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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钼业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9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93                            公司简称:洛阳钼业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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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6
四、   附录 ................................................................. 18
                                   2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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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朝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红伟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32,979,681,435.81          30,880,528,485.14                        6.80
归属于上市公司     17,574,608,402.55          17,353,481,190.80                        1.27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264,806,530.63                -78,962,309.21                   435.36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157,332,634.76            1,184,311,684.33                      -2.28
归属于上市公司        141,091,827.38                304,530,072.31                   -53.67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118,584,108.29                274,134,685.14                   -56.74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0.81                       2.08         减少 1.27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1                       0.02                    -50.00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0.02                    不适用
(元/股)
注:为使数据具有可比性,本公司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份数同口径重述 2015 年 3 月 31 日
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将 2015 年 3 月 31 日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分别由人民币
0.06 元、0.06 元重述为 0.02 元、0.0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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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3,097,200.76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
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
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41,904,870.89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
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
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555,675.2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696.62
所得税影响额                                                       -3,940,373.90
                       合计                                        22,507,7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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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313,72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股东名称(全称)                            条件股份数                                    股东性质
                           数量     (%)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5,329,78    31.56                0                           0     国有法人
                                                                 无
                            0,425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     5,030,22    29.79                0                390,840,0        境内非国
                                                                 质押
公司                        0,000                                                 00          有法人
HKSCC NOMINEES           3,866,91    22.90                0                           0       未知
                                                                 未知
LIMITED                     0,44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396,363,     2.35                0                           0     国有法人
                                                                 无
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64,242,9     0.38                0                           0     国有法人
                                                                 无
责任公司
潘敏                     15,628,7     0.09                0                           0     境内自然
                                                                 无
                               68                                                               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12,973,6     0.08                0                           0       未知
公司-国泰国证有色金
                                                                 无
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上海跃凌投资管理有限     9,010,85     0.05                0                           0     境内非国
                                                                 无
公司                            3                                                             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280,50     0.05                0                           0     境外法人
                                                                 无
蒙棣良                   8,000,00     0.05                0                           0     境内自然
                                                                 无
                                0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数量                        种类                数量
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5,329,780,425       人民币普通股        5,329,780,425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30,2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30,220,000
HKSCC NOMINEES LIMITED                        3,866,910,440       境外上市外资        3,866,910,440
                                                                        股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96,363,534       人民币普通股            396,363,53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4,242,900    人民币普通股            64,242,900
潘敏                                                15,628,768    人民币普通股            15,628,76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                      12,973,685                            12,973,685
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人民币普通股
资基金
上海跃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10,853    人民币普通股             9,010,853
                                           5 / 28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280,507     人民币普通股         8,280,507
蒙棣良                                                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香港全资子公司鸿商投资有限
明                                  公司持有本公司 H 股股份 303,000,000 股,登记在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名下。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9,078,200.00                4,838,045.50         87.64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05,994,571.57            602,079,822.07           33.87
其他应收款                            83,871,039.18            120,062,905.23          -30.14
其他流动资产                      1,730,386,995.64           2,940,139,813.99          -41.1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971,028,993.72          1,505,910,504.53          -35.52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交税费                             -35,535,640.03           -123,612,410.35          -71.25
应付利息                              88,217,965.88               53,942,855.95         63.54
其他流动负债                      1,033,884,072.90             523,896,357.63           97.35
应付债券                          4,000,000,000.00           2,000,000,000.00          100.00
专项储备                              52,577,938.70            115,200,675.56          -54.36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
动影响;
(2)应收票据增加主要系本期票据贴现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减少主要系本期收到联营公司洛阳高科减资款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减少主要系本期部分黄金租赁业务到期归
还所致;
(6)应交税费增加主要系本期进项税留底减少所致;
(7)应付利息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中期票据及短期应付债券计提利息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发行短期融资债券所致;
(9)应付债券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发行中期票据所致;
                                           6 / 28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10)专项储备减少主要系维简费结余减少所致。
2、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1-3 月         增减率(%)
营业税金及附加                       38,860,820.50             67,550,709.69         -42.47
财务费用                            118,716,390.65              5,773,336.06       1,956.29
资产减值损失                          6,955,895.22              2,044,192.01         240.2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637,165.31                           -       100.00
营业外收入                            3,344,430.10             10,015,735.07         -66.61
营业外支出                           18,802,904.62              4,439,165.38         323.57
所得税费用                           82,281,793.30             33,102,547.08         148.57
少数股东损益                         -6,424,491.53            -12,852,963.60         -50.02
(1)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主要系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使公司资源税税负降低所致;
(2)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黄金租赁及远期外汇合约价值变动收益;
(5)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系本期确认的财政补助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本期捐赠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NPM确认税收时间性差异影响;
(8)少数股东损益增加主要系本期少数股东承担的亏损减少所致。
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1-3 月                增减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64,806,530.63             -78,962,309.21          343,768,839.84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297,758,266.40        -1,472,189,074.48          2,769,947,340.88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483,946,299.82          1,205,845,541.43          278,100,758.39
金流量净额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票据支付力度使经营性支出较上年同
期减少,资源税税负降低及弥补可抵扣亏损减少预缴所得税款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回到期理财产品,同时购买理财产品业务较
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外部融资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 主要产品产量及成本
                                          7 / 28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零一六年第一季度本公司生产钼精矿 4,012 吨(折 100%MO),现金生产成本为人民币 55,138
元/吨;生产钨精矿 2,317 吨(100%WO3),现金生产成本为人民币 13,131 元/吨(现金生产成本
不包括资源税、折旧与摊销、销售及一般管理成本)。NPM 第一季度实现可销售铜金属 9,872 吨
(按 80%权益计算), C1 现金成本为 0.63 美元/磅,;第一季度实现黄金产量 7,908 盎司(按 80%
权益计算)。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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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未能
                                                                                                                       及时履   如未能
                                                                                                     是否有   是否及   行应说   及时履
承诺背    承诺                                        承诺                              承诺时间及
                  承诺方                                                                             履行期   时严格   明未完   行应说
