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47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
即将办理第三期已满足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 本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13人;
● 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80.613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
●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
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自每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之日起6个月内不出售该部分股票。激励对象尚需继续履行6个月内不出售该部分股票的承诺。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80.613万股(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实施完成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实施完成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作相应调整),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2%。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8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13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8年4月13日起至2018年4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8年5月3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18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登记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被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为0.5万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人数为119人,实际授予登记数量为167万股。
5、2018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9.59元/股调整为9.53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18年7月23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周喆先生授予9.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5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获
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18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朱剑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2,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8、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外,其余激励对象在第一期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18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86.216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7%。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4.94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9,3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7.3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7.41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的回购价格为7.3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担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3.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回购价格为7.38元/股。董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62.244万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67%。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3、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甘汛标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3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3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甘汛标所获授的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14、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80.613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
序号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 | 是否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
1 |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原激励对象甘汛标已离职,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条件,不符合解锁条件。其他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
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年-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上述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根据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7,631.17万元,较2017年同期增长83.76%。 公司2020年实现的业绩符合前述相关解锁期的解锁要求。 |
4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A、B、C,激励对象可全额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结果为D,则激励对象可按70%解除限售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其余部分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考核为E,则 | 经考核,除甘汛标已离职不满足解锁条件外,其他激励对象满足解锁条件,考核成绩在C以上,符合全额解锁条件。 |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自每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之日起6个月内不出售该部分股票。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尚需继续履行6个月内不出售该部分股票的承诺。
三、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可解锁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3人;因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实施完成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转增0.3股);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实施完成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每股转增0.3股),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30%,数量为80.613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2%。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1 | 金史平 | 董事长、总经理 | 12.675 | 3.8025 | 0 |
2 | 刘杨 | 董事、副总经理 | 4.225 | 1.2675 | 0 |
3 | 吴志雄 | 董事 | 8.45 | 2.535 | 0 |
4 | 颜桢芳 | 董事、财务总监 | 3.38 | 1.014 | 0 |
5 | 钱惠平 | 副总经理 | 5.07 | 1.521 | 0 |
6 | 汪锋 | 副总经理 | 5.07 | 1.521 | 0 |
7 | 杨家骅 | 副总经理 | 5.07 | 1.521 | 0 |
8 | 高冬冬 | 董事会秘书 | 1.014 | 0.3042 | 0 |
9 | 中层及管理干部(24) | 90.584 | 27.1752 | 0 | |
10 |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81) | 133.172 | 39.9516 | 0 |
合计 | 268.71 | 80.613 | 0 |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