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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施德: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07-21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一六年七月
重要声明
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
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
情况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摘要未涉及的有
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相关备查文件。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41,350,000股
(二)发行价格:9.664元/股
(三)募集资金总额:399,606,400.00元
(四)募集资金净额:392,689,669.49元
(五)验资日期:2016年7月4日
(六)验资报告文号:中证天通(2016)证验字第10006号
(七)验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八)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保荐代表人:徐国振、陈佳
(十)股份预登记完成日期:2016年7月21日
(十一)新增股份上市日期:2016年7月22日
(十二)新增股份后总股本:1,032,734,839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41,350,000 股,将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即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上市条件。
三、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全额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目 录 ........................................................................................................................... 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7
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8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8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8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1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20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2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2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变动和影响 ...................................................................... 24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7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 2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 2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28
四、主要财务指标 .................................................................................................. 28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30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 30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 30
第六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1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 31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1
第七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3
第八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 34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35
一、备查文件 .......................................................................................................... 35
二、查阅地点 .......................................................................................................... 35
三、查阅时间 .......................................................................................................... 35
四、信息披露网址 .................................................................................................. 35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爱施德 指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神州通/神州通投资集团 指 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之控股股东
全球星投资/深圳全球星 指 深圳市全球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主要股东之一
新余全球星 指 新余全球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主要股东之一
保荐人/保荐机构/招商证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版)》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根据爱施德 201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
本次发行 指 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行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3 月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票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迈奔灵动 指 迈奔灵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瑞成汇达 指 北京瑞成汇达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新余爱乐 指 新余爱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先锋创业 指 先锋创业有限公司
认购人/持有人/发行对象 指 先锋创业、新余爱乐和唐进波
中国信贷 指 中国信贷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
发行人律师/华商律师 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瑞华会计师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并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
会计准则 指 施行的包括 1 项基本准则、38 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
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统称(2014 年修订)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Aisidi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及代码 爱施德,002416
法定代表人 黄文辉
成立时间 1998 年 6 月 8 日
注册资本 991,384,839.00 元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泰然劲松大厦 20F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1 号新兴产业园(健兴科技大厦)C 栋 8
办公地址
楼 801-806 号
邮政编码 518000
电话 0755-21519815
传真 0755-2151990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aisidi.com/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
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按深贸进准字第[2001]0629 号文
办理);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移动通讯、电子产品及相关配套
