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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电投: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03-08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李宁平 李 辉 陆平
胡忠群 毛鹏茜 赵近元
万红波 李 辉 陆平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7 日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数 248,968,300 股,发行价格为
7.27 元/股。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
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增
发将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发行中,所有认购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十二个月,从上市首日
起算,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10 日。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 2016 年 3 月
10 日(即上市首日)不除权。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5、本公告书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和《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4 号:证券发行、上市与流通》的要求进行编制。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和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核准、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
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目 录
目 录 ............................................................. 4
释 义 ............................................................. 6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7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8
一、发行类型:非公开发行股票 ...................................................................................... 8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8
三、股票种类和面值 ............................................................................................................. 9
四、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9
五、发行数量 ............................................................................................................................ 9
六、发行价格 ............................................................................................................................ 9
七、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 10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10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0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 11
十一、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11
十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5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5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6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6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16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16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6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7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 17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18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 18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1
一、最近三年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1
二、财务状况分析 ................................................................................................................ 22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26
第七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7
第八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及上市推荐意见 ............................ 28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28
二、上市推荐意见............................................... 28
第九节 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 29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33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
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股份公司/
指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电投
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

公告书 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指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公司股东大会 指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 指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 指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尽职调查报告 指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指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指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本保荐人、保荐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EPIC Energy Development Co., Ltd.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69 号甘肃投资集团大厦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69 号甘肃投资集团大厦 24 楼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 722,157,900 元
本次发行后 971,126,200 元
法定代表人:李宁平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公司属于“D44 电力、
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以水力发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的投资开发、高科技研发、
生产经营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甘肃电投
董事会秘书:寇世民
联系电话:0931-8378559
传 真:0931-8378560
电子邮箱:nyfzksm@163.com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1、2014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甘肃
汇能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资产收购协议>的议案》、关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4 年 12 月 5 日,本次募集资金收购项目酒汇风电 100%股权的资产评
估报告在甘肃省国资委获得备案登记,并取得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2014-35 号)。
3、201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议案》、《关于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
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4、2014 年 12 月 16 日,甘肃省国资委下发了《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甘肃电投
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甘国资发产权【2014】
350 号),批复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5、201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
