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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迪科技: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现就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汇报: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1名:

傅洪先生,独立董事2名:袁万凯先生、张岩先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袁万凯先生担任。

委员会委员均具有与其职责相适应的财务或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如下:

2020年02月2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予以确认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议题发表意见,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的关联交易及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一并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020年04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对相关议题发表意见,同意将审计机构提交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等议题一并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2020年04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投资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并对相关议题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提交董事会进一步审议。2020年06月1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北京国卫大慧医疗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2020年08月0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予以确认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的议案》。

2020年10月2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予以确认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财务报告完成后,分别召开会议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和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阅意见如下:

公司提交的财务报告公允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0年4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审议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指导。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能够就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

(三)沟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外部审计机构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并协调、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外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并讨论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同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方法、审计中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重大事项的情况。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和完成财务审计报告后,就会计师提交的报告进行了审议,有效监督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估和研究。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保障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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