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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杭氧股份:公司之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7-08-11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七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发行数量:132,827,777股
发行价格:7.2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956,359,994.40
募集资金净额:¥942,387,734.29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股票上市数量:132,827,777股
股票上市时间:2017年8月14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发行人控股股东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自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限售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13日;其他发行对
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时间为2017
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13日。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公司股权结构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I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蒋 明 史杰文 毛绍融
赵大为 顾 昶 陈康远
刘 菁 郭 斌 程惠芳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II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报告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王一鸣 罗 军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周 跃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III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本报告,确认本报告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本报告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报告不致
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虞文燕 薛冰莹
负责人: ____________
章靖忠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IV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之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
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确认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
健审〔2015〕1328 号、天健审〔2016〕2068 号、天健审〔2017〕1768 号)的内容无矛
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
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上市公告书不致所引用的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闾力华 朱国刚 张奇志
负责人:____________
吕苏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V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之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
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确认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证报告》(天
健验〔2017〕287 号)和《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88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上述报告的内容
无异议,确认上市公告书不致所引用的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朱国刚 张奇志
负责人:____________
吕苏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VI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 释义
发行人/杭氧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杭氧集团/集团公司/控股股东 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十名特
本次发行 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3,413.18 万股(含 13,413.18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之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 人民币元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为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
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VII
目 录
特别提示 ..................................................................................................................................... I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II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III
发行人律师声明 ...................................................................................................................... IV
审计机构声明 ........................................................................................................................... V
验资机构声明 .......................................................................................................................... VI
释 义 ................................................................................................................................... VII
目 录 ................................................................................................................................... VIII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1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 18
四、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8
五、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19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6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6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7
九、备查文件........................................................................................................................... 27
VIII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ngzhou Hangyang Co., Ltd.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临安市青山湖街道东环路 99 号
办公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 592 号弘元大厦
发行前:831,776,000 元
注册资本
发行后:964,603,777 元
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具体范围详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设计
许可证》)
经营范围 通用机械、化工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氧站工程施工,
工矿配件、船舶及辅机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
培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 蒋明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杭氧股份