经营范围 产品的购销与代理;信息咨询与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
计算机及配件、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通信器材、无线设备、数码产品
的购销;零售连锁;供应链管理;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业务),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 年 7 月 27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非公开发行方案,2015 年 9 月 14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2015 年 10 月 13 日,发行人 2015 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6 年 1 月 29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发行人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2016 年 4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69 号)核准了本次发行。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2016 年 6 月 30 日,招商证券、发行人向本次发行对象发送了缴款通知书。
2016 年 7 月 4 日,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
证天通(2016)证验字第 10006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7 月 4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350,000 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606,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保荐费、
审计费、律师费)共人民币 6,916,730.51 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2,689,669.49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41,35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
溢 价 ) 351,339,669.49 元 。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 发 行 人 的 注 册 资 本 从 人 民 币
991,384,839.00 元增至人民币 1,032,734,839.00 元,股份总数亦相应变更为
1,032,734,83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
产支付,认股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数量
根据爱施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4,135万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769号文件,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不
超过4,135万股。
因此,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为41,350,000股,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均在核
准范围内,发行对象实际认购情况与其承诺情况相符,不存在发行对象放弃认购
或减少认购的情况。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认购对象认购明细情
况如下:
预案中承诺认购情况 实际认购情况
投资者名 认购价格
称 (元/股)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先锋创业 9.664 20,850,000 201,494,400.00 20,850,000 201,494,400.00
唐进波先生 9.664 16,000,000 154,624,000.00 16,000,000 154,624,000.00
新余爱乐 9.664 4,500,000 43,488,000.00 4,500,000 43,488,000.00
合计 41,350,000 399,606,400.00 41,350,000 399,606,400.00
(五)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9 月 16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 9.664 元/股,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本公司在定价
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除权、除息行为,则每股认购价格将根据交易所交易规则中所规定的计算公式确
定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最终发行价
格为 9.664 元/股。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或其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投资者持有股份的锁
定期另有规定或约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或约定。
(七)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量与发行费用
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证天通(2016)
证验字第10006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99,606,400.00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916,730.51元(包括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
律师费),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689,669.49元。
(九)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9,960.64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是否存在尚未实施的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方案
考虑到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 201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不存在尚未实施的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
方案。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先锋创业、唐进波及新余爱乐共三名
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认购方式为现金方式认购。
发行对象的具体介绍如下:
1、先锋创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先锋创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4 月 10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利群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运动项
目管理(不含棋牌及其他限制项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版权代理;
销售日用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
(2)股权控制关系
张振新 张利群
99% 1%
先锋创业有限公司
(3)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692,503,756.34 675,271,287.70
资产总额 973,070,995.45 903,565.639.53
流动负债 936,451,590.83 859,589,710.62
负债总额 936,451,590.83 859,589,710.62
所有者权益 36,619,404.62 43,975,928.91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7,356,524.29 -30,394,057.37
利润总额 -7,356,524.29 -30,394,057.37
净利润 -7,356,524.29 -30,394,057.37
注:先锋创业 2015 年财务报表以及 2016 年 1-3 月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4)发行人与先锋创业控股股东张振新投资的公司的交易情况
发行人分别于 2015 年 5 月 9 日和 2015 年 5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两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爱施德(香港)有限公司认购中国信贷控股有限公司可转换债的议
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爱施德(香港)有限公司认购 3 亿港币中国信贷可转
换债券,票面利息 6.0%/年,综合收益 10.0%/年,换股溢价 30%,期限三年。2015
年 6 月 15 日,发行人公司正式完成对上述可转债的认购和交割。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中国信贷的实际控制人张振新通过其控制的先锋创业
认购发行人 2,085 万股股票,认购金额为 20,149.44 万元。