  景      类型                                        内容                                  期限
                                                                                                       限     履行     成履行   明下一
                                                                                                                       的具体   步计划
                                                                                                                         原因
                           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
                           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洛阳钼
                           业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
                           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
                           企业;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洛阳钼业
收购报                     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
告书或                     何与洛阳钼业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
权益变   解决同            资于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于泳                                                                 2014/1/23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动报告   业竞争            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洛阳钼业进一步拓展
书中所                     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不与洛阳钼业拓
作承诺                     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洛阳钼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
                           竞争,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
                           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洛阳钼业经营的方式或
                           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如该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洛阳钼业赔偿一切
                           直接和间接损失。
                                                                9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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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
                           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
                           接经营任何与洛阳钼业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
                           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
                           参股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
收购报
                           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洛阳钼业经营的业务
告书或
                           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
权益变   解决同   鸿商集
                           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本承   2014/1/23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动报告   业竞争     团
                           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洛阳钼业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
书中所
                           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洛阳钼业拓展后
作承诺
                           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洛阳钼业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
                           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
                           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洛阳钼业
                           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
                           免同业竞争。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
                           洛阳钼业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收购报
                           国宏集团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洛阳钼业所从事的业务构成同
告书或
                           业竞争的业务;国宏集团在今后任何时间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
权益变   解决同   国宏集
                           与洛阳钼业所从事的业务有实际性竞争或可能有实际性竞争的业务   2013/11/29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动报告   业竞争     团
                           活动;本承诺持续有效,直至国宏集团不再对洛阳钼业有重大影响
书中所
                           为止;国宏集团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作承诺
收购报                     本人将尽量避免与洛阳钼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
告书或   解决关            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
                   于泳                                                                 2014/1/23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权益变   联交易            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
动报告                     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洛阳钼业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
                                                                10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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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所                     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洛阳钼业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
作承诺                     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保证
                           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洛阳钼业利润,不会通过影响洛阳钼业的经
                           营决策来损害洛阳钼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鸿商集团将尽量避免与洛阳钼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
收购报                     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
告书或                     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
权益变   解决关   鸿商集   理价格确定;鸿商集团将严格遵守洛阳钼业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
                                                                                        2014/1/23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动报告   联交易     团     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洛阳钼业关联交易决策
书中所                     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作承诺                     鸿商集团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洛阳钼业利润,不会通过影响
                           洛阳钼业的经营决策来损害洛阳钼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洛阳钼业有权独立、自主地选择交易对方。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
                           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国宏集团将与洛阳钼业依法签订规范的关
收购报
                           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洛
告书或
                           阳钼业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在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
权益变   解决关   国宏集
                           易中,国宏集团保证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   2013/11/29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动报告   联交易     团
                           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书中所
                           义务;国宏集团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谋取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洛
作承诺
                           阳钼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损害洛阳钼业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
收购报                     本人将保证洛阳钼业业务独立,保证其主营业务的开展不依赖其股
告书或                     东及其他关联方;本人将保证洛阳钼业资产独立,保证其主要资产
权益变                     不存在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混用的情形;本人将保证洛阳钼业人
          其他     于泳                                                                 2014/1/23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动报告                     员独立,保证洛阳钼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洛阳钼业签订相应的劳动
书中所                     合同或服务协议;洛阳钼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作承诺                     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洛阳钼业的财务人员不在本
                                                                11 / 28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职务;本人将保证洛阳钼业财务独立,保证
                         洛阳钼业单独设立财务机构并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
                         制度,拥有自身的独立银行账户,不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
                         行账户;洛阳钼业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并独立履行缴纳义务;本人不
                         干预洛阳钼业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和独立运用资金;本人将保证洛阳
                         钼业组织机构独立,保证洛阳钼业设立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并独立
                         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合署办公。
                         鸿商集团将保证洛阳钼业业务独立,保证其主营业务的开展不依赖
                         其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鸿商集团将保证洛阳钼业资产独立,保证其
                         主要资产不存在与鸿商集团及鸿商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混用的情
                         形;将保证洛阳钼业人员独立,保证洛阳钼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洛
                         阳钼业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洛阳钼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收购报
                         不在鸿商集团及鸿商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
告书或
                         其他职务;洛阳钼业的财务人员不在鸿商集团及鸿商集团控制的其
权益变          鸿商集
         其他            他企业担任职务;将保证洛阳钼业财务独立,保证洛阳钼业单独设     2014/1/23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动报告            团
                         立财务机构并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拥有自身
书中所
                         的独立银行账户,不与鸿商集团及鸿商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
作承诺
                         行账户;洛阳钼业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并独立履行缴纳义务;鸿商集
                         团不干预洛阳钼业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和独立运用资金;将保证洛阳
                         钼业组织机构独立,保证洛阳钼业设立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并独立
                         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与鸿商集团及鸿商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
                         混同、合署办公。
收购报
告书或                   本公司出具《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
                国宏集
权益变   其他            的承诺函》,保证洛阳钼业资产独立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     2013/11/29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团
动报告                   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书中所
                                                              12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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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承诺
                           鸿商集团及鸿商集团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均未生产、开
                           发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
                           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洛阳钼业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
                           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鸿商集团及鸿商集团拥有权益的
                           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洛阳钼业生产的产品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洛阳钼业
与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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