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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0-10-13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十月




1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HAO HONG YE SONG 杨 蕊




洪 亮 张 达 林 凌




潘广成 张 昆 王青松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0,178,731 股

2、发行后总股本:242,516,493 元

3、发行价格:227.00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2,310,571,937.00 元

5、募集资金净额:2,274,960,656.06 元


二、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月)
1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405,286 6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
2 2,035,242 6
限公司
3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81,057 6
4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88,546 6
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
5 660,792 6
伙企业(有限合伙)
6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0,528 6
7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7,665 6
天津津联海河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发
8 352,422 6
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高盛国际 227,193 6
合计 10,178,731 -


三、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0,178,731 股预计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9 名,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

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

3
股票上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上市条件。




4
目录

全体董事声明................................................................................................................ 2
特别提示........................................................................................................................ 3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3
二、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3
三、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3
四、股权结构情况................................................................................................ 4
目录................................................................................................................................ 5
释义................................................................................................................................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公司基本情况................................................................................................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9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5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22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2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 2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2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6
三、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8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2
一、保荐机构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32
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32
第四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34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40
一、备查文件...................................................................................................... 40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40




5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
下含义:

本 发行 情况报 告书 暨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市公告书/本报告书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凯莱英/公司/上市公司/发
指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行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一创投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
指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

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symchem Laboratories (Tianjin) Co., Ltd.
法定代表人 HAO HONG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700570514A
注册资本 232,337,762 元人民币[注]
成立日期 1998 年 10 月 7 日
住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三街 6 号
股票简称 凯莱英
股票代码 002821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电话 022-66389560
传真 022-66252777
电子信箱 securities@asymchem.com.cn
公司网址 www.asymchem.com.cn
开发、生产、销售高新医药原料及中间体和生物技术产品,制剂研
发,相关设备、配件的进出口、批发零售业务(不设店铺)以及上
经营范围
述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截至 2020 年 9 月 8 日收盘,公司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
数由 231,319,762 股增加至 232,337,762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导致的发行人注册
资本变更相关工商变更事宜尚未办理完毕。

本次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经公司 2020 年 6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 年 7 月 9 日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 8 月 1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0 年 2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7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

的议案。

2、2020 年 3 月 3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并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3、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等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4、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

议案》等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1、2020 年 8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凯莱英医药集团(天

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

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912 号

核准批复。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2020 年 9 月 24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凯莱英

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容

诚验字[2020]100Z0072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主承销商本次发
8
行专用收款账户收到凯莱英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2,310,571,937.00 元。

2020 年 9 月 23 日,主承销商向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转了

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2020 年 9 月 24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

字[2020]100Z0073 号),截至 2020 年 9 月 23 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0,178,731.00 股,发行价格为 227.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310,571,937.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5,611,280.94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4,960,656.06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0,178,731.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2,264,781,925.06 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四)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将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本次发行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0,178,731 股,募集资金

总额 2,310,571,937 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9
核准的发行数量。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0 年 9 月 15 日),本次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202.42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

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的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227.00

元/股。


(四)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0 年 9 月 14 日,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以

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 94 家机构及个人投资者发送了《凯莱

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

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前述 94 名发送对象包括:截至 2020 年 9 月 10 日收盘

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不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

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截至 2020 年 9 月 14 日提交认购

意向函的 38 名投资者;基金公司 21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公司 5 家。

其中,自本次发行方案报备中国证监会(2020 年 8 月 31 日)至本次发行启

动时(2020 年 9 月 14 日),部分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愿,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

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备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基础之上予以增加,具

体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序号 投资者名称
2 郭军
3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Hillhouse Capital Management Pte.Ltd.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北京中财龙马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7 马鞍山中安基石长三角发展新动能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周雪钦
9 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 邹瀚枢
12 深圳市拓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3 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4 钟军
15 何慧清
16 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 北京磐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 天津圣金海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20 天津津联海河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 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3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核查,上述投资者符合《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及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发行对象的相关规定,具备认购资格。同时,本次

发行《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

对象、确定认购价格、股份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本次发

行《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和发送范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

办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发

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要求。


11
2、申购报价情况

2020 年 9 月 17 日 9:00-12:00,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共收到 24 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及相关资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按照

《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了相关申购文件。具体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是否有效
序号 申购对象名称 申购金额(万元)
(元/股) 申购
1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0.00 31,500.00 是
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3.40 12,600.00 是
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
3 司(源乐晟-晟世 7 号私募证券 218.14 8,000.00 是
投资基金)
西藏源乐晟资产管理有限公
4 司(源乐晟新恒晟私募证券投 218.14 8,000.00 是
资基金)
227.62 15,000.00 是
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
5 225.53 30,000.00 是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8.13 40,000.00 是
天津津联海河国有企业改革
6 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237.11 8,000.00 是
合伙)
226.57 16,000.00 是
7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0.62 18,000.00 是
213.40 26,000.00 是
8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27.72 17,900.00 是
9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5.55 13,600.00 是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10 220.51 20,500.00 是

