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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7-03-27
新 凤 鸣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
Xinfengming Group Co.,Ltd
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7,730 万股(无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4月7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60,20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3 月 27 日
1、公司控股股东庄奎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恒聚投资、中聚投资、屈凤琪、吴
林根、尚聚投资、吴新兰、诚聚投资、沈雪庆、朱树
英、冯新卫、沈健彧、许纪忠、杨剑飞、谢国强和柴
炳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
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3、公司股东王新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4、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庄奎龙、屈凤琪、吴林根、沈健彧、杨剑飞、沈雪庆、
朱树英和许纪忠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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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买卖公司股票将根据相关规定提前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备案;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将及时向公司报
告并由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所持公司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
调整);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5、公司全体股东各自还承诺:“若违反上述承
诺转让公司股份,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1-1-III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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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重要内容有: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
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
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公司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上市后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订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可根据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
修改,调整股东回报计划。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及股东回报计划的调整须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为: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
积金以后,计划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三年累计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30%;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利润分配总额的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
分配的前提下,并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的情况下,公司可以
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关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股
利分配政策”。
虽然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盈利指标良好,并准确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但是
利润分配能力直接取决于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可供分配利润。为确保公司股
利分配政策的顺利实施,公司将通过子公司分红等方式保证公司对股东的现金分
红能力。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庄奎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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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恒聚投资、中聚投资、屈凤琪、吴林根、尚聚投资、吴新兰、诚聚
投资、沈雪庆、朱树英、冯新卫、沈健彧、许纪忠、杨剑飞、谢国强和柴炳华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王新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庄奎龙、屈凤琪、吴林根、沈
健彧、杨剑飞、沈雪庆、朱树英和许纪忠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
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拟买卖公司股票将根据相关规定提前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案;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将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公告。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
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全体股东各自还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转让公司股份,所获收益全部
归公司所有。”
三、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庄奎龙、恒聚投资、中聚投资和屈凤琪的持股
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本人(公司)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
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
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及已作出的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
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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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人(公司)保证将严格
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的股份,并提前3个交
易日公告。
四、稳定股价预案
为维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后股票价格的稳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公司股票如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
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已经披露的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已经披露的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期末之后公司股票有除权除息事项的,
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时,则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前述启动条件的监测。自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触发
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召开董事会会议制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告知稳
定预案履行义务人。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将采取以下部分或者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
公司经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 3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若连续 3 个
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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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
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
取得现金分红(税后)的 20%;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取
得现金分红(税后)的 50%;
(3)公司董事会公告增持股份预案后 3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若连续 3 个
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终止增持公司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
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
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金
额不低于其个人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收入的 20%,不高于其个人上年度自公
司领取的税后收入的 50%;
(3)公司董事会公告增持股份预案后 3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若连续 3 个
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终止增持公司股份;
(4)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
保证其履行公司制定的《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义务。
(三)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
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公
司应将该年度及以后年度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款项予以暂扣,直至其按承诺
采取相应的增持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3、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公司
可将其个人的薪酬予以暂扣,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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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五、关于对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公司承诺
如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
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
购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
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
息调整),回购价格为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与发行价格的孰高者。
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
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控股股东承诺
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
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
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购回价格为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与发行价格的
孰高者。
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无条件
授权公司暂扣本人应领取的薪酬和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赔偿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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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无条件
授权公司暂扣本人应领取的薪酬和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赔偿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中介机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承销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
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和评估机构中铭国际承诺:因本公司/本所为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申报会计师天健承诺:因本所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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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七、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已经在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财务报
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披露了审计截止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后
的主要经营状况,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未发生较大不利变化。
公司预计 2017 年 1-3 月营业收入及利润(未经申报会计师审核)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3 月 变动幅度 2016 年 1-3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30,000.00-550,000.00 31.18-67.79 327,795.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000.00-28,000.00 155.51-257.71 7,827.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9,000.00-27,000.00 153.58-260.35 7,492.71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7 年以来,涤纶长丝市场景气度有所波动,但总体处于较高水平。公司
预计 2017 年 1-3 月经营情况良好。
八、重大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风险
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民用涤纶长丝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尤其是国内经济增速下降、全球经济复苏放缓及欧债危机影响,涤纶长丝行业的
景气度自 2011 年四季度起逐步回落,进入了结构性的深度调整期,至 2013 年到
达谷底,之后业短期供需影响有所波动,总体处于低位徘徊;2016 年,行业供
需格局得以改善,涤纶长丝行业景气度有所回升。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经
营业绩波动与民用涤纶长丝行业发展状况基本一致。
如果未来全球经济发生较大波动,我国的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则公司的经营
业绩也可能会随着民用涤纶长丝行业的调整而出现下降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涤纶长丝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 PTA、MEG,2016 年 PTA、MEG 占公司
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57.01%、25.50%。在其他因素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
以 2016 年度数据测算,PTA 价格每变动 1%,将影响公司毛利约 8,558.68 万元,
占公司营业利润的比例为 9.73%;MEG 价格每变动 1%,将影响公司毛利约
3,827.65 万元,占公司营业利润的比例为 4.35%。如果 PTA 和 MEG 价格发生大
幅波动,公司的库存和采购管理、产品的市场价格调整不能有效降低或消化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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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料价格波动影响,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纺织品出口的风险
涤纶长丝行业主要受下游纺织品行业的需求变化影响。近年来,国内纺织品
市场需求和我国纺织品出口直接带动了涤纶长丝的消费。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
数据,2014 年和 2015 年我国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的零售额分别为 12,563 亿元和
13,484 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0.9%和 9.8%;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2014
年和 2015 年我国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金额为 2,984.3 亿美元和 2,838.5 亿美元。虽
然我国纺织品市场需求规模较大且需求量保持增长,但我国纺织品的出口量仍然
较大,纺织品的出口情况变化会对涤纶长丝行业造成重大影响。目前,欧美实体
经济发展趋缓,全球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国际经济形势的波动将会影响
我国纺织品出口,进而影响涤纶长丝行业。
4、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20%、5.95%和9.42%,
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提升,与民用涤纶长丝行业发展情况基本一致。涤纶长丝行
业的景气度自2011年四季度起逐步回落,进入了结构性的深度调整期,至2013年
到达谷底,之后受行业短期供需影响有所波动,总体处于低位徘徊。2016年,行
业供需格局得以改善,涤纶长丝行业景气度有所回升,毛利率提高。虽然公司主
营业务毛利率逐步提升,但不排除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随着涤纶长丝行业调整而
波动的风险。
5、业绩波动风险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 384.55 万元、
36,416.84 万元、23,730.29 万元和 87,925.40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4,080.25 万元、
31,663.83 万元、32,074.58 万元和 74,599.9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分别为 1,833.64 万元、28,440.15 万元、19,205.49 万元和 71,274.04 万元,营业利
润、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等指标呈现一定的波动性。报告期内,
得益于公司产品销量的提升和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提升,公司主要利润指标在经历
2013 年低谷后,有所回升,到 2016 年明显提升,与民用涤纶长丝行业发展情况
基本一致。但不排除公司业绩随着民用涤纶长丝行业调整、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
而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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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6、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涤纶长丝行业市场价格透明,产品价格主要受到石油价格波动影响。2014
年以来,公司主要产品单位售价呈下降趋势,于 2015 年底跌至谷底,2016 年随
着石油价格上升逐步回升。其中,POY 单位售价从 2014 年的 8,017.97 元/吨下跌
至 2016 年的 6,163.50 元/吨,跌幅为 23.13%;FDY 单位售价从 2014 年的 8,599.50
元/吨下跌至 2016 年的 6,843.40 元/吨,跌幅为 20.42%;DTY 单位售价从 2014
年的 9,617.12 元/吨下跌至 2016 年的 8,090.98 元/吨,跌幅为 15.87%。虽然公司
产品上下游价格传导机制较为明显,但产品价格波动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
定的影响。另外,当产品价格大幅度下跌时,公司库存商品、原材料存在相应的
减值风险。
7、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为庄奎龙,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庄奎龙、屈凤琪和庄耀中。庄奎
龙直接持有公司 30.79%的股份,并通过恒聚投资、中聚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37.86%
的股份;屈凤琪为庄奎龙妻子,直接持有公司 9.89%的股份;庄耀中为庄奎龙与
屈凤琪之子,通过尚聚投资、诚聚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5.13%的股份。虽然公司建
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利用
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
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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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 录........................................................................................................................... 11
第一节 释 义 ............................................................................................................ 15
一、普通名词....................................................................................................... 15
二、专业术语....................................................................................................... 17
第二节 概 览 ............................................................................................................ 19
一、发行人简要情况........................................................................................... 19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20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21
四、本次发行情况............................................................................................... 22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22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4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24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25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关系的情况........................................... 26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26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8
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风险................................................................... 28
二、经营风险....................................................................................................... 28
三、财务风险....................................................................................................... 30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31
五、被实施反倾销措施的风险........................................................................... 32
六、管理风险....................................................................................................... 33
七、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风险........................................................................... 33
八、环保风险....................................................................................................... 33
九、业绩波动风险............................................................................................... 34
十、业绩下滑风险............................................................................................... 34
十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3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5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35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6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68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69
六、发行人的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72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86
1-1-11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90
九、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95
十、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03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105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简介............................................................. 105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状况......................................................................... 105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27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35
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61
六、使用他人资产及许可他人使用资产情况................................................. 180
七、进出口经营权及境外经营情况................................................................. 180
八、特许经营权................................................................................................. 181
九、公司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181
十、公司技术储备情况..................................................................................... 183
十一、技术创新机制和安排............................................................................. 185
十二、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187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90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190
二、同业竞争..................................................................................................... 191
三、关联交易..................................................................................................... 19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04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204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208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211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211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212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相互间亲属关系情况..... 213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所作承
诺及其履行情况................................................................................................. 213
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213
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213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15
一、概述............................................................................................................. 215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 215
三、发行人近三年内违法违规情况................................................................. 223
四、发行人近三年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226
五、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226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28
一、财务报表..................................................................................................... 228
二、审计意见类型............................................................................................. 237
三、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237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38
1-1-12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五、税项............................................................................................................. 253
六、分部信息..................................................................................................... 265
七、最近一年的收购兼并情况......................................................................... 266
八、非经常性损益............................................................................................. 266
九、报告期末主要非流动资产情况................................................................. 275
十、报告期末的主要债项................................................................................. 277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279
十二、现金流量情况......................................................................................... 280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280
十四、财务指标................................................................................................. 281
十五、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282
十六、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282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 282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83
一、财务状况分析............................................................................................. 283
二、盈利能力分析............................................................................................. 310
三、现金流量分析............................................................................................. 366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369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371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371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372
八、本次发行股份对基本每股收益的影响..................................................... 373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378
一、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378
二、拟定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主要困难................................................. 381
三、发行人确保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381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381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83
一、本次发行筹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38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388
三、固定资产变化与产能变动的匹配关系..................................................... 408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409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411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411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412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415
四、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规划..................................................... 415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17
一、信息披露..................................................................................................... 417
二、重要合同..................................................................................................... 417
三、对外担保情况............................................................................................. 426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26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427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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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429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430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431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432
六、验资机构声明............................................................................................. 433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434
一、备查文件目录............................................................................................. 434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与查阅地点............................................................. 434
1-1-14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第一节 释 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者词组具有以下含义:
一、普通名词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前身桐乡市中恒化纤

新凤鸣 有限公司,2008年5月更名为新凤鸣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 指 公司现行有效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上市后生效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草案)》
新凤鸣有限 指 新凤鸣集团有限公司
中恒化纤 指 桐乡市中恒化纤有限公司
新凤鸣投资 指 桐乡市新凤鸣投资有限公司
恒聚投资 指 桐乡市恒聚投资有限公司
中聚投资 指 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
尚聚投资 指 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
诚聚投资 指 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
桐乡市新凤鸣化纤有限公司,2003年4月更名为浙江
新凤鸣化纤 指
新凤鸣化纤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维化纤 指 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欣化纤 指 桐乡中欣化纤有限公司,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中驰化纤 指 桐乡市中驰化纤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中辰化纤 指 桐乡市中辰化纤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石科技 指 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盈化纤 指 桐乡市中盈化纤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独山能源 指 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中石科技全资子公司
新凤鸣进出口 指 浙江新凤鸣进出口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凤鸣国际 指 新凤鸣国际事业(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民泰村镇银行 指 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聚力实业投资(BVI)有限公司,英文名为
聚力实业 指 POLYCHAIN INDUSTRIAL INVESTMENT(BVI)
CO.,LTD.,公司子公司中驰化纤外方股东
1-1-15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凤鸣股份 指 浙江凤鸣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凤翔化纤 指 桐乡市凤翔化纤有限公司
中祥化纤 指 桐乡中祥化纤有限公司
天晟纸塑 指 桐乡市天晟纸塑有限公司
逸盛大化 指 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公司PTA供应商
恒力石化 指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公司PTA供应商
中国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MEG供应商
Oerlikon Group,欧瑞康纺织集团,产品涉及纺织、
欧瑞康 指 涂层工艺、半导体工业、传动系统和航空航天工业等
领域,是全球知名的企业集团
CHEMTEX INTERNATIONAL INC.,是一家专业从事
石化、聚合物、纤维、能源、生物燃料和环保领域的
美国康泰斯 指
工程设计、全球采购、施工管理的技术导向性工程服
务公司
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是我国纺织行业最大的综合性
中纺院 指
科研院所
Oerlikon Barmag,欧瑞康纺织集团的分部,在锦纶、
涤纶、丙纶纺丝机及变形设备领域里领先于全球同业
德国巴马格 指
者,其核心产品包括纺丝机、变形机以及卷绕头、泵
类和导丝盘等相应部件
TMT 机械株式会社,从事合成纤维机械的开发、设
计、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要产品为合纤原丝制造机器
日本 TMT 指
及系统、纺丝卷绕工艺系统、卷绕头、合纤加工机器
及系统、高速拉伸加弹机、空气加弹机等
桐昆股份 指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恒力股份 指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荣盛石化 指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恒逸石化 指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盛虹集团 指 盛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7,730万股人民币普
本次发行 指
通股(A股)的行为
A股 指 本次发行的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申报会计师、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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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中铭国际评估 指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通常是指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缩小第二产业,发展第
退二进三 指
三产业
报告期 指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二、专业术语
涤纶预取向丝,全称PRE-ORIENTED YARN 或者
PARTIALLY ORIENTED YARN,是经高速纺丝获得
POY 指
的取向度在未取向丝和拉伸丝之间的未完全拉伸的
涤纶长丝
全拉伸丝,又称涤纶牵引丝,全称FULL DRAW
FDY 指 YARN,是采用纺丝拉伸工艺进一步制得的合成纤维
长丝,纤维已经充分拉伸,可以直接用于纺织加工
拉伸变形丝,又称涤纶加弹丝,全称DRAW
DTY 指 TEXTURED YARN,是利用POY为原丝,进行拉伸
和假捻变形加工制成,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及收缩性
精对苯二甲酸,在常温下是白色粉状晶体,无毒、易
PTA 指
燃,若与空气混合在一定限度内遇火即燃烧
乙二醇,无色、无臭、有甜味、粘稠液体,主要用于
MEG 指 生产聚酯纤维、防冻剂、不饱和聚酯树脂、润滑剂、
增塑剂、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以及炸药等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是由PTA和MEG为原料经直
PET、聚酯 指 接酯化连续缩聚反应而制得的成纤高聚物,纤维级聚
酯切片用于制造涤纶短纤和涤纶长丝
聚酯纤维、涤纶 指 化学名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纤维
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取
PTT 指
得产业化开发成功的新型高分子材料
采用在熔体中加入二氧化钛以消减纤维的光泽。如果
有光、半消光、全消光 指 在熔体中不加二氧化钛为有光纤维,加入
0.25%—0.35%为半消光纤维,大于2.5%为全消光纤维
用天然或人工合成的高分子物质为原料,经过化学和
化学纤维 指
物理的方法制得的纤维的统称
以含有天然高分子化合物(纤维素)为原料,经化学
人造纤维 指 处理和机械加工制得的纤维,主要产品有粘胶纤维、
醋酯纤维等
以石油、天然气、煤及农副产品等为原料,经一系列
合成纤维 指 的化学反应,制成合成高分子化合物,再经加工而制
得的纤维
1-1-17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在技术或性能上有很大创新或具有某种特性、与常规
丝有差别的新品种。结合国内化纤行业特点及公司自
身实际情况,公司差别化涤纶长丝品种包括:超过或
等于288f的涤纶长丝、小于或等于83dtex的涤纶长丝、
单丝非圆形截面的涤纶长丝、有光或全消光涤纶长
差别化丝 指
丝、复合涤纶长丝、有色涤纶长丝、中强度涤纶长丝、
抗菌涤纶长丝、阻燃涤纶长丝、远红外涤纶长丝、阳
离子涤纶长丝、亲水性涤纶长丝、阳离子可染涤纶长
丝、异收缩、低收缩或高收缩涤纶长丝、蓄光涤纶长
丝等
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聚合体,以熔体或溶液的方式分
复合纤维 指 别输入同一喷丝头,从同一纺丝孔中喷出而形成的纤
维,也称多组分纤维
公司生产的复合丝,为 DTY 或 DT 拉伸后和 POY 进
复合丝 指
行复合而成的纤维
改性纤维 指 用化学或物理方法使纤维变性而制得的化学纤维
关于细旦、微细旦、超细旦纤维的定义,国际上尚无
统一的标准。我国一般把 0.9-1.4dtex 的纤维称为细旦
细旦、微细旦、超细旦纤维 指
纤维;0.55-1.1dtex 称为微细旦纤维;而 0.55dtex 以
下的纤维称为超细旦纤维
将达到外排标准的工业污水进行再处理,使其达到软
中水回用 指 化水水平,可以进行工业循环再利用,达到节约成本,
保护环境的目的
Chemical Oxygen Demand(化学需氧量),是衡量水
COD 指
中有机物质含量多少的指标
反倾销措施执行满 5 年之前的合理时间内进口国国内
产业或其代表提出有充分证据的请求而由主管机关
日落复审 指 发起复审,若在该复审中主管机关确定终止反倾销税
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则可继续征
收反倾销税。在复审期间,原反倾销税继续有效
纤度单位,是指在公定回潮率下,9,000 米长的纤维
旦(D) 指
或纱线所具有重量的克数,克数越大纤维或纱线越粗
filament 的缩写,指一根纱里的单纤数(喷丝孔的数
f 指
目)
纤度单位,是指在公定回潮率下,10,000 米长的纤维
分特(dtex) 指
或纱线所具有重量的克数,克数越大纤维或纱线越粗
dpf 指 单丝旦数,是 denier per filament 的缩写
m3/d 指 立方米/天
本招股意向书中若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1-1-18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要情况
(一)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2,47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庄奎龙
公司成立日期: 2000年2月22日
住所: 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
邮政编码:
电话: 0573-88519631
传真: 0573-88519639
公司经营范围: 化纤、废丝再生造粒、化纤织物、包装用品(不
包括印刷)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实
业投资;资产管理;房屋租赁;理财咨询服务。
(二)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系由新凤鸣有限以截至2008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6,161.33万
元折合股份14,850万股整体变更的股份公司。2008年9月4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33048300000993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公司业务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 POY、FDY
和 DTY 等多个系列 400 余个规格品种,主要应用于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
等领域。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民用涤纶长丝领域,是国内年产能百万吨级以上
最专业的涤纶长丝生产企业之一。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10 套熔
1-1-19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体直纺生产线。2015 年度公司实现涤纶长丝产量 211.17 万吨、主营业务收入
136.61 亿元。按 2015 年度产量计,公司位居国内民用涤纶长丝行业第二位,综
合实力较强。
公司生产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工艺技术稳定、生产能耗较低、成本控
制严格。公司聚酯设备采用当今国际先进的杜邦工艺—美国康泰斯技术及装备、
纺丝设备主要采用德国巴马格技术及装备、丝饼搬运和产品包装主要采用智能化
控制的自动落筒和自动包装设备,工艺上采用三釜聚合工艺、酯化蒸汽能量利用、
酯化加压反应、在线清洗、纺丝环吹、Wings 卷绕和废水、废气再利用技术等一
系列改善产品品质、降低能耗的技术,使公司的生产效率、产品品质得到进一步
优化和提升,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行业的平均水平。
公司具有较高的科技水平,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目前共拥有发
明专利 13 项、实用新型专利 85 项,另有多项非专利核心技术。自成立以来,公
司始终把技术创新放在首要位置,拥有的“企业研究院”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
研究开发中心,子公司中辰化纤于 2013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还被中
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认定为中国低碳环保功能性长丝制造基地,并分别与东华大
学、浙江理工大学、嘉兴学院、浙江纺织服装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以及中国工程
院院士等相关技术专家建立了长期技术合作伙伴关系。
公司信誉良好,产品质量优良,经过十五年的发展,公司和公司生产的产品
已在涤纶长丝客户群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公司的涤纶长丝于 2007 年 12 月被评
为国家免检产品。公司拥有的“凤鸣”(桐乡因梧桐而得名,古时也称凤鸣)商
标被浙江省工商局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公司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浙江
省级文明单位,并连续多年跻身浙江省百强民营企业、浙江省制造业百强企业,
2016 年公司位居“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第 338 位。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为庄奎龙,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庄奎龙、屈凤琪和庄耀中。
庄奎龙直接持有公司 30.79%的股份,并通过恒聚投资、中聚投资间接控制
公司 37.86%的股份,现任公司董事长和总裁。
屈凤琪为庄奎龙妻子,直接持有公司 9.89%的股份,现任公司董事。
庄耀中为庄奎龙与屈凤琪之子,通过尚聚投资、诚聚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1-1-20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5.13%的股份,现任公司副总裁。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天健已对公司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天健审〔2017〕188 号《审计报告》,以下财务数据均摘自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或据此计算得出。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额 862,082.80 868,778.16 712,592.89
流动资产 196,982.61 215,434.46 163,451.16
负债总额 527,115.57 607,377.23 458,566.19
流动负债 377,355.72 390,422.61 339,211.46
股东权益 334,967.23 261,400.93 254,026.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10,815.98 238,693.17 212,833.1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747,698.76 1,464,007,94 1,475,538.01
营业利润 87,925.40 23,730.29 36,416.84
利润总额 92,941.80 38,259.14 39,034.05
净利润 74,599.92 32,074.58 31,663.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73,156.43 30,448.39 29,139.11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443.49 1,626.19 2,524.72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1.39 0.58 0.56
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1.39 0.58 0.56
股)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233.32 69,304.75 62,699.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624.81 -92,997.79 -49,750.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081.94 34,029.57 -19,7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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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68.87 8,141.48 -6,621.54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流动比率(倍) 0.52 0.55 0.48
速动比率(倍) 0.26 0.24 0.2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6.68% 14.34% 48.30%
资产负债率(合并) 61.14% 69.91% 64.35%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0.07% 0.08% 0.00%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92 4.55 4.06
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周转率(次) 60.64 60.10 49.12
存货周转率(次) 23.49 23.12 26.4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86,655.92 115,132.90 96,747.02
利息保障倍数(倍) 5.59 3.05 3.2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3.24 1.32 1.1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5 0.16 -0.13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及比例: 不超过7,730万股(无老股转让),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2.85%
每股发行价: 【】元
发行方式: 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
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方式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中维化纤年产 4 万吨超细扁平纤维深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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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和中石科技年产 45 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其中:中维化纤年产
4 万吨超细扁平纤维深加工项目总投资额 35,710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17,000
万元;中石科技年产 45 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总投资额 180,000
万元,拟全部以募集资金投入。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替换、偿还。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少
于上述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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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及比例: 不超过7,730万股(无老股转让),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2.85%
每股发行价: 【】元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5.92元(按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
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方式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9,236.40万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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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承销、保荐费用7,576.40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900.00万元
律师费用260.00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
500.00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庄奎龙
住所: 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
电话: 0573-88519631
传真: 0573-88519639
联系人: 杨剑飞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薛军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 021-54047982
保荐代表人: 金碧霞、尹永君
项目协办人: 张维杰
项目组其他成员: 岳腾飞、方诚、金晓锋
(三)分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詹露阳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电话: 021-20667852
传真: 021-33830395
(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利国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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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电话: 010-88004488
传真: 010-66090016
签字执业律师: 王冠、蒋伟
(五)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胡少先
住所: 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999
签字注册会计师: 程志刚、郑俭
(六)资产评估机构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世新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东座18层南区
电话: 010-51120378
传真: 010-51120377
签字注册评估师: 周霁、黄世新
(七)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36楼
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八)收款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树街支行
户名: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关系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
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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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询价推介时间: 2017年3月29日-2017年3月30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年4月6日
申购日期: 2017年4月7日
缴款日期: 2017年4月11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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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
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
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的叙述,并仔细阅读本节全文。
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风险
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民用涤纶长丝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尤其是国内经济增速下降、全球经济复苏放缓及欧债危机影响,涤纶长丝行业的
景气度自 2011 年四季度起逐步回落,进入了结构性的深度调整期,至 2013 年到
达谷底,之后受行业短期供需影响有所波动,总体处于低位徘徊;2016 年,行
业供需格局得以改善,涤纶长丝行业景气度有所回升。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
经营业绩波动与民用涤纶长丝行业发展状况基本一致。
如果未来全球经济发生较大波动,我国的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则公司的经营
业绩也可能会随着民用涤纶长丝行业的调整而出现下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依赖单一市场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民用涤纶长丝领域,是国内年产能百万吨级以上
最专业的涤纶长丝生产企业之一。2014 年和 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5.90%、93.31%和 94.83%。公司的经营受涤纶长
丝行业变化的影响较大,如果下游对涤纶长丝的需求下降,则有可能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涤纶长丝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 PTA、MEG,2016 年 PTA、MEG 占公司主
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57.01%、25.50%。在其他因素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
以 2016 年度数据测算,PTA 价格每变动 1%,将影响公司毛利约 8,558.68 万元,
占公司营业利润的比例为 9.73%;MEG 价格每变动 1%,将影响公司毛利约
3,827.65 万元,占公司营业利润的比例为 4.35%。如果 PTA 和 MEG 价格发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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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幅波动,公司的库存和采购管理、产品的市场价格调整不能有效降低或消化原材
料价格波动影响,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涤纶长丝行业市场价格透明,产品价格主要受到石油价格波动影响。2014
年以来,公司主要产品单位售价呈下降趋势,于2015年底跌至谷底,2016年随着
石油价格上升逐步回升。其中,POY单位售价从2014年的8,017.97元/吨下跌至
2016年的6,163.50元/吨,跌幅为23.13%;FDY单位售价从2014年的8,599.50元/吨
下跌至2016年的6,843.40元/吨,跌幅为20.42%;DTY单位售价从2014年的9,617.12
元/吨下跌至2016年的8,090.98元/吨,跌幅为15.87%。虽然公司产品上下游价格
传导机制较为明显,但产品价格波动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
当产品价格大幅度下跌时,公司库存商品、原材料存在相应的减值风险。
(四)纺织品出口的风险
涤纶长丝行业主要受下游纺织品行业的需求变化影响。近年来,国内纺织品
市场需求和我国纺织品出口直接带动了涤纶长丝的消费。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
数据,2014 年和 2015 年我国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的零售额分别为 12,563 亿元和
13,484 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0.9%和 9.8%;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2014
年和 2015 年我国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金额为 2,984.3 亿美元和 2,838.5 亿美元。虽
然我国纺织品市场需求规模较大且需求量保持增长,但我国纺织品的出口量仍然
较大,纺织品的出口情况变化会对涤纶长丝行业造成重大影响。目前,欧美实体
经济发展趋缓,全球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国际经济形势的波动将会影响
我国纺织品出口,进而影响涤纶长丝行业。
(五)市场竞争风险
民用涤纶长丝行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近年来,虽因行业深度调整有部
分产能退出,但行业内领先企业一直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公司规模优势、管理优
势、技术优势、生产设备及成本优势、信誉和品牌优势、区位资源优势明显,竞
争力不断加强。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统计,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公司产品产量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5.01%、6.68%和 7.53%,行业地位从 2013
年的第 4 位提升至 2015 年的第 2 位。但是,如果公司不能利用自身的优势保持
并提高现有的市场地位,将面临现有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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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三、财务风险
(一)汇率波动的风险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主营业务中外销收入分别为 103,824.00 万
元、101,642.01 万元和 124,061.63 万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34%、
7.44%和 7.49%。公司出口销售主要以美元结算,出口销售平均收款期约为 40 天,
公司外销比例较小,同时公司进口聚酯、纺丝设备及部分原材料。但若人民币汇
率发生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二)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20%、5.95%和9.42%,
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提升,与民用涤纶长丝行业发展情况基本一致。涤纶长丝行
业的景气度自2011年四季度起逐步回落,进入了结构性的深度调整期,至2013年
到达谷底,之后受行业短期供需影响有所波动,总体处于低位徘徊。2016年,行
业供需格局得以改善,涤纶长丝行业景气度有所回升,毛利率提高。虽然公司主
营业务毛利率逐步提升,但不排除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随着涤纶长丝行业调整而
波动的风险。
(三)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10,815.98 万元,本次
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增幅较大。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全面
达产后才能达到预计的收益水平,因此,公司存在因净资产增幅较大而引发的短
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四)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 PTA 和 MEG 期货交易。PTA 和 MEG 为公司生产所需
的主要原材料,随着国内 PTA、MEG 现货价格走势与期货价格愈发接近,公司
为能在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中把握节奏,降低现货采购成本,在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以熟悉 PTA、MEG 价格走势为目的介入 PTA、MEG 期货投资业务,并对此
制定且执行了一整套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操作准则。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仓位与 PTA 年实际用量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吨
日均持有 日均持有仓位 最高持仓量占
年度 PTA 实际用量 最高持仓量
仓位 占实际用量比 实际用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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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2014 年度 1,457,759.44 15,329.22 1.05% 69,000.00 4.73%
2015 年度 1,847,191.57 6,742.46 0.37% 41,000.00 2.22%
2016 年度 2,206,493.77 8,194.34 0.37% 37,000.00 1.68%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仓位与 MEG 年实际用量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吨
日均持有 日均持有仓位 最高持仓量占
年度 MEG 实际用量 最高持仓量
仓位 占实际用量比 实际用量比例
2014 年度 556,318.60 951.21 0.17% 4,100.00 0.74%
2015 年度 704,022.82 405.48 0.06% 2,596.00 0.37%
2016 年度 841,254.36 475.30 0.06% 2,700.00 0.32%
如上表所示,公司从事期货业务量较小。但如果期货市场发生剧烈波动,则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一)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关于税收优惠具体情况详见本
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二)税收优惠的依据、备案认定
及有效期的情况”)主要有:(1)中辰化纤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2013 年至 2015 年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的税率计缴;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 2016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
(国科火字〔2016〕149 号),中辰化纤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三
年,自 2016 年至 2018 年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的税率计缴;(2)新凤鸣化纤享受
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减免政策,再生聚酯销售收入按 9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3)
中辰化纤、中盈化纤、中石科技和中维化纤享受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
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上述各项所得税优惠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分别
为 1,796.23 万元、2,090.09 万元和 2,958.04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5.67%、6.52%和 3.97%,公司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二)增值税优惠政策及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系经桐乡市民政局认定的社会福利企业,持有桐乡市民政局
于 2013 年 1 月 23 日核发的福企证字第 33000505088 号《福利企业证书》,有效
期至 2015 年,2014 年由于公司陆续退出具体生产,相关残疾人员工转移至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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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司新凤鸣化纤,2014 年 12 月起公司不再享受福利企业待遇;新凤鸣化纤系经桐
乡市民政局认定的社会福利企业,并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取得福企证字第
33000505171 号福利企业证书,2015 年到期后于 2016 年 1 月 1 日取得新的福企
证字第 33000505171 号福利企业证书,有效期至 2020 年。根据《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
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 号)及《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
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33 号),新凤鸣及新凤鸣化纤按照实际安
置的残疾人员人数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优惠,其中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为每人
每年 35,000 元的限额、2016 年 5 月 1 日起为每人每年 79,680 元的限额。2014 年
公司收到增值税退税款 313.83 万元;2015 年和 2016 年,新凤鸣化纤分别收到增
值税退税款 240.33 万元和 765.61 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 号)及《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
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全资子公司新凤鸣化纤以废弃天
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制品为原料生产的再生聚酯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优惠政策,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新凤鸣化纤分别收到资源综合利用
增值税退税款 38.76 万元、69.93 万元和 77.47 万元。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上述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0.90%、0.81%和 0.91%,对新凤鸣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上述所得税和增值税税收优惠将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并可
能对公司的净利润水平造成直接影响。
五、被实施反倾销措施的风险
近些年来,化纤领域国际贸易摩擦呈较快增长态势,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
许多国家和地区迫于国内经济不景气的压力,明显加大了贸易保护力度。欧美、
韩国、土耳其、阿根廷、印度和巴基斯坦等国家和地区频繁的对我国实施反倾销,
加大了我国涤纶长丝生产企业的产品外销成本。报告期内,涤纶长丝产品遭受进
口国实施反倾销措施对公司经营业务的直接影响较小,主要因为:公司业务以内
销为主,产品的直接对外依存度较低。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中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34%、7.44%和 7.49%,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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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较小。
如果公司改变外销政策,加大外销的比例,进口国实施的反倾销政策将加大
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
六、管理风险
公司目前共有 8 家生产型子公司、2 家贸易型子公司。公司近年来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一整套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并通过委派董事、经理和财
务人员等措施对子公司进行管理,强化了母子公司之间的经营联系。但随着公司
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
内部控制机制及约束机制不能及时得到有效实施和完善,将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
造成一定的影响。
七、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国内外市场环境、
技术发展趋势、产品价格、原材料供应和工艺技术水平等因素作出的。项目的顺
利实施可以使公司产业优化升级、提升公司技术档次,调整产品结构,增强公司
的综合实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
等情况发生,将会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果带来较大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规模较大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共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176,660 万元,将使公司
固定资产总额大幅提高,完全达产后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16,782 万元。若
公司投资的募集资金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水平,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造成不利
影响。
八、环保风险
公司从事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生产过程中将产生废水、废
气及固废;子公司中维化纤年产 200 万吨聚酯酯化废水中有机物回收项目,涉及
危险化学品乙醛的生产和存储。虽然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环保投入,实
际操作方面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生产规范进行日常管理,相关生产流程也
建立了严格的标准操作规范,但仍无法完全排除因人为操作失误或意外原因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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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的环保事故,危险化学品乙醛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
将会影响当地空气、水源,也可能造成暴露人员的中毒危险,从而影响公司的正
常经营活动。另外,随着环保要求日趋严格,国家可能进一步提供环保标准,从
而加大公司的环保支出和成本。因此,本公司存在环境保护风险。
九、业绩波动风险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 384.55 万元、
36,416.84 万元、23,730.29 万元和 87,925.40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4,080.25 万元、
31,663.83 万元、32,074.58 万元和 74,599.9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分别为 1,833.64 万元、28,440.15 万元、19,205.49 万元和 71,274.04 万元,营业利
润、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等指标呈现一定的波动性。报告期内,
得益于公司产品销量的提升和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提升,公司主要利润指标在经历
2013 年低谷后,有所回升,到 2016 年明显提升,与民用涤纶长丝行业发展情况
基本一致。但不排除公司业绩随着民用涤纶长丝行业调整、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
而波动的风险。
十、业绩下滑风险
如前所述,公司经营面临本节描述的各项风险因素,若各项因素中的某一项
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多项因素同时发生,公司将有可能出现营业利润下滑
50%甚至亏损的风险。
十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为庄奎龙,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庄奎龙、屈凤琪和庄耀中。庄奎
龙直接持有公司 30.79%的股份,并通过恒聚投资、中聚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37.86%
的股份;屈凤琪为庄奎龙妻子,直接持有公司 9.89%的股份;庄耀中为庄奎龙与
屈凤琪之子,通过尚聚投资、诚聚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5.13%的股份。虽然公司建
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利用
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
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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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nfengming Group Co.,Ltd.
