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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创业板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1-01-25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L MAG RARE-EARTH CO., LTD.
(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




创业板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一 年 一 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5,725,922 股

2、发行价格:33.13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20,999,795.86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11,637,175.88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5,725,922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1 月 27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1 年 1 月 27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
目 录

特别提示 ....................................................................................................................................2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2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2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
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
目 录 ........................................................................................................................................3
释 义 ........................................................................................................................................5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8
一、发行类型 ...................................................................................................................8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8
三、发行时间 .................................................................................................................13
四、发行方式 .................................................................................................................13
五、发行数量 .................................................................................................................13
六、发行价格 .................................................................................................................13
七、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14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4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5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15
十一、发行对象 .............................................................................................................15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20
十三、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21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2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2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23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3


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3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4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4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24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26
一、主要财务数据 .........................................................................................................26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7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30
第七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32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32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32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33
一、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是否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
其他重要事项 ..........................................................................................................................33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仍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33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33
第九节 备查文件 ....................................................................................................................34




4
释 义

除非另有所指,本报告所出现的专用术语、简称遵照本释义的解释。

金力永磁、公司、本公司、股
指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份公司、发行人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2020 年度向
本报告、本上市公告书 指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报告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行股票的行为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实施细则》 指
业务实施细则》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保荐机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广东华商 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5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L MAG RARE-EARTH CO., LTD.

法定代表人:蔡报贵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证券代码:300748

注册资本:41,342.4188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成立日期:2008 年 8 月 19 日

上市日期:2018 年 9 月 21 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

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 81 号

董事会秘书:鹿明

邮政编码:341000

电话号码:0797-8068059

传真号码:0797-8068000

互联网址:http://www.jlmag.com.cn

电子邮箱:jlmag_info@jlmag.com.cn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
订版),以及《2020 年 2 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 2020 年 7 月开始
所处行业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变更为“C30 非金属矿
物制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的行业分类,
公司属于 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各种磁性材料及相关磁组件;国内一般贸易;自营和


6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及进出口业务的咨询服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
物除外)。




7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0 年 5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提
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5 月 25 日,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等媒
体上公开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内容,并公告了《江西金力永
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 年 6 月 22 日,鉴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注册管理办
法》等新规,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实行新的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人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新实施的再融资注册管理办法的
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
订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8
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6 月 23 日,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等媒
体上公开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内容。

2020 年 9 月 8 日,因调减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4,000.00 万元,发行人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9 月 8 日,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等媒
体上公开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内
容。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等
媒体上公开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0 年 6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


9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
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发
行人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在深交所网站等媒体上披露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0 年 9 月 23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
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
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金力永
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0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时确定
的《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
的名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书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 78 名,其中包括了 31 家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7 家证券公司、10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已经提交认购
意向书的 11 名投资者以及前 20 大股东中无关联关系且非港股通的 9 名股东,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名单除应当包含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
的投资者、公司前二十名股东外,还应当包含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规定条件的下列网下机构投资者:(一)不少于 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二)不少于 10 家证券公司;(三)不少于 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在广东华商
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向上述投资
者发送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以
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


10
除上述投资者外,2020 年 11 月 27 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后至追加申购截止
日 2021 年 1 月 5 日(T 日)17:00,另有 21 名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愿,在广东华商
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
与《追加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类型
1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2 广州溪淘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3 深圳溪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4 武汉华实浩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5 上海弦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6 湘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7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8 恒力(北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9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10 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11 甄国振 个人
12 刘世生 个人
1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14 湖南湘投军融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
15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6 北京青创伯乐投资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17 北京天蝎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18 上海添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19 宁波鹿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20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法人
21 张春阳 个人

2、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申购保证金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0 年 12 月 21 日 08:30-11:30,在广
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主承销商共接收到 8 名投资者的申购报
价,除北京青创伯乐投资有限公司外,其余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
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根据《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的规定,证券投




11
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本次无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参与申购报
价,8 名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由于首轮申购报价结束后,获配投资者累计有效认购数量低于本次拟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股份数、投资者累计有效认购总金额未达到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拟募集资金总额,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后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主承销
商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参与首轮申购报价的有效报价投资者按价格高低顺序
征询追加认购意向,优先确认其是否有增加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意向,并通过邮
件向其发送《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追加认购邀请
书》(以下简称“《追加认购邀请书》”);经过上述追加认购后,累计有效认
购金额仍不足拟募集金额,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向其他已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
资者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新增的其他投资者继续征询认购意向,并通过
邮件发送《追加认购邀请书》等相关附件。《追加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发送
后,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与上述投资者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进行确认,上述投资者
均确认收到《追加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本次追加认购截止日为 2021 年 1
月 5 日 17:00 之前。

