供暖工作,加快“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能源取暖工程设施的改造进度。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以城镇燃气供应为主,拥有昌吉市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在昌吉市处于优势竞争地位。公司的气源来自新疆油田的克乌线以及西二线的三工镇接收站。多气源的供应能有效的保障公司对下游用户的持续供气需求。

公司具备较为全面的燃气设施设备安装施工资质,具备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其施工资质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资质、GB1级、GB2(2)级、GC2级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资质以及一级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等施工资质,且拥有中国石油管道工程、西部管道工程的施工资格等。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12月15日,昌吉市人民政府向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关于收购环宇东、西天然气热源的批复》,决定收购东、城西天然气热源作为昌吉市应急调峰备用热源。2018年2月14日,东热源公司、城西热源公司分别与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资产收购协议》,协议约定,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东热源公司、城西热源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产和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进行收购,双方确认东热源公司资产2,831.12万元,城西热源公司资产5,065.3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相关资产过户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其中:境外资产0.0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1、区位优势

本公司位处新疆经济发展核心区,区域市场的繁荣将带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从而使得本公司具有显著的区位优势。

随着中央“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实施,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全国14个重点开发区之一的天山北坡经济带率先发展城市和新疆17个城市群之一的乌昌石城市群重点建设城市,昌吉市已成为西部地区重点培育的新的增长极和重要能源战略基地之一。昌吉市作为乌昌地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市)“半小时经济圈”、“乌昌石城市群”(乌鲁木齐市、昌吉市、石河子市城市群)核心区,东距乌鲁木齐市30公里、国际机场18公里,乌昌大道、乌奎高速公路和联通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的北疆铁路穿城而过。随着乌昌轨道交通项目启动、乌鲁木齐机场的扩建,昌吉市将处于集空运、铁路、高速公路等现代交通方式于一体的大交通。

公司的业务发展与昌吉市经济发展、燃气普及程度、人口数量等因素密切相关。昌吉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将会吸引更多的人口,人口数量的增长将会带动城市天然气行业的发展。2、多气源优势

公司的气源来自新疆油田的克乌线以及西二线的三工镇接收站。多气源的供应大幅提升了公司的供气保障度,以满足下游用户的持续供气需求。

3、市场占有及规模优势

本公司已经从事城市燃气的投资与运营多年,拥有城市燃气长期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范围为新疆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主城区、各乡镇、园区),为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主要天然气运营商。该范围内,仅有公司与明德燃气两家公司经营天然气销售业务,明德燃气的供气范围为昌吉市国家高新区,供气范围较小,且销气量较小。因此,公司具有明显的市场占有优势。

长期经营过程中,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已形成较大的管网规模,在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覆盖区域较广,具有规模优势。

4、技术及专业化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自2001年开始城市燃气运营,是昌吉地区最早涉及天然气供应,安装和服务的运营商。公司将人才技术优势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基础,公司每年定期进行人员的培训,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送培训的方式,积累了大量生产、经营、技术的人才。同时,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的《先进

性标准化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安全制度,上述制度的建立,使得公司能够规范性、标准性、科学性、高效性地进行内部管理。公司拥有一支业务素质好、对公司忠诚度高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在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天然气安全供应、客户服务等各个经营环节上均具备专业化运营优势。公司具备较为全面的燃气设施设备安装施工资质,具备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其施工资质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GB1级、GB2(2)级、GC2级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资质以及一级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等施工资质,且拥有中国石油管道工程、西部管道工程的施工资格等。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8年,公司在安全管理、经营管理创新、企业抗风险能力、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步,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主动作为、开拓进取,有效化解冬季供气矛盾,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较好完成,经济运行好于预期,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济活力、动力和潜力不断集聚和释放。全年实现安全平稳供气,用户发展保持稳定,安全服务创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实现了年度安全管理目标。

2018年,公司新建次高压、中压管道20.3公里,低压管道23.8公里,燃气输配系统运行工况更加完善,可靠的供气能力进一步提高。

2018年全国天然气供气趋紧,特别是进入冬季后,公司积极响应自治区、州、市政府要求,为确保城市燃气平稳供应,预防和减少因上游供应单位气源紧张造成的气量缺口或中断供气,根据保民生需要,启动和实施应急预案,突出民生优先,必要时实施“压非保民”措施。同时,宣传和引导用户“错峰生产”,使工业生产用气和民生用气需求最大限度得到了保障,进一步确保了城镇居民生活和采暖正常用气,确保了社会稳定。

为规范居民用户燃气安全检查行为,消除用气安全隐患,实行燃气安全社会化管控,形成燃气“共同监管、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供气量达到1.74亿立方米,实现营业收入4.19亿元,同比下降5.78%;净利润9,388万元,同比下降2.79%;全年新增居民用户10,809户,新增工商业用户83户,小商业用户199户。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服务居民用户近22万户,工商业用户621户,小商业用户1,733户;进销气量差率为2.667%,同比降低0.58个百分点(2017年进销气量差率为3.25%)。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天然气销售收入3.26亿元,同比增长37.41%,其中居民用天然气销售收入4,725万元,同比增长16.73%;CNG车辆用天然气销售收入1.5亿元,同比增长11.57%;工商业户用天然气销售收入1.28亿元,同比增长107.6%;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工程业务收入7,873万元,同比下降22.14%;热力热能销售收入1,060万元,同比下降89.6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419,418,124.00445,133,469.13-5.78
营业成本262,578,318.69276,894,336.07-5.17
销售费用43,627,900.0234,951,736.0124.82
管理费用17,062,331.7516,151,666.815.64
财务费用-290,050.46-111,139.48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400,940.38168,417,768.03-43.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4,686,420.55-60,770,201.82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9,855,600-31,192,9001,638.35

2. 收入和成本分析√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减少5.74%,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5.22%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城镇燃气415,126,996.11261,340,101.5937.05-5.74-5.22减少0.35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天然气销售业务325,791,425.00214,492,212.2634.1637.4142.71减少7.17个百分点
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78,734,235.8237,003,989.0853.00-22.14-1.74减少15.55个百分点
天然气供热业务10,601,335.299,843,900.257.14-89.63-88.78减少49.47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新疆地区415,126,996.11261,340,101.5937.05-5.74-5.22减少0.91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天然气销售业务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7.41%,主要原因系工商业户增加导致工商业用气量增加。2、天然气销售业务主营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42.71%,主要原因系上游天然气采购成本增加所致。3、热力业务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89.6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东热源公司、城西热源公司资产出售所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城镇燃气天然气采购成本214,492,212.2681.69150,301,361.3354.2842.71上游供应商涨价,导致天然气采购成本增加
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成本37,003,989.0814.0937,658,941.0813.60-1.74
热力成本9,843,900.253.7587,759,660.0131.69-88.78东西热源资产出售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天然气销售业务天然气采购成本214,492,212.2681.69150,301,361.3354.2842.71上游供应商涨价,导致天然气采购成本增加
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成本37,003,989.0814.0937,658,941.0813.60-1.74
天然气供热业务热力成本9,843,900.253.7587,759,660.0131.69-88.78东西热源2018年资产出售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天然气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2.71%,主要原因是采购成本增加。2、热力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88.78%,主要系东热源、西热源公司2018年资产出售。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258.3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2.5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2,054.9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82.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其他说明

3. 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本期金额上年年同期金额变动比例(%)
管理费用17,062,331.7516,151,666.815.64
销售费用43,627,900.0234,951,736.0124.82
财务费用-290,050.46-111,139.48不适用

注: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首发并上市的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4. 研发投入研发投入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400,940.38168,417,768.03-43.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4,686,420.55-60,770,201.82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9,855,600.00-31,192,900.00不适用

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本期支付价差收入导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本期购买理财、赎回理财导致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本期收到募集资金导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149,367,064.6011.12119,796,944.7715.1624.6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50,420,892.653.7557,155,649.927.23-11.78
预付款项1,029,612.160.082,703,220.900.34-61.91注释1
其他应收款66,073,554.614.9213,107,170.301.66404.10注释2
存货30,194,106.122.2525,236,258.013.1919.65
其他流动资产587,831,301.5443.7772,092,455.149.12715.39注释3
长期股权投资15,329,876.901.1415,468,374.271.96-0.90
投资性房地产14,360,381.371.0715,502,981.771.96-7.37
固定资产285,589,208.4521.26342,090,307.0943.29-16.52
在建工程55,013,660.054.1036,817,012.884.6649.42注释4
无形资产75,581,434.505.6379,687,438.4210.08-5.15
递延所得税资产12,339,547.020.9210,527,998.021.3317.21
其他非流动资产37,730.60-1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48,621,712.803.6282,018,650.1210.38-40.72注释5
预收账款102,346,907.397.6288,524,964.2011.2015.61
应付职工薪酬9,488,268.670.7110,910,422.881.38-13.03
应交税费12,588,788.340.9412,570,326.761.590.15
其他应付款1,592,518.290.12831,090.530.1191.62注释6
长期应付款36,794,364.292.7436,216,894.664.581.59
递延收益23,623,636.801.7625,592,273.203.24-7.69
实收资本160,000,000.0011.91120,000,000.0015.1933.33注释7
资本公积608,166,040.0845.28168,066,275.3721.27261.86注释8
专项储备15,385,188.561.1515,270,839.911.930.75
盈余公积65,428,953.094.8754,983,857.266.9619.00
未分配利润258,672,789.9519.26175,237,947.2022.1847.61注释9

其他说明注释1:预收账款减少系购机器设备及罐车租赁费减少所致。注释2:其他应收款增加系应收政府补助及东西热源公司资产出售分期收款所致。注释3: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系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增加购理财产品所致。注释4:在建工程增加系新增呼图壁县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所致。注释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减少系支付材料款工程款、设备款所致。注释6:其他应付款增加系应付检测费增加所致。注释7:实收资本增加系公司首发上市吸收社会公众股所致。注释8:资本公积增加系股本溢价增加所致。注释9:未分配利润增加系未分配股利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呼图壁燃气,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东环恒晟。对外投资总额达3,020万元。2017年度对外股权投资总额1,125万元,2018年同比增长168%。单位:万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占被投资公司的权益比例(%)
呼图壁燃气2,000天然气销售100
东环恒晟2,000成品油销售51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12月15日,昌吉市人民政府向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关于收购环宇东、西天然气热源的批复》,决定收购东、城西天然气热源作为昌吉市应急调峰备用热源。2018年2月14日,东热源公司、城西热源公司分别与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资产收购协议》,协议约定,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东热源公司、城西热源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产和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进行收购,双方确认东热源公司资产2,831.12万元,城西热源公司资产5,065.3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相关资产过户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公司 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环宇安装20,000,000.00100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191,171,617.85106,241,988.74132,413,159.5650,113,779.53
东方环宇新能源80,000,000.00100煤矿瓦斯综合治理40,753,438.7434,551,204.91-1,542,847.55
环宇热力60,000,00100城市供热-1,020,474.05
0.0064,591,937.9053,591,936.1110,773,761.29
环宇新能源100,000,000.0080煤矿瓦斯综合治理2,179,307.742,178,311.50-795.80
东热源公司15,000,000.00100热力生产和供应25,366,061.5011,038,390.46620,830.68
城西热源公司25,000,000.00100热力生产和供应52,069,750.2313,646,592.102,094,139.20
呼图壁燃气20,000,000.00100热力生产和供应24,462,270.514,389,682.09-110,317.91
东环恒晟20,000,000.0051成品油销售865,782.30842,943.42-157,056.58
环宇安装本期金额(元)去年同期(元)变动率(%)变动原因
主营业务收入130,399,221.15155,308,948.24-16.04
主营业务利润59,280,788.3577,305,865.45-23.32
环宇热力本期金额(元)去年同期(元)变动率(%)变动原因
主营业务收入10,769,509.578,484,710.6826.93人工成本增加,固定资产增加,折旧增大。新增供热面积未达预期。
主营业务利润153,141.191,779,117.26-91.39
东热源公司本期金额(元)去年同期(元)变动率(%)变动原因
主营业务收入8,474,919.69不适用东热源2018年资产出售导致无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35,762.81-1,924,426.07
城西热源公司本期金额(元)去年同期(元)变动率(%)变动原因
主营业务收入85,390,742.01不适用城西热源2018年资产出售导致无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34,659.43-1,385,071.32

