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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3-12-31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XinbaoElectricalAppliancesHoldingsCo.,Ltd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政和南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7,600 万股。
根据询价结果若出现超募情形,则减少公开发行新股数量,若公
开发行新股数量减少至 4,066.68 万股时仍存在超募情形,则控股股
发行股数 东东菱集团拟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1,000 万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 7,600 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
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4 年 1 月 8 日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4,200.12 万股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流通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限制

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发行
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无减持意向;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香港东菱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成都明瑞: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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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东笙科技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持有东笙科技股权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将向公
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所持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
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3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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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
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30 天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东菱集团将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促成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
法事实后 30 天内启动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在前述
期限内启动依法购回本公司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工作;回购及购回价格以本公司
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本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
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疑问,应咨询自已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专业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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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
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香港东菱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成都明瑞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东笙科技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持有东笙科技股权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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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百分之五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二、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1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计划及规划

(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由董
事会拟定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
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股东
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
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
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

3、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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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购买原材料的资金需求、可预
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
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

4、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
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5、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
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需
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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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
事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
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
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
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7、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
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二)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
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公司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便于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分红回报规
划: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
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意愿和要求、外部融资成
本和融资环境,并结合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
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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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
监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
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间段
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
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
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4、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在此基础上,公司将结合发
展阶段、资金支出安排,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可适当增加
利润分配比例及次数,保证分红回报的持续、稳定。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
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由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阶段,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最低比例为 20%;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
利润的范围。

有关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之“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四、关于减持价格及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公
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香港东菱、公司股东东笙科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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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五、稳定股价的预案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公司将根据《上市
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
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公司将依据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
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
成就时,本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
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
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
括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
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 20%,和(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
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
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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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控股股东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
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
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
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
后,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
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
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发行人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
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将继
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
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和
(2)单一年度其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发行人上市后本公司累计从
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
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
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
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如发行人在上述需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控股股东可选择与发行人同
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发行人措施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
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
述措施。如发行人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
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不影响发行人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1、当
发行人出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如发行人、控股股东均已采取股价
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发行人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的,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以稳定发行人股
价。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其买入发
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其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2、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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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发行人披露其买入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
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其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发行
人股份计划;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
施条件的(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
发行人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其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
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和(2)
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
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
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
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
应承诺。


六、关于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

的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
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30 天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东菱集团将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促成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
法事实后 30 天内启动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在前述
期限内启动依法购回本公司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工作;回购及购回价格以本公司
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
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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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损失的,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承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若因本所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 本所将依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
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
理。

公司股东香港东菱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
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0%,同时应低于发行人总股本的
5%。其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本公司
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八、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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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股份锁定、减持价格及延长锁定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公司股东香港东菱、东笙科技若违反相关承诺,将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
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
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
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发行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
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
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
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
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
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成都明瑞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若违反该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
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
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
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
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发行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
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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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以单次不超过
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
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
施现金分红。

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
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前述事项
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其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关于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

面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
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
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
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实际控制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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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
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直至按承诺采取
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并在违反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
贴及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
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约

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和公司股东香港东菱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
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
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
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若发行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其他

公司实际控制人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规范发行
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和关于承担发行人税收追缴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
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
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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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承担可能给发行人带来
的全部损失的承诺、关于发行人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宜的承诺和关于承
担发行人税收追缴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股东香港东菱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规范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在
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
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
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规范发行人关联交易
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
得转让,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九、老股转让方案

(一)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和上限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发行新股+转让老股)不超过 7,600 万股。拟公开发
行新股不超过 7,600 万股,根据询价结果,若出现超募情形,公司将在满足发行
条件的前提下减少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公开发行新股数量最低为 4,066.68 万
股),若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高于 4,066.68 万股时仍存在超募情形,则拟公
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将公开发售老股不超过 1,000 万股,以
保证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即公开发行
股份(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原股东公开发售老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不低于 10%。

(二)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的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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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根据询价结果出现超募,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及询价结果调整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S1,万股),同时确定本次原股东公开发售老股数量

(S2,万股),调整后S1及S2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S1+S2≤7,600万股;

(2)(S1+S2)/ (S0+S1)≥10%

(3)S2≤1,000万股

(4)S0+S1≥40,000万股

注:S0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36,600.12万股。

(三)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东菱集团持
有公司 20,403.49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5.75%,持股时间在 36 个月以上,本
次公开发行拟公开发售不超过 1,000 万股股份。

(四)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均为新股,发行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若本次发行股份
包含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及东菱集团公开发售股份,发行费用由公司与东菱集团按
相应比例共同承担,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新股股份数占本次
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东菱集团承担的发行费用比例为公开发售股份数占本
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

(五)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为东菱集团。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郭建
刚先生,其通过东菱集团和香港东菱合计控制公司 90.88%的股份。东菱集团公
开发售不超过 1,000 万股股份将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
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因素。


十、主要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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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汇率波动风险

随着汇率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人民币汇率波动日趋市场化,同时国内外政治、
经济环境也影响着人民币汇率的走势。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外销比重分别为
92.77%、91.34%、91.15%和 92.37%,原材料进口比重分别为 23.96%、23.70%、
22.57%和 24.33%,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因此受人民币汇率波动
的影响较为明显。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则公司盈利
能力将面临汇率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众多,按类别分为四类:PP、ABS、AS 等塑料类材料;不锈钢、
镀铝板等五金材料;温控器、IC 集成块、熔断器等核心零部件;电线、电机等
其它配件。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7.78%、
80.30%、76.20%和 74.52%。受宏观经济环境和需求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存在
一定的波动,报告期内,公司 PP 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 9.81 元/千克、11.00 元/
千克、9.97 元/千克和 9.93 元/千克。

公司拥有较强的成本转移能力和基于规模优势的原材料采购议价能力,能够
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大部分风险。但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
动,公司仍将面临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三)出口退税率下降风险

公司产品当前执行的出口退税率为 17%。如果未来国家下调公司产品出口退
税率,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将相应上升。由于公司向下游转嫁成本存在一定滞后性,
短期内出口退税率下降将会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
力,因此,公司存在出口退税率下降而影响盈利能力的风险。

(四)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产业升级、劳动力成本上升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成为国内许
多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12.03%、10.81%、13.03%和 13.19%。2010~2012 年,本公司生产人员年平均工
资分别为 2.31 万元和 2.51 万元和 2.92 万元,直接人工呈上升趋势,增幅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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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2.43%。因此,本公司存在劳动力成本上升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我国是全球最主要的小家电生产基地,小家电生产企业的竞争基本在中国企
业之间进行。汇率波动、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出口退税率调整以及劳动力成本
上升是影响整个小家电行业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作为国内小家电行业龙头企
业,除不断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成本控制能力和生产效率外,公司主要通过
产品报价调整转移上述因素的不利影响。2010~2012 年,美元兑人民币年均汇
率由 1:6.7892 变动至 1:6.3125,人民币升值 7.55%,劳动力成本年增幅平均
为 12.43%,PP 塑料、不锈钢等主要原材料成本波动明显,但 2010 年~2012 年,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毛利由 69,970.39 万元增长至 78,444.45 万元,增幅为
12.11%,利润总额由 19,800.88 万元增长至 23,969.28 万元,增幅为 21.05%,
体现了发行人较强的成本转移能力和盈利修复能力。

(五)公司经营季节性波动风险

小家电作为准快速消费品,在使用方面并不受季节性因素影响,但由于全球
各区域市场文化差异、国民习俗不同等因素造成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存在一定的
季节性差异,从而使小家电制造商在生产经营方面出现淡旺季差异。公司产品主
要出口至欧洲和美洲等地区,欧美的主要节日相对集中在下半年,考虑到送货及
客户的备货周期,因而行业生产销售旺季也体现在下半年,比如 7~10 月的夏季
销售期、圣诞节销售期等。受此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利润
和利润总额等指标存在较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上半年 2012 年度上半年 2011 年度上半年 2010 年度上半年
项目 占全年 占全年 占全年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重 比重 比重

主营业务收入 215,869.10 231,071.23 47.58% 198,573.96 41.13% 177,447.84 40.48%

营业利润 9,541.84 7,806.03 37.36% 5,309.32 28.05% 5,437.78 27.56%

利润总额 10,257.24 9,224.73 38.49% 6,128.39 29.82% 5,862.82 29.61%


因此,公司销售季节性波动可能会给公司生产运营和盈利能力造成季节性波
动风险。

有关投资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主要风险载于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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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请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定前仔细阅读该节的全部内容。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2013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会计师审阅。发行人董事会、监
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
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变动
主要财务数据 2013.9.30 2012.12.31
幅度
总资产 383,045.25 290,067.51 32.05%
所有者权益 127,423.78 118,368.81 7.65%
2013 年 2012 年 变动 2013 年 2012 年 变动
主要财务数据
7~9 月 7~9 月 幅度 1~9 月 1~9 月 幅度
营业收入 151,943.31 144,003.18 5.51% 371,661.05 378,273.45 -1.75%
营业利润 9,221.76 7,742.10 19.11% 18,763.60 15,548.14 20.68%
利润总额 9,254.89 8,785.31 5.35% 19,512.13 18,010.04 8.34%
净利润 6,913.69 6,399.42 8.04% 14,532.46 13,370.40 8.69%
归属于母公司所
6,913.69 6,399.42 8.04% 14,532.46 13,370.40 8.69%
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归属于母
6,518.62 5,606.62 16.27% 12,596.95 11,584.68 8.74%
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 - - 39,414.96 20,867.39 88.88%
现金流量净额


十二、对经营业绩情况的预测

受小家电销售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等指标呈现季节性特征,每
年的下半年为销售旺季, 2013 年 1~11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458,011.26 万元
(未经审计),较去年同期增长 2.00%。公司预计 2013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比上年
同期增长幅度为 0%~5%,去年同期的净利润为 4,606.84 万元。预计发行人 2013
年净利润变动区间为 18,876.09 万元至 19,774.95 万元之间,净利润变动幅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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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至 10%。

由于一季度是小家电行业的销售淡季,预计 2014 年 1~3 月发行人的净利润
较 2013 年同期变动幅度在-10%~10%,净利润变动区间为 1,931.62 万元至
2,360.86 万元之间。2013 年 1~3 月净利润为 2,146.24 万元。

上述业绩变动的预测,只是公司的初步预测。若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初步
预测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披露,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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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发行人声明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4

二、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 ...................................... 5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计划及规划....................... 5

四、关于减持价格及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 8

五、稳定股价的预案 .............................................. 9

六、关于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 .. 11

七、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12

八、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12

九、老股转让方案 ............................................... 16

十、主要风险因素 ............................................... 17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 20

十二、对经营业绩情况的预测 ..................................... 20

目录 ............................................................. 22

第一节 释义 ...................................................... 28

第二节 概览 ...................................................... 32

一、发行人简介 ................................................. 32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33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33

四、本次发行情况 ............................................... 35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36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7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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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 38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 39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重要日期 ..................................... 39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0

一、汇率波动风险 ............................................... 40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 41

三、出口退税率下降风险 ......................................... 41

四、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 42

五、公司经营季节性波动风险 ..................................... 42

六、市场风险 ................................................... 43

七、财务风险 ................................................... 44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45

九、税收追缴风险 ............................................... 45

十、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 45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7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47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47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和资产重组情况...................... 50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 75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 ............................................. 79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 82

七、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83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97

九、老股转让方案 .............................................. 100

十、稳定股价的预案 ............................................ 102

十一、发行人的职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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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的
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107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117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117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117

三、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分析 .................................. 136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 143

五、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 155

六、特许经营权情况 ............................................ 161

七、发行人的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 ................................ 161

八、发行人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 166

九、境外经营情况 .............................................. 168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69

一、同业竞争 .................................................. 169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 169

三、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 191

四、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92

五、减少或避免关联交易的措施 .................................. 19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194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194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 197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199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 200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 201

六、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定的协议 ... 202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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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203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和变动情况 ............... 203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05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 .................................................. 206

二、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221

三、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21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 221

五、发行人对外投资、担保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 221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25

一、财务报表 .................................................. 225

二、审计意见 .................................................. 233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33

四、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 234

五、分部信息 .................................................. 244

六、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 245

七、非经常性损益 .............................................. 245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 246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 ........................................ 250

十、所有者权益 ................................................ 250

十一、现金流量 ................................................ 251

十二、期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52

十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 252

十四、验资及资产评估情况 ...................................... 254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56

一、财务状况分析 ..............................................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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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盈利能力分析 .............................................. 276

三、现金流量分析 .............................................. 310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312

五、主要财务优势和困难及未来趋势分析 .......................... 312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 313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318

一、公司发展计划 .............................................. 318

二、制定上述发展规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 320

三、实现上述发展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 320

四、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321

五、本次募集资金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的作用 ........................ 321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23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32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323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 328

四、募集资金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及产能之间的匹配关系 ............... 345

五、新增产能市场开拓措施 ...................................... 346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 348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351

一、股利分配政策 .............................................. 351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 351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351

四、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 353

五、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 ........................ 354

六、中介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核查意见 ............................ 356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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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制度相关情况 ...................................... 358

二、发行人重大商务合同情况 .................................... 358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有关情况 .................................... 360

四、可能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360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 361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62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367

一、备查文件 .................................................. 367

二、备查地点、时间 ............................................ 367

附件一:发行人有关商标及专利清单 ................................ 368

一、商标 ...................................................... 368

二、专利权 ....................................................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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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新宝电器、本
指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7,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 指
(A 股)的行为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 1~6 月

佛山新宝 指 佛山市顺德区新宝电器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顺德新宝 指 顺德市新宝电器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新宝实业 指 顺德市新宝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原股东
基泰实业有限公司(KITIME INDUSTRIES LIMITED),本公司原
香港基泰 指
股东
东菱集团 指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DONG LING ELECTRICAL GROUP CO.,
香港东菱 指
LIMITED),注册于香港,本公司股东
成都明瑞 指 成都明瑞投资咨询中心(普通合伙),本公司股东

东笙科技 指 佛山市顺德区东笙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辉越实业 指 佛山市顺德区辉越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原股东,已注销

恺欣电气 指 佛山市顺德区恺欣电气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原股东,已注销

颂天物流 指 佛山市顺德区颂天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原股东,已注销

广东东菱 指 广东东菱电器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滁州东菱 指 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庆菱压铸 指 佛山市顺德区庆菱压铸制品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凯恒电机 指 佛山市顺德区凯恒电机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注
龙图企业 指
册于香港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威林塑料 指 广东威林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凯虹彩印 指 佛山市顺德区凯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本公司孙公司

骏越电器 指 佛山市顺德区骏越电器有限公司,本公司孙公司

乐文华彩印 指 佛山市顺德区乐文华彩印有限公司,本公司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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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新颖时尚电器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已
新颖时尚 指
注销
佛山市顺德区凯琴电器有限公司,原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凯琴电器 指
2009 年被发行人吸收合并
永华实业 指 永华实业有限公司(EVER SINO INDUSTRIAL LIMITED)

威力电器 指 中山东菱威力电器有限公司

凯华电器 指 广东凯华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威达莱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10
威达莱贸易 指
日更名为佛山市顺德区威达莱贸易有限公司
明德电气 指 佛山市顺德区明德电气有限公司,现已注销

东凯投资 指 佛山市顺德区东凯投资有限公司

东菱置业 指 安徽东菱置业有限公司

银利达 指 佛山市顺德区银利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锦美印刷 指 佛山市顺德区锦美印刷有限公司

骏菱电器 指 佛山市顺德区骏菱电器有限公司,2005 年被发行人吸收合并
凯菱企业有限公司(HIGHLANDER ENTERPRISES LIMITED),已注
凯菱企业 指

凯龙集团有限公司(TRUMP DRAGON HOLDINGS LIMITED),已注
凯龙企业 指

福进贸易 指 福进贸易有限公司(FORTUNE PROGRESS TRADING LIMITED)

威创电器 指 中山市威创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卓力电器 指 卓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盛华股份 指 盛华(股份)有限公司(SHING WAH COMPANY LIMITED)

梧州东菱 指 梧州市东菱投资有限公司

梧州澳金 指 梧州市澳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顺德农商行 指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江银行 指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质检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批准证书》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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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或 A 股 指 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 指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 年 1 月改制为立信会计师事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 指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2012 年 3 月更名为北京国枫凯文律师
发行人律师、国枫律所 指
事务所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2008 年 5 月更名为“广东大华德
大华天诚 指 律会计师事务所”,2010 年 1 月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等事务所合并重组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超募 指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二、专业术语

OEM 指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的缩写,原始设备制造商

ODM 指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 的缩写,原始设计制造商

OBM 指 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r 的缩写,原始品牌制造商
六西格玛管理或六标准差管理,是以数据为基础的企业流程设计、改
6 Sigma 指
善和优化管理工具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的缩写,意为中国强制认证,是
CCC 指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认证
法语的缩写,英文意思是“European Conformity”,意为符合欧洲标
CE 指
准,是电器产品进入欧洲市场的强制性产品安全认证标志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CNAS 指
的缩写,意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omputerized Numerical Control 的缩写,意为数控加工中心,是
CNC 指
装有程序控制系统的自动化机床
Complex Process Capability Index 的缩写,意为制程能力指数,
CPK 指 是工程或制程水准的量化反映。制程能力是指过程性能的允许最大变
化范围与过程的政策偏差的比值
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 的缩写,意为加拿大标准协会颁
CSA 指
发的认证
Electrical Testing Laboratories 的缩写,意为美国电子测试实验
ETL 指 室。ETL 可根据 UL 标准或美国国家标准颁发 ETL 认证,也可同时按
照 CSA 标准颁发复合认证
德语 Geprüefte Sicherheit 的缩写,意为安全认可,是欧洲市场公
GS 指
认的德国安全认证
IEC 指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的缩写,意为国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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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技术委员会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Quality 的缩写,是
IECQ 指 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下的一个组织,负责全世界的电子元器
件质量评定体系的运作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ROHS 指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 的简称,意为欧
盟《电子电气产品中有害物质禁限用指令》
the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 的简
WEEE 指
称,意为欧盟《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指令》
EUP 指 欧盟生态环境设计指令

REACH 指 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

TV 指 TV Rheinland Group 的简称,意为德国莱茵 TV 认证集团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的简称,意为美国保险商实验室,
UL 指
其颁发的产品认证简称为“UL 产品安全认证”
产品设计完成后,在没有模具的前提下,根据产品外观图纸或结构图
手板 指
纸先做出的一个或几个用来检查外观或结构合理性的产品样板
Free On Board 的简称,也称“离岸价”,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
用语之一。按 FOB 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
FOB 指
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
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Polypropylene(聚丙烯)的简称,是常见塑料中较轻的一种,其电
PP 指
性能优异,可作为耐湿热高频绝缘材料应用
Acrylonitrile Butadiene Styrene(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
ABS 指 的简称,是一种强度高、韧性好、易于加工成型的热塑型高分子材料,
因其强度高、耐腐蚀、耐高温,常被用于制造仪器的塑料外壳
Acrylonitrile Styrene copolymer(苯乙烯-丙烯睛共聚物)的简称,
AS 指
具有优良的耐热性和耐溶剂性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的简称,是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
ERP 指 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
平台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招股意向书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

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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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本公司系经商务部商资批[2005]3299 号《商务部关于同意佛山市顺德区新
宝电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制公司的批复》批准,由佛山新宝整体
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 36,600.12 万元。

公司是小家电行业出口龙头企业。根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统计,2012 年公
司小家电出口额位居行业第一;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07~2012 年公司连续六
年为中国最大的电热水壶、电热咖啡机、搅拌机、多士炉四类产品的出口商,其
他小家电产品如面包机、电熨斗、电烤箱、果汁机等出口量也位居前列。公司产
品包括电热水壶、电热咖啡机、面包机、打蛋机、多士炉、搅拌机等 12 大类 2,000
多个型号,能够满足国际知名品牌商、零售商“一站式”采购需求。公司主要客
户包括 JARDEN、APPLICA、HAMILTON BEACH、WALMART 和 CARREFOUR 等国际知名
企业。目前,公司已与超过 1,000 家客户建立了业务关系,拥有覆盖全球的小家
电销售渠道。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具有了较强的技术和质量优势。截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 1,325 项专利,其中 112 项发明专利、658 项实用新型专利、
554 项外观设计专利、1 项境外专利。2007 年 2 月,公司电热水壶系列产品被国
家质检总局评定为“出口免验”产品,是电热水壶行业首个获得出口免验资格的
企业。2011 年 5 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认定“Donlim”商标为
“中国驰名商标”。

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最大的小家电产品 ODM/OBM 制造商之一。本公司在积
极推进 ODM 业务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在国内市场和东南亚市场采用 OBM 模式
以自主品牌“Donlim”进行业务拓展。公司发展愿景是成为全球最大、最具竞争
力的小家电制造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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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东菱集团持有本公司 55.75%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注册资
本 8,064.40 万元,实收资本 8,064.40 万元,郭建刚、郭建强、郭志钊分别持有
其 60%、30%、10%的股权,其中郭建刚和郭建强为兄弟关系,郭志钊与郭建刚、
郭志钊与郭建强均为父子关系。

东菱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永华实业 100%控股香港东菱,香港东菱持有本公
司 35.13%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郭建刚先生持有东菱集团 60%的股权,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建刚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已经立信审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总资产 337,980.80 290,067.51 301,952.39 267,202.52

总负债 217,471.89 171,698.69 196,070.91 172,393.56

所有者权益 120,508.91 118,368.81 105,881.49 94,808.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20,508.91 118,368.81 105,881.49 94,797.4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营业收入 219,717.74 492,381.92 491,643.44 446,254.87

营业利润 9,541.84 20,893.78 18,924.98 19,731.37

利润总额 10,257.24 23,969.28 20,548.25 19,800.88

净利润 7,618.78 17,977.23 16,234.37 16,822.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618.78 17,977.23 16,245.92 16,829.3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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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56.14 34,113.31 37,512.86 22,061.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31.39 -23,524.44 -34,666.08 -28,893.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954.54 -13,002.16 -3,692.38 2,985.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39.67 -3,324.98 -2,067.88 -5,459.96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3.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流动比率 0.95 0.93 0.94 0.97

速动比率 0.63 0.57 0.57 0.6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3.57% 58.08% 63.10% 63.58%

每股净资产(元/股) 3.29 3.23 2.89 2.59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
0.80% 0.74% 0.29% 0.40%
产的比例
主要财务指标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62 9.18 9.06 9.57

存货周转率(次) 2.78 6.17 6.51 7.5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1,298.66 46,740.34 42,230.64 37,725.42

利息保障倍数(倍) 17.00 16.81 12.59 21.9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0.52 0.93 1.02 0.6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2 -0.09 -0.06 -0.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1% 16.17% 16.16% 18.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82 0.4912 0.4439 0.45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82 0.4912 0.4439 0.4598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2013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会计师审阅。发行人董事会、监
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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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
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变动
主要财务数据 2013.9.30 2012.12.31
幅度
总资产 383,045.25 290,067.51 32.05%
所有者权益 127,423.78 118,368.81 7.65%
2013 年 2012 年 变动 2013 年 2012 年 变动
主要财务数据
7~9 月 7~9 月 幅度 1~9 月 1~9 月 幅度
营业收入 151,943.31 144,003.18 5.51% 371,661.05 378,273.45 -1.75%
营业利润 9,221.76 7,742.10 19.11% 18,763.60 15,548.14 20.68%
利润总额 9,254.89 8,785.31 5.35% 19,512.13 18,010.04 8.34%
净利润 6,913.69 6,399.42 8.04% 14,532.46 13,370.40 8.69%
归属于母公司所
6,913.69 6,399.42 8.04% 14,532.46 13,370.40 8.69%
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归属于母
6,518.62 5,606.62 16.27% 12,596.95 11,584.68 8.74%
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 - - 39,414.96 20,867.39 88.88%
现金流量净额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拟公开发行股份(发行新股+转让老股)不超过 7,600 万股;拟
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7,6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17.19%,根据询价结果若出
现超募情形,则减少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公开发行新股数量最低为 4,066.68 万
股),若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4,066.68 万股时仍存在超募情形,则控股股东东菱
集团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1,000 万股,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
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因素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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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
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编号
号 投资额
1 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 35,079 35,079 滁州东菱 滁发改外资[2011]183号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 顺规资[2011]114号、顺规函
2 15,429 15,429 新宝电器
术改造项目 [2013]291号
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 顺规资[2011]112号、顺规函
3 14,704 14,704 新宝电器
技术改造项目 [2013]291号
顺规资[2011]113号、顺规函
4 技术中心改造项目 9,000 9,000 新宝电器
[2013]291号
合计 74,212 74,212 -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支
付上述项目款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
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先期投入。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
求,不足部分拟以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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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及比例: 拟公开发行股份(发行新股+转让老股)不超过 7,600
万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7,600 万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 17.19%,根据询价结果若出现超募情形,则减
少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公开发行新股数量最低为
4,066.68 万股),若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4,066.68
万股时仍存在超募情形,则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公开发
售股份不超过 1,000 万股。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公开发
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
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因素。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发行价格/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发行
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29 元/股(经审计的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经审计的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
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
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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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除外)

发行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总额【】万元,其中:

承销及保荐费【】万元;审计及验资费【】万元;

律师费【】万元;发行手续费【】万元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建刚

住所: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政和南路

联系电话: 0757-25336206

传真: 0757-25521283

联系人: 杨芳欣、陈景山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运勇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联系电话: 0769-22119253

传真: 0769-22119285

保荐代表人: 郭天顺、郜泽民

项目协办人: 章启龙

项目组其他成员: 朱则亮、黄艳婕、黎攀、倪梦云、卢金硕

(三)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利国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写字楼 A 座 12 层

联系电话: 010-6609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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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66090016

经办律师: 马哲、徐虎

(四)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朱建弟

住所: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 4 楼

联系电话: 021-63391166

传真: 021-6339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 顾燕君、夏红明

(五)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8122

(六)收款银行: 工商银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账号: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
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它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4 年 1 月 2 日至 2014 年 1 月 6 日(工作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4 年 1 月 7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4 年 1 月 8 日

股票上市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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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
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敬请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逐项仔细阅读。


一、汇率波动风险

随着汇率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人民币汇率波动日趋市场化,同时国内外政治、
经济环境也影响着人民币汇率的走势。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外销比重分别为
92.77%、91.34%、91.15%和 92.37%,原材料进口比重分别为 23.96%、23.70%、
22.57%和 24.33%,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因此受人民币汇率波动
的影响较为明显。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则公司盈利
能力将面临汇率波动影响的风险。

汇率波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影响产品出口的价格竞争力。人
民币升值将一定程度削弱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优势。另一方面汇兑损益造
成公司业绩波动,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金额以及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汇兑损失 1,914.57 1,157.50 2,798.31 2,997.95

利润总额 10,257.24 23,969.28 20,548.25 19,800.88

汇兑损失占利润总额比例 18.66% 4.83% 13.62% 15.14%

公司一直注重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议价能力。针对
因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汇兑损失,公司加大收款力度,加快应收账款的回笼速度,
收汇后立即结汇,尽量减少汇兑损失。同时,公司也加强对汇率变动的分析,及
时掌握外汇行情,在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前提下,公司一方面运用远期外汇
合约等金融工具保值避险,另一方面通过增加外币贷款以应对汇率波动带来的汇
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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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众多,按类别分为四类:PP、ABS、AS 等塑料类材料;不锈钢、
镀铝板等五金材料;温控器、IC 集成块、熔断器等核心零部件;电线、电机等
其它配件。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7.78%、
80.30%、76.20%和 74.52%。

塑料类原材料、五金类原材料属大宗商品,其价格受宏观经济环境和需求影
响;核心零部件具有一定技术含量,供应商比较固定,价格主要由供求状况决定。
电线、电机等其他配件的主要原料为塑料和五金,其价格受塑料、五金价格变动
的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如下:

2013 年 1~6 月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项目
均价 增幅 均价 增幅 均价 增幅 均价

PP(元/千克) 9.93 -0.40% 9.97 -9.36% 11.00 12.13% 9.81

温控器(元/个) 7.73 -0.90% 7.80 -14.57% 9.13 7.41% 8.50

漆包铜线(元/千克) 53.11 -3.42% 54.99 -13.09% 63.27 13.25% 55.87

受金融危机影响,自 2008 年下半年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存在不同程
度的下降;随着经济逐步复苏,2011 年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较 2010 年有所
回升,2012 年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存在不同程度的下降。

公司拥有较强的成本转移能力和基于规模优势的原材料采购议价能力,能够
基本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但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
动,公司仍将面临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三、出口退税率下降风险

公司产品出口执行国家的出口产品增值税“免、抵、退”政策。公司产品当
前执行的出口退税率为 17%。如果未来国家下调公司产品出口退税率,公司主营
业务成本将相应上升。由于公司向下游转嫁成本存在一定滞后性,短期内出口退
税率下降将会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因此,公司
存在出口退税率下降而影响盈利能力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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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产业升级、劳动力成本上升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成为国内许
多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12.03%、10.81%、13.03%和 13.19%。2010~2012 年,本公司生产人员年平均工
资分别为 2.31 万元和 2.51 万元和 2.92 万元,直接人工呈上升趋势,增幅平均
为 12.43%。因此,本公司存在劳动力成本上升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为应对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本公司主要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加大技术投
入和产品设计,提升产品附加值。报告期内,本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
别为 3.71%、2.97%、3.12%和 2.50%;二是加强生产精细化管理,优化产品生产
流程,提高员工劳动生产效率。

我国是全球最主要的小家电生产基地,小家电生产企业的竞争基本在中国企
业之间进行。汇率波动、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出口退税率调整以及劳动力成本
上升是影响整个小家电行业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作为国内小家电行业龙头企
业,除不断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成本控制能力和生产效率外,公司主要通过
产品报价调整转移上述因素的不利影响。2010~2012 年,美元兑人民币年均汇
率由 1:6.7892 变动至 1:6.3125,人民币升值 7.55%,劳动力成本年增幅平均
为 12.43%,PP 塑料、不锈钢等主要原材料成本波动明显,但 2010 年~2012 年,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毛利由 69,970.39 万元增长至 78,444.45 万元,增幅为
12.11%,利润总额由 19,800.88 万元增长至 23,969.28 万元,增幅为 21.05%,
体现了发行人较强的成本转移能力和盈利修复能力。公司定价模式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之“(三)公司主要
经营模式”。


五、公司经营季节性波动风险

小家电作为准快速消费品,在使用方面并不受季节性因素影响,但由于全球
各区域市场文化差异、国民习俗不同等因素造成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存在一定的
季节性差异,从而使小家电制造商在生产经营方面出现淡旺季差异。公司产品主
要出口至欧洲和美洲等地区,欧美的主要节日相对集中在下半年,考虑到送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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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的备货周期,因而行业生产销售旺季也体现在下半年,比如 7~10 月的夏季
销售期、圣诞节销售期等。受此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利润
和利润总额等指标存在较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单位:万元

2013 年上半年 2012 年上半年 2011 年上半年 2010 年上半年
项目 占全年 占全年 占全年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重 比重 比重

主营业务收入 215,869.10 231,071.23 47.58% 198,573.96 41.13% 177,447.84 40.48%

营业利润 9,541.84 7,806.03 37.36% 5,309.32 28.05% 5,437.78 27.56%

利润总额 10,257.24 9,224.73 38.49% 6,128.39 29.82% 5,862.82 29.61%


因此,公司销售季节性波动可能会给公司生产运营和盈利能力造成季节性波
动风险。


六、市场风险

(一)国际市场需求下降风险

受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国际市场需求下降的影响,公司 2008 年四季度和 2009
年一季度外销客户的订单数量下降明显。随着 2009 年二季度以来国际市场需求
回暖以及公司加大销售力度、积极开发新客户等措施的推动,本公司外销客户订
单呈稳步快速上升势头。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2.77%、91.34%、91.15%
和 92.37%,出口比例较高,产品主要销往美洲和欧洲。本公司为小家电行业出
口龙头企业,拥有较多优质稳定的大客户,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但如果未来
全球经济出现下滑,国际市场对我国产品的需求将随之下降,本公司将面临国际
市场需求下降导致销售收入下降的风险。

(二)国内市场开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收入分别为 31,704.55 万元、41,827.82 万元、42,979.58
万元和 16,474.2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23%、8.66%、8.85%和 7.63%,
内销收入呈逐年上升趋势。针对国内市场,公司已建立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在
全国设立 16 个区域营销中心,销售网络覆盖全国主要地级城市,并与家乐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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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苏宁等全国大型连锁系统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此外,公司在电子商务、电
视购物等新兴渠道拓展方面取得突破,销售网络不断完善。如果未来国内市场出
现重大变化或国内市场开拓不力,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将受到不利影
响,因此,本公司存在国内市场开拓不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三)市场竞争风险

作为准快速消费品,小家电行业市场空间巨大,行业竞争充分。此外,行业
内还存在一些不正当、不规范竞争现象,如设计抄袭、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
本公司为小家电行业出口龙头企业,多种产品出口量位居国内前列,具有较强的
规模优势、客户优势和技术优势,本公司已积累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尽管如此,
本公司仍面临行业竞争加剧、不正当、不规范竞争带来的市场竞争风险。


七、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53,903.58 万元、54,567.31 万元、
52,755.44 万元和 42,368.18 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86%、
30.11%、33.48%和 20.62%。

公司管理层一直非常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目前,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
客户评级制度,并根据客户评级情况给予适当的信用期和信用额度,从源头保证
应收账款的安全性。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来源于行业内知名企业,该类企业规模大、
信用好,且与公司一直保持着稳定的合作关系。

虽然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较小,而且本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计提了一定比
例的坏账准备,但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回收的情况,本公司将面临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风险。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8.51%、16.16%、16.17%和 6.31%。若本次发行成功,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
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在达产后才能达到预计的收益水平,故短期内本公司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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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
造项目”、“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项目建
成投产后,将对本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技术水平的提升、盈利能力的增强以及
发展战略的实现产生积极影响。虽然本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进行了审
慎的可行性论证和充分的市场调查,认为项目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但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因工程进度放缓、投资成本上升、市场环境变化等各种不确
定因素对项目实际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九、税收追缴风险

本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且 2007 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 70%
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本
公司按 24%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享受按 12%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同时,本公司作为小家电行业技术领先企业,2007 年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广东省政府粤府[1998]16 号《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
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并经顺德区国家税务局勒流分局确认,本公
司 2007 年度减按 10%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广东省有关文件与国家颁布的行政规章存在差异,本公司可能存在需按
照 12%税率补缴以前年度所得税差额的风险。

对于本公司可能被追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差额的风险,本公司控股股东东
菱集团和实际控制人郭建刚先生均已作出承诺:“如果发生由于广东省有关文件
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定存在的差异,导致国家有关税务主管部门追缴公
司截至股票公开发行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差额的情况,本公司承诺承担需补缴
的所得税款及相关费用”。


十、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郭建刚先生。本次发行前,郭建刚先生通过间接持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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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控制本公司发行前 90.88%的股份。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后,郭建刚先生仍为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

虽然本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是实际控制人仍然可能利用
其控制力在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等方面施加重大影响,
做出对其有利但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本公司存在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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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Xinbao Electrical Appliances Holdings Co.,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 36,600.12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建刚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5 年 12 月 11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6 年 1 月 17 日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政和南路

邮政编码:528322

电话:0757-25336206

传真号码:0757-25521283

互联网网址:http://www.donlim.com

电子信箱:investor@donlim.com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电蒸汽熨斗、搅拌机、咖啡壶、开水器、面包机等家用
电器产品,模具、电机、电路板等电器产品散件、零配件、塑料制品(国家限制、
禁止类除外)、工程塑料、精密压铸件,从事产品设计、模具设计、嵌入式软件
设计、认证测试等服务(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经商务部商资批[2005]3299 号《商务部关于同意佛山市顺德区新宝电器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制公司的批复》批准,本公司由佛山新宝以截至
2005 年 7 月 31 日经大华天诚审计的净资产 33,260 万元为基准按 1:1 折为 33,260
万股,整体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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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1 月 17 日,本公司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办理了设立登记手
续,领取了注册号为企股粤总字第 003538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33,260 万元。

(二)发起人

本公司发起人为东菱集团、香港东菱、东笙科技、辉越实业、恺欣电气和颂
天物流。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
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因本公司改制而发生变化。东菱集团、香港东菱、
东笙科技、辉越实业、恺欣电气和颂天物流主要业务为对外投资,主要资产为所
投资企业的股权。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成立时,佛山新宝的业务、资产和负债均由本公司依法承继。本公司
成立时主要从事电热水壶、电热咖啡机、面包机、打蛋机、多士炉和搅拌机等小
家电产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房产、生产设备、运输设备、
存货以及货币资金等与小家电生产销售相关的经营性资产。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原

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改制前后,本公司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
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之“(二)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主要体现在与东
菱集团的房产租赁和融资担保等少量关联交易。有关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本
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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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由佛山新宝整体变更设立而来,佛山新宝所有资产、债务全部进入公
司,并已办理完毕土地、房屋建筑物、商标、专利等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八)发行人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独立性

本公司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体系,在资产、人员、财务、机
构、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
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独立情况

本公司由佛山新宝整体变更而来,原佛山新宝的资产和人员全部进入股份公
司。本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
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商标和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
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2、人员独立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兼职。

本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考核、奖惩制度,
与公司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保障体系。

3、财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独立的财务管理人员,建立了独立的
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自身情况作出财
务决策,完全自主决定资金的使用。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税务登记并依法
独立进行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
户或混合纳税的情形。

4、机构独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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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生产经营必需的职能部门,
明确了各机构的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生产经营、
办公机构与股东单位分开,在内部设置上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经营、合署办公
的情况,亦不存在股东单位干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5、业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目前从事电热水壶、电热咖啡机、面包机、打蛋机、多士炉和搅拌机
等小家电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业务运作系统,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不存在依赖其
他股东或关联方情况,也不存在受制于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情况。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和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新宝电器由佛山新宝整体变更设立,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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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年 12 月发行人前身顺德 公司注册资本 745 万港元,实收资本 745 万港
新宝成立 元,新宝实业占 73.15%,香港基泰占 26.85%。

1998 年 6 月至 2002 年 6 月,公司共增资五次,
注册资本增至 3932.8 万港元,实收资本为
1998~2002 年公司五次增资
889.2 万港元。增资后新宝实业和香港基泰分
别持有 72.8%和 27.2%的股权。

香港基泰将持有的顺德新宝 27.2%的股权转让
2003 年 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给香港东菱。

新宝实业将持有的顺德新宝 72.8%的股权转让
2003 年 8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给东菱集团。

2003 年 10 月至 2004 年 12 月,公司共增资三
次,注册资本增至 11,083.72 万港元,实收资
2003~2004 年公司三次增资 本 11,083.72 万港元。东菱集团和香港东菱分
别持有 45.06%和 54.94%的股权。


香港东菱将持有的佛山新宝 22.94%的股权转
2005 年 3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让给东菱集团。

佛山新宝吸收合并骏菱电器,合并后的佛山新
2005 年 7 月吸收合并骏菱电器
宝注册资本为 11,554.35 万港元。

东菱集团将其拥有的佛山新宝 4.5%、3.5%、2%
2005 年 7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和 1%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东笙科技、辉越实业、
恺欣电气和颂天物流。


佛山新宝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公司注册
2006 年 1 月改制设立股份公司
资本 33,260 万元。

2008 年 9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 辉越实业、恺欣电气和颂天物流分别将持有的
权转让 公司 3.5%、2%、1%的股份转让给东菱集团。


吸收合并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3,889 万
2009 年 11 月吸收合并凯琴电
元。



2010 年 1 月未分配利润转增股 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的注册
本 资本由 33,889 万元增至 36,600.12 万元。


2010 年 8 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 东菱集团将其持有公司 4.64%的股份转让给成
权转让 都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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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公司设立及注册资本形成情况

(1)1995 年 12 月,发行人前身顺德新宝成立(注册资本 745 万港元,实收
资本 745 万港元)

1995 年 11 月 29 日,顺德市贸易发展局出具《关于中外合资顺德市新宝电
器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顺贸引字[1995]381 号),同意新宝实业以土地、
厂房、生产设备折价 545 万港元和香港基泰以现汇 200 万港元共同出资设立顺德
新宝。1995 年 12 月 5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向顺德新宝核发了《批准证书》(外
经贸顺合资证字[1995]0128 号)。1995 年 12 月 11 日,顺德新宝领取了《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企合粤顺总字第 000455 号)。

顺德市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6 年 6 月 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顺会验字(1996)
第 169 号),验证本次出资到位。

新宝实业实物出资的内容为土地使用权 2,000M2、厂房 11,000M2、水电配套
设施、生产设备 8 台/套(注塑机、生产流水线和生产模具等),实物资产的出资
来源为新宝实业自有资产。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法实施条例(1987 年修订)》之“第二十五条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
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
出资。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
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
评定。”上述实物出资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未对上述
实物出资进行评估,双方协商作价 545 万港元,其中土地使用权、厂房和水电配
套设施折价 456 万港元,生产设备折价 89 万港元。

顺德新宝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港元) 出资比例

1 新宝实业 545 73.15%

2 香港基泰 200 26.85%

合计 745 100.00%

(2)1998 年 6 月,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 768 万港元,实收资本 768 万港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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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年 5 月 26 日,顺德新宝董事会决议同意香港基泰以现汇增加注册资本
23 万港元,顺德新宝注册资本从 745 万港元增加至 768 万港元。

1998 年 6 月 2 日,顺德市贸易发展局出具《关于合资公司顺德市新宝电器
有限公司增资、增加经营范围的批复》(顺贸引字[1998]125 号),批准上述增资
行为。1998 年 6 月 7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外经贸
粤顺合资证字[1995]0128 号)。1998 年 6 月 18 日,顺德新宝领取了变更后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企合粤顺总字第 000455 号)。

顺德市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8 年 7 月 2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顺会验字[1998]
第 047 号),验证本次增资到位,出资方式为现汇。本次增资完成后,顺德新宝
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港元) 出资比例

1 新宝实业 545 70.96%

2 香港基泰 223 29.04%

合计 768 100.00%

(3)1999 年 11 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 786.6 万港元,实收资本 786.6
万港元)

1999 年 10 月 3 日,顺德新宝董事会决议同意香港基泰以现汇增加注册资本
18.6 万港元,顺德新宝注册资本从 768 万港元增加至 786.6 万港元。

1999 年 11 月 3 日,顺德市贸易发展局出具《关于顺德市新宝电器有限公司
补充合同的批复》(顺贸引字[1999]286 号),批准上述增资行为。1999 年 11 月
9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外经贸粤顺合资证字
[1995]0128 号)。1999 年 11 月 15 日,顺德新宝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企合粤顺总字第 000455 号)。

广东德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0 年 9 月 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粤
德会验字[2000]第 098 号),验证本次增资到位,出资方式为现汇。本次增资完
成后,顺德新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港元) 出资比例

1 新宝实业 545.0 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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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2 香港基泰 241.6 30.71%

合计 786.6 100.00%

(4)2000 年 12 月,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 889.6 万港元,实收资本 889.6
万港元)

2000 年 11 月 1 日,顺德新宝董事会决议同意香港基泰增加注册资本 103 万
港元,顺德新宝注册资本从 786.6 万港元增加至 889.6 万港元。

2000 年 12 月 8 日,顺德市经济贸易局出具《关于合资公司顺德市新宝电器
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顺经贸引[2000]144 号),批准上述增资行为。2000 年
12 月 19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外经贸粤顺合资证
字[1995]0128 号)。2000 年 12 月 20 日,顺德新宝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企合粤顺总字第 000455 号)。

广东德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1 年 6 月 1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粤
德会验字[2001]第 077 号),验证本次增资到位,出资方式为机器设备。本次增
资完成后,顺德新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港元) 出资比例

1 新宝实业 545.0 61.26%

2 香港基泰 344.6 38.74%

合计 889.6 100.00%

(5)2002 年 4 月,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 1,003.2 万港元,实收资本 889.6
万港元)

2002 年 3 月 26 日,顺德新宝董事会决议同意香港基泰增加注册资本 113.6
万港元,顺德新宝注册资本从 889.6 万港元增加至 1,003.2 万港元。

2002 年 4 月 2 日,顺德市经济贸易局出具《关于顺德市新宝电器有限公司
增加投资的批复》(顺经贸引[2002]107 号),批准上述增资行为。2002 年 4 月 4
日 , 广东省人民政府 核发了变更后的 《批准证书》( 外经贸粤顺合资证字
[1995]0128 号)。2002 年 4 月 15 日,顺德新宝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企合顺总字第 000455 号)。

本次增资后,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实缴出资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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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序 认缴出资金 认缴出资金额占注 实缴出资金 实缴出资金额占
股东名称
号 额(万港元) 册资本比例 额(万港元) 注册资本比例
1 新宝实业 545.0 54.33% 545.0 54.33%

2 香港基泰 458.2 45.67% 344.6 34.35%

合计 1,003.2 100.00% 889.6 88.68%

(6)2002 年 6 月,第五次增资(注册资本 3,932.8 万港元,实收资本 889.6
万港元)

2002 年 6 月 22 日,顺德新宝董事会决议同意顺德新宝注册资本从 1,003.2
万港元增加至 3,932.8 万港元,其中,新宝实业增加注册资本 2,318.08 万港元,
香港基泰增加注册资本 611.52 万港元。

2002 年 6 月 27 日,顺德市经济贸易局出具《关于顺德市新宝电器有限公司
增加投资的批复》(顺经贸引[2002]243 号),批准上述增资行为。2002 年 6 月
28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外经贸粤顺合资证字
[1995]0128 号)。2002 年 6 月 28 日,顺德新宝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企合顺总字第 000455 号)。

本次增资后,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实缴出资额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占注册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占注
序号 股东名称
(万港元) 资本比例 (万港元) 册资本比例
1 新宝实业 2,863.08 72.80% 545.0 13.86%

2 香港基泰 1,069.72 27.20% 344.6 8.76%

合计 3,932.80 100.00% 889.6 22.62%

(7)2003 年 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变更外方股东)

2002 年 12 月 18 日,香港基泰与香港东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香港
基泰将其持有的顺德新宝 27.2%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香港东菱,香港基泰在顺德新
宝的职责及债权债务由香港东菱承继。同日,顺德新宝召开董事会批准了本次股
权转让。香港基泰转让顺德新宝的股权是基于其经营战略的转移,转让价格为香
港基泰对顺德新宝实缴出资额 344.6 万港元。

2003 年 1 月 3 日,顺德市经济贸易局出具《关于顺德市新宝电器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的批复》(顺经贸引[2003]001 号),批准上述股权转让行为。2003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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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月 7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外经贸粤顺合资证字
[1995]0128 号)。2003 年 1 月 15 日,顺德新宝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企合顺总字第 000455 号)。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实缴出资额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占注册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占注
股东名称
号 (万港元) 资本比例 (万港元) 册资本比例
1 新宝实业 2,863.08 72.80% 545.0 13.86%

2 香港东菱 1,069.72 27.20% 344.6 8.76%

合计 3,932.80 100.00% 889.6 22.62%

(8)2003 年 8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变更中方股东)及延长出资期限

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发展战略的调整,2003 年 7 月 18 日,新宝实业与东菱集
团签订《顺德市新宝电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新宝实业将其持有的顺
德新宝 72.8%的股权作价 2,863.08 万港元全部转让给东菱集团,新宝实业在顺
德新宝的权利和义务由东菱集团承继。同日,顺德新宝董事会决议批准了本次股
权转让,同时,鉴于顺德新宝尚有部分增资金额未在出资期限内完成,董事会同
意将未缴增资的出资期限延长至本次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003 年 8 月 15 日,佛山市顺德区经济贸易局出具《关于顺德市新宝电器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延长出资期限的批复》(顺经贸引[2003]353 号),批准上述股
权转让行为,并同意延长出资期限至自本次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003 年 8 月 21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外经贸粤顺
合资证字[1995]0128 号)。2003 年 8 月 28 日,顺德新宝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企合顺总字第 000455 号)。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实缴出资额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占注册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占注
股东名称
号 (万港元) 资本比例 (万港元) 册资本比例
1 东菱集团 2,863.08 72.80% 545.0 13.86%

2 香港东菱 1,069.72 27.20% 344.6 8.76%

合计 3,932.80 100.00% 889.6 22.62%

(9)2003 年 10 月,第六次增资(注册资本 4,482.8 万港元,实收资本 1,4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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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万港元)

2003 年 9 月 30 日,顺德新宝董事会决议同意香港东菱增加注册资本 550 万
港元,顺德新宝注册资本从 3,932.8 万港元增加至 4,482.8 万港元。

2003 年 10 月 14 日,佛山市顺德区经济贸易局出具《关于顺德市新宝电器
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批复》(顺经贸引[2003]438 号),批准上述增资行为。2003
年 10 月 15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外经贸粤顺合资
证字[1995]0128 号)。2003 年 10 月 17 日,顺德新宝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企合顺总字第 000455 号)。

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11 月 2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佛康会验字[2003]第 1358 号),验证香港东菱本次增资 550 万港元到位,出资
方式为现汇。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实缴出资额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占注册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占注
股东名称
号 (万港元) 资本比例 (万港元) 册资本比例
1 东菱集团 2,863.08 63.87% 545.0 12.16%

2 香港东菱 1,619.72 36.13% 894.6 19.96%

合计 4,482.80 100.00% 1,439.6 32.11%

(10)2003 年 12 月,变更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第七次增资(注册资本
8,314.59 万港元,实收资本 8,314.59 万港元)

2003 年 11 月 12 日,顺德新宝董事会决议同意:1)将 2002 年 6 月 27 日顺
德市经济贸易局顺经贸引[2002]243 号文批复的顺德新宝合资双方新增资金的
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变更为:合资公司以现汇增资 2,929.6 万港元,其中,东菱
集团增资由原批复的 2,318.08 万港元变更为 618.08 万港元;香港东菱增资由原
批复的 611.52 万港元变更为 2,311.52 万港元;2)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由东
菱集团再增加出资 3,831.79 万港元,顺德新宝注册资本从 4,482.8 万港元增加
至 8,314.59 万港元。

2003 年 12 月 16 日,佛山市顺德区经济贸易局出具《关于顺德市新宝电器
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增加投资的批复》(顺经贸引[2003]556 号),
批准上述增资、变更出资方式及比例的行为。2003 年 12 月 17 日,广东省人民
政府核发了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商外资粤顺合资证字[1995]0128 号)。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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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年 12 月 19 日,顺德新宝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合顺总字第
000455 号)。

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粤康元验字[2003]第 80486 号),验证东菱集团分别以货币增资 618.08 万港元、
以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经评估作价增资 3,831.79 万港元,香港东菱以货币增资
2,425.12 万港元已到位,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8,314.59 万港元。

东菱集团实物出资的主要内容为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居委会龙升工业
区 3-1-<1>20 号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用地面积 53,356.40M2 ,建筑面积
23,664.60M2。2003 年 12 月 31 日,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房
地产估价报告》(顺康会评字[2003]1331 号),确定上述资产评估值为 4,068.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土地使用权 2,150 万元人民币,房产 1,918 万元人民币。该
实物资产的出资来源为东菱集团自有土地和房产。

本次出资比例调整、增资完成后,顺德新宝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占注册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占注
序号 股东名称
(万港元) 资本比例 (万港元) 册资本比例
1 东菱集团 4,994.87 60.07% 4,994.87 60.07%

2 香港东菱 3,319.72 39.93% 3,319.72 39.93%

合计 8,314.59 100.00% 8,314.59 100.00%

(11)2004 年 12 月,第八次增资(注册资本 11,083.72 万港元,实收资本
11,083.72 万港元)

2004 年 10 月 13 日,佛山新宝(2004 年 2 月因国家行政区域调整由顺德新
宝更名而来)董事会决议同意香港东菱将合资公司中未分配的税后利润总额共计
2,769.13 万港元全部增加为对佛山新宝的投资。

2004 年 11 月 23 日,佛山市顺德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佛山市
顺德区新宝电器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批复》(顺外经贸外资[2004]281 号),批准
佛山新宝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均增加 2,769.13 万港元,出资期限 6 个月,新增
资金全部由香港东菱从公司未分配的税后利润投入。

2004 年 11 月 24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商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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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粤顺合资证字[1995]0128 号)。2004 年 12 月 1 日,佛山新宝领取了变更后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企合顺总字第 000455 号)。

本次香港东菱以未分配的税后利润(包括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单方增资
已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佛山市顺德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审批程
序,且已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法换发的《批准证书》。

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佛康会验字[2005]第 1118 号),验证本次增资到位,出资方式为未分配利润及
盈余公积转增。本次增资完成后,佛山新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港元) 出资比例

1 东菱集团 4,994.87 45.06%

2 香港东菱 6,088.85 54.94%

合计 11,083.72 100.00%

(12)2005 年 3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注册资本 11,083.72 万港元,实收资
本 11,083.72 万港元)

因公司调整海外上市的计划,2005 年 3 月 16 日,东菱集团和香港东菱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香港东菱将其拥有佛山新宝 22.94%的股权作价 2,542.60
万港元转让给东菱集团。同日,佛山新宝召开董事会批准了本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3 月 24 日,佛山市顺德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佛山市顺
德区新宝电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商外资粤顺合资证字[1995]0128 号),
批准了上述股权转让行为。2005 年 3 月 28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变更后的
《批准证书》(商外资粤顺合资证字[1995]0128 号)。2005 年 3 月 28 日,佛山新
宝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合顺总字第 000455 号)。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佛山新宝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港元) 出资比例

1 东菱集团 7,536.93 68.00%

2 香港东菱 3,546.79 32.00%

合计 11,083.72 100.00%

(13)2005 年 7 月,吸收合并骏菱电器(注册资本 11,554.35 万港元,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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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资本 11,554.35 万港元)

为增加公司的生产用地及场所,解决公司快速扩张带来的产能不足问题,佛
山新宝与骏菱电器于 2005 年 4 月 12 日签订了《吸收合并协议》,约定佛山新宝
吸收合并骏菱电器,骏菱电器的全部资产和权益并入佛山新宝,佛山新宝作为存
续的法人主体,承继骏菱电器全部债权债务。合并后佛山新宝的注册资本为原两
公司注册资本之和(即为 11,554.35 万港元)。2005 年 4 月 12 日,佛山新宝和
骏菱电器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上述吸收合并事宜。

2005 年 4 月 18 日,佛山市顺德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合资企业
佛山市顺德区新宝电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外资企业佛山市顺德区骏菱电器有限
公司的初步批复》(顺外经贸外资[2005]211 号),初步批准上述吸收合并行为。
其后,佛山新宝于 2005 年 4 月 20 日至 4 月 29 日期间分 3 次在《南方日报》上
刊登了相关吸收合并公告。2005 年 7 月 20 日,佛山市顺德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
局出具《关于佛山市顺德区新宝电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佛山市顺德区骏菱电器有
限公司的批复》(顺外经贸外资[2005]500 号),批准了上述吸收合并行为。2005
年 7 月 21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商外资粤顺合资证
字[1995]0128 号)。2005 年 7 月 25 日,佛山新宝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企合顺总字第 000455 号)。2005 年 7 月 25 日,骏菱电器注销完毕。

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8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佛康会容验字[2005]第 1095 号),验证佛山新宝吸收合并骏菱电器后增加注册
资本 470.63 万港元,佛山新宝注册资本为 11,554.35 万港元。

本次吸收合并骏菱电器完成后,佛山新宝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港元) 出资比例

1 东菱集团 7,536.93 65.23%

2 香港东菱 4,017.42 34.77%

合计 11,554.35 100.00%

(14)2005 年 7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注册资本 11,554.35 万港元,实收资
本 11,554.35 万港元)

为奖励管理层为公司前期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稳定公司管理层,新宝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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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决定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由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将其持有部分股权分别转让给东
笙科技、辉越实业、恺欣电气、颂天物流四家管理层持股公司。2005 年 7 月 27
日,东菱集团分别与东笙科技、辉越实业、恺欣电气、颂天物流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约定东菱集团将其拥有的佛山新宝 4.5%的股权作价 519.95 万港元转
让给东笙科技;3.5%的股权作价 404.40 万港元转让给辉越实业;2%的股权作价
231.09 万港元转让给恺欣电气;1%的股权作价 115.54 万港元转让给颂天物流。
同日,佛山新宝召开董事会批准了本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7 月 27 日,佛山市顺德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佛山市顺
德区新宝电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顺外经贸外资[2005]522 号),批准上
述股权转让行为。2005 年 7 月 27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变更后的《批准证
书》(商外资粤顺合资证字[1995]0128 号)。2005 年 7 月 29 日,佛山新宝领取了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合顺总字第 000455 号)。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佛山新宝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港元) 出资比例

1 东菱集团 6,265.95 54.23%

2 香港东菱 4,017.42 34.77%

3 东笙科技 519.95 4.50%

4 辉越实业 404.40 3.50%

5 恺欣电气 231.09 2.00%

6 颂天物流 115.54 1.00%

合计 11,554.35 100.00%

2、股份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化情况

(1)2006 年 1 月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 7 月 5 日,佛山新宝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总股本以 2005 月 7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以公司审计后的净资产总额按 1:1
的比例确定。2005 年 9 月 8 日,大华天诚对佛山新宝截至 2005 年 7 月 31 日的
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深华[2005]审字 488 号),佛山新宝
净资产为 33,260 万元。佛山新宝以经审计的净资产 33,260 万元按照 1:1 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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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折为 33,260 万股,整体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 9 月 9 日,
东菱集团、香港东菱、东笙科技、辉越实业、恺欣电气、颂天物流作为发起人共
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

2005 年 12 月 30 日,商务部出具《商务部关于同意佛山市顺德区新宝电器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制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5]3299 号),批
准佛山新宝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 12 月 31 日,商务部核
发了《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 A 字[2005]0657)。2006 年 1 月 6 日,大华天诚
出具《验资报告》(深华[2006]验字 001 号),对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出资
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2006 年 1 月 17 日,新宝电器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
理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股粤总字第 003538 号)。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新宝电器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东菱集团 180,368,980 54.23%

2 香港东菱 115,645,020 34.77%

3 东笙科技 14,967,000 4.50%

4 辉越实业 11,641,000 3.50%

5 恺欣电气 6,652,000 2.00%

6 颂天物流 3,326,000 1.00%

合计 332,600,000 100.00%

(2)2008 年 9 月,第一次股份转让

为简化组织架构,新宝电器决定调整股权激励方案。2008 年 6 月 30 日,辉
越实业、恺欣电气和颂天物流分别与东菱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辉越
实业将其持有公司 3.5%的股份作价 429.63 万元、恺欣电气将其持有公司 2%的股
份作价 245.51 万元、颂天物流将其持有公司 1%的股份作价 122.75 万元转让给
东菱集团。

2008 年 6 月 30 日,新宝电器召开 200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
意上述股权转让行为。2008 年 9 月 2 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了《关
于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粤外经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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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资字[2008]1091 号),同意本次股份转让。2008 年 9 月 11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
核发了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07]0005 号)。2008 年 9 月
11 日,新宝电器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40000400003206)。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新宝电器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东菱集团 201,987,980 60.73%

2 香港东菱 115,645,020 34.77%

3 东笙科技 14,967,000 4.50%

合计 332,600,000 100.00%

(3)2009 年 11 月,吸收合并凯琴电器

为增加公司的生产用地及场所,理顺凯琴电器与新宝电器的财产关系,2009
年 5 月 12 日,凯琴电器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新宝电器吸收合并凯琴电器,凯琴
电器的全部资产和权益并入新宝电器,新宝电器作为存续的法人主体,承继凯琴
电器全部债权债务。2009 年 5 月 28 日,新宝电器召开 200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同意新宝电器吸收合并凯琴电器。新宝电器与凯琴电器于 2009 年
5 月 28 日签订了《吸收合并协议》。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新宝电器的注册资本
变更为 33,889 万元。

2009 年 7 月 21 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关于外商投资股份制
企业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佛山市顺德区凯琴电器有限公司的初
步批复》(粤外经贸资字[2009]1017 号),初步批准了上述吸收合并行为。新宝
电器于 2009 年 7 月 27 日至 7 月 29 日期间分 3 次在《南方日报》上刊登了相关
吸收合并公告。

2009 年 9 月 25 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关于外商投资股份制
企业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佛山市顺德区凯琴电器有限公司的批
复》(粤外经贸资字[2009]624 号),最终批准了上述吸收合并行为。2009 年 9
月 25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向新宝电器核发了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
份证字[2007]0005 号)。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1 月 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佛康会验字[2009]第 1240 号),验证新宝电器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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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凯琴电器增加注册资本 629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 33,889 万元。2009 年 11 月
27 日,新宝电器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40000400003206)。2009
年 12 月 31 日,凯琴电器注销完毕。

本次吸收合并凯琴电器完成后,新宝电器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东菱集团 204,661,922 60.39%

2 香港东菱 119,062,943 35.13%

3 东笙科技 15,165,135 4.47%

合计 338,890,000 100.00%

(4)2010 年 1 月,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2009 年 11 月 28 日,新宝电器召开 2009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
意以吸收合并凯琴电器后总股本 33,889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送红股 0.8 股。本
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33,889 万元增至 36,600.12
万元。

2009 年 12 月 18 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关于外商投资股份
制企业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2009]731 号),
同意上述增资行为。2009 年 12 月 22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变更后的《批
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07]0005 号)。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佛康会验字[2009]第 1292 号),验
证本次增资到位,出资方式为未分配利润转增。2010 年 1 月 7 日,新宝电器领
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40000400003206)。

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完成后,新宝电器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东菱集团 221,034,876 60.39%

2 香港东菱 128,587,978 35.13%

3 东笙科技 16,378,346 4.47%

合计 366,001,200 100.00%

(5)2010 年 8 月,第二次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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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为进一步完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开拓西部市场,筹集东菱集团自身发
展所需资金,2010 年 6 月 19 日,新宝电器召开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同意东菱集团将其持有新宝电器 4.64%的股份作价 4,250 万元转让给成都明
瑞。东菱集团与成都明瑞于 2010 年 6 月 20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份
转让价格以公司 2009 年审计报告每股净资产 2.28 元为基准,双方协商溢价 10%,
每股作价 2.5 元。

2010 年 8 月 14 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了《关于外商投资股份
制企业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2010]260
号),同意本次股份转让。2010 年 8 月 18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了变更后的
《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07]0005 号)。2010 年 8 月 19 日,新宝电器
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40000400003206)。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新宝电器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东菱集团 204,034,876 55.75%

2 香港东菱 128,587,978 35.13%

3 成都明瑞 17,000,000 4.64%

4 东笙科技 16,378,346 4.47%

合计 366,001,200 100.00%


(二)发行人资产重组情况

1、吸收合并骏菱电器

(1)骏菱电器的历史沿革及实收资本的变化过程

①2002 年 4 月,骏菱电器成立(注册资本 300 万元,实收资本 300 万元)

骏菱电器成立于 2002 年 4 月 12 日,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郭建刚和
廖惠笑各出资 150 万元。

2002 年 3 月 27 日,顺德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顺
康会验字(2002)第 1082 号),验证本次出资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骏菱
电器成立时,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实缴出资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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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认缴出资金 认缴出资金额占 实缴出资金 实缴出资金额占
序号 股东名称
额(万元) 注册资本比例 额(万元) 注册资本比例
1 廖惠笑 150 50% 150 50%

2 郭建刚 150 50% 150 50%

合计 300 100% 300 100%

②2003 年 11 月,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 500 万元,实收资本 500 万元)

2003 年 10 月 30 日,经骏菱电器股东会决议同意骏菱电器注册资本从 300
万元增加至 500 万元,其中,郭建刚增加注册资本 168 万元,廖惠笑增加注册资
本 32 万元。2003 年 11 月 7 日,骏菱电器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 4406812009614)。

2003 年 11 月 3 日,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佛
康会验字[2003]第 1321 号),验证本次出资到位,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本次增
资后,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实缴出资额如下:

认缴出资金 认缴出资金额占 实缴出资金 实缴出资金额占
序号 股东名称
额(万元) 注册资本比例 额(万元) 注册资本比例
1 郭建刚 318 63.6% 318 63.6%

2 廖惠笑 182 36.4% 182 36.4%

合计 500 100% 500 100%

③2004 年 10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注册资本 500 万元,实收资本 500 万元)

2004 年 8 月 23 日,郭建刚、廖惠笑分别与香港东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郭建刚将其持有的骏菱电器 63.6%股权作价 318 万元转让给香港东菱,廖惠
笑将其持有的骏菱电器 36.4%股权作价 182 万元转让给香港东菱。同日,骏菱电
器召开股东会批准了本次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骏菱电器由内资企业
变更为香港东菱独资经营的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 500 万元。

2004 年 9 月 23 日,佛山市顺德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股权转让
设立外资企业佛山市顺德区骏菱电器有限公司的批复》(顺外经贸外资[2004]160
号),批准上述股权转让。2004 年 9 月 27 日,骏菱电器取得了广东省人民政府
核发的《批准证书》(商外资粤顺外资证字[2004]0199 号)。2004 年 10 月 13 日,
骏菱电器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独顺总字第 002045 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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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增资后,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实缴出资额如下:

认缴出资金 认缴出资金额占 实缴出资金 实缴出资金额占
序号 股东名称
额(万元) 注册资本比例 额(万元) 注册资本比例
1 香港东菱 500 100% 500 100%

合计 500 100% 500 100%

④2005 年 7 月,骏菱电器因吸收合并而注销

2005 年 4 月 12 日,骏菱电器与佛山新宝签订了《吸收合并协议》,约定佛
山新宝吸收合并骏菱电器。同日,骏菱电器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上述吸收合并
事宜。2005 年 4 月 18 日,佛山市顺德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合资企
业佛山市顺德区新宝电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外资企业佛山市顺德区骏菱电器有
限公司的初步批复》(顺外经贸外资[2005]211 号),初步批准上述吸收合并行为。
2005 年 7 月 20 日,佛山市顺德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佛山市顺德区
新宝电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佛山市顺德区骏菱电器有限公司的批复》(顺外经贸
外资[2005]500 号),批准上述吸收合并行为。2005 年 7 月 25 日,佛山市顺德区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骏菱电器注销登记。

(2)2005 年 7 月,吸收合并骏菱电器

本次吸收合并骏菱电器的具体内容详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
化情况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3)吸收合并骏菱电器增加发行人注册资本及会计处理的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前,佛山新宝注册资本 11,083.72 万港元,骏菱电器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折合 470.63 万港元)。合并后佛山新宝的注册资本为原两公司
注册资本之和 11,554.35 万港元,其中,香港东菱因合并事项增加佛山新宝的出
资额 470.63 万港元,东菱集团出资额不变。

本次合并采用的会计处理:以骏菱电器截至 2005 年 6 月 30 日经佛山市康诚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基准,新宝电器承接骏菱电器所有的资
产及负债。截至 2005 年 6 月 30 日,骏菱电器总资产 11,809.99 万元、总负债
11,309.99 万元、净资产 500.00 万元,本次吸收合并中,佛山新宝借记资产类
科目共计 11,809.99 万元、贷记负债类科目共计 11,309.99 万元、贷记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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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500.00 万元。

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8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佛康会容验字[2005]第 1095 号),验证佛山新宝吸收合并骏菱电器后增加注册
资本 470.63 万港元,佛山新宝注册资本从 11,083.72 万港元增加至 11,554.35
万港元。

2、吸收合并凯琴电器

(1)凯琴电器的历史沿革及实收资本的变化过程

①2003 年 1 月,凯琴电器成立(注册资本 1,800 万港元,实收资本 225 万港
元)

2003 年 1 月 3 日,顺德市经济贸易局出具《关于中外合资企业顺德市凯琴
电器有限公司合同及章程的批复》(顺经贸引[2003]007 号),同意骏菱电器以土
地、厂房以及水电配套设施作价 1,350 万港元和香港东菱以现汇 450 万港元共同
出资设立凯琴电器。2003 年 1 月 8 日,凯琴电器取得了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
《批准证书》(外经贸粤顺合资证字[2003]0002 号)。2003 年 1 月 15 日,凯琴电
器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合顺总字第 001761 号)。

2003 年 10 月 18 日,顺德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
(顺康会验字(2003)第 1310 号),验证香港东菱投入货币资金 225 万港元。各
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实缴出资额如下:

认缴出资金 认缴出资金额占 实缴出资金 实缴出资金额占
序号 股东名称
额(万港元) 注册资本比例 额(万港元) 注册资本比例
1 骏菱电器 1,350 75% - -

2 香港东菱 450 25% 225 12.5%

合计 1,800 100% 225 12.5%

②2004 年 9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注册资本 1,800 万港元,实收资本 225
万港元)

2004 年 8 月 22 日,经凯琴电器董事会决议通过,骏菱电器与香港东菱签订
《佛山市顺德区凯琴电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骏菱电器将其持有的凯
琴电器 75%的股权转让给香港东菱,凯琴电器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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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为 1,800 万港元。2004 年 9 月 10 日,佛山市顺德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
于 佛 山市顺德区凯琴电器有限 公司变更投资方式的批复》(顺外经贸外资
[2004]136 号),批准了本次股权转让。2004 年 9 月 14 日,凯琴电器换领了广东
省人民政府核发的《批准证书》(商外资粤顺外资证[2004]0181 号)。2004 年 9
月 23 日,凯琴电器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独顺总字第 001761 号)。

本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实缴出资额如下:

认缴出资金 认缴出资金额占 实缴出资金 实缴出资金额占
序号 股东名称
额(万港元) 注册资本比例 额(万港元) 注册资本比例
1 香港东菱 1,800 100% 225 12.5%

合计 1,800 100% 225 12.5%

③2005 年 4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注册资本 1,800 万港元,实收资本 225
万港元)

2005 年 3 月 16 日,佛山新宝与香港东菱签订《佛山市顺德区凯琴电器有限
公司变更投资方式协议》,约定香港东菱将其持有凯琴电器 70%的股权(出资金
额为 1,260 万港元,该出资金额尚未到位)作价 1 港元转让给佛山新宝。同日,
凯琴电器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4 月 7 日,佛山市顺德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佛山市顺
德区凯琴电器有限公司变更投资方式的批复》(顺外经贸外资[2005]181 号),批
准了本次股权转让。2005 年 4 月 8 日,凯琴电器换领了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
《批准证书》(商外资粤顺合资证[2005]0050 号)。2005 年 4 月 26 日,凯琴电器
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合顺总字第 001761 号)。本次股权转让后,各
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实缴出资额如下:

认缴出资金 认缴出资金额占 实缴出资金 实缴出资金额占
序号 股东名称
额(万港元) 注册资本比例 额(万港元) 注册资本比例
1 佛山新宝 1,260 70% - -

2 香港东菱 540 30% 225 12.5%

合计 1,800 100% 225 12.5%

④2005 年 8 月,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 1,850 万港元,实收资本 1,850 万
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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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2005 年 7 月 13 日,凯琴电器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新宝电器增资 35 万港
元,香港东菱增资 15 万港元,凯琴电器注册资本由 1,800 万港元变更为 1,850
万港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佛山新宝持有凯琴电器 70%的股权,香港东菱持有凯
琴电器 30%的股权。

2005 年 7 月 22 日,佛山市顺德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佛山市顺
德区凯琴电器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批复》(顺外经贸外资[2005]515 号),批准了
本次增资。2005 年 7 月 25 日,凯琴电器换领了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批准证
书》(商外资粤顺合资证字[2005]0050 号)。2005 年 8 月 3 日,凯琴电器换领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合顺总字第 001761 号)。

2005 年 9 月 2 日,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凯琴电器截至 2005
年 8 月 25 日的实收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佛康会容验字[2005]
第 1097 号),验证佛山新宝投入货币资金 1,295 万港元、香港东菱投入货币资金
330 万港元已到位,凯琴电器实收资本变更为 1,850 万港元。本次增资后,各股
东认缴出资额及实缴出资额如下:

认缴出资金 认缴出资金额占 实缴出资金 实缴出资金额占
序号 股东名称
额(万港元) 注册资本比例 额(万港元) 注册资本比例
1 佛山新宝 1,295 70% 1,295 70%

2 香港东菱 555 30% 555 30%

合计 1,850 100% 1,850 100%

⑤2009 年 12 月,凯琴电器因吸收合并而注销

2009 年 5 月 12 日,凯琴电器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新宝电器吸收合并凯琴
电器。2009 年 5 月 28 日,新宝电器与凯琴电器签订《吸收合并协议》。2009 年
7 月 21 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了《关于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广东
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佛山市顺德区凯琴电器有限公司的初步批复》
(粤外经贸资函[2009]1017 号),初步批准上述吸收合并行为。2009 年 9 月 25
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关于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广东新宝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佛山市顺德区凯琴电器有限公司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
[2009]624 号),最终批准上述吸收合并行为。2009 年 12 月 31 日,佛山市顺德
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核准凯琴电器的注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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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2)2009 年 11 月,吸收合并凯琴电器

本次吸收合并凯琴电器的具体内容详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
化情况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3)吸收合并凯琴电器增加发行人注册资本及会计处理的情况

此次吸收合并后,新宝电器增加实收资本 629 万元,资本公积为 770.69 万
元。凯琴电器将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新宝电器每股净资产
折合成新宝电器的股份,具体折股方法:凯琴电器 2008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1,399.69 万元,除以新宝电器每股净资产,得出凯琴电器各股东在合并后应持
有新宝电器的股份数化零取整为 629 万股,股本额与凯琴电器净资产之间的差额
770.69 万元列入新宝电器的资本公积。新增 629 万股中,30%股份(即 188.70
万股)归属于香港东菱,70%股份(即 440.30 万股)归属于新宝电器,由于新宝
电器不能持有本公司股份,因此,该 440.30 万股按持股比例由新宝电器吸收合
并前的股东分别持有,即东菱集团增加 267.3942 万股,香港东菱增加 153.0923
万股,东笙科技增加 19.8135 万股。本次吸收合并后,香港东菱持有新宝电器的
股份合计增加 341.7923 万股、东菱集团增加 267.3942 万股、东笙科技增加
19.8135 万股。

本次吸收合并采用的会计处理:以凯琴电器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经佛山
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基准,新宝电器承接凯琴电器所
有的资产及负债。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凯琴电器总资产 13,314.97 万元、
总负债 11,915.28 万元、净资产 1,399.69 万元,本次吸收合并中,新宝电器借
记资产类科目共计 13,314.97 万元、贷记负债类科目共计 11,915.28 万元、贷记
股本 629.00 万元、贷记资本公积 770.69 万元,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新宝电器对
凯琴电器的投资)979.78 万元,借记未分配利润 979.78 万元。

(4)凯琴电器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状况

注销前凯琴电器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家用电器及其配件、塑料制品、高性
能改性塑料(不含废旧塑料加工)。凯琴电器自报告期期初已被新宝电器吸收合
并,财务状况体现在新宝电器的财务报表中。

3、收购庆菱压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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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1)被收购前庆菱压铸的历史沿革

庆菱压铸成立于 2001 年 11 月 1 日,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顺德市凯菱电器
实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佛山市顺德区凯菱电热材料有限公司”)和顺德市丰
庆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各持有 50%的股权。2002 年 3 月,顺德市丰庆液压机械
制造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 50%股权转让给周荣生。2006 年 10 月,佛山市顺德
区凯菱电热材料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 50%股权转让给东菱集团。

