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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年健康: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8-04-24
股票简称:美年健康 股票代码:002044 公告编号:2018-060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通市人民东路 218 号)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 18 美年 01
证券代码:
发行总额: 5.00 亿元
上市时间: 2018 年 4 月 27 日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
17A、18A、24A、25A、26A)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签署日期:2018 年 4 月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董事会成
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上市申请及
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次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
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
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机
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
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
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
级为 AA,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 级;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经审计的合
并报表口径的总资产为 124.79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69.03 亿元,母公司报表和合
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9.64%和 44.69%;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60 亿元、4.52 亿元和 6.14 亿
元,以此测算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3.45 倍。发行人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期债券 1 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
人在本期债券上市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发行人 2018 年 3 月 28 日公布的 2018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数据未经
审计),2018 年一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 5,000 万元
至 8,000 万元,上年同期亏损 14,154.41 万元,同比亏损幅度持续收窄。健康体
检行业受到节假日分布、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周期及居民体检习惯等因素影响,
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消费特征。受到春节假期影响,一季度为团体业务传统淡季。
公司作为国内健康体检行业的领军企业,坚持高品质创新,不断提升专业体检的
内涵,2018 年一季度,公司加强了“新春卡”等创新产品的全国营销力度,在产
品和服务升级上不断推陈出新,在“3650”精准体检套餐的基础上,陆续推出基因
检测、冠脉核磁、肝超等优质新产品,在不断巩固和发展团检市场的同时,积极
拓展个检和增值服务市场空间,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亏损幅
度持续收窄。为了保持公司体检主业继续高速增长,规模持续扩大,网点深度覆
盖,一季度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银行信贷等筹资安排,保障公司运营及未来发
展充裕的资金需求,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有一定增长。同时公司大力加强销
售队伍的梯队建设,重点培养高素质年轻人才,为公司长期发展储备干部。通过
多渠道狠抓培训、以赛代练,快速提升团队销售能力,因此带来销售费用的同比
增长。因此,发行人一季度亏损符合行业情况,公司经营正常,业绩稳定,未出
现不利变化。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披露了爱康国宾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爱康国宾”)诉牟元茂、广州美年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广州市美年大健康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年大健康”)、
美年健康的诉讼事项公告。近日,公司及子公司美年大健康分别收到了北京市朝
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朝阳法院”)签发的关于爱康国宾主动申请撤诉的
《民事裁定书》[(2016)京 0105 民初 6716 号],以及爱康国宾在上海市浦东新
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提请诉讼的传票和《民事裁定书》(2018)
沪 0115 民初 7467 号]:
撤诉情况:针对爱康国宾与牟元茂、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4 日立案的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原告爱康国宾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向北京
朝阳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北京朝阳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准许原告爱康国宾撤诉。案件受理费 291,800 元,
减半收取 145,900 元,由原告爱康国宾负担。
起诉情况:发行人子公司美年大健康和上海美东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美东”)分别收到上海浦东法院签发的《传票》[案号为(2018)沪 0115
民初 7467 号],爱康国宾向上海浦东法院提出起诉,上海浦东法院予以立案,案
由为侵害商业秘密纠纷,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
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 5,000 万元、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并承担
原告为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2018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已就
上述诉讼事项及进展进行了公告(2018-044),目前公司正积极着手应诉准备工
作,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但因案件应诉
程序刚刚启动,因此暂无法估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具体数据
影响,但预计将不会对发行人还本付息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自设立以来,发行人在注重内生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收购兼并、增资入股、
设立并购基金等方式不断开拓业务领域,并购战略取得了颇为显著的效果。本期
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进一步开展股权投资事宜,发行人均已履行内
部程序,并进行有关公告,充分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包括:公司将与投资
并购基金拟在舟山、宁波、上海等 10 余个地区分别投资美兆体检中心共计 12 家,
在江苏、重庆等地区投资美兆体检中心共计 2 家;以自有资金收购亳州市汇畅健
优医疗服务有限公司等 14 家参股公司股权以实现控股;使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天亿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718 号)文核准的募集资金收购德阳美年大健康体检医院有限公司等 5 家
参股公司股权以实现控股;拟向关联方上海大象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上海
大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以上股权投资事项是发行人正常经营、持续
增长、合理布局的重要举措,符合发行人发展战略,发行人已对有关投资资金进
行了合理的预算与安排,预计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还本付息能力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
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
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发行人 2017 年末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44.69%,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9.64%,净资产为 69.03 亿元人民币(截至 2017
年末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发行人 2017 年末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5%且 2017 年末的净资产不低于 5 亿元人民币,符合双边挂牌的条件。本期债
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
期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诺,若本期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
