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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11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斯 公告编号:2020-063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〇年九月


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发行人”、“公司”
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其
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
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20 年 8 月 19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塞力斯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




2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360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量:54,331 万元(543.31 万张,54.331 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总量:54,331 万元(543.31 万张,54.331 万手)

五、上市首日可转债简称:N 塞力转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 年 9 月 15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 年 8 月 21 日至 2026 年 8 月 20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20 日。

十、托管方式:账户托管

十一、发债种类:实名制记账式

十二、登记公司托管量:54,331 万元(543.31 万张,54.331 万手)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 2020 年 8 月 21 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
当日,即第一年为 2021 年 8 月 21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成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

3
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四、到期本息合计:115 元/张

十五、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十六、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无担保

十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A-,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资信评
估股份有限公司。




4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
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开发行了 543.31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4,331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
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 54,331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6 号文同意,公司 54,331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塞力转债”,债券代码“113601”。

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塞
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塞力斯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可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5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halys Medical Technology Inc.
注册资本: 20,51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温伟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塞力斯
股票代码: 603716
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1310 号
办公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1310 号
邮政编码: 430040
电话: 027-83386378
传真: 027-83084202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thalys.net.cn
公司网址: www.thalys.net.cn
自动化设备、机电、仪器设备的维护修理;设备租赁;相关产品技术咨询;化工
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医用器械软件开发;生物科技品、医用电子设备及配
套消耗品、试剂等进出口业务及批发业务;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实验室
科教仪器及耗材的批发兼零售;销售临床及科研用检验仪器、检验试剂、新型诊
断试剂、生物技术科研产品。第 I、II、III 类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含医疗
经营范围:
器械类和药品类)和耗材的批发和零售。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第Ⅱ、
Ⅲ类医疗器械贮存、配送服务(含体外诊断试剂、冷藏、冷冻库)。计算机软硬
件的设计、开发、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电子智能设备科技领域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货运代理;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塞力斯成立于 2004 年 2 月,是国内较早从事医疗 IVD 诊断试剂代理销售的
企业,经过 16 年的精耕细作和快速发展,公司逐渐成长为一家以 IVD 诊断试剂
销售为基础,提供医疗检验诊断产品、医疗耗材集约化供应和整体综合服务的医
疗服务型企业。

塞力斯成立后至 2017 年,主要业务是为医疗机构提供体外诊断产品的集成
供应和整体综合服务(即集约化销售业务),产品包含外购和自产的试剂与耗材;
同时,公司也对非集采客户销售外购和自产的试剂与耗材(即单纯销售商品业

6
务)。

2018 年以来,公司在巩固医疗检验集约化运营服务(IVD 业务)的基础上,
通过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 业务)迭代升级,确立了以 SPD 业务及区
域检验中心业务为双核心驱动的协同发展战略。

(一)医疗检验集约化运营服务(IVD 业务)

IVD 业务是指公司与医疗机构签订中长期业务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公司
向医疗机构提供体外诊断仪器供其使用,医疗机构向公司采购体外诊断试剂和耗
材;同时,公司向其提供物流配送、培训及技术支持、工程维护、采购管理、信
息化软件功能拓展、医学实验室建设布局优化、ISO15189 认证支持和体外诊断
新技术学术交流推广等多方面服务,提升医疗机构检验业务的综合管理服务水
平。

目前,公司已经获得了西门子、德国 BE、奥地利 TC、梅里埃等知名体外诊
断产品供应商的授权,经营相关体外诊断产品。

公司与西门子(上海)长期合作,建立了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合
作多年,西门子是公司重要的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是西门子在中国的非常重要
的客户之一。公司与西门子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共赢中巩固,共同发展。多年的合
作中,西门子(上海)与发行人按年度签署了体外诊断产品授权书,西门子(上
海)给予塞力斯体外诊断产品授权是稳定、可持续的,多年的合作期内未发生重
大变化。

公司目前代理的体外诊断产品分类及主要用途如下所示:

分项产品 分项服务 主要用途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用于血液、体液等的生化 检测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等临床生化
系列 指标检测 项目
用于内分泌、肿瘤标志物、 检测甲状腺激素、性激素、肿瘤标志物、心肌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
仪器 心肌标志物、生长激素、 标志物、糖尿病、感染性疾病及自身免疫性疾
疫分析仪系列
设备 传染病及糖尿病类的检测 病等
全自动特定蛋白分 包括自身免疫性疾病、感染性疾病、血液病及
用于特定蛋白含量的检测
析系统 遗传性疾病等
全自动血液分析系 对血细胞进行分类计数,用以诊断感染、贫血、
用于血液细胞的分类计数
统 出血等疾病



7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 用于病原体的鉴定和临床 对病原体进行培养鉴定,并通告药敏检测结果
和药敏分析系统 药敏分析 为临床提供药物使用信息
通过对动脉血检测提供相应的氧分压、二氧化
血气分析系统 用于临床危重症检测 碳分压及电解质等标为临床危重症病人提供
有效的诊疗指标
配合高品质西门子试纸的使用,为临床提供准
尿液检测系统 用于尿液理化检测
确的尿液检测结果
通过凝血四项、D-Dimer 等项目的检测了解病
全自动血凝分析仪 用于凝血功能的检测
人的凝血功能
用于实验室临床生化检测
生化 常见有生化仪检测试剂
项目
用于实验室临床检验的检 常见有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粪便分析仪
临检
测项目 等检测试剂
常见有化学发光、特定蛋白、酶免试剂及检测
免疫 用于实验室免疫检测项目
时所需反应杯,清洗液等试剂
试剂和
耗材 用于实验室微生物检测项
微生物 常见有微生物培养平板,血培养及药敏试纸

用于实验室分子生物学检
分子生物学 常见有核酸扩增技术(PCR)试剂和基因芯片
测项目

血库 用于实验室血库检测项目 常见有血型鉴定和配血试剂

其它 未明确分组检测项目 主要有新技术项目等


塞力斯生物自主研发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共有 27 项,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类别 预期用途 注册号 有效期间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
凝血 通过凝固法检测人血浆活化部分凝血活酶 2016 年 07 月 01 日
1 时间(APTT)测定 鄂械注准 20132401338
试剂 时间 -2021 年 06 月 30 日
试剂(凝固法)
纤维蛋白原(FIB)测 凝血 用于与纤维蛋白原含量有关的出血性疾病 2016 年 07 月 01 日
2 鄂械注准 20132401340
定试剂(凝固法) 试剂 的诊断与用药治疗状况的监测 -2021 年 06 月 30 日
凝血酶原时间(PT)
凝血 2016 年 07 月 01 日
3 测定试剂(盒)(凝 通过凝固法检测人血浆凝血酶原时间 鄂械注准 20132401337
试剂 -2021 年 06 月 30 日
固法)
凝血酶时间(TT)测 凝血 2016 年 07 月 01 日
4 通过凝固法检测人血浆凝血酶时间 鄂械注准 20132401339
定试剂(凝固法) 试剂 -2021 年 06 月 30 日
白陶土试剂属纤维蛋白原(FIB)含量测定
凝血 2016 年 07 月 01 日
5 白陶土试剂 试剂中的一种辅助联合试剂,其与 FIB 试 鄂械注准 20132401330
试剂 -2021 年 06 月 30 日
剂联合用于测定纤维蛋白原的含量
氯化钙试剂属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
凝血 2016 年 07 月 01 日
6 氯化钙试剂 (APTT)测定试剂中的一种联合试剂,其 鄂械注准 20132401329
试剂 -2021 年 06 月 30 日
与 APTT 试剂联合用于测定部分凝血活酶




