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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云股份: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7-08-17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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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9,599,834 股,将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4.49 元/股。本次
发行对象为南通金玖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州摩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
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对象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22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7 年 8 月 22 日(即新增股份上市日)
公司股价不除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Dalian Zhiyun Automation Co., Ltd
A 股股票简称:智云股份
A 股股票代码:300097
设立日期:1999 年 6 月 4 日
上市日期:2010 年 7 月 28 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日路 32 号-1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日路 32 号-1
法定代表人:谭永良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268,949,835元
电话:0411-86705641
传真:0411-86705333
互联网网址:www.zhiyun-cn.com
电子信箱:zhiyun_ir@zhiyun-cn.com
经营范围:自动化制造工艺系统研发及系统集成;自动化装备的研发、设计、
制造、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国内一般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
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内部决策程序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2016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
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因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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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创
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的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因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期进行调整,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的
议案》等议案。
2、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16 年 12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17 年 5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连智云自动化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61 号),核准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
3、本次发行过程
时间 内容
T-4 日 1、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
(2017 年 7 月 10 日) 2、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
T-3 日至 T-1 日
接受投资者咨询
(2017 年 7 月 11 日至 13 日)
1、接受《申购报价单》以及其他申购文件
T日
2、接收申购保证金
(2017 年 7 月 14 日)
3、根据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认购对象名单
T+1 日
启动追加认购程序,向投资者发送《追加认购邀请书》
(2017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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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受投资者咨询
T+1 日至 T+10 日
2、接受《追加申购单》以及其他申购文件
(2017 年 7 月 17 日至 28 日)
3、接收申购保证金
T+10 日
根据追加申购结果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和认购对象名单
2017 年 7 月 28 日
T+11 日 1、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初步发行结果
2017 年 7 月 31 日 2、向最终确认的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和股份认购协议
T+12 日至 T+13 日
接受最终发行对象缴款、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2017 年 8 月 1 日至 2 日)
T+14 日 1、会计师对主承销商指定账户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2017 年 8 月 3 日) 2、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
1、会计师对发行人账户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T+15 日
2、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2017 年 8 月 4 日)
3、保荐机构出具合规性报告
T+16 日
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发行总结材料
(2017 年 8 月 7 日)
T+16 日及以后 办理股份登记及上市申请事宜
L日 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及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
(三)发行证券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4,000 万股(含本数)。若公司在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
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
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同意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9,416,5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8 股,分红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 268,949,835 股。2017 年 5 月 17 日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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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鉴于公司 2016 年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4,000 万股(含 4,000
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7,218.0451 万股(含 7,218.0451 万股)。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公司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 19,599,834 股,
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结果及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561 号核准内容。
(六)发行价格
经发行人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
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
之九十,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若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具体
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
照价格优先、认购数量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格为 24.49 元/股。
该发行价格相当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百分之九十24.49元/股
的100%;相当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26.55元/股的
92.24%。
(七)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79,999,934.6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1,813,691.51元(其中保荐承销费10,559,998.56元、律师费800,000.00元、审计
验资费用200,000.00元、新增股份登记费用19,599.83元、印花税234,093.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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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8,186,243.15元。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17 年 8 月 2 日,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 3 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足
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华普天健出具了会验字[2017] 4715 号
《关于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的
验证报告》,截至 2017 年 8 月 2 日 17:00 时止,本次募集资金 479,999,934.66 元
已全部到位,分别由南通金玖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州摩山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存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开立的 17060101040022173 号账户。
2017 年 8 月 3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
费后的余额划入发行人指定账户。
2017 年 8 月 4 日,华普天健出具了会验字[2017]471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8 月 3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479,999,934.6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
用 11,813,691.5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68,186,243.15 元,其中计入股本
19,599,834 元,计入资本公积 448,586,409.15 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执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
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募集
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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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发行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投资者名称
号 (元/股) (股) (元) (月)
1 南通金玖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49 6,533,278 159,999,978.22 12
2 湖州摩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4.49 6,533,278 159,999,978.22 12
3 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4.49 6,533,278 159,999,978.22 12
总计 -- 19,599,834 479,999,934.66 --
上述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南通金玖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通金玖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通高新区世纪大道998号江海圆梦谷2楼
