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天健会计师在2023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人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836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 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13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胡友邻 | 2007年 | 2006年 | 2007年 | 2020年 | 2021年,签署云意电气、日盈电子、长龄液压、鼎胜新材等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云意电气、日盈电子、鼎胜新材等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杰华特、鼎胜新材、日盈电子等2022年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胡友邻 | 2007年 | 2006年 | 2007年 | 2020年 | 2021年,签署云意电气、日盈电子、长龄液压、鼎胜新材等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云意电气、日盈电子、鼎胜新材等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杰华特、鼎胜新材、日盈电子等 |
2022年审计报告 | ||||||
冯益祥 | 2019年 | 2013年 | 2019年 | 2022年 | 2021年,签署日盈电子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日盈电子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杰华特、鼎胜新材、江苏华辰2022年度审计报告 |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曹俊炜 | 2007年 | 2007年 | 2018年 | 2023年 | 2021年签署凯龙高科、蔚蓝锂芯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浙富控股、杭州高新、派能科技和轻纺城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凯龙高科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浙富控股、杭州高新、派能科技和轻纺城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复核浙富控股、杭州高新、派能科技和轻纺城2022年度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三、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要求,天健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四、公司对天健会计师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评估和审查后,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2023年度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