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友钴业:华友钴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049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内容详见公司2021-051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骨干团队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方启学先生、陈红良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方启学先生、陈红良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授予权益、解除限售、回购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开立限制性股票回购专用账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将回购款项支付给激励对象;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相关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除外;

(1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3)授权董事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4)同意董事会就关于上述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方启学先生、陈红良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