股票代码 002430
联系电话 86-571-85869078
传真电话 86-571-85869076
邮政编码 310014
公司网址 http://www.hangyang.com
电子信箱 investor@hangyang.com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1. 发行类型:非公开发行股票
2.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① 发行人内部审批程序
2016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
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控
股股东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收购控股股东部分生产经营相关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6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在审议关联议案时均回避表决。
2016 年 3 月 31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杭州杭氧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6]15 号),同意:1、
杭氧股份向包括控股股东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数量
不超过 19,655.86 万股;2、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认购不低
于杭氧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 10%,发行完成后,集团公司仍为杭氧股份第一
大股东和控股股东。
2016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2016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调
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第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
2017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17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在审议关联议案时回避表决。
② 中国证监会核准
杭氧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17 年 6 月 7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杭州杭氧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1 号)。
(2)发行过程
2017 年 7 月 12 日,杭氧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启动文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向包括董事会决
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76 名投资者、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收市除去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后可联系的发行人前 20 大股东、以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规定的 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5 家证券公司和 5 家保险机构投资
者,共计 136 名询价对象发送了《认购邀请书》。
本次发行启动后,申购报价日(2017 年 7 月 17 日)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陆续收
到了 3 名新增投资者发来的《认购意向函》,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这些新增投资者补发
了《认购邀请书》。
在《认购邀请书》约定的有效申报时间(2017 年 7 月 17 日 9:00-12:00)内,共接
收到 6 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其中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申
购保证金,作无效报价处理。其余申购均为有效申购。
5 名投资者中,除了 2 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须缴纳
保证金外,其余 3 名投资者按照要求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
投资者具体申购及缴纳保证金情况如下:
保证金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
投资者名称
(万元) (元/股) (万元) 有效
9.50 9,600
1 杭州商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1,900.00 8.08 12,000 是
7.48 19,000
2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56.40 7.70 9,564 是
7.30 9,564
3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869.20 是
7.20 19,128
保证金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
投资者名称
(万元) (元/股) (万元) 有效
7.13 28,692
8.00 9,600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83 16,880 是
7.15 24,290
5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57 24,200 是
6 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未缴保证金 7.84 86,072 否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有效申购按照报价由高到低进行了累计统计,遵循“价格优先、
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20 元/股,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格的认购对象均确定为最终认购对象,共 6 名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表: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
获配对象 产品明细
(股) (元)
1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元顺安韶夏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 33,611,111 241,999,999.20
2 杭州商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26,388,888 189,999,993.60
玉泉 816 号资产管理计划 4,163,889 29,980,000.80
玉泉 691 号资产管理计划 2,916,667 21,000,002.40
玉泉 727 号资产管理计划 2,777,778 20,000,001.60
辉耀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2,777,778 20,000,001.60
新民 5 号资产管理计划 2,777,778 20,000,001.60
玉泉 716 号资产管理计划 1,388,889 10,000,000.80
玉泉国信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388,889 10,000,000.80
玉泉 726 号资产管理计划 833,333 5,999,997.60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福盛定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780,555 5,619,996.00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玉泉 639 号资产管理计划 694,444 4,999,996.80
国信天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486,111 3,499,999.20
锦和定增分级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 472,222 3,399,998.40
锦和定增分级 27 号资产管理计划 388,889 2,800,000.80
锦和定增分级 50 号资产管理计划 347,222 2,499,998.40
锦和定增分级 9 号资产管理计划 277,778 2,000,001.60
富春定增 1230 号资产管理计划 277,778 2,000,001.60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
获配对象 产品明细
(股) (元)
富春 258 号资产管理计划 277,778 2,000,001.60
玉泉石船山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208,333 1,499,997.60
嘉实定增驱动 12 号资产管理计划 208,333 1,499,997.60
4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22,816,668 164,280,009.60
5 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13,283,333 95,639,997.60
6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13,283,333 95,639,997.60
总 计 132,827,777 956,359,994.4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7年7月19日向最终确定的6名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