注册资本: 52,47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庄奎龙
成立日期: 2000 年 2 月 22 日
住所: 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 888 号
邮政编码:
公司电话: 0573-88519631
公司传真: 0573-88519639
互联网网址: www.xfmgroup.com
电子邮箱: ho@xfmgroup.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新凤鸣有限以截至2008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6,161.33万
元折合股份14,850万股整体变更的股份公司。
2008年9月4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33048300000
993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为庄奎龙、屈凤琪、吴林根、吴新兰、沈雪庆、朱树英、冯新
卫、沈健彧、许纪忠、杨剑飞、谢国强、柴炳华等12名自然人和中聚投资。
(三)发行人整体变更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
公司主要发起人为自然人庄奎龙、屈凤琪、吴林根、吴新兰及中聚投资。
整体变更前,庄奎龙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新凤鸣有限41.61%的股权、中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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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13.30%的股权;屈凤琪、吴林根、吴新兰拥有的主要资产分别为新凤鸣有限
10.59%、8.50%、5.00%的股权;中聚投资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新凤鸣有限16.00%
的股权,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实业投资。整体变更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
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整体变更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整体变更后,公司承继了新凤鸣有限整体资产及业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POY、
FDY和DTY。整体变更前后,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五)发行人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及其联系
整体变更前后,公司的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具体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意向
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二)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变化情况”。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
情况
公司整体变更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庄奎龙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屈凤琪
任董事,吴林根任董事、并于2008年8月至2015年12月兼任公司副总裁,吴新兰
于2008年8月至2014年8月任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2008年8月至2011年8
月任董事会秘书,中聚投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由新凤鸣有限整体变更而来,公司完整承继了新凤鸣有限的全部资
产、负债,并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产权变更手续。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Ⅰ)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前身为中恒化纤,成立于 2000 年 2 月 22 日,成立时注册资本 230 万元;
中恒化纤分别于 2000 年 9 月、2001 年 8 月经历股权转让;2002 年 3 月中恒化纤
增资至 300 万元;2007 年 11 月中恒化纤经历第三次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完成后
中恒化纤吸收合并新凤鸣投资增资至 1,300 万元;2008 年 4 月,中恒化纤经历第
四次股权转让;2008 年 5 月,中恒化纤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增资至 5,000 万元,
随后中恒化纤更名为新凤鸣有限;2008 年 9 月 4 日,新凤鸣有限整体变更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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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凤鸣,注册资本 14,850 万元;2011 年 6 月,新凤鸣增资至 22,275 万元;同月,
部分自然人股东以其持有的新凤鸣股份增资恒聚投资;2011 年 7 月,新凤鸣增
资至 23,850 万元;2014 年 5 月,新凤鸣经历第五次股权转让;2015 年 3 月,新
凤鸣以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增资至 52,470 万元。
1、2000 年 2 月中恒化纤成立
2000 年 2 月 15 日,屈凤琪、金有娥、李亚琴、谢国强、屠建国、朱树英、
沈娟英、沈健彧、陆爱华、柴炳华、王娟萍和吴松根等 12 位自然人全体股东召开
股东会,通过了公司章程、确定了投资金额和投资比例;2 月 17 日,公司在桐乡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 月 21 日,由浙江宏达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进行验资并出具了浙宏会(2000)验字 080 号《验资报告》。全体股东以
现金出资并足额到位,出资来源均为合法的工资收入及家庭的其他收入(家庭农
副业收入或经商所得)。
2000 年 2 月 22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恒化纤核发了注册号为
330483220749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中恒化纤成立时注册资本 230 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屈凤琪 121.90 53.00
2 金有娥 34.50 15.00
3 李亚琴 9.20 4.00
4 谢国强 9.20 4.00
5 屠建国 6.90 3.00
6 朱树英 6.90 3.00
7 沈娟英 6.90 3.00
8 沈健彧 6.90 3.00
9 陆爱华 6.90 3.00
10 柴炳华 6.90 3.00
11 王娟萍 6.90 3.00
12 吴松根 6.90 3.00
合 计 230.00 100.00
2、2000 年 9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经 2000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中恒化纤股东会审议通过,屈凤琪将其持有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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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恒化纤 46%、7%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庄荣法和新凤鸣化纤,金有娥将 12%、3%的
股权转让给吴林根、新凤鸣化纤,李亚琴将 3.5%、0.5%的股权转让给吴新兰、
新凤鸣化纤,屠建国将 2.5%、0.5%的股权转让给沈雪庆、新凤鸣化纤,沈娟英
将 2.5%、0.5%的股权转让给冯新卫、新凤鸣化纤,陆爱华将 2.5%、0.5%的股权
转让给杨剑飞、新凤鸣化纤,王娟萍将 2.5%、0.5%的股权转让给邱建松、新凤
鸣化纤,谢国强、朱树英、沈健彧、柴炳华和吴松根等 5 人各将 0.5%的股权转
让给新凤鸣化纤。上述个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均系亲属之间的转让,具体亲属关系
详见本节之“三、(一)、(Ⅲ)、2、(1)委托持股情况、委托持股及多次转让的
原因”。2000 年 7 月 15 日,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0 年 9 月 6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恒化纤核发了本次工商变更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恒化纤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庄荣法 105.80 46.00
2 新凤鸣化纤 34.50 15.00
3 吴林根 27.60 12.00
4 吴新兰 8.05 3.50
5 谢国强 8.05 3.50
6 沈雪庆 5.75 2.50
7 朱树英 5.75 2.50
8 冯新卫 5.75 2.50
9 沈健彧 5.75 2.50
10 杨剑飞 5.75 2.50
11 柴炳华 5.75 2.50
12 邱建松 5.75 2.50
13 吴松根 5.75 2.50
合 计 230.00 100.00
(1)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
详见本节之“三、(一)、(Ⅲ)、2、(1)委托持股情况、委托持股及多次转让
的原因”。
(2)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价款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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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原始出资额。因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且除新凤鸣化纤受
让 15%股权外,其余均为亲属之间的转让,所以定价依据为原始出资额,定价依
据合理。
新凤鸣化纤已支付转让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其他亲属之间的转让未付
款。
3、2001 年 8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经 2001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中恒化纤股东会审议通过,庄荣法将其持有的中
恒化纤 45.90%、0.1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屈凤琪、许纪忠,吴林根将 12%的股权
转让给金有娥,吴新兰将 3.50%的股权转让给李亚琴,沈雪庆将 2.50%的股权转
让给屠建国,杨剑飞将 2.50%的股权转让给陆爱华,邱建松将 2.50%的股权转让
给王娟萍,新凤鸣化纤将 2.40%、2.20%、2.20%、2.10%、2.10%、2.00%、2.00%
的股权(合计 15%的股权)转让给许纪忠、钱卫根、张雪丰、王健荣、劳新海、
沈根仙和夏相伟等 7 人。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均为出资额。2001 年 7 月 18 日,
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1 年 8 月 2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恒化纤核发了本次工商变更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恒化纤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屈凤琪 105.57 45.90
2 金有娥 27.60 12.00
3 李亚琴 8.05 3.50
4 谢国强 8.05 3.50
5 屠建国 5.75 2.50
6 朱树英 5.75 2.50
7 冯新卫 5.75 2.50
8 沈健彧 5.75 2.50
9 许纪忠 5.75 2.50
10 陆爱华 5.75 2.50
11 柴炳华 5.75 2.50
12 王娟萍 5.75 2.50
13 吴松根 5.75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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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4 钱卫根 5.06 2.20
15 张雪丰 5.06 2.20
16 王健荣 4.83 2.10
17 劳新海 4.83 2.10
18 沈根仙 4.60 2.00
19 夏相伟 4.60 2.00
合 计 230.00 100.00
(1)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
详见本节之“三、(一)、(Ⅲ)、2、(1)委托持股情况、委托持股及多次转让
的原因”。
(2)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价款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原始出资额。因新凤鸣化纤成为股东的时间较短,且其
股权均转给了中恒化纤的中层管理人员,其余为亲属间的转让,所以定价依据为
原始出资额,定价依据合理。
许纪忠等 7 人受让新凤鸣化纤所持股权已付款,资金来源为合法的工资收入
及家庭的其他收入(家庭农副业收入或经商所得)。其他亲属之间的转让未付款。
4、2002 年 3 月第一次增资
经 200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中恒化纤股东会审议通过,中恒化纤 19 名股东按
原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增资 70 万元。本次增资经桐乡市求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
验,并出具求会事验内(2002)第 075 号《验资报告》。全体股东以现金增资并足
额到位,出资来源均为合法的工资收入及家庭的其他收入(家庭农副业收入或经
商所得)。
2002 年 3 月 27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恒化纤核发了本次工商变更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恒化纤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屈凤琪 137.70 45.90
2 金有娥 36.00 12.00
3 李亚琴 10.50 3.50
4 谢国强 10.50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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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5 屠建国 7.50 2.50
6 朱树英 7.50 2.50
7 冯新卫 7.50 2.50
8 沈健彧 7.50 2.50
9 许纪忠 7.50 2.50
10 陆爱华 7.50 2.50
11 柴炳华 7.50 2.50
12 王娟萍 7.50 2.50
13 吴松根 7.50 2.50
14 钱卫根 6.60 2.20
15 张雪丰 6.60 2.20
16 王健荣 6.30 2.10
17 劳新海 6.30 2.10
18 沈根仙 6.00 2.00
19 夏相伟 6.00 2.00
合 计 300.00 100.00
(1)本次增资的原因
根据当时国家外经贸部《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外经贸贸发
[2001]370 号)的要求,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资格条件为,企业注册资本
(金)不低于 300 万元。为取得自营进出口权,中恒化纤决定注册资本增至 300
万元。
(2)增资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价款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
全体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增资,增资价格为 1 元现金增加 1 元注册资本,定价
合理。全体股东增资金额已足额到位,资金来源均为合法的工资收入及家庭的其
他收入(家庭农副业收入或经商所得)。
5、2007 年 11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经 2007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中恒化纤股东会决议通过,金有娥将其持有的中
恒化纤 2.0%、8.5%和 1.5%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庄奎龙、吴林根、吴新兰,李亚琴
将 3.5%的股权转让给吴新兰,屠建国将 2.5%的股权转让给沈雪庆,陆爱华将
0.2%、2.3%的股权转让给庄奎龙、杨剑飞;谢国强、沈健彧、许纪忠、柴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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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王娟萍、吴松根、钱卫根、张雪丰、王健荣、劳新海、沈根仙、夏相伟等 12 人
各将 1.3%、0.1%、0.1%、1.0%、2.5%、2.5%、2.2%、2.2%、2.1%、2.1%、2.0%、
2.0%的股权(合计 20.1%的股权)转让给庄奎龙;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均为出资
额。同日,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7 年 11 月 6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恒化纤核发了本次工商变更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恒化纤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屈凤琪 137.70 45.90
2 庄奎龙 66.90 22.30
3 吴林根 25.50 8.50
4 吴新兰 15.00 5.00
5 沈雪庆 7.50 2.50
6 朱树英 7.50 2.50
7 冯新卫 7.50 2.50
8 沈健彧 7.20 2.40
9 许纪忠 7.20 2.40
10 杨剑飞 6.90 2.30
11 谢国强 6.60 2.20
12 柴炳华 4.50 1.50
合 计 300.00 100.00
(1)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
详见本节之“三、(一)、(Ⅲ)、2、(1)委托持股情况、委托持股及多次转让
的原因”。
(2)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价款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和定价依据均为原始出资额。本次转让主要是根据职务、
贡献对公司股东的权益结构进行调整,转让价格确定为原始出资额,并经股东会
全体股东审议一致通过,定价合理。
吴林根、吴新兰、沈雪庆和杨剑飞分别受让金有娥、李亚琴、屠建国和陆爱
华所持中恒化纤股权为亲属间股权转让,故未实际支付价款;庄奎龙受让金有娥、
陆爱华、谢国强、沈健彧、许纪忠、柴炳华、劳新海、王娟萍、吴松根、钱卫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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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张雪丰、王健荣、沈根仙和夏相伟所持中恒化纤股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吴新
兰受让金有娥所持股权资金来源为工资收入。
6、2007 年 11 月吸收合并桐乡市新凤鸣投资有限公司
2007 年 11 月,因吸收合并新凤鸣投资,中恒化纤注册资本增至 1,300 万元。
本次吸收合并涉及增资事宜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所审验,并
出具中磊浙验字[2007]042 号《验资报告》。
2007 年 12 月 25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恒化纤核发了本次工商变
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吸收合并后,中恒化纤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庄奎龙 748.90 57.61
2 屈凤琪 137.70 10.59
3 吴林根 110.50 8.50
4 吴新兰 65.00 5.00
5 沈雪庆 32.50 2.50
6 朱树英 32.50 2.50
7 冯新卫 32.50 2.50
8 沈健彧 31.20 2.40
9 许纪忠 31.20 2.40
10 杨剑飞 29.90 2.30
11 谢国强 28.60 2.20
12 柴炳华 19.50 1.50
合 计 1,300.00 100.00
关于中恒化纤吸收合并新凤鸣投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三、(二)资产重组
情况”。
(1)本次吸收合并新凤鸣投资的原因
中恒化纤和新凤鸣投资实际控制人均为庄奎龙,中恒化纤吸收合并新凤鸣投
资的原因是为消除同业竞争,进行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整合。
(2)吸收合并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价款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
中恒化纤吸收合并新凤鸣投资,注册资本直接合并相加,新凤鸣投资的资产、
负债全部由中恒化纤承继;吸收合并前后庄奎龙、屈凤琪夫妇合计持股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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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定价合理。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价款支付,也不涉及个
人所得税。
7、2008 年 4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经 200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中恒化纤股东会审议通过,庄奎龙将其持有的中
恒化纤 16%的股权以 208 万元转让给中聚投资,股权转让价格为出资额。同日,
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8 年 4 月 25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恒化纤核发了本次工商变更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恒化纤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庄奎龙 540.90 41.61
2 中聚投资 208.00 16.00
3 屈凤琪 137.70 10.59
4 吴林根 110.50 8.50
5 吴新兰 65.00 5.00
6 沈雪庆 32.50 2.50
7 朱树英 32.50 2.50
8 冯新卫 32.50 2.50
9 沈健彧 31.20 2.40
10 许纪忠 31.20 2.40
11 杨剑飞 29.90 2.30
12 谢国强 28.60 2.20
13 柴炳华 19.50 1.50
合 计 1,300.00 100.00
(1)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
中聚投资系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持股平台之一,本次转让为进行股权激
励,实现当时的中层管理人员通过中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价款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和定价依据均为原始出资额。由于转让的目的是为当时实
现中层管理人员持股,因此转让价格确定为原始出资额,定价合理。中聚投资已
支付转让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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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8、2008 年 5 月第二次增资及更名
经 2008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中恒化纤股东会审议通过,中恒化纤以未分配利
润 3,700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
所审验,并出具中磊浙验字[2008]017 号《验资报告》。
2008 年 5 月 8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本次增资工商变更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恒化纤注册资本 5,0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庄奎龙 2,080.50 41.61
2 中聚投资 800.00 16.00
3 屈凤琪 529.50 10.59
4 吴林根 425.00 8.50
5 吴新兰 250.00 5.00
6 沈雪庆 125.00 2.50
7 朱树英 125.00 2.50
8 冯新卫 125.00 2.50
9 沈健彧 120.00 2.40
10 许纪忠 120.00 2.40
11 杨剑飞 115.00 2.30
12 谢国强 110.00 2.20
13 柴炳华 75.00 1.50
合 计 5,000.00 100.00
(1)本次增资的原因
本次增资是为公司发展和工商注册需要。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2004 年修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10 号)的规定:经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核准,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0 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
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同时,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工商企字(1998)第 59 号)的规定: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 5,000 万元以
上,方可成立企业集团,母公司的企业名称才能使用“集团”字样。增资后,桐
乡市中恒化纤有限公司更名为新凤鸣集团有限公司。
(2)增资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价款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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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本次增资系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增资价格为 1 元现金增加
1 元注册资本,定价合理,增资金额已足额到位。此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自
然人股东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8 年 5 月 12 日,中恒化纤更名为新凤鸣有限。
9、新凤鸣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08 年 7 月 18 日,新凤鸣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08 年 8 月 12 日,新凤鸣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确认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磊审字(2008)3020 号《审计报告》;同意公司以经审计的
截至 2008 年 7 月 31 日净资产 161,613,305.18 元折合股份 14,8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总计股本人民币 14,850 万元,超过 14,850 万元部分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股
份公司资本公积。同日,新凤鸣有限全体股东庄奎龙等 12 名自然人和中聚投资
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本次整体变更涉及的出资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审验,并出具中磊验字[2008]3005 号《验资报告》。
200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008 年 9 月 4 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新凤鸣核发了注册号为
33048300000993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后,全体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庄奎龙 6,179.085 41.61
2 中聚投资 2,376.000 16.00
3 屈凤琪 1,572.615 10.59
4 吴林根 1,262.250 8.50
5 吴新兰 742.500 5.00
6 沈雪庆 371.250 2.50
7 朱树英 371.250 2.50
8 冯新卫 371.250 2.50
9 沈健彧 356.400 2.40
10 许纪忠 356.400 2.40
11 杨剑飞 341.550 2.30
12 谢国强 326.700 2.20
13 柴炳华 222.750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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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 计 14,850.000 100.00
(1)整体变更的原因
为未来上市作准备,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增资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价款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
公司整体变更系以经审计的截至 2008 年 7 月 31 日净资产 161,613,305.18 元
折合股份 14,850 万股,定价合理;公司整体变更不涉及价款支付;自然人股东已
就整体变更缴纳个人所得税。
10、2011 年 6 月,新凤鸣第一次增资、核心管理人员以持有的部分新凤鸣的
股份增资恒聚投资(转持)
(1)2011 年 6 月新凤鸣第一次增资
经 2011 年 6 月 1 日新凤鸣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庄奎龙、
屈凤琪、中聚投资以及庄奎龙、吴林根等 11 名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的恒聚投资分
别以 1 元/股的价格现金认购新增股份 18,066,925 股、7,863,075 股、11,880,000 股
和 36,440,000 股。本次增资系全体老股东按原持股比例进行增资,由于恒聚投资
系核心管理团队投资设立的公司,此次增资全体股东实际对公司的持股比例未发
生变化,故增资价格确定为 1 元/股。本次增资于 2011 年 6 月 10 日经中磊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中磊验字[2011]第 0013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6 月 16 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新凤鸣核发了本次工商变更后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凤鸣注册资本为 22,275 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庄奎龙 7,985.7775 35.85
2 恒聚投资 3,644.0000 16.35
3 中聚投资 3,564.0000 16.00
4 屈凤琪 2,358.9225 10.59
5 吴林根 1,262.2500 5.67
6 吴新兰 742.5000 3.33
7 沈雪庆 371.2500 1.67
8 朱树英 371.2500 1.67
9 冯新卫 371.2500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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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0 沈健彧 356.4000 1.60
11 许纪忠 356.4000 1.60
12 杨剑飞 341.5500 1.53
13 谢国强 326.7000 1.47
14 柴炳华 222.7500 1.00
合 计 22,275.0000 100.00
(2)2011 年 6 月核心管理人员以持有的部分新凤鸣的股份增资恒聚投资(转
持)
2011 年 6 月 27 日,庄奎龙、吴林根、吴新兰、沈雪庆、朱树英、冯新卫、
沈健彧、许纪忠、杨剑飞、谢国强、柴炳华分别以其持有的新凤鸣 641.4250 万股、
315.5625 万股、185.6250 万股、92.8125 万股、92.8125 万股、92.8125 万股、89.1000
万股、89.1000 万股、85.3875 万股、81.6750 万股、55.6875 万股股份,合计 1,822
万股股份增资恒聚投资。转持后,1,822 万股股份由恒聚投资持有。
上述自然人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新凤鸣的股份增资恒聚投资后,新凤鸣的股
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庄奎龙 7,344.3525 32.97
2 恒聚投资 5,466.0000 24.54
3 中聚投资 3,564.0000 16.00
4 屈凤琪 2,358.9225 10.59
5 吴林根 946.6875 4.25
6 吴新兰 556.8750 2.50
7 沈雪庆 278.4375 1.25
8 朱树英 278.4375 1.25
9 冯新卫 278.4375 1.25
10 沈健彧 267.3000 1.20
11 许纪忠 267.3000 1.20
12 杨剑飞 256.1625 1.15
13 谢国强 245.0250 1.10
14 柴炳华 167.0625 0.75
合 计 22,275.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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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3)增资及转持的原因
本次增资及转持的目的:一是随着公司发展需要增加注册资本;二是通过由
核心管理团队设立的恒聚投资向公司增资、将核心管理人员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
份增资至恒聚投资,实现了核心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从 100%直接持股变
为 50%直接持股、50%通过恒聚投资间接持股,通过改变持股方式达到稳定核心
管理团队的目的。
(4)增资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价款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价格为 1 元/股,由于本次增资全体股东实际对公司的持股比例未发
生变化,经股东大会审议确定为 1 元/股,定价合理。
全体股东增资资金足额到位,出资来源均为新凤鸣分红的税后所得。2011 年
6 月 1 日新凤鸣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
13,022.50 万元,并于 6 月 6 日实施,自然人股东已就本次现金分红缴纳个人所得
税。本次新凤鸣注册资本从 14,850 万元增至 22,275 万元,庄奎龙、屈凤琪、中聚
投资以及恒聚投资的合计 7,425 万元增资资金全部来源于这次分红。
(5)转持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价款支付情况
本次转持为核心管理人员将直接持有的 1,822 万股公司股份增资至恒聚投资,
实现由恒聚投资持有这 1,822 万股股份。
用于增资的 1,822 万股公司股份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将评估基准日后由于
现金分红和现金增资造成的资产变化进行调整后,确定作价 8,672.72 万元,作为
增资至恒聚投资即转持的价格,定价合理。
本次转持不涉及价款支付,转持股份已变更至恒聚投资持有;各核心管理人
员股东已就股份作价增值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6)有关评估、备案、审批程序
本次增资恒聚投资的 1,822 万股股份经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
公司评估,并出具中铭评报字[2011]第 3007 号《桐乡市恒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
接受股东持有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增资涉及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增资评估不涉及备案、审批程序,
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者潜在法律纠纷。
11、2011 年 7 月新凤鸣第二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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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经 2011 年 7 月 12 日新凤鸣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然人
应莹、王新胜以 7.62 元/股的价格分别以现金认购新凤鸣新增股份 880 万股、695
万股。本次增资系引进外部股东,增资价格协商确定为 7.62 元/股。应莹的出资
资金来源为合法的投资分红,王新胜的出资资金来源为合法的投资收益,均已足
额到位。本次增资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中磊验字[2011]
第 0040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7 月 14 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新凤鸣核发了本次工商变更后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凤鸣注册资本为 23,850 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庄奎龙 7,344.3525 30.79
2 恒聚投资 5,466.0000 22.92
3 中聚投资 3,564.0000 14.94
4 屈凤琪 2,358.9225 9.89
5 吴林根 946.6875 3.97
6 应 莹 880.0000 3.69
7 王新胜 695.0000 2.91
8 吴新兰 556.8750 2.34
9 沈雪庆 278.4375 1.17
10 朱树英 278.4375 1.17
11 冯新卫 278.4375 1.17
12 沈健彧 267.3000 1.12
13 许纪忠 267.3000 1.12
14 杨剑飞 256.1625 1.07
15 谢国强 245.0250 1.03
16 柴炳华 167.0625 0.70
合 计 23,850.0000 100.00
(1)本次增资的原因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同时优化公司股东结构,新进股东王新胜拥有较丰富的
上市公司管理经验,能对公司的治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2)增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价款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的价格为 7.62 元/股,增资价格是经协商确定,以公司 2010 年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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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市盈率倍数为 4.77 倍,定价合理。本次增
资资金已足额到位,应莹的出资资金来源为合法的投资分红,王新胜的出资资金
来源为合法的投资收益。
13、2014 年 5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5 月 5 日,应莹将其持有新凤鸣 828 万股、52 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
尚聚投资、诚聚投资;王新胜将其持有的新凤鸣 345 万股股份转让给诚聚投资。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经协商确定为 7.62 元/股。
2014 年 5 月 5 日,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新凤鸣变更了股东
名册。
本次股权转让后,新凤鸣注册资本为 23,850 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庄奎龙 7,344.3525 30.79
2 恒聚投资 5,466.0000 22.92
3 中聚投资 3,564.0000 14.94
4 屈凤琪 2,358.9225 9.89
5 吴林根 946.6875 3.97
6 尚聚投资 828.0000 3.47
7 吴新兰 556.8750 2.34
8 诚聚投资 397.0000 1.66
9 王新胜 350.0000 1.47
10 沈雪庆 278.4375 1.17
11 朱树英 278.4375 1.17
12 冯新卫 278.4375 1.17
13 沈健彧 267.3000 1.12
14 许纪忠 267.3000 1.12
15 杨剑飞 256.1625 1.07
16 谢国强 245.0250 1.03
17 柴炳华 167.0625 0.70
合 计 23,850.0000 100.00
(1)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
应莹因个人原因收回投资,王新胜因个人原因收回部分投资。尚聚投资和诚
聚投资均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持股平台,受让股份为实现当时的中层管理人员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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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股。
(2)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价款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 7.62 元/股,系根据转让方投资时价格确定,定价合理。
尚聚投资、诚聚投资已支付股权转让款,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13、2015 年 3 月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经 2015 年 3 月 20 日新凤鸣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3,8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送红股 7.1
股。本次增资经天健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5]61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 3 月 23 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新凤鸣核发了本次工商变更后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凤鸣注册资本为 52,470 万股,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庄奎龙 16,157.5755 30.79
2 恒聚投资 12,025.2000 22.92
3 中聚投资 7,840.8000 14.94
4 屈凤琪 5,189.6295 9.89
5 吴林根 2,082.7125 3.97
6 尚聚投资 1,821.6000 3.47
7 吴新兰 1,225.1250 2.34
8 诚聚投资 873.4000 1.66
9 王新胜 770.0000 1.47
10 沈雪庆 612.5625 1.17
11 朱树英 612.5625 1.17
12 冯新卫 612.5625 1.17
13 沈健彧 588.0600 1.12
14 许纪忠 588.0600 1.12
15 杨剑飞 563.5575 1.07
16 谢国强 539.0550 1.03
17 柴炳华 367.5375 0.70
合 计 52,470.0000 100.00
(1)本次增资的原因
本次增资是因为公司发展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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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2)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价款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系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增资价格为 1 元/股,
定价合理。本次增资已足额缴纳,自然人股东已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事宜缴纳
个人所得税。
(Ⅱ)发行人高管及员工采用多个持股平台的原因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有 4 个法人股东中聚投资、恒聚投资、尚聚
投资和诚聚投资,均为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持股平台。形成 4 个平台主要有两
个原因:一是不同时期引入高管、中层管理人员持股,于当时成立持股平台;二
是公司业务规模、人员规模较大,且稳步增长(2014 年底员工总数已达 6,589 人),
随着公司的发展,需要激励的高管、中层管理人员也不断增加,需要增加持股平
台。
各个持股平台成立时间和各自定位如下:
1、中聚投资,成立于 2008 年 1 月 24 日,2008 年 4 月成为公司股东,为公
司当时的中层管理人员持股平台,股东 26 人;
2、恒聚投资,成立于 2011 年 6 月 8 日,2011 年 6 月成为公司股东,为公司
当时的核心管理人员持股平台,股东 11 人;
3、尚聚投资和诚聚投资,均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2014 年 5 月成为公
司股东,为公司当时的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当时聘请的高管)持股平台,股东分
别为 23 人和 44 人。因当时持股人数超过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 50 人,故设立两个
持股平台。
(Ⅲ)发行人历次新进股东的详细情况及其近五年从业经历、是否存在委托
持股、信托持股或一致行动关系等情况
1、股东的详细情况及近五年从业经历
屈凤琪女士: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631225****,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梧
桐街道****。近五年从业经历:公司董事,桐乡市人才市场职员。
金有娥女士: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630827****,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洲
泉镇****。近五年从业经历:公司财务部统计员,2013 年 9 月退休。
李亚琴女士: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720406****,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大
麻镇****。近五年从业经历:桐乡市云东化纤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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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谢国强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690820****,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洲
泉镇****。近五年从业经历:公司生产管理部(原长丝事业部)质检科职员。
屠建国女士: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680530****,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洲
泉镇****。近五年从业经历:2012 年至 2013 年 10 月任新凤鸣化纤物试员,2013
年 11 月至今任中驰化纤物试员。
朱树英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620620****,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洲
泉镇****。近五年从业经历:公司监事,2012 年至 2014 年任公司销售部总经理,
2015 年至今任销售部副总经理。
沈娟英女士: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680423****,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洲
泉镇****。近五年从业经历:2012 年至 2013 年 5 月任新凤鸣化纤物试员,2013
年 6 月至今任中维化纤物试员。
沈健彧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2012119710909****,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洲
泉镇****。近五年主要从业经历:2012 年至 2014 年 1 月任中辰化纤执行董事、
总经理;2014 年 2 月调至公司,5 月至今任公司生产管理部总经理;201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陆爱华女士: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720208****,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洲
泉镇****。近五年从业经历:公司生产管理部(原长丝事业部)质检科职员。
柴炳华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650919****,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洲
泉镇****。近五年从业经历:2012 年至 2014 年 4 月公司长丝事业部副总经理,
2014 年 5 月至今项目管理部电气总负责。
王娟萍女士: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700106****,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洲
泉镇****。近五年从业经历:2012 年至 2015 年 2 月任新凤鸣化纤五金仓库负责
人,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中驰化纤五金仓库管理员,2016 年 2 月至今任
中盈化纤物试员。
吴松根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630417****,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洲
泉镇****。近五年从业经历:2012 年至 2013 年 11 月任公司生产车间主任,2013
年 12 月至 2014 年 4 月筹建新凤鸣化纤纸管项目,2014 年 5 月至今任办公室安