8

产品名称 类别 预期用途 注册号 有效期间

咪唑缓冲液属纤维蛋白原(FIB)含量测定
凝血 2016 年 07 月 01 日
7 咪唑缓冲液 试剂中的一种辅助联合试剂,其与 FIB 试 鄂械注准 20132401331
试剂 -2021 年 06 月 30 日
剂联合用于测定纤维蛋白原的含量
该试剂盒用于血浆样本 D-二聚体含量的检
测,临床主要用于:(1)肺栓塞(PE)和
D-二聚体测定试剂
凝血 动脉血栓塞的诊断;(2)弥漫性血管内凝 2019 年 09 月 27 日
8 盒(乳胶增强免疫 鄂械注准 20112401546
试剂 血(DIC)诊断;(3)纤溶机制的早期检测、 -2024 年 09 月 26 日
比浊法)
血栓前的危险评价;(4)妊娠高危症监测;
(5)血栓形成过程及溶栓治疗的监测
抗凝血酶 III(Antithrombin III,AT-III)测
定试剂盒用于测定抗凝血酶 III 活性,临床
抗凝血酶 III 测定试 凝血 2019 年 09 月 27 日
9 上常常以测定血浆 AT-Ⅲ的水平作为判断 鄂械注准 20112401547
剂盒(发色底物法) 试剂 -2024 年 09 月 26 日
机体抗凝水平、纤溶功能和血栓形成性疾
病的实验室指标
适用于 HYCEL 系列、丹能系列、ABBOTT
系列、COULTER 系列、SWELAB 系列、
血细胞分析用溶血 血球
10 东亚系列、麦道尼克系列、ABX 系列、光 鄂汉械备 20140067 号 -
剂 试剂
电系列、迈瑞系列、拜耳系列三分类及五
分类血细胞分析仪
适用于 HYCEL 系列、丹能系列、ABBOTT
系列、COULTER 系列、SWELAB 系列、
血细胞分析用稀释 血球
11 东亚系列、麦道尼克系列、ABX 系列、光 鄂汉械备 20140066 号 -
液 试剂
电系列、迈瑞系列、拜耳系列三分类及五
分类血细胞分析仪
纤维蛋白(原)降
解产物测定试剂盒 凝血 该产品用于定量测定血浆或血清中纤维蛋 2016 年 07 月 01 日
12 鄂械注准 20132401899
(FDP Kit) 乳胶免 试剂 白(原)降解产物(FDP)的浓度 -2021 年 06 月 30 日
疫比浊法)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
时间测定试剂盒 凝血 用于体外血浆中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2016 年 07 月 01 日
13 鄂械注准 20132401898
(APTT Kit)(凝固 试剂 (APTT)测定 -2021 年 06 月 30 日
法)
纤维蛋白原测定试
凝血 用于与纤维蛋白原含量有关的出血性疾病 2016 年 07 月 01 日
14 剂盒(FIB Kit)(凝 鄂械注准 20132401900
试剂 的诊断及用药治疗状况的监测 -2021 年 06 月 30 日
固法)
可对全血、血清、血浆、尿液样本中的特
特定蛋白分析仪 2016 年 9 月 19 日
15 仪器 定蛋白进行检测。检测项目 CRP、RF、ASO 鄂械注准 20162402411
(型号:HD-Ⅲ) -2021 年-9 月-18 日
等,应与相关试剂配套使用。
降钙素原(PCT)测
胶体 用于体外半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降钙 2018 年 03 月 30 日
16 定试剂盒(胶体金 鄂械注准 20182402518
金 素原(PCT)的含量。 -2023 年 03 月 29 日
免疫层析法)




