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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2-27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此项规定。”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上市公告书所载2007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对比表中2006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拓日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59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1“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800万股,网上发行3,2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79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8]32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拓日新能”,股票代码“002218”,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3,200万股股票将于2008年2月28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8年2月28日
3、股票简称:拓日新能
4、股票代码:002218
5、发行后总股本:16,000万元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0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的全体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和瑞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五奎先生、深圳市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直接、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陈五奎、李粉莉、林晓峰、任英、周崇尧、钟其锋、薛林、张鹏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锁定限制及期限
股东名称股数(万股) 占比(%) 股数(万股) 占比(%)(自2008年2月28日起)
奥欣投资 7,512.00 62.6 7,512.00 46.9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和瑞源 3,386.40 28.22 3,386.40 21.17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陈五奎 501.6 4.18 501.6 3.14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同创伟业 480 4 480 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鑫能 120 1 120 0.7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直接、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陈五奎、李粉莉、林晓
峰、任英、周崇尧、钟其锋、薛林、张鹏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向询价对象配售的800万股股
票自本次社会公众股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3,2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控股股东、重大影响股东首次公开发 114,000,000 71.25% 2011年2月28日
持有的股份行前已发行
其他已发行的股份 6,000,000 3.75% 2011年2月28日的股份
小 计 120,000,000 75.00% -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8,000,000 5.00% 2008年5月28日首次公开发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32,000,000 20.00% 2008年2月28日行的股份
小 计 40,000,000 25.00% —
合计 — 160,00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HENZHEN TOPRAYSOLAR CO., LTD.
3、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4、设立日期:2007年2月16日
5、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松白路西丽南岗第一工业园九栋、十栋
6、邮政编码:518108
7、联系电话:0755-29680031 29680258
8、传真号码:0755-29680300
9、互联网地址:http://www.topraysolar.cn
http://www.topraysolar.com
10、电子信箱:janejian@topraysolar.com
Zhouchongyao@topraysolar.com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磁粒、磁条、太阳能板及太阳能产品的配件(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非晶硅、单晶硅、多晶硅太阳能电池芯片、太阳能电池组件以及太阳能电池应用产品。
所属行业: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起止日期 直接持股情况(股)
陈五奎 董事长 男 49 2007年2月—2010年2月 5,016,000
李粉莉 副董事长、总经理 女 46 2007年2月—2010年2月 0.00
郑伟鹤 董事 男 41 2007年2月—2010年2月 0.00
林晓峰 董事、副总经理 男 33 2007年2月—2010年2月 0.00
任英 董事 女 25 2007年2月—2010年2月 0.00
周崇尧 董事、财务总监 男 54 2007年2月—2010年2月 0.00
沈辉 独立董事 男 50 2007年2月—2010年2月 0.00
苏锡嘉 独立董事 男 52 2007年2月—2010年2月 0.00
宋萍萍 独立董事 女 40 2007年2月—2010年2月 0.00
薛林 监事会主席 男 36 2007年5月—2010年2月 0.00
张鹏 监事 女 25 2007年2月—2010年2月 0.00
马小冈 监事 男 59 2007年2月—2010年2月 0.00
钟其锋 副总经理 男 44 2007年2月—2010年2月 0.00
除上述直接持股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见下表:
间接持股单位及持股情况 间接持有
高级管理 在本公司任
持有该单位 该单位持有本 本公司股
人员姓名 职 间接持股单位名称
的股权比例 公司股份比例 份的比例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3.20% 46.950%
陈五奎 董事长 深圳市和瑞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29% 21.165% 13.322%
深圳市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3.50% 0.750%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3.20% 46.950%
副董事长
李粉莉 深圳市和瑞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9.71% 21.165% 29.921%
总经理
深圳市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50% 0.750%
郑伟鹤 董事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3.75% 3.000% 1.313%
董事
林晓峰 深圳市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00% 0.750% 0.068%
副总经理
任英 董事 深圳市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0% 0.750% 0.030%
董事
周崇尧 深圳市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 0.750% 0.015%
财务总监
钟其锋 副总经理 深圳市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0% 0.750% 0.030%
薛林 监事会主席 深圳市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0% 0.750% 0.023%
张鹏 监事 深圳市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 0.750% 0.015%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奥欣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62.6%的股份,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投资本公司。
陈五奎家族(陈五奎本人、陈五奎之妻李粉莉、陈五奎之女陈琛)三人在本次发行前控制本公司95.39%的股权,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中,陈五奎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本公司4.18%的股份、通过奥欣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14.52%的股份、通过和瑞源间接持有本公司2.90%的股份、通过鑫能间接持有本公司0.34%的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21.94%的股份;李粉莉在本次发行前通过奥欣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14.52%的股份、通过和瑞源间接持有本公司25.32%的股份、通过鑫能间接持有本公司0.05%的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39.89%的股份;陈琛通过奥欣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33.56%的股份。