全科负责人。
庄荣法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371208****,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洲
1-1-54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泉镇****。近五年从业经历:未从业。
吴林根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640915****,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梧
桐街道****。近五年从业经历:公司董事,2012 年至 2015 年任公司副总裁。
吴新兰女士: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611231****,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梧
桐街道****。近五年主要从业经历:2012 年至 2014 年 8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2015 年 4 月退休。
沈雪庆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640120****,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洲
泉镇****。近五年主要从业经历: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物资供应部总经理。
冯新卫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661109****,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洲
泉镇****。近五年主要从业经历:2012 年至 2015 年任中欣化纤总经理,2016 年
至今任公司生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杨剑飞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701106****,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大
麻镇****。近五年主要从业经历: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
邱建松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681230****,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洲
泉镇****。近五年从业经历:2012 年至 2014 年 5 月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4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办公室行政后勤科负责人。
新凤鸣化纤: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一)
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许纪忠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671117****,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洲
泉镇****。近五年从业经历:2012 年至 2014 年 2 月任中驰化纤董事长、总经理,
201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项目管理部总经理,2014 年 8 月至今历任公司总裁助理、
副总裁。
钱卫根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690713****,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洲
泉镇****。近五年主要从业经历: 2012 年任中驰化纤副总经理,2013 年至 2016
年任中辰化纤总经理,2017 年起任中欣化纤、中驰化纤总经理。
张雪丰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710118****,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洲
泉镇****。近五年从业经历:2012 年至 2014 年 3 月任公司工程部副总经理,2014
年 4 月至今任新凤鸣化纤总经理。
1-1-55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王健荣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580304****,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洲
泉镇****。近五年从业经历:2012 年至 2013 年 6 月任中驰化纤销售科科长,2013
年 7 月至 2016 年 4 月历任中欣化纤、中辰化纤行政科行政后勤;2016 年 5 月至
今任公司生产管理部职员。
劳新海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660217****,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洲
泉镇****。近五年从业经历:未从业。
沈根仙女士: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680316****,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洲
泉镇****。近五年从业经历:2012 年至 2013 年 8 月历任中驰化纤、中维化纤财
务科科长,201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主管。
夏相伟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700805****,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洲
泉镇****。近五年从业经历:2012 年至 2013 年任新凤鸣化纤总经理,2014 年至
2016 年 3 月协助中欣化纤、中驰化纤总经理管理生产车间,2016 年 4 月至今任
新凤鸣化纤纸箱车间主任。
庄奎龙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3042519620615****,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梧
桐街道****。近五年主要从业经历:公司董事长、总裁。
中聚投资: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持股平台,具体情况详见本
节之“七、(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恒聚投资: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持股平台,具体情况详见本
节之“七、(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应莹女士:身份证号码为 33020319791005****,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
区****。应莹已于 2014 年 5 月转让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现未能取得联系。
王新胜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42010619610116****,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海
曙区****。近五年从业经历:宁波新凯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尚聚投资: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持股平台,具体情况详见本
节“八、(五)报告期内新增股东情况”。
诚聚投资: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持股平台,具体情况详见本
节“八、(五)报告期内新增股东情况”。
2、历次股东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一致行动关系等情况
(1)委托持股情况、委托持股及多次转让的原因
1-1-56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中恒化纤从 2000 年 2 月成立至 2007 年 11 月期间,存在由亲属持股的情况,
具体如下:
受托人
序号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持股时间
亲属身份
屈凤琪 妻子 2000 年 2 月至 9 月,2001 年 8 月至 2007 年 11 月
1 庄奎龙
庄荣法 父亲 2000 年 9 月至 2001 年 8 月
2 吴林根 金有娥 妻子 2000 年 2 月至 9 月,2001 年 8 月至 2007 年 11 月
3 吴新兰 李亚琴 外甥女 2000 年 2 月至 9 月,2001 年 8 月至 2007 年 11 月
4 沈雪庆 屠建国 妻子 2000 年 2 月至 9 月,2001 年 8 月至 2007 年 11 月
5 冯新卫 沈娟英 妻子 2000 年 2 月至 9 月
6 杨剑飞 陆爱华 妻子 2000 年 2 月至 9 月,2001 年 8 月至 2007 年 11 月
7 邱建松 王娟萍 妻子 2000 年 2 月至 9 月,2001 年 8 月至 2007 年 11 月
委托持股及多次转让的原因:
2000 年 2 月中恒化纤成立时,上述 7 人均在新凤鸣化纤担任重要管理岗位,
出于模糊的竞业禁止认识,7 人决定由亲属出面投资。
2000 年 9 月,中恒化纤引进新凤鸣化纤作为股东,消除竞业禁止的顾虑后,
吴林根等 6 人决定转由本人持股;庄奎龙考虑到自己是新凤鸣化纤股东,因此转
由其父亲持股。
2001 年 8 月,新凤鸣化纤根据经营方针决定退出中恒化纤,退出的股权转
给了中恒化纤的 7 名中层管理人员。又出于竞业禁止的顾虑,吴林根等 5 人决定
再转由亲属持股;庄奎龙因考虑其父亲持有,长期可能会有继承方面的问题,决
定再转由其妻持有。
2007 年 11 月,因有为未来上市作准备的考虑,中恒化纤决定明晰股权,同
时根据贡献对股权结构作了适当调整。因此,吴林根等 4 人再次决定转由本人持
股;庄奎龙受让了其他人的部分股权,对其妻屈凤琪持有的股权决定不再转让。
自此,公司明晰了股权,不再存在委托持股情况。
上述过程中,各人的委托持股未以法律形式明确。
(2)信托持股
公司历史上不存在信托持股,目前也不存在信托持股。
(3)一致行动关系
1-1-57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公司股东中,中聚投资、恒聚投资受庄奎龙控制;屈凤琪为庄奎龙妻子,为
庄奎龙一致行动人;庄耀中为庄奎龙之子,其控制的尚聚投资、诚聚投资为庄奎
龙的一致行动人。
除前述一致行动关系外,公司历次新进股东之间还存在以下亲属关系:吴林
根与金有娥、沈雪庆与屠建国、冯新卫与沈娟英、杨剑飞与陆爱华、邱建松与王
娟萍系夫妻关系,李亚琴系吴新兰姐姐的女儿,庄荣法系庄奎龙的父亲,许纪忠
系庄奎龙的妹夫。
除前述一致行动关系外,公司历次新进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Ⅳ)发行人认为需说明的其它事项
公司历次出资、增资及股权转让已履行了必备的法律程序,资金来源合法合
规,出资已足额到位;除 2008 年 9 月公司整体变更和 2011 年 6 月核心管理人员
股东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增资恒聚投资已进行的评估外,公司历次股权变动不涉及
评估、备案和审批程序,不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公司新引入股东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特殊协议或安排,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
纠纷,不存在影响和潜在影响公司股权结构事项。
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资产重组情况
1、2007 年 11 月吸收合并新凤鸣投资
(1)新凤鸣投资基本情况
A、基本情况
新凤鸣投资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 30 日,注册地址为桐乡市洲泉镇金鸡路 200
号,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控股企业资产管理;投
资科技开发,收购兼并企业。
新凤鸣投资本身并不直接从事与民用涤纶长丝的生产和销售相关的业务,主
要通过其下属子公司从事民用涤纶长丝的生产和销售。
截至 2007 年 10 月 31 日,新凤鸣投资的总资产、净资产均为 1,119.04 万元,
2007 年 1 月至 10 月实现净利润 37.1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为新凤鸣投资母
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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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B、历史沿革
新凤鸣投资系由 13 名自然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新凤鸣投
资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庄奎龙 415 41.50
2 吴林根 130 13.00
3 吴新兰 60 6.00
4 沈雪庆 40 4.00
5 朱树英 40 4.00
6 杨剑飞 40 4.00
7 谢国强 40 4.00
8 冯新卫 40 4.00
9 沈健彧 40 4.00
10 许纪忠 40 4.00
11 邱建松 40 4.00
12 柴炳华 40 4.00
13 吴松根 35 3.50
合 计 1,000 100.00
经 2007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新凤鸣投资股东会审议通过,吴林根、吴新兰、
沈雪庆、朱树英、杨剑飞、谢国强、冯新卫、沈健彧、许纪忠、柴炳华、邱建松、
吴松根等 12 人各将 4.5%、1%、1.5%、1.5%、1.7%、1.8%、1.5%、1.6%、1.6%、
2.5%、4%、3.5%(合计 26.7%的股权)转让给庄奎龙;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均为
出资额。同日,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凤鸣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庄奎龙 682 68.20
2 吴林根 85 8.50
3 吴新兰 50 5.00
4 沈雪庆 25 2.50
5 朱树英 25 2.50
6 冯新卫 25 2.50
7 沈健彧 24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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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8 许纪忠 24 2.40
9 杨剑飞 23 2.30
10 谢国强 22 2.20
11 柴炳华 15 1.50
合 计 1,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事项已于 2007 年 11 月 6 日在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
理了变更登记。被吸收合并前,新凤鸣投资的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吸收合并后,新凤鸣投资于 2007 年 12 月 25 日完成工商注销。
新凤鸣投资设立及其股权演变过程均不涉及国有资产、集体资产。
被吸收合并前,新凤鸣投资主要通过其下属子公司从事民用涤纶长丝的生产
和销售业务,其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桐乡市中恒化纤有限公司 桐乡市新凤鸣投资有限公司
83% 80%
中维化纤 新凤鸣进出口
37.5%
37.5% 25%
中欣化纤 聚


55% 投

20%
中驰化纤
25%
中维化纤、中欣化纤、中驰化纤主要从事涤纶长丝的生产与销售;新凤鸣进
出口主要从事中维化纤、中欣化纤、中驰化纤所需原材料 PTA、MEG 进口及产
品出口的代理业务。
(2)吸收合并新凤鸣投资的原因
中恒化纤与新凤鸣投资均系庄奎龙控制的企业,存在同业竞争,需要在股改
前进行整合。
(3)吸收合并过程
①经 2007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中恒化纤股东会与新凤鸣投资股东会审议通
过,中恒化纤吸收合并新凤鸣投资;同日,中恒化纤和新凤鸣投资签署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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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合并协议》。
②两家公司于 2007 年 11 月 8 日将吸收合并的决定分别书面通知债权人,并
在嘉兴日报桐乡版公告了吸收合并事项及通知双方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
申报债权。
③2007 年 12 月 23 日,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所出具中磊
浙验字[2007]042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注册资本增加进行了审
验。
④2007 年 12 月 25 日,新凤鸣投资完成注销,中恒化纤完成本次吸收合并
的工商变更登记。
综上,中恒化纤吸收合并新凤鸣投资经中恒化纤及新凤鸣投资股东会决议同
意,依法履行了通知债权人和公告义务,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吸收合并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本次吸收合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未经审计的新凤鸣投资 2006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浙江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磊浙审字[2008]123 号),2006 年末,
新凤鸣投资总资产、净资产占中恒化纤的相应比例分别为 43.53%、46.47%;2006
年,新凤鸣投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占中恒化纤的相应比例分别为 94.07%、
60.68%。
参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本次
吸收合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吸收合并前,中恒化纤和新凤鸣投资均为庄奎
龙控制的企业,本次吸收合并后中恒化纤的运行期限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
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的规定。
(5)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系控股股东及其创业团队(主要管理人员)整合涤纶长丝的生
产与销售业务。本次吸收合并后,公司实现控股中维化纤、中欣化纤、中驰化纤
及新凤鸣进出口,彻底消除了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扩大了公司业务规模,
完善了公司业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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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随后,公司收购中维化纤、新凤鸣进出口少数股东权益,调整间接持有中驰
化纤股权为直接持有。2007 年 12 月,公司以 51 万元的价格收购钮国荣、边光
清、郑永伟、朱志华、胡兴元、庄方龙、管永银、顾金海、褚洪娟、马祖根、俞
士兴等 11 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中维化纤 17%股权(对应出资额为 51 万元),实
现全资控股中维化纤;2008 年 5 月,公司收购中欣化纤持有的中驰化纤 55%股
权,直接持有中驰化纤 75%股权;2008 年 10 月,公司以 200 万元收购陶凤珍持
有的新凤鸣进出口 20%股权(对应出资额 200 万元),实现全资控股新凤鸣进出
口。
(6)公司及其股东与新凤鸣投资的资金及业务往来情况
新凤鸣投资本身不从事具体业务,本次吸收合并前,公司及其股东与新凤鸣
投资、新凤鸣投资下属子公司无资金及业务往来情况。
历史上,公司与中欣化纤(彼时公司和新凤鸣投资各持有中欣化纤 37.5%股
权)存在资金及业务往来情况,具体如下:
①资金往来情况
2004 年末、2005 年末、2006 年末和 2007 年 11 月末,公司与中欣化纤资金
往来余额分别为-10,506.43 万元、-9,505.22 万元、-12,240.19 万元和-12,614.70 万
元(负数表示中欣化纤欠公司)。
②业务往来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之前,公司向中欣化纤采购切片作为其生产的原料,2004 年、
2005 年、2006 年和 2007 年 1-11 月采购金额分别为 23,556.68 万元、19,365.59
万元、21,259.67 万元和 18,943.70 万元;2005 年,公司向中欣化纤采购 POY,
采购金额为 1,113.08 万元;2007 年 1-11 月,公司向中欣化纤销售产品 POY,销
售金额为 360.75 万元。上述购销关系为公司与中欣化纤之间正常的购销关系。
公司与中欣化纤之间的资金、业务往来系同受庄奎龙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往
来,不存在因此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7)新凤鸣投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新凤鸣投资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自 2002 年 12 月 30 日成立以来至注销,
历年均通过了工商年检。吸收合并完成后,新凤鸣投资取得了桐乡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完成了公司注销登记。桐乡市地方税务局和桐乡市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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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家税务局分别批准了新凤鸣投资的税务登记注销申请,并对税款清缴进行了确
认。新凤鸣投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2008 年 4 月收购新凤鸣化纤 100%股权
(1)被收购前新凤鸣化纤基本情况
新凤鸣化纤成立于 1999 年 8 月 20 日,注册地址为桐乡市洲泉镇金鸡路 200
号,主要从事涤纶长丝的生产与销售业务,被收购前新凤鸣化纤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凤鸣股份 1,000
庄奎龙 250
合计 1,250
凤鸣股份成立于 1999 年 7 月 14 日,注册地址为桐乡市洲泉镇金鸡路凤鸣商
厦。由于战略转型不再从事化纤业务,凤鸣股份决定转让新凤鸣化纤 80%股权,
转让之前凤鸣股份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郁明权 756.309 57.38
郁新芳 561.775 42.62
合计 1,318.084 100.00
公司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凤鸣股份无股权投资关系,公司与凤鸣股份不属
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2)收购新凤鸣化纤 100%股权的原因
由于凤鸣股份进行战略转型,不再从事化纤业务,凤鸣股份决定转让新凤鸣
化纤 80%股权;庄奎龙持有新凤鸣化纤 20%股权并担任新凤鸣化纤董事长兼总
经理,新凤鸣化纤与中恒化纤存在同业竞争,为在股改前解决同业竞争,中恒化
纤收购新凤鸣化纤 100%股权。
(3)收购过程
①2008 年 4 月 24 日,凤鸣股份与中恒化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 1,557.885
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新凤鸣化纤 80%股权转让给中恒化纤,上述股权转让价格
系双方在原出资额基础上协商确定;庄奎龙与中恒化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
250 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新凤鸣化纤 20%股权转让给中恒化纤。上述股权转让
经同日召开的新凤鸣化纤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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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②2008 年 4 月 24 日,新凤鸣化纤办理了本次股权变动后的工商变更登记。
③2008 年 4 月 28 日,中恒化纤向庄奎龙支付股权转让款 250 万元;至 2008
年 12 月 22 日止,中恒化纤已向凤鸣股份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综上,中恒化纤收购新凤鸣化纤 100%股权已经新凤鸣化纤股东会决议同意,
交易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新凤鸣化纤履行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中恒化纤
按约向转让方支付了价款,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收
购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所出具的中磊浙审字[2008]117
号《审计报告》和中磊浙审字[2008]123 号《审计报告》,2007 年末新凤鸣化纤
总资产、净资产占中恒化纤的相应比例分别为 21.78%、27.55%;2007 年,新凤
鸣化纤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占中恒化纤的相应比例分别为 16.42%、4.43%。
参照《重组办法》的规定,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购前,中
恒化纤与新凤鸣化纤不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本次吸收合并后中恒化纤的运行
期限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的规定。
(5)收购新凤鸣化纤 100%股权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解决了控股股东在新凤鸣化纤投资的少数股东权益问题,
消除了与控股股东的潜在同业竞争,公司通过实现全资控股新凤鸣化纤,扩大了
涤纶长丝的生产能力。
(6)公司及其股东与新凤鸣化纤资金及业务往来情况
2000 年至 2003 年期间,公司与新凤鸣化纤存在资金及业务往来情况,具体
如下:
①资金往来情况
2000 年末、2001 年末、2002 年末和 2003 年末,公司与新凤鸣化纤资金往
来余额分别为 2,048.75 万元、-1,582.84 万元、1,359.08 万元和 0 万元(其中正数
表示公司欠新凤鸣化纤,负数表示新凤鸣化纤欠公司)。
②业务往来情况
2000 年:公司向新凤鸣化纤销售 POY,销售金额为 247.10 万元;
2001 年:公司向新凤鸣化纤采购切片及辅料,采购金额 964.8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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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2002 年:公司向新凤鸣化纤采购切片及辅料,采购金额 754.12 万元;
2003 年:公司向新凤鸣化纤采购 POY,采购金额 1,129.91 万元;销售 POY,
销售金额 97.91 万元。
2000 年至 2003 年期间,公司与新凤鸣化纤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往来不存
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处罚的情形,相互资金往来情况均已经结
清、业务往来系正常购销关系,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除上述情况外,在公司收购新凤鸣化纤 100%股权前,公司及其股东与新凤
鸣化纤之间无资金、业务往来。
(7)新凤鸣化纤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收购完成后,新凤鸣化纤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嘉兴海关、桐乡市
质量技术监督局、桐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桐乡市国土资源局、桐乡市环境
保护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桐乡市支局、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乡市分中心、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出具的证明,新凤鸣化纤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2010 年 1 月收购桐乡市凤鸣合纤有限公司资产
(1)桐乡市凤鸣合纤有限公司情况
桐乡市凤鸣合纤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8 月 20 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
为 1,250 万元,注册地址为洲泉镇金鸡路 198 号,因未参加 2008 年检已于 2010
年 2 月 26 日被吊销营业执照,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
2010 年 1 月新凤鸣化纤收购其资产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桐乡市鑫隆新合纤有限公司 1,000
浙江凤欣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50
合计 1,250
公司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桐乡市凤鸣合纤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无股权投资
关系,公司与桐乡市凤鸣合纤有限公司不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2)历史沿革
①1999 年 8 月凤鸣合纤成立
凤鸣合纤成立于 1999 年 8 月 20 日,系由凤鸣股份、范新星共同出资设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凤鸣股份以机器设备出资 1,000 万元,范新星以货币出资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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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万元。本次出资已经桐乡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9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桐会事验内
<1999>175 号《验资报告》审验。
1999 年 8 月 20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凤鸣合纤核发了注册号为
330483110923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凤鸣合纤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凤鸣股份 1,000.00 80.00
2 范新星 250.00 20.00
合计 1,250.00 100.00
②2009 年 1 月股权转让
经 200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凤鸣合纤股东会审议通过,凤鸣股份将其持有的
凤鸣合纤 80%股权转让给桐乡市鑫隆新合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隆新合纤”),
转让价格为 615.4177 万元。
2009 年 1 月 16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凤鸣合纤核发了本次工商变更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凤鸣合纤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鑫隆新合纤 1,000.00 80.00
2 范新星 250.00 20.00
合计 1,250.00 100.00
③2009 年 2 月股权转让
经 2009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凤鸣合纤股东会审议通过,范新星将其持有的凤
鸣合纤 20%股权转让给浙江凤欣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欣化纤”),转
让价格为 250 万元。
2009 年 2 月 2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凤鸣合纤核发了本次工商变更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凤鸣合纤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鑫隆新合纤 1,000.00 80.00
2 凤欣化纤 250.0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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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50.00 100.00
此后,凤鸣合纤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收购桐乡市凤鸣合纤有限公司资产的原因
2009 年底,桐乡市凤鸣合纤有限公司、桐乡市鑫隆新合纤有限公司和浙江
凤欣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偿还银行债务,相关资产被债权银行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桐乡市人民政府协调下,公司和桐昆股份参与了法院执行
财产拍卖,通过竞拍公司收购了桐乡市凤鸣合纤有限公司的拍卖资产。
(4)收购过程
①2009 年 12 月 11 日,嘉兴市聚力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市恒通拍卖
行有限公司、嘉兴市南湖拍卖有限公司在浙江日报第六版上刊登《法院执行财产
拍卖公告》,公告受桐乡市人民法院委托将于 2009 年 12 月 26 日拍卖桐乡市凤鸣
合纤有限公司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原辅材料及办公家具。
根据桐乡市方联资产评估事务所于2009年10月10日出具的方联评(2009)321
号《资产评估报告》,所拍卖的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项目 评估值(万元)
存货 398.11
固定资产 2,374.42
其中:房屋建筑物 1,216.95
机器设备 1,157.47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691.19
合计 3,463.72
根据桐乡市人民法院委托评估的要求,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清算价值,未参
考上述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2009年12月26日,新凤鸣化纤以竞拍方式竞得桐乡市凤鸣合纤有限公司所
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原辅材料及办公家具;新凤鸣化纤与
嘉兴市聚力源拍卖有限公司、嘉兴市恒通拍卖行有限公司、嘉兴市南湖拍卖有限
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以3,464万元竞得桐乡市凤鸣合纤有限公司所有的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原辅材料及办公家具。
③2010年1月27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作出(2009)嘉桐民执字第1203-1
号、第1204-1号《民事裁定书》:桐乡市凤鸣合纤有限公司的所有财产均归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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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化纤所有。
④公司已于 2010 年 1 月 23 日向桐乡市人民法院支付完毕全部竞拍款,随后
公司办理了相关资产变更手续。
公司收购桐乡市凤鸣合纤有限公司资产履行了竞拍程序并经人民法院裁定,
已按规定支付竞拍款,相关资产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购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5)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收购交易金额占公司 2009 年末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4%
和 4.13%,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6)收购桐乡市凤鸣合纤有限公司资产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收购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原辅材料及办公
家具等资产,交易金额为 3,464 万元,占公司 2009 年末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1.84%和 4.13%,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7)公司及其股东与桐乡市凤鸣合纤有限公司资金及业务往来情况
除公司通过竞拍购得桐乡市凤鸣合纤有限公司的资产外,公司及其股东与桐
乡市凤鸣合纤有限公司不存在资金及业务往来情况。
(8)桐乡市凤鸣合纤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 2017 年 1 月 9 日从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公司基本情况》,桐
乡市凤鸣合纤有限公司因未参加 2008 年检已于 2010 年 2 月 26 日被吊销营业执
照,截至 2017 年 1 月 9 日处于吊销未注销的状态。
公司本次收购的桐乡市凤鸣合纤有限公司的资产系经法院执行财产拍卖取
得,竞拍手续合法合规,其处于吊销未注销等违法状态与公司无关。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历次验资情况
1、中恒化纤成立于2000年2月22日,注册资本为23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
方式出资。本次出资经浙江宏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0年2月21
日出具浙宏会(2000)验字080号《验资报告》。
2、2002年3月,中恒化纤注册资本增至3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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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本次增资经桐乡市求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
验,并于2002年3月19日出具求会事验内(2002)第075号《验资报告》。
3、2007年12月,中恒化纤吸收合并新凤鸣投资,吸收合并后中恒化纤注册
资本增至1,300万元。本次增资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所审验,
并于2007年12月23日出具中磊浙验字[2007]042号《验资报告》。
4、2008年4月,中恒化纤以未分配利润3,7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注
册资本为5,000万元。本次增资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所审验,
并于2008年5月6日出具中磊浙验字[2008]017号《验资报告》。
5、2008年9月,新凤鸣有限整体变更为新凤鸣。整体变更后,新凤鸣注册资
本为14,850万元。本次整体变更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于
2008年8月22日出具中磊验字[2008]3005号《验资报告》。
6、2011年6月,新凤鸣注册资本由14,850万元增至22,275万元,新增注册资
本7,425万元由庄奎龙、屈凤琪、恒聚投资、中聚投资以1元/股的价格现金认购。
本次增资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11年6月10日出具中磊验字
[2011]第0013号《验资报告》。
7、2011年7月,新凤鸣注册资本由22,275万元增至23,850万元,新增注册资
本1,575万元由应莹、王新胜以7.62元/股的价格现金认购。本次增资经中磊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11年7月14日出具中磊验字[2011]第0040号《验资
报告》。
8、2015年3月,新凤鸣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3,8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送红股7.1股。本次增资经天健审验,并于2015年3月23日出
具天健验[2015]61号《验资报告》。
(二)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公司系由新凤鸣有限以截至2008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6,161.33万
元折合股份14,850万股整体变更的股份公司。整体变更时,公司未根据资产评估
结果调账,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为历史成本。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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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35.21% 16.50%
恒 诚 尚 中
聚 聚 聚 聚
投 投 谢 沈 冯 沈 王 吴 吴 朱 杨 投 投
资 资 国 健 新 雪 新 林 庄 屈 新 树 许 剑 柴 资 资
强 彧 卫 庆 胜 根 奎 凤 兰 英 纪 飞 炳
龙 琪 忠 华
22.92% 1.66% 1.03% 1.12% 1.17% 1.17% 1.47% 3.97% 30.79% 9.89% 2.34% 1.17% 1.12% 1.07% 0.70% 3.47% 14.94%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62.5% 75% 100% 100% 100% 100% 100%
中 中 新
新 中 中 凤 新
维 中 石 中

化 37.5% 欣 驰 鸣 凤
鸣 辰 科 盈 鸣
纤 化 化 化 技 化 进
化 出 国
纤 纤 纤 纤 纤 际

9% 25% 100%
民泰村镇银行 聚力实业 独山能源 杭州分公司
1-1-70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二)发行人的内部组织结构
股东大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办公室
审计委员会
总 裁
审计部
生 原 物 项 管
研 产 料 资 销 目 理
办 财 究 总 管 供 供 售 管 监
公 务 院 师 理 应 应 部 理 督
室 部 室 部 部 部 部 部
公司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各个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
责如下:
部门名称 主要职责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负
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协助公司董事会制
董事会办公室
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
购重组事务;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等事宜
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
审计部
行检查、测试与评价;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系统
负责公司行政事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负责公
办公室
司后勤支持和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与监督管理;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
财务部 控管理、税务管理等工作,加强资金监控和拓宽融资渠道,对财务核算和
资金运作进行整体控制;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及财务工作报告
负责制定公司产品研发计划,牵头组织重大新产品开发和推广;组织新产
研究院 品等研发成果的鉴定和评审;负责与科研单位和院校产学研平台建设;参
与重大项目的技术评估和实施
负责优化聚酯工艺条件,负责集团聚酯装置各产量条件下工艺的最终确认;
总师室 为子公司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提供技术支持;参与重大项目的技术评估
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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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负责集团生产计划的下达,产品品质的流程监控、质量指标的设定;用电
生产管理部 用能的考核监督;内部技术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参与重大项目的方案
拟定和参与实施
原料供应部 负责主要原料 PTA、MEG 的采购,收集并分析 PTA、MEG 价格信息
物资供应部 负责辅料、设备零部件、工程材料、办公用品等的采购
负责公司产品销售;负责公司客户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公司销售资料的收
销售部
集、整理和分析
项目管理部 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实施,监督工程施工的进度、质量和安全
负责完善、规范、建设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流程,并对过程、整改进
管理监督部
行检查督促
六、发行人的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1、浙江新凤鸣化纤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新凤鸣化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20日,注册资本、实收资
本均为1,300万元,注册地址为桐乡市洲泉镇临杭经济区,主营业务为涤纶长丝
包装物纸管的生产和销售。
经天健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新凤鸣化纤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15,214.83万元和11,429.05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3,750.00万元。
(2)历史沿革
①1999 年 8 月新凤鸣化纤成立
新凤鸣化纤成立于 1999 年 8 月 20 日,系由凤鸣股份、庄奎龙共同出资设立
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凤鸣股份以机器设备出资 1,000 万元,庄奎龙以货币出资
250 万元。本次出资已经桐乡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9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桐会事验
内<1999>182 号《验资报告》审验。
1999 年 8 月 20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新凤鸣化纤核发了注册号为
330483110923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新凤鸣化纤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凤鸣股份 1,000.00 80.00
2 庄奎龙 250.00 20.00
合计 1,250.00 100.00
②2008 年 4 月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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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经 200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新凤鸣化纤股东会审议通过,凤鸣股份将其持有
的新凤鸣化纤 80%股权转让给中恒化纤;庄奎龙将其持有的新凤鸣化纤 20%股
权转让给中恒化纤。
2008 年 4 月 24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新凤鸣化纤核发了本次工商变
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新凤鸣化纤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③2010 年 6 月吸收合并桐乡市中浩纤维再生有限公司
2010 年 4 月 1 日,公司决定新凤鸣化纤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中
浩纤维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浩纤维”,中浩纤维成立于 2010 年 1 月 26
日,系由公司以货币出资 50 万元设立)。本次吸收合并后,新凤鸣化纤注册资本
增加至 1,300 万元。本次吸收合并涉及增资已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分所出具的中磊浙验字[2010]024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0 年 6 月 8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新凤鸣化纤核发了本次工商变
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维化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3 月 30 日,注册资本、实收资
本均为 1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桐乡市洲泉镇晚村大桥南,主营业务为涤纶长
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天健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维化纤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237,068.57 万元和 51,793.82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18,385.14 万元。
(2)历史沿革
①2001 年 3 月中维化纤成立
中维化纤成立于 2001 年 3 月 30 日,系由杨剑飞、冯新卫和许纪忠 3 名自然
人以货币出资 50 万元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出资已经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1 年 3 月 27 日出具的求会事验内(2001)第 069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1 年 3 月 30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维化纤核发了注册号为
330483220786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中维化纤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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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杨剑飞 26.00 52.00
