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起初由独立董事许汉友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乐宏伟先生和董事章鼎先生组成。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故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章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公司董事张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许汉友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乐宏伟先生和董事张彤女士组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3.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4. 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
5.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6.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2023年,各位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了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出席情况 | 会议内容 | 表决结果 |
2023年4月 | 第三届董事会 | 许汉友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 通过 |
11日 | 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乐宏伟 章鼎 | 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审计部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审计部2022年下半年重要事项检查报告》 | |
2023年8月15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许汉友 乐宏伟 章鼎 | 1、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4、审议《关于审计部2023年上半年重要事项检查报告》 | 通过 |
2023年10月20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许汉友 乐宏伟 章鼎 | 1、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通过 |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其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努力推动公司内部审计团队建设和内审工作能
力的提升。审计委员会同公司内审人员一起研究确定审计计划,并根据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对审计计划进行及时调整;审计委员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对公司内审工作及时进行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审计委员会及时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改进建议。经过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审人员的共同努力,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在计划性、规范性、内审人员审计能力等方面都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指导、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完善工作,推进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有效落实。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认真建设内部控制体系并进一步完善,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运用自身会计、财务管理、法律相关专业知识及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其职权范围内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调整前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许汉友、乐宏伟、章鼎调整后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许汉友、乐宏伟、张彤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