9

产品名称 类别 预期用途 注册号 有效期间

隐血转铁蛋白双联
胶体 用于体外定性测定人粪便中的微量血红蛋 2018 年 03 月 30 日
17 测定试剂盒(胶体 鄂械注准 20182402521
金 白(FOB)和转铁蛋白(TRF)。 -2023 年 03 月 29 日
金免疫层析法)
血隐(FOB)测定
胶体 用于体外定性测定人粪便中的微量血红蛋 2018 年 03 月 30 日
18 试剂盒(胶体金免 鄂械注准 2018240519
金 白。 -2023 年 03 月 29 日
疫层析法)
转铁蛋白(TRF)测
胶体 2018 年 03 月 30 日
19 定试剂盒(胶体金 用于体外定性测定人粪便中的转铁蛋白。 鄂械注准 20182402520
金 -2023 年 03 月 29 日
免疫层析法)
总蛋白(TP)测定 生化 2019 年 9 月 20 日
20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 TP 的含量。 鄂械注准 20192402812
试剂盒(双缩脲法) 试剂 -2024 年 9 月 19 日
尿酸(UA)测定试
生化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尿酸(UA)含 2019 年 9 月 20 日
21 剂盒(尿酸酶过氧 鄂械注准 20192402814
试剂 量。 -2024 年 9 月 19 日
化物酶偶联法)
钙(Ca)测定试剂 生化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钙(Ca)离子 2018 年 2 月 9 日
22 鄂械注准 20182402504
盒(偶氮胂 III 法) 试剂 的含量。 -2023 年 2 月 8 日
肌酐(CR)测定试
生化 2019 年 8 月 14 日
23 剂盒(肌氨酸氧化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肌酐的含量。 鄂械注准 20192402801
试剂 -2024 年 8 月 13 日
酶法)
抗链球菌溶血素 O
特定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中 ASO 的 2019 年 9 月 20 日
24 (ASO)检测试剂 鄂械注准 20192402815
蛋白 含量。 -2024 年 9 月 19 日
盒(免疫比浊法)
尿微量白蛋白
特定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尿液中尿微量白蛋白 2019 年 9 月 20 日
25 (mALB)检测试剂 鄂械注准 20192402811
蛋白 (mALB)的含量。 -2024 年 9 月 19 日
盒(免疫比浊法)
类风湿因子(RF)
特定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中类风湿 2019 年 9 月 20 日
26 检测试剂盒(免疫 鄂械注准 20192402813
蛋白 因子(RF)的含量。 -2024 年 9 月 19 日
比浊法)
抗核抗体(ANA)
特定 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血清中的 IgG 类抗体 2019 年 12 月 13 日
27 谱检测试剂盒(免 鄂械注准 20192402852
蛋白 的含量 -2024 年 12 月 12 日
疫印迹法)


(二)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 业务)

SPD 业务是将原医疗机构检验类产品集约化运营服务进行迭代升级,除提供
医疗机构检验科医学检验相关仪器设备、试剂及相关专业服务外,同时通过提供
院内信息化平台搭建、智能硬件设备以及第三方专业运营服务团队,实现医院高
值、低值耗材以及体外诊断试剂的 SPD 集约化服务。

公司与医疗机构签订中长期业务合同,向医院投建“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


10
务平台”,包含与医院 HIS(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HBOS(Hospital Business
Operation System)、LIS(Laborator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等系统兼容的
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软件平台,智能设备、智能化辅助硬件及运输设备等硬
件设备,院外中心库房、医院一级库房、科室二级库房改建;同时,由公司派驻
院内耗材采购、出入库、配送及管理的专业运营管理团队和服务人员。

IVD 业务与 SPD 业务的对比如下:

项目名称 提供的服务类别 提供的产品范围 服务群体 盈利方式

与医疗机构检验科签订中长期的业务
通过集约化
合同,约定在合同期限内为检验科提 与检验相关的体外诊
采购销售产
IVD 业务 供体外诊断仪器,并提供技术培训、 断仪器设备以及配套 医院检验科
生的进销差
维护服务,销售配套的体外诊断试剂 的试剂和耗材
价盈利
和耗材等
为整体医疗机构提供包括体外诊断试 通过集约化
体外诊断试剂、高值
剂、高低值耗材在内的各类医用耗材 采购销售产
SPD 业务 耗材、低值耗材在内 医院所有科室
的采购、管理、配送和集中结算等精 生的进销差
的各类医用耗材
细化运营管理服务 价盈利


(三)合作共建区域检验中心业务

该业务模式下,公司以市各级医院检验科为基础,深度整合资源,合作共建
区域检验中心。公司向区域检验中心提供检验所需的仪器设备,为区域检验中心
提供检验试剂及耗材集中采购及供应。同时提供培训及技术支持、工程维护、信
息化建设、医学实验室建设布局优化、ISO15189 认证支持等增值服务。


三、公司竞争优势

(一)IVD 的竞争优势

1、品牌渠道优势

IVD 产品种类繁多规格各异、单品规模小且缺乏系统性标准分类,主要由医
院及医院检验科通过院内招标集中竞价的方式带量采购,流通商在行业中拥有较
高的议价能力。公司通过对上游体外诊断产品资源的有效整合,拥有品种齐全、
质量优良的检验试剂及耗材采购平台,通过战略合作辅以代理的方式与国内外各
大 IVD 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包括西门子、德国 BE、奥地利 TC、