(2)收购庆菱压铸 90%的股权

由于公司与庆菱压铸存在原材料采购等关联交易,为减少关联交易,2007
年 7 月 30 日,本公司分别与东菱集团和周荣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分别以 100
万元和 80 万元的价格,受让东菱集团持有的庆菱压铸 50%的股权和周荣生持有
的庆菱压铸 40%的股权。同日,庆菱压铸召开股东会同意了本次股权转让。2007
年 8 月 15 日,庆菱压铸在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
工商变更登记。

(3)收购庆菱压铸 10%的股权

2010 年 7 月 16 日,本公司与周荣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以 70 万元受让
周荣生持有的庆菱压铸 10%的股权。同日,庆菱压铸召开股东会同意了本次股权
转让。2010 年 8 月 15 日,庆菱压铸在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1完成了本次
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4、收购虹峰彩印资产

2010 年 7 月 25 日,凯虹彩印以 1,737.40 万元收购佛山市顺德区虹峰彩印
包装有限公司全部在用的机器设备及相关检测仪器,购买价格以中联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0]第 660 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准,并已于 2010
年 9 月完成了资产转让手续。

5、收购威林塑料

(1)被收购前威林塑料的历史沿革


1
2010 年 3 月 5 日,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办公室印发顺办法[2010]19 号《印发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
监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原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到顺德区
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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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威林塑料成立于 2005 年 7 月 15 日,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自然人胡颜芳和
葛嘉宝分别持有 80%和 20%的股权。2008 年 5 月,胡颜芳将其所持有的 80%股权
以 40 万元转让给余徐南;葛嘉宝将其所持的 10%股权以 5 万元转让给余徐南,
将其所持的 10%股权以 5 万元转让给廖绍麟。2008 年 11 月,威林塑料增资至 500
万元,余徐南和廖绍麟分别持有公司 90%和 10%股权。2010 年 6 月,余徐南和廖
绍麟将持有威林塑料全部股权转让给东菱集团。

(2)收购威林塑料 100%的股权

由于公司与威林塑料存在原材料采购等关联交易,为减少关联交易,2011
年 10 月 18 日,本公司与东菱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以 1,529.77 万元的价
格受让东菱集团持有威林塑料 10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北京国融兴华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5 日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11]第 313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该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1 年 8 月 31 日为
评估基准日,确认威林塑料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529.77 万元。同日,威林塑料
召开股东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2011 年 11 月 14 日,威林塑料完成本次股权转
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此次收购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会计年度末(2010 年
末)累计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未超过发行人相应项目的 20%,收购未
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0 年末总资产 2010 年度营业收入 2010 年度利润总额
威林塑料 9,271.69 9,681.77 652.63
新宝电器 267,202.52 446,254.87 19,800.88
威林塑料占新宝电器比重 3.47% 2.17% 3.30%

6、收购乐文华彩印、骏越电器

(1)被收购前乐文华彩印、骏越电器的历史沿革

乐文华彩印成立于 2004 年 8 月 2 日,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自然人吕奕华
和潘丽娥分别持有 84%和 16%的股权。

骏越电器成立于 2004 年 2 月 18 日,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自然人郭艳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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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叶甜洪各持有 50%的股权。2010 年 10 月骏越电器增资至 228 万元,郭艳庄和叶
甜洪分别持有 40%和 60%的股权。

(2)收购乐文华彩印、骏越电器 100%的股权

由于公司与乐文华彩印、骏越电器存在原材料采购等关联交易,为减少关联
交易,2011 年 10 月 18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庆菱压铸与吕奕华和潘丽娥分别
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以 178.07 万元受让吕奕华持有的乐文华彩印 84%的股权,
以 33.92 万元的价格受让潘丽娥持有的乐文华彩印 16%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
格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5 日出具的国融兴华评
报字[2011]第 312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该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确认乐文华彩印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211.99 万
元。同日,乐文华彩印召开股东会同意了本次股权转让。2011 年 11 月 8 日,乐
文华彩印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2011 年 10 月 18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庆菱压铸与郭艳庄和叶甜洪分别签
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以 191.34 万元受让郭艳庄持有的骏越电器 40%的股权,以
287.02 万元的价格受让叶甜洪持有的骏越电器 6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5 日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
[2011]第 311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该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确认骏越电器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478.36 万元。同日,
骏越电器召开股东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2011 年 11 月 8 日,骏越电器完成本次
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上述收购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公司业务发展影响极小。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0 年末总资产 2010 年营业收入 2010 年利润总额
乐文华彩印 386.69 572.76 6.55
骏越电器 893.10 1,930.45 35.67
新宝电器 267,202.52 446,254.87 19,800.88
乐文华彩印占新宝电器比重 0.14% 0.13% 0.03%
骏越电器占新宝电器比重 0.33% 0.43% 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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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一)公司前身顺德新宝设立时的验资

1996 年 6 月 7 日,顺德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身顺德新宝截至 1996 年 5
月 30 日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顺会验字[1996]
第 169 号),验证新宝实业以厂房、场地和生产设备等折价 545 万港元出资,香
港基泰以现汇 200 万港元出资已按合同约定到位,公司注册资本为 745 万港元。

(二)对 1998 年 6 月增加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

1998 年 7 月 26 日,顺德市会计师事务所对顺德新宝截至 1998 年 6 月 9 日
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顺会验字[1998]第 047
号),验证香港基泰 23 万港元现汇增资已按合同约定到位,公司注册资本为 768
万港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的实收金额为 768 万港元。

(三)对 1999 年 11 月增加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

2000 年 9 月 8 日,广东德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顺德新宝截至 2000 年
3 月 31 日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粤德会验字[2000]
第 098 号),验证香港基泰 18.6 万港元现汇增资已按合同约定到位,公司注册资
本为 786.6 万港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786.6 万港元。

(四)对 2000 年 12 月增加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

2001 年 6 月 16 日,广东德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顺德新宝截至 2001
年 3 月 31 日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粤德会验字
[2001]第 077 号),验证香港基泰以两台立式加工中心机作价 103 万港元增资已
按合同约定到位,公司注册资本为 889.6 万港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
为 889.6 万港元。

(五)对 2003 年 10 月增加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

2003 年 11 月 24 日,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顺德新宝截至 2003
年 11 月 10 日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佛康会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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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字[2003]第 1358 号),验证香港东菱 550 万港元现汇增资已按合同约定到位,公
司注册资本为 4,482.8 万港元,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1,439.6 万港元。

(六)对 2002 年 4 月、2002 年 6 月、2003 年 12 月增加注册资

本及 2003 年 1 月变更外方股东、2003 年 8 月变更中方股东后注册资

本实收情况的验资

截至 2003 年 7 月 18 日,顺德新宝合计有 3,043.2 万港元的拟增资金额未在
出资期限内到位,包括 2002 年 4 月增资的 113.6 万港元和 2002 年 6 月增资的
2,929.6 万港元。其中,外方股东未缴出资额为 725.12 万港元(含 2002 年 4 月
拟增资金额 113.6 万港元和 2002 年 6 月 27 日顺经贸引[2002]243 号文批复的增
资金额 611.52 万港元),占 23.83%;中方股东未缴出资额为 2,318.08 万港元(全
部为 2002 年 6 月 27 日顺经贸引[2002]243 号文批复增资金额),占 76.17%。

上述增资未能按时到位,主要是由于所增出资主要用于购买国外生产设备,
而洽谈购买国外设备的谈判时间较长,顺德新宝无需先行支付外汇资金等原因,
顺德新宝股东延误了认缴出资期限。根据 2003 年 1 月香港基泰向香港东菱转让
股权、2003 年 8 月新宝实业向东菱集团转让股权时的约定,外方股东的出资义
务由香港东菱承接,中方股东的出资义务由东菱集团承接。

经 2003 年 7 月 18 日顺德新宝董事会决议同意及 2003 年 8 月 15 日佛山市顺
德区经济贸易局顺经贸引[2003]353 号文批准,顺德新宝上述尚未到位的拟增资
金额的出资期限延长至 2004 年 8 月 28 日前完成。

2003 年 12 月 16 日,经佛山市顺德区经济贸易局顺经贸引[2003]556 号文批
准,调整了 2002 年 6 月 27 日顺经贸引[2002]243 号文批复增资 2,929.6 万港元
的出资比例,东菱集团增资由原批复的 2,318.08 万港元变更为 618.08 万港元;
香港东菱增资由原批复的 611.52 万港元变更为 2,311.52 万港元;并在此调整的
基础上,由东菱集团再增加出资 3,831.79 万港元。至此,东菱集团累计应出资
金额为 4,449.87 万港元,香港东菱累计应出资金额为 2,425.12 万港元。

2003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顺德新宝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粤康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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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字[2003]第 80486 号),验证东菱集团分别以现汇增资 618.08 万港元、以土地使
用权及厂房作价增资 3,831.79 万港元,香港东菱以现汇增资 2,425.12 万港元已
到位,公司注册资本为 8,314.59 万港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8,314.59 万港元。

(七)对 2004 年 12 月增加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

2005 年 4 月 8 日,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佛山新宝截至 2005
年 4 月 8 日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佛康会验字
[2005]第 1118 号),验证香港东菱以其在佛山新宝的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共计
2,769.13 万港元全部增加为对佛山新宝的出资,佛山新宝注册资本为 11,083.72
万港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11,083.72 万港元。

(八)对 2005 年 3 月香港东菱将部分股权转让给东菱集团后注

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

2005 年 8 月 20 日,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佛山新宝截至 2005
年 6 月 30 日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佛康会容验
字[2005]第 1094 号),验证公司注册资本为 11,083.72 万港元,本次股权转让未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九)对 2005 年 7 月吸收合并骏菱电器后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

验资

2005 年 8 月 20 日,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佛山新宝截至 2005
年 7 月 31 日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佛康会容验
字[2005]第 1095 号),验证公司吸收合并骏菱电器后增加注册资本 470.63 万港
元(折人民币 5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 11,554.35 万港元,变更后的累计注
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11,554.35 万港元。

(十)对 2005 年 7 月股权转让增加新股东后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的验资

2005 年 8 月 20 日,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东菱集团将佛山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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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宝部分股权转让给东笙科技等四家公司后佛山新宝截至 2005 年 7 月 31 日注册资
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佛康会容验字[2005]第 1096 号),
验证公司注册资本为 11,554.35 万港元,本次股权转让未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十一)对 2006 年 1 月整体变更后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

2006 年 1 月 6 日,大华天诚对新宝电器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的注册资本
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深华[2006]验字 001 号),验证公司
注册资本为 33,260 万元。

(十二)对 2008 年 9 月股权转让后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

2008 年 10 月 23 日,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新宝电器截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佛康会验字
[2008]第 1249 号),验证公司注册资本为 33,26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未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

(十三)对 2009 年 11 月吸收合并凯琴电器后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的验资

2009 年 11 月 11 日,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新宝电器截至 2009
年 9 月 30 日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佛康会验字
[2009]第 1240 号),验证公司吸收合并凯琴电器净资产 13,996,898.47 元再投资,
增加注册资本 629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 33,889.00 万元。

(十四)对 2010 年 1 月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后注册资本实收情

况的验资

2009 年 12 月 30 日,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新宝电器截至 2009
年 11 月 30 日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佛康会验
字[2009]第 1292 号),验证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2,711.12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
36,600.12 万元。

(十五)对 2006 年 1 月整体变更、2009 年 11 月、2010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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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增资的复核

2012 年 4 月 12 日,立信对大华天诚出具的《验资报告》(深华(2006)验
字 001 号)、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佛康会验字
[2009]第 1240 号和佛康会验字[2009]第 1292 号)进行专项复核,并出具了《广
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
310200 号),验证上述《验资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和有关执业规程的规定。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

(一)股权结构图
杨志军等8位 曾展晖等49位
自然人
郭建强 郭建刚 郭志钊 自然人

30% 60% 10%
100% 100%


成都明瑞 东菱集团 东笙科技
100%

永华实业

100%
4.64% 55.75% 4.47%
香港东菱


35.13%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龙图企业 凯恒电机 庆菱压铸 广东东菱 滁州东菱 威林塑料

100% 100% 100%

乐文华彩印 凯虹彩印 骏越电器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

1、内部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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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申报稿)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审计部 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证券部

薪酬委员会
总裁

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
总裁办公室






财 资 物 海 国 品 产 产 创 户 生

务 源 流 外 内 质 品 品 新 项 产

管 支 管 营 营 保 验 研 设 目 管
促 理
理 持 理 销 销 证 证 发 计 管
进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理
中 心
心 心 心 心 心 心 心 心 心 中


管理体系





塑 五
不 五 压 电 喷 电 塑 种 彩
胶 金 电 轴 发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锈 金 铸 机 涂 器 色 胶 设 印
模 模 子 加 热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钢 件 制 配 配 配 粉 配 备 包
具 具 分 工 管
厂 厂 厂 厂 厂 厂 厂 分 分 品 件 件 件 厂 件 生 装
分 分 厂 厂 厂
厂 厂 厂 厂 厂 厂 厂 产 厂
厂 厂


产品制造体系 配套制造体系

制造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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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2、各部门主要职责

部门 主要职责
总裁办公室 协助总裁对日常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调研、参谋、管理。
加强审计监督,维护经营秩序和财务制度,防范经营风险,
审计部
促进企业经营健康发展。
筹备公司三会事宜,妥善保管各项会议文件;负责公司股
证券部 东的登记和管理;与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保持联
络和沟通。
负责公司财务预算、核算和财务管理以及资金筹措工作,
财务管理中心 对公司财务风险进行预警及监控,通过财务数据分析指导
公司的经营活动。
负责建立公司人力资源规划、薪酬、绩效管理、福利、后
资源支持中心 勤、行政服务、安全管理、信息管理、5S 平台并监督执
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效的资源和管理支持。
负责公司采购流程及供应商体系的建立、执行和监督、维
物流管理中心 护;负责公司进口原材料及大宗国内原材料、固定资产的
采购、调配工作;负责公司进出口业务的报关管理。
负责建立公司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跟踪和改善重大质量
品质保证中心
问题,处理客户质量投诉。
组织公司产品安全、食品卫生标准的制订、修改,开展产
产品验证中心 品安全检测、型式实验、ROHS 和食品卫生检测、产品交
付前检验工作。
负责公司新产品开发、试产工作,及时提供高性价比、符
产品研发中心
合客户需求的产品。
负责公司产品外观创新设计,根据市场信息及客户反馈意
创新设计中心
见及时对公司产品外观、功能进行升级换代、推陈出新。
根据项目完成的要求,扮演项目管理者与客户沟通者角
色,监管项目进程,维护客户关系,全面负责公司项目管
客户项目管理中心 理工作,优化项目流程,提高项目效率,评估项目绩效,
统计分析项目资源,为项目的顺利交货提供全程管理,确
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负责生产订单的计划、跟进、落实和各生产单位生产总协
生产管理中心 调与管理;负责进出口业务的管理,保证客户交付,满足
客户需求。

1-1-81
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组织推进 IE 系统设计、改进和创新,提高效率,降低成
生产力促进中心
本。
制定海外市场营销政策及产品规划,维护海外客户关系;
海外营销中心
组织客户订单的接收、出货、收款管理。
开展国内市场渠道和市场终端的建设,维护渠道关系,提
国内营销中心
升公司品牌形象,组织市场推广活动,扩大市场份额。
产品制造分厂 负责公司各项产品的制造管理。
负责公司产品主要配件及相关模具制造管理,包括电机、
模具等配件制造分厂 电子、不锈钢制品、五金件制品、压铸制品、色粉、塑胶
配件、轴加工、彩印包装、发热管等。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庆菱压铸、龙图企业、广东东菱、凯
恒电机、滁州东菱和威林塑料 6 家控股子公司,通过庆菱压铸全资控股凯虹彩印、
乐文华彩印和骏越电器。

(一)基本情况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主营业务 股东构成
号 (万元)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
1 庆菱压铸 2001.11.01 200 五金配件压铸 新宝电器 100%
众裕路 55 号
香港九龙尖沙咀赫德
2 龙图企业 2008.01.04 1 万港元 道 2 号金麒商业中心 进出口业务 新宝电器 100%
2楼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龙 家用电器生产
3 广东东菱 2009.09.24 5,000 新宝电器 100%
洲路南侧 和销售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 电机、电机配
4 凯恒电机 2009.11.24 1,000 龙洲路上涌路段以北 件及电器零配 新宝电器 100%
B区 件生产和销售
滁州市扬子东路 1777 家用电器生产
5 滁州东菱 2010.04.23 10,000 新宝电器 100%
号 和销售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
工程塑料生产
6 威林塑料 2005.07.15 3,000 道办事处龙升南路 2 新宝电器 100%
和销售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
7 凯虹彩印 2010.07.15 1,000 包装装潢印刷 庆菱压铸 100%
道龙升工业区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
8 乐文华彩印 2004.08.02 200 包装装潢印刷 庆菱压铸 100%
清源工业区内二路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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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硅胶件和电木
顺德区勒流镇政和南
9 骏越电器 2004.02.18 228 件等产品的生 庆菱压铸 100%

产和销售

(二)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序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公司名称
号 2013.6.30 2012.12.31 2013.6.30 2012.12.31 2013年1~6月 2012 年度

1 庆菱压铸 5,360.39 4,488.54 1,547.50 1,397.13 150.37 300.09

2 龙图企业 3,389.78 1,006.18 -649.72 -622.89 -38.17 -63.64

3 广东东菱 7,603.03 8,321.22 4,266.76 4,297.68 -30.92 790.51

4 凯恒电机 13,806.29 14,072.10 2,540.60 2,252.67 287.93 684.33

5 滁州东菱 18,049.76 16,709.76 10,430.71 10,932.23 -501.52 691.66

6 威林塑料 11,203.74 10,234.44 3,943.17 3,882.33 60.84 340.08

7 凯虹彩印 3,332.73 3,212.15 1,099.36 1,275.56 -176.20 88.40

8 乐文华彩印 327.65 236.64 224.05 219.92 4.12 6.12

9 骏越电器 591.14 559.20 509.45 501.29 8.16 18.33


(三)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将原控股子公司新颖时尚予以注销。新颖时尚成立于 2010
年 7 月 1 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50 万元,法定代表人郭建刚,住所为佛
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三洪奇居委会三乐路北 1 号 E 栋一层,主营业务为电器设计制
造,注销前新宝电器持有 51%股权,陈琼梅持有 49%股权。因未开展具体经营业
务,新颖时尚于 2012 年 1 月 4 日办理完毕工商注销登记。


七、发起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1、东菱集团

东菱集团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8 日,住所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银城路,法
定代表人为郭建刚,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东菱集团注册资本 8,064.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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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 8,064.40 万元,郭建刚、郭建强、郭志钊分别持有其 60%、30%、10%
的股权。东菱集团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对外股权投资及管理业务。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0 日,东菱集团总资产为 312,648.62 万元,净资产为
140,653.00 万元,2012 年净利润为 15,858.41 万元;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东菱集团总资产为 374,598.79 万元,净资产为 147,649.33 万元,2013 年 1~6
月净利润为 7,555.9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2012 年数据经广东
德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 年半年数据未经审计)。

东菱集团的历史沿革如下:

(1)1998 年 12 月,东菱集团成立

1998 年 12 月 8 日,郭建刚、廖惠笑、吕彩玲与叶甜洪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
东菱集团(原名“顺德市东菱电器实业有限公司”,2005 年 5 月更名为“广东东
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

1998 年 11 月 20 日,顺德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顺会验字(2008)
(勒)(051)号),验证本次货币出资到位。

东菱集团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郭建刚 668 33.40%

2 吕彩玲 500 25.00%

3 叶甜洪 500 25.00%

4 廖惠笑 332 16.60%

合计 2,000 100.00%

(2)2003 年 5 月,增资及股权转让

2003 年 5 月 25 日,东菱集团股东会决议通过:吕彩玲将其所持的东菱集团
25%股权作价 500 万元转让给郭建刚,叶甜洪将其所持的东菱集团 25%股权作价
500 万元转让给郭志钊,廖惠笑将其所持的东菱集团 16.60%股权作价 332 万元转
让给郭建刚;郭建刚以货币 1,306.44 万元、土地和房产 2,032.20 万元增资,郭
志钊以货币 306.44 万元增资,郭建强以货币 387.72 万元、土地和房产 2,032.20
万元增资。本次增资后,东菱集团注册资本增至 8,064.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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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 5 月 28 日,吕彩玲与郭建刚、叶甜洪与郭志钊、廖惠笑与郭建刚分
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

2003 年 5 月 29 日,佛山市明科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
(佛明资报评字[2002]第 137 号),确定上述土地和房产的评估值为 4,064.40
万元,其中,土地 2,147.70 万元人民币,房产 1,916.70 万元人民币。该实物资
产的出资来源为郭建刚和郭建强的自有资产。

2003 年 5 月 30 日,顺德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顺
康会验字(2003)第 1180 号),验证上述增资到位。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东菱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郭建刚 4,838.64 60%

2 郭建强 2,419.32 30%

3 郭志钊 806.44 10%

合计 8,064.40 100%

2、香港东菱

香港东菱(原名“富康远东投资有限公司”,1997 年 1 月更名为“东菱电器
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12 月 23 日,住所为香港九龙尖沙咀东么地道
61 号冠华中心 12 楼 1206 室,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香港东菱法定股本为 10,000
股,已发行股本 10,000 股,东菱集团全资子公司永华实业持有其 100%的股权。
香港东菱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对外股权投资及管理业务。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香港东菱总资产为 16,629.98 万港元,净资产为
20,074.67 万港元,2012 年净利润为 2,351.16 万港元;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香港东菱总资产为 20,291.38 万港元,净资产为 20,616.31 万港元,2013 年 1~
6 月净利润为 2,377.87 万港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香港东菱的历史沿革如下:

(1)香港东菱成立时法定股本10,000港元,每股面值1港元,初始认购人分
别为:NEW WAY SECRETARIAL LIMITED,认购1股;SMART REGISTRATIONS LIMITED,
认购一股,共认购2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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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97年1月6日,股东NEW WAY SECRETARIAL LIMITED将其持有的1股股
份转让给郭建刚;股东SMART REGISTRATIONS LIMITED将其持有的1股股份转让给
郭建强。同日,香港东菱向郭建刚分配了4,999股股份,向郭建强分配了4,999
股股权。

(3)2005年3月30日,股东郭建刚将其持有的5,000股股份转让给袁玉敏;
股东郭建强将其持有的5,000股股份转让给袁玉敏。上述股权转让的原因是基于
袁玉敏家族与郭氏兄弟存在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及其在公司业务转型发展过程
中所起到的关键作用。90年代中后期,为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将
发展重心转向欧洲市场。在实现公司业务模式转型的过程中,袁玉敏女士及其家
族通过引进欧洲贸易商及介绍国际OEM业务的管理经验,在公司进军欧洲市场中
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司的业务也在5年左右的时间内从1亿元左右迅速增长到
超10亿元的销售水平,奠定了公司从国内市场到进军国际市场的行业龙头地位。
为巩固合作关系,郭氏兄弟按照香港东菱当时注册资本(即港币10,000元)将香
港东菱的全部股权转让予袁玉敏女士,同时郭氏兄弟与袁玉敏女士约定了袁玉敏
女士与郭氏兄弟的合作期限、发行人欧洲市场业绩要求以及香港东菱股权转出对
象限定为郭氏兄弟或其指定的企业或个人。

(4)2005年12月5日,股东袁玉敏将其持有的1股股份转让给郑兰芬。

(5)2008年10月9日,出于个人职业规划调整以及欧洲市场业绩未达到预期
目标等原因,股东袁玉敏将其持有的9,999股股份转让给永华实业;股东郑兰芬
将其持有的1股股份转让给永华实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双方均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转让价格参照香港东菱当时注册资本港币10,000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基于双方协商,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
示。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系由双方协商,为双方真实意思表
示。

2008 年 12 月 30 日,商务部出具商合批[2008]983 号《商务部关于同意永华
实业有限公司在香港收购东菱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变更经营范围的批
复》,同意永华实业以自有资金 1 万港元收购香港东菱 100%股权。2009 年 1 月
24 日,商务部出具了[2009]商合境外投资证字第 002641 号《中国企业境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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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证书》。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华实业收购香港东菱已依法履行向商务部报批程
序。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永华实业收购香港东菱已依法履行向商务部报批
程序。

3、东笙科技

东笙科技为公司管理层出资设立的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住所为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工业五路,法定代表人为温焯东。东笙科技除投资本公司外,
无其他经营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东笙科技注册资本 1,496.70 万元,实收资本
1,496.7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情况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曾展晖 董事、总裁 220.00 14.70%

2 杨芳欣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66.70 11.14%

3 温焯东 董事 175.00 11.69%

4 何德洪 董事、副总裁 60.00 4.01%

5 潘卫东 监事会主席 35.00 2.34%

6 康杏庄 监事、二分厂总经理 20.00 1.34%

7 李亚平 监事、总裁助理 15.00 1.00%

8 童永华 副总裁 45.00 3.01%

9 方寻 副总裁 45.00 3.01%

10 王伟 核心技术人员、总裁助理 30.00 2.00%

11 陈光华 核心技术人员 10.00 0.67%

12 王钺 曾任公司董事 40.00 2.67%

13 张宁和 曾任公司工会主席 20.00 1.34%

14 关世辉 曾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20.00 1.34%

15 邓庆晖 曾任公司法务部经理 5.00 0.33%

16 赵少平 曾任公司融资部经理 15.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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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彭时金 广东东菱副总经理 10.00 0.67%

18 陈方平 庆菱压铸总经理 10.00 0.67%

19 朱小梅 总裁助理 45.00 3.01%

20 唐杰群 原海外营销中心一分公司总经理 25.00 1.67%

21 廖翠玲 海外营销中心二分公司总经理 25.00 1.67%

22 刘新文 生产管理中心副总监 10.00 0.67%

23 蒋演彪 财务管理中心总监 40.00 2.67%

24 李小明 原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监 20.00 1.34%

25 卢玉妹 物流管理中心总监 20.00 1.34%

26 杨彬 品质保证中心总监 10.00 0.67%

27 何志伟 原总裁助理 30.00 2.00%

28 龚一桂 项目总监 5.00 0.33%

29 安东范 三分厂总经理 20.00 1.34%

30 彭劲松 项目总监 15.00 1.00%

31 张军 六分厂总经理 20.00 1.34%

32 袁军 五分厂总经理 20.00 1.34%

33 周荣生 总裁办副主任 30.00 2.00%

34 王子添 总裁办副主任 20.00 1.34%

35 黄德才 总裁助理 30.00 2.00%

36 蓝平清 五金模具分厂总经理 20.00 1.34%

37 梁锦全 电机配件厂副总经理 15.00 1.00%

38 宋晶 原喷涂配件厂总经理 10.00 0.67%

39 李青 五金件分厂总经理 10.00 0.67%

40 麦富媚 电器配件厂总经理 15.00 1.00%

41 潘世当 不锈钢分厂副总经理 15.00 1.00%

42 田发忠 色粉厂总经理 5.00 0.33%

43 陈方盈 轴加工厂总经理 10.00 0.67%

44 卢林权 塑胶模具分厂总经理 15.00 1.00%

45 程传久 产品验证中心总监 10.00 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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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顾建军 不锈钢分厂总经理 10.00 0.67%

47 黄伟标 技术管理处副主任 15.00 1.00%

48 尚光剑 人力资源中心总监 5.00 0.33%

49 尤文俊 电器配件厂副总经理 15.00 1.00%

合计 1,496.70 100%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东笙科技总资产为 1,499.92 万元,净资产为
1,499.92 万元,2012 年净利润为 246.99 万元;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东笙科
技总资产为 1,497.70 万元,净资产为 1,497.64 万元,2013 年 1~6 月净利润为
246.6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辉越实业、恺欣电气、颂天物流

辉越实业、恺欣电气、颂天物流原均系发行人对其主要管理人员进行股权激
励的持股主体之一,均成立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后由于发行人将管理层所持股
份均整合至东笙科技,该三家公司均已于 2009 年 12 月经核准注销。

(二)公司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成都明瑞成立于2010年5月7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8万元,性质为普通
合伙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新3号1幢11楼1104
号,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邱书艳,经营期限为永久,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成都明瑞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 出资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性质
(万元) (万元) 方式 比例
1 杨志军 普通合伙人 1 1 货币 12.50%

2 张宏 普通合伙人 1 1 货币 12.50%

3 杨开德 普通合伙人 1 1 货币 12.50%

4 宋晓东 普通合伙人 1 1 货币 12.50%

5 邱书艳 普通合伙人 1 1 货币 12.50%

6 刘巧娟 普通合伙人 1 1 货币 12.50%

7 吴涛 普通合伙人 1 1 货币 12.50%

8 赵和花 普通合伙人 1 1 货币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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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 8 - 100.00%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成都明瑞总资产为 4,278.59 万元,净资产为-42.57
万元,2012 年净利润为 179.93 万元;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成都明瑞总资产
为 4,274.18 万元,净资产为-52.42 万元,2013 年 1~6 月净利润为 183.95 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0年8月,东菱集团向成都明瑞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1,700万股股份,转让
价款4,25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款已于2010年12月16日支付完毕。成都明瑞入股
发行人所涉及的相关资金均来自合伙人自有资金及其借款资金,来源合法。本次
股权转让已履行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交易双方内部决策程序,并经广东省
外经贸厅批复,且发行人已依法换发《批准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
次成都明瑞投资入股发行人事宜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
安排,亦不存在因股权转让而引致的现时及潜在纠纷。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成都明瑞受让发行人股权的资金均来自合伙人自有
资金及其借款资金,来源合法。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成都明瑞本次入股发行人所涉及的相关资金均来
自合伙人投入及其借款支持,来源合法。

除成都明瑞通过本次投资入股成为发行人股东的情形外,成都明瑞及其合伙
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他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
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郭建刚先生持有东菱集团 60%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郭建刚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4062319660815****,住所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沙涌路 2 号。简历详见
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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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
企业情况如下:

郭建刚

50%
60%
东菱集团 东凯投资


100%
70% 46.67%
永华实业 东菱置业 梧州东菱
55.75% 100% 20%

香港东菱 50%
35.13% 10%
90%

新宝电器 威达莱贸易 银利达 梧州澳金


此外,东菱集团还持有顺德农商行1,331.85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0.50%;持
有九江银行1,000万股,占总股本0.66%;东菱集团对上述两家银行不具有控制、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1、基本情况

序 注册资本 主营业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股东构成
号 (万元) 务
佛山市顺德区勒
房地产
1 东凯投资 2010.04.21 100 流 居 委 会 海 港 城 郭建刚 50%,郭建强 50%
投资
工业区
香港九龙尖沙咀
股权投
2 永华实业 2008.04.08 1 万港元 赫德道 2 号金麟商 东菱集团 100%

业中心 2 楼
佛山市顺德区勒
威达莱贸 进 出 口 香港东菱 90%,东菱集
3 2007.04.11 1,700 流 街 道 勒 流 居 委
易 业务 团 10%
会海港城工业区
滁州市经济技术
房 地 产 东凯投资 70%,广州宜
4 东菱置业 2011.03.14 10,000 开 发 区 会 峰 西 路
投资 晖置业有限公司 30%
99 号 8501 室
佛山市顺德区勒 东菱集团 20%,冯祥胜、
小额贷
5 银利达 2012.05.28 20,000 流 镇 大 晚 居 委 会 吴伟保、卢志信、黄毅

龙洲路南侧 强、康作全、卢礼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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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汉明、孔燕嫦各
10%
东凯投资 46.67%,佛
梧州市新兴一路 山市顺德区凯旭投资
房地产
6 梧州东菱 2013.03.11 150 66 号七层 7006 号 有限公司 33.33%,广
投资
商业用房 州宜晖置业有限公司
20%
梧州市新兴一路
房地产 康文杰 50%,梧州东菱
7 梧州澳金 2010.11.09 875 66 号七层 7008 号
投资 50%

九江市长虹大道
8 九江银行 2000.11.17 151,600 银行业 九江市财政局等
619 号
佛山市顺德区大
顺德农商 佛山市顺德区供水有
9 2007.05.30 267,328.6272 良德和居委会拥 银行业
行 限公司等
翠路 2 号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序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公司名称
号 2013.6.30 2012.12.31 2013.6.30 2012.12.31 2013 年1~6 月 2012 年度

1 东凯投资 8,544.32 7,009.71 103.15 103.56 -0.26 0.56

永华实业
2 (单位:万港 37.33 24.71 17.09 4.48 2,440.70 782.52
元)

3 威达莱贸易 1,707.93 1,707.93 1,707.93 1,707.93 - -

4 东菱置业 19,914.21 11,326.05 10,114.19 9,825.18 289.01 -80.52

5 银利达 30,585.35 20,098.48 20,510.41 20,049.83 460.59 49.83

6 梧州东菱 1,300.62 - 149.64 - -0.36 -

7 梧州澳金 4,297.08 875.04 4,277.94 872.50 -13.56 -1.37

8 九江银行 - 8,121,760.50 - 763,267.90 - 166,986.10

9 顺德农商行 - 15,429,126.61 - 1,318,204.66 - 235,891.62

注:1、威达莱贸易 2012 年财务数据经广东德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银利

达 2012 年财务数据经广东德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梧州澳金 2012 年财务数据

经梧州市奕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4、九江银行、顺德农商行财务数据来

自于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5、其余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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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永华实业的有关情况

永华实业成立于2008年4月8日,住所为香港九龙尖沙咀赫德道2号金麟商业
中心2楼,法定股本10,000港元,已发行股本10,000股,董事为郭建强。永华实
业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对外股权投资及管理业务。

永华实业的历史沿革如下:

(1)永华实业成立时法定股本10,000港元,每股面值1港元;初始认购人为
GLN08 LIMITED,共认购1股。

(2)2008年7月10日,GLN08 LIMITED将其持有的上述股权全部转让给东菱
集团。

2008年6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佛山市中心支局出具080006号《境外投资
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批复》,通过东菱集团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2008年7
月3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粤外经贸合函[2008]252号《关于核准广
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永华实业有限公司的复函》,同意东菱集团
在香港设立永华实业。2008年7月23日,商务部出具[2008]商合境外投资证字第
001563号《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2008年8月19日,东菱集团向国家外汇
管理局佛山市中心支局提交《关于在香港设立永华实业有限公司外汇登记业务的
申请》、《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2008年9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佛山市中心支
局同意办理登记。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菱集团持有永华实业股份满足我国外汇管理相关
规定要求。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东菱集团持有永华实业股份满足我国外汇管理相
关规定要求。

(3)永华实业于2010年8月31日向东菱集团分配了9,999股股份。

(五)威力电器的有关情况

(1)威力电器出售情况

为满足整体上市的要求,集中资源发展小家电产业,东菱集团、威创电器和
香港东菱将持有威力电器股权全部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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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4 月 10 日,东菱集团与卓力电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以 6,182.62
万元转让持有威力电器 55%股权。2012 年 4 月 10 日,威创电器与卓力电器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书》,以 2,248.23 万元转让持有威力电器 20%股权。2012 年 4
月 10 日,香港东菱与盛华股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以 2,810.28 万元转让
持有威力电器 25%股权。

2012 年 4 月 18 日,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中外经贸资字[2012]253
号《关于外资企业中山东菱威力电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批准上述股权
转让。2012 年 5 月 8 日,威力电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以威力电器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1,241.13 万
元作为定价依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以经审计净资产为作价依据。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威力电器本次股权转让以其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变更后,威力电器的股权结构为:卓力电器持有 75%股权,盛华股
份持有 25%股权。

卓力电器成立于 1996 年 6 月 24 日,注册资本 11,888 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建
杰。卓力电器是国内家电产品生产的龙头企业之一,专业生产电熨斗、三明治机
和吸尘器等系列产品。卓力电器实际控制人为张建杰先生。盛华股份为一家于
1994 年 10 月 25 日在香港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
494822。盛华股份实际控制人为 PangKamHung(彭锦雄)。

卓力电器、盛华股份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2)转让前威力电器历史沿革

经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中外经贸资字[2005]1188 号《关于合资经营
企业中山东菱威力电器有限公司项目的批复》批准,威力电器于 2005 年 11 月 1
日成立,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其中东菱集团持有 55%股权,香港东菱持有 25%
股权,中山市阜沙镇工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20%股权。

经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中外经贸资字[2009]740 号《关于合资经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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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中山东菱威力电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批准,中山市阜沙镇工业开发有
限公司于 2009 年 7 月 21 日将持有威力电器 20%股权转让给东菱集团。转让完成
后,东菱集团持有 75%股权,香港东菱持有 25%股权。

经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中外经贸资字[2011]562 号《关于合资经营企
业中山东菱威力电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批准,东菱集团于 2011 年 8 月
18 日将持有威力电器 20%股权转让给威创电器。转让完成后,东菱集团持有 55%
股权,香港东菱持有 25%股权,威创电器持有 20%股权。中山市威创电器科技有
限公司为威力电器管理层持股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目的是为了激励管理层,推动
威力电器业务发展。

(六)凯华电器的有关情况

(1)1999 年 2 月,凯华电器成立

1999 年 2 月 1 日,东菱集团和吕彩玲共同以货币出资设立凯华电器,注册
资本为 100 万元,设立时法定代表人为吕彩玲。

1999 年 1 月 23 日,顺德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企业法人验资证明书》(顺
会验字[1999](勒)(04)号),验证本次货币出资到位。

凯华电器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东菱集团 62 62%
2 吕彩玲 38 38%
合计 100 100%

(2)2002 年 9 月,股权转让及增资

2002 年 9 月 3 日,凯华电器股东会决议通过:东菱集团将其拥有的股权全
部转让麦志荣,在原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增资 1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吕彩玲以货币
增资 66 万元人民币,总计出资 104 万元,占 52%股权;麦志荣以货币增资 34 万
元人民币,总计出资 96 万元,占 48%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公司法定
代表人仍为吕彩玲。

2002 年 9 月 12 日,广东德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粤
德会验[良]字[2002]051 号),验证上述货币增资到位。本次增资后,凯华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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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吕彩玲 104 52%
2 麦志荣 96 48%
合计 200 100%

(3)2003 年 6 月,股权转让

2003 年 6 月 13 日,凯华电器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吕彩玲将其拥有的 52%
股权以 104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东菱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仍为
吕彩玲。

本次股权转让后,凯华电器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东菱集团 104 52%
2 麦志荣 96 48%
合计 200 100%

(4)2009 年 7 月,增资

2009 年 7 月 1 日,凯华电器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300 万元,
注册资本由 200 万元增加至 500 万元。东菱集团增加出资 143 万元,麦志荣增加
出资 132 万元,新增股东伍信庭出资 25 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仍为吕彩玲。

2009 年 7 月 9 日,广东新祥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粤
祥会验字[2009]第 1489 号),验证上述货币增资到位。

本次增资后,凯华电器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东菱集团 247 49.4%
2 麦志荣 228 45.6%
3 伍信庭 25 5%
合计 500 100%

(5)2012 年 2 月,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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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31 日,东菱集团与麦志荣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东菱集团将
持有凯华电器 49.4%股权以 1,871.66 万元价格转让给麦志荣。同日,凯华电器
召开股东会同意了本次股权转让。2012 年 2 月 27 日,凯华电器完成本次股权转
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麦志荣。

本次股权转让后,凯华电器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麦志荣 475 95%
2 伍信庭 25 5%
合计 500 100%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华电器 2012 年股权转让后,凯华电器及其法定
代表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凯华电器 2012 年股权转让后,凯华电器及其法
定代表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发行人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份不存在质押或其它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6,600.12 万股。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7,600.00 万人民币普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7.19%。本次发行前后,
公司的股本变化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份名称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6,600.12 100.00% 36,600.12 82.81%

东菱集团 20,403.49 55.75% 20,403.49 46.16%

香港东菱 12,858.80 35.13% 12,858.80 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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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明瑞 1,700.00 4.64% 1,700.00 3.85%

东笙科技 1,637.83 4.47% 1,637.83 3.71%

二、本次发行流通股 - - 7,600.00 17.19%

社会公众股 - - 7,600.00 17.19%

合计 36,600.12 100.00% 44,200.12 100.00%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发行新股+转让老股)不超过 7,600 万股;拟公
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7,6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17.19%,根据询价结果若出现
超募情形,则减少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公开发行新股数量最低为 4,066.68 万股),
若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4,066.68 万股时仍存在超募情形,则控股股东东菱集团
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1,000 万股。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
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因素。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1 东菱集团 20,403.49 55.75% 社会法人股

2 香港东菱 12,858.80 35.13% 外资股

3 成都明瑞 1,700.00 4.64% 境内企业股

4 东笙科技 1,637.83 4.47% 社会法人股

合计 36,600.12 100.00% -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中不存在自然人股东,亦不存在战略投资者。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东菱集团通过永华实业持有香港东菱 100%股权,东菱集团和
香港东菱实际控制人均为郭建刚先生。本次发行前,东菱集团和香港东菱分别持
有发行人 55.75%、35.13%的股份,二者合计持有发行人 90.88%的股份。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流通限制,公司各股东自愿锁定股份
的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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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承诺内容
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
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东菱集团 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公
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
相应调整。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香港东菱
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成都明瑞
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东笙科技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在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
持有东笙科技股权的公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理人员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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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
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
理。

公司股东香港东菱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
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0%,同时应低于发行人总股本的
5%。其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本公司
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六)其他情况

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亦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
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 200 人的情况。


九、老股转让方案

(一)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和上限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发行新股+转让老股)不超过 7,600 万股。拟公开发
行新股不超过 7,600 万股,根据询价结果,若出现超募情形,公司将在满足发行
条件的前提下减少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公开发行新股数量最低为 4,066.68 万
股),若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高于 4,066.68 万股时仍存在超募情形,则拟公
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将公开发售老股不超过 1,000 万,以保
证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即公开发行股
份(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原股东公开发售老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不低于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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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的调整机制

若根据询价结果出现超募,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及询价结果调整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S1,万股),同时确定本次原股东公开发售老股数量

(S2,万股),调整后S1及S2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S1+S2≤7,600万股;

(2)(S1+S2)/ (S0+S1)≥10%

(3)S2≤1,000万股

(4)S0+S1≥40,000万股

注:S0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36,600.12万股。

(三)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东菱集团持
有公司 20,403.49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5.75%,持股时间在 36 个月以上,本
次公开发行拟公开发售不超过 1,000 万股股份。

(四)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均为新股,发行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若本次发行股份
包含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及东菱集团公开发售股份,发行费用由公司与东菱集团按
相应比例共同承担,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新股股份数占本次
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东菱集团承担的发行费用比例为公开发售股份数占本
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

(五)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为东菱集团。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郭建
刚先生,其通过东菱集团和香港东菱合计控制公司 90.88%的股份。东菱集团公
开发售不超过 1,000 万股股份将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
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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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稳定股价的预案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公司将根据《上市
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
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公司将依据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
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
成就时,本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
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
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
括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
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 20%,和(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
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
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控股股东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
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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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
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
后,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
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
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发行人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
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将继
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
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和
(2)单一年度其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发行人上市后本公司累计从
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
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
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
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如发行人在上述需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控股股东可选择与发行人同
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发行人措施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
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
述措施。如发行人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
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不影响发行人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1、当
发行人出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如发行人、控股股东均已采取股价
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发行人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的,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以稳定发行人股
价。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其买入发
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其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2、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
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发行人披露其买入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
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其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发行
人股份计划;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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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条件的(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
发行人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其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
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和(2)
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
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
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
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
应承诺。


十一、发行人的职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情况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册员工人数为 12,738 人。构成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员工专业 员工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管理人员 1,787 14.03%

技术人员 1,846 14.49%

生产人员 8,151 63.99%

销售人员 301 2.36%

财务人员 130 1.02%

行政人员 523 4.11%

合计 12,738 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员工学历 员工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硕士以上 44 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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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737 5.79%

大专 1,334 10.47%

高中 1,034 8.12%

中专 1,493 11.72%

初中及以下 8,096 63.56%

合计 12,738 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

年龄 员工人数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30 岁以下 6,508 51.09%

30-50 岁 6,025 47.30%

50 岁以上 205 1.61%

合计 12,738 100.00%


(二)员工的薪酬制度以及福利、社会保障情况

1、社会保险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均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发行人签订
《劳动合同》。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按照国家及地方关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
相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截至2013年6月30日,发行人为6,623名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
业保险、医疗保险,为所有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报告期内,公司为员工缴纳社
会保险费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养老保险 999.28 1,831.13 1,486.23 1,245.01
失业保险 45.94 105.04 147.37 61.37
工伤保险 193.91 440.81 603.03 522.99
医疗保险 603.83 1,174.70 1,090.46 995.36
生育保险 90.19 97.75 90.49 15.13
合计 1,933.15 3,649.43 3,417.58 2,83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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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按国家规定建立社保制度,原则上要求所有员工缴纳社保。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尚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除工伤外其他四险的情况,主要原
因如下:(1)本公司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大部分员工为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
较强;(2)社会保险还未完全实现全国统筹,跨省转移接续存在一定操作难度;
(3)生产工人中农民工占绝大多数,较多农民工已在户籍地办理了新型农村社
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不愿再承担社保费用。基于以上原因,虽经发
行人多次动员,仍存在较多外来务工人员主观不愿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

2013 年 7 月 5 日,佛山市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对新宝电器、庆菱压
铸、广东东菱、凯恒电机、凯虹彩印、威林塑料、骏越电器、乐文华彩印执行社
会保障情况出具证明。2013 年 7 月 11 日,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滁州
东菱执行社会保障情况出具证明。根据证明,报告期内上述公司不存在违反有关
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依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
险费,报告期内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的事实存在客观原因,对于可能存在的追
缴风险已由控股股东出具承诺,该情形对发行人本次上市不构成实质障碍。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依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为发行人缴纳社
会保险费,报告期内未为部分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
险的事实存在客观原因,该情形对发行人本次上市不构成实质障碍。

2、住房公积金情况

公司目前没有执行住房改革制度,为员工提供免费住宿。公司根据员工级别
提供不同条件的宿舍,分为总监级、经理级、科长级、员工级四类宿舍。宿舍区
域内配备篮球场、羽毛球场、医务室、超市、员工活动中心等设施,专人负责宿
舍的维修保养和物业工作。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发行人全部员工
2012年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情况、提供免费住宿的支出情况及免费员工住宿市场
价格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金额(万元)

按地方规定需缴纳的年度公积金总计 1,380.84

发行人提供免费住宿的年度支出合计 1,3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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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提供免费住宿按市场价格合计 1,521.43

针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作出承诺:“如发生主
管部门认定新宝电器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全部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
金缴存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相关款项,从而可能对新宝电器予以处罚或要求新宝电
器补缴相关款项的情形时,新宝电器由此所致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处
罚、补缴款项以及其他损失)均由本公司承担。”

(三)劳务派遣情况

为保障用工需求、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发行人2011年起开始以劳务派遣方式
招聘部分具备辅助性、可替代性、流动性特点的岗位人员。截至2013年6月30日,
派遣用工在岗人数6,905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尚在执行的劳务派遣合同如下:

单位名称 劳务派遣公司 合同期限
广州市同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1.01.01~2013.12.31
新宝电器 清远市锐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3.07.01~2014.06.30
广州市同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2.11.01~2013.12.31
凯恒电机 清远市锐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3.04.01~2014.03.31

发行人与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约定由劳务派遣公
司向发行人提供符合发行人要求的劳务工作人员。公司派遣用工与合同用工实行
同工同酬制度。劳务派遣公司与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
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避免同业竞争出具了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任
何与本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有关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之“(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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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将
尽可能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关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 同
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五、减少或避免关联交易的措施”。

(三)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对股份锁定作了相关承诺,详见本节中“八、发行人股
本情况”之“(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四)强化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等责任主体的诚信义务的承诺

1、关于减持价格及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公
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香港东菱、公司股东东笙科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稳定股价的预案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公司将根据《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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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
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公司将依据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
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
成就时,本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
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
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
括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
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 20%,和(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
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
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控股股东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
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
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
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
后,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
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
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发行人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
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将继
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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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和
(2)单一年度其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发行人上市后本公司累计从
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
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
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
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如发行人在上述需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控股股东可选择与发行人同
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发行人措施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
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
述措施。如发行人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
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不影响发行人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定措施:1、当
发行人出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如发行人、控股股东均已采取股价
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发行人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的,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以稳定发行人股
价。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其买入发
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其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2、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
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发行人披露其买入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
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其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发行
人股份计划;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
施条件的(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
发行人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其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
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和(2)
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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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
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
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
应承诺。

3、关于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
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30 天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东菱集团将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促成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
法事实后 30 天内启动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在前述
期限内启动依法购回本公司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工作;回购及购回价格以本公司
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
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承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若因本所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 本所将依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赔偿投资者损失。

4、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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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如
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
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
理。

公司股东香港东菱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
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0%,同时应低于发行人总股本的
5%。其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本公司
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5、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减持价格及延长锁定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公司股东香港东菱、东笙科技若违反相关承诺,将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
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
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
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发行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
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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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
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
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
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
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成都明瑞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若违反该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
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
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
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
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发行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
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以单次不超过
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
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
施现金分红。

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
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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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前述事项
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其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关于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承诺的约
束措施

发行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
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
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
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实际控制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
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直至按承诺采取
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并在违反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
贴及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
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和公司股东香港东菱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
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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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
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
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若发行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其他

公司实际控制人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规范发行
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和关于承担发行人税收追缴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
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
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规
范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承担可能给发行人带来
的全部损失的承诺、关于发行人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宜的承诺和关于承
担发行人税收追缴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股东香港东菱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规范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在
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
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
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规范发行人关联交易
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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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五)其他重要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对个别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可能给发行人带来的
损失已经做出相关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
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之“(一)主要固定资产情
况”。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针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已经作出相关承诺,详
见本节之“九、发行人的职工及社会保障情况”之“(二)员工的薪酬制度以及
福利、社会保障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对发行人 2007 年税收追缴风险已
经做出相关承诺,详见招股意向书之“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九、税收追缴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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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小家电产品的企业之一。自设立
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目前,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小家电产品ODM/OBM制造商之一。本公司在积极推
进ODM业务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在国内市场和东南亚市场采用OBM模式以自主
品牌“Donlim”进行业务拓展。

(二)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电热水壶、电热咖啡机、面包机、打蛋机、多士炉、搅拌
机等十二大类,产品规格超过2,000多个型号。自设立以来,公司产品未发生重
大变化。

公司是小家电行业出口龙头企业。根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统计,2012 年公
司小家电出口额位居行业第一;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07~2012 年公司连续六
年为中国最大的电热水壶、电热咖啡机、搅拌机、多士炉四类产品的出口商,其
他小家电产品如面包机、电熨斗、电烤箱、果汁机等出口量也位居前列。公司电
热水壶系列产品于 2007 年 2 月被国家质检总局评定为“出口免验”产品,是电
热水壶行业首个获得出口免验资格的企业。公司以自主品牌“Donlim”销售的小
家电产品也广受市场认可,2011 年 5 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认
定“Donlim”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相关规定

1、行业监管体制和主管部门

公司行业划分隶属于家电行业,细分行业隶属于小家电行业。小家电行业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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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政府部门和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仅对本行业实行行业宏
观管理,企业的业务管理和生产经营完全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

小家电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
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综合研究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
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小家电行业的管理目前主要由中国家用电器协会负责。作为目前家电行业唯
一的全国性组织,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由国内生产家用电器企业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组成。协会主要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负责企业与政府的沟通,协助编制行业
发展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参与制定和修订行业产品标准等。

2、行业发展政策和法律法规

家电行业为拉动国家工业增长的重要力量。国家产业政策鼓励企业做大做
强,支持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行业发展政策和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名称 发布机构 实施年份

行业发展政策

广东省“十一五”规划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年02月

国家“十一五”规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年03月

《关于促进我省家电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广东省经贸委 2006年11月
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
《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 2008年12月
信息化部
《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国务院 2009年05月

《关于加快我国家用电器行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 2009年12月

《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实施方案》 财政部和商务部 2010年03月

《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0年07月

行业法律法规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1995年10月
常务委员会
《关于出口小家电产品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质检总局 2000年01月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 国家质检总局 2006年07月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年06月
会常务委员会
《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即“CCC认证”) 国家质检总局 2009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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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简介

小家电行业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小家电以其轻巧、灵活、
便捷的特点,广泛应用于家庭、办公室、酒店等场所。小家电具有简化家务劳动
复杂程度、减轻家务劳动强度、缩短家务劳动时间、改善厨房与家居清洁卫生等
特点,是欧美发达国家家庭生活必备品。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居民生活水平
的提高,西方发达国家的生活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受到追捧与模仿。在城市化进程
加速及快节奏生活方式的推动下,小家电的功能与品种日趋增多,市场不断扩大。

1、小家电产品分类

按照人们日常对家电产品的消费习惯,家用电器可以按照产品体积分为大型
家电产品和小型家电产品。小型家电产品指除彩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等之外
体积较小的家电产品,应用于人们家居生活的各个方面。

根据不同分类标准,小家电可以分为以下种类:

(1)按产品用途分类

按产品用途分类,小家电可以分为厨房小家电、家居小家电和个人护理小家
电。其中,厨房小家电是主要细分行业,占小家电市场规模的 65%以上。发行人
主要产品属于厨房小家电。

厨房小家电 电热水壶、电热咖啡机、搅拌机、多士炉、面包机、电烤箱等

家居小家电 电熨斗、电风扇、吸尘器、电暖器、加湿机等

个人护理小家电 电吹风、剃须刀、电牙刷、按摩器等

(2)按消费习惯分类

按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分类,小家电可以分为西式小家电和中式小家电。两者
在个别产品上划分不绝对,有一定交叉。发行人主要产品属于西式小家电类。

西式小家电是指根据西方发达国家消费者消费习惯设计的适合西方生活方
式的小家电产品,消费地主要在美洲和欧洲等国家和地区,主要包括电热水壶、
电热咖啡机、搅拌机、多士炉、面包机、打蛋机、烤箱等。由于西式小家电产品
使用方便且造型美观时尚,随着近年来我国消费者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的提高,
西式小家电产品逐渐步入我国大、中型城市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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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小家电是指根据中国文化设计、符合中国消费者消费习惯的产品,如电
压力锅、豆浆机等。中式小家电市场规模较大,新产品不断推出,目前处于成长
期。例如,豆浆机被消费者广泛接受,需求一直十分旺盛。西式小家电与中式小
家电的异同点如下:

主要区别 西式小家电 中式小家电
电热水壶、电热咖啡机、搅拌机、多士炉、 电压力锅、豆浆机、电磁炉、电
主要产品
面包机、电熨斗、电磁炉、电烤箱等 热水壶等
主要消费地区 欧美等市场 中国及周边市场
与文化和生活习惯紧密相关,品牌忠诚度 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品牌忠诚度
品牌忠诚度
高 略低
产品细分度 产品细分度高,有 200 个多品种 产品品种有限
消费目的 提升生活品味,满足情趣生活 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为主
市场成熟度 市场成熟度高 不成熟,市场处于成长期
国际市场的采购标准一般为 350 个使用
使用寿命 使用周期较西式小家电长
循环,即一年左右的使用寿命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东西方文化不断渗透,西式和中式小家电相互融合,
划分有一定的交叉,大量西式小家电通过改变外观或功能设计实现本土化。

2、小家电产品的特点

(1)产品更新周期短

一般来说,大家电属于耐用消费品,而小家电则属于高频度使用的准快速
消费品。小家电产品生命周期从数月到数年不等,由于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
消费者对小家电有持续的换购需求。

电热水壶 多士炉 豆浆机 咖啡机
小家电
1~1.5 年 1.5~2 年 2~3 年 2~5 年

彩电 空调 冰箱 洗衣机
大家电
8~10 年 8~10 年 10~14 年 10~12 年

(2)产品种类多,工业设计要求高

小家电产品种类繁多,新功能和新应用导致新品种层出不穷,产品更新换代
迅速。与大家电相比,小家电产品冲动性消费居多,消费者对小家电的购买需求
越来越重视产品的外观、功能设计,对产品的美观度、实用性、性能质量也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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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小家电企业之间的竞争已不再是简单的价格竞争,企业的
工业设计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价格变动不敏感,设计新颖的小家电产品溢价空间较大

同大家电相比,消费者更注重小家电产品的品质、功能和外形设计,对其价
格变动敏感度不高,这导致小家电产品具有较大的价格弹性空间。在功能设计、
外观设计、包装设计等方面具有特色和创意的新产品,具有较大的溢价空间。少
数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的小家电生产企业可以凭借优秀的工业设计提高产品附加
值,从而提升自身的议价能力和盈利水平。

3、产业组织模式

西式小家电的产业分工高度细化、全球化,其研发设计、制造、采购、品牌
管理和销售通过品牌商、零售商和制造商全球化合作得以完成。西式小家电的产
业组织模式可以分为品牌商、零售商和制造商三种模式。

区别 品牌商 零售商 制造商
拥 有 自身 品 牌和 销 拥有自身销售渠 参与设计、制造。其中,OEM、ODM
售渠道,主要通过向 道,通过向制造商 制造商没有自身品牌和销售渠道;
组织模式
制 造 商采 购 小家 电 采购小家电产品 OBM制造商还利用自主品牌和销售
产品进行销售 进行销售 渠道进行销售
产品追求个性化,档 产品满足基本需 按照客户需求进行生产,制造能力
产品档次
次较高 求,档次较低 强的企业有生产高档产品的能力
拥有优秀设计能力的制造商能获
利润率水平 利润率水平较高 利润率水平一般
得相对较高利润率水平
更 专 注于 品 牌管 理 规模较大的制造商逐步采用OBM模
发展趋势 专注于销售领域
和销售渠道维护 式经营,以获得更高利润
了解市场需求,消费
价格较低,销售规 拥有良好设计、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竞争优势 者 拥 有一 定 的品 牌
模大 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忠诚度

美国市场上主要的西式小家电品牌商包括ELECTROLUX、JARDEN和APPLICA等;
欧洲市场上主要西式小家电品牌商包括SEB、KENWOOD等。

零售商一般为全球化的大型连锁卖场,主要包括WALMART、CARREFOUR等。

美国市场与欧洲市场的区别如下:

(1)美国市场销售渠道扁平化,基本只有品牌商和零售商。品牌商和零售
商控制了美国的小家电销售市场。小家电制造商若获得品牌商和零售商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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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迅速扩大其美国市场业务。

(2)欧洲市场销售渠道区域性特征较美国市场强。由于文化差异,欧洲市
场存在大量的区域性品牌商,该等区域性品牌商注重满足当地的文化传统和生活
习惯,占据了大量欧洲市场份额,所需产品大部分为小批量生产,服务欧洲市场
的制造商较服务美洲市场的制造商须具备更快速的生产转换能力。因此,欧洲市
场开拓难度较美洲市场大。

本公司的发展不同于其他小家电出口企业,起步于欧洲市场,继而开拓美国
市场,因此市场基础较为稳固。

制造商主要包括OEM制造商、ODM制造商和OBM制造商:

即原始设备制造商,由品牌商提供产品的结构、
Original
OEM 外观和工艺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后由品牌商贴牌
EquipmentManufacturer
销售
即原始设计制造商,生产商根据客户的产品意向
或自主创意开发产品,由客户选择后下订单进行
ODM OriginalDesignManufacturer
生产,产品贴牌销售,生产商需要具有一定规模、
有较强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
即原始品牌制造商,生产商自行开发和设计产品
OBM OriginalBrandManufacturer 的结构、外观和工艺,产品开发完成后生产、销
售拥有自主品牌的产品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西式小家电重要生产基地,小家电生产企业达1,700
多家。其中,本公司是我国最大的西式小家电制造企业之一,主要以ODM和OBM
经营;另外,德豪润达、闽灿坤、伊立浦也是我国重要的西式小家电制造企业。

(三)小家电行业概况

1、小家电外销市场概况

小家电外销市场主要以西式小家电为主。

(1)欧美发达国家为西式小家电的主要消费市场

作为能够有效降低日常家务劳动强度,减少家务劳动时间的家电产品,西式
小家电已成为提升生活品味,满足情趣生活的选择,其市场需求与家庭富裕程度、
生活水平高低息息相关,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为西式小家电的主要消费市场。

美国、德国、法国、日本、英国、俄罗斯、加拿大和意大利为全球小家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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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额排名前八的国家,其合计小家电进口额占全球小家电市场进口额的63%左右。

2010~2012年全球主要小家电进口国进口金额2

亿美元 2010 2011 2012
110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美国 德国 日本 俄罗斯 法国 英国 加拿大 意大利


(2)中国是全球西式小家电重要的生产基地

历史上法国、德国、意大利和美国曾经是西式小家电的制造基地。随着经济
全球化及国际分工体系的日益深化,欧美顶级品牌商根据各自的比较优势逐渐集
中于市场调研、新产品设计和品牌营销,逐步将开发、生产制造、装配、物流等
业务链向具有劳动力优势的国家转移,东亚承接了来自全球的小家电产业。伴随
中国小家电产业集群的成长及产业链的日益完善,竞争优势进一步凸现,中国已
成为全球最重要的西式小家电生产基地。

2002年~2012年,我国西式小家电出口额持续增长,出口额从2002年的50.3
亿美元上升至2012年的216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为15.7%;同时,我国小家电产
品出口额在全球出口市场的比重呈上升趋势,由2002年的25.2%提升到2012年的
42.0%,上升了16.8个百分点。




2
数据来源: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小家电产业分析报告》,201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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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12年中国小家电出口额及全球占比3

亿美元 中国小家电出口额 全球占比
250 45%
225 40%
200 35%
175 30%
150
25%
125
20%
100
75 15%
50 10%
25 5%
0 0%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小家电产业从简单装配向精益制造转变,产业规
模已超过7亿台,形成了具备相当生产规模和较高技术水平的生产体系,中国已
成为全球最主要的小家电生产基地。

(3)发达国家和地区小家电消费高度依赖中国制造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发达国家产业调整的加快,全球小家电产品的订单和
生产基地加速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凭借成本、规模和技术配套的优势承接了
全球主要的小家电订单。另外,中国小家电产品除出口数量快速增长外,高端精
细化的产品比重也呈增加的趋势,体现了中国制造小家电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
争力不断增强。

目前,欧洲市场从中国进口西式小家电约占其进口额的 40%~45%;美国从
中国进口约占其进口额的 75%~80%,加拿大约占其进口额的 50%~55%,日本约
占其进口额的 75%左右,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小家电消费高度依赖中国制造。

2010~2012年主要进口国从中国进口小家电占其进口总额的比重4




3
数据来源: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小家电产业分析报告》,2013 年 8 月
4
数据来源: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小家电产业分析报告》,201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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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2011 2012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美国 日本 澳大利亚 加拿大 英国 法国 西班牙 俄罗斯


(4)行业加速洗牌,产业集中度提升

近年来,市场环境变化导致行业竞争格局发生改变,大量实力较弱的制造商
将被市场淘汰。首先,欧美发达国家政府对家电行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
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并且新规定和新标准层出不穷,小家电
制造商必须加大研发投入以应对越来越高的技术壁垒,没有研发能力或研发能力
弱的小家电制造商将遭到市场淘汰;其次,在人民币对美元持续升值、原材料价
格波动、人力成本不断上涨和出口退税率调整的背景下,大量小型制造商必将由
于自身利润率水平低不能消化新增成本而被迫关闭;最后,小家电生产的规模效
应较为明显,企业需要达到一定的生产规模才能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保证企业合
理利润空间,小型制造商也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品牌商和零售商风险意识显著提升,更重视与行业龙
头企业的合作关系:一方面,越来越重视供应链的稳定性,倾向于向拥有优秀创
新设计能力、良好生产组织能力,能够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供应商加大采购
比重,甚至与之建立基地式采购关系,以获得较低的采购价格并降低固定采购成
本;另一方面,由于国内小家电龙头企业设计制造能力显著提高,品牌商和零售
商将原来在国外生产的高端产品转移到国内生产,加大其高端产品在国内的采购
力度。新的供销关系的变化将有利于行业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

2、小家电内销市场概况

小家电内销市场主要以中式小家电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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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家电内销市场发展时间较短,仍处于成长期

自改革开放以来,小家电内销市场开始发展,发展时间较短,仍处于成长期,
具有市场规模较大、发展潜力大、发展速度快、产品种类少、满足基本的生活需
求、新产品不断涌现等特点。目前,国内小家电市场的品种主要包括豆浆机、电
磁炉、电热水壶和电压力锅等产品。其中,豆浆机、电磁炉、电热水壶和电压力
锅是目前市场上出现的新产品,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且市场规模增长迅速。

内销市场小家电产品生命周期




电磁炉

豆浆机
电热水壶
电压力锅




小家电内销市场上产品同质化严重,质量参差不齐。品牌、技术和质量领先
的企业将处于竞争优势地位。

(2)小家电内销市场需求将保持持续快速增长

①国民经济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带动小家电内销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GDP从2005年的18.32万亿元增长到
2009年的34.05万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
2005年的3,255元和10,493元增长到2009年的5,153元和17,175元;社会消费品零
售总额从2005年的6.72万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12.53万亿元5。伴随着经济增长和
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小家电消费保持了持续高速增长势头,我国小家电国
内销售收入持续增长,销售收入从2005年的162亿元上升至2009年331亿元,年平
均增长率为19.55%6。



5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整理
6
数据来源:《家电科技》总第 297 期,2010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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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落后地区经济发展也将带动小家电内销市场需求
的增长。

②我国小家电普及率较低,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我国城镇家庭小家电普及程度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欧美国家市场上小家电
品种约为200种,中国不到100种;发达国家平均每户家庭拥有小家电37台左右,
我国大中城市家庭平均每户拥有的小家电仅10台左右。因此,从普及程度看,我
国小家电内销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3)市场整体集中度低

小家电内销市场发展时间较短,专注于国内销售的生产厂商众多,目前市场
集中度较低。2008 年,品牌前五的小家电内销厂商的市场占有率仅为 20%。我国
主要小家电企业国内销售额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2008年主要小家电企业国内销售额市场占有率估算7

美的12%
九阳4%
苏泊尔2%

华帝1%

伊立浦1%




其他80%




3、小家电市场容量

小家电产品在欧美国家拥有极高的普及程度,但大量的换购需求使发达国家
小家电进口市场一直保持持续增长。尽管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主要小家电进
口国都不同程度地减少了进口,但从长远发展看,作为欧美生活必需品的西式小
家电,全球市场对其刚性需求的基本属性并没有改变,不仅欧美市场如此,新兴



7
数据来源:《家电科技》总第297期,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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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地区的市场也将继续迅速成长。2010年随着经济复苏,西式小家电市场需
求得到恢复增长,从长远看西式小家电的需求将保持持续增长态势,预计2013
年中国小家电出口增速为5%8。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每百户小家电保有量
不断增长、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和落后地区经济的发展,小家电内销市场规模将保
持持续快速增长。

4、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目前我国小家电制造商达1,700多家,整体生产规模大、产品种类多。主要
集中在广东、浙江一带,其中珠江三角洲一带集聚了众多的配件厂和服务商,形
成了以顺德、中山等地区为中心的产业集群,整机组装和配套能力强。

目前,小家电出口企业主要有新宝电器、美的、闽灿坤、松下、莱克、德豪
润达等。2012年,新宝电器小家电出口额位列全行业第一名9。

排名 企业名称 2012 年出口额(亿美元) 占中国小家电出口额比重

1 新宝电器 6.7 3.10%

2 美的 5.8 2.69%

3 松下 3.7 1.71%

4 莱克 3.1 1.44%

5 闽灿坤 3.0 1.39%

6 新玛基 2.1 0.97%

7 德豪润达 2.1 0.97%

8 卓力电器 2.1 0.97%

9 艾美特 1.8 0.83%

10 耀川 1.7 0.79%

合计 32.1 14.86%

小家电内销企业主要有美的集团、九阳股份和苏泊尔等,企业品牌优势比较
明显,在细分产品市场上有相对优势。


8
数据来源: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小家电产业分析报告》,2013年8月
9
数据来源: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小家电产业分析报告》,201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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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行业进入壁垒

(1)规模和成本控制壁垒

小家电生产的规模效应较为明显,企业需要达到一定的生产规模才能有效降
低生产成本,保证合理的利润空间。在人民币对美元持续升值、原材料价格波动、
出口退税率调整等行业背景下,只有具备较强成本控制能力和规模优势的企业才
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去。新进入的小家电制造商在短时间内无法在成
本、规模等方面形成优势,抗风险能力较弱。

(2)认证壁垒

随着人们环保、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发达国家对家电产品均制定了严格的
环保、安全和品质认证标准,如美国的UL认证,德国的GS认证和日本的SG认证。
新进入企业难以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贯性,一般很难在短期内通过上述认
证,因此取得目标市场的品质认证为进入本行业最主要的壁垒之一。

(3)技术壁垒

随着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小家电生产中的应用,消费者对小家电产品
材质、外观、功能、环保等方面不断提出新的需求,这对小家电制造商的研发设
计能力和生产制造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才
能获得市场认可。

6、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随着全球小家电产业向具有劳动力等比较优势的国家转移,中国承接了国际
产业调整转移中的大量小家电制造产业,成为全球最大的小家电制造基地,近年
来中国小家电企业的生产能力快速增长。

我国小家电的需求分为出口需求和内销需求。2001~2008年,欧美等发达国
家和地区经济繁荣带动可支配收入增长,宽松的信贷政策带动强劲增长的住宅产
业,造就整个小家电行业庞大的市场需求。2008年下半年,金融危机爆发,全球
住宅市场遭受打击,住宅市场低迷对全球家电市场造成影响,但欧美等发达国家
和地区小家电消费对中国的依赖局面依然不变。随着全球经济的全面复苏,我国
小家电的出口需求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此外,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居民
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小家电内销需求也将保持高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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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行业利润率水平及变动趋势

(1)技术含量高、设计新颖的小家电产品将获得较高的利润率水平

消费者对小家电的购买需求越来越看重产品的外观、功能设计,对产品的美
观度、实用性、性能质量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技术含量高、设计新颖、外观时尚、
品质优良、实用性好的产品往往受到消费者青睐,一般可获得较高的利润率水平。
因此,具有良好工业设计水平、外观设计能力和技术实力的企业,通过不断开发
设计出符合消费者需求的新产品,能够获得较高的利润率水平。

(2)行业龙头企业利润率将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首先,随着小家电行业优胜劣汰,市场集中度的不断提高,行业龙头企业将
迅速扩大生产规模,凸显规模经济效应。其次,行业龙头企业将利用其规模优势
和深度配套能力,有效地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最后,行业龙头企业将
利用其优秀的研发设计能力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提高企业利润率水
平。未来,小家电行业龙头企业的利润率水平将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值。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小家电产业链分工和产业结构转移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小家电产业链分工更加明确,随着发达国家劳
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小家电产品的生产制造已转向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国内小
家电产业具有较强的上下游配套能力、完整的零配件供应链和完备的生产体系,
因此,中国成为小家电产业的生产制造中心。产业结构转移为中国小家电企业创
造了良好的机会。

(2)国内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中国消费者经济实力的提高和消费观念转变,对小家电的需求将不断增
长。目前小家电市场仍处于培育和成长阶段,行业内技术上占有优势的企业不多,
市场前景广阔。

(3)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2006 年 2 月,广东省“十一五”规划提出家电行业要逐步提高技术产品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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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向国际化发展,做大、做强知名品牌企业集团;2006 年 3 月,我国“十一
五”规划提出要推动我国工业结构优化升级,鼓励包括家用电器在内的轻工行业
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继续发挥竞争优势,同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2006 年 11 月,广东省经贸委发布《关于促进我省家电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十一五”期间,将广东省打造成为全球家电制造中心、采购中心和
交易中心;长远目标是发展成为全球家电设计研发中心。

2008 年 12 月,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全国推广家电
下乡工作的通知》。目前,“家电下乡”涉及到的小家电产品包括电磁炉、电饭煲、
电压力锅、热水器等。

2009 年 5 月,国务院《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要推进包括家用电器
在内的轻工业产品升级;2009 年 12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我国家用电
器行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将实现行业平均研发投入在销售收入中的比重
达到 3%和培育 5 个左右具有综合竞争实力的国际化企业集团作为 2015 年家用电
器行业转型升级的主要目标。

2010 年 7 月,广东省人民政府《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
年)》提出家电行业要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为导向,整合国内外智力和技
术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突破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强化工业设计,多
元化开拓国际市场,培育世界级品牌,促进产业从跟随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重
点发展智能网络和三网融合家电产品,智能和节能环保型空调、电冰箱、洗衣机、
微波炉、热水器以及新型小家电,打造全球家电设计中心、制造中心和营销中心。

(4)国家不断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有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国家质检总局于 2000 年 1 月发布《关于出口小家电产品检验有关问题的通
知》,要求检验检疫机构根据规范的工作流程对出口小家电产品实施法定检验。
国家质检总局于 2009 年 7 月公布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有利于家电
行业加强产品的质量管理。这些规定对保证小家电产品质量,维护小家电厂商的
整体利益起到了有效监管和积极促进作用,有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5)技术进步推动产业升级

目前我国小家电产品质量及技术日渐成熟,行业龙头企业已完成从低成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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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转向技术出口,从OEM转向ODM、OBM。部分小家电企业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装备,自动化程度提高,生产线己接近或基本达到国际同类先进技术装备水平。
随着规模化生产的发展,部分小家电龙头企业自主掌握生产中的核心技术及关键
生产环节,在专利技术、工业设计方面拥有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产业的不断升级。

2、不利因素

(1)非贸易壁垒

欧盟于 2004 年 8 月启动关于电子电气设备垃圾的 WEEE 和关于产品中含有害
物质的 ROHS 的两个指令。WEEE 的实施使销售商在向欧盟销售电子电气产品时将
被额外征收一笔废弃电子电气产品回收费用,而 ROHS 则规定含有铅、汞等 6 种
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产品必须用新型的环保材料代替。产品质量和环保标准的提
高,将提高企业生产成本,最终导致行业内优胜劣汰,有利于行业龙头企业巩固
竞争优势地位。

(2)行业竞争激烈

小家电行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目前,国内小家电制造商众多达 1,700 家,
随着近年小家电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竞争加剧,小型制造商将在激烈的市场竞
争中被淘汰,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五)行业的技术情况

小家电产品种类繁多,基本的生产技术较为成熟。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要求
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小家电的追求更多体现在产品的外观和功能设计上,对产
品的美观度、实用性、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
人们追求更贴近生活、更为人性化、智能化的多功能小家电产品。因此企业的工
业设计能力较大程度上决定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优秀的工业设计产品能够满足
消费者个性化、生活化的需求。现阶段,国产品牌多处于中低端档次,拥有新技
术、新产品自主研发能力和高端产品生产能力的企业占比较小。

(六)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

1、小家电行业不存在明显的的周期性特征

中国是全球西式小家电重要的生产基地。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发达国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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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调整的加快,全球小家电产品的订单和生产基地加速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
凭借成本、规模和技术配套的优势承接了全球主要的小家电订单。1995年~2012
年,我国西式小家电出口额持续增长,出口额从1995年的17亿美元上升至2012
年216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达15%。

