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普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杰普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9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杰普特于2019年10月28日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23,092,14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3.86元。截至2019年10月28日,公司共募集资金1,012,821,435.84元,扣除发行费用97,785,759.0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15,035,676.77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9]48490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77,999,402.74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余额292,999,402.73元,保本型理财产品185,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941,355.37元,募集资金专户结构性理财收入10,811,399.18元,扣
除手续费6,360.31元。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604,661,190.20 |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 139,346,362.76 |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 1,877,022.40 |
加:募集资金专户结构性理财收入 | 10,811,399.18 |
减: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 3,846.28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477,999,402.74 |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管理制度》于2019年3月10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杰普特”)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上述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账户余额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37080100100686910 | 活期存款 | 28,413,914.30 |
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9100078801000000773 | 活期存款 | 130,937,952.41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0000030960300031288016 | 活期存款 | 29,383,906.6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631519345 | 活期存款 | 80,331,083.2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741973024981 | 活期存款 | 6,466,526.61 |
753672851199注 | 活期存款 | 9.64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 | 683472525826 | 活期存款 | 17,466,009.90 |
合 计 | 292,999,402.73 |
注:该账户为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是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余额9.64元为结余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结构性存款专用结算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存放银行 | 产品名称 | 存款类型 | 余额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存款期限 |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 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DFJ2012223) | 结构性存款 | 6,500.00 | 2021-03-30 | 3.00% | 92天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2021-01-12 | 2.95% | 90天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005875B) | 结构性存款 | 2,510.00 | 2021-01-12 | 4.80% | 90天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005876B) | 结构性存款 | 2,490.00 | 2021-01-12 | 4.35% | 90天 |
合计 | 18,500.00 |
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均为保本型产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公司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9年11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1,707,915.40元。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19年12月13日出具瑞华核字[2019] 48490025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1月26日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管理制度》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中金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无异议。
附表: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编制单位: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915,035,676.7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9,346,362.7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9,783,794.9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光纤激光器扩产建设项目 | 否 | 123,710,000.00 | 不适用 | 123,710,000.00 | 39,555,428.11 | 47,425,315.52 | -76,284,684.48 | 38.34 | 2021/0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激光光学智能装备扩产建设项目 | 否 | 112,760,000.00 | 不适用 | 112,760,000.00 | 35,022,678.77 | 46,622,860.35 | -66,137,139.65 | 41.35 | 2021/09/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半导体激光器扩产建设项目 | 否 | 92,530,000.00 | 不适用 | 92,530,000.00 | 14,416,905.76 | 18,186,056.34 | -74,343,943.66 | 19.65 | 2022/0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半导体激光加工及光学检测设备研发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157,590,000.00 | 不适用 | 157,590,000.00 | 18,647,066.79 | 23,264,097.45 | -134,325,902.55 | 14.76 | 2022/0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快激光器研发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83,330,000.00 | 不适用 | 83,330,000.00 | 11,973,029.31 | 15,740,081.16 | -67,589,918.84 | 18.89 | 2021/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72,330,000.00 | 不适用 | 72,330,000.00 | 19,731,254.02 | 25,759,707.34 | -46,570,292.66 | 35.61 | 2022/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72,785,676.77 | 不适用 | 272,785,676.77 | - | 272,785,676.77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915,035,676.77 | 915,035,676.77 | 139,346,362.76 | 449,783,794.93 | -465,251,881.84 |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 受工程建设延误、新冠疫情、采购周期延长等原因影响,公司激光/光学智能装备扩产建设项目、半导体激光器扩产建设项目、半导体激光加工及光学检测设备研发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具体延期原因、延期项目可行性、必要性及预计经济效益详见公司2021年1月7日公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9年11月30日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1,707,915.40元,此部分预先投入的资金已以募集资金置换。 |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2019年11月29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0年11月2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余额为人民币37,000.00万 |
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石一杰 张志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