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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2-08-19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二零二二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8,743,343 股
(二)发行价格:125.81 元/股
(三)募集资金总额:1,099,999,982.83 元
(四)募集资金净额:1,084,175,265.89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8,743,343 股,将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认购情况和限售期安排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93,561 124,999,909.41 6
2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7,424 49,999,913.44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397,424 49,999,913.44 6
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397,424 49,999,913.44 6
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7,424 49,999,913.44 6
6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97,424 49,999,913.44 6
7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97,424 49,999,913.44 6
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7,424 49,999,913.44 6
9 UBS AG 2,464,033 309,999,991.73 6
10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1,922 40,501,006.82 6
11 姚战琴 476,909 59,999,921.29 6
1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7,424 49,999,913.44 6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35,235 92,499,915.35 6
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2,291 71,999,930.71 6
合计 8,743,343 1,099,999,982.83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共 14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
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
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3
目 录

特别提示........................................................................................................................ 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2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2
三、发行认购情况和限售期安排........................................................................ 2
四、股权结构情况................................................................................................ 3
目 录............................................................................................................................ 4
释 义............................................................................................................................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9
四、本次发行对象情况...................................................................................... 10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22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2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2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5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7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7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 27
第四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 28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28
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29
三、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9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1
一、备查文件...................................................................................................... 31
二、查阅地点...................................................................................................... 31
三、查阅时间...................................................................................................... 31




4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永兴材料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本公告书、本上市公告书 指
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永兴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公司章程》 指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
《认购邀请书》 指
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
《申购报价单》 指
行 A 股股票申购报价单》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A股 指 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等,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Yongxing Special Materials Technology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22762533U

注册资本(发行前) 405,950,150元

法定代表人 高兴江

成立日期 2000年7月19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日期 2007年6月28日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永兴材料

证券代码 002756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杨家埠

办公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杨家埠

邮政编码 313005

电话号码 0572-235 2506

传真号码 0572-276 8603

互联网网址 www.yongxingbxg.com

电子信箱 yxzq@yongxingbxg.com

不锈钢、合金等特钢钢锭、圆钢、锻压件、荒管、线材和

钢丝等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研发、冶炼、生产、加工,锂离
经营范围
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1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

6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的议案。

3、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4、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

5、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意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延长十二个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情况

1、2022 年 6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申请。

2、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永兴特种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0 号),核
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公司、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8 月 3 日向认购对象发出了《永兴特种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 8 月 5 日出具的《验证报


7
告》(天健验〔2022〕398 号),截至 2022 年 8 月 5 日 12 时止,光大证券的认
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计人民币 1,099,999,982.83
元。

2022 年 8 月 8 日,光大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不含增值税)
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01
号),截至 2022 年 8 月 8 日止,永兴材料已收到光大证券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不含增值税)13,499,999.83 元后的余额 1,086,499,983.00 元。

除上述已经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承销保荐费 13,499,999.83 元(不
含增值税)外,发行人还需要再扣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登记费用、印
花税、信息披露费用、材料制作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合计 2,324,717.11 元。发
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9,999,982.83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15,824,716.9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4,175,265.89 元,其中计
入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8,743,343.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
1,075,431,922.89 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公司
将依据《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
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四)新增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参与本次
发行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监管机构
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8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与发行方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8,743,343 股,全部采
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
准文件的要求。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
行期首日(2022 年 7 月 28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125.10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全部报价进行簿
记建档后,将全部认购对象的有效报价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以“价格优先、
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原则,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25.81 元/股。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9,999,982.83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人 民 币 15,824,716.94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084,175,265.89 元。发行费用明细构成如下:

序号 发行费用明细 不含税金额(人民币元)
1 保荐费及承销费 13,499,999.83
2 律师费用 900,000.00
3 审计及验资费用 1,100,000.00
4 登记费用 8,248.44

9
5 印花税 271,111.59
6 信息披露费用 35,377.36
7 材料制作费用 9,979.72
合计 15,824,716.94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099,999,982.83 元,在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用于年产 2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180 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
用项目,年产 2 万吨汽车高压共轨、气阀等银亮棒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六)股份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
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情形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
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对象情况

