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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生物:1---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1-06-10
股票简称:东宝生物 股票代码:300239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新增股份变动情况报告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二一年六月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2,728,875 股
2、发行价格:5.60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07,281,700.0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96,693,480.24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72,728,875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6 月 15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愿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
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自 2021 年 6 月 15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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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目 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5
(一)发行类型..................................................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三)发行方式.................................................. 8
(四)发行数量.................................................. 8
(五)发行价格.................................................. 8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9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9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9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9
(十)发行对象.................................................. 9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0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2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2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12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3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3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4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14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14
(一)主要财务数据............................................. 14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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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16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6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17
(三)发行人审计机构........................................... 17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 17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17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17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18
八、其他重要事项 ................................................. 18
九、备查文件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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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东宝生物、上市公司、
指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对象发行股票
控股股东、东宝实业 指 海南东宝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内蒙古东宝经贸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王军先生
公司章程 指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21 年 1-3 月、2020 年、2019 年、2018 年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大华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经世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承销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实施细则》 指
细则》
股东大会 指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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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aotou Dongbao Bio-TechCo., Ltd.
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东宝生物
证券代码 300239
注册资本 594,538,983 元(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法定代表人 王军
设立时间 1997 年 3 月 12 日
上市时间 2011 年 7 月 6 日
公司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 46 号
邮政编码 014030
电话号码 0472-6208676
传真号码 0472-6208676
网址 www.dongbaoshengwu.com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经营药用明胶,食用明胶;小分子量水
解明胶(胶原蛋白)生产;饮料(固体饮料类)的生产和销
售;医疗器械(Ⅰ类)的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乳制品的
生产与销售;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与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生
产经营照相明胶,骨油,骨粉,饲料添加剂;经销化妆品;
收购骨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
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
经营范围
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
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骨素生产、销售;
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文化、
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含药品和医疗器械内容);化
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与销售。(以上项目同时在
以下地址经营:1.包头市滨河新区西区三路以南、光耀路以
东;2.包头市滨河新区西区三路以南、西区四路以北)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逐项表决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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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
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布实施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等一系列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相关制度规则,以及深交所同步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配套规则,对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涉及的法规依据和审批程序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逐项表决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承诺(修订稿)>
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表决通过了《关于<包头东
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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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20 年 5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回报措施的议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
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
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与本次
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0 年 9 月 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包头东宝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根据《证
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
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 年 11 月 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证监许可[2020]3058 号文,同意东宝生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
申请,该批复自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发行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T-3 日)至 2021 年 5 月 19 日(T
日)以电子邮件及快递的方式向 93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送达了《包头东宝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
购邀请书》”),邀请上述投资者在收到《认购邀请书》后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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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 9:00-12:00 期间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
上述 93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包括: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2 家证券
公司、6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前 20 名股东(根据 2021 年 3 月 31 日股东名册,
其中 5 家为发行人关联方未发送认购邀请书)以及表达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40 名
投资者。经查验,《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和发送范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承销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通过的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要求,合法有效。
在经世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2021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00-12:00,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申购时限内,主承销商共收到 6 份《申购报价单》及其
附件。经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其中 5 家投资者按照《认购邀请书》
的要求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另外 1 家投资者为基金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6 家
投资者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72,728,875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
数量 100,000,000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74,186,102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
期首日,即 2021 年 5 月 17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
低于 5.49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60
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 1.02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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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07,281,7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
币 10,588,219.7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6,693,480.24 元。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募集资金总额 40,728.17 万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大华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出具的《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350
号),截至 2021 年 5 月 25 日,招商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招商证券为东宝生
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 407,281,700.00
元。
2021 年 5 月 25 日,招商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大华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351 号),审验证明:截至 2021 年 5 月 26 日,
东宝生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72,728,875 股,发行价格为 5.6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7,281,7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
税金额 9,571,352.83 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016,866.93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6,693,480.24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72,728,875.00 元,
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323,964,605.24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
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72,728,875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十)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认购价格 获配股数 限售期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元)
号 (元/股) (股) (月)
1 UBS AG 5.60 2,142,857 11,999,999.2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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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认购价格 获配股数 限售期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元)
号 (元/股) (股) (月)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0 2,321,425 12,999,980.00 6
3 谢恺 5.60 2,553,571 14,299,997.60 6
4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60 65,711,022 367,981,723.20 36
合计 5.60 72,728,875 407,281,700.00 -

经核查,以上获配的 4 家投资者及所管理的产品均非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及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UBS AG
名称 UBS AG
企业类型 境外法人(合格境外投资机构)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住所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分支机构负责人)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许可证编号 QF2003EUS001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认购数量 2,142,857 股
限售期 6 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2,321,42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3、谢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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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谢恺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
认购数量 2,553,571 股
限售期 6 个月

4、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 2 号路
法定代表人 王爱国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7,125.00 万元
营业执照号 913702007255650680
塑料原料及产品、改性塑料、塑料合金材料、功能塑料板材、模
具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复合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人造草坪、人造草丝及橡胶运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塑胶运动场地设计及场地工程施工;电器电子配件、汽车零部件
经营范围
的加工、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65,711,022 股
限售期 36 个月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
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办法》和《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包头东
宝 生 物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注 册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0]3058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
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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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东宝生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
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经世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已依法取得所需的授
权和批准,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
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
购合同等法律文件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次
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72,728,875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东宝生物;证券代码为:300239;上市地点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5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
间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
愿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票,预计上市流
通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5 日。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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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1 内蒙古东宝经贸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38,823,422 26.60
2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3,168,700 4.44
3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9,620,000 1.84
4 中科先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8,453,994 1.62
5 王军 境内自然人 7,866,992 1.51
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6 国有法人 6,347,718 1.22
委员会
7 王丽萍 境内自然人 4,876,200 0.93
8 江任飞 境内自然人 4,810,102 0.92
9 刘芳 境内自然人 4,288,300 0.82
10 李羿德 境内自然人 4,020,378 0.77
合计 212,275,806 40.6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出具的
《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 名明细数据表》,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1 海南东宝实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8,823,422 23.35
2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5,711,022 11.05
3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3,163,800 3.90
4 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9,620,000 1.62
中科先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
5 国有法人 8,453,994 1.42

