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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兴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5-12-31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公告目的仅为向公众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
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
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
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摘要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备查文件。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4,800万股
(二)发行价格:6.45元/股
(三)募集资金总额:30,960万元
(四)募集资金净额:30,073.94万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4,800万股,将于2016年1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时位宏远股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志强、王哲林(以下简称“发行对象”),认
购的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全额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目录
重要声明 ........................................................................................................................................ 1
特别提示 ........................................................................................................................................ 1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 7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9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11
第二节 本次非公开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13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情况 .................................................................................. 13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 14
三、本次非开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 14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 14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 15
六、高管人员的变化情况 ................................................................................................................ 15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变化情况 .................................................... 15
八、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以及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提供担保的影响 ............................................................................................................................ 15
九、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16
十、本次发行对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的影响 ............................................................................ 16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17
一、上市推荐意见 ............................................................................................................................ 17
二、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 17
三、律师关于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7
第四节 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 18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
如下含义:
浔兴股份、公司、发行人、
指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
股东大会 指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控股股东、浔兴集团 指 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施能坑、施能建、施加谋、施明取、郑景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海通证券、保荐人、保荐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国枫律所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章程》 指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

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
本次发行预案 指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时位投资 指 厦门时位宏远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
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致力于拉链、精密模具、金属和塑料冲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基本情况如下: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FUJIAN SBS ZIPP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 施能坑
股票代码: 002098
股票简称: 浔兴股份
成立日期: 1992 年 2 月 17 日
注册地址: 福建省晋江市深沪乌漏沟东工业区
办公地址: 福建省晋江市深沪乌漏沟东工业区
注册资本: 31,000 万元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邮政编码: 362246
电话号码: 0595-88290099
传真号码: 0595-88282502
互联网网址: www.sbszipper.com.cn
电子信箱: stock@sbszipper.com
生产拉链、模具、金属及塑料冲压铸件、拉链配件(涉及审批许可
经营范围:
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5 年 1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未来三
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2015年2月6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议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5年5月14日,浔兴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
2015年10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通过了浔兴股份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2015年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15]2567号《关于核准福建
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4,800万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14 日,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时位宏远股权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志强、王哲林向海通证券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了认
购款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出具了上会
师报字(2015)第 3977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14 日 17:00
时止,海通证券收到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时位宏远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林志强、王哲林的认股款项人民币 30,960 万元整。
2015 年 12 月 15 日,海通证券在扣除发行人尚未支付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承
销保荐费后,将募集资金余额划拨至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出具了闽华兴所[2015] 验字 F-012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15 日止,浔兴股份收到海通证券
转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0,160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96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073.94 万元。其中增加股本人
民币 4,800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25,273.94 万元。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权登记
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
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数量为 4,800 万股,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6 年 1 月 4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 2016 年 1 月 4 日不除
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时位宏远股
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志强、王哲林,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全额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1 月 17 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13.01 元/
股(除权除息后)。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 2014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该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价格调整为 6.45 元/股。
(四)发行数量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400 万股,若发行人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
份数量将随着发行价格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 2014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该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调整为 4,800 万股。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1 浔兴集团 2,345,000
2 时位投资 30,655,000
3 林志强 13,000,000
4 王哲林 2,000,000
合计 48,000,000
(五)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毕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
(六)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6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073.94万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4,800万元,增加资
本公积人民币25,273.94万元。
(七)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八)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发行人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
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
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比例 认购方式
1 浔兴集团 2,345,000 15,125,250 4.89% 现金认购
2 时位投资 30,655,000 197,724,750 63.86% 现金认购
3 林志强 13,000,000 83,850,000 27.08% 现金认购
4 王哲林 2,000,000 12,900,000 4.17% 现金认购
合计 48,000,000 309,600,000 100.00%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 浔兴集团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施能坑、施能建、施加谋、施明取、郑景秋为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成立于 1996 年 3 月 21 日,法定代表人为施能建,住所:晋江市深沪