11
碧迪、迈瑞、希森美康、强生、雅培、西门子、贝克曼、梅里埃等,覆盖了医疗
机构所需的全采购品类,能满足医疗机构对体外诊断产品的一站式需求,具有明
显的渠道优势

2、规模成本优势

依托公司丰富的终端渠道资源和较强的客户管控能力,通过年度大规模的采
购,降低采购成本,利用规模优势拥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购入
各种仪器、试剂和耗材,最大限度降低成本,提升效益,同时因为自身产品的垂
直销售,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进一步地降低了运营成本。

3、营销网络规模优势

公司业务模式偏向于与当地有资源优势的合作方成立子公司,在获取优质客
户资源的同时,也降低了风险。公司战略明晰,且拥有优秀的渠道资源整合和落
地实施能力。通过区域拓展、全国性战略合作以及渠道并购,业务版图囊括了湖
北、湖南、江苏、山东、江西、河南、福建、重庆、广东、黑龙江、天津、广西、
北京、上海、新疆、内蒙、成都、宁夏等区域,基本完了全国省域的业务区域覆
盖。

4、信息化支撑优势

通过自主研发仓储物流管理系统,辅以冷库、冷链车、保温箱温度实时监控
系统,搭建融合互通的业务信息化支撑系统,打造信息化支撑平台。该平台集信
息流、物流、现金流、服务流于一体,覆盖客户服务、销售、仓储、配送的全周
期的闭环管理。从订单受理、配送货物的在途监控、运输分送等各环节的过程控
制,实时数据共享,打造具备快速异常处理、配送服务响应能力的快捷服务和精
准交付体系,具有保障安全、减少响应时间和错误率、方便效期管理、库存查询、
在途监控、全程可追溯等特点。

(二)SPD 的竞争优势

公司通过 SPD 模式将业务范围从过去的 IVD 拓展到包含 IVD、低值耗材、
高值耗材等医用耗材全领域,进入了新的蓝海市场。SPD 市场竞争目前并不激烈,
公司积累有丰富的集约化供应经验,借助 SPD 业务模式再升级,获得竞争优势。

12
公司 SPD 领域具有三大核心竞争力:

第一,深耕体外诊断流通领域,具有长期为医疗机构提供集约化服务的能力
和经验。一方面,公司在体外诊断流通行业具备 16 年的行业经验,已与国内外
各大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渠道、规模、成本优势;另一方面,
公司是诊断流通领域最早实施诊断试剂集约化服务的企业之一,截至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为 282 家客户提供诊断试剂集约化服务,积累了多年集约
化服务管理经验。而 SPD 集约化服务,本质上也是为医院提供采购、配送、管
理等管理服务,只是从单一科室扩充到全院,从单一 IVD 品类扩充到医院全部
耗材,因此,公司在诊断试剂领域积累的渠道、规模、成本优势以及多年集约化
服务管理经验,为公司开展及拓展 SPD 业务奠定坚实的基础及竞争力。

第二,具有整合地方优质资源的合作模式。公司和华润医疗在医疗器械配送
领域形成了战略性合作关系,建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发客户。同时,公司与各地方
具有丰富的医疗服务管理能力及优质的医疗资源的本土合作伙伴共同设立公司,
由公司控股,负责提供医院耗材集约化服务系统化解决方案等技术支持、管理支
持、资金支持,本土合作伙伴主要负责集约化服务的具体落地及执行,各自发挥
相应的优势,形成具有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并可快速复制及发展的合
作模式。

第三,先发优势显著,积极抢占超级医院耗材入口。现阶段,SPD 模式正处
于推广期,是抢占超级医院耗材入口的黄金期。一旦公司拿下订单后,与医院签
订长期合作协议,即使到期后,由于公司长期派人帮助医院进行全方位地管理工
作,公司的软件系统也运行多年,医院也倾向于继续和医院合作。目前,公司已
与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首都医科大
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签订了合作协议(或已中
标),积极布局 SPD 业务领域,先发优势显著。


