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日发出,于2021年7月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发表意见的监事3名,实际发表意见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各项程序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3名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监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2年6月18日。除前述变化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