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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2-08-06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光电”、“公司”、“本
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
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
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上市”)
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的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同华投资、南大资产经营公司、张兴国和沈洁
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
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华投资还承诺:上述锁
定期满后,在史正富、翟立仍担任南大光电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南大光电股份总数的 25%,在史正富、翟立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南大光电股份。

公司法人股东鑫皓华公司以及虞磊、刘晶、李翔、朱春生、魏玉娥、赵蕾、
陈亮曾、孔令宇、冯剑文、祝美玲、胡立新、潘毅、戴劲松、顾莉芳、胡海平、
许强、徐昕、任斌、茅炳荣、金峥、俞怀谷等 21 名自然人股东分别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010 年从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处受让股份的新增员工股东李建华、毛华、
陆平、张溧、宗铁军、单一菁、韦锦昊、沈斌、杨翔、邱良德、万欣、翟立、于
峰、顾春华、白伟、朱振、高磊、浦爱东、周洪年、肖波、周犇、徐春菊、徐彬、
芮天明、李刚、吕宝元、陶继疆、成晓华、郭威、李国华、唐修龙、张晓峰、祁
可可、吕长福、蔡春虎、余响、成荣兵、高强、王磊、李顾、仇明财、江伟、杨
好安、姚圆圆、高林凡、董礼、徐耀中、邓辉、王佳铭、沈玉珍、陈芳、包晓良、
马得森等 53 名自然人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008年前通过增资或者受让方式获得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张建富(其中82万
股)、孙祥祯(其中26万股)、陈化冰(其中9万股)、吕宝源(其中4万股)、
吉敏坤(其中2.5万股)、潘兴华(其中2万股)、孙明璐(其中2万股)、王萍
(其中2万股)、施军民(其中2万股)、蔡岩馨(其中2万股)等10人分别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上述原有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原有股份。除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外,担任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孙祥祯、张建富、陈化冰、吕宝源、吉敏坤、蔡岩馨等6名自然
人股东同时还分别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上述原有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上述原有股份。孙明璐还承诺:若本人的直系亲属孙祥
祯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上述2万股南大光电股份;若孙祥祯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持有的上述2万股南大光电股份。

2010年从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处受让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孙祥祯(新增47
万股)、吕宝源(新增25万股)、张建富(新增22万股)、陈化冰(新增17万股)、
吉敏坤(新增10万股)、蔡岩馨(新增6万股)、潘兴华(新增5.8万股)、孙明
璐(新增5.8万股)、王萍(新增5.8万股)、施军民(新增5.8万股)等10人还分
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
上述新增股份,亦不由南大光电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新增股份。

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孙祥祯、
翟立、沈洁、李建华、张建富、陈化冰、冯剑文、吕宝源、吉敏坤、胡立新、蔡
岩馨等 11 名自然人股东还分别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可以转
让的南大光电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孙明璐还承诺: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孙祥祯仍担任南大光电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可以转让
的南大光电股份总数的 25%,在孙祥祯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南大
光电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
关规定,经《财政部关于批复教育部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
权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函》(财教函【2011】52 号文)批复,
公司在境内发行 A 股并上市后,将南大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南大光电 125.7 万股,
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以上划转的股份数量按本次发行上限
1,257 万股的 10%计算;若南大光电实际发行 A 股数量低于本次发行的上限 1,257
万股,南大光电应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股份数量按照实际发行股份
数的 10%计算,应转持的股份数量由南大资产经营公司按照所持有的南大光电股
份数占国有股总数的比例分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
售期义务。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
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2年2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45号”文核准,本公司公
开发行不超过1,25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
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88.6万股,
网上定价发行868.4万股,发行价格为66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2】259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南大光电”,股票代码“300346”;
本次公开发行的1,257万股股票将于2012年8月7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
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2年8月7日

3、股票简称:南大光电

4、股票代码:300346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5,027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257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
声明与提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
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占发行后总
持有证券数 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 限售期限
股东名称 股本比例
量(万股) 交易日顺延) (月)
(%)
首次公开 上海同华
发行前已 创业投资 1003.00 19.952 2015 年 8 月 7 日 36
发行的股 有限公司
份 张兴国 661.50 13.159 2015 年 8 月 7 日 36
南京大学
资产经营 628.30 12.499 2015 年 8 月 7 日 36
有限公司
沈洁 485.50 9.658 2015 年 8 月 7 日 36
冯剑文 150.00 2.984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 125.70 2.501 2015 年 8 月 7 日 36
理事会
82.00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张建富 2.069
22.00 2015 年 8 月 7 日 36
47.00 2015 年 8 月 7 日 36
孙祥祯 1.452
26.00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胡立新 60.00 1.194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祝美玲 60.00 1.194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上海鑫皓
华投资管
50.00 0.995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理有限公

