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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1-06-03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预计发行日期 2011年 6月 14日
发行股数 2,000万股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后总股本 77,720,058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
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林洺锋、股东蒋海艳、卢德隆、勤睿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创新投、南海成长承诺: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马修阁、燕飞飞、林韶山、王伟、李梓亮、谷益、黄振东和陈荣玲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本公司股东马修阁、燕飞飞、王伟、谷益、李梓亮及林韶山同时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三年内,其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当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第二年和第三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当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5%。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林洺锋、马修阁、燕飞飞、黄振东、王伟、谷益、李梓亮、刘家序、艾志军以及林洺锋的关联股东蒋海艳、卢德隆同时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1年 5月 30日

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林洺锋、股东蒋海艳、卢德隆、勤睿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创新投承诺: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0年 3月 5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南海成长承诺: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0年 3月 25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马修阁、燕飞飞、林韶山、王伟、李梓亮、谷益、黄振东和陈荣玲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本公司股东马修阁、燕飞飞、王伟、谷益、李梓亮及林韶山同时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三年内,其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当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第二年和第三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当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林洺锋、马修阁、燕飞飞、黄振东、王伟、谷益、李梓亮、刘家序、艾志军以及林洺锋的关联股东蒋海艳、卢德隆同时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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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关于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本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三、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一)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 LED 显示屏及照明应用领域前景广阔,但行业集中度不高,市场份额较为分散,且新的竞争者不断涌入,行业竞争呈加剧之势。本公司所处的华南地区的 LED显示屏产值占全国总产值的约 40%,是全国 LED产业集中且竞争激烈的地区。与国内外众多的竞争厂商相比,本公司具有技术、成本、销售渠道和品牌等综合优势,产品品质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是,随着行业竞争不断加剧,若本公司不能持续巩固并扩大竞争优势,则可能面临被竞争对手超越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生产厂房租赁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吉丽租赁用作厂房的房产共 4处,总面积为 47,800.13平方米。
本公司租赁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村富海工业区宏升富 A 栋的厂房,及本公司子公司安吉丽租赁的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北环路官田社区横坑工业园 B1栋厂房等两栋厂房,因历史原因未取得出租房屋的产权证书,存在部分经营场所被迫搬迁而导致生产中断的风险。
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的主要为小型生产设备,生产线的安装程序较为简单,易于搬迁。深圳市房产租赁市场交易活跃,公司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找到符合条件的替代厂房,租赁厂房被迫搬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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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已出具证明,迄今为止,上述两处租赁厂房尚未列入该区改造计划,并原则上在三年内不列入改造拆迁范围。
本公司于 2010年 9月租用了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 68号深宇科技园1 号厂房、2 号厂房、3 号厂房 3 楼整层、宿舍楼等房产,均已取得产权证书。
本公司已将主要生产场地搬迁至上述租赁厂房处,搬迁工作未对生产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已通过招拍挂程序购买了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聚龙山片区蓝景北路与规划四路交汇处的土地,面积 22,082.1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为深房地字
第 6000434820号。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完成后,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将在自有房产内进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出具承诺:如果本公司因租赁房产涉及的法律瑕疵而导致该等租赁房产被拆除或拆迁,或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者出现任何纠纷,并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处罚的直接损失,或因拆迁可能产生的搬迁费用、固定配套设施损失、停工损失、被有权部门罚款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而支付的赔偿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就本公司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向本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使本公司不因此遭受经济损失。
(三)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款项的风险
2007年本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2008年至 2010年,本公司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 9%、10%和 11%,本公司已取得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福永税务分局于 2010年 11月 18日出具的证明,证实了以上税率。上述税率系依据深圳市制定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存在被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承诺: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前各年度所享受的税收优惠被有关政府部门追缴,则林洺锋将以连带责任方式,无条件全额承担本公司在上市前应补缴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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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9
一、缩略语. 9
二、专业词汇. 12
第二节概览. 17
一、公司简介. 17
二、公司竞争优势. 18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简介. 26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资料. 26
五、本次发行情况. 29
六、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31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览. 32
一、公司基本情况. 32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2
三、本次发行有关机构的情况.. 33
四、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的权益关系. 35
五、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35
第四节风险因素. 36
一、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36
二、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36
三、核心人才流失风险. 36
四、生产厂房租赁风险. 37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39
六、公司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40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41
八、主要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 41
九、知识产权相关的风险. 41
十、税收优惠政策及政府补贴变化的风险.. 42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44
十二、汇率风险. 45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46
一、公司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46
二、公司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9
三、公司股权关系及内部组织结构. 49
四、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52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56
六、公司股本情况. 61
七、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70
八、公司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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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79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80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80
二、LED及其应用领域. 82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87
四、行业监管政策.111
五、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113
六、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123
七、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43
八、公司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 154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63
一、同业竞争. 163
二、关联交易. 164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171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171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176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178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179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180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181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本公司签署的协议及承诺... 181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181
九、申报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82
第九节公司治理... 184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84
二、公司违法违规情况. 196
三、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担保的情况. 196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评估意见.. 197
五、公司对外投资、担保事项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197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199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201
一、财务报表. 201
二、会计报表编制基准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211
三、申报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11
四、主要税项. 222
五、分部信息. 224
六、公司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225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25
八、主要财务指标.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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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盈利预测. 229
十、资产评估情况. 229
十一、设立时及以后历次验资报告... 230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 232
十三、盈利能力分析. 259
十四、现金流量分析. 301
十五、会计报表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04
十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305
十七、申报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306
第十一节募集资金运用. 308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30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市场前景. 30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313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整体影响. 328
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330
一、长期发展战略. 330
二、本公司的发展计划. 330
三、本公司实现发展目标所依据的假设. 332
四、本次发行上市对实现业务目标的作用. 333
第十三节其他重要事项. 334
一、重要合同. 334
二、对外担保. 336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36
四、有关“337调查”的说明. 337
第十四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340
第十五节附件. 347
一、备查文件. 347
二、查阅时间. 347
三、查阅地点.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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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缩略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深圳市洲明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洲磊电子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指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000万股社会公众股 A股的行为
洲明股份、股份公司
指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洲磊电子指深圳市洲磊电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2008年 5月19日更名为洲明有限
洲明有限指深圳市洲明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2009 年 12月 28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安吉丽指深圳市安吉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惠州洲明指惠州市洲明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勤睿投资指深圳市勤睿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前身深圳市勤睿光电有限公司(2011年 1月 18日完成变更),系发行人股东
创新投指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南海成长指深圳市南海成长创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香港洲明指香港洲明国际光电有限公司,原名为香港洲磊国际光电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股 100%的公司,已于2010年 9月 17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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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洲明指 UNILUMIN INC.,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妻持股 49%的公司,已注销
深圳邦越指深圳邦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参股公司
北京邦越指北京邦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参股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指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健所、申报会计师
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由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 9月合并成立的
开元信德指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指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申报期指 2008年、2009年和 2010年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信息产业部指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 号),设立工信部后不再保留信息产业部,原信息产业部大部分职责划入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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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
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住建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部指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 号),设立住建部后不再保留建设部,原建设部职责划入住建部
铁道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交通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质检总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工商总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指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国光协 LED 显示应用分会
指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发光二极管显示应用分会
Aixtron 指 Aixtron AG(德国)
Cree 指 Cree Inc.(美国)
Lumileds 指 Philips Lumileds Lighting Company(美国)
Nichia 指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日本)
Nippon Sanso 指 Taiyo Nippon Sanso Corporation(日本)
Osram 指 Osram Opto Semiconductors(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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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yota Gosei 指丰田合成株式会社(日本)
Veeco 指 Veeco Instruments Inc.,美国维易科精密仪器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劳动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新《企业所得税法》指于 2008年 1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该法实施后,1991 年 4 月 9 日第七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 1993 年 12 月
13 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
条例》同时废止
元指人民币元
二、专业词汇
LED 指英文 Light Emitting Diode的缩写,指发光二极管,当被电流激发时通过传导电子和空穴的再复合产生自发辐射而发出非相干光的一种半导体二极管
白光 LED 指用单色芯片加荧光粉或多色芯片组合合成白色光的 LED
直插式 LED 指 Dual In-line Package LED,带有正负极引线、适用于通孔插入安装工艺的 LED
贴片式 LED、SMD
LED
指 Surface Mounted Devices LED,正负电极在封装基板上、适用于表面安装工艺的 LED
背光源指为 LCD提供背部光源的发光组件,是一种能把点光源或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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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光源发出的光通过漫反射使之成为面光源的发光组件
外延、外延生长指用气相、液相或分子束等方法在衬底上生长单晶材料的工艺。在衬底上生长组分与衬底材料相同的单晶材料,称同质外延;在衬底上生长与衬底组分不同的单晶材料,称异质外延
外延片、外延晶片指 LED 外延片,用外延方法制备的具有电致发光功能的结构片
芯片指 LED 芯片,具有器件功能的最小单元,具备正负电极、通电后可发光的半导体光电产品,由外延片经特定工艺加工而成
MOCVD 指金属有机化学汽相沉积(Metal-organic Chemical Vapor
Deposition)的英文缩写。金属有机化合物和非金属氢化物的汽相源经热分解合成反应外延生长单晶材料的方法
封装指 LED封装,将 LED芯片和焊线包封起来,并提供电连接、出光和散热通道、机械和环境保护及外形尺寸
吸收比指吸收的辐射通量对入射辐射通量之比,等于 1 减去反射比与透射比
发射率指又称为“比辐射率”,物体通过表面向外辐射的电磁能与同温度的黑体在相同条件下所辐射的电磁能的比值,是在 0与 1之间变化的,衡量物体辐射能力强弱的数值
一次配光、一次透镜
指一次配光指在 LED 发光器件封装时对光线进行重新分配,以解决 LED的出光角度、光通量大小、光强分布、色温空间分布的问题;实现一次配光的器件为一次透镜
二次配光、二次透镜
指二次配光指对 LED光源所发出的光线进行重新分配,以解决 LED的出光角度、光通量大小、光强分布、色温空间分布的问题;实现二次配光的器件为二次透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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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光效率指逸出 LED结构的光子数与有源区产生的光子数之比
色温指一种表示光源光色的尺度,当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完全辐射体的色品相同时,该完全辐射体的绝对温度为此光源的色温
显色指数指光源显色性的度量,以被测光源下物体的颜色和参照光源下物体的颜色的相符程度来表示。国际照明委员会把太阳的显色指数定为 100
像素指 Pixel,为图像中最小的完整采样。一般来讲,单位面积内的像素越多,图像越清晰;而像素大小、间距相同时,像素越多,图像越大
Al2O3 指氧化铝,或三氧化二铝
SiC 指碳化硅
Si 指硅
ZnO 指氧化锌
GaN 指氮化镓
GaP 指磷化镓
GaAsP 指镓砷磷,或磷化镓砷
AlGaAs 指铝镓砷
AlGaInP 指铝镓铟磷,或磷化铝镓铟,
GaInN 指镓铟氮,或氮化镓铟
毫秒指 1/1000秒
纳秒指 10-9秒,或 10亿分之一秒
流明指光通量的单位,发光强度为 1 坎德拉(cd)的点光源,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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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立体角(1球面度)内发出的光通量为 1流明,英文缩写为 lm
流明/瓦指发光效能单位,光源所发出的总光通量(流明数)与该光源所消耗的电功率(瓦)的比值;发光效率值越高,表明照明器材将电能转化为光能的能力越强
CE 指欧盟 CE认证,加贴 CE认证标志表示产品符合有关欧洲指令规定的主要要求(Essential Requirements),并用以证实该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最终允许进入欧盟市场销售
ETL 指美国电子测试实验室(Electrical Testing Laboratories)认证,任何电气、机械或机电产品只要带有 ETL标志就表明此产品已经达到经普遍认可的美国及加拿大产品安全标准的最低要求,它是经过测试符合相关的产品安全标准;而且也代表着生产工厂同意接受严格的定期检查,以保证产品品质的一致性,可以销往美国和加拿大两国市场
GOST 指指俄罗斯国家标准认证,自 1995年俄罗斯联邦法律《产品及认证服务法》颁布之后,俄罗斯开始实行产品强制认证制度,对需要提供安全认证的商品从最初的数十种发展到现在的数千种,商品上市实行产品认证准入制度,要求其国内市场上市商品必须有 GOST认证标志
UL 指美国保险商试验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认证,UL安全试验所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也是世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
GS 指德语“Geprufte Sicherheit”(安全性已认证),也有“Germany Safety”(德国安全)的意思。GS认证以德国产品安全法(GPGS)为依据,按照欧盟统一标准 EN或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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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工业标准 DIN进行检测的一种自愿性认证,是欧洲市场公认的德国安全认证标志
CUL 指是用于在加拿大市场上流通产品的 UL 标志,具有此种标志的产品已经过检定符合加拿大的安全标准,这些标准与美国的 UL引用的标准基本相同
C-tick 指电气电子产品符合澳大利亚有关电磁干扰标准和管理法规的专用认证,目的是保护无线电通讯频段的资源
CB 指是由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IECEE)发起的 IECEE电工产品测试证书互认体系。
IECEE 各成员国认证机构以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为基础对电工产品安全性能进行测试,其测试结果即 CB 测试报告和 CB测试证书在 IECEE各成员国得到相互认可
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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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 LED 应用产品与方案供应商。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体系,致力于为国内外的专业渠道客户和终端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性能的 LED应用产品及解决方案。
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分为 LED 高清节能全彩显示屏和 LED 节能照明两大系列,前者可以广泛的应用于广告媒体、展览展示、文体活动、交通诱导等一系列领域,后者是公认可替代传统照明产品的新一代高亮度、低能耗、绿色节能环保型照明产品。
经过多年发展和积累,公司已经在我国 LED 显示屏行业取得了领先的市场地位。根据“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的统计,2009 年本公司的LED显示屏产品出货量与销售额位居国内前三位。
公司是首批经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认证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不断致力于研发与创新,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已有 60项专利获得授权,以及 32项专利申请获得受理,拥有研发和技术人员 124人,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持续创新机制。2010年 8月,公司作为深圳市 LED行业龙头和技术领导者,经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成立“深圳 LED 显示技术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2010年 11月,公司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授予“2009年度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奖励”。2011年 1月,公司被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授予“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公司的 LED 显示屏与照明相关项目被评为“广东现代产业项目 500强”,“广东现代产业项目 500强”是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战略新兴产业“头号工程”。
公司在我国 LED 高清节能全彩显示屏产品市场领域取得了领先的市场地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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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洲明”品牌已经成为具有较高市场认可度和美誉度的知名品牌。公司先后成功完成了多项大型重点 LED 工程,凭借卓越的产品品质和独特的产品设计而屡获殊荣。本公司于 2009年承担了“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天安门广场大型显示屏项目”,公司因此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60周年庆祝突出贡献奖”,该项目被授予“2009-2010年度十佳 LED显示应用工程”、“2009年度中国 LED应用工程优秀奖”,在 LED产品应用行业起到了显著的示范和标杆效应。由于公司产品的良好表现,公司 2010年继续向天安门广场提供一块高清全彩显示屏,作为国庆 61周年庆典专用显示屏,并在庆典后长期摆放。
二、公司竞争优势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专业 LED 应用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本公司的竞争优势集中体现在技术研发优势、创新渠道营销优势、品牌优势、产品品质优势、管理团队优势、服务体系优势等。本公司竞争优势有力推动了产品市场份额的稳步提升及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
(一)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充分认识到技术上的持续创新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从内部和外部采取了各项措施保证公司的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
1、领先的核心技术体系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技术的开发与创新,通过自身的努力,积累了诸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设计和制造技术,形成了包括硬件系统、产品校正、散热技术、控制软件和工程安装工艺等在内的核心技术体系,技术水平达到了国内外领先水平:
①显示屏领域核心技术
公司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掌握了包括逐点校正技术、控制电路和电源自动修复系统技术、散热设计技术、无缝拼接技术等一系列显示屏生产的关键技术,从而保证了产品的高品质及高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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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业内领先的 LED 产品技术为基础,并结合公司完善的贴近市场的研发机制,公司能够迅速将技术转化为生产,快速为多领域客户提供最佳产品解决方案。公司目前已经开发出超轻、超薄显示屏(屏幕厚度低于 25.4mm,屏幕重量
低于 12 公斤/平方米)、异形屏、透明玻璃屏等行业内领先的显示屏产品,并且通过运用远程集中控制系统和自主研发的智能箱体技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用途、高效率的解决方案,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
节能、环保是 LED 优于其它传统光源的重要特征。公司利用自身研发的一整套节能控制技术,有效降低了 LED产品的能耗,使本公司 LED高清节能全彩显示屏产品比传统产品节能约 40-50%;本公司采用的模组级电磁屏蔽技术,能够有效降低电磁辐射和外部电磁干扰。
②照明领域核心技术
虽然公司照明研发工作于 2007年末才开始起步,但是依托本公司在 LED应用领域的技术基础,以及本公司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和完善的研发机制,公司照明技术水平提高较快,已经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主要包括:高光效的一次配光与二次配光相接合的 Molding 封装技术及批量化生产技术、空间色温均匀分布的LED 封装技术、散热设计技术、散热材料/涂料技术、涂层保护技术、照明灯具设计技术等。
2、丰富的研发成果
公司目前已获授权及正在申请中的专利技术(申请)已达 92项,其中发明专利 15项,涵盖 LED全彩显示屏及 LED照明应用领域的诸多技术环节,形成了比较全面并具有一定前瞻性的专利体系。
公司于 2008年被认证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国家重新认定以来的第一批通过该认定的企业之一。
公司是“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理事单位。2010 年 8 月,公司作为深圳市 LED 行业龙头和技术领导者,经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成立“深圳 LED显示技术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2009年,公司被选为“十一五”国家“863计划”的项目合作单位,承担“低色温高显色性半导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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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室内照明应用技术与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光学模型及散热设计工作;2009年,公司与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共同承担了广东省中国科学院全面战略合作计划“低成本、高光效 LED路灯产业化关键技术的研究”项目。
此外,公司被授予“2008 年度创新企业”、“中国绿色照明优质产品定点生产企业”等荣誉;公司的 LED路灯(UNISTWF-0001/0002/0003/0004)荣获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并被纳入 200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目录;公司的“高光效低光衰性能稳定的 LED 路灯照明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被列为“深圳市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项目”。
3、完善的研发和创新机制
公司依靠自身的努力在内部建立起了行之有效的技术创新机制:公司分别在显示屏和照明事业部下设立了专门的研发中心,并且拥有一支相当数量、稳定的设计研发人员队伍,从机构和人才方面为技术创新提供支持;公司逐年增加研发资金的投入,配合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研发中心项目”的投入,从资金方面为技术创新提供支持。
公司还积极利用外部科研力量,提升公司研发水平,目前,公司已经和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等多家单位进行了产学研合作,组建了公司研发队伍和外部专家研发队伍,使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创新渠道营销优势
本公司在传统的终端客户营销模式的基础上,在行业内率先采用渠道营销模式。该模式的核心在于本公司主要从事 LED 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及提供应用解决方案,开发和维护专业渠道客户,而业务流程后端的产品安装及售后服务则主要通过本地化的专业渠道客户来完成。其优势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实现了行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主业,提升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渠道营销模式使公司集中资源和精力投入到 LED 应用产品的研究开发方面,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的品质,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渠道营销模式使公司能够将主要精力放在专业渠道客户的开拓和培育上,为其提供营销政策、技术支持、市场推广、产品培训等各方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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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与专业渠道客户之间的利益共享,将传统上压占资金量较大、时间
较长的工程安装及后续的维修服务环节交由专业渠道客户负责,提高了公司的资产周转率和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流动资金占用对公司发展的限制和制约。2008年至 2010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2.82、10.38和 13.00,存货周转率分
别为 8.75、5.29和 4.78,均保持了较好水平。
3、通过建立覆盖全国及海外多个重点区域的渠道体系,使公司能够与尽可
能多的终端区域市场建立紧密联系,从而适应快速增长的 LED 应用领域市场,迅速抢占市场份额。2008年至 2010年,公司专业渠道客户规模发展迅速,从 300余家增长到近 700家;除了专业渠道客户规模不断扩大之外,渠道客户自身实力也在不断增强,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业务拓展能力的专业渠道客户,这些本地化、专业化的渠道客户资源,为公司申报期内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张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4、公司利用专业渠道客户本地化的优势,并发挥自身品牌、技术、服务、
营销的系统优势,为终端客户提供专业、快速、全面的售后服务。公司通过向渠道客户提供各种产品、技术技能和操作培训,提升渠道客户的服务水平,并由渠道客户通过其自身的售后服务网络为终端客户提供支持,既能为终端客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又能节省公司的人力和资金成本,使公司集中精力投入到产品设计开发中。
5、利用业已建立的渠道体系,为专业渠道客户提供交流合作的平台,公司
和各专业渠道客户可以通过平台发布和获取全国相关产品、行业、市场等信息,实现公司与专业渠道客户之间、专业渠道客户与专业渠道客户之间的信息共享,各方通过信息共享共同发掘潜在客户,立项后共同进行项目开发。
6、通过与专业渠道客户的合作提高公司对市场信息的敏感度。公司通过与
专业渠道客户建立联动机制,使各渠道客户能够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提供当地市场的最新动态,使公司能够更准确地把握市场动向,促进公司产品与技术的及时跟进。
(三)品牌优势
公司作为目前国内 LED全彩显示屏行业最大的生产厂商之一,LED全彩显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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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屏的市场占有率居行业领先,在国内外树立起了良好的品牌声誉,在行业内具有广泛的市场影响力。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品牌建设,不断通过产品质量、服务和诚信来打造自己的品牌。
公司在国内 LED 全彩显示屏行业中高端市场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及品牌影响力,通过打造重大活动工程及大型标志性工程,加强自己在行业内的辐射效应和示范效应。
公司近年来部分重点标志性工程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名称工程图片特色实施时间
1 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天安门广场大型显示屏

横向3,072点像素成为迄今为止世界广场 LED 显示屏之最
2009年 10月
2 青岛天幕城

为国内单个面积最大的户内屏,也是国内长度最大的显示屏(5,920点);
采用总线结构结合背板的超强视频处理器,此种架构的超强视频处理器在行业内为首创
2009年 12月
3 上海世博会

世博园区内包括世博轴、河南馆等在内的 20多个展馆设立约 50块总面积为3,500余平米的显示屏
2010年
4 香港维多利亚港

选用 P50的点间距,602平方米,独特的条形显示单元,比传统 LED 显示屏节能 50%,并将其与2010年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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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工程图片特色实施时间

平面喷绘广告相结合,实现 LED 不工作时呈现静态内容、LED 工作时显示动态画面的特殊效果
5 国家大剧院
(复兴之路)

国家大剧院(复兴之路)的马蹄形台阶屏
2009年 12月
6 土库曼斯坦国庆 18 周年庆典

选用 P10 的点间距,共3,677,184 像素点,在户外 LED屏应用中属罕见
2009年 10月
7 西藏拉萨邮政大楼显示屏

拉萨地区海拔高、日照时间长、紫外线强度大,对显示屏的抗老化能力要求高
2009年 12月
8 俄罗斯第一乌拉尔斯克广告屏

该地区冬天温度极低,对显示屏在低温下工作能力要求较高
2009年 11月
9 四川省遂宁市

功率为 224W及 112W的路灯,节能效果显著
2010年 5月
10 西班牙加利纳群岛

功率为 120W的路灯,节能效果显著
2009年 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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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在天安门广场中央共安置两块大型 LED 显示屏,本公司负责提供位于东侧一块显示屏终端应用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及后期维护。
其中,公司的“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天安门广场大型显示屏”及“青岛天幕城”项目,由于产品质量优越,产品设计独特,在 LED 行业起到了显著的示范和标杆效应而屡获殊荣。
项目名称荣誉和奖励
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天安门广场大型显示屏
项目被《LED屏显世界》杂志社授予“2009-2010年度十佳 LED显示应用工程”;
项目被中国电子报社、中国光电子行业协会器件分会、中国光电子行业协会 LED显示应用分会授予“2009年度中国 LED应用工程优秀奖”;
公司被首都国庆 60 周年北京新闻宣传指挥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60 周年庆祝突出贡献奖”
青岛天幕城
项目被《LED 屏显世界》杂志社等授予“优秀 LED 显示应用工程奖”
本公司产品在国内外多项重点工程中的成功应用,使得“洲明”品牌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和优秀的品牌形象。这不仅体现了本公司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服务体系等方面的综合品牌实力,也展示了本公司 LED 显示屏领域领先的行业地位。
此外,本公司照明业务也取得了快速的发展。进入 2011年,本公司已完成或中标了包括公明玉律至碧眼道路 LED路灯工程、深圳市市民中心照明 LED路灯示范工程、长沙长永高速公路亮化 LED 路灯工程等在内的一系列重大工程。
上述重大工程的实施和中标,提升了“洲明”品牌在 LED 照明领域的市场影响力,也有力的促进了本公司照明业务的快速发展。
(四)产品品质优势
公司的整个 LED 显示屏系统,经过多年的设计研究开发及产品系统集成,系统经反复测试,各项功能已不断完善。本公司产品先后获得国际国内 CE、ETL、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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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ick、GOST、UL、GS、CB、CUL品质认证,严格执行 ISO9001:2008质量认证管理体系。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产品的生产,从前期的封装、插件、贴片,到后期的组装、检测、老化,到最终的包装出货,都实现了自动化、标准化作业,极大地减少了人工操作对产品稳定性和一致性的影响。
本公司通过将 LED 显示屏的散热设计理论化、系统化,保证了显示屏在各种严酷环境下持续稳定运行,从而提高了产品在稳定性方面的品质。
另外,公司的全自动逐像素亮度、色度校正系统和图像处理技术,使得公司的产品显示具有极佳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公司的控制电路自动修复系统、电源修复系统、远程联网控制系统和智能的箱体检测功能有效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
公司的节能环保技术和电磁辐射控制技术使得本公司的 LED 产品能真正做到绿色、环保,符合境内外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产品已被应用到多个国家重点大型活动现场,产品质量得到了用户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五)管理团队优势
本公司董事长林洺锋多年从事 LED 产品应用行业,具有丰富的研发和生产管理经验,2010年荣获中国 LED产业年会暨海峡两岸产业合作论坛颁布的“2009年中国 LED产业领军人物”荣誉称号;本公司核心团队在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营销和财务会计等方面各有所长,协同一致,为本公司长期可持续增长奠定了基础。
本公司大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保持了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
本公司管理层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及时掌握行业最新的技术发展方向,注重对市场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在此基础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趋势加以判断,对下一阶段市场热点产品和技术进行先瞻性研究,从而缩短了新产品的研发周期。同时,随着公司生产能力及人员规模的扩张,管理水平和应对能力保持同步提升,以适应公司的快速增长。
此外,本公司通过自身培养与外部招聘的方式,建立了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生产管理团队和营销管理团队,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并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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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和激励机制,维持和不断壮大上述团队,为本公司的高效运营奠定良好基础。
(六)服务体系优势
公司基于高科技手段和先进服务理念的技术支持平台,创新性地建成了远程服务系统,公司的远程服务系统涵盖整个销售过程。
在渠道销售领域,公司利用远程服务系统,在营销政策、技术支持、市场推广、培训服务等各方面为专业渠道客户提供支持,并通过交流平台为专业渠道客户提供全国相关产品、技术、市场供需等信息,使专业渠道客户能够更快、更有效地为终端客户提供现场服务。
在终端销售领域,利用远程服务系统,可以在显示屏现场与远程服务平台之间实现“面对面”服务,实现无人到场的实时跟踪服务。
远程服务平台的实时监控,一方面能够第一时间为客户提供现场调试、维护等服务,解决客户在售前、售中、售后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客户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提升品牌的美誉度;另一方面节约了公司的人力和交通成本,使公司集中精力用于服务系统的提升和服务内容的丰富。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简介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林洺锋,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林洺锋直接持有本公司 61.69%的股份,林洺锋控制的公
司——勤睿投资持有本公司 6.93%的股份;林洺锋对本公司的合并控股比例为
68.62%。此外,林洺锋之妻蒋海艳持有公司 3.25%的股份。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资料
本公司申报期内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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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28,421.19 15,357.69 10,322.89
其中:货币资金 2,476.47 3,387.42 2,338.20
应收账款 4,275.10 3,010.73 2,675.81
固定资产 4,001.95 1,624.40 518.19
无形资产 4,917.24 --
负债合计 11,494.48 8,532.53 7,508.64
其中:应付账款 5,968.48 4,449.17 3,487.96
预收款项 3,075.75 3,656.67 3,555.66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6,926.70 6,825.15 2,814.2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营业收入 50,111.80 31,265.41 23,667.68
营业利润 5,873.99 3,145.27 1,714.19
利润总额 6,125.17 3,298.55 1,786.36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 5,601.55 3,010.90 1,657.55
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 436.22 276.96 155.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
5,165.33 2,733.94 1,502.2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3.30 998.47 1,891.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07.00 -758.99 -507.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56.43 808.22 4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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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13.67 1.53 29.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910.95 1,049.22 1,849.52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流动比率 1.67 1.59 1.28
速动比率 0.80 0.91 0.8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0.43% 55.56% 72.74%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93 1.37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

