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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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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友: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5-08-27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
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五年八月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出具
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经确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
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股东名册。江苏三友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919,342,463 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江苏三友股份数
量为 1,197,412,463 股。

本次向上海天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24 家企业及俞熔、徐可、朱玉华
等 79 名自然人合计发行 919,342,463 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发行价格为 5.52 元/股。

本次交易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5 年 8 月
28 日,本次交易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
制。发行对象承诺在相应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或本人拥有的
该等新增股份。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
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
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
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
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
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公司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5

第一节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8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 8

(一)重大资产置换 ....................................................................................................... 8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8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8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 8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8

(二)发行方式 ............................................................................................................... 8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9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 9

(五)发行数量 ............................................................................................................... 9

(六)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 12

(七)上市地点 ............................................................................................................. 16

三、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6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化 ............................................................................. 16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16

四、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情况 ................................................................. 17

第二节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19

一、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以及证券发行登
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 19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议、批准程序 ..................................................................... 19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20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21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22



四、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2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22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 22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 22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23

七、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结论性意见 ..................................................... 23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 23

(二)律师的结论性意见 ............................................................................................. 24

八、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 24

第三节持续督导 ..................................................................................................................... 25

一、持续督导期间 ............................................................................................................. 25

二、持续督导方式 ............................................................................................................. 25

三、持续督导内容 ............................................................................................................. 25

第四节 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 26

一、备查文件 ..................................................................................................................... 26

二、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 26





释 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
上市公司/江苏三友 指
证券代码 002044
美年大健康/标的公司 指 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计
发行对象/交易对方 指
103 名
置出资产 指 江苏三友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或有负债)
拟注入资产/注入资产/购
指 交易对方持有的美年大健康 100%的股份
买资产
交易标的 指 本次交易的置出资产、注入资产
江苏三友以拟置出资产,与交易对方持有的美年大健康
100%股份中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与资产置换同时,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
指 江苏三友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美
重组
年大健康剩余股份,并且,江苏三友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江苏三友以拟置出资产与拟注入资产中的等值部分进行
资产置换 指 置换,拟置出资产由俞熔和陆尔穗协商确定的第三方承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4 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年修订)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
《若干问题的规定》 指
监会公告[2008]14 号)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拟置出资产的承接方,系俞熔和陆尔穗共同指定的第三
资产承接方 指

俞熔及其控制的上海天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和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卫成长(上海)创业投
俞熔及其一致行动人 指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北京世纪长河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徐可、张胜江、李林、林琳、温海彦、崔岚、
张宁、周宝福、孙彤、赵路、岳仍丽、张丽和高伟
上海天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世纪长河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卫成长(上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盈利预测补偿承诺人/业
指 限合伙)、俞熔、徐可、朱玉华、高伟、付桂珍、温海彦、
绩承诺方
林琳、秦阳、岳仍丽、王织、丁子、邹炎平、骞虹、陈
冷穆、张俊斌、赵路、孙彤、宋启军、周瑞山、马国庆、
和小东、李林、杨翠英、李斌、张丽、刘群新、张宁、



周宝福、陈忠桥、陈萍、崔岚、张胜江、吴宾、刘相国、
张学富、林锦盘、李翔、相培恒、闫丽宣、段泽彪、罗
彤、张宇、李若琳、喻琰、李铁军、蒋京湘、邓小俊、
张瑞霞、吕祖芹、周雷
江苏三友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拟注入资产价值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拟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
江苏三友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指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募集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资金
江苏三友全部资产和负债及美年大健康 100%股份的审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 指
计及评估基准日,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自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交割日(包括交割
日当日)止的期间;但是在实际计算该期间的损益归属
损益归属期间 指
时,系指自基准日(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起至交割
日前一个月最后一日止的期间
江苏三友与交易对象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签署的《江苏
《资产置换协议》 指 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及俞熔、陆尔穗之资产置换协议》
江苏三友与交易对象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签署的《江苏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指 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股份
议》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重组报告书/《重组报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书》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股东大会 指 江苏三友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三友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齐鲁证券 指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瑞华/审计、验资机构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元/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天亿投资 指 上海天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美馨投资 指 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凯雷投资 指 北京凯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世纪长河 指 北京世纪长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平安投资 指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和途投资 指 上海和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大中咨询 指 天津大中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高益咨询 指 昆山高益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德凯科技 指 重庆德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华新投资 指 北京华新博融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华金(天津)国际医药医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华金投资 指
伙)