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2015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版)》,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
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由 6 亿元调整至 2.3 亿元,并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及发行股份数量相应进行了调整,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7、审核发行申请的发审会时间:2015 年 8 月 7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获得通过。
8、核准批文的取得时间及文号:2015 年 12 月 9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870 号《关于核准甘肃电投能源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9、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根据“价格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按
照其认购金额由多至少进行排序,申报价格相同且认购金额相同的,按照收到《申
购报价单》传真件的时间先后(以传真机时间为准)进行排序”的原则,确定发
行对象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 5 家,发行价格 7.27 元/股。
三、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本次发行。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 248,968,300 股,全部以现金认购。
六、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2014 年 9 月 10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7.2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税前每股现金红利
为 0.055 元。公司随后公告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
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 5.98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7.27 元/股,为发行底价的 121.57%,为发出《缴款通知书》之日(即 2016 年 1
月 28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62.71%。
七、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809,999,541.00 元,发行费用和甘
肃电投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共计 42,999,990.82 元(其中承销和保荐费用
40,799,990.82 元、律师费用 2,000,000.00 元,验资费用 200,000.00 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 1,766,999,550.18 元。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016 年 2 月 5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
[2016]62040002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2 月 4 日,发行人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809,999,541.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和甘肃电投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6,999,550.18 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明确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
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当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
议”。
公司已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经根据规定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专项存储账户如下:
1、户名: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账号:621060115018010080259
2、户名: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兰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48010154500004537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
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 5 名投资
者,基本情况如下:
1、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泰康人寿大厦七层
成立日期:2006 年 02 月 21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营业期限:自 2006 年 02 月 21 日起至 2056 年 02 月 20 日止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股东信息: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成立日期:2007 年 01 月 26 日
注册资本:953725.8757 万元 人民币
营业期限:自 2007 年 01 月 26 日起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发起人:北京清华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
股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有效期至 2016-09-05);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3、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京路 8 号 633 室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1 日
注册资本:10000.0000 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自 2013 年 10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顾建国
股东信息:上海敦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酒店 01:419
成立日期:2011 年 01 月 07 日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自 2011 年 01 月 07 日起,永续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股东信息: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三亚盈湾旅业
有限公司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1 日
注册资本:20000.000000 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自 2011 年 6 月 21 日起
法定代表人:阮琪
股东信息: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对象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依据公司与各发行对象于 2016 年 2 月 4 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认购价格 认购股数 认购金额
序号 认购对象
(元/股) (股) (元)
1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27 30,206,300 219,599,801.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27 27,510,300 199,999,881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
3 7.27 40,715,200 295,999,504
限公司
4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27 74,690,500 542,999,935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27 75,846,000 551,400,420
合计 248,968,300 1,809,999,541
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
发行对象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配售的相关产品均已按《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规定在中国证监
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相关备案;其余获配投资者均不属于《证券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
规定的备案范畴。
(三)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5 名认购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的同时出具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人合规的承诺函》,承诺:不存在发行人及其附属
企业、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
行的承销商及相关人员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认购人参与本次认购提供
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况;本认购人非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
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
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属于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
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认购人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结束后,获得配售后的