项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00 10.38 12.82
存货周转率(次) 4.78 5.29 8.7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788.02 3,539.66 1,937.68
利息保障倍数---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58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6 --
基本每股收益(元) 1.00 --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元) 0.9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27% 61.41% 105.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38.98% 55.76% 95.96%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八、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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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2,000万股
发行价格:【】元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 A 股股票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国法律、法规及本公司需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二)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权结构
1.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权比例
1 林洺锋 35,608,500 61.69%
2 创新投 5,555,556 9.63%
3 勤睿投资 4,000,000 6.93%
4 南海成长 2,164,502 3.75%
5 蒋海艳 1,875,000 3.25%
6 陈荣玲 1,500,000 2.60%
7 卢德隆 1,250,000 2.17%
8 马修阁 1,000,000 1.73%
9 燕飞飞 1,000,000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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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权比例
10 黄振东 1,000,000 1.73%
11 林韶山 1,000,000 1.73%
12 王伟 941,500 1.63%
13 李梓亮 575,000 1.00%
14 谷益 250,0.43%
合计 57,720,058 100.00%
2.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权比例
1 林洺锋 35,608,500 45.82%
2 创新投 5,555,556 7.15%
3 勤睿投资 4,000,000 5.15%
4 南海成长 2,164,502 2.78%
5 蒋海艳 1,875,000 2.41%
6 陈荣玲 1,500,000 1.93%
7 卢德隆 1,250,000 1.61%
8 马修阁 1,000,000 1.29%
9 燕飞飞 1,000,000 1.29%
10 黄振东 1,000,000 1.29%
11 林韶山 1,000,000 1.29%
12 王伟 941,500 1.21%
13 李梓亮 575,0.74%
14 谷益 250,0.32%
15 社会公众股 20,000,000 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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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权比例
合计 77,720,058 100.00%
六、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73%,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万元,全部用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用于:
1、高端 LED显示屏产品扩建项目;
2、LED照明产品项目;
3、研发中心项目;
4、营销体系相关配套升级项目;
5、其他与主营业务发展相关的营运资金。
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上述用途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安排使用。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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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本次发行概览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UNILUMIN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 57,720,058元
法定代表人:林洺锋
成立日期: 2009年 12月 28日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大洋开发区福安工业城二期第 14幢
邮政编码: 518103
电话: 0755-2991 8999
传真: 0755-2991 2092
互联网址: www.unilumin.com
电子信箱: irm@unilumin.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陈健(董事会秘书)
电话: 0755-2991 8999转 886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 1.00元人民币
(三)发行股数: 2,00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5.73%
(四)每股发行价格:【】元
(五)发行市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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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发行前每股收益测算:
【】
按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测算:
【】
(六)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 2.93元(按 2010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权益/发行前总股本)
发行后:【】
(七)市净率
按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测算:
【】
按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测算:
【】
(八)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
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九)发行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 A 股股票账户并开通创
业板交易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国法律、法规及本公司需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十)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
(十一)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十二)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十三)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承销费用【】
万元、保荐费用【】万元、审计费用【】万元、评估费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发行手续费用【】万元
三、本次发行有关机构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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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保荐代表人:郝智明、王珏
项目协办人:郑睿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号盈泰中心 2座 15层
电话: 010-6622 9000
传真: 010-6657 8963
联系人:郝智明、王珏、郑睿、封雪、卢奕、郁建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院内
负责人:付洋
电话: 010-8526 2828
传真: 010-8526 2826
签字律师:江华、王萌、赵彦
(三)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 128号新湖商务大厦 6-10楼
法定代表人:胡少先
电话: 0571-8821 6888
传真: 0571-8821 6999
经办会计师:张希文、张立琰
(四)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号住邦 2000商务中心 1号楼 A区 707室
法定代表人:申江宏
电话: 010-8586 8816
传真: 010-8586 8385
经办评估人员:杨洋、罗俊军
(五)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教工路 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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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俞华开
电话: 0571-8821 6941
传真: 0571-8717 8826
经办评估人员:黄祥、徐晓钧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号中信大厦 18层
电话: 0755-2593 8000
传真: 0755-2598 8122
(七)收款银行:【】
住所:【】
电话:【】
传真:【】
四、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的权益关系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五、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1年 6月 13日
询价推介日期: 2011年 6月 7日至 2011年 6月 9日
网下申购日期: 2011年 6月 14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2011年 6月 13日
网上申购日期: 2011年 6月 14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发行结束后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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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 LED 显示屏及照明应用领域前景广阔,但行业集中度不高,市场份额较为分散,且新的竞争者不断涌入,行业竞争呈加剧之势。本公司所处的华南地区的 LED显示屏产值占全国总产值的约 40%,是全国 LED产业集中且竞争激烈的地区。与国内外众多的竞争厂商相比,本公司具有技术、成本、销售渠道和品牌等综合优势,产品品质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是,随着行业竞争不断加剧,若本公司不能持续巩固并扩大竞争优势,则可能面临被竞争对手超越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LED 行业技术进步快,产品更新换代迅速,在生产成本逐步降低的同时,产品价格也呈下降趋势,这是半导体元器件行业的普遍规律。2009年及 2010年,公司的 LED显示屏平均售价分别下降 17%和 11%,主要是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在原材料价格降低及规模效应的作用下,公司产品的单位成本相应降低,从而使公司毛利率在申报期内保持在稳定的较高水平。同时,公司通过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大功率 LED照明产品的销售比例,使得 2010年 LED路灯、球泡灯平均售价分别同比上升 3.27%和 16.48%。但是,市场规模快速扩张及竞争加剧仍
有可能使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使公司面临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三、核心人才流失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 LED应用行业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对技术人才需求较旺盛,因此,具有人才流动性较高的特点,核心人才的流失将对公司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为了稳定核心技术人员、保护核心技术,公司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积极、有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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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控制,主要有:(1)建立股权激励机制,通过持有公司股份以提高核心技术
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的稳定性;(2)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留采
取司法救济的权利;(3)创建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发展平台,积极为核心技术人员
和关键管理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施展能力的平台,并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吸引并留住人才。本公司已经建立了良好的研发体系和人才培养机制,近年来,公司的核心人才流动率较低,人员较稳定。
人员的正常有序流动不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但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短期内大批流失,仍可能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生产厂房租赁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吉丽租赁用作厂房的房产共4处,总面积为47,800.13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位置
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限产权证号/登记(备案)号 深圳市深宇多媒体有限公司
本公司
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 68 号深宇科技园 1号厂房、2 号厂房、3号厂房 3 楼整层、宿舍楼
30,839.63 2010年 9月 15日
-2013年 9月 14日
6000388566、 宏升富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本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村富海工业区宏升富 A栋
14,605.00 2008年 6月 1日
-2011年 7月 30日- 深圳市宝安福安实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大洋开发区福安工业城二期厂房第 14 幢四层北
524.50
2011年 1月 1日-2011年 12月 31日 5000112631 深圳宝安华丰实业有限公司
安吉丽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北环路官田社区横坑工业园 B1栋厂房二楼
1,831.00 2009年 7月 17日
-2012年 7月 16日
宝 GB023339(备)
其中,本公司租赁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村富海工业区宏升富 A栋的厂房,及本公司子公司安吉丽租赁的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北环路官田社区横坑工业园 B1栋厂房二楼等两处厂房,因历史原因未取得出租房屋的产权证书,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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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部分经营场所被迫搬迁而导致生产中断的风险。
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的主要为小型生产设备,生产线的安装程序较为简单,易于搬迁。深圳市房产租赁市场交易活跃,公司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找到符合条件的替代厂房,租赁厂房的被迫搬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市宝安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已出具证明,迄今为止,上述两处租赁厂房尚未列入该区改造计划,并原则上在三年内不列入改造拆迁范围。
本公司于 2010年 9月租用了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 68号深宇科技园1 号厂房、2 号厂房、3 号厂房 3 楼整层、宿舍楼等房产,均已取得产权证书。
本公司已将主要生产场地搬迁至上述租赁厂房处,搬迁工作未对生产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厂房作为发行人现有的产品生产基地,具体用途规划如下:
(1)1号厂房:共四层,总建筑面积为 11,013.20平方米,每层建筑面积为
2,753.3平方米。1楼为成品仓,2楼原料仓,3楼为展厅、显示屏研发办公室、
实验室及显示屏做线站,4楼为照明事业部生产车间。
(2)2号厂房:共四层,总建筑面积为 11,070.01平方米,每层建筑面积为
2,767.50平方米。1楼为显示屏事业部显示屏的老化区,2楼为显示屏拼装区,3
至 4楼为 SMD贴片及插件车间。
(3)3号厂房 3楼:综合办公区域。
(4)宿舍楼:总面积为 6,393.77平方米,每层建筑面积为 1,065.63平方米,
宿舍楼 1楼为员工食堂,2至 6楼(共 140间)为员工宿舍。
此外,公司已通过招拍挂程序购买了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聚龙山片区蓝景北路与规划四路交汇处的土地,面积 22,082.1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为深房地字
第 6000434820号。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完成后,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将在自有房产内进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出具承诺:如果发行人因租赁房产涉及的法律瑕疵而导致该等租赁房产被拆除或拆迁,或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者出现任何纠纷,并给发行人造成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处罚的直接损失,或因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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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可能产生的搬迁费用、固定配套设施损失、停工损失、被有权部门罚款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而支付的赔偿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就发行人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向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使发行人不因此遭受经济损失。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本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绩水平的提高产生重大影响。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虽然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工艺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工程方案等方面经过缜密分析,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发生变化而引致的风险。
(二)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全部达产后,公司 LED 全彩显示屏的产能将增长100,000平方米/年,LED路灯的产能将增长 55,000个/年,LED球泡灯的产能将增长 100,000个/年,产能增幅比较大,对公司销售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尽管公司已拥有全国性的营销网络,并对产能扩建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如果公司销售渠道的拓展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者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导致市场需求与预期出现偏差,新增产能将存在一定的销售风险。同时,竞争对手的发展、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新的替代产品的出现、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动等因素也会对新增产能的消化产生影响。
(三)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研发支出可能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按照公司现行会计政策测算,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2,088万元,与公司 2010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489.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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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增幅较大。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随着项目试产磨合的完成,在完全达产并稳定运行后,每年可新增主营业务收入约 75,244 万元,足以抵消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从而确保公司的盈利水平稳定增长。此外,“研发中心项目”除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249万元外,每年还将新增研发支出 1,745万元。虽然研发中心项目并不直接贡献产能,但是,有利于持续提高公司产品的批量化、规模化水平,提高 LED 照明领域的技术储备和技术水平。随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达产,未来主营业务收入的大幅提升完全可弥补研发支出的增长,研发支出的提高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但是如果市场环境、生产经营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和研发支出大幅增长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六、公司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规模不断壮大。最近一年末在册员工总数为 1,083人,较 2008年末的 584人增长了 85%;2010年的营业收入为 50,112 万元,2008年至 2010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45.51%。公司一
贯重视各类人才的培养与招募,在多年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并培养了一批管理人员。同时,公司已建立起比较完善和有效的治理结构,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实现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若公司本次发行成功,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总体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员工数量和营销网点的迅速扩张都将使得公司组织结构、管理体系日趋复杂,对公司现有的战略规划、制度建设、营运管理、内部控制、研究开发、市场开拓等诸多方面均带来较大的挑战。
过去几年中,公司管理团队在快速增长中已展现出良好的管理应对能力。此次发行后,募集资金到位、项目陆续投产,公司经营规模将继续扩大,将对公司管理团队提出新的挑战。如果不能在资金管理、财务管理、流程管理、业务质量控制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相应提高水平,则可能出现产品质量下降、人才流失、营销拓展不利等风险,影响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导致不适应资本市场要求和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而引致的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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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08年、2009年及 2010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95.96%、55.76%和 38.98%。本公司 2009年和 2010年两次增资后,
净资产规模大幅增加,致使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幅度较大。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再次大幅提高,而发行当年的净利润难以保持同比例增长,预计净资产收益率将进一步有所下降。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建成投产后一定时间内才能达到预计的收益水平,因此存在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难以达到较高水平的风险。
八、主要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
申报期初,本公司主要产品为 LED 全彩显示屏;申报期内,本公司成功发展了 LED 照明产品,2010 年显示屏产品销售收入仍然占公司销售总收入的
93.27%。公司存在着主要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
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申报期期初,一方面本公司尚处在发展前期阶段,因此采取集中资源迅速做大做强优势产品的发展策略,并已取得良好成效;另一方面 LED 照明产品市场发展未臻成熟,短期内尚不具备高速发展的市场基础。申报期内,本公司持续关注 LED照明市场的最新发展动向,并逐渐扩大 LED照明产品业务规模,其对本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在申报期内不断增大,随着募投项目中照明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公司照明产品业务的规模将迅速扩大。但是,如果公司 LED 照明产品业务未能实现预期的发展,并且公司也未能继续拓展其他 LED应用产品领域的市场,则公司产品集中的风险将依然存在。
九、知识产权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直致力于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与保护。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已有 60项专利获得授权,以及 32项专利申请获得受理。这些知识产权直接应用于公司的主要产品。如果公司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将对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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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税收优惠政策及政府补贴变化的风险
(一)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款项的风险
根据 2007年 1月 17日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西乡税务分局深国税宝西减[2007]0006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批复的内容,鉴于本公司是生产性行业的特区企业,依据深府[1988]232 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同意本公司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 1 年至第2年的经营所得免征所得税,第 3年至第 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 2006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2006、2007年度属于免税期,2008、2009年、2010年属
于减半征收期。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于 1980年 8月 26日颁发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第 14 条规定:“特区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深圳市政府于 1993 年 1月 21日颁布的《关于宝安、龙岗两个市辖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第 2条规定:“设在宝安、龙岗两区的所有企事业单位,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的规定,一律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征地方所得税和地方附加”。
2008年 1 月 1 日起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依据有关规定,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将在 2008年至 2012年的 5年期间内逐步过渡到 25%。
2007年本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2008年至 2010年,本公司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 9%、10%和 11%,本公司已取得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福永税务分局于 2010年 11月 18日出具的证明,证实了以上税率。上述税率系依据深圳市制定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存在被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承诺: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前各年度所享受的税收优惠被有关政府部门追缴,则林洺锋将以连带责任方式,无条件全额承担本公司在上市前应补缴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的风险
本公司于 2008年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国家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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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颁发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 3年,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本公司自 2008年至 2010年三年间,可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本公司因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而享受的税收优惠的有效期为 2008年度、2009年度及 2010年度,到期后公司能否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决于公司是否仍然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在目前及可预见的未来,公司仍将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研发费用投入规模、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员工结构等条件,除非发生公司无法控制的政策及市场等环境变化,公司未来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可能性较大。但如果因各种因素影响,公司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公司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将从 15%上升至 25%,从而对公司税后净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三)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 LED显示屏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自 2008年 12月起由 13%上调至14%,自 2009年 6月起从 14%再次上调到 17%,发行人 LED照明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自 2008年 12月起由 11%上调至 13%。2008年、2009年及 2010年,发行人 LED 显示屏产品营业收入中的出口占比分别为 37.52%、29.50%及
32.22%;2008年、2009年及 2010年,发行人 LED照明产品营业收入中的出口
占比分别为 42.71%、60.29%及 59.78%,相关产品出口占有一定比例。虽然目前
国家对 LED 行业大力扶持,着力促进行业优化升级,在出口退税政策方面予以一定有利支持,但如果将来国家下调相关产品出口退税率,发行人出口销售的利润率将存在下降风险。
(四)税收优惠政策及政府补贴对利润造成影响的风险
本公司申报期内依据深圳市地方规定规章而享受地方优惠政策,以及获得政府部门给予的科研补贴和其他各种资助,由此而形成一定数量的非经常性损益,上述两项非经常损益事项对本公司申报期内利润总额的影响程度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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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企业所得税优惠额 2,148,333.85 1,467,198.66 939,276.06
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2,027,412.00 1,709,987.00 689,532.00
合计 4,175,745.85 3,177,185.66 1,628,808.06
利润总额 61,251,692.66 32,985,512.30 17,863,623.01
影响利润总额的比例 6.82% 9.63% 9.12%
上述两项非经常损益事项对申报期内本公司利润水平影响相对较小,并呈现不断下降趋势。本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所在 LED 行业是我国政府重点扶持发展的行业,因此本公司预计未来将会持续获得各类政府给予的研发补助或其它形式的政府补助。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本公司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将在 2010年实施完毕;企业所得税过渡税率政策将在 2011年实施完毕。因此,本公司未来利润水平受上述因素的影响将逐渐减小。
虽然本公司盈利能力并不依赖税收优惠及政府补贴,但上述因素仍然对本公司的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林洺锋,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林洺锋直接持有本公司 61.69%的股份,林洺锋控制的公
司——勤睿投资持有本公司 6.93%的股份,林洺锋对本公司的合并控股比例为
68.62%。此外,林洺锋之妻蒋海艳持有公司 3.25%的股份。本次发行后,林洺锋
的合并控股比例将降至 50.97%。
为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控制风险,《公司章程》规定了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明确了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制度等,建立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制约机制。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洺锋、林洺锋控制的公司勤睿投资及林洺锋之妻蒋海艳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书》,承诺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或者构成竞争的业务。但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有可能利用该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日常经营管理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人事安排、财务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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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重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重大影响,从而可能会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带来影响。
十二、汇率风险
自 2005年 7月起,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汇率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汇率波动对本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出口产品价格竞争力方面。当人民币贬值时,有利于本公司海外市场的拓展,扩大出口;当人民币升值时,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优势将被削弱,消费者因为产品价格上涨会相应减少对产品的需求,从而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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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的前身为成立于 2004年 10月 26日的深圳市洲磊电子有限公司,2008年 5月 19日洲磊电子更名为“深圳市洲明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 11月 25日,洲明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审议通过了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并于11 月 26 日签订了《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以各自持有洲明有限的出资份额所对应的截至 2009年 10月 31日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根据开元信德出具的“开元信德深审字(2009)第 453号”《审计报告》,截
至 2009年 10月 31日,洲明有限账面净资产值为 60,584,847.14元,按 1:0.825
的比例折为 5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差额 10,584,847.14元
全部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开元信德出具“开元信德深分验字(2009)第 064号”《验资报告》,对股份
公司整体变更的净资产折股进行了验证。本次整体变更后,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在股份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变。
洲明有限就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事项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变更登记申请,股份公司于 2009年 12月 28日取得注册号为 44030610290796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改制设立时的发起人为原洲明有限的全体股东,即林洺锋等 11名自然人和勤睿投资。公司设立时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 林洺锋 35,608,500 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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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勤睿投资 4,000,000 8.00%
3 蒋海艳 1,875,000 3.75%
4 陈荣玲 1,500,000 3.00%
5 卢德隆 1,250,000 2.50%
6 马修阁 1,000,000 2.00%
7 燕飞飞 1,000,000 2.00%
8 黄振东 1,000,000 2.00%
9 林韶山 1,000,000 2.00%
10 王伟 941,500 1.88%
11 李梓亮 575,000 1.15%
12 谷益 250,0.50%
合计 50,000,000 100.00%
(三)公司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
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林洺锋。本公司设立前,除本公司股权外,林洺锋所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勤睿投资 60%的股权和香港洲明 100%的股权;本公司设立前后,上述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林洺锋所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本公司 61.69%的股权、勤睿投资 71%的股权、深圳邦越 10%的股权和北京
邦越 10%的股权。香港洲明已于 2010年 9月 17日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出具的文件(CR/DR/116100934)予以解散。除前述股权外,林洺锋无其他实业投资,也未经营其他业务。
(四)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为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了洲明有限的全部资产和业务。
(五)公司设立前后的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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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系整体变更设立,因此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具体业务流程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六、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的内容。
(六)公司成立后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及演变情况
公司改制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林洺锋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经常性的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由洲明有限整体改制设立,原洲明有限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均由股份公司承继,需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资产中,全部车辆、计算机著作权,以及部分商标和专利的产权变更手续已完成;其余商标和专利的变更申请已经提交相关有权机关,目前正在办理之中。
(八)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本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方面与股东完全分离、相互独立。
本公司具有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由洲明有限整体变更而来,拥有独立的产、供、销体系,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有关合同,独立经营,自主开展业务;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和产品的生产、销售均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
2.资产独立情况
本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和配套设备等资产;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有资金、其他资产及资源的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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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员独立情况
本公司设立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制定了明确清晰的人事、劳动和薪资制度。
公司所有员工均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招聘录用,并按照国家劳动管理部门的要求签订了劳动合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产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亦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机构独立情况
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本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设立了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各机构和部门之间分工明确,独立运作,协调合作。本公司的经营与办公场所与股东单位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5.财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设财务负责人一名,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
本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做出财务决策,自主决定资金使用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本公司资金使用安排的情况。本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二、公司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
三、公司股权关系及内部组织结构
(一)公司股权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权关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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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洺锋创新投勤睿投资南海成长蒋海艳陈荣玲卢德隆马修阁燕飞飞黄振东林韶山王伟李梓亮谷益
61.69%
深圳市安吉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9.63%6.93% 3.75% 3.25% 2.60% 2.17% 1.73%1.73% 1.73% 1.73% 1.63% 1.00%0.43%
71.00%
惠州市洲明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勤睿投资马修阁黄振东
(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
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财务部显示屏事业部生产制造中心研发中心物流中心生产制造中心售前售后技术支持部品质部国际营销部国际营销部研发中心封装部国内营销部国内营销部投融资部照明事业部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企划部董事会办公室
(三)公司职能部门介绍
本公司的职能部门及其具体职责如下:
1.显示屏事业部下设 7 个分支部门,主要职责分别为:(1)物流中心: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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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制定物流管理工作计划、选择承运商、跟进协调处理产品运输过程中的各类问题;(2)生产制造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生产,协调、指挥
工程项目的施工,回复业务订单的交期等;(3)品质部:负责质量管理、质量检
验、质量监督,对不良品作出初步处理意见,以及产品认证的初测及委外联络等工作;(4)国内营销部:制定并实施显示屏产品相关的国内市场销售策略;(5)
国际营销部:制定并实施显示屏产品相关的国际市场销售策略;(6)售前售后技
术支持部:解答客户提出的技术问题,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解决方案,为销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7)研发中心:负责产品预研与核心技术储备,标准新产品及异
形产品的开发设计,建立和完善研发流程、技术平台,处理分析生产异常情况等。
2.照明事业部下设 5个分支部门,主要职责分别为:(1)封装部:负责 LED
光源的设计开发与生产,原材料的选择以及产品可靠性的实验与分析,并根据应用端的需求进行开发与设计;(2)生产制造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生产,制定原
材料、在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标准,执行品质检验等有关品质管理的工作,为产品销售提供全面技术的支持;(3)国内营销部:制定与实施照明产品相关的国内市
场销售策略;(4)国际营销部:制定与实施照明产品相关的国际市场销售策略;
(5)研发中心:制定与执行新产品开发、旧产品改进方案,负责新产品标准认
证、专利申请,审核试产新产品的质量、工艺,最终确认批量生产方案等。
3.总经理办公室:协助总经理与各部门间的沟通;组织、筹备公司办公会
议,撰写会议纪要,并督办会议决议的贯彻实施;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对外事务;发布公司文稿;负责公司形象维护及接待工作;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管理法人公章等。
4.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制定人力资源、行政规章制度并进行管理、
督导;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实施人员招聘、培训、考核;负责管理人事档案、薪酬、福利;负责公司行政、后勤物业、法务、政府公共关系等事务;就人力资源与行政事务与公司外部及内部各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等。
5.财务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核
算体系,组织并及时提供会计核算成果;负责公司现金管理;进行企业经营的财务分析、投资行为的收支核算与预测;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成本的控制,各部门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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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控制;银行信贷、税务等对外金融事务性工作或手续的履行;负责公司财务印章、财务票据及其他存根档案的管理与保存等。
6.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成本稽核、管理稽核工作;对公司财务收
支计划、投资和经费的预算、信贷计划、收汇收支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
7.投融资部: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调研、可行性研究及组织实施工作;收
集项目投资信息,与有关机构建立信息交流渠道,开展投资机会评估论证与项目策划工作,进行项目储备;长期投资项目的管理、运作及业务运行的管理;公司进行股权融资所需各种材料的组织编写和报送工作;政府重大项目申报、政府扶持补贴资金申请工作等。
8.企划部:负责企业品牌形象建设及推广;组织市场调研,为公司战略决
策提供资料和信息;市场策划及推广;对销售部门提供商务性支持;整合产品,制定推广方案,并对产品推广进行跟踪和检讨;协助销售部进行大客户关系管理等。
9.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筹备;负责办理信
息披露,包括编制并向有关部门报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负责组织与协调投资者关系事宜,接受股东咨询;及时监测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情况;负责研究证券投资法规政策及方式,拟定公司资本运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证券知识培训等。
四、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拥有安吉丽和惠州洲明两家全资子公司,没有参股子公司。
(一)安吉丽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卢德隆
成立时间: 2009年9月24日
注册资本: 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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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 500万元
注册号: 440306104287867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北环路官田社区横坑工业园B1栋厂房
主营业务: SMD LED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拥有其100%股权
2.历史沿革
(1)成立
2009年 9月 24日,卢德隆与钟斌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成立了安吉丽,出资比例分别为 97.5%和 2.5%。安吉丽注册资本为 800万元,截至 2010年 2月 1日,
已收到股东分两期缴纳的实收资本 500万元。
(2)股权转让
①收购原因
第一、减少关联交易。安吉丽主要从事 SMD LED(SMD5050三合一全彩、
SMD3528三合一全彩)的生产和销售。SMD LED是本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本公司因向安吉丽采购而形成关联交易。本公司与安吉丽的关联关系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的直接持股情况 6.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或组织”的相关内容。通过收购安吉丽 100%股权,可有效消除上述关联交易。
第二、拓展产业链向上游发展。通过对安吉丽的收购,本公司可以搭建自己
的封装技术和设备平台,将公司的产业链向上游扩展,这有利于公司业务的纵深发展,保障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并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
②收购具体情况
2010年 3月 25日,本公司分别与卢德隆、钟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安吉丽截至 2010年 2月 28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依据,支付 4,715,696.84元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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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卢德隆、钟斌持有的安吉丽 100%的股权。2010年 4月 6日,公司办理完毕与上述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安吉丽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收购安吉丽公司时,考虑了以下因素:
第一,安吉丽公司设立于 2009年 9月 24日,直至 2009年底,安吉丽公司一直处于厂房装修、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人员招聘、组织试生产等前期工作阶段,未实现销售收入。截至收购定价基准日 2010年 2月 28日,安吉丽公司也仅实现销售收入 491,555.35元,且主要为对本公司(母公司)的销售收入,实现净利润
4,241.84元。若排除本公司(母公司)影响的因素,安吉丽公司的盈利前景尚无
法准确预期。
第二,安吉丽公司在 2010年 2月末的账上资产总值约 85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约 285万元,预付款项约 102万元,存货约 221万元,固定资产约 209万元,构成了资产的主要部分。公司设立时间较短,各项有形资产形成时间距离定价基准日很近,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存在显著差异。
第三,本次交易的主要交易对方为关联自然人卢德隆,本次收购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上述原因,本公司与安吉丽公司原股东卢德隆、钟斌三方经友好协商,认为按照“天健深审[2010]255号”《审计报告》,以 2010年 2月 28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471.57 万元,可以代表安吉丽公司的公允价值,为降低交易成本,
同意不需经过评估,直接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表出具了“天健深审[2010]255号”《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年 1月 6日出具“天健[2011]3-2 号”《专项复核报告》,认定深圳分所出具的“天健深审[2010]255号”《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2011年 1月,发行人聘请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0年 2月 28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安吉丽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并于 2011年 1月 10日向发行人出具“坤元评报(2011)7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至评估基准日,安吉丽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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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评估值为 471.62万元,较账面值 471.57万元增值 0.01%,其评估价值与账面
价值不存在显著差异。
③收购履行的程序和价款支付情况
《关于收购深圳市安吉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分别于 2010 年 3 月 7日和 2010年 3月 22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卢德隆作为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在上述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晋闽、程源和林万强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本次收购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 2010年 4月 6日,公司已向卢德隆和钟斌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④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A.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收购前一年末,安吉丽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本公司相应项目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总资产(2009年末)
净资产
(2009年末)
营业收入(2009年)
净利润
(2009年)
安吉丽 375.84 171.14 --28.85
本公司 15,357.69 6,825.15 31,265.41 3,010.90
占本公司比例 2.45% 2.51%--
由上表可知,2010 年 4 月本公司收购安吉丽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小,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安吉丽成立于 2009年 9月,由于成立时间较短,2009年度安吉丽尚未形成销售收入,净利润为负;2010年,安吉丽已实现净利润 181.04万元。
B.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收购安吉丽之后,本公司拥有了自己的封装平台,有助于确保主要原材料供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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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并为公司产业链向上游拓展打开了通道。
3.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健所的审计,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安吉丽总资产为 1,480.31万
元,净资产为 652.19万元,2010年销售收入为 1,985.91万元,净利润为 181.04
万元。
(二)惠州洲明
法定代表人:林洺锋
成立时间: 2011年1月21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130138988
住所:惠州大亚湾澳头飞帆二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拥有其100%股权
惠州洲明目前尚未正式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11年 2月 28日,惠州洲明总资产为 100万元,净资产为 100万元,2011年 1-2月销售收入为 0,净利润为 0,该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
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林洺锋,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44142219741018X,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二道 8号。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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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林洺锋除实际控制本公司外,还持有勤睿投资71%的股权。勤睿投资亦为本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 6.93%。
(1)勤睿投资的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林洺锋
成立时间: 2009年10月20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
实收资本: 26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翻身路40区德邻雅筑苑1栋107-108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均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勤睿投资原名为“深圳市勤睿光电有限公司”,2010年 11月 29日,勤睿投资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勤睿投资有限公司”,同时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上述变更事项已于 2011年 1月 18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勤睿投资的业务经营情况
勤睿投资是以实现洲明科技核心员工股权激励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
为了吸引、保留和激励公司员工,发行人决定对公司的主要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股权激励。考虑到股权激励的员工范围以及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灵活性,发行人决定采用设立员工持股公司的方式进行。
除投资持有发行人股份之外,勤睿投资未对其他企业进行投资,亦未实际经营其他业务。
(3)勤睿投资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勤睿投资共有 32名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勤睿投资的出资比例(%)
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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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洺锋 71.00 4.9203 董事长、总经理
2 艾志军 2.00 0.1386 生产副经理
3 马晓辉 2.00 0.1386 项目经理(已离职)
4 张金刚 2.25 0.1559 研发部副经理
5 赵平林 2.00 0.1386 售前售后技术支持部经理
6 刘家序 2.00 0.1386
显示屏事业部客户关系总监兼华南大区经理
7 李小波 0.50 0.0347 售后副主管
8 廖雪莲 0.75 0.0520 行政主管
9 林利 0.75 0.0520 仓库主管
10 郭文辉 0.50 0.0347 模组车间主管
11 胡鸿曦 0.50 0.0347 SMT主管
12 施建泉 0.25 0.0173 模组车间主管
13 银秋敏 0.50 0.0347 拼屏副主管
14 何升祥 0.25 0.0173 品质客诉主管
15 王德奎 0.50 0.0347 工程主管
16 郭锦娜 0.75 0.0520 内贸业务跟单主管
17 贺金锋 0.75 0.0520 模组结构主管
18 艾志华 0.50 0.0347 华东区域主管
19 查裕昌 0.50 0.0347 俄语区域主管(已离职)
20 彭志德 0.75 0.0520 项目部经理
21 黄洪敏 0.50 0.0347 物流副主管
22 曾美香 0.50 0.0347 ERP主管
23 王家启 1.00 0.0693 西南西北大区经理
24 胡衍泰 1.25 0.0866 项目经理
25 祝鹤龄 1.50 0.1040 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经理
26 郭捷勇 1.25 0.0866 成本经理
27 黄镇茂 0.50 0.0347 会计主管
28 邓小利 0.75 0.0520 财务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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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林惠平 0.50 0.0347 财务主管
30 蒋幺清 0.75 0.0520 保安主管
31 戴小田 0.50 0.0347 结构主管
32 杨凤玲 2.00 0.1386 物控部副经理(已离职)
合计- 100% 6.9300 -
(4)勤睿投资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勤睿投资总资产为 260.44万元,净资产为 260.44
万元,2010年净利润为 0.58万元,该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
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林洺锋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了林洺锋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还有创新投和勤睿投资,持股比例分别为 9.63%和 6.93%。勤睿投资的基本情
况参见本节前述相关内容,创新投的情况介绍如下:
1.创新投的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靳海涛
成立时间: 1999年8月25日
注册资本: 250,133.9万元
实收资本: 250,133.9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B区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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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顾问机构
2.创新投的股权结构
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创新投的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70,525.75 28.20%
2 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0,167.50 16.06%
3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4,847.50 13.93%
4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2,000.00 12.79%
5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11,583.20 4.63%
6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11,583.20 4.63%
7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5,837.50 2.33%
8 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00%
9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3,502.50 1.40%
10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583.75 0.23%
1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9,187.50 3.67%
12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8,284.00 3.31%
13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5,837.50 2.33%
1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78.63 2.03%
15 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 6,115.37 2.44%
合计 250,133.90 100.00%
3.创新投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职深审字(2010)118 号”《审计报
告》,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创新投总资产为 559,961.68 万元,净资产为
407,851.19万元,2009年净利润为 33,042.74万元。截至 2010年 6月 30日,创
新投总资产为 875,448.36万元,净资产为 673,996.96万元,2010年 1-6月净利润
为 12,939.1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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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总股本为 5,772.0058万股,本次拟公开
发行 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73%。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东类别(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 林洺锋 35,608,500 61.69% 35,608,500 45.82%
2 创新投 5,555,556 9.63% 5,555,556 7.15%
3 勤睿投资 4,000,000 6.93% 4,000,000 5.15%
4 南海成长 2,164,502 3.75% 2,164,502 2.78%
5 蒋海艳 1,875,000 3.25% 1,875,000 2.41%
6 陈荣玲 1,500,000 2.60% 1,500,000 1.93%
7 卢德隆 1,250,000 2.17% 1,250,000 1.61%
8 马修阁 1,000,000 1.73% 1,000,000 1.29%
9 燕飞飞 1,000,000 1.73% 1,000,000 1.29%
10 黄振东 1,000,000 1.73% 1,000,000 1.29%
11 林韶山 1,000,000 1.73% 1,000,000 1.29%
12 王伟 941,500 1.63% 941,500 1.21%
13 李梓亮 575,000 1.00% 575,0.74%
14 谷益 250,0.43% 250,0.32%
二、本次发行的流通股-- 20,000,000 25.73%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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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7,720,058 100.00% 77,720,058 100.00%
(二)公司全部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有 11名自然人股东,其持股及在公司任职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在公司任职
1 林洺锋 35,608,500 61.69%董事长、总经理
2 蒋海艳 1,875,000 3.25%外贸业务大区经理
3 陈荣玲 1,500,000 2.60%无
4 卢德隆 1,250,000 2.17%无
5 马修阁 1,000,000 1.73%董事、副总经理
6 燕飞飞 1,000,000 1.73%董事
7 黄振东 1,000,000 1.73%董事
8 林韶山 1,000,000 1.73%物流中心经理
9 王伟 941,500 1.63%董事、副总经理
10 李梓亮 575,000 1.00%监事会主席
11 谷益 250,0.43%财务负责人
(三)最近一年公司新增股东持股情况
1.最近一年公司新增股东持股情况概述
自 2009年 6月 30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共有蒋海艳等 7名自然人、勤睿投资等 3 名法人通过受让和增资的方式成为本公司的新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1)有限公司阶段新增股东情况
序号新增股东取得时间取得方式
受让出资额
(万元)
受让价款
(万元)
受让价格
(元/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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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蒋海艳 2009-10-27 受让 75.00 75.00 1.00
2 燕飞飞 2009-10-27 受让 40.00 40.00 1.00
3 林韶山 2009-10-27 受让 40.00 40.00 1.00
4 马修阁 2009-10-27 受让 40.00 40.00 1.00
5 谷益 2009-10-27 受让 10.00 10.00 1.00
6 勤睿投资 2009-10-27 受让 160.00 160.00 1.00
7 陈荣玲 2009-10-27 受让 60.00 720.00 12.00
8 黄振东 2009-10-27 受让 40.00 480.00 12.00
(2)股份公司阶段新增股东情况
序号
新增股东取得时间取得方式
认缴股数
(万股)
增资价款
(万元)
增资价格
(元/股)
1 创新投 2010-3-5 增资 555.56 3,000.00 5.40
2 南海成长 2010-3-25 增资 216.45 1,500.00 6.93
2.最近一年公司新增股东情况简介
(1)最近一年新增自然人股东最近五年的履历
公司最近一年共新增 7名自然人股东,上述股东自 2005年以来的主要履历如下:
序号新增股东最近五年履历
1 蒋海艳
1982年出生,女,中国国籍,大专学历
2005年 9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外贸业务大区经理
2004年 12月至 2005年 6 月在南太集团深圳市世成电子有限公司任职外贸业务员
2 陈荣玲 1970年出生,女,中国国籍,大专学历
2004年 9月至今在深圳市福田区天健小学任教师
3 林韶山
1974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本科学历
2006年 5月至今在本公司任物流中心经理
2003年 5月至 2006年 4月,在瑞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任高级机械工程师/项目副经理
燕飞飞、马修阁、谷益、黄振东的主要履历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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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相关内容。
(2)勤睿投资主要情况
勤睿投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前述相关内容。
(3)创新投主要情况
创新投基本情况参见本节前述相关内容。
(4)南海成长主要情况
成立时间: 2009年 8月 5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伟鹤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汇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2705C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南海成长共有 48名合伙人。其中,共有 3名普通合伙人,分别是:黄荔出资 1,200万元,占比 2.4%;郑伟鹤出资 1,000万元,占
比 2%;丁宝玉出资 600万元,占比 1.2%。出资比例占 5%以上合伙人的共 2名,
分别是:郭续长出资 5,000万元,占比 10%,为有限合伙人;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3,800万元,占比 7.6%,为有限合伙人。黄荔与郑伟鹤系夫
妻关系。
3.最近一年公司新增股东取得股份情况
(1) 2009年 10月股权转让
截至 2009年 10月 23日,卢德隆共持有洲明有限 700万元的股权。经卢德隆与林洺锋书面确认,其中仅 50万元为卢德隆的实际出资,另 650万元实为林洺锋的出资,名义上由卢德隆代其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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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10月 23日,洲明有限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股东卢德隆将其代林洺锋持有的洲明有限 32.5%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林洺锋等 6名自然人及勤睿投资,
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受让方受让出资额(万元)
受让价款
(万元)受让比例
1 林洺锋 285.00 285.00 14.25%
2 蒋海艳 75.00 75.00 3.75%
3 燕飞飞 40.00 40.00 2.00%
4 林韶山 40.00 40.00 2.00%
5 马修阁 40.00 40.00 2.00%
6 谷益 10.00 10.00 0.50%
7 勤睿投资 160.00 160.00 8.00%
合计 650.00 650.00 32.50%
上述 7名受让方中,林洺锋与蒋海艳系夫妻关系,勤睿投资为林洺锋控制的公司,其受让卢德隆所持洲明有限的股权实为恢复林洺锋的实际出资。鉴于此,相关方协商同意每一出资份额以 1元的价格进行转让。
燕飞飞、林韶山、马修阁及谷益均为长期任职于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或董事。
为加强管理团队的稳定性,经实际转让方、公司控股股东林洺锋与受让人协商一致,每一出资份额以 1元的价格进行转让。
本次股东会还同意股东林洺锋将其持有的洲明有限 5%的股权分别转让给陈荣玲和黄振东,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受让方受让出资额(万元)
受让价格
(万元)受让比例
1 陈荣玲 60.00 720.00 3.00%
2 黄振东 40.00 480.00 2.00%
合计 100.00 1,200.00 5.00%
经股权转让双方协商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公司 2009年度预计净利润3,000 万元、8 倍市盈率为基础进行计算,最终确定每一出资份额的转让价格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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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元。
2009年 10月 23日,各股权转让相关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
洲明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变更登记并于 2009年 10月 27日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洲明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万元)
实际出资
(万元)持股比例
1 林洺锋 1,424.34 1,424.34 71.22%
2 勤睿投资 160.00 160.00 8.00%
3 蒋海艳 75.00 75.00 3.75%
4 陈荣玲 60.00 60.00 3.00%
5 卢德隆 50.00 50.00 2.50%
6 燕飞飞 40.00 40.00 2.00%
7 林韶山 40.00 40.00 2.00%
8 黄振东 40.00 40.00 2.00%
9 马修阁 40.00 40.00 2.00%
10 王伟 37.66 37.66 1.88%
11 李梓亮 23.00 23.00 1.15%
12 谷益 10.00 10.00 0.50%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
(2) 2010年 2月增资扩股
2010年 2月 2日,本公司召开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50,000,000元增加为 55,555,556元,新增注册资本 5,555,556元全部由创新投认缴。创新投共向本公司投资 3,000万元,其中 5,555,556元计入本公司注册资本,24,444,444元计入本公司资本公积金。
2010年 2月 12日,创新投与本公司全体原股东签署《投资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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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2月 22日,天健所对上述增资事宜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深验
(2010)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年 2月 11日止,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全部到位。
2010年 3月 5日,本公司取得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变更为 55,555,556元。
创新投与公司全体原股东协商同意,本次增资以经开元信德审计的截至2009年 10月 31日的公司净资产总额 6,058万元为定价基础,确定本次增资价格约为 5.40元/股。以 2009年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计算,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约 9
倍。
本次增资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额(股)持股比例
1 林洺锋 35,608,500 64.10%
2 创新投 5,555,556 10.00%
3 勤睿投资 4,000,000 7.20%
4 蒋海艳 1,875,000 3.37%
5 陈荣玲 1,500,000 2.70%
6 卢德隆 1,250,000 2.25%
7 燕飞飞 1,000,000 1.80%
8 林韶山 1,000,000 1.80%
9 黄振东 1,000,000 1.80%
10 马修阁 1,000,000 1.80%
11 王伟 941,500 1.70%
12 李梓亮 575,000 1.03%
13 谷益 250,0.45%
合计 55,555,556 100.00%
(3) 2010年 3月增资扩股
2010年 3 月 22日,本公司召开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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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注册资本由 55,555,556元增加为 57,720,058元,新增注册资本 2,164,502元全部由南海成长认缴。南海成长共向本公司投资 1,500万元,其中 2,164,502元计入本公司注册资本,12,835,498元计入本公司资本公积金。
2010年 3月 22日,南海成长与本公司签署了《投资协议》。
2010年 3月 24日,天健所对上述增资事宜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深验
(2010)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年 3月 23日,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全
部到位。
2010年 3 月 25 日,本公司取得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变更为 57,720,058元。
本次增资价格约为 6.93元/股,该价格是公司与南海成长综合考虑公司净资
产规模、盈利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的,以 2009年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计算,对应约 12倍市盈率。
本次增资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额(股)持股比例
1 林洺锋 35,608,500 61.69%
2 创新投 5,555,556 9.63%
3 勤睿投资 4,000,000 6.93%
4 南海成长 2,164,502 3.75%
5 蒋海艳 1,875,000 3.25%
6 陈荣玲 1,500,000 2.60%
7 卢德隆 1,250,000 2.17%
8 燕飞飞 1,000,000 1.73%
9 林韶山 1,000,000 1.73%
10 黄振东 1,000,000 1.73%
11 马修阁 1,000,000 1.73%
12 王伟 941,500 1.63%
13 李梓亮 575,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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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持股数额(股)持股比例
14 谷益 250,0.43%
合计 57,720,058 100.00%
(4)最近一年增资扩股的必要性
2010年 3月 5日和 2010年 3月 25日,创新投和南海成长分别通过增资方式成为发行人股东。其中:创新投出资 3,000万元,持有发行人 555.56万股股份,
占发行人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9.63%;南海成长出资 1,500万元,持有发行人 216.45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75%。创新投和南海成长入资后,在资
金、管理等方面向发行人提供了有效的支持和帮助,具体内容如下:
①本公司业务发展迅速,急需补充营运资金。2007 年至 2009 年,本公司营业收入由 1亿元增长至 3.12亿元,复合增长率高达 76.67%。本公司进一步扩
张业务规模时,营运资金较为紧张。创新投和南海成长入资后,大大缓解了公司营运资金紧张的局面,为公司的业务快速扩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②本公司计划购置经营性用地,自有现金无法满足购地资金需求,迫切需要引入外部资金支持。自本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利用租用场地进行办公和经营,为满足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需求,公司计划购置自有土地,预计需要投入资金4,000-5,000万元,而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公司货币资金约为 3,387万元,且还需同时满足高速增长中的营运需求,资金缺口较大,短期内无法通过自身积累来满足,急需寻求外部资金支持。创新投、南海成长合计增资 4,500万元,此后,发行人于 2010年 7月 2日购买土地,土地购买价款为 4,822.24万元,本次
增资为发行人购买土地提供了资金保障,也为公司未来稳定发展打下了基础。
③引进新的投资者,有助于优化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在最近一年的两次增资之前,本公司的股东为林洺锋等 11名自然人及勤睿投资。创新投和南海成长的管理机构——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国内知名的创业投资机构,在协助高速成长企业规范运作、提升管理水平、筹划资本运作等方面经验丰富。引入创新投和南海成长后,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公司的股权结构,同时外部股东和董事为本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管理经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本公司大股东或内部人控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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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股东勤睿投资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洺锋,股东蒋海艳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洺锋为夫妻关系,三者存在关联关系,林洺锋、勤睿投资和蒋海艳分别持有本公司 61.69%、6.93%和 3.25%的股份。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
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的相关内容。
(六)发行人股东中目前不存在需要转持国有股的股东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共有 14名股东,其中自然人股东 11名,非自然人股东3名,分别为勤睿投资、创新投和南海成长。
非自然人股东中:(1)勤睿投资为本公司的员工持股公司;(2)南海成长为
由 48名自然人、企业法人及非营利性机构共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3)根据
创新投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性质的说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于创新投在所投资公司中持有股权的性质已有明文批复,明确界定为社会法人股。上述 3个非自然人股东均不属于《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国有股东范畴。
综上所述,上述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不涉及国有股份,无需按照《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规定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
七、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
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本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之前,在 2006年 9月至 2009 年 10月期间曾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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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委托持股的形成、演变及清理过程
1.委托持股的形成及演变过程
2006年 9 月,洲磊电子股东邢毅有意转让其所持的公司 35%的股权,林洺锋有意接手上述股权。但是,林洺锋在之前的实业经营中了解到《公司法》中规定,公司设立必须至少有两个股东,但并不了解 2006年生效实施的新《公司法》中已经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仍认为有限公司还必须有两名以上的股东,因此其与卢德隆进行协商,希望由卢德隆代持股份。卢德隆了解公司情况后也有意参与投资,经协商一致,决定由卢德隆受让邢毅转让的 35%的出资额,其中
2.5%为卢德隆的投资份额,其余 32.5%为代林洺锋持有,以卢德隆的名义持有。
2006 年 9 月,林洺锋与卢德隆就委托持股事项达成一致:卢德隆受让取得洲磊电子 35%的股权,其中 2.5%的股权由卢德隆实际出资,其余 32.5%的股权
由其代林洺锋持有,林洺锋为实际出资人,这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权利、义务实际上由林洺锋享有和承担。此后的历次增资过程中,林洺锋与卢德隆均依照上述约定的比例各自出资。委托持股的形成及演变过程具体如下:
(1)2006年 9月,卢德隆接受洲磊电子原股东邢毅的股权转让
2006年 9月 1日,洲磊电子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股东邢毅将其持有洲磊电子 35%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35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17.5万元)作价 23万
元转让给卢德隆,股东林洺锋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邢毅与卢德隆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经深圳市公证处“(2006)深证字第 106043号”《公证书》
公证。
本次股权转让后,洲磊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万元)
实际出资
(万元)持股比例
1 林洺锋 65.00 32.50 65%
2 卢德隆 35.00 17.50 35%
合计 100.00 5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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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6 年 11 月,卢德隆和林洺锋共同完成洲磊电子的设立出资并增资
至 1,000万元
2006年 11月 20日,洲磊电子股东会形成如下决议:股东林洺锋、卢德隆缴纳尚未到位的 50万元注册资本,同时申请增加 900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后注册资本共计 1,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林洺锋、卢德隆按原出资比例分期缴纳,首期缴纳 180万元。
完成设立出资并增资后,洲磊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万元)
实际出资
(万元)持股比例
1 林洺锋 650.00 182.00 65%
2 卢德隆 350.00 98.00 35%
合计 1,000.00 280.00 100%
(3)2008年 7月,卢德隆和林洺锋共同完成洲明有限的出资,增资后实收
资本为 1,000万元
2008年 7月 28日,洲明有限股东会形成如下决议:股东补足尚未到位的 72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林洺锋出资 468万元,卢德隆出资 252万元。
完成出资后,洲明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万元)
实际出资
(万元)持股比例
1 林洺锋 650.00 650.00 65%
2 卢德隆 350.00 350.00 35%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
(4)2009年 5月,卢德隆和林洺锋、王伟、李梓亮共同对洲明有限增资,
增资后实收资本为 2,000万元
2009年 5 月 23日,洲明有限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 2,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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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后,洲明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万元)
实际出资
(万元)持股比例
1 林洺锋 1,239.34 1,239.34 61.967%
2 卢德隆 700.00 700.00 35.000%
3 王伟 37.66 37.66 1.883%
4 李梓亮 23.00 23.00 1.150%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0%
经过上述股权受让和三次增资后,截至 2009年 10月 23日,卢德隆名下共有洲明有限 700万元的出资额,即 35%的股权,其中 50万元系由卢德隆实际出资,其余 650万元为其代林洺锋持有。
2.委托持股的清理过程
为了避免委托持股的潜在纠纷、理顺股权关系、反映真实的出资情况,林洺锋与卢德隆协商后,一致同意以实施股权激励为契机,终止前述委托持股关系,具体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来予以实施。
2009 年 10月 23日,卢德隆分别与林洺锋、勤睿投资、蒋海艳、燕飞飞、林韶山、马修阁及谷益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每份出资额 1元的价格转让其代林洺锋持有的洲明有限 32.5%的股权,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六、(三)最近一
年公司新增股东持股情况 3.最近一年公司新增股东取得股份情况(1)2009 年
10月股权转让”的相关内容。
上述股权转让于 2009年 10月 27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卢德隆收到股权转让价款后陆续返还了林洺锋,至此,二者之间的委托持股关系得以终止和解除。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林洺锋持有本公司 35,608,500股股份,卢德隆持有本公司 1,250,000股股份,两人均出具了书面文件,声明其持有的上述公司股权均系其本人实际持有,不存在通过协议、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代替任何他方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委托持股的清理过程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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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解除委托持股关系系卢德隆和林洺锋的真实意思表示,两人对该过程无任何异议和纠纷,并均已出具书面文件,声明两人之间没有与委托持股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债权债务。
八、公司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末,公司在职员工总数分别为:584人、703人及 1,083人。
(二)员工结构
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公司员工结构如下:
1.员工受教育程度
受教育程度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9 1.75%
大学本科 153 14.13%
大学专科 159 14.68%
中专 146 13.48%
高中(技校)及以下 606 55.96%
合 计 1,083 100.00%
2.员工专业结构
专业分工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
生产人员 595 54.94%
研发技术人员 124 11.45%
营销人员 116 10.71%
管理人员 231 21.33%
财务人员 17 1.57%
合 计 1,083 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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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区间人数占员工总数比例(%)
30 岁以下 869 80.24%
31-40 岁 180 16.62%
41-50 岁 32 2.95%
51 岁以上 2 0.18%
合 计 1,083 100.00%
(三)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缴纳、医疗制度等情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根据《劳动法》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与所有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制定的关于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文件,为员工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保证员工合法享受社会保障待遇。
根据国务院于 2002 年 3 月 24 日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于 2005年 1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单位应依该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本公司目前适用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情况如下:
缴费比例
险种
合计企业个人
适用范围
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
19% 11% 8%深户员工养老
保险
基本养老 18% 10% 8%非深户员工
医疗
保险
综合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7% 5% 2%
1、综合医疗保险适用于①具有深圳市户籍的在
职人员;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深圳市户籍,没有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另外,用人单位可为其非深圳市户籍员工申请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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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险种
合计企业个人
适用范围
住院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0.9% 0.7% 0.2%
农民工医疗 10元 6元 4元
2、住院医疗保险适用于失业、低保对象、特殊
困难的深户人员以及非深圳市户籍的城镇户籍在职人员。另外,用人单位可为其非深圳市户籍的农村户籍员工申请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3、农民工医疗保险适用于与深圳市企业建立劳
动关系的农民工;
4、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适用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和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
5、生育医疗保险适用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住
院医疗保险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失业保险 0.4%(单位承担)在职员工
工伤保险 0.25%(单位承担)在职员工
住房公积金 10% 5% 5%在职员工
本公司自 2005年 12月开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理了相关手续;本公司自 2010年 7月开始为深圳市户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本公司 2008年度至 2010年度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具体如下:
项 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职工总数 1,083 703 584
养老保险 1,156 233 224
医疗保险 1,156 791 537
失业保险 1,156 --
工伤保险 1,156 791 537




住房公积金 20 --
安吉丽自 2010年 4月开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理了相关手续;安吉丽自 2010年 9月开始为深圳市户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安吉丽 2009年度至 2010年度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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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0年 2009年
职工总数 66 50
养老保险 62 -
医疗保险 62 -
失业保险 62 -
工伤保险 62 -




住房公积金 2 -
发行人在 2008年度、2009年度实际缴纳养老保险人数与职工总数存在差异以及未缴纳失业保险,原因系在 2009年 12月以前,全国范围内社保转移机制未臻完善,部分非深圳户籍职工不愿在深圳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按照年末职工总数与当年实缴人数差额,以及深圳当地当时缴纳标准测算,涉及影响金额分别为 442,724.54元、623,240.69元。2009年 12月 2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从 2010年 1月 1日起施行,规范了全国范围内社会保险转移的基本政策。自 2010年起,发行人为全体员工缴纳了全部种类的社会保险。
其余期间内,其他各险种实际缴纳人数与职工总数略有差异,原因系由于期末当月已经缴纳社保的员工月底前离职,或月内入职的员工当月未及时办理社保缴纳手续所致。
安吉丽系 2009年 9 月底设立的一家新公司,2009年度及 2010年初由于其处于创办初期,各项工作体系处于建设完善过程中,员工人数较少,专业人员亦尚未及时到位导致未能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手续。自 2010 年 4月起成为发行人子公司后,发行人对安吉丽生产经营进行了规范,因此自 2010年 4月开始,安吉丽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安吉丽于 2009年度及 2010年 1月至3月,涉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影响金额分别为 22,457.96元及 28,777.15元。
深圳市在 2010年 12月 20日前未依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 号)制订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基于《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深府[1992]128 号)、《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职工养老保险及住房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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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实施细则》(深府[1992]179 号)建立,实际执行情况为具有深圳市常住户籍的固定工、合同制工,且在深圳市没有购房,用人单位也未提供住宿或房补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参加住房公积金。因此,发行人及安吉丽在 2010年 7月及 2010年 9月之前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但为职工提供宿舍或住房补贴;在此之后为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的企业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2010年 12月 20日起,深圳市开始执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10]176 号),发行人积极为执行该项制度作各项准备,已经为职工在市公积金中心开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目前未被有关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
2010年 7月 22日及 2011年 1月 20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深圳市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证明发行人于 2005年 12月起办理社会保险的参保手续,自 2007年 1月 1日至 2010年 12月 31日,没有因违法违规而被处罚的情况。
2010年 8月 18日及 2011年 1月 13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深圳市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证明安吉丽于 2010年 4月起办理社会保险的参保手续,自参保至 2010年 12月 31日没有因违法违规而被处罚的情况。
2010 年 12 月 20 日起,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10]176 号)的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由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转移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 1月 24日,发行人及安吉丽分别取得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证明发行人及安吉丽截至该证明开具之日,没有因违法违规而被该中心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已向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如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或安吉丽需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发行人及/或安吉丽因未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其愿在毋须发行人及/或安吉丽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该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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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
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本公司股东、林洺锋之妻蒋海艳以及本公司股东、林洺锋控制的公司——勤睿投资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一、同业竞争(二)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此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林洺锋还出具了关于承担发行人租赁房产相关风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追缴风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的承诺,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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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
洲明股份是一家国内领先的 LED 应用产品与方案供应商。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体系,致力于为国内外的专业渠道客户和终端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性能的 LED 应用产品及解决方案。本公司主营业务自成立以来未发生变化。
(二)主要产品
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分为 LED 高清节能全彩显示屏和 LED 节能照明两大系列,前者可以广泛应用于广告媒体、展览展示、文体活动、交通诱导等一系列领域,后者是公认可替代传统照明产品的新一代高亮度、低能耗、绿色节能环保照明产品。
1.LED高清节能全彩显示屏
本公司研发制造的 LED高清节能全彩显示屏种类齐全,产品系列涵盖户内、户外,包括广告屏、演艺展会租赁屏、体育场馆屏、交通诱导屏、异形屏等。本公司重点发展高清节能全彩显示屏,是国内最大的 LED 全彩显示屏系列产品供应商之一。本公司的 LED全彩显示屏产品系列如下:
广告屏演艺展会租赁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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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馆屏交通诱导屏


异形屏


2.LED节能照明产品
本公司自 2008年开始生产并销售 LED照明产品,迄今研发制造的产品已涵盖路灯、球泡灯及隧道灯等系列。
路灯球泡灯隧道灯
(三)LED产品解决方案
本公司凭借多项业内领先的 LED 应用技术、贴近市场的技术研发体系及经验丰富的方案实施专家,形成了一套系统的适合多产品、多领域用户的 LED 产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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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解决方案。
LED显示屏系统集成方案示意图
二、LED及其应用领域
(一)LED简介
LED是英文 Light Emitting Diode(发光二极管)的缩写,是一种半导体固体发光器件,它可以直接将电转化为光。其原理是利用固体半导体芯片作为发光材料,在半导体中通过载流子发生复合放出过剩的能量而引起光子发射,直接发出红、黄、蓝和绿的光。LED 的基本结构是一块电致发光的半导体材料,置于一个有引线的架子上,连接正负极后,四周用环氧树脂或陶瓷密封,即固体封装,起到保护内部芯线的作用,最后将器件焊接到电路板上为人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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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基本结构图
(二)LED产业链
LED 产业复杂的工艺制造流程催生了完整且分工细致的产业链。LED 产业链主要可分为四个部分:LED 外延生长、芯片制造、器件封装和应用产品及相关配套产业。半导体衬底材料、外延晶片的制造是上游产业,芯片制造是中游产业,LED封装及基于 LED的应用产品制造是下游产业。
LED产业链示意图
MOCVD设备制造LED外延片原材料LED芯片配套材料LED封装 LED应用LED显示LED照明LED背光源其他