截止 2015 年 8 月 7 日,先锋创业控股股东张振新持有第一支付有限公司全
部已发行股本,第一支付有限公司持有中国信贷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HK.8207,)19.50%股份,为中国信贷第一大股东。同时
张振新和妻子张晓敏直接持有中国信贷 0.96%股份。张振新合计控制中国信贷
20.46%股份。
中国信贷成立于 2003 年 6 月,2010 年 11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中国信
贷专门从事为中小企业及个人提供融资服务,主要包括委托贷款服务、房地产抵
押贷款服务、小额融资服务、典当贷款服务及其他贷款服务等融资服务;相关财
务咨询服务;第三方支付服务及预付卡发行业务;互联网金融业务。
爱施德全资子公司北京瑞成汇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成汇达”)于
2015 年 5 月 9 日与中国信贷的全资子公司万峻(杭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万峻创业”)签订了《合资合同》,双方约定瑞成汇达与万峻创业投
资成立合资公司,瑞成汇达拟出资 510 万人民币,持有 51%股权,万峻创业拟出
资 490 万人民币,持有 49%股权。中国信贷在金融市场拥有多年经验,发行人通
过与中国信贷全资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将主要为中小终端零售商提供供应链金
融服务,提升爱施德对全渠道的影响力。深圳市网爱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08 月 13 日正式设立。
发行人认购中国信贷的可转债并非是纯粹的财务投资,通过发行人认购中国
信贷的可转债,中国信贷实际控制人张振新通过其控制的先锋创业认购爱施德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有利于爱施德与中国信贷、张振新加强在金融领域的合作,
进一步推动爱施德的业务转型,提升爱施德盈利能力。
爱施德全资子公司爱施德(香港)以自筹资金 3.9 亿港币(约合人民币 3.23
亿元)受让 Silver Paragon Limited 持有的中国信贷股权 1.5 亿股。Silver Paragon
Limited 已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将 1.5 亿股权过户给爱施德(香港),同时,爱
施德(香港)根据约定支付了本次认购股权的全部价款,双方于当天完成交割,
爱施德(香港)持有中国信贷股权 1.5 亿股,占中国信贷总股本的 3.87%。
先锋创业已承诺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于其自有及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分级收
益等结构化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资金来源合法合
规,不存在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直接或间接
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先锋创业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张振新和张利
群,分别持有先锋创业有限公司 99%和 1%的股权,认购资金来源于其自有及合
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
进行融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履行备案程序。
2、唐进波
(1)基本情况
姓名:唐进波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604211969********
住所:江西省九江县庐山东路**
(2)最近 5 年内的任职情况
序 与任职单位的
任职单位 职务 任职期间
号 产权关系
2010 年至 2014
总经理
年8月
1 江西博莱大药厂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25%
执行董事兼总
2014 年 8 月至今
经理
2010 年至 2014
总经理
江西博莱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 年 12 月
2 持股比例 51%
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 2014 年 12 月至
理 今
持股比例
3 九江博莱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0 年至今
80.99%
4 九江博美莱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0 年至今 持股比例 100%
序 与任职单位的
任职单位 职务 任职期间
号 产权关系
通过九江博莱
农业生态园有
5 九江博莱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监事 2010 年至今 限公司间接持
股比例
27.27%
通过九江博莱
九江博莱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 农业生态园有
6 执行董事 2010 年至今
司 限公司间接持
股比例 55.00%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情况

兽药生产、兽药原料及半成品销售,进出口业务。(依
江西博莱大药 持股比例
1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厂有限公司 25%
活动)
肉制品研发;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生
江西博莱农业
持股比例 产、加工、销售;生猪屠宰与销售;进出口业务(依
2 高科技股份有
51%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限公司
活动)
九江博莱农业
持股比例 生猪饲养、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3 生态园有限公
80.99%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胚毒活疫苗、细胞毒活疫苗、细菌活疫苗、猪瘟活疫
九江博美莱生
持股比例 苗生产、销售(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 年 5
4 物制品有限公
100% 月 8 日止)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通过九江博
莱农业生态
九江博莱彩印
5 园有限公司 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
包装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
例 27.27%
通过九江博
九江博莱动物 莱农业生态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及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
6 营养科技有限 园有限公司
项规定的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 间接持股比
例 55.00%
唐进波已承诺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于其自有及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
等结构化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不存在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提供
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3、新余爱乐
(1)基本情况
名称:新余爱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斌
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18 日
主要经营场所:新余高新区总部经济服务中心 215 室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余爱乐的出资结构情况: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出资人名称 公司任职情况 普通/有限合伙人 出资比例
(万元)
1 余斌 副总裁 普通合伙人 731.70 16.67%
2 吴学军 无 有限合伙人 731.70 16.67%
3 罗筱溪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有限合伙人 731.70 16.67%
4 陈亮 副总裁 有限合伙人 731.70 16.67%
5 杨治 副总裁 有限合伙人 731.70 16.67%
6 米泽东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有限合伙人 731.70 16.67%
注:2016 年 6 月 29 日吴学军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2)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
新余爱乐主营业务为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除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外,
新余爱乐尚未开展其他业务。
新余爱乐已承诺本企业采用合伙人直接出资的方式设立,不存在分级收益等
结构化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本企业用于认购爱施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将全部来自于合伙人出资,未
对外募集资金,不存在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设立基金的情形。新余爱
乐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程序。