2021 年 1 月 5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结束追加认购程序,在广东华商律师
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主承销商共接收到 5 名投资者提交的有效的《追加申
购单》。本次参与追加认购阶段申购报价的 5 名投资者均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
了保证金共计 500 万元。

首轮共有 7 名投资者提供了有效报价、追加认购阶段共有 5 名投资者提供了
有效报价,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1)参与首轮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序号 申购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保证金到账情况(万元)

南昌玖沐新世纪产
1 业投资合伙企业 34.50 4,500 200
(有限合伙)

35.20 5,000
建银国际资本管理
2 33.96 5,500 200
(天津)有限公司
33.13 6,000
3 甄国振 33.13 2,000 200
4 恒力恒盈 1 号私募 37.27 2,700 200



12
股权投资基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5 33.30 2,600 260
公司
6 刘世生 33.18 4,000 200
深圳市中金岭南资
7 35.20 2,000 200
本运营有限公司

(2)参与追加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序号 申购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保证金到账情况(万元)
湖南湘投军融产业
1 投资基金企业(有 33.13 2,000 100
限合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2 33.13 1,500 100
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3 33.13 20,000 100
有限公司
4 张春阳 33.13 1,100 100
驰泰鑫富定增一号
5 33.13 3,700 100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对象均在《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所列示的投资者以及新增的投资者范围
内。

三、发行时间

2021 年 1 月 8 日,金力永磁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5,725,922 股。本次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7 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5,725,922 股。

六、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期首
日,即 2020 年 12 月 17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13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33.13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
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
为 33.13 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0 倍。

七、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520,999,795.86 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
民币 9,362,619.9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1,637,175.88 元。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不含税)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6,772,997.35
2 会计师费用 580,188.68
3 律师费用 1,726,415.09
4 信息披露费用 235,849.05
5 印刷费用 47,169.81
合计 9,362,619.98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1 月 11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002 号),截至 2021 年 1 月 8 日止,海通证券
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海通证券为金力永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专门缴款
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 520,999,795.86 元。

2021 年 1 月 8 日,海通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立信出具的《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1 月 8 日止,金力永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15,725,922 股,
发行价格为 33.13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0,999,795.86 元(大写:
伍亿贰仟零玖拾玖万玖仟柒佰玖拾伍点捌陆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9,362,619.9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1,637,175.88 元,其中:
新增股本人民币 15,725,922.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495,911,253.88 元。




14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以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具体账户情
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797900063710666
2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2230000100000219804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1 年 1 月 15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33.13 元/股,发行股数
15,725,922 股,募集资金总额 520,999,795.86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1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产品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南昌玖沐新世纪产
南昌玖沐新世纪产业投
1 业投资合伙企业 1,358,285 44,999,982.05 6 个月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建银国际资本管理 建银国际资本管理(天
2 1,811,047 59,999,987.11 6 个月
(天津)有限公司 津)有限公司
3 甄国振 甄国振 603,682 19,999,984.66 6 个月
恒力恒盈 1 号私募 恒力恒盈 1 号私募股权
4 814,971 26,999,989.23 6 个月
股权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
中信证券山东发展投 1
603,682 19,999,984.6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中信证券阳光优选 1 号
5 181,105 6,000,008.65 6 个月
公司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2,761 14,999,971.93
6 刘世生 刘世生 1,207,364 39,999,969.32 6 个月
深圳市中金岭南资 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
7 603,682 19,999,984.66 6 个月
本运营有限公司 营有限公司
湖南湘投军融产业
湖南湘投军融产业投资
8 投资基金企业(有 603,682 19,999,984.66 6 个月
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限合伙)



1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9 6,036,824 199,999,979.12 6 个月
有限公司 公司
10 张春阳 张春阳 332,025 10,999,988.25 6 个月
驰泰鑫富定增一号 驰泰鑫富定增一号私募
11 1,116,812 36,999,981.56 6 个月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5,725,922 520,999,795.86 -

以上获配的 11 家投资者及所管理的产品均非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
行认购的情形。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发行对象具备履行
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
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
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
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南昌玖沐新世纪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南昌玖沐新世纪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 669 号新区管委会办公楼 112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江西省井冈山北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25MA39377R18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资讯服务(不得从
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
经营范围
保险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南昌玖沐新世纪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 1,358,285 股,
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二)建银国际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名称 建银国际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天津开发区广场东路 20 号滨海金融街 E3-AB-303



16
法定代表人 赵论语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679421185N
投资管理及咨询、财务顾问及咨询;项目投资及企业收购、兼并、
经营范围 重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银国际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811,047 股,股份限
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三)甄国振

