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
经我们认真审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按202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90.49亿元。其中282.39亿元系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69%。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新增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将继续对公司今后可能发生的担保进行监督检查。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友贵、严冶、李树华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