2 冯新卫 12.00 24.00
3 许纪忠 12.00 24.00
合计 50.00 100.00
②2003 年 3 月股权转让并增资至 300 万元
经 200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中维化纤股东会审议通过:(1)杨剑飞将其持有
的中维化纤 52%股权转让给新凤鸣投资;冯新卫将其持有的中维化纤 24%股权
转让给新凤鸣投资;许纪忠将其持有的中维化纤 12%股权转让给郑永伟、12%股
权转让给朱志华;(2)注册资本由 50 万元增加至 3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50
万元由新股东以货币认缴,其中新凤鸣投资认缴 211 万元;钮国荣、边光清各认
缴 6 万元;胡兴元、庄方龙各认缴 5.4 万元;管永银、顾金海各认缴 3.6 万元;
褚洪娟、马祖根、俞士兴各认缴 3 万元。本次增资已经桐乡市方圆联合会计师事
务所于 2003 年 3 月 17 日出具的方联会验内[2003]047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3 年 3 月 27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维化纤核发了本次工商变更
登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中维化纤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新凤鸣投资 249.00 83.00
2 钮国荣 6.00 2.00
3 边光清 6.00 2.00
4 郑永伟 6.00 2.00
5 朱志华 6.00 2.00
6 胡兴元 5.40 1.80
7 庄方龙 5.40 1.80
8 管永银 3.60 1.20
9 顾金海 3.60 1.20
10 褚洪娟 3.00 1.00
11 马祖根 3.00 1.00
12 俞士兴 3.00 1.00
合计 300.00 100.00
③2007 年 12 月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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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经 2007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中维化纤股东会审议通过,因股东新凤鸣投资
被中恒化纤吸收合并,中恒化纤承继新凤鸣投资持有的中维化纤 83%股权;钮国
荣、边光清等 11 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的中维化纤 17%股权转让给中恒化纤。
2007 年 12 月 26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维化纤核发了本次变更后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维化纤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④2011 年 8 月增资至 10,000 万元
2011 年 8 月 1 日,公司以货币对中维化纤增资 9,700 万元,中维化纤注册资
本由 300 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本次增资已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浙江分所于 2011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中磊浙验字[2011]025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1 年 8 月 2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维化纤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桐乡中欣化纤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欣化纤成立于 2003 年 5 月 8 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 9,834.3009 万
元,注册地址为桐乡市中驰化纤工业园区,主营业务为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
经天健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欣化纤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54,500.90 万元和 36,003.22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4,806.34 万元。
(2)历史沿革
①2003 年 5 月中欣化纤成立
中欣化纤成立于 2003 年 5 月 8 日,系由中恒化纤、中维化纤与新天地(香
港)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资经营(港资)企业,其中中恒化纤、中维化纤以实
物(设备)各出资 187.5 万美元,新天地(香港)公司以货币出资 125 万美元。
2003 年 4 月 8 日,桐乡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桐外经[2003]39 号《关于
中外合资经营桐乡中欣化纤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名单的批复》同意设立
中欣化纤;2003 年 4 月 18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向中欣化纤发放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为外经贸浙府资嘉字[2003]01850 号。
2003 年 5 月 8 日,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欣化纤核发注册号为企合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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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嘉总字第 002535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中欣化纤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美元) (万美元)
1 中恒化纤 187.50 0.00 37.50
2 中维化纤 187.50 0.00 37.50
3 新天地(香港)公司 125.00 0.00 25.00
合计 500.00 0.00 100.00
②2003 年 6 月变更出资方式并缴纳 75 万美元出资
经 2003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中欣化纤董事会审议通过,中恒化纤、中维化纤
的出资方式由实物(设备)变更为货币。
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缴纳出资 75 万美元,本次出资已经桐乡市方圆联合会
计师事务于 2003 年 6 月 4 日出具的方联会验外<2003>032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3 年 6 月 5 日,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欣化纤核发了本次工商变更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及出资缴纳后,中欣化纤注册资本 500 万美元,实收资本 75 万美
元,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③2003 年 7 月增资至 1,200 万美元并缴纳 425 万美元出资
经 2003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中欣化纤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资本由 500 万美
元增加至 1,200 万美元,新增 700 万美元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以货币认缴。
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缴纳出资 425 万美元,本次出资已经桐乡市方圆联合会
计师事务于 2003 年 8 月 4 日出具方联会验外<2003>043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3 年 7 月 18 日,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欣化纤核发了本次工商变更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及出资缴纳后,中欣化纤注册资本 1,200 万美元,实收资本 500 万
美元,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④2003 年 8 月缴纳 105 万美元出资
2003 年 8 月,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缴纳出资 105 万美元,本次出资已经桐
乡市方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3 年 8 月 25 日出具的方联会验外<2003>047 号
《验资报告》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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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2003 年 8 月 28 日,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欣化纤核发了本次工商变更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出资缴纳后,中欣化纤注册资本 1,200 万美元,实收资本 605 万美元,
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⑤2005 年 6 月股权转让
经 2005 年 5 月 20 日中欣化纤董事会审议通过,新天地(香港)公司将其持
有的中欣化纤 25%股权转让给聚力实业。
2005 年 6 月 24 日,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欣化纤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欣化纤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美元) (万美元)
1 中恒化纤 450.00 226.875 37.50
2 中维化纤 450.00 226.875 37.50
3 聚力实业 300.00 151.250 25.00
合计 1,200.00 605.000 100.00
⑥2005 年 9 月缴纳剩余全部出资
2005 年 9 月,全体股东缴纳剩余出资 595 万美元。本次出资已经桐乡市方
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9 月 20 日出具的方联会验外<2005>045 号《验
资报告》审验。
2005 年 12 月 20 日,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欣化纤核发本次变更完成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出资缴纳后,中欣化纤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 1,200 万美元,股权结
构未发生变化。
⑦2015 年 4 月股权转让
经 2015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中欣化纤董事会审议通过,聚力实业将其持有的
中欣化纤 25%股权转让给公司。
2015 年 4 月 17 日,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欣化纤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欣化纤变更为内资企业,其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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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1 公司 6,146.8042 62.50
2 中维化纤 3,687.4967 37.50
合计 9,834.3009 100.00
4、桐乡市中驰化纤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驰化纤成立于 2002 年 6 月 17 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 2,200 万美元,
注册地址为桐乡市洲泉镇中驰化纤工业园,主营业务为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持有中驰化纤 75%的股权,聚力实业持有中
驰化纤 25%的股权。
经天健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驰化纤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116,122.20 万元和 96,604.98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5,773.96 万元。
(2)历史沿革
①2002 年 6 月中驰化纤成立
中驰化纤成立于 2002 年 6 月 17 日,系由朱清华和中恒化纤以货币出资 300
万元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出资已经桐乡市求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2
年 6 月 4 日出具的求会事验内(2002)第 173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2 年 6 月 17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驰化纤核发了注册号为
330483220882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中驰化纤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清华 153.00 51.00
2 中恒化纤 147.00 49.00
合计 300.00 100.00
②2002 年 8 月增资至 3,800 万元
经 2002 年 7 月 10 日中驰化纤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中驰化纤注册资本由
300 万元增至 3,800 万元,朱清华和中恒化纤以货币分别认缴 987 万元和 2,513
万元。本次增资已经桐乡市求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2 年 7 月 31 日出具的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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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会事验内(2002)第 249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2 年 8 月 7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驰化纤核发了本次增资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中驰化纤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恒化纤 2,660.00 70.00
2 朱清华 1,140.00 30.00
合计 3,800.00 100.00
③2006 年 3 月股权转让并增资至 1,600 万美元
经 200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中驰化纤股东会审议通过,朱清华将其持有的
中驰化纤 30%股权转让给中欣化纤,中恒化纤将其持有的 1.789%股权转让给聚
力实业;注册资本人民币 3,800 万元以 2005 年 12 月 31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
的汇率(1:8.0702)折为 4,696,842.71 美元,同时增加至 1,600 万美元,新增注册
资本 1,130.315729 万美元由聚力实业和中欣化纤以货币分别认缴 391.576169 万
美元和 738.739560 万美元。
2006 年 3 月 6 日,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以浙外经贸资函[2006]72 号
《浙江省外经贸厅关于桐乡市中驰化纤有限公司股权并购同时增资的批复》同意
股权转让及增资。同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向中驰化纤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为商外资浙府资字[2006]00584 号。
2006 年 3 月 7 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驰化纤核发了注册号为企合
浙总副字第 002427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及 增 资 后 , 中 驰 化 纤 注 册 资 本 1,600 万 美 元 , 实 收 资 本
4,696,842.71 美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美元) (美元)
1 中欣化纤 880.00 1,412,604.40 55.00
2 聚力实业 400.00 84,238.31 25.00
3 中恒化纤 320.00 3,200,000.00 20.00
合计 1,600.00 4,696,842.71 100.00
④2006 年 6 月缴纳 499.1961 万美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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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2006 年 6 月至 10 月,中欣化纤、聚力实业分别缴纳出资 265.4 万美元和
233.7961 万美元,本次出资已经桐乡市方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方联会验外[2007]028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7 年 4 月 27 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驰化纤核发了本次变更完成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出资缴纳后,中驰化纤注册资本 1,600 万美元,实收资本 9,688,803.71
美元,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⑤2007 年 7 月缴纳全部出资
2007 年 6 月,中欣化纤和聚力实业分别缴纳出资 4,733,395.60 美元和
1,577,800.69 美元。本次出资缴纳后,中驰化纤注册资本全部实缴到位。本次出
资已经桐乡市方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6 月 30 日出具的方联会验外
[2007]046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7 年 7 月 23 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驰化纤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出资缴纳后,中驰化纤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 1,600 万美元,股权结
构未发生变化。
⑥2007 年 11 月增资至 2,200 万美元
经 2007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中驰化纤董事会审议通过,中驰化纤注册资本由
1,600 万美元增加至 2,200 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 600 万美元由全体股东按出资
比例认缴。本次增资已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所于 2007 年 11
月 30 日出具的中磊浙验字[2007]第 038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7 年 12 月 17 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驰化纤核发了本次增资后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 2,200 万美元,股权结构未发生变
化。
⑦2008 年 5 月股权转让
经 200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中驰化纤董事会审议通过,中欣化纤将其持有的
中驰化纤 55%股权转让给公司。
2008 年 5 月 27 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驰化纤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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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驰化纤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美元)
1 公司 1,650.00 75.00
2 聚力实业 550.00 25.00
合计 2,200.00 100.00
5、桐乡市中辰化纤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辰化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6 月 2 日,注册资本、实收资
本均为 1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主营业务为涤纶长丝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天健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辰化纤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132,138.02 万元和 59,808.05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19,939.15 万元。
(2)历史沿革
①2009 年 6 月中辰化纤成立
中辰化纤成立于 2009 年 6 月 2 日,系由公司和浙江豪庭灯饰有限公司以货
币出资 1,200 万元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出资已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浙江分所于 2009 年 5 月 28 日出具的中磊浙验字(2009)第 016 号《验资报
告》审验。
中辰化纤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公司 960.00 80.00
2 浙江豪庭灯饰有限公司 240.00 20.00
合计 1,200.00 100.00
②2009 年 7 月股权转让并增资至 10,000 万元
经 2009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中辰化纤股东会审议通过,浙江豪庭灯饰有限公
司将其持有的 20%股权转让给公司;同时,中辰化纤注册资本由 1,200 万元增加
至 10,000 万元,新增 8,800 万元出资由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
本次增资已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所于 2009 年 7 月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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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日出具的中磊浙验字(2009)第 027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9 年 7 月 28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辰化纤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中辰化纤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石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注册资本、实收资
本均为 55,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工业功能区南区,主营业
务为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天健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石科技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259,620.19 万元和 60,510.22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12,574.56 万元。
(2)历史沿革
①2012 年 7 月中石科技成立
中石科技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系公司以货币出资 10,000 万元设立的一
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出资已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所于
2012 年 7 月 3 日出具的中磊浙验字[2012]016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2 年 7 月 5 日,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石科技核发注册号为
33050000002164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2013 年 9 月增资至 40,000 万元
201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决定中石科技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增至 40,000
万元。2013 年 9 月 2 日,公司以货币缴纳新增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本次出资
已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所于 2013 年 9 月 2 日出具的中磊浙
验字[2013]010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3 年 9 月 3 日,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石科技核发了本次增资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中石科技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2015 年 1 月 13 日各缴纳出资 10,000 万元;至
此,中石科技注册资本已经足额到位。
③2016 年 12 月注册资本增加至 5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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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决定中石科技注册资本由 40,000 增加至 55,000 万
元,由公司以货币增资 15,000 万元。
2016 年 12 月 19 日,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石科技核发了本次增资后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缴纳出资 15,000 万元。本次出资缴纳后,中石科
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 55,000 万元。
7、桐乡市中盈化纤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盈化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8 月 23 日,注册资本、实收资
本均为 1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园区德胜路 888 号,主营业
务为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天健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盈化纤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167,632.55 万元和 26,261.76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10,993.08 万元。
(2)历史沿革
中盈化纤系成立于 2012 年 8 月 23 日,系由公司以货币出资设立的一人有限
责任公司。设立时出资已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所于 2012 年
8 月 21 日出具的中磊浙验字[2012]021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2 年 8 月 23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盈化纤核发了注册号为
33048300010156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自成立至今,中盈化纤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8、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
独山能源为中石科技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注册资本为
12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0 元,注册地址为平湖市独山港镇乍全公路北侧(浙
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号楼 324 室),独山能源拟进行 PTA 的生产和
销售,目前尚未开展任何业务。
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独山能源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9、浙江新凤鸣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新凤鸣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14日,注册资本、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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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资本均为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桐乡市梧桐街道振东新区振兴东路(东)55号
桐乡市商会大厦2单元2201-2205室,主营业务为货物进出口及贸易。
经天健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新凤鸣进出口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5,005.61万元和1,108.81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15.17万元。
(2)历史沿革
①2003 年 10 月新凤鸣进出口成立
新凤鸣进出口成立于 2003 年 10 月 14 日,系中恒化纤和新凤鸣投资以货币
出资 500 万元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出资已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于 2003 年 10 月 10 日出具的浙天验(2003)612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3 年 10 月 14 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新凤鸣进出口核发了注册号
为 330100206138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新凤鸣进出口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新凤鸣投资 260.00 52.00
2 中恒化纤 240.00 48.00
合计 500.00 100.00
②2006 年 10 月股权转让并增资
经 2006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新凤鸣进出口股东会审议通过,中恒化纤将其
持有的 48%股权转让给新凤鸣投资;同时,新凤鸣进出口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
加至 1,000 万元,其中新凤鸣投资以货币认缴 300 万元,陶凤珍以货币认缴 200
万元。本次增资已经杭州新纪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10 月 27 日出
具杭新会验字(2006)第 237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6 年 10 月 31 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滨江)分局向新凤鸣
进出口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新凤鸣进出口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新凤鸣投资 800.00 80.00
2 陶凤珍 200.00 20.00
合计 1,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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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③2008 年 10 月股权转让
新凤鸣进出口于 2008 年 10 月 8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陶凤珍将其持有的
新凤鸣进出口 20%股权转让给公司。
2008 年 10 月 10 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滨江)分局向新凤鸣
进出口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新凤鸣进出口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新凤鸣国际事业(香港)有限公司
新凤鸣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3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均为5万美元,注册办事处地址为Room 1502,15/F,Harcourt House,39 Gloucester
Road,Wan Chai,Hong Kong,主营业务为PTA、MEG和涤纶长丝等产品贸易。
经天健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新凤鸣国际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13,015.09万元和277.08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17.59万元。
自成立之日起至今,新凤鸣国际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过变化。
(二)发行人重要子公司的参股方情况
聚力实业为公司子公司中驰化纤的股东,持有中驰化纤25%股权,聚力实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聚力实业是一家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31日,注
册资本5万美元,香港居民张景锋持有其100%的股权。
2、实际控制人
聚力实业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景锋先生,张景锋先生为香港永久性居民,1962
年9月出生,身份证号码为G255****,住所为香港上水粉锦公路****。
3、历史沿革
聚力实业成立于2005年3月31日,注册资本5万美元,成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CHIEN SHANE SAUYE 50,000 100%
合计 50,000 100%
CHIEN SHANE SAUYE 先生为美国国籍,1959 年 9 月出生,护照号为
424******。
2014 年 5 月,CHIEN SHANE SAUYE 将其持有的聚力实业全部股份转让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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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张景锋。
股份转让后,张景锋持有聚力实业 100%股权。至目前,聚力实业股权未发
生变化。
4、主要经营业务
聚力实业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
(三)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民泰村镇银行为公司子公司新凤鸣化纤参股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4日,注
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2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桐乡市校场西路123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民泰村镇银行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980 49.90%
2 振石集团浙江宇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800 9.00%
3 新凤鸣化纤 1,800 9.00%
4 浙江新都水泥有限公司 1,400 7.00%
5 浙江天女集团制漆有限公司 1,200 6.00%
6 桐嘉由石油有限公司 1,200 6.00%
7 嘉兴恒美服饰有限公司 1,000 5.00%
8 浙江邦诚服饰有限公司 1,000 5.00%
9 浙江万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20 3.10%
合计 20,000 100.00%
截至2016年12月末,民泰村镇银行总资产为186,029.50万元,净资产为
27,374.72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2,951.0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除民泰村镇银行外,公司无其他参股公司。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发起人为庄奎龙、屈凤琪、吴林根、吴新兰等12名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
东中聚投资。12名自然人发起人股东均为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庄奎龙先生:身份证号码为33042519620615****,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
梧桐街道****。
2、屈凤琪女士:身份证号码为33042519631225****,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
梧桐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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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3、吴林根先生:身份证号码为33042519640915****,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
梧桐街道****。
4、吴新兰女士:身份证号码为33042519611231****,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
梧桐街道****。
5、沈雪庆先生:身份证号码为33042519640120****,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
洲泉镇****。
6、朱树英先生:身份证号码为33042519620620****,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
洲泉镇****。
7、冯新卫先生:身份证号码为33042519661109****,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
洲泉镇****。
8、沈健彧先生:身份证号码为32012119710909****,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
洲泉镇****。
9、许纪忠先生:身份证号码为33042519671117****,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
洲泉镇****。
10、杨剑飞先生:身份证号码为33042519701106****,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
大麻镇****。
11、谢国强先生:身份证号码为33042519690820****,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
洲泉镇****。
12、柴炳华先生:身份证号码为33042519650919****,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
洲泉镇****。
13、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
中聚投资成立于2008年1月24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500万元,注册地
址为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聚投资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庄奎龙 82.50 16.50
2 朱根新 28.50 5.70
3 邱建松 28.50 5.70
4 吴松根 26.50 5.30
5 沈根仙 21.00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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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6 马祖根 20.50 4.10
7 钱卫根 19.50 3.90
8 张雪丰 19.50 3.90
9 王健荣 19.00 3.80
10 夏相伟 18.50 3.70
11 边光清 17.50 3.50
12 朱志华 17.50 3.50
13 郑永伟 17.00 3.40
14 顾金海 17.00 3.40
15 施中其 16.00 3.20
16 管永银 16.00 3.20
17 胡兴元 16.00 3.20
18 李雪昌 15.50 3.10
19 赵春财 13.00 2.60
20 胡兴其 12.00 2.40
21 庄方龙 11.50 2.30
22 陆斗平 11.00 2.20
23 屠建平 11.00 2.20
24 郭 杰 8.50 1.70
25 姚敏刚 8.50 1.70
26 王东民 8.00 1.60
合计 500.00 100.00
中聚投资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持股平台,中聚投资全部股东均任职于公司或
公司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聚投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8,037.76万元和
8,035.40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293.1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庄奎龙、屈凤琪、中聚投资、恒聚投资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庄
奎龙、屈凤琪、中聚投资之基本情况见上述“(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恒聚投资成立于2011年6月8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2,733万元,注册
地址为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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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恒聚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庄奎龙 962.13750 35.21
2 吴林根 473.34375 17.32
3 吴新兰 278.43750 10.19
4 朱树英 139.21875 5.09
5 沈雪庆 139.21875 5.09
6 冯新卫 139.21875 5.09
7 沈健彧 133.65000 4.89
8 许纪忠 133.65000 4.89
9 杨剑飞 128.08125 4.69
10 谢国强 122.51250 4.48
11 柴炳华 83.53125 3.06
合 计 2,733.00000 100.00
除吴新兰女士退休外,恒聚投资其他股东均任职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恒聚投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73,104.11万元和
73,103.53万元,2016年恒聚投资实现净利润16,769.0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庄奎龙,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庄奎龙、屈凤琪和庄耀中。
庄奎龙直接持有公司 30.79%的股份,并通过恒聚投资、中聚投资间接控制公
司 37.86%的股份,现任公司董事长和总裁。
屈凤琪为庄奎龙妻子,直接持有公司 9.89%的股份,现任公司董事。
庄耀中为庄奎龙与屈凤琪之子,通过尚聚投资、诚聚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5.13%
的股份,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庄奎龙、屈凤琪和庄耀中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
股份不存在质押和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1、桐乡市恒聚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恒聚投资之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七、(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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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聚投资之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七、(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3、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尚聚投资之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八、(五)报告期内新增股东情况”。
4、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诚聚投资之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八、(五)报告期内新增股东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52,470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7,7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的总股本不超过60,200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2.85%。
假定本次发行新股7,730万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类别
或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庄奎龙 16,157.5755 30.79 16,157.5755 26.84
恒聚投资 12,025.2000 22.92 12,025.2000 19.98
中聚投资 7,840.8000 14.94 7,840.8000 13.02
屈凤琪 5,189.6295 9.89 5,189.6295 8.62
吴林根 2,082.7125 3.97 2,082.7125 3.46
尚聚投资 1,821.6000 3.47 1,821.6000 3.03
吴新兰 1,225.1250 2.34 1,225.1250 2.04
诚聚投资 873.4000 1.66 873.4000 1.45
有限售条件的
王新胜 770.0000 1.47 770.0000 1.28
股份
沈雪庆 612.5625 1.17 612.5625 1.02
朱树英 612.5625 1.17 612.5625 1.02
冯新卫 612.5625 1.17 612.5625 1.02
沈健彧 588.0600 1.12 588.0600 0.98
许纪忠 588.0600 1.12 588.0600 0.98
杨剑飞 563.5575 1.07 563.5575 0.94
谢国强 539.0550 1.03 539.0550 0.90
柴炳华 367.5375 0.70 367.5375 0.61
本次发行的股份 —— —— 7,730.0000 12.84
合计 52,470.0000 100.00 60,20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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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二)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为庄奎龙、恒聚投资、中聚投资、屈凤琪、吴
林根、尚聚投资、吴新兰、诚聚投资、王新胜、沈雪庆。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情况
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中,除吴新兰退休、王新胜不在公司任职外,其余股
东均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任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董事长、总裁
1 庄奎龙 16,157.5755 30.79
新凤鸣国际董事
2 屈凤琪 5,189.6295 9.89 董事
3 吴林根 2,082.7125 3.97 董事
4 吴新兰 1,225.1250 2.34 ——
5 王新胜 770.0000 1.47 ——
6 沈雪庆 612.5625 1.17 监事会主席、中维化纤监事
监事
6 朱树英 612.5625 1.17
中盈化纤监事
6 冯新卫 612.5625 1.17 生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董事、副总裁
9 沈健彧 588.0600 1.12
中辰化纤监事
9 许纪忠 588.0600 1.12 副总裁
合计 28,438.8500 54.21 ——
(四)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五)报告期内新增股东情况
1、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