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的要求向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
股款。
3. 发行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
2017 年 7 月 12 日(周三)
获准后,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
2017 年 7 月 13 日(周四) 联系询价对象,确认收到《认购邀请书》
2017 年 7 月 14 日(周五) 接受询价咨询
上午 9:00-12:00 接收申购文件(传真或送达),通过指定邮箱接收投
2017 年 7 月 17 日(周一) 资者关联关系核查材料电子版,并进行簿记建档
接受申购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上午 12:00
2017 年 7 月 18 日(周二) 对拟配售对象进行关联关系核查及适当性核查
向中国证监会确认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获配对象名单
2017 年 7 月 19 日(周三) 获准后,发行人向获配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和《股份认购协议》
2017 年 7 月 20 日(周四) 获配对象向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缴款
主承销商退还未获配售投资者的发行保证金
2017 年 7 月 21 日(周五) 主承销商账户验资
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账户
2017 年 7 月 24 日(周一)
发行人账户验资
主承销商出具发行情况报告书
2017 年 7 月 25 日(周二)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时间 工作内容
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
2017 年 7 月 26 日(周三) 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总结材料
2017 年 8 月 3 日(周四)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
2017 年 8 月 9 日(周三)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上市申请材料
4. 发行方式:询价发行
5. 发行数量:132,827,777股
6. 发行价格:7.20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6 年 3 月 9 日),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 7.16 元/股。
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831,776,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本次发行底价调整
为 7.13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分红派息
金额)/(1+每股送股数)=(7.16 元/股-0.03 元/股)/1 = 7.13 元/股。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簿记,按照价格优先、
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基本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20元/股。该发行价
格相当于发行底价7.13元/股的100.98%,相当于申购报价日(2017年7月17日)前一交易
日收盘价9.52元/股的75.63%,相当于申购报价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9.06元/股的79.47%。
7. 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956,359,994.40元
8. 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不含税)
发行费用明细 保荐承销费 审计验资费 律师费 证券登记费 发行费用总额
金额(元) 12,450,724.46 735,849.06 660,377.36 125,309.23 13,972,260.11
9. 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942,387,734.29元
10.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截至2017年7月20日,各发行对象均按《缴款通知书》的规定足额缴纳了认购款,
共计956,359,994.40元。2017年7月2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认
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287号《验证报告》。
2017年7月24日,主承销商在扣除保荐承销费12,197,767.93元(承销及保荐费共计
13,197,767.93元,之前已预付1,000,000.00元)后,将剩余的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指定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天健
验〔2017〕288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报告:“截至2017年7月24
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827,777股,
募集资金总额956,359,994.4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972,260.11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942,387,734.29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亿叁仟贰佰捌拾贰万柒仟
柒佰柒拾柒元整(¥132,827,777.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09,559,957.29元。”
11.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一个月内与浙商证券、开户银行另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
金的使用情况。
12. 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2017年8月3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
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13.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① 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
法定代表人:蒋明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经营,受托进行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自
有资产租赁(除金融业务);设计、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用设备,工矿配件,
包装机械,化工机械,纺织机械,污水处理设备;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范围按[1992]
外经贸管体函字第 1531 号经营资格证书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24500.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③ 杭州商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92号468室
法定代表人:任海锋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接受企业委托从事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
息咨询;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
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④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刘未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⑤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538号7楼
法定代表人:沈立
注册资本:叁拾亿元整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以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通过控股、参股、投资、购并、转让、
租赁形式从事资本经营业务;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批发、零售;百货,普通机
械,建筑材料,五金机电,家用电器,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⑥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延安路398-408号十二层
法定代表人:来涛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
财务咨询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① 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除了本次发行预案确定的发行对象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外,其他通过询
价获配的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
化等形式间接参与认购的情形。发行对象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商旅金融