股份在其锁定期内其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该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如有)。
本次认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
联关系的关联方。本次认购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
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上述机构及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后,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成为发
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内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甘肃电投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甘肃电投将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
的信息披露。
十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
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
行人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和
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管
理办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发行过程合法有
效;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确定的认购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额、各认
购对象所获配售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合法、有效。”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70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
投 资 者 非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30,267.5586 万 股 股 票 , 本 次 实 际 发 行 数 量 为
248,968,300 股。
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
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证券简称为“甘肃电投”,证券代码为“000791”,上市地
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市日为 2016 年 3 月 10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6 年 3
月 10 日(即上市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所有投资者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
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预计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3 月 10 日。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列表如下:
序 持股数量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号 (股) 比例 的股份数量(股)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
1 国有法人 607,379,805 84.11% 0
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理财
2 司-宝盈转型动力灵活配 5,094,089 0.71%
产品等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
3 国有法人 4,270,361 0.59%
团)有限公司
华安资产-工商银行-蓝
基金、理财
4 巨灵活配置 1 号资产管理计 1,588,799 0.22%
产品等

5 王亚川 境内自然人 703,500 0.10%
6 陈一平 境内自然人 700,000 0.10%
7 周金莲 境内自然人 580,500 0.08%
8 王莉 境内自然人 410,000 0.06%
9 刘武忠 境内自然人 400,800 0.06%
10 徐少军 境内自然人 354,500 0.0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列表如下:
持有有限售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号 (股) 例 件的股份数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
1 国有法人 607,379,805 62.54% 0
责任公司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品等 75,846,000 7.81% 75,846,000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
3 基金、理财产品等 74,690,500 7.69% 74,690,500
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
4 基金、理财产品等 40,715,200 4.19% 40,715,200
海)有限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5 基金、理财产品等 30,206,300 3.11% 30,206,300
公司
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国有法人 27,510,300 2.83% 27,510,300
持有有限售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号 (股) 例 件的股份数

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7 司-宝盈转型动力灵活配 基金、理财产品等 5,094,089 0.52%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
8 国有法人 4,270,361 0.44%
团)有限公司
华安资产-工商银行-蓝
9 巨灵活配置 1 号资产管理 基金、理财产品等 1,588,799 0.16%
计划
10 王亚川 境内自然人 703,500 0.07%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持股变动情况发生。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的变动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发行前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为基准):
本次发行前 变动数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3,750 0.005% 248,968,300 249,002,050 25.6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22,124,150 99.995% 0 722,124,150 74.36%
三、股份总数 722,157,900 100.000% 248,968,300 971,126,200 100.000%
(二)资产结构的变动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为 72.36%,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总额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资产负
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
坚实基础。
(三)业务结构的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09,999,541.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和甘肃电投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后将分别用于收购酒汇风电 100%股
权、投资建设瓜州安北第六风电场 A 区 200MW 风力发电项目、投资建设高台县
50MWp 光伏发电项目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以壮大公司资本实力,满足公司
未来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
化。
(四)公司治理的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
度。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公司将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公司的独立性。
(五)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本次
股票发行后,公司的董事会和高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上述人员独立性情况将不
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发生改变。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酒汇风电 100%股权、投资建设瓜
州安北第六风电场 A 区 200MW 风力发电项目、投资建设高台县 50MWp 光伏发电项
目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电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清洁能源发
电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积极履行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电投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产生实
质性同业竞争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尽可能的减少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
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已制定了相关措施。公司控股股东电投集团已
对规范关联交易作出承诺。
(七)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 248,968,300 股,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6,999,550.18 元,总