晟果投资 指 湖南晟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分享投资 指 昆山分享股权投资(有限合伙)

汇动投资 指 北京汇动融创投资有限公司

舜喜投资 指 云南舜喜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天域投资 指 北京天域医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纪源投资 指 苏州纪源源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中利投资 指 北京信中利盈佳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秉鸿 指 上海秉鸿嘉豪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河南秉鸿 指 河南秉鸿生物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天亿资管 指 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 指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京瑞投资 指 上海京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卫成长 指 中卫成长(上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江苏三友重大资产重组包含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三部分。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大资产置换


江苏三友以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或有负债)与上海天亿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等 24 家企业及俞熔、徐可、朱玉华等 79 名自然人持有的美年大健康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双方交易标的作价的差额部分由本公司依据美年大健康
全体股东各自持有美年大健康的股份比例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江苏三友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40,000.00 万元。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交易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美年大健康全体股东,共计 103 名。该
等发行对象以其所持美年大健康 100%股权认购公司向其发行的股份。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6.92 元/股(即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有关协议、决议,若江苏三友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应进行相应调整。鉴于上市公司以
2015 年 6 月 2 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40 股,派 0.8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5.52 元/股。


(五)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作价为 554,270.06 万元,拟置出资产作价 46,793.02
万元,按照上市公司关于本次股份发行价格 5.52 元/股和本次资产置换的作价差
额 507,477.04 万元计算,本次拟向天亿投资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919,342,463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76.78%。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发行股数(股) 占发行后股本比例
1 天亿投资 135,888,704 11.3485%
2 天亿资管 93,752,825 7.8296%
3 美馨投资 87,372,319 7.2968%
4 凯雷投资 84,574,589 7.0631%
5 世纪长河 77,349,497 6.4597%
6 大中咨询 35,865,180 2.9952%
7 平安投资 34,120,275 2.8495%
8 和途投资 31,419,115 2.6239%
9 高益咨询 18,383,786 1.5353%
10 太平人寿 16,471,358 1.3756%
11 京瑞投资 16,044,371 1.3399%
12 德凯科技 13,529,848 1.1299%


序号 名称 发行股数(股) 占发行后股本比例
13 华新投资 7,976,667 0.6662%
14 华金投资 6,577,433 0.5493%
15 晟果投资 6,176,759 0.5158%
16 信中利投资 4,973,754 0.4154%
17 纪源投资 4,813,311 0.4020%
18 分享投资 4,242,412 0.3543%
19 汇动投资 3,294,683 0.2752%
20 中卫成长 3,208,874 0.2680%
21 上海秉鸿 1,604,437 0.1340%
22 舜喜投资 1,317,709 0.1100%
23 天域投资 1,208,586 0.1009%
24 河南秉鸿 802,218 0.0670%
25 徐可 24,707,037 2.0634%
26 朱玉华 23,910,921 1.9969%
27 高伟 20,648,750 1.7244%
28 余继业 18,942,062 1.5819%
29 胡波 17,648,808 1.4739%
30 付桂珍 13,726,132 1.1463%
31 俞熔 12,353,519 1.0317%
32 高艳 10,706,383 0.8941%
33 胡显光 7,412,111 0.6190%
34 温海彦 7,000,327 0.5846%
35 林琳 6,176,759 0.5158%
36 张雅军 4,941,407 0.4127%
37 叶莉 4,804,146 0.4012%
38 赵奇 4,117,839 0.3439%
39 赵泽伟 2,887,986 0.2412%
40 陈向东 2,567,100 0.2144%
41 秦阳 2,470,704 0.2063%
42 岳仍丽 2,291,989 0.1914%
43 王织 2,264,812 0.1891%
44 魏宪书 2,058,920 0.1719%
45 张秀丽 2,058,920 0.1719%
46 俞昀 2,031,330 0.1696%
47 丁子 1,858,518 0.1552%
48 戚克栴 1,604,437 0.1340%
49 邹炎平 1,540,072 0.1286%
50 骞虹 1,405,556 0.1174%
51 陈冷穆 1,317,709 0.1100%
52 张俊斌 1,152,995 0.0963%
53 刘伊 1,029,460 0.0860%