投资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但相互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②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的有关安排
A. 2016年,杭氧股份与集团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a.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关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方 易金额 易结算
系 易类型 内容 定价原则 易价格
(万元) 方式
杭州杭氧经济开发 同一母 接受 现金或
劳务 协议价 协议价 0.90
有限公司 公司 劳务 者票据
杭州弘元饭店有限 同一母 接受 住宿及餐 现金或
协议价 协议价 52.28
公司 公司 劳务 饮服务 者票据
b.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 转让资产 转让资产 转让价
关联 关联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容 易定价 的账面价 的评估价 格(万
方 关系 易类型 结算方式
原则 值(万元) 值(万元) 元)
集团 控股 资产 集团公司部分 评估
51,855.39 66,136.3 66,136.3 银行存款
公司 股东 收购 生产经营资产 定价
c.与集团公司发生的搬迁专项借款转委托贷款
根据集团公司与杭州杭氧低温液化有限公司签订的搬迁专项借款协议上的约定,搬
迁基本完成后上述专项借款转成委托贷款,现已将该搬迁专项借款转成银行委托贷款形
式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贷款起始日期 贷款终止日期 贷款金额(元) 担保方式
低温液化设备公司 2010.4.16 2019.12.31 25,020,000.00 信用
该委托贷款还款方式为从2010起每年归还借款本金的10%,每年的还款日为12月30
日,借款利率为2010年至2011年为1%、2012年至2013年为2%、2014年至2015年为3%、
2016年至2017年为4%、2018年至2019年为5%。
B. 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7年度,杭氧股份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如下:
a.采购商品、提供劳务
杭氧股份及杭氧股份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均与供货方签订产品购销合同,2017
年度采购商品关联交易的全年预测数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预计
发生数相对
2017 年全年预 2016 年实际 于 2016 年实
关联方 交易内容
计发生数(元) 发生数(元) 际发生数的
变化幅度
(%)
杭州弘元饭店有限公司 餐饮服务 650,000.00 522,783.00 24.33
杭州杭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10,000.00 9,001.70 11.09
b.与集团公司发生的搬迁专项借款转委托贷款
根据集团公司与杭州杭氧低温液化有限公司签订的搬迁专项借款协议上的约定,搬
迁基本完成后上述专项借款转成委托贷款,现已将该搬迁专项借款转成银行委托贷款形
式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贷款起始日期 贷款终止日期 贷款金额(元) 担保方式
低温液化设备公司 2010.4.16 2019.12.31 25,020,000.00 信用
该委托贷款还款方式为从2010起每年归还借款本金的10%,每年的还款日为12月30
日,借款利率为2010年至2011年为1%、2012年至2013年为2%、2014年至2015年为3%、
2016年至2017年为4%、2018年至2019年为5%。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委托贷款余额
为7,506,000.00元。
C. 其他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未来亦没有交易安排。
(3)各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及限售期
获配对象 获配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 13,283,333
2 杭州商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26,388,888
3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283,333
4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816,668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444,444
6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611,111
总 计 132,827,777 -
(4)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6名发行对象中,集团公司、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商旅金融投资有
限公司、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1个产品参与认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19个产品参与认购。认购各方资金来源
情况如下:
资金 出资比 认购金额
认购对象 认购产品 委托人
来源 例(%) (元)
金元顺安基金 金元顺安韶夏 11 号 资产管 杭州艺航投资合伙企业
1 100.00 241,999,999.20
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计划 理计划 (有限合伙)
杭州商旅金融 自有
2 - - 100.00 189,999,993.60
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
财通福盛定增定期开
公募
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 100.00 5,619,996.00
基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玉泉 816 号资产 资产管 天堂硅谷久盈 7 号私募投
100.00 29,980,000.80
管理计划 理计划 资基金
玉泉 691 号资产 资产管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1,000,002.40
管理计划 理计划
玉泉 727 号资产 资产管 北方信托北方盈实 663 号
100.00 20,000,001.60
管理计划 理计划 组合投资单一信托
辉耀 1 号资产 资产管 华润信托增盈单一资金
100.00 20,000,001.60
管理计划 理计划 信托
新民 5 号资产 资产管 华创招商新民 3 号定向资
100.00 20,000,001.60
管理计划 理计划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管理 玉泉 716 号资产 资产管
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0.80
有限公司 管理计划 理计划
玉泉国信 1 号资产 资产管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0.80
管理计划 理计划
玉泉 726 号资产 资产管
炬元鑫鑫三号私募基金 100.00 5,999,997.60
管理计划 理计划
玉泉 639 号资产 资产管 益菁汇定增宝 1 号私募投
100.00 4,999,996.80
管理计划 理计划 资基金
国信天瑞 1 号资产 资产管 国信天瑞定增组合私募基
100.00 3,499,999.20
管理计划 理计划 金
申万宏源多策略 1 号
1 8.82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锦和定增分级 11 号 资产管
申万宏源多策略 2 号 3,399,998.40
资产管理计划 理计划 2 8.82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3 申万宏源多策略 3 号 8.82
资金 出资比 认购金额
认购对象 认购产品 委托人
来源 例(%) (元)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申万宏源多策略 4 号
4 8.82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
5 限公司易方达资产 1 14.7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誉翔星梦定增基金一
6 50.00
号基金
申万宏源多策略 3 号
1 26.18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申万宏源多策略 4 号
2 23.82
锦和定增分级 27 号 资产管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800,000.80
资产管理计划 理计划 3 金香娟 12.83
4 陈欣 21.47
5 李小革 7.85
6 陈巧平 7.85
申万宏源多策略 1 号
1 25.00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申万宏源多策略 2 号
2 25.00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3 陈来颖 6.17
锦和定增分级 50 号 资产管
4 陈丽萍 6.17 2,499,998.40
资产管理计划 理计划
5 杜记红 15.43
6 丁红婵 9.88
7 蒋秀禄 3.09
8 赵碧丹 3.09
9 陈国俊 6.17
申万宏源多策略 1 号
1 12.50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申万宏源多策略 2 号
2 12.50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锦和定增分级 9 号 资产管
申万宏源多策略 3 号 2,000,001.60
资产管理计划 理计划 3 12.50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申万宏源多策略 4 号
4 12.50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5 陕西石洋投资管理 50.00
资金 出资比 认购金额
认购对象 认购产品 委托人
来源 例(%) (元)
有限公司
1 邵军 4.00
2 陆雪英 6.67
3 周昕乃 3.33