上游产业的衬底、外延材料制造,属于技术和资金密集行业。衬底材料是
LED 照明的基础,也是各个技术环节的关键。目前的衬底材料主要有蓝宝石(Al2O3)、SiC、Si、ZnO、GaN,但只有前两种得到了较大规模的商业化应用。
外延片生长主要依靠生长工艺和设备,目前的主流生长技术是采用有机金属化学气相沉积(MOCVD)方法,与 LED中下游厂商林立不同的是,全球 MOCVD设备商存在两强垄断的局面,Aixtron 公司和 Veeco 公司的全球市场占有率合计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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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 90%,Nippon Sanso 公司生产的设备基本限于日本国内销售。核心设备MOCVD 供货商的供货能力正成为 LED公司产能扩张的瓶颈。
中游产业的芯片制造难度次于材料制备,进入壁垒也很高。目前核心技术掌握在 Cree公司和 Osram公司等大企业手中。
下游的芯片封装即将芯片粘贴并焊接导线架,经由测试、封胶后,封装成各种不同的产品。白光 LED 芯片需要在密封胶内注入磷才能产生白光。原则上芯片越小、封装的技术难度越高。封装技术经历了多年的快速发展已经非常成熟,产品价格也相应降低。
本公司主要从事下游的 LED 应用产品制造,即将封装过的产品经过测试、分选,通过贴片、插件及装配等环节成为各类 LED终端产品。LED应用技术更多地体现在系统设计、结构设计、散热处理以及二、三次光学设计等方面。作为
LED 产业链直接市场化的终端应用产品,在整个产业链中起着引导市场的重要作用。终端产品的市场反馈将大力推动中上游产业的创新,可以放大整个产业链的产业价值。
(三)LED的应用领域
LED属于半导体光电子领域,LED产品是利用 LED作为光源制造出来的高科技产品。LED产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LED显示屏、LED照明、LED背光源及其他。
1.LED显示屏
LED显示屏(LED Display):又叫电子显示屏,是由 LED模组组成,通过红色、绿色和蓝色灯珠的亮灭来显示文字、图片、动画、视频等各种信息的显示屏幕。LED显示屏由显示模块、控制系统及电源系统等模块化结构的器件组成。
显示模块由 LED灯组成,作用为发光显示;控制系统通过控制相应区域的亮灭,使屏幕显示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电源系统作用为将输入电压电流转为显示屏需要的电压电流。
LED 全彩显示屏具有节能环保、亮度高、寿命长、画面清晰炫彩、可显示动态画面和文字、可视范围广阔、可根据需求做成任意面积等一系列优势,其主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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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作用是信息发布和视频显示,可广泛应用于展览展示、文体演出、大型活动、交通诱导、银行、证券交易所、广告媒体、体育场馆等一系列场合。
LED 显示屏是一种独特的屏幕形式,其将传统的户外大型展板动态化,将传统的户外显示媒体大型化,视觉效果震撼,传递信息冲击力非常强。因此,全球知名市场研究机构尼尔森公司将户外 LED 显示屏称之为继电视、电脑、手机之后的“第四屏”,发展前景非常广阔。
LED显示屏按照不同标准主要有以下分类:
(1)按使用环境分类
室内显示屏:发光点较小,亮度适中,视角大,混色距离近,重量轻,密度高,适合近距离观看。
室外显示屏:亮度要求高,混色距离远,防护等级高,防水和抗紫外线能力强,适合远距离观看。
(2)按显示内容分类
图文 LED 显示屏:可显示文字文本、图形、图片等资料内容,可联网或单机显示。
视频 LED显示屏:可同时、同步显示各种资讯,如二维或三维动画、录影、电视、光碟以及现场实况等多种视频咨询内容。
(3)按颜色基色分类
单基色显示屏:仅可显示单一颜色,如:红色、绿色、橙色等。
双基色显示屏:红色和绿色双基色,256级灰度、可以显示 65,536种颜色。
全彩色显示屏:红、绿、蓝三基色,256级灰度,可以显示 1,677万种颜色。
(4)按元件封装分类
贴片式 LED 显示屏:使用正负电极在封装基板上、适用于表面安装工艺的
贴片式 LED,适合户内及半户外显示屏使用。
直插式 LED 显示屏:使用带有正负极引线、适用于通孔插入安装工艺的直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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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式 LED,适合户外显示屏使用。
(5)按发光点间距分类
室内屏(按间距分):P3 、P4、P4.572、P5、P6、P7.62、P8、P10、P12、
P16等。
室外屏(按间距分):P8、P10、P12、P14、P16、P20、P25、P31.25、P37.5、
P50、P65等。
(6)按用途分类:广告媒体屏、体育场馆屏、演艺展会租赁屏、交通诱导
屏、大型活动展示屏等。
2.LED照明产品
LED照明产品是以 LED作为光源制造出来的照明器具。LED照明是近年来全球最具发展前景的高技术领域之一,将成为人类照明史上继白炽灯、荧光灯之后的又一次标志性的飞跃。LED照明与传统光源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
(1)绿色节能环保:LED最大的优势体现在工作能耗及使用寿命上,同样
亮度下,LED耗电仅为普通白炽灯的约 1/10,节能灯的约 1/2,在特殊照明领域,景观照明可节能约 70%,交通信号灯可节能约 80%,使用寿命最大可以达到 10万小时;此外,LED照明不存在汞灯污染源,符合环保理念;
(2)响应速度快:相比于白炽灯的毫秒级响应时间,LED灯的响应时间仅
为纳秒级,响应速度更快;
(3)坚固耐用:由于 LED芯片完全封装在外壳内,是固态照明,灯体内也
没有任何松动的部分,因此比传统的灯泡和荧光灯坚固耐用;
(4)轻便灵活:LED芯片体积小,封装后产品重量轻,从而使得灯具及照
明工程的设计更加灵活;
(5)色彩丰富纯正:使用红、绿、蓝三原色的 LED颗粒可以组合变幻出任
意的色彩,达到理想的装饰照明效果。
LED 照明产品分为室外和室内照明两种。室外照明的主要应用领域包括路灯、隧道灯和建筑景观照明。其中路灯和隧道灯在政策支持下将有广泛的市场前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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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室内照明主要包括射灯、灯泡、日光管,功能上可以替代传统照明光源,目前成本较高,价格与传统照明产品相比不具备竞争优势,待技术进一步成熟、降低成本后,将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3.LED背光源
背光源(Back Light)是指为 LCD提供背部光源的发光组件,是一种能把点光源或线光源发出的光通过漫反射转化为成为面光源的发光组件,它的发光效果将直接影响到液晶显示模块的视觉效果。以 LED 做为背光源,与传统的冷阴极荧光管背光源相比,具有节能、寿命长、色彩还原好、亮度调整范围大、亮度均匀性好等诸多优势。近年来,笔记本电脑、台式液晶显示器乃至液晶电视机背光源从冷阴极荧光灯管逐步向 LED过渡,成为高亮度 LED市场增长的新驱动力。
但是,LED 背光技术在发光效率、电流控制和散热等方面尚存在改进空间,且销售价格较高,因此 LED背光源的大面积普遍应用尚待时日。
LED 背光源主要包括小尺寸背光源、中等尺寸背光源以及大尺寸背光源;小尺寸背光源小于 10 英寸,主要用于手机、MP3、MP4、PDA、数码相机、摄
像机和健身器材等;中等尺寸背光源介于 10英寸~20英寸之间,主要用于手提电脑、计算机显示器和各种监视器;大尺寸背光源大于 20英寸,主要用于彩色电视的 LCD显示屏。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LED行业的总体发展
1.LED技术发展历程
自20世纪60年代初首只GaAsP红光LED诞生以来,人类一直致力于半导体照明光源技术的实现。早期LED的芯片材料以GaP、GaAsP、AlGaAs为主,受其亮度限制,应用领域限于家用电器、仪器仪表、消费电子产品等,主要用于工作状态指示;20世纪90年代,随着AlGaInP材料的出现,LED在光谱的红、橙、黄部分均可得到很高的发光效率。目前,功率型白光LED产品光效已超过100流明/瓦,大大超过白炽灯的15流明/瓦,并已超过节能灯的90流明/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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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技术进步的历程
1962年
第一支可见光光源 LED问世,采用 GaAsP材料,可发出微弱红光,在驱动电流为 20毫安时,相应的发光效率约 0.1流明/瓦
20世纪 70年代
引入元素 In和 N,使 LED可产生绿光、黄光和橙光,光效也提高到 1流明/瓦
20世纪 80年代出现了 GaAlAs的 LED光源,使得红光 LED的光效达到 10流明/瓦
20世纪 90年代
红光、黄光的 GaAlInP和绿、蓝光的 GaInN两种新材料的开发成功,使LED的光效得到大幅度的提高。白光 LED开发成功,使得 LED得以覆盖全部可见光谱
2000年以后
GaAlInP做成的 LED在红、橙区的光效达到 100流明/瓦,GaInN制成的LED在绿色区域的光效可以达到 50流明/瓦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发光效率不断提高,LED的应用得到逐步推广。LED初期主要应用于仪表指示灯、汽车尾灯、户外可变信号及交通信号灯等领域,随着GaInN材料技术的迅速发展,蓝、绿和基于蓝光LED的白光LED实现了产业化,并使LED的应用领域拓展到室内外全彩显示屏、室外照明、室内照明及各种城市亮化工程及背光源等。
2.全球 LED行业的总体情况
(1)全球 LED市场的发展
LED 被称为第四代照明光源或绿色光源,具有节能、环保、寿命长、体积小等显著优势。近年来,随着 LED行业研发和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LED产品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使得全球 LED 市场保持了快速增长的态势,根据台湾拓扑产业研究所的统计,LED市场 2002年至 2007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1%,2008年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市场需求迅速下降,整体市场景气度下降,产品价格随之向下调整,导致 2008年全球 LED市场规模仅实现约 3%的微幅增长。预计2010-2012年,照明、显示及大尺寸背光源的应用将带动 LED产业的新一轮高速增长,年复合增长率约 16%。
(2)全球 LED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短期内,MOCVD设备和衬底材料等产业链局部存在供应瓶颈,将成为限制LED芯片及应用产品供应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
在整个 LED产业链中,用于在衬底材料上生长半导体层的MOCVD外延炉是最重要的设备,也是投资最大的部分。由于 MOCVD 技术复杂度极高,除少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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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日本 LED 企业生产仅供自用或限于本国内销售的设备外,目前可以大规模向全球供货MOCVD外延炉的只有 Aixtron和 Veeco两家公司,两者合计占有了全球 90%以上的市场份额,形成寡头垄断局面。受下游需求高速增长的刺激,全球众多 LED芯片生产厂商开始为扩产大规模订购MOCVD外延炉,两家设备生产企业的产能无法及时跟上,制约了 LED芯片产能的增长。
同时,作为 80%以上 LED芯片所使用的衬底材料的人造蓝宝石基板也存在供应瓶颈。由于人造蓝宝石的铸锭工艺十分复杂,生产设备从订购到形成产能,即使对于有经验的企业,通常也需要一到两年的时间。
因此,关键生产设备及蓝宝石衬底材料的供应瓶颈,将导致 LED 芯片的供应紧张,从而成为 LED行业扩充产能的主要制约因素。
3.中国 LED行业的总体情况
(1)中国 LED行业的市场规模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日益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到 2010年万元 GDP 能耗降低 20%,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 10%。在我国 2009年初开始实施的 4万亿投资计划中,有 2,100亿元投资投向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中央财政也继续增加节能减排支出,2009 年全年安排资金 300 亿元,并额外安排 80亿元用于发展可再生能源。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LED 产业在我国的发展得到了各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成为节能减排、拉动内需、发展绿色 GDP 的主力军。当前各地政府均颁布了扶持政策支持本地的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六部委联合制定《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进一步为我国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了全局性的规划。
根据“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统计,2009年,我国 LED芯片产值增长 25%,达到 23亿元;LED封装产值达到 204亿元,较 2008年的 185亿元增长 10%,产量则由 2008年的 940亿只增加 10%,达到 1,056亿只,其中SMD LED特别是大功率 LED封装增长较快;LED应用产品产值增长 30%以上达到 600亿元,其中 LED全彩显示屏、景观照明、背光源、信号、指示等仍然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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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主要应用领域。
从企业数量看,截至 2008年底,我国共有 LED企业 3,000余家,大部分分布在封装及应用领域。其中,上中游的外延片及芯片生产商有 25家左右,下游封装企业约有 600家,应用产品生产企业 1,500家以上,其余为配件商、渠道商等。
(2)中国 LED应用领域的分布
2009年,我国 LED应用产业在摆脱金融危机的影响后取得了较快的增长,增速在 30%以上,产值达到 600亿元。根据中国“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的统计,2009年,LED显示屏和照明是最主要的 LED应用领域,具体应用构成情况如下:
2009年中国半导体照明应用构成
应用领域产值(亿元)占比
景观装饰照明 140 23%
显示屏 120 20%
照明 75 13%
手机等便携电子 65 11%
LCD背光 60 10%
交通信号 35 6%
指示 25 4%
汽车 12 2%
其他 68 11%
合计 600 100%
数据来源: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
(3)中国 LED产业布局
我国 LED 产业主要以封装和应用领域制造为主,已经成为世界重要的中低端 LED封装基地和中高端 LED显示屏生产基地。
总体而言,我国南方的 LED 产业化程度较高,北方则依托众多高校和科研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1
机构,产品研发实力较强。从地域上看,我国 LED企业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以及闽赣地区,形成四大聚集区域。这四大区域一直是中国 LED产业发展的基础所在,也是 LED产品应用推广的主要地区。其中,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是国内 LED产业最为集中的地区,集中了全国 80%以上的相关企业,产业链较为完整,产业综合优势较为明显,是国内 LED 产业发展最快的区域。与 LED 有关的设备及原材料供应商纷纷在这两个区域落户,产业集群效应正在逐步显现。
随着近年 LED的技术提升和应用领域拓展,LED产值规模逐渐增加,我国内地市场也逐渐兴起,考虑到未来战略布局,近一阶段“川陕渝西三角”及“两湖一徽”地区的 LED产业的规模效应和群聚效应也初步显现。
(4)中国 LED行业整体发展水平
整体来讲,我国大陆 LED 产业起步较晚,从下游封装和应用做起,逐步进入上游外延片和芯片领域,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已成为全球重要的 LED 产业基地之一。
受全球芯片需求快速增加的影响,中国大陆外延芯片产能增加迅速,已成为全球第三大 GaN 芯片生产基地。根据“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的统计,到 2009年,我国已有 MOCVD设备 153台,芯片产量较 2008年增长25%,达到 552亿只,芯片国产率达到 52%。产量大幅提高的同时,国产芯片的性能也得到较快提升,在显示屏、信号灯、户外照明及中小尺寸背光等高端领域应用并获得认可。
我国的 LED 封装产业从技术水平、产品质量、设备自动化程度及生产规模看,已接近国际水平。LED 封装材料及配件的配套能力较强,除个别材料外,绝大部分材料均为国内提供,但封装所需芯片尤其大功率高档芯片主要靠进口。
我国 LED 显示屏应用产业的技术基础、关键技术和产品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基本靠拢,但在结构工艺、规范化、整机系统设计、可靠性、检测手段等细节方面仍有提升空间。总体而言,我国 LED显示屏应用产业已经具备了较强实力。
面对国际知名厂商的竞争,国内厂商仍然占据了国内 LED 显示屏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并涌现出一批包括本公司在内的优秀企业,对促进上游芯片、封装行业的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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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同时,我国 LED 显示屏产业的专业化分工逐步形成,专注于显示屏生产的制造商、渠道销售商、工程安装售后服务运营商等各类专门企业出现,分工明确、密切合作、发展共赢的局面正在形成,专业化分工有利于企业做精、做强、做大,对推动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有积极的意义。
受价格、消费者认知等因素所限,目前我国 LED 照明市场规模还未充分打开,尚未真正形成规模化产业。但在我国 LED 景观照明、市政照明等领域的应用已经取得很大的进展,将加速 LED照明替代传统照明的进程。
(二)LED显示屏行业发展概况
1.中国 LED显示屏行业发展历程
1990 年以前是我国 LED 显示屏行业的成长初期。这一时期的 LED 显示在国内应用较少,产品以单色和红、绿双基色 LED 显示屏为主,控制方式为通信控制,灰度等级为单点 4级调灰,产品成本较高。
1990-1995 年,这一阶段是 LED 显示屏行业迅速发展的时期。LED 全彩显示屏开始进入市场,生产规模从初期的几家企业、年产值几千万元发展到几十家企业、年产值几亿元,产品应用领域拓展至金融证券、体育、机场、铁路车站、公路交通、商业广告、邮电电信等诸多领域。
1996-2000年,LED显示屏行业进入一个总体提高、产业格局调整完善的时期。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降低,应用领域更为广阔,产品在质量、标准化等方面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促使行业规范和引导进一步到位。到 2000年,产业整体规模接近 15亿元。
2001-2005 年,我国 LED 显示屏行业稳步发展,整体规模逐年提升,2005年产业规模达到约 40亿元。
2006-2008年,我国 LED显示屏行业进入又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产业规模提升幅度加快,2007年产业总体增幅达到 44%,产业的集约化发展效应明显。
全行业技术不断进步,常规产品的标准化和技术体系开始建立,具备了特殊 LED显示屏工程设计和实施能力。我国已经成为 LED 显示屏产品的制造大国和应用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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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至今,我国 LED显示屏行业继续保持飞速发展,在设计理念、技术创新、工程规模、显示效果等诸多方面步入新的阶段。LED 全彩显示屏在 2008年北京奥运会、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和 2010年上海世博会等大型活动的成功运用,大力带动了 LED全彩显示屏的需求增长。根据中国光协 LED显示应用分会的不完全统计,其会员单位承担实施的 2008北京奥运 LED显示应用工程项目有近百项,共提供各类 LED显示屏幕类产品近千块,总显示面积上万平方米。
2.LED显示屏行业的市场规模
金融危机之后,随着全球经济的回升,预计全球 LED 显示屏市场仍然会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预计 2010-2013年,全球 LED 显示屏的市场规模将逐年增加至 137.68亿美元左右。
2007-2013年全球 LED显示屏市场规模
51.43
61.01 66.36
73.45
91.10
111.66
137.68
18.63%
8.78%
24.03% 22.57%
23.30%
10.68%
0204060801001201401602007 2008 2009 2010E 2011E 2012E 2013E-20%-10%0%10%20%30%全球LED显示屏(亿美金)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
与全球市场相比,中国 LED 显示屏市场基数较小,新厂商不断涌入,整体规模增长迅速。2009年,中国 LED显示屏市场规模约为 103.23亿元。预计 2010
年中国 LED显示屏市场规模可增长到 128.54亿元,同比增速 24.52%。预计 2013
年,中国 LED显示屏市场规模将增长到 240.94亿元,比 2009年接近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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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3年中国 LED显示屏市场规模
72.00 85.41
103.23
128.54
159.43 195.41
240.94
20.86%
24.03% 22.57%
23.30%
24.52%
18.63%
0501001502002503002007 2008 2009 2010E 2011E 2012E 2013E0%5%10%15%20%25%30%中国LED显示屏(亿人民币)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
与单色和双基色显示屏相比,高端 LED 全彩显示屏拥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2009年,全彩显示屏在全球 LED显示屏市场中占比约 35%,市场潜力巨大。随着 LED 全彩显示屏应用技术进步,特别是成本和价格的降低,预计 2011 年至2013年,全彩色 LED显示屏在全球市场的增长将保持在 20%以上,至 2013年,全球 LED全彩显示屏市场规模将增至 64.12亿美元,占全球 LED显示屏市场规
模的近一半。
2007-2013年全球全彩显示屏市场规模
17.15
23.24 26.02
30.64
38.21
49.45
64.1235.51%
17.76%
29.67%
29.42%
24.71%
11.96%
0102030405060702007 2008 2009 2010E 2011E 2012E 2013E-20%-10%0%10%20%30%40%全球全彩显示屏(亿美金)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
与全球相比,我国 LED 全彩显示屏发展历史较短,但是发展速度极快。尤其在 2008年奥运会、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及 2010年世博会等重大场合,LED 全彩显示屏的成功应用充分显示了产品优势和行业成熟度。2009年,我国 LED全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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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显示屏销售额接近 65.65亿元人民币。从行业分布来看,目前全彩显示屏市场
的客户主要集中在高端市场,以媒体广告、交通诱导、舞台表演、体育场馆、政府工程显示五个领域为主。
由于 LED 全彩显示屏的低耗、节能、亮度高、显示效果优异等综合优势,正快速取代灯箱、霓虹灯和磁翻板等传统户外媒体,以及单、双色 LED显示屏。
未来各类大型户外媒体、广告、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大型剧院、展会、演唱会等领域对全彩显示屏的应用需求将持续高速增长,市场潜力巨大。根据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的预计,2010年至 2013年中国 LED 全彩显示屏市场年均增长率将稳定在 30%左右,到 2013年,中国 LED全彩显示屏市场规模预计达到 187.93
亿元,占中国 LED显示屏市场规模的约 78%。
2007-2013年中国 LED全彩显示屏市场规模
43.92 52.95
65.65
84.84
110.01
144.60 187.93
21.0%
29.2%
30.0%31.4%
29.7%
24.0%
040801201602002007 2008 2009 2010E 2011E 2012E 2013E0%5%10%15%20%25%30%35%中国LED全彩显示屏(亿人民币)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
3.LED显示屏行业的发展趋势
LED 显示屏产品未来的总体发展趋势是:高亮度、全彩化;标准化、规范化;产品结构多样化。
高亮度、全彩化:随着 LED成本与价格的逐年下降,高亮度、全彩色 LED显示屏将是 LED显示屏的重要发展方向与增长点。
标准化、规范化:近几年业内的发展,市场竞争在传统产品条件下是以价格作为主要的竞争手段,传统产品价格经过几番回落调整后,现在已经基本达到均衡状态,产品质量和系统可靠性等将成为重要的竞争因素,这就对 LED 显示屏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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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有了较高要求。未来,常规 LED 显示屏产品中,标准化显示器件和控制系统等会得到更加广泛的采用,技术性不强、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善的企业面临市场淘汰风险,预计今后几年内一批小规模 LED 显示屏厂商将逐步淡出市场。
产品结构多样化:从产品应用领域看,面向信息服务领域的 LED 显示屏产品种类将更加丰富,如公共交通、停车场、餐饮、医院等综合服务方面;从产品形态看,异形、超轻薄、高清晰等新型产品将更趋成熟,更适应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三)LED照明行业发展概况
1.LED照明行业的发展情况
(1)技术进步推动 LED照明行业发展
LED技术是推动LED照明行业发展的根本动力。1992年,蓝色 LED在Nichia公司成功走出实验室,1997年,白光 LED诞生。在技术进步的基础上,LED发光效率不断提高,同时成本逐渐降低,这是促进 LED 照明产业发展的两大关键因素。
一方面,随着全球 LED技术的不断进步,发光效率从最初的约 0.1流明/瓦,
发展到目前全球一线厂商量产技术达到约 132 流明/瓦,发光效率产生了质的提升。
LED发光效率的发展预测
单位:流明/瓦
83100120147 153163 172181 188210050100150200250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20

数据来源:台湾拓扑产业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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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LED一般厂商的平均光效已能够满足室内外照明的要求,且 LED芯片厂商仍在不断致力于光效的提升,LED 光效的提升直接关系到成本的降低。
Nichia公司于 2009年 2月发表了代表业内最高光效的小功率白光 LED,光效达249流明/瓦;美国 Cree 公司于 2010年发布了光效达 208流明/瓦的大功率白光LED。截至 2010年上半年,量产的大功率 LED 最高光效可达到 132流明/瓦。
另一方面,LED价格在不断降低,但仍与传统照明工具存在 5-10倍左右的价格差异,这种价格差异上的劣势在室内照明方面体现得尤为突出。LED 照明产品价格下降到与传统照明具有竞争力的水平,仍尚待时日。
灯具种类白炽灯普通荧光灯螺旋节能灯
传统照明灯具价格(美元/流明) 0.001-0.0015 0.0018-0.002 0.0027-0.004
数据来源:台湾拓扑产业研究所
LED照明灯具价格走势
单位:美元/流明
0.020
0.016
0.013
0.010
0.008
0.006 0.005
0.0.005
0.010
0.015
0.020
0.025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数据来源:台湾拓扑产业研究所
(2)各国政策推动 LED照明行业发展
各国推广 LED 照明的政策是加速产业发展的动因。与白炽灯、荧光灯等传统照明光源相比,LED 具有节能环保、响应速度快、寿命长、体积小等优势,将逐渐成为传统照明光源的替代品。全球 LED 照明行业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相同亮度下的 LED照明的耗电仅为普通白炽灯的约 1/10,节能灯的约 1/2,寿命延长近 100倍。世界各主要国家出台了推广 LED节能灯的相关政策,日本、美国、欧盟等地纷纷制定了白炽灯的停产及禁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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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地区预计禁用/停售时间具体内容
日本
到2012年止,停止制造并销售高能耗白炽灯
政府决定到 2012 年,停止制造并销售高能耗白炽灯泡。今后,将以灯泡状荧光灯和 LED 照明灯等节能产品取代白炽灯
美国
大多数白炽灯泡将于2014年禁止销售
《2007能源独立和安全法案》颁布,法案规定,从 2012年到 2014年间,美国要逐步淘汰 40W、60W、75W及 100W白炽灯泡,以节能灯泡取代
欧盟
2012 年起禁用所有瓦数的传统灯泡
2008 年开始停卖 150W 传统灯泡,2009 年将停卖 60W传统灯泡
澳大利亚
2009 年停止生产,2010年逐步禁止使用传统白炽灯
2009 年停止生产耗电灯具,2010 年开始逐步禁止使用传统白炽灯
韩国
2013年底前禁止使用白炽灯
阶段性地提高白炽灯的最低能耗效率标准,并在2013年底前予以淘汰
加拿大 2012年前禁用白炽灯 2012年开始禁止销售和使用白炽灯
中国台湾
规划2010年开始执行白炽灯禁产政策,2012年底全面禁产
2009 年第一季度全面淘汰白炽灯泡,改用 LED照明,规划 2010年起陆续停产白炽灯,2012年底全面停止使用白炽灯泡
中国
发改委预计10年内禁用、禁售白炽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合作共同开展“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加快推广节能灯”专案,支持研究编制《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加快推广节能灯行动计划》
随着各国政府对 LED照明的政策扶持和推广,LED 照明产品的推广使用在公共照明领域率先启动,LED 路灯、隧道灯等户外照明市场发展较快。此外,LED 照明产品在一些特殊领域已经显示出特有的竞争优势,如景观照明、便携照明、小区域照明等领域,而受限于成本,在家庭、办公室、商店、酒店用普通照明等领域仍未得到广泛普及应用。
2.LED照明行业的市场规模
LED 照明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发光效率不断提升,同样参数芯片的价格不断下降,这两大因素是 LED照明产业规模迅速扩大的前提。
照明领域是 LED 应用的未来,市场容量将保持高速增长。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的统计,随着 LED 技术不断进步及应用领域的开拓,全球 LED 照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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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市场将保持 20%以上的快速增长,到 2013年,全球 LED照明市场规模将达到
350.70亿美元。
2007-2013年全球 LED照明市场规模
93.82 113.00
141.12
174.49
218.50
350.70
273.0020.44%
24.88% 28.46%24.94%25.22%23.65%
01002003004002007 2008 2009 2010E 2011E 2012E 2013E0%5%10%15%20%25%30%全球LED照明市场规模(亿美元)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2008年,中国传统照明生产总值约为 2,300亿元,且近五年来以 20%以上的速度增长。普通白光照明市场现今仍然被白炽灯、荧光灯、金属卤化物灯等传统光源占据。在我国倡导节能减排的政策背景下,LED 照明在我国的发展得到了各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成为节能减排、拉动内需、发展绿色 GDP的主力军。2009年 10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六部委联合制定《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进一步为我国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了全局性的规划,力争在 2010年到 2015年间,LED功能性照明达到 20%左右,景观装饰等产品市场占有率达到 70%以上,实现年节电 400 亿千瓦时,相当于年减排二氧化碳 4,000万吨。
我国 LED 照明产业潜在市场巨大,并受惠于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根据统计,我国 LED照明市场呈快速增长趋势,预计 2009年至 2013年,市场规模的复合增长率达到 43.58%,到 2013年,我国 LED照明
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7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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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3年中国 LED照明市场规模
103.95 130.48
171.82
294.17
216.61
730.14
434.01
25.52%
31.68%
68.23%
47.54%
35.80%
26.07%
01002003004005006007008002007 2008 2009 2010E 2011E 2012E 2013E0%10%20%30%40%50%60%70%中国LED照明市场规模(亿元人民币)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随着各国政府对 LED照明的政策扶持和推广,LED 照明产品的推广使用在公共照明领域率先启动,特别是带动了 LED 路灯市场的迅猛发展。据台湾拓扑产业研究所的分析,2009年,全球 LED路灯装置数量约 250万盏,渗透率达到1%,2010年,全球 LED路灯可达到 450万盏,渗透率达到 2%以上。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的预测,全球 LED路灯市场在 2010年后将呈高速增长,2009至 2013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97.75%,至 2013年,全球LED路灯市场规模达到 21.59
亿美元。
2007-2013年全球 LED路灯市场规模
0.73 1.02 1.41
2.61
4.59
21.59
8.96
39.29% 38.01%
85.09%
75.80%
95.08%
140.94%
05101520252007 2008 2009 2010E 2011E 2012E 2013E0%40%80%120%160%全球LED路灯市场规模(亿美元)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我国于 2008 年启动了“十城万盏”LED 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目标在 2011年底之前在全国 21个示范城市点亮 600万盏 LED路灯,2009-2011年分别为 100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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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盏、200万盏、300万盏,在 2012年规划建设 500万盏 LED路灯。项目启动后,北京、东莞、厦门、石家庄等十余座城市已陆续开始投资于 LED 路灯新建或改造工程。在目前一般室内照明市场尚未打开的情况下,LED 路灯受益于政府采购或补贴等扶持政策,成为我国 LED照明产业潜力最大的细分市场之一。
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的预测,受“十城万盏”政策的推动,我国 LED路灯市场将保持持续增长,至 2013年我国 LED路灯市场规模预计达到 86.63亿
元,占到全球市场规模的五成左右,成为全球最重要的 LED路灯市场之一。
2007-2013年中国 LED路灯市场规模
3.75 4.87
11.55
18.38
34.13
86.63
5.28
30.00%
8.44%
153.85%
85.71%
59.09%
118.74%
0204060801002007 2008 2009 2010E 2011E 2012E 2013E-20%30%80%130%180%中国LED路灯市场规模(亿元人民币)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四)行业竞争情况
1.全球 LED行业竞争格局
LED 产业已形成以美国、亚洲、欧洲三大区域为主导的三足鼎立的产业分布与竞争格局。LED 上游核心技术及关键设备技术由日本、美国和欧洲企业垄断,主要从事附加值较高的上游或高端产品的生产。Cree、Lumileds、Nichia、Toyota Gosei、Osram公司等五大企业代表了 LED行业技术的最高水平,是全球LED 市场的主导者。几大企业各具优势,都专注于各自领域的高端市场,其它企业则角逐中高低端乃至低端市场,共同构成了 LED产业的中心及外围格局。
外延片和芯片产业群主要集中于欧洲和美洲,以德国和美国为代表;日本在技术方面占据领先地位,在蓝光、白光和大功率的外延片与芯片方面技术先进,韩国、台湾紧跟其后。全球芯片的产能主要集中在日本和台湾,中国大陆和韩国的芯片产能增长迅速,也成为重要的生产领域。特别是中国大陆的芯片产能提高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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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在全球芯片市场的占有率逐年提升。
在 LED 封装领域,日本、台湾、欧洲分列全球产值前三位,通常国际性的LED 外延片和芯片厂商也从事封装生产。我国封装产业已实现大批量生产,正在成为世界重要的中低端 LED 封装基地,并初步形成了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及福建地区等三大封装密集区域。LED产品应用的开发和生产涉及行业较多,地域分布较分散,中国已成为全球重要的 LED应用产品生产基地。
我国 LED 产业的全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封装和产品应用环节,在具备成本优势的基础上,还受益于国家大力发展 LED 行业的扶持政策,技术水平和产业规模发展迅速,产品品质已与国际水平接近,具备了一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2.中国 LED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 LED产业起步于 90年代初,并保持高速发展。从产业结构看,下游应用企业数量众多,主要以生产显示应用产品及大功率 LED 照明为主,即前述各种 LED显示屏及路灯、隧道灯及其他照明产品。
(1)LED显示屏行业竞争态势
本公司所处的 LED 显示屏及照明应用领域前景广阔,但行业集中度不高,市场份额较为分散,没有出现处于行业垄断地位或占有明显优势的企业,且新的竞争者不断涌入,行业竞争呈加剧之势。截至 2008 年底,我国共有 LED 企业3,000 余家,大部分分布在封装及应用领域。其中,上中游的外延片及芯片生产商有 25家左右,下游封装企业约有 600家,应用产品生产企业 1,500家以上。
据中国光协 LED显示应用分会统计,2008年,年销售额超过 1亿元的 LED显示屏生产企业 25家,生产实力相当,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状态;2009年,年销售收入超过 3亿元的 LED显示屏生产企业 5家,超过 1亿元的企业 27家,规模化效应日益明显。在产业集中度逐步提高的过程中,包括本公司在内的一批优秀企业脱颖而出。
此外,我国 LED 显示屏产业的专业化分工逐步形成,专注于显示屏生产的制造商、渠道销售商、工程安装售后服务运营商等各类专门企业出现,分工明确、密切合作、发展共赢的局面正在形成,专业化分工有利于企业做精、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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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3
从产业布局看,根据中国光协 LED显示应用分会的统计,我国 LED显示行业主要集中在华东和华南地区,这两个地区的产业总体规模占到全国的 65%以上。
(2)LED照明行业竞争态势
我国是全球最大照明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与我国传统照明行业竞争格局相似,LED 照明行业具有企业分散、竞争激烈、规模化程度低的特点,我国 LED照明企业无法像国际照明巨头那样进行前瞻性的技术、产品和渠道布局,整体竞争格局与国际相比有较大区别。
首先,传统照明龙头企业在 LED照明领域并没有形成优势;其次,从事 LED照明产品制造的企业过多,行业集中度和规模化程度短期内仍将很低;此外,大多数国内 LED照明企业是在 LED其他应用,如显示、背光、装饰等作为主业的基础上,小规模地试制 LED照明灯具产品。目前虽然以 LED照明作为主业的企业不断增加,但真正形成较大规模的企业还较少。
3.进入本公司所处细分行业的主要障碍
本公司所处的 LED显示屏及照明行业为 LED下游应用行业,在研发与技术、资金实力、市场与品牌、人才与经验等方面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本行业具有定制化、个性化生产的特点,导致在其他行业中具有大批量、规模化运作经验的企业不能完全适应上述特点,而规模较小的企业又面临本行业的前述壁垒,无法适应行业的激烈竞争。
(1)研发与技术障碍
本行业作为高新技术产业,涉及光学、热学、材料科学、电子、计算机、软件、自动化、机械工程、装饰艺术等多门学科,并需将上述学科综合系统运用,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同时,由于 LED 产品多采用定制化、个性化生产,因而对生产工艺、品质控制水平和稳定性等技术要求较高。生产的任一环节出现问题,均可能影响产品的质量、寿命及性能。
以 LED 户外显示屏为例,安装和工作环境相对恶劣和不确定,需要适应高温、严寒、潮湿、干燥、雷击、强紫外线辐射等恶劣环境,户外显示屏要在全天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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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工业级使用环境中安全稳定运行,显示效果基本保持不变难度很大,只有少数技术领先企业才能做到。此外,随着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提升,业内在 LED 异形显示屏、高密度、高清晰度显示、色彩还原、逐点校正等领域的技术升级加快。同时,行业对电源及图像控制技术的要求很高,恒流驱动控制技术、专用电路开发和应用、显示控制系统、智能侦测及远程控制等技术的掌握对企业能否参与行业主流市场竞争至关重要。因此,本行业的技术门槛较高,持续提高的研发和技术水平构成本行业的重要准入障碍。
(2)资金障碍
本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自动化程度不高的小型企业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及产能,因而只能在低端市场进行单纯的价格竞争。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要参加招标承接大型项目,必须投资于先进的机器设备,提升产能及技术水平。此外,行业普遍的生产模式为生产加工程安装,工程安装环节导致资金回笼周期长,资产周转效率低,对资金规模要求高。
本行业的发展趋势是从定制化生产转变为大规模批量化生产,从而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营运资金规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市场与品牌障碍
进入本行业需面临一系列市场和品牌方面的障碍。首先,LED 显示屏等重大项目对生产企业的资质、规模等实力的要求很高,已拥有品牌知名度且具备大型项目成功案例的厂商,更容易获得订单。没有大型项目的成功案例和品牌知名度的一般企业,很难参与主流产品市场竞争。品牌型企业拥有雄厚的技术、先进的设备、丰富的项目经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良好的信誉度,其典型项目样屏的说服力强,从而最终赢得客户。
其次,专业渠道客户是本行业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与专业渠道客户的合作关系对 LED产品应用企业至关重要。LED产品的终端客户分散,终端客户与生产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生产商的信息收集难度较大,需要借助分布广泛的专业渠道客户的力量;客户对产品安装施工后的售后服务要求较高,需专业渠道客户提供快速、及时的本地化服务;工程安装环节压占资金周期较长,如不能充分借助专业渠道客户的资金支持,难以迅速拓展业务规模。大型、高品质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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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LED 显示屏产品的价值在百万元级别,属于投资较大的项目,加之行业内产品质量和稳定性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具有良好市场和品牌形象、质量稳定可靠的厂商是专业渠道客户的首选。
(4)人才与经验障碍
如上所述,本行业涉及多门技术学科的综合运用,其生产制造技术综合了半导体光电技术、电子电路技术、集成电路技术、信息图像处理技术、信息传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产品制造技术、安装工程技术、光学、化学、机电、材料等多种学科技术成果,制造工艺流程复杂、精细,包括一系列工艺流程和控制技术,需要先进的生产设备与无尘生产车间。因此,需要拥有一批掌握光学、半导体、电子、材料、化学化工、自动化控制等领域专业知识和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LED 产品应用于多行业、多领域,还需要对各应用领域的个性化需求有深刻理解,才能形成一套成熟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体系。此外,具有行业管理及市场营销经验的人才也不可或缺,技术团队与管理、营销团队必须经过长期的培育、积累、融合才能形成有机体系,因此人才和经验构成本行业后进入者的重要壁垒。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节能环保,国家出台多项政策鼓励扶持
LED被称为第四代照明光源或绿色光源,凭借其节能、环保、寿命长等优势,成为节能减排、拉动内需举措的重要抓手。我国中央及地方政府先后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发展 LED产业及 LED产品应用。
中央政府出台的鼓励政策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四、行业
监管政策(二)行业政策”。
本公司所在的深圳市也大力推动 LED 产业的发展。2008年底,深圳市拟定了《深圳市 LED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5年)》、《深圳市推广高效节能 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深圳市 LED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关于促进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光明 LED 产业聚集园区规划研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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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及相关实施建议》、《LED国际交易采购中心筹建工作方案》等 6个政策文件。
根据《LED 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5年)》,到 2010年,深圳市将力争成为国际上有影响力、国内一流的产业化环境良好、国际化程度高、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和产业特色的 LED产业集聚地,到 2015年,建成我国 LED产业技术创新的重要示范基地和全球重要的 LED 产品研发生产基地。根据《深圳市推广高效节能LED 照明产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09 年深圳市将实施第一批 LED 照明产品示范工程,由市政府给予承担政府投资项目 LED应用示范工程的企业一定补贴,并将节能效果达到 50%以上的本地高效节能 LED照明产品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2)应用广泛,市场增长潜力巨大
LED显示屏下游客户分布范围广泛,这为本行业带来三方面机遇:
首先,应用领域广泛且不断延伸,为本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①广告媒体。随着 LED成本的降低,LED全彩显示屏将越来越多地替代灯箱、霓虹灯等传统广告媒体以及单、双基色 LED显示屏。
②政府信息发布。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通过 LED 显示屏发布政务信息,包括政府政策、公告公示、民意调查、应急通知、预警提示和气象信息等。
③舞台背景。越来越多的电视台、演唱会、大型剧院、展会采用 LED 全彩显示屏烘托现场气氛,LED全彩显示屏已经成为表演场合不可缺少的工具。
④体育场馆信息显示。2008 年奥运会部分场馆、上海体育中心等许多体育场馆相继采用了 LED显示屏作为信息显示的主要手段。
⑤证券交易、金融信息显示。这一传统的 LED 显示屏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量仍较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上万家证券、金融营业机构广泛使用了 LED显示屏。
⑥机场、车站等旅客引导信息显示。民航机场建设对信息显示的要求非常明确,LED 显示屏是航班信息显示系统的首选产品。此外,LED 显示屏逐渐应用到列车到发显示、旅客指引疏导、票务信息等构成的客运枢纽系统。火车 LED显示屏广告发布系统也已在全国数十列旅客列车上得到采用并正在进一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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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道路交通信息显示。智能交通系统的兴起,在城市交通、高速公路等领域,LED 显示屏作为实时交通情报板、限速标志等而得到普遍采用,相关道路交通信息显示需求必然随之上升。
⑧邮政、电信、商场购物中心等服务领域的业务宣传及信息显示。遍布全国的服务领域均有 LED显示屏在信息显示方面发挥作用。
其次,对单一下游行业依赖程度不高,不容易受到单一下游行业波动的影响,有利于本行业企业分散经营风险。
最后,下游客户行业分布广泛,有利于本行业企业采取不同的细分市场策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间的竞争程度。在客户分布广泛、分散的情况下,采用渠道销售模式的企业可以覆盖到更大范围的客户群体。
(3)LED产品标准陆续出台,行业向规范化发展
LED 应用产品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不完善是影响行业快速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近年来,行业协会及主管部门一直积极推动产品技术交流并开展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工信部半导体照明标准工作组制定的 9项半导体照明国家标准已于 2010年 1月 1日实施。LED显示屏的产品标准主要分散在各相关领域的行业标准中,LED 照明产品方面,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公布了多项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LED 产品标准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章“五、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
(七)公司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4)行业技术不断进步,成本持续下降
LED 上游产业发展对显示应用产业的发展促进作用明显。每隔十年,LED成本下降十倍而发光效率提高十倍。行业技术进步及成本下降的趋势决定了LED显示屏及照明产品采购成本更低,其经济可行性更加明显,市场替代效应得到更大程度的释放,市场需求更广。LED产业链上下游之间实现良性互动,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加快。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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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进入者众多,竞争激烈
我国现有 LED 企业主要集中在下游封装和应用领域。有大量中小规模企业依靠低廉的劳动成本生产低端产品,导致价格竞争激烈。
(2)上游产能瓶颈存在
短期内,MOCVD设备和衬底材料等产业链局部存在供应瓶颈。一方面,受下游需求高速增长的刺激,全球众多 LED 芯片生产厂商开始为扩产大规模订购MOCVD外延炉,但两家主要设备生产企业的产能无法及时跟上;另一方面,LED芯片所使用的衬底材料的人造蓝宝石基板也存在供应瓶颈。两方面因素使得上游芯片产能受限,构成 LED行业扩充产能的重要制约因素。
(3)技术人才的缺乏
LED 应用产品制造涉及光学、热学、材料科学、电子、计算机、软件、自动化、机械工程、装饰艺术等多门学科,并需将上述学科综合系统运用,从而对技术人才的知识结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出很高的要求。此外,LED 产品应用解决方案的实施对人员技术和经验的要求极高,相同的 LED 显示产品会因解决方案实施水平高低而显示效果迥异。而目前国内该类人才,尤其是高端研发、技术人才还较为紧缺,如果聘请国外专家将明显增加成本,因此,技术人才的缺乏对国内 LED行业的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六)行业技术水平及发展方向
1.LED显示屏的行业技术水平及发展方向
我国 LED 显示屏应用产业的技术基础、关键技术和产品质量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基本靠拢,但是在结构工艺、规范化、整机系统设计、可靠性、检测手段等细节方面仍有提升空间。LED 应用行业未来的技术发展方向主要集中于以下领域:
(1)由定制化生产过渡为批量化生产
LED 显示屏行业目前以定制化生产为主,个性化定制生产对设计能力、生产灵活性、供应链管理及综合管理能力等方面要求较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产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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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和毛利率水平的提高。LED 显示屏批量化生产是行业内企业的研究重点。
实现 LED 显示屏批量化生产,一方面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另一方面能缩短供货周期,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实现 LED 显示屏批量化生产尚需封装技术、校正技术、生产工艺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步。
(2)节能环保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虽然 LED是新一代的节能环保光源,但由于 LED显示屏使用 LED芯片数量较大,其仍然需要消耗一定的能源。包括本公司在内的业内领先厂商通过优化产品设计、优化选材等方法,陆续推出了 LED 节能显示屏,可比传统产品节能40-50%。进一步降低产品节能性能仍然是行业重要的发展方向。
此外,随着环保理念日渐深入人心,本行业的研发工作也开始关注于产品的环境友好性。通过对产品结构设计的革新,提升性能的同时减少原材料的消耗;通过对产品系统设计的革新,降低产品在光、热、电磁辐射等方面对环境的影响,使产品更加符合绿色节能、低碳环保的要求。
(3)异形、超轻薄、高清晰等新型产品的研发
目前 LED显示屏行业绝大多数产品还局限于方形、平面设计,屏体厚度大、重量高,清晰程度也还不能满足小空间、近距离观看的要求,这些都大大局限了LED显示屏的应用范围。随着 LED显示屏的推广应用,客户的个性化要求越来越高,异形、超轻薄、高清晰等新型产品的研发是行业技术发展的另一个重点方向。通过散热设计、箱体设计等方面的技术升级,开发异形、超轻薄、高清晰等创新型产品,有效地扩大 LED显示屏的适用范围,拓展 LED显示屏的市场应用领域,使该细分市场维持高速增长的趋势。
2.LED照明产品的行业技术水平及发展方向
随着 LED照明行业的技术提升,LED的发光效率正在逐步提高,成本相应降低。从发光效率的提升来看,LED 光源进入室外照明的光效门槛需达 100 流明/瓦,显色指数达到 65以上;室内照明需 80流明/瓦,显色指数达到 80以上。
各大 LED 芯片厂商均致力于光效的提升,例如 Nichia 公司于 2009年 2 月发表了代表业内最高光效的小功率白光 LED,光效达 249流明/瓦;美国 Cree公司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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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发布了光效达 208流明/瓦的大功率白光 LED。截至 2010年上半年,Cree公司量产的大功率 LED 最高光效可达到 132流明/瓦。
与此同时,LED价格在不断降低,但仍与传统照明工具存在 5-10倍左右的价格差异,这种价格差异上的劣势在室内照明方面体现得尤为突出。LED 照明产品价格下降到与传统照明具有竞争力的水平,一方面需要依靠芯片、封装、应用技术的进步,另一方面需要依靠应用企业生产规模和产能的提升。
未来,LED 行业的研发方向将集中于解决光衰、散热等关键问题。首先,目前市场上多数 LED 照明产品的光衰问题较为突出,需要通过提高芯片质量、封装技术及散热技术来解决。其次,LED的散热直接影响发光效率和器件寿命,同时也加剧了光衰,是业界的一大难题。业内正在研究通过计算流体力学技术来提升散热性能,研究新型材料及新的散热方式解决散热问题。此外,提高驱动寿命、显色性及可靠性的相关技术也是 LED行业未来研发的重要方向。
(七)进口国的有关政策
1.产品进口国的进口政策
本公司的出口业务主要是向国外客户销售 LED 显示屏和照明产品,产品主要出口欧洲和美国等地。上述国家或地区对 LED显示屏产品及 LED照明产品的进口没有特别限制,欧盟、美国对电磁辐射等安全防护、环保要求较高,需要UL、CE等商业认证,主要认证包括:
适用范围认证种类认证名称
世界主要国家 ISO9001:2008 2008年生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美国 ETL 美国电子测试实验室认证
美国 UL 美国保险商试验所认证
欧盟 CE 欧盟产品安全全强制认证
俄罗斯 GOST 俄罗斯强制认证证书
公司的产品已先后获得国际国内 ETL、UL、CE、GOST、GS、C-tick、CB、CUL品质认证,并严格执行 ISO9001:2008质量认证管理体系,能够满足各出口国的相关政策要求,为公司具备较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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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贸易摩擦以及关税对产品进口的影响
受到本国巨额贸易逆差等压力,美国、欧盟曾采取专利诉讼和反倾销方式保护本国产业。公司所处的 LED行业的上游核心技术主要集中在国外,国内 LED企业曾遭受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337调查”(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三节其他重要事项四、有关“337调查”的说明”)。“337调查”
涉及的相关专利已于 2010年 10月底到期,我国 LED产业的知识产权风险将得到缓解。总体而言,目前我国 LED 产品应用行业与出口国面临的贸易摩擦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出口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产品的主要进口国对 LED 显示屏及照明应用产品的进口不存在关税壁垒,申报期内,公司未出现由于进口国提高关税而对公司出口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3.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
总体来看,公司出口业务重点地区也是全球 LED 高端产业聚集区,日本、美国和欧洲企业几乎垄断了 LED 上游的核心技术及关键设备技术,并专注于各自领域的高端市场。我国 LED 产业的全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封装和产品应用环节,具备明显的成本及价格优势,同时,受益于国家大力发展 LED 行业的扶持政策,技术水平和产业规模发展迅速,LED应用产品的品质已与国际水平接近,具备了一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四、行业监管政策
(一)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本公司所属半导体光电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会同国家其他有关部门制定行业政策、发展规划,指导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公司所属行业协会为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该协会是由全国从事光学光电子科研、生产和教学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合的、民政部批准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中国光协 LED 显示应用分会系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下属的专业性行业分会,是 LED显示屏及照明产品生产行业自律组织。本公司是中国光协 LED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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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应用分会理事单位。
(二)行业政策
2003 年 6 月,由科技部牵头,我国正式启动了“中国半导体照明工程”项目,并成立“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我国 LED产业的发展,确定上海、厦门、南昌、大连、深圳等五个地区为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重点发展半导体照明产业。
自 2003年我国开展“中国半导体照明工程”项目以来,国家加大了在半导体照明行业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在“十五”的后两年国家拨出 8,000万元专款作为引导经费,重点解决半导体照明产业化中的一些关键技术。“十一五”半导体照明工程被国家科技部列为“863计划”重大专项工程,立项已通过专家组论证。
国务院 2006年 2月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将半导体照明产品列为“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提出“重点研究高效节能、长寿命的半导体照明品”。
2006年 3月,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将“绿色照明: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以及住宅中推广高效节能照明系统等”列为十大节能重点工程之一。
2006年 7月,国家建设部发布了《“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将推广采用高效照明电器产品作为工作重点。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 2006年 12月发布《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提出“重点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绿色照明技术”。
2007 年 7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
2007 年 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正式颁布,明确提出“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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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进步”。
2008 年 1 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大宗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 30%给予补贴;城乡居民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 50%给予补贴。”
2009 年 4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将 LED 产业列为重点发展领域。2009 年 4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布了《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指出要“支持国内光伏发电市场发展和 LED节能照明产品推广”。
2009 年 5 月,科技部启动“十城万盏” LED 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率先在21个城市进行试点,并规划 2010-2012年,在全中国完成 50个半导体照明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应用 200万盏 LED 市政照明灯具;至 2013-2015年,半导体照明进入 30%通用照明市场,实现年节能 400亿千瓦时。
2009年 10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提出“继续通过国家“973计划”、“863计划”、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等渠道,加大对半导体照明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的支持力度;推动将半导体照明产品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2010 年 9 月,国务院审议并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节能环保等七大产业列为重点培育、加快推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提出将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
综上,本公司所处的 LED行业为国家行业重点支持和政策鼓励的行业。
五、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一)本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及行业地位
1.LED显示屏市场的竞争参与者
(1)美国达科公司(Daktronic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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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达科公司于 1968年创建,是全球最大的专业生产 LED显示屏的企业之一,以体育、商业和运输三个市场为主,于 1994年在纳斯达克市场上市。公司2008年度销售额为 5.00亿美元,2009年度销售额为 5.82亿美元。2005年 10月
成立达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2)比利时巴可公司(Barco N.V.)
比利时巴可公司是全球领先的视频和显示解决方案供应商之一,公司在欧洲证券交易市场的布鲁塞尔证券交易所上市,致力于图像处理的三个关键领域:大屏幕显示、应用于生命医学领域的显示解决方案及可视化监测系统设计和开发解决方案。
比利时巴可公司除了上述提到的三个领域,同时正积极涉足控制室系统、模拟仿真和虚拟现实系统、演出与会展系统、媒体与娱乐系统、数字电影系统、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国防与安全、医疗成像系统、航空电子设备、纺织品和食品分类市场。公司 2008年销售总额 7.25亿欧元,2009年销售总额 6.38亿欧元。
(3)上海三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三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生产制造 LED 显示屏及 LED照明灯,产品主要是高速公路交通诱导屏及高速公路照明设备。
(4)北京利亚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利亚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是一家从事 LED 显示屏和LED 照明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科技公司,总部位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
(5)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年,是一家从事 LED显示屏、LED照明、LED景观亮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工程服务的公司。
(6)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年,主要从事 LED全彩显示屏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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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年,主要从事 LED光电显示产品和金融电子自助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2.本公司在 LED显示屏行业中所处的地位
本公司 2008年、2009年和 2010年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37亿元、3.13亿元
和 5.01 亿元,业绩增长迅速。根据“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的
统计,2009年本公司的 LED显示屏产品出货量与销售额位居国内前三位。据中国光协 LED 显示应用分会统计,2008年,年销售额超过 1 亿元的 LED 显示屏生产企业 25家,生产实力相当,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状态。2009年,年销售收入超过 3亿元的 LED显示屏生产企业共 5家,本公司以 3.13亿元的销售规模,占
据国内 LED显示屏市场领先的行业地位。
3.LED照明产品市场的竞争参与者
(1)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年,主要生产 LED照明产品,包括LED 路灯、隧道灯、圣诞灯饰、泛光灯、洗墙灯、数码管、点光源、地埋灯、地脚灯、水底灯等照明产品。
(2)西安立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立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 LED 大功率领域产品研发、制造、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 LED城市道路照明、LED隧道照明、隔爆型 LED巷道灯、灯管、KL型安全矿灯、矿灯充电架等。
(3)真明丽控股有限公司
真明丽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1979年,是一家研发、生产与销售白炽装饰灯、LED 装饰灯及舞台灯 LED 芯片、LED 封装和 LED 照明应用产品的大型企业集团。真明丽控股有限公司于 2006 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并于 2006 年起投资于LED 照明产品的研发,2007 年开始生产销售 LED 照明产品,包括太阳能 LED路灯、太阳能草坪灯花园路灯能源供给系统、太阳能投光灯系统及太阳能楼房经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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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照明系统。
4.本公司在 LED照明行业中所处的地位
LED 照明产业受技术和成本所限,产品在国内乃至全球均未形成大规模普遍应用,也未出现存在显著规模和竞争优势的企业。但是,随着政府节能环保政策的大力推动,行业内掌握技术优势并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将存在极大机会形成突破。本公司已在 LED 照明领域储备了良好的技术基础和工艺水平,致力于将产业链向上游封装延伸,从而降低对供应商的依赖,有效控制产品成本,具备了在行业内取得领先优势的核心竞争力。
(二)本公司的竞争优势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专业 LED 应用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本公司的竞争优势集中体现在技术研发优势、创新渠道营销优势、品牌优势、产品品质优势、管理团队优势、服务体系优势等。本公司竞争优势有力推动了产品市场份额的稳步提升及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充分认识到技术上的持续创新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从内部和外部采取了各项措施保证公司的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
(1)领先的核心技术体系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技术的开发与创新,通过自身的努力,积累了诸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设计和制造技术,形成了包括硬件系统、产品校正、散热技术、控制软件和工程安装工艺等在内的核心技术体系,技术水平达到了国内外领先水平:
①显示屏领域核心技术
公司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掌握了包括逐点校正技术、控制电路和电源自动修复系统技术、散热设计技术、无缝拼接技术等一系列显示屏生产的关键技术,从而保证了产品的高品质及高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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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业内领先的 LED 产品技术为基础,并结合公司完善的贴近市场的研发机制,公司能够迅速将技术转化为生产,快速为多领域客户提供最佳产品解决方案。公司目前已经开发出超轻、超薄显示屏(屏幕厚度低于 25.4mm,屏幕重量
低于 12 公斤/平方米)、异形屏、透明玻璃屏等行业内领先的显示屏产品,并且通过运用远程集中控制系统和自主研发的智能箱体技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用途、高效率的解决方案,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
节能、环保是 LED 优于其它传统光源的重要特征。公司利用自身研发的一整套节能控制技术,有效降低了 LED产品的能耗,使本公司 LED高清节能全彩显示屏产品比传统产品节能约 40-50%;本公司采用的模组级电磁屏蔽技术,能够有效降低电磁辐射和外部电磁干扰。
②照明领域核心技术
虽然公司照明研发工作于 2007年末才开始起步,但是依托本公司在 LED应用领域的技术基础,以及本公司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和完善的研发机制,公司照明技术水平提高较快,已经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主要包括:高光效的一次配光与二次配光相接合的 Molding 封装技术及批量化生产技术、空间色温均匀分布的LED 封装技术、散热设计技术、散热材料/涂料技术、涂层保护技术、照明灯具设计技术等。
(2)丰富的研发成果
公司目前已获授权及正在申请中的专利技术(申请)已达 92项,其中发明专利 15项,涵盖 LED全彩显示屏及 LED照明应用领域的诸多技术环节,形成了比较全面并具有一定前瞻性的专利体系。
公司于 2008年被认证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国家重新认定以来的第一批通过该认定的企业之一。
公司是“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理事单位。2010 年 8 月,公司做为深圳市 LED 行业龙头和技术领导者,经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成立“深圳 LED显示技术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2009年,公司被选为“十一五”国家“863计划”的项目合作单位,承担“低色温高显色性半导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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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室内照明应用技术与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光学模型及散热设计工作;2009年,公司与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共同承担了广东省中国科学院全面战略合作计划“低成本、高光效 LED路灯产业化关键技术的研究”项目。
此外,公司被授予“2008 年度创新企业”、“中国绿色照明优质产品定点生产企业”等荣誉;公司的 LED路灯(UNISTWF-0001/0002/0003/0004)荣获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并被纳入 200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目录;公司的“高光效低光衰性能稳定的 LED 路灯照明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被列为“深圳市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项目”。
(3)完善的研发和创新机制
公司依靠自身的努力在内部建立起了行之有效的技术创新机制:公司分别在显示屏和照明事业部下设立了专门的研发中心,并且拥有一支相当数量、稳定的设计研发人员队伍,从机构和人才方面为技术创新提供支持;公司逐年增加研发资金的投入,配合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研发中心项目”的投入,从资金方面为技术创新提供支持。
公司还积极利用外部科研力量,提升公司研发水平,目前,公司已经和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等多家单位进行了产学研合作,组建了公司研发队伍和外部专家研发队伍,使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
2.创新渠道营销优势
本公司在传统的终端客户营销模式的基础上,在行业内率先采用渠道营销模式。该模式的核心在于本公司主要从事 LED 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及提供应用解决方案,开发和维护专业渠道客户,而业务流程后端的产品安装及售后服务则主要通过本地化的专业渠道客户来完成。其优势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实现了行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主业,提升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渠道营销模式使公司集中资源和精力投入到 LED 应用产品的研究开发方面,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的品质,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渠道营销模式使公司能够将主要精力放在专业渠道客户的开拓和培育上,为其提供营销政策、技术支持、市场推广、产品培训等各方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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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与专业渠道客户之间的利益共享,将传统上压占资金量较大、时
间较长的工程安装及后续的维修服务环节交由专业渠道客户负责,提高了公司的资产周转率和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流动资金占用对公司发展的限制和制约。
2008年至 2010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2.82、10.38和 13.00,存货周
转率分别为 8.75、5.29和 4.78,均保持了较好水平。
(3)通过建立覆盖全国及海外多个重点区域的渠道体系,使公司能够与尽
可能多的终端区域市场建立紧密联系,从而适应快速增长的 LED应用领域市场,迅速抢占市场份额。2008年至 2010年,公司专业渠道客户规模发展迅速,从 300余家增长到近 700家;除了专业渠道客户规模不断扩大之外,渠道客户自身实力也在不断增强,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业务拓展能力的专业渠道客户,这些本地化、专业化的渠道客户资源,为公司申报期内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张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4)公司利用专业渠道客户本地化的优势,并发挥自身品牌、技术、服务、
营销的系统优势,为终端客户提供专业、快速、全面的售后服务。公司通过向渠道客户提供各种产品、技术技能和操作培训,提升渠道客户的服务水平,并由渠道客户通过其自身的售后服务网络为终端客户提供支持,既能为终端客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又能节省公司的人力和资金成本,使公司集中精力投入到产品设计开发中。
(5)利用业已建立的渠道体系,为专业渠道客户提供交流合作的平台,公
司和各专业渠道客户可以通过平台发布和获取全国相关产品、行业、市场等信息,实现公司与专业渠道客户之间、专业渠道客户与专业渠道客户之间的信息共享,各方通过信息共享共同发掘潜在客户,立项后共同进行项目开发。
(6)通过与专业渠道客户的合作提高公司市场信息的敏感度。公司通过与
专业渠道客户建立联动机制,使各渠道客户能够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提供当地市场的最新动态,使公司能够更准确地把握市场动向,促进公司产品与技术的及时跟进。
3.品牌优势
公司作为目前国内 LED全彩显示屏行业最大的生产厂商之一,LED全彩显示屏的市场占有率居行业领先,在国内外树立起了良好的品牌声誉,在行业内具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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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广泛的市场影响力。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品牌建设,不断通过产品质量、服务和诚信来打造自己的品牌。
公司在国内 LED 全彩显示屏行业中高端市场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及品牌影响力,通过打造重大活动工程及大型标志性工程,加强自己在行业内的辐射效应和示范效应。
公司近年来部分重点标志性工程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名称特色
1 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天安门广场大型显示屏
横向 3,072点像素成为迄今为止世界广场 LED显示屏之最
2 青岛天幕城为国内单个面积最大的户内屏,也是国内长度最大的显示屏(5,920点);
采用总线结构结合背板的超强视频处理器,此种架构的超强视频处理器在行业内为首创
3 上海世博会世博园区内包括世博轴、河南馆等在内的 20多个展馆设立约 50块总面积为 3,500余平米的显示屏
4 香港维多利亚港选用 P50 的点间距,602 平方米,独特的条形显示单元,比传统 LED显示屏节能 50%,并将其与平面喷绘广告相结合,实现 LED不工作时呈现静态内容、LED工作时显示动态画面的特殊效果
5 国家大剧院(复兴之路)国家大剧院(复兴之路)的马蹄形台阶屏
6 土库曼斯坦国庆 18 周年庆典
选用 P10的点间距,共 3,677,184像素点,在户外 LED屏应用中属罕见
7 西藏拉萨邮政大楼显示屏
拉萨地区海拔高、日照时间长、紫外线强度大,对显示屏的抗老化能力要求高
8 俄罗斯第一乌拉尔斯克广告屏
该地区冬天温度极低,对显示屏在低温下工作能力要求较高
9 四川省遂宁市功率为 224W及 112W的路灯,节能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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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特色
10 西班牙加利纳群岛功率为 120W的路灯,节能效果显著
注: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在天安门广场中央共安置两块大型 LED 显示屏,本公司负责提供位于东侧一块显示屏终端应用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及后期维护。
其中,公司的“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天安门广场大型显示屏”及“青岛天幕城”项目,由于产品质量优越,产品设计独特,在 LED 行业起到了显著的示范和标杆效应而屡获殊荣。
项目名称荣誉和奖励
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天安门广场大型显示屏
项目被《LED屏显世界》杂志社等授予“2009-2010年度十佳 LED显示应用工程”;
项目被中国电子报社、中国光电子行业协会器件分会、中国光电子行业协会 LED显示应用分会授予“2009年度中国 LED应用工程优秀奖”;
公司被首都国庆 60 周年北京新闻宣传指挥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60 周年庆祝突出贡献奖”
青岛天幕城
项目被《LED 屏显世界》杂志社等授予“优秀 LED 显示应用工程奖”
本公司产品在国内外多项重点工程中的成功应用,使得“洲明”品牌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和优秀的品牌形象。这不仅体现了本公司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服务体系等方面的综合品牌实力,也展示了本公司 LED 显示屏领域领先的行业地位。
此外,本公司照明业务也取得了快速的发展。进入 2011年,本公司已完成或中标了包括公明玉律至碧眼道路 LED路灯工程、深圳市市民中心照明 LED路灯示范工程、长沙长永高速公路亮化 LED 路灯工程等在内的一系列重大工程。
上述重大工程的实施和中标,提升了“洲明”品牌在 LED 照明领域的市场影响力,也有力的促进了本公司照明业务的快速发展。
4.产品品质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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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整个 LED 显示屏系统,经过多年的设计研究开发及产品系统集成,系统经反复测试,各项功能已不断完善。本公司产品先后获得国际国内 CE、ETL、C-tick、GOST、UL、GS、CB、CUL品质认证,严格执行 ISO9001:2008质量认证管理体系。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产品的生产,从前期的封装、插件、贴片,到后期的组装、检测、老化,到最终的包装出货,都实现了自动化、标准化作业,极大地减少了人工操作对产品稳定性和一致性的影响。
本公司通过将 LED 显示屏的散热设计理论化、系统化,保证了显示屏在各种严酷环境下持续稳定运行,从而提高了产品在稳定性方面的品质。
另外,公司的全自动逐像素亮度、色度校正系统和图像处理技术,使得公司的产品显示具有极佳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公司的控制电路自动修复系统、电源修复系统、远程联网控制系统和智能的箱体检测功能有效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
公司的节能环保技术和电磁辐射控制技术使得本公司的 LED 产品能真正做到绿色、环保,符合境内外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产品已被应用到多个国家重点大型活动现场,产品质量得到了用户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5.管理团队优势
本公司董事长林洺锋多年从事 LED 产品应用行业,具有丰富的研发和生产管理经验,2010年荣获中国 LED产业年会暨海峡两岸产业合作论坛颁布的“2009年中国 LED产业领军人物”荣誉称号;本公司核心团队在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营销和财务会计等方面各有所长,协同一致,为本公司长期可持续增长奠定了基础。
本公司大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保持了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
本公司管理层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及时掌握行业最新的技术发展方向,注重对市场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在此基础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趋势加以判断,对下一阶段市场热点产品和技术进行先瞻性研究,从而缩短了新产品的研发周期。同时,随着公司生产能力及人员规模的扩张,管理水平和应对能力保持同步提升,以适应公司的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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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本公司通过自身培养与外部招聘的方式,建立了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生产管理团队和营销管理团队,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并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维持和不断壮大上述团队,为本公司的高效运营奠定良好基础。
6.服务体系优势
公司基于高科技手段和先进服务理念的技术支持平台,创新性地建成了远程服务系统,公司的远程服务系统涵盖整个销售过程。
在渠道销售领域,公司利用远程服务系统,在营销政策、技术支持、市场推广、培训服务等各方面为专业渠道客户提供支持,并通过交流平台为专业渠道客户提供全国相关产品、技术、市场供需等信息,使专业渠道客户能够更快、更有效地为终端客户提供现场服务。
在终端销售领域,利用远程服务系统,可以在显示屏现场与远程服务平台之间实现“面对面”服务,实现无人到场的实时跟踪服务。
远程服务平台的实时监控,一方面能够第一时间为客户提供现场调试、维护等服务,解决客户在售前、售中、售后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客户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提升品牌的美誉度;另一方面节约了公司的人力和交通成本,使公司集中精力用于服务系统的提升和服务内容的丰富。
六、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1.LED显示屏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LED显示屏户内产品流程图