四、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205,143,709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持股比例



13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923,122 6.7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91,220,587 93.21%
三、股份总数 205,143,709 100.00%




14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54,331 万元(543.31 万张,54.331 万手)

2、向原 A 股股东发行的数量: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塞力转债总计
为 27,920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14%,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塞力转
债总计为 337,162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2.06%。

3、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100 元/张

5、募集资金总额:54,331 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向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
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 54,331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比例: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54,331 万元(54.331 万手),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塞力转债总计为 27,920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14%,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塞力转债总计为 337,162 手,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 62.06%;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 175,795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2.35%;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2,433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
的 0.45%。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元) 持有转债比例(%)
1 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225,100,000 41.43
2 温伟 26,387,000 4.86
上海高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能汇实专项私募股权投
3 4,620,000 0.85
资基金 1 号
4 广西御万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3,955,000 0.73
沭阳天沐朴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天沐投资管理中
5 3,754,000 0.69
心(有限合伙)
6 杜恒 3,411,000 0.63


15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元) 持有转债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型发起
7 2,507,000 0.46
式证券投资基金
8 姚武 2,090,000 0.38
9 毛伟松 1,904,000 0.35
1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03,000 0.31


9、发行费用项目

项目 金额(万元)(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 700 万元
会计师费 150 万元
律师费 95 万元
资信评级费 25 万元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 91.20 万元
合计 1,061.20 万元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54,331 万元(54.331 万手),原有限售条
件股东优先配售的塞力转债总计为 27,920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14%,原无
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塞力转债总计为 337,162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2.06%;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 175,795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2.35%;
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2,433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45%。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由主承销
商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10054 号)。




16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公司本次发行已经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
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
度股东大会、2020年5月20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已
于2020年5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33号文核准。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54,331 万元。

4、发行数量:543.31 万张(54.331 万手)。

5、发行价格: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100 元/张。

6、初始转股价格:16.98 元/股

7、募集资金总额及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54,331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 53,329.87 万元。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4,331.00 万元
(含 54,331.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简称
“SPD 服务”)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后的 A 股股票(如有)将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331.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17
54.331 万手(543.31 万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0 年 8 月
21 日至 2026 年 8 月 20 日。

(五)债券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50%,第二年 0.80%,
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18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8 月
27 日,T+4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3 月 1 日)起至可转换公
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8 月 20 日)止。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16.98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19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
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
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20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指定的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
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
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
将按照上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
债的票面面值 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可转债。


21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当期应
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22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
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
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
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
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
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实行优先
配售(库存股不参与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
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0 年 8 月 20

23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
人原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十五)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0 年 8 月 21 日(T 日)。

(十六)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4,331.00 万元(含 54,331.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简称“SPD 服务”)项目、研发
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 23,000.00 16,269.00
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 23,638.00 21,763.00
补充流动资金 16,299.00 16,299.00
合计 62,937.00 54,331.00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上述项目的资本性支
出部分,非资本性支出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
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十七)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
公司董事会确定。

(十八)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24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决议及授权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延长到本议案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
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根据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

(4)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本期可转债;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

25
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
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债本息;

4、发行人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
管、解散、申请破产;

5、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6、担保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
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26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和担保情况

一、可转债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发行人聘请中证鹏元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
了《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
告》(中鹏信评【2019】第 Z【815】号 02),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中证鹏元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对公
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发行的债券存续
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三、最近报告期内债券发行及其偿还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行债券。




27
第八节 偿债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 2020-3-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1.81 1.69 2.09 2.08
速动比率(倍) 1.50 1.42 1.79 1.7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3.91% 50.33% 42.62% 43.46%
资产负债率(合并) 49.70% 46.09% 37.06% 36.04%
每股净资产(元) 7.87 7.90 7.92 14.07
财务指标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次/季度) 0.25 1.83 1.84 1.97
存货周转率(次/年、次/季度) 0.59 4.20 3.78 4.4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05.30 31,243.83 25,482.92 20,136.70
利息保障倍数(倍) -1.64 4.91 6.10 13.74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39 0.46 -0.31 -0.8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56 -0.90 2.36 -2.21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33% 0.57% 0.57% 0.55%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3.74、6.10、4.91 和-1.64。2020 年
1-3 月,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净利润呈负数,导致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也呈负
数,除此之外,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均在 4 以上,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报告
期内,公司不存在未归还贷款本金或未足额支付利息的情况,保持了优良的银行
信誉。公司在银行有着良好的资信和便捷的融资渠道,日常保有充足的授信余量,
能够应对突发性的债务偿付,短期偿债能力保障性较高,公司短期偿债风险较低。

