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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2-21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网(http://www.secutimes.com)、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中证网(http://www.cs.com.cn)、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赵马克(Mark Zhao)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武汉融冰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听音投资有限公司、武汉联众聚源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博润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博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吴伟钢、宁波博润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博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马克、董事兼副总经理胡戎、董事胡斌、董事胡志斌、监事胡涛、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吴伟钢、副总经理易国平、副总经理骆敏健、副总经理戴大盛、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晓东承诺: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其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该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暂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力源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6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1,6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3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为1,340万股,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60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力源信息",股票代码"300184";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1,340 万股股票将于 2011 年2月22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网(http://www.secutimes.com)、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中证网(http://www.cs.com.cn)、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2月22日
3、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4、股票代码:300184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67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67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赵马克(Mark Zhao)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武汉融冰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听音投资有限公司、武汉联众聚源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博润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博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吴伟钢、宁波博润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博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马克、董事兼副总经理胡戎、董事胡斌、董事胡志斌、监事胡涛、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吴伟钢、副总经理易国平、副总经理骆敏健、副总经理戴大盛、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晓东承诺: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其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34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份类别 持股数(万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一、发行前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 赵马克 2,117.70 31.75 2014年 2月22 日
2 武汉融冰投资有限公司 609.50 9.14 2012年 2月22 日
3 武汉听音投资有限公司 529.53 7.94 2012年 2月22 日
4 武汉联众聚源投资有限公司 426.00 6.39 2012年 2月22 日
5 武汉博润投资有限公司 400.00 6.00 2012年 2月22 日
6 上海博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00 6.00 2012年 2月22 日
7 吴伟钢 187.27 2.81 2012年 2月22 日
8 宁波博润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65.00 2.47 2012年 2月22 日
9 上海博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65.00 2.47 2012年 2月22 日
小计 5,000.00 74.96 --
二、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1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330.00 4.95 2011年 5月22 日
2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340.00 20.09 2011年 2月22 日
小计 1,670.00 25.04 --
合计 6,67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Wuhan P&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3、注册资本:人民币6,670万元(本次发行后)
4、法定代表人:赵马克
5、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8月9日
6、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09年12月8日
7、住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24号洪山创业大厦
8、邮政编码:430079
9、电话号码:027-87526752
10、传真号码:027-87526551
11、公司网址:http://www.icbase.com
12、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部门:证券部
负责人:王晓东
联系电话:027-87526790
电子信箱:zqb@icbase.com
13、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信息技术及相关成套产品方案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14、主营业务:IC等电子元器件的推广、销售及应用服务
15、所属行业:信息技术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直接持有股数 间接持有股数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期限
(万股) (万股)
董事长、总
赵马克 男 42 2009.11.28-2012.11.28 2,117.70 0
经理
副董事长、
胡 戎 男 50 2009.11.28-2012.11.28 - 282.01
副总经理
胡 斌 董事 男 54 2009.11.28-2012.11.28 - 327.50
胡志斌 董事 男 44 2009.11.28-2012.11.28 - 318.00
王芹生 独立董事 女 69 2009.11.28-2012.11.28 - -
张兆国 独立董事 男 56 2009.11.28-2012.11.28 - -
邹明春 独立董事 男 46 2009.11.28-2012.11.28 - -
电话及网络
销 售 部 经
胡 涛 男 39 2009.11.28-2012.11.28 - 1.00
理、监事会
主席
王国强 监事 男 41 2009.11.28-2012.11.28 - -
行政人事部
余晓露 主管、职工 女 33 2009.11.28-2012.11.28 - -
监事
财务总监、
吴伟钢 男 44 2009.11.28-2012.11.28 187.27 -
副总经理
易国平 副总经理 男 48 2009.11.28-2012.11.28 - 64.13
副总经理、
骆敏健 男 45 2009.11.28-2012.11.28 - 42.75
技术总监
戴大盛 副总经理 男 44 2009.11.28-2012.11.28 - 42.75
副总经理、
王晓东 男 43 2009.11.28-2012.11.28 - 42.75
董事会秘书
注:胡戎、胡斌通过武汉融冰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武汉融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09.50 万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31.75%;
胡志斌通过上海博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股,上海博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00 万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6.00%;