印刷锡膏元件贴装回流焊接组装
测试整屏老化质控检验功能测试
出厂检验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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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显示屏户外产品流程图

2.LED照明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LED照明户内产品流程图

LED照明户外产品流程图


封装
灯板贴片、焊接
半成品组装功能测试
抽湿老化成品组装防水测试
成品老化成品测试包装
封装
灯板、驱动板制作
驱动板插件半成品组装
功能测试老化成品组装成品测试
包装
印刷锡膏元件贴装回流焊接插件
波峰焊接装配老化灌胶
组装整屏老化质控检验功能测试
出厂检验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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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采取直接采购的方式,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地寻求合作供应商,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供货渠道。通过绑定行业内有竞争力的关键原材料供应商,保证本公司的原材料质量和供货稳定性;通过大批量采购及关键原材料的现款采购,对供应商形成较强的议价能力,从而保证了本公司的采购成本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在多年经营管理中,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采购流程和管理模式。根据客户需求和订单特点,通过供应商遴选程序来选择合格供应商,拟定采购合同;质检部门对关键元器件检验合格后,仓库验收;财务部按照采购合同的结款方式审核付款。
申报期内,本公司采购主要通过国内采购,占比 90%以上,进口原材料占比较小,主要是从日本进口的高规格芯片器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采购国产原材料采购进口原材料
年度/期间
采购总额
(万元)金额(万元)比例金额(万元)比例
2010年 39,620 37,863 95.57% 1,757 4.43%
2009年 24,819 24,110 97.14% 709 2.86%
2008年 21,114 19,804 93.80% 1,310 6.20%
2009年进口原材料出现下降主要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由于进口芯片器件价格较高,客户使用进口芯片器件的需求出现下降。2010年随着经济形势好转,进口原材料金额及比例相应回升。
2.生产模式
本公司产品生产始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以客户订单为基础,通过综合分析客户订单的产品需求量,结合自身产能、原材料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进行量产。同时,由于个性化订制产品对设计能力、生产工艺、供应链匹配、订单完成及时性水平要求较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产成本的降低。本公司也在不断探索标准化、批量化生产,目前公司已经基本能够实现户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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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P6、P7.62等型号显示屏产品的标准化、批量化生产。
公司生产部门对生产计划按订单分解并落实,在生产的各个环节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各个环节出现的问题及时落实和处理,从而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3.营销模式
本公司根据是否具有专业的产品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将客户划分为专业渠道客户和终端客户,其中:
(1)专业渠道客户是指具有一定的LED显示屏和照明产品安装维护能力,
能够独立对LED显示屏和照明产品进行安装及后续维护的客户。本公司将产品销售给该类型客户后,该客户可以自行安装和进行后续维护,本公司仅需对该客户进行指导和培训。
(2)终端客户则是指自身不具有LED显示屏和照明产品安装维护能力的客
户,本公司将产品销售给该类型客户时需要为客户进行安装,或者由该类型客户聘请其他专业公司进行安装。在后续维护上,需要本公司自身的服务团队或者本公司在当地的专业渠道客户或者客户自行聘请的服务团队进行后续服务。
本公司所采用的销售模式在行业内具有独特性,以向专业渠道客户销售为主,建立了“通过渠道做终端,通过终端做渠道”的营销模式。截至2010年底,本公司已与近700家专业渠道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专业渠道客户组织市场人员收集客户需求信息,获取客户订单后向本公司采购产品,并由专业渠道客户在本公司的支持下自行负责产品安装施工及售后服务。在付款安排上,专业渠道客户取得客户订单后才再向本公司采购,通常要求其预付一定比例的货款,产品在出厂时即收回全部或大部分货款,工程及质保费用也主要由专业渠道客户承担。
同时,对于专业渠道客户无法覆盖的终端客户或者大型、重点工程,本公司仍采取拓展终端客户与专业渠道客户相结合的方式。与终端客户达成合作意向后,终端客户与本公司或者专业渠道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对比同行业普遍采用的直接销售模式,本公司的渠道营销模式更能够适应快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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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增长的终端市场,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节概览二、本公司竞争优势
(二)创新渠道营销优势”。
本公司2008年建立了北京、上海、武汉三个外地营销办事处,以“及时、专业、周到、诚信、满意”为服务宗旨,以“有问必复、有诉必应、服务用户、从优从速”为营销服务核心要求,其主要职能为:提供售前、售后服务,维护专业渠道客户并向其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产品展示推广,同渠道客户共同拓展市场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营销体系相关配套升级项目”实施完成后,本公司将对现有的北京、上海、武汉三个外地营销办事处进行升级完善,并在沈阳、西安、乌鲁木齐、成都新建营销办事处,同时结合深圳总部,形成覆盖全国、辐射海外的较为完备的营销服务体系。
申报期内,发行人LED显示屏和照明业务均采用渠道销售模式为主,渠道销售与终端客户销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业务。在发行人设立初期,发行人专营LED显示屏一种业务,渠道营销模式为发行人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2008年,发行人开始涉足LED照明领域,并充分利用其在LED应用行业所积累的优势和经验,采用渠道销售模式快速拓展业务。
(1)申报期内公司显示屏主要专业渠道客户情况
2010年,公司显示屏业务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渠道客户为:北京彩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ODECO ELECTRONICA S. A.、上海创懋电子有限公司、北京首旭电子有限公司、Show Solutions Sprl、Mediatec Solutions Sweden、Euro display .S.R.L、昌信(亚洲)有限公司、大连路明光电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华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景想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和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公司显示屏业务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渠道客户为:深圳市九洲光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彩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Palami Asia Limited、Ad Systems和Euro display .S.R.L。
2008年,公司显示屏业务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渠道客户为:深圳市九洲光电子有限公司、山西亿通电子有限公司、SL COMPUTER SRL和北京彩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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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期内公司照明主要专业渠道客户情况
2010年,公司照明业务销售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专业渠道客户为:四川凯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乐意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蓝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Convoy (Hong Kong) Limited和Citra Langgeng Sentosa。
2008年和2009年,公司照明业务无销售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专业渠道客户。
(3)直接销售和通过专业渠道客户销售在营业收入中各自所占比例
单位:万元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销售模式
收入比例收入比例收入比例
专业渠道销售 47,485.29 94.76% 29,497.22 94.34% 23,538.15 99.45%
直接销售 2,626.51 5.24% 1,768.20 5.66% 129.54 0.55%
合计 50,111.80 100.00% 31,265.41 100.00% 23,667.68 100.00%
(三)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1.LED显示屏
(1)申报期内 LED显示屏的产能、产量、销量
(2)申报期内 LED显示屏收入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产能(平方米) 48,100 27,100 23,300
产量(平方米) 47,100 25,600 17,800
销量(平方米) 44,700 24,647 16,620
产能利用率 97.92% 94.46% 76.39%
产销比例 94.90% 96.28% 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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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地区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中国大陆 31,591.43 67.78% 20,444.26 70.50% 14,672.53 62.48%
其他国家和地区 15,015.56 32.22% 8,554.15 29.50% 8,812.62 37.52%
合计 46,606.99 100% 28,998.41 100.00% 23,485.15 100.00%
(3)LED显示屏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项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产品销售数量(平方米) 44,700 24,647 16,620
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元/平方米) 10,427 11,765 14,131
申报期内,随着原材料价格下降、生产技术日益成熟稳定及生产规模逐步扩大,规模效益日益显现,公司的生产成本逐年下降,从而使公司的 LED 显示屏产品售价存在下降空间, 2009及 2010年分别下降 17%和 11%,既能够维护产品性价比,持续提高市场占有率,又使毛利率保持稳定上升。
在原材料价格下降、规模化生产程度提高等因素影响下,LED 显示屏产品价格未来仍将走低。产品售价的下降,一方面使得本公司依靠技术、规模、营销和品牌等优势,继续提高销量和市场占有率,并保持了毛利率稳定;另一方面,也对公司未来的新产品技术研发、提高产能、产业链延伸、市场延伸提出了更高要求,才能保证盈利能力的持续提高。
(4)LED显示屏的主要销售客户
本公司在申报期内该项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
销售额
(万元)
占显示屏业务
收入比例(%)
1 北京彩易达科技有限公司 2,324.31 4.99
2 ODECO ELECTRONICA S. A. 2,135.84 4.58
3 上海创懋电子有限公司 1,331.95 2.86
2010年度
4 北京首旭电子有限公司 875.36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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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序号客户名称
销售额
(万元)
占显示屏业务
收入比例(%)
5 Show solutions Sprl 827.11 1.77
合计 7,494.57 16.08
1 深圳市九洲光电子有限公司 1,446.44 4.99
2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355.00 4.67
3 北京彩易达科技有限公司 1,168.42 4.03
4 PALAMI ASIA LIMITED 1,057.49 3.65
2009年度
5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741.81 2.56
合计 5,769.16 19.90
1 深圳市九洲光电子有限公司 1,819.31 7.75
2 山西亿通电子有限公司 591.79 2.52
3 SL Computer SRL 582.70 2.48
4 北京彩易达科技有限公司 540.19 2.30
2008年度
5 北京神州科鹰技术有限公司 467.73 1.99
合计 4,001.72 17.04
北京彩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于 2002年,主要经营项目为:技术开发,制造销售 LED屏幕,是一家在我国北方地区拥有较广泛客户资源的 LED显示屏制造销售服务商。2008 年起,该公司成为发行人的重要渠道客户,合同订单数量稳步上升。申报期内,发行人向该公司销售各种型号的户内、户外 LED 全彩显示屏,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度销售产品类型合同数量销售收入金额(万元)
2008年 LED全彩显示屏 32 540.19
2009年 LED全彩显示屏 35 1,168.42
2010年 LED全彩显示屏 71 2,324.31
ODECO ELECTRONICA S. A.是一家西班牙的企业,是欧洲主要的高速公路显示屏和球场屏制造商。2010年,该公司向发行人采购 2,135.84万元的 LED全
彩显示屏,主要用于西欧各体育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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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懋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在上海的电子产品和电子元器件的销售企业,其经营范围为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电脑及耗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等。该公司为发行人在上海地区的主要渠道客户,2010 年该公司向发行人采购总金额为 1,331.95万元。
北京首旭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在北京的 LED 显示屏生产与销售企业,该公司为发行人在北京地区的主要渠道客户,2010 年该公司向发行人采购总金额为 875.36万元。
Show solutions Sprl是一家比利时的企业,主要经营视听设备、灯具等产品的进出口业务,该公司为发行人在欧洲地区的主要渠道客户,2010 年该公司向发行人采购总金额为 827.11万元。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核心业务是国际工程总承包、进出口贸易和海内外投资业务。2009 年,该公司向发行人采购面积约 367平方米大型 LED全彩显示屏一块,并将其销售安装至土库曼斯坦共和国总统府广场。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是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下设的企业集团,主要经营各种形式的展览(包括来华展览、出国/境展览和国内展览)、广告、进出口贸易、旅游、酒店、餐饮、物业等业务。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是商务部直属事业单位,自1957 年随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又称广交会)创办而成立以来,一直负责承办广交会。2009年,该公司向发行人采购一批各种型号的 LED显示屏,并安装于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岛的广交会展馆。
2.LED照明产品
(1)申报期内 LED照明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
项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产能(个) 77,700 58,500 4,850
其中:路灯 13,000 8,600 500
球泡灯 19,500 15,000 3,350
其他 45,200 34,9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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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个) 73,624 54,820 4,468
其中:路灯 12,102 8,246 460
球泡灯 18,552 14,310 3,113
其他 42,970 32,264 895
销量(个) 68,260 53,152 4,362
其中:路灯 11,462 8,109 438
球泡灯 16,634 13,852 3,081
其他 40,164 31,191 843
产能利用率 94.75% 93.71% 92.12%
产销比例 92.71% 96.96% 97.63%
(2)申报期内 LED照明产品收入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2010年 2009年度 2008年度
地区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中国大陆 1,342.94 40.22% 853.65 39.71% 104.58 57.29%
其他国家和地区 1,996.01 59.78% 1,296.11 60.29% 77.95 42.71%
合计 3,338.95 100% 2,149.76 100.00% 182.53 100.00%
(3)LED照明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项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3,339 2,150 183
其中:路灯 1,880 1,287 82
球泡灯 176 126 42
其他 1,282 737 58
产品销售数量(个) 68,260 53,152 4,362
其中:路灯 11,462 8,109 438
球泡灯 16,634 13,852 3,081
其他 40,164 31,191 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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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元/个)---
其中:路灯 1,640 1,588 1,875
球泡灯 106 91 137
其他 319 236 691
本公司 2008年初进入 LED 照明领域,并于年末投产,2009年即达到一定生产规模。2009年,LED路灯、球泡灯平均售价分别同比下降 15%和 34%,主要是由于原材料价格下降、生产技术的改进以及产能、产量的提高,使规模效益初步显现,从而使销售价格下降。2010年,LED 路灯、球泡灯平均售价分别同比上升 3.27%和 16.48%,主要是由于产品结构调整,单价较高的大功率 LED产
品的销量上升。
(4)申报期内对 LED照明产品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本公司在申报期内该项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
销售额
(万元)
占照明业务
收入比例(%) 东台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333省道安弶一级公路太阳能路灯工程处
266.96 8.00
2 四川凯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0.41 6.60
3 深圳市乐意德科技有限公司 201.81 6.04
4 Convoy (Hong Kong) Limited 181.30 5.43
2010年度
5 Citra Langgeng Sentosa 150.16 4.50
合计 1,052.96 30.57
1 汕头市南华建筑有限公司广州 102项目部 380.82 17.71
2 Arka Leisure &Entertainments Pty Ltd. 86.03 4.00
3 Brilliant Concepts 53.53 2.49
4 Lcc Sourcing Solutions S.L 51.09 2.38
2009年度
5 360 DG MEDIA, LLC 46.73 2.17
合计 618.20 28.75
1 嘉兴市辉煌灯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4.34 7.86 2008年度
2 深圳市鸿哲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2.37 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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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序号客户名称
销售额
(万元)
占照明业务
收入比例(%)
3 Light Coach Gmbh 11.98 6.56
4 Mega Systems Inc. 8.09 4.43
5 Seantown Technology Solutions .S.A 7.29 3.99
合计 54.07 29.62
(四)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其供应情况
(1)原材料构成
LED显示屏的主要原材料有:直插式 LED及贴片式 LED、驱动芯片、电路板、显示屏箱体、电源等。总体上,原材料的价格呈逐年下降趋势,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相应逐年下降。
项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主要原材料成本(万元) 32,582.91 21,248.40 17,474.20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86.88% 87.96% 89.18%
(2)LED显示屏产品主要供应商情况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
采购金额
(万元)
占显示屏总采购金额比例
1 惠州科锐光电有限公司 4,688.99 12.75%
2 深圳市晶台光电有限公司 4,394.27 11.95%
3 深圳市聚信光电贸易有限公司 2,952.31 8.03%
4 深圳市九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295.00 6.24%
2010年度
5 日亚化学(香港)有限公司 1,757.00 4.78%
合计 16,087.57 43.74%
1 惠州科锐光电有限公司 2,477.61 10.49% 2009年度
2 深圳市九洲光电子有限公司 2,004.83 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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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883.79 7.98%
4 深圳市聚信光电贸易有限公司 1,774.42 7.51%
5 大连九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411.54 5.98%
合计 9,552.19 40.45%
1 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 2,685.17 12.27%
2 佛山市国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308.87 10.55%
3 深圳市九洲光电子有限公司 2,245.36 10.26%
4 深圳市聚信光电贸易有限公司 1,643.79 7.51%
2008年度
5 惠州市科锐光电有限公司 1,409.04 6.44%
合计 10,292.23 43.74%
①惠州科锐光电有限公司
惠州科锐光电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 LED厂商——美国 Cree公司在华的全资子公司,专业生产各类大功率及高亮度 LED系列、高级电子零件等。本公司在申报期内主要向其采购全彩红色 LED、全彩蓝色 LED、全彩绿色 LED、二合一 LED、三合一 LED等多种型号的 LED器件。自 2008年成为本公司供应商以来,因其产品质量优异,且在地理上距离本公司较近,迅速成为本公司 LED 显示屏业务的第一大供应商。
②深圳市晶台光电有限公司
深圳市晶台光电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在深圳的光电行业企业,该公司主要从事贴片式 LED 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向该公司采购三合一 LED。
③深圳市聚信光电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聚信光电贸易有限公司是我国台湾地区上市公司——聚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聚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 LED 驱动芯片为主要经营方向的高科技公司。本公司在申报期内主要向其采购 LED 驱动芯片。
④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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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是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是一家设计、制造高亮度 LED芯片的光电半导体器件公司。
LED 芯片是 LED 发光器件的核心部件,LED 芯片经过封装后,成为 LED器件,可供本公司用于 LED显示屏和 LED照明产品的生产制造。2009年以前,本公司出于控制原材料核心部件质量水平,以及扩大采购规模降低采购成本的考虑,直接向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LED芯片,再将采购的 LED芯片通过部分合作的封装厂商进行封装后,用于本公司的生产。本公司向封装厂商支付封装辅料及加工费用。此种方式既保证了本公司的原材料质量,又使原材料成本有所降低。
2009年起,随着上游 LED封装厂商的不断发展,本公司采用直接购买芯片再委外封装的模式采购原材料的成本,已经和直接采购封装后的 LED 器件成本逐渐趋同,出于减少采购环节、降低采购管理成本的目的,本公司逐渐将主要采购模式转变为直接向封装厂商采购封装好的 LED 器件,同时对封装厂商指定LED芯片供应商的方式。因此,自 2009年起,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不再是本公司主要的直接供应商,直接采购规模大幅缩减。
⑤深圳市九洲光电子有限公司
申报期内,本公司与深圳市九洲光电子有限公司间的业务往来包括采购及销售,分别属于独立的两类生产经营活动。
LED灯的稳定性、一致性对 LED应用产品的质量至关重要,因此本公司对LED灯的采购严把质量关,并尽量保持供应商的稳定,从而保证产品的一致性。
深圳市九洲光电子有限公司主要经营 LED封装器件,其 LED灯性能质量良好,且价格具有竞争力,能够满足本公司较高的原材料质量要求及成本管理要求,符合本公司遴选供应商的标准,因而,本公司与其建立了良好、稳定的采购关系,深圳市九洲光电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之一。申报期内,本公司向九洲光电采购原材料主要为封装后的贴片式 LED以及直插式 LED。其中,贴片式 LED主要为 SMD 0805 LED蓝灯、绿灯和红灯,直插式 LED主要为 546铁支架 LED蓝灯、绿灯和红灯,346铁支架 LED蓝灯、绿灯和红灯,九洲光电销售给发行人产品的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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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深圳市九洲光电子有限公司也从事 LED 显示屏销售业务,是本公司的专业渠道客户之一。本公司凭借与其良好的合作关系、过硬的产品质量和品牌知名度,与深圳市九洲光电子有限公司建立了良好的渠道合作关系。申报期内,本公司向九洲光电的销售主要为 LED 全彩显示屏及相关配件,销售产品的定价公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向九洲光电采购原材料和出售产品的价格计算准确,价格公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向九洲光电销售产品的定价是公允的,根据九洲光电提供的书面说明其向发行人销售产品的价格与其他客户不存在重大差异。
(3)LED照明产品主要供应商情况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
采购金额
(万元)
占照明总采购金额比例
1 深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1.74 8.46%
2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94.44 6.80%
3 佛山市南海银迪模具有限公司 172.14 6.02%
4 深圳市捷士达实业有限公司 127.66 4.47%
2010年度
5 时捷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03.01 3.60%
合计 838.99 29.35%
1 时捷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94.25 7.81%
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80.26 6.65%
3 深圳市宝安区光明金顺鑫五金商行 67.65 5.60%
4 东莞市宏磊达电子塑胶有限公司 66.27 5.49%
2009年度
5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57.89 4.80%
合计 366.32 30.35%
1 深圳市普瑞电子有限公司 26.58 22.02% 2008年度
2 东莞市宏磊达电子塑胶有限公司 23.49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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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序号客户名称
采购金额
(万元)
占照明总采购金额比例
3 深圳市易超电路板有限公司 11.67 9.67%
4 佛山市南海银迪模具有限公司 7.69 6.37%
5 深圳市福永国珍五金经营部 6.82 5.65%
合计 76.25 63.17%
2.本公司的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申报期内,公司的能源消耗主要是生产购电、柴油发电及少量用水,其中,柴油主要用于偶然停电时的临时发电。2010年,上述能源成本约占主营业务成本的不到 1%。本公司能源供应正常,未发生供应困难导致严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情况。申报期内的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种类/科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金额(万元) 265.84 159.57 114.70
电力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0.71% 0.66% 0.59%
金额(万元) 13.27 7.98 5.73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0.04% 0.03% 0.03%
金额(万元) 279.11 167.55 120.43
合计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0.74% 0.69% 0.61%
2009年及2010年的电力消耗分别增长39%和67%,2009年及2010年水的消耗分别增长39%和66%,而2009年及2010年的LED显示屏产量分别增长44%和84%,各年的电力消耗与产量增长基本匹配。
(五)发行人主要关联方在上述客户或供应商中拥有权益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销售客户和供应商当中未拥有任何权益。
(六)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
本公司不属于高污染行业,所生产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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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小。本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标准,制定了一系列环境管理相关制度,包括《化学品管理规定》、《废弃物管理规定》、《废气排放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及《噪声排放管理规范》等。
2010 年8月23日及2011年1月17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对公司现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证明,经核查,认为发行人(母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现阶段未对环境造成污染,已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保要求。
2010 年9月10日及2011年1月17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对本公司子公司安吉丽现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证明,经审查,认为安吉丽自2009年9月24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现阶段未对环境造成污染,已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保要求。
本公司生产基本不涉及高危险的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合理的生产操作工艺流程,最大限度地避免生产过程中可能对操作者产生的伤害,并注重员工的岗位培训,努力提高员工素质,以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
2007年 8 月 2 日,洲磊电子因安全事故造成 1 名职工死亡。深圳市宝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07年 12月 11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宝)安监管罚字[2007]第(事故二?B001)号),对该起事故责任认定如下:
“经查,深圳市洲磊电子有限公司林洺锋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未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未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设备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导致朱××违章作业发生事故。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四)款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发行人对上述安全事故的处理如下:
(1)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于 2008年 3月 17日出具的《深圳市
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审批(核准)决定书》(深工保决字[2008]第 5721358号),发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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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已为该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并向其家属支付了工伤保险待遇。
(2)除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外,发行人还向该职工家属进行了补助。
(3)发行人聘请了广东劳安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对发行人进行安全评价,
并根据其于 2007年 8月 13日出具的《深圳市洲磊电子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进行了整改;评价组进行了复查并发表复查结论:发行人在落实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方案后,可以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下重伤,或
者 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因此上述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2010年8月9日及2011年1月20日,发行人取得了深圳市宝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书面文件,证明发行人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未被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情况的记录。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该项行政处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七)公司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1.产品质量控制标准
2010年 1 月,工信部发布了 9 项半导体照明的行业标准,对在半导体照明材料、芯片技术、封装产品检测和测试方法等方面做了进一步规范。这标志着我国 LED 行业的标准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向有序、规范的方向健康发展。相关标准的情况如下:
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SJ/T 11393-2009
半导体光电子器件功率发光二极管空白详细规范 2009-11-17 2010-1-1
SJ/T 11394-2009 半导体发光二极管测试方法 2009-11-17 2010-1-1
SJ/T 11395-2009 半导体照明术语 2009-11-17 2010-1-1
SJ/T 11396-2009 氮化镓基发光二极管用蓝宝石衬底片 2009-11-17 2010-1-1
SJ/T 11397-2009 半导体发光二极管用荧光粉 2009-11-17 2010-1-1
SJ/T 11398-2009 功率半导体发光二极管芯片技术规范 2009-11-17 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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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T 11399-2009 半导体发光二极管芯片测试方法 2009-11-17 2010-1-1
SJ/T 11400-2009
半导体光电子器件小功率发光二极管空白详细规范 2009-11-17 2010-1-1
SJ/T 11401-2009 半导体发光二极管产品系列型谱 2009-11-17 2010-1-1
SJ/T 11395-2009 半导体照明术语 2009-11-17 2010-1-1
LED显示屏方面,信息产业部于 2003年 6月 4日发布《LED显示屏通用规范》,规定了 LED显示屏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要求,是 LED 显示屏产品设计、制造、检测、安装、验收、使用、质量检验和制订各种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主要依据;信息产业部于2007年 11月 9日发布《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测试方法》,规定了 LED显示屏的机械、光学、电学等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的分级和测试方法。除此之外,LED 显示屏的产品标准主要分散在各相关领域的行业标准中,国家体育总局、铁道部、交通部和公安部等部门分别制定了各细分领域的 LED显示屏应用标准。
相关标准的情况如下:
标准号标准名称
SJ/T 11141-2003 LED显示屏通用规范
SJ/T 11281-2007 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测试方法
JT/T431-2000 高速公路 LED可变信息标志技术条件
TB/T 3303-2000 铁路车站旅客引导显示系统设置标准
JT/T431-2000 高速公路 LED可变信息标志技术条件
TB/T 3303-2000 铁路车站旅客引导显示系统设置标准
GA/T484-2004 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
JT/T606.3-2004 高速公路监控设施通信规程
JT/T607-2004 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标识信息的显示和管理
TY-T 1001.1-2005 体育场馆设备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 1部分:LED显示屏)
GA/T 742- 2007 车载式道路交通信息显示屏
GB/T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23826-2009 高速公路 LED可变限速标志
LED 照明产品不仅要满足传统照明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还要符合 LED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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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的专门标准及规范。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多项涉及 LED 照明应用产品的标准,主要情况如下:
标准号标准名称
GB 7000.1-2007 灯具第 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000.5-2005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GB 17625.1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
GB/T 17626.5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 17743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9510.1 灯的控制装置第 1 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CJJ 45-2006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GB 19651.3-2008 杂类灯座第 2-2部分:LED模块用连接器的特殊要求
GB 19510.14-2009
灯的控制装置第 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GB 24819-2009 普通照明用 LED模块安全要求
GB/T 24823-2009 普通照明用 LED模块性能要求
GB/T 24824-2009 普通照明用 LED模块测试方法
GB/T 24825-2009 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性能要求
GB/T 24826-2009 普通照明用 LED和 LED模块术语和定义
GB/T 24827-2009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性能要求
GB 24906-2010 普通照明用 50V以上自镇流 LED灯安全要求
GB/T 24907-2010 道路照明用 LED灯性能要求
GB/T 24908-2010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 LED灯性能要求
GB/T 24909-2010 装饰照明用 LED灯
这一系列行业标准的制定,有助于促进 LED 应用行业规范、快速地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实现企业优胜劣汰,引导行业走向有序、有标准的状态。规范化、标准化也带动了产业化水平的提升。
2.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本公司是中国光协 LED显示应用分会理事单位。本公司于 2009年 5月通过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生产的各个环节均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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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并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制定了一套完整的产品质量内部控制体系,对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检验、仓库管理、产品稽核等环节进行产品质量的系统化控制。
公司的质量控制制度主要包括:
控制环节管理制度名称
原材料采购
?供应商遴选程序
?关键元器件材料定期确认检验管理办法
?进料检验程序
产品生产及质量控制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产品变更管理办法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一致性控制程序
?制程检验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仓库管理
?产品防护作业办法
?出货检验管制办法
?出货检验控制程序
七、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本公司拥有固定资产情况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等。
根据天健所出具的“天健审[2011]3-25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固定资产净值为4,001.95万元,成新率83%,使用状态良好。固定资产的
具体明细如下:
固定资产类型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累计折旧
(万元)
账面净值
(万元)
成新率
机器设备 4,074.00 577.72 3,496.29 86%
运输设备 188.76 38.49 150.26 80%
电子办公设备及其他 549.96 194.56 355.40 65%
合计 4,812.72 810.77 4,001.95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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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包括贴片机、插件机、老化架及流水线等,其中部分生产设备属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吉丽所有。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的机器设备账面净值总计3,496.29万元。主要生产设备的名称、价值、成新率
等情况参见下表:
序号设备名称原值(万元)净值(万元)成新率
1 贴片机 1,157 1,004 87%
2 插件机 599 516 86%
3 老化设备 401 356 89%
4 焊线机 246 207 84%
5 全自动固晶机 203 167 82%
6 流水线 147 114 78%
合计 2,753 2,364 86%
(二)本公司租赁的房产情况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吉丽租赁用作厂房的第三方房产共4处,总面积为47,800.13平方米,具体情况参见下表:
序号
出租方承租方位置
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限
产权证号/登记(备案)号 深圳市深宇多媒体有限公司
本公司
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 68号深宇科技园 1号厂房、2号厂房、3号厂房 3楼整层、宿舍楼
30,839.63 2010年 9月 15日
-2013年 9月 14日
6000388566、 宏升富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本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村富海工业区宏升富 A栋
14,605.00
2008年 6月 1日-2011年 7月 30日- 深圳市宝安福安实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大洋开发区福安工业城二期厂房第14幢四层北
524.5 2011年 1月 1日
-2011年 12月 31日 5000112631 深圳宝安华丰实业有限公司
安吉丽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北环路官田社区横坑工业园 B1栋厂房二楼
1,831.00
2009年 7月 17日-2012年 7月 16日
宝 GB023339(备)
(三)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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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了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聚龙山片区蓝景北路与规划四路交汇处的一宗土地,面积为 22,082.1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深房地字第 6000434820号。
2.注册商标
(1)已取得的境内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拥有 4项中国境内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参见下表:
序号注册地商标权人商标
商标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
注册有效期限
1 中国大陆洲明股份 6590832 第 9类 2010.5.21-2020.5.20
2 中国大陆洲明股份 6591114 第 9类 2010.5.21-2020.5.20
3 中国大陆洲明股份 6591113 第 11类 2010.5.21-2020.5.20
4 中国大陆洲明股份 6590833 第 11类 2010.9.28-2020.9.27
(2)已取得的境外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拥有 5项中国境外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参见下表:
序号注册地商标权人商标
商标编号/
国际申请号
公告日期
1 中国香港洲明股份 301426923 2009.9.14
2 澳大利亚洲磊电子 972323 2009.2.19
3 欧盟洲磊电子 972323 2009.7.20
4 美国洲磊电子 972323 2009.6.9
5 韩国洲磊电子 972323 2009.6.15
上述第 1项商标已取得《注册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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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6
上述第 2-5项商标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拥有人均为洲磊电子,公司正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深圳市维邦知识产权事务所(以下简称“维邦所”)于 2011 年 1 月 25 日出具的《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人变更事宜》,发行人已于2010年 4月 20日委托维邦所办理上述境外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变更手续,维邦所已于 2010年 4月 20日向商标局国际处提交变更申请,变更后注册人名称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项变更处于等待 WIPO 国际局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发合格通知书的状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注册人变更手续,其变更手续的全部完成不存在可预见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正在申请的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吉丽拥有 1项正在申请的商标:
序号注册地商标申请号核定使用商品申请日期
1 中国大陆 6590832 第 11类 2009.11.13
3.专利技术
(1)已取得及在申请的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已有 60 项专利获得授权,以及 32 项专利申请获得受理,具体情况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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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7
序号
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申请日
国家取得方式法律状态
年费缴纳情况
1 洲明股份
贴片式双向发光角度并可产生矩形光斑的 LED
实用新型 ZL200820095200.X 2009.7.1 中国继受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2 洲明股份 LED灯(阶梯式 GU10灯头)外观设计 ZL200830101719.X 2009.4.1 中国继受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3 洲明股份 LED灯(阶梯式 E27灯头)外观设计 ZL200830101721.7 2009.5.13 中国继受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4 洲明股份 LED灯(球泡 E27灯头)外观设计 ZL200830101717.0 2009.4.1 中国继受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5 洲明股份 LED灯(波浪式 E27灯头)外观设计 ZL200830101718.5 2009.4.1 中国继受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6 洲明股份 LED灯散热座实用新型 ZL200820092606.2 2009.1.21 中国继受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7 洲明股份 LED灯散热座实用新型 ZL200820092605.8 2009.1.21 中国继受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8 洲明股份组合式 LED路灯实用新型 ZL200820095232.X 2009.5.6 中国继受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9 洲明股份 LED灯(波浪式 GU10灯头)外观设计 ZL200830101720.2 2009.9.2 中国继受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10 洲明股份 LED灯具外观设计 ZL200830104487.3 2009.10.7 中国继受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11 洲明股份一种 LED显示器面板实用新型 ZL200820213277.2 2009.8.5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12 洲明股份一种 LED显示器面罩实用新型 ZL200820213278.7 2009.8.5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13 洲明股份一种防撞击 LED显示屏实用新型 ZL200820213279.1 2009.8.5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14 洲明股份 LED显示屏外观设计 ZL200830253053.X 2010.1.13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15 洲明股份 LED日光灯实用新型 ZL200920135150.8 2009.12.23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16 洲明股份一种显示屏箱体实用新型 ZL200820213932.4 2009.10.7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17 洲明股份 LED显示屏实用新型 ZL200820213931.X 2009.10.7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18 洲明股份 LED显示屏模组面罩板实用新型 ZL200820093761.6 2009.3.11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19 洲明股份 LED发光模块和 LED路灯实用新型 ZL200920135149.5 2010.5.26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20 洲明股份 LED模组实用新型 ZL200920260959.3 2010.8.25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21 洲明股份 LED显示装置及其电路实用新型 ZL200920260993.0 2010.8.25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洲明股份、苏庄严、彭LED屏幕箱吊装结构实用新型 ZL200720120502.3 2008.4.23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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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8
序号
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申请日
国家取得方式法律状态
年费缴纳情况
志德 洲明股份、苏庄严、彭志德
LED显示屏的安装结构实用新型 ZL200820091888.4 2008.12.17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24 洲明股份路灯用 LED发光单元 Utility 3159471 2010.4.21 日本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25 洲明股份
LED LIGHT MODULE FOR STREET LAMP AND
METHOD OF MANUFACTURING SAME
Innovation
Patent
2010100192 2010.3.25
澳大
利亚
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26 洲明股份显示屏拼装模组实用新型 ZL200920260994.5 2010.11.3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27 洲明股份 LED灯条及具有该灯条的 LED显示屏实用新型 ZL201020056629.5 2010.11.3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28 洲明股份 LED模组及具有该模组的 LED显示屏实用新型 ZL201020056627.6 2010.11.3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29 洲明股份双层防护 LED显示屏箱体实用新型 ZL201020116784.1 2010.11.3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30 洲明股份
平面显示装置及固定显示模组和箱体的固定机构
实用新型 ZL201020126605.2 2010.11.3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31 洲明股份
可折弯显示模组拼装结构以及显示模组
实用新型 ZL201020116156.3 2010.11.3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32 洲明股份可调节间距的模组实用新型 ZL201020126602.9 2010.11.3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33 洲明股份阶梯型 LED显示屏实用新型 ZL201020148549.2 2010.11.3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34 洲明股份 LED显示装置实用新型 ZL201020056628.0 2010.11.3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35 洲明股份户外防水模组及显示屏实用新型 ZL201020148564.7 2010.11.24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36 洲明股份 LED显示屏实用新型 ZL201020124578.5 2010.11.24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37 洲明股份电气插接装置实用新型 ZL201020124581.7 2010.11.3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38 洲明股份一种 LED模组实用新型 ZL201020148131.1 2010.11.24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39 洲明股份一种 LED显示屏监控系统实用新型 ZL201020148289.9 2010.11.3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40 洲明股份一种手推 LED显示屏实用新型 ZL201020175024.8 2010.11.24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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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9
序号
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申请日
国家取得方式法律状态
年费缴纳情况
41 洲明股份转角拼接模组以及显示模组实用新型 ZL201020117926.6 2010.12.29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42 洲明股份一种固定装置实用新型 ZL201020175014.4 2010.12.29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43 洲明股份 LED灯条及具有该灯条的 LED显示屏
short-term
Patent
HK1138726 2010.8.27
中国
香港
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44 洲明股份 LED驱动板、单元箱与显示屏实用新型 ZL201020124568.1 2010.12.1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45 洲明股份圆弧形 LED显示屏发明 ZL200610125266.4 2007.5.16 中国继受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46 洲明股份一种有高效反射孔的 LED点阵模块实用新型 ZL200320115652.7 2004.12.15 中国继受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47 洲明股份复合全彩色 LED点阵模块实用新型 ZL200420017035.8 2005.2.23 中国继受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48 洲明股份一维 LED光扫描显示屏实用新型 ZL200420075972.9 2006.2.8 中国继受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49 洲明股份具有白平衡的双基色 LED彩色显示屏实用新型 ZL200520094822.7 2006.9.6 中国继受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50 洲明股份一种拆卸 LED显示屏的治具实用新型 201020245931.5 2010.7.2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51 洲明股份 LED显示屏箱体实用新型 201020203887.1 2010.5.26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52 洲明股份一种 LED显示屏实用新型 201020201339.5 2010.5.25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
已缴纳-
53 洲明股份 LED显示屏面罩实用新型 201020533300.3 2010.9.17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
未到缴费期
54 洲明股份一种 LED显示屏防水用穿线塞实用新型 201020267715.0 2010.7.22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55 洲明股份 LED控制电路实用新型 201020294374.6 2010.8.17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56 洲明股份 LED扫描控制芯片装置实用新型 201020292667.0 2010.8.16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57 洲明股份一种 LED显示屏实用新型 201020245958.4 2010.7.2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58 洲明股份 LED显示屏实用新型 201020116148.9 2010.2.8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59 洲明股份 LED灯实用新型 201020209246.7 2010.5.31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60 洲明股份 LED发光灯及其反光器实用新型 201020217496.5 2010.6.8 中国原始取得已授权已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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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0
序号
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申请日
国家取得方式法律状态
年费缴纳情况
61 洲明股份一种 LED模组及具有该 LED模组的箱体实用新型 201020669833.4 2010.12.20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62 洲明股份街边广告 LED显示屏实用新型 201020666111.3 2010.12.17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63 洲明股份 LED显示屏与时钟的组合实用新型 201020661414.6 2010.12.15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64 洲明股份一种 LED显示屏的电能和信号传输系统实用新型 201020669746.9 2010.12.20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65 洲明股份防水连接装置实用新型 201020604859.0 2010.11.12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66 洲明股份全彩 LED显示屏非均匀性逐点校正系统实用新型 201020606757.2 2010.11.15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67 洲明股份显示屏实用新型 201020594079.2 2010.11.5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68 洲明股份高像素密度的全彩 LED模组实用新型 201020638883.6 2010.12.2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69 洲明股份显示屏发明 201010504540.5 2010.10.12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70 洲明股份 LED显示屏及其控制方法发明 201010281346.5 2010.9.14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71 洲明股份 LED显示屏图像压缩、解压缩方法发明 201010544041.9 2010.11.15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72 洲明股份 LED电路发明 201010255414.0 2010.8.17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73 洲明股份 LED扫描控制芯片发明 201010253957.9 2010.8.16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74 洲明股份一种 LED显示屏及装卸方法发明 201010160123.3 2010.4.21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75 洲明股份 LED显示屏的裸眼立体成像方法及系统发明 201010252938.4 2010.8.13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76 洲明股份 LED封装结构实用新型 201020502738.5 2010.8.24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77 洲明股份 LED发光单元实用新型 201020297748.X 2010.8.19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78 洲明股份大功率 LED封装结构实用新型 201020295940.5 2010.8.18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79 洲明股份 LED封装结构及封装方法发明 201010261116.2 2010.8.24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80 洲明股份大功率 LED封装结构及封装方法发明 201010256358.2 2010.8.18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81 洲明股份 LED发光单元及其封装方法发明 201010257516.6 2010.8.19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82 洲明股份一种自动控温红外辐射涂料及其应用发明 201010281161.4 2010.9.14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83 洲明股份表贴式封装 LED结构实用新型 201020633558.0 2010.11.30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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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1
序号
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申请日
国家取得方式法律状态
年费缴纳情况
84 洲明股份
平面显示装置及固定显示模组和箱体的固定机构
发明 201010120663.9 2010.3.5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85 洲明股份 LED驱动板、单元箱与显示屏实用新型 201020124568.1 2010.12.1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86 洲明有限
贴片式双向发光角度并可产生矩形光斑的 LED
发明 200810068347.4 2008.7.7 中国继受取得
实质审查生效
-
87 洲明股份一种 LED显示屏的显示模组实用新型 201020205756.7 2010.5.27 中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88 洲明有限路灯用 LED发光单元发明 200910105690.6 2009.3.4 中国原始取得
实质审查生效
-
89 洲明股份 LED LAMP Utility 12778143 2010.5.18 美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90 洲明股份 LED LIGHTING DEVICE Utility 12778170 2010.5.18 美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91 洲明股份
LED LIGHT MODULE FOR STREET LAMP AND
METHOD OF MANUFACTURING SAME
Utility 12717087 2010.3.3 美国原始取得未授权-
92 洲明股份
LED LIGHT MODULE FOR STREET LAMP AND
METHOD OF MANUFACTURING SAME
Patent 10002167.4 2010.3.3 欧盟原始取得未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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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2
其中,第 86、88 项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为洲明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办理变更
登记手续。
(2)获授专利及专利申请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程度
在上述 92 项专利技术及专利申请当中,对于发行人具有很重要影响的专利(申请)技术为:第 6-8 项、第 16 项、第 19 项、第 21 项、第 26 项、第 28-29项、第 32 项、第 35 项、第 41 项、第 53 项、第 56-57 项、第 59-60 项、第 64项、第 67 项、第 71 项、第 73 项、第 75-78 项、第 84 项;对于发行人具有比较重要影响的专利(申请)技术为:第 24 项、第 25 项、第 30 项、第 43 项、第45 项、第 51 项、第 55 项、第 66 项、第 69 项、第 70 项、第 72 项、第 74 项、第 78-82 项、第 86 项、第88-89 项、第91-92 项。
(3)发行人与苏庄严、彭志德共有专利的情况
发行人已获授权的专利“LED 屏幕箱吊装结构”和“LED 显示屏的安装结构”的专利权人为洲明股份、苏庄严和彭志德。有关上述两项专利有关情况如下:
①专利的形成过程及对发行人的重要程度
“LED屏幕箱吊装结构”专利的形成过程主要包括以下阶段:(1)2006年
10月-12月,进行产品工艺要求分析;(2)2006年 12月-2007年 1月,确定包
括预定实现的各项技术指标及性能参数等内容;(3)2007年 1-3月,绘制结构
机械图纸并做首件,对首件的各项性能指标进行测试分析;(4)2007年 3-5月,
对性能不足之处进行重新改进和设计,直至开发出符合预定标准的试产首件,申请相关技术专利。
“LED显示屏的安装结构”专利的形成过程主要包括以下阶段:(1)2007
年 5-7月,进行产品工艺要求分析;(2)2007年 7-9月,确定包括预定实现的
各项技术指标及性能参数等内容;(3)2007年 9-11月,绘制结构机械图纸并做
首件,对首件的各项性能指标进行测试分析;(4)2007年 11月-2008年 1月,
对性能不足之处进行重新改进和设计,直至开发出符合预定标准的试产首件,申请相关技术专利。
“LED屏幕箱吊装结构”已被发行人拥有的专利号为 201020126602.9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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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间距的模组”实用新型专利所替代;而“LED 显示屏的安装结构”在发行人目前生产产品系列中使用较少;综上所述,发行人对上述两项专利的使用较少,依赖性较小,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②苏庄严和彭志德个人背景
苏庄严,男,身份证号为 35058319770329*;2005年 12月至 2008年 9月,在深圳市洲明科技有限公司任职结构工程师;2008年 9月至 2008年 12月,在鹤山银雨照明有限公司任职高级工程师;2010 年 9 月至今,在深圳市顾通科技有限公司任职研发部主管。
彭志德,男,身份证号为 43022419850712*;2004 年 2 月至 2005 年 8月,在慧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职技术员,2005 年 3 月转任工程师;2005年 8月至今在洲明科技任职工程师,2009年 10月转任项目主管。
③发行人与苏庄严、彭志德对与两项专利相关的权利和收益的约定情况
根据苏庄严、彭志德分别出具的《声明和承诺》,苏庄严、彭志德确认上述两项专利属于职务发明,上述两项专利的全部收益及权益归属于发行人,并愿意在发行人要求时无偿转让上述两项专利给发行人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并承诺将不会就上述两项专利向发行人主张任何权利。发行人、苏庄严、彭志德三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拥有 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参见下表:
著作权人软件名称开发完成时间权利取得方式证书号登记号
洲明股份
LED 显示屏专用的播放和控制软件
2010.1.30 原始取得
软著登字第0209111 号
2010SR020838
洲明股份
LED 显示屏广告专用播放软件
2010.6.20 原始取得
软著登字第 2010SR047892
洲明股份
LED 显示屏远程 PLC 自动控制系统软件
2010.6.20 原始取得
软著登字第 2010SR047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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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4
八、公司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
(一)公司核心技术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 LED全彩显示屏和 LED照明产品,公司的关键技术和工艺主要体现在产品系统设计、结构设计、新材料应用及封装技术等方面,通过公司研发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自主研发,取得了一批具有重大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已有 60项专利获得授权,以及 32项专利申请获得受理。
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通过多年的培养和积累,已经建立了强大的专业技术团队,公司内部设置了研发中心,逐步建立并完善了高效、快捷的研发体系,形成了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
1.LED显示屏核心技术
本公司的 LED 显示屏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与提高产品品质和稳定性相关的技术;二是使本公司能够在多领域、多品种提供产品及应用方案的技术;三是与环保、节能性能相关的技术。
(1)高品质、高稳定性 LED显示屏产品技术
①逐点校正技术
大屏幕全彩 LED显示屏的技术难点在于解决色块、色偏和亮度不均的问题,LED 芯片批次不同、老化不均及驱动芯片个体差异等均是造成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本公司掌握了国内领先的逐点校正技术,采用自主研发的专用控制器搭配专业校正设备,可实现逐点亮度、色度校正,校正亮度损失小,校正色度不影响色域范围,支持从小模块到整屏各种尺寸屏幕的校正,极大地提高了本公司单元显示模块的一致性,使产品显示效果显著提升。此外,逐点校正技术为本公司解决批量化生产这一行业难题奠定了技术基础。
②控制电路和电源自动修复系统
本公司开发了世界领先的 LED 显示屏控制电路自动修复系统和电源自动修复系统,采用先进的双系统冗余设计,在不增加额外能耗的基础上,实现自动侦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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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错误,在毫秒级时间内智能无缝切换,保证 LED 显示屏长期稳定运行。该等技术成功应用于“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天安门广场大型显示屏”等项目。
③散热设计技术
本公司率先将热阻平衡理论运用于 LED 显示屏的设计中,采用自主掌握的算法,设计线路布局,控制 LED 稳定运行的安全电流值,替代了传统的散热设计方法,将 LED 显示屏的散热设计理论化、系统化,从而保证显示屏在各种严酷环境下持续稳定运行。
④无缝拼接技术
本公司采用高精度的机械加工方法,制作 LED 显示屏的单元箱体,并在设计上采用结构定位技术,保证在箱体拼接中水平和垂直的精度,使显示效果无缝隙。同时,本公司采用全彩 LED 拼接图像处理器,可以任意配置像素组合,实现 LED显示分辨率的自由组合,如画中画显示、多画面显示等。
(2)LED显示屏多领域应用解决技术
本公司拥有一套贴近市场的研发体系,同时掌握了多项领先的 LED 应用技术,并通过上述技术的组合,快速地为多领域用户提供产品解决方案。
①超薄、超轻显示屏技术
本公司采用线路合成、无风扇散热设计及无箱体设计等专有技术,实现户外LED显示屏超薄化、超轻化。目前本公司产品已实现屏幕厚度低于 25.4mm,屏
幕重量低于 12公斤/平方米。超薄、超轻显示屏可广泛用于楼宇广告领域,成为灯箱、霓虹灯和“三面翻”等传统户外媒体的替代产品,特别是由于其受安装空间和自重的限制小,从而比传统 LED显示屏更具替代优势。
本公司开发了独特的条形显示单元,并将其与平面喷绘广告相结合,实现LED 不工作时呈现静态内容、LED 工作时显示动态画面的特殊效果,实现一屏两用,在未来将拥有广泛的市场空间。
②异形屏技术
本公司掌握了异形屏设计和生产技术,可设计特殊外形、电路和结构的显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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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以满足客户对显示屏形状、弧度、安置空间及显示效果等方面的独特要求。
例如,国家大剧院“复兴之路”63 级台阶屏、上海世博会吉祥物“海宝”外衣屏、建国六十周年庆典上海彩车异形屏等。
③透明玻璃屏技术
针对目前建筑中广泛采用的玻璃幕墙结构及对其亮化、美化需求,本公司开发了创新的透明玻璃屏产品技术,采用独特的结构设计使透光率达到 80%以上,对室内采光影响较小,同时采用超轻结构设计,产品可以直接安装在玻璃幕墙上,对玻璃幕墙载荷要求改变较小,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
④远程控制系统
本公司在 LED 显示屏应用解决方案中运用了远程集中控制系统,通过强大的系统播放软件和监控软件,客户可动态实时地对多地、多块 LED 显示屏实行集中管理控制,具体可实现远程开关显示屏电源、播放内容上传和控制、显示屏工作状态监控等,从而大幅提高显示屏管理和利用的效率及便利性。
⑤智能箱体技术
本公司自主研发了智能箱体技术,可对显示屏进行全方位、实时、准确的监控,包括温度、湿度、烟雾、风扇转速、电源电压及单颗 LED 的工作情况。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可通过电脑显示或其他有效方式报告给管理人员,将各种异常情况消灭在萌芽阶段。
(3)节能环保技术
①节能控制技术
本公司产品整合了小体积高亮度 LED、低压恒流驱动芯片和高转换效率开关电源,通过本公司独特的箱体结构设计和控制系统,实现风扇变频运转,以及显示屏亮度随外部环境实时调整,有效降低了产品能耗,本公司节能 LED 显示屏产品可比传统产品节能约 40-50%。
②电磁辐射控制技术
电子电器产品在运行时会产生电磁辐射,高强度的电磁辐射会对人体健康造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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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危害,对无线通讯造成干扰。本公司在电路设计和结构设计方面,采用模组级的电磁屏蔽技术,有效降低电磁辐射和外部电磁干扰。本公司较早通过我国及欧洲 CE的电磁辐射标准测试。由于公司产品在电磁辐射控制方面的优异表现,有效推动了本公司海外高端产品市场的拓展。
2.LED照明核心技术
虽然公司照明研发工作于 2007年末才开始起步,但是依托本公司在 LED应用领域的技术基础,以及本公司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和完善的研发机制,公司照明技术水平提升较快,已经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并且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由于公司在一次配光及散热技术上的重大突破,公司被选为“十一五”国家“863计划”的项目合作单位,承担起“低色温高显色性半导体室内照明应用技术与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光学模型及散热设计工作。此外,本公司的 LED 路灯产品曾荣获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并被纳入 200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目录。
(1)高光效的一次配光与二次配光相接合的Molding封装技术及批量化生
产技术
该技术只需一次模粒封装透镜,不采用二次透镜,就可达到户外和户内的配光要求。由于不用二次透镜和 PC封装罩,减少了界面层,大大提高了光源的出光效率;该技术采用成型模加工工艺把胶压注在支架上,再脱模成型,整个模粒是硅胶封装,可过回流焊,自动化程度高。
一次配光与二次配光相接合的Molding封装技术示意图