1995~2012 年我国小家电产品出口额

亿美元 出口额 增长率
250 40%
35%
200 30%
25%
20%
150
15%
10%
100
5%
0%
50 -5%
-10%
0 -15%
1995

















小家电产品在欧美国家拥有极高的普及程度,但大量的换购需求使发达国家
小家电进口市场一直保持持续增长。尽管 2009 年受金融危机影响,主要小家电
进口国都不同程度地减少了进口,但从长远发展看,作为欧美生活必需品的西式
小家电,全球市场对其刚性需求的基本属性并没有改变,不仅欧美市场如此,新
兴国家与地区的市场也将继续迅速成长。2010 年随着经济复苏,西式小家电市
场需求得到恢复增长,从长远看西式小家电的需求将保持持续增长态势。

因此,小家电作为高频度使用的准快速消费品,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具有一
定的相关性。全球经济或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小家电市场也将会相应小幅
变化,整体而言,小家电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从长期看,小家电需求稳中有升,该行业不存在已转向下滑趋势且短期内相
关因素无法消除的情形。

2、行业的区域性特征

(1)小家电企业区域分布特征

目前全球小家电出口国主要为中国、德国、意大利、法国、美国、波兰、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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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哥、土耳其、韩国和西班牙十个国家,上述国家2008年出口额约占全球小家电
总出口额70%。其中,中国作为主要产区,其出口额占全球小家电总出口额37%。

中国小家电生产企业地区分布不均衡,大部分小家电企业集中在经济比较发
达的华南和华东地区,其中广东、浙江两省企业数量较多,占全国比重达到83%。

2009年中国小家电企业区域分布10

企业数量(个)/左轴 占比/右轴
1,000 70%
900
58.1% 60%
800
700 50%
600 40%
500
400 25.1% 30%
300 20%
200
3.2% 10%
100 4.3% 2.6% 1.6% 1.4% 0.9% 2.6%
0 0%
广东 浙江 江苏 上海市 山东 辽宁 福建 四川 其他


(2)小家电市场区域分布特点

小家电产品种类繁多、用途广泛,各国小家电的市场情况根据当地消费者生
活习惯有所差异。欧美市场主要消费电热水壶、电热咖啡机、搅拌机、电烤炉、
多士炉、烤箱等西式小家电产品,中国、日本、东南亚等亚洲市场主要产品为电
饭煲、电压力锅、电热水壶等小家电产品。因此,小家电消费市场有明显的区域
性特征。

3、行业的季节性特征

小家电产品销售具有季节性特征。由于小家电产品的主要出口欧美等国家和
地区,欧美的主要节日相对集中在下半年,因而行业生产销售旺季也表现在下半
年,比如 7~10 月的夏季销售期、圣诞节销售期等。相对而言,每年的上半年为
行业生产销售淡季。

(七)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10
数据来源:《家电科技》总第297期,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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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家电行业具有产业链跨度长、覆盖面宽等特点。小家电行业的上游主要为
塑料、钢材、电机和温控器等行业,这些行业都是充分竞争的行业,其价格变化
直接影响小家电产品的采购成本;下游为小家电品牌商和零售商等销售渠道和个
人、家庭等最终消费者。其上下游关系如下:

小家电行业上下游行业关联关系图

上游 小家电行业 下游

原材料 零部件 设计、制造、组装、品牌、渠道 终端

塑料 电机 模具 品牌建设 品牌商
钢材 电源线 制造成型 市场营销 零售商
铝板 温控器 加工装配 产品服务 超市
IC 集成块 家电连锁
个人消费者


1、小家电行业与上游行业之间的关联分析

小家电行业的上游主要包括塑料、钢材、铝板等原材料以及电子元器件、电
源线等零配件,原材料和零配件市场是充分竞争市场,来源广泛,采购便捷。但
由于塑料、钢材、铝板、电子元器件等占总成本比例相对较高,因此其价格波动
对企业利润影响较大。

2、小家电行业与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分析

面对国际市场,制造商受市场区域的分布均衡性、目标客户的类型及客户的
付款期等因素影响,面对的外销客户主要有两类:品牌商和零售商。

(1)品牌商:品牌商同时承担品牌商和经销商的角色,能利用其被消费者
认同的品牌、系列化的创新产品,以打包或产品系列的形式同时服务于多个零售
商,对零售商有较强的谈判能力。品牌商根据供应能力选择制造商,两者依存度
较高:一方面,制造商需要品牌商提供订单;另一方面,品牌商也在一定程度上
依赖制造商提供质量稳定和价格合适的产品。

(2)零售商:拥有或被授权使用某小家电品牌,具备大批量购销的能力。
近几年大型零售商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大规模采购,与制造商直接合作,通过低价
策略抢占市场。

在国内市场,受国家发展经济、扩大需求、鼓励消费等政策的影响,大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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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商场不断兴起,家电连锁、超市快速扩张,都为小家电的销售提供了有利条件。

(八)产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

本公司产品主要销往美洲和欧洲市场,出口市场的基本情况如下:

1、美洲市场

美洲市场以美国市场为主,该地区小家电产品高度依赖进口,主要来自于中
国。要进入美国市场,小家电产品不仅需要符合 FDA(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
有关产品安全卫生方面要求和加州 65 法案关于环保方面的要求,还需要通过 UL
和 ETL 认证。

2、欧洲市场

欧洲市场是中国小家电重要的出口市场,市场竞争激烈。进入欧洲市场的标
准要比美国市场更为严格。要顺利进入欧洲市场,小家电产品必须符合欧盟推出
的 WEEE 和 ROHS 环保标准、EUP、REACH、与食品接触产品的卫生安全以及欧盟包
装指令,还需要通过 CE 和 GS 认证。


三、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分析

(一)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规模优势

(1)公司是小家电行业出口龙头企业

公司是小家电行业出口龙头企业,产品销往全球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根据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统计,2012 年公司小家电出口额位居行业第一;海关统计数
据显示,2007~2012 年公司连续六年为中国最大的电热水壶、电热咖啡机、搅
拌机、多士炉四类产品的出口商,其他小家电产品如面包机、电熨斗、电烤箱、
果汁机等出口量也位居前列。此外,公司还以自主品牌“Donlim”积极开拓国内
市场和东南亚市场。2011 年 5 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认定
“Donlim”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2)公司产品线丰富,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

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线,包括12大类、2,000多个型号的小家电产品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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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满足国际知名品牌商、零售商“一站式”采购的需要。客户的需求呈现多样
化、个性化特征,公司拥有为客户提供专业化小家电产品一揽子解决方案能力,
大部分采购商可以在公司采购到其所需的全部小家电产品,而不需要为单个产品
另行采购。“一站式”采购有效降低采购商的采购成本、强化产品的品质保证能
力、保障产品的交货期。

2、技术与质量优势

(1)强大的工业设计能力

公司拥有完备的产品开发体系,研发机构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优秀的
工业设计能力。

截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 1,325 项专利,其中 112 项发明专利、
658 项实用新型专利、554 项外观设计专利、1 项境外专利。公司各项技术研发
成果应用于新产品的研制和投产,实现产品向高档次、高附加值方向转变,有力
地提高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重视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和外观设计等研发工作,始终坚持将工业设计
作为支持公司发展的第一要务,并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2007 年 10 月公
司成为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常务理事单位;2007 年 11 月获得中国创新设计“红星
奖”;2007 年 12 月获得中国创新设计“红棉奖”;2008 年 7 月获得“省长杯”广
东工业设计奖。

(2)参与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

2006 年 11 月,经过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委员会、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等部门
的严格评审,公司成为电水壶国家标准起草小组的组长单位,牵头开展国家标准
起草工作。《电水壶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国家标准已于 2009 年 5 月开始实施。

同时,公司作为副组长参与起草编制多个国家标准,如《家用咖啡机性能测
试方法》、《食物搅碎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面包片电烘烤器性能测试方法》和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3)国际水准的产品质量优势

作为国际知名的小家电供应商,公司重视产品质量控制。公司领先的品质源
自于执行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中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及控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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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产品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得到了可靠保证。

公司产品通过诸多国际标准的测试和认证,拥有行销全球的通行证。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各项认证5,000多项,其中包括CCC、UL、ETL、
CE和GS等认证。

公司拥有行业内领先的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公司拥有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
可委员会(CNAS)评审认可的国家级认证测试中心,并且该中心还取得 ITS、UL、
TV、SGS、BV、CSA 和 VDE 等国际权威机构认可。

2007 年 2 月,公司电热水壶系列产品被国家质检总局评定为“出口免验”
产品(2007~2016 年),成为电热水壶行业首个获得出口免验资格的企业。

3、成本优势

(1)成本转移优势

公司为小家电行业出口龙头企业,拥有突出的工业设计能力,能够满足客户
“一站式”采购需求,与客户在长期合作过程中形成了相互依存关系。公司建立
了以 ERP 系统为支撑的“订单报价系统”,在准确核算订单成本的基础上,将汇
率、原材料、人力成本和出口退税等影响因素体现在产品报价上,通过“客户和
订单筛选”和“报价转移成本”两方面的结合,最终实现新增成本向下游客户的
转移。在近年来人民币持续升值、人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和出口退税率调整
的背景下,公司保持了稳定的盈利水平,体现了较强的成本转移能力。

(2)规模化采购优势

公司目前具有年产小家电 6,000 万台左右的产能,在原材料、外购件的采购
上的规模经济效应明显。

公司实行大宗原材料和进口物料统一批量采购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获
得供应商更多的折扣优惠,强化了公司的采购成本控制;公司通过有计划地进行
大宗原材料战略采购,提前锁定原材料价格,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根
据竞价情况选择资质、技术能力和价格最优的供应商,有效降低采购成本。

4、销售网络优势

(1)公司拥有数量众多、结构合理的客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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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始终坚持“做企业如做人”的经营理念,重视维护客户关系。经过多年
的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了良好的企业商誉,拥有数量众多的客户资源,客户数量
已超过 1,000 个。

本公司与国际大型知名品牌商和零售商保持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主要客户
包括 JARDEN、APPLICA、HAMILTON BEACH、WALMART 和 CARREFOUR 等国际知名企
业。与国际知名客户的合作促进了公司综合竞争能力的提高:一方面,国际知名
客户的业务量大且较为稳定,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国
际知名客户高标准的要求带动公司在生产制造、产品研发、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
提高,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2)覆盖全球、分布合理的外销网络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出口,销往全球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形成了覆
盖全球的销售网络。公司销售起步于欧洲市场,并于 2003 年开始,在稳固欧洲
市场的基础上,加大对美洲和亚洲其它地区市场的开拓力度。经过多年的市场开
拓,本公司已经建立了区域分布合理的外销网络。2012 年,公司小家电产品在
欧洲、美洲市场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 41.54%和 40.27%,市场分布
较为均衡,减少了公司对单一地区销售的依赖性。

(3)覆盖全国的内销网络

本公司始终坚持以自主品牌“Donlim”开拓内销市场,坚持以渠道为核心的
营销模式。针对国内市场,公司已建立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在全国设立 16 个
区域营销中心,销售网络覆盖全国主要地级城市,并与家乐福、国美、苏宁等全
国大型连锁系统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此外,公司在电子商务、电视购物等新兴渠
道拓展方面取得突破,销售网络不断完善。

5、制造优势

(1)完整的深度配套能力

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有效整合供应链,进一步加强了自我配套能力,
目前公司拥有塑胶模具分厂、电机分厂、五金件制品分厂、不锈钢制品厂和色粉
厂等配件分厂,拥有自主研制塑胶模具、五金模具、压铸模具和自我配套塑胶配
件、电器配件、五金配件、压铸配件的能力。目前,公司产品关键零配件如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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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路板和不锈钢杯等约50%的零配件由公司内部配套生产。向上延伸的产业链保
证了公司掌握小家电生产中的核心技术及关键生产环节,确保产品质量和交货
期。

(2)快速满足客户要求

公司在满足客户交货要求方面,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应变能力。为适应国际
客户对准时交货的要求,公司实行时效管理,强化员工准时交付订单的意识。公
司不仅能快速获得客户的产品需求信息,而且在生产过程每个环节、每道工序的
完成时间上都有严格精确的用时规定,保证客户对订单品质和交货期要求。

目前公司从谈判意向到交货周期一般为30~40天,比行业平均水平提前10
天左右,不仅增加客户的满意度,而且缩短了经营周期,减少了资金占用。

6、管理优势

公司汇集了一批熟悉技术和市场、知识结构搭配合理、具备先进管理理念和
创新开拓精神的管理人员,管理团队对国内外小家电行业发展有深刻认识,具有
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带领公司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成长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小家
电生产企业之一。

公司注重推进信息化建设,在生产经营中全面推行标准化业务流程管理,并
建立柔性化生产管理体制,运用JIT、CPK、工业工程等先进管理手段和理念。在
推进生产系统、分销系统ERP完善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采购管理、质量控制、
技术管理、物流管理、客户管理等系统的建设,通过流程再造、先进管理手段的
引进、供应链整合、大宗原材料集中采购,有效降低了产品开发成本和管理费用,
增强了公司新产品开发速度、快速反应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

(二)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本公司的竞争劣势主要体现在融资渠道单一。多年来,公司依赖自有资金实
现了快速发展,然而,根据公司未来几年的业务发展规划,资本性支出将大幅增
加。因此,公司希望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足够的资金,满足不断扩大的资本性投入
的需要,保持公司在小家电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扩大公司的领先优势,使公司迈
上新的发展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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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虽然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拥有一定的市场基础,但是自
主品牌“Donlim”的国内市场知名度还不高。因此,公司希望通过本次募集资金
做大做强国内市场,满足国内小家电产品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三)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1、市场地位

公司专业从事小家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 90%以上出口欧美等国
家和地区。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已成为小家电行业出口的龙头企业,小家电出
口额排名第一11。

单位:亿美元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企业名称
出口额 市场排名 出口额 市场排名 出口额 市场排名

新宝电器 6.7 第一名 6.6 第二名 5.8 第二名

公司目前为中国最大的电热水壶、电热咖啡机、搅拌机、多士炉四类产品的
出口商,第二大面包机出口商。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竞争地位如下12: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产品种类
市场排名 占比 市场排名 占比 市场排名 占比

电热水壶 第一名 16.96% 第一名 17.30% 第一名 16.90%

电热咖啡机 第一名 13.84% 第一名 14.45% 第一名 16.64%

多士炉 第一名 10.81% 第一名 11.21% 第一名 12.58%

搅拌机 第一名 11.54% 第一名 13.37% 第一名 13.51%

面包机 第二名 25.64% 第三名 23.38% 第三名 22.09%

注:1、电热水壶出口商品代码“85167190 其他电咖啡机和茶壶”;电热咖啡机出口商

品代码“85167110 滴液式咖啡机、85167120 蒸馏渗滤式咖啡机、85167130 泵压式咖啡机”;

多士炉出口商品代码“85167220 片式烤面包机(多士炉)”,搅拌机出口商品代码“85094090

食品研磨机及搅拌器”,面包机出口商品代码“85167210 家用自动面包机”。2、“占比”代




11
数据来源: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小家电产业分析报告》,2013 年 8 月
12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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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该产品出口量与对应产品中国总出口量的比值。3、电热咖啡机出口量较大的深圳宝安外

经发展有限公司为宝安区政府委托代理区内“三来一补”企业业务的商务单位,与小家电制

造企业没有可比性,不纳入考虑范围。

2、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外销市场上主要的竞争对手包括美的集团、闽灿坤、德豪润达和伊立
浦等小家电生产企业13。

本公司产品以“Donlim”为核心自有品牌在国内市场销售,与直接面向国内
市场进行品牌销售的自有品牌运营商构成直接竞争,本公司在国内市场上的主要
竞争对手包括美的集团、九阳股份和苏泊尔等。

(1)美的集团

美的集团成立于1968年,旗下拥有两家上市公司、四大产业集团,不仅在大
家电领域空调器、冰箱、洗衣机居于产业前列,而且也是中国位居前列的小家电
制造商。

(2)闽灿坤

闽灿坤(证券代码 200512)是西式小家电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成立于 1988
年,注册资本 1.85 亿元,是台湾灿坤集团旗下企业,其经营模式为 ODM,生产
的小家电产品种类较为齐全,产品主要用于出口,主要市场是美洲地区。

2010 年,闽灿坤实现营业收入 33.34 亿元,实现净利润 8,742.37 万元;2011
年,闽灿坤实现营业收入 29.14 亿元,实现净利润 1,484.03 万元;2012 年,实
现营业收入 23.39 亿元,实现净利润 2,856.52 万元;2013 年 1~6 月,实现营
业收入 8.78 亿元,实现净利润 1,137.90 万元。

(3)德豪润达

德豪润达(证券代码 002005)是国内具有较强实力的西式厨房小家电企业,
成立于 1996 年,注册资本 11.66 亿元,主要采用 ODM 的经营模式,产品主要用
于出口,主要销往美国和欧洲。




13
如无特别说明,上市公司数据均来源于其公开的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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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德豪润达实现营业收入 25.95 亿元,实现净利润 19,092.68 万元;
2011 年,德豪润达实现营业收入 30.65 亿元,实现净利润 38,491.38 万元;2012
年,德豪润达实现营业收入 27.58 亿元,实现净利润 15,907.86 万元;2013 年 1~
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3.53 亿元,实现净利润 4,974.01 万元。

(4)伊立浦

伊立浦(证券代码002260)是从事家用厨房小家电和商用厨房电器及设备制
造的企业,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1.56亿元,其主导产品是电饭煲和电烤炉,
产品主要用于出口,主要销往美国和日本。

2010 年,伊立浦实现营业收入 7.69 亿元,实现净利润 1,207.33 万元;2011
年,伊立浦实现营业收入 7.43 亿元,实现净利润 1,673.46 万元;2012 年,实现
营业收入 6.41 亿元,实现净利润 1,353.61 万元;2013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3.04 亿元,实现净利润 391.86 万元。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小家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热水壶、电
热咖啡机、面包机、打蛋机、多士炉和搅拌机等。公司主要产品用途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图样 主要用途




电 热 咖
以电力作为能源,可用于泡煮咖啡
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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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热 水 用电加热烧开水的家用水壶,部分还具有保温、
壶 过滤功能




打蛋机 以电力为能源,主要用于打蛋、和面与搅拌




用于家庭制作面包或蛋糕等食品,也可用于制
面包机
作果酱、和面、发酵面团与烘烤面包




以电力为能源,有搅拌刀具,可用于食用物品
搅拌机
的打碎与混合




多士炉 以电力为能源,主要用于烘烤面包片




(二)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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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材料 检验 冲压成型
研发、设计 原材料采购
塑胶材料 检验 注塑成型



外购零配件 检验 入库 检验




丝印


检验


总装装配



成品性能、安全性检查


包装


入库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均由公司按企业质量标准和订单要求进行自主
采购。公司原材料采购的流程为:

生产控制部 采购部 采购部


每月底由生产控 采购部根据生产控制部 根据经审核批准
制部提供后续 提供的物料需求计划, 的原材料采购计
3-4 个月的物料 减除已下订单物料的在 划实施采购作业
需求计划 途量及仓库存量,制订
所需原材料的采购计划


为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采取以下策略加强原材料采购环节的控制:

(1)建立原材料信息收集和战略采购机制。公司与多家大型材料分析网站
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及时获取原材料价格信息及预测报告,适时进行原材料战略
采购。此外,采购部就原材料未来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进行评估,将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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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价格波动风险体现在产品报价当中,规避其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

(2)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依托大批量采购的
优势,与上游供应商建立直供协议,保持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货款结算期限、
交货、售后服务等方面取得优惠。

(3)建立专业的零配件报价审批制度。公司对零配件进行价格审核,通过
采购员与核算师的职能分离和相互监督有效减少采购过程中人为主观因素的影
响。

(4)建立内部采供销信息平台。在公司 ERP 系统上为采购部门提供了及时
动态的供销信息,大大减少了呆滞料产生的可能性,并缩短了采购反应时间,降低
了在产品、成品和原材料的库存金额。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按订单生产的模式。销售部门根据订单向生产部门发出生产通知,
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备料生产。产品完工后,由公司质检部门对产品进行检验,
检验合格后由销售部门通知客户进行最后检验,产品检验合格后方予以出厂。

3、销售模式

公司小家电外销采取直接销售给国外客户的模式。公司主要依靠良好的产品
质量和企业诚信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公司小家电以自有品牌“Donlim”进行内销,主要采取经销商代理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与总部、代理商、卖场三方合作,提高市场有效网点覆盖率及单店销售
能力,提升品牌销售额及市场占有率。

4、定价模式

公司建立了以 ERP 系统为支撑的“订单报价系统”,该系统汇总研发设计部
门、原材料采购部门、制造部门和销售部门的数据,根据汇率、原材料成本、劳
动力成本、出口退税率等因素的变化并结合目标利润率制定各产品的指导价,并
通过报价实现生产成本上涨因素向下游客户的转移。

(1)报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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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流程图

创新设计中心 新产品开发意向书


海外/国内营销中心 审核并制定预期售价


产品研发中心 产品报价


不锈钢、电子板、电机分厂等 配件报价


产品研发中心 审核


总裁办 指导价审批


海外/国内营销中心 报价


一般情况下,公司每个季度更新所有产品的产品指导价;在经营情况变化而
导致产品成本变化幅度达 3%以上时,公司将对产品指导价进行不定期调整。产
品指导价变化后,公司销售部门对新客户、新订单执行新报价,并根据具体情况
启动对原有订单的调价谈判。

(2)产品指导价制定办法

在产品指导价制定中,公司主要考虑汇率、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和出口
退税率等因素。公司产品指导价能基本反映主要因素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并
保证公司实现预期的利润目标,化解经营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在产品报价过程
中,公司对主要因素的确定办法如下:

①预期汇率的确定办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的远期汇率
(三个月或半年、一年)进行测算,将部分汇率变动包含在产品报价中。

②预期原材料价格确定办法:根据各专业机构发布的原材料价格信息及预测
报告,结合从供应商、公司采购部门得到的市场信息进行汇总评判,在产品报价
中合理预估未来原材料波动对成本的影响。

③预期劳动力成本确定办法。根据公司上一年平均劳动力成本,以此为基础
上浮 5%~10%进行测算,将劳动力成本上升考虑在产品报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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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价和调价策略

公司报价和调价方式主要包括新产品报价、现有产品季度滚动报价、大客户
年度调价三种方式。有关情况如下:

报价和调价方式 对象 特点

新产品报价 针对新产品、新客户 保证公司目标利润,客户接受程度较高
中小客户、签订短期合
季度滚动报价 公司能在较短周期内转嫁成本
同的大客户
年度调价 签订年度合同的大客户 利于公司提前锁定成本;但成本转移周期较长

为提高公司成本转嫁能力,公司报价和调价主要采用以下策略:

①不断提高新产品报价。公司通过创新设计、功能组合、改善产品品质和用
料、款式花样的变化以及提高包装水平来适时提价,以“小改款”实现“新价格”,
不断提高新产品报价比例,保证公司利润率。

②以短期合同为主:针对小家电产品研发周期短、产品更新快的特点,公司
通过与客户签订短期合同实现产品的滚动报价。合同到期则双方重新定价。通过
短期合同、滚动报价,公司有效规避了汇率、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实施的“订单报价系统”可以将汇率、原材料、劳动力成本、出口退税
率等影响因素大部分体现在产品报价上,从而实现生产成本向下游客户的转移,
基本消化成本上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相关因素波动超出公司估计范围,公司将不可避免会承
担额外损失。对此,公司主要采用调价机制进行成本修复。受对下游客户议价和
新订单落实的周期影响,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提价效应具有一定的滞后期。

2010~2012 年,美元兑人民币年均汇率由 1:6.7892 变动至 1:6.3125,人
民币升值 7.55%,劳动力成本年增幅平均为 12.43%,PP 塑料、不锈钢等主要原
材料成本波动明显,但 2010 年~2012 年,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毛利由 69,970.39
万元增长至 78,444.45 万元,增幅为 12.11%,利润总额由 19,800.88 万元增长
至 23,969.28 万元,增幅为 21.05%,体现了发行人较强的成本转移能力和盈利
修复能力。

(四)报告期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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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产品名
项目 单位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产能 万台/年 550 1,100 1,100 1,100
产量 万台/年 413 986 1,064 1,122
电热咖
销量 万台/年 413 1,013 1,027 1,082
啡机
产能利用率 - 75.04% 89.64% 96.73% 102.00%
产销率 - 100.18% 102.74% 96.52% 96.43%
产能 万台/年 750 1,500 1,500 1,500
产量 万台/年 595 1,158 1,323 1,459
电热水
销量 万台/年 565 1,198 1,315 1,471

产能利用率 - 79.33% 77.20% 88.20% 97.26%
产销率 - 94.96% 103.45% 99.40% 100.01%
产能 万台/年 450 900 900
产量 万台/年 368 829 921
打蛋机 销量 万台/年 357 837 923
产能利用率 - 81.86% 92.11% 102.33% 102.35%
产销率 - 96.90% 100.97% 100.22% 96.10%
产能 万台/年 150 300 300
产量 万台/年 112 264 272
面包机 销量 万台/年 108 272 259
产能利用率 - 74.92% 88.00% 90.67% 62.33%
产销率 - 96.07% 103.03% 95.22% 93.05%
产能 万台/年 350 700 700
产量 万台/年 345 725 707
搅拌机 销量 万台/年 353 719 671
产能利用率 - 98.67% 103.57% 101.00% 103.85%
产销率 - 102.19% 99.17% 94.91% 98.52%
产能 万台/年 250 500 500
产量 万台/年 181 399 409
多士炉 销量 万台/年 186 406 394
产能利用率 - 72.30% 79.80% 81.80% 102.40%
产销率 - 102.07% 101.75% 96.33% 96.48%

2、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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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主要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电热咖啡机 39,229.40 18.17% 86,721.86 17.86% 82,811.44 17.15% 84,894.40 19.37%

电热水壶 34,793.24 16.12% 74,487.44 15.34% 79,087.70 16.38% 83,736.45 19.10%

面包机 21,620.92 10.02% 56,647.26 11.66% 51,868.73 10.74% 32,541.25 7.42%

打蛋机 20,797.63 9.63% 47,692.08 9.82% 52,792.94 10.93% 43,791.48 9.99%

搅拌机 20,510.97 9.50% 40,773.01 8.40% 34,082.87 7.06% 30,058.01 6.86%

多士炉 12,978.58 6.01% 29,899.59 6.16% 27,014.59 5.60% 32,676.33 7.45%

其他 65,938.37 30.55% 149,439.35 30.77% 155,154.28 32.14% 130,648.37 29.80%

合计 215,869.10 100.00% 485,660.59 100.00% 482,812.55 100.00% 438,346.29 100.00%

注:比例=分产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3、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主要产品
金额 涨幅 金额 涨幅 金额 涨幅 金额
电热咖啡机 94.88 10.80% 85.63 6.25% 80.60 2.68% 78.49
电热水壶 61.58 -0.98% 62.19 3.42% 60.15 5.65% 56.93
面包机 200.27 -3.67% 207.91 3.90% 200.10 7.12% 186.79
打蛋机 58.26 2.21% 57.00 -0.39% 57.22 9.29% 52.36
搅拌机 58.12 2.50% 56.70 11.63% 50.79 12.42% 45.18
多士炉 70.34 -4.48% 73.64 7.53% 68.49 3.66% 66.07

注:由于产品型号繁多、价格不一,因此表中的价格为该类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

4、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热水壶、电热咖啡机、面包机、打蛋机、多士炉和搅拌机
等小家电产品,主要销往国外,目标客户主要为国外小家电品牌商、零售商,最
终客户为单个家庭或酒店、餐厅等公共场所。

5、公司产品销售区域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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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国外 199,394.81 92.37% 442,681.01 91.15% 440,984.72 91.34% 406,641.74 92.77%

欧洲 97,488.31 45.16% 201,752.03 41.54% 221,015.30 45.78% 207,445.66 47.32%

美洲 78,732.77 36.47% 195,558.31 40.27% 186,644.80 38.66% 175,227.04 39.97%

亚洲 13,801.63 6.39% 27,568.09 5.68% 23,053.53 4.77% 15,101.04 3.45%

其他 9,372.10 4.34% 17,802.57 3.67% 10,271.09 2.13% 8,867.99 2.02%

国内 16,474.29 7.63% 42,979.58 8.85% 41,827.82 8.66% 31,704.55 7.23%

合计 215,869.10 100.00% 485,660.59 100.00% 482,812.55 100.00% 438,346.29 100.00%

注:比例=分地区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6、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期间 排名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重
1 JARDER 27,079.98 12.32%
2 HAMILTON BEACH 19,596.88 8.92%

2013 年 3 APPLICA 8,957.36 4.08%
1~6 月 4 ELECTROLUX LEHEL KFT 7,474.23 3.40%
5 KOMPERNASS 6,492.68 2.96%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 69,601.13 31.68%
1 JARDEN 60,722.48 12.33%
2 HAMILTON BEACH 48,252.40 9.80%
3 APPLICA 22,676.63 4.61%
2012 年
4 THE CONTINUITY COMPANY 18,831.40 3.82%
5 KOMPERNASS 16,885.29 3.43%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 167,368.20 33.99%
1 JARDEN 58,476.03 11.89%
2 HAMILTON BEACH 39,562.09 8.05%
3 THE CONTINUITY COMPANY 29,895.49 6.08%
2011 年
4 APPLICA 26,328.28 5.36%
5 KOMPERNASS 24,743.07 5.03%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 179,004.96 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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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ARDEN 55,162.55 12.36%
2 APPLICA 35,462.59 7.95%
3 HAMILTON BEACH 31,030.88 6.95%
2010 年
4 KOMPERNASS 23,541.67 5.28%
5 THE CONTINUITY COMPANY 22,937.63 5.14%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 168,135.31 37.68%

本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
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较为稳定,均为与公司合作多年的客户。

(五)报告期主要产品原材料和能源情况

1、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原材料主要是塑料、不锈钢、冷轧板、铝板等原材料,以及温控器、IC
集成块等零部件,约占主营业务成本的80%左右;公司能源供应主要为电力和水。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均价、占采购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占原材料
序 平均单价 金额
时间 原材料 单位 数量 采购总额
号 (元) (万元)
比重
1 PP 塑料 千克 10,509,921.00 9.93 10,437.85 6.70%
2 温控器 个 11,121,224.00 7.73 8,591.18 5.52%
2013
年 3 漆包铜线 千克 809,720.49 53.11 5,031.20 3.23%
1~6 4 ABS 塑料 千克 4,233,500.00 12.46 5,275.94 3.39%

5 不锈钢 千克 2,354,633.00 16.07 3,784.82 2.43%
合计 33,120.99 21.28%
1 PP 塑料 千克 23,848,555.00 9.97 23,782.57 7.26%
2 温控器 个 19,320,900.00 7.80 15,075.18 4.60%

2012 3 漆包铜线 千克 2,097,886.53 54.99 11,536.75 3.52%
年 4 ABS 塑料 千克 7,452,700.00 12.35 9,202.79 2.81%
5 不锈钢 千克 5,518,927.00 16.60 9,159.48 2.79%
合计 68,756.77 20.98%
2011 1 PP 塑料 千克 26,041,062.00 11.00 28,654.98 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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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2 温控器 个 20,567,088.00 9.13 18,782.74 4.92%
3 漆包铜线 千克 2,397,166.00 63.27 15,166.07 3.97%
4 ABS 塑料 千克 8,852,650.00 14.18 12,556.74 3.29%
5 不锈钢 千克 4,507,118.00 19.66 8,860.19 2.32%
合计 84,020.72 22.02%
1 PP 塑料 千克 26,756,438.00 9.81 26,245.17 7.57%
2 温控器 个 17,117,102.00 8.50 14,549.54 4.20%

2010 3 漆包铜线 千克 2,211,434.79 55.87 12,355.08 3.56%
年 4 ABS 塑料 千克 8,835,750.00 13.21 11,674.11 3.37%
5 不锈钢 千克 5,779,402.00 19.04 11,001.86 3.17%
合计 75,825.76 21.86%

(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采购金额、采购均价、占能源采购总额的比重情况
如下: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能源 金额 均价 金额 均价 金额 均价 金额 均价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元) (万元) (元) (万元) (元) (万元) (元)

电 5,414.91 0.87 84.86% 11,209.18 0.90 87.03% 9,839.73 0.82 87.04% 8,869.63 0.81 89.19%

水 412.59 3.58 6.47% 797.00 3.40 6.18% 703.08 3.04 6.22% 650.56 2.82 6.54%

合计 5,827.50 - 91.33% 12,006.18 - 93.21% 10,542.80 - 93.26% 9,520.18 - 95.73%


2、报告期内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表:

序 占采购总额
年份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原材料 金额(万元)
号 比例
1 STRIX(HONG KONG) 温控器、连接器 7,215.89 4.64%
2 SAMSUNG PP 塑料、ABS 塑料 6,761.89 4.34%
东莞市联升电线电缆有
2013 3 电源线 3,298.81 2.12%
限公司

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 漆包铜线、漆包铝
1~6 4 2,723.82 1.75%
公司 线

浦项(佛山)钢材加工
5 不锈钢 2,518.85 1.62%
有限公司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总额合计 22,519.26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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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AMSUNG PP 塑料、ABS 塑料 19,206.69 5.86%
2 STRIX(HONG KONG) 温控器、连接器 12,577.73 3.84%
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
3 漆包铜线、漆包铝线 9,374.39 2.86%
公司
2012
东莞市联升电线电缆有
年 4 电源线 4,789.54 1.46%
限公司
阪和(香港)贸易有限
5 镀铝板、不锈钢 4,737.75 1.45%
公司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总额合计 50,686.10 15.47%
1 SAMSUNG PP 塑料、ABS 塑料 26,536.62 6.95%
2 STRIX(HONG KONG) 温控器、连接器 17,157.80 4.50%
3 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 漆包铜线、漆包铝线
10,605.20 2.78%
2011 公司
年 4 凯华电器 电源线 6,205.99 1.63%
阪和(香港)贸易有限
5 镀铝板、不锈钢 5,941.55 1.56%
公司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总额合计 66,447.16 17.40%
1 SAMSUNG PP 塑料、ABS 塑料 23,330.21 6.73%
2 STRIX(HONG KONG) 温控器、连接器 14,314.94 4.13%
浙江洪波线缆股份有限
3 漆包铜线、漆包铝线 7,552.35 2.18%
公司
2010
浦项(佛山)钢材加工
年 4 不锈钢 5,430.32 1.57%
有限公司
阪和(香港)贸易有限
5 镀铝板、不锈钢 5,325.67 1.54%
公司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总额合计 55,953.49 16.13%

注:2011年10月,“浙江洪波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洪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
应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较为稳定,均为与公司合作多年的供应商。

(六)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在上述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权益的说明

在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中,凯华电器为公司报告期内原关联方,除此之外,
公司其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股5%
以上的股东未在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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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公司建立了
包括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各岗位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预案及
危险性预先分析,并编制了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公司聘请专业人员每年对生产车间的各种消防设备、电气线路等进行维护检
查,保证各项设施安全运转。每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制度的
学习,组织消防演练、逃生演习,使员工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2、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以生产小家电产品为主,生产过程不存在高危险或重污染的情况。公司
针对研发、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影响环境的废气、废水等采取了有效的治理和预防
措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公司于2006年5月顺利通过IS014001:
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根据各主管环保机关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能够遵守国家
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因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而受到环保部门
的行政处罚。


五、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取得方式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自建、购入 56,790.77 11,264.26 45,526.51
机器设备 购入 49,591.01 21,852.92 27,738.08
模具 自制、购入 36,740.67 18,008.99 18,731.68
输变电设备 购入 9,077.05 2,207.46 6,869.60
电子设备 购入 3,111.54 1,506.96 1,6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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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设备 购入 1,803.88 908.94 894.94
办公设备 购入 1,721.92 949.91 772.01
其他设备 购入 7,916.59 4,073.62 3,842.97
合计 166,753.43 60,773.05 105,980.38

1、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主要机器设备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取得方式 使用情况 成新率 先进程度
1 注塑机 675 购入 正常使用 56.20% 先进
2 压力机 558 购入 正常使用 49.12% 先进
3 CNC 数控 74 购入 正常使用 50.50% 先进
4 冲床 267 购入 正常使用 59.64% 先进
5 油压机 132 购入 正常使用 34.49% 先进
6 焊机 535 购入 正常使用 60.36% 先进
7 干燥机 139 购入 正常使用 41.77% 先进
8 生产线 321 购入 正常使用 57.50% 先进
9 平衡机 36 购入 正常使用 71.14% 先进

2、房屋所有权

截至2013年11月30日,公司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如下:

序 建筑面积 权利 他项
房产证号 位置
号 (M ) 人 权利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勒流居
新宝
1 粤房地证字第 C4562519 号 委会龙升工业区 3-1-(1). 23,664.60 抵押
电器
(20)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 新宝
2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300104836 号 52,205.00 抵押
处新城居委会龙洲路南侧 电器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大晚居 新宝
3 粤房地证字第 C4546438 号 149,123.00 抵押
委会龙洲路南侧 电器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 新宝
4 粤房地证字第 C5758988 号 13,364.40 抵押
处勒流居委会龙洲路工业区 电器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勒流居 新宝
5 粤房地证字第 C4549444 号 7,912.20 抵押
委会银城路 13 号 电器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 新宝
6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300128419 号 624.83 无
处勒流居委会工业五路 15 号 电器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 新宝
7 粤房地证字第 C5758550 号 5,634.30 抵押
处勒流居委会工业五路 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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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 新宝
8 粤房地证字第 C6791888 号 52,847.93 抵押
处勒流居委会政和南路 1 号 电器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 新宝
9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300107833 号 2,067.43 无
处勒流居委会工业一路 2 号 电器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 威林
10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311034881号 35,373.97 抵押
处勒流居委会海港城工业区 塑料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
新宝
11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312049811 号 处大晚社区居民委员会龙洲 90,483.03 抵押
电器
工业区 4 号地块

目前公司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情况如下:

序 2 取得
房产位置 建筑面积(M ) 未取得证书原因
号 方式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
该房产属于顺德区“三旧改造”项目,
1 镇勒流居委会龙升 22,670.00 自建
产权正在办理中。
工业区
(1)此房产拍卖前未办理报建手续,未
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公司通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 过拍卖方式依法取得该房产,2010 年末
镇龙洲工业区 7-2 账面价值为 5,658,026.21 元,占固定资
2 18,851.10 拍卖
号、勒流镇龙洲路大 产比为 1.08%,用作仓库,对公司资产
晚路段工业区 和生产情况影响小;(3)公司正在积极
争取办理产权证书,如无法办理将自行
拆除重建。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 由于统一报建原因,需与该地块日后开
3 镇大晚村龙洲路南 173,553.30 自建 工建设的其他房产合并办理产权证书,
侧新城工业区 且报建手续齐全。
滁州市扬子东路 本地块手续齐全,不存在障碍,产权证
4 136,260.00 自建
1777 号 书正在办理中。
滁州市经济技术开 公司通过购买方式依法取得该房产用作
5 发区上海路天乐小 528.66 购买 管理人员宿舍,对公司资产和生产情况
区 301#幢楼 影响小;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
街道办事处大晚社
6 18,636.21 自建 本地块手续齐全,房产证正在办理之中
区居民委员会龙洲
工业区 4 号地块

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已出具证明,证明 1~3 处房产正在办理产
权证书,取得产权证书不存在法律障碍。滁州市房产管理局已出具证明,证明第
4 处房产正在办理产权证书,取得产权证书不存在法律障碍。

发行人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已承诺全额承担上述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情
形可能给公司带来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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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租赁情况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在如下租赁的情形:

序 承租
出租人 物业位置 面积(M ) 租赁期限
号 人
顺德市勒流镇勒流街道办事
1 伍丹虹 23,324.12 2013.4.1~2013.12.31
处龙升工业区
新宝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众涌村
2 关志波 14,093.70 2013.4.1~2013.12.31
电器 委会众涌工业区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众涌村
3 卢兆麟 6,368.30 2013.4.1~2013.12.31
委会裕北路 56 号
庆菱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众涌村
4 关志波 9,576.00 2009.8.1~2014.7.31
压铸 委会众涌工业区
凯虹 顺德市勒流镇勒流街道办事
5 伍丹虹 6,430.00 2013.4.1~2013.12.31
彩印 处龙升工业区
凯恒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上涌村
6 凯华电器 12,000.00 2013.1.1~2015.12.31
电机 委会龙洲路上涌路段以北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 使用权 2 权利 他项
证号 位置 用途 终止日期 面积(M )
号 类型 人 权利
粤 房 地 权 证 佛 字 第 勒流镇龙洲工业区 新宝
1 出让 工业 2056.11.09 66,653.28 抵押
0312049811 号 4 号地块 电器
顺府国用(2006)第 勒流镇江村工业区 新宝
2 出让 工业 2051.09.17 4,381.06 无
0600976 号 内 电器
佛府(顺)国用(2007)勒流街道办龙洲工 新宝
3 出让 工业 2052.02.07 20,000.00 抵押
第 0601863 号 业区 电器
佛府(顺)国用(2007)勒流街道办龙洲工 新宝
4 出让 工业 2052.02.07 30,000.00 抵押
第 0601864 号 业区 电器
佛府(顺)国用(2007)勒流街道办龙洲工 新宝
5 出让 工业 2053.08.30 41,293.00 抵押
第 0601865 号 业区 电器
佛府顺(国)用(2007)勒流街道办龙洲工 新宝
6 出让 工业 2052.02.07 32,000.00 抵押
第 0601866 号 业区 电器
佛府(顺)国用(2010)勒流街道办政和南 新宝
7 出让 工业 2057.06.29 15,609.86 抵押
第 0601860 号 路 电器
佛府(顺)集用(2010) 勒流镇江村工业大 新宝
8 流转 工业 2048.12.31 6,862.75 无
第 060415 号 道西三路 电器
9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 国有 工业 2049.10.05 53,356.40 新宝 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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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562519 号 镇勒流居委会龙升 电器
工业区 3-1-
(1).(20)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新宝
10 街道办事处新城居 出让 工业 2053.04.03 176,000.11 抵押
0300104836 号 电器
委会龙洲路南侧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新宝
11 镇大晚居委会龙洲 国有 工业 2052.05.27 102,533.40 抵押
C4546438 号 电器
路南侧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新宝
12 街道办事处勒流居 出让 工业 2055.07.31 19,139.20 抵押
C5758988 号 电器
委会龙洲路工业区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新宝
13 镇勒流居委会银城 国有 工业 2043.03.31 2,135.00 抵押
C4549444 号 电器
路 13 号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
粤 房 地 权 证 佛 字 第 街道办事处勒流居 新宝
14 出让 工业 2047.10.29 624.83 无
0300128419 号 委 会 工业 五路 15 电器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新宝
15 街道办事处勒流居 国有 工业 2046.07.03 1,092.00 抵押
C5758550 号 电器
委会工业五路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新宝
16 街道办事处勒流居 出让 工业 2045.11.30 58,040.41 抵押
C6791888 号 电器
委会政和南路 1 号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新宝
17 街道办事处勒流居 出让 工业 2059.11.29 409.29 无
0300107833 号 电器
委会工业一路 2 号
滁国用(2011)第 滁州市扬子东路 滁州
18 出让 工业 2061.01.31 200,445.00 无
01092 号 1777 号 东菱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威林
19 街道办事处勒流居 出让 工业 2045.11.30 41,886.84 抵押
0311034881 号 塑料
委会海港城工业区
佛府(顺)集用(2012)勒流街道富安工业 新宝
20 流转 工业 2057.12.31 23,226.57 无
第 060778 号 区 25-2-3 地块 电器
注:上述第 1 项所述土地使用权证号于 2012 年 7 月 9 日由“顺府国用(2006)第 0601709

号”变更为“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312049811 号”。

上述第 8 项所述公司以流转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土地使用权(佛府(顺)集用
(2010)第 060415 号),公司已于 2004 年 9 月 28 日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江村村
民委员会签署了《顺德区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并已在佛山市国
土资源局办理备案手续;上述第 20 项所述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的集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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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佛府(顺)集用(2012)第 060778 号),公司已于 2012 年 6 月 20
日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土地发展中心签署了《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再次
流转协议》。以上符合《关于同意将顺德市列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的批复》(国土资函[2001]469 号)、《关于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
通知》(粤府[2003]51 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2004]28 号)、《关于坚持依法依规管理节约集约用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5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
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 号)、《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流转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00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2、商标权

截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 107 项境内注册商标、14 项境外注册
商标。2011 年 5 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认定“Donlim”商标为
“中国驰名商标”。有关商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发行人有关商标及专利清单”。

截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国内“Donlim”系列商标 66 项,国外
“Donlim”系列商标 10 项;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拥有“Donlim”
系列商标。“Donlim”系列商标均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独占使用,不存在任何发
行人之其他关联方使用“Donlim”系列商标的情形。

截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日常使用的商标及其主要使用商品情况如
下:

商品 被使用商
序号 使用人 所使用的商品类别
类别 标证号
电热水壶、面包机、电烤箱、电饼铛、电磁炉、
发行人
1 11 3381643 电压力锅、咖啡机、多士炉、电蒸笼、煮茶器、
广东东菱
水果豆浆机
发行人
2 7 3381649 打蛋机、果汁机、榨汁搅拌机、食物处理器
广东东菱
发行人
3 9 3381650 电熨斗
广东东菱

3、专利权

截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 1,325 项专利,其中 112 项发明专利、
658 项实用新型专利、554 项外观设计专利、1 项境外专利。有关专利权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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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详见附件一“发行人有关商标及专利清单”。

2008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威林塑料与华南理工大学签订《技术
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华南理工大学将其所有的发明专利“聚烯烃
与乙烯基单体接枝共聚物的合成方法”(专利号:ZL200510033535.x)以独占许
可方式许可威林塑料实施,许可范围:全球范围内(不得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该
专利);权利期限:200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实施专利技术的方
式:支付使用费人民币 4 万元取得授权使用。目前该合同正在履行过程中。


六、特许经营权情况

2010 年 6 月 24 日,凯虹彩印取得广东省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粤新出印证字 4481001333 号),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
有效期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 月 1 日,乐文华彩印取得广东省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
证(粤新出印证字 4481000740 号),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
刷,有效期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七、发行人的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生产技术水平

本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技术均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部分主要产品的技术水
平及先进程度如下:

产品种类 技术水平 主要创新点/先进程度
国际领先的全自动微电脑控制技术,咖啡制作的各种参
数“菜单化”;
独立的两个发热系统,使打蒸汽和制作咖啡互不影响,
达到了节能降耗、节水的环保要求;
利用发热系统的余热自动实现温杯功能,达到热量循环
24 项发明专利 再用的节能效果;
电热咖啡机 118 项实用新型专利 独创结构简单合理、体积小、成本低,安全方便,无需
20 项外观专利 水泵即可制备热水,又可制备蒸汽的蒸汽发生器的技术
为国内首创;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咖啡酿造系统,打破了欧美品牌商
的垄断,国内首创;
自动掉胶囊系统,国内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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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研发的带过滤装置的电热水壶、可制热制冷保温的
12 项发明专利 电水壶、节能快速煮水的电热水壶、带搅拌装置的电热
电热水壶 79 项实用新型专利 水壶以及一些独特创新结构,如电热水壶的壶体与发热
76 项外观专利 盘的连接结构、壶盖自锁装置、温控器和发热管的连接
结构、蒸汽通道结构、水尺结构等为国内首创。
2 项发明专利 具有定时功能的打蛋机、打蛋机搅拌碗传动机构、旅行
打蛋机 18 项实用新型专利 用打蛋机、带电子秤的打蛋机、可预约台式打蛋机、无
15 项外观专利 极调速打蛋机等专利技术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国际领先国内首创的全自动微电脑控制技术,具有时间
预约、自动保温、断电保护等功能;
面包制作“菜单”的语音提示及人机对话技术属国内外
首创;
5 项发明专利 带称重功能的面包机,将电子秤与面包机进行组合,解
面包机 41 项实用新型专利 决了电子秤在面包机高温环境中的应用技术攻关,属于
12 项外观专利 国内首创;
58 分钟特快面包技术达国际先进水平;
新产品“鸳鸯煲”多功能面包机,具有自动面包机和电
脑电饭锅二合一产品的功能,属于国内首创。
6 项发明专利
可移动式充电搅拌机、充电式手持搅拌机及其安全装
搅拌机 38 项实用新型专利
置、搅拌装置、散热结构的技术为国内首创。
18 项外观专利
4 项发明专利 自主研发的带保温功能的多士炉、自动连续工作的多士
多士炉 44 项实用新型专利 炉、多士炉的面包烤架装置、多士炉的外置式面包烤架
34 项外观专利 装置技术为国内首创。

(二)研究与开发情况

1、公司研发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产品研发体系由产品研发中心、创新设计中心和产品验证中心构成。研
发机构设置如下:

(1)产品研发中心

产品研发中心下设八个产品开发部、中试部、生产及物料控制部和技术支持
部。各产品开发部负责产品结构设计、技术资料的编制及开发进度的全过程;中
试部负责工程、工艺试产的装配工艺文件编制、工装夹具的制造、以及工程/工
艺试产的安排与完成;生产及物料控制部负责生产的进度控制以及物料的控制;
技术支持部负责为业务部门提供各种技术方面的支持服务。

(2)创新设计中心

创新设计中心下设工业设计部、手板制造部、产品研究部三个部门,主要负
责新产品外观设计和效果图制作,外观手板、结构手板和功能手板制作以及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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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与应用。

(3)产品验证中心

产品验证中心负责产品的安全认证、产品的性能、寿命和可靠性测试以及各
种材料的测试。

2、研发工作流程

公司按照 ISO9001 要求(实施各过程控制的评审),引进国际先进的研发流
程,从策划阶段的立项、市场调研和成本预算报价,到开发阶段的外观和结构设
计、样板和模具制作,到最后的认证测试、试产鉴定等,均严格按照设计管理程
序文件统筹安排。

(1)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流程

公司通过对小家电的市场信息、产品和主要零配件原材料发展趋势进行调
研,汇总分析各科研院校、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品牌商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新技术、
新工艺、新材料的预研项目意向,成立预研项目组。

预研项目组对意向进行可行性分析,形成正式立项任务书。公司技术委员会
审议批准后,项目正式立项,成立项目组。

项目组正式进行项目研究,达到立项任务书要求后,由公司技术委员会进行
专家审议和鉴定。

(2)新产品开发流程

公司新产品开发实行项目制管理,主要包括产品工程试产、工艺试产、小批
量试制等流程。公司在新产品研发过程中使用先进的产品数据管理系统软件进行
设计管理,并运用 6Sigma 工具以及 CPK 过程能力指标量化评估产品的研发进度
和研发质量,监督和激励研发工程人员。

3、公司目前正在从事的新产品开发项目

公司目前正在从事厨房小家电新品种、新型号产品的开发,以及多元化、组
合化、多功能厨房小家电产品的开发。目前公司正在从事的新产品开发项目有:

序号 项目名称 产品名称 研发阶段 拟达到的目标
1 蒸汽烤箱 蒸汽烤箱 试产 批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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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磨榨汁机 研磨榨汁机 试产 批量生产
3 智能多士炉 智能多士炉 试产 批量生产

4、与国内外技术合作及研究开发情况

目前公司与多个高校建立技术合作关系,主要合作项目如下:

序号 合作方 研究内容 成果分配
系统整体知识产权的申请权和所有
权归新宝电器所有,相关具体技术的
知识产权双方共同拥有,其中,无线
广东工业大 无线网络智能化小家电产品可
1 传感器网络节点的硬件设计、软件设
学 靠性试验系统
计技术权利由合作方拥有;系统安
装、运行等在小家电领域实际应用技
术权利归新宝电器拥有
广州威凯检 研究成果归双方共有,在新宝电器支
食品搅拌器环保评价体系研究
2 测技术研究 付合同约定费用享有永久免费试用、
及其典型产品开发
院 实施的权利
广州美术学 基于环保材料(陶瓷)的碾磨 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专利所有权归新
3
院 技术研究 宝电器所有,合作方享有使用权
提高压铸模具使用寿命和精度 知识产权和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归新
4 吉林大学
的研究及产业化应用 宝电器所有,合作方拥有优先使用权

(三)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研发投入(万元) 5,489.40 15,339.64 14,601.81 16,551.65
营业收入(万元) 219,717.74 492,381.92 491,643.44 446,254.8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50% 3.12% 2.97% 3.71%


(四)公司的技术创新机制

1、科技创新机制

科技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面对复杂、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秉承“持
续创新”的发展思路,建立健全企业科技创新机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企业
开发、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全面推进科技创新。

公司通过科技创新平台的搭建,使科技创新战略及目标落到实处。公司设有
产品研发中心,建立产品策划项目小组,主导新技术、新概念产品的导入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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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 2004 年组建“广东省电热、电动类小家电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集中研
发力量,致力于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

近几年来,公司实施校企合作的战略,借助高校科研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公
司与广州美术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
国内知名大学签署了产学研合作协议,并赞助学校开展各种科技创新竞赛,深入
开展包括技术应用、基础研究等多方面合作。

为提高开发部门的主动性,公司建立了研发创新的奖励制度。公司自 2002
年起成立了技术创新管理合理化建议委员会,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参
与技术革新活动,公司每年投入近百万元对优秀的合理化建议予以奖励。公司每
年有 300 多个技术创新管理合理化提案付诸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技术储备

公司产品研发中心已对公司 2010 年至 2012 年的技术开发项目进行立项,其
中主要的技术储备项目包括:结合现代饮/食小家电用具进行新型饮/食方法与方
式研究;智能化、网络化小家电技术研究;便携式、节能、绿色、环保小家电技
术的研究;节能、环保、新材料方面的应用研究。

(五)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方面的荣誉

发证机关 荣誉 获奖时间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广东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 2012年08月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2011年06月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优秀专利奖(面包机) 2011年03月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优秀专利奖(烤面包煮蛋器) 2009年03月
广州国际设计周组委会 中国创新设计“红棉奖”(即热式电热水壶) 2008年12月
中国红星奖组委会 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水果豆浆机) 2008年12月
广东省经贸委 “省长杯”广东工业设计奖(安全电熨斗) 2008年07月
广州国际设计周组委会 中国创新设计“红棉奖”(电热咖啡机) 2007年12月
中国红星奖组委会 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安全电熨斗) 2007年11月
广东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
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006年04月
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海关
注:“红棉奖”被称为工业设计领域的中国诺贝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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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出口的产品均符合进口国质量、技术和
安全标准,并取得进入进口国的各项标准认证。公司在产品质量保证系统方面取
得CQC和TV的ISO9001:2008证书,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ISO14001:2004证书;根
据产品进口国的不同要求,公司产品符合EN60335、GB4706、UL等行业标准。针
对2005年和2006年欧盟推出的WEEE和ROHS环保标准,公司通过了由IEC/IECQ制定
的QC080000-有害物质管理系统技术标准,并在各认证机构如UL、TV莱茵的帮助
下,对公司相关人员及供应商进行集中培训,从而建立起符合欧盟指令的供应链
体系。2008年以后,欧盟提高对进口产品的各项标准,如2008年12月公布的EUP
《欧盟生态环境设计指令》等,公司针对这一情况及时更新和修订公司产品质量
和技术标准,使公司产品快速进入当地市场。

公司拥有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审认可的国家级认证测
试中心,并取得ITS、UL、TV、SGS、BV、CSA、VDE等国际权威认证机构认可。
测试中心下设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和ROHS实验室,两个实验室出具的产品质量检
测报告和ROHS检测报告具备国家检测部门同等权威,节省认证时间和认证测试费
用,降低了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所有内销产品已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为了
适应公司产品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销售需要,系列产品均通过各项国际标准的测
试和认证,包括欧盟要求的强制性CE、GS认证,美国所需的UL、ETL认证,以及
亚洲范围内的其他地区认证,拥有行销全球的通行证。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公司共拥有各项认证5,000多项,其中包括CCC、UL、ETL、CE和GS等认证。

公司日常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质量控制文件有:《质量手册及程序
文件》、《进料检验作业指导书》、《制程与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短期寿命测试
作业指引》、《关键零部件型式试验作业指导书》、《成品型式试验作业指导书》、
《HSF管控作业指导书》、《质量绩效考核方案》和《关键工序管理方案》等。

(二)质量控制流程

公司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国际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通过现代化的管理、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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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产设备和一流的检测手段来保证产品的质量。品质保证中心实行从原材料入
库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严格的检验,
保证全过程的质量。公司对各生产工序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具体措施如下:

部门 生产环节 品质保证中心
采购部 按照采购计划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 对外购原材料、零部件进行分解检验
配件分厂 根据自制件计划制造配件 对配件进行过程检验
模具分厂 根据模具计划对模具进行修改和制造 对模具进行验收
装配部 根据总装计划进行装配 对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

为推动和促进质量管理系统更有效的运行,公司于 2006 年启动《质量管理
系统绩效实施方案》,由品质保证中心对客户验货合格率、型式实验合格率、品
质系统日常检查、客户满意度、质量改善计划完成率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成绩
突出的分厂及个人进行奖励,增强员工质量意识,在公司内部形成良性竞争氛围。

(三)产品质量纠纷

公司建立较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并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流程,系列产品均符
合各项行业技术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受到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的处罚。

(四)质量控制方面的荣誉

公司在质量控制方面获得的主要荣誉有:

发证机关 荣誉 获得时间 证书编号

中国合格评定国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
2010年06月 CNASL1937
家认可委员会 书(CNAS认证)(2010~2013)
广东省名牌产品
广东省名牌产品(2009~2012)-豆浆机 2009年12月 GD2009-072
评价中心
广东省名牌产品
广东省名牌产品(2009~2012)-电熨斗 2009年12月 GD2009-083
评价中心
广东省质量技术
广东省名牌产品(2008~2011)-电热水壶 2008年10月 GD2008-234
监督局
广东省工商行政 广东省著名商标“Donlim”(2008~2011)-
2008年02月 200811124
管理局 电热咖啡机、烤面包器、电炊具
国免字(工070069)
国家出口免验资格(2007~ 2016)-电热水
国家质检总局 2007年02月 国免字(工100069)

国免字(工130069)
注:“出口免验”证书被称为中国出口商品质量“绿色通行证”,代表中国出口商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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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最高荣誉。


九、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在香港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龙图企业,主
要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小家电产品。除此之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境外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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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主要从事小家电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热水壶、电热
咖啡机、面包机、打蛋机、多士炉、搅拌机等。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东菱集团。东菱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其他企业包括永华实业、香港东菱、威达莱贸易、银利达。东菱集团、香港东菱、
永华实业主营业务为对外股权投资及管理;威达莱贸易主营业务为进出口业务;
银利达主营业务为小额贷款。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郭建刚先生,除上述企业外,其控制以及具有重大影响
的其他企业还有东凯投资、东菱置业、梧州东菱、梧州澳金。东凯投资、东菱置
业、梧州东菱、梧州澳金主营业务均为房地产投资。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建刚先生、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
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有效防止及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东菱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郭建刚
先生已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承诺人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
他股东的利益。

2、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承诺人保证其自身及
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实际控制的公司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
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
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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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方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1 东菱集团 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 55.75%股份
2 香港东菱 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 35.13%股份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郭建刚先生。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5%以上的其他股东控制或具有
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1)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1 永华实业 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已于 2013 年 7 月办理
2 威达莱贸易
完毕国税注销登记
3 东凯投资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4 东菱置业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5 银利达 控股股东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6 梧州东菱 实际控制人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7 梧州澳金 实际控制人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2)发行人 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控制
的其他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1 东笙科技 公司管理层持股公司

4、发行人控股或参股的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1 庆菱压铸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2 广东东菱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 滁州东菱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4 凯恒电机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5 龙图企业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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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凯虹彩印 发行人孙公司
7 威林塑料 控股股东原控制的企业,2011 年 11 月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姐姐、姐夫原控制的企业,2011 年 11 月成为发行
8 骏越电器
人孙公司

副董事长郭建强妻弟原控制的企业,2011 年 11 月成为发行人
9 乐文华彩印
孙公司

5、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技术人员”之“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6、报告期内原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1 锦美印刷 总裁曾展晖母亲控制的企业,2010 年 9 月转让给第三方
2 明德电气 控股股东原控制的企业,2010 年 12 月注销
注销前,郭建刚之妻持有其 51%的股权,郭建强之妻持有其 49%
3 凯菱企业
的股权;2011 年 3 月注销
4 凯龙企业 注销前,实际控制人具有重大影晌的企业;2011 年 3 月注销
5 凯华电器 控股股东原具有重大影响的的企业,2012 年 2 月转让给第三方
6 新颖时尚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12 年 1 月注销
7 威力电器 控股股东原控制的企业,2012 年 4 月转让给第三方
8 福进贸易 控股股东原控制的企业,威力电器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大宝食
9 公司原董事王钺妻子持有 75%的股权
品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各关联方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各关联方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东菱集团 374,598.79 147,649.33 7,555.99 312,648.62 140,653.00 15,858.41

香港东菱 20,291.38 20,616.31 2,377.87 16,629.98 20,074.67 2,351.16

永华实业 37.33 17.09 2,440.70 24.71 4.48 78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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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达莱贸易 1,707.93 1,707.93 - 1,707.93 1,707.93 -

东凯投资 8,544.32 103.15 -0.26 7,009.71 103.56 0.56

东菱置业 19,914.21 10,114.19 289.01 11,326.05 9,825.18 -80.52

东笙科技 1,497.70 1,497.64 246.67 1,499.92 1,499.92 246.99

银利达 30,585.35 20,510.41 460.59 20,098.48 20,049.83 49.83

梧州东菱 1,300.62 149.64 -0.36 - - -

梧州澳金 4,297.08 4,277.94 -13.56 875.04 872.50 -1.37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东菱集团 423,176.07 127,185.97 14,985.53 360,371.58 112,597.56 18,361.43

香港东菱 20,388.26 18,501.52 1,539.49 18,921.35 18,829.23 2,197.86

永华实业 1,840.71 -0.05 1,865.76 -26.43 -28.81 -2.44

威达莱贸易 1,707.93 1,707.93 - 1,707.93 1,707.93 -

东凯投资 7,565.20 104.05 4.20 100.00 99.85 -0.15

东菱置业 9,905.70 9,905.70 -94.30 - - -

东笙科技 1,498.20 1,498.19 165.00 1,952.38 1,851.66 247.84

银利达 - - - - - -

梧州东菱 - - - - - -

梧州澳金 875.04 873.87 -0.11 210,01 208.98 -1.02

注:(1)东菱集团 2010 年财务数据均经广东新祥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1

年财务数据经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2 年财务数据经广东德正有限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香港东菱 2010~2011 年财务数

据均经曾国伟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审计,2012 年及 2013 年 1~6 月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单位为万港元。(3)永华实业 2010~2011 年财务数据经曾国伟会计师事务所(香港)

审计,2012 年及 2013 年 1~6 月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数据单位为万港元。(4)威达莱贸易

2010 年、2011 年和 2012 年财务数据经广东德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5)东凯投资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及 2013 年 1~6 月财务数据

均未经审计。(6)东菱置业 2011 年、2012 年及 2013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7)东

笙科技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及 2013 年 1~6 月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8)银利达 2012

年财务数据经广东德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9)

梧州东菱 2013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10)梧州澳金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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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数据经梧州市奕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13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2、关联方业务情况

东菱集团、香港东菱、永华实业主营业务为对外股权投资及管理;威达莱贸
易主营业务为进出口业务,报告期内未开展具体业务;东凯投资、东菱置业、梧
州东菱、梧州澳金主营业务均为房地产投资;银利达主营业务为小额贷款;东笙
科技为公司管理层出资设立的公司,除投资本公司外,无其他经营业务。

3、报告期内原关联方基本情况

(1)报告期内原关联方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原关联方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锦美印刷 1,561.05 362.74 27.56 1,404.25 335.18 10.71

明德电气 - - - - - -

凯菱企业 - - - - - -

凯龙企业 - - - - - -

凯华电器 26,395.25 3,971.12 100.31 24,661.75 3,882.13 293.42

新颖时尚 - - - - - -

威力电器 111,765.48 11,541.15 5.35 116,392.77 11,535.05 293.92

福进贸易 - - - - - -

深圳市大宝食品
1,129.57 1,129.66 -21.36 1,158.39 1,151.02 -35.94
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锦美印刷 1,562.16 336.31 23.97 1,707.33 312.34 33.73

明德电气 - - - - - -

凯菱企业 - - - - - -

凯龙企业 - - - - - -

凯华电器 21,632.32 3,788.78 242.19 17,788.24 3,543.56 38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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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颖时尚 - - -23.57 83.23 23.57 -26.43

威力电器 96,066.07 11,241.13 202.83 67,250.28 11,038.30 909.44

福进贸易 - - - - - -

深圳市大宝食品
1,489.43 1,187.01 -65.59 1,643.02 1,252.66 -32.72
有限公司

注:(1)锦美印刷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 1~6 月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2)明德电气 2010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已于 2010 年 12 月注销完毕。(3)凯菱企业已于

2011 年注销完毕。(4)凯龙企业已于 2011 年注销完毕。(5)新颖时尚已于 2012 年 1 月注

销。(6)威力电器 2010~2012 年财务数据均经中山市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3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7)凯华电器、福进贸易、深圳市大宝食品有限公司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 1~6 月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2)报告期内原关联方业务构成情况

1)锦美印刷

锦美印刷主营业务为意向书、标签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锦美印刷主营
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 2013年1~6月 2012年度 2011年度 2010年度

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意向书 582.23 44.07% 1,021.67 46.00% 1,309.32 52.00% 1,359.65 55.00%

标签 628.43 47.57% 1,177.14 53.00% 1,158.25 46.00% 1,013.56 41.00%

其他 110.41 8.36% 22.21 1.00% 50.36 2.00% 98.88 4.00%

合计 1,321.07 100.00% 2,221.01 100.00% 2,517.93 100.00% 2,472.10 100.00%


2)明德电气

明德电气主营业务为开关类产品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明德电气主营业务
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 2013年1~6月 2012年度 2011年度 2010年度
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插座 - - - - - - 47.24 53.80%
开关 - - - - - - 40.57 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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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87.81 100.00%

3)凯菱企业、凯龙企业

凯菱企业和凯龙企业的业务情况详见本节之“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之
“(五)其他关联交易”。

4)凯华电器

凯华电器主营业务为电源线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凯华电器主营业务构成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 2013年1~6月 2012年度 2011年度 2011年度

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电源线 13,367.79 100.00% 30,379.19 100.00% 38,650.49 100.00% 29,157.10 100.00%


2013 年 1~6 月,凯华电器前五大客户分别为新宝电器、中山市今博电业有
限公司、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东世联电器有限公司、中山格兰仕
工贸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向凯华电器采购电源线。发行人与凯华电器关联
采购额及其占凯华电器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采购额占凯华电器
年份 关联采购额 凯华电器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013 年 1~6 月 497.58 13,367.79 3.72%
2012 年 4,077.33 30,379.19 13.42%
2011 年 6,205.99 38,650.49 16.06%
2010 年 4,257.62 29,157.10 14.60%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凯华电器的采购额占凯华电器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
定。凯华电器对外市场开拓能力较强,为一家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企业,未
主要为发行人提供配套服务。

5)威力电器

威力电器主营业务为洗衣机、微波炉和冰箱等制冷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报告
期内,威力电器主营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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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2013年1~6月 2012年度 2011年度 2010年度

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洗衣机 20,732.97 36.55% 41,228.86 37.26% 69,200.48 52.54% 61,629.73 60.50%

微波炉 24,144.93 42.56% 53,147.68 48.03% 50,941.88 38.67% 33,051.22 32.44%

冰箱等制冷产品 11,854.39 20.90% 16,275.82 14.71% 11,965.68 8.79% 7,193.46 7.06%

合计 56,732.29 100.00% 110,652.36 100.00% 131,719.27 100.00% 101,874.41 100.00%


2013 年 1~6 月,威力电器前五大客户分别为青岛海尔成套家电服务有限公
司、广州新岸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友联家电有限公司、LOS ROBLES S.A
和北京圣华易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受威力电器委托为其订制并
销售模具、电源板组件等电器配件。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威力电器采购的
情形。发行人向威力电器销售额及其占威力电器营业成本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销售额占威力电器
年份 关联销售额 威力电器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比例
2013 年 1~6 月 672.25 46,081.55 1.46%
2012 年 868.89 88,691.74 0.98%
2011 年 970.47 112,053.58 0.87%
2010 年 662.87 87,069.49 0.42%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威力电器的销售额呈整体下降趋势,销售额占威力电器
营业成本比例较小,对威力电器经营影响较小。威力电器为一家直接面向市场独
立经营的企业,未主要为发行人提供配套服务。

6)福进贸易、新颖时尚、深圳市大宝食品有限公司

福进贸易主营业务为进出口业务,处理威力电器境外订单,报告期内未开展
具体经营业务。新颖时尚主营业务为电器设计制造,报告期内未开展具体经营业
务,已于 2012 年 1 月注销完毕。深圳市大宝食品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食品批发。

(3)报告期内原关联方股权转让及受让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报告期内,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如下:

原关联方 股权转让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的
名称 股权转让时间 出让方 受让方 股权结构

锦美印刷 2010.09 梁美莉 瞿旭 梁景峰 53%;夏广文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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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华电器 2012.02 东菱集团 麦志荣 麦志荣 95%;伍信庭 5%
东菱集团 卓力电器
威力电器 2012.04 威创电器 卓力电器 卓力电器 75%,盛华股份 25%
香港东菱 盛华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对
关联方的规定,上述原关联企业股权受让方与发行人、发行人董监高及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原关联企业之现时股东均
与发行人、发行人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1)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的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年1~6月 2012年度 2011年度 2010年度
交易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骏越
- - - - 1,874.12 0.45% 1,927.02 0.52%
电器
乐文华
- - - - 481.18 0.11% 541.11 0.15%
彩印
合计 - - - - 2,355.30 0.56% 2,468.13 0.66%

注:2011 年度采购金额为 2011 年 1~11 月份数据,骏越电器、乐文华彩印已于 2011

年 11 月成为发行人孙公司,与发行人的交易已在合并报表中做内部抵消。

公司向骏越电器采购螺钉、电木件、硅胶件等物料以及委托骏越电器注塑加
工;向乐文华彩印采购不干胶等物料。关于以上采购事项,公司已与各关联方签
订合同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以上物料采购均以市场价格确定,委托骏越
电器注塑加工采用公司提供模具以及所需原材料,另外支付加工费方式。

按交易内容报告期各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骏越电器

报告期内,按交易内容发行人向骏越电器采购金额及其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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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3年1~6月 2012年度 2011年度 2010年度
交易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硅胶类 - - - - 624.67 0.15% 594.10 0.16%
电木类 - - - - 750.09 0.18% 831.30 0.22%
螺钉类 - - - - 257.39 0.06% 236.05 0.06%
其他 - - - - 241.97 0.06% 265.57 0.07%
合计 - - - - 1,874.12 0.45% 1,927.02 0.52%

公司主要向骏越电器采购电木件、硅胶件、螺钉等,并委托骏越电器注塑加
工等,签订合同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其电木件、硅胶件合同价格与同期
公司采购非关联方同类或类似产品的价格对比情况:

电木件单位:元/千克;硅胶件单位:元/千克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规格 骏越 非关 骏越 非关 骏越 非关 骏越 非关

电器 联方 电器 联方 电器 联方 电器 联方

80g-200g(含 80g) - - - - 14.40 14.00 13.38 13.36

木 200g-300g(含 200g) - - - - 13.26 13.10 12.50 12.25
件 300g 以上(含 300g) - - - - 13.07 12.90 12.33 12.07

硅 1 克以下(LMBG) - - - - 93.00 95.00 93.00 95.00

胶 1-5 克(LMBG) - - - - 79.50 81.00 79.50 81.00

5 克以上(LMBG) - - - - 78.00 81.00 78.00 81.00


发行人向骏越电器采购主要物料的价格与向非关联方采购的价格基本属于
同一价格区间,公司向骏越电器关联采购价格符合公允计价的原则,价格公允。

2010年、2011年,公司向骏越电器采购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52%、0.45%,对发行人影响较小。

2)乐文华彩印

报告期内,按交易内容发行人向乐文华彩印采购金额及其占公司营业成本的
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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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6月 2012年度 2011年度 2010年度
交易 占营业
内容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成本的
本的比例 本的比例 本的比例
比例
不干胶 - - - - 481.18 0.11% 541.11 0.15%

公司向乐文华彩印采购不干胶等物料,其采购价格与同期向非关联方采购同
类或类似产品价格比较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规格 乐文华 非关 乐文华 非关 乐文华 非关 乐文华 非关

彩印 联方 彩印 联方 彩印 联方 彩印 联方

不 光粉纸 - - - - 4.28 4.00 4.28 4.00
干 合成纸 76# - - - - 10.45 9.00 10.45 9.00
胶 哑银箔 - - - - 5.99 5.00 5.99 5.00

2009年,发行人向乐文华彩印采购物料的价格与向非关联方采购的价格基本
属于同一价格区间。2010~2011年公司向乐文华彩印采购部分商品的采购价格略
高于市场价格,主要原因是乐文华彩印生产的该类产品质量较好,且在售后服务、
交期等方面更有保障,因而双方在此前合作的良好基础上经协商确定了上述采购
价格。公司向乐文华采购关联采购价格符合公允计价的原则,价格公允。

2010 年、2011 年,公司向乐文华彩印采购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15%、0.11%,对发行人影响较小。

(2)向报告期内原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公司向报告期内原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年1~6月 2012年度 2011年度 2010年度
关联方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名称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锦美印刷 327.68 0.18% 798.23 0.19% 1,107.41 0.26% 757.75 0.20%
明德电气 - - - - - - 27.83 0.01%
凯华电器 497.58 0.27% 4,077.33 0.99% 6,205.99 1.48% 4,257.62 1.14%
合计 825.26 0.45% 5,704.40 1.18% 7,313.40 1.74% 5,043.20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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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锦美印刷采购感温贴纸和产品意向书等物料,向明德电气购买插座和

开关类产品,公司向凯华电器采购电源线。关于以上采购事项,公司均与前述公

司签订合同并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与报告期内原关联方之间交易价格说明情况如下:

1)锦美印刷

单位:元/PCS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规格 锦美 非关 锦美 非关 锦美 非关 锦美 非关

印刷 联方 印刷 联方 印刷 联方 印刷 联方

意 80g 双铜 0.042 0.042 0.043 0.042 0.048 0.047 0.060 0.059
向 128g 铜版 0.071 0.071 0.074 0.068 0.083 0.081 0.083 0.083
书 230g 铜版 0.130 0.130 0.134 0.134 0.150 0.143 0.164 0.164

报告期内,公司对锦美印刷及非关联方的采购单价的差异均在 10%以内,符
合公允计价的原则,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向锦美印刷采购交易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20%、0.26%、0.19%和 0.18%,对发行人影响较小。

2)明德电气

在明德电气注销清算过程中,公司从明德电气购买了 27.83 万元插座和开关
类产品等库存。该购买价格以上述产品账面价值为作价依据,符合公允计价的原
则,定价公允。