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期债券上市后的流
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
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
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和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上述材料已刊登在 2018 年 3 月 14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以及巨潮资讯网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1、中文名称: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Meinian Onehealth Healthcare Holdings Co., Ltd
3、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4、股票简称:美年健康
5、股票代码:002044
6、注册资本:人民币 260,130.5797 万元
7、法定代表人:俞熔
8、公司设立日期:1991 年 1 月 22 日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608304061J
10、住所:江苏省南通市人民东路 218 号
11、董事会秘书:熊芳君
12、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 697 号健康智谷 9 号楼 3 楼
13、邮政编码:200072
14、联系电话:021-66773289
15、联系传真:021-66773220
16、互联网网址:www.health-100.cn
17、经营范围:从事医疗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投资管理;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医疗活动、心理咨询);设计、
生产、销售各式服装、服饰及原辅材料;纺织服装类产品的科技开发;自营和代
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披露的《美年大健康
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8 美年 01
债券代码:112657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00 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04 号”文核准公
开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
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利率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
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自 2018 年 3 月 16 日至 2018 年 3 月 19 日,本期债券计划
基础发行规模为 3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全部网下发行,
最终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为 5 亿元。
(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
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根据《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公
众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
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及合格投资
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团成员
本期债券牵头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
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票面年利率为 6.57%。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
内前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
期限后 1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票面年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
券存续期限后 1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
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1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息支付方式及其
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3、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3 月 19 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5、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3 月 19 日,前述
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3 月 19 日,第 2 年的利息连同回售债券的本金一起支付,前述日期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本期
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
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3 月 19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3 月 19 日,前述日期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本期
债券到期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兑付日前 1 个交易日。
九、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新世纪债评(2017)010547 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
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十、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不超过 2.84 亿元拟用于偿还公
司有息债务,剩余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十二、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5 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已汇入本期
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发行人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
具了《资金到账证明及承诺责任》。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168 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起
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
行转让,证券简称为“18 美年 01”,证券代码为“112657”。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登记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
[2016]01620003 号、瑞华审字[2017]01620003 号、瑞华审字[2018]02330021 号)。
发行人于 2017 年度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天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亿资产”)、上海维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维途投资”)、北京东胜康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胜康业”)、韩小
红和李世海持有的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铭体检”)72.22%
的股权。
2017 年 10 月,发行人向维途投资发行 8,667.7923 万股、向天亿资产发行
5,938.3728 万股、向东胜康业发行 480.0623 万股。2017 年 11 月,发行人支付天
亿资产、韩小红和李世海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35,000.00 万元。2017 年 10 月
11 日,维途投资等 5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慈铭体检 72.22%股权已过户至本公
司名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此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慈铭体检核
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至此,发行人持有慈铭体检 100%股权。
发行人与慈铭体检合并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因此发行人对慈铭体检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 企
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
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
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
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
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
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