序号 名称 发行股数(股) 占发行后股本比例
54 孙彤 1,029,460 0.0860%
55 宋启军 947,103 0.0791%
56 周瑞山 923,769 0.0771%
57 杨然 905,925 0.0757%
58 何敏 886,708 0.0741%
59 马国庆 878,472 0.0734%
60 董玉国 823,568 0.0688%
61 和小东 823,568 0.0688%
62 李林 823,568 0.0688%
63 杨翠英 768,663 0.0642%
64 李斌 687,679 0.0574%
65 张建平 686,307 0.0573%
66 张瑞霞 686,307 0.0573%
67 张丽 658,854 0.0550%
68 周宝福 617,676 0.0516%
69 刘群新 617,676 0.0516%
70 张宁 617,676 0.0516%
71 李磊 549,045 0.0459%
72 余清 549,045 0.0459%
73 陈忠桥 549,045 0.0459%
74 卫东 516,103 0.0431%
75 陈萍 422,765 0.0353%
76 刘聚涛 421,392 0.0352%
77 崔岚 411,784 0.0344%
78 张胜江 411,784 0.0344%
79 滕娆 370,606 0.0310%
80 赵路 341,781 0.0285%
81 叶春英 315,701 0.0264%
82 吴宾 292,367 0.0244%
83 陈志超 274,523 0.0229%
84 刘相国 274,523 0.0229%
85 吕祖芹 274,523 0.0229%
86 张学富 263,542 0.0220%
87 朱桂芳 247,070 0.0206%
88 林锦盘 247,070 0.0206%
89 雷兴雨 247,070 0.0206%
90 相培恒 247,070 0.0206%
91 闫丽宣 237,462 0.0198%
92 段泽彪 220,991 0.0185%
93 罗彤 205,892 0.0172%
94 张宇 205,892 0.0172%



序号 名称 发行股数(股) 占发行后股本比例
95 李翔 190,793 0.0159%
96 周雷 189,125 0.0158%
97 李若琳 164,714 0.0138%
98 许建兵 164,714 0.0138%
99 喻琰 164,714 0.0138%
100 李铁军 133,143 0.0111%
101 王景安 109,809 0.0092%
102 蒋京湘 82,357 0.0069%
103 邓小俊 57,650 0.0048%
交易对方合计数 919,342,463 76.7774%


(六)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交易中各交易对方通过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承诺人姓名/名称 承诺内容
1、本人/本企业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江苏三友非公开发
行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本人/本企业证券账户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
参与盈利预测补偿的收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江苏三友股票连续 20 个
购人(具体包括:俞熔、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天亿投资、天亿资管、 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本企业持有江苏三友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美馨投资、中卫成长、 6 个月。
世纪长河、徐可、张胜 3、如《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前三个承诺年度累计预测净利
江、李林、林琳、温海 润实现,则在上述第 1 条和第 2 条所述的锁定期满后解锁股份数
彦、高伟、崔岚、张宁、 为本人/本企业认购江苏三友本次发行股份数的 60%。
周宝福、孙彤、赵路、 4、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剩余股
岳仍丽、张丽) 份全部解锁;如未解锁的股份数不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
的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执行。
5、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进行回购或无偿划转不受上
述锁定期限制。
1、本人/本企业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江苏三友非公开发
行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本企业/本人证券账户之日起 36 个月
不参与盈利预测补偿的
内不转让。
收购人及部分其他股东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江苏三友股票连续 20 个
(即:和途投资、大中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咨询、余继业)
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本人持有江苏三友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持有美年大健康股份已 1、本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江苏三友非公开发行股份,
满 12 个月且参与盈利预 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本人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测补偿的发行对象(具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江苏三友股票连续 20 个