3)凯华电器

公司以市场价格向凯华电器采购电源线,签订合同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
序,其合同价格与同期公司采购非关联方同类或类似产品的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条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规格 凯华 非关 凯华 非关 凯华 非关 凯华 非关

电器 联方 电器 联方 电器 联方 电器 联方

电 H03VV-F3*0.75MM 2.89 2.84 3.01 2.91 3.38 3.35 2.98 2.90
源 SPT-216AWGX2C 2.31 2.28 2.36 2.36 2.77 2.79 2.54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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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 H05VVF3×1.0MM

3.45 3.41 3.59 3.49 4.05 4.14 3.60 3.45

报告期内,公司向凯华电器因而采购价格略高。凯华电器在交期上比较有保
障,质量较好且售后服务较好,双方经协商确定了上述采购价格。公司向凯华电
器关联采购价格符合公允计价的原则,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向凯华电器采购交易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14%、1.48%、0.99%和0.27%,对发行人影响较小。

2、向关联方销售

(1)向关联方销售

2011 年,威林塑料通过香港东菱境外销售 362.44 万元,主要为工程塑料,
占发行人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 0.07%,销售金额及占比较小。公司已与香港东菱
签订合同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除此之外,报告期内
不存在其他向关联方销售的情形。

威林塑料未来将通过龙图企业进行境外销售,不再通过香港东菱境外销售。

(2)向报告期内原关联方销售

公司向报告期内原关联方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年1~6月 2012年度 2011年度 2010年度
关联方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名称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威力电器 672.25 0.31% 868.89 0.18% 970.47 0.20% 662.87 0.15%
凯华电器 55.47 0.03% 103.37 0.02% 113.61 0.02% 87.09 0.02%
合计 727.72 0.33% 972.27 0.20% 1,084.08 0.22% 749.96 0.17%


公司受威力电器委托为其订制并销售模具、电源板组件等电器配件。关于以

上销售事项,公司已与威力电器签订合同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交易依据

“原材料成本+分摊制造费用+直接人工+目标利润”来确定销售价格,目标利

润参考本公司的综合销售毛利率。

威林塑料向威力电器、凯华电器销售工程塑料,定价采用市场价格确定。

按交易内容报告期各关联方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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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威力电器

报告期内,按交易内容发行人向威力电器销售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2013年1~6月 2012年度 2011年度 2010年度
模具 - 80.34 7.30 7.90
配件 294.63 172.80 493.30 154.46
工程塑料 377.62 598.91 305.13 296.85
其他 - 16.85 164.74 203.66
合计 672.25 868.89 970.47 662.87

公司向威力电器销售的模具、配件等采用“原材料成本+分摊制造费用+直
接人工+目标利润”来确定交易价格,目标利润参考本公司的综合销售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向威力电器销售模具、配件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1~6月 2012年 2011年度 2010年度
销售收入 294.63 269.99 665.34 366.02
销售成本 251.91 230.51 578.38 313.69
销售毛利率 14.50% 14.62% 13.07% 14.30%
公司当年综合毛利率 16.81% 16.23% 14.60% 16.52%

公司向威力电器销售模具、配件等的销售毛利率与公司综合毛利率基本持
平,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威林塑料向威力电器销售工程塑料金额分别为 296.85 万元、
305.13 万元、598.91 万元和 377.62 万元。关于以上销售事项,公司已与威力电
器签订合同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定价采用市场价格确定。

威林塑料与报告期内威力电器之间交易价格说明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种类 规格 威力 非关 威力 非关 威力 非关 威力 非关
电器 联方 电器 联方 电器 联方 电器 联方
工程 GFPA66-30 20.08 20.51 20.08 20.08 20.09 20.09 - -
塑料 PP-T206 6.35 6.30 6.23 6.30 6.20 6.32 6.20 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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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威力电器及非关联方销售工程塑料的单价差异较小,符
合公允计价的原则,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威力电器关联销售的交易金额占发行人当期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0.15%、0.20%、0.18%和 0.31%,对发行人影响较小。

2)凯华电器

报告期内,威林塑料向凯华电器销售内容均为工程塑料,金额分别为 87.09
万元、113.61 万元、103.37 万元和 55.47 万元,占发行人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0.02%、0.02%、0.02%和 0.03%,对发行人影响较小。关于以上销售事项,
公司已与凯华电器签订合同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与报告期内凯华电器之间交易价格说明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种类 规格 凯华 非关 凯华 非关 凯华 非关 凯华 非关
电器 联方 电器 联方 电器 联方 电器 联方
GFRPBT-30-VOH 18.45 20.30 19.05 20.34 19.06 20.94 15.81 16.24
工程
PA-FR001DB 23.44 24.05 24.44 25.00 24.96 25.64 - -
塑料
FR001-VOP/PP 17.49 17.70 17.43 17.77 17.44 17.09 15.56 16.92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凯华电器及非关联方销售工程塑料的单价差异较小,符
合公允计价的原则,定价公允。

3、房屋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资产 房产权证号 租赁期间 年租金
粤房地证字第
东菱集团 80 平方米办公室 2009.01.01~2012.01.01 0.96
C4546438 号
粤房地证字第
新宝电器 东菱集团 80 平方米办公室 2012.01.01~2014.12.31 0.96
C4546438 号
粤房地证字第
银利达 481 平方米办公室 2012.07.01~2017.06.30 14.43
C6791888 号

报告期内,公司与原关联方发生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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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资产 房产权证号 租赁期间 年租金

粤房地证字第 2010.01.01~2012.12.31 36.00
凯华电器 凯恒电机 12,000 平方米厂房
C4250741 号 2013.01.01~2015.12.31 36.00

关于以上房屋租赁事项,公司已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东菱集团租赁本公
司办公室的单价为月租金 10 元/平方米;银利达租赁本公司办公室的单价为月租
金 25 元/平方米;凯恒电机租赁凯华电器厂房的单价为月租金 2.5 元/平方米。
发行人与各关联方之间租赁价格参考周边同类型物业市场价格水平,价格公允。
上述关联租赁金额较小,对发行人影响较小。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分别为 260.21 万元、247.46 万元、
269.88 万元和 188.95 万元。

(四)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1)向威力电器销售固定资产

2010 年 9 月,公司按市场价格以 73.10 万元出售焊机给威力电器。

(2)向明德电气购买固定资产

2010 年 10 月开始注销清算,在此过程中,公司从明德电气购入 21.69 万元
电脑、空调、压力机等设备。上述购买价格参考账面价值,经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方为公司担保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关联方为本公司的担保方式均为保证担保,担保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金额 担保债权发生期间 债权人 担保人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 东菱集团、郭
1 1,000 万美元 2013.05.24~2013.08.20
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 建强、郭建刚
2 87.25 万美元 2013.06.07~2013.07.1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东菱集团
3 81.24 万美元 2013.06.27~2013.08.21 公司顺德勒流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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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4 84.63 万美元 2013.06.27~2013.09.18
280.65 万
5 2013.04.15~2013.10.10
美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225 万美元 2012.12.24~2014.12.24
佛山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5,000.00 2012.03.27~2013.09.26
佛山顺德勒流支行
8 325 万美元 2013.01.28~2013.07.25 广发银行佛山顺德分行 东菱集团、威
9 2,000 万美元 2013.03.12~2013.09.06 营业部 力电器、郭建刚

10 640 万美元 2013.03.07~2013.09.07
11 320 万美元 2013.03.07~2013.09.0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菱集团、郭
12 400 万美元 2013.03.07~2013.09.07
佛山顺德支行 建刚、郭建强
13 400 万美元 2013.03.07~2013.09.07
14 240 万美元 2013.03.07~2013.09.07
15 3,000.00 2012.12.24~2013.12.24
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 东菱集团、郭
16 5,000.00 2013.04.18~2014.04.18
分行 建刚
17 3,000.00 2013.04.18~2014.04.18
18 59.89 万美元 2013.04.26~2013.07.25
19 16.20 万美元 2013.04.26~2013.07.25
法国巴黎银行广州分行 郭建刚
20 16.50 万美元 2013.06.10~2013.09.06
21 38.57 万美元 2013.06.10~2013.09.06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3、香港东菱暂借款

因业务开展需要,2011 年 6 月 20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议批准,
龙图企业向香港东菱暂借不超过 180.00 万美元,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资金占用
费按香港当地银行存款利率计算。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龙图企业已归还借
款。

4、收购威林塑料、乐文华彩印、骏越电器

由于公司与威林塑料、乐文华彩印以及骏越电器存在原材料采购等关联交
易,为减少关联交易,2011 年 11 月,公司收购威林塑料 100%股权,公司全资子
公司庆菱压铸收购乐文华彩印、骏越电器 100%股权。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
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和资产重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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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二)发行人资产重组情况”。

(五)其他关联交易
1、与凯菱、凯龙的关联交易

(1)凯菱、凯龙基本情况

①凯菱企业基本情况

凯菱企业成立于 2003 年 3 月 27 日,于 2011 年 3 月 18 日注销完毕。注销前,
凯菱企业住所为香港皇后大道中永恒商业大厦 4 楼,法定股本 10,000 港元,已
发行股本 10,000 股,其中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配偶罗燕芬持有 51%的股权,吕彩
玲持有 49%的股权。

凯菱企业主营业务为代理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凯菱企业已暂停开展具体经
营业务。2009 年,凯菱企业收入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港元

项目 2009 年
销售收入 -
其中:代理新宝电器产品向境外沃尔玛销售 -
代理威力电器等产品向境外沃尔玛销售 -
销售成本 -
税前利润 639.99
净利润 636.21

②凯龙企业基本情况

凯龙企业成立于 2007 年 1 月 25 日,于 2011 年 3 月 18 日注销完毕。注销前,
凯龙企业住所为香港九龙尖沙咀东么地道 61 号冠华中心 12 楼 1206 室,法定股
本 10,000 港元,已发行股本 1 股,何家懿持有 1 股。

凯龙企业主营业务为代理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凯龙企业已暂停开展具体经
营业务。2009 年,凯龙企业收入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港元

项目 2009 年

销售收入 3,2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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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代理新宝电器产品向境外沃尔玛销售 3,153.93

代理威力电器等产品向境外沃尔玛销售 49.48

销售成本 3,043.34

税前利润 -240.52

净利润 -240.52

凯菱企业、凯龙企业主要财务状况详见本节 之“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之“(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之“3、报告期内原关联方基本情况”的有关内容。

(2)分产品销售

2009 年,发行人分产品通过凯菱企业、凯龙企业对境外沃尔玛的销售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09 年度
主要产品
金额 比例
电热咖啡机 90.15 3.24%
电热水壶 1,084.59 39.00%
多士炉 863.21 31.04%
搅拌机 486.40 17.49%
食物处理器 85.08 3.06%
电蒸笼 127.45 4.58%
其他 44.43 1.60%
合计 2,781.31 100.00%

注:2010 年起,凯菱企业、凯龙企业与公司不再有任何业务往来。

(3)交易环节处理方式

应境外沃尔玛要求,公司需通过香港中间商与其进行间接交易,有关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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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货款 ④支付货款


公司 香港中间商 沃尔玛


②转生产订单 ①下订单,约定由公司生产

③发出商品,确认销售收入



境外沃尔玛为新宝电器的重要客户之一。基于境外沃尔玛自身交易惯例的要
求及发行人自身商业利益的考虑,发行人与境外沃尔玛之间的业务通过实际控制
人配偶控制的凯菱企业及实际控制人具有重大影响的凯龙企业进行处理:

①境外沃尔玛自身交易惯例的要求。为减少自身与生产企业之间的纠纷,境
外沃尔玛一般不直接向国内生产企业进行采购,而是委托中间商处理其采购订
单。同时境外沃尔玛要求中间商须在境外,而当时发行人在境外设立子公司须经
国家商务部批准,审批获准难度较大。

②发行人自身商业利益的考虑。品牌商和境外沃尔玛均为发行人重要客户。
品牌商拥有独立品牌,向小家电制造商采购产品,然后通过境外沃尔玛等大卖场
或其他销售渠道进行销售,产品定位一般为中高端。境外沃尔玛也拥有自身品牌,
采购包括小家电产品在内的不同种类产品,利用其自主品牌在自有卖场进行销
售,产品定位较低,一般为满足基本需求。虽然品牌商和境外沃尔玛对产品定位
不同,目标消费群体存在一定差异性,但两者均通过境外沃尔玛的终端卖场进行
销售,存在一定的商业利益冲突。为争取客户订单,减少品牌商客户与境外沃尔
玛之间的商业利益冲突,并应境外沃尔玛要求,发行人通过中间商处理境外沃尔
玛的订单。鉴于当时发行人在境外尚未设立子公司,发行人与境外沃尔玛之间的
业务通过凯菱企业、凯龙企业进行处理。公司在香港设立了龙图企业后,原来由
凯菱企业和凯龙企业处理境外沃尔玛订单的业务转由龙图企业办理。

发行人通过凯菱企业及凯龙企业处理与境外沃尔玛之间的业务的主要交易
环节处理方式如下:

业务内容 新宝电器 凯菱企业/凯龙企业 境外沃尔玛

合同签署

货物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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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报关

发票开立

结算

结汇

在合同签署方面,由境外沃尔玛与凯菱企业、凯龙企业签订采购合同(订单),
指定由新宝电器负责产品生产,凯菱企业、凯龙企业不再与发行人签订采购合同
(订单);在出口报关、货物运输、发票开立方面,由新宝电器直接报关、发货
并开具出口发票给境外沃尔玛;在结算方面,由境外沃尔玛开具信用证或 T/T
给凯菱企业、凯龙企业,然后由凯菱企业、凯龙企业将销售货款全额汇回新宝电
器;外汇汇回新宝电器后,由发行人按照结汇相关规定办理结汇手续。

(4)会计处理

新宝电器与境外沃尔玛的特殊业务模式导致境外沃尔玛无法向新宝电器直
接索取各类相关的费用如销售费用、产品售后维护费等,且贸易公司也会发生一
些相关的费用,例如办公室租金、人员工资、文件费、差旅费等,而此类费用在
法律形式上不属于新宝电器的费用,无法由发行人汇出外汇进行支付,实际操作
过程中,新宝电器的关联方承担了本该由新宝电器承担的费用。上述处理导致发
行人的原始财务报表未能全面反映发行人与境外沃尔玛之间的真实交易情况,关
联方垫付了发行人应承担的费用,发行人的费用少计,原始财务报表没有反映真
实的财务状况。本次发行申请中,发行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
并》对“业务合并”的有关规定将凯菱、凯龙报告期内与发行人相关的业务进行
了合并,对申报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

公司将凯菱企业和凯龙企业支付的代理沃尔玛销售发生的全部费用全部纳
入合并申报财务报表,并调增了销售费用和资本公积。

2009 年,凯菱企业和凯龙企业发生的与公司有关的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09 年
凯菱企业 183.52
凯龙企业 794.54
合计 9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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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公司通过凯菱企业和凯龙企业与境外沃尔玛发生的销售收入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09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通过凯菱企业对境外沃尔玛销售额 - -
通过凯龙企业对境外沃尔玛销售额 2,781.31 0.88%
合计 2,781.31 0.88%

注:比例=发行人通过凯菱企业和凯龙企业对境外沃尔玛销售额占发行人当年外销比重

随着公司与沃尔玛合作关系的稳定及深化,同时国家政策对境内企业注册境
外子公司等相关政策的逐步放开,公司在香港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龙图企业,并于
2009 年正式投入营运逐步取代凯菱企业与凯龙企业处理公司与境外沃尔玛之间
的订单业务。2010 年起,凯菱企业与凯龙企业与公司不再有任何业务往来。

(六)与关联方往来款余额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往来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年6月30日 2012年末 2011年末 2010 年末
项目 关联方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香港东菱 - - - - 48.45 0.09% - -

应收账款 威达莱贸易 - - - - - - 1.20 -

合计 - - - - 48.45 0.09% 1.20 -

其他应收款 东菱集团 - - - - - - 514.16 7.62%

骏越电器 - - - - - - 23.64 0.06%

应付账款 乐文华彩印 - - - - - - 34.04 0.09%

合计 - - - - - - 57.68 0.15%

骏越电器 - - - - - - 409.46 0.45%

应付票据 乐文华彩印 - - - - - - 122.67 0.13%

合计 - - - - - - 532,13 0.58%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报告期内原关联方往来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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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30日 2012年末 2011年末 2010 年末
项目 关联方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威力电器 95.01 0.22% 70.95 0.13% 422.25 0.77% 217.90 0.40%

应收账款 凯华电器 37.03 0.09% 34.86 0.07% 35.44 0.06% - -

合计 132.04 0.31% 105.81 0.20% 457.69 0.84% 217.90 0.40%

应收票据 威力电器 357.08 15.11% 203.79 10.20% 408.41 10.90% 189.96 6.73%

其他应收款 威力电器 8.00 0.89% 8.00 0.20% 5.00 0.10% 5.00 0.07%

凯华电器 331.10 0.63% 360.00 0.95% 361.33 0.82% 368.18 0.97%

应付账款 锦美印刷 45.74 0.09% 46.64 0.12% 116.29 0.26% 1.90 -

合计 376.84 0.72% 406.64 1.07% 477.62 1.08% 370.08 0.97%

3,005.5
凯华电器 470.92 0.63% 540.00 0.68% 2.91% 424.67 0.47%

应付票据
锦美印刷 246.71 0.33% - - 0.43 0.00% 481.37 0.53%

合计 717.63 0.96% 540.00 0.68% 3,005.95 2.91% 906.04 0.99%

预收账款 威力电器 18.03 0.22% - - - - 151.14 3.52%

凯华电器 18.00 0.28% 18.00 0.27% 18.00 0.37% 18.00 0.41%

锦美印刷 22.00 0.34% 22.00 0.33% 19.00 0.39% - -
其他应付款
威力电器 - - - - - - 1,565.44 35.79%

合计 40.00 0.61% 40.00 0.60% 37.00 0.75% 1,583.44 36.20%


(七)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从尽可能节约成本的
角度出发而发生的。报告期内,关联交易金额整体呈下降趋势,占营业成本比例
较小,且价格合理、公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本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大。


三、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本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出了规定,《公司
章程》已规定关联股东或利益冲突的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同时,
公司在《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实施细则》中对关
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更加详尽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对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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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和公允性进行审核。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
责:审核需提交给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监督公司的关联交易活
动;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具体人数由董事会决定具体人员时确定。关
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累计召开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主要内容

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核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卫建国先生为公
1 委员会 2010 年第一次 2010 年 4 月 27 日 司第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
会议 主任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东威林工程塑
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核 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收购
2 委员会 2011 年第一次 2011 年 9 月 8 日 佛山市顺德区骏越电器有限公司股权
会议 的议案》、《关于收购佛山市顺德区乐
文华彩印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 审议通过《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
3 2013 年 3 月 18 日
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 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四、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2013 年 8
月 6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履行法定审批程序情
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期间内关联交易事项真实客观,
遵循了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及条件公允,程序完备,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


五、减少或避免关联交易的措施

1、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独立完整的
生产经营系统,人员、财务、资产与股东严格分开;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的批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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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股东大会决策时关联股东进行回避。

2、本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
限、决策程序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3、建立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设立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规
范关联交易的监督。

4、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已经出具《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承诺将尽量避免与新宝电器进行关联交易,
对于因新宝电器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对
关联交易做出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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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名单如下:

姓名 出生年份 职位 任期

郭建刚 1966 董事长 2012.01~2015.01

郭建强 1968 副董事长 2012.01~2015.01

曾展晖 1972 董事、总裁 2012.01~2015.01

杨芳欣 1972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12.01~2015.01

温焯东 1968 董事 2012.01~2015.01

何德洪 1971 董事、副总裁 2012.01~2015.01

霍杜芳 1942 独立董事 2012.01~2015.01

卫建国 1957 独立董事 2012.01~2015.01

宋铁波 1965 独立董事 2012.01~2015.01

郭建刚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广东省优秀民
营企业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郭建刚先生为公司的
创始人,负责公司重大战略决策工作,拥有丰富的大型企业管理、国内外市场营
销策划及业务运作经验。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郭建强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广
东省佛山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广东省佛山市第十届政协委员。郭建强先生
1995 年起参与创立本公司,负责公司重大战略决策工作,具备丰富的大型企业
管理经验。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曾展晖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
山大学 EMBA 研修班结业,2010 年荣获“广东省质量协会成立 30 周年之十大卓
越质量人物”称号。1995 年加入本公司,负责公司生产、品质控制方面的营运
管理和决策执行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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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芳欣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
级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在湖北汽车集团湖北楚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从事
财务、审计等财务管理工作。2002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温焯东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
理工程师,中山大学 MBA 研修班结业。曾任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建设国土办和党
政人大办科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何德洪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美
国 EQAISO9001:2000 内审员,清华大学 MBA 结业。曾任广东顺德惠而浦电器有
限公司品质部部长、深圳雪花铃家用电器公司品质部经理。2001 年加入本公司,
先后负责统筹第二分厂和第六分厂工作,负责公司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的工
作。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霍杜芳女士,194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曾任轻工业部处长、主任助理、副司长,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第三届、
第四届理事长。现任中国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顾问、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002418)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卫建国先生,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会
计学副教授。曾任青岛海洋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主
任、党支部书记。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党
支部书记,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会计学系主任,兼任广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广东
省审计学会理事、广州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002063)
独立董事、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000711)独立董事、广州市东方宾馆
股份有限公司(000524)独立董事、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
司独立董事。

宋铁波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
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系、华南理工大学管理学系从事教学科研工
作。现任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企业战略管理研究中心副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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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监事情况

发行人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监事,名单如下:

姓名 出生年份 职位 任期

潘卫东 1968 监事会主席 2012.01~2015.01

康杏庄 1973 监事 2012.01~2015.01

李亚平 1964 职工监事 2012.01~2015.01

潘卫东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
任顺德北窖经济发展总公司技术业务科主办科员、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主
计划员、企管部科长、信息管理部总监、战略发展部总监。2002 年加入本公司,
历任战略部发展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康杏庄女士,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二分厂车间主任、PC 主管、采购经理、办公室主任、
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第二分厂总经理,负责第二分厂生产经营工
作。

李亚平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
任广东新力集团公司人事行政部副经理、顺特电气人力资源部部长、深圳日海通
讯副总裁、深圳世捷公司高级咨询顾问。2006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资源支持中
心副总监、资源支持中心总监、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5 名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出生年份 职位 任期

曾展晖 1972 董事、总裁 2012.01~2015.01

杨芳欣 1972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12.01~2015.01

何德洪 1971 董事、副总裁 2012.01~2015.01

童永华 1972 副总裁 2012.01~2015.01

方寻 1968 副总裁 2012.01~2015.01

曾展晖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一)发行人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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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芳欣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一)发行人董事情况”。

何德洪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一)发行人董事情况”。

童永华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
级经营师。曾任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东莞福泰电子有限公司厂长、珠
海通软阳光软件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06 年加入本公司,主要负责工厂管
理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方寻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
广州番禺化工总厂生产调度员、顺德惠而浦蚬华公司高级主任、东莞伟易达集团
生产总管。2002 年加入本公司,主要负责工厂管理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四)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王伟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中航一集团电子分厂技术员、设计员、工程师;2003 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
司总裁助理。王伟先生从事模具设计十余年,具有丰富的模具设计经验,擅长精
密产品的研发和制造。

陈光华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6Sigma
黑带成员。2000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产品研发中心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产
品研发中心开发部经理、高级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产品研发中心总监。2004
年至今,原创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 13 项;2010 年,负责的压力型咖啡机多通道
转换控制技术项目,通过了佛山市科技成果鉴定,并获得佛山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

亲属关系

发行人董事长郭建刚与副董事长郭建强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其他人员之
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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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间接持股方式
间接持股
姓名 职务/亲属关系 股东名称及持有 持有股东 比例合计
本公司股份比例 权益比例
东菱集团(55.75%) 60.00%
郭建刚 董事长 54.53%
香港东菱(35.13%) 60.00%

东菱集团(55.75%) 30.00%
郭建强 副董事长 27.26%
香港东菱(35.13%) 30.00%

曾展晖 董事、总裁 东笙科技(4.47%) 14.70% 0.66%

杨芳欣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东笙科技(4.47%) 11.14% 0.50%

温焯东 董事 东笙科技(4.47%) 11.69% 0.52%

何德洪 董事、副总裁 东笙科技(4.47%) 4.01% 0.18%

潘卫东 监事会主席 东笙科技(4.47%) 2.34% 0.10%

康杏庄 监事 东笙科技(4.47%) 1.34% 0.06%

李亚平 职工监事 东笙科技(4.47%) 1.00% 0.04%

童永华 副总裁 东笙科技(4.47%) 3.01% 0.13%

方寻 副总裁 东笙科技(4.47%) 3.01% 0.13%

王伟 核心技术人员 东笙科技(4.47%) 2.00% 0.09%

陈光华 核心技术人员 东笙科技(4.47%) 0.67% 0.03%

东菱集团(55.75%) 10.00%
郭志钊 郭建刚、郭建强之父 9.09%
香港东菱(35.13%) 10.00%

上述人员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形。除上述情形外,截至
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直接
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也未通过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

(二)近三年所持本公司股份变更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人员通过间接持股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变
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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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郭建刚 54.53% 54.53% 54.53% 54.53%

郭建强 27.26% 27.26% 27.26% 27.26%

曾展晖 0.66% 0.66% 0.66% 0.66%

杨芳欣 0.50% 0.50% 0.50% 0.50%

温焯东 0.52% 0.52% 0.52% 0.52%

何德洪 0.18% 0.18% 0.18% 0.18%

潘卫东 0.10% 0.10% 0.10% 0.10%

康杏庄 0.06% 0.06% 0.06% 0.06%

李亚平 0.04% 0.04% 0.04% 0.04%

童永华 0.13% 0.13% 0.13% 0.13%

方寻 0.13% 0.13% 0.13% 0.13%

王伟 0.09% 0.09% 0.09% 0.09%

陈光华 0.03% 0.03% 0.03% 0.03%

郭志钊 9.09% 9.09% 9.09% 9.09%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对外投资单位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东菱集团 4,838.64 60.00%
郭建刚 董事长
东凯投资 50.00 50.00%

东菱集团 2,419.32 30.00%
郭建强 副董事长
东凯投资 50.00 50.00%

曾展晖 董事、总裁 东笙科技 220.00 14.70%
董事、副总裁、财务
杨芳欣 东笙科技 166.70 11.14%
总监、董事会秘书
温焯东 董事 东笙科技 175.00 11.69%

何德洪 董事、副总裁 东笙科技 60.00 4.01%

潘卫东 监事会主席 东笙科技 35.00 2.34%

康杏庄 监事 东笙科技 20.00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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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李亚平 职工监事 东笙科技 15.00 1.00%

童永华 副总裁 东笙科技 45.00 3.01%

方寻 副总裁 东笙科技 45.00 3.01%

王伟 核心技术人员 东笙科技 30.00 2.00%

陈光华 核心技术人员 东笙科技 10.00 0.67%

以上人员的对外投资不存在与本公司利益冲突的情况。除上表所列项目外,
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它对外投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未安排退休金计划,最近
一年在发行人领取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2012 年薪酬 备注

郭建刚 董事长 50.67 在公司领薪

郭建强 副董事长 - 在东菱集团领薪

曾展晖 董事、总裁 36.25 在公司领薪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杨芳欣 27.52 在公司领薪
董事会秘书
温焯东 董事 - 在东菱集团领薪
在公司领薪,2012 年 1 月
何德洪 董事、副总裁 23.00
开始任公司董事
霍杜芳 独立董事 5.95 2012 年 1 月董事会换届,
开始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卫建国 独立董事 5.95
董事津贴 6.3 万元/年;
宋铁波 独立董事 5.95 2012 年独董任职 11 个月

潘卫东 监事会主席 - 在东菱集团领薪
在公司领薪,2011 年 4 月开
康杏庄 监事 16.46
始任公司监事
李亚平 职工监事 17.93 在公司领薪

童永华 副总裁 19.08 在公司领薪

方寻 副总裁 19.02 在公司领薪

王伟 核心技术人员 21.71 在公司领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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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华 核心技术人员 20.38 在公司领薪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员对外兼职情况如下:

兼职情况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任职单位 职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

东菱集团 董事长 控股股东

威达莱贸易 副董事长 同一控股股东

龙图企业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香港东菱 执行董事 股东
郭建刚 董事长
东凯投资 执行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东菱置业 董事长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银利达 董事长 控股股东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执行董 实际控制人具有重大影响的企
梧州东菱
事、经理 业
东菱集团 总裁 控股股东

滁州东菱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广东东菱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威达莱贸易 董事长 同一控股股东
郭建强 副董事长
威林塑料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东凯投资 监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东菱置业 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永华实业 执行董事 同一控股股东

曾展晖 董事、总裁 东笙科技 董事 股东
董事、副总裁、
杨芳欣 财务总监、董 东笙科技 董事 股东
事会秘书
温焯东 董事 东菱集团 副总裁 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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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笙科技 董事长 股东

东菱置业 监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何德洪 董事、副总裁 东笙科技 监事 股东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
霍杜芳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
广州万宝集团压缩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机有限公司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公司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份有限公司
卫建国 独立董事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份有限公司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
东菱集团 总裁助理 控股股东

滁州东菱 监事 全资子公司

凯恒电机 监事 全资子公司

广东东菱 监事 全资子公司
潘卫东 监事会主席
庆菱压铸 监事 全资子公司

威达莱贸易 监事 同一控股股东

威林塑料 监事 全资子公司

凯虹彩印 监事 孙公司

童永华 副总裁 滁州东菱 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除上表所列明项目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职务。


六、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定的

协议

本公司与上述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技术保
密协议书》。除此之外,上述人员未与公司签定任何借款、担保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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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

要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建刚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详细情况详见本招
股意向书之“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之“(二)避免
同业竞争承诺”。

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出具《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
承诺将尽量避免与新宝电器进行关联交易,对于因新宝电器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
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对关联交易做出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有关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五、减少或
避免关联交易的措施”。

持有东笙科技股权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出具《有关股份锁
定的承诺函》,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四)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
依法定程序产生,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情形。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和变动情况

2008 年 12 月 18 日,经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李亚平先生为第二届监事
会职工监事。

2008 年 12 月 19 日,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何德洪辞去
监事会主席和监事。

2008 年 12 月 20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张胜先生因
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裁职务,选举曾展晖先生为公司总裁,选举杨芳欣先生为公
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选举何德洪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2009 年 1 月 5 日,经 2009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选举郭建刚先生、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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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先生、张胜先生、温焯东先生、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选举蓝海林先生、胡楠先生、谭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潘卫东先生、李福惠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2010 年 3 月 9 日,经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董事张胜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选举王钺先生担任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董事。

2010 年 8 月 27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任命童永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分管公司压铸产品线的经营管理工作。

2010 年 12 月 27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根据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任命方寻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分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011 年 4 月 11 日,经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李福惠先生因个人
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增选康杏庄女士为公司监事。

2012 年 1 月 6 日,经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李亚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职工监事。

2012 年 2 月 1 日,经 201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选举郭建刚先生、郭建
强先生、温焯东先生、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何德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董事,选举霍杜芳女士、宋铁波先生、卫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选举潘卫东先生、康杏庄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近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
大变化,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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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
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运行提供制度保证。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与完善的主要情况包括:

2006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选举了第
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成员。2006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第一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2006 年 4 月 26 日,公
司召开了 200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聘请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2006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 200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
管理制度》、《资产运用项目审批权限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规定》、《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

2006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
立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并选举产生
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及委员。2007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规章制度。

200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选举了第二
届董事会秘书以及第二届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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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主任及委员。2009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 200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监事会成员。

201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
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的议案及《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并选举
产生了第一届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主任及委员。2010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12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选举了第三届
董事会秘书以及第三届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第二届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委员。2012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第三届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及第二届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主任。2012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
开了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本公司现
行《公司章程》(草案)。

通过对以上公司组织机构、制度的建立健全,公司逐步建立、完善了符合上
市要求、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运行、并使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力的公司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关制度制定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
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法规范运作和履行职责,未出现违
法违规现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功能不断得到完善。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运作规范。根据《公司法》及
有关规定,历次股东大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了有效决议。

1、股东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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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享有的权利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
益分配;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
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查阅《公司章程》、
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
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
财产的分配;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股东承担的义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其所认购
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不得滥用
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
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
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决定
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
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
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聘用、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激
励计划;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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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的担保。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召集人
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
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
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召集人在发出股
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
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
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 2009 年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累计召开了 19 次股东大会,具体
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主要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
1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届选举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审议通过《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监
2 2008 年度股东大会
事会工作报告》等 7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全资
3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子公司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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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佛山市顺德区凯琴电器有限
4 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后的股本确认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对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
5 200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配利润的分配预案》等 2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
6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等 3 项议案
审议通过《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董
7 2009 年度股东大会
事会工作报告》等 7 项议案
审议通过《有关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所
8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持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等 2 项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9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期间关联交易的议案》等 6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等 10 项
10 2010 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
11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12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负责办理公司首发相关事宜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
等 4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
13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届选举的议案》等 4 项决议
审议通过《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利
14 2011 年度股东大会
润分配预案》等 8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至 2015 年具体利润分配
15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计划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延长<关于公司申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16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首发相关事宜的议
案>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通过《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利
17 2012 年度股东大会
润分配预案》等 8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
18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票并上市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负责办理公司首发相关事宜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
19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稳定股份预案的议案》等 6 项议案

本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
集、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历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已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特别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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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历次
股东大会决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分别签署;会议决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职权
范围,决议的签署合法、有效。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责,主要对《公司章程》修
订,董事、监事任免,利润分配、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等事项作出相关决议,
切实发挥了股东大会的作用。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运行规范。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1、董事会构成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行
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
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
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
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书面通
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
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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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表决方式为:投票方式或传真表决方式。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
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或网络方式进行表决,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4、董事会运行情况

自 2009 年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累计召开了 30 次董事会,具体情
况如下:


会议届次 主要内容

审议通过《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日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常关联交易计划》等 14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全资
2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子公司的议案》等 4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佛山市顺德区凯琴电器有限
3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公司后的股本确认的议案》等 4 项议案
4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
5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议案》等 6 项议案
审议通过《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总
6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裁工作报告》等 10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东菱电器有限公司
7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增资的议案》等 5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佛山市顺德区庆菱压铸制品有限
8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童永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
9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10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议案》等 8 项议案
1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方寻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
12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近三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的
议案》等 2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 201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宜
13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的议案》等 8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11 年预计关联交易额的预案》
14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等 3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
15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止财务报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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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16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负责办理公司首发相关事宜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变更模具会计处理方法的议案》等 5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
17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届选举的议案》等 10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郭建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8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长、郭建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等
6 项议案
审议通过《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日
19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常关联交易计划》等 8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
20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财务报表的
审计报告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至 2015 年具体利润分配
21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计划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2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对公司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止财务
报表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延长<关于公司申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23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首发相关事宜的议
案>有效期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审议通过《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董
24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财务报表的议案》等 9 项议案
审议通过《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
25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业务管理制度》等 4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
26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27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月 30 日止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
28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票并上市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负责办理公司首发相关事宜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
29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内稳定股份预案的议案》等 6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9
30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月 30 日止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不存在导致会议决议无效的情况;历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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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历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分别签
署。会议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会议决议内容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决议的签署合法、有效。本公司董事会依法履行
职责,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董事会主要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公司财务、利润
分配、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的重大事项等作出相关决议,切实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

5、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
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并建立健全了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情
况如下:

委员会 主任 委员会委员
郭建刚、郭建强、曾展晖、温焯东、霍杜芳、宋铁波、卫
战略决策委员会 郭建刚
建国
薪酬委员会 宋铁波 郭建强、温焯东、霍杜芳、宋铁波、卫建国

提名委员会 霍杜芳 郭建强、曾展晖、霍杜芳、宋铁波、卫建国

审计委员会 卫建国 杨芳欣、温焯东、霍杜芳、宋铁波、卫建国

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 卫建国 杨芳欣、宋铁波、卫建国

(1)战略决策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主任
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累计召开 1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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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郭建刚先生为公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
1 2012 年 2 月 8 日 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
会 2012 年第一次会议
的议案》

(2)薪酬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
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参照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遵循公平、
公正、合理的原则,制定相应的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
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定
期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对公
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累计召开 1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主要内容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宋铁波先生为公司
1 2012 年 2 月 8 日
2012 年第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3)提名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
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高管人员的
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管人选任职资格进行
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
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报
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累计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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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主要内容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童永华先生为公
1 2010 年 8 月 27 日
2010 年第一次会议 司副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方寻先生为公司
2 2010 年 12 月 27 日
2010 年第二次会议 副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康杏庄女士为公
3 2011 年 5 月 3 日
2011 年第一次会议 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霍杜芳女士为公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4 2012 年 2 月 8 日 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的议
2012 年第一次会议
案》

(4)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审
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的委员内由审计委员会
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累计召开 8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主要内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1 2011 年 7 月 7 日
2011 年第一次会议 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卫建国先生为公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 2012 年 2 月 8 日 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
2012 年第一次会议
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
3 2012 年 3 月 6 日
2012 年第二次会议 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09 年 1 月 1 日
4 2012 年 8 月 6 日
2012 年第三次会议 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止财务报表的审
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
5 2013 年 3 月 18 日
2013 年第一次会议 议案》等 2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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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
6 2013 年 6 月 28 日
2013 年第二次会议 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0 年 1 月 1 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7 2013 年 8 月 6 日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财务报表的议
2013 年第三次会议
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 1 月 1 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8 2013 年 12 月 18 日 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止财务报告的议
2013 年第四次会议
案》

(5)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

公司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
联交易”之“三、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运行规范。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1、监事会构成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行使监督职权,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
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
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
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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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
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
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
事务代表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
等方式进行。

4、监事会运行情况

自 2009 年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累计召开了 23 次监事会,具体情
况如下:


会议届次 主要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等 6 项议
1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佛山市顺德区凯琴电器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将所持有的顺德信用社的股权转让给
3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对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
4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配利润的分配预案》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全资
5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通过《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财
6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务结算报告》等 6 项议案
审议通过《有关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所
7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持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等 2 项议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8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年 9 月 30 日期间关联交易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审议通过《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监
9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事会工作报告》等 9 项议案
10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佛山市顺德区骏越电器有限公司
11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股权的议案》等 5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
1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届选举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潘卫东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
13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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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关于 201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宜
14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的议案》等 7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节能即热式电热水壶制造项
15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目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至 2015 年具体利润分配
16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计划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7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对公司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止财务
报表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监
18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财务报告的议案》等 8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
19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20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月 30 日止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
21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票并上市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负责办理公司首发相关事宜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
2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内稳定股份预案的议案》等 6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9
23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月 30 日止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不存在导致会议决议无效的情况;历次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达到
《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会议决议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历次监事会会议
决议已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分别签署;会议决议内容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决议的签署合法、有效。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主要
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公司财务、经营状况等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切实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聘任情况

公司现有 3 名独立董事,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名,由 2012 年第
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产生。公司独立董事的提名与任职符合《公司章程》及相
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及专业知识,能够按照公司章程
尽职尽责,对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独立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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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征得了被提名人的同意,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
资格和独立性发表了意见。

2、独立董事职权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赋予
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重大关联交易(指本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
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
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股票权。

独立董事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提名、任免
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
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
回收欠款; 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3、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制度安排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其中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
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
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
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

4、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本公司的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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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以及本公司的发展提出了重要意见与建议,并对公司的累计
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计划发表独立意见,对完善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
规范本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设置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2、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是公司与证券
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为: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
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
露的资料;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负责
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
会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
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介绍情况、提供资料,并做好独立董事与董事
会其他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之间的沟通工作;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证
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发挥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中介机构的配
合协调、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
等方面亦发挥了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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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
用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一)本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经过多年的业务实践和经验积累,公司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内控制度,保证了
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正常运行和持续改进,切实提高了经营效果和效率,是本公司
寻求快速发展的基石。公司的内控制度比较完整、合理,较好地满足了公司管理
和发展的需要,并且这些制度在实际中都能得到有效执行。

(二)注册会计师对本公司内部制度的评价

立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 310433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我们认
为,新宝电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于 2013 年 6 月 30 日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发行人对外投资、担保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对外投资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2006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资
产运用项目审批权限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有关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问题。

(1)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
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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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交易
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含)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且未超过股东大会审批权限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未达到下列标准的,报董事长审议批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
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交易的成交金
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1,000 万元;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2)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

对属于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议,由公司相关
职能部门和相关子公司书面提出,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总经理审查,
总经理审查后认为可行的提交董事长审议。

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议,由公司的董
事、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子公司书面提出。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组织对项目建
议进行研究,组织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审查,认为可行的提交董事会
审议,属于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权限范围的提交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核,
董事战略委员会认为可行的形成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前,应当组织
有关专家、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评审。

对属于股东大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议,由公司的
股东、董事、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子公司书面提出。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组织
对项目建议进行研究,组织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审查,认为可行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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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董事会审议,属于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权限范围的提交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
会审核,董事战略委员会认为可行的形成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前,
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评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二)对外担保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2006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
外担保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问题。

(1)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在
审议决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
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的单项或现有存续的累计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的权限范围,或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对外担保的授
权范围。超过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或授权范围的,董事会应提出预案,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除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外,还必须经出
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董事同意,方为有效通过。

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项授权之外的所有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全体成员 2/3
以上(含)签署同意或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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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

公司对外担保的责任管理部门为融资部。公司融资部应根据申请担保方提供
的基本资料,调查其经营状况和信誉情况,并将有关资料及书面评审意见提交公
司董事会秘书,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呈报材料进行审议,分析申请担保方的财务状况、
行业前景、经营运作状况和信用情况,确定是否给予担保或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
提出是否给予担保的意见。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担保
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董事应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中对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等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经审议同意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后,由公司融资部负责办
理相关担保手续等事宜,融资部在正式签订担保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董事
会秘书报送相关材料,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对外担保合同履行期间由融资部负责监控。融资部应当指定专人建立专门台
帐管理对外担保事项,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每月就对外担保实施
情况列表报告董事长和总经理。

在承保期内,融资部应定期调查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情
况,并就发现的有关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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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财务分析反映了本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
财务状况,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立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3]第 31043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若想详细了解本公司
财务会计信息,请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所附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3.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43,206,096.96 311,873,228.69 404,442,750.26 416,358,864.46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578,300.00 3,245,520.32 2,607,500.00 -
应收票据 23,628,281.54 19,981,481.20 37,472,757.41 28,235,870.61
应收账款 423,681,753.19 527,554,437.47 545,673,078.82 539,035,804.39
预付款项 38,261,668.23 17,182,995.23 25,503,420.22 22,875,839.04
应收利息 1,951,529.62 - - -
其他应收款 8,974,479.11 39,825,368.79 49,142,569.11 67,496,364.29
存货 700,855,744.16 609,911,525.90 726,483,716.89 564,259,039.95
其他流动资产 302,393,269.48 46,243,902.88 21,000,000.00 2,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2,054,531,122.29 1,575,818,460.48 1,812,325,792.71 1,640,261,782.74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057,685,031.66 1,062,852,381.89 872,391,986.01 791,249,265.60
在建工程 29,799,588.79 19,987,122.05 116,757,280.30 72,016,378.53
固定资产清理 - - 12,399.88 -
无形资产 195,518,432.73 197,194,867.14 183,646,432.41 155,072,778.95
长期待摊费用 6,086,700.68 6,081,006.03 2,485,189.20 2,748,768.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531,949.33 35,816,074.40 31,904,845.87 10,676,255.66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55,193.62 2,925,152.9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25,276,896.81 1,324,856,604.47 1,207,198,133.67 1,031,763,4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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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3,379,808,019.10 2,900,675,064.95 3,019,523,926.38 2,672,025,230.2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25,056,647.79 218,281,831.60 229,618,549.31 246,387,223.37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2,175,062.45
应付票据 748,381,001.91 793,626,279.23 1,031,762,165.56 912,252,793.36
应付账款 529,451,010.90 380,793,715.59 442,349,268.52 380,354,969.94
预收款项 80,851,445.18 117,406,309.01 54,258,374.90 42,884,654.85
应付职工薪酬 82,624,793.89 92,431,418.69 78,016,637.33 74,765,170.43
应交税费 22,356,772.59 29,544,434.73 -5,067,773.58 -28,098,925.90
应付利息 3,555,595.78 98,906.36 - -
应付股利 - - - 9,120,442.75
其他应付款 65,297,319.51 67,069,563.88 49,272,401.16 43,744,478.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40,0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2,157,574,587.55 1,699,252,459.09 1,920,209,623.20 1,683,585,869.7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142,375.00 14,142,375.00 18,000,000.00 4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01,965.34 920,248.27 3,796,410.35 349,725.16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671,862.68 18,703,040.6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144,340.34 17,734,485.95 40,499,451.03 40,349,725.16
负债合计 2,174,718,927.89 1,716,986,945.04 1,960,709,074.23 1,723,935,594.89
股东权益:
股本 366,001,200.00 366,001,200.00 366,001,200.00 366,001,200.00
资本公积 51,409,460.90 51,409,460.90 51,409,460.90 64,116,359.37
盈余公积 117,897,983.62 117,897,983.62 102,624,150.56 90,688,966.42
未分配利润 669,235,410.85 647,947,828.32 538,349,509.73 427,016,456.4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545,035.84 431,647.07 430,530.96 151,180.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05,089,091.21 1,183,688,119.91 1,058,814,852.15 947,974,163.14
少数股东权益 - - - 115,472.24
股东权益合计 1,205,089,091.21 1,183,688,119.91 1,058,814,852.15 948,089,635.3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379,808,019.10 2,900,675,064.95 3,019,523,926.38 2,672,025,230.27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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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一、营业总收入 2,197,177,360.48 4,923,819,156.48 4,916,434,365.13 4,462,548,689.94
其中:营业收入 2,197,177,360.48 4,923,819,156.48 4,916,434,365.13 4,462,548,689.94
二、营业总成本 2,115,387,317.76 4,718,287,742.45 4,744,792,359.34 4,261,444,639.95
其中:营业成本 1,823,281,140.40 4,124,632,671.67 4,198,585,460.50 3,725,313,443.99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410,145.16 24,835,020.70 20,981,173.25 1,857,786.97
销售费用 87,228,308.18 200,864,820.96 200,797,719.89 237,244,401.76
管理费用 157,779,736.80 331,487,792.33 264,905,814.74 244,259,882.92
财务费用 31,031,282.88 35,217,204.62 58,170,597.27 49,410,145.19
资产减值损失 656,704.34 1,250,232.17 1,351,593.69 3,358,979.1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332,779.68 638,020.32 4,782,562.45 -2,335,062.45
投资收益 5,295,593.51 2,768,363.78 12,825,208.69 -1,455,245.8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
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 95,418,415.91 208,937,798.13 189,249,776.93 197,313,741.74
加:营业外收入 9,938,282.03 33,514,380.21 21,012,629.32 9,843,620.97
减:营业外支出 2,784,283.84 2,759,336.26 4,779,890.06 9,148,603.3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332,148.02 1,884,733.87 3,398,377.48 5,013,348.02
四、利润总额 102,572,414.10 239,692,842.08 205,482,516.19 198,008,759.40
减:所得税费用 26,384,651.57 59,920,510.43 43,138,797.96 29,779,483.29
五、净利润 76,187,762.53 179,772,331.65 162,343,718.23 168,229,276.11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
- - 2,452,847.43 5,392,740.82
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76,187,762.53 179,772,331.65 162,459,190.47 168,293,067.51

少数股东损益 - - -115,472.24 -63,791.40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082 0.4912 0.4439 0.459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082 0.4912 0.4439 0.4598
七、其他综合收益 113,388.77 1,116.11 279,350.08 124,732.70
八、综合收益总额 76,301,151.30 179,773,447.76 162,623,068.31 168,354,008.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76,301,151.30 179,773,447.76 162,738,540.55 168,417,800.21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 - -115,472.24 -63,791.40
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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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68,552,831.38 4,889,425,666.34 4,854,551,737.63 4,270,243,233.27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2,697,728.79 427,595,863.98 416,517,527.03 361,223,282.2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4,499,074.22 51,652,898.22 64,777,991.75 50,835,628.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05,749,634.39 5,368,674,428.54 5,335,847,256.41 4,682,302,144.3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36,302,131.25 3,885,234,502.56 3,919,430,102.44 3,426,352,432.5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359,930,452.47 695,656,910.34 657,210,758.93 667,448,693.81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9,353,951.78 166,100,321.47 117,379,522.60 77,485,313.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50,601,706.02 280,549,572.20 266,698,260.07 290,399,661.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16,188,241.52 5,027,541,306.57 4,960,718,644.04 4,461,686,101.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561,392.87 341,133,121.97 375,128,612.37 220,616,042.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411,000,000.00 31,000,000.00 54,500,000.00 111,97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48,081.12 2,595,070.93 12,472,590.47 421,072.7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230,800.00 -37,296.72 163,572.82 972,026.43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1,600,711.5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4,878,881.12 33,557,774.21 68,736,874.87 113,363,099.1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96,192,733.80 258,802,191.19 319,699,851.11 312,604,793.16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836,000,000.00 10,000,000.00 95,697,777.54 89,69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32,192,733.80 268,802,191.19 415,397,628.65 402,294,793.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313,852.68 -235,244,416.98 -346,660,753.78 -288,931,693.9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45,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50,905,315.35 764,648,244.96 846,282,103.83 492,297,026.9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0,905,315.35 764,648,244.96 846,282,103.83 492,542,02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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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30,728,441.62 823,510,340.95 817,700,668.73 396,472,888.5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60,631,486.75 71,159,539.95 65,505,239.08 66,217,443.38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1,359,928.37 894,669,880.90 883,205,907.81 462,690,331.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9,545,386.98 -130,021,635.94 -36,923,803.98 29,851,695.0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23,396,194.55 -9,116,847.15 -12,222,850.69 -16,135,599.54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396,732.62 -33,249,778.10 -20,678,796.08 -54,599,555.84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3,537,309.78 266,787,087.88 287,465,883.96 342,065,439.8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1,934,042.40 233,537,309.78 266,787,087.88 287,465,883.96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3.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97,836,671.70 258,530,759.99 346,443,652.74 385,790,801.6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578,300.00 3,245,520.32 2,607,500.00 -
应收票据 80,468.94 1,212,161.53 3,495,308.50 3,869,891.51
应收账款 399,465,784.29 512,545,956.65 556,228,445.95 531,751,609.60
预付款项 32,911,653.81 15,901,383.62 22,425,839.89 24,987,270.52
应收利息 1,951,529.62 - - -
其他应收款 93,907,864.22 113,919,798.00 100,502,477.48 55,286,026.49
存货 630,115,868.44 536,498,890.98 646,664,897.65 502,372,936.05
其他流动资产 292,893,524.81 38,771,061.94 12,000,000.00 2,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1,960,741,665.83 1,480,625,533.03 1,690,368,122.21 1,506,058,535.7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98,079,657.26 198,079,657.26 173,079,657.26 163,742,730.54
固定资产 855,662,402.37 860,869,841.84 768,812,203.36 723,780,714.00
在建工程 24,433,670.31 19,987,122.05 59,353,155.34 69,490,724.38
无形资产 163,227,707.80 164,522,133.67 150,288,684.62 154,810,300.33
长期待摊费用 4,873,972.64 4,771,162.80 2,485,189.20 2,128,465.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320,604.44 31,148,829.97 26,412,985.99 5,796,740.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87,179.4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73,598,014.82 1,279,865,927.07 1,180,431,875.77 1,119,749,674.57


1-1-229
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资产总计 3,234,339,680.65 2,760,491,460.10 2,870,799,997.98 2,625,808,210.3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15,056,647,79 218,281,831.60 194,618,549.31 218,387,223.37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2,175,062.45
应付票据 674,129,822.51 706,833,156.30 934,749,493.50 888,760,892.87
应付账款 508,624,866.66 386,420,194.00 443,014,152.09 332,377,299.40
预收款项 73,869,457.66 111,500,560.70 37,605,263.19 29,981,409.50
应付职工薪酬 76,451,077.15 84,646,006.18 69,584,797.91 70,527,119.41
应交税费 19,246,644.66 21,680,152.33 -499,272.65 -17,275,510.53
应付利息 3,555,595.78 98,906.36 - -
其他应付款 67,946,787.60 58,765,945.27 73,599,382.22 104,396,159.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40,0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2,038,880,899.81 1,588,226,752.74 1,792,672,365.57 1,629,329,656.3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142,375.00 14,142,375.00 18,000,000.00 4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01,965.34 920,248.27 763,698.87 68,867.74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144,340.34 15,062,623.27 18,763,698.87 40,068,867.74
负债合计 2,056,025,240.15 1,603,289,376.01 1,811,436,064.44 1,669,398,524.07
股东权益:
股本 366,001,200.00 366,001,200.00 366,001,200.00 366,001,200.00
资本公积 3,280,008.19 3,280,008.19 3,280,008.19 8,985,813.01
盈余公积 120,488,816.69 120,488,816.69 105,214,983.63 90,688,966.42
未分配利润 688,544,415.62 667,432,059.21 584,867,741.72 490,733,706.84
股东权益合计 1,178,314,440.50 1,157,202,084.09 1,059,363,933.54 956,409,686.2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234,339,680.65 2,760,491,460.10 2,870,799,997.98 2,625,808,210.34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一、营业收入 2,073,459,428.78 4,721,935,101.32 4,744,465,730.40 4,359,236,812.44
减:营业成本 1,743,196,590.19 4,019,363,317.86 4,124,624,754.94 3,677,555,332.24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327,277.70 21,870,242.95 19,699,106.78 857,889.42


1-1-230
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销售费用 68,570,167.51 164,545,630.33 151,081,495.14 186,209,477.94
管理费用 133,137,529.24 291,597,563.57 229,352,137.94 229,421,763.83
财务费用 29,406,214.67 33,209,641.43 56,305,088.89 47,649,321.10
资产减值损失 1,241,991.56 2,547,765.53 2,452,611.52 2,769,368.7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332,779.68 638,020.32 4,782,562.45 -2,335,062.45
投资收益 5,295,593.51 2,765,520.59 11,950,158.52 -1,455,245.8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97,208,031.10 192,204,480.56 177,683,256.16 210,983,350.93
加:营业外收入 6,583,458.98 15,223,958.42 7,938,618.70 9,601,407.12
减:营业外支出 2,531,572.64 2,257,413.20 4,159,865.09 8,887,112.7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292,772.51 1,643,902.03 3,116,484.50 4,420,517.61
三、利润总额 101,259,917.44 205,171,025.78 181,462,009.77 211,697,645.30
减:所得税费用 25,247,381.03 52,432,695.23 36,201,837.68 32,880,326.78
四、净利润 76,012,536.41 152,738,330.55 145,260,172.09 178,817,318.52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76,012,536.41 152,738,330.55 145,260,172.09 178,817,318.52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2,112,435,641.38 4,700,527,158.27 4,575,090,103.85 4,145,473,913.55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8,331,454.48 427,580,739.18 416,507,445.33 361,177,765.7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80,590,226.14 74,087,974.14 97,147,851.68 164,367,091.40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91,357,322.00 5,202,195,871.59 5,088,745,400.86 4,671,018,770.6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1,656,568,890.73 3,874,889,001.91 3,861,244,049.40 3,341,470,761.15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322,838,379.43 619,814,618.36 570,957,803.95 629,092,512.10
支付的现金

1-1-231
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支付的各项税费 50,673,523.57 129,083,213.84 98,153,543.81 63,487,882.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124,007,852.89 284,285,937.82 324,592,463.43 293,590,011.66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54,088,646.62 4,908,072,771.93 4,854,947,860.59 4,327,641,167.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37,268,675.38 294,123,099.66 233,797,540.27 343,377,603.31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411,000,000.00 22,000,000.00 54,500,000.00 111,97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1,648,081.12 2,592,227.74 12,472,590.47 421,072.7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2,230,800.00 -41,334.72 - 972,026.43
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4,878,881.12 24,550,893.02 66,972,590.47 113,363,099.1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80,115,552.86 204,177,188.42 221,373,800.63 280,315,364.28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836,000,000.00 35,000,000.00 79,797,731.54 229,945,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16,115,552.86 239,177,188.42 301,171,532.17 510,260,364.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01,236,671.74 -214,626,295.40 -234,198,941.70 -396,897,265.10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90,728,100.16 741,648,244.96 811,282,103.83 457,297,026.9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0,728,100.16 741,648,244.96 811,282,103.83 457,297,026.9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30,728,441.62 765,510,340.95 789,700,668.73 374,472,888.5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60,598,695.85 69,618,940.63 54,506,008.62 65,273,362.63
息支付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1,327,137.47 835,129,281.58 844,206,677.35 439,746,251.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99,400,962.69 -93,481,036.62 -32,924,573.52 17,550,775.83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22,918,820.34 -8,976,153.22 -11,853,008.58 -16,019,069.84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12,514,145.99 -22,960,385.58 -45,178,983.53 -51,987,955.80
增加额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192,617,178.24 215,577,563.82 260,756,547.35 312,744,503.15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205,131,324.23 192,617,178.24 215,577,563.82 260,756,547.35
物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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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二、审计意见

立信受本公司委托,对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截至2013年6月30日、2012
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及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3年1~6月、
2012年度、2011年度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310432号《审计报告》:

“我们认为,新宝电器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新宝电器2013年6月30日、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
日、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1~6月、2012年度、2011年度、
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
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
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
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
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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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并购同一控制人的子公司采用权益结合法处理,将年初至合并日所发
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按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资产和负债的账
面价值作为取得的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属性。并购非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采用购
买法进行会计处理,自控制子公司之日起合并该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按公允价值
计量购买子公司的可辨认资产、负债。

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
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一、报告期内增加合并范围的公司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合并期间
1 滁州东菱 10,000万元 100% 2010年4月~报告期期末
2 凯虹彩印 1,000万元 间接持股100% 2010年7月~报告期期末
3 威林塑料 3,000万元 100% 2010年1月~报告期期末
4 乐文华彩印 200万元 间接持股100% 2011年11月~报告期期末
5 骏越电器 228万元 间接持股100% 2011年11月~报告期期末
二、报告期内减少合并范围的公司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合并期间
1 新颖时尚 50万元 51% 2010年7月~2012年1月


四、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一)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1、收入确认原则

商品销售取得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
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出售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
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本公司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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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
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
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发行人主营小家电生产和销售,产品 90%以上出口欧美等国家,是小家电行
业出口龙头企业,主要采取直接销售给国外客户的直销模式。发行人国内销售占
比不足 10%,采取经销和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发行人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
具体政策如下:

销售模式 应用市场 收入确认政策
国外直销:采用 FOB 国内港口结算方式,产品出库并办理报关
出口手续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根据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
国外
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作为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
直销 方的时点。
国内直销:发行人根据订单发货,客户确认收货,与商品所有
国内 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完全转移给购货方,以此作为销售收
入确认的时点。
国内经销:发行人根据订单发货,客户确认收货,与商品所有
经销 国内 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完全转移给购货方,以此作为销售收
入确认的时点。

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予以确认: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的完工进度
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期(年)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相关的经济
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1)利息收入金额,按
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2)使用费收入金额,
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金融工具分类、确认及计量方法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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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
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
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
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3)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3、应收款项的分类、确认及计量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单项应收款占应收款项余额 10%
以上或应收款项前五名。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
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
入当期损益。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外,相同账龄的应收款具有类
组合 1
似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 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采用余额百分比法(0%)计提坏
应收出口退税款 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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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方法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其他应收款---
余额百分比法
应收出口退税款

组合 1 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2

1~2 年 10

2~3 年 20

3~4 年 50

4~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组合 2 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
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
不能反映实际情况。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本公司确认坏账的标准是:因债务人撤销、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
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
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确
认为坏账损失,冲销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4、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分类为:材料采购、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
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日常核算采用计划价,各类存货的购进按计划成本入库,实际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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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计划价之间的差异计入材料成本差异;材料发出按计划价,期末根据领用数量
分摊材料成本差异。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
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5、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
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
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
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
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
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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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
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
并成本。

6、固定资产及折旧的核算方法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
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
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
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
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年 10% 4.50%
机器设备 10 年 10% 9.00%
运输设备 8年 10% 11.25%
电子设备 5年 10% 18.00%
输变电设备 20 年 10% 4.50%
办公设备 5年 10% 18.00%
其他设备 5年 10% 18.00%
模具 3年 - 33.33%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固定资产存在减
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
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固定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
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扣除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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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
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7、无形资产的核算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
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
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
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
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
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
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
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合同规定与法律规定孰低的原则
软件 5年 行业情况及企业历史经验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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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
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
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有迹象表明一项
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
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
定无形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8、在建工程的核算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
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
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在建工程存在减
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
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在建工
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
减值准备。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有迹象表
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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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
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9、借款及借款费用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
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
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
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
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
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
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根据累计资产支
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
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
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
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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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对模具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原模具2009年、2010年作为长期
待摊费用核算,2011年公司将模具从长期待摊费用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并采用追
溯调整法对2009年和2010年相关数据进行调整,此项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如
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变更前金额 变更金额 变更后金额 累计影响数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 538,630,405.74 149,526,901.87 688,157,307.61 149,526,901.87
长期待摊费用 151,489,518.40 -149,526,901.87 1,962,616.53 -149,526,901.87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 587,198,356.44 204,050,909.16 791,249,265.60 204,050,909.16
长期待摊费用 206,799,677.95 -204,050,909.16 2,748,768.79 -204,050,909.16


(三)税项

1、流转税

税目 纳税(费)基础 税(费)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流转税额 2%

本公司 2010 年 12 月前免征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按照国务院发布《国务院
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规定,对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此,
本公司自 2010 年 12 月 1 日起按规定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此外,从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
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按实际缴纳增
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的 2%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

公司内销产品增值税税率为 17%。公司产品出口执行国家的出口产品增值税
“免、抵、退”政策。报告期内,本公司产品执行 17%出口退税率。

2、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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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13年1~6月 2012年度 2011年度 2010年度
本公司 25% 25% 25% 15%
庆菱压铸 25% 25% 25% 25%
龙图企业 16.5% 16.5% 16.5% 16.5%
广东东菱 25% 25% 25% 25%
凯恒电机 25% 25% 25% 25%
滁州东菱 25% 25% 25% 25%
新颖时尚 - - 25% 25%
凯虹彩印 25% 25% 25% 25%
威林塑料 25% 25% 15% 15%
乐文华彩印 20% 20% 20% -
骏越电器 20% 20% 20% -

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
宝电器于 2008 年 12 月 29 日取得 GR200844000865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2008~2010 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
别行政区政府规定,龙图企业 2010~2013 年度执行 16.50%利得税税率。

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
条的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威林塑料于 2009 年 12 月 14 日取得 GR200944000604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
期三年)。威林塑料 2010~2011 年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乐文华彩印、
骏越电器 2011 年~2013 年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分部信息

(一)产品分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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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主要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电热咖啡机 39,229.40 18.17% 86,721.86 17.86% 82,811.44 17.15% 84,894.40 19.37%

电热水壶 34,793.24 16.12% 74,487.44 15.34% 79,087.70 16.38% 83,736.45 19.10%

打蛋机 20,797.63 9.63% 47,692.08 9.82% 52,792.94 10.93% 43,791.48 9.99%

面包机 21,620.92 10.02% 56,647.26 11.66% 51,868.73 10.74% 32,541.25 7.42%

搅拌机 20,510.97 9.50% 40,773.01 8.40% 34,082.87 7.06% 30,058.01 6.86%

多士炉 12,978.58 6.01% 29,899.59 6.16% 27,014.59 5.60% 32,676.33 7.45%

其他 65,938.37 30.55% 149,439.35 30.77% 155,154.28 32.14% 130,648.37 29.80%

合计 215,869.10 100.00% 485,660.59 100.00% 482,812.55 100.00% 438,346.29 100.00%


(二)地区分部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国外 199,394.81 92.37% 442,681.01 91.15% 440,984.72 91.34% 406,641.74 92.77%

欧洲 97,488.31 45.16% 201,752.03 41.54% 221,015.30 45.78% 207,445.66 47.32%

美洲 78,732.77 36.47% 195,558.31 40.27% 186,644.80 38.66% 175,227.04 39.97%

亚洲 13,801.63 6.39% 27,568.09 5.68% 23,053.53 4.77% 15,101.04 3.45%

其他 9,372.10 4.34% 17,802.57 3.67% 10,271.09 2.13% 8,867.99 2.02%

国内 16,474.29 7.63% 42,979.58 8.85% 41,827.82 8.66% 31,704.55 7.23%

合计 215,869.10 100.00% 485,660.59 100.00% 482,812.55 100.00% 438,346.29 100.00%



六、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2011 年 11 月,公司收购威林塑料 100%股权,子公司庆菱压铸收购乐文华彩
印和骏越电器 100%股权,被收购企业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均未超过收
购前发行人相应项目 20%,具体内容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
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和资产重组情况”之“(二)发行人资产重组情况”。


七、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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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77.27 -164.43 -363.44 -501.3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
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349.10 2,690.18 1,416.71 545.28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 - 7.42 -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1,362.84 340.64 1,760.78 -379.03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 - 296.51 623.4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89.28 549.75 530.92 18.19
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538.04 -865.57 -915.37 -58.7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0.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
1,540.45 2,550.58 2,733.53 247.63
性损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6,078.33 15,426.65 13,512.39 16,581.68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类别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56,790.77 45,526.51 20 年 4.50%
机器设备 49,591.01 27,628.25 10 年 9.00%
模具 36,740.67 18,731.68 3年 33.33%
输变电设备 9,077.05 6,840.32 20 年 4.50%
电子设备 3,111.54 1,578.29 5年 18.00%
运输设备 1,803.88 873.47 8年 11.25%
办公设备 1,721.92 761.33 5年 18.00%
其他设备 7,916.59 3,828.66 5年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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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合计 166,753.43 105,768.50 - -


(二)无形资产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取得 初始金额 摊销 摊余价值 剩余摊销
名称
方式 (万元) 年限 (万元) 年限
顺府国用(2006)第 0600976 号 购入 122.20 46.17 92.88 38.25
粤房地证字第 C5758988 号 购入 276.71 50.00 232.89 42.08
粤房地证字第 C4546438 号 购入 1,079.49 46.83 895.16 38.92
粤房地证字第 C4562519 号 购入 2,157.37 44.25 1,749.01 36.33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312049811 号 购入 2,451.94 50.00 2,115.86 43.42
佛府(顺)国用(2007)第 0601863 号 购入 577.23 44.25 504.07 38.58
佛府(顺)国用(2007)第 0601864 号 购入 865.85 44.25 756.10 39.08
佛府(顺)国用(2007)第 0601865 号 购入 1,191.78 45.75 1,045.68 40.08
佛府(顺)国用(2007)第 0601866 号 购入 923.57 44.25 806.50 38.58
粤房地证字第 C6791888 号 购入 3,121.40 36.92 2,747.96 32.50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300104836 号 购入 3,505.12 50.00 2,787.05 39.75
佛府(顺)国用(2010)第 0601860 号 购入 437.71 49.67 387.99 44.00
佛府(顺)集用(2010)第 060415 号 购入 98.00 38.67 89.97 35.50
滁国用(2011)第 01092 号 购入 3,370.00 50.00 3,207.12 47.58
佛府(顺)集用(2012)第 060778 号 购入 1,211.28 45.00 1,195.58 44.42
合计 21,389.65 - 18,613.83 -


(三)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及相关科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会计核算方法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主要核算远期外汇合约及铜期货,其会计核算
方法如下:

①远期外汇合约核算方法

A.在资产负债表日,逐笔确认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情况。若远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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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合约及铜期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正数则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交易
性金融资产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负数则确认为交易性
金融负债,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交易性金融负债。

其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远期外汇合约汇率-资产负债表日相应外汇兑人
民币汇率)×远期外汇合约签订的外币结汇金额。

B.远期外汇合约到期时确认投资收益,同时将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转出。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账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贷:银行存款(外币账户)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负债)

投资收益

其中,远期外汇合约到期时确认的投资收益=(远期外汇合约汇率-远期外
汇合约到期日实际汇率)×远期外汇合约签订的外币结汇金额。

②铜期货核算方法

序号 业务内容 会计核算
借: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
1 向期货保证金户转款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收款——期货保证金
2 建仓冻结保证金
贷: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
借:投资收益
3 建仓支付手续费
贷: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
4 建仓 做备查账,不做账务处理。
公允价值变动(盈利):
5 资产负债表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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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交易性金融负债
冻结保证金的变动:
借:其他应收款——期货保证金;贷:其他货币资金——
期货保证金
借: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6 平仓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负债)
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7 从保证金转出款项
贷: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核算方法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由持有远期外汇合约和铜期货产生,具体核算如上所述。

3、投资收益会计核算方法

投资收益包括铜期货、远期外汇合约、理财产品和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期货
收益、远期外汇收益、理财产品收益、成本法收益和处置收益。

期货收益和远期外汇收益具体核算如上所述。

理财产品收益为公司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4、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的主
要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远期外汇合约 1,157.83 324.55 260.7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远期外汇合约 - - 217.51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远期外汇合约 833.28 63.80 478.26 -2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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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 - - - -16.00
合计 833.28 63.80 478.26 -233.51
投资收益
理财产品收益 237.31 5.39 7.21 14.70
期货收益 - - - -160.23
远期外汇收益 292.25 271.45 1,275.31 -
合计 529.56 276.84 1,282.52 -145.52

5、原始报表与申报报表差异中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调整

原始报表与申报报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没有差异。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

(一)银行借款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短期借款 62,505.66

其中:抵押/保证借款 12,742.65
保证借款 24,167.79
信用借款 1,000.00
抵押/质押/保证 16,099.52
质押借款 8,495.71
长期借款 1,414.24
其中:质押/保证借款 1,414.24

公司银行借款重大合同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之“二、发行人重大商务合同情况”之“(四)借款合同”。

(二)或有负债或逾期负债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除 4,606.16 万元应收票据已背书转让但未到期外,
公司不存在其他或有负债或逾期负债。


十、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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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股本 36,600.12 36,600.12 36,600.12 36,600.12
资本公积 5,140.95 5,140.95 5,140.95 6,411.64
盈余公积 11,789.80 11,789.80 10,262.42 9,068.90
未分配利润 66,923.54 64,794.78 53,834.95 42,701.6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54.50 43.16 43.05 15.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20,508.91 118,368.81 105,881.49 94,797.42
少数股东权益 - - - 11.5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0,508.91 118,368.81 105,881.49 94,808.96


十一、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本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1~6月 2012年度 2011年度 201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56.14 34,113.31 37,512.86 22,061.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31.39 -23,524.44 -34,666.08 -28,893.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954.54 -13,002.16 -3,692.38 2,985.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39.67 -3,324.98 -2.067.88 -5,459.96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划分标准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可动用或者通过预先准备可动用的资金划分为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报告期各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现金 73.46 27.91 87.67 76.70
银行存款 24,119.94 23,325.82 26,591.04 28,669.89
合计 24,193.40 23,353.73 26,678.71 28,746.59


(二)其他货币资金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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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定期存款质押、信用证保
证金、临时监管户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745.68 3,811.99 6,666.28 6,090.61
定期存款 21,707.22 - - 2,812.29
信用证保证金 3,707.32 3,064.19 2,521.21 1,896.06
临时监管户 945.65 868.47 4,016.68 1,797.38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证金 21.33 88.94 561.39 292.96
合计 30,127.21 7,833.59 13,765.57 12,889.30


十二、期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除 4,606.16 万元应收票据已背书转让但未到期外,
公司不存在其他或有负债或逾期负债。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抵押担保事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二、发行人重大商务情况”之“(四)借款合同”;本公司
无需要披露的前期承诺事项。


十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年度 201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4.62 9.18 9.06 9.57
存货周转率 2.78 6.17 6.51 7.5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21,298.66 46,740.34 42,230.64 37,725.42
元)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52 0.93 1.02 0.60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2 -0.09 -0.06 -0.15
利息保障倍数 17.00 16.81 12.59 21.91
财务指标 2013.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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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比率 0.95 0.93 0.94 0.97
速动比率 0.63 0.57 0.57 0.6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3.57% 58.08% 63.10% 63.58%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扣
0.80% 0.74% 0.29% 0.40%
除土地使用权)
每股净资产(元) 3.29 3.23 2.89 2.59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

(4)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5)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股本总额

(6)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7)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8)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以母公司数据为基础)

(9)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净资产

(10)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11)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财务费用净利息支出+资本

化利息支出)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公司报告期内加权平均
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每股收益(元/股)
计算利润 报告期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3 年 1~6 月 6.31% 0.2082 0.2082
归属于公司普 2012 年度 16.17% 0.4912 0.4912
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2011 年度 16.16% 0.4439 0.4439
2010 年度 18.51% 0.4598 0.4598
扣除非经常性 2013 年 1~6 月 5.04% 0.1661 0.1661
损益后归属于
2012 年度 13.87% 0.4215 0.4215
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2011 年度 13.44% 0.3692 0.3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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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度 18.23% 0.4530 0.4530

上述数据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

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

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

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

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

整。


十四、验资及资产评估情况

(一)验资情况

验资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
历次验资情况”。

(二)资产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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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聘请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5年7
月31日作为基准日对公司整体资产和负债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佛山市顺
德区新宝电器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
[2005]第391号)。本次评估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审计后账面净值 评估值 评估增值率 评估方法
总资产 146,483.01 146,632.55 151,310.10 3.19%
总负债 113,130.80 113,372.55 113,373.56 - 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
净资产 33,352.21 33,260.00 37,936.54 14.06%

本次资产评估仅作为折股参考,公司未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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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资产金额及其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3.0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205,453.11 60.79% 157,581.85 54.33% 181,232.58 60.02% 164,026.18 61.39%

非流动资产 132,527.69 39.21% 132,485.66 45.67% 120,719.81 39.98% 103,176.34 38.61%

资产总计 337,980.80 100.00% 290,067.51 100.00% 301,952.39 100.00% 267,202.5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61.39%、60.02%、54.33%
和 60.79%,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组成;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
分别为 38.61%、39.98%、45.67%和 39.21%,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为主。

报告期内,资产构成变化情况如下:




2010 和 2011 年,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快速回升,公司流动资产有所增长。
2012 年,公司货币资金和存货较 2011 年分别减少 9,256.95 万元和 11,6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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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导致 2012 年末流动资产有所下降。2013 年上半年,公司货币资金和其他
流动资金增加导致公司流动资产大幅上升,货币资金增加主要是公司为即将到来
的生产旺季增加货币资金储备,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是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购买 2.55 亿元理财产品所致。同时,为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报告期内
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投入,使得非流动资产呈上升趋势。

2、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0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54,320.61 26.44% 31,187.32 19.79% 40,444.28 22.32% 41,635.89 25.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57.83 0.56% 324.55 0.21% 260.75 0.14% - -

