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特转债”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财通证券”)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福斯特“福特转债”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9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财通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1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226,415.09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093,773,584.91元,已由财通证券于2019年11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999,056.6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1,774,528.3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40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简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1 | 年产2.5亿平方米白色EVA胶膜技改项目 | 白色EVA项目 | 55,369.60 | 44,000.00 |
2 | 年产2亿平方米POE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 POE项目 | 42,131.80 | 36,000.00 |
3 | 年产2.1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 感光干膜项目 | 58,000.00 | 30,000.00 |
合计 | 155,501.40 | 110,000.00 |
二、募投项目及其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白色EVA项目”、“POE项目”、“感光干膜项目” 已达到产能目标,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注1] |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注2] |
1 | 年产2.5亿平方米白色EVA胶膜技改项目 | 44,000.00 | 24,807.24 | 18,370.21 |
2 | 年产2亿平方米POE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 36,000.00 | 25,920.70 | 10,079.30 |
3 | 年产2.1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 30,000.00 | 22,398.99 | 7,601.01 |
承销和保荐费用及发行费用[注3] | 822.55 | |||
闲置募集资金利息等收入净额[注4] | 3,020.27 | |||
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 39,070.79 |
[注1]:累计投资金额包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开立尚未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已开立尚未到期支付的信用证等方式支付的项目所需资金。[注2]:项目节余金额包含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含其收益)。[注3]:“福特转债”的承销和保荐费用及发行费用合计822.55万元从“白色EVA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中扣除。[注4]:利息等收入净额为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和利息收入与银行手续费之间的差额。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2020年度光伏行业头部企业大力推行“182硅片”及“210硅片”,组件的尺寸进一步扩大,公司充分考虑未来市场的需求,已经按照大尺寸组件对应大宽幅胶膜产品的要求制备宽幅产线;同时,由于2020年下半年市场对光伏胶膜需求暴涨,公司产能紧张,公司设备团队深入挖潜,通过技术改造将产线速度进一步提升,产品宽幅的提升和产线速度的提升,使得“白色EVA项目”和“POE项目”在达到产能目标的前提下节省了设备投资;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3、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以及满足生产经营和新产品开发的需要,公司拟将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39,070.7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等资金将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用于光伏材料和电子材料业务的发展,通过产能的扩张和新产品的开发,继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利用材料领域的研发实力及流延膜、精密涂布、树脂合成等方面的技术平台,做好现有技术储备的新产品的开发建设,继续开拓高附加值及大市场容量的材料领域新产品,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福特转债”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福特转债”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福特转债”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福特转债”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特转债”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许昶吴云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