4 金念祖 3.33
5 史琼 5.00
6 朱晓宇 3.33
7 赵秀琴 16.00
8 汪雅仙 3.33
9 孙利琴 3.33
10 嵇伟妹 3.33
11 邵洪锋 3.33
富春定增 1230 号 资产管
12 涂学娟 3.33 2,000,001.60
资产管理计划 理计划
13 王柏能 6.00
14 马建 3.33
15 黄元旦 3.33
16 吴尤良 3.33
17 虞炳泉 3.33
18 徐英 3.33
19 藏小凤 3.33
20 潘家文 3.33
21 屠惠英 4.00
22 沈云芬 5.00
23 陈正明 3.33
1 俞蒙 2.93
2 吴秀娟 6.74
3 钱植林 2.93
4 张令玮 7.63
5 丁芳芳 2.93
富春 258 号资产 资产管
6 何文卿 2.93 2,000,001.60
管理计划 理计划
7 王伟 14.66
8 朱卫东 4.40
9 臧绍先 2.93
10 田晓松 11.73
11 刘力更 11.73
资金 出资比 认购金额
认购对象 认购产品 委托人
来源 例(%) (元)
12 倪翠菊 2.93
13 戴金来 2.93
14 唐建国 5.87
15 叶素丹 3.52
16 陈利坚 2.93
17 张鹏君 2.93
18 包圣杰 2.93
19 欧亚杰 4.40
玉泉石船山 1 号 资产管 石船山事件驱动策略私募
100.00 1,499,997.60
资产管理计划 理计划 基金三期
1 陈旻 3.33
2 张翠英 6.67
3 屈艳琍 10.00
4 李琴 3.33
5 徐海洋 3.33
6 刘奇容 3.33
7 张金林 3.33
8 张福林 3.33
9 吕康如 3.33
10 张汝忻 6.67
嘉实定增驱动 12 号 资产管 11 马莉 3.33 1,499,997.60
资产管理计划 理计划
12 杨卫国 6.67
13 李锐 3.33
14 许小济 3.33
15 钟丽英 3.33
16 辛蓉 6.67
17 张高 3.33
18 陈金龙 3.33
19 栗洋 3.33
20 龚凯 3.33
21 钱程 3.33
22 平原 3.33
23 孔雷 3.33
资金 出资比 认购金额
认购对象 认购产品 委托人
来源 例(%) (元)
24 齐传友 3.33
杭州市实业投资 自有
4 - - 100.00 164,280,009.60
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
杭州制氧机集 自有
5 - - 100.00 95,639,997.60
团有限公司 资金
浙江广杰投资 自有
6 - - 100.00 95,639,997.60
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
总 计 956,359,994.40
(5)发行对象备案情况核查
集团公司、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商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广杰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形,也不存在杠杆
融资结构化的设计。集团公司、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商旅金融投资有限
公司、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金元顺安韶夏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玉泉 816 号资产管理计划、玉泉 691 号资产管理计划、玉泉 727 号资
产管理计划、辉耀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新民 5 号资产管理计划、玉泉 716 号资产管理计
划、玉泉国信 1 号资产管理计划、玉泉 726 号资产管理计划、玉泉 639 号资产管理计划、
国信天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锦和定增分级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锦和定增分级 27 号资
产管理计划、锦和定增分级 50 号资产管理计划、锦和定增分级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富
春定增 1230 号资产管理计划、富春 258 号资产管理计划、玉泉石船山 1 号资产管理计
划、嘉实定增驱动 12 号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
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手续;财通
福盛定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手
续。
(6)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
指引(试行)》,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
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
等级匹配,并根据匹配结果向获配对象中的专业投资者发送了《专业投资者告知及确认
书》,向普通投资者发送了《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告知函》和《适当性评估结果
确认书》。
具体匹配结果如下:
投资者类别 风险等级 是否已进行产品
发行对象
/风险承受等级 是否匹配 风险警示
1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
2 杭州商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C4 积极型普通投资者 是 不适用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
4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
5 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 C4 积极型普通投资者 是 不适用
6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不适用
14.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
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中,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
品之情形,均已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除了本次发行预案确定的发行对象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外,其他通过询价获配的
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直接认购或通过
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5. 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发行对象及获配数量、
募集资金总额均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的
本次发行方案的规定;
3、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行与承销
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4、主承销商对投资者进行的适当性管理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规定;
5、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尚需获得深交所的审核同意。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95,63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用途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万元)
1 集团公司资产收购项目 66,136.30 66,136.00
2 富阳气体项目 12,000.00 10,8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8,700.00 18,700.00
合 计 96,836.30 95,636.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用于
上述项目的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四、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 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
请受理确认书》和《证券持有人名册(在册股东与未到账股东合并名册)》,其已受理上
市公司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
名册。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132,827,777股,均为限售流通股。
2.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杭氧股份;证券代码:002430;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3.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2017年8月14日
4. 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人控股股东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自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限售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4 日至 2020 年 8 月 13 日;其
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
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4 日至 2018 年 8 月 13 日。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1. 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变动情况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截至2017年6月30日收市)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 511,471,152 61.49