应收票据 2,362.83 1.15% 1,998.15 1.27% 3,747.28 2.07% 2,823.59 1.72%

应收账款 42,368.18 20.62% 52,755.44 33.48% 54,567.31 30.11% 53,903.58 32.86%

预付款项 3,826.17 1.86% 1,718.30 1.09% 2,550.34 1.41% 2,287.58 1.39%

应收利息 195.15 0.09%

其他应收款 897.45 0.44% 3,982.54 2.53% 4,914.26 2.71% 6,749.64 4.11%

存货 70,085.57 34.11% 60,991.15 38.70% 72,648.37 40.09% 56,425.90 34.40%

其他流动资产 30,239.33 14.72% 4,624.39 2.93% 2,100.00 1.16% 200.00 0.12%

流动资产合计 205,453.11 100.00% 157,581.85 100.00% 181,232.58 100.00% 164,026.18 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报告期各期末三者合计
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92.64%、92.52%、91.97%和 81.17%。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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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0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银行存款 24,119.94 23,325.82 26,591.04 28,669.89
其他货币资金 30,127.21 7,833.59 13,765.57 12,889.30
现金 73.46 27.91 87.67 76.70
合计 54,320.61 31,187.32 40,444.28 41,635.89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41,635.89 万元、40,444.28 万元、31,187.32
万元和 54,320.61 万元。2011 年末货币资金与 2010 年末水平相当,2012 年末较
2011 年末减少 9,256.96 万元,下降 22.89%,主要是由于 2012 年支付大量材料
款,2012 年末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大量减少。2013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较 2012
年末增加 23,133.29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定期存款增加 2.17 亿元所致。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临时监管户、信用证保证金和定
期存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主要为满足公司购买原材料发生信用支付时需要存
入的保证金。临时监管户为“出口收结汇待核定账户”,企业出口项下的收汇(含
预收货款),应当先进入银行以企业名义开立的待核查账户进行专户管理;企业
待核查账户中的资金必须经银行联网核查后,方可办理结汇、划入该企业经常项
目外汇账户或经外汇局批准的退汇等其他外汇支出。信用证保证金主要为满足公
司购买原材料使用信用证支付时需要存入的保证金。2011 年末其他货币资金与
2010 年末基本持平,2012 年较 2011 年减少 5,931.98 万元,主要是由于:1)收
汇核查速度加快,出口项下的收汇及时从临时监管户转到公司结算户,2012 年
末临时监管户金额较上年减少 3,148.21 万元;2)2012 年末应付票据较上年大
幅减少导致 2012 年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较上年减少 2,854.29 万元。2013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较去年末增加 22,293.62 万元,主要是由于定期存款增
加所致。

公司货币资金较为充裕,不存在资金支付压力。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
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54,320.61 万元,其中外币资金 8,872.77 万元,美元占外币
资金的比例为 9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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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0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应收账款 42,368.18 52,755.44 54,567.31 53,903.58

应收账款增长率 -19.69% -3.32% 1.23% -

期末前三个月营业收入合计 125,533.32 115,043.54 131,184.09 122,458.05

期末前三个月营业收入增长率 33.28% -12.30% 7.13% -
应收账款余额占期末前三个月营业
33.75% 45.86% 41.60% 44.02%
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处于合理水平。2011 年,公司重视客户
资信分析,加强应收账款政策执行力度,加快了销售回款;使得应收账款增长幅
度小于前三个月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2012 年第四季度销售较上年同期下降
12.0%,使得应收账款减少 1,811.87 万元。2013 年应收账款与上年同期余额
41,664.04 万元基本持平。

②应收账款的管理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针对应收账款管理,公司建立了“事前

信用政策审批,事中应收账款跟踪和控制,事后逾期应收账款催收”的监控体系,
具体情况如下:
事前 事中 事后

客户资信调 结算方式、信用 应收账款跟 逾期应收账
查及评估 期、信用额度 踪和控制 款催收


A、客户资信评级及信用政策审批

为规范出口信用赊销管理,公司始终坚持源头控制的指导思想,制定了《外
销客户信用管理制度》,根据客户信用状况给予一定的信用政策。公司信用政策
由结算方式、信用期、信用额度构成。

公司外销的结算方式主要包括 L/C、D/A、D/P、O/A、,其中 L/C 为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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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支付银行承诺见单付款,安全性最高;D/A、D/P 属于银行托收,以货权为要
求客户承兑或付款的条件,安全性较高;O/A 为放账赊销。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
期一般不超过 90 天。对于 L/C 结算之外的销售业务,公司根据客户上年销售额、
账期、订单提前锁定期及淡旺季因素等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

根据客户过往交易记录、客户财务状况、客户对公司重要性、外部机构信用
评价四个指标(新客户为三个指标),公司将客户资信状况分为 AAA、AA、A、B、
C 五类。对于不同评级结果,公司选择差异化的信用政策:

序号 资信评价级别 结算方式选择 信用期 是否有信用额度要求
1 AAA 所有结算方式 不超过 90 天 有
2 AA 所有结算方式 不超过 60 天 有
3 A 所有结算方式 不超过 45 天 有
4 B L/C 不超过 45 天 无
5 C L/C 不超过 30 天 无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结算方式分类如下:

结算方式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O/A 75.58% 72.45% 62.40% 65.87%

其中:O/A 10 天以内 3.44% 17.31% 8.33% 18.56%

O/A 10-30 天 24.30% 10.58% 7.06% 11.52%

O/A 30 天以上 47.84% 44.56% 47.01% 35.79%

L/C 23.17% 23.17% 27.98% 30.56%

其中:L/C 交单即付 12.81% 14.95% 19.12% 19.63%

L/C 交单后 30 天付 2.01% 1.74% 2.87% 3.97%

L/C 交单后 45 天付 0.85% 0.66% 0.45% 2.34%

L/C 大于 45 天 7.50% 5.82% 5.54% 4.62%

D/P 0.21% 0.43% 0.53% 1.67%

D/A 0.64% 1.30% 0.74% 0.52%

其他 0.40% 2.65% 8.35% 1.38%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其他”类的结算方式主要是“先定金后余款”的结算方式,公司加大销售
力度,积极开发新客户,针对新客户采取该种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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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收账款控制

应收账款的事中控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加强单据管理。由销售人
员根据销售合同填写购货单位订单,经会计根据核准的赊销额度审核后,由保管
员根据订单填写发货单,最后由会计根据发货单予以开票。企业内部各部门严格
分工管理,形成相互制衡。2)建立经常性对账制度。定期将明细账余额与相关
的债务人核对。通过经常对账,了解客户付款的及时程度、所欠债务是否超过限
额、已到期账款的增减情况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3)建立应收账
款的动态报告制度,财务部门按月编制应收账款的内部报表,反映应收账款的增
减变动情况等,报送有关业务人员及业务部门,以促进应收账款的回收。4)指
派业务熟练的财务人员负责分析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平均收账期等指标,以判断企
业的信用政策是否恰当、是否需要调整。

C、应收账款催收

公司建立了催收账款的责任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以保证资
金按时按量收回;结合具体情况认真分析原因,按现行法律和制度,寻求合理的
解决途径。

③应收账款安全性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0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42,071.98 96.4% 52,852.37 97.75% 55,195.49 98.84% 54,746.52 99.31%

1至2年 1,157.89 2.65% 785.00 1.45% 401.41 0.72% 207.79 0.38%

2至3年 204.21 0.47% 298.90 0.55% 143.92 0.26% 132.29 0.24%

3至4年 161.46 0.37% 91.82 0.17% 81.95 0.15% 37.41 0.07%

4至5年 20.23 0.05% 20.62 0.04% 22.01 0.04% - -

5年以上 26.11 0.06% 21.96 0.04% - - - -

合计 43,641.87 100.00% 54,070.67 100.00% 55,844.78 100.00% 55,124.0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平均占比98.08%,应收账款质量较好。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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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
期间 排名 客户名称 金额 账龄
款比例
1 THE CONTINUITY COMPANY 2,549.40 1 年以内 5.84%
2 ELECTROLUX LEHEL KFT 2,097.35 1 年以内 4.81%
3 SENSIO 2,035.33 1 年以内 4.66%
2013.06.30
4 APPLICA 1,848.08 1 年以内 4.23%
5 TESCO 1,642.14 1 年以内 3.76%
前五名合计 10,172.30 - 23.30%
1 HAMILTON BEACH 10,125.01 1 年以内 18.73%
2 JARDEN 4,715.75 1 年以内 8.72%
3 APPLICA 2,683.70 1 年以内 4.96%
2012.12.31
4 TESCO 2,584.66 1 年以内 4.78%
5 KOMPERNASS 1,813.21 1 年以内 3.35%
前五名合计 21,922.33 - 40.54%
1 THE CONTINUITY COMPANY 13,593.37 1 年以内 24.34%
2 JARDEN 6,040.68 1 年以内 10.82%
3 HAMILTON BEACH 5,511.56 1 年以内 9.87%
2011.12.31
4 KOMPERNASS 4,957.89 1 年以内 8.88%
5 APPLICA 3,330.20 1 年以内 5.96%
前五名合计 33,433.70 - 59.87%
1 KOMPERNASS 10,398.13 1 年以内 19.71%
2 HAMILTON BEACH 7,732.66 1 年以内 14.66%
3 JARDEN 7,257.22 1 年以内 13.76%
2010.12.31
4 APPLICA 5,439.85 1 年以内 10.31%
5 SENSIO 2,663.99 1 年以内 5.05%
前五名合计 33,491.85 - 63.49%

THE CONTINUITY COMPANY、ELECTROLUX LEHEL KFT和APPLICA等为专业从事
小家电销售的品牌商,主要向公司采购电热咖啡机、电热水壶、多士炉等,报告
期内为公司大客户,付款情况良好。截至2013年6月30日,其应收账款均处于正
常信用期以内。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均为行业内知名企业,与本公司保持着
长期合作关系,信誉度好,发生坏账可能性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和实际核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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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3.0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项目 占应收账 占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 占应收账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款比例 比例 款比例 款比例
应收账款
35,357.67 83.45% 43,767.07 82.96% 51,207.07 93.84% 51,303.81 95.18%
外币余额
应收账款
52,500.78 123.92% 54,194.18 102.73% 54,548.36 99.97% 39,323.94 72.39%
回收
应收账款
2.47 0.01% 26.28 0.05% 13.84 0.03% 40.19 0.07%
核销

(3)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0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商品 26,247.48 37.21% 17,540.12 28.59% 22,925.12 31.41% 15,183.38 26.80%

原材料 19,263.25 27.31% 15,622.29 25.46% 14,956.38 20.50% 16,099.97 28.41%

发出商品 9,391.91 13.31% 15,248.38 24.85% 22,172.63 30.38% 15,375.60 27.14%

在产品 11,201.15 15.88% 9,433.49 15.38% 8,931.30 12.24% 5,359.94 9.46%

委托加工物资 2,543.28 3.61% 2,189.98 3.57% 2,264.00 3.10% 2,123.70 3.75%

自制配件 1,897.31 2.69% 1,316.67 2.15% 1,725.91 2.37% 2,520.18 4.45%

合计 70,544.39 100.00% 61,350.92 100.00% 72,975.34 100.00% 56,662.7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原材料、发出商品,三者合计占存货
的比例分别为 82.34%、82.29%、78.91%和 77.83%。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外部经
济环境和订单情况合理进行原材料采购,不断加强生产环节存货资金占用的计划
与考核管理,公司存货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①库存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 15,183.38 万元、22,925.12 万元、
17,540.12 万元和 26,247.48 万元,主要是为满足交货需求而预备的产成品,通
常会预备 10~15 天左右的货量。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46,254.87
万元、491,643.44 万元、492,381.92 万元和 219,717.74 万元,经营规模与库存
商品余额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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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末库存商品较 2010 年末增长 7,741.74 万元,增幅达 50.99%,主要
是为应对 2012 年春节而加大库存商品备货。2012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备货量正常,
与销售规模相匹配。2013 年以来,公司为应对 7~10 月的销售高峰,加大了库
存商品备货,导致 2013 年 6 月末库存商品较 2012 年末上升 8,707.36 万元。

②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分别为 16,099.97 万元、14,956.38 万元、
15,622.29 万元和 19,263.25 万元,公司原材料品种众多,主要为塑料类、五金
类、核心零部件和配件。

为保证公司生产的连续性,根据各类原材料的供给特点,公司需要保持一定
数量的库存原材料。目前,公司原材料中塑料类、五金类等大宗进口原材料一般
需储备一个月的用量,核心零部件类需储备 10 天左右的用量,其他零配件主要
由国内供应商供给,需保证一周左右的用量。除此之外,根据大宗原材料市场供
给情况和价格走势,公司进行适量的战略储备。

2011 年末公司原材料较 2010 年末略有下降,降幅 7.10%,主要是由于 2012
年 1 月份由于春节假期提前的因素使得休工时间较长,公司为减少资金占用而相
应减少原材料备货。2012 年末公司原材料与 2011 年末基本持平。2013 年 6 月末
公司原材料较 2012 年末增加 3,640.96 万元,主要是为即将到来的生产旺季进行
战略储备。

③发出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发出商品分别为 15,375.60 万元、22,172.63 万元、15,248.38
万元和 9,391.91 万元。公司发出商品主要系已出货但尚未取得结关单而暂无法确
认收入的产品。发出商品周转天数主要取决于结关效率。通常情况下,货物结关
周期在 1~2 周左右,已出货但未取得结关单的发出商品余额一般在 1~2 亿元上
下浮动。

④在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分别为 5,359.94 万元、8,931.30 万元、9,433.49
万元和 11,201.15 万元,2011 年末在产品较 2010 年末增加 3,571.36 万元,与公
司销售规模增长相一致,2012 年末在产品与上年水平基本持平,2013 年 6 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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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品金额较大主要与公司开始进入生产旺季有关。

⑤委托加工物资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物资分别为 2,123.70 万元、2,264.00 万元、
2,189.98 万元和 2,543.28 万元。2010 年第四季度公司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大
幅增长,大幅增加的订单加大了委外注塑加工等需求,由此造成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委托加工物资增加。2011 年末委托加工物资与公司销售规模情况相吻
合。2012 年末委托加工物资与上年末基本持平。2013 年 6 月末委托加工物资与
上年末基本持平。

(4)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 0 万元、260.75 万元、324.55
万元和 1,157.83 万元。2011 年交易性金融资产形成的原因是:为降低人民币升
值对公司业务的不利影响,公司购买外汇远期合约。2012 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
较 2011 年增加 63.80 万元,是由于 2012 年末远期外汇公允价值上升。2013 年 6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为降低人民币升值对公司业务的
不利影响,公司新签订了部分远期外汇合约,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衍生金融
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导致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

(5)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2,823.59 万元、3,747.28 万元、
1,998.15 万元和 2,362.83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1.72%、2.07%、1.27%
和 1.15%。2011 年以来,随着公司内销收入进一步增长,公司应收票据较大幅度
增长。公司应收票据主要为内销中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2012 年应收票据背书
转让较多,导致年末金额较 2011 年减少 1,749.13 万元。2013 年上半年应收票据
背书减少,致使 2013 年 6 月末金额较去年年末增加 364.68 万元。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票据 2,362.83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占比 87.95%,应收票据
安全性较高。

(6)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2,287.58 万元、2,550.34 万元、
1,718.30 万元和 3,826.17 万元,主要为预付供应商货款。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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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1 深圳市未来无铅科技有限公司 258.24 一年以内
2 东莞建晖纸业有限公司 230.88 一年以内
3 CEMES.P.A 228.83 一年以内
4 广州市新力实业有限公司 183.88 一年以内
5 大连华宇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 175.00 一年以内

(7)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6,749.64 万元、4,914.26 万元、
3,982.54 万元和 897.45 万元。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本公司根据出口销售
采用的“免、抵、退”政策应收顺德国家税务局顺德支库的出口退税、海关保证
金、备用金、家电下乡保证金。2013 年 6 月末比 2012 年末减少 3,085.09 万元,
降幅达 77.47%,主要是由于 2013 年以来形成的应收退税款当月收回所致。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200.00 万元、2,100.00 万元、4,624.39
万元和 30,239.33 万元,主要为银行理财产品和待抵扣税金。2013 年 6 月末比
2012 年末增加 25,614.94 万元,主要是由于 2013 年上半年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购买 2.55 亿元理财产品所致。

3、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3.0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 105,768.50 79.81% 106,285.24 80.22% 87,239.20 72.27% 79,124.93 76.69%

在建工程 2,979.96 2.25% 1,998.71 1.51% 11,675.73 9.67% 7,201.64 6.98%

固定资产清理 - - - - 1.24 - - -

无形资产 19,551.84 14.75% 19,719.49 14.88% 18,364.64 15.21% 15,507.28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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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 608.67 0.46% 608.10 0.46% 248.52 0.21% 274.88 0.27%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53.19 2.45% 3,581.61 2.70% 3,190.48 2.64% 1,067.63 1.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5.52 0.28% 292.52 0.22%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2,527.69 100.00% 132,485.66 100.00% 120,719.81 100.00% 103,176.34 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报告期各期末二者合计占非流
动资产比重平均为 93.00%。

2008 年金融危机以来,部分缺乏竞争力的生产企业倒闭,为公司留出了更
大的市场空间。公司看好未来几年小家电行业的发展,报告期内加大对厂房建设
和储备土地的投入,公司非流动资产呈上升趋势。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0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45,526.51 43.04% 46,606.35 43.85% 31,306.22 35.89% 24,949.42 31.53%

机器设备 27,628.25 26.12% 27,768.26 26.13% 25,241.49 28.93% 24,367.34 30.80%

模具 18,731.68 17.71% 18,185.61 17.11% 17,989.64 20.62% 20,405.09 25.79%

输变电设备 6,840.32 6.47% 7,052.63 6.64% 6,124.38 7.02% 4,822.73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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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设备 1,578.29 1.49% 1,344.18 1.26% 1,006.09 1.15% 966.93 1.22%

运输设备 873.47 0.83% 772.28 0.73% 796.10 0.91% 1,058.14 1.34%

办公设备 761.33 0.72% 664.52 0.63% 512.79 0.59% 462.77 0.58%

其他设备 3,828.66 3.62% 3,891.40 3.66% 4,262.48 4.89% 2,092.49 2.64%

固定资产合计 105,768.50 100.00% 106,285.24 100.00% 87,239.20 100.00% 79,124.93 100.00%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和模具,三者合计占固定资产
比重平均为 86.88%。

模具为小家电生产中重要的资产,模具的精准度决定着产品外观和性能,模
具的配套能力也较大地影响着公司快速反应能力。报告期内,为保证公司产品品
种的多样性,不断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求,公司稳步增加对模具的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模具与新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模具增加额(万元) 6,723.07 12,893.05 9,484.41 16,388.04
新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36,774.66 65,178.99 53,932.48 107,164.81
新产品销售数量(万件) 434.38 824.58 658.38 1,235.01
每万元新产品销售收入需新增模具
0.18 0.20 0.18 0.15
(万元)
每单位新产品需新增模具(元) 15.48 15.64 14.41 13.27

公司生产新产品时,需要配套相应的新模具,每套模具产能是固定的,当新
增产品销量增加时,需配套的模具相应增加。报告期内,公司每万元新产品销售
收入配套的新增模具分别为 0.15 万元、0.18 万元、0.20 万元和 0.18 万元,每
单位新产品配套的新增模具分别为 13.27 元、14.41 元、15.64 元和 15.48 元。
报告期内,每万元新产品销售收入配套的新增模具和每单位新产品配套的新增模
具较为稳定,即由于新产品销售量及销售收入都在增加,需要更多的模具以满足
新产品产能增加需要。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模具变化情况与新产品销量及其销售
收入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2)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3.0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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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土地使用权 18,603.82 95.15% 18,838.15 95.53% 18,062.07 98.35% 15,128.02 97.55%

软件 948.02 4.85% 881.33 4.47% 302.58 1.65% 379.26 2.45%

合计 19,551.84 100.00% 19,719.49 100.00% 18,364.64 100.00% 15,507.28 100.00%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系土地使用权。2011 年,滁州东菱取得滁州市扬子东路
1777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导致 2011 年末无形资产有较大增长。2012 年,公司新增
土地使用权 1,211.28 万元,该土地为佛府(顺)集用(2012)第 060778 号,位
于勒流街道富安工业区 25-2-3 地块的工业用地。2012 年软件金额较 2011 年增
加 578.75 万元,主要是由于 2012 年购买用友 U9 软件 367.37 万元和微软软件
299.08 万元。2013 年 6 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去年年末基本持平。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分别 7,201.64 万元、11,675.73 万元、1,998.71 万
元和 2,979.96 万元。2010 年和 2011 年在建工程金额较大,主要系随着生产规
模的不断扩大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启动,公司增加了厂房等基建,其中,家用
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在建工程 2010 年分别新增
了 520.64 万元和 252.57 万元、2011 年分别新增了 4,189.71 万元和 5,475.33
万元。2012 年末在建工程较上年减少了 9,677.02 万元,主要是由于家用电动类
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完工结转为固定资产。2013 年 6
月末在建工程较上年年末增加了 981.25 万元,主要是公司为改善员工生活环境,
在新厂区配套建设了部分员工宿舍和食堂所致。

(4)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 1,067.63 万元、3,190.48
万元、3,581.61 万元和 3,253.19 万元,主要由未结关利润、坏账准备及实发工
资与计提工资所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组成。

未结关利润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因为会计上尚未做利润处理,但已申报
纳税,因此形成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011 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 2010 年末增长 2,122.85 万元,主要系实发工
资与计提工资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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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末和2013年6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与2011年末基本持平。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 274.88 万元、248.52 万元、608.10
万元和 608.67 万元,主要包括新办公楼家具、改建及维修费、宿舍器具费、食
堂用具费。

(二)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0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坏账准备 1,370.55 1,407.91 1,337.16 1,302.47

存货跌价准备 458.82 359.77 326.97 236.87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11.88 249.35 273.14 315.8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00 10.00 10.00 10.00

合计 2,051.24 2,027.02 1,947.26 1,865.16

1、坏账准备

根据行业特点和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公司制定了稳健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政
策。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坏账准备余额为 1,370.55 万元,从报告期
内应收款项回收情况看,坏账准备计提充足,坏账计提符合谨慎性原则。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外销采取订单方式生产,公司库存原材料和产成品大部分有相对应的订
单,因此公司存货发生减值的情况极少。基于这种特性,公司将存货划为 A、B、
C、D 四大类,其中 A、B、C 类为正常品,D 类为残次品、客户退回产品。对于 A、
B、C 类存货,公司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 D 类存货,公司按 50%比例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458.82 万元,发行
人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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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减值准备,金额分别为 109.83 万元和 26.29 万元。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为公司位于勒流镇江村工业区内
的土地使用权提取的减值准备,主要原因是:2005 年公司该土地相应的开发和
配套设施均不完善,预计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依据自身业务特点和资产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理的资
产减值准备提取政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与资产的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利
用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况。

(三)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3.0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62,505.66 28.74% 21,828.18 12.71% 22,961.85 11.71% 24,638.72 14.29%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217.51 0.13%

应付票据 74,838.10 34.41% 79,362.63 46.22% 103,176.22 52.62% 91,225.28 52.92%

应付账款 52,945.10 24.35% 38,079.37 22.18% 44,234.93 22.56% 38,035.50 22.06%

预收款项 8,085.14 3.72% 11,740.63 6.84% 5,425.84 2.77% 4,288.47 2.49%

应付职工薪酬 8,262.48 3.80% 9,243.14 5.38% 7,801.66 3.98% 7,476.52 4.34%

应交税费 2,235.68 1.03% 2,954.44 1.72% -506.78 -0.26% -2,809.89 -1.63%

应付利息 355.56 0.16% 9.89 0.01% - - - -

应付股利 - - - - - - 912.04 0.53%

其他应付款 6,529.73 3.00% 6,706.96 3.91% 4,927.24 2.51% 4,374.45 2.54%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 - 4,000.00 2.04% -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15,757.46 99.21% 169,925.25 98.97% 192,020.96 97.93% 168,358.59 97.66%

长期借款 1,414.24 0.65% 1,414.24 0.82% 1,800.00 0.92% 4,000.00 2.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0.20 0.14% 92.02 0.05% 379.64 0.19% 34.97 0.02%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267.19 0.16% 1,870.30 0.9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14.43 0.79% 1,773.45 1.03% 4,049.95 2.07% 4,034.97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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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合计 217,471.89 100.00% 171,698.69 100.00% 196,070.91 100.00% 172,393.5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97.66%、97.93%、98.97%和 99.21%。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较高,主要
有两方面原因:1)公司为小家电行业龙头,经营稳健,业务一直保持正常稳定
地发展,公司信誉良好,供应商愿意接受公司商业信用来替代现金支付工具。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者合计占负债比例分别为 74.98%、
75.18%、68.40%和 58.76%,占比较高。商业信用成本较低,使公司避免了大量
的资金占用,降低了公司的财务费用。2)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为使公司资
产负债结构相匹配,需要较高比例的流动负债。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 24,638.72 万元、22,961.85 万元、
21,828.18 万元和 62,505.66 万元。2011 年末短期借款较 2010 年末有所下降,
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强资金管理,现金流量情况进一步好转,公司流动资金较为充
裕,降低了对银行短期借款的需求。2012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上年减少 1,133.67
万元,主要由于归还部分到期借款。2013 年 6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较去年年末
增加 40,677.48 万元,增幅达 186.35%,主要是由于:A、生产旺季来临流动资金
需求增加;B、公司增加短期外币贷款以应对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短期外币贷款余额为 7,364.93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4.55 亿
元。

2、应付票据

在境内原材料采购中,公司主要采取商业汇票方式支付货款。由于公司信誉
好,商业汇票安全性高,供应商对公司商业汇票接受程度较高。公司应付票据主
要为商业承兑汇票,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占应付票据总额
的比重为 80.11%。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 91,225.28 万元、103,176.22 万元、
79,362.63 万元和 74,838.10 万元,占负债比例分别为 52.92%、52.62%、46.22%
和 34.42%。2010 和 2011 年,公司应付票据逐年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规模
的扩大,原材料采购相应增加所致。2012 年末公司应付票据较 2011 年末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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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13.59 万元,降幅达 23.08%,主要是由于:1)2012 年支付较多到期应付票
据;2)2012 年第四季度销量同比下降,公司原材料采购额减少所致。2013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与去年年末基本持平。

公司根据供应商的重要程度、采购量的大小和对回款速度的要求采用不同类
型的承兑票据。对于重要的、采购金额较大和对回款速度要求较高的供应商选择
使用银行承兑票据或者能够贴现的商业承兑票据,其他供应商采取普通的商业承
兑票据。

3、应付账款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原材料采购中对供应商的应付原材料款,比如公司生产
所需的 PP 塑料、不锈钢等大宗原材料。公司与供应商大部分合作时间较长,采
购的原材料质量稳定,结算周期一般在 3 个月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变动与公司原材料采购额波动趋势保持一致。

(四)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3.06.30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流动比率(倍) 0.95 0.93 0.94 0.97

速动比率(倍) 0.63 0.57 0.57 0.6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3.57% 58.08% 63.10% 63.58%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1,298.66 46,740.34 42,230.64 37,725.42

利息保障倍数(倍) 17.00 16.81 12.59 21.91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稳定,与公司现有业务规
模相适应,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逐年上升,盈利能力强,利息保障倍数较高,银
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稳定的偿债能力。

1、盈利能力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为稳定,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情况良好。报告
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6,829.31 万元、16,24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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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17,977.23 万元和 7,618.78 万元,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 22,061.60 万元、37,512.86 万元、34,113.31 万元和 18,956.14 万元,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1.31 倍、
2.31 倍、1.90 倍和 2.49 倍,说明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有较
强的现金流支持,收益质量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呈逐年上升趋势,利息保障倍数较高,
能够保障公司如期偿还到期债务。

2、短期偿债风险较小

报告期公司的流动比率平均为 0.95,公司速动比率平均为 0.60,流动比率
和速动比率均保持相对稳定。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主要是因为公司总
负债中流动负债比重较大,在报告期内平均为 98.44%,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票
据、应付账款和短期借款。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为 62,505.66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
为应对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而进行策略性贷款所致,短期借款不存在偿债压
力;公司应付票据 74,838.10 万元,其中有 3,745.68 万元货币资金保证金做担
保;公司应付账款 52,945.10 万元,大部分处于正常商业信用周期之内。报告期
内,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盈利能力良好,主要流动负债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公
司短期偿债风险较小。

3、公司银行资信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能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及时支付供应商款项,资信良好。
良好的资信使公司拥有持续债务融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4、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201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上市公司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
闽灿坤 1.57 1.35 56.13%
德豪润达 1.19 0.90 50.40%
伊立浦 1.96 1.33 36.23%
平均值 1.57 1.19 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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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值 1.57 1.33 50.40%
本公司 0.95 0.63 63.57%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各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 2013 年半年报信息。

通过与行业内上市公司的对比,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这是因为公司近年发
展主要依靠自我积累和银行贷款,融资渠道比较单一,并且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
导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

(五)资产经营效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经营效率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年度 201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62 9.18 9.06 9.57

存货周转率(次) 2.78 6.17 6.51 7.51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9.57、9.06、9.18 和 4.62,应收账
款周转天数分别为 37.62 天、39.74 天、39.23 天和 38.96 天,公司应收账款周
转率维持相对稳定的水平,与公司的信用政策相吻合。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7.51、6.51、6.17
和 2.78,存货周转正常。2010 年,随着欧美等国家和地区消费市场回暖,公司
订单大幅增加和原材料价格上升,导致主营业务成本大幅增加,使得 2010 年存
货周转率较高。2011 年,存货周转率略有下降,主要是因为当年末为应对 2012
年春节而加大库存商品备货。2012 年存货周转率略低于 2011 年。2013 年上半年
存货周转率下降主要受公司经营季节性波动影响所致。

3、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2013 年上半年,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资产经营效率指标如下:

上市公司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闽灿坤 3.20 3.35
德豪润达 1.01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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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立浦 3.44 2.54
平均值 2.55 2.34
中值 3.20 2.54
本公司 4.62 2.78

上表所示,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平均值,经营效率
较高。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215,869.10 98.25% 485,660.59 98.63% 482,812.55 98.20% 438,346.29 98.23%

其他业务收入 3,848.63 1.75% 6,721.32 1.37% 8,830.89 1.80% 7,908.58 1.77%

营业收入 219,717.74 100.00% 492,381.92 100.00% 491,643.44 100.00% 446,254.87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突出且稳定,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
别为 98.23%、98.20%、98.63%和 98.25%。其他业务收入所占比重较低,主要为
配件、废料销售收入。

2、产品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主要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电热咖啡机 39,229.40 18.17% 86,721.86 17.86% 82,811.44 17.15% 84,894.40 19.37%

电热水壶 34,793.24 16.12% 74,487.44 15.34% 79,087.70 16.38% 83,736.45 19.10%

打蛋机 20,797.63 9.63% 47,692.08 9.82% 52,792.94 10.93% 43,791.48 9.99%

面包机 21,620.92 10.02% 56,647.26 11.66% 51,868.73 10.74% 32,541.25 7.42%

搅拌机 20,510.97 9.50% 40,773.01 8.40% 34,082.87 7.06% 30,058.01 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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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士炉 12,978.58 6.01% 29,899.59 6.16% 27,014.59 5.60% 32,676.33 7.45%

其他产品 65,938.37 30.55% 149,439.35 30.77% 155,154.28 32.14% 130,648.37 29.80%

合计 215,869.10 100.00% 485,660.59 100.00% 482,812.55 100.00% 438,346.2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电热咖啡机、电热水壶、打蛋机、面包
机、搅拌机和多士炉六大类产品,上述六大产品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比重分别为 70.19%、67.86%、69.23%和 69.45%。公司其他产品包括果汁机、
电熨斗、三文治炉、油炸锅、电烤箱等小家电产品。

电热咖啡机出口销量2007~2012年公司连续六年在同类产品中位列第一,是
本公司的主导产品。经过多年持续的技术攻关,本公司先后研发出全自动压力咖
啡机、半自动压力咖啡机、胶囊式压力咖啡机、带微电脑控制功能的咖啡机、可
带磨豆功能的咖啡机和可带双层不锈钢保温杯的咖啡机,先后获得142项有关电
热咖啡机方面的专利。技术上的持续创新和突破,使得本公司在承接国际电热咖
啡机产业向中国转移的过程中抢占了先机。

电热水壶是本公司最具市场竞争力的主导产品,在公司各类产品中销量位列
第一。电热水壶出口销量于2007~2012年公司连续六年在同类产品中位列第一。
此外,电热水壶于2007年2月被国家质检总局评定为“出口免验”产品。公司目
前已自主研发了带过滤装置电热水壶、可制热制冷保温电热水壶、节能快速注水
电热水壶、带搅拌装置电热水壶,先后获得167项有关电热水壶方面的专利。

面包机、搅拌机和多士炉同为公司的主导产品之一。搅拌机、多士炉出口销
量 2007~2012 年公司连续六年在同类产品中位列第一;面包机产品出口销量
2007~2012 年公司连续六年在同类产品中均位列前三名。

报告期公司其他产品包括电熨斗、果汁机、电烤箱、油炸锅、工程塑料、三
文治炉、爆米花机和吸尘器等,与公司前六大产品的合计主营业务收入约占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的 9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产品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占主营 占主营 占主营 占主营
主要产品
金额 业务收 金额 业务收 金额 业务收 金额 业务收
入比 入比 入比 入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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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熨斗 8,736.02 4.05% 32,014.76 6.59% 30,408.44 6.30% 19,542.41 4.46%

果汁机 8,321.30 3.85% 18,354.77 3.78% 28,127.90 5.83% 26,825.87 6.12%

电烤箱 6,007.36 2.78% 13,063.69 2.69% 14,434.86 2.99% 15,206.92 3.47%

油炸锅 1,547.17 0.72% 11,446.60 2.36% 10,535.20 2.18% 9,697.01 2.21%

工程塑料 4,514.76 2.09% 9,674.43 1.99% 8,516.86 1.76% 7,467.57 1.70%

三文治炉 3,288.49 1.52% 8,397.30 1.73% 8,844.00 1.83% 10,768.43 2.46%

爆米花机 1,273.82 0.59% 7,211.62 1.48% 7,362.71 1.52% 4,933.61 1.13%

吸尘器 7,814.92 3.62% 6,596.95 1.36% 4,338.29 0.90% 1,184.74 0.27%

其他 24,434.53 11.32% 42,679.22 8.79% 42,586.01 8.82% 35,021.80 7.99%

合计 65,938.37 30.55% 149,439.35 30.77% 155,154.28 32.14% 130,648.37 29.80%

3、地区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部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国外 199,394.81 92.37% 442,681.01 91.15% 440,984.72 91.34% 406,641.74 92.77%

欧洲 97,488.31 45.16% 201,752.03 41.54% 221,015.30 45.78% 207,445.66 47.32%

美洲 78,732.77 36.47% 195,558.31 40.27% 186,644.80 38.66% 175,227.04 39.97%

亚洲 13,801.63 6.39% 27,568.09 5.68% 23,053.53 4.77% 15,101.04 3.45%

其他 9,372.10 4.34% 17,802.57 3.67% 10,271.09 2.13% 8,867.99 2.02%

国内 16,474.29 7.63% 42,979.58 8.85% 41,827.82 8.66% 31,704.55 7.23%

合计 215,869.10 100.00% 485,660.59 100.00% 482,812.55 100.00% 438,346.2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出口,外销收入比例分别 92.77%、
91.34%、91.15%和 92.37%。公司出口销售区域分布合理,出口主要集中在欧洲
市场和美洲市场,这两大市场齐头并进,其各占外销比例均值分别为 44.95%和
38.84%,合理的区域战略布局使公司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公司加大力度开拓自有品牌。自实施自有品牌战略以来,“Donlim”
牌小家电产品销售收入在国内市场增长迅速,其年平均增长率为 16.43%。随着
国内销售收入规模迅速扩大,公司销售收入地区分布将进一步得到优化。

4、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和营业利润按半年度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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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3 年上半年 2012 年上半年 2011 年上半年 2010 年上半年
项目 占全年 占全年 占全年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重 比重 比重

主营业务收入 215,869.10 231,071.23 47.58% 198,573.96 41.13% 177,447.84 40.48%

营业利润 9,541.84 7,806.03 37.36% 5,309.32 28.05% 5,437.78 27.56%

利润总额 10,257.24 9,224.73 38.49% 6,128.39 29.82% 5,862.82 29.61%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按月度分布如下:




由上图可以看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 7~10 月是
公司的销售旺季,2010~2012 年其合计销售收入占全年销售收入比重分别为
40.37%、40.37%、37.50%。

公司产品主要出口至欧洲和美洲等地区,这些地区的重要节日如万圣节、圣
诞节、感恩节等集中在 10~12 月份。欧美等地的传统节日引发了旺盛的小家电
产品需求,考虑到送货及客户的备货周期,致使每年 7~10 月为公司的销售旺季。

5、OEM、ODM、OBM 不同模式下的收入构成,OBM 模式与其他两种模式的内
部竞争关系

(1)公司 OEM、ODM、OBM 模式下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OEM、ODM、OBM 模式下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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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6月 2012年度 2011年度 2010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OEM 63,181.41 29.27% 138,099.68 28.44% 142,429.70 29.50% 93,457.59 21.32%

ODM 136,213.40 63.10% 304,581.33 62.71% 298,571.28 61.84% 310,361.94 70.80%

OBM 16,474.29 7.63% 42,979.58 8.85% 41,811.57 8.66% 34,526.76 7.88%

合计 215,869.10 100.00% 485,660.59 100.00% 482,812.55 100.00% 438,346.29 100.00%


(2)OBM 模式与其他两种模式的内部竞争关系

公司 OBM 产品与 ODM、OEM 产品的运作,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不会产生
内部竞争关系,主要原因如下:

1)OBM 产品与 ODM、OEM 产品销售区域定位不同。公司 OBM 产品主要针对国
内市场及东南亚、中东市场,ODM 和 OEM 产品主要针对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市
场。

2)OBM 产品与 ODM、OEM 产品业务体系是独立的。由于 OBM 产品与 ODM、OEM
产品市场定位不同、生产制造与市场运作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将 OBM 产品与
ODM、OEM 产品划分为两个独立的经营实体,在产品研发、质量控制、物流运输
以及生产货期等方面不存在相互竞争、相互制约的关系。

6、经销商模式的营业收入、毛利率、最终销售分部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模式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2,995.23 万元、17,396.74
万元、20,991.69 万元和 7,779.64 万元,经销商模式的毛利率分别为 19.94%、
25.79%、25.93%和 24.67%,略高于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平均毛利率 15.76%。
发行人国内销售采取经销商模式的毛利率高于国外销售采取直销模式的毛利率,
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以自主品牌“Donlim”在国内销售,内销需要承担品牌、渠道
等相关方面的建设费用,目前公司自主品牌“Donlim”已在国内拥有一定的知名
度,“东菱情趣生活”的消费理念逐步获得消费者认可。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模式销售的产品金额较小、种类较多且杂,产品分
部特点不明显、可比性不强,因此未对发行人经销商模式的营业收入按产品进行
分类。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模式的营业收入按地区分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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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3年1~6月 2012年度 2011年度 2010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东北 475.83 6.12% 1,870.58 8.91% 2,317.02 13.32% 885.36 6.81%

华北 3,972.73 51.07% 9,426.86 44.91% 5,556.12 31.94% 4,115.63 31.67%

华东 1,655.76 21.28% 4,980.07 23.72% 4,520.37 25.98% 3,293.87 25.35%

华南 524.37 6.74% 1,711.78 8.15% 2,513.75 14.45% 1,507.59 11.60%

华中 561.19 7.21% 1,576.63 7.51% 1,068.30 6.14% 1,145.74 8.82%

西北 493.77 6.35% 1,270.68 6.05% 869.25 5.00% 1,148.57 8.84%

西南 96.01 1.23% 155.08 0.74% 551.93 3.17% 898.48 6.91%

合计 7,779.64 100.00% 20,991.69 100.00% 17,396.74 100.00% 12,995.23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模式以华北、华东和华南地区为主,报告期内三者
合计占经销商模式的销售收入比例为 74.22%。华北地区经销商主要分布在北京、
河北、内蒙古、山东、山西、天津等地,华东地区经销商主要分布在上海、江苏、
浙江等地,华南地区经销商主要分布在广东、福建等地;其他经销商主要分布在
黑龙江、吉林、辽宁、湖南、湖北、江西、甘肃、陕西、新疆、四川、云南等地。
发行人经销商模式销售区域分布合理,符合发行人覆盖全国小家电市场的战略需
求。

(二)主营业务收入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销售收入 增长率 销售收入 增长率 销售收入 增长率 销售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215,869.10 -6.58% 485,660.59 0.59% 482,812.55 10.14% 438,346.29

其中:电热咖啡机 39,229.40 1.62% 86,721.86 4.72% 82,811.44 -2.45% 84,894.40

电热水壶 34,793.24 -0.14% 74,487.44 -5.82% 79,087.70 -5.55% 83,736.45

打蛋机 20,797.63 -2.93% 47,692.08 -9.66% 52,792.94 20.56% 43,791.48

面包机 21,620.92 -27.66% 56,647.26 9.21% 51,868.73 59.39% 32,541.25

搅拌机 20,510.97 0.08% 40,773.01 19.63% 34,082.87 13.39% 30,058.01

多士炉 12,978.58 -8.15% 29,899.59 10.68% 27,014.59 -17.33% 32,67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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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产品 65,938.37 -8.02% 149,439.35 -3.68% 155,154.28 18.76% 130,648.37


报告期内,公司自身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逐年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电热咖啡机、电热水壶、打蛋机、面包机、搅拌
机和多士炉。公司六大产品销售收入变化趋势如下:


六大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100,000
90,000
80,000
70,000
60,000
50,000
40,000
30,000
20,000
10,000

2010年度 2011年度 2012年度 2013年1~6月

电热咖啡机 电热水壶 打蛋机 面包机 搅拌机 多士炉



2011 年,六大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有涨有跌。销售收入上升的产品有:面包
机销售收入增长 59.39%、打蛋机增长 20.56%、搅拌机增长 13.39%;销售收入下
降的产品有:多士炉销售收入下降 17.33%、电热水壶下降 5.55%、电热咖啡机下
降 2.45%。

2012 年,六大主要产品中,除电热水壶和打蛋机销售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
以外,其他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均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搅拌机销售
收入增长 19.63%、多士炉增长 10.68%、面包机增长 9.21%、电热咖啡机增长 4.72%。

2013 年 1~6 月,六大主要产品中,除电热咖啡机和搅拌机销售收入较上年
分别上升 1.62%和 0.08%,其他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均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其中:面包机销售收入下降 27.66%、多士炉下降 8.15%、打蛋机下降 2.93%、电
热水壶下降 0.1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量、价格情况如下: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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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量(万台) 413.47 1,012.78 1,027.48 1,081.61
电热咖啡
平均单价(元) 94.88 85.63 80.60 78.49

销售收入(万元) 39,229.40 86,721.86 82,811.44 84,894.40

销量(万台) 565.01 1,197.65 1,314.92 1,470.79

电热水壶 平均单价(元) 61.58 62.19 60.15 56.93

销售收入(万元) 34,793.24 74,487.44 79,087.70 83,736.45

销量(万台) 356.97 836.74 922.58 836.38

打蛋机 平均单价(元) 58.26 57.00 57.22 52.36

销售收入(万元) 20,797.63 47,692.08 52,792.94 43,791.48

销量(万台) 107.96 272.46 259.22 174.21

面包机 平均单价(元) 200.27 207.91 200.10 186.79

销售收入(万元) 21,620.92 56,647.26 51,868.73 32,541.25

销量(万台) 352.92 719.07 671.06 665.29

搅拌机 平均单价(元) 58.12 56.70 50.79 45.18

销售收入(万元) 20,510.97 40,773.01 34,082.87 30,058.01

销量(万台) 184.50 406.00 394.44 494.59

多士炉 平均单价(元) 70.34 73.64 68.49 66.07

销售收入(万元) 12,978.58 29,899.59 27,014.59 32,676.33

销量(万台) 604.87 1,371.96 1,537.39 1,351.97

其他产品 平均单价(元) 109.01 108.92 100.92 96.64

销售收入(万元) 65,938.37 149,439.35 155,154.28 130,648.37

1、2011 年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原因分析

2011 年,公司主要产品对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的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销量变动影响 单价变动影响 共同变动影响 全部因素合计影响
电热咖啡机 -4,248.66 2,282.20 -116.49 -2,082.96
电热水壶 -8,873.68 4,735.94 -511.01 -4,648.75
打蛋机 4,513.43 4,064.81 423.22 9,001.46
面包机 15,879.02 2,318.74 1,129.73 19,3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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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机 260.69 3,732.28 31.89 4,024.86
多士炉 -6,617.03 1,196.30 -241.01 -5,661.74
六大产品合计 913.77 18,330.27 716.33 19,960.35
其他产品 17,917.87 5,793.49 794.55 24,505.91
总计 18,831.64 24,123.76 1,510.88 44,466.26
各因素变动对主营
42.35% 54.25% 3.40% 100.00%
业务收入变动贡献

2011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 44,466.26 万元,升幅 10.14%。2011
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上升的原因:

(1)公司提高了产品的售价。2011 年原材料价格成本较上年有一定幅度的
上升,由于公司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能够通过提高产品售价转移产品成本上升
带来的风险。2011 年公司产品单价上升对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贡献度为 54.25%,
公司提价幅度较大的产品有:搅拌机单价上升 12.42%、打蛋机单价上升 9.28%、
面包机单价上升 7.13%、电热水壶单价上升 5.66%。

(2)产品销量上升。2011 年销量上升对主营业务收入上升的贡献度为
42.35%,公司销量上升幅度较大的产品有:面包机销量上升 48.80%、其他产品
销量上升 13.71%、打蛋机销量上升 10.31%。

2、201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原因分析

2012 年度,公司主要产品对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的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销量变动影响 单价变动影响 共同变动影响 全部因素合计影响
电热咖啡机 -1,184.82 5,168.22 -72.98 3,910.42
电热水壶 -7,053.79 2,682.44 -228.91 -4,600.26
打蛋机 -4,911.76 -202.97 13.87 -5,100.86
面包机 2,649.32 2,024.51 104.70 4,778.53
搅拌机 2,438.43 3,965.96 285.75 6,690.14
多士炉 791.74 2,031.37 61.89 2,885.00
六大产品合计 -7,270.88 15,669.53 164.32 8,562.97
其他产品 -16,695.20 12,299.12 -1,318.85 -5,714.93
总计 -23,966.07 27,968.65 -1,154.54 2,848.04
各因素变动对主营 -841.49% 982.03% -40.5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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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收入变动贡献

2012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 2,848.04 万元,升幅 0.59%。2012 年
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上升的原因:

(1)公司提高了产品的售价。2012 年以来,公司优化产品销售结构,选择
性地接受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订单,提高产品售价。2012 年公司产品单价上升对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贡献度为 982.03%,公司提价幅度较大的产品有:搅拌机单
价上升 11.64%、其他产品单价上升 7.93%、多士炉单价上升 7.52%、电热咖啡机
单价上升 6.24%。

(2)新产品种类及销售收入增加。2012 年公司研发力度加大,新产品种类
较上年增加 25.24%,新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上升 20.85%。

3、2013 年 1~6 月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原因分析

2013 年 1~6 月,公司主要产品对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的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销量变动影响 单价变动影响 共同变动影响 全部因素合计影响

电热咖啡机 -4,401.47 5,674.04 -648.00 624.57

电热水壶 532.42 -573.51 -8.11 -49.20

打蛋机 -1,585.75 1,033.80 -75.87 -627.82

面包机 -7,619.10 -868.45 222.19 -8,265.36

搅拌机 -176.62 194.93 -2.01 16.30

多士炉 -461.37 -714.57 23.95 -1,151.99

六大产品合计 -13,711.89 4,746.24 -487.85 -9,453.51

其他产品 -5,258.16 -527.14 36.68 -5,748.62

总计 -18,970.05 4,219.10 -451.17 -15,202.13
各因素变动对主营
124.79% -27.75% 2.97% 100.00%
业务收入变动贡献
注:以上数据是与 2012 年 1~6 月相比。
2013 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15,202.13 万元,降幅 6.58%。
2013 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主要表现为销量下降。2013 年上半年销量
下降对主营业务收入下降的贡献度为 124.79%,公司销量下降幅度较大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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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面包机销量下降 25.49%、电热咖啡机销量下降 11.40%、打蛋机销量下降
7.40%,其他产品销量下降 7.34%。
2013 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为优化产品和客户
结构,公司选择性接受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订单,主动放弃部分附加值较低的产品
订单,这导致公司在主营业务收入略有下降的情况下,实现了高附加值产品(毛
利率在 20%以上)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由去年同期的 13.10%提高到今年同期
的 27.06%;低附加值产品(毛利率低于 10%)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由去年
同期的 17.71%下降到今年同期的 6.74%。
2013 年下半年,公司继续坚持订单选择策略,在实现高附加值产品收入占
比提高的前提下,扭转了 2013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下滑趋势并实现了小幅增长。
2013 年 1~11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458,011.26 万元(未经审计),较去年同期
增长 2.00%。

(三)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主营业务成本在报告期
内平均占比为 98.72%。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成本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133,822.09 74.52% 310,315.90 76.20% 333,016.51 80.30% 286,559.60 77.79%

直接人工 23,686.44 13.19% 53,040.00 13.03% 44,830.74 10.81% 44,315.62 12.03%

制造费用 22,070.23 12.29% 43,860.24 10.77% 36,868.20 8.89% 37,500.67 10.18%

合计 179,578.76 100.00% 407,216.14 100.00% 414,715.45 100.00% 368,375.8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
本均值为 77.20%。

直接人工是直接生产工人的工资,制造费用主要包括水电费、车间管理人员
工资、物料消耗和折旧费用。

为保障用工需求、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发行人 2011 年起开始以劳务派遣方
式招聘部分具备辅助性、可替代性、流动性特点的岗位人员。2010~20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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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占比、年平均薪酬等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数量(人) 5,944 4,439 -
占比 30.72% 22.94% -
平均薪酬(元/人年) 27,032.06 22,320.04 -


(四)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69,970.39 万元、68,097.10 万元、
78,444.45 万元和 36,290.34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5.96%、14.10%、
16.15%和 16.81%,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

(1)不断提高的创新能力。公司为实现制造升级、产品更新和向服务转型,
不断加大在市场研究、设计研究、产品实现、模具、认证、量产技术、品牌等创
新环节的投入力度。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 5,961.77 万元、6,831.37 万
元、8,592.04 万元和 4,867.28 万元,呈逐年上涨趋势。不断加大的研发费用投
入使得新产品层出不穷,尤其是一些高附加值的新产品不断涌现,满足了客户的
采购需求,也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先后推出了毛利率高的高端电动类(包括高端打蛋机、搅拌机、绞肉机、
食物处理器等)、蒸汽工作站等产品系列。新产品尤其是高附加值新产品的高毛
利特点,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2)选择性订单。为优化产品和客户结构,公司选择性接受附加值较高的
产品订单,主动放弃部分附加值较低的产品订单。例如,2013 年上半年,公司
通过选择订单,实现了高附加值产品(毛利率在 20%以上)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比重由去年同期的 13.10%提高到今年同期的 27.06%;低附加值产品(毛利率低
于 10%)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 17.71%下降到今年同期的
6.74%,主营业务毛利率得到整体提升。

(3)通过报价和调价实现成本转移。公司实施的“订单报价系统”可以将
汇率、原材料、劳动力成本、出口退税率等影响因素大部分体现在产品报价上,
从而使产品报价能够及时、准确反映汇率、原材料、劳动力成本、出口退税率等
毛利率影响因素的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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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为实现成本转移,公司还实施了以下报价和调价策略:①不断提高新
产品报价。公司通过创新设计、功能组合、改善产品品质和用料、款式花样的变
化以及提高包装水平来适时提价,以“小改款”实现“新价格”,不断提高新产
品报价比例,保证公司利润率。②以短期合同为主:针对小家电产品研发周期短、
产品更新快的特点,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短期合同实现产品的滚动报价。合同到
期则双方重新定价。通过短期合同、滚动报价,公司有效规避了汇率、原材料价
格波动的风险。

2010~2012 年,美元兑人民币年均汇率由 1:6.7892 变动至 1:6.3125,人
民币升值 7.55%,劳动力成本年增幅平均为 12.43%,PP 塑料、不锈钢等主要原
材料成本波动明显。但由于公司实施了报价及调价策略,公司有效地将汇率、原
材料、劳动力成本、出口退税率等因素传导给下游客户,保证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2010 年~2012 年,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毛利由 69,970.39 万元增长至 78,444.45
万元,增幅为 12.11%,体现了发行人较强的成本转移能力和盈利修复能力。

(4)原材料价格下降。直接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约 75%以上,原材料
是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重要因素。公司原材料众多,主要包括 PP、ABS、AS 等塑
料类材料,以及不锈钢、镀铝板等五金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
格变动情况如下:

2013 年
序号 原材料 单位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1~6 月
1 PP 塑料 千克 9.93 9.97 11.00 9.81
2 温控器 个 7.73 7.80 9.13 8.50
3 漆包铜线 千克 53.11 54.99 63.27 55.87
4 ABS 塑料 千克 12.46 12.35 14.18 13.21
5 不锈钢 千克 16.07 16.60 19.66 19.0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除 PP 塑料采购价格略增 1.22%外,温控器、漆
包铜线、ABS 塑料和不锈钢的采购价格降幅分别达 9.06%、4.94%、5.68%和 15.60%。
原材料价格下降提高了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水平。

综上所述,在人民币持续升值和劳动力成本不断走高的背景下,公司通过产
品创新、坚持订单选择策略、采用报价和调价策略等方式,在原材料价格下降等
有利因素的影响下,取得了主营业务毛利率的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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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及毛利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
万元
80,000 18%

15%
60,000
12%

40,000 9%

6%
20,000
3%

0 0%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1-6月

主营业务毛利 主营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5.96%、14.10%、16.15%和 16.81%。
2011 年,受原材料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略有降低。

2011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较 2010 年下降 2.68%,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0
年下降 1.86 个百分点的主要原因有:

1)人民币升值幅度进一步加大。2010 年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为 6.7892,
人民币较 2009 年升值 0.64%,2011 年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为 6.4960,人民币
较 2010 年升值 4.51%,升值幅度进一步加大。人民币升值直接影响公司外销美
元收入结汇后金额,致使以人民币计价的主营业务收入减少,从而导致主营业务
毛利率下降;

2)大宗商品价格上升推高原材料价格。公司主要原材料为 PP 塑料、漆包铜
线,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较 2010 年上升 10.93%,上升的原材料成本拉低了
主营业务毛利率。

3)提高销售价格具有滞后性。虽然公司能够利用其行业地位来提高产品销
售价格以转嫁原材料价格上升、人民币升值等风险,但公司提高销售价格在时间
上具有滞后性。一般情况下,公司每个季度更新所有产品的产品指导价,在经营
情况变化而导致产品成本变化幅度达 3%以上时,公司将对产品指导价进行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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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调整,产品指导价变化后,公司销售部门对新客户、新订单执行新报价,并根
据具体情况启动对原有订单的调价谈判。2011 年公司产品单位成本上升 11.62%,
平均销售价格上升 9.20%,成本上升的幅度高于价格上升的幅度,公司提价的滞
后性导致了毛利率下降。

2012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1 年上升 2.05 个百分点的主要原因有:

1)产品售价上升。2012 年以来,公司优化产品销售结构,选择性地接受附
加值较高的产品订单,提高产品售价,发行人产品平均售价由 2011 年 78.80 元
上升至 83.49 元,升幅达 5.96%,致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上升,推动主营业务毛
利率上升;

2)大宗商品价格下降带动原材料价格下降。公司主要原材料为 PP 塑料、漆
包铜线,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较 2011 年降低 12.37%,致使 2012 年主营业
务毛利率有所上升;

3) 新产品种类及销售收入增加。2012 年公司研发力度加大,新产品种类
较上年增加 25.24%,新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上升 20.85%,由于新产品毛利率普
遍较高,使得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上升。例如,2011 年,公司推出蒸汽工作站
产品,毛利率为 19.06%,销售收入为 2,588.21 万元;2012 年,该产品毛利率达
20.88%,销售收入增至 5,711.06 万元,增幅达 120.66%。

2013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2 年上升 0.66 个百分点的主要
原因有:

1)大宗商品价格下降导致原材料价格下降。公司主要原材料为 PP 塑料、漆
包铜线,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较 2012 年降低 11.35%,致使 2013 年上半年
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上升;

2)公司优化产品和客户结构,选择性地接受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订单,致使
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2013 年上半年,公司高附加值产品(毛利率在 20%以上)
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由 2012 年同期的 13.10%提高到 2013 年同期的 27.06%;
低附加值产品(毛利率低于 10%)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由 2012 年同期的
17.71%下降到 2013 年同期的 6.74%。产品结构调整有效地提高了公司主营业务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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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产品销售收入增加。2013 年上半年,公司推出的一些高毛利率新产品
销售收入快速增加,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例如,2013 年上半年,毛利率
高的高端搅拌机业务开展顺利,实现产品销售收入 12,338.41 万元,较去年同期
增长 33.97%,实现毛利 3,373.3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4.65%。

2、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因素分析

(1)平均销售价格波动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假定其他因素不变,公司平均销售价格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
分析如下: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平均销售价格(元) 83.49 83.49 78.80 72.16

价格变动幅度 -0.53% 5.96% 9.20% 4.19%
平均售价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的影
-1,230.78 28,766.24 40,349.36 14,093.08
响(万元)
主营业务毛利实际变化额(万元) 2,531.01 10,347.35 -1,873.30 16,870.28
平均售价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
-0.46% 4.83% 7.08% 3.38%
影响
注:1、平均售价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当期销售价格-上期单位成本)/当期

销售价格-(上期销售价格-上期单位成本)/上期销售价格;2、2013 年 1~6 月所列数据系

与 2012 年 1~6 月对比。

公司产品平均售价变化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较大。虽然公司在报告期内
面临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等风险,但公司系行业内出口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
定价权,公司能够通过价格调整向客户转移相当一部分上述风险对公司毛利率的
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变动影响分析

公司原材料众多,按类别分为四类:PP、ABS、AS 等塑料类材料,不锈钢、
镀铝板等五金材料,温控器、IC 集成块、熔断器等核心零部件,电线、电机等
其它配件。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7.78%、80.30%、76.20%和 74.52%。

塑料类原材料、五金类原材料属大宗商品,其价格受宏观经济环境和需求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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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核心零部件具有一定技术含量,供应商比较固定,价格主要由供求状况决定。
电线、电机等其他配件的主要原料为塑料和五金,其价格受塑料、五金价格变动
的综合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原材料为 PP 塑料、温控器、漆包铜线,其合计占原
材料成本比例平均为 15.64%,其价格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如下:

PP 塑料、漆包铜线:元/千克;温控器:元/个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项目 漆包 漆包
PP 塑料 温控器 PP 塑料 温控器
铜线 铜线
成本比重 6.70% 5.52% 3.23% 7.26% 4.60% 3.52%

单位平均价格 9.93 7.73 53.11 9.97 7.8 54.99

若价格变动率 1% 1% 1% 1% 1% 1%
则主营业务 毛
-120.32 -99.13 -58.00 -295.64 -187.32 -143.34
利变动
则主营业务 毛
-0.06% -0.05% -0.03% -0.06% -0.04% -0.03%
利率变动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漆包 漆包
PP 塑料 温控器 PP 塑料 温控器
铜线 铜线
成本比重 7.51% 4.92% 3.97% 7.57% 4.20% 3.56%

单位平均价格 11.00 9.13 63.27 9.81 8.50 55.87

若价格变动率 1% 1% 1% 1% 1% 1%
则主营业务 毛
-362.59 -237.54 -191.68 -278.86 -154.72 -131.14
利变动
则主营业务 毛
-0.08% -0.05% -0.04% -0.06% -0.04% -0.03%
利率变动

公司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先后建立了原材料信息收集和
战略采购机制、大宗原材料电子招标采购体系,零配件报价审批制度以及与供应
商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从采购环节上优化原材料采购成本;通过筛选
客户和订单、推出新型号产品、在售产品调价等措施来减少原材料成本上升对主
营业务毛利率的不利影响。

(3)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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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主要出口至欧美等海外市场。报告期内出口销售金额分别为
406,641.74 万元、440,984.72 万元、442,681.01 万元和 199,394.81 万元,占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92.77%、91.34%、91.15%和 92.37%。公司出口销
售收入绝大部分以美元结算,2010 年~2013 年 6 月,美元对人民币汇率14情况如
下: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7.0

6.8

6.6

6.4

6.2

6.0
2010-10




2011-10




2012-10
2010-1

2010-4

2010-7




2011-1

2011-4

2011-7




2012-1

2012-4

2012-7




2013-1

2013-4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美元对人民币汇率自 2010 年 10 月开始大幅下滑,假定当年以美元计价的外
销收入在人民币升值的情况下保持不变,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对公司各期主营
业务毛利率的理论影响测算如下: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外销收入(万美元) 31,794.73 69,618.63 68,385.69 61,349.13

进口原材料(万美元) 6,069.74 11,718.34 14,224.27 13,146.27

汇率对主营业务毛利影响(万元) -1,831.62 -10,624.70 -14,864.15 -2,925.91

汇率对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 -0.85% -2.19% -3.08% -0.68%

公司凭借多年来的品质和信誉在海外市场上拥有较好的口碑,也使公司在出
口产品价格谈判中取得较强的话语权,能够在产品定价的过程中,将人民币升值
对公司的影响纳入价格决定因素。

(4)出口退税率变化影响分析



14
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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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口退税率执行情况如下:2009 年 1 月~2009 年 5 月执行 14%的出口
退税率,2009 年 6 月以后执行 17%的出口退税率,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退税政策未
发生变化。

报告期公司出口退税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及在毛利构成中的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出口退税额(万元) 16,744.98 41,732.63 41,549.93 37,594.03

利润总额(万元) 10,257.24 23,969.28 20,548.25 19,800.88

主营业务毛利(万元) 36,290.34 78,444.45 68,097.10 69,970.39

出口退税额占利润总额比例 163.25% 174.11% 202.21% 189.86%
出口退税额在主营业务毛利
46.14% 53.20% 61.02% 53.73%
构成中占比

如果未来国家下调公司产品出口退税率,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将相应上升。由
于公司向下游转嫁成本存在一定滞后性,短期内出口退税率下降将会导致公司产
品毛利率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若公司出口退税率降低 1%,假设其
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利润总额和毛利率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出口退税率降低 1%对利润总额下降
1,615.11 3,726.45 3,620.56 3,379.89
(万元)
出口退税率降低 1%对主营业务毛利
0.75% 0.77% 0.75% 0.77%
率下降

公司作为国内小家电行业龙头企业,除不断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成本控
制能力和生产效率外,主要通过产品报价调整转移出口退税率降低的不利影响。
公司建立了以 ERP 系统为支撑的“订单报价系统”,在准确核算订单成本的基础
上,将出口退税等影响因素体现在产品报价上,通过“客户和订单筛选”和“报
价转移成本”两方面的结合,最终实现风险向下游客户的转移。

3、分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及主营业务毛利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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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毛利率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2010年度 2011年度 2012年度 2013年1-6月

电热咖啡机 电热水壶 打蛋机 面包机
搅拌机 多士炉 主营业务毛利率


2011 年,除面包机毛利率上升外,其他主要产品毛利率与 2010 年相比均有
不同程度的下降。2011 年原材料价格上涨及人民币升值带来了成本上升压力,
由于公司调价具有滞后性,导致公司其他主要产品毛利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其
中打蛋机、电热咖啡机、搅拌机下降幅度较大。

2012 年,除面包机毛利率下降外,其他主要产品毛利率与 2011 年相比均有
不同程度的上涨。随着原材料价格下降、人民币升值幅度趋缓,同时公司优化产
品销售结构,提高产品售价,使得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略有上升,其中打蛋机和
多士炉毛利率增长幅度较大。

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具体如下:

(1)电热咖啡机

报告期内,公司电热咖啡机单价、单位成本变化情况如下: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单价(元) 94.88 10.80% 85.63 6.25% 80.60 2.69% 78.49

单位成本(元) 81.76 11.29% 73.47 3.94% 70.69 7.73% 65.62

毛利率 13.82% -0.37% 14.19% 1.90% 12.29% -4.10% 16.39%

2011 年,电热咖啡机毛利率下降 4.10 个百分点,主要因为公司为争取更多
的订单而提价幅度较小,原材料成本的上升使得电热咖啡机单位成本的上升幅度
超过了电热咖啡机单价上涨的幅度。2012 年电热咖啡机单价上升幅度大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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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上升幅度,导致毛利率上升 1.90 个百分点。

2013 年上半年,公司高端咖啡机产品增加,在生产过程中选用了规格更高
的原材料,使得咖啡机产品成本上升幅度较大,咖啡机单位成本增长幅度大于单
价上升幅度,使得毛利率下降 0.37 个百分点。

(2)电热水壶

报告期内,电热水壶单价、单位成本变化情况如下: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单价(元) 61.58 -0.98% 62.19 3.42% 60.15 5.66% 56.93

单位成本(元) 51.31 -2.62% 52.69 2.74% 51.28 9.12% 47.00

毛利率 16.68% 1.39% 15.29% 0.55% 14.74% -2.70% 17.44%

电热水壶是公司最有竞争力的产品之一,其出口额于 2007~2012 年在同类
产品中连续排名第一,因此公司电热水壶定价优势明显。

2011 年电热水壶单价上涨幅度小于成本上升幅度,导致毛利率下降 2.70 个
百分点。2012 年上半年电热水壶单价增长幅度大于成本上升幅度,导致毛利率
上升 0.24 个百分点。

2013 年上半年,公司优化了电热水壶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减少毛利率较
低的电热水壶订单,致使毛利率上升 1.39 个百分点。

(3)打蛋机

报告期内,公司打蛋机平均售价和单位成本变化情况如下: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单价(元) 58.26 2.21% 57.00 -0.39% 57.22 9.28% 52.36

单位成本(元) 45.75 -2.26% 46.81 -5.38% 49.47 16.46% 42.48

毛利率 21.48% 3.60% 17.88% 4.34% 13.54% -5.32% 18.86%

2011 年打蛋机提价幅度小于成本上升幅度,导致毛利率下降 5.32 个百分点。
2012 年打蛋机毛利率大幅度增长,增幅 4.34 个百分点,高于当年主营业务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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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增长幅度,主要是因为打蛋机核心零部件搅拌棒自我配套能力增强降低了生产
成本。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自产搅拌棒的生产效率及成本控制能力得到了较大
提高,自产搅拌棒的生产成本低于外购采购成本。

2013 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强打蛋机产品生产自动化水平,严控制造成本
和费用,使得打蛋机毛利率上升 3.60 个百分点。另外,公司某一高端打蛋机产
品毛利率为 27.20%,2013 年上半年销售实现快速增长,销售收入达到 1,636.28
万元,较 2012 年同期增长 70.88%,提高了打蛋机业务的整体盈利能力。

(4)面包机

报告期内,公司面包机平均售价和单位成本变化情况如下: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单价(元) 200.27 -3.68% 207.91 3.90% 200.10 7.13% 186.79

单位成本(元) 164.43 -5.22% 173.49 5.00% 165.22 6.22% 155.54

毛利率 17.89% 1.33% 16.56% -0.87% 17.43% 0.70% 16.73%

面包机是公司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其出口额于 2009~2012 年在同类产品
中位列前三名,公司拥有较强的面包机定价优势。

2011 年面包机毛利率较 2010 年增长 0.70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内销通过
电子商务销售的面包机销量较上一年大幅增长,增幅达 186.73%,面包机内销毛
利率较外销高 6.70 个百分点,内销比重增加拉升了面包机毛利率。

2012 年,为进一步提升面包机产品质量,在生产过程中选用了规格更高的
原材料,导致面包机产品成本上升幅度较大,面包机单位成本增长幅度大于单价
上升幅度,导致毛利率下降 0.87 个百分点。

2013 年上半年,面包机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大于单价下降幅度,导致毛利率
上升 1.33 个百分点。

(5)搅拌机

报告期内,公司搅拌机平均售价和单位成本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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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单价(元) 58.12 2.50% 56.70 11.63% 50.79 12.42% 45.18

单位成本(元) 44.13 -2.18% 45.11 6.53% 42.35 17.82% 35.94

毛利率 24.08% 3.64% 20.44% 3.81% 16.63% -3.83% 20.46%

2011 年搅拌机提价幅度小于单位成本上升幅度,导致毛利率下降 3.83 个百
分点。2012 年上半年搅拌机单价增长幅度大于成本上升幅度,导致毛利率上升
3.07 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市场对附加值高的搅拌机需求增加,公司进行产品
结构调整,毛利率较高的产品增多。

2013 年上半年,公司优化搅拌机产品销售结构,选择性地接受毛利率较高
的搅拌机订单,致使毛利率上升 3.64 个百分点。2013 年上半年,毛利率高的高
端搅拌机业务开展顺利,实现产品销售收入 12,338.41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3.97%,实现毛利 3,373.3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4.65%。

(6)多士炉

报告期内,公司多士炉平均售价和单位成本变化情况如下: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单价(元) 70.34 -4.48% 73.64 7.53% 68.49 3.66% 66.07

单位成本(元) 59.39 -7.31% 64.07 0.23% 63.93 7.25% 59.61

毛利率 15.57% 2.58% 12.99% 6.34% 6.65% -3.12% 9.77%

2011 年多士炉毛利率下降 3.12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成本上升幅度大于多
士炉提价幅度。2012 年多士炉单价增长幅度大于成本上升幅度,导致毛利率上
升 6.34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公司优化了多士炉销售结构,选择性地接受毛利率
较高的多士炉订单。

2013 年上半年,多士炉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大于单价下降幅度,导致毛利率
上升 2.58 个百分点。

报告期公司其他产品包括电熨斗、果汁机、电烤箱、油炸锅、工程塑料、三
文治炉、爆米花机和吸尘器等,与公司前六大产品的合计主营业务收入约占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的 90%,其他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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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其他产品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电熨斗 12.61% 11.20% 6.10% 2.81%
果汁机 21.56% 17.36% 12.54% 17.35%
电烤箱 10.97% 10.33% 10.14% 7.74%
油炸锅 19.38% 18.24% 24.06% 13.09%
工程塑料 12.79% 13.18% 14.19% 16.44%
三文治炉 9.33% 9.90% 12.53% 7.96%
爆米花机 10.45% 17.25% 12.49% 16.39%
吸尘器 4.58% 10.45% 9.47% 5.37%
其他 18.59% 24.31% 22.51% 22.26%
合计 14.82% 16.48% 14.58% 14.09%

公司其他产品的毛利率比较稳定,与公司其他六大产品不存在重大差异。

4、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闽灿坤 11.03% 11.75% 11.09% 11.83%
德豪润达 15.86% 18.01% 14.47% 14.11%
伊立浦 15.68% 17.00% 15.12% 16.16%
平均值 14.19% 15.59% 13.56% 14.04%
本公司 16.81% 16.15% 14.10% 15.96%

注:1.德豪润达毛利率计算已剔除 LED 和贸易业务;2.上表平均值计算不包含本公司。

公司的毛利率水平略高于行业内上市公司均值水平。

(五)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务收入比 务收入比 务收入比 务收入比

销售费用 8,722.83 4.04% 20,086.48 4.14% 20,079.77 4.16% 23,724.44 5.41%

管理费用 15,777.97 7.31% 33,148.78 6.83% 26,490.58 5.49% 24,425.99 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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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 3,103.13 1.44% 3,521.72 0.73% 5,817.06 1.20% 4,941.01 1.13%

合计 27,603.93 12.79% 56,756.98 11.69% 52,387.41 10.85% 53,091.44 12.11%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逐年上升,期间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整体较为稳定。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运输费、销售人员工资、广告费和产品售
后维护费,其合计占比平均为 71.85%。2011 年较上一年销售费用和销售费用率
有所减少,主要是因为公司对广告投入优化调整,减少了广告费投入。2012 年,
公司销售费用费率与去年基本持平。2013 年上半年,公司销售费用费率与去年
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工资分别为 3,743.54 万元、3,552.23 万元、
3,640.94 万元和 1,839.26 万元,销售人员工资基本稳定。

公司为了扩大自有品牌的影响力,向国内市场推出更多的“Donlim”品牌产
品,逐年加大在电视等媒体上的广告费支出。2010 年广告费用支出为 2,396.39
万元,2011 年广告费支出为 970.59 万元,较 2010 年大幅减少,降幅 59.50%,
主要是因为公司调整国内市场营销策略,更加注重电子商务、电视购物等新兴渠
道的拓展,内销产品通过电子商务方式销售比例大幅增长,为此公司相应减少了
传统媒体广告投入。电子商务销售占内销的比例由 2010 年的 1.83%升至 2011 年
的 36.50%。2012 年广告费支出为 776.97 万元,公司进一步加大内销产品通过电
子商务方式销售力度,电子商务销售占比由 2011 年的 36.50%升至 2012 年的
45.68%,进一步减少了传统媒体广告投入。2013 年上半年广告费支出为 397.98
万元。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研发费用、认证及测试费和
折旧摊销费,其合计占比平均为 75.21%。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和管理费用率
均呈逐年稳步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工资福利支出、研发费用和折旧摊销费在整
体上升。

工资福利支出占管理费用比例最大,其占比均值为 36.12%。报告期内,工
资福利费用支出稳步增长,其金额分别为 9,157.96 万元、10,135.5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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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9.84 万元和 4,832.4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 5,961.77 万元、6,831.37 万元、8,592.04
万元和 4,867.28 万元。公司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将企业重心由传统的生产制造
转移到市场研究、设计研究、产品实现、模具、认证、量产技术、品牌等更加增
值的产业环节,从而确立市场竞争地位,由此导致公司研发投入逐年加大。研发
费用自 2011 年起增长幅度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为提高产品竞争力,推出更多
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大幅度增加了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
认证及检测费用主要为推出新产品或国内外质量控制标准变化时委托第三
方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发生的费用。报告期内,认证及检测费用支出分别为
1,570.02 万元、1,417.52 万元、1,337.25 万元和 659.74 万元,其金额与公司新
产品推出速度和国内外质量控制标准变化相一致。

3、财务费用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汇兑损失和利息支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
为 4,941.01 万元、5,817.06 万元、3,521.72 万元和 3,103.13 万元,汇兑损失
分别为 2,997.95 万元、2,798.31 万元、1,157.50 万元和 1,914.5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 1,183.78 万元、2,029.60 万元、1,828.32
万元和 987.73 万元,公司能够根据商业信用、货币资金和银行借款各自的特点,
灵活地安排资金筹集渠道,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及其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①财务费用利息实际支出 987.73 1,828.32 2,029.60 1,183.78

②根据合同借款测算的利息支出 976.14 1,802.07 1,966.50 1,157.44

差异(①-②) 11.59 26.25 63.09 26.34

差异率((①-②)/②) 1.19% 1.46% 3.21% 2.28%

备注:根据合同借款测算的利息支出=∑(每笔银行借款金额*借款合同利率*计息天数

/365)