承诺人姓名/名称 承诺内容
体包括:秦阳、王织、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邹炎平、张俊斌、宋启 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江苏三友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军、和小东、李斌、刘 3、如《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承诺年度第一年的预测净利润
群新、罗彤、李若琳) 实现,则上述第 1 条和第 2 条所述之锁定期满后解锁股份数为本
人认购江苏三友本次发行股份数的 10%。如《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约定的前两个承诺年度累计预测净利润实现,则第三个承诺年度
解锁股份数为本人认购江苏三友本次发行股份数的 20%;如《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前三个承诺年度累计预测净利润实现,
则第四个承诺年度解锁股份数为本人认购江苏三友本次发行股份
数的 30%。
4、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剩余股
份全部解锁;如未解锁的股份数不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
的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执行。
5、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进行回购或无偿划转不受上
述锁定期限制。
持有美年大健康股份已 1、本人/本企业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江苏三友非公开发
满 12 个月且不参与盈利 行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本人/本企业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
预测补偿的发行对象 内不进行转让。
(具体包括:凯雷投资、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江苏三友股票连续 20 个
平安投资、高益咨询、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华新投资、华金投资、 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本企业持有江苏三友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晟果投资、分享投资、 6 个月。
汇动投资、天域投资、
高艳、胡显光、张雅军、
赵奇、魏宪书、张秀丽、
俞昀、刘伊、杨然、董
玉国、滕娆、朱桂芳、
许建兵)
1、本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江苏三友非公开发行股份,
若在 2015 年 6 月 30 日之前登记至本人账户,则该等股份自登记
2014 年 6 月 30 日持有美
至本人证券账户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若该等股份在 2015 年 6
年大健康股份且参与盈
月 30 日之后登记至本人账户,则该等股份自登记至本人证券账户
利预测补偿的发行对象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具体包括:骞虹、马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江苏三友股票连续 20 个
国庆、周瑞山、吴宾、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刘相国、喻琰、杨翠英、
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江苏三友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张学富、陈萍、段泽彪、
3、如本人根据上述第 1 条的锁定期最终确定为 12 个月,且《盈
李铁军、陈冷穆、丁子、
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承诺年度第一年的预测净利润实现,则
张宇、陈忠桥、闫丽宣、
上述第 1 条和第 2 条所述之锁定期满后解锁股份数为本人认购江
李翔、邓小俊、林锦盘、
苏三友本次发行股份数的 10%。如《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
蒋京湘、相培恒、付桂
前两个承诺年度累计预测净利润实现,则第三个承诺年度解锁股
珍、朱玉华)
份数为本人认购江苏三友本次发行股份数的 20%;如《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约定的前三个承诺年度累计预测净利润实现,则第四