股本增加至 971,126,200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2014 年和 2015 年 1-9 月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分别为 0.20 元/股和 0.11 元/股,2014 年和 2015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 3.76 元/股和 3.82 元/股。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编制了 2012 年至 2015 年 9 月的三年一期比较式财务报表。三年一期比
较式财务报表是在公司各年经审计并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基础上,追溯调整了长期
股权投资计量模式变更的影响金额后编制的,上述追溯调整事项如下:
2014 年 3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要求对企业持有的不具有控
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并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所以,公司将持有永昌华通铁合金厂 8.4%
的股权投资,由 “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表科目列示,
并对比较期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该项调整已在公司 2014 年三季度报告中予以
公告。
报告期内,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 年更名为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瑞华会计师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国浩审字【2013】
第 704A001 号、瑞华审字【2014】第 62040061 号及瑞华审字【2015】第 6204000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 2015 年 1-9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总计 13,921,882,844.86 13,621,460,305.14 13,179,413,472.49 13,129,525,529.59
其中:流动资产 1,102,380,423.32 679,240,602.74 535,483,648.13 837,357,990.19
负债合计 10,073,672,321.57 9,836,119,853.48 9,523,530,888.97 9,738,459,070.41
其中:流动负债 1,613,178,225.95 1,750,020,849.27 1,585,940,683.97 1,461,009,070.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48,210,523.29 3,785,340,451.66 3,655,882,583.52 3,391,066,459.1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
3,713,272,599.88 3,649,843,707.00 3,517,252,536.45 3,255,046,526.24
所有者权益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1,059,081,533.07 1,467,381,591.29 1,600,676,735.83 1,565,249,474.67
营业利润 129,592,659.97 228,384,385.38 375,714,236.73 365,844,811.28
利润总额 129,736,564.37 228,135,364.68 373,240,953.57 364,792,570.10
净利润 104,208,717.70 205,902,022.18 343,716,432.36 343,150,442.0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
103,147,577.37 198,306,511.71 327,922,379.11 328,501,620.81
所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57,797,357.15 917,477,544.38 1,270,492,742.69 1,151,137,024.35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89,673,279.55 -577,089,983.43 -614,897,773.63 -749,314,036.72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87,537,287.36 -240,406,280.42 -857,667,785.98 -272,629,812.65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380,586,790.24 99,981,280.53 -202,072,816.92 129,193,174.98
增加额
4、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比率(倍) 0.68 0.39 0.34 0.57
速动比率(倍) 0.68 0.39 0.34 0.5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3.75% 2.40% 2.80% 0.06%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72.36% 72.21% 72.26% 74.17
每股净资产(元) 5.14 5.05 4.87 4.5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91 1.27 1.76 1.5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53 0.14 -0.28 0.18
指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7.98 16.66 22.33 19.22
存货周转率(次) 219.21 313.18 351.32 327.17
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资产构成及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资产: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货币资金 62,087.87 4.46% 24,179.19 1.78% 14,388.62 1.09% 34,594.60 2.63%
应收票据 23,095.46 1.66% 16,088.08 1.18% 8,605.27 0.65% 17,758.47 1.35%
应收账款 16,301.67 1.17% 10,225.49 0.75% 7,389.32 0.56% 6,946.39 0.53%
预付款项 4,769.88 0.34% 13,689.57 1.00% 17,486.69 1.33% 16,680.53 1.27%
其他应收款 3,722.49 0.27% 3,467.52 0.25% 5,446.15 0.41% 7,538.93 0.57%
存货 260.68 0.02% 274.21 0.02% 232.31 0.02% 216.87 0.02%
流动资产合计 110,238.04 7.92% 67,924.06 4.99% 53,548.36 4.06% 83,735.80 6.38%
非流动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2.80 0.01% 142.80 0.01% 142.80 0.01% 142.80 0.01%
长期股权投资 41,544.54 2.98% 39,518.82 2.90% 38,244.25 2.90% 37,568.96 2.86%
固定资产 1,156,534.99 83.07% 1,185,857.85 87.06% 1,014,777.80 77.00% 1,046,384.50 79.70%
在建工程 71,678.70 5.15% 56,330.67 4.14% 198,569.68 15.07% 132,082.86 10.06%
工程物资 3.14 0.00% 38.56 0.00% 148.69 0.01% 1,471.82 0.11%
无形资产 8,418.46 0.60% 8,504.18 0.62% 8,611.68 0.65% 8,820.56 0.67%
商誉 1,812.16 0.13% 1,812.16 0.13% 1,812.16 0.14% 1,812.16 0.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15.45 0.13% 2,016.93 0.15% 2,085.92 0.16% 933.09 0.0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81,950.24 92.08% 1,294,221.97 95.01% 1,264,392.98 95.94% 1,229,216.75 93.62%
资产总计 1,392,188.28 100.00% 1,362,146.03 100.00% 1,317,941.35 100.00% 1,312,952.5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在 3%-8%之间,资产结构比较稳定。
由于水电业属于重资产行业,水电站的建设形成大量非流动资产,因此报告期内
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在 92%-96%之间波动,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
(二)负债状况分析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负债构成及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负债: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短期借款 60,403.16 6.00% 42,000.00 4.27% 31,000.00 3.26% 34,200.00 3.51%
应付票据 - - 150.00 0.02% - - - -
应付账款 4,877.91 0.48% 9,119.62 0.93% 10,041.94 1.05% 8,371.64 0.86%
预收款项 15.46 0.00% 6.10 0.00% 1.82 0.00% 341.27 0.04%
应付职工薪
749.43 0.07% 571.81 0.06% 528.41 0.06% 492.24 0.05%

应交税费 4,007.27 0.40% 3,427.31 0.35% 3,138.38 0.33% 4,761.38 0.49%
应付利息 1,610.85 0.16% 2,502.73 0.25% 1,652.26 0.17% 1,759.13 0.18%
应付股利 1,209.53 0.12% 2,109.86 0.21% 1,099.30 0.12% 423.95 0.04%
其他应付款 31,322.22 3.11% 39,931.53 4.06% 49,333.98 5.18% 48,838.29 5.01%
一年内到期 57,122.00 5.67% 75,183.12 7.64% 61,797.98 6.49% 46,913.00 4.82%
的非流动负

流动负债合
161,317.82 16.01% 175,002.08 17.79% 158,594.07 16.65% 146,100.91 15.00%

非流动负
债:
长期借款 776,766.50 77.11% 808,609.90 82.21% 793,759.02 83.35% 827,745.00 85.00%
应付债券 69,282.91 6.88% - - - - - -
非流动负债