上述 3 名发行对象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履行备案程序。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先锋创业、唐进波以及新余爱乐,先锋创
业认购 2,085 万股,唐进波认购 1,600 万股,新余爱乐认购 450 万股。其中新余
爱乐合伙人罗筱溪、陈亮、米泽东、杨治、余斌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新余爱乐
为公司的关联方,新余爱乐认购的股份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为 10.8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1、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先锋创业、唐进波以及新余爱乐。
其中新余爱乐合伙人罗筱溪、陈亮、米泽东、杨治、余斌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新余爱乐为公司的关联方,新余爱乐认购的股份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比例
为 10.88%。因此,上述认购对象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
易。
2、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分别于 2015 年 5 月 9 日和 2015 年 5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两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爱施德(香港)有限公司认购中国信贷控股有限公司可转换债的议
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爱施德(香港)有限公司认购 3 亿港币中国信贷可转
换债券,票面利息 6.0%/年,综合收益 10.0%/年,换股溢价 30%,期限三年。2015
年 6 月 15 日,发行人公司正式完成对上述可转债的认购和交割。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中国信贷的实际控制人张振新通过其控制的先锋创业
认购发行人 2,085 万股股票,认购金额为 20,149.44 万元。
截止 2015 年 8 月 7 日,先锋创业控股股东张振新持有第一支付有限公司全
部已发行股本,第一支付有限公司持有中国信贷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HK.8207,以下简称“中国信贷”)19.50%股份,为中国信
贷第一大股东。同时张振新和妻子张晓敏直接持有中国信贷 0.96%股份。张振新
合计控制中国信贷 20.46%股份。
中国信贷成立于 2003 年 6 月,2010 年 11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代
码:HK.8207)。中国信贷专门从事为中小企业及个人提供融资服务,主要包括
委托贷款服务、房地产抵押贷款服务、小额融资服务、典当贷款服务及其他贷款
服务等融资服务;相关财务咨询服务;第三方支付服务及预付卡发行业务;互联
网金融业务。
爱施德全资子公司爱施德(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施德(香港)”)
认购了中国信贷 3 亿港币(约 2.4 亿人民币)可转换债券。中国信贷已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向爱施德(香港)发行了 3 亿港币可转换债券,爱施德(香港)已
依据协议约定支付了本次认购可转换债券的全部价款,双方于当天完成交割,爱
施德(香港)持有中国信贷 3 亿港币的可转换债券。
爱施德全资子公司北京瑞成汇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成汇达”)于
2015 年 5 月 9 日与中国信贷的全资子公司万峻(杭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万峻创业”)签订了《合资合同》,双方约定瑞成汇达与万峻创业投
资成立合资公司,瑞成汇达拟出资 510 万人民币,持有 51%股权,万峻创业拟出
资 490 万人民币,持有 49%股权。中国信贷在金融市场拥有多年经验,公司通过
与中国信贷全资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将主要为中小终端零售商提供供应链金融
服务,提升爱施德对全渠道的影响力。合资公司深圳市网爱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已
于 2015 年 08 月 13 日经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的《营业执照》。
爱施德全资子公司爱施德(香港)以自筹资金 3.9 亿港币(约合人民币 3.23
亿元)受让 Silver Paragon Limited 持有的中国信贷股权 1.5 亿股。Silver Paragon
Limited 已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将 1.5 亿股权过户给爱施德(香港),同时,爱
施德(香港)根据约定支付了本次认购股权的全部价款,双方于当天完成交割,
爱施德(香港)持有中国信贷股权 1.5 亿股,占中国信贷总股本的 3.87%。
除此之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无其他未来交易的安排。
(五)发行对象不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
2016年2月3日,发行人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内容:持发行人股份562,203,586股(占
发行人总股本比例56.71%)的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发行人股
份101,500,00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比例10.24%)的股东深圳市全球星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发行人股份92,800,00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比例9.36%)的股东新余全
球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发行人股份15,768,692股(占发行人总股本比例1.59%)
的股东黄绍武先生,预计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联合减持发行人股份不超过99,138,483股(占发行人总股本比例
10.00%)。减持完成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日,新余全球星仍持有发行人股份43,440,000股,占发行
人 总 股 本 的 4.38% 。 深 圳 市 全 球 星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仍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101,500,000股,占发 行人总股 本的 10.24% 。神州通投资仍 持有发行 人股份
545,203,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9%,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黄绍武仍持有发
行人股份11,968,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
经核查,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全球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余全球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黄绍武减持股票的行为系合法正常的股票减持
行为。上述股票减持对象及其股东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不重叠,不构成短线交
易或其他违规交易情形。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保荐代表人:徐国振、陈佳
项目协办人:王里刚
项目组成员:李逸侬、周国栋
电话:0755-82943158
传真:0755-82943121
(二)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负责人:顾仁荣
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晓鸿、刘剑华
电话:020-85591966
传真:020-85591963
(三)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2-23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2-23 层
负责人:高树
签字律师:傅曦林、张燃、周宝荣、陈曦
电话:0755—83025555
传真:0755—83025068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所示:
序 被质押或冻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号 结数量
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 境内一般法人
1 54.69% 542,203,586 343,160,000
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全球星投资管 境内一般法人
2 10.24% 101,500,000 98,450,000
理有限公司
新余全球星投资管理 境内一般法人
3 4.38% 43,440,000
有限公司
4 黄绍武 境内自然人 1.21% 11,968,692 3,960,000
5 黄文辉 境内自然人 0.89% 8,855,5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境内一般法人
6 0.24% 2,370,74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基金、理财产品等
7 0.20% 2,000,000
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8 夏小华 境内自然人 0.19% 1,928,002