通过掌握一次配光技术,解决了小型化的一次透镜与光源的光线重新分布、出光效率和配合问题,比传统的二次透镜出光效率提高约 5-10%,从而使照明产品节能 5-10%;通过一次配光技术,可不使用二次透镜并省去装配二次透镜的环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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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有效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工艺条件的优化和材料的选择,解决了批量化生产下容易出现的透镜脱落、黄圈等问题;通过新材料的选择与成型工艺,解决了批量化生产下回流焊接的爆裂、可靠性问题。该技术研发项目已被列入广东省中国科学院“全面战略合作项目”,并被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列入“深圳市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项目”。
(2)空间色温均匀分布的 LED封装技术
该技术通过特殊荧光粉配置工艺,并用光学模拟软件进行精确的封装形状模拟设计,再结合模造成型的方式,对模具进行特殊处理,最终达到照明对空间色温均匀一致性的要求,提高产品的整个空间照明品质。
LED封装效果对比图
洲明股份
(空间色温均匀)
其他公司
(有黄色光圈)
(3)散热设计技术
通过掌握散热设计技术,根据 LED 路灯对散热的要求,设计和优化产品的散热性能,可确保产品一次设计定型,使散热器实际温度与目标设计温度的差异值控制在正负 2摄氏度以内,极大缩短了设计周期与设计费用。
(4)散热材料/涂料技术
通过掌握散热材料/涂料技术,可根据不同材料在常温下的散热性能增强幅度,选择材料/涂料的基本成分,从而保证既增强散热器的散热性能,又不破坏产品的外观形象。
(5)涂层保护技术
本公司研发了一种吸收比小、自身发射率高且低成本的涂层材料,从而保证产品在太阳光照射下的散热、耐腐蚀、耐酸碱、自我清洁等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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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照明灯具设计技术
通过掌握照明灯具设计技术,结合驱动控制、散热、强度、可靠性、认证、易维护等多方面的需求,开发了创新和个性化的外形,兼具节能、环保、辐射安全、智能控制、舒适、人性化等优点。
(二)公司未来主要研发方向
本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力度,拓展研发方向,在巩固现有 LED 显示屏技术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在 LED 照明领域的研发深度及广度。对于公司未来的主要研发方向和目标,具体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募集资金项目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三)研发中心项目”的具体内容。
(三)研究开发情况
1.研发与技术人员情况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产品的技术开发、工艺和设计的创新,拥有一支创新与高效的科研团队。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公司的研发技术人员共计 124人,分布于研发中心、品质部、售前售后技术支持部、封装部等多个部门,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 11人、本科学历 48人、大专学历 38人。
公司现有 3 名核心技术人员,分别是王伟、李梓亮和王月飞,他们均具有多年 LED 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从业经验。其中,王伟曾获得广东省科技创新二等奖和惠州市科技创新一等奖等荣誉和奖项。以上述核心技术人员为首的研发与技术团队长期潜心研究,注重理论研究与一线生产的结合,在 LED产品应用领域,特别是电子控制和光学设计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自主创新的成果,研发和技术水平不断巩固和提高。
最近两年,本公司未发生核心技术人员变动,使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团队保持了高度稳定性和连续性。
2.研发机制
(1)激励和培训机制
本公司为充分调动研发技术人员积极性,提高其凝聚力和向心力,制定了有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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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人才激励机制,从社会保障制度、工资、福利、人才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等各方面着手,积极营造有利于研发技术人员发展的工作环境。本公司制订了《关于职工工资结构的管理规定》,调整薪酬制度,充分向核心技术和管理人员倾斜;制订了《专利管理办法》、《专利贡献奖励标准》及《研发项目奖励管理程序》等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进行重奖;制订了《员工培训大纲》、《员工进修管理程序》,加强员工的技术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鼓励员工参加各级各类学习考试,对于技术骨干提供进修、出国机会。
此外,公司建立了股权激励机制,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绝大部分都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持股安排,上述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得以紧密结合,从而激发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2)保密机制
本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均签订了保密合同,并设置了完善的文件管理中心和数据管理措施,防止设计数据的流失;规范设计流程,建立严格的软件设计工程管理体系,对各研发人员的阶段性技术总结、说明等及时总结、存档,最大程度地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保留技术人员的研究成果,使公司的技术和产品开发有延续性。
截至目前,本公司各项技术信息保密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生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存在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也未发生技术信息被非法获取、非法披露或非法使用等情形。
(3)联合科研机制
本公司已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等多家单位进行了产学研合作,组建了公司研发队伍和外部专家研发队伍,具备科研兴企的软实力。
本公司做为深圳市 LED 行业龙头和技术领导者,获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设立“深圳 LED显示技术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致力于 LED关键材料与技术的研发,目标是推出一批 LED 显示与照明技术领域的自主研发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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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发投入情况
本公司不断加强研发中心的建设,逐年增加研发的投入和不断改善开发、实验设施。申报期内本公司研发资金投入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研发投入(万元) 2,013.51 1,529.78 1,218.21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4.02% 4.89% 5.15%
4.研发成果
本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赢质量、以质量赢市场,研发和技术成果迅速转化为高质量和升级换代的产品。多年的研发投入换来了一系列成功的 LED 标志性项目,在技术指标和产品功能方面创造多项国内领先记录,使得“洲明”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优秀的品牌形象,展示了公司在 LED 显示屏领域的领先地位。
公司目前已获授权及正在申请中的专利技术(申请)已达 92项,其中发明专利 15项,涵盖 LED全彩显示屏及 LED照明应用领域的诸多技术环节,形成了比较全面并具有一定前瞻性的专利体系。
公司于 2008年被认证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国家重新认定以来的第一批通过该认定的企业之一。
公司是“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理事单位。2010 年 8 月,公司做为深圳市 LED 行业龙头和技术领导者,经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成立“深圳 LED显示技术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2009年,公司被选为“十一五”国家“863计划”的项目合作单位,承担“低色温高显色性半导体室内照明应用技术与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光学模型及散热设计工作;2009年,公司与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共同承担了广东省中国科学院全面战略合作计划“低成本、高光效 LED路灯产业化关键技术的研究”项目。
此外,公司被授予“2008 年度创新企业”、“中国绿色照明优质产品定点生产企业”等荣誉;公司的 LED路灯(UNISTWF-0001/0002/0003/0004)荣获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并被纳入 200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目录;公司的“高光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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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低光衰性能稳定的 LED 路灯照明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被列为“深圳市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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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的同业竞
争情况
自本公司改制设立为股份公司之日起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林洺锋,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本公司外,林洺锋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勤睿投资。勤睿投资持有本公司 6.93%的股权,勤睿投资的其他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的基本情况(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公司主要从事 LED显示屏和 LED照明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勤睿投资除投资持有本公司股权外,并未展开其他经营活动。
除控制本公司和勤睿投资外,林洺锋还持有深圳邦越 10%的股权和北京邦越10%的股权,对其并无控制权。深圳邦越的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务策划、影视策划,从事广告业务,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北京邦越的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棋牌),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市场调查,教育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其所从事的业务与本公司业务无关。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本公司股东、林洺锋之妻蒋海艳以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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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东、林洺锋控制的公司——勤睿投资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公司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2、本人/本公司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给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 林洺锋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61.69%的股权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控制和申报期内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 勤睿投资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 6.93%的股份
2 香港洲明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注销
3.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 创新投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 9.63%的股份
2 勤睿投资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 6.93%的股份
4.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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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吉丽公司全资子公司
2 惠州洲明公司全资子公司
5.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关系关联方名称
1 董事
林洺锋、马修阁、王伟、燕飞飞、黄振东、方强、李晋闽、程源、林万强
2 监事李梓亮、艾志军、刘家序
3 高级管理人员林洺锋、马修阁、王伟、陈健、谷益
4 其他卢德隆
注:卢德隆之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之父系兄弟关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卢德隆认定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
6.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
人或组织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 深圳市佳禾进出口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燕飞飞担任董事
2 慧江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黄振东担任董事、总经理
3 深圳市深汇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黄振东控股公司,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4 深圳市融浩担保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黄振东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5 武汉滨湖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方强担任董事
6 湖南立发釉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方强担任董事 苏州中科半导体集成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晋闽担任董事长
8 扬州中科半导体照明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晋闽担任董事长
9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程源担任独立董事
1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林万强担任独立董事
11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林万强担任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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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长沙市三航伟业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刘家序担任董事长
13 安吉丽
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前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卢德隆控制的公司
14 美国洲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妻持有其 49%的股权,已注销
安吉丽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前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卢德隆控制的公司,因此被认定为关联方。2010年 4 月 6 日,公司办理完毕收购安吉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故将该日确定为购买日,自 2010年 4月起,安吉丽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此前发生在公司和安吉丽之间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之妻蒋海艳持有美国洲明 49%的股权。
美国洲明成立于 2009年 9月 24日,是一家在美国加利福利亚州注册的企业,授权股本为 20,000股,每股面值 1 美元,蒋海艳持有其 49%的股权,胡笳持有其51%的股权。根据蒋海艳的说明,美国洲明成立后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并已完成注销手续。美国洲明在申报期内与本公司没有任何经济往来,胡笳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没有关联关系。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申报期内,本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经常性交易。
勤睿投资已出具说明,勤睿投资自成立之日起未与发行人母公司、安吉丽、发行人母公司及安吉丽的主要客户以及主要供应商发生交易。
由于香港洲明已经注销,香港洲明的唯一股东林洺锋已出具说明,该公司在存续期间未与发行人母公司、安吉丽、发行人母公司及安吉丽的主要客户以及主要供应商发生交易。
由于美国洲明已经注销,美国洲明的主要股东蒋海艳已出具说明,该公司在存续期间未与发行人母公司、安吉丽、发行人母公司及安吉丽的主要客户以及主要供应商发生交易。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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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收购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四、公司控股及参股
公司情况”。
2.关联采购
安吉丽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前,与本公司之间发生过部分关联交易。
单位:元
期间采购货物名称金额占当期全部同类交易的金额比例
2009年度---
2010年度 SMD LED 629,957.16 0.74%注
注:该比例的计算基数为 2010年 1-3 月(即安吉丽纳入合并报表之前)公司同类交易金额总数。
3.股东为发行人提供资金支持
申报期期初,由于当时发行人(母公司)规模较小,能够取得的外部资金支持有限,公司股东林洺锋、蒋海艳为支持公司快速发展,无偿向公司提供资金以满足补充流动资金之需,公司分别于 2008年和 2009年归还了林洺锋、蒋海艳的往来款。安吉丽设立之初,由于资金缺乏,卢德隆无偿为安吉丽提供资金支持,截至 2010年 9月末,安吉丽公司已全部归还该款项。申报期内,发行人(母公司)和安吉丽使用公司股东资金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期间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林洺锋 2008年度 68.46 16.90 85.35 -
2008年度 407.25 199.53 415.00 191.78
蒋海艳
2009年度 191.78 50.00 241.78 -
卢德隆 2010年度- 64.43 64.43 -
注:发行人于 2010年 4月 1日开始将安吉丽纳入合并范围,本表反映合并后有关资金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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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方往来余额
最近三年末,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预付款项安吉丽- 1,000,000.00 -
小计 1,000,000.00
其他应收款李梓亮- 19,617.80 -
谷益- 4,500.00 -
王伟- 2,403.00 -
小计 26,520.80
其他应付款蒋海艳-- 1,917,809.00
小计- 1,917,809.00
合计- 1,026,520.80 1,917,809.00
1.预付款项
2009年末,公司因向安吉丽采购 SMD LED而支付了 100万元的预付款。
2.其他应收款
2009 年末,公司对关联自然人的其他应收款为关联自然人作为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借款。
3.其他应付款
2008 年末,公司对蒋海艳存在其他应付款,该款项是公司股东蒋海艳为支持发行人发展,向发行人提供的资金支持,公司已于 2009年归还了上述股东往来款。
(五)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安排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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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1.《公司章程》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
(1)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第三十九条第六款规定: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零三条第六款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交
易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须经董事会讨论并做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及决策程序
第七十五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
本公司就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概念、关联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交易的决策、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内容。
3.《独立董事制度》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
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金额高于1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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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独立董事应就“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1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的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六)关联交易程序的合法性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申报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重大关联交易履行了完备的法定批准程序,涉及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关联方回避等方面均符合《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晋闽、程源、林万强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认真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申报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公司已建立了独立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与关联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本公司已采取收购安吉丽 100%股权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未来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和回避制度,并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严格执行《独立董事制度》规定的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的制度,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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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均为中国国籍,均无境外居留权。
(一)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 3名为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任期至
林洺锋董事长、总经理 2012年 12月 17日
马修阁董事、副总经理 2012年 12月 17日
王伟董事、副总经理 2012年 12月 17日
燕飞飞董事 2012年 12月 17日
黄振东董事 2012年 12月 17日
方强董事 2012年 12月 17日
李晋闽独立董事 2012年 12月 17日
程源独立董事 2012年 12月 17日
林万强独立董事 2012年 12月 17日
本公司董事任期 3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但是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年。本届董事任期至 2012年 12月 17日。
本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林洺锋:1974年出生,男,中国国籍,中专学历。1993年至 1995年在香港GE 公司从事品管技术工作;1995年至 1997年在美国伟力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任助理工程师;1998年至 2002年 5月在深圳市科之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2年 5月至 2007年 5月在深圳市聚方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3年至 2004年在深圳市东照光电子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4年 10月至 2009年 12月在洲明有限任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 12月,经本公司创立大会选举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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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董事,并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董事长、聘任为总经理。
马修阁:1970年出生,男,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3年 7月至 1996年 3月在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任职公务员,负责招商工作;1996年 4月至 1998年 5月在山东省淄博市东星表业有限公司任厂长助理兼品质部经理,协助厂长处理生产管理及品质管理工作;1998年 6月至 2006年 10月在山东省淄博联讯电子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负责公司业务部和综合部工作;2006年 10月至 2009年 12月在洲明有限任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内贸工作。2009年 12月,经本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为董事,并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0年 7月,辞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
王伟:1966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获得广东省科技创新二等奖和惠州市科技创新一等奖等荣誉和奖项。1993年至 2001年在惠州华刚光电零件有限公司任研发部经理;2001年至 2007年 10月在惠州德赛光电公司任研发部高级经理;2007年 10月至 2008年 5 月在深圳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8 年 5 月至 2009 年 12 月在洲明有限任常务副总经理。2009 年 12月,经本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为董事,并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为副总经理。
燕飞飞:1962年出生,男,中国国籍,硕士学历,经济师。1986年至 1988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经济部工作;1988年至 1997年在中国环亚集团公司、深圳环亚塑料公司、深圳环亚金属公司先后任项目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1997年至 2006年在深圳市荣麒达实业公司任董事长;现任深圳市佳禾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至 2009年 12月在洲明有限任顾问、董事;2009年 12月,经本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为董事。
黄振东:1962年出生,男,中国国籍,大专学历,经济师。1983年 7月至1993年 5月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工作;1993年 5月至 2000年 4月在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工作;2000 年 5 月至 2005 年 6 月在深圳发展银行工作;2005年 12月至今在慧江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深汇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融浩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年 12月,经本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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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强:1973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硕士学历,工程师。1990 年至 1994年在华中理工大学(现华中科技大学)电力工程系学习,获得本科学历;1995年至 1997年在北京首都钢铁公司任电气工程师;1998年至 2000年在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学习,获得硕士学历;2001年至 2002年在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任项目主管;2002 年至今在创新投任投资经理;现任武汉滨湖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及湖南立发釉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 3月,经本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
李晋闽:1957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博士学历,中国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91 年在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获得光学专业理学博士学位,同年进入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993 年任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副研究员;1995 年被中国科学院破格晋升为研究员,同年被评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95至 2002年,任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所长助理、学术委员会委员,材料科学中心主任;2000年至 2002年作为高级访问学者在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电机工程系从事研究工作;2002 年至今任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所长;2006 年 9 月至今任苏州中科半导体集成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 10月至今任扬州中科半导体照明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 2月,经本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程源:1970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博士学历,副教授。1996 年至 2000年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攻读博士学位;2000 年至今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与管理系任教,现任副教授、系党支部书记,清华大学中国创业研究中心研究员、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2003年至 2004年以访问学者身份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访问学习;2003 年赴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研修;2009 年在日本庆应大学创意产业全球项目研修;现任北京北大众志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顾问、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 2 月,经本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林万强:1970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1年至 1998年在福建省仙游县统计局从事 GDP 核算工作;1998年至 1999年在福建省南安审计局从事审计工作;2000 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高级合伙人兼深圳分所所长;现任深圳市东方嘉盛供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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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 2 月,经本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二)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任期至
李梓亮监事会主席 2012年 12月 17日
艾志军监事 2012年 12月 17日
刘家序监事 2012年 12月 17日
本公司监事任期 3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本届监事任期至 2012年12月 17日。
本公司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李梓亮:1966年出生,男,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工程师。2003年 12月至2004年 12月在深圳市东照光电子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5年 3月至 2005年8月在深圳嘉业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 9月至 2009年 12月在洲明有限任显示事业部副总经理,本公司成立后任售前售后服务技术总监。2009年 12月,经本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为监事,并经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监事会主席。
艾志军:1979年出生,男,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1至 2004年在深圳市观澜加贸电子有限公司先后任生产储干、生产副课长;2004年至 2006年 3月在深圳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任生产主管。2006年 4 月至 2009年 12月在洲明有限先后任生产主管、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主任,本公司成立后任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主任。2009年 12月,经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选为职工代表监事。
刘家序:1974年出生,男,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0年至 2002年在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任市场经理;2003年至 2004年在深圳市东照光电子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5年至 2008年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春光门诊部任主任;现任长沙市三航伟业办公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至 2009年 12月在洲明有限任显示屏内贸华南大区经理,本公司成立后任显示屏内贸华南大区经理、客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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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关系总监。2010年 2月,经本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 5名,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任期至
林洺锋总经理、董事长 2012年 12月 17日
马修阁副总经理、董事 2012年 12月 17日
王伟副总经理、董事 2012年 12月 17日
陈健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2年 12月 17日
谷益财务负责人 2012年 12月 17日
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林洺锋、马修阁、王伟简历参见本部分之“(一)董事”。
陈健:1971年生,男,中国国籍,硕士学历,经济师。2001年 7月至 2003年 2月,在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任经理助理;2003年 2月至 2004年 6月,在广东美的技术投资公司兼并收购部任高级经理;2004年 6月至 2005年 5月,在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兼投资管理部部长;2005年 5月至 2006年 6月,在广东美的技术投资公司任投资发展中心总监助理;2006年 6 月至 2007年 11月,在广州百货企业集团公司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监;2007年 11月至 2010年 4 月,在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2010 年 7 月,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聘任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谷益:1973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师。2002年 3月至 2006年 12月在创新诺亚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总账费用组组长;2006年 12月至 2007年 7月在深圳市可尚实业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7年 11月至 2010年2月在本公司任财务经理。2010年 2月,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为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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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核心人员
由于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本公司的其他核心人员指核心技术骨干。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 3名,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
王伟董事、副总经理
李梓亮监事会主席、售前售后服务技术总监
王月飞封装部经理
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王伟简历参见本部分之“(一)董事”。
李梓亮简历参见本部分之“(二)监事”。
王月飞:1981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9年 6月至今在中山大学读 MBA 企业管理课程,有 6 年左右的 LED 光源及半导体照明应用技术研发与管理经验。2004年 5月至 2007年 4月在东莞雅新电子集团任 LED 研发部主管;2007年 5月至 2008年 3月在天津光宝集团任 LED 研发部资深工程师;2008年 4月至今在本公司任封装部经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
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
年的直接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情况参见下表:
姓名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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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
(万股)
比例
持股数
(万股)
比例
出资额
(万元)
比例
林洺锋 3,560.85 61.69% 3,560.85 71.22% 619.67 61.97%
马修阁 100.00 1.73% 100.00 2.00%--
王伟 94.15 1.63% 94.15 1.88% 18.83 1.88%
燕飞飞 100.00 1.73% 100.00 2.00%--
黄振东 100.00 1.73% 100.00 2.00%--
李梓亮 57.50 1.00% 57.50 1. 15% 11.50 1.15%
谷益 25.00 0.43% 25.00 0.50%--
上述股份目前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除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近亲
属最近三年的直接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权情况参见下表: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姓名
持股数
(万股)
比例
持股数
(万股)
比例
出资额
(万元)
比例
蒋海艳 187.50 3.25% 187.50 3.75%--
蒋海艳与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洺锋系夫妻关系。
上述股份目前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除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的近亲属不存在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
亲属最近三年的间接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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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8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洺锋、公司监事艾志军、刘家序分别持有勤睿投资 71%、2%和 2%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设立时,勤睿投资持有 400万股,持股比例为 8.00%;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
署之日,勤睿投资的持股数未发生变化,仍为 400万股,持股比例因本公司 2010年的两次增资扩股而降至 6.93%。
除上述间接持股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其它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公司任职
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的关系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勤睿投资本公司股东 355.00 71.00
深圳邦越
本公司董事长参股公司
20.00 10.00 林洺锋
董事长、总经理
北京邦越
本公司董事长参股公司
20.00 10.00
燕飞飞董事
深圳市佳禾进出口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
参股公司
24.50 24.50
深圳市深汇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
控股公司
700.00 70.00
黄振东董事
深圳市融浩担保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
参股公司
510.00 8.50
刘家序监事
长沙市三航伟业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
参股公司
26.00 25.7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人员的其它对外投资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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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6万元(税前)。
本公司监事、职工监事在本公司领取其本职工作所得的薪酬,不因其监事身份而获取额外报酬。
2010 年度,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任职
薪酬
(税前、万元)
领薪单位
林洺锋董事长、总经理 39.70 本公司
马修阁董事、副总经理 35.70 本公司
王伟董事、副总经理 24.00 本公司
燕飞飞董事 10.40 本公司
黄振东董事--
方强董事--
李晋闽独立董事 5.03 -
程源独立董事 5.03 -
林万强独立董事 5.03 -
李梓亮监事会主席 19.20 本公司
艾志军监事 13.77 本公司
刘家序监事 12.54 本公司
陈健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00 本公司
谷益财务负责人 18.36 本公司
王月飞封装部经理 9.91 本公司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领取薪酬外,未在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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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姓名本公司任职兼职单位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
本公司关系
林洺锋
董事长、
总经理
勤睿投资董事长本公司股东
燕飞飞董事深圳市佳禾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
慧江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深圳市深汇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黄振东董事
深圳市融浩担保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创新投投资经理本公司股东
武汉滨湖机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方强董事
湖南立发釉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所长--
苏州中科半导体集成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晋闽独立董事
扬州中科半导体照明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长--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与管理系
系党支部书记、
副教授
--
北京北大众志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顾问--程源独立董事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副主任会计师、高级合伙人兼深圳分所所长
--林万强独立董事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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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刘家序监事
长沙市三航伟业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除上述人员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没有在外兼职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的
亲属关系
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本公司签
署的协议及承诺
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该等合同正在合法、有效地执行。
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洺锋出具了关于承担发行人租赁房产相关风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追缴风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及“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除上述协议外,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本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其他协议,亦未做出过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承诺。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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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
九、申报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2008年初至 2008年 11月 25日前,本公司未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林洺锋担任。
2008年 11月 25日,本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成立了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林洺锋、卢德隆、王伟、李梓亮、燕飞飞,并由林洺锋担任董事长。
2009年 12月 18日,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林洺锋、马修阁、王伟、燕飞飞、黄振东为董事。
2009年 12月 18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林洺锋为董事长。
2010年 2月 2日,本公司召开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晋闽、程源、林万强为独立董事。
2010年 3 月 22日,本公司召开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方强为董事。
(二)监事变动情况
本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前未设立监事会,设监事 1 名,2008年 1 月 1 日至 2008年 11月 25日前,由李梓亮担任公司监事。
2008年 11月 25日,本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免去李梓亮公司监事职务,聘任蒋海艳为公司监事。
2009年 12 月 17 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艾志军为职工监事。2009年 12月18 日,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决定成立监事会,并选举李梓亮、蒋海艳为监事。
2009年 12月 18日,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梓亮为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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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2月 2日,本公司召开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蒋海艳辞去监事职务,并选举刘家序为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08年初至本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前设总经理一名,由林洺锋担任。
2009年 12月 18日,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林洺锋为总经理,聘任马修阁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王伟为副总经理。
2010年 1月 17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谷益为财务负责人。
2010年 7 月 9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马修阁辞去董事会秘书一职,同时聘任陈健为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
近两年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化系为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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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公司治理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已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职责分工明确、依法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订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对独立董事产生办法及发挥作用的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09 年 12 月 18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及监事会成员,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自股份公司成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共召开了 6次股东大会,上述股东大会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审议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公司重大事项。
1.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1)股东享有的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本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②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③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⑤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⑥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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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股东承担的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四条规定,本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②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③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④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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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股东大会的召开和举行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人数不足 5人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日前通知各股东。
(2)股东大会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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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述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3)股东大会的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二条规定,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①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②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③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④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三条规定,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①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②公司的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
③本章程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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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⑤股权激励计划;
⑥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当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二)董事会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
2009 年 12月 18日,股份公司在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了董事会成员,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自股份公司成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董事会构成
本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会设董事长 1名,由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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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
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议事规则
(1)董事会的召开和举行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 1次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应当分别提前 10日和 2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电子邮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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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提交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非专人送出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代表 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监事会提议时;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总经理提议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2)董事会的决议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以举手或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09 年 12月 18日,股份公司在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并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自股份公司成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共召开了 3次监事会会议,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监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监事会设 3名监事,由 2名股东代表和 1名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股东代表由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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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2.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议事规则
(1)监事会的召开和举行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个月至少召开 1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①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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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恶劣影响时;
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时;
⑥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监事会的决议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 1人 1票,以举手或书面方式进行。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情况
2010年 2月 2日,本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并选举李晋闽、程源、林万强为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制度安排
根据《独立董事制度》规定,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有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金额高于 100 万元或高于
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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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7)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
于 1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本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能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谨慎、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权利和义务。本公司董事会做出重大决策前,向独立董事提供足够的材料,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对于促进规范运作、谨慎把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选择、日常经营管理及发展战略的确定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情况
2009年 12月 1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马修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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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马修阁辞去董事会秘书一职,同时聘任陈健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制度安排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根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为:
(1)公司上市之前:
①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
②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③负责与为公司筹备上市的各个中介机构、政府部门进行联络;
④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公司上市的各项筹备工作;
⑤《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2)公司上市之后:
①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②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③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④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办理公告;
⑤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交易所所有问询;
⑥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培训,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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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⑦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交易所报告;
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均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依法筹备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独立董事及其他董事提供会议材料、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中介机构的配合协调、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公司战略规划的制定等方面亦发挥了重大作用。
(六)审计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1.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其中一名独立董事应是会计专业人士。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应由独立董事中的专业会计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征求多数董事意见后提名任免,董事会批准。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2.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听取公司审计负责人的工作报告,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
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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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控公司风险投资,对重大关联交易提出审核
意见;
(6)根据专业判断和其他信息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调查;
(7)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是否符合公平原则进行评价;对公司总经理的
经营管理是否符合董事会的决策进行审查;
(8)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3.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在每年中期报告、年度报告披露前召开,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至少于会议召开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参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4.审计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2010年 3 月 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林万强、程源和董事黄振东组成审计委员会,林万强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立后分别于2010年 5月 7日、2010年 8月 28日和 2011年 1月 20日召开过 3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09年度报告、截至 2010年 6月 30日的审计报告和续聘公司审计机构、2010年度报告等议案,运行情况良好。
二、公司违法违规情况
本公司申报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担保的情况
申报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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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决策制度》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规范性。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评估意见
(一)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自公司成立以来,建立并逐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也不断完善并已得到有效运行。内部控制制度有力地保证了公司业务经营的有效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能够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保证了公司财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促进了公司经营效率的提高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能够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
公司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机构调整的需要,及时补充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改进、充实和完善,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健所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1]3-26号”《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认为本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0年 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公司对外投资、担保事项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对外投资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对外投资的批准权限:总经理有权审批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的对外投资;董事会有权审批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对外投资;其他对外投资需经股东大会审批。
自成立以来,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不存在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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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公司担保事项的决策权限及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1.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下列对外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连续 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万元的担保;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7)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除了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对外提供的其他担保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董事审议同意。由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事项应当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应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审慎依法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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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对外担保事项做出决议,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自成立以来,公司尚未有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为了切实保证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和规则,充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一)保障投资者享有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经 2010年 8月 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对本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披露内容、管理监督等均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有: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由公司董事长作为实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以及子公司的负责人对公司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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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障投资者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
《公司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的权利。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将注重股东的合理回报,并保持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保障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公司在治理制度层面上对投资者依法享有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进行了有效保护。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文件,公司股东有权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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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章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反映了本公司申报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有关附注的重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
(一)注册会计师意见
天健所接受本公司委托,审计了本公司 2008年 12月 31日、2009年 12月31日、2010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08年度、2009年度、201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健审[2011]3-2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结论如下:
“我们认为,洲明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洲明科技公司 2008年 12月 31日、2009年 12月 31日、2010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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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科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764,708.27 33,874,220.14 23,381,992.95
应收票据-- 300,000.00
应收账款 42,750,978.98 30,107,284.87 26,758,053.00
预付款项 7,262,392.00 9,579,353.31 11,525,138.44
其他应收款 16,584,441.13 3,847,496.65 1,026,025.63
存货 98,733,230.10 58,511,991.46 33,023,308.74
流动资产合计 190,095,750.48 135,920,346.43 96,014,518.76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40,019,508.31 16,243,954.57 5,181,900.30
在建工程 464,606.64 --
无形资产 49,172,386.23 --
长期待摊费用 3,041,551.51 1,182,379.89 1,860,246.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18,052.55 230,178.87 172,262.66
非流动资产合计 94,116,105.24 17,656,513.33 7,214,409.56
资产总计 284,211,855.72 153,576,859.76 103,228,9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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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科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15,281,691.98 --
应付账款 59,684,803.67 44,491,746.07 34,879,612.70
预收账款 30,757,494.19 36,566,652.01 35,556,585.05
应付职工薪酬 4,742,158.33 3,072,913.49 1,213,153.85
应交税费 1,505,806.69 478,985.58 943,713.98
其他应付款 347,859.87 715,021.00 2,493,352.32
其他流动负债 1,5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113,819,814.73 85,325,318.15 75,086,417.90
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25,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25,000.00 --
负债合计 114,944,814.73 85,325,318.15 75,086,417.9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57,720,058.00 50,000,000.00 10,000,000.00
资本公积 47,864,789.14 10,584,847.14 -
盈余公积 8,433,845.20 3,010,903.12 1,814,251.04
未分配利润 55,248,348.65 4,655,791.35 16,328,259.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69,267,040.99 68,251,541.61 28,142,510.42
所有者权益总计 169,267,040.99 68,251,541.61 28,142,510.4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284,211,855.72 153,576,859.76 103,228,9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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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科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一、营业收入 501,117,973.39 312,654,118.38 236,676,826.26
减:营业成本 376,159,485.15 242,285,579.77 195,953,477.44
营业税金及附加 320,722.48 104,319.58 26,677.05
销售费用 28,754,504.71 15,559,017.55 8,698,603.68
管理费用 35,948,385.95 22,892,231.99 13,432,646.03
财务费用 30,609.14 -9,652.39 273,110.55
资产减值损失 1,164,374.65 369,908.56 1,150,460.06
二、营业利润 58,739,891.31 31,452,713.32 17,141,851.45
加:营业外收入 2,869,469.25 2,220,466.22 722,825.48
减:营业外支出 357,667.90 687,667.24 1,053.9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5,539.77 --
三、利润总额 61,251,692.66 32,985,512.30 17,863,623.01
减:所得税费用 5,236,193.28 2,876,481.11 1,288,146.43
四、净利润 56,015,499.38 30,109,031.19 16,575,476.5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6,015,499.38 30,109,031.19 16,575,476.58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0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1.00 --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56,015,499.38 30,109,031.19 16,575,476.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6,015,499.38 30,109,031.19 16,575,476.5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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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科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40,991,241.95 326,908,533.55 242,255,547.94
收到的税费返还 6,349,238.64 2,990,888.17 3,050,706.9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00,749.57 2,345,820.80 825,904.80
现金流入小计 553,041,230.16 332,245,242.52 246,132,159.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25,792,903.70 276,709,139.46 195,522,006.6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3,214,148.27 18,884,695.44 13,057,370.06
支付的各项税费 9,966,811.03 4,489,319.63 891,583.3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534,388.41 22,177,416.28 17,750,872.09
现金流出小计 519,508,251.41 322,260,570.81 227,221,832.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32,978.75 9,984,671.71 18,910,327.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09,615.38 --
现金流入小计 209,615.3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81,685,736.80 7,589,920.44 5,072,322.5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4,593,911.53 --
现金流出小计 86,279,648.33 7,589,920.44 5,072,322.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070,032.95 -7,589,920.44 -5,072,322.5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45,000,000.00 10,000,000.00 7,20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45,000,000.00 10,000,000.00 7,2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金 1,435,737.40 1,917,809.00 2,839,283.00
现金流出小计 1,435,737.40 1,917,809.00 2,839,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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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6
科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564,262.60 8,082,191.00 4,360,717.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136,720.27 15,284.92 296,501.8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109,511.87 10,492,227.19 18,495,223.7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874,220.14 23,381,992.95 4,886,769.1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764,708.27 33,874,220.14 23,381,9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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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7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科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367,962.41 33,874,220.14 23,381,992.95
应收票据-- 300,000.00
应收账款 49,743,009.95 30,107,284.87 26,758,053.00
预付款项 6,279,072.93 9,579,353.31 11,525,138.44
其他应收款 16,543,253.03 3,847,496.65 1,026,025.63
存货 94,164,219.90 58,511,991.46 33,023,308.74
流动资产合计 191,097,518.22 135,920,346.43 96,014,518.7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4,715,696.84 --
固定资产 31,432,823.16 16,243,954.57 5,181,900.30
在建工程 464,606.64 --
无形资产 49,172,386.23 --
长期待摊费用 2,842,914.01 1,182,379.89 1,860,246.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10,645.35 230,178.87 172,262.66
非流动资产合计 90,039,072.23 17,656,513.33 7,214,409.56
资产总计 281,136,590.45 153,576,859.76 103,228,9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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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8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科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15,281,691.98 --
应付账款 57,584,962.71 44,491,746.07 34,879,612.70
预收账款 30,757,494.19 36,566,652.01 35,556,585.05
应付职工薪酬 4,579,519.63 3,072,913.49 1,213,153.85
应交税费 2,479,099.65 478,985.58 943,713.98
其他应付款 347,859.87 715,021.00 2,493,352.32
其他流动负债 1,5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112,530,628.03 85,325,318.15 75,086,417.90
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25,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25,000.00 --
负债合计 113,655,628.03 85,325,318.15 75,086,417.9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57,720,058.00 50,000,000.00 10,000,000.00
资本公积 47,864,789.14 10,584,847.14 -
盈余公积 8,433,845.20 3,010,903.12 1,814,251.04
未分配利润 53,462,270.08 4,655,791.35 16,328,259.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67,480,962.42 68,251,541.61 28,142,510.42
所有者权益总计 167,480,962.42 68,251,541.61 28,142,510.4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281,136,590.45 153,576,859.76 103,228,9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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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9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科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一、营业收入 507,947,595.97 312,654,118.38 236,676,826.26
减:营业成本 386,242,871.46 242,285,579.77 195,953,477.44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8,848.71 104,319.58 26,677.05
销售费用 28,754,504.71 15,559,017.55 8,698,603.68
管理费用 34,978,199.91 22,892,231.99 13,432,646.03
财务费用 24,906.39 -9,652.39 273,110.55
资产减值损失 1,160,153.75 369,908.56 1,150,460.06
二、营业利润 56,468,111.04 31,452,713.32 17,141,851.45
加:营业外收入 2,844,649.28 2,220,466.22 722,825.48
减:营业外支出 355,887.90 687,667.24 1,053.9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5,539.77 --
三、利润总额 58,956,872.42 32,985,512.30 17,863,623.01
减:所得税费用 4,727,451.61 2,876,481.11 1,288,146.43
四、净利润 54,229,420.81 30,109,031.19 16,575,476.5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229,420.81 30,109,031.19 16,575,476.58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54,229,420.81 30,109,031.19 16,575,476.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4,229,420.81 30,109,031.19 16,575,476.5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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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0
6.母公司流量表
单位:元
科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19,781,214.51 326,908,533.55 242,255,547.94
收到的税费返还 6,349,238.64 2,990,888.17 3,050,706.9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96,853.62 2,345,820.80 825,904.80
现金流入小计 531,827,306.77 332,245,242.52 246,132,159.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3,844,461.03 276,709,139.46 195,522,006.6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1,898,410.30 18,884,695.44 13,057,370.06
支付的各项税费 9,824,608.53 4,489,319.63 891,583.3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468,555.17 22,177,416.28 17,750,872.09
现金流出小计 505,036,035.03 322,260,570.81 227,221,832.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91,271.74 9,984,671.71 18,910,327.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09,615.38 --
现金流入小计 209,615.3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75,221,355.84 7,589,920.44 5,072,322.52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4,715,696.84 --
现金流出小计 79,937,052.68 7,589,920.44 5,072,322.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727,437.30 -7,589,920.44 -5,072,322.5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45,000,000.00 10,000,000.00 7,20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45,000,000.00 10,000,000.00 7,2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35,737.40 1,917,809.00 2,839,283.00
现金流出小计 1,435,737.40 1,917,809.00 2,839,283.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564,262.60 8,082,191.00 4,360,7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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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134,354.77 15,284.92 296,501.8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506,257.73 10,492,227.19 18,495,223.7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874,220.14 23,381,992.95 4,886,769.1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367,962.41 33,874,220.14 23,381,992.95
二、会计报表编制基准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 2006年 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本公司合并范围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此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利。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全部为本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
2.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及变化
申报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变化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直接间接合计
表决权
比例
合并报表范围
安吉丽 100%- 100% 100%
2010年 4月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三、申报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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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2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三)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四类。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13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
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
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与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实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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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4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
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
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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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且预期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时,确认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四)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300万(含 300万)以上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分析法组合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账龄分析法
(2)账龄分析法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 1年)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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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含 2年) 10% 10%
2-3年(含 3年) 20% 20%
3-4年(含 4年) 40% 40%
4-5年(含 5年)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五)存货
1.存货分类
公司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的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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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均按照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
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估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 5-10 5.00 9.50-19.00
运输设备 5-10 5.00 9.50-19.00
电子办公设备及其他 3-5 5.00 19.00-31.67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七)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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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八)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
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
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
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
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
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
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
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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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
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九)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原则
(1)销售模式说明
公司产品销售分专业渠道销售模式和直接向终端客户销售两种模式。公司设立国内营销部及国际营销部,分别负责国内、外市场的产品销售。另外,公司设立企划部,负责市场的营销策划。
(2)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国内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①专业渠道销售模式
此销售模式的收入确认时点根据验收情况的不同分为:1)一般情况下,由需方到发行人工厂进行验收,这种情况下,由需方到发行人工厂对需方采购货物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发行人发货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确认收入;2)对于合同中约定“需方未能到发行人工厂验收,则需方通知发行人发货,如果设备交付需方2-5天内,需方无书面说明异常,则视为验收合格”的,自视为验收合格当期开具增值税发票确认收入。
②直接向终端客户销售模式
发行人对终端客户销售一般提供安装服务,因此该种销售模式的收入确认时点为发行人发货,发行人组织货物安装完毕,通过需方验收,取得验收确认单或验收合格报告或其他类似书面证据后开具增值税发票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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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终端客户不需要发行人提供安装服务,则该类合同的销售收入确认原则比照专业渠道销售模式执行。
(4)出口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发行人出口销售均为对渠道客户的销售,出口销售在办理完出口报关手续,取得报关单,开具出口专用发票,且货物实际放行时确认销售收入。
公司出口业务结算方式有T/T、L/C两种,以T/T为主;出口销售贸易模式有FOB和CIF两种,以FOB为主。
根据国际商会发布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对于FOB和CIF贸易模式中对风险转移的界定,“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买方必须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因此,无论采用CIF贸易模式抑或FOB贸易模式,当货物于海关处实际放行装运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
出口销售合同中未约定验收条款,实际操作中首次合作的新客户会在发货前来发行人工厂验收,验收合格后发货,但不出具验收单,老客户则基于对发行人产品品质的认可而不进行验收。
综上所述,交货后发行人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同时发行人不再实施和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拥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的权利。因此,发行人在办理完出口报关手续,取得报关单,开具出口专用发票,且货物实际放行时确认销售收入。
公司成立至今没有出口销售退货的情况。
(5)发行人国内和出口销售中,在达到收入确认时点前收取的货款,全部
在预收账款核算,不存在没有达到收入确认时点前将收到客户预付款直接确认收入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的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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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指南的有关规定。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方法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十)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前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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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
易或者事项。
(十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公司申报期内未发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四、主要税项
(一)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流转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17
营业税提供劳务收入 3、5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 3、7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 1、7
注:自 2010年 12月 1日起,深圳市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由 1%调整至 7%。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 2007年 3月 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所得税法”)的规定,本公司自 2008年 1月 1日开始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于 1980年 8月 26日颁发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第 14 条规定:“特区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深圳市政府于 1993 年 1月 21日颁布的《关于宝安、龙岗两个市辖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第 2条规定:“设在宝安、龙岗两区的所有企事业单位,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的规定,一律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征地方所得税和地方附加”。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 2007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15%。
依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将在 2008年至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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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的 5年期间内逐步过渡到 25%。
本公司子公司安吉丽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据此,本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财务报表编制期间的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的变化情况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税率分类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基本税率 22% 20% 18%
本公司
实际税率 11% 10% 9%
基本税率 25%--
安吉丽
实际税率 25%--
(三)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 2007年 1月 17日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西乡税务分局“深国税宝西减[2007]0006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鉴于本公司是生产性行业的企业,依据“深府[1988]23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同意本公司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 1年至第 2年的经营所得免征所得税,第 3年至第 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 2006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2006、2007年度属于免税期,2008、2009年、2010年属于减半征
收期。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21 号)的规定,对按照“国发[2007]39号”文件有关规定适用 15%企业所得税税率并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半优惠过渡的企业,应一律按照“国发[2007]39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过渡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
本公司于 2008年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颁发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 3年,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本公司自 2008年至 2010年三年间,可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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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发[2007]39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即本公司 2008年按 18%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2009年按 20%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2010年按 22%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
五、分部信息
(一)业务分部
按产品分类划分,申报期内分部信息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LED显示屏产品 466,069,897.05 289,984,060.51 234,851,526.84
LED照明产品 33,389,475.44 21,497,639.07 1,825,299.42
LED器件 260,666.66 --
合计 499,720,039.15 311,481,699.58 236,676,826.26
2.主营业务成本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LED显示屏 354,031,166.96 227,080,190.12 194,357,409.36
LED照明灯 20,809,225.92 14,487,615.65 1,596,068.08
LED器件 191,061.00 --
合计 375,031,453.88 241,567,805.77 195,953,477.44
(二)地区分部
申报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地区分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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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地区名称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华北 103,588,812.00 79,106,902.75 44,095,000.13
华东 98,662,245.67 39,924,167.44 28,854,576.10
华南 48,728,255.90 54,488,345.75 39,855,524.53
华中 23,427,957.47 18,875,698.77 22,241,875.11
西南西北 55,197,130.56 20,583,924.24 12,724,143.92
境外 170,115,637.55 98,502,660.63 88,905,706.47
合计 499,720,039.15 311,481,699.58 236,676,826.26
六、公司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申报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或兼并。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天健所对本公司申报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11]3-28 号”《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本公司申报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发生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2,830.69 --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2,148,333.85 1,467,198.66 939,276.06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027,412.00 1,709,987.00 689,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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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22,469.97 --
5、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494,750.07 -177,188.02 32,239.56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4,660,135.20 2,999,997.64 1,661,047.62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297,940.32 230,361.73 108,367.12
少数股东损益---
扣除所得税、少数股东损益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362,194.88 2,769,635.91 1,552,680.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6,015,499.38 30,109,031.19 16,575,476.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1,653,304.50 27,339,395.28 15,022,796.08
本公司申报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上表所示,其中:
2008年、2009年和 2010年,“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分别列入 939,276.06元、1,467,198.66元和 2,148,333.85元,
系公司享受经深圳市税务部门认定的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与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不同引起的所得税差。
2008年、2009年和 2010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列入 689,532.00
元、1,709,987.00元和 2,027,412.00元,具体内容参见“十三、盈利能力分析(七)
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中的有关描述。
2010年,“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为本公司收购安吉丽产生的合并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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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申报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流动比率 1.67 1.59 1.28
速动比率 0.80 0.91 0.8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0.43% 55.56% 72.74%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93 1.37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项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00 10.38 12.82
存货周转率(次) 4.78 5.29 8.7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788.02 3,539.66 1,937.6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601.55 3,010.90 1,657.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5,165.33 2,733.94 1,502.28
利息保障倍数---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58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6 --
注:各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期末总股本
5.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8.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计期初期末平均值
9.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利息支出+所得税费用+固定
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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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利息保障倍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利息支