姓名 甄国振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万柳星标家园 8 号楼 2 单元 501 号

甄国振本次认购数量为 603,682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四)恒力(北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恒力恒盈 1 号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

名称 恒力(北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密云区水源路南侧 A-04 地块 2#商业办公楼 3 层 1 单元-306
法定代表人 王玮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228MA01GL811Y
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
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
经营范围 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恒力(北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814,971 股,股份限售期为
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17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注册资本 1292677.6029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017814402
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
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
经营范围 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
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
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237,548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
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六)刘世生

姓名 刘世生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云趣园小区三区 2 号楼 5 单元 201 号

刘世生本次认购数量为 1,207,364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七)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 6013 号中国有色大厦
住所
2003
法定代表人 龚子奇
注册资本 6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DABK2Y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
资业务;企业上市咨询(不含金融、类金融项目)、财务咨询、
经营范围 投资咨询、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603,682 股,股份限售期
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八)湖南湘投军融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湖南湘投军融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18
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七里桥街道戴家岗社区柳叶湖清科基金小
住所
镇 I 型号 D 栋 402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南湘投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700MA4QBAAL0K
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
经营范围 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湘投军融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数量为 603,682 股,
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九)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注册资本 1013725.8757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4537G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
经营范围 基金托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6,036,824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十)张春阳

姓名 张春阳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角门北路首座绿洲

张春阳本次认购数量为 332,025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十一)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驰泰鑫富定增一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名称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第 6 层 04A 单元
法定代表人 钱明飞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511527513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1,116,812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金力永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01 号)和发
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
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
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
十三、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发行人内部批准和授权,并已取得深交所的审
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复;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
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认购协议》等法
律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
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
议的规定;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




21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1 年 1 月 15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金力永磁;证券代码为:300748;上市地点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7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预
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27 日。




22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股)
境内非国有法
1 江西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51,211,000 36.35 151,211,000

境内非国有法
2 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7,329,557 11.38 -

赣州虔昌企业咨询管理中心 境内非国有法
3 30,000,000 7.21 -
(有限合伙) 人
4 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7,000,000 6.49 -
深圳远致富海九号投资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
5 7,499,294 1.8 -
(有限合伙) 人
6 毛华云 境内自然人 1,430,000 0.34 1,430,000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954,219 0.23 -
8 吕锋 境内自然人 905,000 0.22 905,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 其他 884,300 0.21 -
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 其他 854,900 0.21 -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68,068,270 64.44 153,546,0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股东名册在册股东为基础,考虑本次发行情
况,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股)
境内非国有法
1 江西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51,211,000 35.03 151,211,000

境内非国有法
2 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7,329,557 10.96 -

赣州虔昌企业咨询管理中心 境内非国有法
3 30,000,000 6.95 -
(有限合伙) 人
4 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7,000,000 6.25 -
深圳远致富海九号投资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
5 7,499,294 1.74 -
(有限合伙) 人
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036,824 1.40 6,036,824
建银国际资本管理(天津)有 境内非国有法
7 1,811,047 0.42 1,811,047
限公司 人



23
8 毛华云 境内自然人 1,430,000 0.33 1,430,000
江西省井冈山北汽投资管理有
9 限公司-南昌玖沐新世纪产业 其他 1,358,285 0.31 1,358,285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刘世生 境内自然人 1,207,364 0.28 1,207,364
合计 274,883,371 63.67 163,054,520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15,977,797 股(截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5,725,922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31,703,719 股。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本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本次发行
(截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 (截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合计 156,731,350 37.68% 15,725,922 172,457,272 39.95%
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合计 259,246,447 62.32% - 259,246,447 60.05%
合计 415,977,797 100.00% 15,725,922 431,703,719 100.00%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江西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仍为公
司控股股东,蔡报贵、胡志滨、李忻农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发行前 发行后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2019 2019 年度/2019
/2020 年 9 月 30 /2020 年 9 月 30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日 日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7 0.38 0.35 0.36
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 3.49 3.22 4.55 4.27
(元)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0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