尚聚投资成立于2014年4月22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1,117.8万元,注
册地址为桐乡市洲泉镇德胜路931号12幢305-307室。
尚聚投资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持股平台,除持有公司股份外,尚未开展其他
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尚聚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庄耀中 244.35 21.860
2 刘春福 71.55 6.401
1-1-91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 梁松华 67.50 6.039
4 孙建杰 56.70 5.072
5 顾明元 51.30 4.589
6 陆莉花 47.25 4.227
7 沈孙强 44.55 3.986
8 郭惠良 44.55 3.986
9 庄雪元 41.85 3.744
10 陆武良 40.50 3.623
11 曹小芬 40.50 3.623
12 屈奇男 40.50 3.623
13 陈 俊 39.15 3.502
14 费会祥 36.45 3.261
15 徐兴国 36.45 3.261
16 陈志强 36.45 3.261
17 季文艺 35.10 3.140
18 文家东 29.70 2.657
19 杨海洪 27.00 2.415
20 朱学清 27.00 2.415
21 高 强 24.30 2.174
22 陈正义 21.60 1.932
23 吴阿林 13.50 1.208
合 计 1,117.80 10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尚聚投资股东均任职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尚聚投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7,054.97万元和
7,054.78万元,2016年尚聚投资实现净利润41.4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
诚聚投资成立于2014年4月22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1,171.15万元,注
册地址为桐乡市洲泉镇德胜路931号12幢301-303室。
诚聚投资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持股平台,除持有公司股份外,尚未开展其他
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诚聚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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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金宇达 156.35 13.355
2 刘忠华 23.60 2.015
3 周 龙 23.60 2.015
4 朱洲红 23.60 2.015
5 金忠华 23.60 2.015
6 张云根 23.60 2.015
7 倪兴良 23.60 2.015
8 唐新丰 23.60 2.015
9 张惠强 23.60 2.015
10 沈海良 23.60 2.015
11 张泉忠 23.60 2.015
12 褚建海 23.60 2.015
13 柴松潮 23.60 2.015
14 杨新强 23.60 2.015
15 沈惠明 23.60 2.015
16 陈晓斌 23.60 2.015
17 姚志锋 23.60 2.015
18 褚洪娟 23.60 2.015
19 倪有根 23.60 2.015
20 俞掌兴 23.60 2.015
21 崔 利 23.60 2.015
22 许金学 23.60 2.015
23 陈建初 23.60 2.015
24 杨利强 23.60 2.015
25 唐贤宏 23.60 2.015
26 姬小强 23.60 2.015
27 吴晓强 23.60 2.015
28 车 强 23.60 2.015
29 沈 飞 23.60 2.015
30 沈亚萍 23.60 2.015
31 沈金松 23.60 2.015
32 钱少杰 23.60 2.015
33 朱立学 23.6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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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4 郁玲芬 23.60 2.015
35 庄国兴 23.60 2.015
36 吕国松 23.60 2.015
37 张学飞 23.60 2.015
38 庄耀中 23.60 2.015
39 钱学明 23.60 2.015
40 王利苹 23.60 2.015
41 王慧琦 23.60 2.015
42 徐海燕 23.60 2.015
43 朱云强 23.60 2.015
44 于一苇 23.60 2.015
合 计 1,171.15 10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诚聚投资股东均任职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诚聚投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3,380.76万元和
3,380.76万元,2016年月诚聚投资实现净利润18.4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六)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存在如下关联关系:庄奎龙与屈凤琪为夫妻关系,分
别直接持有公司30.79%、9.89%的股份;许纪忠为庄奎龙妹夫,直接持有公司
1.12%的股份;庄奎龙持有恒聚投资35.21%的股权,吴林根、吴新兰、沈雪庆、
朱树英、冯新卫、沈健彧、许纪忠、杨剑飞、谢国强、柴炳华等10名股东合计持
有恒聚投资64.79%的股权,恒聚投资持有公司22.92%的股份;庄奎龙持有中聚
投资16.50%的股权,中聚投资持有公司14.94%的股份;庄奎龙之子庄耀中分别
持有尚聚投资21.86%股权、诚聚投资2.015%股权,尚聚投资、诚聚投资分别持
有公司3.47%、1.66%股权。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关于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
份的承诺”。
(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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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
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九、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
权利,符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劳务派遣,符合行业
惯例。
1、员工人数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含子公司)在册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下:
时间 员工人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7,33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7,255
2014 年 12 月 31 日 6,589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不断扩张,员工人数总体上逐步增加。
2、员工结构及其变动情况
①专业结构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含子公司)员工的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生产人员 6,155 83.96 6,015 82.91 5,461 82.88
销售人员 123 1.68 128 1.76 108 1.64
技术人员 784 10.69 856 11.80 794 12.05
财务人员 58 0.79 59 0.81 57 0.87
管理人员 211 2.88 197 2.72 169 2.56
合计 7,331 100.00 7,255 100.00 6,58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专业结构稳定。
②教育程度结构及其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本科及以上学历 230 3.14 204 2.81 185 2.81
大专 565 7.71 473 6.52 551 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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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大专以下 6,536 89.16 6,578 90.67 5,853 88.83
合计 7,331 100.00 7,255 100.00 6,58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教育程度结构稳定。
③员工年龄结构及其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30 岁以下 3,300 45.01 3,515 48.45 3,581 54.35
30-39 岁 2,111 28.80 1,906 26.27 1,575 23.90
40-49 岁 1,270 17.32 1,212 16.71 923 14.01
50 岁以上 650 8.87 622 8.57 510 7.74
合计 7,331 100.00 7,255 100.00 6,58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年龄结构较为稳定。
3、职工薪酬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职工薪酬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工资总额(元) 414,379,249.46 388,191,894.48 329,476,190.55
平均人数(人) 7,346 7,198 6,851
年平均工资(元) 56,408.83 53,930.52 48,091.69
注:每年平均人数=每月工资单上全年累计人数/12,工资总额为员工税前工资总额。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稳步上升。
4、员工变动与公司业务发展及业绩变动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变动与业务发展及业绩变动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时间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657,295.21 1,366,125.59 1,414,972.44
产量(万吨) 259.03 216.94 171.95
净利润 74,599.92 32,074.58 31,663.83
平均员工人数 7,346 7,198 6,851
职工薪酬总额 41,437.92 38,819.19 32,947.62
公司主要员工为生产人员,报告期内,公司产能不断扩张、产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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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平均员工人数随着产能扩张增加,随着公司加大投入自动化包装设备、自动化落
丝设备,生产人员不断分流至新产能并精简,各年平均员工人数增长幅度低于产
量增加幅度。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受产品售价和销量影响,公司职工薪酬总额与销售业绩、
净利润水平不直接挂钩。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总额稳步增长。
综上,公司员工变动情况与公司业务发展趋势相一致。
(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纳情况如下:
1、社保保险费缴纳情况
(1)缴费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新凤鸣化纤、中维化纤、中欣化纤、中驰化纤、
中辰化纤、中盈化纤和新凤鸣进出口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单位 14% 14% 14%
养老保险
个人 8% 8% 8%
医疗保险 单位 4% 4% 4%
(注 1) 个人 0 0
失业保险 单位 1% 1.5% 2%
(注 2) 个人 0.5% 0.5% 1%
单位 0.5% 0.5% 0.5%
生育保险
个人 0 0
单位 0.8% 0.8% 0.8%
工伤保险
个人 0 0
注:1、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乡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桐
政发〔2014〕53 号)的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住院
保险两个类型。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住院保险的,暂不建立个人帐户。公司为员工缴纳职工基
本医疗住院保险。
2、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失
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3 号),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失业保险
费率由 3%调整为 2%。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 0.5%
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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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39 号),桐乡市从 2016 年 5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实行临时性下调,费率由 1.5%降为 1%。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中石科技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单位 14% 14% 14%
养老保险
个人 8% 8% 8%
基本医疗 单位 8.5% 8.5% 8%
(注 1) 个人 1% 1% 1%
失业保险 单位 1% 1.5% 2%
(注 2) 个人 0.5% 0.5% 1%
生育保险 单位 0.5% 0.6% 0.6%
(注 3) 个人 0 0
工伤保险 单位 0.7% 1% 1%
(注 4) 个人 0 0
注:1、根据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
知,企业、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单位缴费基数的 8.5%缴纳基本
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每月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1%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为减轻企业缴费压力,2014 年浙江省地税局和湖州市政府决定 2014 年下半年市临时性下浮
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 0.5 个百分点(由原来的 8.5%下浮到 8%),为期半年;
2、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
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3 号),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失业保
险费率由 3%调整为 2%。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
0.5%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
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39 号),湖州市从 2016 年 5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实行临时性下调,费率由 1.5%降为 1%;
3、根据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市财政局和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适当
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湖人社发〔2016〕14 号),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调整我市生
育保险费率政策,结合市区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市区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 0.6%下调至 0.5%;
4、根据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市财政局和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
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湖人社发〔2016〕13 号),市区工伤保险缴纳费率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起由 1%调整至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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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新凤鸣进出口杭州分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单位 14% 14% 14%
养老保险
个人 8% 8% 8%
单位 11.5% 11.5% 11.5%
医疗保险
个人 2% 2% 2%
失业保险 单位 1% 1.5% 2%
(注 1) 个人 0.5% 0.5% 1%
生育保险 单位 1% 1.2% 1.2%
(注 2) 个人 0 0
单位 0.8% 0.8% 0.8%
工伤保险
个人 0 0
注:1、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3 号),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失
业保险费率由 3%调整为 2%。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
资的 0.5%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
地方税务局《关于临时性下调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151 号),从 2016
年 5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单位缴费费率由 1.5%降为 1%,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不变;
2、根据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临时性降低在杭
企业部分险种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自 2016 年 2 月起,下调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率 0.2%。
(2)缴纳人数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汇总如下: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人数(人) 占比(%) 人数(人) 占比(%) 人数(人) 占比(%)
医疗保险费 7,331 100.00 7,255 100.00 6,589 100.00
失业保险费 7,248 98.87 7,247 99.89 6,506 98.74
养老保险费 7,249 98.88 7,245 99.86 6,507 98.76
工伤保险费 7,331 100.00 7,255 100.00 6,589 100.00
生育保险费 7,331 100.00 7,255 100.00 6,589 100.00
年末总人数 7,331 —— 7,255 —— 6,589 ——
报告期末,公司失业保险费和养老保险费缴纳比例未到 100%,主要原因为
公司少量非嘉兴户籍员工不愿意缴纳五险,公司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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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费和生育保险费等三险,公司为上述员工缴纳三险符合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桐乡市财政局和浙江省桐乡市地方税务局桐人社[2013]18 号《关于完善社
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相关规定。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及其子公司缴纳三险员工人数分别为 83 人、10 人和 82 人。
根据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湖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出具的《证明》和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出具的
《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已经
依法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缴存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
定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新凤鸣化纤、中维化纤、中欣
化纤、中驰化纤、中辰化纤、中盈化纤和新凤鸣进出口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
9%;中石科技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 8%;新凤鸣进出口杭州分公司单位和个
人缴存比例均为 12%。
(2)缴存人数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的人数分别为 5,987 人、6,650 人和 6,478 人,占各期期末总人数比例分别为 90.86%、
91.66%和 88.36%。公司缴存住房公积金员工人数与期末员工人数差额主要是因为
公司未为尚在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待员工入职满 3 个月后,公司及
其相关子公司即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
及其子公司入职未满 3 个月、尚在试用期内的员工人数分别为 677 人、605 人和
853 人,人数较多,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新产能投产陆续招收新员工以及公
司基层生产员工流动较大导致入职未满 3 个月的员工较多。
针对公司及其子公司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庄奎龙先生出具承
诺函,承诺:“若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新凤鸣及其子公司需为职工补缴住房
公积金、或新凤鸣及其子公司因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
本人愿在毋须新凤鸣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补缴金额和相关所有费用及/或
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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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根据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乡市分中心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出具的证
明,新凤鸣及其子公司(新凤鸣化纤、中维化纤、中欣化纤、中驰化纤、中辰化
纤)一直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按时为全部员工缴纳了住房
公积金,不存在逾期不缴或少缴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受
过行政处罚。
根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7 年 1 月 3 日出具的证明,中石科技一
直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按时为全部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不存在逾期不缴或少缴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受过行政处
罚。
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出具的证明,截至 2017
年 1 月,新凤鸣进出口杭州分公司无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记录。
(三)员工薪酬情况
1、员工薪酬制度
为规范员工薪酬管理,建立公平、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根据《劳动合同法》
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劳动用工制度》、《工资福利待遇》、《职务、职称和学
历工资》、《奖金分配》等一系列薪酬管理制度,对员工薪酬设计和管理原则、基
本薪酬策略、福利与年假、薪酬结构、定级和调薪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员工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正式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学历、
职称工资和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加班工资、节日加班工资、夜餐费和贡献奖。
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主要由基本年薪和贡献奖等部分构
成。公司基层员工采用月薪制,月薪主要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和贡献奖等部分
构成。公司根据普通岗位员工的实际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业绩等指标,按月
度对其进行考核,以增强普通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整体用工效率。
2、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薪酬水平、大致范围及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比较情

(1)各级别员工工资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各级别员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如下表所示:
员工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职级
高级 工资总额(元) 3,659,016.50 3,679,606.90 3,094,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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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平均人数(人) 12 12
人员
年平均工资(元) 304,918.04 306,633.91 281,291.00
工资总额(元) 17,262,391.72 16,607,422.97 13,533,024.58
中层
平均人数(人) 105 101
人员
年平均工资(元) 164,403.73 164,429.93 150,366.94
工资总额(元) 393,457,841.24 367,904,864.61 312,848,964.97
基层
平均人数(人) 7,229 7,084 6,749
员工
年平均工资(元) 54,427.70 51,934.62 46,354.86
注:①每年平均人数=每月工资单上全年累计人数/12;
②工资总额为税前工资总额;
③上表中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各类岗位员工工资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岗位员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如下表所示:
员工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职级
工资总额(元) 319,906,393.77 299,029,303.47 258,101,077.55
生产
平均人数(人) 6,135 5,992 5,746
人员
年平均工资(元) 52,144.48 49,904.76 44,918.39
工资总额(元) 14,744,002.06 12,726,403.25 9,776,681.18
销售
平均人数(人) 128 116
人员
年平均工资(元) 115,187.52 109,710.37 93,111.25
工资总额(元) 46,166,591.22 45,325,502.16 36,384,217.02
技术
平均人数(人) 819 845
人员
年平均工资(元) 56,369.46 53,639.65 47,008.03
工资总额(元) 3,416,332.29 3,428,182.10 3,061,675.50
财务
平均人数(人) 55 55
人员
年平均工资(元) 62,115.13 62,330.58 52,787.51
工资总额(元) 30,145,930.12 27,682,503.50 22,152,539.30
管理
平均人数(人) 206 188
人员
年平均工资(元) 146,339.47 147,247.36 133,449.03
注:①每年平均人数=每月工资单上全年累计人数/12;
②工资总额为税前工资总额。
(3)公司员工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比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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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工资总额(元) 414,379,249.46 388,191,894.48 329,476,190.55
平均人数(人) 7,346 7,198 6,851
年平均工资(元) 56,431.87 53,945.51 48,105.74
桐乡市平均工资
—— 52,511 47,256
(元)
注:①桐乡市平均工资来源于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索引号 http://xxgk.tx.gov.cn/xxg
k/jcms_files/jcms1/web12/site/art/2014/6/20/art_924_25823.html 734492681/2014-00320)、桐人
社〔2015〕89 号和桐人社(2016)62 号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②桐乡市 2016 年平均工资尚未公布。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平均工资呈整体上升态势,员工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平
均工资水平基本相当。
3、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未来,公司将继续执行现行有效的员工薪酬制度,同时参照公司所在区域的
平均工资水平和同行业薪酬水平,结合物价指数、公司经营业绩、员工贡献等因
素调整员工薪酬标准,切实保障员工利益并且激励员工不断为公司发展贡献力
量,实现员工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的双赢。
十、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庄奎龙先生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
(二)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发行前股
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三)关于对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关于对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对招
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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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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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POY、FDY
和DTY等多个系列400余个规格品种,主要应用于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
领域。
(二)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民用涤纶长丝领域,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是国
内年产能百万吨级以上最专业的涤纶长丝生产企业之一。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状况
公司属于化学纤维行业中涤纶长丝细分行业的民用涤纶长丝子行业。涤纶是
化学纤维中的第一大品种,根据长度可分为涤纶长丝和涤纶短纤,根据用途不同
分为民用涤纶长丝和工业用涤纶长丝。
(一)化学纤维及涤纶简介
1、化学纤维及其分类
化学纤维是利用天然或人工合成的高分子物质为原料,经过化学和物理的方
法制得的纤维的统称。
化学纤维分为人造纤维和合成纤维两大类。人造纤维是以含有天然高分子化
合物(纤维素)为原料,经化学处理和机械加工制得的纤维,主要产品有粘胶纤
维、醋酯纤维等,竹子、木材、棉子绒等都是制造人造纤维的原料。合成纤维是
以石油、天然气、煤及农副产品等为原料,经一系列的化学反应,制成合成高分
子化合物,再经加工而制得的纤维。人造纤维和合成纤维的主要区别是原料不同。
化学纤维分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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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纤维
合成纤维 人造纤维
其他 粘 醋
腈 锦 维 涤 丙 氨 (如芳 胶 脂 其
纶 纶 纶 纶 纶 纶 纶、氯 纤 纤 他
纶) 维 维
涤纶长丝 涤纶短纤
民用涤纶长丝 工业用涤纶长丝
注:图中灰色部分为公司产品所属的领域。
2、涤纶及其分类
涤纶又称聚酯纤维,是以 PTA 和 MEG 为原料缩聚而成的聚酯经纺丝所得
的合成纤维。
涤纶自上世纪 40 年代诞生以来,由于原料易得且具有结实耐用、弹性好、
耐腐蚀、耐光性好、易洗快干等特点,用途非常广泛,不仅可以纯纺,还可以与
各种纤维混纺或交织。目前,涤纶已大量用于衣料、床上用品、各种装饰布料、
国防军工特殊织物等纺织品以及其他产业用纤维制品。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
会的统计,2015 年涤纶的产量为 3,917.98 万吨,约占化学纤维总量的 81.09%。
涤纶按长度可分为涤纶长丝和涤纶短纤,涤纶长丝主要指长度为千米以上的
丝,涤纶短纤是几厘米至十几厘米的短纤维,主要由涤纶长丝束经切断制得。目
前,涤纶长丝的产量较高、应用较为广泛。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统计,
2015 年涤纶长丝的产量为 2,958.07 万吨,约占化学纤维总量的 61.22%。
3、涤纶长丝及其分类
涤纶长丝可按用途、生产工艺和性能等三方面进行分类,具体如下:
(1)依据用途不同,涤纶长丝分为民用涤纶长丝和工业用涤纶长丝。民用
涤纶长丝主要应用于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等领域,就产量而言,民用涤纶长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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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工业用涤纶长丝。
(2)依据生产工艺的区别,涤纶长丝产品主要分为初生丝、变形丝和拉伸
丝,具体情况如下:
分类 介绍 主要品种特性介绍
具体又可细分为未拉伸丝
(常规纺丝)(UDY)、半 POY具有强度高、丝筒成形好、产品均匀性好的特点,
预取向丝(中速纺丝) 使得产品在后加工时加工速度快、断头率低、退绕完全、

(MOY)、预取向丝(高速 消耗小、染色均匀。适用于加工成高质量的低弹丝、网

纺丝)(POY)、高取向丝 络丝、空气变形丝、缝纫线,主要用于生产各种仿丝、

(超高速纺丝)(HOY), 仿毛类服装面料,织造沙发面料、窗帘和汽车内部装饰
其中POY为初生丝中产量最 布等,其织物悬垂性好、手感丰满、细腻
高的品种
具体又可细分为常规变形丝
DTY具有一定的弹性及收缩性,是针织(纬编、经编)
变 (TY)、拉伸变形丝(DTY)、
或机织加工的理想原料,主要适宜制作服装面料(如西
形 空气变形丝(ATY),其中
装、衬衫)、床上用品(如被面、床罩、蚊帐)及装饰
丝 DTY为变形丝中产量最高的
用品(如窗帘布、沙发布、贴墙布、汽车内装饰布)等
品种
具体又可细分为拉伸丝(低
FDY具有强度高、毛丝断头少,染色均匀性好的特点,
速拉伸丝)(DY)、全拉伸
拉 使产品在后加工时断头率低、退绕完全、消耗小、织物
丝(纺丝拉伸一步法)
伸 疵点少、染色均匀。主要适用于机织和针织加工,生产
(FDY)、全取向丝(纺丝
丝 网眼布、涤塔夫、牛津布、雪克、西装里料、鞋用材料,
一步法)(FOY),其中FDY
并可用于生产各种绒类织物、雨披、伞面以及包覆纱等
为拉伸丝中产量最高的品种
(3)依据性能不同,涤纶长丝分为常规丝和差别化丝。差别化丝主要指在
技术或性能上有很大创新或具有某种特性、与常规丝有差别的新品种,主要通过
改变物理形态、添加添加剂、复合纺丝或前述方法的组合使用来增加新特性或克
服原有的缺陷,从而进一步拓展涤纶长丝的应用领域。目前市场上应用较为广泛
的差别化丝情况如下:
名称 特点
细旦及超细纤维直径小,比表面积很大,与常规织物相比,织物孔隙率
细旦及超细纤维 高,有很多毛细管,因此,织物芯吸效应明显增加,能起到传递水分子
的作用,大大改善织物的手感、透气性
通过改变喷丝板孔形设计等方法可纺制出异形截面纤维。异形截面纤维
织成的织物中,纤维之间形成通道而产生毛细现象,具有排湿和导湿的
双重作用。在该类织物中,具有导湿排汗的功效。此外,不同截面形状
异形截面纤维
纤维对光的反射不同,织成织物后可产生不同的色泽效果,如三角形截
面涤纶长丝用于经编织物有突出的闪光效应;多叶变形丝如四叶、六叶、
八叶形等,光泽比较柔和等
有色及阳离子纤维 由于印染对环保的影响,近几年印染规模的发展速度落后于化纤规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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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速度,有色纤维和阳离子纤维获得了较好的发展机遇。有色纤维采
用母液着色,其色牢度高、环保,受到国家政策支持,发展前景良好。
阳离子纤维可以降低染料浓度或可以提高染色鲜艳程度,对降低印染成
本、废水处理有显著帮助
全消光纤维的光泽接近棉花,并具有一定抗紫外效果,大有光纤维有一
全消光、大有光纤维
种近似真丝的光泽,这两种纤维都是通过二氧化钛加入量进行调节。
通过添加一定组分进行改性,使纤维具有一种或几种特性,如抗菌除臭
各种功能化纤维 纤维、抗紫外线纤维、阻燃纤维、抗静电导电纤维、远红外纤维、负氧
离子纤维、复合功能纤维等
(二)行业管理体制
政府部门对涤纶长丝行业的宏观调控主要通过国家发改委下设的产业协调
司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设的消费品工业司来实施。涤纶长丝行业的行业性自律组
织是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涤纶长丝专业委员会。
目前,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对行业的管理仅限于宏观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完
全基于市场化方式自主运行。
(三)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009年2月,国务院发布《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指出:2009年-2011年
期间,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传统化纤工艺、装备及生产控制水平,实现聚酯、
涤纶等产品柔性化、多样化、高效生产,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多功能、差别化
纤维的研发和纺织产品一条龙的应用开发,化纤差别化率由目前的36%提高到
50%左右。
2010年11月,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发布《纺织工业“十二五”科技进步纲要》,
纤维材料的研发重点包括:超仿真纤维重点发展仿棉涤纶和仿毛纤维,通过分子
结构改性、共混、异型、超细、复合等技术,提高纤维综合性能,超越天然纤维
的可纺性、可染性、舒适性和阻燃性。到2015年,超仿真仿棉纤维达到800万吨
左右;发展聚酯多元化产品及技术装备,到2015年PTT树脂聚合实现产业化,生
物可降解共聚酯PBST及纤维实现千吨级产业化生产,使聚酯涤纶行业综合竞争
实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将“熔体直纺在线添加等连续化工
艺生产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抗静电、抗紫外、有色纤维等)”列为鼓励类。
2012年1月,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
求,加快发展差别化纤维、高技术纤维和生物质纤维技术及产业化。采用先进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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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艺、装备和生产自动化控制水平,扩大产品的差别化比重,
实现常规化纤产品的优质化。大力发展涤纶长短纤仿棉技术,高仿真仿棉纤维占
涤纶比重达到15%,积极推广纤维纺丝液着色技术,有色纤维比重达到5-10%,
并发展多元化聚酯产品。“十二五”末,化学纤维占纤维加工总量的比重达到76%,
化学纤维差别化率由2010年的46%提高到60%以上。
2012年1月,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化纤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
求,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化纤工艺、装备及生产自动化控制水平,
重点解决生产装备的柔性化、常规产品的优质化,实现聚酯涤纶、粘胶、锦纶、
氨纶等大型成套装备的多样化、高效化生产。积极推广原液着色纺丝技术。加强
化纤与下游应用的联合开发,加快发展高仿真、功能性、多功能复合等差别化纤
维,并向智能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超细纤维、微细旦纤维、
新一代海岛短纤及制品开发;加快高吸水、高吸湿透湿纤维、抗起毛起球等高仿
棉纤维开发;加快高阻燃、抗熔滴、高导湿、抗静电、导电、抗菌防臭、防辐射
等单一功能或多功能复合纤维开发;加快各类医疗用纤维、建筑用增强纤维、高
强高模低缩等纤维开发;加快再利用涤纶纤维品种开发,提升再利用纤维性能。
2013年1月,国务院发布《生物产业发展规划》要求,推进生物基材料生物
聚合、化学聚合等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建设聚乳酸(PLA)、聚丁二酸丁二醇酯
(PBS)、聚羟基烷酸(PHA)、生物基热熔胶、新型生物质纤维等生物塑料与
生化纤维的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广应用生物基材料。
2013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要求在
材料科学领域推动材料科学技术向功能化、复合化、智能化、微型化及与环境相
协调方向发展。
(四)行业发展概况
1、涤纶长丝行业发展状况
(1)化纤产业发展状况
1891 年,最早的人造纤维─硝酸酯纤维开始进行工业化生产,全球化纤产
业由此起步。1922 年,人造纤维产量超过了真丝产量,成为重要的纺织原料。
1939 年杜邦公司首先实现了合成纤维─聚酰胺 66 纤维的工业化生产。50 年代以
后,包括聚酯纤维在内的众多合成纤维品种相继工业化。60 年代,石油化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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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促进了合成纤维工业的发展,合成纤维产量于 1962 年超过羊毛产量,1967
年又超过人造纤维,在化学纤维中占主导地位,成为仅次于棉的主要纺织原料。
70 年代以后,合成纤维技术开发的重点,从创制新的成纤聚合物,转向通过改
性或纺丝加工去改进纤维的性能。通过化学和物理改性,纤维的使用性能,如染
色、光热稳定、抗静电、防污、抗燃、抗起球、蓬松、手感、吸湿等都有较大改
进。各种仿棉、仿毛、仿丝、仿麻的改性品种逐步开发,并投入生产。生产工艺
技术向着连续化、自动化、大型化和高速化的方向发展。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化纤产业在全球范围内的布局调整和重组
继续深入,化纤产能逐步向以中国、印度为主的亚洲地区转移。以我国为代表的
发展中国家,充分利用国内市场的强劲需求及产业后发优势,使化纤产业得到快
速发展,竞争力明显提高。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化纤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
化纤工业已成长为一个品种基本齐全、比例大体合理、生产颇具规模的工业体系。
(2)涤纶长丝发展状况
1941 年,涤纶在实验室研制成功。50 年代开始,涤纶在世界各国得到迅速
发展。1972 年,涤纶的世界产量超过其他各种纤维,成为合成纤维的第一大品
种。
我国涤纶工业起步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经历了八十年代规模化及配套产业
链的初步建成和九十年代的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涤纶产量最大的国家。
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统计,2015 年我国涤纶长丝产量达 2,958.07 万吨,
比 2014 年增长 12.26%,占世界涤纶长丝产量的 70%以上。国内涤纶长丝生产企
业群也正向浙江、江苏和福建地区集中,2015 年三个省份产量占到全国产量的
93%。
“十二五”期间,国家主张大力发展高新技术纤维产业,力争形成上下游一
体化的自主创新体系,促使聚酯涤纶行业综合竞争实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涤纶长丝行业市场供求状况
(1)市场供给
我国涤纶长丝产能及产量随全球宏观经济变化呈周期性波动。2006 年-2015
年,我国涤纶长丝产能及产量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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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于东兴证券研究所
总体而言,我国涤纶长丝产能及产量稳步增长。我国涤纶长丝总产能从 2000
年的不到 500 万吨,增长至 2015 年接近 3,500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约 13.85%。
受行业调整影响,自 2013 年以来,我国涤纶长丝的产能扩张速度已经明显放缓,
2015 年当年新增产能约 245 万吨,产能同比增长约 7.5%,增速放缓;2016 年当
年新增产能约 170 万吨,增速继续放缓。随着涤纶长丝总产能不断提高,我国涤
纶长丝总产量也不断攀升,从 2000 年的约 300 万吨,增长至 2015 年接近 3,000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约 16.59%。
我国涤纶长丝行业受到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及棉花价格波动等宏观经济因素
影响,呈周期性变化。自 2013 年以来,我国涤纶长丝的产能扩张速度已经明显
放缓,产量增长率总体保持稳定。
近年来,我国涤纶长丝生产企业在产能利用率上出现两极分化态势。一方面,
采用切片纺工艺的企业开工率与采用熔体直纺工艺的企业开工率出现分化。自
2000 年以来,由于切片纺工艺能耗较高、生产稳定性不及熔体直纺工艺,熔体
直纺工艺逐步取代切片纺工艺。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统计,2015 年,
采用熔体直纺工艺的涤纶长丝生产企业平均开工率为 76.8%,采用切片纺工艺的
涤纶长丝生产企业的平均开工率仅为 34.1%,两者开工率差距较 2014 年进一步
扩大 1.7%。另一方面,大型企业产能利用率与中小规模企业产能利用率出现分
化。行业内大型企业的产能利用率接近 100%,而中小规模企业产能利用率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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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甚至停产破产,企业效益两极分化加剧,部分耗能大、产品品质差、竞争
力弱的产能将被淘汰。
(2)市场需求
受制于以棉花为代表的天然纤维产量制约,合成纤维占全球纤维需求量的比
例逐年提高。2010 年-2014 年,全球纤维需求量基本情况如下:
注:数据来源为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据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部统计,自 2009 年起,美国从全球进口服装中棉质服
装所占比例开始下滑,由 2008 年高峰时的 60.40%连续七年下降,一路降至 2015
年(1-11 月)的 44.93%,显示出以美国市场为代表的全球棉质服装消费的萎缩
态势。2001 年至 2015 年 11 月末,以美国为代表的全球棉质服装消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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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为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部
目前,全球市场上棉质服装的消费已呈现出持续萎缩态势,未来合成纤维在
纺织领域中的地位将逐步提高。
从全球合成纤维产量分布来看,我国为全球合成纤维主要生产国,占据三分
之二以上产量。2014 年,全球合成纤维产量分布情况如下:
注:数据来源为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涤纶长丝作为合成纤维中最主要的产品,近年来其消费量呈稳步增长态势。
2011-2015 年,我国涤纶长丝消费量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时间 产量 出口量 进口量 表观消费量 增长率(%)
2011年 1,912.83 94.52 15.50 1,833.81 14.20
2012年 2,155.21 107.89 12.04 2,059.36 12.30
2013年 2,391.90 129.22 11.02 2,273.70 10.41
2014年 2,635.12 157.33 10.76 2,488.55 9.45
2015年 2,958.07 169.01 10.71 2,799.77 12.51
注:表观消费量=产量-出口量+进口量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2011 年,国内涤纶长丝表观消费量为 1,833.81 万吨,2015 年达到 2,799.77
万吨,年均增长率约为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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涤纶长丝消费量保持稳定增长与下游纺织业的旺盛需求密切相关。就全球市
场来说,随着全球人口的自然增长及各国国民收入的逐步提高,全球纺织品需求