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
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
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
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因此,本公告书中所引用的发行人 2016 年财务数据,为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最近三年,发行人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资产总计 1,247,947.35 901,451.15 448,094.65
负债合计 557,660.14 282,246.13 123,941.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49,652.74 586,111.82 305,639.18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营业收入 623,305.08 431,413.17 210,148.21
净利润 69,432.62 49,588.88 28,616.02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1,380.01 45,170.10 26,027.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453.21 88,956.24 32,983.9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8,943.50 1,051.80 52,805.48
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总资产(亿元) 124.79 90.15 44.81
总负债(亿元) 55.77 28.22 12.39
全部债务(亿元) 25.53 12.32 6.31
所有者权益(亿元) 69.03 61.92 32.42
营业总收入(亿元) 62.33 43.14 21.01
利润总额(亿元) 9.02 6.32 3.59
净利润(亿元) 6.94 4.96 2.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5.32 3.11 2.16
公司所有者的的净利润(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14 4.52 2.60
(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
14.45 8.90 3.30
元)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
-20.14 -12.07 -15.69
元)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
15.59 3.28 17.67
元)
流动比率 1.03 1.15 1.70
速动比率 1.01 1.12 1.68
资产负债率(%) 44.69 31.31 27.66
债务资本比率(%) 27.00 16.60 16.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0 10.51 12.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8.61 6.97 9.97
净资产收益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 5.08 5.45 4.85
存货周转率 45.95 55.12 55.74
注:
①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②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③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④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平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⑤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⑥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⑦财务指标涉及使用平均资产的,2015-2017 年末均采用年初和年末算术平均。
(二)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17 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17 0.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0 10.51 12.08
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三、发行人最新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8年3月28日公布的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数据未经审计),
2018年一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5,000万元至8,000万
元,上年同期亏损14,154.41万元,同比亏损幅度持续收窄。
健康体检行业受到节假日分布、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周期及居民体检习惯
等因素影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消费特征。受到春节假期影响,一季度为团体业
务传统淡季。公司作为国内健康体检行业的领军企业,坚持高品质创新,不断提
升专业体检的内涵,2018 年一季度,公司加强了“新春卡”等创新产品的全国营
销力度,在产品和服务升级上不断推陈出新,在“3650”精准体检套餐的基础上,
陆续推出基因检测、冠脉核磁、肝超等优质新产品,在不断巩固和发展团检市场
的同时,积极拓展个检和增值服务市场空间,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继续保持高速
增长,亏损幅度持续收窄。为了保持公司体检主业继续高速增长,规模持续扩大,
网点深度覆盖,一季度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银行信贷等筹资安排,保障公司运
营及未来发展充裕的资金需求,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有一定增长。同时公司
大力加强销售队伍的梯队建设,重点培养高素质年轻人才,为公司长期发展储备
干部。通过多渠道狠抓培训、以赛代练,快速提升团队销售能力,因此带来销售
费用的同比增长。因此,发行人一季度亏损符合行业情况,公司经营正常,业绩
稳定,未出现不利变化。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上市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请参见《美年大健康
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
说明书》。
第七节 本期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期公司债存续期(本期公司债发行
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上海新世纪将对其进行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
露后 2 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上海新世纪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
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上海新世纪将启动不定期跟
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上海新世纪相应事项并提
供相应资料。
上海新世纪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
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 5 个工作日内,上海新世纪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
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
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上海新世纪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
监管的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
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请参见《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中的相关内容。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请参见《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中的相关内容。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
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首期,本期债券发行规
模为人民币 5 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 2.84 亿元拟用于偿还公
司债务,剩余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披露了爱康国宾诉牟元茂、广州美年医疗门诊部有
限公司、广州市美年大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美年大健康、美年健康的诉讼事
项公告。近日,公司及子公司美年大健康分别收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北京朝阳法院”)签发的关于爱康国宾主动申请撤诉的《民事裁定书》
[(2016)京 0105 民初 6716 号],以及爱康国宾在上海浦东法院提请诉讼的传票
和《民事裁定书》[(2018)沪 0115 民初 7467 号]:
撤诉情况:针对爱康国宾与牟元茂、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4
日立案的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原告爱康国宾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向北京朝
阳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北京朝阳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准许原告爱康国宾撤诉。案件受理费 291,800 元,减
