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立新先生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承立新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4,26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转让给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城投”)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6月9日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情况
2021年1月26日、2021年2月4日、2021年6月7日,承立新先生与济宁城投分别签署了《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双方一致同意承立新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4,26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转让给济宁城投。上述股份协议转让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7日、2021年2月5日、202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报刊披露的临时公告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完成及协议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已于2021年6月9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前后有关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协议转让前 | 协议转让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承立新 | 73,382,400 | 36.00 | 59,113,600 | 29.00 |
济宁城投 | - | - | 14,268,800 | 7.00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承立新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根据2021年1月26日、2021年2月4日公司与济宁城投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61,152,000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济宁城投拟全部以现金认购。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济宁城投将持有公司75,420,800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8.46%,承立新先生持有公司59,113,600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2.31%。根据协议约定,济宁城投有权提名董事会的多数席位。因此,公司的控制权将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生变更,济宁城投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否取得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