报告期内,东方环宇新能源、环宇新能源、呼图壁燃气、东环恒晟、东热源公司及城西热源公司未实现营业收入。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一、2018年行业发展情况:

据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数据统计,2018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2,80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8.1%。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天然气生产快速增长,全年产量1,61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7.5%,增速比上年放缓1.0个百分点。

在供应侧,2018年国内天然气产量约为1,603亿立方米,同比増长7.8%。其中,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产量占比将达14.2%,同比提高了2.4个百分点;天然气进口量达1,254亿立方米,增量接近300亿立方,其中,管道气同比增长19%,LNG增幅为39.7%。对外依存度为45.3%,同比增6.2个百分点。

能源消费结构继续优化,初步核算,2018年能源消费总量比上年增长3.3%。其中,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比上年提高约1.3个百分点,煤炭消费所占比重下降约1.4个百分点。

2018年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通过扩气源、抓项目、建机制、压责任,重点加快开工建设了一批储调项目,推进了一批管网的互连联通,截止2017年已建成地下储气库25座,有效工作气量77亿立方米;已投产LNG接收站18座,总接收能力5,960万吨/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要求,国家发改委制定了《中长期油气管网规划》,到2020年天然气管道里程达到10.4万公里(截止2017年为7.4万公里),天然气主干管网全部连通,储运能力明显增强。到2025年,天然气管道里程达到16.3万公里,天然气管道进口能力达到1,500亿立方米,LNG接卸能力达到10,000万吨,天然气储存能力达到400亿立方米。

二、天然气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环境(2017-2018年):

(一)201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市场和政府在资源配置、能源安全保障中的作用。明确了政府、供气企业、管道企业、城市燃气企业和大用户在油气管网公平开放、储气调峰能力建设、保供责任主体和应急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二)2018年4月2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

1、明确储气责任划分。供气企业和管道企业承担季度(月)调峰责任和应急责任。其中,管道企业在履行管输服务合同之外,重在承担应急责任。城镇燃气企业承担所供应市场的小时调峰供气责任。地方政府负责协调落实日调峰责任主体,供气企业、管道企业、城镇燃气企业和大用户在天然气购销合同中协商约定日调峰供气责任。

2、明确储气指标要求。到2020年,供气企业要拥有不低于其合同年销售量10%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要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

3、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构建多层次储气系统。建立以地下储气库和沿海 LNG 接收站储气为主,重点地区内陆集约、规模化 LNG 储罐应急为辅,气田调峰、可中断供应、可替代能源和其他调节手段为补充,管网互联互通为支撑的多层次储气调峰系统。

4、构建辅助服务市场,加强政府监管,增加惩戒力度。支持各方通过自建合建储气设施、购买租赁储气设施,或者购买储气服务等方式,履行储气责任。坚持储气服务和调峰气量市场化定价,合理疏导储气调峰成本。坚持加强市场监管和考核问责,将履行储气责任、民生用气保障作为授予、变更特许经营权的重要考核条件。

(三)2018年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

1、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建立反映供求变化的弹性价格机制。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安排。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门站价格理顺后,门站环节不再区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鉴于天然气增值税税率由11%降低至10%,统一按10%税率安排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

2、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鼓励市场化交易。供需双方充分利用弹性价格机制,形成灵敏反映供求变化的季节性差价体系,消费旺季可在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适当上浮,消费淡季适当下浮,引导用户旺季少用气、淡季多用气,促进削峰填谷。同时,鼓励企业通过上海、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平台进行公开透明交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发现真实市场价格。

3、各地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后,各地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和当地财政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天然气价格改革分步推进,近年来主要侧重于非居民用气,居民用气价格改革相对滞后,由中石油、中石化通过陆上管道供应的25个通气省份(西藏尚未通管道气)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0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价格没有理顺,价格水平低于非居民用气。而上述原因导致出现:价格倒挂,不能反应成本、价格缺乏弹性,不能反应供求变化、执行争议不断,加大监管难度等问题。该通知的发布,理顺了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了价格机制,促进了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2018年9月5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1、关于国内勘探开发问题:严格执行油气勘查区块退出机制,全面实行区块竞争性出让,鼓励以市场化方式转让矿业权;

2、关于天然气多元化海外供应:加快推进进口国别(地区)、运输方式、进口通道、合同模式以及参与主体多元化;

3、关于多层次储备体系:一是地下储气库和沿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为主;二是重点地区内陆集约规模化LNG储罐为辅;三是管网互联互通为支撑;注意集约化规模化运营等关键词,也就是并不鼓励“遍地开花”,同时关注对燃气企业储气能力的要求;

4、关于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互通:深化改革,推动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

5、关于天然气发展综合协调机制:一是全面实行天然气购销合同制度,鼓励签订中长期合同,积极推动跨年度合同签订;二是对合同违约及保供不力的地方政府和企业,按相关规定纳入失信名单;三是研究根据LNG接收站实际接收量实行增值税按比例返还的政策;

6、关于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和调峰机制:鼓励用户自主选择资源方、供气路径及形式,大力发展区域及用户双气源、多气源供应。鼓励发展可中断大工业用户和可替代能源用户,通过季节性差价等市场化手段,积极引导用户主动参与调峰,充分发挥终端用户调峰能力。注意此处可以自主选择资源方的用户不限于工业用户。

7、关于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推行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差别化价格政策;推动城镇燃气企业整合重组,鼓励有资质的市场主体开展城镇燃气施工等业务。打破燃气施工相对封闭的市场。

(五)2018年7月3日,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其中需要燃气行业重点关注的是:

1、要求有效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

2、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力争2020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0%。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实现“增气减煤”。“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限时完成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打通“南气北送”输气通道。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2020年采暖季前,地方政府、城镇燃气企业和上游供气企业的储备能力达到量化指标要求。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

3、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行动计划》是继“大气十条”之后第二个国家级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可将其作为国务院今后大气污染防治的行动指南。从《行动计划》可以看出,国家坚持大力发展天然气行业,增气减煤是一贯方针。《行动计划》中也明确提出要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

(六)2018年,国家发改委出台《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专项管理办法》,为了解决LNG应急储气设施,避免出现2017年冬天多地区断气现象,鼓励和推动社会资本积极投入到LNG储气设施的建设行列中,补助金额非常可观,LNG储罐的投资补助标准是不超过储罐总投资的30%,同时单位补助额度不高于2,500元/立方。

(七)《关于加快推进2018年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258号)、《关于印发〈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18〕22号)。大力实施互联互通工程,多举措加强互保互供。2018年是管道联通建设实施力度最大的一年,是三大石油公司联合串换保供真正实现的一年,该工程有效的加强管道的资源输配及调节能力,为冬季保供做出巨大贡献。在实现管道互联互通工程建设中,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充分发挥集中调配衔接作用,积极推动各管道所属公司建设。在公司内部、不同公司之间,互联互通能力加强,冬季华北地区可供资源量得到有效增加。

三、价格机制和天然气价格现状

2018年5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发布价格文件《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增值税税率10%)安排,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自2013年以来,我国相继放开了进口LNG气源价格和页岩

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

2018年,随着国际油价的逐步上涨,LNG现货价格随之走高,长贸LNG则在3~6个月之后才开始缓慢调价,但管道气门站价格调整时间较慢,相对于国际油价调整滞后9~12个月。由于管道气价格持续低位运行,相对于LNG现货装车价格更具有优势。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供气企业通过与下游城市燃气企业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提供冬季调峰用气,采取价格上浮20%~40%和代采购LNG等方式。如,中石油对城市燃气用户合同区分均衡量和调峰量。均衡量由长期合同(或年

度合同)形式锁定,确保城市燃气企业最低需求用量。其中合同内居民气保价保量,合同内非居民气保量不保价,合同内调峰量和合同外额外气量不保量不保价。中国石化根据上一年度用气量确定年度合同量(相当于中国石油的“均衡量”),年度合同量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文件执行,合同外的气量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不保量也不保价。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自2016年正式运行以来,改变了原有的“年、月、周、日”的计划体系,通过挂牌交易和竞价交易等现代化的交易系统和交易模式,以市场方式保障上下游企业的平稳运营和用气需求,并实现了交易量快速增长、交易频次增多和交易方式多样化。未来,调峰量和额外气量将全部通过平台交易或参考平台交易价格结算,市场的作用将在天然气交易中得到进一步加强。四、未来发展:

(一)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8年我国天然气资源已形成多元化供应局面,未来城镇化发展将为天然气行业发展提供动力。目前,我国天然气市场处于发展期,占能源消费比重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受到煤改气政策的持续推动和体制机制的完善和理顺,未来天然气市场仍将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天然气价格市场化需要具备多元化的资源供应业主、独立运行且自由开放的管网系统、成熟完善的监管机制等相关条件。

(二)市场需求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能源消费结构调整,通过降低煤炭等高污染、高能耗的能源消费,相应增加天然气等优质、高效、清洁能源消费比例来达到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中国政府已向国际社会承诺,到2030年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达到20%左右。在中国新一轮深化改革中,“气化中国” 是我国广大企事业单位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快能源革命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现实的实现路径, 国家在2017年6月颁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该规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我国天然气消费占比要达到10%,到2030占比提高到15%。若2020年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0%,预计消费量将达到3,600亿立方米。

根据《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国内城镇化水平将提升至60%,到2030年更是攀升至70%。公开数据统计,城镇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每年将增加相当于8,000万吨标煤的能源消费量。在我国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背景下,未来新型城镇化对高效清洁天然气的需求将不断增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将积极促进天然气利用。

(三)体制变革

随着我国油气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对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储气能力、市场化价格机制、应急保障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镇燃气企业应进一步适应改革发展,采取相应对策,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统筹谋划推进天然气有序利用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四)机遇与挑战

随着我国油气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对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储气能力、市场化价格机制、应急保障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镇燃气企业应进一步适应改革发展,采取相应对策,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统筹谋划推进天然气有序利用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外部环境形势也促使城市燃气企业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优化内部管理结构、裁汰冗员从而刺激企业经济效益增加。因此,在油气改革的大背景下,城市燃气企业在反垄断执法、配气收益上限、大工业客户直供改革以及科技革命等多重原因的影响下,收益受到限制,城市燃气公司极有