(一)询价对象及认购邀请书的发送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向贵会报送《永兴特
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
“《发行方案》”),并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向贵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询价名单为《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 129 名、《发
行方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意向投资者 10 名,共计 139 名,
具体为:截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剔除关联方);基
金公司 47 名;证券公司 25 名;保险公司 11 名;其他投资者 36 名。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T-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139
名在《认购邀请书》发送前表达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送达了本次发行的

10
《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询价名单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簿记开始前,新增
的 10 名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投资者类型
1 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2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3 武汉天常乐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4 钟革 其他投资者
5 何慧清 其他投资者
6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7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8 毛文锐 其他投资者
9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10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上述名 10 新增意向投资者未提供有效报价,未获得配售。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及发送范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
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
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利益相关方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
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
资助或者补偿。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2 年 8 月 1 日(T 日)9:00-12:00,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 16 名投资者提供的报价材料。经发行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所有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
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


11
上述 16 名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8.10 12,500.00
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25.17 14,000.00
3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0.70 5,000.0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
4 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 126.00 5,000.00
资账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
5 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 126.00 5,000.00

133.79 5,000.00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9.39 5,000.00
125.50 8,000.00
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5.50 6,300.00
8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6.00 5,000.00
9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30.00 5,000.00
128.00 5,000.00
1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5.10 10,000.00
134.00 10,000.00
11 UBS AG 132.04 19,400.00
126.00 31,000.00
12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5.81 12,200.00
13 姚战琴 130.00 6,000.00
14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8.88 5,000.00
128.50 8,150.00
1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7.09 9,250.00
125.50 17,446.00
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0.00 7,200.00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全部认购对象的有效报价按照从高到低的
顺序排列,以“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原则,结合本次发行
的募集资金规模,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25.81 元/股。

按 照 上述 发行 价 格及 投资 者的 认 购数 量, 本次 发 行对 应认 购数 量 为


12
8,743,343 股,认购金额为 1,099,999,982.83 元。最终获配投资者、获配金额及限
售期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限售期(月)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93,561 6
2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7,424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3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 397,424 6
型投资账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4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 397,424 6
红产品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7,424 6
6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97,424 6
7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97,424 6
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7,424 6
9 UBS AG 2,464,033 6
10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1,922 6
11 姚战琴 476,909 6
1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7,424 6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35,235 6
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2,291 6
合计 8,743,343 —

(四)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
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通
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
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或者补偿。


13
(五)本次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配发
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
况如下: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等 4 个产品进行认购, 该等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手续。

2、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长安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等 6 个产品进行认购, 该等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手续。

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
-个人分红产品、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等保险资
产管理产品参与本次认购, 上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手续。

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与本次认购, 上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手续。

5、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建信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等 2 个产品进行认购, 该等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手续。


14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认
购,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
资基金, 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手续。

7、UBS AG 属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
手续。

8、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主动管理
型产品(个分红)委托投资”等 8 个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认购, 相关资产管理计划
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9、姚战琴属于自然人投资者,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手续。

10、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博时凤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 个产品进行认购, 该等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手续;同时,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博时基金建信理财诚益定增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
3 个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认购, 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成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等 51 个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认购, 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1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新华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等 3 个产品进行认购, 该等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15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手续。

(六)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
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投资者类别/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风险等级是否匹配
风险承受等级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2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3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 专业投资者Ⅰ 是
型投资账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4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 专业投资者Ⅰ 是
红产品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6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7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9 UBS AG 专业投资者Ⅰ 是
10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11 姚战琴 普通投资者C4 是
1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是

经核查,上述 14 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七)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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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注册资本 13,244.2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993,561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71室
法定代表人 崔晓健
注册资本 27,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97,42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
投资账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
名称
投资账户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28-838号26F07、F08室
法定代表人 段国圣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
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
资账户本次认购数量为 397,42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4、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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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
名称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28-838号26F07、F08室
法定代表人 段国圣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
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
品本次认购数量为 397,42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注册资本 23,8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
经营范围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97,42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6、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 刘军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市场主
经营范围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18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97,42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
月。