24
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5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253,124.63 227,625.58 162,993.46 108,333.64
非流动资产 63,950.11 54,998.14 44,036.51 35,759.97
资产总计 317,074.74 282,623.71 207,029.97 144,093.62
流动负债 102,780.50 87,238.14 85,617.91 45,539.79
非流动负债 69,130.29 62,347.93 10,631.39 16,951.58
负债总计 171,910.78 149,586.07 96,249.30 62,491.37
所有者权益 145,163.96 133,037.64 110,780.67 81,602.25
归属母公司股东
145,149.69 133,035.29 111,149.20 81,903.82
的权益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61,625.73 169,683.85 128,933.99 91,242.72
营业利润 17,003.38 17,856.92 16,009.79 15,507.49
利润总额 16,747.98 17,871.09 15,918.32 15,726.07
净利润 15,282.69 15,658.81 14,652.41 13,903.43
归属于母公司股
15,266.46 15,688.02 14,719.58 13,936.33
东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15,322.93 4,283.84 5,809.30 10,023.37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10,774.95 -12,076.91 -10,853.50 -9,407.33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6,419.65 32,410.70 23,791.78 4,609.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637.82 24,761.89 19,137.05 5,222.83




26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430.48 39,668.59 20,531.54 15,308.7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792.66 64,430.48 39,668.59 20,531.54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 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46 2.61 1.90 2.38
速动比率(倍) 1.60 1.86 1.16 1.5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53.07% 52.17% 45.56% 42.08%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54.22% 52.93% 46.49% 43.3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
3.49 3.22 2.69 2.20
产(元)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15 3.16 3.57 3.06
存货周转率(次) 1.68 2.15 2.08 1.9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37 0.10 0.14 0.2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7 0.60 0.46 0.14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
入在建工程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期末总股本;
8、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总股本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分别
为 144,093.62 万元、207,029.97 万元、282,623.71 万元和 317,074.74 万元,呈现
持续增长状态。资产规模增长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盈利产生利润留存,
以及进行了外部融资。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负债总额为
62,491.37 万元、96,249.30 万元、149,586.07 万元和 171,910.78 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 43.37%、46.49%、52.93%和 54.22%,最近三年逐年增加。公司流动负债主


27
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等组成。

(二)偿债能力分析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
率分别为 43.37%、46.49%、52.93%和 54.22%,流动比率分别为 2.38 倍、1.90
倍、2.61 倍和 2.46 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
比率较低,主要系公司收入增长较快,期末流动负债余额较大。

发行人资产负债率逐年小幅上升,流动比率先降低后上升,这主要是因为公
司报告期内业绩增长较快,公司为应对快速增长的采购需求,相应增加了营运资
金储备,借款和应付款项均增长较快。总体来看,公司长期和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偿债风险较小。

(三)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中科三环 2.31 3.46 3.64 3.59
宁波韵升 2.71 3.66 3.92 4.09
正海磁材 2.59 3.12 2.88 1.97
英洛华 2.35 3.79 4.06 3.90
可比公司平
2.49 3.51 3.63 3.39
均值
金力永磁 2.15 3.16 3.57 3.06
注:以上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来自 wind 数据库。

报告期内,发行人回款周期保持在 3-4 个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在 3-4 次/年,
在同行业公司波动范围内,主要是各同行业企业的业务领域及客户类型不同而产
生的差异。

报告期各期同行业可比公司及发行人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宁波韵升 1.73 2.28 2.28 2.05
英洛华 2.25 3.75 3.88 4.32




28
公司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正海磁材 1.71 2.54 2.67 2.38
中科三环 1.76 2.27 2.25 2.46
可比公司平均值 1.86 2.71 2.77 2.80
金力永磁 1.68 2.15 2.08 1.98
注:以上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来自 wind 数据库。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存货周转率较为
稳定,而且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发行人的原材料储备的
经营策略,使得存货规模偏大,存货周转率因而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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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保荐代表人:袁先湧、王娜

项目协办人:叶婷

项目组成员:邬岳阳、王尧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1627

二、发行人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广场旁香港中旅大厦第 21A-3 层、22A、23A、
24A 层

事务所负责人:高树

经办律师:倪小燕、王迪

联系电话:0755-83025555

传真:0755-83025068

三、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事务所负责人:杨志国、朱建弟

经办会计师:黄春燕、黄越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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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事务所负责人:杨志国、朱建弟

经办会计师:黄春燕、黄越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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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海通证券签署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协议》及《江西金力永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承销协
议》。

海通证券指定袁先湧、王娜担任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
作。

袁先湧: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监,保荐代表人,中
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负责或参与了中集车辆 A 股 IPO 项目、金力永磁
IPO 项目、金力永磁可转债项目、嘉泽新能 IPO 项目、嘉泽新能非公开发行项目、
立昂技术 IPO 项目、金风科技配股项目等。

王娜: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裁,保荐代表人,中
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负责或参与了金力永磁 IPO 项目、金力永磁可转债
项目、立昂技术 IPO 项目、上海雅仕 IPO 项目等。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海通
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
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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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是否发生可能
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
其他重要事项。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仍符合发行条件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公司仍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
求(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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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

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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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2020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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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2020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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