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9,961,023 13.22
3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664,700 1.2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盛世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
4 8,263,809 0.99
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5 7,000,031 0.84
基金(LOF)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
6 6,100,000 0.73
证券投资基金
7 交通银行-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4,485,459 0.54
8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53,450 0.38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9 冯江波 3,088,224 0.37
10 邵雨田 3,018,934 0.36
(2)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 524,754,485 54.40
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9,961,023 11.40
3 金元顺安基金-宁波银行-杭州艺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611,111 3.48
4 杭州商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27,288,888 2.83
5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816,668 2.37
6 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283,333 1.38
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664,700 1.1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盛世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
8 6,171,948 0.64
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
9 5,500,000 0.57
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0 4,163,889 0.43
天堂硅谷久盈 7 号私募投资基金
2.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发行前 增加的股份 发行后
股本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0 0 132,827,777 132,827,777 13.7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31,776,000 100.00 - 831,776,000 86.23
股份合计 831,776,000 100.00 132,827,777 964,603,777 100.00
本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发
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4. 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全面摊薄后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及每
股净资产如下:
2016 年/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3 月/2017 年 3 月 31 日
项 目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4 -0.29 0.05 0.04
每股净资产(元) 4.49 4.85 4.54 4.90
5. 公司最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7.3.31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额 10,811,104,507.12 9,913,701,403.86 9,730,714,149.18 9,401,753,097.15
负债总额 7,032,523,397.52 6,180,204,208.35 5,627,924,086.84 5,458,475,070.49
归属于母公司的
3,422,713,894.61 3,378,957,420.71 3,676,001,297.98 3,538,962,051.42
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355,867,214.99 354,539,774.80 426,788,764.36 404,315,975.2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78,581,109.60 3,733,497,195.51 4,102,790,062.34 3,943,278,026.6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336,555,961.01 4,944,465,775.38 5,939,667,062.54 5,933,824,004.67
营业利润 44,434,433.13 -302,568,100.53 162,895,453.39 171,594,849.05
利润总额 56,686,110.94 -251,770,915.18 209,266,919.50 242,305,854.34
净利润 37,548,420.79 -280,847,149.49 161,828,307.62 162,947,318.4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
38,703,007.16 -282,618,656.09 144,105,387.62 135,444,947.92
有者净利润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
29,622,807.87 -360,722,510.59 106,173,739.81 66,134,080.47
司的所有者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71,247,804.22 424,105,176.91 432,593,943.25 139,746,126.00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141,095.96 -955,367,144.32 -371,326,892.71 -486,236,071.55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3,932,365.00 612,630,899.83 -85,119,944.31 56,038,164.89
量净额
现金及等价物净增加额 227,635,857.90 83,023,261.46 -24,718,408.87 -297,596,364.51
(4)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7.3.31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倍) 1.21 1.19 1.28 1.27
速动比率(倍) 1.01 0.97 1.06 1.0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67.29 64.39 56.30 51.27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65.05 62.34 57.84 58.06
每股净资产(元/股) 4.54 4.49 4.93 4.74
项 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66 2.62 3.33 3.68
存货周转率(次) 1.31 5.37 6.01 5.4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0.21 0.51 0.52 0.17
扣非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4 -8.02 4.00 3.93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7 -10.24 2.95 1.92
基本 0.05 -0.34 0.17 0.16
扣非前每股收益(元)
稀释 0.05 -0.34 0.17 0.16
基本 0.04 -0.43 0.13 0.08
扣非后每股收益(元)
稀释 0.04 -0.43 0.13 0.08
6.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项 目 2017.03.31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 目 2017.03.31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流动资产合计 540,906.97 50.03 436,918.39 44.07 443,630.92 45.59 429,316.22 45.66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0,203.49 49.97 554,451.75 55.93 529,440.50 54.41 510,859.09 54.34
资产总额 1,081,110.45 100.00 991,370.14 100.00 973,071.41 100.00 940,175.3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稳步增长。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随着公司对
外投资气体项目的增加,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有所增加,导致资产构成中流动资产占比的
下降和非流动资产占比的上升。2017年3月末,受下游行业需求回暖影响,公司合同预
收款项有所增加,流动资产占比有所上升。