9 吴淑芬 境内自然人 0.19% 1,850,000
10 徐定丰 境内自然人 0.15% 1,517,100
合计 72.38% 717,633,629 445,570,000
注: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为根据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前十名股东和本次
发行情况所做的模拟测算,具体以完成股份登记后的实际情况为准。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被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号 数量
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 境内一般法
1 52.50% 542,203,586 343,160,000
团有限公司 人
深圳市全球星投资管 境内一般法
2 9.83% 101,500,000 98,450,000
理有限公司 人
新余全球星投资管理 境内一般法
3 4.21% 43,440,000
有限公司 人
境内一般法
4 先锋创业 2.02% 20,850,000

5 唐进波 境内自然人 1.55% 16,000,000
6 黄绍武 境内自然人 1.16% 11,968,692 3,960,000
7 黄文辉 境内自然人 0.86% 8,855,500
境内一般法
8 新余爱乐 0.44% 4,5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境内一般法
9 0.23% 2,370,749
司 人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基金、理财产
0.19% 2,000,000
0 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品等
合计 72.98% 753,688,527.00 445,570,000.00
注: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为根据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前十名股东和本次
发行情况所做的模拟测算,具体以完成股份登记后的实际情况为准。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截止2016年6月30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间接持 间接持有
直接持有股 直接持有股
姓名 职务 有股份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份数(股) 份数(股)
数(股) (股)
黄文辉 董事长 8,855,500 0.89% 8,855,500 0.86%
副董事
周友盟
长、总裁
456,036, 47.21 456,036,58 45.32
黄绍武 董事 11,968,692 11,968,692
584 % 4 %
喻子达 董事
董事、高
夏小华 级副总 1,928,002 0.19% 1,928,002 0.19%

独立董
吕良彪

独立董
章卫东

独立董
吕廷杰

独立董
陈思平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间接持 间接持有
直接持有股 直接持有股
姓名 职务 有股份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份数(股) 份数(股)
数(股) (股)
监事会
张文良
主席
朱维佳 监事
李菡 监事
副总裁、 750,000 0.07%
罗筱溪 董事会
秘书
陈亮 副总裁 750,000 0.07%
副总裁、 750,000 0.07%
米泽东 财务负
责人
刘红花 副总裁 508,792 0.05% 508,792 0.05%
余斌 副总裁 750,000 0.07%
杨治 副总裁 750,000 0.0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变动和影响
(一)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将由 991,384,839 股增加至 1,032,734,839 股。本次发
行前,发行人股份总数为 991,384,839 股,黄绍武直接持有发行人 11,968,692 股,
持股比例 1.21%,并分别通过神州通投资集团、全球星投资、新余全球星间接控
制发行人 54.69%、10.24%和 4.38%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 70.52%的股权,系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规模为 41,350,000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 991,384,839
股增加至 1,032,734,839 股。黄绍武直接持有发行人 11,968,692 股,持股比例
1.16%,并分别通过神州通投资集团、全球星投资、新余全球星间接控制发行人
52.50%、9.83%和 4.21%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 67.70%的股权,系发行人的实
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股) 占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29,437 2.02% 61,379,437 5.9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71,355,402 97.98% 971,355,402 94.06%
股份总额 991,384,839 100.00% 1,032,734,839 100.00%
注: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为根据截至 2016 年 6 月 12 日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的
股本结构和本次发行情况所做的模拟测算,具体以完成股份登记后的实际情况为准。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资产结构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
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
力将得到提高。
(三)业务结构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
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
(四)公司治理
本次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
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
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同时,股东基础的扩大和股东结构的改善,有利于公司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五)高管人员结构
本次发行后,不会对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
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
不存在重大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新
增关联交易等情形。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财务报告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瑞华审字[2014]第 44040030 号、瑞华审字[2015]
第 44040013 号、瑞华审字[2016]第 4401002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在本报告书中,未经特别说明,2016 年 1-3 月财
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公布的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 年、2014 年和 2013 年
财务数据来源于瑞华审字[2016]第 44010020 号《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5]第
44040013 号《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4]第 44040030 号《审计报告》。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6 年 3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项目
日 日 31 日 31 日
资产合计 981,215.97 1,045,470.28 892,622.08 1,200,750.22
其中:流动资产 848,432.83 923,893.01 840,537.22 1,179,618.34
负债合计 525,033.91 597,714.27 460,090.09 719,810.28
其中:流动负债 464,889.11 537,608.45 459,708.31 719,810.28
股东权益合计 456,182.06 447,756.02 432,531.99 480,939.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455,187.80 446,857.51 429,837.18 460,743.60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994.26 898.51 2,694.81 20,196.3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1,291,458.49 4,956,902.83 4,832,056.75 4,040,903.49
营业利润 5,871.23 13,312.61 -5,435.61 101,267.60
利润总额 7,482.02 16,552.28 3,121.22 104,866.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5,708.26 14,063.13 2,914.40 78,444.43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3,644.29 7,674.20 -4,417.17 72,736.74