11.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2.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二)申报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申报期内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申报期利润申报期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2010年 42.27% 1.00 1.00
2009年 61.41%--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8年 105.88%--
2010年 38.98% 0.92 0.92
2009年 55.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8年 95.96%--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申报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申报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申报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申报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申报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申报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申报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申报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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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申报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申报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申报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申报期缩股数;M0申报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申报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申报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九、盈利预测
本公司未作盈利预测。
十、资产评估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其前身进行过两次资产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1.整体改制设立股份公司
因洲明有限拟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特聘请了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09年 10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洲明有限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并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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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12 月 15 日向本公司出具“国友大正评报字(2009)第 190号”《资产评
估报告》,根据该报告,至评估基准日,洲明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为 6,444.31万
元,较账面值 6,058.48万元增值了 6.37%。
本次评估仅为满足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的工商登记之需,本公司并未根据评估结果调账。
2.收购安吉丽 100%股权
本次收购依据 2010年 2月 28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定价。2011年 1月,本公司聘请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0年 2月 28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安吉丽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并于 2011年 1月 10日向发行人出具“坤元评报(2011)7号”《资产评
估报告》,根据该报告,至评估基准日,安吉丽净资产的评估值为 471.62万元,
较账面值 471.57万元增值 0.01%,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不存在显著差异。
十一、设立时及以后历次验资报告
(一)历次验资
1.2004年 10月,洲磊电子设立时的验资情况
洲磊电子由自然人林洺锋、邢毅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100万元,分期出资,首期出资 50万元,林洺锋出资 32.5万元,占 65%,邢毅出资 17.5万元,
占 35%。
2004年 10月 20日,深圳刘兰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刘兰清验字[2004]第 01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4年 10月 18日,洲磊电子(筹)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第一期出资合计 50万元,系货币资金出资。
2.2006年 12月,洲磊电子缴纳第二期注册资本及增资的验资情况
2006年 11月 20日,洲磊电子股东会形成如下决议:股东林洺锋、卢德隆缴纳尚未到位的 50万元注册资本,同时申请增加 900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后注册资本共计 1,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林洺锋、卢德隆按原出资比例分期缴纳,首期缴纳 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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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12 月 11 日,深圳恒达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恒达丰验字[2006]第 06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6年 12月 11日,洲磊电子已收到股东林洺锋、卢德隆缴纳的申请设立时的注册资本第二期 50万元整及新增注册资本 180万元整,两项共计 230万元整。截至 2006年 12月 11日,洲磊电子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280万元整。
3.2008年 7月,洲明有限完成出资的验资情况
2008年 7月 28日,洲明有限股东会形成如下决议:股东补足尚未到位的 72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林洺锋出资 468万元,卢德隆出资 252万元。
2008 年 7 月 30 日,深圳财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财验字[2008]第 11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8年 7月 30日,洲明有限已收到股东投入的资本1,000万元整,均系货币出资。
4.2009年 5月,洲明有限增资至 2,000万元的验资情况
2009年 5 月 23日,洲明有限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 2,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2009年 5月 27日,深圳高信华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高华会(内)验字[2009]2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9年 5月 27日,洲明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 万元整,均系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2,000万元。
5.2009年 12月,洲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的验资情况
2009年 12月 2日,开元信德出具了“开元信德深分验字(2009)第 064号”
《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股本缴足情况进行了验证,确认截至 2009 年 12 月 2 日,公司已将净资产 60,584,847.14 元折合为股本
50,000,000.00元。
6.2010年 2月,本公司增资至 5,555.5556万元的验资情况
2010年 2月 2日,本公司召开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5,000万元增加至 5,555.5556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555.5556万元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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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由创新投认缴。创新投共向本公司投资 3,000万元,其中 555.5556万元计入股
份公司注册资本,2,444.4万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
2010年 2月 22日,天健所对上述增资事宜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深验
(2010)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年 2月 11日,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全
部到位。
7.2010年 3月,本公司增资至 5,772.0058万元的验资情况
2010年 3 月 22日,本公司召开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5,555.5556 万元增加至 5,772.0058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16.4502
万元全部由南海成长认缴。南海成长共向本公司投资 1,500万元,其中 216.4502
万元计入股份公司注册资本,1,283.5498万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
2010年 3月 24日,天健所对上述增资事宜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深验
(2010)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年 3月 23日,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全
部到位。
(二)设立股份公司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洲明有限以截至 2009 年 10 月 31 日经开元信德“开元信德深审字(2009)
第 453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 60,584,847.14元为基准,按 1:0.825的比
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0,000元。
2009年 12月 2日,开元信德出具了“开元信德深分验字(2009)第 064号”
《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股本缴足情况进行了验证,确认截至 2009年 12月 2日,验证发起人出资全部到位。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构成及其变化的总体情况分析
申报期各期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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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 19,009.58 66.89% 13,592.03 88.50% 9,601.45 93.01%
非流动资产合计 9,411.61 33.11% 1,765.65 11.50% 721.44 6.99%
资产总计 28,421.19 100.00% 15,357.69 100.00% 10,322.89 100.00%
申报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资产规模稳步增长。其中,2008年末和 2009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达到 85%以上;2010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有所下降,为 66.89%。公司流动资产主
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组成,资产流动性好。2008年末和 2009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是生产经营中使用的生产设备,2010 年,除进一步采购新设备以满足生产的需要外,公司还购买了土地,因此使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增加较快。
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
申报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 2,476.47 13.03% 3,387.42 24.92% 2,338.20 24.35%
应收账款 4,275.10 22.49% 3,010.73 22.15% 2,675.81 27.87%
应收票据---- 30.00 0.31%
预付款项 726.24 3.82% 957.94 7.05% 1,152.51 12.00%
其他应收款 1,658.44 8.72% 384.75 2.83% 102.60 1.07%
存货 9,873.32 51.94% 5,851.20 43.05% 3,302.33 34.39%
流动资产合计 19,009.58 100.00% 13,592.03 100.00% 9,601.4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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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流动资产主要是与主营业务活动密切相关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约占流动资产总额的 91.28%左右。
(1)货币资金
公司 2009年期末余额相比 2008年末增加 1,049.22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盈
利能力增强,公司 200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 998.47万元。2010年,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继续扩大,公司加大了对机器设备的采购力度,此外,公司出资 4,966.91万元购买土地,上述因素使公司 2010年资金支出量明显增加,因
此虽然公司在 2010年仍然保持较强的盈利能力,但 201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相比 2009年末减少 910.95万元。
公司未来计划扩大现有产品的产能、加快新产品的开发和生产、改善研发环境等项目均需要巨额投资,公司现有积累的资金远远无法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因此公司决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
(2)应收账款
①申报期应收账款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515.07 3,191.61 2,835.24
应收账款账面净额 4,275.10 3,010.73 2,675.8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长率 41.47% 12.57%-
营业收入 50,111.80 31,265.41 23,667.68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9.01% 10.21% 11.98%
申报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逐渐上升,其中:
200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3,191.61 万元,较 2008 年末增加 356.37
万元,增幅为12.57%,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收入由23,667.68万元增加至 31,265.41
万元,增加 32.10%,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规模也有一定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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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4,515.07万元,较 2009年末增加 1,323.46
万元,增幅为 41.47%,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收入由 31,265.41万元增加至 50,111.80
万元,增加 60.28%,应收账款随着销售规模的增加而增加。
发行人 2010年应收账款上升,主要系销售收入逐年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增加,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增长百分比
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4,515.07 3,191.61 41.47%
其中:1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 4,246.72 2,856.09 48.69%
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94.06% 89.49% 4.57%
项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增长百分比或增长额
营业收入 50,111.80 31,265.41 60.28%
应收账款周转率 13.00 10.38 2.62
发行人 201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09年末增加 1,323.46万元,增长 41.47%,
主要是由于销售收入的增加所致,发行人 2010年销售收入比 2009年增加18,846.39万元,增长 60.28%。然而,发行人应收账款的增长慢于收入的增长速
度。此外,发行人 2010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13.00,比 2009年应收账款周转率
10.38提高 2.62。以上数据均说明公司应收账款绝对额虽然在逐年增加,但应收
账款的收回加快了。
2010年末 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 94.06%,比 2009
年末增加 4.57个百分点,说明应收账款的产生主要系报告期当期新发生,发行
人长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逐年下降,应收账款回款风险逐年下降。
申报期各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逐渐降低,主要是由于 2009年以来,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逐渐收紧了信用政策,以控制应收账款的风险,对于原给予一定账期的大部分普通客户采购的商品,均改为在产品出库时收取全部或大部分货款。因此,虽然公司在 2009年和 2010年营业收入保持了快速的增长,但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逐渐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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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2010年末应收账款账面净额占公司流动资产的 22.49%,相对比例较低,而
且均属正常生产经营所形成。公司在申报期内采取了严格的信用政策,并建立了良好的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制度和严格的资金回款责任制度,因此,申报期内公司的货款回收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坏账风险。
本公司申报期内应收账款的账龄变动情况和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 4,246.72 94.06% 2,856.09 89.49% 2,622.27 92.49%
1至 2年 267.83 5.93% 290.25 9.09% 142.72 5.03%
2至 3年 0.53 - 45.27 1.42% 70.25 2.48%
合计 4,515.07 100.00% 3,191.61 100.00% 2,835.24 100.00%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绝大部分为一年以内,公司按相关规则计提了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坏账准备余额 239.97 180.88 159.44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515.07 3,191.61 2,835.24
比例 5.31% 5.67% 5.62%
③应收账款回收情况
A. 201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及截至 2011年 3月 2日的回收情况
单位:万元
组成 2010-12-31 至 2011-3-2收回 2011-3-2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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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 151.46 4.41 147.05
合同规定信用期内 995.50 9.56 985.94
内部评审信用期内 3,368.11 736.05 2632.07
合计 4,515.07 750.01 3765.06
B. 200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及截至 2011年 3月 2日的回收情况
单位:万元
组成 2009-12-31 至 2011-3-2收回 2011-3-2余额
质保金 41.96 6.86 35.10
合同规定信用期内---
内部评审信用期内 3,149.65 2,928.60 221.05
合计 3,191.61 2,935.46 256.15
合同收款期系指合同中约定的客户分期付款的具体时间。
内部评审信用期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分期付款时
间,客户若提出部分款项延期付款的请求,由公司内部的评审部门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延期付款;(2)合同中约定了分期付款的具体时间及金
额,但客户未能按合同规定期间付款,客户提出申请,由公司内部评审部门根据客户的资信再给予客户一定额度的延期付款时间。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合同收款期系指合同中约定的具体的收款时间,内部评审信用期系在合同约定之外,由客户提出申请,公司内部各相关评审部门审批后给予客户延期付款的信用期。
发行人报告期末存在超过合同规定的收款期未收回应收账款的情况,但是均没有超过公司内部评审的信用期。发行人申报期内不存在因产生销售交易争议而未收回应收账款的情况。
④前五名客户情况分析
201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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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账龄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上海创懋电子有限公司 758.38 1年以内 16.80%
ODECO ELECTRONICA S.A. 634.09 1年以内 14.04%
北京彩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61.39 1年以内 10.22%
上海景想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377.88 1年以内 8.37%
苏州工业园区东诚智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53.17 1年以内 5.61%
合计 2,484.90 - 55.04%
上述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均属公司的优质客户,信誉良好,且对其应收账款的账龄都在一年以内,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
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公司应收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3)预付款项
申报期内,公司预付款项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预付款项 726.24 957.94 1,152.51
占流动资产比例 3.82% 7.05% 12.00%
申报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按业务性质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预付货款 113.35 823.6 715.17
预付固定资产款(包含设备款) 360.81 79.44 363.62
预付展会款 43.39 19.98 3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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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工程项目款 139.05 13.5 1.00
预付进口设备增值税 32.36 - 0.52
预付 ERP系统款 22.42 21.42 -
预付装修费 4.33 - 6.00
预付律师费-- 14.00
预付广告费 10.53 - 16.24
合计 726.24 957.94 1,152.51
①主要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大及变动原因
报告期预付货款系按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商的材料款,但材料尚未发运至发行人工厂验收入库。期后均已收到材料,凭仓库入库单等单据增加原材料,冲减预付款项。2009 年以前预付货款期末余额较大,系大部分供应商要求采购方先预付部分货款才发货,2010年末预付货款较其他期间减少较多,主要系 2010年上半年与供应商进行了谈判,大部分与供应商的付款方式统一改为货到付款和月结 30天及 30天以上。
2010年末及 2008年末预付固定资产金额较大,主要系购买的设备没有安装调试合格,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2010 年末预付工程项目款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部分终端客户需要公司提供安装服务,其中有些客户公司会聘请其他专业公司为其进行安装,由此产生预付工程项目款。
②预付款项账龄分析
单位:万元
账龄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1 年以内 643.05 834.87 1,100.60
1-2年 64.96 99.22 27.21
2-3年 12.39 5.83 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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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年 5.83 18.02 -
合计 726.24 957.94 1,152.51
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有本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4)其他应收款
①申报期其他应收款变化情况
申报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其他应收款 1,658.44 384.75 102.60
占流动资产比例 8.72% 2.83% 1.07%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在申报期内各期末的主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房屋租赁押金 147.56 84.19 86.01
应收出口退税款 802.31 110.16 0.00
员工因公借款 177.74 136.90 17.27
投标保证金 470.70 81.67 7.15
上市中介费 143.57 --
其他 2.28 0.20 5.00
合计 1,744.16 413.12 115.43
坏账准备计提 85.72 28.37 12.83
其他应收款净额 1,658.44 384.75 102.60
2009 年末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出口退税款、房屋租赁押金和员工因公借款。2009年末余额比 2008年末增加 297.69万元,主要是因为应收出口退税款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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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110.16万元,员工因公借款增加 119.63万元。
公司 2010年末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出口退税款、投标保证金、房屋租赁押金和员工因公借款。2010年末余额比 2009年末增加 752.31万元,主要原因在
于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多和向公司终端销售客户支付招标保证金增多,两项金额分别较上年增加 692.15万元和 389.03万元。
②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
本公司申报期内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变动情况和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 1,608.93 92.25% 322.28 78.01% 76.25 66.06%
1至 2年 135.18 7.75% 58.48 14.16% 28.44 24.64%
2至 3年 0.06 0.00% 23.44 5.67% 0.92 0.80%
3至 4年-- 0.70 0.17% 3.42 2.96%
4至 5年-- 1.82 0.44% 6.40 5.54%
5年以上-- 6.40 1.55%--
合计 1,744.16 100.00% 413.12 100.00% 115.43 100.00%
本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龄绝大部分为一年以内,公司按相关规则计提了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坏账准备余额 85.72 28.37 12.83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744.16 413.12 115.43
比例 4.91% 6.87%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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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分析
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欠款前五名金额合计 1,184.04 万元,占其他应收款的比例为
67.8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账面余额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宝安区财政局(出口退税款)非关联方 802.31 1 年以内 46.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海支行(投标保证金)
非关联方 138.27 1 年以内 7.93%
深圳市深宇多媒体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83.27 1 年以内 4.77%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
非关联方 80.19 1 至 2年 4.60%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非关联方 80.00 1 年以内 4.59%
合计- 1,184.04 - 67.89%
(5)存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为生产储备的原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完工入库的库存商品的商品数量均大幅增长,导致公司期末结存的存货金额较大。2008年末、2009年末、2010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3,302.33万元、5,851.20
万元和 9,873.3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4.39%、43.05%和 51.94%。申
报期各期期末,公司存货余额的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 3,140.56 31.81% 1,945.95 33.26% 1,257.26 38.07%
委托加工物资 175.92 1.78% 87.90 1.50% 23.94 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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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品 3,892.24 39.42% 2,401.25 41.04% 1,324.50 40.11%
库存商品 2,664.60 26.99% 1,416.04 24.20% 696.63 21.10%
低值易耗品-- 0.06 ---
合计 9,873.32 100.00% 5,851.20 100.00% 3,302.33 100.00%
发行人按订单组织生产并购买主要生产用材料,因此报告期主要存货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余额的高低取决于各期末正在执行及准备执行订单的多少。
①原材料结存及变动分析
发行人期末结存的原材料增长的原因主要为:(a)客户订单增加所需耗用原材料的备货增加;(b)新产品的增加使公司原材料相应增加。2008 年底,发行人照明事业部开始设立投产 LED照明产品,2009年照明事业部销售金额开始增加,也使为该产品生产用的原材料相应增加;(c)收购子公司安吉丽带来合并报表原材料的增加。2010年 4月份发行人收购了安吉丽公司,因而 2010年 12月 31日增加芯片 125.95万元,系安吉丽公司生产所需主要材料。
②在产品结存及变动分析
各期末在产品的余额增长的原因主要为:(a)为履行增加的客户订单导致在产品增加;(b)为参展而生产的在产品导致在产品增加;(c)新产品的增加使公司在产品相应增加。2008年末,公司照明事业部开始设立投产 LED照明产品,因此在产品照明产品从 2008年开始随着规模生产而逐期增加;(d)收购子公司安吉丽增加合并在产品。2010年 4月份发行人收购了安吉丽公司,该公司 2010年 12月 31日在产品发光二级管余额为 94.94万元。
③产成品结存及变动分析
各期末产成品的余额增长的原因主要为:(a)客户订单增加导致产成品增加。
报告期末产成品余额大部分是已生产完成,采购方尚未验收,也未发运给采购方产生的。由于订单增加导致该类存货增加;(b)新产品的增加导致产成品的增加。
2008年末,发行人照明事业部开始设立投产 LED照明产品,随着该产品的不断成熟,生产规模日益扩大,因此报告期内照明产品产量逐年产量增加,尤其是2010 年订单大量增加,发行人相应加大了存货;(c)收购子公司安吉丽带来合并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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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成品的增加。2010年 4月份发行人收购了安吉丽公司,2010年 12月 31日产成品中的发光二级管 235.87万元系安吉丽公司存货。
④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发行人申报期各期末产成品可变现净值和账面成本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平方米、元/个
日期产品类别销售单价
单位销售税金
单位销售费用
可变现净值
单位账面成本
是否减值
LED显示屏 8,343.17 42.65 472.22 7,828.30 6,482.51 未减值
2010-12-31
LED照明 973.67 7.70 55.11 910.86 578.74 未减值
LED显示屏 12,032.77 23.31 599.23 11,410.23 9,301.07 未减值
2009-12-31
LED照明 403.63 1.00 20.10 382.53 276.58 未减值
LED显示屏 13,825.65 27.43 508.78 13,289.44 10,634.44 未减值
2008-12-31
LED照明 333.46 0.66 12.27 320.53 245.20 未减值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产成品不存在减值。对于在产品及原材料,由于发行人期末持有的在产品及原材料均系用于订单生产而持有,且订单均能够正常履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于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成本,则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因此,原材料及在产品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发行人对申报期末存货未计提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对申报期内保持较高存货余额的原因以及分年度变动情况的分析符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发行人各期末没有毁损、陈旧、过时及残次、报废的存货;发行人产成品经测试不存在减值,期末持有的在产品及原材料系用于订单生产而持有,且订单均正常履行,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成本,因此在产品及原材料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原材料及在产品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发行人对申报期末存货未计提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
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对申报期内保持较高存货余额的原因以及分年度变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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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情况的分析符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发行人各期末没有毁损、陈旧、过时及残次、报废的存货;发行人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发行人产成品经测试不存在减值,期末持有的在产品及原材料系用于订单生产而持有,且订单均正常履行,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成本,因此在产品及原材料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原材料及在产品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发行人对申报期末存货未计提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
申报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 4,001.95 42.52% 1,624.40 92.00% 518.19 71.83%
在建工程 46.46 0.49%----
无形资产 4,917.24 52.25%----
长期待摊费用 304.16 3.23% 118.24 6.70% 186.02 25.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1.81 1.51% 23.02 1.30% 17.23 2.39%
非流动资产合计 9,411.61 100.00% 1,765.65 100.00% 721.44 100.00%
2008年末和 2009年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2010年,公司因购买土地新增土地使用权 4,966.91万元,因此 2010年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
要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固定资产
① 2010年 12月 31日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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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原值
项目
金额比例
累计折旧账面净值
机器设备 4,074.00 84.65% 577.72 3,496.29
运输设备 188.76 3.92% 38.49 150.26
电子办公设备及其他 549.96 11.43% 194.56 355.40
合计 4,812.72 100.00% 810.77 4,001.95
② 2009年 12月 31日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原值
项目
金额比例
累计折旧账面净值
机器设备 1,616.19 82.50% 213.12 1,403.07
运输设备 84.26 4.30% 28.59 55.67
电子办公设备及其他 258.53 13.20% 92.88 165.65
合计 1,958.98 100.00% 334.59 1,624.39
③ 2008年 12月 31日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08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原值
项目
金额比例
累计折旧账面净值
机器设备 417.44 61.44% 94.52 322.92
运输设备 84.54 12.44% 19.01 65.53
电子办公设备及其他 177.47 26.12% 47.74 12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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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79.45 100.00% 161.27 518.18
发行人申报期内固定资产增长迅速,主要是由于机器设备迅速增长,而机器设备的增长主要是因为发行人在申报期内业务规模迅速发展,随着产能产量的提高,机器设备规模也随之扩大。
发行人在申报期初机器设备账面价值相对较小,这主要是由于公司成立之初,受到资金方面的限制,无法在所有的生产环节购买先进的生产设备,因此发行人采购了一批性价比较高的二手设备。随着发行人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资金实力有所增强,其开始采购大量先进的高度自动化的全新设备投入生产,该等设备价值较高,导致机器设备账面价值在申报期内迅速扩大。
其次,发行人在发展初期对检测、老化设备的投入较少,随着公司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行业技术的发展对生产工艺要求越来越高,需要加大先进设备的投入,对检测设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随着行业最近几年的快速发展逐步规范成熟,客户对产品检测数据的量化要求以及对产品的性能稳定性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发行人逐年加大了对检测设备、老化设备的投入。
此外,公司 2010年 4月开始将安吉丽纳入合并范围,也使公司合并报表机器设备价值有所增加。
各申报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均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对于固定资产情况的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状况良好、账实相符,不存在盘盈、盘亏情况,不存在闲置、毁损情况,不存在减值。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固定资产变动情况的说明符合实际情况,申报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不存在盘盈、盘亏情况,不存在闲置、毁损情况,不存在减值。
(2)在建工程
公司 2008年末、2009年末均没有在建工程;截至 2010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为 46.46万元,是公司为募投项目建设所做的前期准备工作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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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形资产
公司 2008年末、2009年末均没有无形资产;截至 2010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净值为 4,917.24万元,为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取得方式摊销年限初始金额摊余价值剩余摊销月份
深房地字第6000434820号
出让 50年 4,966.91 4,917.24 594
公司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七、主
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4)长期待摊费用
2008年末、2009年末和 2010年末,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186.02万元、118.24
万元和 304.1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5.79%、6.70%和 3.23%。长期待
摊费用为租赁房屋的装修费用,在剩余租赁期内平均摊销,租赁房屋的摊销情况如下:
① 2010年 12月 31日租赁房屋摊销情况
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本公司租赁房屋摊销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摊销期限
期初余额
本期
增加额
本期
摊销额
期末余额
剩余摊销期限
同富裕厂房 151.38 2006.8-2010.7 62.73 - 62.73 --
富海厂房 96.41 2008.6-2011.7 55.51 - 35.06 20.45 7个月
深宇厂房 288.54 2010.9-2013.9 - 288.54 24.70 263.84 33个月
横坑厂房 28.14 2010.4-2012.7 - 28.14 8.27 19.87 19个月
合计 564.47 - 118.24 316.68 130.76 304.16 -
*同富裕厂房原租赁期限至 2011年 7月,发行人于 2010年 7月退租,剩余装修费用于 2010年 7月当月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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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宇厂房为发行人向深圳市深宇多媒体有限公司租赁的生产厂房,租赁期限为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9月
*横坑厂房为发行人子公司安吉丽租赁的厂房,安吉丽自 2010年 4月 1日开始纳入合并范围,其厂房装修费用 2010年 4月起开始计入发行人合并报表摊销范围
② 2009年 12月 31日租赁房屋摊销情况
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本公司租赁房屋摊销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摊销期限
期初余额
本期
增加额
本期
摊销额
期末余额
剩余摊销期限
同富裕厂房 151.38 2006.8-2011.7 95.45 - 32.73 62.73 19个月
富海厂房 96.41 2008.6-2011.7 90.57 - 35.06 55.51 19个月
合计 247.79 - 186.02 - 67.79 118.24 -
③ 2008年 12月 31日租赁房屋摊销情况
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租赁房屋摊销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摊销期限
期初余额
本期
增加额
本期
摊销额
期末余额
剩余摊销期限
同富裕厂房 151.38 2006.8-2011.7 128.18 - 32.73 95.45 31个月
富海厂房 96.41 2008.6-2011.7 - 96.41 5.84 90.57 31个月
合计 247.79 - 128.18 96.41 38.57 186.02 -
(5)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9年末和 2010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0-12-31 2009-12-31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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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准备 325.69 78.17 209.25 23.02
递延收益 262.50 63.00 --
未实现销售利润 2.65 0.64 --
合计 590.84 141.81 209.25 23.02
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等所致。
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公司制订了具体可行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按照资产减值准备政策的规定以及各项资产的实际情况,足额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009年末和 2010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坏账准备 325.69 209.25
其中:应收账款 239.97 180.88
其他应收款 85.72 28.37
存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 325.69 209.25
申报期内,除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外,公司的其他资产均未发生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截至申报期末,公司持有的各项其他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不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故无须计提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负债结构分析
1.负债构成及其变化的总体情况分析
申报期内各期期末,公司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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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票据 1,528.17 13.29%----
应付账款 5,968.48 51.92% 4,449.17 52.14% 3,487.96 46.45%
预收款项 3,075.75 26.76% 3,656.67 42.86% 3,555.66 47.35%
应付职工薪酬 474.22 4.13% 307.29 3.60% 121.32 1.62%
应交税费 150.58 1.31% 47.90 0.56% 94.37 1.26%
其他应付款 34.79 0.30% 71.50 0.84% 249.34 3.32%
其他流动负债 150.00 1.30%----
流动负债小计 11,381.98 99.02% 8,532.53 100.00% 7,508.64 1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2.50 0.98%----
非流动负债小计 112.50 0.98%----
负债合计 11,494.48 100.00% 8,532.53 100.00% 7,508.64 100.00%
2008年和 2009年,公司负债均为流动负债,2010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98.70%。申报期内,公司债务结构与以流动资产为主的资产结
构相匹配,债务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申报期内,公司负债呈总体增长趋势,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不断扩大的负债又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
申报期内,应付账款、预收账款是公司负债的主要来源,2008 年末、2009年末、2010 年末,上述两项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3.80%、95.00%和
78.68%。
2.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
(1)应付账款
申报期内各期期末,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1年以内 5,955.77 4,445.06 3,4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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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 12.71 4.11 8.18
2-3年-- 24.32
合计 5,968.48 4,449.17 3,487.96
2008年末、2009年末、2010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3,487.96万元、
4,449.17 万元和 5,968.48 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6.45%、52.14%
和 51.92%,期末应付账款金额在申报期内呈上升趋势。申报期内,公司应付账
款主要为采购原材料支付供应商的货款。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订单的需求也增长迅速,公司增加了原材料采购备货;而随着公司支付能力的提高,公司在供应商中具有良好的信誉,从而获得了较长的信用期,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货款结算周期一般为 30天及 30天以上,公司对此充分利用,使得应付账款余额较大。
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中 99.79%的款项账龄在 1年以
内,且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账款。
(2)应付票据
2008年末、2009年末公司均无应付票据,2010年公司为降低企业资金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开始使用应付票据的结算方式,2010 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1,528.17万元。公司期末应付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
(3)预收账款
申报期内各期期末,公司的预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1年以内 3,075.75 3,429.47 3,486.89
1-2年- 227.20 68.77
合计 3,075.75 3,656.67 3,555.66
2008年末、2009年末、2010年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3,555.66万元、
3,656.67 万元和 3,075.75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02%、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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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6.14%。
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时,通常会在签约时收取客户一定比例的预收款,预收款的比例则针对不同的客户有所区别。公司对于小客户、新客户会收取较高比例的预收款,对于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或大客户收取预收款比例则较低。
报告期初,由于市场规模相对较小,客户规模有限,公司对于客户的预收款比例也较高;报告期内,随着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大,公司的客户规模也快速提高,产生了一批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和大客户,公司对此类客户降低了预收款的比例。因此,报告期内,虽然公司的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公司各期末的预收账款余额却波动不大。
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公司预收款项余额中无预收持有本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账款。
(4)其他应付款
申报期内各期期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1年以内 34.79 71.50 125.42
1-2年-- 118.46
2-3年---
3年以上-- 5.45
合计 34.79 71.50 249.34
2008年末、2009年末、2010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249.34万元、
71.5万元和 34.79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32%、0.84%和 0.30%。
申报期各期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及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均呈现下降趋势。
(5)其他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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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末、2009年末公司均无其他流动负债,2010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 150万元,产生原因如下:
根据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科工贸信科创字[2010]71 号”《关于下达 2010 年深圳市三大新兴产业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组建计划的通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发改[2010]1324号”《关于下达 2010年深圳市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公司于 2010年 12月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拨付的深圳市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300万元,此项目受益期为 2010年 10月份至 2012年 9月,期限两年,根据收益期限分别计入营业外收入 37.5万元,其他流动负债 150万元,其他非流动负债 112.5
万元。
(6)其他非流动负债
2008年末、2009年末公司均无其他非流动负债,2010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为 112.5万元,产生原因同其他流动负债。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申报期内各期末股东权益项目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实收资本(或股本) 5,772.01 5,000.00 1,000.00
资本公积 4,786.48 1,058.48 -
盈余公积 843.38 301.09 181.43
未分配利润 5,524.83 465.58 1,632.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6,926.70 6,825.15 2,814.2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926.70 6,825.15 2,814.25
1.股本(实收资本)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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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期内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期初股本金额 5,000.00 1,000.00 280.00
股东投入股本 772.01 1,000.00 720.00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3,000.00 -
期末股本金额 5,772.01 5,000.00 1,000.00
(1)2008年 7 月 28日,洲明有限股东会形成决议由股东补足尚未到位的
72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林洺锋出资 468万元,卢德隆出资 252万元。2008年 7月 30日,深圳财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财验字[2008]第 11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8年 7月 30日,洲明有限已收到股东投入的资本 1,000万元整,均系货币出资。
(2)2009年 5 月 23日,洲明有限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至
2,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2009年 5 月 27日,深圳高信华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高华会(内)验字[2009]2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9年 5月 27日,洲明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万元整,均系货币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2,000万元。
(3)2010年 2 月 2 日,本公司召开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
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5,000万元增加至 5,555.56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555.56万元
全部由创新投认缴。创新投共向本公司投资 3,000万元,其中 555.56万元计入股
份公司注册资本,2,444.44万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2010年 2月 12日,
创新投与本公司全体原股东签署《投资合同书》。2010年 2月 22日,天健所对上述增资事宜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深验(2010)4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10年 2月 11日,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全部到位。
(4)2010年 3月 22日,本公司召开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
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5,555.56万元增加至 5,772.0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16.45万
元全部由南海成长认缴。南海成长共向本公司投资 1,500万元,其中 216.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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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股份公司注册资本,1,283.55 万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2010 年 3 月
22日,南海成长与本公司签署《投资协议》。2010年 3月 24日,天健所对上述增资事宜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深验(2010)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年 3月 23日,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全部到位。
2.资本公积的变化
申报期内公司资本公积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期初余额 1,058.48 --
本期增加 3,727.99 1,058.48 -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4,786.48 1,058.48 -
(1)2009年 12月,本公司以经开元信德审计的截至 2009年 10月 31日的
净资产 6,058.48万元,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净资产中 5,000万元以
每股 1元折合成股本 5,000万股;其余 1,058.48万元列为公司资本公积。
(2)2010年 2月,股东新增投入 3,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555.56万
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2,444.44万元;2010年 3月,股东新增投入 1,500万元,
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216.45万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1,283.55万元。上述增资情
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上文“股本(实收资本)的变化”部分的说明。
3.盈余公积的变化
申报期内公司盈余公积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期初余额 301.09 181.43 15.67
本期增加 542.30 301.09 1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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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减少- 181.43 -
期末余额 843.39 301.09 181.43
注: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按当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申报期内未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的变化
申报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年初未分配利润 465.58 1,632.83 141.03
加:本期净利润 5,601.55 3,010.90 1,657.55
减:提取法定公积金 542.30 301.09 165.75
转作股本和资本公积- 3,877.06 -
年末未分配利润 5,524.83 465.58 1,632.83
申报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增加主要源于公司净利润的累积。2009 年末未分配利润减少主要是因为公司以 2009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前公司累积的未分配利润转为股本和资本公积。
(四)偿债能力分析
申报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0.43% 55.56% 72.74%
流动比率 1.67 1.59 1.28
速动比率 0.80 0.91 0.84
指标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788.02 3,539.66 1,93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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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保障倍数---
1.资产负债率分析
公司设立初期,资产规模有限,净资产规模较低,因此资产负债率较高,2008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 72.74%。2009年和 2010年,公司股东分别
投入资本金 1,000万元和 4,500万元,以及公司经营盈利循环投入使用,使总资产及净资产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逐渐降低。2009年末和 2010年末,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55.56%和 40.43%。
2.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分析
申报期内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公司应收账款变现能力强,存货主要为在产品、库存商品和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周转快,因此公司的流动资产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公司流动资产中,存货所占比例逐年提高,因此各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差异逐渐扩大。
2008 年,公司规模较小,自有资金较少,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2009年,资本规模扩大及盈利循环投入使公司净资产和流动资产大幅增加,超过同期流动负债的增加幅度。因此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增加较快。2010 年,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购置了较多的机器设备投入生产,此外,公司还购买了土地,上述资本性支出使公司现金支出较多,流动资产增速下降,也使公司 2010年末流动比率较 2009年末增加较少,速动比率还出现了一定的下降。
总体来看,申报期内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得到不断改善,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稳步提升。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
申报期内,随着盈利能力不断提高,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大幅增长,同时,公司在申报期内并未产生付息债务,因此利息支出为 0。
公司资产流动性强,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且无付息债务,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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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申报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3.00 10.38 12.82
存货周转率(次/年) 4.78 5.29 8.75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申报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在 10次/年以上,始终保持在高水平。2008年,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公司出于业务拓展的需要,对部分客户采取了较为宽松的信用政策,使 2008年末应收账款金额较高。2009年以来,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逐渐收紧了信用政策,以控制应收账款的风险,但由于 2009年初应收账款金额较高,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反而略有下降。2010 年,公司仍然坚持较为严格的信用政策,因此虽然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迅速,但是应收账款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增长速度,也使 2010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增加较快。
2.存货周转率分析
2008年、2009年和 2010年,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8.75、5.29、4.78。申报期
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为生产储备的原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完工入库的库存商品数量均大幅增长,各期末的存货增长速度快于同期公司业务成本的增长速度,导致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公司存货周转率仍保持在较高水平。
十三、盈利能力分析
申报期内,受益于我国 LED 应用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市场开拓力度的不断加大,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了持续、较快增长,成长趋势良好。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3,667.68万元、31,265.41万元和 50,111.80万元,2009年和 2010年营业收入分
别较上年增长了 32.10%和 60.28%;2008年、2009年和 2010年,本公司实现净
利润(归属于母公司)分别为 1,657.55万元、3,010.90万元和 5,601.55万元,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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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和 2010年净利润分别增长了 81.65%和 86.04%。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营业收入 50,111.80 31,265.41 23,667.68
营业毛利 12,495.85 7,036.85 4,072.33
营业利润 5,873.99 3,145.27 1,714.19
利润总额 6,125.17 3,298.55 1,786.36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 5,601.55 3,010.90 1,657.55
销售毛利率 24.94% 22.51% 17.21%
销售净利率 11.18% 9.63% 7.00%
(一)营业收入分析
申报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49,972.00 99.72% 31,148.17 99.63% 23,667.68 100.00%
其他业务收入 139.79 0.28% 117.24 0.37%--
合计 50,111.80 100.00% 31,265.41 100.00% 23,667.68 100.00%
申报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9%以上,公司主营业务突出。2009年、2010年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117.24万元、139.79万元。其他
业务收入主要是公司向广州江南房产有限公司的安装工程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分布
申报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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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LED显示屏产品 46,606.99 28,998.41 23,485.15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93.27% 93.10% 99.23%
增长率 60.72% 23.48% 134.44%
LED照明产品 3,338.95 2,149.76 182.53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6.68% 6.90% 0.77%
增长率 55.32% 1,077.76%-
LED器件 26.07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0.05%--
增长率---
合计 49,972.00 31,148.17 23,667.68
申报期营业收入主要来自 LED显示屏,公司在 LED显示屏领域具有丰富的经营经验,公司产品在长期使用中表现出优良的品质,树立了良好的品牌。2008年、2009 年和 2010 年来自 LED 显示屏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3,485.15 万元、
28,998.41万元和 46,606.9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23%、93.10%
和 93.27%。
近年来,公司除 LED显示屏产品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外,LED 照明产品正形成新的收入增长点,LED 照明产品销售收入快速增加,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 3,338.9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6.68%。
此外,公司还在 2010年上半年完成了对安吉丽 100%的股权的收购,安吉丽公司的主要产品为 LED器件,主要供发行人自用,2010年安吉丽公司实现对外销售 26.07万元。
2.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布
申报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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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2009年 2008年
地区名称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北 10,358.88 20.73% 7,910.69 25.40% 4,409.50 18.63%
华东 9,866.22 19.74% 3,992.42 12.82% 2,885.46 12.19%
华南 4,872.83 9.75% 5,448.83 17.49% 3,985.55 16.84%
华中 2,342.80 4.69% 1,887.57 6.06% 2,224.19 9.40%
西南西北 5,519.71 11.05% 2,058.39 6.61% 1,272.41 5.38%
境外 17,011.56 34.04% 9,850.27 31.62% 8,890.57 37.56%
合计 49,972.00 100.00% 31,148.17 100.00% 23,667.68 100.00%
公司业务分布在全国各个地区,并不存在业务过于集中在某一地区的局面,这主要得益于公司采取的渠道销售策略。公司利用业已建立的遍布全国的渠道网络开展业务,促进了公司业务在各地区间的平衡发展。
申报期内本公司就出口销售向海关函证情况与账面出口销售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年度账面确认收入金额海关函证金额差额
2008年 1,318.25 1,309.21 9.04
2009年 1,390.30 1,384.58 5.73
2010年 2,582.08 2,597.14 -15.05
合计---0.29
发行人每月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月初公布的当月人民币汇率中间牌价及美元汇率将外币收入折算为人民币收入,上表中列示的出口销售收入(美元)与本招股意向书中其他部分列示的出口销售收入(人民币元)无差异。
海关函证金额与账面确认收入金额存在少量差异,系因海关回函金额以货物实际离港时点的数量为基础计算,海关在货物实际离港后不会即时将数据上传至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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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口岸,企业系在实际接收到海关上传到电子口岸的数据时确认收入,由于二者之间的时间差产生了上述差异。
3.申报期内的 LED 显示屏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1)申报期内 LED 显示屏主要产品销售收入
公司 LED显示屏产品根据像素点间距离的大小,分为 P6、P7.62、P10、P16、
P20等多个种类。其中 P6、P7.62主要用作户内显示屏,P16、P20主要用作户外
显示屏,P10则可以同时作为户内及户外显示屏使用。申报期内,公司各主要品种 LED显示屏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P6 6,903.84 2,936.38 1,989.86
占显示屏业务收入比例 14.81% 10.13% 8.47%
增长率 135.11% 47.57%-
P7.62 4,054.29 4,080.71 4,094.93
占显示屏业务收入比例 8.70% 14.07% 17.44%
增长率-0.65%-0.35%-
P10 3,897.37 4,242.30 1,834.94
占显示屏业务收入比例 8.36% 14.63% 7.81%
增长率-8.13% 131.20%-
P16 13,021.76 5,879.21 5,196.52
占显示屏业务收入比例 27.94% 20.27% 22.13%
增长率 121.49% 13.14%-
P20 8,313.61 4,166.38 3,974.65
占显示屏业务收入比例 17.84% 14.37% 16.92%
增长率 99.54% 4.82%-
其他 10,416.13 7,693.42 6,3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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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显示屏业务收入比例 22.35% 26.53% 27.23%
增长率 35.39% 20.32%-
合计
显示屏业务收入合计 46,606.99 28,998.41 23,485.15
增长率 60.72% 23.48%-
(2)申报期内 LED 显示屏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变动情况
下表列出了申报期内发行人各主要品种 LED显示屏的销售数量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产品类别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P6 4,456 1,705 861
占显示屏销售数量比例 9.97% 6.92% 5.18%
增长率 161.34% 98.03%-
P7.62 4,652 4,159 3,090
占显示屏销售数量比例 10.41% 16.87% 18.59%
增长率 11.86% 34.60%-
P10 3,968 3,328 1,283
占显示屏销售数量比例 8.88% 13.50% 7.72%
增长率 19.24% 159.39%-
P16 14,604 5,453 3,645
占显示屏销售数量比例 32.67% 22.12% 21.93%
增长率 167.82% 49.60%-
P20 8,402 4,433 3,200
占显示屏销售数量比例 18.80% 17.99% 19.25%
增长率 89.53% 38.53%-
其他 8,617 5,568 4,541
占显示屏销售数量比例 19.28% 22.59% 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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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率 54.77% 22.62%-
合计
显示屏销售数量合计 44,700 24,647 16,620
增长率 81.36% 48.30%-
申报期内,公司显示屏业务快速发展,各类主要产品销售数量都有明显的增加。其中:
2009年销售数量的增长主要来自于 P10、P16、P20、P7.62四个系列显示屏,
销售数量增加额分别为 2,045平方米、1,808平方米和 1,233平方米、1,069平方米,增长率分别为 159.39%、49.60%和 38.53%、34.60%。
2010年销售数量的增长主要来自于 P16、P20、P6三个系列显示屏,销售数
量增加额分别为 9,151 平方米、3,969 平方米和 2,751 平方米,增长率分别为
167.82%、89.53%和 161.34%。
申报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销售数量持续增加的主要原因有:
第一、LED 显示屏市场发展迅速,产品需求量不断增加。根据中国光学光
电子行业协会的统计,2007年至 2010年,虽然受到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但全球 LED显示屏市场平均成长率仍然达到 12.62%,2010年市场规模将达
到 74.45亿美元。在国内,2009年,LED显示屏市场规模约为 103.23亿元。预
计 2010年中国 LED显示屏市场规模可增长到 128.54亿元,同比增速 24.52%。
第二、公司积极进行产品创新,不断开发出适销对路、性价比高的新产品。
公司建立了行之有效的技术创新机制,并利用专业渠道客户资源积极把握市场动向,结合市场的需要进行新产品的开发设计。近年来,公司凭借在 LED 显示屏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先后开发出异形屏、超薄屏、超轻屏和超大尺寸屏等新产品。
第三、公司积极向新行业客户领域进行拓展。2007年以来,LED 市场发展
迅速,LED 显示屏的应用领域也越来越广,如灯箱、霓虹灯和磁翻板等传统户外媒体和单、双色 LED显示屏正在被新兴的 LED全彩显示屏所取代。公司抓住市场时机,迅速在广告、体育场馆、政府工程等领域拓展客户资源。例如,公司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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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2008年开始抓住 LED全彩显示屏户外广告市场快速发展的时机,重点加大了广告客户的开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9 年,公司对广告客户实现销售收入4,029万元,占公司当年 LED显示屏销售收入的 13.66%;2009年开始,公司顺
应体育场馆屏更新换代的要求,积极拓展相关客户,2010 年对体育场馆屏客户实现销售收入 3,021万元,占当期 LED显示屏销售收入的 6.62%。
第四、对于国内市场,公司积极拓展销售区域,从一线城市逐渐向二、三线
城市进行扩展,逐步建立起全国性的营销网络。申报期初,由于公司规模较小,客户资源也较为有限,客户主要分布在国内一线城市。申报期内,公司一方面通过自身的努力,不断扩大销售团队,另一方面积极利用已有的专业渠道客户资源进行客户的再拓展,从而使公司的销售区域从一线城市逐步扩展到二、三线城市。
2008年至 2010年,公司销售人员年均数量从 50余人增加至 120余人,专业渠道客户数量从 300余家增长到近 700家,保持快速增长。
第五、对于海外市场,公司除利用专业渠道客户覆盖海外多个重点区域外,
还通过积极参加展会、网络营销、客户拜访等方式进行客户拓展。2007 年公司海外参展数量为 3 个;2008 年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海外参展数量略有下降,为 2 个;2009 年以来,随着海外市场的复苏,公司加大了海外参展的力度,2009年和 2010年公司海外参展数量分别为 8个和 11个。通过参与展会,使海外客户能够更好地了解公司和公司的产品,也使公司掌握了更多的客户需求信息,为后续的客户拓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3)申报期内 LED 显示屏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申报期内发行人各主要品种 LED显示屏的销售单价如下:
单位:元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产品类别
单价同比增长率单价同比增长率单价
P6 15,494 -10.03% 17,221 -25.48% 23,109
P7.62 8,715 -11.17% 9,811 -25.98% 1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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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0 9,821 -22.95% 12,746 -10.89% 14,303
P16 8,916 -17.29% 10,781 -24.39% 14,258
P20 9,895 5.29% 9,398 -24.33% 12,420
其他 12,087 -12.53% 13,818 -1.86% 14,080
平均单价 10,427 -11.38% 11,765 -16.74% 14,131
申报期内,随着原材料价格下降、生产技术日益成熟稳定及生产规模逐步扩大,规模效益日益显现,公司的生产成本逐年下降,从而使公司的 LED 显示屏产品售价存在下降空间,其中:
2009年,公司原有主要产品 P7.62、P16和 P20系列显示屏销售数量保持快
速增长,规模效益不断显现,平均生产成本下降较快,因此公司也相应调低了上述品种显示屏的销售价格,售价平均降幅在 25%左右;与此同时,公司 P10 系列显示屏出现了快速的增长,而售价降幅相对较小,为 10.89%,主要是由于公
司 2009年承接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的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岛广交会展馆的LED 显示屏项目,其中 P10系列显示屏销售收入为 656万元,面积为 331平方米,单价为 1.98 万元,该客户为公司终端销售客户,产品定价相对较高;扣除
该客户影响后,P10 系列显示屏销售收入合计 3,586 万元,销售面积合计 2,998平方米,单价为 1.19万元,下降幅度为 16.79%;以上因素综合,公司 2009年显
示屏平均售价下降 16.74%。
2010年,公司各主要产品价格涨跌不一,其中:P10系列显示屏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 2009年受到广交会展馆订单的影响,使 2009年平均价格较高,扣除该订单影响后,P10系列显示屏产品 2009年单价为 1.19万元,2010年
与 2009年相比,销售均价下降幅度为 17.47%;P20系列显示屏产品价格较 2009
年升高 5.29%,主要是受到南宁威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 ODECO
ELECTRONICA S.A.两个客户的影响,其中:公司 2010年承接南宁威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广西体育场显示屏,该产品销售收入为 611万元,面积为 298平方米,单价为 2.05 万元,该客户为公司终端销售客户,产品定价相对较高;公司
2010 年承接 ODECO ELECTRONICA S.A.的显示屏项目,该产品销售收入为2,009万元,面积为 1,729平方米,单价为 1.16万元,该客户为境外客户且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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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技术新产品,产品定价相对较高。扣除上述两客户影响后,P20系列显示屏销售收入合计 5,694万元,销售面积合计 6,375平方米,单价为 0.89万元,下降
幅度为 4.96%。各产品价格综合作用使 2010 年公司显示屏平均售价下降约
11.38%。
4.申报期内的 LED 显示屏不同销售区域(境内、境外)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申报期内,发行人 LED 显示屏不同销售区域(境内、境外)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境内 31,591.43 20,444.26 14,672.53
占显示屏业务收入比例 67.78% 70.50% 62.48%
增长率 54.52% 39.34%-
境外 15,015.56 8,554.15 8,812.62
占显示屏业务收入比例 32.22% 29.50% 37.52%
增长率 75.54%-2.93%-
合计
显示屏业务收入合计 46,606.99 28,998.41 23,485.15
增长率 60.72% 23.48%-
下表列出了申报期内发行人 LED 显示屏不同销售区域(境内、境外)的销售数量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项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境内 32,027 18,169 11,236
占显示屏销售数量比例 71.65% 73.72% 67.61%
增长率 76.27% 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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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9
境外 12,673 6,478 5,383
占显示屏销售数量比例 28.35% 26.28% 32.39%
增长率 95.64% 20.33%-
合计
显示屏销售数量合计 44,700 24,647 16,620