持续增长。
就我国来说,对涤纶长丝需求影响最大的主要是下游纺织业中纺织服装业、
家纺业和产业用纺织业等三大细分子行业。
①纺织服装需求
我国 14 亿人口及每年约 5‰的人口自然增长率、正处于城镇化提升进程、
居民收入水平的增加、经济发展引发的居民消费观念的改变等因素促使纺织服装
业近年来保持持续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10 年-2015 年我国纺织业和纺织服装、鞋、帽制
造业主营业务收入总体保持增长,年均增幅分别为 8.45%和 17.09%。
单位:亿元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纺织业工业主营业务收
28,110.07 32,288.52 32,241.14 36,160.60 38,294.75 39,986.96

增幅(%) - 14.86 -0.15 12.16 5.90 4.42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
11,988.61 13,214.41 17,285.89 19,250.91 21,054.40 22,232.83
业主营业务收入
增幅(%) - 10.22 30.81 11.37 9.37 5.60
受我国劳动力成本上升影响,近年来我国纺织服装业增速趋缓,但得益于人
民币贬值和电商发展,未来将呈底部企稳态势。
②家纺业需求
随着前十多年中国经济高速成长,城镇化不断推进,房地产基建掀起热潮,
中国的家纺行业迎来“黄金时代”,行业产值、消费量迅速提升。根据广发证券
发展研究中心的统计,自 2000 年以来,我国家纺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家纺
行业产销值增长率连续多年保持在 20%以上。
受益于更新需求、乔迁购买和婚庆消费,我国家纺业正进入快速成长阶段。
③产业用需求
随着我国汽车、农业、卫生、交通、航空、建材、生物医药等相关产业的发
展,产业用纺织品正成为我国纺织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据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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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预测,十三五期间,产业用纺织品产量到 2020 年有望实现 2202 万吨,较
2013 年产量实现翻番。
受下游纺织业持续增长的影响,我国涤纶长丝的需求增长较快。根据中国化
学纤维工业协会的统计,2011 年-2015 年我国涤纶长丝的消费量分别比上年增长
12.30%、10.41%、9.45%和 12.51%。目前我国涤纶市场需求构成如下:
注:资料来源于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部
预计随着下游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行业的增长,对差别化、功能型
聚酯纤维将会产生一轮新的需求增长,这有利于涤纶长丝行业的结构性调整及品
种的改善,也将带动涤纶长丝市场进入持续发展阶段。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
会的预测,预计2016年-2020年国内涤纶长丝需求量以年均2.4%的速度增长,2020
年将达到3,340万吨左右。
综上所述,今后涤纶长丝的需求和产量均保持稳定增长,整个产业将保持平
稳健康发展。
(3)从事与公司同类产品生产企业的数量及各自的产能情况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涤纶长丝产量最大的国家。但涤纶长丝行业相对缺乏
行业龙头引领,行业内生产企业数量较多,行业竞争充分且较为激烈。根据中国
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统计,2015年,中国涤纶工业收入规模在2,000万以上企业的
数量为776家。但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从生产规模上来看,目前我国涤纶长丝
年产能10万吨以上的企业数量不超过40家。
①POY生产企业数量及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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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Y 属于初生丝,是指经高速纺丝获得一定的取向度在未取向丝和拉伸丝
之间的未完全拉伸的化纤长丝,主要用于拉伸丝的后加工生产,经加弹生产成
DTY。
目前,我国 POY 年产能 10 万吨以上的企业为 30 家,其中年产能在 10-50
万吨之间的为 25 家,年产能在 50-100 万吨之间的企业为 3 家,年产能 100 万吨
以上的企业仅 2 家。目前,我国 POY 年产能 50 万吨及以上的企业及其产能如下
表所示:
序号 企业名称 年产能
1 桐昆股份 300万吨
2 新凤鸣 211万吨
3 恒逸石化 60万吨
4 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50万吨
5 福建省金纶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50万吨
注:1、以上数据系公司根据市场调研情况整理;2、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产能数据
来源于其公开网站,http://www.zjshuangtu.com/about.aspx;3、福建省金纶高纤股份有限公
司产能数据来源于其公开网站,http://www.fjjlgx.com/。
从POY产能分布上来看,桐昆股份和公司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且具有明显
的领先优势。
②FDY生产企业数量及产能
FDY又叫全拉伸丝,这种长丝产品通过在纺丝过程中引入拉伸和热定型,获
得的具有高取向度和中等结晶度的卷绕丝。
目前,我国FDY年产能10万吨以上的企业为20家,其中年产能在10-40万吨
之间的为13家,年产能在40万吨以上的企业7家。目前,我国FDY年产能40万吨
以上的企业及其产能如下表所示:
序号 企业名称 年产能
1 恒力股份 96万吨
2 绍兴亿丰化纤有限公司 80万吨
3 荣盛石化 50万吨
4 新凤鸣 42万吨
5 桐昆股份 4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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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恒逸石化 40万吨
7 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40万吨
注:1、以上数据系公司根据市场调研情况整理;2、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资料。
从产能上看,恒力股份和绍兴亿丰化纤有限公司在FDY产能上具有明显优
势,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其他竞争对手的产能都在40-50万吨之间。
3、DTY生产企业数量及产能
DTY又叫拉伸变形丝,是指通过对POY进行拉伸和假捻变形等加弹工序制成
的化纤长丝。
目前我国DTY年产能10万吨以上的企业仅9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企业名称 年产能
1 盛虹集团 110万吨
2 恒力股份 58万吨
3 荣盛石化 50万吨
4 福建百宏聚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40万吨
4 桐昆股份 40万吨
6 恒逸石化 30万吨
7 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30万吨
8 杭州天元涤纶有限公司 20万吨
9 新凤鸣 16万吨
注:1、以上数据系公司根据市场调研情况整理;2、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资料。
从产能上来看,盛虹集团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远远领先于其他公司;行业
内大型企业普遍拥有上游POY配套,规格相对齐全,相比较中小加弹企业,规模
优势明显;相较于生产POY所需的设备投入,生产DTY所需要的加弹机投资成本
较小,所以市场中以单纯DTY加工企业为主,产能分布呈现小而散的特点,主要
通过区域配套、降低辅料采购成本、放宽信用期等手段寻求生存空间,这类企业
也是POY生产企业的主要客户。
公司DTY产能相对较小。配套小部分DTY产能,有利于公司了解DTY生产
过程中对POY产品性能的要求、了解下游对POY产品品种规格的需求,帮助公司
改进、优化POY性能、有助于公司及时调整POY产品结构。
(五)行业竞争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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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格局
(1)行业综合排名情况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涤纶长丝产量最大的国家,涤纶长丝生产企业的竞争
力除了体现在规模上外,更体现在技术、管理、品牌和创新上。
从全球范围来看,印度的信赖工业公司和台湾地区的南亚塑胶工业股份公司
等公司在涤纶长丝的技术、研发、品牌等方面具有优势。就国内而言,根据中国
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统计,2015年,中国涤纶工业收入规模在2,000万以上企业的
数量为776家。其中,本公司、桐昆股份、荣盛石化、恒力股份、恒逸石化和盛
虹集团等公司在规模、管理、品牌和创新方面具有竞争优势。相比上述公司,国
内其他企业无论在规模、技术、管理、产品性能和生产成本等方面尚有一段差距。
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统计,2013年-2015年,国内涤纶长丝主要生产
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期间 按产量排名 公司名称 产量(万吨) 产量占国内总产量比例(%)
1 桐昆股份 303 10.81
2 新凤鸣 211 7.53
3 盛虹集团 172 6.14
2015年 4 恒力股份 170 6.06
5 恒逸石化 129 4.60
6 荣盛石化 112 4.00
国内总产量 2,803 100.00
1 桐昆股份 277 11.08
2 新凤鸣 167 6.68
3 恒力股份 165 6.60
2014年 4 盛虹集团 143 5.72
5 荣盛石化 123 4.92
6 恒逸石化 110 4.40
国内总产量 2,500 100.00
1 桐昆股份 254 11.16
2 恒力股份 131 5.75
2013年 3 盛虹集团 129 5.67
4 新凤鸣 114 5.01
5 恒逸石化 104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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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荣盛石化 103 4.52
国内总产量 2,277 100.00
资料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国内总产量指民用涤纶长丝国内总产量。
(2)主要产品竞争对手销售情况
①主要竞争对手POY销售情况
单位:亿元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公司名称
销售金额 排名 销售金额 排名 销售金额 排名
桐昆股份 120.70 1 148.16 1 120.00
公司 98.91 2 94.86 2 66.14
恒力股份 1.06 5 3.54 5 4.09
恒逸石化 33.44 3 36.83 3 39.64
荣盛石化 2.03 4 4.16 4 5.03
注:1、鉴于盛虹集团及其他非上市公司未披露POY、FDY和DTY销售数据,故未进行列示;
2、上述公司未披露具体产品销量数据,故以各产品销售金额作排名依据;
3、因未有全行业公开数据,上述排名仅代表上表中5家企业之间排名情况,不完全代表
全行业排名。
桐昆股份和公司POY销售规模远远大于同行业其他竞争对手,拥有明显的规
模优势,分别位列行业第一和第二;同时,近年来,公司POY销售规模不断扩大,
与行业第一差距不断缩小。
②主要竞争对手FDY销售情况
单位:亿元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公司名称
销售金额 排名 销售金额 排名 销售金额 排名
桐昆股份 41.66 2 49.80 2 54.23 2
公司 27.91 5 35.42 4 32.75 4
恒力股份 74.98 1 89.55 1 75.23 1
恒逸石化 28.60 4 34.19 5 31.30 5
荣盛石化 33.36 3 39.49 3 40.45 3
注:1、鉴于盛虹集团及其他非上市公司未披露POY、FDY和DTY销售数据,故未进行列示;
2、上述公司未披露具体产品销量数据,故以各产品销售金额作排名依据;
3、因未有全行业公开数据,上述排名仅代表上表中5家企业之间排名情况,不完全代表
全行业排名。
恒力股份和桐昆股份FDY销售规模领先;恒力股份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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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行业第一。公司与荣盛石化、恒逸石化FDY销售规模基本相当。
③主要竞争对手DTY销售情况
单位:亿元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公司名称
销售金额 排名 销售金额 排名 销售金额 排名
桐昆股份 29.63 2 31.88 2 32.39 1
公司 6.70 5 7.73 5 8.61 5
恒力股份 30.00 1 27.80 3 29.58 3
恒逸石化 22.05 4 26.99 4 28.50 4
荣盛石化 26.96 3 34.69 1 29.74 2
注:1、鉴于盛虹集团及其他非上市公司未披露POY、FDY和DTY销售数据,故未进行列示;
2、上述公司未披露具体产品销量数据,故以各产品销售金额作排名依据;
3、因未有全行业公开数据,上述排名仅代表上表中5家企业之间排名情况,不完全代表
全行业排名。
相对于其他竞争对手,公司DTY销售规模很小,但公司DTY销售覆盖较广,
基本覆盖下游织造、经编等各个细分领域,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了解DTY生产过程
中对POY产品性能的要求、进一步贴近市场了解下游对POY产品品种规格的需
求,进而有助于公司改进、优化POY性能、有助于公司及时调整POY品种结构,
提高POY产品竞争力;其他竞争对手之间DTY销售规模几乎相当。虽盛虹集团未
具体公开披露其销售数据,从产能分布结合产能利用率来判断,目前,盛虹集团
具有DTY产能110万吨,具有远远领先的规模优势。
(3)主要产品与国内外同类型产品的用途、性能、销售单价的比较分析
民用涤纶长丝行业发展至今,已经建立完整产业链,产品成熟,下游主要应
用于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等领域。POY为初生丝,除极少部分直接用于织造
外,主要经加弹加工成为DTY;DTY具有一定的弹性及收缩性,直接用于下游
织造,主要用于制作服装面料(如西装、衬衫)、床上用品(如被面、床罩、蚊
帐)及装饰用品(如窗帘布、沙发布、贴墙布、汽车内装饰布);FDY具有强度
高、染色均匀等特点,直接用于下游织造,主要用于高端服装里料、网眼布、各
类绒织物、雨披、伞面等。从下游用途来看,单独使用DTY或FDY的最终产品非
常少,主要应用领域服装、家纺产品和产业用纺织都需要DTY和FDY混纺,但从
用量上来看,DTY用量规模远超过FDY。
涤纶长丝产品成熟,国内外同类型同规格产品用途基本相同。除少数用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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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特殊的产品需要进口,国内涤纶长丝产品完全能够满足市场需求。
产品性能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涤纶长丝产品在线密度偏差率、线密度变
异系数、断裂强度、断裂强度变异系数、断裂伸长率、断裂伸长率变异系数、条
干不匀率、含油率、筒重、染色均匀度、网络度、沸水收缩率等指标上制定了明
确的行业标准。目前,涤纶长丝生产企业的产品均符合、高于、甚至远高于行业
标准,同类型产品性能差异较小;生产工艺上也能满足客户对产品的改性要求。
从下游用户来看,由于产品质量稳定性关系到下游客户的生产效率、产品优等品
率和面料风格的稳定性,产品质量稳定性是客户选择的关键因素。大型企业在生
产设备及生产技术上,对于中小企业存在优势,产品品质及产品稳定性更好,具
有明显优势。
销售价格上,涤纶长丝市场价格透明度高,长期来看,不同企业同时期同类
型产品销售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除受产品质量稳定性影响外,短期内,不同企
业定价还受产品库存量、生产线投产时间和市场开发战略等因素影响而略有差
异。
服装、家纺等纺织品具有消费品属性,用户需求热点变化快,个性化、时尚
化、功能化成为发展趋势,这要求涤纶长丝生产企业可以及时响应下游企业的需
求。目前尚未有一家企业可以覆盖市场上所有规格涤纶长丝产品,大型企业主要
在生产稳定性、成本控制、产品差别化率、新品开发及下游响应度上形成竞争。
2、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资金壁垒
涤纶长丝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一方面,涤纶长丝行业的主要原材料PTA
和MEG的采购单价较高、用量较大且上述原材料的生产企业只接受款到发货的
交易方式,故企业的原材料采购和生产经营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用于周转;另一
方面,涤纶长丝的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价格昂贵,目前建设一套设计产能为20
万吨/年的国产熔体直纺生产线需投资约5亿元,若建设同样规模的进口熔体直纺
生产线需投资约10亿元,大型先进的涤纶长丝生产线价格十分昂贵,进入者必须
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才能与现有涤纶长丝生产企业在设备、技术、人才等各方面
展开竞争。
(2)规模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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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涤纶长丝行业发展迅速,规模经济效益较为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方
面由于我国聚酯工业技术水平的提高,聚酯装置趋向大型化、自动化和节能化,
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单位投资、能耗和加工成本不断降低;另一方面企业平均规
模不断增大,且行业呈现出不断向浙江、江苏和福建地区集中的态势,产业集中
度不断提高,目前行业内主要生产企业的产能基本上都达到了100万吨/年及以
上。涤纶长丝生产企业只有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才能在充分竞争的行业中取得
竞争优势,因此该行业存在一定的规模壁垒。
(3)技术壁垒
涤纶长丝行业对生产设备、各个重点环节工艺以及规模化生产线等方面的技
术要求较高,尤其是在差别化纤维研发中,对生产设备和工艺要求高,且相关辅
料、添加剂和油剂的配套开发也十分重要;同时,差别化工艺既需要长期经验积
累,又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差别化产品开发周期越来越短,形成了一定的技
术壁垒。
(4)人才壁垒
为了满足下游行业对涤纶长丝产品的差异化需求,涤纶长丝行业需要大量的
科研人员来满足企业的研发需求,需要大批的生产技术人员来保证产品的品质,
而由于国内引进的装备和技术的时滞,导致行业内缺乏在长期生产实践中培养出
来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优秀的科研人员和熟练的生产技术人员已成
为制约我国涤纶长丝生产企业稳健、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3、行业利润水平
涤纶长丝的上游行业为石化行业,PTA和MEG为涤纶长丝生产的主要原材
料,约占生产成本的85%左右,涤纶长丝行业利润水平主要取决于上游生产要素
的波动及下游需求的变化。报告期内,PTA、MEG与涤纶长丝产品基本保持同
向波动的走势。一般来说,涤纶生产企业的毛利率水平一般维持在2%-9%之间。
(六)影响本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支持
我国《纺织工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纺
织工业“十二五”科技进步纲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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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化纤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生物
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等产业政策均鼓励
聚酯涤纶行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传统化纤工艺、装备及生产控制水平,推进
生物基材料生物聚合、化学聚合等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大力发展高性能纤维、差
别化纤维,促使我国聚酯涤纶行业综合竞争实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013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要求在
材料科学领域推动材料科学技术向功能化、复合化、智能化、微型化及与环境相
协调方向发展。
(2)产业集中度提升和产品结构改善
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涤纶长丝产量最大的国家。2015年,我国涤纶长丝产量达
2,958.07万吨,占世界涤纶长丝产量的70%以上。国内涤纶长丝生产企业群也正
向浙江、江苏和福建地区集中,2015年三个省份产量占到全国产量的93%,产业
基础的加强,又极大促进了技术进步。“十一五”期间,我国高新技术纤维产业
化已取得突破性进展,自主研发的品种日趋齐全,耐强腐蚀、耐高温、阻燃和高
强高模这四类代表性品种已实现产业化。产业集中度的提升和产品结构的改善有
利于提升国内涤纶长丝行业的竞争力。
(3)市场空间广阔
涤纶长丝下游的行业为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
统计数据,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422元,比上年增长8.90%,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增长8.15%。我国人口的增长和人均GDP水平的提高,
为服装、家纺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而产业用纺织品行业作为涤纶长丝行
业的下游,与汽车、农业、卫生、交通、航空、建材和生物医药等相关产业的发
展息息相关,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产业结构的加速升级为产业用纺织品行业的
发展奠定了基础。
伴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服装、家纺和产业
用纺织品等行业仍将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从而为涤纶长丝行业的发展提供充足
的空间。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统计,2015年我国涤纶长丝的产量为
2,958.07万吨,预计2016年-2020年,国内涤纶长丝需求量以年均2.4%的速度增长,
2020年将达到3,340万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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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利因素
(1)主要原材料市场的波动性较大
涤纶长丝的主要原材料PTA和MEG均为石油制品,受石油价格的影响,近
年来PTA和MEG的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PTA和MEG等主要原材料的成
本约占涤纶长丝生产成本的85%左右,由于涤纶长丝生产企业的毛利率一般维持
在2%-9%之间,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涤纶长丝行业的影响较大。
(2)企业研发水平不高
我国涤纶长丝生产企业的研发水平不高,用于研发的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我国涤纶长丝多数产品以走量为主,差别化品种的
技术含量偏低,真正意义上的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涤纶差别化品种产量偏少,
功能性差别化产品比重仍然较低,产业用、装饰用纺织品占比较小。
(3)贸易壁垒
我国是涤纶长丝产量最大的国家也是下游纺织品出口量最大的国家。由于我
国涤纶长丝和纺织品的价格优势较为明显,韩国、土耳其、阿根廷、巴基斯坦、
印度及欧美发达国家等经常采用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阻止我国涤纶长丝和纺织
品的进入,这对我国涤纶长丝和纺织品的出口带来不利影响。
(4)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将导致本行业用工成本上升
随着我国涤纶长丝工业的快速发展,对于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急剧增
加。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富余劳动力数量不断下降,企业
对于劳动力的需求却持续上升,劳动力供给的减少将直接导致企业需要为工人支
付更高的工资,提供更优厚的教育、培训、福利等保障体系,使本行业的经营成
本提高。近年来的用工荒、涨薪潮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劳动力成本在未来的 5
至 10 年内将会持续上升,并进一步表现为产品出厂价格的提高,对本行业企业
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行业企业需要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自动化程
度、提高生产效率,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七)行业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涤纶长丝产品主要为常规丝,功能性、差别化涤纶长丝的产量较
低。未来,我国涤纶长丝行业将致力于提高涤纶长丝产品的差别化、功能化率。
超细纤维纺丝技术、各种截面纤维纺丝技术、微小粒子混合纺丝技术、聚合物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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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技术、复合纤维技术、热处理技术和化学处理技术等新合纤开发的关键技术是
未来技术的发展方向。新型聚酯PTT、PEN(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高新技术纤
维是未来产品的发展方向。涤纶长丝产品由于其价格性能比优势,已从原来的服
装领域拓展到家纺用、产业化领域,并有逐步取代其他植物纤维、动物纤维和化
学纤维的趋势。
(八)周期性、季节性、区域性特征
1、周期性
涤纶长丝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国际原油价格的跌宕助推
上游原料价格的波动;棉花价格的起伏影响家纺行业的需求变化,从而影响涤纶
长丝的需求。涤纶长丝行业 2007 年处于行业波峰,2008 年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
影响,行业的景气度迅速回落,至 2009 年一季度达到谷底,2009 年二季度起,
随着下游需求的复苏,涤纶长丝行业的景气度不断回升。2011 年前三季度,下
游需求旺盛,涤纶长丝行业的景气度仍处于较高位置,2011 年四季度起涤纶长
丝行业的景气度逐步回落,整个行业进入了结构性的深度调整期,至 2013 年到
达谷底,之后受行业短期供需影响有所波动,总体处于低位徘徊;2016 年,行
业供需格局得以改善,涤纶长丝行业景气度有所回升。
2、区域性
涤纶长丝行业的区域性特征明显。凭借市场和劳动力成本优势,中国、印度
和东南亚地区承接着世界化纤产业的转移。目前,全球产能主要分布在我国、印
度、东盟、韩国和西欧。受下游化纤贸易集散地和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分布影响,
我国涤纶长丝产能主要分布在浙江省、江苏省和福建省,行业区域性特征较为明
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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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季节性
受一季度春节休假、纺织厂春节前消化库存、备货减少等因素影响,涤纶长
丝行业一季度销量会略低于其他季度。除此之外,涤纶长丝行业无明显的季节性。
(九)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公司所处行业与上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涤纶长丝的上游为石化行业,PTA 和 MEG 为生产涤纶长丝的主要原材料,
约占涤纶长丝生产成本的 85%左右。在涤纶长丝生产过程中,生产 1 吨涤纶长丝
大致需要 0.855 吨 PTA 和 0.335 吨 MEG。PTA 国内供应充足;MEG 则部分通过
进口,部分通过国内大型石化企业生产来满足需求。
2、公司所处行业与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我国民用涤纶长丝主要用于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行业,直接出口仅
占产量的5%左右。由于上述下游行业的生产企业数量多,规模相对较小,涤纶
长丝生产企业对下游行业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同时,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
等行业的需求变化也不断影响着涤纶长丝行业的发展方向。
(十)与涤纶长丝行业的相关政策及其影响
1、出口退税率调整政策及其对涤纶长丝行业的影响
根据《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38号),自2008
年11月1日起,部分纺织品的退税率提高至14%;根据《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
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14号),自2009年2月1日起,纺织品、服装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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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退税率提高至15%;根据《关于提高轻纺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9]43号),自2009年4月1日起,化纤长丝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根据《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4]150号),自2015年1
月1日起,化纤长丝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
不断上调的出口退税率有利于我国涤纶长丝生产企业不断降低出口成本,提
高产品差别化、功能化率,从而增强国际竞争力。
2、主要进口国(地区)的有关进口限制政策、贸易摩擦及其影响
目前,我国涤纶长丝主要出口至东南亚、中亚、北非和西欧等地区。
自2012年以来,韩国、土耳其、阿根廷和印度对原产于我国的涤纶长丝产品
实施了反倾销措施,具体如下:
税则号/
国家 时间 涉案产品 裁定 措施
商品编码
征收0-8.69%的反倾销税,2013年1
聚酯拉伸变 反倾销 月9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决定对原
韩国 2006.09
形丝 终裁 产于中国大陆的聚酯拉伸变形丝
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
聚酯预取向 反倾销
韩国 2012.05 5402460000 反倾销税率:6.26%,为期2年
丝 终裁
反倾销税率:中国应诉企业获得
聚酯合成长 反倾销
土耳其 2014.10 5402470000 0.15美元/公斤的税率,未应诉企业
丝纱线 终裁
获得0.17美元/公斤的税率
反倾销 对涤纶低弹丝征收14.2%的反倾销
阿根廷 2010.05 涤纶低弹丝 54023300
终裁 税、聚酯纤维不征税,有效期5年
反倾销税率: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桐昆集团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
全取向丝、全
司、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分别为
拉伸丝、纺丝 反倾销
印度 2009.9.29 54024700 240美元/吨、247美元/吨和256美元
拉伸丝和涤 终裁
/吨,其他企业为547美元/吨。2014
纶扁平丝
年3月印度决定进行反倾销日落复
审立案调查
上述反倾销措施对我国涤纶长丝出口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报告期
内,公司营业收入中的外销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4%、11.56%及
10.27%,对外依存度不高。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及其变化情况
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统计,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产品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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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分别为5.01%、6.68%和7.53%,行业地位从2013年的第4位提
升至2015年的第2位。2013年-2015年,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期间 按产量排名 公司名称 产量(万吨) 产量占国内总产量比例(%)
1 桐昆股份 303 10.81
2 新凤鸣 211 7.53
3 盛虹集团 172 6.14
2015年 4 恒力股份 170 6.06
5 恒逸石化 129 4.60
6 荣盛石化 112 4.00
国内总产量 2,803 100.00
1 桐昆股份 277 11.08
2 新凤鸣 167 6.68
3 恒力股份 165 6.60
2014年 4 盛虹集团 143 5.72
5 荣盛石化 123 4.92
6 恒逸石化 110 4.40
国内总产量 2,500 100.00
1 桐昆股份 254 11.16
2 恒力股份 131 5.75
3 盛虹集团 129 5.67
2013年 4 新凤鸣 114 5.01
5 恒逸石化 104 4.57
6 荣盛石化 103 4.52
国内总产量 2,277 100.00
资料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国内总产量指民用涤纶长丝国内总产量。
近年来,随着行业调整,我国民用涤纶长丝行业发展呈现两极分化态势。一
方面,部分耗能大、品质差、竞争力弱的中小规模企业不断被淘汰;另一方面,
包括公司在内的少数大型生产企业产能持续扩张,产量不断提高,行业集中度不
断提高。
2013年以来,公司和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涤纶长丝产量均有所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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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国内总产量指民用涤纶长丝国内总产量。
公司专注于民用涤纶长丝业务,受益于产能不断扩张,公司产量大幅提高,
从 2013 年 114 万吨增加至 2015 年的 211 万吨,增长幅度远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及主要竞争对手增长幅度,公司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行业地位不断巩固和提升。
(二)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1、竞争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业、专心和专注于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经过十七年的专注发展,公司已经发展成为业内领先企业,按 2015 年产量
计,公司位居国内民用涤纶长丝行业第二位。公司主要的竞争优势有:
(1)稳定、高效、节能生产
作为生产型规模企业,公司高度重视生产各个环节,稳定、高效、节能生产
一直是公司追求的目标。经过长时间的生产实践和不断摸索,公司在生产管理上
达到业内领先水平。
公司所有熔体直纺生产线稳定高效运行,确保产品品质,废丝率指标领先于
行业平均水平;公司注重节能生产,通过各环节技术改进、能源综合循环利用等
手段,能耗水平达到业内领先水平。
技术研发上,公司除重点关注产品开发外,也非常重视生产技术、工程设备
技术的研发,旨在确保稳定、高效、节能生产。公司、东华大学、浙江理工大学
和浙江恒通化纤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完成的“超大容量高效柔性差别化聚酯长丝成
套工程技术开发”是对大容量聚酯长丝柔性化生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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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创新,被国务院评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公司、东华大学和浙江理工
大学共同承担完成的“大容量短流程熔体直纺涤纶长丝柔性生产关键技术及装
备”项目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2)业务专注优势
涤纶长丝业内不少企业起步于下游织造行业,沿着产业链不断向上延伸,甚
至转型为以PTA业务为主,也有企业已将产业链延伸至石油炼化,产业链不断完
善;涤纶长丝整个产业链与原油密切相关,越往上游与原油的关联度越为紧密,
周期性、波动性也越强。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业、专心和专注于民用涤纶长丝行业,集中人员、
技术、资金等资源聚焦涤纶长丝的生产管理、产品开发和规模扩张,专心发展涤
纶长丝业务,公司产能、产量和市场占有率都得以提升,市场地位不断提升;同
时,专注于涤纶长丝业务有利于规避长产业链带来的高波动风险。
(3)规模优势及生产管理协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民用涤纶长丝领域,是国内年产能百万吨级以上
最专业的涤纶长丝生产企业之一。2015 年度公司实现涤纶长丝产量 211.17 万吨、
主营业务收入 136.61 亿元。按 2015 年度产量计,公司位居国内民用涤纶长丝行
业第二位,综合实力较强。
下阶段,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45 万吨功能
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从而使
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市场占有率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升。
由于涤纶长丝行业竞争充分,产能分布广泛,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技术
水平、产品质量、成本控制等方面差距较大,规模化优势企业具有更强的成本控
制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2012 年以来,虽然历经国内涤纶长丝调整周期,公司
产能不断扩张,产品市场占有率也逐步提高,完全体现了大型规模化企业抵御风
险的能力和强大的市场扩张能力。
公司产能主要集中分布于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和桐乡市临杭经济区,所处区
域成片相连,在单一区域形成产能 200 万吨以上,相比较其他规模企业分散的产
能布局,公司在产品结构调整、能源综合利用及公用工程利用等方面形成生产管
理协同。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45 万吨功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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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将在湖州东林镇单一区域形成产能
100 万吨以上,也有利于生产管理协同的发挥。
(4)坚持低库存运营
公司始终将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维持在合理水平,原材料通常保持 10 天以内
的消耗量,库存商品保持 5-7 天的销量,既减少了对仓库库容和流动资金的占用,
亦有利于对市场波动作出及时、快速、有效的调整。在采购上,严格控制库存,
每日编制原材料库存表,根据库存量并结合原材料价格走势及后续市场趋势的判
断决定次日采购,保持合理库存。在销售上,公司销售部将产品库存情况作为对
外报价的重要依据,并针对不同类别的客户等级开展不同的营销活动,确保低库
存运行。
(5)管理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成熟、稳定并具有快速高效执行力的团队,经营管理模式科学、
高效。公司以自身十几年来培养的专业化水准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队伍及从外
部引进的具有专业技术和优秀管理水平的人才为基础建立起了一支成熟稳定、快
速高效的管理团队。同时公司还通过引进 ERP 等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企业管理
信息的收集、处理、控制及反馈,以提高公司管理信息处理水平和决策水平。
(6)技术优势
公司具有较高的科技水平,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目前共拥有发
明专利 13 项、实用新型专利 85 项,另有多项非专利核心技术。自成立以来,公
司始终把技术创新放在首要位置,“浙江省新凤鸣纤维新材料重点企业研究院”
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
浙江省财政厅联合评定为新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子公司中辰化纤于 2013 年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16 年通过复审,公司还被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认定为中国低碳环保功能性长丝制造基地,并分别与东华大学、浙江理工大学、
嘉兴学院、浙江纺织服装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以及中国工程院院士等相关技术专
家建立了长期技术合作伙伴关系,公司 2011 年建立的院士工作站于 2016 年 10
月被评为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
公司技术水平的提升加快了新产品的开发、提高了产品的差别化率。发展至
今公司多个产品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并多次承担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国家火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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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项目,成功开发了 EACOOL(易酷)吸湿排汗纤维、高特丝纤维、环保抗
皱纤维、K-warm 中空保暖纤维、超柔纤维、桃皮绒细旦纤维等差别化产品。随
着生产的稳定和提高,公司将在超细纤维、异型截面等品种上加大开发力度,提
升高附加值产品比例,从而提升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由于公司技术水平较高,差异化产品开发能力强,产品质量稳定,因此市场
对公司的认可度也在不断加强,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
(7)生产设备及成本优势
目前,公司拥有 10 套熔体直纺生产线,其中 8 套熔体直纺生产线系 2010
年后投产,所采用的生产设备容量大、技术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工艺技术稳定、
生产能耗较低、成本控制严格。公司聚酯设备采用当今国际先进的杜邦工艺—美
国康泰斯技术及装备、纺丝设备主要采用德国巴马格技术及装备、丝饼搬运和产
品包装主要采用智能化控制的自动落筒和自动包装设备,工艺上采用三釜聚合工
艺、酯化蒸汽能量利用、酯化加压反应、在线清洗、纺丝环吹、Wings 卷绕和废
水、废气再利用技术等一系列改善产品品质、降低能耗的技术,使公司的生产效
率、产品品质得到进一步优化和提升,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行业的平均水平。
(8)信誉和品牌优势
公司信誉良好,产品质量优良,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和公司生产的产品
已在涤纶长丝客户群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公司的涤纶长丝于 2007 年 12 月被评
为国家免检产品。公司拥有的“凤鸣”(桐乡因梧桐而得名,古时也称凤鸣)商
标被浙江省工商局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公司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浙江
省级文明单位,并连续多年跻身浙江省百强民营企业、浙江省制造业百强企业,
2016 年公司位居“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第 338 位。
(9)区位资源优势
公司地理位置优越,其所在地区产业集群优势明显。公司位于浙江省桐乡市,
地处浙江北部杭嘉湖平原;东距上海110公里,北临苏州74公里,西邻杭州56公
里,属于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长三角地
区为代表的涤纶产业集群,包括涤纶生产企业、上游的原材料生产企业和下游主
要的化纤交易市场。优越的地理位置拓宽了公司的购销渠道,节约了运输成本。
2015年,浙江、江苏两省涤纶纤维的产量约占全国产量的82.50%,公司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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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规模化涤纶长丝生产企业大多聚集在此。公司所处区域周边分布了绍兴钱清轻
纺原料市场、柯桥轻纺城、海宁经编市场、许村装饰布市场、嘉兴南方纺织城、
盛泽东方市场等下游专业市场,汇聚了大量纺织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熟练工
人。涤纶产业集群效应使公司能迅速应对上、下游的变化,降低运输成本,丰富
人才储备,从而为公司更快、更好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2、竞争劣势
(1)资金劣势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自身积累不能持续
满足现有产品的扩产、新产品的开发、市场的拓展、新技术的研究及产业链的延
伸。资金实力相对较弱制约了公司更快地发展。
(2)产业链较短
涤纶长丝行业主要企业不断完善产业链,向上游不断延伸,形成了PTA-聚
酯-纺丝完整产业链,还有少部分企业延伸至原油炼化业务。行业内主要企业原
料PTA自给率较高,部分企业完全自给,供应稳定,也有利于生产稳定。
公司专注于民用涤纶长丝业务,近年来,PTA市场供应充足,PTA价格走势
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但随着PTA价格止跌企稳,拥有PTA产能的涤纶长丝企业
盈利能力将显著提高。
(三)公司主要的竞争对手情况
目前,公司生产的涤纶长丝主要用于满足国内需求,少部分外销中亚、北非
和西欧等地区,而国际市场竞争对手生产的涤纶长丝主要用于满足当地及欧美等
地区的需求,对中国基本没有出口。因此,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国内涤纶
长丝生产企业。
1、桐昆股份
桐昆股份位于浙江省桐乡市,是一家以PTA、聚酯和涤纶纤维制造为主业的
大型民营企业。该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233。2015年末,
桐昆股份总资产为151.05亿元,净资产为69.81亿元,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17.54亿
元,净利润1.20亿元。2015年末,该公司民用涤纶长丝产能约为400万吨,全年
产量为303万吨,销量为302.54万吨,产销量均连续多年位居行业第一。
生产装备方面,桐昆股份既有大容量的熔体直纺设备,又有灵活可调的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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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设备,并且绝大部分关键设备为德国、日本引进,达到国际一流装备水平;技
术与研发水平方面,桐昆股份拥有国家认证实验室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以此为
平台拥有一流的技术研发团队,多项产品、技术开发成果达到国内领先乃至世界
领先水平。
2、恒力股份
恒力股份位于江苏省吴江市,是国内领先的聚酯纤维生产企业之一,主营业
务为涤纶纤维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热电的生产和销售。在涤纶纤维
领域,恒力股份的主要产品为涤纶长丝和聚酯切片。该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股票代码600346。2015年末,恒力股份总资产为175.31亿元,净资产为30.86
亿元,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52.99亿元,净利润8.42亿元。2015年末,该公司民用
涤纶长丝产能为150万吨,全年产量为170万吨。
生产装备方面,恒力股份先后引进德国吉玛股份公司(聚酯设备及工艺供应
商)、德国巴马格、日本TMT等全球最先进的设备,并不断吸收改进;技术与
研发水平方面,恒力股份一直专注于涤纶长丝的研发,拥有700余人的技术研发
团队,并与东华大学、苏州大学合作建立“恒力产学研基地”,在涤纶民用长丝、
涤纶工业长丝领域均有多种产品具有国内领先乃至国际先进水平。
3、盛虹集团
盛虹集团位于江苏省吴江市,是以石化、纺织、能源、地产、酒店为主业的
大型民营企业。2015年末,该公司民用涤纶长丝产能为155万吨,全年产量为172
万吨。
生产装备方面,盛虹集团聚合装置分别采用美国杜邦、中纺院工艺技术,分
别由康泰斯公司、中纺院设计、承建,消化吸收了德国巴马格卷绕设备技术,并
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改进,使得现有生产线都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技
术与研发水平方面,盛虹集团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
范企业等多项荣誉,并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国家火炬计划、国家重点新产
品计划项目等。
4、荣盛石化
荣盛石化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家以PTA、聚酯纤维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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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为主业的大型民营企业。该公司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493。
2015年末,荣盛石化总资产规模为374.74亿元,净资产规模为128.83亿元,全年
实现销售收入286.74亿元,净利润2.89亿元,该公司以PTA生产和销售为主,收
入资产规模均较大。2015年末,该公司民用涤纶长丝产能为100万吨,全年产量
为112万吨,销量为104.02万吨。
生产装备方面,荣盛石化聚合部在前期项目中成功应用大规模熔体直纺聚酯
和纺丝技术,并在后期项目中进一步发展完善,逐步提高了国产化设备配套比例;
技术与研发水平方面,荣盛石化在长期生产管理中累积了丰富的工艺操作经验,
并逐步形成了雄厚的产品研发实力。2012年建立了“院士工作站”,2013年又建
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5、恒逸石化
恒逸石化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以PTA、聚酯纺丝为主业的大型民营企业。