7、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法定代表人 翟晨曦
注册资本 21,75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许可项目: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97,42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
月。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注册资本 762,108.7664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
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97,42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9、UBS AG

名称 UBS AG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20B-1230 单元
法定代表人 张琼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人民币


1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
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
经营范围 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基金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UBS AG 本次认购数量为 2,464,03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0、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经营范围
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21,922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
月。

11、姚战琴

姓名 姚战琴
身份证号 3305011973********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
投资者类别 个人投资者

姚战琴本次认购数量为 476,909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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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 江向阳
注册资本 2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经营项目: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
经营范围
业务。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397,42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经营范围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735,23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 贺青
注册资本 890,667.1631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
经营范围 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572,291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
月。




21
(八)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
说明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不存在未来交易
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九)本次发售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实际控制人均为高兴江先生,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对公司控
制权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8,743,343 股将将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上
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保荐代表人 王如意、林剑云

项目协办人 刘丽敏

其他项目人员 王怡人、肖权、曹怡然

电话 021-2216 9999

传真 021-2216 7124


(二)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韩炯


22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经办律师 陈鹏、徐青

电话 021-3135 8666

传真 021-3135 8600


(三)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王越豪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签字会计师 余建耀、翁志刚、钱晓颖

电话 0571-8821 6888

传真 0571-8821 6999




2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1 高兴江 境内自然人 148,115,543 36.49%
境内非国有
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000,000 8.87%
法人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1,027,326 2.7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
4 其他 10,363,535 2.55%
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 周桂荣 境内自然人 5,999,900 1.4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
6 其他 5,717,074 1.41%
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杨辉 境内自然人 5,413,000 1.33%
8 邱建荣 境内自然人 4,541,000 1.12%
9 顾建强 境内自然人 4,350,000 1.0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
10 其他 3,314,055 0.82%
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34,841,433 57.8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册股东,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1 高兴江 境内自然人 148,115,543 35.72%
境内非国有
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000,000 8.68%
法人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1,027,326 2.6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
4 其他 10,363,535 2.50%
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 周桂荣 境内自然人 5,999,900 1.45%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 其他 5,717,074 1.38%


24
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杨辉 境内自然人 5,413,000 1.31%
8 邱建荣 境内自然人 4,541,000 1.10%
9 顾建强 境内自然人 4,350,000 1.0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
10 其他 3,314,055 0.80%
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34,841,433 56.6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 8,743,343 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高兴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
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130,708,651 32.20% 139,451,994 33.63%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275,241,499 67.80% 275,241,499 66.37%
股份
三、股份总数 405,950,150 100.00% 414,693,493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
水平将有所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
降低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增强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环
保政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
致的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25
(四)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将增加,股东结构将发生一定
变化,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公司暂无其他因本次发行而修改或调整公司章程
的计划。

(五)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
结构不会有实质影响,公司将保持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
完整性和独立性。

(六)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七)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若未
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
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26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099,999,982.83 元,在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拟用于年产 2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180 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
利用项目,年产 2 万吨汽车高压共轨、气阀等银亮棒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
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募集
资金到位到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7
第四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
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永兴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获得了
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永兴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380 号)和永兴材料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主
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
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

2、通过询价获配的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永兴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合规性等各
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8
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二)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
及《认购协议》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发出认购邀请、投资者申购报价、定
价和配售、发出缴款通知及签订《认购协议》、缴款及验资等发行过程均合法、
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的《发行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 14 名发行对象不包括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
关系的关联方,并符合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中所规定的认购条件;发行对象、
配售产品属于私募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的,已完成备案登记,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三、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
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
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不会导致不符合上市条件。
光大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29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3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8、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9、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杨家埠

电话:0572-235 2506

传真:0572-276 8603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30。

(以下无正文)




31
(本页无正文,为《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
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8 日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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