可能通过开展大裁员或者大幅降薪措施,完善内部管理模式,降低运营成本,从而维持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作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桥头堡,在全力建设发展“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的政策背景下,公司将抢抓昌吉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打造新疆经济发展核心区(乌昌地区)的战略机遇,坚持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在不断提升燃气供应和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推动公司业务区域扩大、产业链延伸和产品结构优化。

公司将全面强化和提升供应能力、运营管控能力、技术保障能力、综合服务能力等四大核心能力,并依托核心能力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投资、参股或整合竞争对手等方式争取公用事业经营权,扩大经营区域。同时,公司将致力于纵深延伸产业链,开发新的气源来源,探索创新业务模式,同时立足新疆本土区域内,根据对自身人员配备、资质获取等各项条件的评估,努力进入新疆自治区内其他城市的公用事业行业。扩大公司业务及区域经营范围。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由城市居民用气、CNG汽车用气和工商业客户用气为主的运营服务,并开拓市政工程施工服务及其他公用事业服务成为公司业务另一增长点,推动公司由城市燃气供应商向城市公用事业综合服务商进行战略转型。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依据昌吉市城镇化进程及公司战略规划,公司计划2019年投建高压管线12.8公里,新建中压管线49.8公里,对现有中压管网完善1.5公里,管线投建完善合计为64.1公里。公司预计2019年天然气销售量2.05亿m?,天然气新增入户安装户数0.7万户,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亿元,净利润9,800万元。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行业定价机制变化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根据我国目前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上游天然气的门站环节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由国家发改委发布,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在国家规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内协商确定,公司天然气采购价均按上述原则与上游供气单位协商确定。公司对下游各类用户的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公司在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限价内确定。因此,公司天然气采购和销售价格均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公司向下游转移成本的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如果未来公司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因国家发改委调整门站环节指导价等原因而提高,而各地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未及时调整下游销售价格,或下游销售价格提高幅度小于上游采购价格提高幅度,则将导致公司毛利空间缩小,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区域高度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天然气销售业务、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以及天然气供热业务。公司全部营业收入均在新疆昌吉市获得,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空间与昌吉市的城市化进程、区域经济发展速度、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密切相关,一旦昌吉市的经济和社会增长放缓,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直接的影响。

(三)天然气采购渠道相对单一的风险

公司与中国石油签署天然气购销合同、公司天然气采购大部分来自于中国石油。根据国家发改委《天然气利用政策》等文件,尽管城市燃气处于天然气利用顺序的优先地位,如果该区域天然气的生产和供给规模不能有效满足昌吉市城市燃气的需求,将对本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四)其他可替代能源竞争的风险

目前公司天然气的竞争产品包括煤炭取暖、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及其他生物能源等,车用气的竞争产品还包括汽柴油及其他新能源动力。由于公司的终端消费者范围较广,其一般会根据成本、方便程度、安全及环境等因素做出选择,因此不能保证天然气始终是现时及未来终端用户的必然选择。若未来出现能够替代天然气、具有环保和成本优势的新型能源,本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五)特许经营权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城市燃气的输配、销售及供热供暖均属于公用事业,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业务经营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公司的业务经营主要集中于新疆昌吉市,特许经营权协议均对取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经营管理、供气安全、供气及供热品质和服务质量等各方面有明确的要求,如果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将可能导致特许经营权被取消或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权协议,使公司经营受到不利影响。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4月6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的规定,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子公司环宇安装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4月6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如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七)安全生产风险

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一旦燃气设施发生泄漏,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因此安全生产管理历来是城市燃气经营企业的工作重点。尽管公司在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用户使用不当或管网及燃气用具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的可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八)募投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分别投资于昌吉市城镇天然气改扩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项目(高新密度聚乙烯聚氨酯发泡保温钢管、3PE防腐钢管、非标钢制设备、压力容器生产项目)。该等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扩大公司的供气能力和经营规模,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本公司实

际经营状况做出,尽管本公司己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且对行业及市场前景具有较为乐观的预判,但若本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市场需求未达预期、项目建设过程中管理不善影响项目进程、或本公司未能有效地拓展市场,市场预期受其他因素影响可能发生变化,将导致募投项目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存在偏差甚至初期亏损的风险;亦或募投项目的实施可能影响公司现有的经营模式,进而对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确定性的风险。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制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分红机制,切实保护公司上市后中小股东的权益,建立稳定、持续、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股东回报规划。规划主要从制定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制定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审议程序、公司股东未来三年回报规划等方面对投资者回报机制进行规划。

1、制定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股东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规划及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制定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审议程序

公司至少每3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生产经营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首先应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上市后三年回报规划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利润分配方案中对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进行真实合理地分析。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对外偿付债务或者购买设备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或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

除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外,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5、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并交付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留存收益的用途及收益情况。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主要用于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购买资产、扩大再生产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的执行与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和2018年3月1日分别召开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18年3月,因公

司首发并上市项目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在审状态,且根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由发行后全体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故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和2018年4月15日分别召开了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问题的议案》,会议决定取消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应分配而未分配的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8年03.5056,000,00093,879,938.5859.65
2017年000096,573,293.450
2016年03036,000,000142,973,861.6725.18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注12018年7月9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股东环宇集团注22018年7月9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股东王根义、杨东红、李春丽、张海豹注32018年7月9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股东刘新福注42018年7月9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其他持有原始股注52018年7月9不适用不适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日起12个月
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注6锁定期满后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股东环宇集团注7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股东刘新福注8锁定期满后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9锁定期满后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注102018年7月9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注11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注12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注13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明德燃气注14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注15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注16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环宇集团注17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注18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注19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注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承诺:(1)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或环宇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注2:股东环宇集团承诺:(1)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注3:股东王根义、杨东红、李春丽、张海豹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注4:股东刘新福承诺:(1)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注5:其他持有原始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注6: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承诺:(1)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至减持期间,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注7:股东环宇集团承诺:(1)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环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至减持期间,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2)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注8:股东刘新福承诺:(1)在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至减持期间,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注9: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注10: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1、 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

(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将无法满足上市条件;

(2)公司实施完毕股票回购后仍未满足停止执行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于增持通知书送达公司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中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增持了公司股份总数3%的股份,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公司回购股份和前述措施实施后,公司股票价格仍未满足停止执行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并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上市条件,则启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措施。

如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能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通知书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和公司履行完毕其增持义务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然存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确定方式、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除存在交易限制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增持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增持公司的股份,其累计增持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其他董事的平均税后薪酬的50%为限);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注11: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承诺: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利益。

注1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的,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注13: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承诺: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且不从事任何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不向其他业务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6、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果未来本人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将本着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东方环宇协商解决;

7、不利用东方环宇的股东的地位直接或通过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东方环宇资金;若因东方环宇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致使东方环宇遭受任何责任或处罚,或因此给东方环宇造成任何损失的,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8、在本人作为东方环宇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东方环宇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14:明德燃气承诺:东方环宇拥有新疆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含主城区、各乡镇、园区)(“东方环宇特许经营区域”,含东方环宇未来取得的其他特许经营区域)城市燃气的特许经营权。明德燃气拥有昌吉市国家高新区(“明德燃气特许经营区域”)城市燃气的特许经营权,不得在除昌吉市高新区以外的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城市燃气业务,实际业务中明德燃气也仅在昌吉国家高新区范围内从事天然气销售与供应业务。明德燃气进一步承诺,于东方环宇为明德燃气持股5%以上(含本数)股东期间,在前述明德燃气特许经营区域之外,本公司不谋求东方环宇特许经营区域的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不从事与东方环宇相竞争的业务。

注15: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承诺:

1、承诺本人、本人亲属、本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今后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违规占用、使用或实际支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任何资产。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股东造成任何损害的,承诺人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任何损失。

2、严格限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与东方环宇在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占用东方环宇资金,不要求东方环宇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3、不利用实际控制人身份要求东方环宇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注16: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承诺:如煤矿瓦斯治理项目将来收益未达预期、该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需要计提减值、该项目的相关投入不能收回、该项目的相关政府批准无法办理或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该项目出现权属纠纷等情况,本人或本人控制的除东方环宇外的其他企业将收购该项目或收购东方环宇新能源的100%股权,或本人保证促成其他第三方收购该项目或收购东方环宇新能源的100%股权。若收购项目,收购价格不低于该项目经审计的投资额;若收购东方环宇新能源100%股权,收购价格且不低于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和评估值。本人愿意承担东方环宇因该项目而承担的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注17: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环宇集团承诺:如果收购方(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履行《资产收购协议》的付款义务、经东方环宇或其他下属子公司催告后仍未履行的,环宇集团将承担东方环宇或其他下属子公司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注18: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承诺:如公司未来因与股东的股权纠纷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无条件足额补偿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且毋需公司支付任何对价。

注19: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承诺:如果本公司位于72区2丘1栋1层三工镇中沟村二组的防腐厂库房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拆除,本人将承担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变更的项目:

①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并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②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③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④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⑤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⑥原“工程物资”项目归至“在建工程”项目⑦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至“长期应付款”项目利润表中变更的项目:

①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②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③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2)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财政部于2018年9月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由于上述要求,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本公司净利润和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700,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4年
名称报酬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及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间,立信事务所在审计期间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子公司提供劳务提供劳务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市场定价5,177,700.336.58工程完工百分比结算
合计/5,177,700.33/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不适用
关联交易的说明报告期内(上市前),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预计2018年全年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093.00万元,实际发生1,789.84万元。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资金来源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400,000,000400,000,0000.00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197,070,000178,700,0000.0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委托理财类型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资金 来源资金 投向报酬确定 方式年化 收益率预期收益 (如有)实际 收益或损失实际收回情况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结构性存款70,000,000.002018年7月26日2018年10月25日自有资金理财协议约定4.55%778,555.56已收回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结构性存款350,000,000.002018年8月7日2018年10月8日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协议约定4.30%2,556,438.40已收回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结构性存款350,000,000.00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2月11日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协议约定4.00%2,301,369.86已收回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结构性存款70,000,000.00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2月24日闲置自有资金理财协议约定3.90%448,767.12已收回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结构性存款350,000,000.002018年12月12日2019年2月13日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协议约定4.20%2,537,260.27未收回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支行结构性存款70,000,000.002018年12月25日2019年3月25日自有资金理财协议约定4.20%724,931.51未收回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1. 精准扶贫规划√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昌吉州、市脱贫攻坚任务,主动对接扶贫主管部门,根据昌吉市《关于对昌吉市农村低收入人口“一对一”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督办的通知》文件精神,把助力脱贫攻坚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一对一”帮扶工作。公司委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通过与市委扶贫办对接、前期摸底,锁定农村低收入“一对一”帮扶对象——阿什里乡阿什里村一哈萨克族家庭。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公司委派专人负责扶贫工作,通过与市委扶贫办对接、前期摸底,锁定农村低收入“一对一”帮扶对象——阿什里乡阿什里村——哈萨克族家庭。该贫困家庭面临的困难为:没有种植业和畜牧业基础,从而缺少生活物质;家庭男壮丁腿部残疾,丧失重体力劳动能力,孩子幼小无劳动创造能力,家庭主妇照顾家庭,没有经济来源,一家人基本生活面临困境;夫妻双方文化水平不高,思想观念相对落后,接受新事物新知识的能力不强,对致富技能的掌握率很低。为此,公司制定了的“精准施策”帮扶方案:首先是扶“质”,一年来,为其提供米面、肉类、衣被等生活用品四次,送上现金支助两次,帮助其满足基本生活条件。其次是扶“智”,宣传惠农政策,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区州市对于少数民族的帮扶政策,将富民政策宣传到帮扶对象,并鼓励其学习手工创作、民族传统工艺等致富技能,为今后脱贫奠定技能基础。再次是扶“志”,鼓励其克服当前困难,学技能、长知识,从思想上坚定脱贫的信心。在扶贫帮困上,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为该家庭脱贫并最终走上致富之路打下基础。