(2)负债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2017.03.31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流动负债合计 448,257.18 36.26 368,183.87 40.43 345,709.51 61.43 339,240.86 62.15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4,995.16 63.74 249,836.55 59.57 217,082.91 38.57 206,606.65 37.85
负债总额 703,252.34 100.00 618,020.42 100.00 562,792.41 100.00 545,847.51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债主要由预收账款、应付账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构成。报告期内,流动负债总额的变动主要系短期借款和预收账款
变动所致。2016年度,公司非流动负债的增加主要系当年新增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所致。
(3)资产管理能力分析
项 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66 2.62 3.33 3.68
存货周转率(次) 1.31 5.37 6.01 5.48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68次、3.33次、2.62次和0.66次,基本
保持在行业合理水平。公司主要面向各行业内具有一定规模和资金实力的企业,客户信
用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回款正常。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48次、6.01次、5.37次和1.31次,公司存货
周转率基本保持稳定。
(4)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盈利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33,655.60 494,446.58 593,966.71 593,382.40
营业成本 110,303.66 423,969.91 494,414.45 488,848.05
销售费用 2,569.24 10,085.76 9,796.93 11,580.83
管理费用 10,678.68 49,559.29 49,872.23 51,915.97
财务费用 3,463.35 15,489.15 14,797.86 14,884.19
营业利润 4,443.44 -30,256.81 16,289.55 17,159.48
利润总额 5,668.61 -25,177.09 20,926.69 24,230.59
净利润 3,754.84 -28,084.71 16,182.83 16,294.73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净利润 3,870.30 -28,261.87 14,410.54 13,544.49
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空分设备、石化设备和工业气体等的生产销售,以及工
程总包业务。2016年度,受下游行业钢铁、化工等行业持续压缩过剩产能,煤化工行业
受环保、国际油价等因素导致投资明显放缓的影响,公司空分、石化设备收入有所下降,
使得公司营业收入随之下降。
2014年至2016年,受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的影响,公司制造业主营业务毛利随销售
收入的减少而相应减少,公司综合毛利率也有所下降。2017年1-3月,随着下游行业需
求回暖,公司空分设备销售收入和毛利占比均有所增加,公司综合毛利率也有所上升。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人工费用和运输费用组成。公司生产的空分设备装运准度和安
全性要求较高,公司运输成本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波动主要受运输费用
波动的影响。2016年度,公司质保费用支出有所增加也使得当年销售费用金额较2015年
度有所增加。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和研发费用组成,除此之外管理费用的主要构成为三
包费用、业务招待费、折旧及摊销、税金和办公费等。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减少
主要是由于职工薪酬以及技术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净额、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等。
(5)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 目 2017.3.31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倍) 1.21 1.19 1.28 1.27
速动比率(倍) 1.01 0.97 1.06 1.0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67.29 64.39 56.30 51.27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65.05 62.34 57.84 58.06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略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略高于平
均水平,主要系公司为发展气体业务,负债水平有所上升所致。
公司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所有银行借款、银行票据等均按期归还,无任何
不良记录;公司也不存在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或有负债,不存在表外融
资的情况。
(6)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又一期,公司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124.78 42,410.52 43,259.39 13,974.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4.11 -95,536.71 -37,132.69 -48,623.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93.24 61,263.09 -8,511.99 5,603.8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基本保持稳定,2014年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量较低主要系当年预收款较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总体处于现金净流出状态,主要系公司发展气体业务,购
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现金支出较多所致。
2015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14年度减少主要系公司偿还长期借款
所致。2016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受公司新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
资工具所致。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保荐代表人:王一鸣、罗军
项目协办人:潘洵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
联系电话:0571-87903798、87902573
传 真:0571-87901974
2. 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章靖忠
经办律师:虞文燕、薛冰莹
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8楼
联系电话:0571-87901110
传 真:0571-87902008
3. 审计及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吕苏阳
经办会计师:闾力华、朱国刚、张奇志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联系电话:0571-88216872
传 真:0571-88216870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1. 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上市公司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双方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签署了保荐协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指定王一鸣、罗军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发行
保荐职责。
2. 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
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九、备查文件
1. 上市申请书;
2. 保荐协议;
3. 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4. 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5.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6.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7. 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 发行完成后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之相关承诺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之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的盖章
页)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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