易国平、王晓东、戴大盛和骆敏健通过武汉听音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武汉听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529.53万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94%;
胡涛通过武汉联众聚源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武汉联众聚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426万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6.39%。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简介
赵马克(Mark Zhao)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117.7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35%,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赵马克出生于 1969 年,2004 年 1 月加入美国国籍,护照号码 05734XXXX,现住所地为武汉市洪山区丽岛花园枫园。赵马克毕业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电子工程硕士学位。曾任职于美国 Microlink International Company。2003 年 11月至2009年12月任力源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力源贸易执行董事、香港力源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简介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马克(Mark Zhao)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还持有力源电子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贸易")74.00%的股权。力源贸易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02年4月10日
地址:香港新界葵涌兴芳路223号新都会广场
董事:赵马克、陈新
注册资本:50万港元
实收资本:10万港元
股本结构:赵马克出资74,000港元,占实收资本的74.00%;陈新出资25,000港元,占实收资本的25.00%;区国雄出资1,000港元,占实收资本的1.00%。
力源贸易设立后,主要从事的业务是,协助本公司在香港接收自海外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对其进行分类管理,通过专业外贸公司报关进口,转运至本公司。
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逐步消除关联交易,本公司在2008年4月30 日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力源"),逐步承接了力源贸易的采购业务。香港力源设立后,力源贸易逐步停止与国外 IC 生产商的业务联系,转由香港力源进行采购。自 2009 年 9 月起,力源贸易与国外 IC生产商的业务联系全部终止,本公司与力源贸易之间不再发生关联交易。
2009 年 9 月之后,力源贸易已停止全部经营活动,将向海外供应商采购的业务全部转移至香港力源。目前,力源贸易正在办理清算注销手续。
四、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25,300户。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10名股东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比例(%)
1 赵马克 2,117.70 31.75
2 武汉融冰投资有限公司 609.50 9.14
3 武汉听音投资有限公司 529.53 7.94
4 武汉联众聚源投资有限公司 426.00 6.39
5 武汉博润投资有限公司 400.00 6.00
6 上海博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00 6.00
7 吴伟钢 187.27 2.81
8 宁波博润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65.00 2.47
9 上海博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65.00 2.47
10 深圳市中信联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10.00 1.65
合计 5,110.00 76.62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本次发行数量为 1,670 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 33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9.76%;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24%。
2、发行价格:20.0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分别为:
(1)51.2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68.97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09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1,670万股计算);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 330 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 5,280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6.25%,认购倍数为16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1,340 万股,中签率1.4490481160%,超额认购倍数为69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网下配售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33,400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费用共计2,858.6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 2,020.00
审计评估费用 311.00
律师费用 92.00
信息披露费 415.03
上市初费 1.50
股份登记费 3.83
印花税 15.27
合计 2,858.63
每股发行费用1.71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6、募集资金净额:30,541.37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2 月 15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1]第3-0001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21 元(按 201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29元(按200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关于募集资金的承诺
公司承诺:公司的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该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0 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幅度
营业总收入(万元) 23,252.25 17,055.29 36.33%
营业利润(万元) 3,517.35 2,318.62 51.70%
利润总额(万元) 3,519.39 2,318.64 5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956.89 1,961.37 50.76%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9 0.39 51.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6.62 22.52 18.21%
率(%)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幅度
总资产(万元) 19,040.57 14,561.85 30.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2,433.38 9,628.35 29.13%
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股本 5,000.00 5,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49 1.93 29.02%
的每股净资产(元)
注:本表格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2010 年,随着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向好,公司经营业绩也取得了稳步增长。
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3,252.2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36.33%;利润总额为 3,519.39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51.79%;净利润为 2,956.89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50.76%。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国内电子产品制造业产量增长较快,相应带动了电子元器件的使用量。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1年1月26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属国家鼓励类产业,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大厦20楼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5层
电话:021-60933181
传真:021-60933172
保荐代表人:刘兴华 王英娜
项目协办人:王平
项目联系人:刘兴华、王英娜、王平、王亮亮、杨济云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推荐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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