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