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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脉医疗:心脉医疗: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联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心脉医疗股票代码:68801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联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丙楼1层1078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999号 环贸广场二期2701-03室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1年4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心脉医疗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情况及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心脉医疗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联木上海联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上海联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心脉医疗股份比例减少至4.999922%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联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丙楼1层107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联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20,88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BEC59F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6年11月04日至2026年11月03日
通讯地址及邮编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999号环贸广场二期2701-03室 200000
序号合伙人名称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联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
2上海联新二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400.0035.43
3上海联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084.6033.92
4上海联新行毅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00.003.35
序号合伙人名称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5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600.0017.24
6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1.409.58
7周颖华有限合伙人100.000.48
合计20,887.00100.00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朱音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中国上海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考虑而进行的交易。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心脉医疗股份的计划安排。

2、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减持心脉医疗股份的计划,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完成减持492,059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8%;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实施上述减持计划。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有继续减持心脉医疗股份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心脉医疗无限售流通股4,090,910股,占心脉医疗股本总额的比例为5.68%,为心脉医疗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心脉医疗3,598,851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心脉医疗股本总额的4.999922%,持股比例已低于5%,上海联木不再是心脉医疗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卖出所持有的心脉医疗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时间减持方式减持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联木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8日集中竞价482,0590.6697
上海联木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8日大宗交易10,0000.013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20年8月28日至2021年2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心脉医疗股份1,997,328股,合计减持比例2.77%。具体内容详见心脉医疗于2021年2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联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以下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地点: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25号楼9层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联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1年4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
股票简称心脉医疗股票代码6880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联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丙楼1层1078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4,090,910股 持股比例:5.6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3,598,851股 持股比例:4.999922%; 变动数量:492,059股 变动比例:0.6836%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联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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