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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04-28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二零一六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
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
情况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摘要未涉及的
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备查
文件。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12,738.85 万股
发行价格:12.56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59,999.99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56,675.26 万元
二、新增股份上市及解除限售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 仲桂兰 31,847,133 4.97%
2 北京富徳昊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1,847,133 4.97%
3 上海红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1,847,133 4.97%
4 佛山市科技孵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923,566 2.49%
5 郭华 15,923,566 2.49%
合计 127,388,531 19.89%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
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述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上市条件。
I
目录
特别提示........................................................................................................................................... I
释义 .................................................................................................................................................. 1
第一节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
二、本次发行履行相关程序....................................................................................................... 2
三、本次发行证券情况 .............................................................................................................. 3
四、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5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7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 9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9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9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0
第三节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13
一、募集资金数量及运用......................................................................................................... 13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13
第五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论意见 ............................................. 14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4
二、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14
第六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5
第七节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 16
第八节备查文件............................................................................................................................. 17
一、备查文件 ............................................................................................................................ 17
二、查阅地点 ............................................................................................................................ 17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本公司/紫鑫药业/公司/发行人 指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 紫鑫药业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2,738.85万

票/本次发行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董事会 指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保荐机构、保荐人、东吴证券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
五入所致。
第一节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LIN ZIXI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AL CO.,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紫鑫药业
股票代码:
注册资本: 51,299.1382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郭春林
董事会秘书: 钟云香
注册地址: 吉林省柳河县英利路88号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
电话: 0431-88637055
传真: 0431-88698366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130041
网址: http://www.jilinzixin.com.cn
电子信箱: zixin@zxpc.cc
加工销售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口服液、片剂、胶囊)、药材原料、
针织品加工、种养殖业;设计,制作,代理电视,报纸,路牌灯
箱广告;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
经营范围: 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
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生产医用酒精棉球(医疗器械注册证有
效期至2017年2月17日)、土特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相关程序
(一)2014 年 9 月 3 日,紫鑫药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逐项审
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
(二)2014 年 9 月 19 日,紫鑫药业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
(三)2015 年 3 月 10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公司
进行现金分红,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38 元人民币,2015 年 3 月 23 日公司现
金分红实施完毕。根据非公开发行预案,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发
行价格调整为 12.56 元/股。
(四)2015 年 8 月 26 日,紫鑫药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五)2015 年 9 月 11 日,紫鑫药业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相关议案。
(六)2015 年 9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
发行申请。
(七)201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吉林紫鑫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9 号),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15,923.57 万股新股。
(八)2016 年 4 月 14 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苏公 W[2016]B050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6 年 4 月 14 日 15:00 时
止,东吴证券已收到本次发行认购人在认购指定账户缴存的认购资金累计人民币
1,599,999,949.36 元。
(九)2016 年 4 月 15 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
具了中准验字[2016]1068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6 年 4 月 15 日止,发行
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99,999,949.36 元,扣除发行费
用 33,247,387.5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66,752,561.84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127,388,531.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1,439,364,030.84 元。
(十)2016 年 4 月 19 日,公司对本次发行的股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三、本次发行证券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 2014 年 9 月 19 日发行人 2014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发行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58,730,154 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和除权、
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2015 年 3 月 10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公司进行现
金分红,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38 元人民币,2015 年 3 月 23 日公司现金分红
实施完毕。根据非公开发行预案,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
调整为 12.56 元/股,调整后发行股票总数量为不超过 159,235,664 股。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符合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吉林
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9 号)
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规定。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即 2014 年 9 月 4 日。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12.60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2015 年 3 月 10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公司进行现
金分红,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38 元人民币,2015 年 3 月 23 日公司现金分红
实施完毕。根据非公开发行预案,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
调整为 12.56 元/股。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599,999,949.36 元,扣除发行费用
33,247,387.52 元(包括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登记托管费),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1,566,752,561.84 元。
(五)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
款专用。
(六)股份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进行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仲桂兰、红樱资产、富德昊邦、佛山科技孵化、郭华、
李自英共计六名特定投资者,其中李自英未按《缴款通知书》的要求缴纳认购款
项,故本次实际发行认购对象共计五名,其基本情况如下:
1、仲桂兰
仲桂兰女士:中国国籍,1949 年出生,现住址为吉林省敦化市民主街,2000
年至 2013 年曾担任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上海红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红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 323 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蒂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2 年 4 月 18 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
上海红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比
王文蒂 950.00 95.00%
尚卓捷 50.00 5.00%
合计 1,000.00 100.00%
红樱资产是一家主要从事并购、私募股权投资以及投资银行业务的公司,开
展私募股权的投资业务以及投资业务基金等的营运管理业务。