翟立 35.00 0.696 2015 年 8 月 7 日 36
25.00 2015 年 8 月 7 日 36
吕宝源 0.577
4.00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17.00 2015 年 8 月 7 日 36
陈化冰 0.517
9.00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戴劲松 25.00 0.497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刘晶 24.00 0.477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占发行后总
持有证券数 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 限售期限
股东名称 股本比例
量(万股) 交易日顺延) (月)
(%)
潘毅 19.00 0.378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李建华 19.00 0.378 2015 年 8 月 7 日 36
10.00 2015 年 8 月 7 日 36
吉敏坤 0.249
2.50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胡海平 12.00 0.239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顾莉芳 12.00 0.239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徐昕 11.00 0.219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许强 10.00 0.199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6.00 2015 年 8 月 7 日 36
蔡岩馨 0.159
2.00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5.80 2015 年 8 月 7 日 36
施军民 0.155
2.00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5.80 2015 年 8 月 7 日 36
潘兴华 0.155
2.00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5.80 2015 年 8 月 7 日 36
王萍 0.155
2.00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5.80 2015 年 8 月 7 日 36
孙明璐 0.155
2.00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任斌 6.00 0.119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虞磊 5.00 0.100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茅炳荣等
22.50 0.448 2013 年 8 月 7 日 12
9人
毛华等
61.80 1.229 2015 年 8 月 7 日 36
51 人
小计 3770.00 74.995
网下配售
388.60 7.730 2012 年 8 月 7 日 -
首次公开 的股份
发行的股 网上发行
868.40 17.275 2012 年 8 月 7 日 -
份 的股份
小计 1257.00 25.005
合计 5027.00 100.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Nata Opto-electronic Material Co.,Ltd

注册资本(发行后):5,027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祥祯

董事会秘书:张建富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8日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国际科技园

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电话:0512-62520998

传真号码:0512-62527116

互联网网址:www.natachem.com

电子信箱: natainfo@natachem.com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光电子及微电子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高新
技术成果的培育和产业化,实业投资,国内贸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
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光电新材料MO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全球主要
的MO源生产商。MO 源即高纯金属有机源,是制备LED、新一代太阳能电池、相变
存储器、半导体激光器、射频集成电路芯片等的核心原材料,在半导体照明、信
息通讯、航天等领域有极重要的作用。

所属行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股本比
姓名 现任公司职务
(万股) (万股) 例(%)


孙祥祯 董事长、技术总监 73.00 - 1.45%

翟立 副董事长 35.00 501.50 10.67%
沈洁 董事 485.50 - 9.66%


史正富 董事 - 501.50 9.98%


王洵 董事 - - -
陈化冰 董事、副总经理 26.00 - 0.52%
李成 董事 - - -
张建富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 104.00 - 2.07%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股本比
姓名 现任公司职务
(万股) (万股) 例(%)
责人、董事会秘书
冯剑文 董事 150.00 - 2.98%
娄爱东 独立董事 - - -
谢青 独立董事 - - -
陈平 独立董事 - - -
陈皓明 独立董事 - - -
方德才 独立董事 - - -
贾叙东 监事会主席 - - -
胡立新 监事 60.00 - 1.19%
蔡岩馨 职工监事 8.00 - 0.16%
李建华 总经理 19.00 - 0.38%
吕宝源 副总经理 29.00 - 0.58%
吉敏坤 副总经理 12.50 - 0.25%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由于公司股权较为分散,单一股东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均不超过
30%,也没有单一股东能够决定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的选任,且公司前四大股东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总数为13,460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上海同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30,000 19.95
2 张兴国 6,615,000 13.16
3 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283,000 12.50
4 沈洁 4,855,000 9.66
5 冯剑文 1,500,000 2.98
6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1,257,000 2.50
7 张建富 1,040,000 2.07
8 孙祥祯 730,000 1.45
9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八组合 686,000 1.36
10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一组合 640,000 1.27
1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0,000 1.27
合 计 34,276,000 68.18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257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股票数量
为388.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91%;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股票
数量为868.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9.09%。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66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1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1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18.8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1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
388.6 万 股 , 有 效 申 购 数 量 为 3,008 万 股 , 有 效 申 购 获 得 配 售 的 比 例 为
12.9188829787234% ,认购倍数为7.74倍;网上定价发行股票数量为868.4万股,
中签率为3.0899021329%,超额认购倍数为32.36倍。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2,962.00万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已于2012年8月2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利安达验字【2012】第1055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及总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4,181.24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131.50 万元
律师费用 110.00 万元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 334.36 万元
其他费用 38.00 万元