1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2.36 10,000.00 是
12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3.60 8,000.00 是
13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0.01 8,800.00 是
218.14 8,800.00 是
1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3.40 14,300.00 是
208.66 15,600.00 是
234.49 10,000.00 是
15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7.49 20,000.00 是

12
申购价格 是否有效
序号 申购对象名称 申购金额(万元)
(元/股) 申购
221.00 50,000.00 是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16 208.27 48,000.00 是

227.36 100,000.00 是
17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25.26 100,000.00 是
223.88 100,000.00 是
18 高盛国际 227.00 21,500.00 是
1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3.91 8,200.00 是
兴证全球资本管理(上海)有
20 222.93 9,000.00 是
限公司
222.93 120,500.00 是
21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8.26 121,700.00 是
2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2.91 8,000.00 是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
23 227.40 46,200.00 是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磐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24 215.07 30,000.00 是
(有限合伙)

上述 24 名投资者中除 12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以

外,其他 12 名应缴纳保证金的投资者均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 12:00 前向主承销

商指定银行账户足额划付了申购保证金。


3、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对象为 9 名,均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送认购邀请书的

94 名询价对象名单内。

本次发行配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405,286 999,999,922 6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
2 2,035,242 461,999,934 6
有限公司
3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81,057 199,999,939 6
4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88,546 178,999,942 6


13
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
5 660,792 149,999,784 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0,528 99,999,856 6
7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7,665 87,999,955 6
天津津联海河国有企业改革创新
8 352,422 79,999,794 6
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高盛国际 227,193 51,572,811 6
合计 10,178,731 2,310,571,937 -


上述 9 名发行对象的产品认购名称/出资方信息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出资方信息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价值基金(交易
1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所)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
2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北信瑞丰基金华能信托-嘉月 7 号单一资金信
3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北信瑞丰基金百瑞 13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创业板 2 年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新优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创新经济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 ESG 主题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成安优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基金-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南方基金-
国新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人民人寿-传统普保产品-南方
基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混合类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养老目标日
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14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出资方信息
南方基金-中国农业银行“安心灵动30 天”人
民币理财产品-南方基金定增主题 168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工商银行-南方基金新睿定增 1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 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5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限合伙)
6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九泰泰富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7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九泰基金--盈升同益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天津津联海河国有企业改革创新 天津津联海河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基金合
8
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企业(有限合伙)
9 高盛国际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根据《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的原则”的规定,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拟申购投资者的申购金额范围内,以股份分配取整的原则调

整投资者的获配数量后形成最终配售结果。其中,高盛国际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215,000,000 元,根据“价格优先原则”,高盛国际实际获配金额为 51,572,811 元。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象及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最终获配对象总计 9 名,具

体为: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信

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津联海河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高盛国际。

15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发

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编号 QF2012ASF207
注册地址 9 Battery Road, #15-01 Straits Trading Building , Singapore 049910
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MA008DDL0X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F702 室
法定代表人 朱碧新
成立日期 2016 年 09 月 22 日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非公开募集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
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
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
经营范围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612543702
住所 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16
法定代表人 李永东
成立日期 2014 年 03 月 17 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533137K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法定代表人 张海波
成立日期 1998 年 03 月 06 日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5、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C5E4X3
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沙盐路 3018 号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大楼
住所
6A-6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招商慧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冯红涛)
成立日期 2017 年 01 月 25 日
类型 有限合伙
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
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
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
经营范围
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受托资
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
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6、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0924339K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17
法定代表人 吴庆斌
成立日期 1999 年 04 月 12 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7、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306414003X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 1 号楼 801-16 室
法定代表人 卢伟忠
成立日期 2014 年 07 月 03 日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天津津联海河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天津津联海河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6E94E39
住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 3678号宝风大厦 18 层 1840-158
执行事务合伙人 天津津联国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庄启飞)
成立日期 2018 年 08 月 10 日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
经营范围 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9、高盛国际

名称 高盛国际
编号 QF2014EUS274
注册地址 Plumtree Court, 25 Shoe Lane, London, United Kingdom, EC4A 4AU
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18
(三)发行对象的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私募投资基金需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本

次发行获配的 9 名发行对象的备案情况如下:

1. 本次发行对象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高瓴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价值基金(交易所)参与

认购,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前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

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登记手续;

2. 本次发行对象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为私募投资基

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其管理人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完

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3. 本次发行对象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北信瑞丰基金华

能信托--嘉月 7 号单一资金信托--北信瑞丰基金百瑞 13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

与认购,该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北信瑞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登

记手续;