法定代表人:顾雪平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湖州摩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州摩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3幢1215-9
法定代表人: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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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
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3、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9号
法定代表人:邓友成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证券投资;各类金融产品投资;投资基
金管理机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顾问服务;资产(或股权)并购业务;
资产(或股权)受托管理业务;资产(或债务)重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
况。
(十三)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
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发行已经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
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
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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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及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
本次发行认购。
(十四)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3、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最
终获配对象或其管理的产品属于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
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的相关规定、完
成登记备案程序的,已根据相关规定完成了登记备案;
4、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获配对象及其产品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
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5、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及其
他有关法律文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19,599,834 股股份的登记手续已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
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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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智云股份;证券代码为:300097;上市地点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2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22 日。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4,501,593 42.57 134,101,427 46.4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4,448,242 57.43 154,448,242 53.53
合计 268,949,835 100.00 288,549,669 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增加 19,599,834 股,谭永良先生仍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没有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 10 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谭永良 110,214,000 40.98
2 李小根 7,191,335 2.67
3 胡争光 7,191,335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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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盛世资产—广发银行—海通创新证券
4 5,760,000 2.14
投资有限公司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5 5,400,000 2.01
期员工持股计划
6 师利全 5,393,504 2.01
7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4,902,019 1.8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科技 30
8 4,820,000 1.79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互联网
9 4,021,782 1.50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价值
10 3,920,000 1.46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58,813,975 59.05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谭永良 110,214,000 38.20%
2 李小根 7,191,335 2.49%
3 胡争光 7,191,335 2.49%
4 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6,533,278 2.26%
南通金玖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汇金
5 6,533,278 2.26%
锐定增 5 期私募投资基金
6 湖州摩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533,278 2.26%
中欧盛世—广发银行—海通创新证券投资
7 5,760,000 2.00%
有限公司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8 5,400,000 1.87%
期员工持股计划
9 师利全 5,393,504 1.87%
1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4,902,019 1.70%
合计 165,652,027 57.4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导致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的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3月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
2016年度、2017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
新增净资产,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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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间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 2017年3月31日 4.97 6.26
(元/股) 2016年12月31日 5.00 6.28
基本每股收益 2017年1-3月 -0.03 -0.03
(元/股) 2016年度 0.35 0.32
注: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照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
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照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
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后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按照
2016年度、2017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除以本次发行前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的财务报表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会审字[2015]2127 号”、“会审字[2016]0884
号”及“会审字[2017]2519 号”审计报告;2017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根据经审计的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审计报告和 2017 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3-31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计 230,495.10 206,864.76 199,466.02 55,069.96
负债合计 96,510.36 72,412.39 73,969.27 7,903.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3,984.74 134,452.36 125,496.75 47,166.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33,755.91 134,222.42 121,920.58 46,115.29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总收入 6,130.69 60,202.89 42,102.05 21,903.00
营业利润 -769.02 9,314.16 6,190.42 2,182.31
利润总额 -769.50 10,368.96 6,608.97 2,697.20
净利润 -910.45 8,474.88 5,793.92 2,293.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49.34 9,302.29 5,369.02 2,2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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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54.86 -14,150.48 4,433.65 -1,564.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2.03 -11,688.80 -32,621.07 -601.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80.43 12,148.10 37,619.48 1,081.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06.42 -13,691.15 9,450.61 -1,087.7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023.50 13,317.08 27,008.23 17,557.62
4、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财务指标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42 1.61 1.92 5.77
速动比率 0.83 1.11 1.43 4.34
资产负债率(合并) 41.87% 35.00% 37.08% 14.3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24% 26.38% 28.69% 14.91%
每股净资产(元) 8.95 8.98 8.24 3.81
财务指标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14 1.49 1.80 1.97
存货周转率(次) 0.08 1.47 1.63 1.19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20 -0.95 0.30 -0.1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1 -0.92 0.64 -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基本 -0.06 0.63 0.43 0.19
前每股收益(元) 稀释 -0.06 0.63 0.43 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加权
-0.63% 7.25% 9.77% 4.99%
前净资产收益率 平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基本 -0.06 0.23 0.42 0.15
后每股收益(元) 稀释 -0.06 0.23 0.41 0.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加权
-0.63% 2.65% 9.39% 4.12%
后净资产收益率 平均
(二)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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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22,238.90 53.03% 99,850.51 48.27% 92,562.71 46.41% 43,908.58 79.73%