合计 4,795.10 万元
每股发行费用3.81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数)

六、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82,96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5.10万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78,166.90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21.07 元/股(按2011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
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3.50元/股(以201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总
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本公司2012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2012年1-6月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其中,2012年1-6月财务数据和对比表中
2011年1-6月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11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
请投资者注意。

一、2012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
项目 上年度期末增
2012 年 6 月 30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减
流动资产(元) 263,167,690.32 263,388,242.30 -0.08%
流动负债(元) 28,664,429.66 78,840,643.55 -63.64%
总资产(元) 369,095,398.32 364,545,741.45 1.2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32,293,363.10 277,563,971.5 19.72%
(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8.81 7.36 19.70%
(元/股)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项目
2012 年 1-6 月 2011 年 1-6 月 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12,400,849.78 132,979,415.8 -15.48%
营业利润(元) 63,186,040.69 87,770,618.67 -28.01%
利润总额(元) 64,386,564.70 88,379,837.67 -27.1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54,729,391.57 75,711,853.99 -27.7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53,528,867.56 74,605,025.87 -28.25%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45 2.01 -27.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1.42 1.99 -28.64%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95% 54.84% -36.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
17.61% 54.47% -36.86%
产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519,812.75 112,236,492.90 -128.97%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86 2.98 -128.86%
额(元)

二、2012年1-6月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经营业绩简要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40.08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3,297.94万元下
降15.48%,主要原因是MO源产品市场价格回归理性,尽管销售量同比大幅增长,
但销售单价下降导致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6,438.66万元,比去年同期的8,837.98万元下降
27.15%;实现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5,472.94万元,比去年同期的7,571.19
万元下降27.71%。其主要原因为MO源产品销售单价回归理性,单价下降导致毛
利率下降所致。

2、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1)主要资产项目的变化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9,340.49万元,比期初的13,564.70万元减少
4,224.21万元,降幅为31.14%,主要是购置固定资产和采购原材料所支付给供应
商的款项以及上缴2011年度所得税等所致。

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为783.89万元,比期初增加373.99万元,增幅为91.24%,
主要原因是采购工程设备预付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2,158.04万元,比期初的1,025.97万元增加
1,132.07万元,增幅为110.34%;应收账款净额为4,445.38万元,比期初的856.86
万元增加3,588.52万元,增幅为418.80%,主要原因是受国内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
紧缩影响,客户资金紧张,很多客户改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且公司相应修
改了信用政策,将以预收为主的收款方式改为赊销所致。

(2)主要负债项目的变化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525.36万元,比期初的1,538.53万元大幅减
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工程款及钢瓶款项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为21.41万元,比期初的2,998.97万元大幅减少,
主要原因是公司的信用政策修改之后,期初的预收账款余额已用本报告期产生的
应收账款冲抵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1,380.85万元,比期初减少922.03万元,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发放上年预提的年终奖金所致。



(3)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51.98万元,较上年同期
的11,223.65万元大幅减少,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销售回款速度较上年同期减慢,
且大部分客户都用3个月以上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与公司结算货款所致。报告期
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8.80万元,较上年同期-2,077.26万元
增加1,378.46万元,主要是因为今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三、2012年1-9月业绩预告

经初步估计,2012年1-9月公司的净利润约为8,200万元至9,600万元左右,相
比2011年1-9月份净利润15,925.65万元,同比下滑约为40%左右。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2011年第三季度MO源下游市场需求集中体现且主
要产品之一的三甲基镓价格持续在高点运行,当季净利润处于异常高位;而2011
年第四季度以来三甲基镓价格出现了回落,尽管2012年1-9月份估计产品销售量
同比将增长,但受三甲基镓价格下滑因素影响,2012年1-9月公司经营业绩同比
上年同期仍将下滑较多。2012年一季度以来, LED外延厂商MOCVD机台开工率
大幅度提高,随着下游市场MO源需求的逐步回升,公司仍然保持着较强的持续
盈利能力。

由于市场需求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上述数据仅为初步估计,具体数据以法
定时间公布的三季报为准。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 2012 年 7 月 20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
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材
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的重大变
化等);
3、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要合同;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13、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超
3、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4、电话:010-88321632
5、传真:010-88321936
6、保荐代表人:程正茂、唐卫华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已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太平洋证券认为,南大光电申请其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南大光电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愿意保荐南大光电的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2012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表
2、2012 年 1-6 月利润表
3、2012 年 1-6 月现金流量表
4、2012 年 1-6 月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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