4. 本次发行对象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南方稳健成长证券

投资基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创业板 2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南方

宝元债券型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 ESG 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银

19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成安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基金--国新

投资有限公司--南方基金--国新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南方基金--人民人寿--传

统普保产品--南方基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A 股混合类组合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南方基金--中国农业银行“安心灵动30 天”人民

币理财产品--南方基金定增主题 16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南方基金--工商银行

--南方基金新睿定增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3 个产品参与认购,其中:南方基

金--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南方基金--国新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南方基金--人民

人寿--传统普保产品--南方基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A 股混合类组

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南方基金--中国农业银行“安心灵动30 天”人民币理财

产品--南方基金定增主题 16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南方基金--工商银行--南方基

金新睿定增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 个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备案;其余 9 个产品均为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登记手续;

5. 本次发行对象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

私募投资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其管理人深圳市招商慧合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6. 本次发行对象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大成优选混合证券投资

基金(LOF)参与认购,该产品为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登记手续;

7. 本次发行对象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九泰泰富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九泰基

金--盈升同益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3 个产品参与认购,其中: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九泰泰富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公募

20
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

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九泰基金--盈升同益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

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8. 本次发行对象天津津联海河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为私募投资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其管理人天津津

联国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9. 本次发行对象高盛国际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高盛国际以其自有资金

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

金,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登记手续。


(四)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主承销商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

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

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

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五)发行对象的适当性管理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21
本次凯莱英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风险承受能力

评估为 C3、C4、C5 的普通投资者均可参与认购。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并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及《认购邀请书》

的要求提交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高瓴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联海河

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高盛国际均属于专业投资者。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与上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符合《证券期货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 9 名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七)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 9 名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重大

交易。


(八)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 9 名发行对象与公司无未来交易

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经深交所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0,178,731 股预计将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上市首日)在深交所上市。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
22
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算起。

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上市

首日设涨跌幅限制。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芳

保荐代表人:付林、李兴刚

协办人:孟阳阳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传真:010-66030102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丽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经办律师:孙艳利、马荃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三)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肖厚发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外经贸大厦 920-926

注册会计师:纪玉红、陈君、刘翠玲

23
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四)验资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肖厚发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外经贸大厦 920-926

注册会计师:纪玉红、陈君、刘翠玲

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24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前(截至 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前十名股

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ASYMCHEM LABORATORIES, INCORPORATED 91,647,220 39.45
2 HAO HONG 10,191,928 4.39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011,062 2.59
4 天津国荣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5,459,165 2.3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
5 5,441,885 2.34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
6 2,160,085 0.93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
7 1,920,894 0.83
投资基金
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1,760,912 0.76
9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CM 中国基金 1,400,000 0.6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
10 1,387,937 0.60
证券投资基金(LOF)
合计 127,381,088 54.8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截至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

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ASYMCHEM LABORATORIES, INCORPORATED 91,647,220 37.79
2 HAO HONG 10,191,928 4.20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747,064 2.78
25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
4 5,441,885 2.24
证券投资基金
5 天津国荣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5,059,165 2.09
6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价值基金(交易所) 4,405,286 1.8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
7 2,117,285 0.87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035,242 0.8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
9 1,880,694 0.78
投资基金
1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1,760,912 0.73
合计 131,286,681 54.1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将增加 10,178,731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

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9,590,243 4.13 10,178,731 19,768,974 8.15
无限售条件股份 222,747,519 95.87 - 222,747,519 91.85
股份总数 232,337,762 100.00 10,178,731 242,516,493 100.00


本次发行前,HAO HONG 直接持有公司 4.39%的股权,通过其持股 71.12%

的 ASYMCHEM LABORATORIES, INCORPORATED(以下简称“ALAB”)间接

持有公司 39.45%的股权,HAO HONG 控制的股权比例合计为 43.83%,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完成后,其持股数量不变,HAO HONG 直接持有公司 4.20%的股

权,通过 ALAB 间接持有公司 37.79%的股权,HAO HONG 控制的股权比例合

计为 41.99%,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



26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公司的资产负

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公司

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方向发生变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拓展,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

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未发生变更,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质

影响。


(五)本次发行后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未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

新增关联交易,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同业竞

争。


(七)本次发行对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2020 年 1-6 月/2020 年 6 月末 2019 年度/2019 年末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 14.25 22.98 13.17 21.94

27
2020 年 1-6 月/2020 年 6 月末 2019 年度/2019 年末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 1.38 1.32 2.42 2.32
注: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三、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405,372.33 375,873.64 318,534.14 263,720.30
负债合计 75,660.83 71,323.22 67,477.23 48,216.64
股东权益 329,711.51 304,550.42 251,056.92 215,503.66
归 属母 公司 股东
329,711.51 304,550.42 251,056.92 205,762.04
的权益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26,593.31 245,998.55 183,487.76 142,303.34
利润总额 35,755.37 62,358.67 46,062.18 42,208.00
净利润 31,560.99 55,386.38 40,645.04 36,004.84
归属 母公司股 东
31,560.99 55,386.38 42,829.55 34,128.77
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3,541.16 60,086.78 41,506.09 19,640.03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28,480.15 -69,989.84 -58,370.23 -30,028.07
金流量净额