3. 精准扶贫成效√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92,000
2.物资折款920
二、分项投入
7.兜底保障
7.3帮助贫困残疾人投入金额2,920
7.4帮助贫困残疾人数(人)1
8.社会扶贫
8.3扶贫公益基金90,000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适用 □不适用

未来,公司将贯彻国家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思想,主动对接当地扶贫主管部门,把助力脱贫攻坚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2019年,公司除了继续认真组织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一对一”帮扶工作外,同时计划长期对当地贫困学生进行学费及生活费的资助,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一、安全生产

对燃气企业而言,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安全管理目标量化分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逐级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不过“防线”、不踩“红线”、不越“底线”,重点通过以下方面确保安全生产。(一)完善制度

2018年度,先后完成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危险因素辨识与控制手册》、《作业指导书》等管理制度的新一轮修订,为安全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标准规范。对各项规章制度、责任落实情况及规范文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整改。

(二)安全投入

加大安全投入力度,主要用于安全设备、安全监测仪器、安全附件、反恐防范设备设施购置,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三)集中整治

加大安全隐患检查力度,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环境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检查、整顿,横到边、纵到底,确保无死角。自查自纠,将特种设备、安全附件、重点部位、关键装置、关键作业场所作为检查重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安全管理“闭环控制”。

(四)安全标准化建设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从学习宣贯到考核,从场站的体系文件编制到自评申报,持续一年的标准化达标创建,CNG场站加气站全部通过评审,为本着安全企业的创建奠定了基础。(五)安全宣传教育

安全培训:对新员工坚持进行岗前三级安全教育,有针对性的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教育,2018年组织内部培训21次,累计培训1,714人次,新员工岗前培训53人次,外送培训取证78人次。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率100%。

安全宣传: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七进”活动,与社区、街道及物业公司联动进行宣传,现己进驻37个社区及大型综合商业区进行了宣传活动。2018年度组织9次针对工、商业餐饮用户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宣传培训。另外,利用“东方环宇燃气”微信公众平台、昌吉日报、都市消费晨报、博燃资讯等媒体,宣传和普及安全知识。

(六)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

抓“源头”,按照“三同时”的规定,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关,使各项安全技术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抓“现场”,持续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防控,对各场站、管网、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11个岗位32项作业活动进行了风险评估,辨识出危险因素,建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清单,明确责任人,制定了相应预防和控制措施,使每一项危险源均处于可控、在控状态。抓“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的要求,公司对2018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评审。组织专项性预案演练,提高应急管理能力。通过实际演练,对各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校正(1个综合预案、11个专项预案、34个现场处置方案),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经自治区“燃气充装泄漏事故综合应急”演练,检验了应急综合联动的水平。(七)员工职业卫生

公司始终把职业卫生健康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员工劳保用品按需发放,定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分析、检测,为员工提供职业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二、维稳安保

维稳安保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方面,根据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公司在维稳安保上,从人防、物防、技术防三个环节上着手,构筑安全防御体系。一是在所有场站、营业场所,全部配备专职保安80余名,构筑人防体系;二是利用场站、营业网点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装置和身份识别系统等技防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处置;三是配备硬质隔离等完善的硬件设施,保障物防;四是通过多种形式、种类的维稳演练,提升广大员工应急处置的能力。三、保障供应

2018年冬季,进入用气高峰期,全疆乃至全国气量缺口较大,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新疆分公司签订供气保障合同及其冬季补充协议,同时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及时与中石油沟通协调,对于新增用气和超合同气量用气,按规定进行线上交易,通过“压非保民”手段,确保居民生活用气不受“气荒”影响。四、环境保护

2016年以来,昌吉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昌吉市“清新空气”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昌吉市大力开展清洁能源“煤改气”工程。截止2018年年底,清洁能源天然气为昌吉市替代燃煤供热面积约600万平方米,相比燃煤供热减排285.6吨硫氧化物。目前,昌吉市城区99%的市民已使用上了天然气,在为城市提供清洁能源的同时,公司将环保理念深刻融入生产经营、运营服务等环节,杜绝一切形式的污染,以实际行动助推昌吉市“蓝天计划”实施。(一)噪声处理

噪声主要是加气站压缩机等设备在生产运行是产生的,为减少和避免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达到环保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对各加气站压缩机房进行了降噪技术性改造,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噪声检测机构出具的噪声检测报告,各加气站厂界噪声均符合所在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的要求。(二)危废处理

危废是指生产场站产生的凝析油及废旧润滑油,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委托有危废转移和危废回收处理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理,减少了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危害。(三)排污处理

生产服务区域无生产工艺废水,生活污水均按要求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未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的场站,设有化粪池,年彻底清运不少于五次,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五、扶贫帮困

2018年,我公司扶贫帮困对象之一是阿什里乡阿什里村一少数民族家庭,该家庭贫困的主要原因:一是没有种植业和畜牧业,从而缺少生活的物质基础;二是该家庭男壮丁腿部残疾,丧失重体力劳动能力,孩子幼小无劳动创造能力,家庭主妇照顾家庭,没有经济来源,一家人基本生活面临困境;三是夫妻双方文化水平不高,思想观念相对落后,接受新事物新知识的能力不强,对致富技能的掌握率很低。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经核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国家及昌吉州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天然气销售及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等业务,在生产经营各项流程环节中无废渣、废水产生,对生态环境不存在破坏及影响。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20,000,000100120,000,00075
3、其他内资持股120,000,000100120,000,00075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41,390,93934.4941,390,93925.87
境内自然人持股78,609,06165.5178,609,06149.1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0,000,00040,000,00040,000,00025
1、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040,000,00040,000,00025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120,000,00010040,000,00040,000,000160,000,000100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股票40,000,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20,000,000股增至160,000,000股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新股40,000,000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099,764.71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4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40,099,764.71元。公司总股本由120,000,000股增加到160,000,000股。公司总股本的扩大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项目2018年2017年同比增减比例(%)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90.8-13.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90.8-13.7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924.4555.51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人民币普通股2018-6-2713.0940,000,0002018-07-0940,000,000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股票40,000,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20,000,000股增至160,000,000股。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股票40,000,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20,000,000股增至160,000,000股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4,79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0,991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李明052,500,00032.8152,500,000境内自然人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41,390,93925.8741,390,939境内非国有法人
刘新福07,482,8954.687,482,895境内自然人
李伟伟07,086,7514.437,086,751境内自然人
范进江01,215,6740.761,215,674境内自然人
江丽芬01,000,0000.630境内自然人
田荣江0876,6000.55876,600境内自然人
李保彤0721,6490.45721,649境内自然人
马韶峰0500,0000.31500,000境内自然人
汪彬0420,9300.26420,930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江丽芬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
闫海楼300,377人民币普通股300,377
徐敏芝290,036人民币普通股290,036
李松妹208,200人民币普通股208,200
叶蓓芬170,000人民币普通股170,000
汪娇141,800人民币普通股141,800
张德华120,000人民币普通股120,000
王星磊113,600人民币普通股113,600
孙春雁88,400人民币普通股88,400
袁双发84,100人民币普通股84,1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明先生,实际控制人为李明、李伟伟先生。李明与李伟伟系父子关系,且二人为一致行动人。李明先生与李伟伟先生同为环宇集团股东,李明先生为环宇集团控股股东。在公司知情范围内,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李明52,500,0002021-7-952,500,000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2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1,390,9392021-7-941,390,939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3刘新福7,482,8952019-7-97,482,895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李伟伟7,086,7512021-7-97,086,75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 个月
5范进江1,215,6742019-7-91,215,674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6田荣江876,6002019-7-9876,600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7李保彤721,6492019-7-9721,649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8马韶峰500,0002019-7-9500,000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9汪彬420,9302019-7-9420,930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0陈铁军366,4952019-7-9366,495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 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明先生,实际控制人为李明、李伟伟先生。李明与李伟伟系父子关系,且二人为一致行动人。李明先生与李伟伟先生同为环宇集团股东,李明先生为环宇集团控股股东。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

姓名李明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上海天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