实际控制人基本资料如下:
陈五奎:男,49岁,研究生毕业,机械制造专业、国际经济专业。1988年8月至1990年12月任国营四四零零厂劳动服务公司副经理、1991年1月至1992年2月任广州合华磁卡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2年3月至1998年5月任深圳彩虹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年6月至1999年1月任深圳宇康太阳能有限公司临时负责人、2002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工程师、2006年5月至今兼任深圳市太阳能电池及应用产品研究开发中心主任。2004年起担任国家科技部“十五”科技攻关项目课题组长,该项目已通过国家验收。其负责的“整体式非晶硅光伏电池幕墙”获联合国2006年度全球可再生能源领域最具投资价值的十大领先技术—“蓝天奖”。现为建设部“全国首批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拓日工业园”项目课题组长,国家发改委“25MW非晶硅光伏电池产业化”项目课题组长。
李粉莉:女,46岁,研究生毕业,英语、国际经济专业。1983年至1991年担任英语教师、1993年至1995年任深圳市香蜜湖度假村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英语翻译、1995年至2002年任深圳市京和鑫工贸有限公司经理、深圳市瑞磁微电机配件有限公司经理、加拿大IPS公司中国区销售代表、2002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并兼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委员、广东省太阳能协会副理事长、深圳市太阳能学会副理事长。
陈琛:女,23岁,美国波士顿大学经济学硕士。
2、重大影响股东
本公司的重大影响股东是深圳市和瑞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386.40万股,持股比例为28.22%),系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五奎家族(陈五奎本人、陈五奎之妻李粉莉、陈五奎之女陈琛)三人所持有的股份和深圳市和瑞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未被质押,亦不存在其它争议情况。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发行后股东总人数为27,622人。本次发行结束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5,120,000 46.95%
2 深圳市和瑞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3,864,000 21.17%
3 陈五奎 5,016,000 3.14%
4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800,000 3.00%
5 深圳市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00,000 0.75%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1,189 0.50%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27,689 0.45%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5,189 0.28%
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4,689 0.10%
1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0,189 0.09%
合计 合计 122,288,945 76.43%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4,000万股
2、发行价格:10.79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网下配售800万股,有效申购为342,44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0.233618%,超额认购倍数为428.05倍。本次发行网上发行3,200万股,中签率为0.0270723963%,超额认购倍数为3,694倍。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不存在余股,网下配售207股零股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认购。
4、募集资金总额:43,160.00万元
5、本次发行费用共2,091.60万元,每股发行费用0.52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 1,524.80
审计及验资费用 88.80
律师费用 51.00
信息披露费 238.00
路演推介费 173.00
登记托管费 16.00
合计 2,091.60
6、募集资金净额:41,068.40万元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2月1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华验字[2008]19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58元(按照200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36元/股(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所载2007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对比表中2006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2007年度 2006年度 增减幅度(%)营业收入(元) 203,735,671.65 173,436,906.76 17.47营业利润(元) 76,214,736.87 67,022,703.76 13.71利润总额(元) 81,954,438.94 72,461,890.07 13.10净利润(元) 76,287,566.60 67,706,416.40 12.67每股收益(元) 0.64 1.35 -52.59净资产收益率(%) 37.27 48.21 下降10.94个百分点
项目 2007年末 2006年末 增减幅度(%)总资产(元) 231,065,831.30 178,895,862.89 29.16净资产(元) 201,813,270.21 140,453,321.35 43.69股本(元) 120,000,000.00 50,000,000 140.00每股净资产(元) 1.68 2.81 -40.21
注:①编制合并报表的公司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②上述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股东权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净资产收益率按全面摊薄法计算;
③上年末和上年同期数据均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调整后数据填报。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经营业绩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指标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200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3,735,671.65元、营业利润76,214,736.87元、利润总额81,954,438.94元、净利润76,287,566.60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7.47%、13.71%、13.10%、12.67%。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国际太阳能电池需求旺盛,公司产品销售收入不断增长,同时公司不断加强经营管理,促使公司的盈利水平也不断上升。
2、财务状况的说明
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065,831.30元,净资产201,813,270.21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9.16%、43.69%,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3、其它指标变化的说明
2007年度,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较上年末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于2007年2月进行股份制改造后,公司总股本由5,000万元增加到12,000万元。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08年1月28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保荐代表人:任兆成、王颖
联系人:曾军灵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0620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如下:
拓日新能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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