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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1-28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orton Fine Chemicals Ltd.
重庆(长寿)化工园区精细化工一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公告书

公告日期:2014年 1月 28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期具有较大的价格波动风险,并存在跌破发行价格的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本上市公告书所载 2013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公司在预计 2014年 1-3月的利润时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或“博腾股份”)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等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作出的重要承诺及说明,包括:
一、关于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东重庆德同、DT Healthcare和长三角创投承诺:“除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居年丰、张和兵、陶荣、徐爱武、兰志银、覃军、王祥智、孙健等 8 名
股东承诺:“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公司其余 26 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居年丰、徐爱武、陶荣、Alois Antoon
Lemmens、Thomas Gunn Archibald、覃军、张和兵、兰志银、Qing Shao、朱坡等10 名股东还承诺:“(1)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关于发行价格的承诺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居年丰、徐爱武、陶荣、Alois Antoon Lemmens、Thomas Gunn Archibald、张和兵、兰志银、Qing
Shao、朱坡等 9名股东还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此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三、关于回购及购回股份的承诺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承诺:如果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应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后实施。就该项议案控股股东自愿回避表决,且公司控股股东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购回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并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将按照回购及购回时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确定回购及购回价格,并不得低于回购及购回时的市场价格。
四、关于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果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称“回购条件”),将根据董事会制定的稳定股价方案,由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增持公司股票,或者在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增持公司股票的同时由公司依法回购股票,以实现稳定股价的目的。公司回购股票事项应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
2、公司董事会未在回购条件满足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
的,公司将延期向董事发放 50%的薪酬(津贴),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公司延期向其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之日止。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稳定股价方案生效后未按该方案执行的,公司将
自稳定股价方案期限届满之日起延期十二个月发放未按该方案执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0%的董事薪酬(津贴),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
4、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稳定股价方案生效后未按该方案执行
的,未按该方案执行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5、公司将要求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上述增持义务。
六、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相关承诺
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居年丰、张和兵、陶荣、Qing Shao、DT
Healthcare、长三角创投和重庆德同对其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说明如下:
1、居年丰、张和兵、陶荣以及 Qing Shao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发行人上市后,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可能根据个人资金需求,以不低于发行价格 130%的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届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20%。
上述期限届满后一年内,可能根据个人资金需求,以不低于发行价格 130%的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届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20%。
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DT Healthcare、长三角创投和重庆德同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发行人上市后,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可能根据本企业资金需求,以不低于发行价格 130%的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低于届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50%。
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3、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均承诺:实施减持行为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如未履行该承诺,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七、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他承诺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居年丰、张和兵和陶荣承诺:
“我们及我们共同或单独控制的公司(若有,发行人除外,下同)均未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我们及我们共同或单独控制的公司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若我们及我们共同或单独控制的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导致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我们及我们共同或单独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在我们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期间,本承诺函持续有效。”
“如未能按照上述全部或部分承诺事项实际履行的,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按照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纠正之日止,我们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们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我们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同时,我们将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对该等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2)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关于避免与普乐菲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自 2011年 4月 1日起,发行人及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不再与普乐菲发生任何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发行人未能遵守该承诺,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对可能补缴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居年丰、张和兵和陶荣作出承诺:若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公司需补充缴纳相关员工的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或因此受到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实际控制人承诺将无条件地全额承担相关补缴、处罚款项,并承担连带责任。
4、关于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声明
(1)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保证公司财务报告截止日后的财务报表(即截止 2013年 11月 30日的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司财务
报告截止日后的财务报表(即截止 2013年 11月 30日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八、关于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人、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暨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针对各自在本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提出了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包括:
1、由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
原因;
2、由相关责任主体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相关责任主体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
有;
4、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相关
责任主体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九、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年 12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2,72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1,225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1,500万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向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上发行 2,180万股,网下配售 545万股,发行价格为 25.1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4﹞80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博腾股份”,股票代码“300363”;本次公开发行的 2,725万股股票将于 2014年 1月 29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4年 1月 29日
3、股票简称:博腾股份
4、股票代码:300363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9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725万股
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1,225万股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1,5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重要
声明与提示”的相关内容。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 2,725万股
股票均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股东名称公开发售股份数量(股)持股数(股)占发行后股本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非交易日顺延)
居年丰 2,504,135 19,373,335 17.77 2017年 1月 29日
张和兵 2,504,135 14,843,335 13.62 2017年 1月 29日
陶荣 2,504,135 14,843,335 13.62 2017年 1月 29日
DT
Healthcare 3,900,000 6,600,000 6.06 2015年 1月 29日
长三角创投 975,000 1,650,000 1.51 2015年 1月 29日
重庆德同 1,625,000 2,750,000 2.52 2015年 1月 29日
Qing Shao - 10,500,000 9.63 2017年 1月 29日
徐爱武 505,231 2,994,769 2.75 2017年 1月 29日
王祥智 161,674 958,326 0.88 2017年 1月 29日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覃军 161,674 958,326 0.88 2017年 1月 29日
Alois
Antoon
Lemmens
- 1,000,0.92 2017年 1月 29日
兰志银 86,263 811,327 0.74 2017年 1月 29日
黄东晓- 616,0.57 2017年 1月 29日
孙健 72,753 431,247 0.40 2017年 1月 29日
Shuguang
Zhu - 200,0.18 2017年 1月 29日
朱坡- 200,0.18 2017年 1月 29日
喻咏梅- 200,0.18 2017年 1月 29日
刘泓豆- 200,0.18 2017年 1月 29日
林文清- 200,0.18 2017年 1月 29日
李菁- 200,0.18 2017年 1月 29日
方传志- 200,0.18 2017年 1月 29日
陈代荣- 200,0.18 2017年 1月 29日
曹卫东- 200,0.18 2017年 1月 29日
冰青- 200,0.18 2017年 1月 29日
朱羽舒- 150,0.14 2017年 1月 29日
张敬修- 150,0.14 2017年 1月 29日
张金宝- 150,0.14 2017年 1月 29日
向延安- 150,0.14 2017年 1月 29日
王群英- 150,0.14 2017年 1月 29日
谭永庆- 150,0.14 2017年 1月 29日
陈蓓- 150,0.14 2017年 1月 29日
Thomas
Gunn
Archibald
- 100,0.09 2017年 1月 29日
罗永强- 90,0.08 2017年 1月 29日
江兵- 90,0.08 2017年 1月 29日
俞波- 30,0.03 2017年 1月 29日
莫启壮- 30,0.03 2017年 1月 29日
李波- 30,0.03 2017年 1月 29日
小计 15,000,000 81,750,000 75.00 -
网下配售股份- 5,450,000 5.00 2014年 1月 29日
网上发行股份- 21,800,000 20.00 2014年 1月 29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小计- 27,250,000 25.00 -
合计 15,000,000 109,00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
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Porton Fine Chemicals Ltd.
2、法定代表人:居年丰
3、注册资本:9,675万元(发行前);10,900万元(发行后)
4、住所及邮政编码:重庆(长寿)化工园区精细化工一区,401121
5、经营范围:原料药生产(按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有效期
至 2015年 7月 18日);创新药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化学原料药研究开发(含中小规模试剂)、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学品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许可经营项目);自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禁止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专项规定的未获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不得从事生产、经营)。
6、主营业务:医药定制研发生产服务
7、所属行业:医药制造业
8、电话:023-67038625 传真:023-67866760
9、互联网址:http://www.porton.cn
10、电子信箱:porton.db@porton.cn
11、董事会秘书:陶荣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姓名本公司任职任职起始日期直接持股数量(股)
间接持股数量(股)
合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居年丰董事长 2012.10-2015.10 19,373,335 - 17.77
徐爱武副董事长、 2012.10-2015.10 2,994,769 - 2.75
总经理
陶荣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2012.10-2015.10 14,843,335 - 13.62
邵俊董事 2012.10-2015.10 ---
Alois Antoon
Lemmens 董事 2012.10-2015.10 1,000,000 - 0.92
Thomas
Gunn
Archibald
董事 2012.10-2015.10 100,000 - 0.09
管一民独立董事 2012.10-2015.10 ---
Edward Ming
Guo 独立董事 2012.10-2015.10 ---
尤启冬独立董事 2012.10-2015.10 ---
覃军监事会主席 2012.10-2015.10 958,326 - 0.88
张乐监事 2012.10-2015.10 ---
曾会职工监事 2012.10-2015.10 ---
张和兵副总经理 2012.10 14,843,335 - 13.62
兰志银副总经理 2012.10 811,327 - 0.74
Qing Shao 副总经理 2012.10 10,500,000 - 9.63
朱坡副总经理 2012.10 200,000 - 0.18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居年丰、张和兵和陶荣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合计49,060,005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45.01%;其中:
居年丰持有公司 19,373,335 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7.77%,未
实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业务,也无其他对外投资。居年丰出生于 1972年 5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51010219720531*,现为本公司董事长。
张和兵持有公司 14,843,335 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3.62%,未
实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业务,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情况如下:
对外投资公司投资比例
重庆银能建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30%张和兵出生于 1970年 4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51023119700421*,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陶荣持有公司 14,843,335 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3.62%,未实
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业务,也无其他对外投资。陶荣出生于 1962年 9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51021119620926*,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 34,349户。公司前 10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 居年丰 19,373,335 17.77%
2 张和兵 14,843,335 13.62%
3 陶荣 14,843,335 13.62%
4 Qing Shao 10,500,000 9.63%
5 DT Healthcare 6,600,000 6.06%