3、北京富徳昊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北京富徳昊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 67 号 6 号楼 1 层 B1054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红艳
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7 日
出资总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富徳昊邦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比
李红艳 500.00 50.00%
于月芳 500.00 50.00%
合计 1,000.00 100.00%
富徳昊邦是一家主要从事投资咨询、管理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
4、佛山市科技孵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佛山市科技孵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 61 号之一第四层 12 室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张孟友
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17 日
出资总额:人民币 2.0001 亿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佛山市科技孵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比
张孟友 15,000.00 74.9963%
马薇 5,000.00 24.9988%
广东集成富达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0 0.0049%
合计 20,001.00 100.00%
佛山科技孵化是一家重点关注消费品、服务业、医疗健康、节能环保、互联
网及信息技术、高新科技、教育、传媒、现代农业等领域,主要从事并购、私募
股权投资以及投资银行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主要业务为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
务以及投资基金等的营运管理业务。
5、郭华
郭华女士:中国国籍,1970 年出生,现住址为上海市锦绣路,目前未在发
行人担任任何职务。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中仲桂兰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春生先生之母,仲桂
兰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4.84%股权,为公司的
关联方。
除仲桂兰女士外,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
排的说明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除认购本次发行
股份外,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四)新增股份的上市和流通安排
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16 年 4 月 29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上市条件。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
保荐代表人:蒋序全、何文珍
协办人:李佳佳
项目组人员:齐磊、谭超、赵雯亮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苑路 11 号金融科技大厦 18 楼 C/D
联系电话:0755-86561299
传真:0755-86561000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曹树昌
经办律师:王秀宏、曲承亮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 5 号远洋光华国际 C 座 23 层
联系电话:0411-85866299-106
传真:0411-84801599
(三)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田雍
经办注册会计师(审计):支力、韩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验资):刘昆、常明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4 层
联系电话:0431-85096915
传真:0431-89568041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1,475,016 43.17%
2 仲维光 30,961,276 6.04%
3 何雪萍 21,000,000 4.09%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15,000,000 2.92%
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15,000,000 2.92%
6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4,990,617 0.9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
7 3,319,941 0.65%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新机遇灵活配置
8 2,311,738 0.45%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9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272,846 0.44%
10 姜淑丽 1,802,075 0.3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根据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登记在册股东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1,475,016 34.58%
2 仲桂兰 31,847,133 4.97%
3 上海红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1,847,133 4.97%
4 北京富徳昊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1,847,133 4.97%
5 仲维光 30,961,276 4.83%
6 何雪萍 21,000,000 3.28%
7 佛山市科技孵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923,566 2.49%
8 郭华 15,923,566 2.49%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15,000,000 2.34%
1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15,000,000 2.34%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
变动。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275,475 0.05% 127,664,006 19.9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512,715,907 99.95% 512,715,907 80.06%
合计 512,991,382 100.00% 640,379,913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资产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幅度增加,有利
于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结构,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
坚实基础。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公司未来将坚持“中成药、
人参产业、基因测序仪三大产业并驾齐驱”的发展战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中成药研发、生产领域突破产能瓶颈、实现技术
升级,同时在人参、基因测序仪等领域内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
市场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公司治理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制订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贯彻
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
率。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章程》除对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结构等相关条款进
行调整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
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无实质性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五)高管人员结构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不
会对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
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本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新的关
联交易。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均不从事与发
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第三节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详见《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
告书》全文。
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数量及运用
根据 2016 年 4 月 15 日中准会计师事务出具的中准验字[2016]1068 号《验资
报告》,确认截至 2016 年 4 月 15 日止,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599,999,949.36 元,扣除发行费用 33,247,387.52 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1,566,752,561.84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127,388,531.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1,439,364,030.84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 80,000 万元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将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
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第五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紫鑫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
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投向等各个方
面均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
利益,符合发行人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
象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中,发行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之情形,均已按照规定完成
登记和备案。除仲桂兰为实际控制人郭春生的母亲,其余发行对象均与发行人无
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对象的最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且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也不存在由发行人提供担保和有其他利益输
送的情况。
二、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紫鑫药业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吴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六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紫鑫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获得必要的批准、授权
与核准;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股份认购合同》、《缴款通知书》、《验资报告》及其
他有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除认购对象李自英未依约实缴出资认购股
份外,其余的认购对象均依约足额缴纳了认股资金、认购了约定的股份;发行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证券发行办法》、《非公开发行细则》、《发行与承销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真实、有效。”
第七节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 12,738.85 万股股份已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6 年 4 月 29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
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自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上市条件。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二)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三)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 137 号
法定代表人:郭春林
联系人:钟云香
电话: 0431-88637055
传真: 0431-88698366
2、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苑路 11 号金融科技大厦 18 楼 C/D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蒋序全、何文珍
电话:0755-86561299
传真:0755-86561000
3、查阅时间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4、信息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页无正文,为《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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