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1,836.02 -10,209.65 -4,270.25 -6,512.04
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6,975.02 -19,014.34 -22,326.28 -21,839.52
净增加额

4、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年度/
项 目
1-6 月/末 度/末 度/末 末
流动比率 3.26 3.25 3.14 4.32
速动比率 2.20 2.36 2.35 3.6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31.98 33.23 14.84 12.22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18.66 18.98 21.18 18.2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15 4.16 3.76 3.82
存货周转率(次) 2.56 3.07 2.87 2.87
每股净资产(元) 14.25 13.17 10.88 8.9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59 2.60 1.80 0.8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17 -0.82 -0.97 -0.95
基本每股收益(元) 1.38 2.42 1.88 1.51
稀释每股收益(元) 1.36 2.40 1.86 1.49
全面摊薄 ROE(%) 9.57 18.19 17.06 16.59
加权平均 ROE(%) 9.80 19.92 18.88 17.93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1.21 2.13 1.62 1.31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1.20 2.11 1.60 1.29
扣非后全面摊薄 ROE(%) 8.40 16.04 14.69 14.43
扣非后加权平均 ROE(%) 8.65 17.57 16.26 15.59
注:2020 年 6 月末/2020 年 1-6 月应收账款、存货周转次数指标已年化处理。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结构情

况如下表所示:




29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74,869.73 43.14 163,885.65 43.60 169,439.88 53.19 161,494.82 61.24
非流动资产 230,502.60 56.86 211,987.99 56.40 149,094.26 46.81 102,225.48 38.76
资产总计 405,372.33 100.00 375,873.64 100.00 318,534.14 100.00 263,720.3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金额稳定持续增长;其中,公司非流动资产增幅较高,

主要原因系公司新建产能,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增长导致。

2、负债状况分析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负债结构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53,717.13 71.00 50,398.57 70.66 53,967.37 79.98 37,403.35 77.57
非流动负债 21,943.70 29.00 20,924.64 29.34 13,509.85 20.02 10,813.29 22.43
负债总计 75,660.83 100.00 71,323.22 100.00 67,477.23 100.00 48,216.64 100.00


公司负债主要为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以及其他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比较稳定,增长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应

付供应商款项余额增长导致。

3、盈利能力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盈利能力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26,593.31 245,998.55 183,487.76 142,303.34
利润总额 35,755.37 62,358.67 46,062.18 42,208.00
净利润 31,560.99 55,386.38 40,645.04 36,004.84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560.99 55,386.38 42,829.55 34,128.77

30
报告期内,随着医药市场和 CDMO 行业蓬勃发展,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

润均稳定持续增长。

4、现金流量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0,405.56 261,307.11 195,480.32 124,084.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864.40 201,220.32 153,974.22 104,444.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41.16 60,086.78 41,506.09 19,640.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20.25 41,908.31 1,179.33 698.0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800.41 111,898.15 59,549.56 30,726.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80.15 -69,989.84 -58,370.23 -30,028.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96.24 4,023.58 18,973.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836.02 16,305.89 8,293.83 25,485.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36.02 -10,209.65 -4,270.25 -6,512.0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00.00 1,098.36 -1,191.89 -4,939.44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975.02 -19,014.34 -22,326.28 -21,839.5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463.45 41,438.47 60,452.80 82,779.0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为充沛,且盈利质量较高,综合体现了公

司管理层具有较高的业务管控能力和良好的内控体系。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与公司的实际投资需求、筹资需求相符。




31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一创投行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参与了本次发行

工作,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

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2、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

议及《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

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

有效。


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缴款通知书》,

以及公司与认购对象正式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书合法、有效。

4、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
32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

要求,具备相应主体资格。




33
第四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一创投行经过全面的尽职调查和审慎的核查,出具保

荐意见如下:

凯莱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

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一创投行愿意保荐凯莱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34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3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

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付 林 李兴刚




法定代表人:

王 芳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36
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

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本发

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孙艳利 马荃




事务所负责人:

王丽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37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

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本发行情况报告

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报告书不致因所引

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




纪玉红 陈君 刘翠玲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8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

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本报告书中引用

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签字注册会计师:




纪玉红 陈君 刘翠玲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文件;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尽职调查报告;

(三)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五)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六)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书;

(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八)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发行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 71 号

电 话:022-66389560

传 真:022-66252777




4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电 话:010-63212001

传 真:010-66030102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41
(本页无正文,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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