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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新能:卓越新能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公司代码:688196 公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1-006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厦门卓越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福建致尚生物质材料发展有限公司、龙岩卓越生物基材料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负债及权益类资产总额1%<错报漏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错报漏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错报漏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损益类利润总额2%<错报漏报金额利润总额的1%<错报漏报金额≤利润总额的2%错报漏报金额≤利润总额的1%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3、已经现并报告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4、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1、公司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信息不准确、不公允;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3、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4、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以外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损失利润总额的0.5%<直接损失利润总额的0.25%<直接损失≤利润总额的0.5%直接损失≤利润总额的0.25%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公司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的制度系统性失效; 4、公司重大决策缺乏决策程序或程序严重不合理导致重大失误。
重要缺陷1、偏离公司战略或经营目标,对战略或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2、出现严重产品质量问题且造成严重后果; 3、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一般缺陷除了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1、报告期内,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宝厂区A罐区意外发生爆燃事故。经龙岩市人民政府成立的龙岩卓越“7.12”事故调查组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此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78.95 万元。事故发生后,公司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评价公司,对各子公司(厂)的生产安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安全现状评价和隐患大排查,并及时完善防护措施和全面整改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增强配备消防和安全生产应急设施,确保各生产厂区安全生产。

2、由于公司未对存货与固定资产投保财产损失险,导致东宝厂罐区爆燃事故未得到相应的赔偿,直接净损失财产678.95万元。事故发生后,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控股子公司进行整改,全面评估各项资产后投保了财产综合险,保险项目覆盖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与存货,保险总金额为

650,143,133.87元(各公司财产明细如下表),最大限度的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

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原值存货合计
龙岩卓越57,876,236.28250,784,022.1044,867,330.15353,527,588.53
厦门卓越20,517,249.06116,230,970.8034,267,484.08171,015,703.94
福建致尚14,963,106.4132,332,147.0510,104,676.5057,399,929.96
卓越生物基13,486,280.4832,287,285.2322,426,334.7368,199,900.44
小计106,842,872.23431,634,425.18111,665,825.46650,143,122.87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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