姓名李明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上海天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姓名李伟伟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新疆环宇科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凡瑾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李明董事长562015年7月6日2021年8月5日52,500,00052,500,000044.32
刘新福副董事长652015年7月6日2018年8月6日7,482,8957,482,89504.47
田荣江副董事长、总经理522017年1月13日2021年8月5日876,600876,600035.2
汪彬非独立董事、总工程师582015年7月6日2021年8月5日420,930420,930021.17
田佳非独立董事、财务总监502015年7月6日2021年8月5日210,000210,000018.7
陈思武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492015年7月6日2021年8月5日243,300243,300020.23
董军非独立董事452018年8月6日2021年8月5日150,000150,000016.9
高文生独立董事512015年7月6日2021年8月5日0003
乔少华独立董事492017年122018年80001.75
月19日月6日
高超独立董事532015年7月6日2021年8月5日0003
彭维独立董事502018年8月6日2021年8月5日0001.25
殷良福监事会主席482017年1月13日2021年8月5日183,300183,300017
张可监事362015年7月6日2021年8月5日80,00080,000011.7
柯亚林职工代表监事352015年7月6日2021年8月5日0005.92
李伟伟董事会秘书312015年7月6日2021年8月5日7,086,7517,086,751017.4
合计/////69,233,77669,233,7760/222.01/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李明曾担任昌吉市第二建筑公司技术员、质检站站长、副总经理,现任环宇集团董事长、总经理、东方环宇董事长。
刘新福曾担任昌吉化肥厂担任技术员,昌吉市液化气公司经理,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兼任新疆燃气协会副理事长、新疆城市燃气学会副会长、昌吉州安全生产协会理事长。现已退休离任。
田荣江曾任新疆天山化工厂设备动力科担任工程师,昌吉州天山物业公司总经理、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燃气项目办主任,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办主任、董事长、总经理、东方环宇监事会主席,环宇安装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方环宇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汪彬曾担任新疆昌吉市化肥厂副厂长,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工程师,兼任新疆燃气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思武曾担任昌吉市造纸厂担任设备科技术员,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门站站长、技术部主任、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田佳曾任昌吉市化肥厂会计,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监事,新疆昌吉州粮油购销(集团)董事、财务总监、环宇有限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董军曾担任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技术员,技术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工程师。
高文生曾担任新疆木材运输公司财务科会计、副科长、科长,新疆德隆喜华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西安华海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历任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现任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高超曾任昌吉州党校法学教师。现任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律师、昌吉学院法学副教授,兼任昌吉州法学会理事,昌吉州人大立法咨询小组成员,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乔少华曾任哈尔滨金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白象食品集团财务总裁,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福瑞邦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天山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哈尔滨长城宏业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哈尔滨华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哈尔滨天昊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彭维1991年7月-至今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城建系工作教师,2009年至今任新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教师。
殷良福曾任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公司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燃气开发建设项目办预算部部长。现任环宇安装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可曾任昌吉州邮政局市场策划,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行政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行政部部长
柯亚林曾任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文员,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干事。
李伟伟曾任职于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伊宁开发公司销售部,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采购部、前期部,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其它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李明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1998年03月18日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李明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8年3月18日
李明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8月18日
李明上海天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8月05日
李明伊犁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8月26日
李明阜康市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9月13日
李明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年4月27日
李明新疆环宇科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6月14日
李明新疆黄鹤楼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3月22日
汪彬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2年8月8日
高超昌吉学院教师1991年8月
高超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律师1998年12月
高超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月14日2018年9月11日
高超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25日
高文生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2011年5月1日
高文生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25日
李伟伟新疆环宇科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6月14日
李伟伟上海凡瑾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11月8日
彭维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城建系教师1991年7月
彭维新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教师2009年7月28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定;相关监事的报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董事会及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与每年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制定发放薪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正常发放。除董事长、独立董事外的非独立董事和监事不以
董事与监事的职务领取津贴,按其在管理层或公司相关部门的任职与考核情况发放薪酬。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222.01万元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刘新福副董事长离任个人原因
董军非独立董事选举换届
彭维独立董事选举换届
乔少华独立董事离任个人原因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318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27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445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326
技术人员64
财务人员13
行政人员42
合计445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本科学历55
大专学历153
中专学历80
高中学历98
初中学历59
合计445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自身中长期战略规划,每年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任务目标。公司结合年度任务目标的合理分配方案及薪酬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与本地区、本行业、本公司盈利情况相符合的多层级的薪酬津贴体系,依据人均劳效及具体部门、岗位的不同,进一步完善组织人力资源和薪酬考核制度,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卓效的人才梯队和符合市场要求的福利保障体系。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每年针对不同部门与岗位职能实施培训计划。报告期内,公司除了开展相关的企业文化与党建工作培训宣导以外,内部培训方面主要对工作在一线的场站员工、管线与客服部员工定期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对客服与营销部进行定期的优质服务相关培训;财务部不定期组织相关专业知识学习的外部培训;生产技术与工程部就相关燃气行业专业技能与知识,组织同行业企业相互学习交流。以上培训工作的开展,增强了各岗位员工的岗位胜任能力,也提高了员工综合素质,从而促进了公司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行。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事、监事工作勤勉尽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履行应尽的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同时聘请见证律师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召开结合网络投票的形式,能够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的平等地位,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独立运作。控股股东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的权利干预公司的决策及生产经营的活动,公司重大决策由公司依法独立做出和实施。控股股东没有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也没有要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原副董事长刘新福先生辞任副董事长职务,公司补选田荣江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2018年8月6日起至任期届满为止。截止报告期末董事会在职董事9名,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董事会在职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开展工作,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第一届监事会共召开5次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共召开3次监事会,各位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关于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对所有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重视并认真严谨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完整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完整的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完善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并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公司将持续加强董监高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制度 的宣传贯彻与培训。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在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每周定期回复上证E互动中投资者问题,与投资者充分的沟通与交流。通过展开上述工作,公司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让投资者对公司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且增加了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与理解。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3月1日上市前召开上市前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4月15日上市前召开上市前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8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2018年8月7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召开2017年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则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共12项议案,所有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审议并表决通过,具体议案如下:

1、《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关于过往三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购买保本现金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4月1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则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共一项议案,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审议并表决通过,具体议案如下:

1、《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问题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则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共六项议案,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审议并表决通过,具体议案如下: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5、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6、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李明880003
刘新福550003
田荣江880003
汪彬880003
陈思武880003
田佳880003
董军330000
高文生885003
高超882003
乔少华555003
彭维333000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8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8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据年度财务预算制订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机制,根据公司2018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分工和年度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使其收益与公司业绩及成长挂钩,促进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0480号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环宇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方环宇,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天然气销售收入的确认
2018年度,东方环宇天然气销售收入325,791,425.00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78.48%,由于收入是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而公司收入主要由天然气销售收入构成,因此我们将天然气销售收入的发生和完整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针对天然气销售收入的确认相关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天然气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②针对居民用户天然气收入,随机抽取居民小区户展开入户抄表,对居民用气量进行核查,获取公司在昌吉市财政局及发改委申请补贴时备案的居民气售气量,对每月应确认的居民用气量进行测算并与账面核对分析复核,评价居民用气收入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③针对工商业大客户天然气收入,从销售收入的会计记录中选取样本,与该笔销售相关的合同、加气单、发票等信息进行核对,获取并查阅了历年发改
委对价格调整的文件,对定价依据的合理性做出评价。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和访谈程序,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④针对车用天然气收入,结合会计记录以及公司与车用气月结大客户(公交公司)签署的合同、双方盖章用气量核对表,实地走访车用气月结大客户,获取加气站加气交接凭单,取得公司在昌吉市财政局及发改委车用天然气价差收入上缴报表的车用天然气售气量,对车用天然气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评价; ⑤对天然气销售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期各月份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性程序,评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⑥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期后抄表单、加气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固定资产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本期末,东方环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85,589,208.45元,是合并财务报表资产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将东方环宇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针对固定资产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了解和评价东方环宇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措施运行的有效性 ②选取样本检查本年度外购固定资产的相关采购合同、发票等外部资料,确定入账价值是否正确,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③检查本年度重要在建工程结转情况,核对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与在建工程的相关记录,以及与竣工决算、验收报告等是否一致; ④检查重要固定资产日常维护资料,查看重要固定资产的工作情况,关注固定资产是否正常使用。实地勘查及监盘重要固定资产,确定其是否存在; ⑤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进行测试,复核固定资产是否按照会计政策计提折旧,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⑥检查固定资产权属证明文件,确认固定资产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实质性障碍。

其他信息

东方环宇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东方环宇2018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东方环宇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东方环宇的财务报告过程。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东方环宇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东方环宇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东方环宇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

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惠增强(项目合伙人)(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晶静

中国?上海 2019年4月15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附注七、1149,367,064.60119,796,944.7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附注七、450,420,892.6557,155,649.92
其中:应收票据6,625,000.00200,000.00
应收账款43,795,892.6556,955,649.92
预付款项附注七、51,029,612.162,703,220.9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附注七、666,073,554.6113,107,170.3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附注七、730,194,106.1225,236,258.01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附注七、10587,831,301.5472,092,455.14
流动资产合计884,916,531.68290,091,699.0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附注七、1415,329,876.9015,468,374.27
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514,360,381.3715,502,981.77
固定资产附注七、16285,589,208.45342,090,307.09
在建工程附注七、1755,013,660.0536,817,012.8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附注七、2075,581,434.5079,687,438.4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附注七、2412,339,547.0210,527,998.02
其他非流动资产附注七、2537,730.60
非流动资产合计458,214,108.29500,131,843.05
资产总计1,343,130,639.97790,223,542.0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附注七、2948,621,712.8082,018,650.12
预收款项附注七、30102,346,907.3988,524,964.2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附注七、319,488,268.6710,910,422.88
应交税费附注七、3212,588,788.3412,570,326.76
其他应付款附注七、331,592,518.29831,090.5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74,638,195.49194,855,454.4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附注七、3936,794,364.2936,216,894.6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附注七、4223,623,636.8025,592,273.2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0,418,001.0961,809,167.86
负债合计235,056,196.58256,664,622.3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附注七、44160,000,00012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附注七、46608,166,040.08168,066,275.3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附注七、4915,385,188.5615,270,839.91
盈余公积附注七、5065,428,953.0954,983,857.2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附注七、51258,672,789.95175,237,947.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107,652,971.68533,558,919.74
少数股东权益421,471.7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108,074,443.39533,558,919.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343,130,639.97790,223,542.09

法定代表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1,873,152.3170,110,030.3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附注十七、121,869,376.556,991,133.58
其中:应收票据3,725,000.00
应收账款18,144,376.556,991,133.58
预付款项853,177.162,326,298.98
其他应收款附注十七、2100,277,278.2261,198,134.9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2,544,526.472,555,996.8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96,987,273.9935,632,244.15
流动资产合计714,404,784.70178,813,838.8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附注十七、3181,802,603.71166,268,220.79
投资性房地产14,360,381.3715,502,981.77
固定资产339,693,385.61327,904,062.77
在建工程4,316,166.63527,004.0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67,252,911.1669,729,469.9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483,547.05186,821.60
其他非流动资产37,730.60
非流动资产合计607,908,995.53580,156,291.54
资产总计1,322,313,780.23758,970,130.3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5,667,092.885,620,047.80
预收款项92,835,449.0181,049,300.67
应付职工薪酬6,439,171.847,078,259.13
应交税费2,348,886.842,136,363.00
其他应付款1,402,478.7230,891,115.6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08,693,079.29126,775,086.2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36,794,364.2936,216,894.6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3,623,636.8025,592,273.2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0,418,001.0961,809,167.86
负债合计169,111,080.38188,584,254.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60,000,00012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92,748,970.01152,649,205.3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1,730,499.313,464,398.77
盈余公积65,428,953.0954,983,857.26
未分配利润333,294,277.44239,288,414.9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153,202,699.85570,385,876.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322,313,780.23758,970,130.38

法定代表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合并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419,418,124.00445,133,469.13
其中:营业收入附注七、52419,418,124.00445,133,469.1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29,733,154.94334,366,915.70
其中:营业成本附注七、52262,578,318.69276,894,336.0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附注七、533,390,233.284,183,149.21
销售费用附注七、5443,627,900.0234,951,736.01
管理费用附注七、5517,062,331.7516,151,666.81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附注七、57-290,050.46-111,139.48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362,832.06144,038.58
资产减值损失附注七、583,364,421.662,297,167.08
加:其他收益附注七、592,219,484.142,246,423.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附注七、6010,748,357.011,378,554.7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633,406.47-754,288.1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附注七、628,321,981.103,563.23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0,974,791.31114,395,095.02
加:营业外收入附注七、63119,030.892,566,945.72
减:营业外支出附注七、64155,755.46546,374.8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0,938,066.74116,415,665.87
减:所得税费用附注七、6517,136,656.4519,842,372.4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3,801,410.2996,573,293.4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3,801,410.2996,573,293.4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879,938.5896,573,293.45
2.少数股东损益-78,528.2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93,801,410.2996,573,293.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93,879,938.5896,573,293.4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8,528.2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90.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90.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法定代表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附注十七、4335,592,052.32333,192,438.68
减:营业成本附注十七、4223,675,972.09229,706,398.38
税金及附加2,457,916.692,486,574.84
销售费用43,861,865.7635,376,752.86
管理费用9,898,083.079,668,936.85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213,079.08-64,238.97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272,764.0183,442.44
资产减值损失1,978,169.68957,253.05
加:其他收益2,082,072.252,187,245.3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附注十七、557,780,410.4271,102,338.2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34,382.92-686,128.3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3,581.30219.1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3,829,188.08128,350,564.37
加:营业外收入34,808.511,902,328.47
减:营业外支出47,521.74129,193.2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3,816,474.85130,123,699.56
减:所得税费用9,365,516.5510,076,482.1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4,450,958.30120,047,217.3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4,450,958.30120,047,217.39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04,450,958.30120,047,217.3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51,052,938.44527,989,110.6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附注七、67(1)29,791,334.0226,351,981.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0,844,272.46554,341,092.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59,750,649.36273,865,440.6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3,309,907.5037,926,843.35
支付的各项税费29,835,516.3155,328,751.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附注七、67(2)53,547,258.9118,802,288.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86,443,332.08385,923,324.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400,940.38168,417,768.0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172,161,787.67176,5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0,630,059.912,260,813.4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3,507,10018,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附注七、67(3)1,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17,298,947.58178,778,813.4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1,215,368.13116,549,015.31
投资支付的现金1,700,770,000123,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61,985,368.13239,549,015.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4,686,420.55-60,770,201.8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92,089,6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附注七、67(5)4,807,1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2,089,6004,807,1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6,0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附注七、67(6)12,234,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234,00036,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9,855,600-31,192,9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9,570,119.8376,454,666.2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9,796,944.7743,342,278.5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9,367,064.60119,796,944.77