该公司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703。2015年末,恒逸石化总资产
规模为252.09亿元,净资产规模为83.28亿元,全年实现销售收入303.18亿元,净
利润1.62亿元,该公司以PTA生产和销售为主。2015年末,该公司民用涤纶长丝
产能为135万吨,全年产量为129万吨。
生产装备方面,恒逸石化积极实施国产化装备制造的升级工程,持续推动企
业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引领PTA行业创新发展;技术与研发水平方面,以提升
产能运行效率和发展先进产能为中心,全面推进化纤产品技术创新,重点研究细
分市场,通过提高自动化程度、开发功能性产品、提供个性化服务等方法,并不
断提升核心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力争实现以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为基础的全新
增长模式。
资料来源:上述各企业公开资料及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统计数据。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POY、FDY
和DTY。上述产品主要应用于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领域。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涤纶长丝可采用熔体直纺(即聚酯装置生产聚合物熔体直接纺丝)和切片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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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经干燥处理的聚酯切片,经再熔融得到的熔体纺丝)。熔体直纺以聚合物熔
体为原料,不需经聚酯切片干燥和再熔融直接纺丝,可降低物料损耗和能源消耗。
切片纺需经聚酯切片干燥和再熔融,能耗较熔体直纺高。
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如下:
1、熔体直纺工艺流程
熔体直纺工艺流程主要分为聚合工艺和纺丝工艺两个部分,具体如下:
(1)聚合工艺
聚合装置工艺流程如下:
(2)纺丝工艺
熔体直纺长丝工艺流程如下:
2、切片纺工艺流程
切片纺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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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
经过长期的经营和发展,公司建立了原、辅料统筹安排、独立采购、按计划
组织生产、统一定价、独立销售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由原料供应部或物资供应部统筹安排、各生产型子公司独立采购。
对于PTA和MEG等主要原材料,由原料供应部确定供应商,各相关公司分别与
其签订采购合同;对于除PTA和MEG等主要原材料以外的其他设备零配件、燃
料、辅料、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物资,由物资供应部负责招标和确定供应商,
各相关公司分别与其签订采购合同。以上采购行为均需依照公司《预算管理制
度》、《成本费用内部控制制度》、《存货内部控制制度》、《采购与付款内部
控制制度》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公司坚持低库存运营,通常情况下原材料PTA、MEG的库存量保持在10天
以内的消耗量,根据市场情况作适当调整。公司严格控制库存,每日编制原材料
库存表,根据库存量并结合原材料价格走势及后续市场趋势的判断决定次日采
购,保持合理库存。
公司利用规模优势,与国内外大型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合同,根据生产需要
约定月度采购量,稳定货源并降低采购成本;同时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在
月度内调整长期合同内下单与临时订单的采购下单时机。
2、生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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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各生产型子公司按年度计划组织生产各种规格涤纶长丝及PET切片。
公司及各生产型子公司每年年终根据当年的运营和销售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生
产计划,由各生产型子公司对预定生产计划进行测算,随后上报公司确认,由公
司根据最终生产计划每月考核公司及各生产型子公司的相关生产情况指标。公司
及各生产型子公司形成每天申报制度,即需向公司上报产品产量、等品率、废丝
率等生产数据,便于及时准确的了解。同时形成每月例会制度,每月上旬,由负
责生产的副总裁召集公司及各生产型子公司的总经理和车间主任召开生产例会,
总结公司上月的生产情况,分析其中的不足及提出解决的方法措施,并安排当月
的生产任务。公司设总师室,负责指导公司及各生产型子公司前道聚酯环节和后
道纺丝环节的生产、工艺技术和生产线维护。
本公司主要采用熔体直纺工艺,拥有美国康泰斯聚酯设备和德国巴马格、日
本TMT的纺丝设备,设备和工艺先进,大批量生产,产品规格较为丰富,能根
据市场需求的变动生产差别化和常规化涤纶长丝,总体盈利水平较高。
3、销售模式
(1)国内业务
公司销售部根据市场需求、产品库存、生产成本并参考国内其他大型涤纶长
丝生产企业的价格后,制定出产品销售价格调整表,然后将此表下发到各生产型
子公司,让各生产型子公司销售科按照销售部审批后的产品价格进行实际调整,
再以生产型子公司产品价目表的形式反馈给销售部,由销售部进行汇总,最后报
送给公司总裁。
公司结合现有市场客户群及潜在客户群进行市场细分,以销售量为主要指
标,综合考虑行业地位、信誉、合作时间、忠诚度等指标,将主要客户按等级划
分为战略客户、重要客户和一般客户三类。每月根据客户等级,对不同类别的客
户开展不同的营销活动,帮助公司确保低库存运行。与此同时,公司通过子公司
新凤鸣进出口,根据产成品阶段性的涨跌趋势,结合产成品库存及国内销售情况
合理安排出口数量,例如在春节期间多接外销订单以缓解库存压力。因此,公司
产成品常年保持 5-7 天产量的低库存,未有减产或停产的情况发生,持续生产经
营情况良好。
对于国内业务,公司及各生产型子公司一般采取款(或银行承兑汇票或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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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到发货的方式。
(2)出口业务
业务员根据进出口公司总经理授权的价格对外报盘→双方磋商达成成交价
格→生产该笔业务产品的公司的销售科长对外销数量进行确认→进出口公司总
经理对该笔出口业务进行最终确认→签订合同→订单、发票传真给客户→收取客
户不少于 20%的预付款(或 100%信用证、电汇)→制作生产通知单→安排航运
→发货通知单→制作单证→将单证提交给银行议付信用证或者传真给客户要求
支付尾款→收取信用证项下款项或收取电汇尾款后将正本单据寄给客户。
公司及各生产型子公司对出口业务以订单生产后采取电汇、信用证等国际结
算方式,以收到部分或全部预定款项后发货,平均收款期约为 40 天。
(四)发行人报告期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报告期主要产品及产量、市场销售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要产品为 POY、FDY 和 DTY 等民用涤纶长丝。报告
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如下:
年度 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2016 年 99.15
2015 年 97.73
2014 年 97.5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及其产量如下:
2016 年
产品品名
产能(万吨) 产量(万吨) 利用率(%)
POY 211.00 199.42 94.51
FDY 42.00 40.76 97.05
DTY 16.00 15.91 99.44
合计 269.00 256.09 95.20
2015 年
产品品名
产能(万吨) 产量(万吨) 利用率(%)
POY 165.00 161.63 97.96
FDY 42.00 40.67 96.83
DTY 9.00 8.87 98.56
合计 216.00 211.17 97.76
2014 年
产品品名
产能(万吨) 产量(万吨) 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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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Y 120.00 117.76 98.13
FDY 42.00 41.21 98.12
DTY 8.50 8.14 95.76
合计 170.50 167.11 98.01
报告期,公司子公司陆续投资新建 4 套熔体直纺生产线,增加 POY 产能,具
体情况如下:
投资额 开工建设 新增 POY 产能 纺丝设备
公司名称 套数
(亿元) 时间 (万吨) 投产时间
1套 2013.3 31 2014.4-2014.8
中盈化纤 15.48
1套 2015.2 31 2016.4-2016.12
中石科技 2套 19.76 2013.12 62 2015.3-2015.8
合计 -
2015 年较 2014 年 POY 产能增加 45 万吨:①按投产时间折算,中石科技新
建的 2 套熔体直纺生产线贡献新增产能 36 万吨;②中盈化纤 2014 年新建的熔体
直纺生产线 2015 年全年贡献产能 31 万吨,较 2014 年的 22 万吨增加 9 万吨。
2016 年较 2015 年 POY 产能增加 46 万吨:①按投产时间折算,2016 年中盈
化纤新投产的 1 套熔体直纺生产线贡献新增产能 20 万吨;②中石科技新建的 2
套熔体直纺生产线全年贡献产能 62 万吨,较 2015 贡献产能增加 26 万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品名 销售量 销售收入 销售量 销售收入 销售量 销售收入
(万吨) (万元) (万吨) (万元) (万吨) (万元)
POY 199.71 1,230,911.84 159.54 989,077.15 118.31 948,606.05
FDY 41.24 282,221.67 40.15 279,063.07 41.19 354,213.45
DTY 16.08 130,102.88 8.32 67,011.88 8.04 77,321.64
合计 257.04 1,643,236.39 208.01 1,335,152.10 167.54 1,380,141.1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产品品名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POY 6,163.50 6,199.56 8,017.97
FDY 6,843.40 6,950.51 8,599.50
DTY 8,090.98 8,054.31 9,617.1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销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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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产品品名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POY 100.15 98.71 100.47
FDY 101.19 98.72 99.95
DTY 101.08 93.80 98.7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差别化情况如下:
2016 年
品种
销量(万吨) 销售收入(万元) 占比(%)
差别丝 135.11 889,982.74 54.16
常规丝 121.93 753,253.65 45.86
合计 257.04 1,643,236.39 100.00
2015 年
品种
销量(万吨) 销售收入(万元) 占比(%)
差别丝 114.46 748,094.17 56.03
常规丝 93.55 587,057.93 43.97
合计 208.01 1,335,152.10 100.00
2014 年
品种
销量(万吨) 销售收入(万元) 占比(%)
差别丝 92.87 776,881.45 56.29
常规丝 74.67 603,259.69 43.71
合计 167.54 1,380,141.14 100.00
2、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6 年前 5 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绍兴华清化纤纺织有限公司 18,683.50 1.07
江苏多佰利化纤有限公司 18,363.59 1.05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3,794.73 0.79
远大石化有限公司
浙江泉能纺织有限公司 12,774.23 0.73
绍兴华茂化纤有限公司 12,296.24 0.70
合计 75,912.29 4.34
2015 年前 5 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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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材通用机械有限公司
中建材国际装备有限公司 18,514.64 1.26
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
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12,998.83 0.89
太仓航帆化纤有限公司 10,876.54 0.74
江苏多佰利化纤有限公司,
9,574.29 0.65
吴江多佰利纺织有限公司
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9,115.25 0.62
合计 61,079.56 4.17
2014 年前 5 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太仓航帆化纤有限公司 21,024.34 1.42
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18,882.98 1.28
HG SURE HOLDING PTE.LTD
SMART ASCENT CO., LTD
18,448.24 1.25
HUALON CORPORATION VIETNAM
长兴鑫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17,232.91 1.17
绍兴华清化纤纺织有限公司 10,603.06 0.72
合计 86,191.52 5.84
注:江苏多佰利化纤有限公司和吴江多佰利纺织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两者
合计统计销售金额;前程物流有限公司是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者合
计统计销售金额;中建材通用机械有限公司、中建材国际装备有限公司为中建材集团进出口
公司控股子公司,三者合计统计销售金额;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远大石化有限公司为远
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三者合计统计销售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中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为新增客户,
其他进入前五名客户并非新增客户,而是长期保持业务往来,本期销售收入增加
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
少数客户的情况。
3、公司主要关联方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不拥有任何权益,亦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主要原材料及能源的供应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供应使用情况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 PTA 和 MEG,货源稳定,供应充足。PTA 主要由逸盛
大化、恒力石化、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等供应。MEG 主要由中国石化、MEGlob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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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itional FZE(环球乙二醇有限公司,也称 MEG 国际有限公司,为陶氏化
学下属公司)和 SABIC ASIA PACIFIC PTE LTD(沙伯亚太有限公司,为沙特基
础工业公司(SABIC)亚太区销售公司)等供应。
(1)主要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情况如下:
2016 年
类别
总金额(万元) 数量(万吨) 平均单价(元/吨) 占比(%)
PTA 855,480.98 217.64 3,930.68 57.01
MEG 382,592.01 82.96 4,611.50 25.50
合计 1,238,073.00 300.61 - 82.51
2015 年
类别
总金额(万元) 数量(万吨) 平均单价(元/吨) 占比(%)
PTA 719,009.24 182.78 3,933.69 55.25
MEG 356,979.00 69.65 5,125.40 27.43
合计 1,075,988.24 252.43 - 82.68
2014 年
类别
总金额(万元) 数量(万吨) 平均单价(元/吨) 占比(%)
PTA 803,552.40 144.92 5,544.92 60.33
MEG 329,732.76 55.30 5,962.89 24.75
合计 1,133,285.16 200.22 - 85.08
注:平均单价为四舍五入前的实际金额除以数量而得。
PTA 和 MEG 是石油化工产品,与原油价格关联度较高。报告期内,PTA 和
MEG 的价格随着原油价格上下波动。
(2)主要原材料价格市场透明度
中国化纤经济信息网(www.ccfei.com)、中国化纤信息网(www.ccf.com.c
n)、安迅思化工网(http://www.icis-china.com/chemease/Information/Default.aspx)
等第三方网站每日公布 PTA 和 MEG 价格,市场价格公开透明。
(3)主要原材料与市场价格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 PTA 采购均价走势与市场基本一致,平均各月差异率为
0.08%,差异较小。具体价格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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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PTA 市场价格选取中国化纤信息网公布的 PTA 市场月均价;公司 PTA 采购均价为
各月月均价。
报告期内,公司 MEG 采购均价走势与市场基本一致,平均各月差异率为
0.89%,差异较小。具体价格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注:MEG 市场价格选取中国化纤信息网公布的 PTA 市场月均价;公司 MEG 采购均价
为各月月均价。
报告期内,公司 PTA 和 MEG 采购均价与市场均价存在略微差异,主要系
受到运费、付款方式及采购模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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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运费
中国化纤信息网公布的 PTA、MEG 报价均为自提价,公司采购价格一般为
包含运费的到厂价,导致采购价格会高于自提价。
②付款方式
中国化纤信息网公布的 PTA、MEG 报价均为现款支付价,公司执行长期 PTA
和 MEG 合同采购时主要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导致采购价格会高于现款
支付价。
③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采取长期合同采购和临时市场采购相结合的方式,长期合同采购一
般以月度市场均价为基础并给予一定的折扣,临时市场采购价为当日市场价,长
期合同采购旨在保证日常生产供应、有效避免价格剧烈波动风险,临时市场采购
旨在降低采购成本,当预判当月市场价格呈下跌趋势时,公司一般先行执行长期
合同采购,之后再执行临时市场采购,反之亦然。临时市场采购时机的把握将影
响公司当月原材料采购均价。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 PTA 和 MEG 的长期合同采购与临时市场采购占
比如下:
长期合同采购占比 临时市场采购占比
2014 年 68.64% 31.36%
2015 年 71.33% 28.67%
2016 年 79.91% 20.09%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合同采购占比逐年提高,原材料供应稳定。
报告期各月,PTA 及 MEG 长期合同与临时合同采购单价比较如下:
单位:元/吨
PTA MEG
项目 长期合同 临时市场 长期合同 临时市场
差异率 差异率
采购单价 采购单价 采购单价 采购单价
2014 年 1 月 5,972.09 5,945.79 -0.44% 6,490.66 6,397.14 -1.44%
2014 年 2 月 5,681.40 5,367.52 -5.52% 6,128.48 6,001.59 -2.07%
2014 年 3 月 5,383.22 5,408.70 0.47% 5,972.20 5,733.85 -3.99%
2014 年 4 月 5,416.68 5,453.02 0.67% 5,936.30 5,803.10 -2.24%
2014 年 5 月 5,380.96 5,744.55 6.76% 5,890.91 5,767.64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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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6 月 6,291.53 5,783.52 -8.07% 6,355.67 6,225.45 -2.05%
2014 年 7 月 6,508.52 6,517.15 0.13% 6,541.58 6,325.91 -3.30%
2014 年 8 月 6,343.31 6,252.05 -1.44% 6,575.88 6,325.61 -3.81%
2014 年 9 月 5,769.35 5,628.90 -2.43% 6,004.18 5,827.66 -2.94%
2014 年 10 月 4,945.42 4,826.04 -2.41% 5,456.42 5,184.07 -4.99%
2014 年 11 月 4,864.72 4,732.92 -2.71% 5,536.04 5,422.41 -2.05%
2014 年 12 月 3,987.25 3,991.92 0.12% 5,312.08 5,103.97 -3.92%
2015 年 1 月 3,734.17 3,742.78 0.23% 4,859.02 4,725.80 -2.74%
2015 年 2 月 3,799.15 3,792.78 -0.17% 5,261.07 5,011.32 -4.75%
2015 年 3 月 3,944.71 3,840.21 -2.65% 5,295.48 5,343.50 0.91%
2015 年 4 月 4,125.51 3,973.29 -3.69% 6,056.65 5,630.95 -7.03%
2015 年 5 月 4,399.86 - 0.00% 6,617.34 6,484.13 -2.01%
2015 年 6 月 4,231.17 4,132.47 -2.33% 6,345.83 6,205.53 -2.21%
2015 年 7 月 3,918.01 3,960.58 1.09% 5,929.59 5,673.12 -4.33%
2015 年 8 月 3,791.54 3,710.54 -2.14% 4,957.16 4,759.95 -3.98%
2015 年 9 月 3,744.08 3,739.46 -0.12% 4,712.36 4,607.24 -2.23%
2015 年 10 月 3,894.31 3,918.80 0.63% 4,422.06 4,356.05 -1.49%
2015 年 11 月 4,003.42 - 0.00% 3,931.82 4,003.49 1.82%
2015 年 12 月 3,630.32 3,617.16 -0.36% 3,779.40 3,684.28 -2.52%
2016 年 1 月 3,612.72 3,623.93 0.31% 3,870.48 3,817.61 -1.37%
2016 年 2 月 3,637.68 3,682.09 1.22% 4,175.06 4,194.02 0.45%
2016 年 3 月 3,857.05 - 0.00% 4,733.80 4,733.55 -0.01%
2016 年 4 月 3,947.88 - 0.00% 4,543.23 4,497.18 -1.01%
2016 年 5 月 3,981.64 3,903.38 -1.97% 4,314.76 4,292.66 -0.51%
2016 年 6 月 3,954.66 - 0.00% 4,155.82 4,202.96 1.13%
2016 年 7 月 3,883.52 3,891.18 0.20% 4,383.47 4,371.88 -0.26%
2016 年 8 月 3,932.37 3,914.97 -0.44% 4,320.07 4,312.54 -0.17%
2016 年 9 月 3,976.24 3,892.12 -2.12% 4,523.96 4,506.10 -0.39%
2016 年 10 月 3,927.96 3,881.20 -1.19% 4,519.13 4,494.65 -0.54%
2016 年 11 月 4,088.03 4,014.25 -1.80% 5,135.41 5,197.26 1.20%
2016 年 12 月 4,252.74 4,347.95 2.24% 6,130.41 6,196.92 1.08%
长期合同采购一般以月度市场均价为基础,并给予小额的折扣进行月度结
算、临时市场采购按照当日的市场价结算,两种采购模式的定价基础均是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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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率较小。
综上所述,运费、付款方式和采购模式是造成公司采购均价与市场均价产生
差异的主要因素。总体而言,受运费和付款方式影响,公司采购均价会略高于市
场均价。
(4)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耗用数量与产品产量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 PTA 和 MEG 采购与耗用数量的匹配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PTA 采购数量(万吨) 220.24 185.03 147.20
PTA 耗用数量(万吨) 220.65 184.72 145.78
其中:生产活动耗用数量(万吨) 217.64 182.78 144.92
研发活动耗用数量(万吨) 3.01 1.94 0.86
采购耗用比 99.81% 100.17% 100.97%
MEG 采购数量(万吨) 82.17 70.97 56.64
MEG 耗用数量(万吨) 84.12 70.40 55.63
其中:生产活动耗用数量(万吨) 82.96 69.65 55.30
研发活动耗用数量(万吨) 1.16 0.75 0.33
采购耗用比 97.68% 100.81% 101.82%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 PTA 和 MEG 主要用于生产活动,少部分用于研发
活动,采购数量与耗用数量匹配。
报告期内,PTA 和 MEG 耗用数量与产品产量的匹配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PTA 耗用数量(万吨) 220.65 184.72 145.78
MEG 耗用数量(万吨) 84.12 70.40 55.63
主要产品产量(万吨) 259.03 216.94 171.95
其中:POY 产量(万吨) 199.42 161.63 117.76
FDY 产量(万吨) 40.76 40.67 41.21
DTY 产量(万吨) 15.91 8.87 8.14
平牵丝产量(万吨) - - 0.04
复合丝产量(万吨) - - 0.25
聚酯切片产量(万吨) 1.73 4.56 3.39
再生聚酯产量(万吨) 1.21 1.21 1.17
单位产量 PTA 耗用数量(吨) 0.85 0.85 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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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产量 MEG 耗用数量(吨) 0.32 0.32 0.32
报告期内,公司单位产量 PTA 和 MEG 耗用数量基本保持稳定。
2、公司主要能源的供应及其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能源占生产成本的比重情况
公司所需主要能源为电、煤,供应充足。报告期内,电、煤占公司生产成本
的比重如下:
2016 年
类别 数量 总金额 平均单价 占比
(万千瓦时、万吨) (万元) (元/千瓦时、元/吨) (%)
电力 77,342.30 42,390.24 0.55 2.83
煤 25.88 12,821.83 495.50 0.85
合计 - 55,212.07 - 3.68
2015 年
类别 数量 总金额 平均单价
占比(%)
(万千瓦时、万吨) (万元) (元/千瓦时、元/吨)
电力 63,384.16 37,518.36 0.59 2.88
煤 21.11 9,265.53 439.02 0.71
合计 - 46,783.89 3.59
2014 年
类别 数量 总金额 平均单价
占比(%)
(万千瓦时、万吨) (万元) (元/千瓦时、元/吨)
电力 57,582.73 34,870.94 0.61 2.62
煤 16.94 9,731.72 574.42 0.73
合计 - 44,602.66 - 3.35
注:平均单价为四舍五入前的实际金额除以数量而得。
(2)主要能源的采购、耗用数量与产品产量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电力和煤采购与耗用数量的匹配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电力采购数量(万度) 79,748.63 65,560.86 59,287.39
电力耗用数量(万度) 79,748.63 65,560.86 59,287.39
其中:生产活动耗用数量(万度) 77,342.30 63,384.16 57,582.73
研发活动耗用数量(万度) 2,406.33 2,176.70 1,704.66
采购耗用比 100.00% 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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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采购数量(万吨) 26.11 21.52 17.07
煤耗用数量(万吨) 26.23 21.37 17.06
其中:生产活动耗用数量(万吨) 25.88 21.11 16.94
研发活动耗用数量(万吨) 0.35 0.26 0.12
采购耗用比 99.54% 100.70% 100.06%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电力和煤主要用于生产活动,少部分用于研发活动,
采购数量与耗用数量匹配。
报告期内,电力和煤耗用数量与产品产量的匹配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电力耗用数量(万度) 79,748.63 65,560.86 59,287.39
煤耗用数量(万吨) 26.23 21.37 17.06
主要产品产量(万吨) 259.03 216.94 171.95
其中:POY 产量(万吨) 199.42 161.63 117.76
FDY 产量(万吨) 40.76 40.67 41.21
DTY 产量(万吨) 15.91 8.87 8.14
平牵丝产量(万吨) - - 0.04
复合丝产量(万吨) - - 0.25
聚酯切片产量(万吨) 1.73 4.56 3.39
再生聚酯产量(万吨) 1.21 1.21 1.17
单位产量电力耗用数量(度) 307.87 302.21 344.79
单位产量煤耗用数量(吨) 0.10 0.10 0.10
与 2014 年相比,2015 年公司单位产量电力耗用数量下降,主要原因为:
①2011 年至 2014 年,公司逐步关停能耗较高的切片纺生产线,一般情况下,切
片纺生产线耗电量约为熔体纺的 6 倍;②2014 年,公司通过空气压缩机改造、
供气系统分级管理、锅炉蒸气余热回用等生产设备节能改造,降低单位产量电力
耗用数量;③公司通过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纺丝速度,增加单位时间
产量,以达到降低电力耗用的目的。2015 年、2016 年,公司单位产量电力耗用
数量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单位产量煤耗用数量稳定。
3、主要原料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位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1-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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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成本 占采购总额
供应商名称
(万元) 的比例(%)
2016 年前 5 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382,658.71 26.33
紫电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327,757.83 22.55
香港逸盛大化有限公司
沙伯基础(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112,160.20 7.72
SABIC ASIA PACIFIC PTE LTD(沙伯亚太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66,320.74 4.56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MEGlobal Internaitional FZE(环球乙二醇有限公司) 30,603.82 2.11
合计 919,501.30 63.27
2015 年前 5 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323,236.58 25.34
紫电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280,320.76 21.98
香港逸盛大化有限公司
沙伯基础(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77,094.89 6.04
SABIC ASIA PACIFIC PTE LTD(沙伯亚太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66,298.52 5.20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 49,817.07 3.91
合计 796,767.81 62.46
2014 年前 5 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402,622.51 31.09
香港逸盛大化有限公司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154,562.22 11.94
紫电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116,516.27 9.00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翔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112,510.24 8.69
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
MEGlobal Internaitional FZE(环球乙二醇有限公司) 37,902.52 2.93
合计 824,113.76 63.65
注:香港逸盛大化有限公司为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两者合计统计采购金
额;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紫电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两者合计
统计采购金额;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为翔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两者合计
统计采购金额;沙伯基础(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为 SABIC ASIA PACIFIC PTE LTD(沙伯亚
太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者合计统计采购金额;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1-150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和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同受中国石化控制,两者合计统计采购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中翔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含翔鹭石化(漳州)
有限公司)、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SABIC ASIA PACIFIC PTE LTD(沙伯亚
太有限公司)为新增供应商,其他进入前五名供应商并非新增供应商,而是长期
保持业务往来,本期采购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
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六)公司主要关联方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不拥有任何权益,亦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七)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1)相关法规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 年修订)》等,
具体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相关法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涉及主体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公司及子公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司及子公司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公司及子公司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公司及子公司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公司及子公司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公司及子公司
7 工伤保险条例 公司及子公司
8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维化纤
9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公司及子公司
10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公司及子公司
11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公司及子公司
12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公司及子公司
1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公司及子公司
1-1-151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涉及主体
14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公司及子公司
15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中维化纤
16 特种设备目录 公司及子公司
17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
1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公司及子公司
19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及子公司
20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 公司及子公司
2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公司及子公司
22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公司及子公司
2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公司及子公司
2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中维化纤
25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中维化纤
26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中维化纤
27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
28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
29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
30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中维化纤
31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中维化纤
32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
33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
34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
35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公司及子公司
36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公司及子公司
37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
38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 中维化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
39 中维化纤
化评审标准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
40 中维化纤
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1 中维化纤
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
42 中维化纤
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
43 中维化纤
的通知
1-1-152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涉及主体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
44 中维化纤
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45 中维化纤
实施导则的通知
4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 公司及子公司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
47 中维化纤
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
48 中维化纤
重点指导目录>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
49 中维化纤
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5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公司及子公司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
51 中维化纤
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52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 中维化纤
53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公司及子公司
54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公司及子公司
55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中维化纤
56 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公司及子公司
57 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 公司及子公司
58 浙江省化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试行) 公司及子公司
59 浙江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公司及子公司
关于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的指
60 公司及子公司
导意见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
61 公司及子公司
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
62 公司及子公司
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63 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 公司及子公司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
64 公司及子公司
业安全许可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65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维化纤
66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及子公司
67 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及子公司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
68 公司及子公司
竹较大以上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69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施检测检验工作的通知 中维化纤
70 关于做好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公司及子公司
71 关于印发嘉兴市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公司及子公司
1-1-153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名称 涉及主体
72 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环节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中维化纤
关于印发嘉兴市遏制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的
73 中维化纤
通知
(2)报告期安全生产情况
①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维化纤年产 200 万吨聚酯酯化废水中有机物回收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乙
醛的生产和存储,其生产经营所需的资质情况如下: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 许可范围
(ZJ)WH 安许证字 2015 年 6 月 2 日至 年回收:乙醛(纯度
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5]-F-2270 2018 年 6 月 1 日 ≥95%)2800 吨
除上述项目外,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民用涤纶长丝的生产、研发和销售,无需
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生产安全
公司选用先进合理和成熟可靠的工艺流程,在生产过程中,设置必要的报警、
联锁、自动控制系统,当有事故发生时,各安全系统动作,使生产按要求停车或
排除故障;所有压力容器和压力系统设置安全阀、爆破片等泄压措施满足工艺过
程的泄压要求;工艺管线的安装设计全面考虑抗震、防震和管线振动、脆性破裂、
温差应力破坏、失稳、高温蠕变破裂及密封泄漏等诸多因素,并采取设置抗震管
架,膨胀节等安全措施加以控制。
③消防安全
根据建筑物防火规范的要求,公司厂区各建构筑物按防火、防爆间距设计,
留有消防通道;厂区消防采用临时高压制,在生产厂房的建筑内设室内消火栓和
应急消防器材;厂区内设置室外消火栓,在生产装置周围设室外消火栓,同时设
置有完善的火灾报警系统。
④劳动保护
对于在职员工,公司会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的学习,使他们了解生
产工艺过程,掌握设备性能及事故易发点,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遵循“事故源
于麻痹,安全来自规范”的安全理念,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⑤危险化学品管理
公司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危险化
1-1-154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学品运输、装卸由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资质的危险品运输装卸公司负责,专
职安全管理员负责危险化学品日常生产、使用装卸的监督和检查组织工作。
运输危险化学品时有防火、防爆、防毒、防泄漏、防腐蚀等措施,贮存危险
化学品时根据其性质正确放置,仓库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火、防爆等措施。
⑥风险控制
A.风险评价
为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公
司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
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B.控制措施
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
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
施应具备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具体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
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
a.工程技术措施
确保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事故性监测;新建、改
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竣工前和竣工后验收的监测;卫生防
护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的检测等。
b.管理措施
实行重点部位定期检查活动,加强实时监控。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
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
期限。
c.培训教育措施
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