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814.72 29,254.47 909.68 81,624.57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0,098.50 -66,132.65 -22,939.93 -11,032.26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50,319.82 63,552.79 -118,310.37 29,696.72
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41.87 268.91 -27.35 -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7,561.73 26,943.52 -140,367.97 100,289.03
净增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一)重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2016-3-31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1.83 1.72 1.83 1.64
速动比率 1.21 1.17 1.34 1.03
存货周转率(次) 17.34 18.43 14.11 11.2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0.51 47.03 36.47 36.41
总资产周转率(次) 5.10 5.12 4.62 4.15
资产负债率(%) 53.51 57.17 51.54 59.95
利息保障倍数 3.46 1.97 1.09 6.75
销售毛利率(%) 2.56 2.60 3.45 6.65
每股净资产(元/股) 4.60 4.52 4.35 4.8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58 0.27 -1.41 1.00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0.03 0.30 0.01 0.82
(元/股)
注:2016 年 1-3 月资产周转率相关指标已按年化统计。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单位:万元
净资产收益
期间 净利润 金额 每股收益(元/股)
率(%)
加权平均 基本 稀释
201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708.26 1.27 0.058 0.058
年 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
3,644.29 0.81 0.037 0.037
月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063.13 3.21 0.141 0.141
20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
年度 7,674.20 1.75 0.079 0.079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914.40 0.66 0.029 0.029
2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
年度 -4,417.17 -1.00 -0.04 -0.04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8,444.43 18.41 0.785 0.785
20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
年度 72,736.74 17.07 0.728 0.728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发 行 人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41,350,000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399,606,4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共计 6,916,730.51
元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92,689,669.49 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发行人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第六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
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
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
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爱施德申请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愿意推荐爱施德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招商证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
2、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数量符合
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
3、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资格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爱施德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发行实际发行对象为:先锋创业、唐进波、新余爱乐。上述 3 名发
行对象均为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程
序。
所有认购对象用于支付股份认购价款的资金为其自有及合法自筹资金,不存
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不存在
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提供财务资
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第七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本次非公开发
行相关实施程序及所涉及的认购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证监许可[2016]769 号核准文件以及发行人股
东大会决议等文件的规定;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制作和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和《缴款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程序公平、公正;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及发行结果等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
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 3 名发行对象均为不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程序。所有认购对象用于支付股份认购
价款的资金为其自有及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未采用
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第八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 41,350,000 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了证券登记证明。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 2016 年 7 月 22
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
跌幅限制。
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
流通时间为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非交易日顺延)。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招商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证券发行保荐
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4、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一)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泰然劲松大厦 20F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1 号新兴产业园(健兴科技大
厦)C 栋 8 楼 801-806 号
电话: 0755-21519815 传真: 0755-2151990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楼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21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文辉
2016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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