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冯香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兰翠梅女士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7.50减少至6.14%,持股比例减少达到1.36%。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月 31日收到股东冯香亭先生发来的通知,获悉其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冯香亭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8,925,000 | 4.37% | IPO前取得:8,925,000股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兰翠梅 | 6,375,000 | 3.13% | 冯香亭之配偶 |
合计 | 6,375,000 | 3.13% | —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公司持股 5%以上第三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达
1.36%。
注:
1.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披露了《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冯香亭先生为实现投资收益,计划自2020年6月4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截至 2020 年 8 月 5 日,冯香亭先生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 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98%。详见公司于 2020年8月7日披露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1)。
2.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披露了《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冯香亭先生计划自2021年6月2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截至 2021年 8 月31 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冯香亭先生减持公司股份773,200 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3.截止2021年8月31日,冯香亭先生两次股份减持计划累计减持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6%。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冯香亭 | 2,773,200 | 1.36% | 2020/7/13 ~2021/8/31 | 集中竞价交易 | 15.51 -18.48 | 43,532,450 | 6,151,800 | 3.01% |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
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