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是因为实际利率在合同利率的合理范围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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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场利率情况调整所致,如公司于 2009 年 5 月 28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就《短
期 贷 款 协 议 书 》( 编 号 : 79042008280065 ) 签 订 了 《 补 充 协 议 》( 编 号 :
79042008280065-补 1),《补充协议》规定:“人民币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基准利率执行,如遇人行调息,则按月调整”。另一方面,报告期内财务费
用利息实际支出包含了威林塑料的应收票据贴现利息。

4、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变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变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务收入比 务收入比 务收入比 务收入比

闽灿坤 3,429.39 4.05% 10,110.27 4.46% 11,208.83 3.97% 11,706.11 3.59%

德豪润达 9,935.10 7.39% 22,986.65 8.41% 16,312.51 5.38% 23,632.29 9.55%

伊立浦 1,674.25 5.52% 3,492.82 5.45% 3,144.74 4.23% 3,341.76 4.34%

平均值 5,012.91 5.65% 12,196.58 6.11% 10,222.03 5.33% 12,893.39 5.83%

本公司 8,722.83 4.04% 20,086.48 4.14% 20,079.77 4.16% 23,724.44 5.41%

注:上表平均值计算不包含本公司。

公司销售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为稳定,低于行业内上市公司均值水
平,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规模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规模扩张降低了销售费
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变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务收入比 务收入比 务收入比 务收入比

闽灿坤 7,484.98 8.85% 17,723.24 7.82% 22,328.41 7.91% 21,756.10 6.67%

德豪润达 15,316.89 11.39% 33,989.68 12.44% 30,378.48 10.01% 21,175.00 8.56%

伊立浦 2,509.17 8.27% 5,523.51 8.62% 6,150.11 8.27% 6,681.44 8.69%

平均值 8,437.02 9.50% 19,078.81 9.63% 19,619.00 8.73% 16,537.51 7.97%

本公司 15,777.97 7.31% 33,148.78 6.83% 26,490.58 5.49% 24,425.99 5.57%

注:上表平均值计算不包含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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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在行业内处于较低水平,主要是由于本公
司规模较大、运营费用管理水平较强。

(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233.51 万元、478.26 万元、63.80
万元和 833.28 万元,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39%、2.95%、0.35%和 10.94%。以
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公司为减少外汇债权债务和外币结算业务带来的汇率风
险而持有外汇远期合约和为减少作为主要原材料之一的铜带来的原材料成本波
动风险而持有铜期货合约所引致。报告期内,公司因持有远期外汇合约而确认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217.51 万元、478.26 万、63.80 万元和 833.28 万元,
因持有铜期货合约在 2010 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6.00 万元。

(七)营业外收支分析

1、营业外收入分析

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984.36
万元、2,101.26 万元、3,351.44 万元和 993.83 万元。政府补助系政府为支持公
司进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等而发放的资金。公司 2011 年和 2012 年分别取得
1,196.53 万元和 1,603.12 万元滁州东菱项目基本建设基金的政府补助。

2、营业外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914.86 万元、477.99 万元、275.93 万元
和 278.43 万元。其中:2010 年主要有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501.33 万元,对外捐
赠 396.64 万元;2011 年主要有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339.84 万元,对外捐赠 118.29
万元。2012 年主要有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88.47 万元,对外捐赠 62.73 万元。2013
年上半年主要有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33.21 万元,对外捐赠 123.48 万元。

(八)营业利润与利润总额季节性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按半年度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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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的半年度分布
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
(万元) (万元)
300,000.00 20,000.00

250,000.00 16,000.00
200,000.00
12,000.00
150,000.00
8,000.00
100,000.00

50,000.00 4,000.00

0.00 0.00
2010年上半年 2010年下半年 2011年上半年 2011年下半年 2012年上半年 2012年下半年 2013年上半年


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



由上图可以看出,公司下半年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明显高于上半年,主要是
因为公司销售旺季集中在每年下半年的 7~10 月份。

(九)销售净利润率

1、公司销售净利润率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和销售净利润率变化情况如下:


净利润和销售净利润率
万元
18,000 5%

15,000
4%
12,000
9,000 3%

6,000
2%
3,000
0 1%
2010年度 2011年度 2012年度 2013年1-6月

净利润 销售净利润率


公司净利润和销售净利润率整体情况良好。报告期内,销售净利润率均值为
3.55%。2011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导致销售净利润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
2012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营业外收支净额由 1,623.27 万元增长至 3,075.50
万元,使得当期销售净利润率较 2011 年出现一定幅度的上升。2013 年上半年销
售净利润率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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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家电行业销售净利润率的主要影响因素及行业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净利润率分别为 3.77%、3.30%、3.65%和 3.47%。公司
为小家电行业出口龙头企业,利润主要来源于小家电产品出口业务,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小家电出口企业销售净利润率的主要影响因素有:(1)业务规模。小家电企
业的规模效应比较明显,规模较大的企业可通过批量采购、降低单位固定成本费
用率等方式提高毛利率、降低费用率,保证合理的利润空间。(2)成本转移和控
制能力。小家电出口企业面临着人民币汇率变动、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力成本上
升等风险,较强的成本转移和控制能力才能保证稳定的盈利水平。(3)技术水平
和产品质量。能够提供设计新颖、品类丰富、高质量保证的小家电产品的制造商
可获得较高的利润率水平。

小家电行业销售净利润率呈现以下特征:(1)行业龙头企业利润率高于同行
业平均水平。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高,行业龙头企业利用其规模优势,提高生产
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利用优秀的研发设计能力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
产品。(2)小家电出口企业净利润率基本在2%~5%之间,基数较低的特点决定了
其对销售规模和成本控制能力的敏感性较强。

3、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净利润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净利润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本公司 3.47% 3.65% 3.30% 3.77%
德豪润达 3.68% 5.77% 12.56% 7.36%
闽灿坤 1.30% 1.22% 0.51% 2.62%
伊立浦 1.29% 2.11% 2.25% 1.57%
中值 1.30% 2.11% 2.25% 2.62%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各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2)德豪润达 2011 年度、2010

年度销售净利润率较高主要原因:1)子公司芜湖德豪润达、扬州德豪润达在 2011 年度分别

获得支持 LED 产业发展的“科技三项”财政补贴 2.78 亿元、0.13 亿元,在 2010 年度分别

获得政府“科技三项”补助 2.52 亿元、0.13 亿元所致;2)2011 年,德豪润达得益于国家

及各地方政府对新兴产业扶持力度的加大以及节能减排政策的持续推行,LED 应用产品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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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路灯产品的需求获得较快增长,而 LED 应用产品的毛利率为 38.40%,高于小家电产品的

毛利率。(3)伊立浦由于经营规模较小,利润率波动明显。

2008 年金融危机以来,随着人民币持续升值、原材料价格波动、劳动力成
本上升,小家电出口企业面临着一定的盈利压力。

公司销售净利润率在行业内处于较高水平,高于行业中值,主要是因为公司
基于规模优势的成本转移和控制能力带来较高的毛利率和较低的期间费用率。

(1)毛利率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具体数据参见本节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
“(四)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及原因”之“4、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
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水平略高于行业平均值,主要原因是:

1)规模优势

公司为小家电行业出口龙头企业,销售规模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
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13 年
公司名称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1~6 月
本公司 21.97 49.24 49.16 44.63
闽灿坤 8.78 23.39 29.14 33.34
德豪润达(仅小家电业务) 6.52 17.25 21.22 21.12
伊立浦 3.04 6.41 7.43 7.69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各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

公司目前具有年产小家电 6,000 万台左右的产能,大宗原材料和进口物料实
行统一批量采购制度,规模化采购能够获得供应商更多的折扣优惠,强化公司的
成本控制,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线,能够满足客户“一站式”采
购的需要,有效降低采购商的采购成本、强化产品的品质保证能力、保障产品的
交货期,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议价能力。

2)完整的深度配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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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有效整合供应链,进一步加强了自我配套能力。
目前公司拥有塑胶模具分厂、电机分厂等配件分厂;拥有自主研制塑胶模具、五
金模具、压铸模具和自我配套塑胶配件、电器配件、五金配件、压铸配件的能力。
向上延伸的产业链保证了公司掌握小家电生产中的核心技术及关键生产环节,确
保公司在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交货期的同时合理控制生产成本。

(2)期间费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务收入比 务收入比 务收入比 务收入比

闽灿坤 11,301.32 13.36% 26,195.70 11.56% 33,036.04 11.70% 32,961.54 10.11%

德豪润达 34,377.82 25.56% 65,538.33 23.99% 54,034.05 17.81% 51,131.77 20.67%

伊立浦 4,151.17 13.68% 8,593.30 13.41% 9,594.98 12.90% 10,955.44 14.24%

平均值 16,610.10 17.53% 33,442.44 16.32% 32,221.69 14.94% 31,682.92 15.01%

本公司 27,603.93 12.79% 56,756.98 11.69% 52,387.41 10.85% 53,091.44 12.11%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各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2)上表平均值计算不包含本公

司。(3)德豪润达的期间费用率较高主要是由于加大与 LED 业务有关的研究开发费、市场推

广费等所致。

公司期间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为稳定,在行业内处于较低水平,主要
原因是:

1)销售规模扩大带动期间费用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为小家电行业出
口龙头企业,销售规模远大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2010 年~2012 年公司销售
规模逐年增长,年平均增速约为 5%,销售规模扩张降低了期间费用率。

2)优秀的管理能力有效地控制了公司费用规模。公司管理团队对国内外小
家电行业发展有深刻认识,带领公司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成长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
小家电生产企业之一。公司注重推进信息化建设,在生产经营中全面推行标准化
业务流程管理,通过流程再造、先进管理手段的引进、供应链整合、大宗原材料
集中采购,有效降低了产品开发成本和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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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非经常性损益和投资收益及其对净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和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6 月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非经常性
损益(税 1,540.45 20.22% 2,550.58 14.19% 2,733.53 16.84% 247.63 1.47%
后)
投资收益 529.56 6.95% 276.84 1.54% 1,282.52 7.90% -145.52 0.87%

净利润 7,618.78 100.00% 17,977.23 100.00% 16,234.37 100.00% 16,822.93 100.00%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自政府补助、处置远期外汇合约和铜期货合约形成
的投资收益。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较小。自2011年以来非经常性
损益占净利润比例有所上升,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公司因规避人民币升值对
公司业务的不利影响而持有的外汇远期合约在到期交割时获得了较大收益;另一
方面公司2011年和2012年分别取得1,196.53万元和1,603.12万元滁州东菱项目
基本建设基金的政府补助。

(十一)净利润分析

2011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0 年上升 10.14%,但净利润略有下降,由
16,822.93 万元下降至 16,234.37 万元,降幅为 3.50%,主要是因为:1、主营业
务毛利率较 2010 年下降 1.86 个百分点。2、公司自 2011 年按 25%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2011 年公司由于企业所得税率增加 10 个百分点而多缴纳 2,020.52
万元的税款。3、公司自 2010 年 12 月开始按 7%和 3%的税率缴纳城建税和教育附
加费,按 2%的税率缴纳地方教育附加费。2011 年公司因上述两方面原因多缴纳
了 1,860.67 万元的税款。

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11年上升0.59%,净利润由16,234.37万元上升至
17,977.23万元,升幅为10.74%。2012年发行人净利润增幅大于主营业务收入增
幅的主要原因是:1、2012年发行人优化产品销售结构,提高产品售价,以及公
司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下降,致使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1年上升2.05个百分
点;2、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由1,623.27万元增长至3,075.50万元,大幅上升,
主要是因为公司取得滁州东菱项目基本建设基金、2012年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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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专项资金和2012年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等政府补助。

(十二)管理层对主要利润来源分析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利润,补贴收入、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公司的主营业务具
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与营业收入的变动幅度与发行人实际经
营情况相符,发行人不存在利润操纵的情形。

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与营业收入的变动幅度与发行人实际
经营情况相符,发行人不存在利润操纵的情形。

(十三)可能影响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管理层预计未来几年公司将继续强劲的盈利能力,但以下因素将会对公司盈
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产生重要影响:

1、全球宏观经济波动

公司产品在报告期内平均有 91.91%的产品销往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因此全
球经济的波动会直接影响国外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在 2008 年金融危机爆
发以后,公司订单数量直接受到影响,使得公司销售额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虽然
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和规模采购优势有效降低成本,使得公司盈利能力保持平
稳,但未来全球宏观经济环境若出现急剧恶化,公司盈利能力将面临较大考验。

2、新产品的开发和投入

公司目前拥有丰富的产品线,能够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但由于小
家电产品更新换代迅速,新品种层出不穷,在功能设计、外观设计、包装设计等
方面具有特色和创意的新产品具有较大的溢价空间,因此,公司必须加强对新产
品的研发,从而将更多的新产品投入市场,以保持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和提升产品
的议价能力。

3、成本控制能力

公司营运成本对公司净利润有直接的影响,虽然公司整体营运成本在行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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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较低水平,但能否继续成功控制公司的营运成本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有着重要
的影响。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1~6月 2012年度 2011年度 201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56.14 34,113.31 37,512.86 22,061.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31.39 -23,524.44 -34,666.08 -28,893.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954.54 -13,002.16 -3,692.38 2,985.17

合计 3,179.29 -2,413.29 -845.59 -3,846.40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现稳健,主要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2011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大幅增加,增幅达 70.04%,主要
原因是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和信用控制的力度,保证了货款的及时回笼。
2012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略有下降。2013 年上半年,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趋势保持一致,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

公司现金流量变动如下:

现金流量构成

万元
45,000
30,000
15,000

-15,000 2010年度 2011年度 2012年度 2013年1~6月
-30,000
-45,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合计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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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与盈利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1~6月 2012年度 2011年度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219,717.74 492,381.92 491,643.44 446,254.8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 216,855.28 488,942.57 485,455.17 427,024.32

营业成本 182,328.11 412,463.27 419,858.55 372,531.3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 163,630.21 388,523.45 391,943.01 342,635.24

净利润 7,618.78 17,977.23 16,234.37 16,822.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56.14 34,113.31 37,512.86 22,061.60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与营业收入之间、“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与营业成本之间的变动趋势吻合良好。报告期内,“销
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与营业收入之间的比例分别为 95.69%、98.74%、
99.30%和 98.70%,其比例较为稳定,表明公司收益质量较高、主营业务收入获
取现金的能力较强,销售回收现金情况良好;2011 年,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管
理和信用控制的力度,保证了货款的及时回笼,致使 2011 年比例有所回升。2012
年,公司进一步加大销售回款力度,导致 2012 年比例进一步增长。2013 年上半
年比例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是由于公司为确保
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和解决公司产能不足问题,近几年保持了较大的生
产设备和厂房等的投入。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31,260.48 万元、31,969.99 万元、25,880.22 万元和
9,619.27 万元。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985.17 万元、
-3,692.38 万元、-13,002.16 万元和 35,954.54 万元,其净额变化反映了公司能
够根据商业信用、货币资金和银行借款各自的特点,灵活地安排资金筹集渠道,
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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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情况

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系公司购置土地使用权、房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报
告期内,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31,260.48 万元、31,969.99 万元、25,880.22 万元和 9,619.27 万元。公司重大
资本性支出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其中 2010 年主要购置机器设备 10,999.94 万
元、模具及模具材料 12,976.82 万元、新增在建工程 6,737.28 万元;2011 年主
要购置机器设备 5,090.53 万元、模具及模具材料 7,793.26 万元、新增在建工程
14,475.81 万元,新增土地使用权 3,504.80 万元。2012 年购置机器设备 7,140.92
万元、模具及模具材料 7,719.13 万元、新增在建工程 9,580.32 万元,新增土地
使用权 1,219.96 万元。2013 年上半年购置机器设备 2,380.73 万元、模具及模
具材料 3,655.63 万元、新增在建工程 2,082.91 万元。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未来两年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
资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运用”有关内容。


五、主要财务优势和困难及未来趋势分析

(一)主要财务优势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持续增长,盈利质量较高

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且逐年
上升,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整体上升趋势,表明公司收益质量较
高,主营业务收入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销售回收现金情况良好。

2、资产质量好,资产运营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流动资产主要以货币资金、应收
账款和存货为主。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保持较高水平,公司运营能
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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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外市场布局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欧洲市场和美洲市场。这两个市场的市场
容量和市场潜力巨大,公司可根据各个市场的不同特点灵活地调整销售策略,使
得这两个市场互利互补,具有较强的国外市场风险抵御能力。

(二)面临的困难

1、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公司除依靠自有资金以及利用商业信用进行融资外,主要通过银行借款筹集
公司发展所需资金。由于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导致公司扩张性投资资金较为
紧张,制约了公司发展速度。本次成功发行后,将改变公司目前较为单一的融资
渠道,极大地满足公司对扩张性投资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2、固定资产成新率偏低

报告期内,除房屋建筑物外,其他固定资产成新率偏低,现有生产设备不能
完全满足需求,公司需要有更多的资金来更新生产设备。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2013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会计师审阅。发行人董事会、监
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
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变动
主要财务数据 2013.9.30 2012.12.31
幅度
总资产 383,045.25 290,067.51 32.05%
所有者权益 127,423.78 118,368.81 7.65%
2013 年 2012 年 变动 2013 年 2012 年 变动
主要财务数据
7~9 月 7~9 月 幅度 1~9 月 1~9 月 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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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151,943.31 144,003.18 5.51% 371,661.05 378,273.45 -1.75%
营业利润 9,221.76 7,742.10 19.11% 18,763.60 15,548.14 20.68%
利润总额 9,254.89 8,785.31 5.35% 19,512.13 18,010.04 8.34%
净利润 6,913.69 6,399.42 8.04% 14,532.46 13,370.40 8.69%
归属于母公司所
6,913.69 6,399.42 8.04% 14,532.46 13,370.40 8.69%
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归属于母
6,518.62 5,606.62 16.27% 12,596.95 11,584.68 8.74%
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 - - 39,414.96 20,867.39 88.88%
现金流量净额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会计师审阅。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9 月 2012 年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22.46 -76.7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397.49 2,109.76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1,887.30 -60.15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8.58 428.85
所得税影响额 -700.31 -616.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1,935.52 1,785.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596.95 11,584.68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会计师审阅。


(二)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较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较大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9.30 2012.12.31 变动幅度 同比变动主要原因
货币资金 65,239.77 31,187.32 109.19% 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增加
主要是人民币升值带来远期外汇合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57.37 324.55 287.42%
公允价值较大变动
主要是生产设备更新改造需要导致定
预付款项 5,673.48 1,718.30 230.18%
制设备预付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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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 1,000.62 3,982.54 -74.87% 主要是往来款减少
主要是为了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公
司借入低息外币贷款,为了提高资金
其他流动资产 46,798.38 4,624.39 911.99%
使用效率,公司购入保本型银行短期
理财产品
主要是生产厂房、食堂、宿舍的扩建
在建工程 4,648.60 1,998.71 132.58%
所致
主要是为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增加
短期借款 80,434.55 21,828.18 268.49%
低息短期外币贷款
主要是三季度为生产旺季而增加采购
应付账款 53,606.83 38,079.37 40.78%
所致
预收款项 7,598.26 11,740.63 -35.28% 主要是对客户 TCC 的预收账款减少
应付利息 170.62 9.89 1625.06% 主要是贷款增加而相应计提利息增加
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5.01 92.02 253.17%
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67.19 -100.00% 主要是递延收益摊销完毕

2、利润表项目较大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变动
项目 同比变动主要原因
1~9 月 1~9 月 幅度
营业税金及附 主要是出口退税免抵额增加使得附加税费
2,427.36 1,663.62 45.91%
加 增加
财务费用 4,740.82 1,427.52 232.10% 主要是汇兑损失增加
主要是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的变动影
资产减值损失 259.96 453.60 -42.69%

公允价值变动 主要是未交割的外汇远期合约受汇率变动
932.82 -235.79 495.61%
收益 影响
主要是交割远期外汇合约以及赎回银行短
投资收益 954.48 175.64 443.44%
期理财产品形成的收益增加
营业外收入 938.25 2,612.88 -64.09% 主要是本期的政府补助收入减少

3、现金流量表项目较大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变动幅度 同比变动主要原因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39,414.96 20,867.39 88.88%
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减少
主要是为了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
投资活动产生的
-63,734.09 -16,518.11 -285.84% 公司借入低息外币贷款,为了提高
现金流量净额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购买保本型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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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短期理财产品
筹资活动产生的 主要是为了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
45,301.27 -8,414.37 638.38%
现金流量净额 增加低息外币贷款

4、营业收入各季度变化分析
单位:万元
2013 年第三季度 2013 年第二季度 2013 年第一季度
项目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151,943.31 5.51% 125,533.32 0.28% 94,184.42 -13.66%
营业利润 9,221.76 19.11% 6,885.40 21.32% 2,656.44 24.67%
净利润 6,913.69 8.04% 5,472.54 10.99% 2,146.24 5.20%

受小家电销售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等指标呈现季节性特征,每
年的下半年为销售旺季,2013 年第三季度,公司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净利
润等方面均好于第一、二季度。

公司通过产品创新、坚持订单选择策略、采用报价和调价策略等方式,在原
材料价格下降等有利因素的影响下,2013 年第三季度的公司经营业绩好于去年
同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 5.51%、19.11% 和 8.04%。

(三)对 2013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测

2013 年净利润变动幅度 5% 至 10%
2013 年净利润变动区间
18,876.09 至 19,774.95
(万元)
2012 年净利润(万元) 17,977.23
公司不断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成本控制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能力和生产效率、坚持订单选择策略、采用报价和调价策略,
同时原材料价格有所下降,整体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

2013 年 1~11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458,011.26 万元(未经审计),较去年
同期增长 2.00%。公司预计 2013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0%~
5%,去年同期的净利润为 4,606.84 万元。预计发行人 2013 年净利润变动区间为
18,876.09 万元至 19,774.95 万元之间,净利润变动幅度为 5%至 10%。

预计 2014 年 1~3 月发行人的净利润较 2013 年同期变动幅度在-10%~10%,
净利润变动区间为 1,931.62 万元至 2,360.86 万元之间。2013 年 1~3 月净利润
为 2,146.2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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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业绩变动的预测,只是公司的初步预测。若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初步预
测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披露,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产品主要出口至欧洲和美洲等地区,欧美的主要节日相对集中在下半
年,考虑到送货及客户的备货周期,因而行业生产销售旺季也体现在下半年,比
如 7~10 月的夏季销售期、圣诞节销售期等。受小家电销售季节性因素的影响,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等指标存在季节性特征。2013 年,
公司第二季度净利润较第一季度环比增长 154.98%,第三季度净利润较第二季度
环比增长 26.33%。

2013 年,公司依据订立的战略目标,以客户评价为核心,以产品质量为保
证,严格加强内部控制,持续加大新产品投入力度,积极部署国内内销市场,推
进 Donlim 品牌发展。在欧美经济复苏缓慢、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等背景下,公
司不断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成本控制能力和生产效率、坚
持订单选择策略、采用报价和调价策略,同时原材料价格有所下降,预计公司
2013 年全年业绩能够完成年初设定的经营计划,2013 年整体的经营情况好于去
年,净利润较上年增长 5~10%。此外,公司与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保持了长
期合作伙伴关系,2013 年,公司前五名客户和供应商保持稳定,均为与公司合
作多年的客户和供应商。

公司所处的小家电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中国是全球西式小家电重
要的生产基地。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发达国家产业调整的加快,全球小家电产
品的订单和生产基地加速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凭借成本、规模和技术配套的
优势承接了全球主要的小家电订单。1995 年~2012 年,我国西式小家电出口额
持续增长,出口额从 1995 年的 17 亿美元上升至 2012 年 216 亿美元,年平均增
长率达 15%。小家电作为高频度使用的准快速消费品,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具有
一定的相关性。全球经济或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小家电市场也将会相应小
幅变化,整体而言,小家电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从长期看,小家电需
求稳中有升,该行业不存在已转向下滑趋势且短期内相关因素无法消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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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计划

(一)公司发展愿景

公司发展愿景是成为全球最大、最具竞争力的小家电制造商之一。

目前,公司已积累了稳定的客户资源,与主要国际著名小家电品牌商建立起
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为全面和持续地实现经营目的,公司将以公平、诚信
和合作的方式整合内外资源;以持续学习、创新和改进的企业精神,始终贯彻提
高信息管理平台;以精益生产打造制造定价竞争力,保持公司制造集中度优势;
通过创新设计平台构成全球小家电信息及知识增值纽带,间接或直接为全球消费
者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加大自主品牌的建设力度,以此形成公司特定的竞争优势
和盈利模式,争取成为全球小家电世界级供应商和国内小家电知名品牌商。

(二)公司具体的发展计划

1、产品开发计划和服务延伸规划

紧密围绕现有的规模优势和技术优势,在巩固现有产品线常规产品的开发
和创新基础上,加大压铸类厨房小家电系列、全自动咖啡机、多功能组合式家
用电器等高附加值产品项目的研发投入。同时,围绕公司优势技术,拓宽产品
线,寻找新的销售和利润增长点,投入倾斜性资源扶持潜力产品线的开发。继
续加大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计的预研和应用研究,根据市场信息
资源和技术创新资源,整合供应商资源,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个性化增值服务。

2、技术开发和创新计划

技术开发运用和创新能力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目前,公司已经初步
建立了技术创新体系,成立了博士后流动站、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企
业技术中心、创新设计中心,并已经建立了技术创新奖励机制。公司以自主创
新和合作开发相结合为原则,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参与国际技术交流活动,
持续跟踪国际新技术信息,关注主营业务的技术进步,同时,采取多种途径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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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

3、人力资源规划

公司将建设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人力资源规划,以满足公司发展对人
力资源的需求。以自主培养为主、适度引进为辅,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人才梯
队建设,形成一支适应市场竞争和公司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与职业技术学校
合作,加强内部讲师力量,通过岗位任职资格认定、岗位培训等措施,自主培
养和联合培养产生一线管理干部。与全国中专院校建立了人才输送渠道,引进
具有培养潜力的一线生产员工。与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院校
开办工程硕士班、EMBA班,培养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公司还将探索多层
次激励机制,建立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推动人才梯
队职业生涯规划,激发中高层管理干部、技术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实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4、精益生产计划

为实现制造系统质量、效率、成本的持续改善这一目标,吸收借鉴6Sigma、
ISO9001体系的优秀成果,持续推进生产系统化、工序标准化、度量精细化和改
进持续化,从而降低产品不良率、提高库存周转率和缩短交货时间,最终形成
精益质量管理体系。公司以目标成本为核心,对制造成本进行精益核算和分析,
为公司决策提供准确的成本信息。

5、市场开发与营销网络建设计划

以公司发展战略确定的主导产品来确定目标客户和目标市场,全力推进优
势产品成长为市场占有率领先的市场开发策略,加大力度进军中高端市场。在
区域市场方面,继续以欧美两个市场为主要销售渠道,大力开拓亚太和非洲等
新兴潜力市场。同时,公司将加大国内市场的投入力度,培育自主品牌,争取
在三到五年内,实现国内、海外两个市场互动。

6、再融资计划

公司将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需要,不断拓宽新的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
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筹资成本,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快速、
持续的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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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收购兼并联营计划

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的规划,持续关注国内外上下游厂商的运营,并将在
合适的时机寻求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达到低成本扩张公司规模、提高市场
占有率、延长产业链、降低经营成本的目的,实现公司持续的跨越式发展。

8、组织机构调整规划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不断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投资管理
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及财务审核和监督制度,优化业务流程,改善技术开发和
创新机制,重组业务模块,建立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

9、和谐文化建设规划

为客户提供高效研发和个性化增值服务,提升客户的市场竞争力;与供应商
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注重对供应商的制造、品质、研发能力培养,促进供应商与
公司共同成长;提高员工福利和待遇,提升员工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拓宽员工
的职业生涯,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通过以上措施,实现客户、供应商、
员工和公司股东价值的和谐统一,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


二、制定上述发展规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一)全球经济环境,特别是欧美小家电市场环境无重大改变,主要进口国
的贸易规则和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二)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稳定,对外贸易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管理政策
不发生重大变化,国家现行的汇率、利率、税收优惠政策等无重大突发和不可预
见性情况发生;

(三)本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发生重大变动;

(四)无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计划能够顺利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以如期有
效实施。


三、实现上述发展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和各项具体发展计划,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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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成为主要的约束条件。

(二)上市后公司的治理方式、资产规模、产品结构、市场领域和运行机制
都将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在战略规划、营销策略、组织设计、资源配置,特别是
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都将面临新的要求和挑战。

(三)公司快速成长需不断补充和吸纳更高水平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营
销人才,能否及时培养、引进具有国际视野的专业人才,让他们融入公司的文化,
并保证对公司忠诚度,将对公司的顺利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四、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在继承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制定的,是按照规模
化、国际化的战略要求,对现有业务的提升和发展。

(一)现有业务所取得的成就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经过多
年的努力,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小家电经营经验,成功探索出具有公司特色的盈利
模式,成为全球重要的小家电制造企业之一。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市场营销经验、
生产技术工艺、组织管理制度与方法都是在现有业务中逐渐积累起来的,是实现
公司发展战略计划的坚实基础。

(二)公司未来的发展计划包括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提高公司整体组
织的运行效率、丰富公司的产品系列,进一步拓展国际国内市场、保持公司在国
内行业的领先地位等。公司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将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本次募集资金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对实现公司上述发展计划具有关键作用,主要体现在:

(一)本次募集资金为实现上述业务目标提供了资金来源,保证了公司继续
保持快速、高效、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了中长期发展后劲。

(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将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极大地提高本公司的社会
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极大地提升公司的信用等级和公司的实力,对实现业务目
标起到促进作用。

(三)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将极大地增强本公司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提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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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从而有利于上述业务目标的实现。

(四)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将使公司的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目
标能加快实现,促进公司保持持续快速发展。

(五)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
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抵抗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运行机制的完善。

因此,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成功及募集资金的及时到位对本公司业务
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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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将发行
不超过 7,600 万股 A 股,募集资金将用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项目核准文件编号
号 投资额
1 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 35,079 35,079 滁州东菱 滁发改外资[2011]183号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 顺规资[2011]114号、顺规
2 15,429 15,429 新宝电器
术改造项目 函[2013]291号
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 顺规资[2011]112号、顺规
3 14,704 14,704 新宝电器
技术改造项目 函[2013]291号
顺规资[2011]113号、顺规
4 技术中心改造项目 9,000 9,000 新宝电器
函[2013]291号
合计 74,212 74,212 -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支付
上述项目款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
付项目剩余款项及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如不足上述全部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差额
部分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自筹解决。

为不断发挥自身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对项目进行先
期投入。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已完成项目投资 12,190
万元,“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项目投资 8,877 万元,合计
完成投资 21,06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
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国家政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优化产品结构和加强技术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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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行业是拉动国家工业增长的重要力量。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行业发展,支
持行业内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投入以优化产品结构最终实
现产业升级。具体表现在:(1)广东省“十一五”规划提出要做大、做强知名品
牌企业集团;(2)广东省经贸委《关于促进我省家电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广
东省人民政府《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 年)》均提出家电
企业要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打造全球家电设计研发中心等;(3)我国“十一五”
规划、国务院《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我国家用
电器行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均提出要推进家电产业优化升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第一,扩大
公司现有生产规模,争取做大做强并成为国际化大企业;第二,加大拥有知识产
权的新产品和毛利较高的优势产品的生产,实现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第三,建设
技术中心加大研发设计投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小家电外销市场规模较大且呈持续增长态势。近年来,小家电外销市场消费
需求的持续增长和产业链逐步向中国转移引发小家电出口旺盛需求。2002年~
2012年,我国西式小家电出口额持续增长,出口额从2002年的50.3亿美元上升至
2012年的216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为15.7%;同时,我国小家电产品出口额在全
球出口市场的比重呈上升趋势,由2002年的25.2%提升到2012年的42.0%,上升了
16.8个百分点。预计未来我国小家电出口仍将保持较高增速。

近年来我国小家电内销市场规模迅速扩大,销售收入从 2005 年的 162 亿元
上升至 2009 年 331 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 19.55%。然而,我国小家电内销市场
仍不成熟且具有巨大的成长空间。例如,欧美市场上小家电品种约为 200 种,而
中国仅有不到 100 种;发达国家平均每户家庭拥有小家电 37 台左右,而我国大
中城市家庭平均每户拥有小家电仅 10 台左右,农村和经济落后地区拥有量则更
少。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区域经济的协调
发展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小家电内销市场将保持持续快速增长。

为了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本公司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大产
能规模,把握需求快速增长的市场机会,巩固行业龙头地位和提高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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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顺应行业竞争和产业集中度提升的要求

目前,我国小家电制造商数量众多,达 1,700 多家,但大部分企业没有研发
设计能力或研发设计能力较弱,仅仅依靠低水平的代工生产赚取很少的加工费,
利润率水平较低;而以本公司为代表的行业龙头企业拥有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
通过不断地创新为客户提供技术增值服务获得较高的利润率水平。

市场环境变化将导致行业竞争格局发生变化,大量实力较弱的制造企业将被
市场所淘汰,行业龙头企业将进一步巩固竞争优势地位。市场环境变化主要表现
在:(1)各国政府对小家电产品的质量要求和环保标准不断提高,制造商必须加
大研发投入以应对越来越高的技术壁垒。(2)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上涨、人
民币升值和出口退税率下降,小家电制造商将面临生产成本上升的压力。 3)2008
年金融危机之后,国外小家电品牌商和零售商风险意识显著提升,更重视与行业
龙头企业的合作,不仅加大高端产品在国内的采购比重,而且总体采购力度也有
所增强,甚至与之建立基地式采购关系。新的供销关系变化将有利于行业龙头企
业扩大生产规模。

综上所述,我国小家电行业将呈现优胜劣汰的发展趋势,产业集中度将进一
步提高,本公司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将面临巨大的发展机会。

4、实现公司战略发展布局、提高核心竞争力、加速公司发展的客观需要

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产品新建项目;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
目、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为产品扩建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将改
造公司技术中心,提高公司研发设计能力。产品新建项目将新建安徽滁州生产基
地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并利用当地较低的人力成本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同时还将
加大公司在重点发展产品上的投入。产品扩建项目一方面将扩大公司重点发展产
品的生产规模,培育新的利润贡献点;另一方面将扩大公司现有优势产品的生产
规模,缓解现有优势产品的产能瓶颈。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将以公司技术中心为依
托,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服务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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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销需求旺盛
新建生产基地 实现产业布局
产品新建项目
下游需求旺盛
重点发展产品 培育新的利润贡献点

产品扩建项目
产销两旺
现有优势产品 缓解产能瓶颈

服务型制造
技术中心改造项目 提升技术服务能力


(1)新建安徽滁州生产基地,完善公司产业布局

随着国内小家电市场规模的日益扩大,公司将做大做强国内市场作为发展目
标。安徽滁州生产基地建成后将主要负责生产适合国内消费习惯的小家电产品,
是做大做强国内市场的有力保障,是实现公司优化国内国外市场产业布局的重要
战略举措。

本公司现有的生产基地均位于珠三角地区。现有生产基地的人力成本和地理
位置等因素均制约公司实现做大做强国内市场的发展目标。安徽滁州相对于珠三
角地区在人力成本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另外,安徽滁州位于我国中东部,承东
启西,临江近海,处于产业转移的结合部,具有地理位置优势,能有效降低产品
运输费用,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

(2)缓解产能瓶颈,培育新的利润贡献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蒸汽压力型咖啡机、内销小家电(豆浆机、电压
力锅、电磁炉、电热水壶)、压铸类小家电(烤板、电烫斗)和家用电动类厨房
电器(搅拌机、打蛋机和食物处理器等)。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是近年来公司自主设计并推出的新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
权,自推出以来成长迅速,是公司未来重点发展产品,用以满足客户对高端咖啡
机的需求。

内销小家电是公司为发展国内市场而推出的产品。压铸类小家电也是公司重
点发展的产品。报告期内,内销小家电业务规模迅速扩大,营业收入由 2010 年
的 31,704.55 万元增长到 2012 年的 42,979.58 万元,年平均增长率为 16.43%。
随着未来市场需求增长和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蒸汽压力型咖啡机、内销小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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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贡献点。

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是公司现有优势产品。报告期内,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
增长较快,产销两旺,产能利用率处于较高水平。2012 年搅拌机、打蛋机的产
能利用率分别在 103.57%和 92.11%。随着未来市场需求的进一步增长,公司家用
电动类厨房电器将面临产能瓶颈。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将新建若干
个大客户专用总装车间,满足客户基地式采购需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将有效缓解目前公司的产能瓶颈,培育新的利
润增长点,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提升公司技术服务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随着小家电行业的发展,客户需求呈现多样化和个性化趋势,要求公司不仅
能够提供产品实现解决方案,而且能够提供个性化的定制式技术服务,例如能够
提供市场研究、模具研究以及产品认证等服务。新增客户需求要求公司在各个技
术环节均拥有强大的技术服务能力。

随着全球制造业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工业产品附加值
构成中制造环节所占比重将逐步降低,市场研究、技术研究、产品设计、模具研
制、产品测试认证和量产技术研究等技术服务环节所占比重将逐步提高。实现向
“服务型制造”模式转型是提高公司产品附加值的必然选择。目前,公司虽然依
托技术中心初步建立了以工业设计为核心的多元化小家电技术服务体系,具备了
“服务型制造”企业的基础,但距“服务型制造”仍有一定差距。进一步完善技
术服务能力进而实现“服务型制造”是公司适应行业发展,提升产品附加值,实
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行技术中心改造,加强各技术服务模块建设,全
面提高公司的技术服务水平,建立高水平的以工业设计为核心的多元化小家电技
术服务体系,全面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公司市场地位优势明显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我国最大的小家电生产和出口企业之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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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知名的小家电制造商。另外,公司还致力于开发国内市场,积累了一定的市
场基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公司现有优势产品或重点发展产品。作为行
业龙头企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的市场风险相对较小。

2、营销网络和客户资源优势

本公司产品出口全球,并与国际大型知名品牌商和零售商保持了长期合作伙
伴关系。公司国际市场上主要客户有 JARDEN、APPLICA、HAMILTON BEACH、WALMART
和 CARREFOUR 等国际知名企业。针对国内市场,公司已建立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
在全国设立 16 个区域营销中心,销售网络覆盖全国主要地级城市,并与家乐福、
国美、苏宁等全国大型连锁系统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此外,公司在电子商务、电
视购物等新兴渠道拓展方面取得突破,销售网络不断完善。公司营销网络和客户
资源优势将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

3、生产经验

本公司自 1995 年起从事小家电行业,积累了丰富的小家电生产经验。通过
数十年市场积累,公司拥有深度配套能力,能够有效确保产品质量和交货期;公
司拥有 2,000 多个产品型号,能够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公司建立了成
熟、稳定的成本管理体系和成本预算体系,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能有效降低生
产成本。公司丰富的小家电生产经验能够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4、技术积累

公司始终重视技术研发和工业设计,截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
1,325 项专利,其中 112 项发明专利、658 项实用新型专利、554 项外观设计专
利、1 项境外专利。2008 年 7 月获得“省长杯”广东工业设计奖;2008 年 12 月
获得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2008 年 12 月获得被业界称为工业设计的中国诺
贝尔奖的“红棉奖”;2011 年 3 月获得广东省优秀专利奖。丰富的技术积累为公
司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

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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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核准文件编号:滁发改外资[2011]183 号)将新建滁州小家电生产
基地,选取功能性强、科技含量高、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设备,新建压铸车间、
注塑车间、五金车间、装配车间及辅助生产工程。项目达产后,本公司新增 800
万台内销小家电(含电热水壶、豆浆机、电压力锅和电磁炉)和 500 万台压铸类
小家电(含烤板与电烫斗)产能。项目新增产品类型及产能增加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产品 新增生产能力(万台/年)
1 豆浆机
2 电压力锅
3 电磁炉
4 电热水壶
5 烤板类产品
6 电烫斗
合计 1,300

2、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本项目主要生产内销小家电和压铸类小家电。其中,内销小家电主要定位于
国内市场;压铸类小家电主要定位于境外市场。

(1)产品简介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家电内销市场开始发展,发展时间较短仍处于成长
期,具有市场规模较大、发展潜力大和发展速度快的特点。目前,国内小家电内
销市场上主要产品包括豆浆机、电磁炉、电热水壶和电压力锅等。豆浆机、电磁
炉、电热水壶和电压力锅是近几年兴起的产品,市场从无到有,发展迅速。

压铸类小家电产品其主体构造由锌铝合金经压力铸造成型,具有结构轻薄、
加工简便、外形美观以及可回收利用率高的特点,是普通小家电的升级换代产品,
其与非压铸类小家电的区别如下:

区别 压铸类小家电 非压铸类小家电
主要材质 主要部件用锌铝合金经压力铸造成型 主体部件为塑料
产品寿命长、结构强度高、性能优越、外形典 产品使用寿命短,老化后的
性能特点
雅、无静电积聚吸附尘埃、可回收利用率高 塑胶废料难于收集和处理
产品定位 中、高端小家电产品 中、低端小家电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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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需求分析15

①豆浆机

豆浆机行业的发展源自于国内食品行业的安全隐患使人们将健康生活理念
放至首位。近年来,豆浆机市场规模快速增长。2003 年~2009 年,国内销售量
从 90 万台增长到 2,200 万台,年平均增长率达到 70%,城镇每百户保有量从 1
台增长 19 台。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豆浆机的市场规模将继续增长。

②电压力锅

电压力锅是传统高压锅和电饭锅的升级换代产品,它结合了压力锅和电饭锅
的优点,解决了压力锅的安全问题,能满足多方面的烹饪需要,能快速、安全、
自动实现多种烹饪方式。2007年~2009年,电压力锅市场高速成长,年平均增长
率在50%左右。

电压力锅目前的市场普及率不高,作为“家电下乡”政策的受益产品,预计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二三线城市及农村市场的启动,在国内普及率上升、更
新换代和差异化需求的推动下,电压力锅未来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③电磁炉

作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替代产品,电磁炉具有简单、清洁卫生的特点。自推
出市场后,电磁炉市场规模迅速扩大。2006 年~2008 年,国内电磁炉行业一直
保持着 20%左右的增速。电磁炉作为节能产品的代表,再次成为消费者厨房灶具
的首选。

④电热水壶

电热水壶以其结构简单、加热迅速、节省能源、操作方便、安全卫生等特点
越来越为消费者所接受,更重要的是符合中国人的传统饮水习惯,因此电热水壶
虽然在国内发展历史较短,但增长速度迅猛,平均年增长率在 30%左右。

由于电热水壶在中国家庭的拥有率不高,而且电热水壶的使用寿命一般为
1.5~2年。因此,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理念的变化,不断增长的普及
需求和稳定的换购需求将支撑电热水壶市场的持续快速发展。


15
数据来源:《家电科技》总第 297 期,2010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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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烤板和电烫斗国外市场发展很成熟,拥有巨大的市场规模。

(3)市场供给分析

序号 产品名称 主要生产厂商
1 豆浆机 九阳股份、美的集团、苏泊尔
2 电压力锅 美的集团、九阳股份、苏泊尔
3 电磁炉 美的集团、苏泊尔、九阳股份
4 电热水壶 美的集团、九阳股份、苏泊尔、新宝电器
5 烤板类产品 长营、汇勋、闽灿坤
6 电烫斗 卓力电器、闽灿坤、飞利浦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35,079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1,44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639
万元。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额合计(万元) 占总投资的比例
1 建设投资总额 31,440 89.63%
1.1 建筑工程费 10,673 30.43%
1.2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19,693 56.14%
1.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53 2.15%
1.4 预备费 320 0.91%
2 铺底流动资金 3,639 10.37%
合计 35,079 100.00%

本项目将新建压铸车间、注塑车间、五金车间、装配车间和仓库等配套设施,
合计建筑面积 115,208.50 平方米。另外,本项目还购进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计量
测试装备等。有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筑工程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含安装) 合计
1 主要生产工程项目 5,742 16,309 22,051
1.1 外购外协/原材料仓 554 -
1.2 压铸车间 832 5,812 6,644
1.3 五金车间 554 3,297 3,851
1.4 注塑车间 832 6,179 7,011
1.5 成品仓 1,386 - 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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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装配车间 1,584 1,021 2,605
2 办公室和检测室 552 470 1,022
3 食堂,其他配套设施 4,193 1,600 5,793
4 公用工程项目 186 1,315 1,501
工程费用合计 10,673 19,693 30,366

4、技术设备方案

(1)技术方案

小家电产品基本是由注塑件、五金冲压件、压铸件以及其它电器部件(如电
机、发热管等)组成。除注塑件、五金冲压件和压铸件由本项目自设生产车间加
工外,部分零部件(如电磁泵、电磁阀、JC 模块和可控硅元件等)由市场采购,
其他零部件(如电机、发热管等)交由本公司其他分厂加工或外协。

(2)生产工艺流程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之“(二)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3)工程方案

工程类别 工程(车间)名称 规模 备注
注塑车间 1,300 万台/年 -
五金车间 1,300 万台/年 -
1.主要生产工程
压铸车间 500 万台/年 -
装配车间 1,300 万台/年 含丝印、散件
五金原料仓库 2,000 ㎡ -
塑胶原料仓库 3,800 ㎡ -
其它原料仓库 1,900 ㎡ -
塑胶件仓库 2,500 ㎡ -
2.辅助生产工程
五金件仓库 3,350 ㎡ -
包装件仓库 3,350 ㎡ -
压铸件仓库 2,500 ㎡ -
成品仓库 21,000 ㎡ -
3.公用工程 高压配电房等 368 ㎡ -

5、主要原辅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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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原材料为塑料(583吨/月)、不锈钢板(250吨/月)、冷轧钢板
(333吨/月)、包装材料(7,000吨/月),辅料为碳酸钙添加剂、二氧化硅和滑
石粉等。原材料质量须符合欧盟GE、R0HS等环保及安全认证。为保证质量,除少
量辅助材料和包装材料为国内市场采购外,其余主要原材料从国外进口:塑料购
自韩国;不锈钢板购自日本或马来西亚。公司拥有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原辅料
供应可满足生产要求。

6、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为安徽省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东路1777号。滁州市位于安徽
省东部,介于江淮之间,交通便捷,铁路、公路和水路运输网络健全,距合肥市
120公里、南京市50公里、上海市340公里、杭州市350公里,属长江三角洲经济
区和南京市一小时都市经济圈。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00,445㎡。目前,滁州东菱
已取得该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滁国用(2011)第01092号)。

7、项目环保情况

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
放,或重新回收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已经滁州市环境保护局
以《关于<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环评[2010]268号)批准建设。

8、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达产后正常经营年份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序号 指标名称 数值
1 销售收入(万元/年) 105,827
2 利润总额(万元/年) 5,796
3 税后利润(万元/年) 4,347
4 税前投资回收期(年) 6.83
5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 19.45%
6 投资利润率 16.23%


(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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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核准文件编号:顺规资[2011]114号、顺规函[2013]291号)达产后,
公司新增150万台蒸汽压力型咖啡机产能。项目新增产品类型及产能增加情况如
下:

序号 项目产品 新增生产能力(万台/年)
1 全自动蒸汽压力咖啡机
2 半自动蒸汽压力咖啡机
3 胶囊式蒸汽压力咖啡机
合计

2、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1)产品简介

咖啡是目前世界上流行的生活饮品之一,也是西方生活必不可少的休闲享受
饮料,消费量巨大。例如,欧洲地区每年咖啡消费量(不含速溶咖啡)高达4,000
亿杯。咖啡品质除了受咖啡豆质量影响外,还受制作过程中泡煮时间、水温和物
料数量等因素影响。为满足咖啡品质差异化、风味独特、口感适宜和制作方便等
需求,各种咖啡机产品不断推向市场。咖啡机已成为人们自制咖啡的得力助手。

目前,市场上流行的咖啡机大致分为三类:滴漏型、蒸馏渗滤型、蒸汽压力
型。其中,蒸汽压力型咖啡机又可分为半自动蒸汽压力式、全自动蒸汽压力式、
胶囊式蒸汽压力式和咖啡包式蒸汽压力式四类。与传统滴漏型、蒸馏渗滤型咖啡
机相比,蒸汽压力型咖啡机具有“磨咖啡豆”、“高压萃取”、“蒸汽牛奶发泡”
等功能,可以实现磨豆、酿造香浓咖啡一体化制作,是传统咖啡机的升级换代产
品。随着意式咖啡、卡布奇诺等咖啡品种的流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市场规模增
长迅速,胶囊式蒸汽压力咖啡机的面世更加速蒸汽压力型咖啡机取代传统咖啡机
的进程。

经过多年持续的技术攻关,本公司先后开发出多款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本项
目将推出多款技术领先、产销适路的咖啡机产品:半自动蒸汽压力咖啡机是蒸汽
压力型咖啡机目前的主导产品;全自动蒸汽压力式咖啡机是咖啡机产品中的高端
产品,集中使用了机、电、光合一的控制系统,附加值较高;胶囊式蒸汽压力咖
啡机是小家电市场的新秀,自推出以来广受市场欢迎。

(2)市场需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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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机的主要需求来自国外市场。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是近年的创新产品,具
有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价值高等特点,在欧美国家受到推崇,市场需求直线上
升。2008年,我国蒸汽压力型咖啡机出口量686.5万台,比上年增长53%,占咖啡
机出口总量的16.3%;出口额2.02亿美元,同比增长68.5%,占咖啡机出口总额的
34.2%。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蒸汽压力型咖啡机出口仍保持增长,2009年出口
量为715.3万台,同比增长4.2%;出口额为2.18亿美元,同比增长7.7%。

另外,由于能制作普通咖啡,美式咖啡、意式咖啡及卡布奇诺等多个咖啡品
种满足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口味需求,还自带“一键式”操作按钮可设置个人口味,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尤其是胶囊式蒸汽压力咖啡机和全自动蒸汽压力咖啡机近几
年市场需求量节节攀升。例如,欧洲的全自动蒸汽压力咖啡机和胶囊式自动咖啡
机市场发展很快,平均每年以20%~25%的速度增长。

未来,随着蒸汽压力型咖啡机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高端小家电产品生产向
中国不断转移,我国蒸汽压力型咖啡机出口将保持持续增长态势。

(3)市场供给分析

目前,国内蒸汽压力咖啡机的主要制造商是奥仕达主力、闽灿坤和新宝电器。
另外,位于珠三角地区及长三角地区众多中小型小家电企业也生产蒸汽压力型咖
啡机,但其规模较小、产品质量较低,产品竞争力较弱。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15,42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3,60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820
万元。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额合计(万元) 占总投资的比例
1 建设投资总额 13,609 88.20%
1.1 建筑工程费 7,567 49.04%
1.2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5,161 33.45%
1.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84 3.14%
1.4 预备费 396 2.57%
2 铺底流动资金 1,820 11.80%
合计 15,429 100.00%

本项目将新建五金车间、注塑模具车间、装配车间、实验室及仓储等配套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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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合计建筑面积63,270平方米。另外,本项目还购进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计量测
试装备等。有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筑工程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含安装) 合计
1 主要生产工程项目 5,241 4,207 9,448
1.1 注塑车间 898 2,003 2,900
1.2 冲压车间 365 588
1.3 装配车间 1,184 794 1,978
1.4 仓库 2,794 450 3,244
1.5 空压站 - 61
1.6 车间电气 - 312
2 办公室和实验室 494 440
3 食堂,其他配套设施 726 175
4 公用工程项目 1,107 339 1,446
工程费用合计 7,567 5,161 12,728

4、技术设备方案

(1)技术方案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由煲体、蒸汽系统、磨粉系统、冲泡装置、排渣系统和控
制系统等几大部分组成。除注塑件和五金冲压件由本项目自设生产车间加工外,
电磁泵、电磁阀等向市场采购,其他零部件(如PCB模块、压铸件、电机和发热
管等)交由本公司其他分厂加工或外协。

(2)生产工艺流程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之“(二)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3)工程方案

工程类别 工程(车间)名称 规模 备注
注塑车间 150 万台/年 -
五金车间 150 万台/年 -
1.主要生产工程
模具车间 150 万台/年 -
装配车间 150 万台/年 含丝印、散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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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仓库 11,385 ㎡ -
塑料仓库 6,300 ㎡ -
2.辅助生产工程
五金仓库 2,880 ㎡ -
电器、散件、硅胶仓 9,180 ㎡ -

5、主要原辅料供应

本项目主要原材料为塑料(317吨/月)、不锈钢板(13吨/月)、冷轧钢板
(11吨/月)、包装材料(30吨/月),辅料为碳酸钙添加剂、二氧化硅和滑石粉
等。原材料质量须符合欧盟CE、ROHS等环保及安全认证。为保证质量,除少量辅
助材料和包装材料为国内市场采购外,其余主要原材料从国外进口:塑料购自韩
国;不锈钢板购自日本或马来西亚。公司拥有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原辅料供应
可满足生产要求。

6、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工业区,距离勒流港5公里、广州
市30公里、顺德港15公里,交通运输便捷。项目占地面积约为73,293㎡。目前,
公司已取得该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佛府(顺)国用(2007)第0601865
号、佛府(顺)国用(2007)第0601866号)。

7、项目环保情况

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
放,或重新回收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已经佛山市顺德区环境
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以《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
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顺管环审[2010]108号)批准建设。

8、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1.5年。项目达产后正常经营年份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序号 指标名称 数值
1 销售收入(万元/年) 33,150
2 利润总额(万元/年) 2,933
3 税后利润(万元/年) 2,200
4 税前投资回收期(年) 5.84
5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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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资利润率 18.13%


(三)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核准文件编号:顺规资[2011]112号、顺规函[2013]291号)达产后,
公司新增500万台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生产能力。项目新增产品类型及产能增加
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产品 新增生产能力(万台/年)
1 搅拌机
2 打蛋机
3 果汁机
4 食物处理器
5 冰淇淋机
6 鸡尾酒机
7 离心式榨汁机
8 开罐器
9 大型切片机
10 商用压铸类食物加工机
合计

2、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1)产品简介

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是指利用小型电动机带动的刀具或搅拌器,取代人工对
食品原料进行切割、粉碎、榨汁、搅拌和研磨等加工,方便进行下一道加工工序。
电动类厨房家电用品的问世,极大地减轻了食品加工的劳动强度,使备餐时间大
为缩短,满足了现代社会快节奏生活的要求,同时也使某些在一般家庭中不具备
加工条件的食品如新鲜果汁、新鲜蔬菜汁和豆浆等实现家庭制作,因而在发达国
家和地区的家庭、休闲娱乐场所和快餐店广泛使用。

(2)市场需求分析

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产品线非常丰富,需求主要来自国外市场。电动类厨房
小家电在欧美家庭中广泛使用,每年需求在8.5亿台以上。2008年以前,得益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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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经济的持续增长所带来的巨大市场需求和中国制造业的高速发展,公司的家
用电动类厨房电器快速发展。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人们的消费观念发生
转变,由之前的过度型消费逐渐改变为理性选择型消费,对于产品的要求更加注
重成本和品质,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的行业发展将会分为注重成本的经济实用型
和高品质要求的精品型两大类。消费习惯的变化必然导致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品
牌商对其现有产品线进行结构调整。

(3)市场供给分析

目前,国内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的主要制造商是新宝电器、雅美工业(惠阳)
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鸿彬实业有限公司。此外,珠三角地区以及长三角地区还
存在众多的中小型小家电制造商,这些厂家整体规模小于新宝电器,产品竞争力
较弱。本公司在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领域较竞争对手具有一定优势。根据2012
年海关出口数据统计,在食品研磨机及搅拌器方面,新宝电器出口1,726万台,
雅美工业(惠阳)有限公司出口830万台,深圳市宝安鸿彬实业有限公司出口425
万台。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14,70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3,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704
万元。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额合计(万元) 占总投资的比例
1 建设投资总额 13,000 88.41%
1.1 建筑工程费 5,725 38.93%
1.2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6,529 44.40%
1.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67 2.50%
1.4 预备费 379 2.58%
2 铺底流动资金 1,704 11.59%
合计 14,704 100.00%

本项目将新建注塑车间、轴加工车间、装配车间、工模部、实验室、仓库和
办公楼等配套设施,合计建筑面积49,302平方米。另外,本项目还购进先进的检
测仪器和计量测试装备等。有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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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筑工程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含安装) 合计
1 主要生产工程项目 4,703 5,369 10,072
1.1 注塑车间 659 1,852 2,511
1.2 轴加工车间 798 383 1,181
1.3 装配车间 1,082 616 1,698
1.4 仓库 2,164 191 2,355
1.5 空压站 - 70
1.6 工模部 - 1,928 1,928
1.7 车间电气 - 329
2 办公室和实验室 361 590
3 食堂,其他配套设施 - 175
4 公用工程项目 661 395 1,056
工程费用合计 5,725 6,529 12,254

4、技术设备方案

(1)技术方案

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主要构造可分为动力(电机)、外壳(机座)、运动部
件和控制系统等。其生产加工过程是将其各部分分解,按专业化加工要求进行生
产,最后在总装线上组装、调试、检验和包装。主要的生产工序为塑料制品生产、
刀组件生产、丝印加工、散件预装和总装等。塑胶原料、五金原料、电子板、五
金塑胶配件、电机、辅助材料和包装材料等向市场采购;刀组件和塑胶零件由本
项目自设生产车间生产;其余的零配件交由本公司其他分厂加工或外协。

(2)生产工艺流程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之“(二)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3)工程方案

工程类别 工程(车间)名称 规模 备注

注塑车间 500 万台/年 含模具
1.主要生产过程 轴加工车间 500 万台/年 -
总装车间 500 万台/年 含散件、丝印

2.辅助生产过程 塑料仓库 6,9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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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件仓库 6,936 ㎡ -
成品仓库 6,936 ㎡ -

5、主要原辅料供应

本项目主要原材料为塑料(513吨/月)、不锈钢板(32吨/月)、包装材料
(30吨/月),辅料为添加剂碳酸钙、二氧化硅和滑石粉等。原材料质量须符合
欧盟CE、R0HS等环保及安全认证。为保证质量,除少量辅助材料和包装材料为国
内市场采购外,其余主要原材料从国外进口:塑料购自韩国;不锈钢板购自日本
或马来西亚。公司拥有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原辅料供应可满足生产要求。

6、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新城居委会龙洲路南侧,距离勒流
港5公里、广州市30公里、顺德港15公里,交通运输便捷。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3,872
㎡。目前,公司已取得该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粤房地证佛字第0300104836
号)。

7、项目环保情况

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
放,或重新回收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已经佛山市顺德区环境
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以《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
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顺管环审[2010]109号)批准建设。

8、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1.5年。项目达产后正常经营年份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序号 指标名称 数值
1 销售收入(万元/年) 41,570
2 利润总额(万元/年) 3,073
3 税后利润(万元/年) 2,305
4 税前投资回收期(年) 5.49
5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 24.62%
6 投资利润率 19.96%


(四)技术中心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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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本项目(核准文件编号:顺规资[2011]113号、顺规函[2013]291号)主要包
括产品技术中心大楼建设、研发信息化平台建设、模具研制设备引进、检测设备
引进、创意设计实验室建设和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

本项目将通过增强技术中心各个模块的技术与服务能力,以信息化平台为纽
带,加强市场需求、设计研究、产品实现、模具研制和量产技术研究等各个模块
之间的协作能力,建立多元化小家电产业技术服务体系。整个技术中心的各个模
块之间互为主从,每个模块既可独立提供服务,又可通力协作,从而快速实现不
同客户的需求。

2、技术中心现状

虽然公司目前的技术中心在行业内较为先进,但是还存在以下方面的不足:
第一,研发设计信息化落后,研发设计信息化与设计业务流程结合不紧密,缺乏
深度应用,研发模块缺乏高度集成与协同,尚未形成数字化研发设计能力。第二,
技术服务装备智能化程度低,技术服务能力偏弱。只有提高技术中心研发设计的
信息化水平和技术服务装备的智能化程度,才能增强技术中心各个模块的技术与
服务能力,加强市场需求、设计研究、产品实现、模具研制、量产技术研究等各
个模块之间的协作能力,建立起多元化小家电产业技术服务体系,最终实现“服
务型制造”,全面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3、技术改造的目标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本公司技术中心将建立多元化小家电产业技术服务体
系,能够根据不同客户的具体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方案,“多、快、好、省”地
完成客户的各类技术服务需求,全面提升公司的技术服务水平。本项目完成后拟
实现以下四种典型技术服务模式:

服务模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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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模式 2




服务模式 3




服务模式 4




4、项目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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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额合计(万元) 占总投资的比例
1.1 建筑工程费 2,781 30.90%
1.2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5,970 66.33%
1.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61 1.79%
1.4 预备费 88 0.98%
合计 9,000 100.00%

本项目主要投资于技术中心大楼的建设、技术中心的信息化平台建设以及各
类设备的引进。新建的技术中心大楼包括手板制作车间、自动夹具生产车间、试
产车间、检测室、开发部办公室、创新中心办公室以及多功能厅等配套设施,合
计建筑面积16,851平方米。另外,本项目还购进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计量测试装备
等。有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筑工程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含安装) 合计
1 主要工程项目 2,595 5,879 8,474
1.1 夹具研制区 251 300 551
1.2 手板制作区 254 396 650
1.3 试产装配区及试产办公区 505 193 698
1.4 检测试验室及检测办公区 254 264 518
1.5 产品开发及技术支持办公区 751 - 751
1.6 消费与品牌研究实验及办公区 414 160 574
1.7 研发中心多功能厅 166 - 166
1.8 塑胶模具部 - 1,200 1,200
1.9 五金模具部 - 935 935
1.10 压铸模具部 - 926 926
1.11 信息化平台建设 - 1,215 1,215
1.12 测试认证部 - 200 200
1.13 办公设备投入 - 90 90
2 公用工程项目 186 91 277
工程费用合计 2,781 5,970 8,751

5、项目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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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选址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龙洲工业区4号地块,距离勒流港5公里、广
州市30公里、顺德港15公里,交通运输便捷。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348㎡。目前,
公司已取得该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312049811号)。

6、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不产生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本项目已经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
和城市管理局以《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
项目的审批意见》(顺管环审[2010]1010)批准建设。

7、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1.5年。本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研发体系的改造升级,
将增强公司对核心技术的掌控能力,提高研发效率与产能、增强本公司产品的技
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提高产品设计有效性,从而增强公司的订单吸附力,提高
公司效益。

另外,本项目完成后,将建立多元化小家电产业技术服务体系,使公司业务
模式增添灵活多样化的服务组合,产品设计有效性将有质的飞跃,进而降低产品
研发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


四、募集资金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及产能之间的匹配关系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之一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主要为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
技术服务水平,不直接增加产能。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等三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共新增固定资产 52,651 万元,新增产能 1,950 万台/年,新增固定资产及产能之
间的匹配关系如下:

固定资产规 产能规模 利润总额 单位固定资产带 单位固定资产带
项目名称
模(万元) (万台/年) (万元/年) 来的产能(台) 来的利润(元)

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 28,269 1,300 5,796 0.05 0.21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
13,102 150 2,933 0.01 0.22
术改造项目
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
11,280 500 3,073 0.04 0.27
技术改造项目

募投项目总计 52,651 1,950 11,802 0.04 0.22

公司 2012 年情况 106,285.24 6,300 23,969.28 0.06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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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单位固定资产带来的利润与公司现有情况较为匹配,单位固定
资产带来的产能较公司 2012 年情况低,主要原因为:

1、募投项目增加高端产品的产能,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公司产品线丰富,
产品种类众多,而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增加公司重点发展产品和现有优势产品等高
端产品的产能,产品具有市场增长迅速、单位产品利润高的特点,公司的产品结
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2、公司现有固定资产购置年份较早,成本普遍较低,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关键生产设备先进,投资金额大。通过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将显著增
强公司的生产和管理能力,更好地满足客户对交货期限的要求,提高产品质量和
性能,提升产品竞争力。

3、近年来厂房建造成本和设备的采购成本大幅增加,从而提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


五、新增产能市场开拓措施

(一)内销市场开拓措施

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期 2 年,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 800 万台内销小家
电(含电热水壶、豆浆机、电压力锅和电磁炉)产能。结合目前市场发展趋势、
下游需求变化特点以及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将采取以下营销措施:
1、执行“组合产品策略”。即以电水壶、豆浆机、电压力锅为主力销售产品,
面包机等为差异化的产品进行市场推广策略,使公司的产品系列中既有为公司持
续带来现金流和利润的当期主打产品,又有市场增长迅速、利润丰厚的差异化产
品。集中公司优势资源在市场容量大、增速快的产品品类中形成具有公司特色的
主打产品组合,形成品牌特色清晰、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产品体系。
2、培育优质经销商队伍,实现合作共赢。培育一批有实力、有一定销售规
模、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的核心经销商队伍,其中年销售规模达 500 万以上
的经销商是公司培育的重点,公司将给予资金、技术、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建立经销商定期沟通及培训机制,加强对市场信息的交流沟通,并通过经销商评
价机制加强对经销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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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渠道覆盖,优化市场结构。针对国内市场,公司已建立覆盖全国的
营销网络,在全国设立 16 个区域营销中心,销售网络覆盖全国主要地级城市,
并与家乐福、国美、苏宁等全国大型连锁系统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此外,公司在
电子商务、电视购物等新兴渠道拓展方面取得突破,销售网络不断完善。随着我
国城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城镇居民的消费能力日益增强,且在新农村建设和家
电下乡等政策支持下,公司将对销售区域进行不断细化,在巩固现有渠道的同时,
大力拓展城镇和农村市场,提升渠道覆盖率,优化市场结构。
4、加强品牌推广,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自主品牌“Donlim”
已在国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东菱情趣生活”的消费理念获得消费者认可。
公司在未来将继续推行品牌战略,加大整合传播力度,巩固在大中型城市市场地
位的同时,逐步向二三线市场进行品牌传播,加大公司品牌的宣传力度,提升品
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5、大力发展新兴渠道,拓宽销售领域。随着消费方式和消费观念的不断更
新,公司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特性发展销售渠道,通过电子商务、电视购物、银
行积分换购、团购等新兴平台进行销售,与专业策划公司合作建立网络销售平台,
并拓展符合标准的电子商务代理商,新兴渠道的发展是对现有渠道的有效补充。

(二)外销市场开拓措施

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将新增 500 万台压铸类小家电(含烤板与电烫斗)产能,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将新增 150 万台蒸汽压力型咖啡机产能,家用电
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将新增 500 万台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产能,上述新增
产能主要用于加强外销市场发展。公司作为小家电行业出口龙头企业,与国际品
牌运营商和零售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已具备成熟的市场扩展经验。本项目建
成达产后,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来加强外销市场的发展:
1、加强与国际大客户的深度交流。公司已与 JARDEN、APPLICA、HAMILTON
BEACH、WALMART 和 CARREFOUR 等众多国际知名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与
国际大客户加强沟通交流,带动公司在生产制造、产品研发、内部管理等方面进
一步提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实现共赢。
2、大力开拓亚太和非洲等新兴市场。公司继续以欧美两个市场为主要销售
渠道,同时大力开拓新兴市场,结合销售区域的历史文化等因素,努力研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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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符合当地消费者消费习惯的新产品,提高产品在外销市场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3、加强品保体系建设。公司不断加强产品品质管理,完善品保流程和标准
化建设;加强客户满意度调查,并将之作为考核公司管理团队的重要指标;引进
国际先进品保工具加强品质管理,做到全流程监控产品的设计、生产、检测等环
节,提高品质系统在订单评审、产品释放等环节的参与度,全方位提升产品品质。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建生产基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布局

本次募集资金将新建安徽滁州小家电生产基地。安徽滁州生产基地将充分利
用滁州较低的人力资源成本来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布局;
另外,安徽滁州小家电生产基地将主要开拓国内市场业务,是公司未来实现做大
做强国内市场发展目标的有力保障。

(二)缓解公司产品升级换代和产能不足的瓶颈

本次募集资金将增加公司重点发展产品和现有优势产品的产能。一方面,蒸
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将增加高端咖啡机产品的产能,实现咖啡机的技术
提升和产品升级换代,解决公司高端咖啡机产能不足的瓶颈;另一方面,家用电
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将增加公司现有优势产品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的产
能,满足客户加大集中采购力度带来的新增市场需求。

(三)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本公司技术中心的改造并建立多元化小家电产业
技术服务体系。新技术中心的落成将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已有的制造优势、
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客户优势和管理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把握能力、产
品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四)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随着固定资产投资的逐步完成,本公司固定资产规模
将增加,固定资产折旧也将相应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固定资产、折旧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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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新增固定资产 每年新增折旧 每年新增利润总额
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 28,269 2,023 5,796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 13,102 800 2,933
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 11,280 725 3,073
技术中心改造项目 8,983 673 -
合计 61,634 4,221 11,802

根据上表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大幅增长对公司经营
业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1)固定资产有较大幅度增加,增加额为61,634万元,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4,221万元/年。

(2)报告期内公司盈利状况良好,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6,829.31万元、16,245.92万元、17,977.23万元和7,618.78万元。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产品
结构进一步优化,盈利能力进一步加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达产后,可
新增年销售收入约180,547万元,新增年利润总额约11,802万元。因此,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然增加折旧4,211万元/年,但仍可以大幅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不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都将大幅提高,这将进一步
壮大公司整体实力,大大增强公司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63.58%、63.10%、58.08%和
63.57%。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会有所降低,债务融资能
力得到增强,可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同时公司的资本结构也得到优化,股权的相
对分散有利于公司接受众多股东的监督,以加强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

4、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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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净资产的迅速扩张,在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
率将被摊薄。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均经过严格地科学论证,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发
展目标,从中长期来看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随着项目的
建成运营而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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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遵循同股同利的原则,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采取现
金或股票的形式,或同时采用两种形式派发红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本公司在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将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股利分配方案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业务发展计划提出,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
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事宜。发行后本公司派发股利时,以公告形式通
知股东。本公司在分配股利时,将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应纳税金。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 分配方案

2008.04.28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 2007 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1 元(含税)

2009.04.28 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 2008 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0.5 元(含税)
2009 年度第四次临时 以吸收合并凯琴电器后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送红股 0.8
2009.11.28
股东大会 股(含税),派现金 1.5 元(含税)
2010.05.18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 2009 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1.5 元(含税)

2011.05.03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 2010 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1 元(含税)

2012.03.29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 2011 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1.5 元(含税)

2013.04.09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 2012 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1.5 元(含税)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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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由董
事会拟定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
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股东
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
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
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

3、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购买原材料的资金需求、可预
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
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

4、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
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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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
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需
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
事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
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
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
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7、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
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四、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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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五、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将更多地考虑股东的权益。利润分配
是体现股东权益的重要方面。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合理权益的回
报,公司对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和2013年~2015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作了详细规
定。

(一)发行人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
(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公司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
性,便于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分红回
报规划: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
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意愿和要求、外部融资成
本和融资环境,并结合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
求,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
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
事、监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
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间段
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
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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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4、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在此基础上,公司将结合发
展阶段、资金支出安排,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可适当增加
利润分配比例及次数,保证分红回报的持续、稳定。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
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由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阶段,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最低比例为 20%;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
利润的范围。

(二)制定利润分配规划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3 年至 2015 年具体利润分配计划》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
报规划》,对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分红回报规划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细化利润
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

(三)制定未来股利分配计划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着眼于自身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
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
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
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
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

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因此公司将实现的部分利润
用于生产经营、规模扩张、产品研发等再投资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
公司为满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对现金回报的要求,明确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最低比例为 20%。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未来股利分配计划重视对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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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的现金回报,部分利润用于再投资有助于公司充分把握市场机遇,增强持续
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盈利能力强,信用政策规范,客户履约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者 的 净 利 润 分 别 为 16,829.31 万 元 、 16,245.92 万 元 、
17,977.23万元和7,618.78万元,销售净利润率分别为3.77%、3.30%、3.65%和
3.47%,在行业内处于较高水平,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充裕。2010~2012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2,061.60万元、37,512.86万元和34,113.31万元,均高于同期净利润,远高于
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良好的经营性现金流是实施未来现金分红
计划的可靠资金保障。

在可预见的将来,除募投项目外,公司不会出现其他重大性的资本支出,
因此,能足额保证对股东的现金股利分配。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是综合了公司发展情况、资本开支情况以
及对股东回报的要求等综合确定的。未来,我国小家电行业市场空间将进一步
扩大,预计公司经营将稳步发展,因此公司将在设置现金分红比例为不低于可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的合理水平基础上,坚持积极的分红政策。

本公司上市后,随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逐步实现公司战略发展布局、提
高核心竞争力、加速公司发展,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水平,为股东创造更
多利益,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收益。

综上,公司未来股利分配计划着眼于长远规划和可持续发展,在兼顾公司持
续快速发展的同时,重视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制订的股
利分配计划具有可行性,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及现金流量状况能够保证股利分配政
策的顺利实施。


六、中介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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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分红回报,有利于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意向书中对利润分配事项的
规定和相关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
决策机制健全、有效,并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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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相关情况

为加强本公司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
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董事会秘
书工作细则》等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工作细则。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杨芳欣先生,负责信
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为证券部,证券事务代表为陈景山先生。证券部联系
电话为:0757-25336206,传真号码为:0757-25521283。


二、发行人重大商务合同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以及其他对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情况如下:

(一)采购合同

公司的生产模式是订单式生产,生产控制部门根据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
采购部负责原材料及零配件的采购。钢材、塑料等大宗原材料以及温控器等重要
器件采购主要为协议定价,通过向供应商大批量统一采购的方式获取优惠价格。

国内零配件的采购主要通过与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合同,确定采购配件的种
类、价格、规格、质量标准等条款,具体采购数量按公司的采购订单执行,合同
有效期限一般为一年。

(二)销售合同

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拓展国际营销渠道,依靠良好的产品质量和企业诚信与客
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公司外销客户主要为国外知名品牌商和零售商,公司与客
户签署年度框架合同,对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没有明确约定,根据实际订单需求
进行销售。年度结束后如果双方没有异议,合同自动顺延。公司国内客户主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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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家电经销商。

(三)关联交易合同

经过关联方整改与清理,2012年以后发行人与关联方不存在日常性关联采购
及关联销售事项。

(四)借款合同

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存在的借款情况如下:

借款 金额 年利率
借款银行 期限 保证方 抵押/质押
人 (万元) (%)
2013.04.18~ 东菱集团、郭建
5,000 4.92 -
中国进出口银行 新宝 2014.04.18 刚
广东省分行 电器 2013.04.18~ 东菱集团、郭建
3,000 4.92 -
2014.04.18 刚
招商银行佛山顺 新宝 225 2012.12.24~ 人民币保证
1.96 东菱集团
德支行 电器 万美元 2014.12.24 金
龙图 2013.08.02~
3,000 4.5 新宝电器 保证金
企业 2014.04.09
永亨银行
龙图 2013.08.13~
3,000 3.72 新宝电器 保证金
企业 2014.04.09
贸易融资合同
招商银行佛山顺 新宝 775 2013.05.09~ 人民币保证
1.4284 -
德支行 电器 万美元 2013.11.08 金
新宝 45.57 2013.09.16~ 房产、土地抵
2.5539 东菱集团
电器 万美元 2013.12.13 押
新宝 38.76 2013.09.16~ 房产、土地抵
2.5539 东菱集团
电器 万美元 2013.12.13 押
新宝 72.31 2013.09.18~ 房产、土地抵
2.55195 东菱集团
电器 万美元 2013.12.17 押
新宝 100.45 2013.09.18~ 房产、土地抵
2.55195 东菱集团
中国农业银行股 电器 万美元 2013.12.17 押
份有限公司顺德 新宝 57.92 2013.09.22~ 房产、土地抵
2.3496 东菱集团
分行 电器 万美元 2013.12.20 押
新宝 14.39 2013.09.24~ 房产、土地抵
2.5506 东菱集团
电器 万美元 2013.12.23 押
房产、土地抵
新宝 565.70 2013.09.17~
2.75185 东菱集团 押、应收账款
电器 万美元 2013.12.16
质押
新宝 711.60 2.75185 2013.09.17~ 东菱集团 房产、土地抵
电器 万美元 2013.12.16 押、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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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
房产、土地抵
新宝 590.70 2013.09.17~
2.75185 东菱集团 押、应收账款
电器 万美元 2013.12.02
质押
房产、土地抵
新宝 607.80 2013.09.17~
2.75185 东菱集团 押、应收账款
电器 万美元 2013.12.02
质押
房产、土地抵
新宝 861.10 2013.09.17~
2.5215 东菱集团 押、应收账款
电器 万美元 2013.11.01
质押
招商银行股份有
新宝 47.41 2013.07.16~ 土地使用权
限公司佛山顺德 3.5 东菱集团
电器 万英镑 2013.10.11 抵押
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 新宝 715 2013.09.11~ 东 菱 集 团 、 郭 建
3.2559 -
限公司佛山支行 电器 万美元 2013.12.10 刚、罗燕芬
土 地 使 用
新宝 1,000 万 2013.09.02~ 东 菱 集 团 、 郭 建
2.9595 权、房产抵
电器 美元 2013.11.15 强、郭建刚

广东顺德农村商 土 地 使 用
新宝 500 2013.08.27~ 东 菱 集 团 、 郭 建
业银行股份有限 2.9605 权、房产抵
电器 万美元 2013.11.21 强、郭建刚
公司勒流支行 押
土 地 使 用
新宝 500 2013.07.19~ 东 菱 集 团 、 郭 建
2.9662 权、房产抵
电器 万美元 2013.10.16 强、郭建刚

新宝 17.68 2013.07.26~
2.2 郭建刚 -
法国巴黎银行广 电器 万美元 2013.10.24
州分行 新宝 30.25 2013.07.29~
2.2 郭建刚 -
电器 万美元 2013.10.25
新宝 525 2013.07.24~ 保证金、应收
2.95 东菱集团、郭建刚
广发银行佛山顺 电器 万美元 2014.01.17 账款质押
德分行 新宝 1,500 万 2013.08.29~ 保证金、应收
3.3 东菱集团、郭建刚
电器 美元 2013.11.27 账款质押
新宝 1,000 2013.08.01~ 应收账款质
中国工商银行股 1.8638 郭建刚、郭建强
电器 万美元 2013.10.25 押
份有限公司佛山
新宝 500 2013.08.21~ 应收账款质
分行 1.8632 郭建刚、郭建强
电器 万美元 2013.11.15 押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有关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四、可能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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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
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
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未发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
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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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全体董事签名:
郭建刚 郭建强 曾展晖




杨芳欣 温焯东 何德洪




霍杜芳 宋铁波 卫建国


全体监事签名:
潘卫东 康杏庄 李亚平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曾展晖 杨芳欣 何德洪 童永华


方寻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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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章启龙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天顺 郜泽民




法定代表人签名:
张运勇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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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马哲 徐虎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张利国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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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签字注册会计师:顾燕君 签名:




签字注册会计师:夏红明 签名: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签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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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及验资审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验资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
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及验资报告
的专项审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顾燕君 夏红明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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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在本次发行承销期内,下列文件均可在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
场所查阅:

(一) 发行保荐书
(二)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 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 公司章程
(七)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时间

发行人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政和南路
电话 0757-25336206
传真 0757-25521283
联系人 杨芳欣、陈景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电话 0769-22119253
传真 0769-22119285
郭天顺、朱则亮、章启龙、黄艳婕、黎攀、倪梦云
联系人
、卢金硕
备查时间 周一至周五:9:3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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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发行人有关商标及专利清单

一、商标

截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 107 项境内注册商标、14 项境外注册
商标。

(1)发行人已取得的境内商标

商标
序号 权利人 商标名称 证号 使用期限
类别

1 发行人 3910966 1 2006.09.21 至 2016.09.20


2 发行人 3910962 3 2006.09.21 至 2016.09.20


3 发行人 3910958 5 2006.09.21 至 2016.09.20


4 发行人 3910956 6 2005.12.28 至 2015.12.27


5 发行人 3381649 7 2004.12.14 至 2014.12.13


6 发行人 3910949 9 2006.03.21 至 2016.03.20


7 发行人 3381650 9 2004.08.21 至 2014.08.20


8 发行人 3910947 10 2005.11.28 至 2015.11.27


9 发行人 3381643 11 2004.06.07 至 2014.06.06


10 发行人 3519649 11 2005.11.14 至 2015.11.13


11 发行人 3910940 16 2006.09.21 至 2016.09.20


12 发行人 3910938 17 2006.09.21 至 2016.09.20


13 发行人 3910934 19 2006.09.21 至 2016.09.20


14 发行人 3910932 20 2006.09.21 至 2016.09.20


15 发行人 3910930 21 2006.09.21 至 20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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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行人 3910965 29 2005.11.28 至 2015.11.27


17 发行人 3910963 30 2005.12.28 至 2015.12.27


18 发行人 3910961 31 2005.11.28 至 2015.11.27


19 发行人 3910959 32 2006.01.14 至 2016.01.13


20 发行人 3910945 41 2006.08.14 至 2016.08.13


21 发行人 3910943 42 2006.08.14 至 2016.08.13


22 发行人 3910964 2 2006.09.21 至 2016.09.20


23 发行人 3910960 4 2006.09.21 至 2016.09.20


24 发行人 3910953 7 2006.12.14 至 2016.12.13


25 发行人 3910951 8 2006.06.21 至 2016.06.20


26 发行人 3910944 12 2006.05.28 至 2016.05.27


27 发行人 3910942 14 2006.09.21 至 2016.09.20


28 发行人 3910936 18 2007.04.14 至 2017.04.13


29 发行人 3910928 22 2007.04.14 至 2017.04.13


30 发行人 3910797 23 2007.03.28 至 2017.03.27


31 发行人 3910931 24 2007.04.14 至 2017.04.13


32 发行人 3910933 26 2007.04.14 至 2017.04.13


33 发行人 3910935 27 2007.04.14 至 2017.04.13


34 发行人 3910967 28 2007.04.14 至 2017.04.13


35 发行人 3910957 33 2005.11.28 至 2015.11.27


36 发行人 3910955 35 2006.10.21 至 2016.10.20




1-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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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行人 3910954 36 2006.10.21 至 2016.10.20


38 发行人 3910952 37 2006.08.14 至 2016.08.13


39 发行人 3910950 38 2006.08.14 至 2016.08.13


40 发行人 3910948 39 2006.10.21 至 2016.10.20


41 发行人 3910946 40 2006.08.28 至 2016.08.27


42 发行人 3910941 43 2006.10.21 至 2016.10.20


43 发行人 3910939 44 2006.10.21 至 2016.10.20


44 发行人 3910937 45 2006.08.14 至 2016.08.13


45 发行人 3878131 9 2006.04.14 至 2016.04.13



46 发行人 571039 9 2001.11.10 至 2011.11.09




47 发行人 1185685 7 2008.06.21 至 2018.06.20




48 发行人 1185208 11 2008.06.21 至 2018.06.20



49 发行人 1171572 11 2008.04.28 至 2018.04.27


50 发行人 3736704 7 2005.11.14 至 2015.11.13


51 发行人 3736705 9 2005.06.21 至 2015.06.20


52 发行人 3736708 11 2005.05.28 至 2015.05.27


53 发行人 4086092 7 2006.07.14 至 2016.07.13


54 发行人 4086089 9 2006.07.14 至 2016.07.13


55 发行人 4086090 11 2006.07.14 至 2016.07.13

56 发行人 4042767 7 2006.09.07 至 2016.09.06




1-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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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行人 588935 9 2002.03.30 至 2012.03.29


58 发行人 588815 11 2002.03.30 至 2012.03.29



59 发行人 563307 9 2001.08.30 至 2011.08.29




60 发行人 3134181 7 2003.08.21 至 2013.08.20




61 发行人 3134182 9 2003.05.07 至 2013.05.06




62 发行人 5284499 11 2009.05.07 至 2019.05.06




63 发行人 5284498 35 2009.07.07 至 2019.07.06




64 发行人 5284501 7 2009.09.14 至 2019.09.13




65 发行人 5284500 9 2009.07.21 至 2019.07.20



66 发行人 4475514 7 2007.10.21 至 2017.10.20


67 发行人 4475533 9 2007.10.14 至 2017.10.13


68 发行人 4475532 11 2007.10.14 至 2017.10.13


69 发行人 4475525 7 2007.10.14 至 2017.10.13


70 发行人 4475524 9 2007.10.14 至 2017.10.13


71 发行人 4475343 11 2007.10.21 至 2017.10.20


72 发行人 4475526 7 2008.01.07 至 2018.01.06


73 发行人 4475527 9 2008.01.07 至 2018.01.06


74 发行人 4475528 11 2007.10.14 至 2017.10.13



1-1-371
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75 发行人 4475531 7 2007.10.14 至 2017.10.13


76 发行人 4475530 9 2007.10.14 至 2017.10.13


77 发行人 4475529 11 2007.10.14 至 2017.10.13



78 发行人 4688790 9 2008.03.14 至 2018.03.13



79 发行人 1324470 7 2009.10.14 至 2019.10.13


80 发行人 1331201 9 2009.11.07 至 2019.11.06


81 发行人 1326864 11 2009.10.21 至 2019.10.20


82 发行人 6016696 9 2010.1.14 至 2020.1.13


83 发行人 6016697 11 2010.1.14 至 2020.1.13


84 发行人 6016698 9 2010.1.14 至 2020.1.13


85 发行人 6016699 7 2009.11.21 至 2019.11.20




86 发行人 3134184 7 2003.08.21 至 2013.08.20




87 发行人 3134185 9 2003.05.07 至 2013.05.06




88 发行人 3134186 11 2003.08.14 至 2013.08.13




89 发行人 4475516 7 2007.10.21 至 2017.10.20




90 发行人 4475515 9 2007.10.21 至 2017.10.20




1-1-372
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91 发行人 4475517 11 2007.10.21 至 2017.10.20




92 发行人 4475523 7 2007.10.14 至 2017.10.13


93 发行人 4475522 9 2007.10.14 至 2017.10.13


94 发行人 4475521 11 2007.10.14 至 2017.10.13


95 发行人 4475520 7 2007.10.14 至 2017.10.13


96 发行人 4475519 9 2007.10.14 至 2017.10.13


97 发行人 4475518 11 2007.10.14 至 2017.10.13


98 发行人 7739381 7 2010.12.14 至 2020.12.13


99 发行人 7739382 11 2011.03.21 至 2021.03.20


100 发行人 7743920 9 2011.03.21 至 2021.03.20


101 威林塑料 5016262 1 2009.04.28 至 2019.04.27


102 威林塑料 5016261 2 2009.04.28 至 2019.04.27


103 威林塑料 5016263 17 2009.05.14 至 2029.05.13


104 骏越电器 5849305 11 2010.02.07 至 2020.02.06


105 凯恒电机 9702005 7 2012.09.07 至 2022.09.06


106 凯恒电机 9702006 7 2012.08.21 至 2022.08.20


107 凯恒电机 9702007 7 2012.08.21 至 2022.08.20


(2)发行人已取得的境外商标

序号 注册国家 申请号 申请日 注册号 注册日 续展日 状态

1 英国 2450091 2007-3-16 2450091 2007-3-16 2017-3-15 已注册

2 德国 30717590.1/11 2007-3-16 30717590 2007-7-3 2017-3-30 已注册




1-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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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西班牙 M2762023-9 2007-3-20 2762023 2007-9-11 2017-9-10 已注册

4 澳大利亚 1167125 2007-3-16 1167125 2007-3-16 2017-3-15 已注册

5 瑞士 00464/2007 2007-3-16 559848 2007-10-17 2017-3-16 已注册

6 俄罗斯 2007711557 2007-4-20 358227 2008-8-25 2017-4-20 已注册

7 法国 3277317 2004-3-3 3277317 2004-3-3 2014-3-3 已注册

8 香港 30014765 2004-1-19 30014765 2004-1-19 2014-1-18 已注册

9 加拿大 1339926 2007-3-19 TMA757,330 2010-1-19 2025-1-19 已注册

10 美国 77145820 2007-4-2 3789715 2010-5-18 2020-5-18 已注册

11 印度 1868065 2009-9-29 971605 2011-3-12 - 已注册

12 尼泊尔 3876 2012-06-22 33412(7 类) 2013-01-03 - 已注册

13 尼泊尔 3877 2012-06-22 33413(9 类) 2013-01-03 - 已注册

14 尼泊尔 3878 2012-06-22 33414(11 类) 2013-01-03 - 已注册


二、专利权

截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 1,325 项专利,其中 112 项发明专利、
658 项实用新型专利、554 项外观设计专利、1 项境外专利。

(1)已取得的境内专利

①发明专利

序号 证书号 申请日 专利号 名称 专利权人

1 第 245186 号 2004.08.13 ZL 200410051106.0 蒸汽发生器及其制作方法 发行人

2 第 400932 号 2006.04.22 ZL 200610035161.X 自动喷洒调料结构 发行人

一种电子冰箱的热管装置
3 第 529646 号 2006.05.31 ZL 200610035810.6 发行人
及其制作方法
带制冷保鲜功能的慢炖锅
4 第 480135 号 2007.04.10 ZL 200710027573.3 发行人
及其操作方法

5 第 609248 号 2008.06.14 ZL 200810028892.0 即热式电热煮水器 发行人

6 第 767551 号 2009.03.14 ZL 200910038012.2 橙汁机 发行人

折叠式食物煎烤器的角度
7 第 768179 号 2009.04.15 ZL 200910038772.3 发行人
控制装置

8 第 764994 号 2009.04.30 ZL 200910039174.8 搅拌杯的刀具联接结构 发行人

9 第 769685 号 2009.05.13 ZL 200910039565.X 咖啡机冲泡器自锁装置 发行人

10 第 763709 号 2009.06.30 ZL 200910040689.X 电热水壶的水窗装配结构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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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 769160 号 2009.06.30 ZL 200910040690.2 果汁机的安装装置 发行人

12 第 745039 号 2009.07.22 ZL 200910041424.1 胶囊咖啡机 发行人

13 第 769383 号 2009.07.31 ZL 200910041654.8 咖啡机杯垫结构 发行人

14 第 767532 号 2009.10.15 ZL 200910193187.0 泡茶器 发行人

15 第 767419 号 2009.12.19 ZL 200910214148.4 咖啡酿造器 发行人

16 第 764790 号 2010.03.04 ZL 201010143442.3 电烤箱的箱门结构 发行人

17 第 794655 号 2009.12.10 ZL 200910261482.5 油炸锅的盖结构 发行人

18 第 713960 号 2009.03.10 ZL 200910037922.9 保温电热水壶 发行人

19 第 797178 号 2009.04.25 ZL 200910039105.7 饮料发泡机 发行人

20 第 796054 号 2009.06.20 ZL 200910040533.1 吸尘器用消音装置 发行人

21 第 796227 号 2009.07.04 ZL 200910040938.5 煮茶器 发行人

22 第 794999 号 2009.07.22 ZL 200910041461.2 连续分片的烤面包片机 发行人

23 第 797130 号 2009.11.26 ZL 200910252254.1 咖啡机的蒸汽管结构 发行人

24 第 814441 号 2009.03.12 ZL 200910037925.2 带盖容器的开盖机构 发行人

25 第 815214 号 2009.04.25 ZL 200910039104.2 酿造咖啡胶囊的咖啡机 发行人

26 第 816239 号 2009.06.24 ZL 200910040668.8 带干衣功能的蒸汽刷 发行人

搅拌杯的刀具自锁离合装
27 第 816345 号 2009.10.18 ZL 200910193230.3 发行人


28 第 817422 号 2009.12.02 ZL 200910253375.8 煎烤器具 发行人

29 第 817435 号 2009.12.26 ZL 200910266889.7 咖啡机蒸汽转换阀 发行人

30 第 817323 号 2010.01.05 ZL 201010003841.X 全自动加果料面包机 发行人

31 第 827718 号 2009.07.11 ZL 200910041175.6 多士炉 发行人

32 第 824648 号 2010.03.19 ZL 201010130081.9 带咖啡杯的咖啡机 发行人

分体式电压力锅的锅盖锁
33 第 844761 号 2010.04.06 ZL 201010145812.7 发行人
定装置
一种快热式电热水壶出水
34 第 854956 号 2010.05.11 ZL 201010175637.6 发行人
控制结构及其方法

35 第 865637 号 2010.03.27 ZL 201010139400.2 发光展示装置 发行人

36 第 875745 号 2009.05.19 ZL 200910039755.1 电热水壶水窗的密封结构 发行人

37 第 874479 号 2009.07.02 ZL 200910040887.6 面包机 发行人

38 第 875386 号 2010.03.10 ZL 201010125952.8 搅拌机 发行人

39 第 882218 号 2010.04.03 ZL 201010144706.7 外置式烤架组件 发行人

40 第 898890 号 2009.09.01 ZL 200910192128.1 咖啡机的出水装置 发行人

41 第 899201 号 2009.11.10 ZL 200910224615.1 自动掉胶囊咖啡机 发行人

42 第 898239 号 2010.03.29 ZL 201010140556.2 贮水式咖啡机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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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式搅拌机的安全锁结
43 第 898041 号 2010.05.17 ZL 201010181060.X 发行人


44 第 912552 号 2009.07.18 ZL 200910041328.7 可预约豆浆机 发行人

45 第 911462 号 2010.04.03 ZL 201010144712.2 旅行杯 发行人

46 第 912505 号 2010.04.13 ZL 201010152239.2 带水泵的电熨斗结构 发行人

47 第 912190 号 2010.08.21 ZL 201010267293.1 组合式食物处理机 发行人

48 第 914677 号 2010.02.09 ZL 201010122715.6 多功能水泵阀门 发行人

49 第 927678 号 2010.06.02 ZL 201010198819.5 节能多士炉炉腔 发行人

50 第 939491 号 2009.08.07 ZL 200910041845.4 全自动可预约豆浆机 发行人

51 第 939161 号 2010.03.13 ZL 201010128569.8 食物处理机的刀具组件 发行人

52 第 939612 号 2010.03.13 ZL 201010128571.5 具有水温调节的咖啡壶 发行人

53 第 965646 号 2009.11.21 ZL 200910226400.3 食物料理机 发行人

陶瓷电热水壶发热盘的固
54 第 958315 号 2010.04.06 ZL 201010145802.3 发行人
定结构

55 第 959164 号 2010.05.06 ZL 201010163932.X 多功能食物处理器 发行人

56 第 961348 号 2010.09.09 ZL 201010278702.8 折叠式多士炉的支撑架 发行人

57 第 979882 号 2009.03.04 ZL 200910037547.8 一种咖啡胶囊机 发行人

58 第 967976 号 2009.06.26 ZL 200910040612.2 一种电熨斗 发行人

59 第 1030100 号 2009.12.01 ZL 200910194270.X 一种咖啡机酿造系统 发行人

60 第 1003255 号 2009.08.07 ZL 200910041827.6 带预约功能的豆浆机 发行人

61 第 1053295 号 2009.11.21 ZL 200910247101.8 同轴两速食物料理机 发行人

62 第 1052078 号 2010.01.18 ZL 201010105703.2 酸奶机 发行人

63 第 1052458 号 2010.01.30 ZL 201010117786.7 多功能组合式沙拉机 发行人

64 第 1004635 号 2010.02.05 ZL 201010120117.5 电热烧烤烹调器具 发行人

电热水壶的手柄和壶体的
65 第 1053807 号 2010.02.05 ZL 201010120105.2 发行人
链接结构
食物处理器的刀具制动结
66 第 1101334 号 2010.03.10 ZL 201010125943.9 发行人


67 第 1008663 号 2010.03.13 ZL 201010128559.4 食物处理机的传动结构 发行人

68 第 104114 号 2010.04.08 ZL 201010147818.8 多士炉的炉胆结构 发行人

69 第 1007697 号 2010.04.13 ZL 201010152220.8 面包机的可拆式搅拌结构 发行人

70 第 1053009 号 2010.04.13 ZL 201010152238.8 定时器旋钮的防脱装置 发行人

71 第 1053655 号 2010.04.19 ZL 201010154669.8 全自动可预约功能豆浆机 发行人

搅拌器的自动调节同心度
72 第 1003588 号 2010.04.26 ZL 201010161230.8 发行人
及减震机构

73 第 1101313 号 2010.04.30 ZL 201010165915.X 咖啡壶的杯盖结构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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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第 959164 号 2010.05.06 ZL 201010163932.X 多功能食物处理器 发行人

75 第 1042395 号 2010.05.19 ZL 201010184904.6 面包机的烘烤控温方法 发行人

一种即热式电热水壶的停
76 第 1027782 号 2010.08.17 ZL 201010256815.8 发行人
水结构

77 第 1101378 号 2010.10.20 ZL 201010521309.7 吸尘器推杆连接结构 发行人

78 第 1006114 号 2010.10.21 ZL 201010522002.9 节能环保家庭保鲜柜 发行人

咖啡机的自动排气及泄压
79 第 1083306 号 2010.10.27 ZL 201010528183.6 发行人
装置

80 第 1083835 号 2010.10.29 ZL 201010533202.4 带磨豆器的滴落式咖啡机 发行人

81 第 1053549 号 2010.11.03 ZL 201010532334.5 自动掉胶囊咖啡机 发行人

82 第 1053939 号 2010.11.11 ZL 201010550298.5 多功能咖啡机 发行人

83 第 1101241 号 2010.11.11 ZL 201010550290.9 泡茶器 发行人

84 第 1054450 号 2010.11.19 ZL 201010552373.1 面包机 发行人

85 第 1100756 号 2010.11.25 ZL 201010558932.X 电热水壶 发行人

86 第 1042815 号 2010.12.27 ZL 201010607420.8 多用途胶囊 发行人

87 第 1034896 号 2010.8.17 ZL 201010256834.0 一种咖啡机 发行人

88 第 1106434 号 2010.9.10 ZL 201010281263.6 一种水果榨汁机 发行人

89 第 1138844 号 2010.04.08 ZL 201010147828.1 爆米花机的锅体组件 发行人

一种具有碾磨功能的豆浆/
90 第 1188915 号 2010.07.28 ZL 201010240196.3 发行人
榨汁机

91 第 1034896 号 2010.08.17 ZL 201010256834.0 一种咖啡机 发行人

92 第 1107161 号 2010.09.10 ZL 201010281273.X 一种鸡尾酒机 发行人

93 第 1106434 号 2010.09.10 ZL 201010281263.6 一种水果榨汁机 发行人

94 第 1149135 号 2010.09.26 ZL 201010293009.8 一种咖啡机的冲泡机构 发行人

95 第 1190306 号 2010.09.26 ZL 201010292995.5 一种咖啡机的漏斗 发行人

96 第 1156897 号 2010.10.28 ZL 201010531741.4 电热水壶的温控装置 发行人

有压和无压结合的电饭两
97 第 1182645 号 2010.11.19 ZL 201010552359.1 发行人
用煲及其控制方法

98 第 1203854 号 2010.12.14 ZL 201010587462.X 一种爆米花机 发行人

99 第 1183573 号 2011.02.16 ZL 201110044860.1 即热式发热煲体 发行人

流道转换阀及采用该阀的
100 第 1183111 号 2011.03.11 ZL 201110057902.5 发行人
电熨斗

101 第 1156851 号 2011.04.22 ZL 201110102784.5 食品热熔处理器 发行人

102 第 1190612 号 2011.04.29 ZL 201110110266.8 一种热熔挤压处理器 发行人

103 第 1190491 号 2011.04.29 ZL 201110110255.X 一种压力式蒸汽熨斗 发行人

104 第 1203501 号 2011.11.23 ZL 201110377589.3 压力式咖啡机发泡装置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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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第 1243687 号 2011.06.30 ZL 201110181637.1 一种豆类研磨装置 发行人

106 第 1256100 号 2011.11.03 ZL 201010532325.6 一种咖啡机 发行人

一种即热式电热水壶的调
107 第 1262602 号 2010.08.17 ZL 201010256825.1 发行人
节出水量机构

108 第 1262530 号 2010.12.31 ZL 201010618616.7 一种多功能电熨斗 发行人

109 第 1262528 号 2011.08.18 ZL 201110237135.6 一种蒸汽站电烫斗 发行人

110 第 1279579 号 2010.11.11 ZL 201010550296.6 无水箱式咖啡机 发行人

111 第 1296328 号 2011.12.14 ZL 201110419756.6 榨汁机 发行人

112 第 1302753 号 2010.09.26 ZL 201010293001.1 一种咖啡机 发行人


②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权
序号 证书号 申请日 专利号 名称


1 第 584447 号 2002.09.06 ZL 02273067.2 双金属致动器调温组件 发行人

2 第 583503 号 2002.09.11 ZL 02273181.4 热敏过热保护装置 发行人

3 第 587300 号 2002.10.17 ZL 02248699.2 带保护门旋转式连接器 发行人

4 第 686804 号 2004.03.06 ZL 200420043317.5 饮料机加热装置 发行人

5 第 686626 号 2004.03.06 ZL 200420043316.0 多功能蒸蛋器 发行人

6 第 679884 号 2004.03.08 ZL 200420043463.8 蒸汽咖啡机的转换开关结构 发行人

7 第 687367 号 2004.03.12 ZL 200420043560.7 单桶双面包的自动面包机 发行人

8 第 690330 号 2004.04.20 ZL 200420044997.2 带振动炸篮的油炸锅 发行人

9 第 701007 号 2004.05.05 ZL 200420045562.X 烤面包机的烘箱 发行人

10 第 701041 号 2004.05.12 ZL 200420045792.6 电热云母板 发行人

11 第 732451 号 2004.07.02 ZL 200420071297.2 多功能全自动豆浆机 发行人

12 第 732126 号 2004.07.15 ZL 200420071525.6 烤鸡炉 发行人

13 第 761307 号 2004.07.18 ZL 200420071646.0 食品烤炉的烧烤笼装置 发行人

14 第 720327 号 2004.07.21 ZL 200420071971.7 烹饪器搅拌装置 发行人

15 第 720146 号 2004.07.21 ZL 200420071970.2 烹饪器的多功能手柄 发行人

16 第 720324 号 2004.07.21 ZL 200420071961.3 多功能组合早餐机 发行人

17 第 712499 号 2004.07.23 ZL 200420071976.X 烧烤叉杆装置 发行人

18 第 721217 号 2004.08.13 ZL 200420082916.8 两用咖啡机 发行人

19 第 745216 号 2004.09.03 ZL 200420083720.0 带搅拌装置的电热水壶 发行人

20 第 745361 号 2004.10.11 ZL 200420093971.7 咖啡机保温板装置 发行人

21 第 740096 号 2004.10.16 ZL 200420094124.2 双层中空玻璃门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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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第 739989 号 2004.11.16 ZL 200420095463.2 电烤蒜头锅 发行人

23 第 753406 号 2004.11.22 ZL 200420095775.3 电热水壶的水尺结构 发行人

24 第 746102 号 2004.12.03 ZL 200420102318.2 冰淇淋机 发行人

25 第 754079 号 2004.12.10 ZL 200420102809.7 果汁机 发行人

26 第 745451 号 2004.12.11 ZL 200420102812.9 全静音半导体冰箱 发行人

27 第 752806 号 2004.12.11 ZL 200420102811.4 可制冰的半导体冰箱 发行人

28 第 768645 号 2005.01.15 ZL 200520053935.2 分体电冰箱 发行人

电热水壶的壶体与发热盘的连
29 第 787581 号 2005.02.07 ZL 200520054887.9 发行人
接结构

30 第 790939 号 2005.02.07 ZL 200520054888.3 具有制作面包功能的微波炉 发行人

31 第 774974 号 2005.03.05 ZL 200520055429.7 冰淇淋机搅拌装置 发行人

32 第 778957 号 2005.03.19 ZL 200520056200.5 电器开关 发行人

33 第 771515 号 2005.03.22 ZL 200520056291.2 电子冰箱的热管固定装置 发行人

34 第 781537 号 2005.04.01 ZL 200520056653.8 电烤箱 发行人

35 第 787514 号 2005.04.16 ZL 200520057367.3 具有蒸汽加热的微波炉 发行人

36 第 794609 号 2005.04.29 ZL 200520057527.4 可制热制冷保温的电水壶 发行人

37 第 794382 号 2005.04.29 ZL 200520057526.X 油炸锅的油排放装置 发行人

38 第 786503 号 2005.05.08 ZL 200520058111.4 带蒸汽喷枪的蒸汽熨斗 发行人

39 第 820746 号 2005.05.08 ZL 200520058110.X 油炸锅 发行人

40 第 804096 号 2005.06.27 ZL 200520060750.4 热管基座 发行人

41 第 813763 号 2005.08.02 ZL 200520062101.8 烤面包机 发行人

42 第 822679 号 2005.09.01 ZL 200520064078.6 电连接器 发行人

43 第 828397 号 2005.09.07 ZL 200520064062.5 车载分体冰箱 发行人

44 第 829386 号 2005.11.03 ZL 200520067016.0 开关按键 发行人

45 第 872002 号 2005.11.29 ZL 200520119612.9 自动面包机 发行人

46 第 871782 号 2005.11.29 ZL 200520119611.4 带搅拌器的多功能锅 发行人

47 第 872606 号 2005.12.22 ZL 200520121185.8 咖啡机 发行人

48 第 873433 号 2006.01.10 ZL 200620053598.1 具有烘烤功能的咖啡机 发行人

49 第 904917 号 2006.01.26 ZL 200620054507.6 面包机 发行人

50 第 877712 号 2006.03.06 ZL 200620055787.2 早餐机 发行人

51 第 878156 号 2006.03.06 ZL 200620055789.1 组合早餐机 发行人

52 第 894518 号 2006.04.04 ZL 200620057137.1 保鲜酒柜 发行人

53 第 887759 号 2006.04.19 ZL 200620057878.X 带保温功能的多士炉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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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第 895007 号 2006.04.22 ZL 200620058169.3 自动喷洒调料结构 发行人

55 第 907604 号 2006.05.11 ZL 200620058747.3 多士炉组合开关 发行人

56 第 906048 号 2006.05.27 ZL 200620059711.7 电子冰箱的热管装置 发行人

57 第 892798 号 2006.05.27 ZL 200620059710.2 一种电子冰箱的热管装置 发行人

58 第 925509 号 2006.06.18 ZL 200620060647.4 多士炉的面包烤架装置 发行人

电热水壶的温控器和发热管的
59 第 928196 号 2006.06.18 ZL 200620060648.9 发行人
连接结构

60 第 916210 号 2006.07.07 ZL 200620061512.X 饮料冷却机 发行人

61 第 926735 号 2006.07.16 ZL 200620061832.5 咖啡机的控制装置 发行人

62 第 957687 号 2006.09.22 ZL 200620064929.1 咖啡机的咖啡篮 发行人

63 第 957980 号 2006.09.22 ZL 200620064930.4 咖啡机的酿造头装置 发行人

64 第 964442 号 2006.10.14 ZL 200620066052.X 热管基座 发行人

65 第 958549 号 2006.10.14 ZL 200620066053.4 榨汁机的安全装置 发行人

66 第 958866 号 2006.10.14 ZL 200620066054.9 果汁机的散热结构 发行人

67 第 963345 号 2006.10.24 ZL 200620066798.0 果汁机的安全装置 发行人

68 第 962044 号 2006.10.26 ZL 200620066814.6 分体电热容器的照明底座 发行人

69 第 976338 号 2006.10.28 ZL 200620066925.7 食物处理器的搅拌装置 发行人

70 第 974660 号 2006.11.20 ZL 200620068051.9 电熨斗的安全装置 发行人

71 第 981946 号 2006.11.20 ZL 200620068052.3 带升降旋转结构的油炸锅 发行人

72 第 977720 号 2006.11.25 ZL 200620153959.X 咖啡机的水道转换结构 发行人

73 第 974621 号 2006.11.25 ZL 200620153960.2 两用压力咖啡机 发行人

74 第 996786 号 2006.11.29 ZL 200620154196.0 咖啡机的进排水装置 发行人

75 第 978123 号 2006.12.01 ZL 200620154431.4 咖啡机的锁紧酿造结构 发行人

76 第 993991 号 2006.12.26 ZL 200620155193.9 咖啡机的牛奶自动发泡装置 发行人

77 第 1020202 号 2007.01.19 ZL 200720047759.0 打蛋机 发行人

78 第 1000654 号 2007.01.25 ZL 200720048004.2 电熨斗的安全装置 发行人

79 第 1001998 号 2007.01.29 ZL 200720047889.4 两用咖啡机 发行人

80 第 1018913 号 2007.03.08 ZL 200720049175.7 可移动式充电搅拌机 发行人

81 第 1018895 号 2007.03.12 ZL 200720049346.6 充电式橙汁机 发行人

82 第 1020182 号 2007.04.10 ZL 200720050364.6 电热水壶的壶盖自锁装置 发行人

83 第 1020194 号 2007.04.14 ZL 200720050494.X 自动连续工作的多士炉 发行人

84 第 1049599 号 2007.04.14 ZL 200720050496.9 厨房家用电动机器 发行人

85 第 1019865 号 2007.04.14 ZL 200720050497.3 便携式电子冷热饭盒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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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第 1049600 号 2007.04.14 ZL 200720050498.8 厨房用电动器具 发行人

87 第 1049576 号 2007.04.14 ZL 200720050499.2 电热水壶 发行人

88 第 1027058 号 2007.05.13 ZL 200720051568.1 咖啡豆烤箱 发行人

89 第 1035678 号 2007.05.13 ZL 200720051569.6 墙纸铺贴装置 发行人

90 第 1028560 号 2007.05.23 ZL 200720051798.8 咖啡机的加热装置 发行人

91 第 1049580 号 2007.05.29 ZL 200720052328.3 多功能咖啡机 发行人

92 第 1049596 号 2007.06.06 ZL 200720052647.4 带称重功能的面包机 发行人

93 第 1051165 号 2007.06.06 ZL 200720052651.0 节能快速煮水器 发行人

94 第 1050438 号 2007.07.04 ZL 200720053864.5 带紫外线杀菌的点熨斗 发行人

95 第 1049601 号 2007.07.21 ZL 200720054616.2 食品加工机的刀具结构 发行人

96 第 1083412 号 2007.08.04 ZL 200720055241.1 饮料机的水龙头结构 发行人

97 第 1072180 号 2007.08.04 ZL 200720055243.0 食物加工机的底座 发行人

98 第 1083421 号 2007.08.09 ZL 200720055421.X 多士炉的外置式面包烤架装置 发行人

99 第 1059520 号 2007.08.09 ZL 200720055422.4 饮料机冲泡器 发行人

100 第 1087519 号 2007.08.15 ZL 200720055781.X 能显示切换档位的蒸汽电熨斗 发行人

101 第 1083410 号 2007.08.15 ZL 200720055783.9 自动咖啡机的冲泡装置 发行人

102 第 1059546 号 2007.08.28 ZL 200720056452.7 一种打蛋机 发行人

103 第 1059547 号 2007.08.28 ZL 200720056453.1 充电式打蛋机 发行人

104 第 1079873 号 2007.08.28 ZL 200720056454.6 一种电磁炉 发行人

105 第 1094898 号 2007.08.30 ZL 200720056483.2 多士炉的组合开关 发行人

106 第 1059544 号 2007.08.30 ZL 200720056484.7 充电式手持搅拌机 发行人

107 第 1059515 号 2007.08.31 ZL 200720056598.1 电热水壶的水尺装饰环 发行人

一种多士炉的外置式面包烤架
108 第 1083423 号 2007.08.31 ZL 200720056603.9 发行人
装置

109 第 1080372 号 2007.08.31 ZL 200720056604.3 带电子秤的食物处理器 发行人

110 第 1071725 号 2007.08.31 ZL 200720056602.4 带电子秤的打蛋机 发行人

111 第 1079874 号 2007.08.31 ZL 200720056601.X 带称重功能的电磁炉 发行人

112 第 1103323 号 2007.08.31 ZL 200720056600.5 电热水壶 发行人

113 第 1059516 号 2007.08.31 ZL 200720056599.6 电热水壶的水尺结构 发行人

114 第 1072133 号 2007.09.13 ZL 200720056941.2 电热水壶 发行人

115 第 1072164 号 2007.09.18 ZL 200720057400.1 组合烤箱 发行人

116 第 1072130 号 2007.09.18 ZL 200720057398.8 电热水壶的安全密封装置 发行人

117 第 1072169 号 2007.09.24 ZL 200720057617.2 带称重功能的油炸锅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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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第 1072132 号 2007.09.24 ZL 200720057616.8 有泵即热式电热水壶 发行人

119 第 1072131 号 2007.09.24 ZL 200720057614.9 无泵即热式电热水壶 发行人

120 第 1083426 号 2007.09.27 ZL 200720057887.3 带除油烟功能的油炸锅 发行人

121 第 1072170 号 2007.09.27 ZL 200720057885.4 可即时显示油温的油炸锅 发行人

122 第 1083889 号 2007.09.27 ZL 200720057886.9 碎肉机 发行人

123 第 1072155 号 2007.09.28 ZL 200720057605.X 油炸锅 发行人

124 第 1072144 号 2007.09.28 ZL 200720057606.4 可调温的果汁喷泉机 发行人

125 第 1072134 号 2007.09.30 ZL 200720057952.2 即热电水壶 发行人

126 第 1083425 号 2007.10.08 ZL 200720058223.9 全自动面包片烘烤机 发行人

127 第 1086075 号 2007.11.17 ZL 200720059883.9 电热水壶密封圈 发行人

128 第 1086067 号 2007.11.29 ZL 200720060556.5 电热水壶的水尺结构 发行人

129 第 1086066 号 2007.11.29 ZL 200720060558.4 一种电热水壶的水尺结构 发行人

130 第 1104524 号 2007.12.06 ZL 200720061001.2 旋转烘烤式多士炉 发行人

131 第 1103320 号 2007.12.06 ZL 200720061002.7 电磁感应加热式电饭锅 发行人

132 第 1107632 号 2007.12.06 ZL 200720061003.1 炖煮式豆浆机 发行人

133 第 1130221 号 2007.12.07 ZL 200720061270.9 全自动豆浆机 发行人

134 第 1103333 号 2007.12.07 ZL 200720061271.3 带烟雾报警功能的多士炉 发行人

135 第 1103324 号 2007.12.10 ZL 200720061516.2 电热水壶的温控器旋钮 发行人

136 第 1157390 号 2007.12.10 ZL 200720061517.7 电热水壶的装饰水尺 发行人

137 第 1125573 号 2007.12.12 ZL 200720061669.7 带温度显示的电热水壶 发行人

138 第 1125823 号 2008.01.04 ZL 200820042587.2 电磁感应加热式油炸锅 发行人

139 第 1157268 号 2008.01.11 ZL 200820042739.9 电磁炉 发行人

140 第 1126150 号 2008.01.15 ZL 200820043081.3 电热水壶水尺的快装结构 发行人

141 第 1127609 号 2008.01.25 ZL 200820043265.X 多士炉的防卡死结构 发行人

142 第 1136592 号 2008.02.02 ZL 200820043783.1 带搅拌加热装置的豆浆机 发行人

143 第 1157975 号 2008.03.13 ZL 200820045011.1 可调温带泵即热式电热煮水器 发行人

144 第 1166403 号 2008.04.08 ZL 200820046320.0 咖啡机 发行人

145 第 1190248 号 2008.04.11 ZL 200820046415.2 压力咖啡机的过滤装置 发行人

顶出烤盘式烘烤机的安全锁紧
146 第 1158770 号 2008.04.12 ZL 200820046477.3 发行人
装置

147 第 1166308 号 2008.04.19 ZL 200820046775.2 折叠式烘烤机的启闭装置 发行人

148 第 1166407 号 2008.04.23 ZL 200820111181.5 多功能的多士炉 发行人

149 第 1191340 号 2008.04.29 ZL 200820047286.9 多士炉外置式面包烤架装置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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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第 1206949 号 2008.05.07 ZL 200820047625.3 咖啡机的锁扣装置 发行人

151 第 1207112 号 2008.06.14 ZL 200820049400.1 旋转式烤箱 发行人

152 第 1205763 号 2008.06.30 ZL 200820050186.1 饮料机的出液龙头结构 发行人

153 第 1205769 号 2008.07.09 ZL 200820050683.1 多士炉 发行人

154 第 1205761 号 2008.07.09 ZL 200820050684.6 咖啡机的牛奶发泡装置 发行人

压力咖啡机的旋钮式流体通路
155 第 1205764 号 2008.07.11 ZL 200820050738.9 发行人
转换装置

156 第 1207448 号 2008.07.18 ZL 200820051046.6 带磨豆功能的咖啡机 发行人

咖啡机的咖啡粉出口自动防蒸
157 第 1224193 号 2008.07.30 ZL 200820051799.7 发行人
汽装置

158 第 1258931 号 2008.08.03 ZL 200820051945.6 一种打蛋机 发行人

159 第 1224754 号 2008.08.06 ZL 200820188439.1 多功能煲 发行人

160 第 1259304 号 2008.08.28 ZL 200820189238.3 食物搅碎器的安全保护结构 发行人

161 第 1259575 号 2008.08.29 ZL 200820189531.X 一种电热水壶水窗的密封结构 发行人

162 第 1259305 号 2008.09.12 ZL 200820200607.4 具有定时功能的台式打蛋器 发行人

163 第 1259303 号 2008.09.12 ZL 200820200606.X 搅拌容器杯座结构 发行人

164 第 1283300 号 2008.09.17 ZL 200820200841.7 咖啡机的自动开关锁冲泡室 发行人

165 第 1259576 号 2008.09.19 ZL 200820200972.5 多功能家用油炸锅 发行人

166 第 1260378 号 2008.09.28 ZL 200820201501.6 可自动加果料的面包机 发行人

167 第 1260377 号 2008.10.07 ZL 200820201724.2 可视多士炉 发行人

168 第 1257037 号 2008.10.14 ZL 200820140134.3 水壶 发行人

169 第 1257045 号 2008.10.18 ZL 200820202280.4 带保温功能的多士炉 发行人

170 第 1284030 号 2008.10.22 ZL 200820202476.3 烤盘的倾斜倒油装置 发行人

一种带称重功能的全自动面包
171 第 1286321 号 2008.10.28 ZL 200820202542.7 发行人


172 第 1289193 号 2008.11.14 ZL 200820203649.3 多士炉 发行人

173 第 1289230 号 2008.11.29 ZL 200820204609.0 饮料机的水龙头结构 发行人

174 第 1308507 号 2008.12.17 ZL 200820205771.4 多功能食物处理器 发行人

175 第 1336309 号 2009.01.16 ZL 200920050487.9 电熨斗 发行人

176 第 1310447 号 2009.01.19 ZL 200920050362.6 一种咖啡胶囊机 发行人

177 第 1336719 号 2009.02.18 ZL 200920051542.6 油炸锅 发行人

178 第 1336717 号 2009.02.27 ZL 200920051670.0 水壶的壶嘴连接结构 发行人

179 第 1336718 号 2009.02.27 ZL 200920051669.8 水壶壶嘴结构 发行人

180 第 1336716 号 2009.02.27 ZL 200920051730.9 电热水壶 发行人



1-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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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第 1337433 号 2009.03.10 ZL 200920052647.3 电热水壶壶盖的密封结构 发行人

182 第 1337556 号 2009.03.14 ZL 200920052851.5 带视窗的容器 发行人

183 第 1337428 号 2009.03.14 ZL 200920052854.9 电热水壶壶嘴的防尘结构 发行人

184 第 1337430 号 2009.03.14 ZL 200920052856.8 咖啡机的磨豆及冲泡装置 发行人

185 第 1364606 号 2009.03.14 ZL 200920052838.X 咖啡机 发行人

186 第 1337424 号 2009.03.16 ZL 200920053072.7 电热水壶的安全密封装置 发行人

187 第 1364656 号 2009.03.27 ZL 200920146163.5 咖啡机的分离式水嘴结构 发行人

电热水壶开关键与温控器连接
188 第 1364655 号 2009.03.27 ZL 200920146162.0 发行人
结构

189 第 1415699 号 2009.03.30 ZL 200920053999.0 烤箱电子板组件隔热装置 发行人

咖啡机的水嘴与漏斗盖连接装
190 第 1364657 号 2009.04.01 ZL 200920054060.6 发行人


191 第 1386745 号 2009.04.10 ZL 200920054371.2 能快速煮开水的电热水壶 发行人

192 第 1386519 号 2009.04.10 ZL 200920054370.8 能自动加果料的面包机 发行人

193 第 1364722 号 2009.04.15 ZL 200920054944.1 烘烤架的开合装置 发行人

194 第 1392094 号 2009.04.15 ZL 200920054942.2 加热装置 发行人

195 第 1463373 号 2009.04.20 ZL 200920151389.4 电动食品加工器具 发行人

196 第 1364817 号 2009.04.22 ZL 200920055151.1 电动打蛋机 发行人

197 第 1364815 号 2009.04.22 ZL 200920055152.6 电热壶的安全密封装置 发行人

198 第 1364816 号 2009.04.23 ZL 200920055514.1 机身可调节的咖啡机 发行人

199 第 1364765 号 2009.04.23 ZL 200920055515.6 咖啡机蒸汽转换阀结构 发行人

200 第 1386414 号 2009.04.24 ZL 200920055396.4 即热式电热煮水器 发行人

201 第 1364814 号 2009.04.25 ZL 200920055691.X 即热式电水壶 发行人

202 第 1464188 号 2009.04.28 ZL 200920055894.9 具有启动保护功能的面包机 发行人

203 第 1386744 号 2009.05.08 ZL 200920056201.8 一种电热水壶 发行人

204 第 1365031 号 2009.05.19 ZL 200920057200.5 电热水壶水窗的密封结构 发行人

205 第 1417663 号 2009.06.06 ZL 200920058236.5 电烤箱门结构 发行人

206 第 1464214 号 2009.06.12 ZL 200920058566.4 多功能家用电动组合器具 发行人

207 第 1402477 号 2009.06.22 ZL 200920059292.0 咖啡机的自动泄压装置 发行人

208 第 1391976 号 2009.07.02 ZL 200920059978.X 面包机 发行人

209 第 1491815 号 2009.07.16 ZL 200920060820.4 流量可调的电磁泵 发行人

210 第 1412814 号 2009.07.22 ZL 200920061276.5 胶囊咖啡机 发行人

211 第 1411552 号 2009.08.07 ZL 200920062235.8 带预约功能的豆浆机 发行人

212 第 1464151 号 2009.08.12 ZL 200920062545.X 分离式电源连接插头插座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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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第 1462251 号 2009.08.25 ZL 200920193760.3 多用途面包机 发行人

214 第 1529936 号 2009.11.21 ZL 200920273654.6 同轴两速食物料理机 发行人

215 第 1529580 号 2009.11.21 ZL 200920263358.8 电子调速打蛋机 发行人

216 第 1567662 号 2009.12.02 ZL 200920276358.1 微晶板烹调器具 发行人

217 第 1529744 号 2009.12.05 ZL 200920264492.X 蒸汽挂烫机 发行人

218 第 1654550 号 2009.12.10 ZL200920264620.0 锅盖 发行人

219 第 1540967 号 2009.12.12 ZL 200920265101.6 油炸锅 发行人

220 第 1540968 号 2009.12.18 ZL 200920265324.2 电源线品字尾插的防脱扣结构 发行人

221 第 1539974 号 2009.12.31 ZL 200920296219.5 立体旋转式烤架 发行人

222 第 1573804 号 2010.01.07 ZL 201020026641.1 多士炉的外壳结构 发行人

223 第 1573795 号 2010.01.09 ZL 201020002479.X 搅拌杆的连接装置 发行人

224 第 1597089 号 2010.01.12 ZL 201020003185.9 电烤箱的门体结构 发行人

225 第 1648819 号 2010.01.18 ZL 201020108664.7 酸奶机 发行人

226 第 1580155 号 2010.01.28 ZL 201020107773.7 带蒸汽座的电熨斗 发行人

227 第 1597187 号 2010.02.02 ZL 201020126329.X 分体式搅拌器 发行人

228 第 1651173 号 2010.02.05 ZL 201020129895.6 发光的电源底座 发行人

229 第 1580339 号 2010.02.05 ZL 201020129898.X 电热烧烤烹调器具 发行人

电热水壶的手柄和壶体的链接
230 第 1573990 号 2010.02.05 ZL 201020129897.5 发行人
结构

231 第 1617533 号 2010.02.11 ZL 201020121311.0 蒸汽站电熨斗 发行人

232 第 1617532 号 2010.02.11 ZL 201020121266.9 压力咖啡机的过滤装置 发行人

233 第 1617530 号 2010.02.11 ZL 201020121248.0 多功能蒸汽站电熨斗 发行人

234 第 1600127 号 2010.03.04 ZL 201020147878.5 爆米花机的抽屉式结构 发行人

235 第 1596659 号 2010.03.06 ZL 201020131180.4 多功能容器 发行人

236 第 1600737 号 2010.03.10 ZL 201020133240.6 多功能的煮茶器具 发行人

237 第 1600740 号 2010.03.10 ZL 201020133265.6 电连接的联接器或插座结构 发行人

238 第 1600736 号 2010.03.10 ZL 201020133236.X 搅拌机 发行人

239 第 1600738 号 2010.03.10 ZL 201020133249.7 可拆式搅拌器 发行人

240 第 1600998 号 2010.03.13 ZL 201020136224.2 挂墙/立式两用多士炉 发行人

241 第 1600995 号 2010.03.13 ZL 201020136211.5 食物处理机的传动结构 发行人

242 第 1599221 号 2010.03.19 ZL 201020138038.2 饮料容器的出水装置 发行人

243 第 1599211 号 2010.03.19 ZL 201020138005.8 咖啡机的可移动漏斗结构 发行人

244 第 1599657 号 2010.03.29 ZL 201020151580.1 流量可调的电磁泵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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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第 1599873 号 2010.04.01 ZL 201020152768.8 电炊具的控制盒 发行人

246 第 1650984 号 2010.04.03 ZL 201020156263.9 面包机的多功能支脚结构 发行人

247 第 1649603 号 2010.04.08 ZL 201020160528.2 节能面包机 发行人

248 第 1655800 号 2010.04.10 ZL 201020162603.9 面包机的排气筒结构 发行人

249 第 1655665 号 2010.04.10 ZL 201020162613.2 爆米花机的抽屉结构 发行人

250 第 1647368 号 2010.04.15 ZL 201020167315.2 咖啡机的多功能接水盘装置 发行人

251 第 1615199 号 2010.04.20 ZL 201020171747.0 蒸汽站电熨斗 发行人

252 第 1652388 号 2010.04.22 ZL 201020173877.8 电压力锅的翻盖缓冲结构 发行人

253 第 1652224 号 2010.04.26 ZL 201020177218.1 食物处理器的刀组件 发行人

搅拌器的自动调节同心度及减
254 第 1652571 号 2010.04.26 ZL 201020177205.4 发行人
震结构

255 第 1651010 号 2010.05.06 ZL 201020180466.1 电压力锅的锅盖结构 发行人

256 第 1655791 号 2010.05.17 ZL 201020194593.7 可防垢除垢的电热水壶 发行人

257 第 1670469 号 2009.12.04 ZL 200920264222.9 可减小包装体积的蒸煮器具 发行人

258 第 1767789 号 2010.02.11 ZL 201020121276.2 咖啡机酿造系统 发行人

259 第 1712185 号 2010.03.10 ZL 201020133253.3 食物处理器的刀具制动结构 发行人

260 第 1653382 号 2010.03.13 ZL 201020136273.6 蒸汽发生器 发行人

261 第 1654119 号 2010.03.27 ZL 201020150451.0 发光展示装置 发行人

262 第 1690993 号 2010.03.27 ZL 201020150447.4 电热陶瓷水壶 发行人

263 第 1646761 号 2010.03.29 ZL 201020151579.9 底座可分离的多士炉 发行人

264 第 1713110 号 2010.03.29 ZL 201020151578.4 面包机的视窗结构 发行人

265 第 1650745 号 2010.04.03 ZL 201020156273.2 咖啡机的加热装置 发行人

266 第 1692581 号 2010.04.06 ZL 201020157715.5 电压力锅的排汽装置 发行人

267 第 1689714 号 2010.04.06 ZL 201020157729.7 打蛋机搅拌晚的传动结构 发行人

268 第 1654971 号 2010.04.08 ZL 201020160591.6 爆米花机的锅体组件 发行人

269 第 1650429 号 2010.04.08 ZL 201020160557.9 豆浆机的杯体结构 发行人

270 第 1651666 号 2010.04.13 ZL 201020165514.X 面包机的可拆式搅拌结构 发行人

271 第 1648607 号 2010.04.15 ZL 201020167323.7 咖啡机或冰茶机的漏斗结构 发行人

272 第 1650590 号 2010.04.22 ZL 201020173894.1 电压力锅的自动排汽泄压结构 发行人

273 第 1648246 号 2010.04.22 ZL 201020173903.7 压力锅 发行人

274 第 1655895 号 2010.04.22 ZL 201020173885.2 豆浆机的安全保护装置 发行人

275 第 1770854 号 2010.04.22 ZL 201020173942.7 压力锅的锅盖合盖锁紧结构 发行人

276 第 1772063 号 2010.04.30 ZL 201020183233.7 电热水壶的水窗密封结构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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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第 1694828 号 2010.05.05 ZL 201020188374.8 电压力锅的压力检测结构 发行人

278 第 1693992 号 2010.05.13 ZL 201020197833.9 快热式水壶关水结构 发行人

279 第 1698557 号 2010.05.17 ZL 201020194608.X 咖啡机的出水阀装置 发行人

280 第 1763270 号 2010.05.17 ZL 201020201008.1 烘烤多士炉 发行人

281 第 1693288 号 2010.05.19 ZL 201020206076.7 全自动胶囊咖啡机 发行人

282 第 1695844 号 2010.05.19 ZL 201020206112.X 咖啡机的微压漏斗 发行人

283 第 1691849 号 2010.05.19 ZL 201020206099.8 咖啡机的杯垫结构 发行人

284 第 1713387 号 2010.05.19 ZL 201020206088.X 咖啡机滤纸遮蔽结构 发行人

285 第 1713321 号 2010.05.19 ZL 201020206071.4 咖啡胶囊机的自动门结构 发行人

286 第 1695613 号 2010.05.21 ZL 201020208530.2 咖啡机的蒸汽管调节定位结构 发行人

287 第 1694427 号 2010.05.21 ZL 201020208538.9 吸尘器水满报警装置 发行人

288 第 1690803 号 2010.05.24 ZL 201020210986.2 电热水壶的二次开盖结构 发行人

289 第 1713999 号 2010.05.24 ZL 201020210978.8 电热水壶的带指示灯开关 发行人

290 第 1715207 号 2010.05.24 ZL 201020210957.6 干湿两用吸尘器 发行人

291 第 1690956 号 2010.05.26 ZL 201020212211.9 可拆装式烤鸡炉 发行人

多士炉面包推条的自动升降结
292 第 1649394 号 2010.05.28 ZL 201020217483.8 发行人


293 第 1694680 号 2010.05.28 ZL 201020217507.X 咖啡机的消震泄压装置 发行人

294 第 1690840 号 2010.05.28 ZL 201020217509.9 面包机的搅拌结构 发行人

295 第 1698206 号 2010.05.28 ZL 201020215460.3 变速器定位控制装置 发行人

296 第 1689659 号 2010.05.31 ZL 201020220953.6 爆米花机的电路控制系统 发行人

297 第 1693124 号 2010.06.02 ZL 201020223968.8 多功能豆浆机 发行人

298 第 1698384 号 2010.06.02 ZL 201020223979.6 塑胶杯体结构 发行人

299 第 1694481 号 2010.06.04 ZL 201020224990.4 无垢电热水壶 发行人

300 第 1692676 号 2010.06.04 ZL 201020225006.6 面包机的面包桶组件结构 发行人

301 第 1694363 号 2010.06.04 ZL 201020224950.X 油炸锅的控温保护结构 发行人

爆米花机的温控器与热熔断器
302 第 1694642 号 2010.06.12 ZL 201020224572.5 发行人
的固定结构

303 第 1690540 号 2010.06.12 ZL 201020233867.9 多功能烘焙器 发行人

304 第 1697725 号 2010.06.17 ZL 201020226219.0 搅拌杯 发行人

305 第 1766746 号 2010.06.21 ZL 201020240784.2 煮蛋器 发行人

306 第 1694408 号 2010.06.23 ZL 201020243476.5 电烤箱结构 发行人

307 第 1713004 号 2010.06.28 ZL 201020249240.2 大视窗可视多士炉 发行人

308 第 1690751 号 2010.07.06 ZL 201020255954.4 多士炉和烤盘组合机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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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第 1712130 号 2010.07.07 ZL 201020257553.2 双层电热水壶 发行人

310 第 1775071 号 2010.07.07 ZL 201020257555.1 电热水壶水窗的密封结构 发行人

311 第 1712652 号 2010.07.15 ZL 201020266961.4 带分离式磅秤的面包机 发行人

312 第 1715865 号 2010.07.15 ZL 201020266965.2 压力咖啡机的功能转换装置 发行人

313 第 1714076 号 2010.07.15 ZL 201020266954.4 可视多士炉 发行人

314 第 1715421 号 2010.07.17 ZL 201020270041.X 家用电器的卷幅结构 发行人

315 第 1760194 号 2010.07.17 ZL 201020270074.4 多士炉盖体结构 发行人

316 第 1762903 号 2010.07.17 ZL 201020270054.7 折叠多用途多士炉 发行人

317 第 1713548 号 2010.07.28 ZL 201020280824.6 家用搅拌器 发行人

318 第 1712212 号 2010.07.28 ZL 201020280814.2 咖啡机 发行人

一种具有碾磨功能的豆浆/榨
319 第 1785963 号 2010.07.28 ZL 201020275607.8 发行人
汁机

320 第 1715667 号 2010.07.30 ZL 201020283903.2 万向节补正连接器 发行人

321 第 1718306 号 2010.07.30 ZL 201020283926.3 电热水壶的发热盘连接结构 发行人

322 第 1763513 号 2010.07.30 ZL 201020283919.3 打蛋机弹性自动补正连接器 发行人

323 第 1766360 号 2010.07.30 ZL 201020283905.1 搅拌式电动器具 发行人

324 第 1773600 号 2010.08.04 ZL 201020288235.2 双层不锈钢保温杯结构 发行人

325 第 1714766 号 2010.08.06 ZL 201020284920.8 咖啡机的常压酿造装置 发行人

326 第 1714962 号 2010.08.08 ZL 201020292342.2 带有提手的面包机结构 发行人

327 第 1713981 号 2010.08.08 ZL 201020292348.X 面包机的可拆式发热管结构 发行人

328 第 1715669 号 2010.08.10 ZL 201020293760.3 多功能食物处理器 发行人

329 第 1763791 号 2010.08.10 ZL 201020293767.5 可适用不同电压的电热水壶 发行人

330 第 1714683 号 2010.08.12 ZL 201020296437.1 电热水壶的发热盘固定结构 发行人

331 第 1713853 号 2010.08.12 ZL 201020296473.8 多功能爆米花机 发行人

332 第 1714005 号 2010.08.12 ZL 201020296457.9 防压微动开关 发行人

333 第 1715429 号 2010.08.14 ZL 201020299909.9 即热式水壶的排水结构 发行人

334 第 1745251 号 2010.08.17 ZL 201020296570.7 全自动果汁机 发行人

即热式电热水壶的调节出水量
335 第 1763348 号 2010.08.17 ZL 201020296588.7 发行人
结构

336 第 1773869 号 2010.08.17 ZL 201020296552.9 咖啡包 发行人

337 第 1715185 号 2010.08.21 ZL 201020510964.8 面包机的桶盖组件结构 发行人

338 第 1715652 号 2010.08.21 ZL 201020510999.1 食物处理机 发行人

339 第 1724707 号 2010.08.21 ZL 201020510962.9 面包机的搅拌结构 发行人

340 第 1772682 号 2010.08.21 ZL 201020511009.6 搅拌机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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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第 1719152 号 2010.08.24 ZL 201020503762.0 豆浆机的过滤装置 发行人

342 第 1760303 号 2010.08.26 ZL 201020512715.2 烤盘的倾斜倒油装置 发行人

343 第 1777892 号 2010.08.26 ZL 201020512719.0 打奶发泡器具 发行人

344 第 1760162 号 2010.08.27 ZL 201020514285.8 咖啡机蒸汽量可调转换阀 发行人

345 第 1760062 号 2010.08.27 ZL 201020514282.4 咖啡机二次加热结构 发行人

346 第 1769125 号 2010.09.02 ZL 201020520814.5 咖啡机的热水回流装置 发行人

347 第 1772834 号 2010.09.02 ZL 201020520871.3 压力咖啡机功能转换阀门 发行人

可置换咖啡杯的咖啡机保温结
348 第 1773029 号 2010.09.07 ZL 201020527733.8 发行人


349 第 1765606 号 2010.09.10 ZL 201020530765.3 饮料容器的水过滤装置 发行人

350 第 1774885 号 2010.09.10 ZL 201020528503.3 鸡尾酒机 发行人

351 第 1769888 号 2010.09.15 ZL 201020537713.9 负压式吸水机 发行人

352 第 1789196 号 2010.09.26 ZL 201020543761.9 咖啡机的漏斗 发行人

353 第 1762387 号 2010.09.29 ZL 201020547711.8 调节旋钮 发行人

354 第 1773638 号 2010.10.08 ZL 201020560438.2 可移动水箱的进水装置 发行人

355 第 1780838 号 2010.10.21 ZL 201020579617.0 咖啡机的水嘴结构 发行人

356 第 1327213 号 2008.10.28 ZL 200820202565.8 一种带称重功能的面包机 发行人

357 第 1596589 号 2010.01.22 ZL 201020125279.3 吸尘器 发行人

358 第 1694352 号 2010.01.22 ZL 201020125131.X 电压力烹饪器具的安全装置 发行人

359 第 1600320 号 2010.03.25 ZL 201020148313.9 便携式保温壶 发行人

360 第 1653797 号 2010.04.06 ZL 201020157727.8 咖啡机的过滤装置 发行人

361 第 1821657 号 2010.5.28 ZL 201020217492.7 咖啡壶的手柄结构 发行人

362 第 1817447 号 2010.07.07 ZL 201020257557.0 咖啡机的杯垫 发行人

363 第 1821726 号 2010.07.27 ZL 201020279526.5 面包机烤盘 发行人

364 第 1821594 号 2010.07.28 ZL 201020280821.2 可双向转动定位的搅拌机 发行人

365 第 1818579 号 2010.08.12 ZL 201020296423.X 多士炉炉胆结构 发行人

366 第 1816850 号 2010.09.10 ZL 201020530781.2 咖啡机的热水回流结构 发行人

367 第 1817394 号 2010.09.16 ZL 201020541309.9 滴落式咖啡机的温度提升结构 发行人

368 第 1817277 号 2010.09.16 ZL 201020541317.3 可降噪音的刀具座结构 发行人

369 第 1818483 号 2010.09.16 ZL 201020541297.X 两节式面包桶的面包机 发行人

壶体可拆式的快速煮开水电热
370 第 1821366 号 2010.09.18 ZL 201020541322.4 发行人
水壶

371 第 1940755 号 2010.09.26 ZL 201020543771.2 咖啡机 发行人

372 第 1816526 号 2010.10.08 ZL 201020560433.X 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的电机冷却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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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373 第 1817556 号 2010.10.08 ZL 201020560428.9 咖啡机的高压漏斗装置 发行人

374 第 1818162 号 2010.10.08 ZL 201020560448.6 控制面板的密封结构 发行人

375 第 1866453 号 2010.10.08 ZL 201020560431.0 打蛋机降噪结构 发行人

376 第 1976116 号 2010.10.08 ZL 201020560453.7 咖啡机及饮料机的发热煲体 发行人

377 第 1818404 号 2010.10.16 ZL 201020571679.7 果汁机的安全装置 发行人

378 第 1820648 号 2010.10.16 ZL 201020571658.5 小家电用旋钮及按钮开关结构 发行人

379 第 1819278 号 2010.10.16 ZL 201020571675.9 多功能咖啡机 发行人

380 第 1820242 号 2010.10.18 ZL 201020575942.X 食物处理机的杯座结构 发行人

381 第 1816486 号 2010.10.20 ZL 201020578854.5 电热水壶的内胆加热结构 发行人

382 第 1820846 号 2010.10.20 ZL 201020578833.3 带过滤功能的打蛋机 发行人

383 第 1817645 号 2010.10.20 ZL 201020578835.2 电熨斗的电源线保护装置 发行人

384 第 1979517 号 2010.10.20 ZL 201020578855.X 搅拌刀具与刀架连接结构 发行人

385 第 1821909 号 2010.10.21 ZL 201020579599.6 节能环保家庭保鲜柜 发行人

386 第 1866251 号 2010.10.21 ZL 201020579616.6 双层隔热壶盖 发行人

387 第 1818118 号 2010.10.22 ZL 201020579739.X 饮料机的取杯装饮料结构 发行人

388 第 1816530 号 2010.10.27 ZL 201020587393.8 多功能滤网结构 发行人

389 第 1820667 号 2010.10.28 ZL 201020591676.X 多士炉 发行人

390 第 1820166 号 2010.10.28 ZL 201020591680.6 带连接头的家用电器 发行人

391 第 1817561 号 2010.10.28 ZL 201020591733.4 家用电器的观察窗 发行人

392 第 1826086 号 2010.10.28 ZL 201020591718.X 胶囊咖啡机的胶囊顶出结构 发行人

393 第 1861598 号 2010.10.28 ZL 201020591709.0 水箱的水位显示结构 发行人

394 第 1863133 号 2010.10.29 ZL 201020593582.6 带磨豆器的滴落式咖啡机 发行人

395 第 1822335 号 2010.11.03 ZL 201020592558.0 一种咖啡机 发行人

396 第 1862904 号 2010.11.03 ZL 201020592545.3 电机的隔热降温结构 发行人

397 第 1860732 号 2010.11.05 ZL 201020607035.9 电热水壶 发行人

398 第 1864650 号 2010.11.05 ZL 201020607047.1 电蒸笼 发行人

399 第 1865445 号 2010.11.05 ZL 201020607048.6 抽屉式电蒸笼 发行人

400 第 1945954 号 2010.11.05 ZL 201020607031.0 食物处理机的电机轴密封结构 发行人

401 第 1977591 2010.11.09 ZL 201020608381.9 多功能组合器具 发行人

402 第 1866289 号 2010.11.11 ZL 201020614274.7 锅盖定位结构 发行人

403 第 1818616 号 2010.11.16 ZL 201020608441.7 咖啡杯的手柄紧固结构 发行人

404 第 1817406 号 2010.11.19 ZL 201020616660.X 家用电器的转换装置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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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第 1824352 号 2010.11.19 ZL 201020616666.7 有压和无压结合的电饭两用煲 发行人

406 第 1831520 号 2010.11.19 ZL 201020616674.1 陶瓷壶盖防松动结构 发行人

407 第 1821306 号 2010.11.22 ZL 201020618415.2 陶瓷水壶的手柄防烫结构 发行人

408 第 1864703 号 2010.11.22 ZL 201020618412.9 电热水壶的绕线结构 发行人

409 第 1864890 号 2010.11.23 ZL 201020619622.X 液体加热器 发行人

410 第 1838666 号 2010.11.25 ZL 201020624447.3 电热水壶 发行人

411 第 1875744 号 2010.11.25 ZL 201020624254.8 电热容器的水标尺 发行人

412 第 1915432 号 2010.11.25 ZL 201020624273.0 多用途电热水壶底座结构 发行人

413 第 1918382 号 2010.11.29 ZL 201020632424.7 烘焙装置的滤烟冷却系统 发行人

414 第 1861217 号 2010.11.30 ZL 201020633767.5 泡茶器 发行人

415 第 1862971 号 2010.11.30 ZL 201020634437.8 手持搅拌机 发行人

416 第 1863152 号 2010.11.30 ZL 201020634439.7 电动器具的按钮结构 发行人

417 第 1862976 号 2010.12.01 ZL 201020636639.6 电压力锅的底座结构 发行人

418 第 1865452 号 2010.12.01 ZL 201020636630.5 手持式食物加工组合器具 发行人

419 第 1861136 号 2010.12.01 ZL 201020636627.3 电热煮水器 发行人

420 第 1915023 号 2010.12.01 ZL 201020636637.7 咖啡机的感应控制装置 发行人

421 第 1878181 号 2010.12.02 ZL 201020640537.1 咖啡机的磁化水装置 发行人

422 第 1864244 号 2010.12.06 ZL 201020642113.9 转动部件的缓冲器 发行人

423 第 1875359 号 2010.12.07 ZL 201020644753.3 电压力烹饪器具的泄压装置 发行人

424 第 1891822 号 2010.12.07 ZL 201020643887.3 电压力烹饪器具的接头开关 发行人

425 第 1923707 号 2010.12.09 ZL 201020649659.7 多功能打蛋机 发行人

426 第 1865763 号 2010.12.09 ZL 201020650631.5 可储藏刀片的食物料理主机 发行人

427 第 1869554 号 2010.12.09 ZL 201020649590.8 食物处理器或搅拌器 发行人

428 第 1910463 号 2010.12.09 ZL 201020651105.0 节能烤盘结构 发行人

429 第 1868088 号 2010.12.13 ZL 201020656376.5 带装饰外壳的陶瓷水壶 发行人

430 第 1910734 号 2010.12.13 ZL 201020657844.0 多功能搅拌机 发行人

431 第 1861713 号 2010.12.14 ZL 201020657985.2 咖啡机的磨豆装置 发行人

432 第 1864275 号 2010.12.14 ZL 201020659189.2 阻尼多士炉 发行人

433 第 1870685 号 2010.12.17 ZL 201020701409.3 一种面包机 发行人

434 第 2078377 号 2010.12.17 ZL 201020665816.3 胶囊咖啡机的胶囊顶出装置 发行人

435 第 1866364 号 2010.12.20 ZL 201020670541.2 可拆洗的刨冰机 发行人

436 第 1917592 号 2010.12.21 ZL 201020672830.6 搅拌机的连接头结构 发行人

437 第 1876608 号 2010.12.22 ZL 201020675059.8 组合式胶囊咖啡机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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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 第 1914809 号 2010.12.22 ZL 201020701400.2 多士炉结构 发行人

439 第 1964199 号 2010.12.22 ZL 201020701408.9 搅拌机的刀具部件 发行人

440 第 1862538 号 2010.12.27 ZL 201020685790.9 自吸式水泵 发行人

441 第 1877865 号 2010.12.27 ZL 201020682776.3 电热电动组合器具 发行人

442 第 1918035 号 2010.12.27 ZL 201020701401.7 一种陶瓷水壶 发行人

443 第 2018811 号 2010.12.27 ZL 201020682777.8 烤盘定位装置 发行人

444 第 1863377 号 2010.12.29 ZL 201020687798.9 风道式油炸锅 发行人

445 第 1976401 号 2010.12.29 ZL 201020701410.6 电热容器的灯罩固定结构 发行人

446 第 2040291 号 2010.12.29 ZL 201020688428.7 一种多士炉结构 发行人

447 第 1870059 号 2010.12.30 ZL 201020692324.3 咖啡机的泄压装置 发行人

448 第 1940810 号 2010.12.31 ZL 201020694653.1 多功能电熨斗 发行人

449 第 1868847 号 2011.01.04 ZL 201120001083.8 电烤箱烤架的自动带出结构 发行人

450 第 1916610 号 2011.01.04 ZL 201120001042.9 换气式面包机 发行人

451 第 1914749 号 2011.01.17 ZL 201120013823.X 多士炉面包架组件升降结构 发行人

452 第 1872172 号 2011.01.18 ZL 201120015688.2 多士炉的炉胆结构 发行人

453 第 1976255 号 2011.01.19 ZL 201120017364.2 便于清洗的电烤箱 发行人

454 第 1914903 号 2011.01.20 ZL 201120018772.X 防尘蒸汽站烫斗 发行人

455 第 1942534 号 2011.01.21 ZL 201120019875.8 多功能食物处理机 发行人

456 第 1981068 号 2011.01.25 ZL 201120025278.6 滴落式咖啡机 发行人

457 第 1918228 号 2011.01.26 ZL 201120027013.X 一种多士炉 发行人

458 第 1913304 号 2011.01.27 ZL 201120028817.1 一种电热水壶 发行人

459 第 1914393 号 2011.01.27 ZL 201120028375.0 咖啡机的防滴漏结构 发行人

460 第 1980806 号 2011.02.19 ZL 201120049464.3 电热容器的水汽分离机构 发行人

461 第 1977910 号 2011.02.19 ZL 201120049461.X 即热咖啡水壶 发行人

462 第 2045331 号 2011.03.04 ZL 201120055209.X 陶瓷电水壶 发行人

463 第 1909549 号 2011.03.11 ZL 201120062149.4 蒸笼结构 发行人

464 第 1978145 号 2011.03.14 ZL 201120066159.5 压力咖啡机的咖啡包冲泡装置 发行人

465 第 1909604 号 2011.03.15 ZL 201120068184.7 一种发热盘 发行人

466 第 1980761 号 2011.03.17 ZL 201120070340.3 一种高温电蒸锅 发行人

467 第 1977651 号 2011.03.25 ZL 201120082701.6 电热水壶的蒸汽导管结构 发行人

468 第 1911323 号 2011.04.07 ZL 201120099717.8 爆米花机与多士炉组合电器 发行人

469 第 1978003 号 2011.04.07 ZL 201120099393.8 蒸汽烤箱 发行人

470 第 2018516 号 2011.04.28 ZL 201120131340.X 咖啡机的水加热装置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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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 第 2016666 号 2011.04.29 ZL 201120134578.8 多功能饮料机 发行人