法定代表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60,703,197.88366,992,135.15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688,884.4426,291,385.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9,392,082.32393,283,520.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2,990,682.11237,228,446.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0,776,980.3527,376,949.02
支付的各项税费12,963,932.8821,777,393.8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1,147,912.9515,609,931.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7,879,508.29301,992,720.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512,574.0391,290,799.8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35,500,00089,5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786,789.162,103,278.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44,286,789.1691,603,278.0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10,210,741.2429,288,961.92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1,416,100,00077,25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26,310,741.24106,538,961.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2,023,952.08-14,935,683.8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91,589,6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41,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1,589,6004,041,5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6,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9,315,1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315,10036,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2,274,500-31,958,5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763,121.9544,396,616.0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0,110,030.3625,713,414.3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1,873,152.3170,110,030.36

法定代表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20,000,000168,066,275.3715,270,839.9154,983,857.26175,237,947.20533,558,919.7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20,000,000168,066,275.3715,270,839.9154,983,857.26175,237,947.20533,558,919.7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40,000,000440,099,764.71114,348.6510,445,095.8383,434,842.75421,471.71574,515,523.65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93,879,938.58-78,528.2993,801,410.2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0,000,000440,099,764.71500,000480,599,764.7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0,000,000440,099,764.71500,000480,599,764.7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0,445,095.83-10,445,095.83
1.提取盈余公积10,445,095.83-10,445,095.83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114,348.65114,348.65
1.本期提取5,303,517.465,303,517.46
2.本期使用5,189,168.815,189,168.81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60,000,000608,166,040.0815,385,188.5665,428,953.09258,672,789.95421,471.711,108,074,443.39
项目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20,000,000163,531,275.4413,197,778.5736,976,774.65132,671,736.36466,377,565.0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20,000,000163,531,275.4413,197,778.5736,976,774.65132,671,736.36466,377,565.0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534,999.932,073,061.3418,007,082.6142,566,210.8467,181,354.72
(一)综合收益总额96,573,293.4596,573,293.4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8,007,082.61-54,007,082.61-36,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8,007,082.61-18,007,082.6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6,000,000-36,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2,073,061.342,073,061.34
1.本期提取5,304,243.105,304,243.10
2.本期使用3,231,181.763,231,181.76
(六)其他4,534,999.934,534,999.93
四、本期期末余额120,000,000168,066,275.3715,270,839.9154,983,857.26175,237,947.20533,558,919.74

法定代表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20,000,000152,649,205.303,464,398.7754,983,857.26239,288,414.97570,385,876.3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20,000,000152,649,205.303,464,398.7754,983,857.26239,288,414.97570,385,876.3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0,000,000440,099,764.71-1,733,899.4610,445,095.8394,005,862.47582,816,823.55
(一)综合收益总额104,450,958.30104,450,958.3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0,000,000440,099,764.71480,099,764.7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0,000,000440,099,764.71480,099,764.7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0,445,095.83-10,445,095.83
1.提取盈余公积10,445,095.83-10,445,095.83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1,733,899.46-1,733,899.46
1.本期提取3,347,529.143,347,529.14
2.本期使用5,081,428.605,081,428.60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60,000,000592,748,970.011,730,499.3165,428,953.09333,294,277.441,153,202,699.85
项目上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20,000,000148,836,469.523,570,661.8836,976,774.65173,248,280.19482,632,186.2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20,000,000148,836,469.523,570,661.8836,976,774.65173,248,280.19482,632,186.2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812,735.78-106,263.1118,007,082.6166,040,134.7887,753,690.06
(一)综合收益总额120,047,217.39120,047,217.3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8,007,082.61-54,007,082.61-36,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8,007,082.61-18,007,082.61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6,000,000-36,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106,263.11-106,263.11
1.本期提取2,974,608.882,974,608.88
2.本期使用3,080,871.993,080,871.99
(六)其他3,812,735.783,812,735.78
四、本期期末余额120,000,000152,649,205.303,464,398.7754,983,857.26239,288,414.97570,385,876.30

法定代表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18日,原名昌吉市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1,455万元。经过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截止2015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500.00万元。根据2015年6月17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5年2月28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16,008,475.48元,折为公司股份10,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注册资本为10,500.00万元,未折股净资产余额108,810,267.11元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2,198,208.37元列入公司的专项储备。2015年8月3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2018年6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33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000.00 万股。

法定代表人:李明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07269460306;

公司注册地: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4层。

经营范围:销售石油液化气及天然气,车用燃气气瓶安装(1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百货、办公用品、纺织服装;燃气器具维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房屋租赁;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其他电力生产;管道工程建筑;管道运输业;管道和设备安装;能源矿产地质勘查;生活用燃料零售。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本公司以城市燃气供应为主,包括CNG汽车加气、居民生活用气、工商业客户用气,覆盖燃气供应管网建设和供热业务,以及围绕燃气市场开发的设备安装等业务。公司目前经营区域为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主城区、各乡镇、园区)。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李明、李伟伟。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5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东环恒晟石油有限公司
呼图壁县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孙公司如下:

孙公司名称
新疆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1、合并范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2、 合并程序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

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②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

(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3)应收款项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11.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本公司将单笔1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发生了减值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5
1-2年1010
2-3年2020
3年以上
3-4年5050
4-5年8080
5年以上1001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2. 存货

√适用 □不适用1、存货的分类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工程施工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3.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14.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三、(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三、(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

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15.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16.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管网设备年限平均法20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9.5-19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1059.5-23.75
办公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5519-31.67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17.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7、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

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1.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2)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40-70年权属证书
软件5年受益期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2.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3.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24.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①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

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8.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销售商品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2、具体原则

(1)天然气销售业务

a)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业务:公司对于居民用户全部采取预收款的结算方式,要求用户向IC燃气卡充值,用户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流量计自动扣款。公司根据上期入户核查的居民月平均使用气量与用户数计算每月的销售数量,然后按销售数量与销售单价确认销售收入。b)工商业大客户天然气销售:公司每月根据安装在客户端的流量计按实际抄表数量及合同约定单价确认销售收入。c )车用天然气销售:公司根据汽车加气时流量计显示的加气量与销售单价确认销售收入。

(2)安装工程业务

鉴于本公司安装业务数量多、发生频繁、合同金额不大、施工工期较短等特点,本公司对于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项目,在项目完工验收后一次性确认收入;对于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00 万元的项目,在每季度末资产负债表日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工程进度及收入。

(3)城市天然气供热业务

公司对直供终端的业务,根据供暖面积按照每平米/天的价格或每平米/采暖期的价格确认销售收入。

29.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1、类型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2、确认时点公司的政府补助,对于天然气价差补贴,在确认与天然气有关的收入时予以确认和计量,公司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3、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1.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

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一、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董事会决议“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金额50,420,892.65元,上期金额57,155,649.92元;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期金额48,621,712.80元,上期金额82,018,650.12元; 调增“其他应收款”本期金额0.00元,上期金额0.00元; 调增“其他应付款”本期金额0.00元,上期金额0.00元; 调增“固定资产”本期金额0.00元,上期金额0.00元; 调增“在建工程”本期金额1,137,962.12元,上期金额0.00元; 调增“长期应付款”本期金额36,794,364.29元,上期金额36,794,364.29元。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董事会决议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0.00元,上期金额0.00元,重分类
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至“研发费用”。
二、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财政部于2018年9月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在利润表中将“营业收入”中收到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重分类至“其他收益”,比较数据相应调整。董事会决议调减“营业收入”本期金额1,867.74元,上期金额97,392.20元,重分类至“其他收益”。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7% 、16% 、13% 、11% 、10%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7%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15% 、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15
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15
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5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5
新疆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5
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25
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25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5
呼图壁县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5
新疆东环恒晟石油有限公司2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1、 所得税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4月6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的规定,公司2011年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2012年及以后年度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4月6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的规定,2013年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2013年及以后年度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该子公司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131,167,064.60119,796,944.77
其他货币资金18,200,000.00
合计149,367,064.60119,796,944.7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无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6,625,000.00200,000.00
应收账款43,795,892.6556,955,649.92
合计50,420,892.6557,155,649.9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2).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6,625,000.0020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6,625,000.00200,000.00

(3). 期末公司已质押 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12,51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1,892,000.00
合计14,402,000.00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560,0005.162,560,0001002,560,0004.062,560,0001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7,052,363.5994.843,256,470.946.9243,795,892.6560,538,834.4295.943,583,184.505.9256,955,649.9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49,612,363.591005,816,470.94/43,795,892.6563,098,834.421006,143,184.50/56,955,649.9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 (按单位)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昌吉市宏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560,000.002,560,000.00100公司与昌吉市宏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发生安装业务,应收业务往来款2,560,000.00元,昌吉市宏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直未支付业务款,公司经多次催收无果,该公司已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按 100%比例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2,560,000.002,560,000.0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38,233,290.181,911,664.515
1年以内小计38,233,290.181,911,664.51
1至2年7,247,218.20724,721.8210
2至3年1,032,810.00206,562.0020
3年以上
3至4年59,045.2129,522.6150
4至5年480,000.00384,000.0080
5年以上
合计47,052,363.593,256,470.94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326,713.56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新疆蓝海新能源有限公司12,804,777.7525.81640,238.89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9,727,627.7319.61685,400.41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2,613,105.005.27130,655.25
昌吉市宏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560,000.005.162,560,000.00
中粮屯河昌吉番茄制品有限公司1,895,000.003.8294,750.00
合计29,600,510.4859.664,111,044.55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029,268.1799.972,652,876.9198.14
1至2年50,000.001.85
2至3年343.990.01
3年以上343.990.03
合计1,029,612.161002,703,220.901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预付对象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克拉玛依通运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17,250.0050.24
新疆安信管道设备有限公司273,000.0026.51
乌鲁木齐华安瑞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31,340.0012.76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呼图壁县供电公司25,000.002.43
新疆西电昌峰锅炉有限责任公司24,000.002.33
合计970,590.0094.27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66,073,554.6113,107,170.30
合计66,073,554.6113,107,170.3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2).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6).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70,642,228.271004,568,673.666.4766,073,554.6113,984,708.74100877,538.446.2713,107,170.3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70,642,228.271004,568,673.666.4766,073,554.6113,984,708.74100877,538.446.2713107170.30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57,028,888.562,851,444.445
1年以内小计57,028,888.562,851,444.44
1至2年10,054,387.141,005,438.7110
2至3年3,558,952.57711,790.5120
3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70,642,228.274,568,673.66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7).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561,573.53350,309.68
代职工及其他单位垫付款项72,137.0931,059.35
应收政府补助24,526,493.9113,603,339.71
应收政府资产处置款45,482,023.74
合计70,642,228.2713,984,708.74