846,049.41 83.99% 808,609.90 82.21% 793,759.02 83.35% 827,745.00 85.00%
合计
负债合计 1,007,367.23 100.00% 983,611.99 100.00% 952,353.09 100.00% 973,845.91 100.00%
报告期内,由于业务规模扩张较快,公司对经营资金的需求也大幅提升,公
司负债规模相应扩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973,845.91 万元、
952,353.09 万元、983,611.99 万元和 1,007,367.23 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2.21%。一方面,公司利用在地方上良好的信用资
质,充分利用了相对资金成本较低的财务杠杆;另一方面,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
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所提高,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稳定,但总体资金实力将
得到增强,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2012 年至 2014 年,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值相比,公司应收帐款周转率
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唯一客户为国家电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信用度较高,因此公司根据行业惯例及结算周期情况给予一定账期。
(五)盈利能力分析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指标 金额 比重 金额 比重 金额 金额 比重
比重(%)
(万元) (%) (万元) (%) (万元) (万元) (%)
营业收入 105,908.15 - 146,738.16 - 160,067.67 - 156,524.95 -
营业利润 12,959.27 99.89 22,838.44 100.11 37,571.42 100.66 36,584.48 100.29
利润总额 12,973.66 100 22,813.54 100.00 37,324.10 100 36,479.26 100
净利润 10,420.87 80.32% 20,590.20 90.25 34,371.64 92.09 34,315.04 94.07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总额大部分来源于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
总额的比例均在 1%以内,主要是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所产生的损失。
2014 年度公司的营业利润同比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随着《京都议定书》
第一承诺期结束,国际市场核证减排量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发生剧烈变化,导致核
证减排量交易收入(CDM 收入)大幅下降,导致了 2014 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都有所下降。
(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主要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5,779.74 91,747.75 127,049.27 115,113.70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8,967.33 -57,709.00 -61,489.78 -74,931.40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753.73 -24,040.63 -85,766.78 -27,262.98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38,058.68 9,998.13 -20,207.28 12,919.32
加额
2012 年至 2015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为 115,113.70
万元、127,049.27 万元、91,747.75 万元和 65,779.74 万元。由于公司电力业务
的结算周期比较稳定、坏账损失小,所以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量稳定,盈利质量
较高。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8.10 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净
额约为 17.60 亿元,将分别用于收购酒汇风电 100%股权、投资建设瓜州安北第
六风电场 A 区 200MW 风力发电项目、投资建设高台县 50MWp 光伏发电项目及补充
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各项目具体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万元)
1 收购酒汇风电 100%股权 68,000.00 68,000.00
2 瓜州安北第六风电场 A 区 200MW 风力发电项目 162,323.21 53,000.00
3 高台县 50MWp 光伏发电项目 49,100.00 32,000.00
4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23,000.00 23,000.00
合计 302,423.21 176,000.00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
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超过部分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
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
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瓜州安北第六风电场 A 区 200MW 项目”和“高
台县 50MWp 光伏发电项目”系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酒汇风电之全资子公司鼎新
风电、高台汇能作为主体实施的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鼎新
风电、高台汇能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第七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保荐代表人:汪子文、张雷
项目协办人:彭博
项目组成员:彭博、石昌浩、徐思远、王隆靖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4 层
电话:010-57631028
传真:010-88092060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袁学良
经办律师:刘文艳、张慧颖
办公地址:北京高粱桥斜街 59 号中坤大厦 15 层
电话:010-62159696
传真:010-88381869
三、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顾仁荣
签字会计师:李宗义、张有全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电话:0931-8441295
传真:0931-8441705
四、验资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顾仁荣
签字会计师:李宗义、张有全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电话:0931-8441295
传真:0931-8441705
第八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及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甘肃电投与西南证券签署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保荐协议书》,聘请西
南证券作为甘肃电投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在
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西南证券指
定汪子文、张雷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甘肃电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保荐期间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上
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
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上市推荐意见
西南证券认为,甘肃电投申请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甘肃电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愿意推荐甘肃电投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
关保荐责任。
第九节 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彭博
保荐代表人:
汪子文 张雷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保荐机构(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7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
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
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刘文艳 张慧颖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
袁学良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2016 年 3 月 7 日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
市公告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
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宗义 张有全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顾仁荣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 年 3 月 7 日
第十节 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发行完成后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验资报告;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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