472 第 2013431 号 2011.05.04 ZL 201120138369.0 多士炉的断电机构 发行人

473 第 2046361 号 2011.06.14 ZL 201120199755.0 杯盖自动关闭结构 发行人

474 第 2042546 号 2011.06.14 ZL 201120199747.6 一种搅拌机 发行人

475 第 2041809 号 2011.06.15 ZL 201120202319.4 电烤箱隔热门结构 发行人

476 第 2041193 号 2011.07.05 ZL 201120234904.2 电动加工器具的安全开关 发行人

477 第 2053149 号 2011.07.05 ZL 201120234903.8 切片机的电机静音防震结构 发行人

478 第 2053537 号 2011.07.05 ZL 201120234901.9 多功能面包机 发行人

479 第 1820200 号 2010.08.30 ZL 201020519347.4 家用电器的龙头链接结构 发行人

480 第 2072247 号 2011.07.12 ZL 201120242983.1 全自动加果料的面包机 发行人

481 第 2078377 号 2010.12.17 ZL 201020665816.3 胶囊咖啡机的胶囊顶出装置 发行人

482 第 2075392 号 2011.05.24 ZL 201120168240.4 油炸篮 发行人

483 第 2083419 号 2011.06.14 ZL 201120199749.5 多士炉的提升缓冲机构 发行人

484 第 2073938 号 2011.06.15 ZL 201120202327.9 咖啡机的杯垫结构 发行人

485 第 2076862 号 2011.06.16 ZL 201120204154.4 净水杯 发行人

多元控制开关及保护装置的一 发行人
486 第 2081095 号 2011.06.16 ZL 201120204151.0
体结构

487 第 2082674 号 2011.06.17 ZL 201120206651.8 多士炉 发行人

488 第 2080234 号 2011.06.20 ZL 201120209413.2 咖啡壶 发行人

489 第 2074355 号 2011.06.21 ZL 201120211642.8 咖啡机的控制装置 发行人

490 第 2083094 号 2011.06.21 ZL 201120211597.6 双重功能的面包机 发行人

491 第 2079327 号 2011.06.24 ZL 201120218673.6 多功能油炸锅 发行人

492 第 2078041 号 2011.07.07 ZL 201120237778.6 多用途户外咖啡机 发行人

493 第 2088368 号 2011.07.27 ZL 201120269239.0 电烤箱 发行人

494 第 2095245 号 2011.06.16 ZL 201120204158.2 静音式手持搅拌机 发行人

495 第 2096871 号 2011.07.05 ZL 201120234889.1 切片机的刀片锁定结构 发行人

496 第 2092719 号 2011.07.06 ZL 201120235628.1 电热容器的灯罩及灯线架结构 发行人

497 第 2095961 号 2011.07.11 ZL 201120241829.2 蒸汽清洁器具 发行人

498 第 2099138 号 2011.07.07 ZL 201120237410.X 爆米花机 发行人

499 第 2112291 号 2010.10.08 ZL 201020560435.9 可变色的电热水壶 发行人

500 第 2112847 号 2011.07.22 ZL 201120261176.4 可拆洗电熨斗 发行人

501 第 2110368 号 2011.07.29 ZL 201120271972.6 打奶发泡器具 发行人

502 第 2124539 号 2011.07.22 ZL 201120261177.9 小家电蒸汽产品的水箱结构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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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第 2133810 号 2011.06.21 ZL 201120210376.7 磨豆咖啡机 发行人

504 第 2144730 号 2011.06.21 ZL 201120210234.0 带磨豆装置的滴漏式咖啡机 发行人

505 第 2157419 号 2011.07.28 ZL 201120271567.4 组合式生产线 发行人

506 第 2181290 号 2011.08.22 ZL 201120307226.8 电热容器的壶盖添加液体结构 发行人

507 第 2106922 号 2011.07.27 ZL 201120267697.0 一种进出水阀装置 发行人

508 第 2211429 号 2011.08.22 ZL 201120307236.1 快速电热水壶 发行人

509 第 2232033 号 2011.08.27 ZL 201120317073.5 饮料的预制装置 发行人

510 第 2226709 号 2011.08.29 ZL 201120322776.7 一种电动绞肉机 发行人

511 第 2208255 号 2011.09.06 ZL 201120334086.3 咖啡机的蒸汽转换阀 发行人

512 第 2208865 号 2011.09.06 ZL 201120334072.1 咖啡机的水路转换阀 发行人

513 第 2223212 号 2011.09.23 ZL 201120363844.4 蒸汽电熨斗 发行人

514 第 2209789 号 2011.09.23 ZL 201120363853.3 电熨斗 发行人

515 第 2232507 号 2011.09.23 ZL 201120363983.7 电烫斗的调温旋钮结构 发行人

516 第 2281876 号 2011.09.29 ZL 201120380622.3 电烫斗的底板结构 发行人

517 第 2256308 号 2011.09.30 ZL 201120381344.3 多士炉双重防卡死保护结构 发行人

518 第 2255582 号 2011.10.18 ZL 201120397679.4 旋风式吸尘器 发行人

广东东
519 第 2075849 号 2011.06.16 ZL 201120204156.3 电热水壶的滤网固定结构


520 第 2284767 号 2009.12.04 ZL 200920264221.4 蒸汽电熨斗 发行人

521 第 2241587 号 2010.08.17 ZL 201020296607.6 即热式电热水壶的停水结构 发行人

522 第 2267668 号 2011.01.21 ZL 201120019855.0 热风加热面包机 发行人

523 第 2170245 号 2011.04.29 ZL 201120132938.0 热熔挤压处理器 发行人

524 第 2060244 号 2011.04.29 ZL 201120132958.8 压力式蒸汽熨斗 发行人

525 第 2240381 号 2011.06.30 ZL 201120227734.5 豆类研磨装置 发行人

526 第 2405681 号 2011.09.29 ZL 201120371013.1 可储藏刀具配件的食物加工杯 发行人

527 第 2249946 号 2011.10.14 ZL 201120391545.1 一种咖啡机蒸汽搅奶发泡装置 发行人

528 第 2250549 号 2011.10.14 ZL 201120391548.5 一种煎锅 发行人

529 第 2273401 号 2011.10.14 ZL 201120391062.1 一种自动供水蒸汽烤箱 发行人

530 第 2271776 号 2011.10.14 ZL 201120393081.8 可转动控制面板的电烤盘 发行人

531 第 2337667 号 2011.11.09 ZL 201120442119.6 食物处理机的刀座组件 发行人

532 第 2303709 号 2011.11.15 ZL 201120450269.1 一种多士炉的可拆卸推条装置 发行人

533 第 2298161 号 2011.11.15 ZL 201120450270.4 咖啡机的升降接水盘装置 发行人

534 第 2302891 号 2011.11.15 ZL 201120450328.5 一种便携式过滤水瓶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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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第 2303674 号 2011.11.15 ZL 201120450285.0 一种面包桶结构 发行人

536 第 2337880 号 2011.11.17 ZL 201120459115.9 一种电熨斗底板 发行人

537 第 2328270 号 2011.11.23 ZL 201120471768.9 食物处理机的自锁保护结构 发行人

538 第 2402829 号 2011.11.23 ZL 201120471754.7 带磨粉装置的咖啡机 发行人

539 第 2336602 号 2011.11.23 ZL 201120471771.0 调速旋钮开关 发行人

540 第 2337697 号 2011.11.24 ZL 201120473956.5 多功能咖啡机 发行人

541 第 2296403 号 2011.11.26 ZL 201120477487.4 烘烤器开关机构 发行人

542 第 2410404 号 2011.11.26 ZL 201120477484.0 蒸汽烤箱 发行人

543 第 2330952 号 2011.11.28 ZL 201120484953.1 即热式发热煲体 发行人

544 第 252912 号 2011.11.30 ZL 201120490173.8 一种容器封闭结构 发行人

545 第 2330673 号 2011.12.02 ZL 201120496984.9 蒸汽烫斗的锁定结构 发行人

546 第 2377052 号 2011.12.05 ZL 201120499047.9 多功能食物处理烘烤器 发行人

547 第 2303110 号 2011.12.05 ZL 201120498982.3 蒸汽挂烫机 发行人

548 第 2299945 号 2011.12.05 ZL 201120499236.6 风道式油炸锅 发行人

549 第 2335045 号 2011.12.07 ZL 201120505939.5 电热水壶 发行人

一种胶囊式咖啡机的胶囊顶出
550 第 2347919 号 2011.12.13 ZL 201120518896.4 发行人
装置

551 第 2346910 号 2011.12.13 ZL 201120518928.0 饮料萃取机构 发行人

552 第 2333590 号 2011.12.14 ZL 201120525132.8 食品加工机 发行人

553 第 2317975 号 2011.12.19 ZL 201120532692.6 一种多功能咖啡机 发行人

554 第 2348188 号 2011.12.19 ZL 201120532725.7 一种手持式搅拌混合器 发行人

555 第 2400576 号 2011.12.19 ZL 201120538353.9 压力式咖啡机的三通阀装置 发行人

556 第 2366097 号 2012.01.10 ZL 201220008188.0 打蛋机风道结构 发行人

557 第 2436448 号 2012.01.11 ZL 201220011715.3 蒸汽电熨斗的固定结构 发行人

558 第 2418340 号 2012.01.20 ZL 201220026648.2 电动蒸汽拖把 发行人

559 第 2523754 号 2012.03.05 ZL 201220079480.1 玻璃容器的连接结构 发行人

560 第 2525288 号 2012.03.19 ZL 201220105626.5 手持式电动器具 发行人

561 第 2521346 号 2012.03.30 ZL 201220131022.8 咖啡机的防滴漏结构 发行人

562 第 2577215 号 2012.03.30 ZL 201220131025.1 面包机的发热体结构 发行人

563 第 2524162 号 2012.04.05 ZL 201220146031.4 烤架组件 发行人

564 第 2574737 号 2012.04.06 ZL 201220144502.8 多功能面包机 发行人

565 第 2576370 号 2012.05.23 ZL 201220235959.X 带蒸煮功能的面包机 发行人

566 第 670698 号 2003.12.31 ZL 200320128830.X 一种电气连接器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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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 第 2577343 号 2012.01.10 ZL 201220006842.4 一种面包机的传动机构 发行人

568 第 2673576 号 2012.01.14 ZL 201220015648.2 一种咖啡机 发行人

569 第 2717490 号 2012.05.07 ZL 201220202083.9 食物制作容器 发行人

570 第 2716592 号 2012.05.10 ZL 201220210082.9 可变外壳的多士炉 发行人

571 第 2847371 号 2012.05.10 ZL 201220209802.X 搅奶机密封结构及其搅奶机 发行人

用于电烫斗的同时控制底板温
572 第 2829597 号 2012.05.23 ZL 201220233846.6 发行人
度和蒸汽量的控制装置

573 第 2622559 号 2012.06.14 ZL 201220281127.1 煮饮料水壶 发行人

574 第 2717591 号 2012.06.14 ZL 201220281505.6 蒸汽烤箱的接水盒 发行人

575 第 2621580 号 2012.06.15 ZL 201220285131.5 一种门把手 发行人

576 第 2717390 号 2012.06.19 ZL 201220290784.2 煮胶囊功能的高压漏斗装置 发行人

带加大蒸汽功能的蒸汽站点熨
577 第 2716650 号 2012.07.05 ZL 201220325103.1 发行人


578 第 2715533 号 2012.07.05 ZL 201220325222.7 防滴水的蒸汽站电熨斗 发行人

579 第 2760039 号 2012.07.05 ZL 201220323400.2 蒸汽站电熨斗 发行人

580 第 2718051 号 2012.07.06 ZL 201220328463.7 一种冰棍机 发行人

可智能控制的电动食物加工器
581 第 2718411 号 2012.07.06 ZL 201220328514.6 发行人


582 第 2871764 号 2012.07.06 ZL 201220328513.1 一种传动机构 发行人

蒸汽站电熨斗蒸汽泄漏的预警
583 第 2717316 号 2012.07.10 ZL 201220332925.2 发行人
装置
绕线装置及具有该绕线装置的
584 第 2792192 号 2012.07.13 ZL 201220342234.0 发行人
蒸汽站熨斗

585 第 2792855 号 2012.08.08 ZL 201220392550.9 两用咖啡机 发行人

586 第 2792344 号 2012.08.08 ZL 201220392549.6 电动器具的连接器 发行人

587 第 2792395 号 2012.08.09 ZL 201220394326.3 打奶机 发行人

588 第 2792273 号 2012.08.09 ZL 201220394253.8 可拆卸的打奶机 发行人

589 第 2792462 号 2012.08.09 ZL 201220394287.7 一种搅拌器 发行人

590 第 2792152 号 2012.08.23 ZL 201220422539.2 冰棍机 发行人

咖啡胶囊机的自动门防夹手结
591 第 2792205 号 2012.08.24 ZL 201220425551.9 发行人


592 第 2872479 号 2012.08.24 ZL 201220425535.X 咖啡胶囊机的自动开关门结构 发行人

593 第 2870912 号 2012.08.24 ZL 201220426214.1 胶囊咖啡机的自动掉胶囊装置 发行人

594 第 2821153 号 2012.09.06 ZL 201220453899.9 一种搅拌加热器具 发行人

595 第 2871582 号 2012.09.06 ZL 201220453537.X 省油油炸锅 发行人

596 第 2870522 号 2012.10.22 ZL 201220541574.6 具有防退棒机构的打蛋机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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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 第 2871494 号 2012.10.22 ZL 201220541573.1 电烤箱 发行人

598 第 2870543 号 2012.10.22 ZL 201220543418.3 多功能食物处理机 发行人

599 第 2872848 号 2012.10.22 ZL 201220541624.0 切片机的调节机构 发行人

600 第 2870496 号 2012.10.22 ZL 201220541558.7 一种搅拌机 发行人

601 第 2870797 号 2012.10.22 ZL 201220543535.X 多功能炸烤机 发行人

602 第 2870476 号 2012.10.24 ZL 201220550259.X 咖啡豆盒的自动落料装置 发行人

603 第 2872078 号 2012.10.26 ZL 201220557960.4 电机减震装置 发行人

604 第 2870645 号 2012.10.29 ZL 201220561871.7 面包机 发行人

605 第 2872059 号 2012.10.30 ZL 201220565610.2 蜗扇强冷电机结构 发行人

606 第 2931137 号 2012.10.30 ZL 201220563827.X 电烤箱 发行人

一种烫斗蒸汽站及带该蒸汽站
607 第 2817773 号 2012.10.31 ZL 201220565842.8 发行人
的电烫斗

608 第 2872135 号 2012.10.31 ZL 201220570485.4 一种电水壶 发行人

609 第 2930701 号 2012.10.31 ZL 201220569684.3 咖啡机的过滤装置 发行人

610 第 2930741 号 2012.10.31 ZL 201220568740.1 一种搅拌器 发行人

烘烤器的开关控制与烤架手柄
611 第 2931867 号 2012.10.31 ZL 201220568739.9 发行人
二合一机构

612 第 2931488 号 2012.10.31 ZL 201220569653.8 搅拌机的可移动刀具组件 发行人

613 第 2931077 号 2012.10.31 ZL 201220569781.2 具有保鲜功能的面包机 发行人

614 第 2929957 号 2012.11.22 ZL 201220625621.5 基于 AD 的电容触摸按键电路 发行人

615 第 2932202 号 2012.11.22 ZL 201220625485.X 自动泄压阀 发行人

616 第 3011256 号 2013.01.29 ZL 201320046563.5 搅拌刀 发行人

617 第 3008124 号 2013.01.29 ZL 201320046562.0 自动掉渣的咖啡机冲泡机构 发行人

618 第 3022968 号 2012.10.31 ZL 201220569682.4 高效节能的电蒸笼 发行人

619 第 3026334 号 2012.11.28 ZL 201220646979.6 搅拌器 发行人

620 第 3023037 号 2012.12.10 ZL 201220681780.7 带指示灯的电熨斗 发行人

电功食物加工器全自动运行的
621 第 3022641 号 2012.12.11 ZL 201220682477.9 发行人
驱动装置

622 第 3022941 号 2012.12.11 ZL 201220682473.0 搅拌机的传动机构 发行人

623 第 3023448 号 2012.12.11 ZL 201220682428.5 快速高温电蒸笼 发行人

624 第 3024646 号 2012.12.11 ZL 201220682471.1 电蒸笼的蒸汽再加热结构 发行人

625 第 3022687 号 2012.12.11 ZL 201220682475.X 蒸汽电熨斗 发行人

626 第 3025019 号 2012.12.18 ZL 201220704896.8 烤薯条机 发行人

627 第 3028366 号 2012.12.18 ZL 201220703905.1 电烤箱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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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第 3025655 号 2012.12.27 ZL 201220736492.7 一种搅拌器的刀座组件 发行人

629 第 3028014 号 2012.12.29 ZL 201220748204.X 水壶倒水控制机构 发行人

630 第 3080273 号 2012.10.22 ZL 201220541596.2 切片机 发行人

631 第 3082460 号 2012.12.10 ZL 201220678280.8 咖啡机 发行人

632 第 3081223 号 2012.12.29 ZL 201220748036.4 带喷射功能的加热器 发行人

633 第 3082632 号 2012.12.29 ZL 201220749644.7 电水壶水尺密封结构 发行人

634 第 3079756 号 2012.12.29 ZL 201220749129.9 一种榨汁机 发行人

635 第 3081773 号 2013.01.28 ZL 201320047391.3 电烫斗的调温结构 发行人

636 第 3081746 号 2013.01.28 ZL 201320047388.1 一种旋钮结构及其电烫斗 发行人

637 第 3082173 号 2013.01.29 ZL 201320051058.X 蒸汽电熨斗锅炉的排水结构 发行人

638 第 3111054 号 2012.12.11 ZL 201220682434.0 烤鸡炉的炉门可拆卸结构 发行人

639 第 3113306 号 2012.12.11 ZL 201220682457.1 蒸汽站电熨斗 发行人

640 第 3112312 号 2012.12.18 ZL 201220704998.X 咖啡机的加热装置 发行人

641 第 3112172 号 2013.02.02 ZL 201320061632.X 一种食物烘烤器 发行人

642 第 3113533 号 2013.03.04 ZL 201320098219.0 高效能电烤箱 发行人

643 第 3112128 号 2013.03.19 ZL 201320127281.8 榨汁机的碾磨头 发行人

644 第 3110883 号 2013.03.19 ZL 201320127199.5 一种饮料机 发行人

645 第 3111674 号 2013.03.22 ZL 201320136582.7 打蛋机 发行人

646 第 3111720 号 2013.03.27 ZL 201320145453.4 咖啡机的调压阀 发行人

647 第 3137235 号 2013.01.29 ZL 201320048222.1 多功能食物处理器 发行人

648 第 3190491 号 2013.03.19 ZL 201320127321.9 可调节情绪的 LED 灯 发行人

649 第 3190775 号 2013.03.28 ZL 201320150466.0 耐高压的密封结构 发行人

650 第 3192839 号 2013.04.08 ZL 201320173282.6 咖啡机的加奶装置 发行人

651 第 3190371 号 2013.04.09 ZL 201320176055.9 食物搅拌机 发行人

652 第 3190896 号 2013.04.15 ZL 201320188413.8 自动掉包的咖啡机 发行人

653 第 3189600 号 2013.04.22 ZL 201320207072.4 高效节能的蒸汽站电烫斗 发行人

654 第 3189885 号 2013.04.22 ZL 201320207073.9 烤鸡炉 发行人

655 第 3190681 号 2013.04.22 ZL 201320207075.8 耐磨研磨头结构 发行人

656 第 3237799 号 2013.05.08 ZL 201320245869.3 陶瓷/玻璃容器 发行人

657 第 3237808 号 2013.05.08 ZL 201320245912.6 液体加热容器的连接结构 发行人

658 第 3237327 号 2013.05.20 ZL 201320277907.3 组合式可拆卸搅拌刀结构 发行人


③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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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书号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1 第 400824 号 2004.02.23 ZL 200430033088.4 咖啡壶(XQ4693) 发行人

2 第 424279 号 2004.06.27 ZL 200430043617.9 榨汁机(XB9136) 发行人

3 第 424697 号 2004.06.27 ZL 200430043618.3 蒸笼(FS1146) 发行人

4 第 424563 号 2004.06.27 ZL 200430043620.0 多士炉(XB8053) 发行人

5 第 424515 号 2004.06.27 ZL 200430043621.5 磨豆机(XB9103) 发行人

6 第 426174 号 2004.06.27 ZL 200430043622.X 榨汁机(XB733) 发行人

7 第 426163 号 2004.06.27 ZL 200430043616.4 电热水壶(XB6428) 发行人

8 第 445835 号 2004.09.17 ZL 200430075584.6 电热水壶(XB6968) 发行人

9 第 445846 号 2004.09.22 ZL 200430076067.0 食物处理机(XB9028) 发行人

10 第 445776 号 2004.10.29 ZL 200430087919.6 蒸汽咖啡机(XQ4693) 发行人

11 第 451768 号 2004.10.29 ZL 200430087918.1 咖啡壶(XQ689T) 发行人

12 第 467313 号 2004.12.10 ZL 200430096713.X 冰淇淋机(KI-15) 发行人

13 第 470203 号 2004.12.10 ZL 200430096714.4 冰淇淋机(KI-10) 发行人

14 第 480596 号 2005.01.24 ZL 200530051315.0 搅拌机(XB9176) 发行人

15 第 481007 号 2005.01.24 ZL 200530051316.5 搅拌机(XB9186) 发行人

16 第 480968 号 2005.01.24 ZL 200530051317.X 搅拌机(XB987) 发行人

17 第 481182 号 2005.01.24 ZL 200530051318.4 搅拌机(XB9198) 发行人

18 第 481050 号 2005.01.24 ZL 200530051319.9 食物处理机(XB9003) 发行人

19 第 481144 号 2005.01.24 ZL 200530051334.3 食物处理机(XB9008) 发行人

20 第 480653 号 2005.01.24 ZL 200530051336.2 电烤箱(XB09388) 发行人

21 第 481081 号 2005.01.24 ZL 200530051341.3 多士炉(XB8203) 发行人

22 第 481143 号 2005.01.24 ZL 200530051344.7 电热水壶(XB6288) 发行人

23 第 502232 号 2005.01.24 ZL 200530051348.5 电热水壶(XB6999) 发行人

24 第 494048 号 2005.01.24 ZL 200530051350.2 碎肉机(MG5818) 发行人

25 第 480647 号 2005.01.26 ZL 200530051352.1 多士炉(XB8313) 发行人

26 第 481139 号 2005.01.26 ZL 200530051354.0 面包机(XBM1328) 发行人

27 第 480632 号 2005.01.26 ZL 200530051356.X 电烤箱(XB09338) 发行人

28 第 481086 号 2005.01.26 ZL 200530051357.4 微波炉(XB2615T) 发行人

29 第 481177 号 2005.01.26 ZL 200530051358.9 搅拌机(XB9116) 发行人

30 第 506938 号 2005.05.19 ZL 200530059899.6 电热水壶(XB6606) 发行人

31 第 502045 号 2005.05.19 ZL 200530059900.5 搅拌机(手持式 XB989) 发行人

32 第 507045 号 2005.05.19 ZL 200530059904.3 咖啡壶(XQ679T)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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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第 516089 号 2005.05.19 ZL 200530059905.8 咖啡壶(XQ4801) 发行人

水壶 咖啡壶 多士炉组合
34 第 502020 号 2005.05.19 ZL 200530059906.2 发行人
机(MF3450)

35 第 536119 号 2005.09.17 ZL 200530069829.9 油炸锅(XB5263D) 发行人

36 第 558163 号 2005.10.11 ZL 200530072062.5 蒸汽咖啡机(CM4600) 发行人

37 第 558132 号 2005.10.11 ZL 200530072063.X 蒸汽咖啡机(CM4601) 发行人

38 第 541027 号 2005.10.11 ZL 200530072064.4 蒸汽咖啡机(CM4602S) 发行人

39 第 570541 号 2005.12.06 ZL 200530156067.6 咖啡壶(XB4618) 发行人

40 第 570291 号 2005.12.06 ZL 200530156068.0 咖啡壶(XB662) 发行人

41 第 510323 号 2005.12.06 ZL 200530156069.5 多士炉(XB8283) 发行人

42 第 570463 号 2005.12.06 ZL 200530156070.8 多士炉(XB8166) 发行人

43 第 598994 号 2005.12.06 ZL 200530156071.2 面包机(XBM1248) 发行人

44 第 577492 号 2005.12.06 ZL 200530156072.7 面包机(XBM1218S) 发行人

45 第 599235 号 2005.12.06 ZL 200530156073.1 面包机(XBM1039S) 发行人

46 第 577561 号 2005.12.22 ZL 200530158578.1 电热水壶(XB7450) 发行人

47 第 622674 号 2006.03.10 ZL 200630053999.2 全自动咖啡机(CM4802) 发行人

48 第 608967 号 2006.04.19 ZL 200630058662.0 冰酒器(可分离式 KW-01) 发行人

49 第 622599 号 2006.05.11 ZL 200630060606.0 绞肉机(MG5828) 发行人

50 第 622886 号 2006.05.11 ZL 200630060609.4 搅拌机(XB9155G) 发行人

51 第 622480 号 2006.05.11 ZL 200630060610.7 搅拌机(HB988) 发行人

52 第 645977 号 2006.05.11 ZL 200630060611.1 面包机(BM1301) 发行人

53 第 622730 号 2006.05.11 ZL 200630060612.6 面包机(XBM1288) 发行人

54 第 642415 号 2006.05.11 ZL 200630060613.0 打蛋机(HM842) 发行人

55 第 622880 号 2006.05.11 ZL 200630060614.5 打蛋机(HM832) 发行人

56 第 622828 号 2006.05.11 ZL 200630060615.X 打蛋机(HM819) 发行人

57 第 622379 号 2006.05.22 ZL 200630061348.8 多士炉(TA8061) 发行人

58 第 637177 号 2006.05.22 ZL 200630061350.5 电热水壶(XB6798) 发行人

59 第 622920 号 2006.05.22 ZL 200630061351.X 电热水壶(KE7917) 发行人

60 第 622887 号 2006.05.22 ZL 200630061354.3 电热水壶(KE7061) 发行人

61 第 633762 号 2006.05.22 ZL 200630061355.8 电热水壶(KE7058) 发行人

62 第 622644 号 2006.05.22 ZL 200630061356.2 电热水壶(KE7055) 发行人

63 第 673082 号 2006.07.23 ZL 200630066941.1 啤酒机 发行人

64 第 642518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037.4 电烤箱(TO9401)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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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第 642593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038.9 打蛋机(台式 HM927) 发行人

66 第 673149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039.3 打蛋机(HM862) 发行人

67 第 634272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040.6 打蛋机(HM822) 发行人

68 第 646030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041.0 搅拌机(XB9196G) 发行人

69 第 656314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042.5 搅拌机(XB9155) 发行人

70 第 646081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043.X 搅拌机(HB9805S) 发行人

71 第 673198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044.4 蒸汽熨斗(EC1838B) 发行人

72 第 633865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046.3 多士炉(XB8783) 发行人

73 第 642511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047.8 电热水壶(KE7507) 发行人

74 第 711244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049.7 电热水壶(KE7505) 发行人

75 第 646090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053.3 电熨斗(EC1607) 发行人

76 第 656351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054.8 电熨斗(EC1606) 发行人

77 第 646067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055.2 电熨斗(EC1603) 发行人

78 第 633854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056.7 咖啡壶(CM4115ST) 发行人

79 第 642510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057.1 咖啡壶(CM4119T) 发行人

80 第 642590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058.6 咖啡壶(CM4112) 发行人

81 第 673197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101.9 咖啡壶(CM4101TG) 发行人

82 第 656238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102.3 微波炉(MO2600T) 发行人

83 第 673131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103.8 微波炉(M02501T) 发行人

84 第 656342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104.2 微波炉(M02301T) 发行人

85 第 646058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105.7 微波炉(M02502E) 发行人

86 第 633834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106.1 微波炉(M02500E) 发行人

87 第 642509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107.6 微波炉(M02323E) 发行人

88 第 642586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108.0 微波炉(M02300E) 发行人

89 第 656319 号 2006.08.05 ZL 200630068109.5 电热水壶(KE7069) 发行人

90 第 711006 号 2006.10.26 ZL 200630077181.4 油炸锅(DF5311) 发行人

91 第 684031 号 2006.10.26 ZL 200630077182.9 电熨斗(EC1635) 发行人

92 第 684010 号 2006.10.26 ZL 200630077183.3 电熨斗(EC1839B) 发行人

93 第 726484 号 2006.10.26 ZL 200630077184.8 电热水壶(KE6528) 发行人

94 第 683917 号 2006.10.26 ZL 200630077185.2 电热水壶(KE7067) 发行人

95 第 673116 号 2006.10.26 ZL 200630077186.7 电热水壶(KE7070) 发行人

96 第 684030 号 2006.10.26 ZL 200630077187.1 电热水壶(KE7072) 发行人

97 第 683983 号 2006.10.26 ZL 200630077188.6 电热水壶(KE7701)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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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第 673157 号 2006.10.26 ZL 200630077189.0 多士炉(TA8011) 发行人

99 第 683872 号 2006.10.26 ZL 200630077190.3 多士炉(TA8021) 发行人

100 第 684003 号 2006.10.26 ZL 200630077191.8 面包机(BM1309) 发行人

101 第 684033 号 2006.10.26 ZL 200630077192.2 面包机(BM1400) 发行人

102 第 684011 号 2006.10.26 ZL 200630077193.7 咖啡机(CM4105) 发行人

103 第 694904 号 2006.10.26 ZL 200630077194.1 咖啡机(CM4109) 发行人

104 第 683916 号 2006.10.26 ZL 200630077195.6 咖啡机(CM4110T) 发行人

105 第 711235 号 2006.10.26 ZL 200630077196.0 咖啡机(CM4117T) 发行人

106 第 684029 号 2006.10.26 ZL 200630077197.5 咖啡机(CM4611) 发行人

107 第 683981 号 2006.10.26 ZL 200630077198.X 咖啡机(CM4709) 发行人

108 第 673196 号 2006.10.26 ZL 200630077199.4 咖啡机(CM4803) 发行人

109 第 683937 号 2006.11.10 ZL 200630079037.4 小摆设(警察酷帕鼠) 发行人

110 第 694910 号 2006.11.10 ZL 200630079038.9 小摆设(消防员酷帕鼠) 发行人

111 第 683980 号 2006.11.10 ZL 200630079039.3 小摆设(牛仔酷帕鼠) 发行人

112 第 695326 号 2006.11.10 ZL 200630079040.6 小摆设(草裙舞酷帕鼠) 发行人

113 第 694844 号 2006.11.10 ZL 200630079041.0 小摆设(歌手酷帕鼠) 发行人

114 第 695341 号 2006.11.10 ZL 200630079042.5 小摆设(厨师酷帕鼠) 发行人

115 第 710967 号 2006.11.10 ZL 200630079043.X 小摆设(圣诞老人酷帕鼠) 发行人

116 第 711158 号 2006.12.26 ZL 200630177985.1 咖啡机(CM4622) 发行人

117 第 711102 号 2006.12.26 ZL 200630177986.6 咖啡机(CM4621) 发行人

118 第 711079 号 2006.12.26 ZL 200630177987.0 咖啡机(CM4620) 发行人

119 第 726170 号 2006.12.26 ZL 200630177988.5 咖啡机(CM4619) 发行人

120 第 711161 号 2006.12.26 ZL 200630177989.X 咖啡机(CM4617) 发行人

121 第 726358 号 2006.12.26 ZL 200630177990.2 咖啡机(CM4616) 发行人

122 第 711197 号 2006.12.26 ZL 200630177991.7 咖啡机(CM4615) 发行人

123 第 726468 号 2006.12.26 ZL 200630178024.2 咖啡机(CM4126) 发行人

124 第 711157 号 2006.12.26 ZL 200630178025.7 电热水壶(KE7052) 发行人

125 第 758247 号 2007.04.14 ZL 200730053344.X 早餐机(三合一 MF3401) 发行人

126 第 748759 号 2007.04.14 ZL 200730053345.4 搅拌机(XB9145) 发行人

127 第 748874 号 2007.04.14 ZL 200730053346.9 比萨机(PM0202) 发行人

128 第 748831 号 2007.04.14 ZL 200730053348.8 多士炉(TA8020) 发行人

129 第 749104 号 2007.04.14 ZL 200730053352.4 咖啡机(CM4706) 发行人

130 第 783173 号 2007.04.14 ZL 200730053353.9 电热水壶(KE7071) 发行人


1-1-402
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131 第 758246 号 2007.04.14 ZL 200730053354.3 咖啡机(CM4602) 发行人

132 第 748872 号 2007.04.14 ZL 200730053356.2 电热水壶(KE7065) 发行人

133 第 758242 号 2007.04.14 ZL 200730053357.7 电热水壶(KE7062B) 发行人

134 第 748912 号 2007.04.14 ZL 200730053359.6 电热水壶(KE7015) 发行人

135 第 764784 号 2007.04.30 ZL 200730054914.7 食物处理器(MC343) 发行人

136 第 758214 号 2007.04.30 ZL 200730054916.6 多士炉(XB8022) 发行人

137 第 749120 号 2007.04.30 ZL 200730054917.0 电热水壶(KE7007) 发行人

138 第 793209 号 2007.04.30 ZL 200730054918.5 电热水壶(KE7076) 发行人

139 第 758411 号 2007.04.30 ZL 200730054919.X 全自动咖啡机(CM4801) 发行人

140 第 793765 号 2007.04.30 ZL 200730054920.2 咖啡机(CM4605) 发行人

141 第 758548 号 2007.04.30 ZL 200730054921.7 搅拌机(BL9213) 发行人

142 第 805780 号 2007.08.31 ZL 200730068544.2 烤面包煮蛋机 发行人

143 第 830490 号 2007.09.27 ZL 200730313679.0 油炸锅(DF5313) 发行人

144 第 830516 号 2007.09.27 ZL 200730313661.0 食物处理器(XB9038G) 发行人

145 第 850342 号 2007.09.27 ZL 200730313682.2 搅拌机(BL9819) 发行人

146 第 832861 号 2007.09.27 ZL 200730313678.6 榨汁机(JE5611) 发行人

147 第 830525 号 2007.09.27 ZL 200630068040.7 打蛋机(HM849) 发行人

148 第 850712 号 2007.09.27 ZL 200730313683.7 打蛋机(HM889) 发行人

149 第 830556 号 2007.09.27 ZL 200730313676.7 橙汁机(JC5501) 发行人

150 第 850850 号 2007.09.27 ZL 200730313680.3 面包机(BM1312) 发行人

151 第 830500 号 2007.09.27 ZL 200730313674.8 多士炉(TA8030) 发行人

152 第 850341 号 2007.09.27 ZL 200730313662.5 电热水壶(KE7082) 发行人

153 第 850713 号 2007.09.27 ZL 200730313673.3 多士炉(TA8046) 发行人

154 第 850851 号 2007.09.27 ZL 200730313660.6 咖啡机(CM4632) 发行人

155 第 830492 号 2007.09.27 ZL 200730313659.3 咖啡机(CM4629) 发行人

156 第 832860 号 2007.09.27 ZL 200730313658.9 咖啡机(CM4191T) 发行人

157 第 872576 号 2007.09.27 ZL 200730313657.4 咖啡机(CM4626) 发行人

158 第 830551 号 2007.09.27 ZL 200730313656.X 咖啡机(CM4172T) 发行人

159 第 830524 号 2007.09.27 ZL 200730313655.5 咖啡机(CM4171T) 发行人

160 第 830497 号 2007.09.27 ZL 200730313654.0 咖啡机(CM4139) 发行人

161 第 830587 号 2007.09.27 ZL 200730313671.4 多士炉(TA8070) 发行人

162 第 850176 号 2007.11.01 ZL 200730317094.6 咖啡机(CM4638) 发行人

163 第 920784 号 2007.11.01 ZL 200730317093.1 咖啡机(CM4195T) 发行人


1-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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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第 902057 号 2007.11.01 ZL 200730317096.5 电水壶(即热式 KE7906) 发行人

165 第 872690 号 2007.11.01 ZL 200730317098.4 电水壶(即热式 KE7909) 发行人

166 第 873142 号 2007.11.01 ZL 200730317139.X 电水壶(即热式 KE7910) 发行人

167 第 873101 号 2007.11.01 ZL 200730317142.1 果汁机(BL9822) 发行人

168 第 878300 号 2007.12.06 ZL 200730332396.0 咖啡机(CM4637) 发行人

169 第 902241 号 2007.12.06 ZL 200730332397.5 咖啡机(CM4131ST) 发行人

170 第 902292 号 2007.12.06 ZL 200730332393.7 电热水壶(KE7513) 发行人

171 第 872863 号 2007.12.06 ZL 200730332394.1 电热水壶(KE7406) 发行人

172 第 874227 号 2007.12.06 ZL 200730332395.6 电热水壶(KE7036) 发行人

173 第 901907 号 2008.03.11 ZL 200830043418.6 咖啡机(CM4196T) 发行人

174 第 950786 号 2008.03.11 ZL 200830043412.9 电热水壶(KE7403) 发行人

175 第 950433 号 2008.03.11 ZL 200830043413.3 电热水壶(KE7408) 发行人

176 第 924370 号 2008.03.11 ZL 200830043414.8 电热水壶(KE7409) 发行人

177 第 920908 号 2008.03.11 ZL 200830043415.2 多士炉(TA8028) 发行人

178 第 920906 号 2008.03.11 ZL 200830043416.7 多士炉(TA8050) 发行人

179 第 920795 号 2008.03.11 ZL 200830043419.0 电烤箱(TO9501A) 发行人

180 第 920728 号 2008.03.11 ZL 200830043420.3 手持式搅拌机(HB1905) 发行人

181 第 1027177 号 2008.03.11 ZL 200830043417.1 面包机(BM1313) 发行人

182 第 1064846 号 2008.07.07 ZL 200830053364.1 多士炉(TA8051) 发行人

183 第 973867 号 2008.07.07 ZL 200830053363.7 电烤箱(TO9605) 发行人

184 第 1065128 号 2008.08.14 ZL 200830056417.5 煎蒸烤三合一机(ST3213) 发行人

185 第 1042237 号 2008.08.14 ZL 200830056421.1 烤牛扒机(XB3343) 发行人

186 第 1006235 号 2008.08.14 ZL 200830056420.7 咖啡机(CM4125T) 发行人

187 第 1005576 号 2008.08.14 ZL 200830056413.7 咖啡机(CM4206) 发行人

188 第 1027601 号 2008.08.14 ZL 200830056419.4 咖啡机(CM4648) 发行人

189 第 1042119 号 2008.08.14 ZL 200830056418.X 咖啡机(CM4716) 发行人

190 第 1005527 号 2008.08.14 ZL 200830056414.1 面包机(BM1319) 发行人

191 第 1005578 号 2008.08.14 ZL 200830056416.0 多士炉(TA8075) 发行人

192 第 1042116 号 2008.08.14 ZL 200830056415.6 豆浆机(BL9230) 发行人

193 第 1006409 号 2008.08.16 ZL 200830056689.5 电热水壶(KE7153) 发行人

194 第 1027228 号 2008.08.16 ZL 200830056693.1 豆浆机(BL9237) 发行人

195 第 1042187 号 2008.08.19 ZL 200830056948.4 快热水壶(KE7915) 发行人

196 第 1120696 号 2008.12.27 ZL 200830223774.6 咖啡机(CM4206) 发行人


1-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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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第 1157190 号 2008.12.27 ZL 200830223772.7 打蛋机(HM857) 发行人

198 第 1157247 号 2008.12.27 ZL 200830223773.1 打蛋机(HM860) 发行人

咖啡壶(CM4215 滴落式/漏
199 第 1156522 号 2009.04.24 ZL 200930075036.6 发行人
斗可移)
咖啡壶(CM4216 滴落式/漏
200 第 1156391 号 2009.04.24 ZL 200930075035.1 发行人
斗可移)

201 第 1201930 号 2009.04.20 ZL 200930008049.1 电热水壶(KE7040 塑料壳) 发行人

202 第 1189815 号 2009.04.20 ZL 200930008050.4 电热水壶(KE7150T 不锈钢) 发行人

203 第 1156652 号 2009.04.20 ZL 200930008051.9 电热水壶(KE7157) 发行人

204 第 1157079 号 2009.04.20 ZL 200930008052.3 电热水壶(KE7516) 发行人

电熨斗(EC1672 带电子显示
205 第 1119393 号 2009.04.20 ZL 200930008048.7 发行人
屏)

206 第 1178125 号 2009.04.20 ZL 200930008053.8 多士炉(TA8077) 发行人

多士炉(TA8100/带数码管
207 第 1156760 号 2009.04.20 ZL 200930008054.2 发行人
显示)
面包机(BM1316 带电子秤/
208 第 1156708 号 2009.04.20 ZL 200930008047.2 发行人
自动加果料)

209 第 1156326 号 2009.05.26 ZL 200930078609.0 电刀(EK2018) 发行人

210 第 1186281 号 2009.05.26 ZL 200930078670.5 油炸锅(DF5101) 发行人

211 第 1203341 号 2009.05.26 ZL 200930078613.7 咖啡壶(CM4220 液晶显示) 发行人

212 第 1186378 号 2009.05.26 ZL 200930078662.0 咖啡壶(CM4221 不锈钢) 发行人

213 第 1195698 号 2009.05.26 ZL 200930078663.5 咖啡机(CM4656 水罐式) 发行人

214 第 1186470 号 2009.05.26 ZL 200930078664.X 咖啡机(CM4718 压力式) 发行人

215 第 1157205 号 2009.05.26 ZL 200930078666.9 全自动咖啡机(CM4808) 发行人

216 第 1187274 号 2009.05.26 ZL 200930078610.3 电热水壶(KE7160 不锈钢) 发行人

217 第 1185034 号 2009.05.26 ZL 200930078612.2 多士炉(TA8042) 发行人

手持搅拌机(HB1907 充电
218 第 1296794 号 2009.05.26 ZL 200930078667.3 发行人
式)

219 第 1157061 号 2009.05.26 ZL 200930078665.4 面包机(BM1326) 发行人

220 第 1156325 号 2009.05.26 ZL 200930078669.2 手持搅拌机(HB1908) 发行人

221 第 1188006 号 2009.05.26 ZL 200930078611.8 电熨斗(EC1692 自动清洗) 发行人

222 第 1396552 号 2009.10.01 ZL 200930250108.6 豆奶机 发行人

223 第 1261788 号 2009.11.05 ZL 200930259269.1 油炸锅(DF5103) 发行人

224 第 1261790 号 2009.11.05 ZL 200930259280.8 油炸锅(DF5410) 发行人

225 第 1261791 号 2009.11.05 ZL 200930259284.6 咖啡机(CM4229) 发行人

226 第 1344578 号 2009.11.05 ZL 200930259265.3 多士炉(TA8087)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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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第 1315936 号 2009.11.05 ZL 200930259285.0 电热水壶(KE7101) 发行人

228 第 1315937 号 2009.11.05 ZL 200930259286.5 电热水壶(KE7162) 发行人

229 第 1306665 号 2009.11.05 ZL 200930259287.X 电热水壶(KE7165) 发行人

230 第 1306667 号 2009.11.05 ZL 200930259288.4 电热水壶(KE7166) 发行人

231 第 1306668 号 2009.11.05 ZL 200930259289.9 电热水壶(KE7518) 发行人

232 第 1354113 号 2009.11.05 ZL 200930259266.8 多士炉(TA8569) 发行人

233 第 1261787 号 2009.11.05 ZL 200930259267.2 电烤箱(TO9610) 发行人

234 第 1315935 号 2009.11.05 ZL 200930259268.7 电烤箱(TO9612) 发行人

235 第 1344579 号 2009.11.05 ZL 200930259282.7 面包机(BM1327) 发行人

236 第 1328398 号 2009.11.24 ZL 200930341751.X 电压力锅(EP2143) 发行人

237 第 1316045 号 2009.11.24 ZL 200930341769.X 多士炉(TA8109) 发行人

238 第 1298578 号 2009.11.24 ZL 200930341768.5 多士炉(TA8105) 发行人

239 第 1316044 号 2009.11.24 ZL 200930341755.8 烤板(ST3368) 发行人

240 第 1298577 号 2009.11.24 ZL 200930341754.3 烤板(BBQ3611) 发行人

241 第 1328399 号 2009.11.24 ZL 200930341771.7 果汁机(BL9837) 发行人

242 第 1316046 号 2009.11.24 ZL 200930341770.2 果汁机(BL9245) 发行人

243 第 1306900 号 2009.11.24 ZL 200930341753.9 搅奶机(EP2140) 发行人

244 第 1328397 号 2009.11.24 ZL 200930341673.3 橙汁机(JC5507) 发行人

245 第 1306898 号 2009.11.24 ZL 200930341672.9 酸奶机(EP2136) 发行人

246 第 1316043 号 2009.11.24 ZL 200930341675.2 打蛋机(HM883) 发行人

247 第 1306901 号 2009.11.24 ZL 200930341772.1 面包机(BM1329) 发行人

248 第 1370320 号 2009.11.24 ZL 200930341674.8 打蛋机(HM879) 发行人

249 第 1345336 号 2009.12.31 ZL 200930682212.2 静音吸尘器(VC5938) 发行人

250 第 1345338 号 2009.12.31 ZL 200930682214.1 电压力锅(EP2149) 发行人

251 第 1345340 号 2009.12.31 ZL 200930682216.0 电蒸笼(FS1152) 发行人

252 第 1345341 号 2009.12.31 ZL 200930682220.7 土耳其咖啡壶(CM4005) 发行人

253 第 1345342 号 2009.12.31 ZL 200930682221.1 压力咖啡壶(CM4658) 发行人

254 第 1345343 号 2009.12.31 ZL 200930682223.0 电热水壶(KE7412) 发行人

255 第 1345339 号 2009.12.31 ZL 200930682215.6 多士炉(TA8111) 发行人

256 第 1345344 号 2009.12.31 ZL 200930682224.5 电烤箱(TO9517) 发行人

257 第 1345345 号 2009.12.31 ZL 200930682225.X 电烤箱(TO9611) 发行人

258 第 1345337 号 2009.12.31 ZL 200930682213.7 蒸汽站式电烫头(EC1706) 发行人

259 第 1370330 号 2009.12.31 ZL 200930682218.X 烤炉(BBQ3612) 发行人


1-1-406
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260 第 1370328 号 2009.12.31 ZL 200930682211.8 磨豆机(XB9143) 发行人

261 第 1370331 号 2009.12.31 ZL 200930682219.4 咖啡壶(CM4223) 发行人

262 第 1370329 号 2009.12.31 ZL 200930682217.5 搅拌机(BL9830) 发行人

263 第 1397000 号 2009.12.31 ZL 200930682222.6 重型打蛋机(FP9016) 发行人

264 第 1345899 号 2010.01.20 ZL 201030101396.1 多士炉(TA8068) 发行人

265 第 1370345 号 2010.02.05 ZL 201030109440.3 电热水壶(KE7169) 发行人

266 第 1372668 号 2010.02.05 ZL 201030109472.3 电热水壶(KE7171) 发行人

267 第 1376146 号 2010.02.06 ZL 201030109419.3 油炸锅(DF5105) 发行人

268 第 1354277 号 2010.03.23 ZL 201030128929.5 水果豆浆机(BL9835) 发行人

269 第 1354278 号 2010.03.23 ZL 201030128936.5 磨豆机(CG9101) 发行人

270 第 1354279 号 2010.03.23 ZL 201030128938.4 多士炉(TA8119) 发行人

271 第 1354280 号 2010.03.23 ZL 201030128941.6 电热水壶(KE7096) 发行人

272 第 1354282 号 2010.03.23 ZL 201030128948.8 电蒸笼(FE1151) 发行人

273 第 1354281 号 2010.03.23 ZL 201030128944.X 充电手持吸尘器(VC5901) 发行人

274 第 1354296 号 2010.03.29 ZL 201030133264.7 电热水壶(KE7161) 发行人

干湿两用真空吸尘器
275 第 1399112 号 2010.04.13 ZL 201030145246.0 发行人
(VC5978)

276 第 1436816 号 2010.06.30 ZL 201030229594.6 电热水壶(KE7181) 发行人

277 第 1413139 号 2010.06.30 ZL 201030229607.X 陶瓷电热水壶(KE7929) 发行人

278 第 1435508 号 2010.06.30 ZL 201030229626.2 电热水壶(KE7110) 发行人

279 第 1437209 号 2010.06.30 ZL 201030229631.3 电热水壶(KE7112) 发行人

280 第 1433474 号 2010.06.30 ZL 201030229638.5 电热水壶(KE7113) 发行人

281 第 1432714 号 2010.06.30 ZL 201030229645.5 电热水壶(KE7163) 发行人

282 第 1435284 号 2010.06.30 ZL 201030229665.2 多士炉(TA8128) 发行人

283 第 1437258 号 2010.06.30 ZL 201030229677.5 多士炉(TA8127) 发行人

284 第 1433495 号 2010.06.30 ZL 201030229730.1 多士炉(TA8571) 发行人

285 第 1433608 号 2010.06.30 ZL 201030229741.X 豆浆机(BL9260/9261) 发行人

286 第 1431985 号 2010.06.30 ZL 201030229693.4 大饼机(EP2171) 发行人

287 第 1435185 号 2010.07.01 ZL 201030230836.3 煮面水壶(KE7111) 发行人

288 第 1434221 号 2010.07.01 ZL 201030230839.7 多士炉(TA8089) 发行人

289 第 1436348 号 2010.07.12 ZL 201030242489.6 咖啡机(CM4246) 发行人

290 第 1468295 号 2010.06.30 ZL 201030229574.9 电热水壶(KE7171-A) 发行人

291 第 1462234 号 2010.06.30 ZL 201030229586.1 电热水壶(KE7177)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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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第 1464275 号 2010.06.30 ZL 201030229613.5 电热水壶(KE7103) 发行人

293 第 1433982 号 2010.06.30 ZL 201030229659.7 豆浆机(BL9262) 发行人

294 第 1464552 号 2010.06.30 ZL 201030229555.6 电烤箱(TO9616) 发行人

295 第 1464630 号 2010.06.30 ZL 201030229687.9 酸奶机(EP2168) 发行人

296 第 1478281 号 2010.06.30 ZL 201030229718.3 电磁炉(IC3728\IC3729) 发行人

297 第 1534714 号 2010.07.01 ZL 201030230847.1 陶瓷电热水壶(KE7930) 发行人

298 第 1520215 号 2010.07.12 ZL 201030242498.5 咖啡机(CM4248) 发行人

299 第 1616105 号 2011.01.08 ZL 201130002227.7 电烫斗(EC1709) 发行人

300 第 1618005 号 2011.01.08 ZL 201130002234.7 蒸气站电烫斗(EC1695) 发行人

301 第 480634 号 2005.01.27 ZL 200530051581.3 咖啡壶(XB648T) 发行人

302 第 528037 号 2005.05.19 ZL 200530059898.1 电热水壶(XB6512) 发行人

303 第 683873 号 2006.20.26 ZL 200630077200.3 油炸锅(DF5305) 发行人

304 第 1619368 号 2011.01.08 ZL 201130002267.1 电烤盘(BBQ3613) 发行人

305 第 1616230 号 2011.01.08 ZL 201130002270.3 面包机(BM1335) 发行人

306 第 1625494 号 2011.01.08 ZL 201130002213.5 压力咖啡机(CM4667) 发行人

307 第 1625636 号 2011.01.08 ZL 201130002216.9 压力咖啡机(CM4672) 发行人

308 第 1628677 号 2011.01.08 ZL 201130002236.6 打蛋机(HM990) 发行人

309 第 1626268 号 2011.01.08 ZL 201130002237.0 爆米花机(PC337) 发行人

310 第 1628514 号 2011.01.08 ZL 201130002230.9 搅奶机(EP2177) 发行人

311 第 1630088 号 2011.01.08 ZL 201130002269.0 油炸锅(DF5412) 发行人

312 第 1633977 号 2011.01.08 ZL 201130002203.1 胶囊咖啡机(CM4670) 发行人

313 第 1639182 号 2011.01.08 ZL 201130002221.X 压力咖啡机(CM4675) 发行人

314 第 1635546 号 2011.01.08 ZL 201130002240.2 电蒸笼(FS1150) 发行人

315 第 1632937 号 2011.01.08 ZL 201130002228.1 打奶机(EP2178) 发行人

316 第 1633946 号 2011.01.08 ZL 201130002232.8 蒸汽挂烫机(EC1707) 发行人

317 第 1645009 号 2011.01.08 ZL 201130002272.2 豆浆机(BL9265) 发行人

318 第 1712813 号 2011.01.08 ZL 201130002242.1 泡茶杯(KE7928) 发行人

319 第 1618301 号 2011.01.12 ZL 201130004847.4 多士炉(TA8510) 发行人

320 第 1623451 号 2011.01.12 ZL 201130004848.9 即热式水壶(KE7926) 发行人

321 第 1625191 号 2011.01.12 ZL 201130004846.X 电热烤箱(T09518) 发行人

322 第 1626831 号 2011.01.12 ZL 201130004845.5 手持搅拌棒(HB1911) 发行人

323 第 1637404 号 2011.01.12 ZL 201130004851.0 电烤箱(T09423) 发行人

324 第 1663771 号 2011.01.12 ZL 201130004852.5 即热式水壶(KE7920)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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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第 1660070 号 2011.01.12 ZL 201130004850.6 电烤箱(T09617) 发行人

326 第 1579600 号 2011.01.12 ZL 201130004849.3 电热水壶(KE7078A) 发行人

327 第 1581782 号 2011.01.12 ZL 201130004855.9 电热水壶(KE7183) 发行人

328 第 1582695 号 2011.01.12 ZL 201130004854.4 电热水壶(KE7188) 发行人

329 第 1579348 号 2011.01.12 ZL 201130004853.X 电热水壶(KE7520) 发行人

330 第 1616568 号 2011.01.13 ZL 201130005500.1 多士炉(TA8113) 发行人

331 第 1617460 号 2011.01.13 ZL 201130005495.4 多士炉(TA8116) 发行人

332 第 1619034 号 2011.01.13 ZL 201130005492.0 多士炉(TA8120) 发行人

333 第 1616122 号 2011.01.13 ZL 201130005491.6 多士炉(TA8126) 发行人

334 第 1627387 号 2011.01.13 ZL 201130005496.9 多士炉(TA8117) 发行人

335 第 783209 号 2007.04.30 ZL 200730054918.5 电热水壶(KE7076) 发行人

336 第 1156851 号 2009.05.26 ZL 200930078608.6 橙汁机(JC5508) 发行人

337 第 1306899 号 2009.11.24 ZL 200930341752.4 电熨斗(EC1701) 发行人

338 第 506133 号 2005.05.19 ZL 200530059898.1 电热水壶(XB6512) 发行人

339 第 1829743 号 2011.10.13 ZL 201130360666.5 面包机(BM1332) 发行人

吸尘器(手持推杆式
340 第 1846646 号 2011.10.13 ZL 201130360638.3 发行人
VCS2001)
吸尘器(手持推杆式
341 第 1950935 号 2011.10.13 ZL 201130360637.9 发行人
VCS2002)

342 第 1848391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2678.1 搅拌机(BL9279 静音) 发行人

343 第 1888149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2675.8 打蛋机(HM899 静音) 发行人

344 第 1831214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2676.2 冰激淋机(EP2190) 发行人

345 第 1830134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2661.6 电烤箱(TO9519) 发行人

346 第 1861319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4913.9 即热式咖啡机 (CM4680) 发行人

347 第 1848075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4949.7 鸡尾酒机(BL9839) 发行人

348 第 1847592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2664.X 即热水壶(KE7935) 发行人

349 第 1890179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2665.4 咖啡机(KE7949) 发行人

350 第 1926690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3530.X 酸奶机(YMJ-101) 发行人

351 第 1879449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3526.3 磨豆咖啡机(CM4266) 发行人

352 第 1863479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3528.2 陶瓷电热水壶(KE7939) 发行人

353 第 1850823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3506.6 陶瓷电热水壶(KE7948) 发行人

354 第 1853421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4943.X 面包机(BM1209) 发行人

355 第 1853704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5009.X 陶瓷电水壶(KE7937) 发行人

356 第 1865213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5008.5 陶瓷电水壶(KE7938)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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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第 1870608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5016.X 陶瓷电水壶(KE7942) 发行人

358 第 1889353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5035.2 咖啡机主体(CM4681) 发行人

359 第 1866161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0636.4 手持式搅拌机(HB1916) 发行人

手持式组合搅拌机
360 第 1872192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0613.3 发行人
(HB1916)

361 第 1931076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0611.4 陶瓷电热水壶(KE7936) 发行人

362 第 1853957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5084.6 咖啡机(CM4262) 发行人

363 第 1830334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5564.2 吸尘器(VCP1002) 发行人

364 第 1829609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5082.7 吸尘器(VCT3801) 发行人

365 第 1872552 号 2011.10.13 ZL 201130360603.X 吸尘器(VCH4501) 发行人

366 第 1831545 号 2011.10.13 ZL 201130360610.X 风动地刷(TB002) 发行人

367 第 1850775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5014.0 电压力锅(EP2175) 发行人

368 第 1870285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5022.5 吸尘器(VCP1001) 发行人

369 第 1865725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5029.7 手持式吸尘器(VCP1001) 发行人

370 第 1829710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5030.X 滴漏咖啡机(极致系列) 发行人

371 第 1830407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5026.3 多士炉(极致系列) 发行人

372 第 1862957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5061.5 电热水壶(极致系列) 发行人

373 第 1844857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5032.9 多士炉(生物系列) 发行人

374 第 1846611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5077.6 电热水壶(生物系列) 发行人

375 第 1871440 号 2011.10.15 ZL 201130365582.0 咖啡机(生物系列) 发行人

376 第 1848379 号 2011.10.15 ZL 201130365583.5 水果豆浆机(DJ-P401) 发行人

377 第 1848642 号 2011.10.15 ZL 201130365283.7 咖啡机(大杯胶囊 CM4679) 发行人

378 第 1909536 号 2011.10.15 ZL 201130365556.8 蒸汽烫斗(EC1869-A) 发行人

379 第 1886376 号 2011.10.15 ZL 201130365557.2 咖啡机(CM4245) 发行人

380 第 1864760 号 2011.10.15 ZL 201130365563.8 奶泡机(EP2187) 发行人

381 第 1907767 号 2011.12.21 ZL 201130492023.6 煎锅 发行人

382 第 1948538 号 2011.12.24 ZL 201130497110.0 净水瓶滤芯 发行人

383 第 1954395 号 2011.12.24 ZL 201130497121.9 净水瓶瓶身 发行人

384 第 1948399 号 2011.12.24 ZL 201130497122.3 净水瓶(整体) 发行人

385 第 502537 号 2005.03.19 ZL 200530054975.4 开关插座面板框 发行人

386 第 547087 号 2005.09.17 ZL 200530069831.6 电热水壶(KE6500S) 发行人

387 第 830525 号 2007.09.27 ZL 200730313685.6 打蛋机(HM849) 发行人

吸尘器(手持推杆式
388 第 1950935 号 2011.10.13 ZL 201130360637.9 发行人
VCS2002)


1-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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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 第 1848391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2678.1 搅拌机(BL9279 静音) 发行人

390 第 1888149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2675.8 打蛋机(HM899 静音) 发行人

391 第 1889353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5035.2 咖啡机主体(CM4681) 发行人

392 第 1976680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5083.1 煮蛋器(EB-J101) 发行人

393 第 1872552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0603.X 吸尘器(VCH4501) 发行人

394 第 1830407 号 2011.10.14 ZL 201130365026.3 多士炉(极致系列) 发行人

395 第 1909536 号 2011.10.15 ZL 201130365556.8 蒸汽烫斗(EC1869-A) 发行人

396 第 1886376 号 2011.10.15 ZL 201130365557.2 咖啡机(CM4245) 发行人

397 第 1969301 号 2011.12.21 ZL 201130492025.5 LED 智能灯(情感灯主灯) 发行人

398 第 1972316 号 2011.12.21 ZL 201130492022.1 LED 智能灯(情感灯副灯) 发行人

399 第 2036207 号 2011.12.21 ZL 201130491995.3 水壶(KE7709) 发行人

400 第 1968516 号 2011.12.29 ZL 201130505126.1 果汁机(BL9285) 发行人

401 第 2010432 号 2011.12.29 ZL 201130505122.3 油炸锅(DF5205) 发行人

402 第 1978391 号 2011.12.29 ZL 201130505128.0 油炸锅(DF5418) 发行人

403 第 1970836 号 2011.12.30 ZL 201130507248.4 刨冰机(EP2215) 发行人

404 第 1969130 号 2011.12.30 ZL 201130507249.9 刨冰机(EP2218) 发行人

405 第 1983309 号 2011.12.31 ZL 201130509265.1 陶瓷水壶(7946) 发行人

406 第 1968555 号 2012.01.02 ZL 201230000151.9 打蛋棒(HB1919) 发行人

407 第 1983665 号 2012.01.02 ZL 201230000149.1 陶瓷水壶(7941) 发行人

408 第 1968554 号 2012.01.02 ZL 201230000150.4 手持搅拌棒(HB1907) 发行人

409 第 1978586 号 2012.01.02 ZL 201230000148.7 陶瓷水壶(7945) 发行人

410 第 2005967 号 2012.01.03 ZL 201230000228.2 打奶机(EP2205) 发行人

411 第 2044159 号 2012.01.03 ZL 201230000243.7 电水壶(KE7431) 发行人

412 第 1978657 号 2012.01.03 ZL 201230000258.3 多士炉(TA8145) 发行人

413 第 2045366 号 2012.01.03 ZL 201230000263.4 油炸锅(DF5206) 发行人

414 第 1973601 号 2012.01.07 ZL 201230003796.8 多士炉(TA8150) 发行人

415 第 1969965 号 2012.01.07 ZL 201230003786.4 多士炉(TA8149) 发行人

416 第 1969087 号 2012.01.10 ZL 201230004710.3 多士炉(TA8139) 发行人

417 第 1970430 号 2012.01.10 ZL 201230004708.6 多士炉(TA8142) 发行人

418 第 1970012 号 2012.01.11 ZL 201230005772.6 蒸汽站烫斗(EC1720) 发行人

419 第 2077490 号 2012.02.28 ZL 201230041855.0 面包机(BM1340) 发行人

420 第 2076470 号 2012.02.28 ZL 201230041846.1 面包机(BM1339) 发行人

421 第 1991470 号 2012.02.29 ZL 201230042899.5 豆奶机(DN268)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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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第 2240532 号 2012.06.07 ZL 201230231077.1 电水壶(KE7948) 发行人

423 第 2128164 号 2012.06.07 ZL 201230231080.3 电水壶(KE7946) 发行人

424 第 211611 号 2012.06.07 ZL 201230230993.3 电水壶(KE7938) 发行人

425 第 2144417 号 2012.06.07 ZL 201230230986.3 电水壶(KE7939) 发行人

426 第 2105620 号 2012.06.07 ZL 201230230983.X 电水壶(KE7930) 发行人

427 第 2123722 号 2012.06.07 ZL 201230230981.0 电水壶(KE7941) 发行人

428 第 2125610 号 2012.06.07 ZL 201230230971.7 电水壶(KE7942) 发行人

429 第 2111881 号 2012.06.08 ZL 201230231566.7 电水壶(KE7936) 发行人

430 第 2143767 号 2012.06.14 ZL 201230249890.1 多士炉(TA8138) 发行人

431 第 2129215 号 2012.06.14 ZL 201230249954.8 电水壶(KE7973) 发行人

432 第 2132920 号 2012.06.14 ZL 201230249960.3 电水壶(KE7943) 发行人

433 第 2142696 号 2012.06.14 ZL 201230249928.5 电水壶(KE7975-V) 发行人

434 第 2135229 号 2012.06.14 ZL 201230249908.8 电水壶(KE7975) 发行人

435 第 2104410 号 2012.06.14 ZL 201230249912.4 刨冰机(EP2213) 发行人

436 第 2111503 号 2012.06.14 ZL 201230249920.9 奶泡机(EP2206) 发行人

437 第 2143383 号 2012.06.14 ZL 201230249882.7 油炸锅(DF5106) 发行人

438 第 2108702 号 2012.06.15 ZL 201230252513.3 胶囊咖啡机(CM4670-CD) 发行人

439 第 2242389 号 2012.06.15 ZL 201230252605.1 电水壶(KE7929) 发行人

440 第 2139687 号 2012.06.15 ZL 201230252540.0 电水壶(KE7937-A) 发行人

441 第 2139108 号 2012.06.15 ZL 201230252553.8 电水壶(KE7929-A) 发行人

442 第 2243020 号 2012.07.20 ZL 201230330034.9 多士炉(TA8097) 发行人

443 第 2242443 号 2012.07.20 ZL 201230330016.0 多士炉(TA8580) 发行人

444 第 2188122 号 2012.07.20 ZL 201230330004.8 咖啡机(CM4283) 发行人

445 第 2188107 号 2012.07.20 ZL 201230329995.8 吸尘器(VCP1005-A) 发行人

446 第 2188031 号 2012.07.20 ZL 201230329989.2 吸尘器(VCP1006-B) 发行人

447 第 2241298 号 2012.07.20 ZL 201230330006.7 研磨榨汁机(JE5616) 发行人

448 第 2215013 号 2012.07.20 ZL 201230330011.8 电水壶(KE7465) 发行人

449 第 2189964 号 2012.07.20 ZL 201230330025.X 搅拌机(BL9289) 发行人

450 第 2188400 号 2012.07.20 ZL 201230330024.5 打蛋机(HB408) 发行人

451 第 2243225 号 2012.07.20 ZL 201230330028.3 多士炉(TA8268) 发行人

452 第 2188159 号 2012.07.20 ZL 201230330026.4 压力式咖啡机(CM4682) 发行人

453 第 2187424 号 2012.07.20 ZL 201230330036.8 绞肉机(MC351) 发行人

454 第 2187386 号 2012.07.20 ZL 201230330038.7 打蛋机(HM502)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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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 第 2189973 号 2012.07.20 ZL 201230330039.1 咖啡机(CM4276) 发行人

456 第 2172922 号 2012.07.03 ZL 201230293032.7 塑胶水壶(KE7121) 发行人

457 第 2173473 号 2012.07.03 ZL 201230293018.7 咖啡水壶(CM4263) 发行人

458 第 2209943 号 2012.07.03 ZL 201230293037.X 咖啡机(CM4277) 发行人

459 第 2209944 号 2012.07.03 ZL 201230293040.1 胶囊咖啡机(CM4725) 发行人

460 第 2241782 号 2012.07.20 ZL 201230330035.3 打蛋机(HB1922) 发行人

461 第 2187875 号 2012.07.20 ZL 201230330438.8 玻璃水壶(KE7097) 发行人

462 第 2190060 号 2012.07.20 ZL 201230330439.2 烤板(GC3352) 发行人

463 第 2195053 号 2012.07.20 ZL 201230330434.X 煮茶器(KE7972) 发行人

464 第 2187596 号 2012.07.20 ZL 201230330161.9 电水壶(KE7256/KE7257) 发行人

465 第 2189067 号 2012.07.20 ZL 201230330033.4 多士炉(TA8095) 发行人

466 第 361916 号 2003.08.31 ZL 03361999.9 面包机(XBM1228) 发行人

467 第 386697 号 2003.09.10 ZL 03363926.4 咖啡壶(XQ688) 发行人

468 第 376185 号 2003.11.26 ZL 200330117915.3 面包机(XBM1028S) 发行人

469 第 385135 号 2003.11.26 ZL 200330117916.8 面包机(XBM1128) 发行人

470 第 2269970 号 2012.07.20 ZL 201230329982.0 玻璃水壶(KE7423) 发行人

471 第 2306618 号 2012.07.20 ZL 201230330042.3 不锈钢电子水壶(KE7252) 发行人

472 第 2301322 号 2012.07.21 ZL 201230331446.4 电熨斗(EC1727) 发行人

473 第 2277051 号 2012.09.17 ZL 201230443124.9 冰棍机(EP2209) 发行人

474 第 2283913 号 2012.09.17 ZL 201230443126.8 不锈钢水壶(KE7127) 发行人

475 第 2374131 号 2012.09.17 ZL 201230442941.2 面包机(BM1331-A) 发行人

476 第 2380313 号 2012.09.17 ZL 201230443106.0 烤板(BBQ3619) 发行人

477 第 2294564 号 2012.09.18 ZL 201230444038.X 多士炉(TA8202) 发行人

478 第 2297979 号 2012.09.18 ZL 201230444644.1 滴漏咖啡机(CM4286) 发行人

479 第 2306134 号 2012.09.18 ZL 201230445056.X 面包机(BM1221) 发行人

480 第 2385929 号 2012.09.18 ZL 201230443954.1 打蛋机(HM407) 发行人

481 第 2386116 号 2012.09.18 ZL 201230444037.5 电水壶(KE7255) 发行人

482 第 2462351 号 2012.09.18 ZL 201230444463.9 多士炉(TA8201) 发行人

483 第 2273995 号 2012.09.19 ZL 201230448222.1 电烤箱(T09621) 发行人

484 第 2283909 号 2012.09.19 ZL 201230448760.0 电烤箱(T09620) 发行人

485 第 2306796 号 2012.09.19 ZL 201230448689.6 吸尘器(VCT3802-A) 发行人

486 第 2306441 号 2012.09.19 ZL 201230448525.3 电水壶(KE7259) 发行人

487 第 2383853 号 2012.09.19 ZL 201230448097.4 面包机(BM1343)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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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 第 2297921 号 2012.09.20 ZL 201230449909.7 三文治机(ST3225) 发行人

489 第 2306009 号 2012.09.20 ZL 201230449528.9 电水壶(KE7258) 发行人

490 第 2308641 号 2012.09.20 ZL 201230449652.5 电水壶(KE7467) 发行人

491 第 2343995 号 2012.09.20 ZL 201230450014.5 咖啡机(CM4282) 发行人

492 第 2390905 号 2012.09.20 ZL 201230449985.8 橙汁机(JC5511) 发行人

493 第 2367512 号 2012.10.07 ZL 201230475095.4 电水壶(KE7530) 发行人

494 第 2374734 号 2012.10.07 ZL 201230475094.X 打蛋机(HM508) 发行人

495 第 2368902 号 2012.11.29 ZL 201230588761.5 玻璃水壶(三角煲 2) 发行人

496 第 2389426 号 2012.11.29 ZL 201230589123.5 搅拌机(BL9293) 发行人

497 第 2452725 号 2012.11.29 ZL 201230588582.1 玻璃水壶(三角煲 1) 发行人

498 第 2481306 号 2012.11.29 ZL 201230588788.4 玻璃水壶(方形) 发行人

499 第 2369689 号 2012.11.30 ZL 201230592951.4 多士炉(TA8205) 发行人

500 第 2378534 号 2012.11.30 ZL 201230592151.2 打奶机(EP2230) 发行人

501 第 2383825 号 2012.11.30 ZL 201230592657.3 烤板(GC3353) 发行人

502 第 2383926 号 2012.11.30 ZL 201230592345.2 电磁炉(IC3735) 发行人

503 第 2389501 号 2012.11.30 ZL 201230581801.1 咖啡机(CM4285) 发行人

504 第 2389228 号 2012.11.30 ZL 201230592119.4 电水壶(KE7433) 发行人

505 第 2396630 号 2012.11.30 ZL 201230582396.5 咖啡机(CM4291) 发行人

506 第 2424450 号 2012.12.19 ZL 201230638559.9 净化器(EP2231) 发行人

507 第 2428426 号 2012.12.19 ZL 201230638556.5 面包机(BM1345) 发行人

508 第 2429893 号 2012.12.19 ZL 201230638574.3 电水壶(KE7129) 发行人

509 第 2450332 号 2012.12.19 ZL 201230638519.4 咖啡机(CM4011) 发行人

510 第 2449270 号 2012.12.19 ZL 201230638541.9 搅拌机(BL9292) 发行人

511 第 2449610 号 2012.12.19 ZL 201230638565.4 食物处理器(MC353) 发行人

512 第 2464419 号 2012.12.19 ZL 201230638547.6 打蛋机(HM409) 发行人

513 第 2432699 号 2012.12.31 ZL 201230664407.6 多士炉(TA8160) 发行人

514 第 2437791 号 2012.12.31 ZL 201230661562.2 吸尘器(VCT4002-A) 发行人

515 第 2504088 号 2012.12.31 ZL 201230661744.X 台式打蛋机(HM505) 发行人

516 第 2509844 号 2012.12.31 ZL 201230661632.4 台式打蛋机(FP9030) 发行人

517 第 2512600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2031.2 电水壶(KE7286) 发行人

518 第 2513306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2029.5 电水壶(KE7142) 发行人

519 第 2513158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675.X 打蛋机(HM419) 发行人

520 第 2513084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708.0 蒸汽站熨斗(EC1731)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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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第 2513848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543.7 电水壶(KE7131) 发行人

522 第 2514586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598.8 面包机(BM1232) 发行人

523 第 2514787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597.3 面包机(BM1230) 发行人

524 第 2518195 号 2012.12.31 ZL 201230664409.5 手持打蛋机(HM405) 发行人

525 第 2516905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2013.4 多士炉(TA8581) 发行人

526 第 2521117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987.0 多士炉(TA8279) 发行人

527 第 2517602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2016.8 电水壶(KE7535) 发行人

528 第 2520969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2032.7 电水壶(KE7275) 发行人

529 第 2518801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2037.X 电烤箱(TO9428) 发行人

530 第 2519087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2044.X 打蛋机(HM518) 发行人

531 第 2520963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709.5 电水壶(KE7276) 发行人

532 第 2517401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605.4 面包机(BM1229) 发行人

533 第 2517566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616.2 面包机(BM1212) 发行人

534 第 2521146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632.1 橙汁机(JC5512) 发行人

535 第 2523704 号 2013.04.13 ZL 201230664381.5 玻璃电水壶(KE7491) 发行人

536 第 2524999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945.7 甜食机(ST3369) 发行人

537 第 2525299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707.6 宠物哺食机(EP2270) 发行人

538 第 2527741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712.7 咖啡机(CM4300) 发行人

539 第 2524082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710.8 电水壶(KE7138) 发行人

540 第 2524174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544.1 电烤箱(TO9532) 发行人

541 第 2526441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619.6 咖啡机(CM4293) 发行人

542 第 2524262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620.9 绞肉机(MG5848) 发行人

543 第 2530594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2028.0 电水壶(KE7540) 发行人

544 第 2532913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2084.4 打蛋机(HM432) 发行人

545 第 2530224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711.2 多士炉(TA8208) 发行人

546 第 2532897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599.2 面包机(BM1231) 发行人

547 第 2530863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617.7 咖啡机(CM4298) 发行人

548 第 2530560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618.1 咖啡机(CM4008) 发行人

549 第 2532893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631.7 电水壶(KE7132) 发行人

550 第 2547427 号 2013.01.29 ZL 201330027692.5 搅拌刀 发行人

551 第 2547688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2033.1 电水壶(KE7141) 发行人

552 第 2548166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545.6 电烤箱(TO9632) 发行人

553 第 2559680 号 2013.01.29 ZL 201330027229.0 搅拌刀(1)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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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电器 招股意向书


554 第 2604498 号 2013.04.13 ZL 201330111955.0 面包机(BM1211) 发行人


(2)已取得的境外专利

序号 申请日 专利号 专利名称 已授权国家

1 2003.08.10 03273306.2 具有煲饭功能的面包机 德国、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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