镇第一工业园区,注册资本:10,000 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对体育产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的投资;箱包配件、体育器材(健身器材)的
生产;服装、服饰制品、布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时位投资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曾晟迪,有限合伙人为
蔡美爱、李清、熊衍保和罗伟华,成立于2015年1月15日,经营场所:厦门火炬
高新区软件园华迅楼B区B1F-018,认缴出资额:贰亿元。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中
涉及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本次发行前,
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3、林志强
国籍:中国,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南五路爱琴海*****栋。1998
年-2011年,任厦门市国光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泉州市国光工贸有限公
司董事长;2007年-2011年,任福建省泉州市国光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1
年至今,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今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600703)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至今厦门市思明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本
次发行前,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4、王哲林
国籍:中国,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浦花园*****单元。 2008年至今
福建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学习,2010年入选U17国家队,2012年至今效力福建浔
兴篮球俱乐部,2013年入选中国国家队,2014年作为中国国家男子篮球队参加韩
国仁川亚运会。本次发行前,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除控股股东浔兴集团参与认购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关联方,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办本次发行业务的保荐机构、
律师、审计机构,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其他方式直
接或间接参与认购。
(二)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毕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浔兴集团系发行人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35.82%。除此
之外,其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和保荐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
安排的说明
除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外,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无重
大交易情况,预计未来也无相关的交易安排。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办公场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14 层
保荐代表人:汪晓东、陈星宙
项目协办人:俞琦
项目联系人:靳春梅、汪晓东、周漾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负责人:张利国
签字律师:聂学民、李薇
(三)审计机构
名称: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福州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6-9 楼
负责人:林宝明
签字会计师:陈航晖、林海
第二节 本次非公开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 (%)
1 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 111,055,000 35.82
2 诚兴发展国际有限公司 48,300,000 15.5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先锋混合型
3 7,877,253 2.54
证券投资基金
4 张宇 5,780,000 1.86
5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4,403,306 1.42
6 交通银行-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3,642,387 1.1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优势企业(平衡型)证
7 3,393,678 1.09
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型证
8 3,264,302 1.05
券投资基金
9 中国建设银行-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191,391 1.0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混合
10 3,179,971 1.03
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 (%)
1 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 114,541,052 31.99
2 诚兴发展国际有限公司 48,300,000 13.49
3 厦门时位宏远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655,000 8.56
4 林志强 13,000,000 3.6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先锋混合
5 8,339,319 2.33
型证券投资基金
6 张宇 5,780,000 1.61
7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4,203,306 1.1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优势企业(平衡型)
8 3,393,678 0.95
证券投资基金
9 交通银行—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3,365,386 0.9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型
10 3,264,302 0.91
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所占比例 股份数量(股) 所占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111,055,000 35.82% 159,055,000 44.43%
二、无限售条件股 198,945,000 64.18% 198,945,000 55.57%
三、总股本 310,000,000 100% 358,000,000 100.00%
三、本次非开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的到位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
经营风险。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降低,
可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使公司财务结构更为稳健,资产负债结构将更
趋合理,资本实力和偿债能力有所增强,抗风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
强,为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业务发展带来的资金需求,经营的灵活
性得到提高,从而为公司推进各项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撑,有助于
公司实现发展战略,保持并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发行人业
务和资产的整合。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公
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制订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贯彻上
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影响公司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的独立
完整性及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公司仍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六、高管人员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
关系不存在重大变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也不存在重大变化,也不会
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
八、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以
及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影响
公司的资金使用或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
相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
占用资金、资产或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存在被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九、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够进一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也为公司后续债务融资提供良好的保障。
十、本次发行对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4,800 万股。以 2014 年和 2015 年 1-9 月财务数据为基
础模拟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 期间 发行前 发行后
2014 年末 2.22 3.19
每股净资产(元)
2015 年 9 月末 2.36 3.33
2014 年度 0.25 0.22
基本每股收益(元)
2015 年 1-9 月 0.20 0.17
注: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照2014年末及2015年3季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
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照2014年末及2015年3季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后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及2015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除以本次发行前
后总股本计算。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上市推荐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浔兴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通证券认为本次发行完
成后浔兴股份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特推荐其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交易所上市
交易。
二、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关于核准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5】2567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本次发行
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等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
核准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借贷资金,最终出资不
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的情形。
三、律师关于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的必要的
授权和批准,发行人与认购对象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及其补充
协议的内容与形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格、认购对象和发行数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
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履行完毕的发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节 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2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
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数量为48,000,000股,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6年1月4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2016年1月4日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毕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1月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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