申报期内,公司显示屏业务快速发展,境内外销售数量都有明显的增加,其中境内显示屏销售数量增加更为明显,2009年和 2010年,公司境内显示屏销售数量增加分别为 6,933平方米和 13,857平方米,增长率分别为 61.70%和 76.27%。
申报期内公司境内显示屏销售增速高于境外显示屏增速主要是受到境内境外双重影响。一方面,2008 年年末,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欧美等主要发达国家消费迅速萎缩,LED 显示屏市场同样受到冲击,境外需求增长趋势放缓;另一方面,我国政府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宏观经济政策和方案,这些措施对整个 LED 产业链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公司抓住国内 LED市场快速发展的契机,积极拓展国内市场,国内 LED显示屏业务得到快速发展。2010 年,随着全球经济复苏,境外销售业务也出现了较大的提升。
申报期内发行人 LED 显示屏不同销售区域(境内、境外)的销售单价如下:
单位:元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地区
单价同比增长率单价同比增长率单价
境内 9,864 -12.34% 11,252 -13.83% 13,058
境外 11,848 -10.28% 13,205 -19.33% 16,370
平均单价 10,427 -11.38% 11,765 -16.74% 14,131
(1)同一期间内销、外销 LED显示屏单价比较
申报期内各期间,外销 LED显示屏单价均高于内销 LED显示屏单价,主要是由于:第一、相对于国外竞争对手,公司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还具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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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成本优势,因此公司在制定产品价格时,虽然外销产品定价比内销产品高,但公司的产品相比国外竞争对手仍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第二、相对于境内销售,
境外销售在服务体系、销售人员配置等方面均有较高的要求,产生的费用也较高,公司需要相应提高外销产品的价格以保证合理的利润水平。
(2)内销、外销 LED显示屏不同期间单价变动
申报期内,内销、外销 LED 显示屏价格均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随着原材料价格下降、生产技术日益成熟稳定及生产规模逐步扩大,规模效益日益显现,公司的生产成本逐年下降,从而使公司的 LED 显示屏产品售价存在下降空间。
申报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化的主要原因有:
第一、申报期内,随着 LED 行业上游产业的技术进步和生产的规模化,使
相关 LED 产品的生产成本逐渐降低,公司所需原材料价格也不断下降;此外,申报期内,公司生产规模稳步扩大,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逐步增强,使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成本进一步降低,这些都为公司进行产品价格的调整提供了条件;
第二、LED 显示屏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积极扩展市场规模,公司依据产
品定价策略,在保证合理利润的情况下,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5.申报期内的 LED 照明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公司 LED照明产品主要为路灯和球泡灯。申报期内,公司各主要品种 LED照明产品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销售区域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境内 1,031.42 474.72 67.97
占照明业务收入比例 30.89% 22.08% 37.24%
增长率 117.27% 598.43%-
境外 848.84 812.24 14.17
路灯
占照明业务收入比例 25.42% 37.78% 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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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率 4.51% 5,632.11%-
小计 1,880.26 1,286.96 82.14
占照明业务收入比例 56.31% 59.87% 45.00%
增长率 46.10% 1,466.79%-
境内 16.45 30.66 6.35
占照明业务收入比例 0.49% 1.43% 3.48%
增长率-46.35% 382.83%-
境外 159.77 95.51 35.95
占照明业务收入比例 4.79% 4.44% 19.70%
增长率 67.28% 165.67%-
小计 176.22 126.17 42.3
占照明业务收入比例 5.28% 5.87% 23.17%
球泡灯
增长率 39.67% 198.27%-
境内 295.07 348.27 30.26
占照明业务收入比例 8.84% 16.20% 16.58%
增长率-15.28% 1,050.93%-
境外 987.4 388.36 27.83
占照明业务收入比例 29.57% 18.07% 15.25%
增长率 154.25% 1,295.47%-
小计 1,282.47 736.63 58.09
占照明业务收入比例 38.41% 34.27% 31.82%
其他
增长率 74.10% 1,168.08%-
合计
照明业务收入合计 3,338.95 2,149.76 182.53
增长率 55.32% 1,077.76%-
其中:境内 1,342.94 853.65 104.58
增长率 57.32% 7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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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 1,996.01 1,296.11 77.95
增长率 54.00% 1,562.75%-
申报期内发行人各主要品种 LED照明产品的销量如下:
单位:个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产品类别销售区域
数量同比增长率数量同比增长率数量
境内 6,267 104.80% 3,060 738.36% 365
境外 5,195 2.89% 5,049 6,816.44% 73 路灯
小计 11,462 41.35% 8,109 1,751.37% 438
境内 1,856 -39.88% 3,087 447.34% 564
境外 14,778 37.28% 10,765 327.69% 2,517 球泡灯
小计 16,634 20.08% 13,852 349.59% 3,081
境内 11,826 -26.29% 16,044 3,342.92% 466
境外 28,338 87.09% 15,147 3,917.77% 377 其他
小计 40,164 28.77% 31,191 3,600.00% 843
合计 68,260 28.42% 53,152 1,118.52% 4,362
其中:境内 19,949 -10.10% 22,191 1,490.75% 1,395
境外 48,311 56.04% 30,961 943.51% 2,967
公司 2008年末开始开展 LED照明业务,因此 2008年公司各项产品产销量较少;2009 年以来,公司积极拓展照明业务,各项产品的产销量均有较大的增长,2010 年公司路灯、球泡灯的销售数量与 2008 年相比增加额分别为 11,024个和 13,553个,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411.56%和 132.36%。
从销售区域来看,2009 年照明产品的境外市场增长更为迅速,这主要由于相比于境内市场,国外对于 LED 照明产品的应用更早,认可度更高,市场也更为成熟,因此照明事业部从设立之初,就将境外市场作为销售的重点。经过 2008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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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前期工作的准备及市场的开拓,在 2009年外销取得了很大的突破,销售实现了快速的发展;2010 年,随着国家节能减排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以及国内市场对于 LED照明产品认识的深化,国内 LED照明市场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机会,公司抓住国内市场快速发展的契机,积极拓展国内市场业务,国内市场也取得了快速的发展。
申报期内发行人各主要品种 LED照明产品的销售单价如下:
单位:元/个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产品类别销售区域
单价同比增长率单价同比增长率单价
境内 1,646 6.11% 1,551 -16.71% 1,862
路灯
境外 1,634 1.56% 1,609 -17.10% 1,941
境内 89 -10.37% 99 -11.81% 113
球泡灯
境外 108 21.72% 89 -37.87% 143
境内 250 15.16% 217 -66.56% 649
其他
境外 348 35.73% 256 -65.29% 739
申报期内各期间,外销 LED照明产品单价绝大多数高于内销 LED照明产品单价,主要是由于:第一、相对于国外竞争对手,公司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
还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因此公司在制定产品价格时,虽然外销产品定价比内销产品高,但公司的产品相比国外竞争对手仍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第二、相对于
境内销售,境外销售在服务体系、销售人员配置等方面均有较高的要求,产生的费用也较高,公司需要相应提高外销产品的价格以保证合理的利润水平。
申报期内发行人 LED照明产品销售价格变化的主要原因有:
第一、公司 2008年年末才开始投入照明产品的生产,2009年,为了能够尽
快的打开市场,扩大产品的销售规模,公司在保证产品合理利润的情况下,对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因此 2009年公司各类产品销售单价均有一定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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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公司 2010年与 2009年相比产品结构发生了变化,以路灯为例,2009
年和 2010年,公司路灯产品境内、境外市场变化如下:境内市场 2010年与 2009年相比,112W 及以上的大功率路灯的占比由 51.86%上升为 54.95%,上升 3.09
个百分点,大功率路灯单价较高,而 2010年路灯各品种价格相比 2009年变化均不大,因此产品结构的变化使境内市场路灯价格上升 6.11%;境外市场 2010 年
与 2009年相比,112W及以上的大功率路灯的占比由 37.96%上升为 39.07%,上
升 1.11个百分点,变化较小,而 2010年路灯各品种价格相比 2009年变化均不
大,因此境外市场路灯价格基本稳定,上升 1.56%。
(二)营业成本分析
2008年、2009年和 2010年,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19,595.35万元、24,228.56
万元和 37,615.95万元,公司 2009年和 2010年营业成本分别较上年增加 23.64%
和 55.25%,均低于同期营业收入 32.10%和 60.28%的增长幅度,表明公司在注重
收入增长的同时,较好地控制了成本的增加。与营业收入构成相匹配,公司营业成本中的绝大部分为主营业务成本。
申报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的营业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LED显示屏产品 35,403.12 22,708.02 19,435.74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94.40% 94.00% 99.19%
增长率 55.91% 16.84%-
LED照明产品 2,080.92 1,448.76 159.61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5.55% 6.00% 0.81%
增长率 43.63% 807.69%-
LED器件 19.11 --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0.05%--
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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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7,503.15 24,156.78 19,595.35
本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为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及折旧分摊。申报期内,本公司营业成本持续上升,主要是销售增长所致。同时,由于本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研发及固定资产投入不断加大,使相应的折旧金额加大;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生产人员数量也逐年增加,人工成本也随之加大。
(三)毛利率分析
2008年、2009年和 2010年,公司年综合毛利额分别为 4,072.33万元、7,036.85
万元和 12,495.85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7.21%、22.51%和 24.94%,申报期
内毛利率保持稳定增长。申报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9%以上,是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以下仅对主营业务的毛利进行分析。
1.申报期内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
申报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产品名称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LED显示屏产品 11,203.87 89.85% 6,290.39 89.97% 4,049.41 99.44%
LED照明产品 1,258.02 10.09% 701.00 10.03% 22.92 0.56%
LED器件 6.96 0.06%----
合计 12,468.86 100.00% 6,991.39 100.00% 4,072.33 100.00%
申报期内,受益于公司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公司毛利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2008年至 2010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复合增长率为 74.98%。毛利构成方面,公
司照明业务于 2008年年末才开始正式开展,因此 2008年公司毛利基本来自显示屏业务,2009 年开始,公司照明业务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对于公司毛利的贡献程度明显提升,2009年和 2010年,照明业务在公司毛利中的占比均达到 10%以上。此外,公司还在 2010年上半年完成了对安吉丽 100%的股权的收购,安吉丽公司的主要产品为 LED器件,2010年安吉丽公司实现对外销售毛利 6.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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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为 12,468.86万元,较 2009年增加 5,477.47万
元,增幅 78.35%,主要受到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10年 2009年
项目
金额(万元)/数量
变动量
对主营业务毛利的影响数(万元)金额(万元)/数量
主营业务收入(A) 49,972.00 18,823.83 4,225.12 31,148.17
主营业务毛利率(B) 24.95% 2.51% 1,252.35 22.45%
主营业务毛利(A*B) 12,468.86 5,477.47 5,477.47 6,991.39
注:以上分析方法采用因素替代分析法
A、计算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的影响时,假设主营业务收入在当年度的情况下,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上年度的水平不变。
B、计算主营业务毛利率对主营业务毛利的影响时,假设主营业务收入在当年度的情况下,将毛利率替代为当年。
第一、2010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2009 年增加 18,823.83 万元,增幅
60.43%,按照上年同期毛利率计算,使主营业务毛利增加 4,225.12 万元。2010
年,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公司销售收入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各主要产品的销售数量增加所致。公司显示屏产品和照明产品销售数量的变化情况及原因参见“申报期内的LED 显示屏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和“申报期内的LED
照明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中的有关描述。
第二、2010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09年提高 2.51个百分点,导致主
营业务毛利增加 1,252.35万元。
一方面,2010年公司各主要产品的内外销毛利率均较 2009年有所增加,各主要产品内外销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参见“申报期内的 LED 显示屏不同销售区域(境内、境外)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和“申报期内的 LED 照明主要产品不同销售区域(境内、境外)毛利率的变动情况”。
另一方面,境外销售比重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整体毛利水平。
2010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34.04%,较 2009年上升 2.42个百分点,
而境外销售毛利率水平较高,因此境外销售的比重上升有助于公司毛利水平的增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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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境外销售收入的上升主要是由于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逐渐复苏,境外市场的需求逐渐增加所致。境外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主要是由于境外市场产品销售价格较高,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参见“申报期内的 LED 显示屏不同销售区域(境内、境外)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和“申报期内的 LED 照明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中的有关描述。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申报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按销售区域进行分类,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产品类型销售区域
毛利率变化量毛利率变化量毛利率
境内 20.78% 1.24% 19.54% 3.08% 16.46%
LED显示屏产品
境外 30.89% 4.06% 26.83% 8.28% 18.55%
境内 35.15% 1.63% 33.52% 23.42% 10.10%
LED照明产品
境外 37.80% 5.79% 32.01% 16.15% 15.86%
LED器件境内 26.70%----
主营业务毛利率 24.95% 2.50% 22.45% 5.24% 17.21%
申报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7.21%、22.45%和 24.95%,保持
稳定增长。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申报期内,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尤
其是 LED 器件,价格下降幅度快于产品价格下降幅度。原材料成本是公司生产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原材料成本的下降有力地提高了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
第二、公司 LED照明产品 2008年末实现量产,此后照明产品销售规模稳步
增加,由于照明产品相对显示屏产品毛利率较高,也使公司整体毛利率有所提升;
第三、申报期内,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优惠,而且出口退税税
率在申报期内几次上调,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公司的毛利率;
第四、申报期内,公司的销售规模快速扩张,2008年至 2010年,公司销售
收入从 2.37亿元增加至 5.01亿元,复合增长率为 45.51%。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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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规模效应日益体现,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也逐步增强。随着成本的逐渐降低,毛利空间也逐渐加大。
3.申报期内的 LED 显示屏不同销售区域(境内、境外)的毛利率变动情况
(1)内销 LED显示屏销售毛利率变动情况
内销 LED显示屏单位售价及单位成本波动对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项目
金额
同比
增长率
对毛利率的影响数
金额
同比
增长率
对毛利率的影响数
金额
产品销售价格 9,864 -12.33%-11.32% 11,252 -13.83%-13.41% 13,058
产品制造成本 7,814 -13.69% 12.56% 9,053 -17.01% 16.49% 10,909
其中:原材料单耗 7,029 -16.08% 13.66% 8,376 -16.61% 14.83% 10,045
直接人工 425 9.40%-0.37% 388 -21.73% 0.96% 496
制造费用 361 24.71%-0.72% 289 -21.53% 0.71% 369
平均毛利率 20.78%- 1.24% 19.54%- 3.08% 16.46%
注:以上分析方法采用因素替代分析法
A、计算平均单位售价变动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时,假设单位售价在当年度的情况下,而单位营业成本保持上年度的水平不变。
B、计算营业成本各因素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时,假设单位售价同样在当年度的情况下,按上述各因素先后顺序依次替代为当年各成本因素。
C、以下分析各年度的毛利率变动因素时均采用同样的计算方法。
内销 LED显示屏产品毛利率 2009年较 2008年上升 3.08个百分点,2010年
较 2009年上升 1.24个百分点,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①产品销售价格下降
申报期内,公司内销 LED 显示屏产品销售价格逐渐下降,2009 年和 2010年,公司内销 LED 显示屏产品销售价格分别下降 13.83%和 12.33%,导致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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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分别下降 13.41个百分点和 11.32个百分点。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原因分析参
见“申报期内的 LED 显示屏不同销售区域(境内、境外)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②产品原材料单耗(每单位产品的原材料消耗金额)下降
申报期内,显示屏原材料单耗总体呈现下降趋势,2009年和 2010年显示屏原材料单耗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 16.61%和 16.08%,毛利率相应上升 14.83个百
分点和 13.66个百分点。申报期内,发行人显示屏各主要原材料单耗变动情况如
下:
单位:元/平方米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材料名称
单位成本同比增长率单位成本同比增长率单位成本
原材料 7,029 -16.08% 8,376 -16.61% 10,044
其中:LED器件 4,551 -11.28% 5,129 -13.38% 5,922
集成电路(IC驱动) 492 -29.74% 700 -26.26% 949
线路板 400 -37.43% 639 -15.91% 759
箱体 402 2.62% 392 -13.13% 451
控制系统 250 -10.00% 278 6.78% 260
申报期内,显示屏原材料单耗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 LED显示屏原材料价格逐年下降。申报期内,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材料名称
单价变动率单价变动率单价
LED器件(元/只) 0.1795 -15.06% 0.2113 -21.10% 0.2678
集成电路(IC驱动)(元/只) 0.8472 -15.00% 0.9967 -21.57% 1.2708
线路板(元/只) 11.56 -8.32% 12.61 -23.90% 16.57
箱体(元/只) 644.84 -6.33% 688.38 -13.89% 799.43
控制系统(元/套) 1,219.55 -9.16% 1,342.59 -8.86% 1,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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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期内,原材料价格下降主要是由于随着 LED行业上游产业的技术进步和生产的规模化,使相关 LED产品的生产成本逐渐降低;此外,申报期内,公司生产规模稳步扩大,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逐步增强,使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成本进一步降低。
此外,由于显示屏产品为个性化定制产品,每个显示屏对于原材料的品种和用量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在生产中需要根据客户的要求从上述原材料中选择相应的配件进行生产,从而使不同显示屏的材料单耗存在较大差异。
③单位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变化
2009年、2010年单位产品人工成本分别较上年下降 21.73%和上升 9.40%,
导致毛利率相应上升 0.96个百分点和下降 0.37个百分点;2009年、2010年单位
产品制造费用分别较上年下降 21.53%和上升 24.71%,导致毛利率相应上升 0.71
个百分点和下降 0.72个百分点。
A.申报期内,人工成本变化情况如下: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项目
金额/数量同比增长率金额/数量同比增长率金额/数量
人工总成本(万元) 1,360.61 92.85% 705.54 26.56% 557.48
销量(平方米) 32,027 76.27% 18,169 61.70% 11,236
单位人工成本(元/平方米) 425 9.40% 388 -21.73% 496
申报期内,公司 LED 显示屏直接人工总成本呈现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生产员工的数量也相应增加,此外,生产员工的工资也有一定的增长。
2009年,公司 LED显示屏单位人工成本较 2008年下降 21.73%,主要是由
于公司在 2009年购入部分新设备投入生产,提高了生产的自动化程度,此外,员工的熟练程度和劳动效率也有一定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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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公司 LED显示屏单位人工成本较 2009年上升 9.40%,主要是由于
公司根据《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从 2010年 7月开始,对员工工资进行了上调。员工工资的增加,也使单位人工成本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上涨。
B.申报期内,制造费用变化情况如下: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项目
金额/数量同比增长率金额/数量同比增长率金额/数量
总制造费用(万元) 1,155.28 119.83% 525.54 26.89% 414.16
销量(平方米) 32,027 76.27% 18,169 61.70% 11,236
单位制造费用(元/平方米) 361 24.71% 289 -21.53% 369
申报期内,公司 LED 显示屏制造费用总额呈现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迅速发展,为了满足生产的需要,公司采购了大量的机器设备;此外,公司在申报期内增加了租赁厂房的面积以满足生产的需要。
2009年,公司 LED显示屏单位制造费用较 2008年下降 21.53%,主要是由
于公司在 2009年购入部分新设备投入生产,使生产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此外,随着公司研发能力的提高,公司在生产工艺、产品品质控制方面也有了一定的进步,这些都促使单位制造费用降低。
2010年,公司 LED显示屏单位制造费用较 2009年上升 24.71%,主要是由
于公司在 2010年新购了部分机器设备,机器设备的增加使公司制造费用有所上升。此外,2010 年 9 月新租赁了深宇多媒体有限公司的厂房,新厂房租赁费用和房屋装修费用的分摊也使制造费用总额有所上升。由于以上因素,使制造费用总额的上升幅度超过 LED 显示屏产品销量的上升幅度,因此单位制造费用有所上升。
(2)外销 LED显示屏销售毛利率变动情况
外销 LED显示屏单位售价及单位成本波动对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项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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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同比
增长率
对毛利率的
影响数
金额
同比
增长率
对毛利率的影响数
金额
产品销售价格 11,848 -10.28%-8.38% 13,205 -19.33%-19.52% 16,370
产品制造成本 8,188 -15.25% 12.44% 9,662 -27.54% 27.81% 13,335
其中:原材料单耗 7,381 -17.43% 13.15% 8,939 -27.19% 25.28% 12,278
直接人工 445 7.37%-0.26% 414 -31.66% 1.45% 606
制造费用 362 17.36%-0.45% 309 -31.48% 1.07% 451
平均毛利率 30.89%- 4.06% 26.83%- 8.28% 18.55%
申报期内,外销 LED显示屏产品毛利率稳步上升,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①产品销售价格下降
2009年、2010年,公司外销 LED 显示屏产品销售价格分别下降 19.33%和
10.28%,导致毛利率分别下降 19.52个百分点和 8.38个百分点。产品销售价格的
变动原因分析参见“申报期内的 LED 显示屏不同销售区域(境内、境外)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②产品原材料单耗(每单位产品的原材料消耗金额)下降
2009年、2010年,公司外销 LED显示屏产品原材料单耗分别下降 27.19%
和 17.43%,导致毛利率分别上升 25.28个百分点和 13.15个百分点。申报期内,
发行人外销显示屏各主要原材料单耗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材料名称
单位成本同比增长率单位成本同比增长率单位成本
原材料 7,381 -17.43% 8,939 -27.19% 12,277
其中:LED器件 3,330 -18.56% 4,089 -46.20% 7,601
集成电路(IC驱动) 565 16.30% 486 -10.49% 542
线路板 364 -17.87% 443 7.04% 414
箱体 865 -18.47% 1,061 -6.13%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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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系统 355 -13.53% 411 -28.94% 578
与内销 LED显示屏类似,报告期内外销 LED显示屏原材料单耗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 LED显示屏原材料价格逐年下降,具体分析参见“内销 LED显示屏销售毛利率变动情况”有关部分。内外销 LED显示屏之间原材料单耗下降比例不同的主要是由于公司 LED显示屏为个性化定制产品,不同显示屏所使用的原材料存在差异。
③单位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变化
2009年、2010年单位产品人工成本分别较上年下降 31.66%和上升 7.37%,
导致毛利率相应上升 1.45个百分点和下降 0.26个百分点;2009年、2010年单位
产品制造费用分别较上年下降 31.48%和上升 17.36%,导致毛利率相应上升 1.07
个百分点和下降 0.45个百分点。
A.申报期内,人工成本变化情况如下: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项目
金额/数量同比增长率金额/数量同比增长率金额/数量
人工总成本(万元) 563.90 110.05% 268.46 -17.76% 326.46
销量(平方米) 12,673 95.64% 6,478 20.34% 5,383
单位人工成本(元/平方米) 445 7.37% 414 -31.66% 606
与内销 LED显示屏类似,报告期内外销 LED显示屏单位产品人工成本呈现先下降再升高的趋势。内外销 LED 显示屏之间人工成本下降比例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公司采用耗用原材料成本比例法分配人工成本,而公司 LED 显示屏为个性化定制产品,不同显示屏所使用的原材料存在差异,也就使得各显示屏产品的单位人工成本存在差异。
B.申报期内,制造费用变化情况如下: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项目
金额/数量同比增长率金额/数量同比增长率金额/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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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4
总制造费用(万元) 459.12 129.59% 199.97 -17.55% 242.53
销量(平方米) 12,673 95.64% 6,478 20.34% 5,383
单位制造费用(元/平方米) 362 17.36% 309 -31.48% 451
与内销 LED显示屏类似,报告期内外销 LED显示屏单位产品制造费用呈现先下降再升高的趋势。内外销 LED 显示屏之间制造费用下降比例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公司采用耗用原材料成本比例法分配制造费用,而公司 LED 显示屏为个性化定制产品,不同显示屏所使用的原材料存在差异,也就使得各显示屏产品的单位产品制造费用存在差异。
④出口退税率提高
2008年 12月起,LED显示屏出口退税率由 13%调整到 14%,2009年 6月起,LED显示屏出口退税由 14%调整到 17%。出口退税率的上调,有助于毛利率的提高。
4.申报期内的 LED 照明主要产品不同销售区域(境内、境外)毛利率的变动情况
公司照明产品主要为路灯和球泡灯,2008年、2009年和 2010年,路灯产品销售收入占照明业务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00%、59.87%和 56.31%。球泡灯产
品销售收入占照明业务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17%、5.87%和 5.28%,除 2008
年外,2009年和 2010年球泡灯产品销售收入占照明业务总收入的比例均在 5%左右,占比较低。因此以下仅对路灯产品不同销售区域(境内、境外)毛利率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
(1)内销 LED路灯销售毛利率变动情况
内销 LED路灯单位售价及单位成本波动对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个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项目
金额
同比
增长率
对毛利率的影响数
金额
同比
增长率
对毛利率的影响数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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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价格 1,646 6.13% 3.82% 1,551 -16.70%-17.59% 1,862
产品制造成本 1,067 3.82%-2.38% 1,028 -37.06% 39.02% 1,633
其中:原材料单耗 996 3.64%-2.12% 961 -37.24% 36.77% 1,531
直接人工 46 4.35%-0.12% 44 -33.07% 1.40% 66
制造费用 25 10.36%-0.14% 23 -36.81% 0.85% 36
平均毛利率 35.15%- 1.41% 33.74%- 21.44% 12.30%
内销 LED路灯产品毛利率 2009年较 2008年上升 21.44个百分点,2010年
较 2009年上升 1.41个百分点,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①产品销售价格变化
申报期内,公司内销 LED路灯产品销售价格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2009年和 2010年,公司内销 LED路灯产品销售价格分别下降 16.70%和上升 6.13%,
导致毛利率分别下降 17.59个百分点和上升 3.82个百分点。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
原因分析参见“申报期内的 LED 照明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②产品原材料单耗(每单位产品的原材料消耗金额)变化
申报期内,路灯原材料单耗总体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2009年和 2010年路灯原材料单耗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 37.24%和上升 3.64%,毛利率相应上升
36.77个百分点和下降 2.12个百分点。申报期内,发行人内销路灯各主要原材料
单耗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个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材料名称
单位成本同比增长率单位成本同比增长率单位成本
原材料 996 3.64% 961 -37.24% 1,531
其中:大功率 LED器件 373 4.92% 356 -36.57% 560
结构件 242 -2.32% 248 -38.02%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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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期内,路灯原材料单耗总体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主要是由于申报期内,公司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参见“申报期内的 LED 照明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其次,申报期内,LED路灯原材料价格逐年下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 LED路灯原材料单耗。申报期内,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材料名称
单价变动率单价变动率单价
大功率 LED器件(元/只) 4.23 -1.18% 4.28 -21.92% 5.48
结构件(元/个) 14.21 -0.23% 14.24 -22.90% 18.47
申报期内,原材料价格下降主要是由于随着 LED产业的技术进步和生产规模化,相关 LED产品的生产成本逐渐降低,公司所需原材料价格也不断下降;此外,随着公司产生规模的扩大,采购的规模化效应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的采购成本。
此外,2008年末照明产品投产以来,公司加大研发力度,提升了照明产品的发光效率,改进了照明产品的生产工艺,使每单位产品的原材料消耗数量有所降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原材料单耗。
③单位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变化
2009年和 2010年单位产品人工成本分别较上年下降 33.07%和上升 4.35%,
导致毛利率相应上升 1.40个百分点和下降 0.12个百分点;2009年和 2010年单
位产品制造费用分别较上年下降 36.81%和上升 10.36%,导致毛利率相应上升
0.85个百分点和下降 0.14个百分点。
A.申报期内,人工成本变化情况如下: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项目
金额/数量同比增长率金额/数量同比增长率金额/数量
人工总成本(万元) 28.81 113.57% 13.49 461.10% 2.40
销量(个) 6,267 104.80% 3,060 738.36%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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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工成本(元/个) 46 4.35% 44 -33.07% 66
申报期内,公司 LED 路灯直接人工总成本呈现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生产员工的数量也相应增加,此外,生产员工的工资也有一定的增长。
2009年,公司 LED路灯单位人工成本较 2008年下降 33.07%,主要是由于
公司在 2009年购入部分新设备投入生产,提高了生产的自动化程度,此外,员工的熟练程度和劳动效率也有一定的提高。
2010年,公司 LED路灯单位人工成本较 2009年上升 4.35%,主要是由于公
司的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参见“申报期内的 LED 照明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此外,公司根据《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从2010 年 7 月开始,对员工工资进行了上调。员工工资的增加,也使单位人工成本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上涨。
B.申报期内,制造费用变化情况如下: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项目
金额/数量同比增长率金额/数量同比增长率金额/数量
总制造费用(万元) 15.74 127.07% 6.93 429.74% 1.31
销量(个) 6,267 104.80% 3,060 738.36% 365
单位制造费用
(元/个)
25 10.36% 23 -36.81% 36
申报期内,公司 LED路灯制造费用总额呈现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发行人照明业务自 2008年末正式开展以来,业务规模迅速发展,公司购买了部分新设备以满足生产的需要。
2009年,公司 LED路灯单位制造费用较 2008年下降 36.81%,主要是由于
公司在 2009年购入部分新设备投入生产,使生产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此外,2009年,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逐步稳定成熟以及公司产品品质控制能力的逐渐提升,这些都促使单位制造费用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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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8
2010年,公司 LED路灯单位制造费用较 2009年上升 10.36%,主要是由于
公司的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参见“申报期内的 LED 照明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此外,公司在 2010年 9月新租赁了深宇多媒体有限公司的厂房,新厂房租赁费用和房屋装修费用的分摊也使单位制造费用有所上升。
(2)外销 LED路灯销售毛利率变动情况
外销 LED路灯单位售价及单位成本波动对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个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项目
金额
同比
增长率
对毛利率的影响数
金额
同比
增长率
对毛利率的影响数
金额
产品销售价格 1,634 1.55% 1.05% 1,609 -17.10%-17.44% 1,941
产品制造成本 1,017 -7.77% 5.24% 1,103 -32.80% 33.44% 1,641
其中:原材料单耗 949 -7.96% 5.02% 1,031 -32.99% 31.54% 1,539
直接人工 44 -6.97% 0.20% 47 -28.53% 1.17% 66
制造费用 24 -1.25% 0.02% 24 -32.53% 0.73% 36
平均毛利率 37.80% 6.33% 31.47%- 16.00% 15.47%
申报期内,外销 LED路灯产品毛利率稳步上升,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①产品销售价格变化
申报期内,公司外销 LED路灯产品销售价格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2009年和 2010年,公司外销 LED路灯产品销售价格分别下降 17.10%和上升 1.55%,
导致毛利率分别下降 17.44个百分点和上升 1.05个百分点。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
原因分析参见“申报期内的 LED 照明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②产品原材料单耗(每单位产品的原材料消耗金额)下降
申报期内,外销路灯原材料单耗总体呈现下降趋势,2009年和 2010年路灯原材料单耗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 32.99%和 7.96%,毛利率相应上升 31.54个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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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点和 5.02个百分点。申报期内,发行人外销路灯各主要原材料单耗变动情况
如下:
单位:元/个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材料名称
单位成本同比增长率单位成本同比增长率单位成本
原材料 949 -7.96% 1,031 -32.99% 1,539
其中:大功率 LED器件 384 5.78% 363 -34.17% 551
结构件 260 -9.79% 288 -28.37% 402
报告期内外销 LED路灯原材料单耗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 LED路灯原材料价格逐年下降,原材料单价的具体变化情况参见“内销 LED路灯销售毛利率变动情况”有关部分。
此外,2008年年末照明产品投产以来,公司加大研发力度,提升了照明产品的发光效率,改进了照明产品的生产工艺,使每单位产品的原材料消耗数量有所降低,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原材料单耗。
③单位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降低
2009年和 2010年单位产品人工成本分别较上年下降 28.53%和 6.97%,导致
毛利率相应上升 1.17个百分点和 0.20个百分点;2009年和 2010年单位产品制
造费用分别较上年下降 32.53%和 1.25%,导致毛利率相应上升 0.73个百分点和
0.02个百分点。
A.申报期内,人工成本变化情况如下: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项目
金额/数量同比增长率金额/数量同比增长率金额/数量
人工总成本(万元) 22.74 -4.77% 23.88 4842.92% 0.48
销量(个) 5,195 2.89% 5,049 6816.44% 73
单位人工成本(元/个) 44 -7.45% 47 -28.53%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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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外销 LED路灯单位产品人工成本呈现下降趋势,内外销 LED路灯单位产品人工成本下降比例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公司采用耗用原材料成本比例法分配制造费用,而内外销 LED 路灯产品在产品品种结构上存在一定差异,原材料单耗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单位人工成本存在差异。
B.申报期内,制造费用变化情况如下: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项目
金额/数量同比增长率金额/数量同比增长率金额/数量
总制造费用(万元) 12.42 1.21% 12.27 4566.62% 0.26
销量(个) 5,195 2.89% 5,049 6816.44% 73
单位制造费用(元/个) 24 -1.63% 24 -32.53% 36
报告期内外销 LED路灯单位产品制造费用呈现下降趋势,内外销 LED路灯单位制造费用下降比例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公司采用耗用原材料成本比例法分配制造费用,而内外销 LED 路灯产品在产品品种结构上存在一定差异,原材料单耗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单位制造费用存在差异。
④出口退税率升高
2008 年 12 月起,LED 照明产品出口退税率由 11%调整到 13%,出口退税率的上调,有助于毛利率的提高。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对于毛利率情况的分析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对于毛利率情况的说明真实、准确、完整、计算无误。
(四)期间费用
申报期内,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比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名称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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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费用 2,875.45 5.74% 1,555.90 4.98% 869.86 3.68%
管理费用 3,594.84 7.17% 2,289.22 7.32% 1,343.26 5.68%
财务费用 3.06 0.01%-0.97 0.00% 27.31 0.12%
合计 6,473.35 12.92% 3,844.16 12.30% 2,240.44 9.47%
注:比例指期间费用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申报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和资产规模、人员增长迅速;同时,公司不断加大了对市场开拓和技术研发的投入,导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有所增长。而公司申报期内没有银行借款,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因此财务费用金额很小。
1.销售费用
随着公司客户、业务规模的增长,申报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出现较大比例的增长,但其占公司销售收入比例相对稳定,2008年、2009年和 2010年,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8%、4.98%和 5.74%。销售费用主要明细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费用名称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运杂费 716.07 24.90% 375.88 24.16% 203.29 23.37%
员工工资 823.17 28.63% 362.09 23.27% 256.10 29.44%
展览和广告费 368.29 12.81% 350.15 22.50% 177.10 20.36%
招待费 132.06 4.59% 67.96 4.37% 47.92 5.51%
差旅费 309.79 10.77% 184.06 11.83% 65.56 7.54%
售后服务费 143.13 4.98% 57.93 3.72% 9.22 1.06%
办公费用 103.06 3.58% 41.96 2.70% 23.10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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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费用 45.39 1.58% 24.17 1.55% 22.71 2.61%
其他 234.47 8.15% 91.68 5.89% 64.88 7.46%
合计 2,875.45 100.00% 1,555.90 100.00% 869.86 100.00%
2009年较 2008年销售费用增长 686.04万元,增幅 78.87%,主要系随着公
司销售规模扩大,展览和广告费、运杂费、差旅费、员工工资增加所致。其中,销售人员数量的增加,导致员工工资增加 105.99 万元;由于参展次数、展会平
均投入的增加,使参展和广告费增加 173.05 万元;随着销售收入增加,运杂费
增加 172.59万元;由于参展次数及客户数量的增加,差旅费增加 118.50万元。
2010年较 2009年销售费用增长 1,319.55万元,增幅 84.81%,主要系随着公
司销售规模扩大,员工工资、运杂费、差旅费增加所致。其中,销售人员数量及平均工资的增加,导致员工工资增加 461.08 万元;随着销售收入增加,运杂费
增加 340.19万元;由于参展次数及客户数量的增加,差旅费增加 125.73万元。
2.管理费用
申报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增长较快,由 2008 年 1,343.26 万元增至 2010 年
3,594.84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3.59%。管理费用主要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费用名称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研发费用 2,013.51 56.01% 1,482.25 64.75% 737.14 54.88%
薪资福利费 745.76 20.75% 295.45 12.91% 189.25 14.09%
厂房装修租赁费 225.17 6.26% 96.64 4.22% 76.24 5.68%
办公费用 238.95 6.65% 122.12 5.33% 96.83 7.21%
差旅费 48.19 1.34% 22.42 0.98% 17.99 1.34%
折旧费 88.80 2.47% 49.18 2.15% 25.90 1.93%
电话费 39.69 1.10% 30.20 1.32% 17.47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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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2009年 2008年
费用名称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业务招待费 69.21 1.93% 12.38 0.54% 10.78 0.80%
其他 125.57 3.49% 178.58 7.80% 171.67 12.78%
合计 3,594.84 100.00% 2,289.22 100.00% 1,343.26 100.00%
2009年较 2008年管理费用增长 945.96万元,增幅 70.42%,主要是由于研
发费用和薪资福利费的增加。其中研发费用增加 745.11 万元,主要是由于随着
公司实力的增强,为了保持技术上的领先优势,加大研发投入所致;工资增加
106.20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管理人员规模相应上升。
2010年较 2009年管理费用增长 1,305.62万元,增幅 57.03%,主要是由于研
发费用、薪资福利费和搬迁费用的增加。其中研发费用增加 531.26 万元,主要
是由于公司 2010年继续加大对研发的投入;薪资福利费增加 450.31万元,主要
是由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管理人员相应增加;此外,厂房搬迁也增加了2010年的管理费用。
3.财务费用
申报期内,公司没有银行借款,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因此财务费用金额很小。财务费用主要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费用名称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利息收入-23.15 -12.54 -10.31
汇兑损益 13.67 -0.10 23.85
手续费 12.53 11.67 13.77
合计 3.06 -0.97 27.31
(五)资产减值
申报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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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4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坏账准备 116.44 36.99 115.05
合计 116.44 36.99 115.05
申报期公司报表的资产减值损失全部为按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详见本节“十二、财务状况分析(一)资产结构分析 4.资产减
值准备计提情况”。
(六)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
申报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营业外收入 286.95 222.05 72.28
营业外支出 35.77 68.77 0.11
营业外收支净额 251.18 153.28 72.18
利润总额 6,125.17 3,298.55 1,786.36
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4.10% 4.65% 4.04%
申报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对利润的贡献较低,2008年、2009年和 2010年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04%、4.65%和 4.10%。
1.营业外收入
申报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补助和无法支付款项及品质扣款等,申报期内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政府补助 202.74 171.00 6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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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价差 2.25 --
无法支付款项及品质扣款 62.21 46.19 -
其他 19.75 4.85 3.33
合计 286.95 222.05 72.28
(1)政府补助
申报期内,公司政府补助主要为科技研发资金和市场开拓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科技研发资金 89.93 133.40 50.00
市场开拓资金 23.48 21.38 3.95
贸易救济研究资金-- 15.00
成长计划工程资金- 15.00 -
专利申请资金- 1.22 -
销售额增长奖励金 13.00 --
机电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企业扶持资金 8.83 --
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37.50 --
企业改制上市培育资助经费 30.00 --
合计 202.74 171.00 68.95
科技研发资金方面,根据深圳市宝安区科学技术局及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深宝科联[2010]7 号”《关于“LED 半导体芯片封装支架”等拨款项目科技研发资金安排的通知》,本公司于 2010年 12月收到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拨付的科技研发资金 32 万元;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深宝府办[2010]67 号”《关于表彰 2009 年度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奖的通知》,本公司于 2010 年 12月收到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拨付的科技创新奖金 20万元;根据科学技术部“国科发财[2009]684 号”《关于下达 2009 年度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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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课题经费预算的通知》,本公司于 2010年 7月收到南京汉德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付的科学技术部拨付的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汉德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半导体照明工程合作项目的拨款 13.93万元;根据本公司与广东
省中国科学院全面战略合作项目合同书(粤科产学研[2009]197 号),本公司于2010 年 3 月收到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的合作计划项目低成本、高光效 LED路灯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经费 24万元;根据深圳市宝安区科学技术局及深圳市宝安财政局“深宝科联[2009]6号”《关于“深圳晶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投入资助”等拨款项目科技研发资金安排的通知》,本公司于 2009年 11月收到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拨付的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 48 万元;根据“深科信[2009]202 号”文件和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2009 年市科技研发资金技术研究开发计划(三新类)资助项目表》,本公司于 2009年 6 月收到深圳市财政局拨付的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 80万元;2009年,本公司还收到宝安区科技局研发资助
5.4万元;根据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深科信[2008]338号”文,本公司于 2008年
12月收到深圳市财政局拨付的研发资金资助 50万元。
市场开拓资金方面,根据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工贸信中小字[2010]45 号”《关于下达 2010 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本公司于 2010年 12月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拨付的市场开拓资助资金 9.48 万元;根据深圳市贸易工业
局及深圳市财政局“深贸工财字[2009]95 号”《关于报送 2009 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本公司于 2010年 5月收到深圳市财政局拨付的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14万元;根据《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09年度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表》,本公司于 2009年 9 月收到深圳市财政局拨付的市场开拓资金 7.69万元;根据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及深圳市财政局“深
贸工财字[2008]32号”《关于印发<深圳市 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须知>的通知》,本公司于 2009年 6月收到深圳市财政局拨付的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8.29万元;2009年,本公司还收到深圳市电子商会市场开拓资金 5.4万
元;根据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08 年度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公示》,本公司于 2008年 12月收到深圳市中小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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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服务中心拨付的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 3.95万元。
贸易救济研究资金方面,根据深圳市贸易救济研究项目申请,本公司于 2008年 12月从深圳市财政局收到贸易救济研究资金 15万元。
成长计划工程资金方面,根据深圳市宝安贸工局《关于发放宝安区第二批民营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工程资金资助的通知》及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深宝府办[2009]97号”《关于印发宝安区第二批民营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工程企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于 2009年 9月收到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拨付的成长计划工程资金 15万元。
专利申请资金方面,本公司 2009 年收到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资助
1.22万元。
销售额增长奖励金方面,根据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深宝贸工[2010]136号”《关于安排深圳市益光实业有限公司等 39家重点民营工业企业销售额增长奖励奖金的通知》,本公司于 2010年 11月收到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拨付的销售额增长奖励款 2 万元;根据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及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深宝贸工[2010]8号”《安排深圳市益光实业有限公司等 62家重点民营工业企业销售额增长奖励资金的通知》,本公司于 2010年 2月收到深圳市财政局拨付的销售额增长奖励金 11万元。
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方面,根据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科工贸信科创字[2010]71号”《关于下达 2010年深圳市三大新兴产业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组建计划的通知》以及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发改[2010]1324 号”《关于下达 2010 年深圳市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本公司于 2010年 12月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拨付的深圳市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300万元,此项目受益期为 2010年 10月份至 2012年 9月,期限两年,根据收益期限分别计入营业外收入 37.5万元、其他流动负债 150
万元、其他非流动负债 112.5万元。
机电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企业扶持资金方面,根据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 2009 年下半年机电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企业财务信息的通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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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本公司于 2010年 10月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拨付的机电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企业扶持资金 8.83万元。
企业改制上市培育资助经费方面,根据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工贸信中小字[2010]46 号”《关于下达 2010 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改制上市培育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本公司于2010年 12月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拨付的企业改制上市培育资助经费 30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无法支付款项及品质扣款
无法支付款项均系与供应商终止合作关系后结算的无需支付的货款尾款。期末发行人对以往年度长期未结算小额尾款进行清查,对确实无需支付款项撰写清理小额无法支付尾款申请,经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审批后,按照准则规定将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品质扣款均系供应商所供产品存在品质欠缺,相应产品已领用结转到营业成本中,期后结账时发行人与其供应商协商,双方同意从相关货款中扣除,属于无需支付的款项,根据准则规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因此发行人在结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营业外支出
公司 2008年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2009年,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对外捐赠支出;2010年,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对外捐赠支出为 12.73万元,税收
滞纳金 9.21万元,原材料及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8.17万元。
(七)申报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申报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其占净利润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601.55 3,010.90 1,6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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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9
项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36.22 276.96 155.27
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占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比例
7.79% 9.20% 9.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165.33 2,733.94 1,502.28
2008年、2009年和 201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申报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详见本节之“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9.37%、9.20%和 7.79%,占比持
续下降。公司申报期内业务发展迅速,公司业绩稳步增长,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赖。
(八)主要利润来源分析
申报期内,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如下:
单位:万元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项目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营业利润 5,873.99 95.90% 3,145.27 95.35% 1,714.19 95.96%
营业外收支净额 251.18 4.10% 153.28 4.65% 72.18 4.04%
利润总额 6,125.17 100.00% 3,298.55 100.00% 1,786.36 100.00%
2008年、2009年和 2010年,公司营业利润占同期利润总额的 95.96%、95.35%
和 95.90%,主营业务利润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盈利对于关联方或不确
定的客户不存在依赖,也不依赖于对外投资收益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盈利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
(九)申报期内纳税情况分析
1.申报期内增值税纳税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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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缴纳期末余额
2008年度-17.84 44.05 7.76 18.45
2009年度 18.45 115.17 133.62 -
2010年度- 453.95 440.29 13.67
2.申报期内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缴纳期末余额
2008年度- 140.89 72.16 68.73
2009年度 68.73 293.44 303.12 59.05
2010年度 59.05 642.40 514.82 186.63
3.申报期内公司主要税种缴纳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增值税 440.29 133.62 7.76
企业所得税 514.82 303.12 72.16
合计 955.11 436.74 79.92
4.申报期内合并报表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单位:万元
期间利润总额纳税调整本期应交税额递延所得税影响所得税费用
2008年度 1,786.36 -220.92 140.89 -12.08 128.81
2009年度 3,298.55 -364.15 293.44 -5.79 287.65
2010年度 6,125.17 -522.81 642.41 -118.79 5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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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现金流量分析
(一)申报期内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分析
申报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3.30 998.47 1,891.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07.00 -758.99 -507.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56.43 808.22 436.07
汇率变动的影响-13.67 1.53 29.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10.95 1,049.22 1,849.52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总体分析
公司 200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891.03万元,公司 2008年净
利润为 1,657.55万元,两者基本匹配。2009年以来,公司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
订单的需求也增长迅速,公司增加了原材料采购备货,因此虽然公司利润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的差距逐渐加大。
2008年、2009年和 2010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2.36%、104.56%和 107.96%。申报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均超过当期营业收入,表明公司的现金流入能够与公司经营活动较好匹配。公司的经营活动带来了充沛的现金流入,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基础。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分析
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过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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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净利润 5,601.55 3,010.90 1,657.55
加:资产减值准备 116.44 36.99 115.0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482.43 173.32 112.74
无形资产摊销 49.6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30.76 67.79 38.5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2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3.6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18.79 -5.79 -12.08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670.12 -2,548.87 -2,123.9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855.97 -392.49 -2,103.7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600.37 656.61 4,206.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3.30 998.47 1,891.03
差额(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2,248.25 -2,012.43 233.48
2009 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入差异为-2,012.43 万元,主要
受公司存货变化的影响。2009 年,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存货规模相应扩大,至2009 年末,存货库存增加使现金流出增加 2,548.87 万元,扣除尚未以现金支付
的 961.21万元,存货增加导致公司现金多流出 1,587.66 万元,构成了差异的主
要部分。
2010 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入差异为-2,248.25 万元,主要
受公司存货、经营性应付项目和经营性应收项目变化的影响。2010 年,公司继续快速发展,存货规模也有一定程度的增加,至 2010年末,存货增加使现金流出增加 3,670.12万元;而公司由于规模的扩大,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也逐步增强,
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余额较 2009年末增加 3,047.47万元;此外,随着公司规模
的扩大,应收账款规模也有相应的上升,公司 2010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09年末增加 1,323.46万元,上述因素综合使现金流出增加 1,946.11万元,构成了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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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的主要部分。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08年、2009年和 2010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07.23
万元、-758.99万元和-8,607.00万元。其中,2008年和 2009年,公司的投资活
动现金流主要是由于公司处于快速成长期,购买固定资产所产生;2010 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持续
采购固定资产;第二、公司出资 4,966.91 万元购买土地使用权;第三、2010 年
上半年,公司完成了对安吉丽的收购(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之“(二)
申报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部分的说明)。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申报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申报期内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迅速发展,所需资金不断增多。2008年、2009年和 2010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36.07 万元、808.22 万元和 4,356.43
万元,2008和 2009年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原有股东增加投资,2010年主要依靠新增投资者增加投资。
4.管理层对公司现金流情况的评价
管理层认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较好,盈利质量较高,公司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正常。
(二)申报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2008年至 2010年公司各期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买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投资及对外股权投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购买土地使用权
2010 年,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了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聚龙山片区蓝景北路与规划四路交汇处的一宗土地,面积为 22,082.1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
为深房地字第 6000434820号,土地购买价款为 4,966.91万元。
2.购买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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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至 2010年,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不断加大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各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507.23万元、758.99万元和 3,201.67
万元。
3.对外股权投资支出
2010年上半年,公司完成了对安吉丽 100%的股权的收购,收购价为 471.57
万元。收购完成后,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并通过安吉丽建立公司自己的封装技术和设备平台,为公司的产业链向上游扩展创造条件。
(三)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关投资外,本公司无可预见的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募集资金运用”所述。
十五、会计报表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
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11 年 1 月 4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在广东省惠州市新设子公司;2011 年 1 月 5 日,本公司签署了《惠州市洲明科技有限公司章程》;2011年 1月 6日,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粤惠名称预核内字[2011]第 1102899号),同意本公司拟在惠州市设立的公司名称为“惠州市洲明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 1 月 13日,惠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方正会验字[2011]第 011 号),确认截至 2011年 1月 13日,惠州洲明(筹)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为货币出资。惠州洲明(筹)已向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递交了设立申请文件,目前正在审核过程中。
(二)或有事项
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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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厂房合同,公司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期限期末数
1年以内 682.74
1-2年 516.09
2-3年 439.46
合计 1,638.29
十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一)主要财务优势和困难
通过上述财务分析,可以看出本公司近年来紧紧围绕 LED 显示屏业务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盈利能力也不断增强,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本公司目前正处于迅速扩张阶段,资本性支出及流动资金需求都比较大,公司现有资金尚无法充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产能扩张的需求;同时,公司需要尽快增加产能扩建及新项目投资,以抢占市场机遇,巩固行业领先地位。而目前公司的资金实力不足,融资渠道也有所欠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公司成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将从资本市场获取资金以满足公司今后业务发展需要,一方面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另一方面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未来盈利能力的趋势分析
公司从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 LED 显示屏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近年来,公司通过不断的设备改造和技术创新,扩大了公司的经营规模,改善了公司产品结构。目前,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量不断扩大。公司将继续巩固在 LED 显示屏产品方面的优势,一方面扩大产能,另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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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对产品结构以及技术进一步优化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
同时,公司将抓住 LED照明领域快速发展的契机,利用自身在 LED显示屏领域积累的技术基础和销售网络,开拓 LED 照明产品的市场,并通过照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做大做强照明业务,使照明业务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十七、申报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及发行后
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申报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普通股,公司所有的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
2、按 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
本的 50%时,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可以将公积金转增为股本,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和发展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在 2 个月内实施。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进行中期股利分配。
(二)申报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申报期内,由于公司正处于快速扩张时期,资金需求量比较大,故公司未进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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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利分配。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
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
和稳定性;
3、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公司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拟订,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利润分配顺序与发行前保持一致。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 2010年 9月 3日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公司在本次发行当年实现的利润以及截至本次发行时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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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73%,
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万元,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营运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各投资项目的名称、投资额、建设期及履行的备案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或建设资金(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万元)
建设期
(月)
项目备案情况 高端 LED 显示屏产品扩建项目
18,623 3,528 22,151 20
深发改备案[2010]0127号 LED 照明产品扩建项目
3,693 571 4,264 20
深发改备案[2010]0129号
3 研发中心项目 5,028 - 5,028 24
深发改备案[2010]0128号 营销体系相关配套升级项目
4,048 - 4,048 24
深发改备案[2010]0130号 其他与主营业务发展相关的营运资金