承诺人姓名/名称 承诺内容
个承诺年度解锁股份数为本人认购江苏三友本次发行股份数的
30%。
4、如本人根据上述第 1 条的锁定期最终确定为 36 个月,且《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前三个承诺年度累计预测净利润实现,
则上述第 1 条和第 2 条所述之锁定期满后解锁股份数为本人认购
江苏三友本次发行股份数的 60%。
5、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剩余股
份全部解锁;如未解锁的股份数不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
的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执行。
6、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进行回购或无偿划转不受上
述锁定期限制。
1、本人/本企业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江苏三友非公开发
2014 年 6 月 30 日持有美
行股份,若在 2015 年 6 月 30 日之前登记至本人/本企业账户,则
年大健康股份且不参与
该等股份自登记至本企业证券账户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若该
盈利预测补偿的发行对
等股份在 2015 年 6 月 30 日之后登记至本人/本企业账户,则该等
象(具体包括:舜喜投
股份自登记至本人/本企业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资、叶春英、李磊、卫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江苏三友股票连续 20 个
东、陈志超、张建平、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余清、刘聚涛、何敏、
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本企业持有江苏三友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王景安、雷兴雨)
6 个月。
1、本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江苏三友非公开发行股份,
若在 2015 年 12 月 16 日之前登记至本人账户,则该等股份自登记
至本人证券账户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若该等股份在 2015 年
12 月 16 日之后登记至本人账户,则该等股份自登记至本人证券账
户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江苏三友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江苏三友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如本人根据上述第 1 条的锁定期最终确定为 12 个月,且《盈
2014 年 12 月 16 日持有 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承诺年度第一年的预测净利润实现,则
美年大健康股份且参与 上述第 1 条和第 2 条所述之锁定期满后解锁股份数为本人认购江
盈利预测补偿的发行对 苏三友本次发行股份数的 10%。如《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
象(具体包括:张瑞霞、 前两个承诺年度累计预测净利润实现,则第三个承诺年度解锁股
吕祖芹、周雷) 份数为本人认购江苏三友本次发行股份数的 20%;如《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约定的前三个承诺年度累计预测净利润实现,则第四
个承诺年度解锁股份数为本人认购江苏三友本次发行股份数的
30%;
4、如本人根据上述第 1 条的锁定期最终确定为 36 个月,且《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前三个承诺年度累计预测净利润实现,
则上述第 1 条和第 2 条所述之锁定期满后解锁股份数为本人认购
江苏三友本次发行股份数的 60%。
5、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剩余股
份全部解锁;如未解锁的股份数不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



承诺人姓名/名称 承诺内容
的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执行。
6、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进行回购或无偿划转不受上
述锁定期限制。
1、本人/本企业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江苏三友非公开发
行股份,若在 2015 年 12 月 16 日之前登记至本人/本企业账户,
2014 年 12 月 16 日持有
则该等股份自登记至本人/本企业证券账户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美年大健康股份且不参
让,若该等股份在 2015 年 12 月 16 日之后登记至本人/本企业账
与盈利预测补偿的发行
户,则该等股份自登记至本人/本企业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内
对象(具体包括:纪源
不转让。
投资、信中利投资、上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江苏三友股票连续 20 个
海秉鸿、河南秉鸿、赵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泽伟、陈向东)
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本企业持有江苏三友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1、本人/本企业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江苏三友非公开发
2015 年 2 月 11 日持有美
行股份,若在 2016 年 2 月 11 之前登记至本人/本企业账户,则该
年大健康股份且不参与
等股份自登记至本人/本企业证券账户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盈利预测补偿、亦不属
若该等股份在 2016 年 2 月 11 之后登记至本人/本企业账户,则该
于实际控制人俞熔之一
等股份自登记至本人/本企业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致行动人的发行对象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江苏三友股票连续 20 个
(具体包括:京瑞投资、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太平人寿、胡波、戚克
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本企业持有江苏三友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栴和叶莉)
6 个月。
1、本企业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江苏三友非公开发行股份
中的 91.30%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本企业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2、本企业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江苏三友非公开发行股份
德凯科技(其所持美年
中的 8.70%股份,若在 2015 年 6 月 30 日之前登记至本企业账户,
大健康的股份中的
则该等股份自登记至本企业证券账户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若
91.30%已满 12 个月,剩
该等股份在 2015 年 6 月 30 日之后登记至本企业账户,则该等股
余股份于 2014 年 6 月 30
份自登记至本企业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日取得)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江苏三友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持有江苏三友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
月。

