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7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57.2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1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66.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19元,共计募集资金394,016,7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440,291.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月9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0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同时调整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66.61万元用于新项目的建设投资。变更后,“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将由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山东康地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康地恩”)实施,实施地点为费县经济开发区岩滨路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1500吨/年兽用粉剂自动化密闭式工艺调配项目”变更为“动物用保健品综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同时调整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347.68万元(含孳息)用于新项目的建设投资,由青岛康地恩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在青岛市高新区茂源路北段实施,项目计划建设6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2,58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变更后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
年产10000吨新型生物酶系列产品项目 | 21,400.00 | 11,400.00 |
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 | 19,252.00 | 7,247.03 |
动物用保健品综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0,430.00 | 10,000.00 |
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6,097.00 | 6,097.00 |
合计 | 57,179.00 | 34,744.03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
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6,097.00 | 4,662.44 | 1,457.21 |
合计 | 6,097.00 | 4,662.44 | 1,457.21 |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遵循谨慎、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项目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57.2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事项的审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安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57.2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公司已完成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