6 徐爱武 2,994,769 2.75%
7 重庆德同 2,750,000 2.52%
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2,458,658 2.26%
9 长三角创投 1,650,000 1.51%
10 Alois Antoon Lemmens 1,000,0.92%
合计 77,013,432 70.66%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725 万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1,225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 1,5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股票数量为 545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网上发行股票数量为 2,18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80%。
二、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价格为 25.1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4.26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30.41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投资者配售的股票为 545万股,有效申购股数为 4,300 万股,认购倍数为 7.88991 倍。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 2014 年 1 月
23 日披露的《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 2,180 万股,中签率为 1.5542774357%,认购倍数为
64.33858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及网下配售发行均不存在余股。具体情况详见本
公司 2014年 1月 23日披露的《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四、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30,747.50万元。
五、发行费用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 3,463.12万元(不含老股转让部分的承
销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 2,644.85
审计验资费用 317.92
律师费用 188.68
信息披露费等其他费用 311.66
每股发行费用:1.27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六、募集资金净额及发行前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资金净额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7,284.3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4年 1月 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4〕8-3号《验资报告》。
发行前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资金总额为 37,65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 2,259.00
万元以后的净额为 35,391.00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公开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6.01元(2013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公开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73元(按照 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所载 2013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公司在预计 2014年 1-3月的利润时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最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 2013-12-31 2012-12-3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流动资产(万元) 44,347.25 43,971.39 0.85%
流动负债(万元) 49,132.52 38,533.10 27.51%
总资产(万元) 95,279.99 79,108.42 20.4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42,852.81 32,844.66 30.4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43 3.39 30.47%
项目 2013年度 2012年度本报告期比上年度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万元) 73,436.09 68,987.90 6.45%
营业利润(万元) 11,589.01 9,984.50 16.07%
利润总额(万元) 12,049.06 10,030.64 20.1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020.14 8,027.45 24.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626.93 7,984.88 20.5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4 0.83 25.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0 0.83 20.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47% 27.87%-1.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44% 27.73%-2.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1,405.32 11,420.96 -0.1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1.18 1.18 -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两个指标的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为两期数的差值。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经营业绩说明
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3,436.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45%;归属
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10,020.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82%。2013年公司营
业收入和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卡那列嗪侧链等产品的销售大幅增长所致。
2、财务状况说明
公司资产规模保持增长,整体财务状况良好。截至 2013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95,279.99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20.44%,主要系公司增加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
程等资本性投入所致;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42,852.81 万元,较上
年末增长 30.47%,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4.43元/股,较上年末增长
30.47%,主要系 2013年度公司实现盈利所致。
三、2014年第一季度的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 2014 年 1-3 月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4年 1-3月 2013年 1-3月项目金额同比金额
净利润 2,699至 3,137 -33%至-22% 4,046.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2,651至 3,080 -35%至-24% 4,071.85
注:2014年 1-3月预计利润未经审核。
与 2013年 1-3月相比,公司预计 2014年 1-3月净利润将下降 22%至 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将下降 24%至 35%,这主要是因为公司 2013 年各季度实现的净利润不均衡。具体来说,苯基己二氨等毛利率较高的产品在 2013年 1-3月销售较为集中,导致 2013年 1-3月实现的净利润占2013年度预计净利润平均数的比例高达 40.42%。如果与 2013年度预计净利润平
均数的四分之一相比较,公司预计 2014年 1-3月净利润平均数将增长 16.60%。
2014年 1-3月预计净利润较 2013年 1-3月净利润下降并不表明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下滑趋势。根据已经收到的客户订单以及与客户沟通的 2014 年需求情况,公司预计 2014年度净利润仍将在 2013年度的基础上持续增长。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
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 2014年 1月 3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
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1、本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材
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的重大变化等);
3、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要合同;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13、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邮编:400023
电话:023-63700526
传真:023-63786422
保荐代表人:王晖、高贵雄
项目协办人:冯治勇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西南证券的推荐意见如下:
西南证券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其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西南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表:2013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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