除上述锁定期承诺外,俞熔、徐可、余继业、温海彦、李林、张胜江、崔岚、
林琳等人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拟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进一步承诺如下:
(1)本人将根据相关法规及江苏三友《公司章程》的要求,向公司申报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在相应期间锁定本人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公司股份。
(2)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若将所持有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发行前后,江苏三友股本结构如下所示:
本次交易前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占比 股份数(万股) 占比
天亿投资 - - 13,588.87 11.35%
天亿资管 - - 9,375.28 7.83%
美馨投资 - - 8,737.23 7.30%
凯雷投资 - - 8,457.46 7.06%
世纪长河 - - 7,734.95 6.46%
南通友谊 6,255.35 22.50% 6,255.35 5.22%
大中咨询 - - 3,586.52 3.00%
平安投资 - - 3,412.03 2.85%
和途投资 - - 3,141.91 2.6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其他交易
- - 33,900.00 28.31%
对方

重组前江苏三友其他股东 21,551.65 77.50% 21,551.65 18.00%
合计 27,807.00 100.00% 119,741.2463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次发行前的前 10 名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 62,553,536 22.50
2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美丽 30 股票型证
9,391,500 3.38
券投资基金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兴
9,022,298 3.24
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8,886,016 3.20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低碳环保
7,411,608 2.67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互联网思
6,739,839 2.42
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新动力股
4,708,474 1.69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 株式会社飞马日本 4,191,272 1.51
9 汇添富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
4,030,000 1.45
国人寿委托汇添富基金公司股票型组合
10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浦江之星 6 号集
3,316,871 1.19
合资金信托计划
合计 120,251,414 43.25

截至 2015 年 8 月 17 日(本次重组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日),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上海天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5,888,704 11.35%
2 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3,752,825 7.83%
3 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7,372,319 7.30%
4 北京凯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4,574,589 7.06%
5 北京世纪长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7,349,497 6.46%
6 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 62,553,536 5.22%
7 天津大中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5,865,180 3.00%
8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34,120,275 2.85%
9 上海和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1,419,115 2.62%
10 徐可 24,707,037 2.06%
合计 667,603,077 55.75%


四、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278,070,000 股;南通友谊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62,553,536 股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将
变更为天亿投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自然人俞熔。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权发生变化。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

处理以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议、批准程序


1、上市公司的决策过程

2015年1月27日,江苏三友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
的职工安置方案。

2015年3月24日,江苏三友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5年3月24日,江苏三友与天亿投资等24家机构、俞熔等79名自然人股东
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江苏三友与俞熔等55名盈
利预测补偿承诺人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015年4月10日,江苏三友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俞熔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
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等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
易具体方案,审议通过了美年大健康股东俞熔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中对有关议案回避表决。

2015年6月4日,江苏三友与天亿投资等24家机构、俞熔等79名自然人股东签
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2、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天亿投资等24家机构已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了以其持有的美年大
健康100%股份参与江苏三友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3、美年大健康的决策过程


2015年2月16日,美年大健康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议案。

2015年3月3日,美年大健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全体股东以其持有的
全部美年大健康100%股份参与江苏三友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4、中国证监会核准

2015 年7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三友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天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18号)文件,本次交易经证
监会核准。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置入资产交付及过户

美年大健康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并于2015年8月10日领取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已完成美年
大健康100%股权过户事宜,美年大健康已成为江苏三友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三
友已合法拥有置入资产的所有权。

2、置出资产过户情况

根据江苏三友与全体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涉及的置出资产为江苏三友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或有负债)。2015 年
8 月 10 日,江苏三友与交易对方、陆尔穗、俞熔共同签署了《资产交接确认书》,
《资产交接确认书》约定:

(1)置出资产将由江苏三友直接交付给俞熔和陆尔穗共同指定的资产承接
方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过户手续。

(2)各方确认,《资产交接确认书》签署之日,置出资产中无需办理过户登
记手续的部分已由江苏三友直接交付给资产承接方,负债已全部转移给资产承接
方承担;子公司股权、房产及其他涉及办理过户登记的置出资产将尽快完成相应
的变更登记。