(8).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691,135.22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9).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处置款45,482,023.741年以内64.732,274,101.19
昌吉市财政局应收政府款项24,526,493.911年;1-2年;2-3年34.912,262,386.94
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部分公司押金120,0001年以内0.176,000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昌吉供电公司电费72,137.091年以内0.103,606.85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60,0001年以内0.093,000
合计/70,260,654.74/1004,549,094.98

(11).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昌吉市财政局天然气价差补贴24,526,493.911年;1-2年;2-3年预计2019年收回
合计24,526,493.91

其他说明无

(1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3).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6,872,989.615,663.6526,867,325.9624,103,674.7060,074.9024,043,599.80
在产品
库存商品181,977.04181,977.04145,266.73145,266.73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工程施工3,144,803.123,144,803.121,047,391.481,047,391.48
合计30,199,769.775,663.6530,194,106.1225,296,332.9160,074.9025,236,258.01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60,074.9054,411.255,663.65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计60,074.9054,411.255,663.65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8、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0、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理财产品578,700,000.0050,000,000.00
待抵扣税款9,131,301.5422,092,455.14
合计587,831,301.5472,092,455.14

其他说明无

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4、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15,468,374.27633,406.47-771,903.8415,329,876.90
小计15,468,374.27633,406.47-771,903.8415,329,876.90
合计15,468,374.27633,406.47-771,903.8415,329,876.90

其他说明无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4,056,777.3324,056,777.33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24,056,777.3324,056,777.33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8,553,795.568,553,795.56
2.本期增加金额1,142,600.401,142,600.40
(1)计提或摊销1,142,600.401,142,600.4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9,696,395.969,696,395.9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4,360,381.3714,360,381.37
2.期初账面价值15,502,981.7715,502,981.77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6、 固定资产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285,589,208.45342,090,307.09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285,589,208.45342,090,307.0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2).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管网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03,298,383.23145,448,666.1519,541,724.74213,628,565.013,467,881.32485,385,220.45
2.本期增加金额17,550556,053.704,386,093.9324,800,682.131,004,100.2130,764,479.97
17,550169,043.674,386,093.1,004,1005,576,787.8
1)购置93.211
(2)在建工程转入387,010.0324,800,682.1325,187,692.16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8,544,104.6151,666,333.73958,0548,201,750.6891,230.5669,461,473.58
(1)处置或报废8,544,104.6151,666,333.73958,0548,201,750.6891,230.5669,461,473.58
4.期末余额94,771,828.6294,338,386.1222,969,764.67230,227,496.464,380,750.97446,688,226.8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31,963,617.8647,557,559.4312,222,195.4449,100,988.762,450,551.87143,294,913.36
2.本期增加金额4,568,401.318,119,815.952,742,784.5810,222,061.62643,938.6126,297,002.07
(1)计提4,568,401.318,119,815.952,742,784.5810,222,061.62643,938.6126,297,002.07
3.本期减少金额529,613.816,477,905.46942,292.36456,416.3786,669.048,492,897.04
(1)处置或报废529,613.816,477,905.46942,292.36456,416.3786,669.048,492,897.04
436,002,405.49,199,469.14,022,68758,866,634.3,007,821161,099,018
.期末余额3692.6601.44.3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8,769,423.2645,138,916.208,947,077.01171,360,862.451,372,929.53285,589,208.45
2.期初账面价值71,334,765.3797,891,106.727,319,529.30164,527,576.251,017,329.45342,090,307.09

(3).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17、 在建工程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53,875,697.9336,817,012.88
工程物资1,137,962.12
合计55,013,660.0536,817,012.8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2).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煤矿瓦斯治理项目36,147,234.7036,147,234.7035,977,346.5835,977,346.58
呼图壁县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13,264,356.9213,264,356.92
三工供气站1,115,193.331,115,193.33
六工镇加气站340,249.79340,249.79
三门站2,207,960.952,207,960.95217,877.06217,877.06
二门站222,181.81222,181.81139,657.54139,657.54
产业园加气站105,721.28105,721.2885,353.8085,353.80
宁边东路加气站103,533.17103,533.1784,115.6984,115.69
工业设备安装项目312,662.21312,662.21312,662.21312,662.21
其他56,603.7756,603.77
合计53,875,697.9353,875,697.9336,817,012.8836,817,012.88

(3).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煤矿瓦斯治理项目42,701,327.7235,977,346.58169,888.1236,147,234.7084.6585%自筹
呼图壁县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59,981,20013,264,356.9213,264,356.9221.1140%自筹
2018年主管网建设24,800,682.1324,800,682.13100%募集资金
合计102,682,527.7235,977,346.5838,234,927.1724,800,682.1349,411,591.62////

(4).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专用材料916,635.82916,635.82
专用设备221,326.30221,326.30
合计1,137,962.121,137,962.12

其他说明:

18、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9、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86,854,447.264,911,143.6791,765,590.93
2.本期增加金额1,689,200.000.031,689,200.03
(1)购置1,689,200.001,689,200.0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0.030.03
3.本期减少金额3,144,116.503,144,116.50
(1)处置3,144,116.503,144,116.50
4.期末余额85,399,530.764,911,143.7090,310,674.46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0,023,551.432,054,601.0812,078,152.51
2.本期增加金额1,973,734.23708,794.422,682,528.65
(1)计提1,973,734.23708,794.422,682,528.65
3.本期减少金额31,441.2031,441.20
(1)处置31,441.2031,441.20
4.期末余额11,965,844.462,763,395.5014,729,239.9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73,433,686.302,147,748.2075,581,434.50
2.期初账面价值76,830,895.832,856,542.5979,687,438.42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呼图壁县天山工业园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用地1,683,791.97已获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合计1,683,791.9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2、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

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3、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8,116,706.991,233,083.927,080,797.841,196,457.58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82,263,646.8011,106,463.1062,214,276.979,331,540.44
可抵扣亏损
合计90,380,353.7912,339,547.0269,295,074.8110,527,998.02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付设备工程款37,730.60
合计37,730.60

其他说明:

26、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8、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48,621,712.8082,018,650.12
合计48,621,712.8082,018,650.1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票据

(2).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账款

(3).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品及材料采购款14,528,268.1122,140,724.80
工程及设备采购款27,808,049.5145,397,456.77
劳务服务费等6,285,395.1814,480,468.55
合计48,621,712.8082,018,650.12

(4).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0、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天然气销售款91,598,526.0979,557,507.77
预收安装工程业务款8,390,706.976,372,063.06
预收房租、暖气费及其他2,357,674.332,595,393.37
合计102,346,907.3988,524,964.20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1、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0,910,422.8837,633,733.3039,055,887.519,488,268.67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4,254,019.994,254,019.99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0,910,422.8841,887,753.2943,309,907.509,488,268.67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0,374,164.7830,910,491.7732,335,819.498,948,837.06
二、职工福利费165.002,026,001.052,020,760.715,405.34
三、社会保险费2,456,393.292,456,393.29
其中:医疗保险费2,149,810.122,149,810.12
工伤保险费195,598.17195,598.17
生育保险费110,985110,985
四、住房公积金1,328,7281,328,728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535,808.46912,119.19914,186.02533,741.63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八、其他284.64284.64
合计10,910,422.8837,633,733.3039,055,887.519,488,268.67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4,143,034.954,143,034.95
2、失业保险费110,985.04110,985.04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4,254,019.994,254,019.9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4,717,850.784,447,280.97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7,244,939.117,493,025.29
个人所得税24,362.1332,125.28
城市维护建设税316,851.52311,066.11
房产税33,616.6737,538.52
教育费附加219,952.03215,819.59
其他税费31,216.1033,471
合计12,588,788.3412,570,326.76

其他说明:

33、 其他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592,518.29831,090.53
合计1,592,518.29831,090.5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3).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348,899.55303,180.00
检测费490,786.09
其他752,832.65527,910.53
合计1,592,518.29831,090.53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长期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36,794,364.2936,216,894.66
合计36,794,364.2936,216,894.6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3).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车用天然气价差36,216,894.6628,025,276.5727,447,806.9436,794,364.29参见其他说明
合计36,216,894.6628,025,276.5727,447,806.9436,794,364.29/

其他说明:

说明: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车用天然气价差收入收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昌州发改价格[2013]258号文)、《昌吉州发改委关于降低车用天然气价差收入收缴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昌州发改价格[2014]475号文)以及《昌吉州发改委关于降低车用气销售价格和实行车用气与汽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昌州发改价格[2015]506号文)的规定,对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天然气出厂价格上涨幅度而形成的车用气销售价提价额与购进价提价额之间的价差上缴财政,本公司因代收该价差收入形成专项应付款。

4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2、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25,592,273.201,968,636.4023,623,636.80参见其他说明
合计25,592,273.201,968,636.4023,623,636.80/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
金额
天然气管网工程拨款25,592,273.201,968,636.4023,623,636.80与资产相关
合计25,592,273.21,968,636.4023,623,636.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说明:公司递延收益为公司收到的中央及地方预算内专项资金、中央及地方预算内投资以及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部分公益性国债项目转贷资金转为拨款的通知》(新财建[2011]145号文)将国债转贷资金尚未偿还的部分转为拨款等用于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的专项资金。

4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20,000,00040,000,00040,000,000160,000,000

其他说明:

股本变动详见本附注“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

45、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41,550,275.44440,099,764.71581,650,040.15
其他资本公积26,515,999.9326,515,999.93
合计168,066,275.37440,099,764.71608,166,040.0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期资本公积增加440,099,764.71元系发行新股形成的股本溢价。

47、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4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49、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15,270,839.915,303,517.465,189,168.8115,385,188.56
合计15,270,839.915,303,517.465,189,168.8115,385,188.5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系按照《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的规定计提和使用。

50、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36,655,904.8310,445,095.8347,101,000.66
任意盈余公积18,327,952.4318,327,952.43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54,983,857.2610,445,095.8365,428,953.09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本公司2018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445,095.83元。

51、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75,237,947.20132,671,736.3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75,237,947.20132,671,736.36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3,879,938.5896,573,293.4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445,095.8312,004,721.74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6,002,360.87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36,0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258,672,789.95175,237,947.2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15,126,996.11261,340,101.59440,404,581.97275,719,962.42
其他业务4,291,127.891,238,217.104,728,887.161,174,373.65
合计419,418,124.00262,578,318.69445,133,469.13276,894,336.07

53、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148,649.46
城市维护建设税465,983.68808,695.99
教育费附加332,845.43578,096.47
资源税
房产税727,495.81849,860.39
土地使用税1,539,311.751,484,241.90
车船使用税26,323.1420,567.40
印花税298,273.47292,935.60
其他102
合计3,390,233.284,183,149.21

其他说明:

54、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5,198,839.3320,857,613.79
电费8,959,029.077,757,343.35
维修及检测费1,251,579.603,437,677.77
租赁费1,740,146.941,226,286.58
折旧摊销费1,447,458.43824,308.15
车辆费1,281,434.35216,790.86
垃圾处理费400,0007,121.74
其他3,349,412.30624,593.77
合计43,627,900.0234,951,736.01

其他说明:

注:其他主要包括营销活动费、劳务费、物料消耗等费用。

55、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9,118,685.3311,547,732.12
中介机构费1,987,708.34278,076.09
税费470,178.70333,006.21
折旧费1,940,904.691,018,502.26
业务招待费957,965.04904,715.67
房水电费605,321.89578,341.50
通讯费及车辆费444,273.83680,854.94
办公费407,718.7180,265.19
其他1,129,575.22730,172.83
合计17,062,331.7516,151,666.81

其他说明:

56、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7、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362,832.06-144,038.58
减:利息收入
汇兑损益
手续费及其他72,781.6032,899.10
合计-290,050.46-111,139.48

其他说明:

58、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3,364,421.662,297,167.08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3,364,421.662,297,167.08

其他说明:

59、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天然气管网工程1,968,636.401,968,636.40
社保补贴148,980.00130,395.00
税务奖励100,000.0050,000.00
个税手续费返还1,867.7497,392.20
合计2,219,484.142,246,423.60

其他说明:

60、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633,406.47-754,288.1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理财产品收益10,114,950.542,132,842.90
合计10,748,357.011,378,554.76

其他说明:

6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8,321,981.103,563.23
合计8,321,981.103,563.23

其他说明:

2018年2月14日,公司孙公司东热源公司、城西热源公司分别与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资产收购协议》,协议约定,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东热源公司、城西热源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产和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进行收购,双方确认东热源公司资产2,831.12万元,西热源公司资产5,065.30万元。固定资产定价以第三方评估审计的价格为准,新疆正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新正建字[2018]17号的《昌吉市东方环宇有限公司东、西热源项目结算审计报告书》;土地使用权定价以该宗土地出让价格/账面原值为准,出售东热源公司、城西热源公司相关资产,公司确认的资产处置收益为568.82万元。

63、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4,192.24
其他119,030.892,562,753.48119,030.89
合计119,030.892,566,945.72119,030.8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就业奖励金4,000
增值税减免192.24
合计4,192.2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4、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39,095.4587,206.1039,095.4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91,351.52328,03091,351.52
滞纳金支出18,573.3618,573.36
其他6,735.13131,138.776,735.13
合计155,755.46546,374.87155,755.46

其他说明:

6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8,948,205.4522,272,818.38
递延所得税费用-1,811,549-2,430,445.96
合计17,136,656.4519,842,372.42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10,938,066.74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6,640,710.0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06,374.38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99,586.10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1,122,126.69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966,974.65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753,184.57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707,221.73
其他-19,203.24
所得税费用17,136,656.4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代收价差(专项应付款)28,025,276.5724,463,024.75
政府补助250,847.74184,395.00
收到利息收入362,832.06144,038.58
其他单位往来款1,152,377.651,560,523.26
合计29,791,334.0226,351,981.59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价差(专项应付款)27,208,455.99
各项费用22,955,205.3016,542,968.78
银行手续费72,781.6019,203.47
其他公司往来款3,310,816.022,240,116.04
合计53,547,258.9118,802,288.2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退回的青苗补偿款1,000,000.00
合计1,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联方4,807,100
资金占用费
合计4,807,1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IPO上市费用12,234,000.00
合计12,234,0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93,801,410.2996,573,293.45
加:资产减值准备3,364,421.662,297,167.0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7,439,602.4728,696,821.95
无形资产摊销2,682,528.652,326,085.5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321,981.10-3,563.23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2,937.5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0,748,357.01-1,378,554.7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811,549.00-2,430,445.9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897,773.21-4,420,035.8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978,646.969,167,448.3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8,314,105.4936,078,108.03
其他-771,903.841,428,505.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400,940.38168,417,768.0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49,367,064.60119,796,944.7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19,796,944.7743,342,278.56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9,570,119.8376,454,666.21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49,367,064.60119,796,944.77
其中:库存现金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31,167,064.60119,796,944.7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18,200,000.00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9,367,064.60119,796,944.77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

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72、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73、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天然气管网工程39,372,728.00递延收益1,968,636.40
天然气价差补贴9,643,001.96营业收入9,643,001.96
社保补贴148,980.00其他收益148,980.00
税务奖励1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7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本期新设子公司:呼图壁县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东环恒晟石油有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管道安装100.00设立
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昌吉州阜康市能源开发100.00设立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热力开发供应100.00购买
新疆东环恒晟石油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加油加气业务51%设立
呼图壁县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燃气供应100.00设立
新疆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昌吉州阜康市能源开发80.00购买
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热力开发供应100.00设立
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热力开发供应100.00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5,329,876.9015,468,374.27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633,406.47-754,288.14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董事会已授权本公司经营管理层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通过经营管理层递交的月度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

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无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负债,也无以浮动利率报价的借款项目,故本公司无重大利率风险。(2)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以外币结算的资产或负债,故本公司无重大汇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计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48,621,712.8048,621,712.80
其他应付款1,592,518.291,592,518.29
合计50,214,231.0950,214,231.09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公司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昌吉东方广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昌吉环宇锦辰建材有限公司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新疆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疆环宇科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之子李伟伟控制的其他企业
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伊犁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阜康市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疆新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天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昌吉市东方环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疆新宜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新宜瑞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5%
新疆新宜瑞投资有限公司李明持股40%、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1%
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弟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疆东方隆辰建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弟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中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阜康市东方环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昌吉市环宇邻里中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明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凡瑾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董事长之子李伟伟控制的其他企业

其他说明注:2018年11月,李明及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新疆新宜瑞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后公司与新疆新宜瑞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新疆新宜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土建工程、地坪工程865,878.891,384,387.32
昌吉东方广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水电及物业679,188.56657,077.36
新疆新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扣代缴电费79,291.28
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扣代缴电费69,421.44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扣代缴电费141,644.49
阜康市东方环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扣代缴电费17,570.84
昌吉市环宇邻里中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费及代扣代缴电费水电58,570.68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管道安装5,177,700.338,991,333.67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冷暖气供应390,064.27838,911.26
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冷暖气供应1,174,325.30360,360.36
新疆新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冷暖气供应1,215,182.80432,432.43
昌吉市东方环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冷暖气供应380,668.46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入户安装2,621,517.464,288,812.61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入户安装270,270.27
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入户安装2,002,841.53640,540.54
新疆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入户安装126,126.13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138,850.5032,075.00
新疆新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入户安装831,621.62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入户安装180,180.18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客服、办公楼1,826,265.851,594,388.81
阜康市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47,619.00142,857.15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22.10239.92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9,727,627.73685,400.413,980,380.37199,019.02
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58,011.6547,900.58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200,000.0010,000.00
新疆新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91,877.2514,593.86
昌吉市东方环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82,367.834,118.39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961,125.57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27,583.1527,583.15
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111,532.461,111,532.46
其他应付款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9,250.00
昌吉市环宇邻里中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60,327.80
阜康市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8,220.24
阜康市东方环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6,064.26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公告的 《东方环宇首次公开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李伟伟关于承诺:“如该项目(煤矿瓦斯治理项目)将来收益未达预期、该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需要计提减值、该项目的相关投入不能收回、该项目的相关政府批准无法办理或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该项目出现权属纠纷等情况,本人或本人控制的除东方环宇外的其他企业将收购该项目或收购东方环宇新能源的100%股权,或本人保证促成其他第三方收购该项目或收购东方环宇新能源的100%股权。若收购项目,收购价格不低于该项目经审计的投资额;若收购东方环宇新能源100%股权,收购价格且不低于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和评估值。本人愿意承担东方环宇因该项目而承担的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56,000,00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56,000,000.00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与政府机构之间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a) 天然气销售业务、供热业务等b) 设施设备安装业务本公司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相同。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天然气销售业务、供热等业务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分部间抵销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342,080,815.59130,399,221.1557,353,040.63415,126,996.11
主营业务成本233,059,184.1670,273,484.68992,567.25302,340,101.59
资产总计1,480,847,411.94191,171,617.85328,888,389.821,343,130,639.97
负债总计249,585,568.7184,929,629.1199,459,001.24235,056,196.58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3,725,000.00
应收账款18,144,376.556,991,133.58
合计21,869,376.556,991,133.5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2).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3,725,000.0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3,725,000.00

(3). 期末公司已质押 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9,099,701.12100955,324.57518,144,376.557,359,087.98100367,954.4056,991,133.58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19,099,701.12100955,324.57518,144,376.557,359,087.98100367,954.4056,991,133.58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9,092,910.92954,645.555
其中:1年以内分项19,092,910.92954,645.55
1年以内小计19,092,910.92954,645.555
1至2年6,790.20679.0210
2至3年
3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19,099,701.12955,324.5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87,370.17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新疆蓝海新能源有限公司12,804,777.7567.04640,238.89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2,613,105.0013.68130,655.25
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1,107,750.805.8055,387.54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731,381.603.8336,569.08
中粮屯河番茄有限公司461,351.002.4223,067.55
合计17,718,366.1592.77885,918.31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00,277,278.2261,198,134.97
合计100,277,278.2261,198,134.9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2).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02,545,600.695.372,268,322.472.21100,277,278.2262,075,657.93100877,522.961.4161,198,134.9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102,545,600.695.372,268,322.472.21100,277,278.2262,075,657.93100877,522.961.4161,198,134.9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1,021,864.82551,093.245
其中:1年以内分项11,021,864.82551,093.245
1年以内小计11,021,864.82551,093.245
1至2年10,054,387.141,005,438.7110
2至3年3,558,952.57711,790.5220
3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24,635,204.532,268,322.4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77,910,396.16
合计77,910,396.16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36,573.53350,000.00
应收政府款项24,526,493.9113,603,339.71
代职工垫付及其他单位往来款项72,137.0931,059.35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77,910,396.1648,091,258.87
合计102,545,600.6962,075,657.93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390,799.51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天然气款25,511,569.081-2年24.88
昌吉市财政局天然气价差补贴24,526,493.911年以内;1-2年;2-3年23.922,262,386.94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款8,054,441.611年以内7.85
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天然气款3,549,713.721-2年3.46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昌吉供电公司电费72,137.091年以内0.073,606.85
合计/61,714,355.41/60.182,265,993.79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昌吉市财政局天然气价差补贴24,526,493.911年以内;1-2年;2-3年预计2019年收回
合计24,526,493.91

其他说明无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62,343,029.15162,343,029.15147,243,029.15147,243,029.15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19,459,574.5619,459,574.5619,025,191.6419,025,191.64
合计181,802,603.71181,802,603.71166,268,220.79166,268,220.79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61,715,150.2161,715,150.21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53,677,878.9453,677,878.94
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1,850,000.0010,100,000.0041,950,000.00
呼图壁县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4,500,000.004,500,000.00
新疆东环恒晟石油有限公司500,000.00500,000.00
合计147,243,029.1515,100,000162,343,029.15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19,025,191.64434,382.9219,459,574.56
小计19,025,191.64434,382.9219,459,574.56
合计19,025,191.64434,382.9219,459,574.56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31,311,306.02222,447,622.08328,464,452.42228,535,709.43
其他业务4,280,746.301,228,350.014,727,986.261,170,688.95
合计335,592,052.32223,675,972.09333,192,438.68229,706,398.38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0,000,000.0070,000,0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434,382.92-881,886.3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理财产品收益7,346,027.501,984,224.60
合计57,780,410.4271,102,338.21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CNY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321,981.1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219,484.1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6,724.5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0,114,950.54
所得税影响额-2,229,369.8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18,390,321.3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030.690.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670.550.55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备查文件目录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董事长:李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4月1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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