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遵守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程序及范围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4月19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1年4月29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交易期间 | 买入数量(股) | 卖出数量(股) |
1 | 彭永祥 | 独立董事 | 2020/11/30 | 10,000 | 0 |
2 | 梁耀铭 | 董事、实际控制人 | 2021/4/9 | 3,123,698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