半收取 145,900 元,由原告爱康国宾负担。
起诉情况:发行人子公司美年大健康和上海美东分别收到上海浦东法院签发
的《传票》[案号为(2018)沪 0115 民初 7467 号],爱康国宾向上海浦东法院提
出起诉,上海浦东法院予以立案,具体情况如下:
案由: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原告:爱康国宾
被告:牟元茂、上海美东、美年大健康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判决被告连带赔偿
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 5,000 万元;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并承担原告
为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美年大健康在收到传票后向上海浦东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原
告诉称的侵权行为实施地及结果地均不在上海市,而在广州市,申请将本案移送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美年大健康和上海美东分别收到上海浦东法院签发的
《民事裁定书》[(2018)沪 0115 民初 7467 号],上海浦东法院驳回被告美年大
健康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2018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已就上述诉讼事项及进展进行了公告(2018-044),
目前公司正积极着手应诉准备工作,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但因案件应诉程序刚刚启动,因此暂无法估计本次诉讼对公司
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具体数据影响,但预计将不会对发行人还本付息能力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二、股权收购事项
自设立以来,发行人在注重内生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收购兼并、增资入股、
设立并购基金等方式不断开拓业务领域,并购战略取得了颇为显著的效果。本期
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进一步开展股权投资事宜,发行人均已履行内
部程序,并进行有关公告,充分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包括:
(1)3 月 22 日公告公司将与投资并购基金拟在舟山、宁波、上海等 10 余个
地区分别投资美兆体检中心共计 12 家,在江苏、重庆等地区投资美兆体检中心
共计 2 家。
(2)3 月 22 日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亳州市汇畅健优医疗服务有限公
司、武汉美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烟台慈铭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新乡美年大
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中山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菏泽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
限公司、岳阳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
司、襄阳市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葫芦岛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
特市美年大健康健康体检有限公司、新疆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美
年大健康医院有限公司、佛山市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等 14 家参股公司
股权以实现控股;4 月 15 日公告上述 14 家公司已全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3 月 22 日公告拟使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三友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天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18 号)文核准的募集资金
收购德阳美年大健康体检医院有限公司、信阳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遂宁美
年大健康体检医院有限公司、丹东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株洲美年大健
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等 5 家参股公司股权以实现控股;4 月 15 日公告上述 5 家
公司已全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3 月 22 日公告拟向关联方上海大象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上海大
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51%的股权,此举系公司基于自身平台产生海量影像大数据
的优势,在影像大数据开发运用及人工智能等关键领域重点布局,对公司长期发
展产生积极影响。
以上股权投资事项是发行人正常经营、持续增长、合理布局的重要举措,符
合发行人发展战略,发行人已对有关投资资金进行了合理的预算与安排,预计上
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还本付息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进一步详细内容参见发行
人的有关公告。
本期债券发行后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公司运转正常,上述期后事项未
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亦未发生可能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
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第十三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熔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人民东路 218 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 697 号健康智谷 9 号楼 3 楼
联系人:熊芳君
电话:021-66773289
传真:021-66773220
邮政编码:200072
二、牵头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
03、04)、17A、18A、24A、25A、26A
项目负责人:张赟、刘洪泽
项目其他成员:李航、谢智星
联系电话:010-57615900
传真:010-57615902
邮政编码:100032
三、联席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项目负责人:杜柏锟、褚鹏
项目其他成员:程海狮、杨馥嫣、徐菡
联系电话:010-83321300
传真:010-83321155
邮政编码:100032
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国晟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嘉悦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12 号华德公寓一段六层 1502-1503
经办律师:王嘉悦、常继生
联系电话: 010-87184008
传真:4008266163-01532
邮政编码:100029
五、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顾仁荣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卉、张丽丽
联系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0
邮政编码:100077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
03、04)、17A、18A、24A、25A、26A
联系人:张赟、刘洪泽
联系电话:010-57615900
传真:010-57615902
邮政编码:100032
七、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联系地址:上海市汉口路 398 号华盛大厦 14F
经办人:王婷亚、贾飞宇
联系电话:021-63501349
传真:021-63500872
邮政编码:200001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负责人:冷培栋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 层
联系电话:025-83293622
传真:无
邮政编码:210019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王建军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8666149
邮政编码:518038
十、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总经理:高斌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本上市公告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1、发行人2015、2016、2017年度审计报告;
2、主承销商出具的上市核查意见;
3、法律意见书;
4、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6、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00-11:30,14:00-16:30。
三、查阅地点
自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
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亦可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部
分相关文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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