中证鹏元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了《塞力斯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
评【2019】第 Z【815】号 02),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中证鹏元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对公
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发行的债券存续
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28
第九节 财务会计

一、审计意见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众环审字(2018)010989
号”、“众环审字(2019)011574 号”和“众环审字(2020)011234 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3-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240,314.51 222,912.02 195,102.80 110,932.28
非流动资产 80,570.38 77,793.63 63,178.43 46,006.78
资产总额 320,884.89 300,705.65 258,281.24 156,939.07
流动负债 132,885.38 132,010.74 93,431.67 53,240.07
非流动负债 26,600.75 6,589.69 2,289.04 3,321.76
负债总额 159,486.13 138,600.43 95,720.71 56,561.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46,819.88 148,917.28 152,077.56 93,338.62
少数股东权益 14,578.89 13,187.94 10,482.96 7,038.62
所有者权益 161,398.77 162,105.22 162,560.52 100,377.24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总收入 28,147.23 183,077.16 131,744.61 92,051.65
营业利润 -2,354.44 18,745.88 15,863.60 13,880.68
利润总额 -3,415.65 18,624.54 15,644.50 13,922.96
净利润 -2,714.31 14,244.09 11,642.78 10,658.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503.27 11,042.04 9,415.91 9,384.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278.12 10,832.67 9,473.06 8,630.04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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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57.18 9,392.30 -6,382.85 -6,325.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14.61 -28,240.30 -22,879.18 -24,859.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24.67 471.70 77,587.39 15,456.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452.87 -18,376.20 48,325.36 -15,728.44


三、公司 2020 年半年报主要财务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告了 2020 年半年度的财务报告,其中未涉及影
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最新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05,948.22
负债总额 143,007.34
股东权益 162,940.88
少数股东权益 13,659.06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77,164.65
营业成本 57,743.95
营业利润 2,383.89
利润总额 1,330.33
净利润 1,241.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70.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87.56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73.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28.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78.51




30
受 2020 年初新冠疫情影响,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各项经营指标较上年同期均
不同程度下降,但随着疫情逐渐控制,公司经营情况明显好转,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告的《2020 年半年度
报告》。


四、其他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财务指标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0.13 0.56 0.49 0.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11 0.55 0.50 0.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0.13 0.56 0.49 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11 0.55 0.50 0.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1.70% 7.41% 6.19% 10.05%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55% 7.27% 6.23% 9.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1.70% 7.31% 7.51% 10.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54% 7.17% 7.55% 9.72%


2、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内容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9.33 -310.27 35.8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22.80 471.82 309.24 807.28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1.89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58 3.76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
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 - - 9.56
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103.0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61.21 -65.16 -182.36 32.72
非经常损益小计 -1,038.41 341.91 -177.74 988.51
所得税影响额 -673.41 82.18 54.22 -232.1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39.84 50.37 66.38 -1.68
非经常损益净额 -225.16 209.37 -57.15 754.7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03.27 11,042.04 9,415.91 9,384.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2,278.12 10,832.67 9,473.06 8,6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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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五、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
以在上述报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公司详细的财务
资料。


六、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 16.98 元/股计算,则公司
股东权益增加约 5.43 亿元,总股本增加约 3,200 万股。




32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二、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四、重大投资;

五、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六、发行人住所变更;

七、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八、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九、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十、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十一、发行人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十二、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33
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四、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34
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有关情况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林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保荐代表人:赵轶、毕宗奎

项目协办人:刘文选

电话:028-81464284

传真:028-81464684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认为塞力斯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塞力斯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5
(此页无正文,为《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6
此页无正文,为《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
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7
(此页无正文,为《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公告书》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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