6 王军 境内自然人 7,866,992 1.32
包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7 国有法人 6,347,718 1.07
委员会
8 王丽萍 境内自然人 4,876,200 0.82
9 江任飞 境内自然人 4,740,102 0.80
10 刘芳 境内自然人 4,288,300 0.72
合计 273,891,550 46.07

注:2021 年 5 月“内蒙古东宝经贸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海南东宝实业有限公司”。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后股本结构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896,268 2.85 87,625,143 14.7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06,913,840 97.15 506,913,840 85.26
三、股份总数 521,810,108 100.00 594,538,98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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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含高管锁定股。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军先生,本次发行未对公
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
对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摊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王军 董事长 7,866,992 1.51 7,866,992 1.32
副董事长、副总经
刘芳 4,288,300 0.82 4,288,300 0.72
理、董事会秘书
王丽萍 董事、总经理 4,876,200 0.93 4,876,200 0.82
王富荣 董事、副总经理 323,200 0.06 323,200 0.05
俞有光 独立董事 - - - -
高德步 独立董事 - - - -
任斌 独立董事 - - - -
于建华 监事会主席 86,200 0.02 86,200 0.01
张磊 监事 - - - -
贺志贤 职工监事 497,250 0.10 497,250 0.08
贾利明 副总经理 113,850 0.02 113,850 0.02
王刚 副总经理 201,000 0.04 201,000 0.03
郝海青 财务总监 45,000 0.01 45,000 0.01
合计 18,297,992 3.51 18,297,992 3.08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单位:元/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指标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本每股收益 0.01 0.04 0.01 0.03
每股净资产 1.91 1.90 2.34 2.33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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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42,580.67 141,793.42 131,434.78 119,874.32
负债合计 42,250.64 41,975.10 32,248.34 44,786.37
股东权益合计 100,330.03 99,818.32 99,186.44 75,087.95
归属于母公司所
99,464.21 98,995.65 99,186.44 75,087.95
有者权益合计

注:2018 年至 2020 年财务数据经大华审计,2021 年 1 季度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3,817.82 44,882.78 49,181.94 45,274.83
营业利润 593.12 1,975.62 3,752.43 3,919.92
利润总额 593.54 1,966.42 4,014.73 3,917.01
净利润 460.02 1,819.43 3,560.71 3,397.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2.87 1,845.03 3,560.71 3,397.72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7.87 6,312.96 -4,163.31 6,000.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1.45 -15,899.32 -13,932.88 -5,817.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5.99 8,962.21 16,775.23 1,113.9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29.57 -624.15 -1,320.24 1,296.74

4、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39 1.38 1.94 1.32
速动比率 0.60 0.56 0.99 0.6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77 28.76 24.43 37.02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29.63 29.60 24.54 37.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1.91 1.90 1.90 1.62
股净资产(元/股)
财务指标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0 4.12 4.48 4.94
存货周转率(次) 0.43 1.46 1.73 1.83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0.01 0.12 -0.08 0.13
(元/股)

注:主要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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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期末股本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当期经营活动现金净额÷期末股本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42,580.67 万元、141,793.42 万元、
131,434.78 万元和 119,874.32 万元,呈逐步增长趋势,与公司整体业务规模相
匹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5.54%、65.97%、
64.05%和 60.19%,其中固定资产是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39、1.38、1.94 和 1.32,速动比率
分别为 0.60、0.56、0.99 和 0.69。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年扩大以
及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呈上
升趋势,总资产逐年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9.63%、29.60%、24.54%
和 37.36%,资产负债率保持比较稳定的水平。2018 年为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当
年增加短期借款 4,000 万元,以票据支付材料款和工程款导致应付票据增加
7,467 万元,由此导致 2018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
总体而言,公司总体资产负债水平与业务规模的发展相匹配,资产规模不断
扩大,资产的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总体偿债风险较小。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霍达
保荐代表人:黄文雯、徐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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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项目协办人:林强(已离职)
项目组成员:李映谷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21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经世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 83 号 8 层
负责人:刘小东
经办律师:赵波、刘洋
联系电话:0471-6925729
传真:0471-6927018

(三)发行人审计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负责人:梁春
经办会计师:王忻、郝丽江、沈彦波
联系电话:010-58350011
传真:010-58350006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负责人:梁春
经办会计师:郝丽江、沈彦波
联系电话:010-58350011
传真:010-58350006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招商证券签署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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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和《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之承销协议》。
招商证券指定黄文雯和徐露作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
督导工作。
黄文雯:保荐代表人,主要参与了国恩股份 IPO 项目;金科股份、东宝生物、
国恩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金科股份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等。
徐露:保荐代表人,主要参与了大族激光可转债项目;中石科技 IPO 项目等。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推荐东宝生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说明;
3、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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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
份变动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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