(3)各方确认,自资产交割日起,全部置出资产的所有权归资产承接方所
有,与置出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均由资产承接方承担,资产
承接方对置出资产拥有完全排他的实际控制、处分权,江苏三友对该等资产不再
享有任何实际权利或承担任何义务。

置出资产目前正在办理过户或转移手续,对本次交易的实施不构成实质性影
响。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验资情况

根据瑞华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01620019号),截至 2015 年
8月 10日,天亿投资等24家机构股东及徐可等79名自然人股东均已将其分别持有
的合计100%美年大健康的股权过户至江苏三友。本次变更后江苏三友新增股本
人民币919,342,463.00元,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7,412,463.00
元。

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事项的办理情况

2015年8月1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股份
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江苏三友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总计发行的
919,342,46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股东名
册。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资产重组实施及相关资产交割过程中,未出现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
(包括有关资产权属情况及历史财务数据)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情形。

关于购买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根据公司与美年大健康签署的《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以及美年的大健康出具的承诺:美年大健康2015年度、2016年度、
2017年度及2018年度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预测数分别为22,315.76万元、33,136.66万元、42,437.48万元和48,779.23
万元。根据约定,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15年度、
2016年、2017年度及2018年度审计时对相关标的资产当年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



测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

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江苏三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未发生更换
或调整的情况。


四、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
司资金、资产被美年大健康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未发生上市公司为美年
大健康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2015年3月24日,上市公司与美年大健康全体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同日,上市公司与美年大健康部分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5年6月4日,江苏三友与天亿投资等24家机构、俞熔
等79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上述协议的生效条件已全部成熟,协议均已生效。
目前交易各方已经或正在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协议内容,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
行为。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对方出具了《关于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交易


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等承诺,上述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江
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披露。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交易对方均正常履行相关承
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江苏三友相关后续事项主要为:

1、江苏三友尚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章程
等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江苏三友尚需办理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3、交易对方部分承诺事项正在履行或履行条件尚未出现,对于履行条件尚
未出现的承诺事项,在该等承诺事项的履行条件出现的情况下,相关承诺方需履
行相应协议或承诺。


七、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江苏三友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本次交易涉及的置入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置出资产目前正在办理相
关的过户或转移手续。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已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事宜。上市公司尚需向主管行政管理机关
办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变更登记/备案手
续;江苏三友尚需办理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
实质性的风险和障碍”。





(二)律师的结论性意见


天元律师认为:“江苏三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已
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注入资产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置出资产于交割日起即归属于资产承接方所有,部分置出
资产和负债尚未办理完成过户或转移手续不影响置出资产的实际交割,不存在损
害江苏三友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江苏三友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申请已由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受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均已生效并
正常履行,未出现违约情况,相关各方未出现违反其作出的承诺事项的情况;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八、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2015年8月1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股份
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江苏三友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总计发行的
919,342,463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股东
名册。

本次交易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5年8月28
日,本次交易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第三节 持续督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齐鲁证
券应履行相应的督导责任与义务。


一、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齐鲁证券对江苏三友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自中国证监会核
准本次交易之日起,不少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即督导期为 2015 年 7 月 2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二、持续督导方式

齐鲁证券将以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及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三、持续督导内容

齐鲁证券结合江苏三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当年和交易实施完
毕后的三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 15 日内,对本次交易实施的下列
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

1、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2、标的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3、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4、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6、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7、与已公布的交易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第四节 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一、备查文件

1、江苏三友第五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三友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5]1718 号《关于核准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天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4、齐鲁证券出具的《关于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5、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验资报告;

7、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二、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7 楼

财务顾问主办人:王泽、尤墩周

联系电话:021-20315036

联系传真:021-20315096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朱小辉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经办律师:徐萍、徐莹、郁寅

联系电话:010-57763888

联系传真:010-57763777

(三)验资机构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剑涛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经办会计师:谢卉、卢广林

联系电话:010-88095866

联系传真:010-88091199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
告书》之签章页)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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