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上述用途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安排使用。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投资。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市场前景
(一)高端 LED显示屏产品扩建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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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突破公司产能瓶颈
受益于我国 LED 应用行业的快速发展,2008年至 2010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约 46%,保持了快速的增长势头,与此同时,产能瓶颈问题日益凸显。
2010年,公司的 LED显示屏产能利用率为 97.92%,产销比率为 94.90%。2010
年以来,显示屏订单大量增加,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补充产能,将无法应对当前LED显示屏市场需求的高速增长,产能瓶颈将成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的障碍。
因此,扩张产能并实现规模化生产是顺应 LED 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推动业绩继续快速增长的必然途径。
(2)顺应行业垂直整合趋势,提升竞争力,加强技术保密
产业链向上延伸的垂直整合是 LED 中下游企业发展的趋势之一,通过此次募集资金项目,公司可将产业链向封装、注塑及箱体等环节延伸。首先,有利于保证原材料稳定供应,减少来自供应商的价格压力,持续降低成本;其次,对这些环节自主生产,有利于提高产品综合毛利率;同时,还能节约采购时间,缩短产品交货周期,提高生产效率,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此外,垂直整合有利于加强技术保密。LED 应用产品的某些特殊性能对上游原材料的质地、结构等要求较高。LED 产业内生产厂商在寻找这些产品的供应商或进行产品销售时,有时需提交特殊的设计图纸、标准,因而有的专有技术存在泄漏、被竞争对手利用的风险。
本公司产品在散热、产品稳定性等专有技术上与封装、注塑、箱体的特殊工艺结构的关系紧密,通过本次募集资金项目,LED 显示屏的相关封装器件及注塑、箱体配套的绝大部分将实现自主生产,从而加强核心技术的保密性。
(3)进一步实现规模化生产,扩大市场领先优势
一般而言,批量大、工艺稳定并且产能充分利用的生产模式下,更易实现规模效益。通过此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的 LED 显示屏产品的产能将提高100,000平方米/年,同时,配合公司未来批量化生产程度的提高,规模效益将集中显现。
首先,产量提升将增加一次性采购批量,从而对供应商拥有更高的议价能力,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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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其次,规模化生产可有效提高生产效率,缩短生产和交货周期,进而更好更快地响应专业渠道客户的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市场领先优势,抓住快速增长的市场机遇。
2.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LED 显示屏产品未来的总体发展趋势是:高亮度、全彩化;标准化、规范化;产品结构多样化,如异形、超轻薄、高清晰等新型产品。
与全球相比,我国 LED 全彩显示屏发展历史较短,但是发展速度极快。尤其在 2008年奥运会、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及 2010年世博会等重大场合,LED 全彩显示屏的成功应用充分显示了产品优势和行业成熟度。加之原材料成本的逐步降低,带动了 LED 全彩显示屏应用市场的快速增长。据统计,2008 年和 2009年中国 LED 全彩显示屏市场需求量保持了 20%以上的增长率,2009 年,中国LED全彩显示屏销售额接近 65.65亿元人民币,预计 2010至 2013年可保持 30%
左右的增长率,到 2013年,我国 LED全彩显示屏市场规模将达到 187.93亿元,
占我国 LED显示屏整体市场规模的 78%。
在全球能源危机日渐凸显的背景下,世界各国都在大力推进能源战略,中国也不例外,各类符合节能环保理念的新兴产品迅速兴起。灯箱、霓虹灯等传统户外媒体具有高耗电特性,因此受到城市照明政策的一定控制。而 LED 高清节能全彩显示屏作为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之一,具备低耗、节能、亮度高、显示效果优异等综合优势,正快速取代灯箱、霓虹灯和磁翻板等传统户外媒体及单、双色 LED 显示屏,替代性极高。未来各类大型户外媒体、广告、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大型剧院、展会、演唱会等领域对 LED 全彩显示屏的应用需求将持续高速增长,市场潜力巨大。
(二)LED照明产品扩建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完善公司产品结构
2008年之前,公司主要生产各类 LED显示屏产品;2008年,公司 LED照明产品正式投入量产,此后照明业务发展迅速,占公司销售收入的比例不断提高,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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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2010年,公司的销售收入中 LED照明产品的比例已经达到 6.68%,但占比仍
然较低。由于 LED 显示屏行业已进入快速成长期,市场参与者不断涌现,竞争态势愈演愈烈,这种态势使单一产品供应商存在经营风险。公司大力推进 LED照明系列产品生产线的升级扩容,有利于完善公司产品的结构体系,LED 显示产品和照明产品共同发展,从而增强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2)抢占市场先机,提高综合竞争力
LED照明产业受技术和成本所限,产品在国内乃至全球均未形成大规模普遍应用,也未出现存在显著规模和竞争优势的企业。但是,随着政府节能环保政策的大力推动,行业内掌握技术优势并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将存在极大机会形成突破。本公司已在 LED 照明领域储备了良好的技术基础和工艺水平,通过实施“LED照明产品扩建项目”,公司如能在某一个或几个细分领域推出具有领先水平的产品,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培育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能够把握 LED照明市场的先机,进一步做大、做强,打造在 LED应用行业的综合竞争力。
2.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LED照明产品具有寿命长、节能环保、体积小、响应速度快等优势,是 LED最具市场潜力的应用领域之一。我国 LED 照明产业潜在市场巨大,并受惠于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根据相关统计,我国 LED 照明市场呈快速增长趋势,预计到 2009 至 2013 年,市场规模的复合增长率达到
43.58%,到 2013年,我国 LED照明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730亿元。
特别是受“十城万盏”政策的推动,我国 LED 路灯市场将保持持续增长,至 2013年我国 LED路灯市场规模预计达到 86.63亿元,占到全球市场规模的五
成左右,成为全球最重要的 LED路灯市场之一。本公司此次“LED照明产品扩建项目”主要旨在扩大 LED 照明的路灯和球泡灯产品的产能,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前景。
(三)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现有研发中心一直以来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基础,取得了一系列自主创新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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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研发成果。但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随着行业技术发展的加快、市场需求的多样化,既有的研发中心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本公司发展需求,势必要加大研发中心和研发团队的建设。
1.扩大 LED显示屏技术优势,持续提高产品创新的深度,提升整体竞争力
本公司作为国内 LED 应用产品市场的领先企业,始终致力于以技术创新为依托,不断提高产品创新能力。近年来,公司凭借在 LED 显示屏的技术优势,在异形屏、超薄屏、超轻屏和超大尺寸屏方面,已推出了一系列具有市场引导力的代表性项目。
通过实施“研发中心项目”,公司将结合国内、国际 LED 产业的最新技术发展动向,将 LED 产品的应用科学,包括标准化、产业化、节能、高可靠性、控制系统及创新型产品等作为主要研发方向,加快 LED 显示屏产品的标准化步伐,提高显示屏产品的节能性和可靠性,力争在生产工艺方面实现与世界同步,从而扩大技术领先优势。同时,通过研发中心建设,将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结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提高产品创新的深度和力度,推出更多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且更适应终端用户需求的产品,完善公司的产品结构。因此,此次“研发中心项目”对公司扩大技术优势,提高产品创新能力,提高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2.提高 LED照明核心技术水平,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
LED照明行业的蓄势待发之势迫切需要公司加大对 LED照明产品领域的开发和研究,公司作为国内 LED 应用产品行业的领先厂商,为了巩固和加强在行业中的地位,迫切需要加大和提高在 LED照明领域的研发实力。重点突破 LED照明封装技术、产品设计技术和散热技术,开发出高照明品质、高可靠性、低成本的 LED路灯、隧道灯及球泡灯产品,并在实际工程项目中使用,这对推进 LED绿色照明工程的示范效应,巩固公司未来在 LED 照明行业的地位具有重大的意义。
(四)营销体系相关配套升级项目
以专业渠道客户为主的营销模式是本公司的重要竞争优势之一。在 LED 应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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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行业厂商众多、竞争激烈的形势下,加强营销体系建设是公司扩大市场占有率和提高品牌知名度的当务之急。公司的营销体系建设包括:搭建营销网点、参加营销展会及升级信息系统。
公司已经在全国设有 3个营销办事处,其主要职能为:提供售前、售后服务,维护专业渠道客户并向其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产品展示推广,同渠道客户共同拓展市场等。随着募投项目投产,未来 LED显示屏和照明产品产能将大幅扩张,届时营销网络的深度、广度将无法与产能匹配。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营销网络的触角将大大延伸,能够更及时与下游客户进行信息沟通,加快对市场信息反应的速度,提高营销网络覆盖面,赢得更多客户;拓展营销网络,将吸收更多有经验、有资源、有能力的人才加盟,壮大营销队伍;拓展营销网络能够加强公司在售前、售中、售后与终端客户的联系,更好地服务专业渠道客户,提升其在当地的竞争力,实现公司与渠道客户的双赢。
展会是企业与终端客户、渠道客户等进行交流和洽谈的平台,参加营销展会是本行业企业拓展客户的重要途径。公司通过定期参加 LED 行业内有影响力的展会,进行产品演示与展览,有助于扩大产品营销和宣传的覆盖面,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同时,营销体系的搭建和管理,需要有先进的信息化系统作为支撑。通过升级营销体系的信息系统,能够实时、动态、有效地管理客户资源,实现内部资源共享,并能够为公司层面的决策和战略规划提供分析依据,有效提高决策质量,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进一步完善营销体系有助于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实现快速良性发展,提高整体核心竞争力。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高端 LED显示屏产品扩建项目
1.项目简况
本项目拟通过新建生产基地,新增高端 LED显示屏产能 100,000平方米/年,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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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市场的推广,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该项目已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号为深发改备案[2010]0127号。
2.投资概算
本次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2,151万元,其中生产厂房建设投资 4,940万元,设备投资 13,68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528万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序号类别金额(万元)
一生产厂房建设投资 4,940
1 建筑工程费 3,800
2 安装工程费 1,140
二设备投资 13,683
1 生产设备投资 13,178
2 办公设备投资 505
三铺底流动资金 3,528
合计 22,151
3.产品工艺流程
本项目设计生产多种高端 LED 显示屏,采用自动化插件、自动化贴片和自动化焊接等设备,自动化程度高。具体生产工艺流程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六、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一)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图”中的相关内容。
4.项目设备选用情况
本项目生产设备分封装设备、显示屏生产设备、五金设备和注塑设备四大类,其中:封装设备总价合计 6,326.24万元,显示屏生产设备总价合计 5,616.88万元,
五金设备总价合计 856.80万元,注塑设备总价合计 378.00万元。本项目选用的
主要设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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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
总价
(万元)
平均单价
(万元)
一封装设备
1 自动焊线机台 58 2,099.60 36.20
2 自动固晶机台 64 1,814.08 28.35
3 自动分光机台 20 935.80 46.79
4 自动贴带机(3528)台 9 306.00 34.00
5 自动贴带机(5050)台 1 140.00 31.96
二显示屏生产设备
1 AI立式插件机台 12 2,040.00 170.00
2 贴片机台 12 900.00 75.00
3 亮度色度校正仪台 8 800.00 100.00
4 可靠性自动测试线套 6 336.00 56.00
三五金设备及注塑设备
1 数控冲床台 4 450.00 112.50
2 注塑机台 4 60.00 15.00
5.原辅材料、燃料的供应
本项目所需原材料主要为:直插式 LED及贴片式 LED、驱动芯片、塑胶套件、电路板、显示屏箱体、电源、控制系统、视觉处理器等。原辅料供应拥有稳定的采购渠道,可满足生产要求。
本项目生产线所需配备的能源为水、电。厂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附近有充足电力和丰富水源供应,燃料动力供应充足。
6.环保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创造清洁适宜的生活和工作场所。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粉尘、废水、废渣等污染物,也不产生电磁辐射,故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无生产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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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城市污水管网。生产废弃物(生产废弃物、包装废料等)及生活垃圾由专业公司统一处理和回收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铅烟废气采取局部排风措施,对设备及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治理。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已经出具深环批[2010]101225 号文及深环批[2010]101227号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7.项目选址
本项目厂址为深圳市坪山新区聚龙山片区蓝景北路与规划四路交汇处,总面积 22,082.10平方米,本公司已获得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编
号为:深房地字第 6000434820号,权利期限至 2060年 7月 1日。本项目拟占用建筑面积合计约为 38,000 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正在办理工程施工及相关配套手续。
8.项目达产后新增的产能、产量
本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 100,000平方米/年。项目投产后规划产品产能逐年增加,预计第一年投产 40%,第 2年投产 80%,第 3年即可达产 100%。达产期三年内对应的产销规划情况如下表:
投产第 1年投产第 2年
投产第 3年
(达产年)
产量(平方米) 40,000 80,000 100,000
9.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建设期为 20个月,预计投产后第 3年达到设计生产规模。按照 25%的所得税率计算,经测算,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平均年新增销售收入 64,800万元,平均息税前利润 6,660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 25.88%(税后),总投资回收期 4.62年(税后)。
(二)LED照明产品扩建项目
1.项目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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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通过新建生产基地,新增路灯产能 55,000 个/年,球泡灯产能100,000个/年。公司将抓住 LED 照明市场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依靠强大的 LED产品应用技术及广泛的专业渠道网络,逐步扩大国内外 LED 照明的市场份额。
该项目已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号为深发改备案[2010]0129号。
2.投资概算
本次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264万元,其中生产厂房建设投资 1,170万元,设备投资 2,52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571万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序号类别金额(万元)
一生产厂房建设投资 1,170.00
1 建筑工程费 900.00
2 安装工程费 270.00
二设备投资 2,523.00
1 生产设备投资 2,139.70
2 其他设备 383.30
三铺底流动资金 571.00
合计 4,264.00
3.产品方案及工艺流程
本项目设计生产多种 LED照明产品,设计生产规模为路灯 55,000个/年,球泡灯 100,000个/年。生产采用自动化贴片、全自动高温老化房等设备,自动化程度高。具体生产工艺流程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六、公司主
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一)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中的相关内容。
4.项目设备选用情况
本项目生产设备分封装设备及照明生产设备两大类,其中封装设备由照明与显示屏共用,生产设备总价合计 2,139.70万元。本项目选用的主要照明生产设备
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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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
总价
(万元)
平均单价
(万元)
1 高速贴片机台 5 500.00 100.00
2 多功能贴片机台 5 400.00 80.00
3 全自动高温老化房套 4 320.00 80.00
4 十万级无尘车间配件套 1 200.00 200.00
5 8温区洄流焊台 5 125.00 25.00
6 红胶点胶机台 1 120.00 120.00
7 自动插件机台 2 100.00 50.00
5.原辅材料、燃料的供应
本项目所需原材料 90%以上使用国内高端品牌或已国产化的国外著名品牌,主要为发光 LED 器件、外壳、支架、电源,原材料全部可在国内采购,不受制于国外供应商。
本项目生产线所需配备的能源为水、电。厂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附近有充足电力和丰富水源供应,燃料动力供应充足。
6.环保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创造清洁适宜的生活和工作场所。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粉尘、废水、废渣等污染物,也不产生电磁辐射,故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无生产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生产废弃物(生产废弃物、包装废料等)及生活垃圾由专业公司统一处理和回收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铅烟废气采取局部排风措施,对设备及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治理。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已经出具深环批[2010]101225 号文及深环批[2010]101227号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7.项目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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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厂址为深圳市坪山新区聚龙山片区蓝景北路与规划四路交汇处,总面积 22,082.10平方米,本公司已获得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编
号为:深房地字第 6000434820号,权利期限至 2060年 7月 1日。本项目拟占用建筑面积合计约为 9,000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正在办理工程施工及相关配套手续。
8.项目达产后新增的产能、产量
项目投产后规划产品产能逐年增加,预计第一年投产 40%,第 2年投产 80%,第 3年即可达产 100%。达产期三年内对应的产销规划情况如下表:
投产第 1年投产第 2年投产第 3年(达产年)
路灯(个) 22,000 44,000 55,000
球泡灯(个) 40,000 80,000 100,000
9.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建设期为 20个月,预计投产后第 3年达到设计生产规模。按照 25%的所得税率计算,经测算,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平均年新增销售收入 10,444万元,平均息税前利润 1,617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 32.97%(税后),总投资回收期 3.74年(税后)。
(三)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简况
研发和创新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是推动公司持续增长的动力。为了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保证公司快速稳定的增长,公司必须加大对研发设计的投入,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完善研发体系。本项目建设将整合公司现有科技研发力量,更新科研设备,添置先进的检测、试验仪器等,从选题立项、实验研究、中试试验等方面为技术研究工作奠定基础。该项目已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号为深发改备案[2010]0128号。
2.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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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5,028万元,其中土建及装修投入 1,040万元,设备投资 2,243万元,人员工资 1,745万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序号类别金额(万元)
一土建及装修投入 1,040
1 建筑工程费 800
2 安装工程费 240
二设备投资 2,243
1 专用设备投资 2,125
2 办公设备投资 118
三人员工资 1,745
合计 5,028
3.研发中心主要研发方向
本项目将致力于巩固 LED显示屏技术优势,积极推进在 LED照明领域的研发深度及广度,研制开发新产品,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研发中心未来主要的研发方向如下:
(1)显示屏研发方向
① LED产品标准化、产业化技术研究
?研究 LED显示屏在线亮度、色度校正技术和配套设备;
?研究 LED显示屏在流水线上实现自动检测;
?通过光学设计研究,突破宽视角、高亮度、色度均匀等技术瓶颈;
?研究超轻薄、模块化、易安装、维护方便的显示屏。
② LED产品节能和高可靠性研究
?热学方向研究。通过对驱动芯片、模组灯板、箱体结构及电源系统的散热研究,设计出一整套高效的散热系统解决方案;
?材料学方向研究。通过对产品材料的研究及对不同材料特性的测试,研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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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出性能更好的 LED产品结构材料;
?研究控制系统、驱动芯片和驱动电路设计,降低产品能耗。
③新一代节能和内置亮度校正色度、校正记忆功能的控制系统/驱动芯片研究
?提升频率、灰度等级和校正域宽;
?研究驱动板级灰度控制技术,提高数据传输速率和系统稳定性;
?研究驱动芯片的电流输出误差、最大输出电流、数据移位时钟等性能对显示屏画面亮度和色彩的一致性、细腻程度、刷新率的影响;
?研究提高最大输出电流技术、降低输出电流列间偏差、片间偏差技术;
?研究提高串移时钟频率、输出级最大可耐压技术;
?研究芯片级连接口检测、与带检测功能的恒流驱动芯片配合对屏体进行问题检测技术。
④ LED显示屏多用途解决方案研究
?研究适合广告传媒、演艺租赁、交通诱导、体育场馆等行业,以及其他各类特殊需求的高端 LED显示屏产品及解决方案。
(2)照明研发方向
①照明封装研究
?研究低色温、高光效、高显色性的 LED封装技术;
?研究空间色温均匀的高光效、高显色性、低色坐标漂移的 LED封装技术;
?研究小体积、低热阻、热匹配、高可靠性的新型封装技术;
?研究微型反射腔与曲面光学透镜相接合的高光效、高可靠性集成封装技术,并采用高导热的共晶焊接技术。
② LED照明路灯、隧道灯产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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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型芯片模粒封装与一次配光的研究:通过对一次配光模粒封装的研究,达到符合路灯、隧道灯的配光效果,满足路灯、隧道照明的光分布与照度、均匀度要求;研究成型模加工工艺的可靠性、衰减特性、实现批量化生产的技术;
?研究 LED道路照明产品关键部件标准化、规范化、通用化技术,便于不同厂家灯具的关键部件能够通用、互换;方便维护管理,降低运行和维护成本;
? LED路灯、隧道照明整体设计技术、区段分级调光控制技术及具有高可靠性、可互换性和易维护性的 LED智能照明系统研究;
?灯具散热技术研究:将计算流体力学软件应用于散热部件的设计,简化设计流程,优化外形,以达到较低的流动阻力,延长灯具结构寿命;
?高效率高可靠性智能控制驱动电源的研究:研究高频无损开关技术,提升电源工作频率;研究提高电源效率的技术,降低电源损耗;研究降低电磁干扰、总谐波失真的方法,降低电源对电网的干扰与污染。
③ LED球泡灯产品研究
?研究高空间均匀性、高显色性的照明技术;
?研究新型驱动技术,大大提升电源效率,减少电源损失;研究降低电磁干扰、总谐波失真的方法,降低电源对电网的干扰与污染;
?研究红光对显色性增强原理,提升显色性;
?研究新型散热材料的应用,替代金属散热材料,达到良好的散热效果,降低产品重量;
?研究智能无线控制技术,根据需要实现不同照明效果。
4.项目设备选用情况
本项目所需设备包括专用设备及办公设备,合计 2,243万元,其中专用设备2,074万元,办公设备 169万元。本项目选用的主要设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
总价
(万元)
平均单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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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
总价
(万元)
平均单价
(万元)
1 亮度色度校正仪台 2 200.00 100.00
2 电磁干扰测试设备及暗室台 1 200.00 200.00
3 SEM电子显微镜台 1 150.00 150.00
4 模造成型机台 1 150.00 150.00
5 自动插件机台 1 136.00 136.00
6 X-ray 台 1 120.00 120.00
7 三次元测量仪台 1 100.00 100.00
5.项目选址
本项目厂址为深圳市坪山新区聚龙山片区蓝景北路与规划四路交汇处,总面积 22,082.10平方米,本公司已获得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编
号为:深房地字第 6000434820号,权利期限至 2060年 7月 1日。本项目拟占用建筑面积合计约为 8,000平方米。本项目计划需 24 个月的时间建成,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6.项目的经济分析
研发中心虽然没有直接创造利润,但研发中心的扩建将扩大 LED 显示屏的技术优势,培育 LED 照明核心技术,提高新产品的开发速度和开发质量,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四)营销体系相关配套升级项目
1.项目简况
通过几年的努力,本公司的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随着产品研发的不断深入、市场的逐步拓展以及客户需求的不断提升,现有的营销体系及信息系统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公司市场发展的需求。
本项目拟从营销网点、营销展会和信息系统三方面对公司现有营销体系及信息系统进行升级。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营销网络对全国市场覆盖的深度、广度将进一步拓展;展会营销将使公司获得更高的知名度,更有利于公司产品营销;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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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通过新建信息系统,将进一步完善营销体系,提高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效率。
该项目已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号为深发改备案[2010]0130号。
2.投资概算
本次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048.20万元,按费用构成划分见下表:
序号类别金额(万元)
一营销网络建设 1,269.40
1 样品投入 550.00
2 人员工资 519.00
3 房租 157.00
4 办公设备 43.40
二展会 1,234.00
1 显示屏国内外展览费用 1,034.00
2 照明国内外展览费用 200.00
三信息化系统 1,544.80
1 软件投入 382.80
2 项目实施费用 870.00
3 硬件费用 292.00
合计 4,048.20
3.项目建设方案
(1)营销网点完善与扩建
①基本情况介绍
本子项内容包括对公司现有北京、上海、武汉三个外地营销办事处升级完善,以及在沈阳、西安、乌鲁木齐、成都新建营销办事处。网点的作用主要是样品展示,管理与培训渠道客户、售后服务支持以及同渠道客户一道拓展市场。办事处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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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分布及管辖范围见下表:
序号所属地区办事处名称所在地性质管辖范围
1 东北东北办事处沈阳新设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
2 西北西北办事处西安新设甘肃、宁夏、青海、陕西
3 新疆新疆及中亚办事处乌鲁木齐新设新疆、中亚
4 西南西南办事处成都新设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
5 华北华北办事处北京现有北京、山西、河北、天津
6 华中华中办事处武汉现有河南、湖北、湖南、江西
7 华东华东办事处上海现有山东、安徽、江苏、上海、浙江
公司深圳营销本部兼负责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及除中亚外的海外市场,不纳入本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大营销网络的深度和广度。
②办公及居住场所安排
本项目所涉及办事处的办公场所和宿舍以租赁的形式解决,办公场所使用面积控制在 200-500平方米之间,宿舍面积控制在 100-300平方米之间。
③主要设备和人员安排
办事处所需设备基本都为办公设备,现有办事处在利用原有办公设备的基础上根据需要添置,新建办事处所需办公设备就近采购。设备主要包括电脑、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配置总数为 86台。
办事处所需人员按职能分为销售、售后、技术支持三类,共需新增人员 79人。
④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由公司销售部门组成专门项目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调配,并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考核,实施周期为 2年,目前已开始前期准备工作。
(2)加大营销展会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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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基本情况介绍
展会是行业生产商、经销商和贸易商等进行交流、沟通和商业促进的平台。
随着展会行业的发展成熟,其对于现代市场营销的渗透效应越来越强。公司将加大展会参展的力度,扩大产品品牌宣传,促进产品营销。具体参加展会数量及资金安排如下表:
产品国内外参展数量(个)展览费用(万元)样品投入(万元)
国内 10 200
显示屏
国外 15 375 国内 4 60
照明
国外 3 60 合计 32 695 539
②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资金计划于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展会安排逐步投入。
(3)信息系统
①基本情况介绍
为满足公司未来三到五年的发展需要,公司拟新建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将能够增强公司的管理水平,并能够为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和战略规划提供分析依据,提高决策分析能力,从而有效提高决策的质量,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信息系统建设资金安排如下:
项目内容金额(万元)
软件牌照 354.4
软件投入
数据库许可 28.4
第一期 667.0
项目实施费用
第二期 203.0
硬件费用服务器、机房等 292.0
合计 1,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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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分 2年完成,目前已开始前期准备工作。
4.项目的经济分析
营销体系及信息系统升级不直接创造利润,但可以扩展公司的销售网络,增强公司的品牌知名度,提升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水平,进而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五)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公司本次拟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73%,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万元,全部用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补充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1.补充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必要性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后,将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拥有更为充裕的资金用于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产品研发、扩大销售业务规模和引进高端人才,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2.营运资金的管理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将严格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使用该项营运资金。
3.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后,无法在短期内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在短期内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但从长期看,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一方面可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结构;另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资金实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的发展,为股东创造良好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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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资回报。
4.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后,为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目标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来源,保证了公司研发和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将有利于公司提高技术研发实力、扩大业务规模及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整体影响
(一)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公司货币资金和股东权益增加,公司的净资产额和每股净资产均比发行前大幅度增加,将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债务融资能力。
(二)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股票发行后,由于净资产的增加,本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有一定程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均在 2年以内,项目周期相对较短,收效较快。随着项目的逐步投产和产生效益,预计公司的盈利能力在未来 2-3 年内将快速增长,净资产收益率也将逐步提高。
(三)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研发支出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固定资产年折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成后年折旧
1 高端 LED显示屏产品扩建项目 18,623 1,499
2 LED照明产品扩建项目 3,693 314
3 研发中心项目 3,283 249
4 营销体系相关配套升级项目 292 26
合计 25,891 2,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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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设期内不计提折旧,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无直接影响。项目建成后,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2,088万元。发行人 2008年、2009年及 2010年的营业毛利分别为 4,072.33万元、7,036.85万元和 12,495.85
万元。不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的新增收入,以 2010 年的营业毛利12,495.85万元为基础,再扣减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2,088万元,仍能保持 20.77%
的毛利率水平。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随着项目试产磨合的完成,在第三年完全达产后,将新增主营业务收入 72,000万元/年,投产后的新增销售收入足以抵消新增折旧的影响。因此,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研发中心项目除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249万元外,每年还将新增研发支出 1,745万元。虽然研发中心项目并不直接贡献产能,但是,持续提高的研发投入是企业发展的必要成本,研发设备和研发人员的引进、研发费用的加大,将协助发行人提高产品批量化、规模化水平,提高 LED 照明领域的技术储备和技术水平;营销体系及信息系统升级可以扩展公司的销售网络,增强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从而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随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达产,未来主营业务收入的大幅提升完全可弥补研发支出的增长,研发支出的提高不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下降,资产流动性将显著提高,偿债风险将大为降低,财务结构将显著改善,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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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声明:本公司上市后,将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的实现情况。
本节所涉及的业务发展目标,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形势、本公司可获得的发展资源以及其发展趋势的判断,对可预见的将来做出的目标和规划。其中,涉及到较多不确定性因素。本公司不排除在管理层认为必要时,根据市场环境发生的变化以及自身业务发展的状况,对业务发展目标进行修正、调整或完善。
一、长期发展战略
公司将积极落实国家大力支持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的产业政策,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发展之根本,以“求实、进取、创新、诚信”为经营理念,以持续的自主创新为动力、以优异的产品品质为支撑、以创新的营销模式为依托,不断拓展应用领域、优化产品结构,致力于发展成为国际一流的 LED 显示应用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以及国内细分市场领先的 LED照明产品供应商。
二、本公司的发展计划
为达成上述战略目标,公司拟在未来开展以下重点工作:
(一)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计划
研发和创新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是推动公司持续增长的动力。为了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保证公司快速稳定的增长,公司必须加大对研发设计的投入,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完善研发体系。公司未来两年内,拟在研发上投入 5,028万元,加强研发中心建设。主要研发方向为:
1、显示屏方向,主要包括 LED 产品标准化、产业化生产研究;LED 产品
节能和高可靠性研究;新一代节能和内置亮度校正、色度校正记忆功能的控制系统/驱动芯片研究;LED生产工艺研究;LED广告屏、租赁屏、高速公路屏、体育场馆屏、异形屏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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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照明研发方向,主要包括照明封装研究;LED照明路灯、隧道灯产品研
究;LED球泡灯产品研究等。
研发中心的扩建将有力地提高新产品的开发速度和开发质量,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二)产能扩张计划
随着本公司的不断壮大,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对生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公司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日益明显。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LED显示屏与照明相关项目被广东省发改委授予“广东现代产业项目 500强”称号。
1、LED显示屏扩产项目拟投资 22,151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20个月。项目
投产后规划产品产能逐年增加,预计第一年投产 40%,第 2 年投产 80%,第 3年即可达产 100%。项目实施达产后,将新增全彩显示屏产能 100,000平方米/年。
2、LED照明扩产项目拟投资 4,264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20个月。项目投产
后规划产品产能逐年增加,预计第一年投产 40%,第 2 年投产 80%,第 3 年即可达产 100%。项目实施达产后,新增路灯产能 55,000个/年,球泡灯产能 100,000个/年。
(三)营销推广计划
通过几年的努力,本公司的市场开拓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随着产品研发的不断深入、市场的逐步拓展以及客户需求的不断提升,现有的营销体系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公司市场发展的需求。
公司拟从营销网点、营销展会和信息系统三方面对公司现有营销体系及信息系统进行优化升级。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营销网络对国内及海外市场覆盖的深度、广度将进一步拓展,展会营销将使公司获得更高的知名度,更有利于公司产品营销,同时公司通过新建信息系统,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决策能力,为公司生产与销售扩大保障。
(四)吸引人才计划
本公司是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企业,既需要大批稳定的普通员工,又需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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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敬业、务实的管理、技术专才。因此,本公司拟通过以下方式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建设:
1、拓宽人才招聘渠道,积极从社会引进适合公司发展的专业化技术人才和
管理人才,特别是具备国际化服务能力的人才。
2、积极在本公司内部发掘人才,为人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机会和平台,并
通过本公司的考核激励和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使人才在相对的稳定中双向合理流动,实现公司与员工个人的共同发展。
3、围绕本公司的发展目标,制定系统化的培训计划,通过走出去、请进来
的培训方式,增加人才储备。
4、加大普通员工招聘工作的力度,满足生产用工需求,并提供良好的工作、
文化、生活环境,增强员工的归属感,稳定员工队伍。
(五)再融资计划
公司将以规范的运作、良好的经营业绩、稳定而持续的发展来回报广大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保持持续融资功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本结构将得到一定程度的优化,企业竞争力也将得到较大提升。本公司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合理运用从资本市场募集的资金,服务于公司的经营与发展:
1、公司将以规范的运作、科学的管理、持续的增长、合理的回报给投资者
以持久的信心,保持公司在资本市场上持续融资的能力。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和资本市场状况在适当时机实施再融资。
2、公司将结合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设计股权融资和债务融
资相结合的融资方案,选择灵活的融资方式,积极开拓新的融资渠道,有效控制资金成本,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比例,取得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本公司实现发展目标所依据的假设
1、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定发展,经济和社会环境不会发生对本
公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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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所在的 LED行业及终端客户需求正常发展,不发生重大不利的市
场变化;
3、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不发生根本性变化;
4、本次发行可以按预期完成,募集资金及时到位;
5、本公司各项竞争优势继续发挥应有作用;
6、没有无法预测或不可抗拒因素对本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发行上市对实现业务目标的作用
本次发行对于本公司实现上述业务发展目标具有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
1、通过本次发行为公司近期的发展建设项目提供资金,同时为未来发展搭
建一个可持续融资的资本市场平台;
2、通过本次发行成为上市公司后,在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下,本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效率;
3、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改善本公司的研发环境
和硬件设施,吸引并留住高端技术人才,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研发实力和技术实力;
4、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端 LED 显示屏产品扩建项目”和“LED
照明产品扩建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扩大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一方面解决目前LED显示屏产能受限的局面,另一方面大力拓展 LED照明市场,积极应对市场随时可能出现的爆发式增长;
5、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稳定和壮大
本公司的人才队伍;
6、通过本次发行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国内外市场形象,扩大公司知名度,拓
展业务对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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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 2010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金额在 50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 500万元,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2010年 11月 16日,本公司与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签订了《公明玉律至碧眼道路工程 LED路灯灯具及灯杆项目采购合同》(光开设备[2010]004号),约定本公司向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出售 LED路灯灯具及灯杆,供其用于公明玉律至碧眼道路工程,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920万元。
(二)采购合同
2010 年 5 月 18 日,安吉丽与先进自动器材有限公司签订了《购货合同》(1022-10ZH),约定安吉丽向先进自动器材有限公司购买 AD860全自动银浆固晶机 12台,iHawkXtreme高产能焊线机 12台,总价格为 1,188,000美元。
(三)房屋租赁合同
2008年 6月 20日,本公司与宏升富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宿舍租赁合同书》,约定宏升富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将坐落于深圳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工业区的一至六层厂房、配套食堂以及一至四层宿舍楼出租给本公司。租赁面积共计 14,605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08年 6月 1日起至 2011年 7月 30日止。
2010年 12月 30日,本公司与深圳市宝安福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登记(备案)号为宝 CK010891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深圳市宝安福安实业有限公司将坐落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大洋开发区福安工业城二期厂房第十四幢四层北的房屋出租给本公司。租赁面积共计 524.5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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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月 1日起至 2011年 12月 31日止。
2010 年 7 月 8 日,本公司与深圳市深宇多媒体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centruer-2008的《深宇科技园物业租赁合同》,约定深圳市深宇多媒体有限公司将坐落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 68号的深宇科技园中的 1号厂房、2号厂房、3 号厂房 3 楼整层及宿舍楼出租给本公司。租赁面积共计 30,839.63平方米,租
赁期限为 3年,自 2010年 9月 15日起至 2013年 9月 14日止。
2009年 7月 29日,卢德隆与深圳宝安华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深圳宝安华丰实业有限公司将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北环路官田社区横坑工业园 B1 栋厂房编号: T7-0202-B00281 二楼的房屋(编码为4403060060010100014)出租给卢德隆使用,面积为 1,831 平方米,租赁用途为厂房,租赁期限自 2009年 7月 17日起至 2012年 7月 16日止。该合同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合同登记(备案)号:宝 GB019770(备))。2009 年 9 月17 日,卢德隆出具《场地使用声明》,同意将其所租上述房屋提供给安吉丽使用。2009 年 9 月 25日,卢德隆、深圳宝安华丰实业有限公司和安吉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同意由安吉丽承租上述房屋。就上述房屋租赁事项,2010年 9月 15日,安吉丽与深圳宝安华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合同登记(备案)号:宝 GB023339(备)),租赁涉及的主要商业条款不变。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
2010年 7 月 2 日,本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签订了编号为深地合字(2010)9013 号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约定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将宗地编号为 G12307-0137、土地面积
为 22,082.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本公司。上述宗地的使用年期为五十年,
从 2010年 7月 2日起至 2060年 7月 1日止。
(五)合作协议
2009年 11月,洲明有限与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承担广东省中国科学院全面战略合作计划“低成本、高光效 LED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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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产业化关键技术的研究”项目,对合作分工、成果归属、保密责任、项目经费等作了约定。
2010年 8月 10日,公司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签订了《共同组建低碳技术与应用联合实验室的协议》(深洲科字 2010第 01号),约定双方共同组建“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洲明科技低碳技术与应用联合实验室(暂定名)”,并对该实验室的功能、组织、资产、经费等进行了约定,有效期至 2013年 7月。
(六)授信及担保合同
2010年 11月 5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2010圳中银布额协字第 000752号),中行深圳布吉支行向本公司提供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000 万元,用于叙作人民币短期贷款、外币短期贷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11年 11月 5日,本公司向中行深圳布吉支行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2010年 11月 5日,本公司与中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2010年圳中银布质额字第 05号),本公司为与中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2010 圳中银布额协字第 000752 号)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质押担保,质押物名称为发行人的出口退税账户。
二、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无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最近三年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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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关“337调查”的说明
(一)关于“337调查”的补充披露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Tariff Act of 1930)第 337节(简称“337调查”),对不公平的进口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的做法。实践中,“337 调查”主要针对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如果进口产品侵犯了美国有效的知识产权,该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337调查”申请,并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采取相关救济措施。
2008年 2月,美国专利权人 Gertrude Neumark Rothschild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申请,指控全球 34家 LED企业在美生产和对美销售的短波长发光二极管、激光二极管和含有上述二极管的产品侵犯其专利(美国专利号为 US
5252499,名称为“Wide Band-Gap semiconductors having low bipolar resistivity and
method of formation(具有低双极性电阻的宽能隙半导体及其制造方法)”,于 2010年 10 月底到期),要求对 US5252499号专利侵权的产品实行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
2008年 3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编号 337-TA-640正式立案,对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全球 30 家 LED 企业进行专利侵权的“337调查”。发行人前身深圳市洲磊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磊电子”)也在被调查的企业范围内。2008年 3月 2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向被告洲磊电子发出调查通知。
由于“337调查”案件本身所具有的贸易排它性特点,若不积极应诉,发行人将会丧失在美国的市场份额,并可能会影响到发行人向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出口,2008年 5 月 2 日,洲磊电子应诉,否认了专利权人对洲磊电子侵权的指控。
2008年 8月,发行人与专利权人 Gertrude Neumark Rothschild签署了《和解协议》,约定专利权人给予发行人非独占性授权,同意发行人使用其 US 4904618、
US 5252499号专利以及其在日本、韩国、台湾、加拿大、欧盟获得的相应专利。
基于该《和解协议》,专利权人与发行人联合提出动议,要求终止对发行人的调查。
2008年 9月 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首席行政法官 Paul J. Luchern签发37号令,同意终止对发行人的调查;2008年 10月 2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 Inv. No. 337-TA-640号文件,决定不对前述 37号令进行复查,确认终止对发行人的调查。
(二)相关专利内容及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
1. US4904618、US5252499号专利内容
专利号为 US4904618的专利名称为“Process for doping crystals of wide band
gap semiconductors”(宽能隙半导体之结晶掺杂制程)。方法是将一对主要和次要的掺杂物纳入结晶中,藉此提升任一种掺杂物个别在结晶中的可溶性,接着优先将次要而较为活跃的掺杂物移除,留下主要的掺杂物,此一技术是用来掺杂硒化锌的 P型区域,而主要掺杂物为氮,次要掺杂物为锂。
专利号为 US5252499的专利名称为“Wide band-gap semiconductors having
low bipolar resistivity and method”(具有低双极性电阻的宽能隙半导体及其制造方法),主要内容是为了要生成此宽能隙半导体,会用到氢原子来中和补偿污染物,另外,半导体掺杂物与氢是一起被引进未掺杂的半导体,接着,将氢移除掉之后,会留下可接受的无需补偿的宽能隙半导体。
2.上述两项专利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
上述专利主要是发行人所在的 LED 产业上游芯片制造企业在利用 MOCVD制造 LED灯时所采用的技术,发行人未直接使用上述两项专利技术进行 LED芯片的生产制造,发行人被列入“337调查”的调查对象的原因为发行人从上游企业采购的 LED器件及芯片中含有上述两项专利。
随着上述两项专利技术的保护期到期并成为公共技术,以及各大 LED 芯片制造企业自主新技术的诞生,越来越多的芯片制造企业拥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发行人以及发行人上游企业不再存在针对上述两项专利的侵权风险。
综上所述,发行人未使用上述两项专利进行生产,上述两项专利在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中不具有重要地位。
(三)专利权人给予发行人“非独占性授权”对发行人的影响
根据专利权人与洲磊电子签订的《和解协议》,专利权人给予发行人非独占性授权,同意发行人使用其 US 4904618、US 5252499号专利以及其在日本、韩
国、台湾、加拿大、欧盟获得的相应专利。
鉴于 US 4904618、US 5252499号专利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具有重要性,
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并不直接使用上述专利,因此发行人并无取得上述两项专利的“独占性授权”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发行人获得“非独占性授权”之后,发行人生产或销售含授权专利的产品已不存在任何侵权风险。
(四)该专利 2010年 10月底到期对发行人的影响
US 4904618、US 5252499号专利主要应用在发行人所在的产业链上游芯片
制造等行业,发行人并不直接使用上述专利;发行人已获专利权人的“非独占性授权”,可以合法地从专利权人指定的供应商处购买到含授权专利的产品;上述专利到期后成为公开技术,发行人产业链上游芯片制造等行业可以合法地使用上述技术,发行人采购原材料供应商的范围将不会再受到限制。上述专利到期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任何的不利影响。
第十四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林洺锋马修阁王伟

燕飞飞黄振东方强

程源李晋闽林万强

李梓亮艾志军刘家序

陈健谷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许刚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珏

(签名)
郝智明

项目协办人:(签名)
郑睿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江华
(签名)
王萌
(签名)
赵彦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付洋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张希文

(签名)
张立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
杨洋

(签名)
罗俊军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陈冬梅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
黄祥

(签名)
徐晓钧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俞华开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张希文

(签名)
张立琰

验资机构负责人:(签名)
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五节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意向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七)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其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本次股票发行承销期内,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查阅地点
发行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 68号深宇科技园
联系人:陈健
联系电话:0755-2991 8999转 886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号盈泰中心 2座 15层
联系人:郝智明、王珏、郑睿、封雪、卢奕、郁建
联系电话:010-6622 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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