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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25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14时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隋丹女士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承诺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0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20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同意《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履职情况总结的议案》;同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履职情况总结》。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司与该等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较2017年度增长率低于190%,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07名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1,663,662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已对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以回购价格10.70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对预留部分授

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4名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授予但未解锁部分股票合计440,300股以回购价格6.6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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