较上期末增长 22.42% 7.87% 110.81% -4.92% -
非流动资产 108,256.20 46.97% 107,014.25 51.73% 106.903.31 53.59% 11,161.38 20.27%
较上期末增长 1.16% 0.10% 857.80% -4.06% -
资产总额 230,495.10 100% 206,864.76 100% 199,466.02 100% 55,069.96 100%
较上期末增长 11.42% 3.71% 262.20% -4.75% -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一季度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
为 55,069.96 万元、199,466.02 万元、206,864.76 万元、230,495.10 万元,2015 年
末公司资产总额较上一年末增长 262.20%,主要是由于公司于 2015 年期间完成
收购鑫三力,鑫三力的资产并入公司 2015 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带动了公司资产
总额的较快增长;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2016 年末、2017 年一季度末公司
资产规模均较上期末有所增长。近三年一期,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79.73%、46.41%、48.27%、53.03%,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20.27%、53.59%、
51.73%、46.97%,公司资产结构稳定。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86,273.46 89.39% 62,077.78 85.73% 48,231.58 65.20% 7,614.97 96.35%
其中:短期借款 19,236.53 19.93% 13,547.46 18.71% 3,973.40 5.37% - -
应付票据 - - - - 655.31 0.89% - -
应付账款 28,574.29 29.61% 18,808.19 25.97% 13,725.23 18.56% 1,610.21 20.37%
非流动负债 10,236.90 10.61% 10,334.61 14.27% 25,737.69 34.80% 288.73 3.65%
负债合计 96,510.36 100% 72,412.39 100% 73,969.28 100% 7,903.70 100%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一季度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7,614.97万元、48,231.58万元、62,077.78万元、86,273.46万元,负债规模整体呈
上升态势,主要系公司生产经营逐步发展、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增加了短期借款
和应付账款的规模所致。近三年一期,公司负债结构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
负债在公司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96.35%、65.20%、85.73%、89.39%,其主
要组成部分为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非流动负债在公司负债总额中占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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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总收入 6,130.69 60,202.89 42,102.05 21,903.00
营业利润 -769.02 9,314.16 6,190.42 2,182.31
利润总额 -769.50 10,368.96 6,608.97 2,697.20
净利润 -910.45 8,474.88 5,793.92 2,293.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49.34 9,302.29 5,369.02 2,249.01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1-3月,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21,903.00万元、42,102.05万元、60,202.89万元、6,130.69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
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8%以上。自2015年公司进入新能源、3C装备领域以来,
公司已形成以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智能制造装备以及3C智能制造装备的
三大业务板块主营业务,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逐年增长,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2,249.01
万元、5,369.02万元、9,302.29万元,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四)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财务指标
3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合并) 41.87% 35.00% 37.08% 14.3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24% 26.38% 28.69% 14.91%
流动比率 1.42 1.61 1.92 5.77
速动比率 0.83 1.11 1.43 4.34
2017 年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第一季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39.69 12,195.01 7,986.80 3,478.31
(万元)
EBITDA/利息费用 -1.11 20.68 56.88 -
注: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利息费用+所得税费用+折旧摊销,EBITDA/利息费用=(净
利润+利息费用+所得税费用+折旧摊销)/利息费用。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4.35%、37.08%、35.00%、
41.87%,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5.77、1.92、1.61、1.42,速动比率分别为4.3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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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83,各偿债能力指标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增
加借款所致。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后,公司所有者权益将会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
所下降,公司资本结构将会更加优化。
(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2017 年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第一季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0.14 1.49 1.80 1.97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665.19 241.06 199.87 182.95
存货周转率(次/年) 0.08 1.47 1.63 1.19
存货周转天数(天) 1,156.81 244.42 220.78 301.31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97、1.80、1.49、0.14,存货
周转率分别为 1.19、1.63、1.47、0.08,总体平稳中略有下降。主要系近年来公
司业务发展迅速、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因此周转速度和效率略有下降,公司将进
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应收账款的监控和管理,有效控制坏账风险和存货水平。
(六)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现金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第一季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54.86 -14,150.48 4,433.65 -1,564.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2.03 -11,688.80 -32,621.07 -601.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80.43 12,148.10 37,619.48 1,081.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06.42 -13,691.15 9,450.61 -1,087.7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023.50 13,317.08 27,008.23 17,557.62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负为正,主要系公司收购吉阳
公司和鑫三力公司增加合并范围所致。
2016年度及2017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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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收入增长迅速,购买原材料和接受劳务相应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015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收购吉阳
公司和鑫三力公司所致;2016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增加,主要系公
司处置子公司股权,收到股权处置款所致。
2017年一季度公司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并无太大变
动,主要系公司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2015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收购鑫三力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所致;2016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公
司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2017年一季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系公司为满足业务快速发
展的需要而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磊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兰花路333号333世纪大厦10楼
保荐代表人:曹再华、陈默
项目协办人:郭晨
项目组其他人员:许伟功、张腾娇、周磊
联系电话:021-68815388
联系传真:021-5015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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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曹树昌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19层01-02室
签字律师:高文晓、赵明、孙小雲
联系电话:0411-85866299-210
联系传真:0411-84801599
(三)审计验资机构
名称: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肖厚发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五楼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晓刚、周洪波
联系电话:024-22515988
联系传真:024-22515988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及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16 年 5 月,发行人与天风证券签署了《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保荐与承销协议》。天风证券指派曹再华、
陈默担任智云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智云股份本次发行上市及
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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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智云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愿意推荐发行人的
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九、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与承销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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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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