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d.个体防护措施
做好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及防毒防尘管理,严格
执行“三同时”制度,设置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计划、采购、
1-1-155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发放、穿戴的落实。
e、其他重要措施
公司暂时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并书面
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3)报告期内安全生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安全生产支出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劳保、防护用品 651.80 678.92 647.93
监控、监测设备及维护 136.81 111.68 386.62
防雷、防爆、应急救援设备及维护 139.52 718.83 198.47
厂区安全管理 1,405.21 1,352.48 559.77
合计 2,333.34 2,861.91 1,792.79
(4)未来安全生产支出情况
“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将配
套消防系统、抗雷电系统、录像防盗监控、安全防护设施、紧急照明、防爆设施
及安全消防标识等设施用于保证项目的安全实施和运行。
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配套的安全生产支出外,公司及各子公司还将根
据需要在未来增加下列方面的安全生产支出:①完善生产过程报警、联锁、自动
控制系统;②安全阀、爆破片等泄压装置;③火灾报警系统等方面的安全投入,
防止生产事故和火灾等意外的发生。
(5)安全生产合法合规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报告
期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桐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15年5月7日、2017年1月10日出具
的《证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新凤鸣化纤、中维化纤、中欣化纤、中驰化纤、
中辰化纤和中盈化纤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根据湖州
市吴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15年10月28日、2017年1月3日出具的《安
全生产证明》,公司子公司中石科技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1-1-156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2、环境保护
公司主营业务为民用涤纶长丝的生产和销售,属于化学纤维制造业(C28)。
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第三条的规定,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
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
纺织、制革和采矿业 16 类行业,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污染严重的行业。根据《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和《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化学纤维制造业(C28)不属于上述 16 类重污染行业,因此公司不属于重污染行
业。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历史上未发生环保事故。
(1)公司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的主要环保法规有:
序号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修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修订)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修订)
7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方法》
8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 年修订)
9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 年修订)
10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1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3 年颁布)
12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0 年颁布)
13 《桐乡市排污单位刷卡排污自动控制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14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 号)
15 《国家排放标准中水污染物排放监控方案》(环科函[2009]52 号)
16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 号)
17 《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 186 号)
公司生产型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环保要求,具体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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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①公司生产经营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废水包含主要污
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废气包含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该等公司排放的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污水排入
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原 CJ343-2010)、《锅炉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 原 GB13271-2001)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等规定的排放标准,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②公司生产型子公司生产涉及排放污染物,需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均根据环
保部门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并达到排污许可证的要求。
③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排放污染物、排放量及环保处
理情况如下:
排放量 对应环保 处理
项目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设施 能力
工业废水
37.55 44.51 55.91
(万吨) 污水处理 400 万吨/
废水
生活污水 系统 年
45.14 43.46 43.33
(万吨)
二氧化硫
260 363 285 双碱法脱硫
(吨) 206 万
废气
烟尘 水膜除尘器/ m3/h
100 112
(吨) 布袋除尘器
废料块、废丝
1.20 1.51 1.57 由有资质的 —
(万吨)
废品公司收
炉渣及粉煤灰
固废 2.93 3.29 3.69 购 —
(万吨)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
0.16 0.19 0.15 —
(万吨) 处置
因公司 2016 年改用含硫量较低的燃料,二氧化硫、烟尘等废气污染物排放
量减少。
④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料块、废丝、炉渣及粉煤灰和生
活垃圾等,部分废料块、废丝回收利用,其余废料块、废丝、炉渣及粉煤灰由有
资质的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⑤公司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设施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环保设施取得环境保护部门验收。
1-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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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公司生产装置配套的环保处理设施的运转正常有效,环保设施处理能力能
处理生产所产生的污染物。
⑦公司按规定缴纳排污费,主要有废气排污费和废水排污费,2014 年至 2016
年缴纳的排污费金额分别为 236.31 万元、253.44 万元和 124.87 万元,2016 年改
用含硫量较低的燃料,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相应废气处理费下降。
⑧公司产品主要为涤纶长丝,公司产品中不含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标准
中列明的禁用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产品生产过程中未使
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标准中列明的禁用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
的物质。
(2)公司环保执行情况
公司生产中形成的主要污染源情况如下:
①废水:主要为酯化及缩聚反应及纺丝、加弹生产过程中生成的工业废水和
生活污水。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工业废水:经汽提塔汽提处理,降低 COD 含量,纳入污水处理装置。由生
物处理法进一步降低 COD 等指标,达到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中辰
化纤对工业废水经反渗透后中水回用。
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后纳入市政管网或直接纳入市政管网。中辰化纤、
中维化纤、中盈化纤和中石科技对生活污水进行中水回用。
②废气:主要为纺丝、加弹油剂挥发产生的油剂废气和热媒炉产生的烟气。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油剂废气:在车间安装油气分离设备,经静电除油分解后,由高空排气管排
放。
烟气: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烟囱高空排放,按烟尘排放标准,
达标排放。
③固废:主要为精对苯二甲酸与乙二醇产生的低聚物、纺丝生产产生的废丝
以及炉渣、粉煤灰、生活垃圾。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低聚物、废丝、炉渣和粉煤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低聚物、过滤残渣以及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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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和卷绕工序产生的少量废料块、废丝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交由固体废物处
置公司处置,炉渣及粉煤灰卖给砖瓦生产企业作为生产建材的原料,以降低企业
生产成本,增加企业效益且不污染环境。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④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厂房四周安装隔音装置,厂区四周做好绿化工作。对设备加强维保,作减震、
防震处理,并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减弱对外界的影响。
(3)报告期内环保投入和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和环保支出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合计
环保投入(万元) 213 5,306 1,460 6,979
环保支出(万元) 1,289 1,146 951 3,386
注:环保投入的含义为是指公司在环保方面的资本性投入,具体包括环保设施采购、环
保设施建设等;环保支出是指除了资本性投入的其他支出,具体包括环保设施运转费、治污
材料费和排污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资本性投入随项目新建而增加,2015 年的环保投入金
额较高,系 2015 年 3 月、6 月中石科技年产 48 万吨低碳超仿真涤纶纤维项目一、
二期分别投产,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和脱硫设备等同时启用。
公司日常治污费用包括排污费、处理用药剂费、环保设施电费等,2014 年
至 2016 年,公司日常治污费用金额为 911 万元、1,048 万元和 1,118 万元。报告
期内随着建设项目的投产,公司日常治污费用呈逐年上升趋势。
公司有关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
污染相匹配。
(4)未来环保投入情况
环保工作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45 万吨功能
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45 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将配套污水处理装置(主要包括污水
池、污水处理设备、试验监测仪器仪表等)和废气处理装置(主要包括脱硫除尘
装置、烟囱烟道、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等),用于监控和处理该项目所产生的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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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物。
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配套的环保投入外,公司及各子公司还将根据需要,
不定期的对其现有的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固废收集装置和降噪装置进行优化、
改造和更新,使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达到或超过国家相关的环保标
准。
(5)环保合法合规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桐乡市环境保护局 2015 年 5 月 13 日、2017 年 1 月 13 日出具的《证明》,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新凤鸣化纤、中维化纤、中欣化纤、中驰化纤、中辰化纤、中
盈化纤报告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桐乡市环境保护局
行政处罚。
公司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违反环保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环保
情况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上市要求。
根据《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环发[2014]149 号),
自该通知 2014 年 10 月 20 日印发起,环保部停止受理及开展上市环保核查,环
保部已印发的关于上市环保核查的相关文件予以废止,其他文件中关于上市环保
核查的要求不再执行。根据该政策的变化,公司无需取得环保部上市环保核查。
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工具和通用设备。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890,937.80 万元,净值为 604,076.88
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30,955.57 106,101.12 81.02%
专用设备 754,484.90 496,304.54 65.78%
运输工具 3,030.13 1,167.60 38.53%
通用设备 2,467.20 503.61 20.41%
合计 890,937.80 604,076.88 67.80%
公司专用设备主要为聚酯、纺丝设备、加弹机和自动包装设备等,具体如下:
1-1-161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所有权人 生产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1 中维化纤 聚酯设备 套 2 33,860.85 20,940.42
2 中维化纤 纺丝设备 套 2 127,963.52 88,237.90
3 中维化纤 切片纺纺丝设备 套 1 689.86 47.90
4 中维化纤 加弹机 台 53 29,746.26 25,891.53
5 中维化纤 自动包装设备 套 3 6,639.47 5,183.43
6 中欣化纤 聚酯设备 套 1 16,682.39 1,668.24
7 中欣化纤 纺丝设备 套 1 20,726.77 2,999.77
8 中欣化纤 加弹机 台 11 2,253.89 225.39
9 中驰化纤 聚酯设备 套 1 18,368.05 2,909.41
10 中驰化纤 纺丝设备 套 1 29,932.39 6,020.75
11 中驰化纤 加弹机 台 35 6,157.99 2,185.57
12 中辰化纤 聚酯设备 套 2 28,055.61 11,632.65
13 中辰化纤 纺丝设备 套 2 79,691.85 38,069.17
14 中辰化纤 自动包装设备 套 2 1,990.37 1,070.32
15 中石科技 聚酯设备 套 2 32,939.82 27,491.67
16 中石科技 纺丝设备 套 2 103,283.97 88,712.33
17 中石科技 自动包装设备 套 2 6,247.53 5,326.25
18 中石科技 加弹机 台 33 10,706.55 10,440.47
19 中盈化纤 聚酯设备 套 2 31,429.41 25,782.54
20 中盈化纤 纺丝设备 套 2 82,389.48 70,742.79
21 中盈化纤 自动包装设备 套 2 6,921.66 5,819.58
(二)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1、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
截至2017年2月2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71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 建筑面积 取得 他项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房屋坐落 取得时间
号 (平方米) 方式 权利
桐房权证桐字第 2000 年 12
1 新凤鸣 洲泉镇晚村大桥南 936.34 自建 ——
00149575 号 月5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 2000 年 9 月
2 新凤鸣 4,748.09 自建 ——
00149576 号 区 30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晚村 2008 年 7 月
3 新凤鸣 313.83 自建 ——
00149577 号 大桥南 14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晚村 2008 年 7 月
4 新凤鸣 231.09 自建 ——
00149578 号 大桥南 14 日
5 新凤鸣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晚村 1,862.71 自建 2008 年 7 月 ——
1-1-162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 建筑面积 取得 他项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房屋坐落 取得时间
号 (平方米) 方式 权利
00149579 号 大桥南 14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晚村 2008 年 7 月
6 新凤鸣 323.70 自建 ——
00149580 号 大桥南 14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梧桐街道庆丰南路 2008 年 10
7 新凤鸣 172.75 受让 ——
00142003 号 名人公寓 月 16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梧桐街道庆丰南路 2008 年 10
8 新凤鸣 175.60 受让 ——
00142004 号 名人公寓 月 16 日
杭房权证西更字 山水人家、诗家谷 9 2008 年 11 月
9 新凤鸣 138.09 受让 ——
第 08062060 号 幢 902 室 5日
桐乡市振东新区振
桐房权证桐字第 兴东路(东)55 号桐 2013 年 10
10 新凤鸣 307.70 受让 ——
00284268 号 乡市商会大厦 2 单元 月 19 日
2101 室
桐乡市振东新区振
桐房权证桐字第 兴东路(东)55 号桐 2013 年 10
11 新凤鸣 344.92 受让 ——
00284269 号 乡市商会大厦 2 单元 月 19 日
2102 室
桐乡市振东新区振
桐房权证桐字第 兴东路(东)55 号桐 2013 年 10
12 新凤鸣 287.64 受让 ——
00284270 号 乡市商会大厦 2 单元 月 19 日
2103 室
桐乡市振东新区振
桐房权证桐字第 兴东路(东)55 号桐 2013 年 10
13 新凤鸣 290.52 受让 ——
00284271 号 乡市商会大厦 2 单元 月 19 日
2105 室
桐乡市振东新区振
桐房权证桐字第 兴东路(东)55 号桐 2013 年 10
14 新凤鸣 307.70 受让 ——
00284276 号 乡市商会大厦 2 单元 月 19 日
2201 室
桐乡市振东新区振
桐房权证桐字第 兴东路(东)55 号桐 2013 年 10
15 新凤鸣 344.92 受让 ——
00284277 号 乡市商会大厦 2 单元 月 19 日
2202 室
桐乡市振东新区振
桐房权证桐字第 兴东路(东)55 号桐 2013 年 10
16 新凤鸣 287.64 受让 ——
00284278 号 乡市商会大厦 2 单元 月 19 日
2203 室
桐乡市振东新区振
桐房权证桐字第 兴东路(东)55 号桐 2013 年 10
17 新凤鸣 290.52 受让 ——
00284279 号 乡市商会大厦 2 单元 月 19 日
2205 室
1-1-163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 建筑面积 取得 他项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房屋坐落 取得时间
号 (平方米) 方式 权利
新凤鸣化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永安 2016 年 4 月
18 17,167.73 自建 ——
纤 00349989 号 北路 1368 号 1 幢 5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金鸡 2008 年 7 月
19 中维化纤 1,925.76 自建 ——
00149494 号 路 200 号凤鸣小区内 23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金鸡 2008 年 7 月
20 中维化纤 1,482.70 自建 ——
00149495 号 路 200 号凤鸣小区内 23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晚村 2008 年 7 月
21 中维化纤 2,272.86 自建 ——
00149497 号 大桥南 14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晚村 2008 年 7 月
22 中维化纤 1,660.55 自建 ——
00149498 号 大桥南 14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晚村 2008 年 7 月
23 中维化纤 8,156.92 自建 ——
00149499 号 大桥南 14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晚村 2008 年 7 月
24 中维化纤 209.86 自建 ——
00149501 号 大桥南 14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晚村 2008 年 7 月
25 中维化纤 354.11 自建 ——
00149502 号 大桥南 14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晚村 2008 年 7 月
26 中维化纤 2,381.43 自建 ——
00149503 号 大桥南 14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梧桐街道金盛花园 5 131.33、 2009 年 7 月
27 中维化纤 受让 ——
00156451 号 幢 2 单元 101 室 11.41 8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永安 2016 年 2 月
28 中维化纤 8,133.68 自建 ——
00324851 号 北路 1123 号 1 幢 18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永安 2015 年 7 月
29 中维化纤 8,163.49 自建 ——
00324852 号 北路 1123 号 2 幢 3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永安 2016 年 2 月
30 中维化纤 2,168.70 自建 ——
00324853 号 北路 1123 号 3 幢 18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永安 2015 年 7 月
31 中维化纤 4,894.62 自建 ——
00324854 号 北路 1123 号 4 幢 3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永安 2016 年 2 月
32 中维化纤 83,232.65 自建 ——
00324855 号 北路 1123 号 5 幢 18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永安 2015 年 7 月
33 中维化纤 21,177.21 自建 ——
00324856 号 北路 1123 号 6 幢 3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永安 2015 年 7 月
34 中维化纤 79,109.36 自建 ——
00324857 号 北路 1123 号 7 幢 3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永安 2015 年 7 月
35 中维化纤 12,023.00 自建 ——
00324858 号 北路 1123 号 8 幢 3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 2008 年 7 月
36 中欣化纤 1,357.92 自建 抵押
00149382 号 园区内 11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 2008 年 7 月
37 中欣化纤 1,537.30 自建 抵押
00149383 号 园区内 11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 2008 年 7 月
38 中欣化纤 1,181.29 自建 抵押
00149384 号 园区内 11 日
1-1-164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 建筑面积 取得 他项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房屋坐落 取得时间
号 (平方米) 方式 权利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 2008 年 7 月
39 中欣化纤 6,999.70 自建 抵押
00149385 号 园区内 11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 2005 年 3 月
40 中欣化纤 6,785.52 自建 抵押
00149513 号 园区 30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 2005 年 3 月
41 中欣化纤 22,827.27 自建 抵押
00149514 号 园区 8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 2005 年 4 月
42 中欣化纤 2,198.69 自建 抵押
00149515 号 园区 20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 2005 年 3 月
43 中欣化纤 1,025.23 自建 抵押
00149516 号 园区 8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2005 年 3 月
44 中驰化纤 洲泉镇工业园区 1,875.81 自建 抵押
00046697 号 30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 2008 年 7 月
45 中驰化纤 7,038.34 自建 抵押
00149367 号 园区内 14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 2008 年 7 月
46 中驰化纤 5,790.77 自建 抵押
00149368 号 园区内 14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 2008 年 7 月
47 中驰化纤 80.75 自建 抵押
00149369 号 园区内 14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 2008 年 7 月
48 中驰化纤 9,545.13 自建 抵押
00149370 号 园区内 14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 2008 年 7 月
49 中驰化纤 7,031.84 自建 抵押
00149509 号 区 25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 2008 年 7 月
50 中驰化纤 28,514.77 自建 抵押
00149510 号 区内 25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 2008 年 7 月
51 中驰化纤 17,218.28 自建 抵押
00149511 号 区内 25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 2008 年 7 月
52 中驰化纤 3,328.36 自建 抵押
00149512 号 区 25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德胜 2012 月 3 月
53 中驰化纤 9,489.14 自建 ——
00232485 号 路 902 号 1 幢 8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德胜 2012 年 5 月
54 中辰化纤 3,191.40 自建 抵押
00237276 号 路 931 号 1 幢 17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德胜 2012 年 5 月
55 中辰化纤 2,166.03 自建 抵押
00237277 号 路 931 号 2 幢 17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德胜 2012 年 5 月
56 中辰化纤 4,110.98 自建 抵押
00237278 号 路 931 号 3 幢 17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德胜 2012 年 5 月
57 中辰化纤 12,909.67 自建 抵押
00237279 号 路 931 号 4 幢 17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德胜 2012 年 5 月
58 中辰化纤 8,132.47 自建 抵押
00237280 号 路 931 号 5 幢 17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德胜 2012 年 5 月
59 中辰化纤 19,108.67 自建 抵押
00237281 号 路 931 号 6 幢 17 日
1-1-165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 建筑面积 取得 他项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房屋坐落 取得时间
号 (平方米) 方式 权利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德胜 2012 年 5 月
60 中辰化纤 8,087.10 自建 抵押
00237282 号 路 931 号 7 幢 17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德胜 2012 年 5 月
61 中辰化纤 17,897.60 自建 抵押
00237283 号 路 931 号 8 幢 17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德胜 2012 年 5 月
62 中辰化纤 17,283.33 自建 抵押
00237284 号 路 931 号 9 幢 17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德胜 2012 年 5 月
63 中辰化纤 12,253.62 自建 抵押
00237285 号 路 931 号 10 幢 17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德胜 2012 年 5 月
64 中辰化纤 10,303.25 自建 抵押
00237286 号 路 931 号 11 幢 17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德胜 2012 年 5 月
65 中辰化纤 2,734.92 自建 抵押
00237287 号 路 931 号 12 幢 17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德胜 2012 年 5 月
66 中辰化纤 13,713.51 自建 抵押
00237288 号 路 931 号 13 幢 17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德胜 2012 年 5 月
67 中辰化纤 19,730.72 自建 抵押
00237289 号 路 931 号 14 幢 17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德胜 2012 年 5 月
68 中辰化纤 12,535.94 自建 抵押
00237290 号 路 931 号 15 幢 17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德胜 2012 年 5 月
69 中辰化纤 8,938.98 自建 抵押
00237291 号 路 931 号 16 幢 17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德胜 2012 年 5 月
70 中辰化纤 4,681.25 自建 抵押
00237292 号 路 931 号 17 幢 17 日
桐房权证桐字第 桐乡市洲泉镇德胜 2012 年 5 月
71 中辰化纤 4,084.49 自建 抵押
00237293 号 路 931 号 18 幢 17 日
公司及其子公司房产各取得方式履行的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①受让
公司第 7-17 项和第 27 项等 12 处房屋所有权系以受让方式取得,公司及其子
公司均依法与出售方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约支付了价款,完成了房屋所
有权转移登记,依法履行了程序。
②自建
除第 7-17 项和第 27 项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余 59 处房屋所有权均系自建。
公司履行了必要的自建审批手续(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
根据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明,公司及子公司自建房屋均依据当时有效
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程序,已获得的房屋所有权的取
得程序及登记手续合法合规。
1-1-166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综上所述,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有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均履行了必要程序,登记
手续合法合规。
2、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 2017 年 2 月 20 日,新凤鸣进出口共租赁 2 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新凤鸣进出口于 2013 年 10 月 18 日与喻苏华、董军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自 2013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7 日租用其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80
号华荣时代大厦 1910 室房屋,面积为 139.86 平方米,年租金为 86,783 元。
新凤鸣进出口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与新凤鸣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租用其位于桐乡市振东新区振兴东路(东)55
号桐乡市商会大厦的房屋,面积为 2,461.56 平方米,年租金为 60 万元。
3、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情况
截至 2017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 32 宗土地使用权,具体
情况如下:
1-1-167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面积 取得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他项
序号 所有权人 土地权证号 土地座落
(平方米) 方式 取得日期 终止日期 权利
1 新凤鸣 桐国用(2008)第 16065 号 桐乡市洲泉镇晚村大桥南 13,229.82 出让 2000 年 9 月 30 日 2050 年 3 月 30 日 ——
2 新凤鸣 桐国用(2008)第 16068 号 桐乡市洲泉镇晚村大桥南 11 幢 5,254.16 出让 2000 年 9 月 7 日 2050 年 9 月 6 日 ——
桐乡市梧桐街道庆丰南路名人公寓
3 新凤鸣 桐国用(2008)第 16067 号 36.22 受让 2008 年 11 月 10 日 2044 年 12 月 4 日 ——
B幢
桐乡市梧桐街道庆丰南路名人公寓
4 新凤鸣 桐国用(2008)第 16070 号 35.63 受让 2008 年 11 月 10 日 2044 年 12 月 4 日 ——
B幢
杭西国用(2008)第 011805 西湖区山水人家、诗家谷 9 幢 902
5 新凤鸣 46.50 受让 2008 年 12 月 2 日 2071 年 04 月 26 日 ——
号 室
桐乡市振东新区振兴东路(东)55
6 新凤鸣 桐国用(2013)第 18395 号 25.09 受让 2013 年 11 月 14 日 2048 年 1 月 17 日 ——
号桐乡市商会大厦
桐乡市振东新区振兴东路(东)55
7 新凤鸣 桐国用(2013)第 18397 号 28.12 受让 2013 年 11 月 14 日 2048 年 1 月 17 日 ——
号桐乡市商会大厦
桐乡市振东新区振兴东路(东)55
8 新凤鸣 桐国用(2013)第 18431 号 23.45 受让 2013 年 11 月 18 日 2048 年 1 月 17 日 ——
号桐乡市商会大厦
桐乡市振东新区振兴东路(东)55
9 新凤鸣 桐国用(2013)第 18433 号 23.69 受让 2013 年 11 月 18 日 2048 年 1 月 17 日 ——
号桐乡市商会大厦
桐乡市振东新区振兴东路(东)55
10 新凤鸣 桐国用(2013)第 18435 号 25.09 受让 2013 年 11 月 18 日 2048 年 1 月 17 日 ——
号桐乡市商会大厦
桐乡市振东新区振兴东路(东)55
11 新凤鸣 桐国用(2013)第 18436 号 28.12 受让 2013 年 11 月 18 日 2048 年 1 月 17 日 ——
号桐乡市商会大厦
桐乡市振东新区振兴东路(东)55
12 新凤鸣 桐国用(2013)第 18437 号 23.45 受让 2013 年 11 月 18 日 2048 年 1 月 17 日 ——
号桐乡市商会大厦
13 新凤鸣 桐国用(2013)第 18439 号 桐乡市振东新区振兴东路(东)55 23.69 受让 2013 年 11 月 18 日 2048 年 1 月 17 日 ——
1-1-168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面积 取得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他项
序号 所有权人 土地权证号 土地座落
(平方米) 方式 取得日期 终止日期 权利
号桐乡市商会大厦
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西侧、后塘
14 新凤鸣化纤 桐国用(2016)第 07083 号 47,937.46 出让 2016 年 5 月 24 日 2064 年 6 月 10 日
路南侧
15 中维化纤 桐国用(2008)第 10332 号 桐乡市洲泉镇镇南新区 A 块 6,135.74 出让 2003 年 12 月 23 日 2073 年 9 月 18 日 ——
16 中维化纤 桐国用(2008)第 14658 号 桐乡市洲泉镇晚村大桥南 18,821.71 出让 2000 年 12 月 25 日 2050 年 12 月 25 日 ——
17 中维化纤 桐国用(2014)第 09287 号 桐乡市临杭经济区 229,260.04 出让 2013 年 12 月 13 日 2062 年 1 月 18 日 ——
18 中维化纤 桐国用(2010)第 21607 号 桐乡市梧桐街道金盛花园 5 幢 32.29 受让 2005 年 5 月 13 日 2070 年 8 月 11 日 ——
19 中欣化纤 桐国用(2005)第 08592 号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 50,947.44 出让 2005 年 6 月 23 日 2052 年 11 月 26 日 ——
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后塘路南侧、永
20 中欣化纤 桐国用(2016)第 06169 号 46,110.56 出让 2016 年 5 月 11 日 2066 年 5 月 2 日 ——
安北路东侧
浙(2016)桐乡市不动产权第 桐乡市临杭经济区临杭大道南侧、
21 中欣化纤 3,600.00 出让 2016 年 12 月 30 日 2066 年 12 月 8 日 ——
0013785 号 崇新线东侧、横塘港北侧
浙(2016)桐乡市不动产权第 桐乡市临杭经济区后塘路南侧、永
22 中欣化纤 6,615.72 出让 2016 年 12 月 30 日 2066 年 12 月 8 日 ——
0013780 号 安北路东侧、德胜路北侧
23 中驰化纤 桐国用(2004)第 02842 号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 6,350.45 出让 2004 年 8 月 19 日 2054 年 4 月 29 日 ——
24 中驰化纤 桐国用(2008)第 10336 号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 43,348.70 出让 2005 年 6 月 23 日 2052 年 11 月 26 日 ——
25 中驰化纤 桐国用(2008)第 10338 号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 48,367.30 出让 2006 年 4 月 18 日 2053 年 10 月 16 日 ——
26 中驰化纤 桐国用(2008)第 10343 号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 34,142.21 出让 2005 年 3 月 30 日 2055 年 3 月 29 日 ——
27 中辰化纤 桐国用(2012)第07494号 桐乡市洲泉镇德胜路931号 167,475.81 出让 2012 年 6 月 6 日 2059 年 8 月 24 日 ——
吴土国用(2014)第002434 湖州市东林镇外环北路南侧,东溪
28 中石科技 318,412.00 出让 2014 年 5 月 27 日 2064 年 2 月 13 日 抵押
号 港东侧
1-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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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取得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他项
序号 所有权人 土地权证号 土地座落
(平方米) 方式 取得日期 终止日期 权利
吴土国用(2016)第000798 湖州市东林镇外环北路南侧,东溪
29 中石科技 13,358.00 出让 2016 年 3 月 14 日 2056 年 3 月 9 日 ——
号 港东侧(东林镇53-7号地块)
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外环北路南
浙(2016)湖州市(吴兴)不 侧,东溪港东侧,外环东路西侧,
30 中石科技 147,303.00 出让 2016 年 9 月 1 日 2062 年 2 月 25 日 ——
动产权第0009160号 凤鸣路北侧(东林镇53-1-1号地块、
53-1-2号地块)
31 中盈化纤 桐国用(2014)第07987号 桐乡市临杭经济区 107,269.22 出让 2014 年 4 月 3 日 2063 年 7 月 3 日 ——
32 中盈化纤 桐国用(2015)第13030号 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后塘路南侧 66,581.30 出让 2015 年 12 月 18 日 2064 年 3 月 19 日 ——
1-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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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不存在集体建设用地情况
根据湖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1月12日出具的《湖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
询记录》、桐乡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1月9日出具的《桐乡市不动产登记查询证
明》和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
权均不存在集体建设用地的情况。
(2)公司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①受让
公司第 3-13 项和第 18 项等 12 宗土地使用权以受让方式取得,为公司购买商
品房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公司购买该等商品房签署了买卖合同并按约支付价款,
公司获得该等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履行了相应程序。
②出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 39 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规定》,自 2007 年 11 月 1 日起,工业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
让。
公司第 1、2、15、16、19、23、24、25、26 项等 9 宗土地使用权系 2007 年
11 月 1 日前以出让方式取得,公司及子公司与土地主管部门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公司及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上述土地使用
权均依法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规定。
公司第 14、17、20、21、22、27、28、29、30、31 和 32 项等 11 宗土地使用
权系 2007 年 11 月 1 日以后以出让方式取得,依法履行了招拍挂程序,与土地主
管部门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办理了土地使用权
登记,合法合规。
根据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明,公司及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工业用
地和城镇单一住宅用地使用权均依据出让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的
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程序及登记手续合法合规。
公司及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
综上,公司各宗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集体建设用地
情况,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三)商标
1-1-171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17 年 2 月 20 日,新凤鸣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商标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 保护状况

核定使用商品(第 22 类):化学纤 2009-10-10 至
500786 国内注册
维 2019-10-09
1
核定使用商品(第 22 类):化学纤 2010-06-01 至 马德里
维 2020-06-01 国际注册
核定使用商品(第 23 类):长丝;
厂丝;人造丝;弹力丝(纺织用); 2011-09-28 至
8670921 国内注册
绢丝;聚乙烯单丝(纺织用);落丝;2021-09-27
棕丝
2
核定使用商品(第 23 类):长丝;
厂丝;人造丝;弹力丝(纺织用); 2013-01-15 至 巴西
绢丝;聚乙烯单丝(纺织用);落丝;2023-01-14 国际注册
棕丝
核定使用商品(第 23 类):长丝;
2009-06-28 至
3 1288174 人造丝;绢丝;聚乙烯单丝(纺织 国内注册
2019-06-27
用);丝纱;弹力丝(纺织用)
核定使用商品(第 23 类):人造线
和纱;纺织线和纱;弹力丝(纺织 2013-07-07 至
4 3121456 国内注册
用);聚乙烯单丝(纺织用);长丝;2023-07-06
人造丝
核定使用商品(第 1 类):碱土金属;
化学试剂(非医用或兽医用);未加 2012-10-21 至
5 9478338 国内注册
工塑料;食品储存用化学品;皮革 2022-10-20
表面处理用化学品;纤维素浆
核定使用商品(第 24 类):无纺布;
丝绒绢画;毡;纺织品毛巾;洗涤 2012-08-14 至
6 9480551 国内注册
用手套;哈达;旗(非纸制);寿衣;2022-08-13
门帘
核定使用商品(第 24 类):无纺布;
丝绒绢画;毡;纺织品毛巾;洗涤 2012-08-14 至
7 9480522 国内注册
用手套;哈达;旗(非纸制);寿衣;2022-08-13
门帘
核定使用商品(第 23 类):长丝;
长丝;人造丝;弹力丝(纺织用); 2012-08-14 至
8 9478303 国内注册
绢丝;聚乙烯单丝(纺织用);落丝;2022-08-13
棕丝;毛线和粗纺毛纱
核定使用商品(第 17 类):密封物;
石棉绳、线、带、橡胶石棉;绝缘 2012-09-07 至
9 9480512 国内注册
材料;防水包装物;封拉线(卷烟);2022-09-06
合成橡胶
1-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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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 保护状况

核定使用商品(第 17 类):密封物;
纺织材料制软管;石棉绳、线、带、2012-07-14 至
10 9480491 国内注册
橡胶石棉;绝缘材料;防水包装物;2022-07-13
封拉线(卷烟);合成橡胶
核定使用商品(第 36 类):艺术品 2012-07-07 至
11 9480628 国内注册
估价 2022-07-06
核定使用商品(第 36 类):艺术品 2012-07-07 至
12 9480613 国内注册
估价;经纪;募集慈善基金 2022-07-06
核定使用商品(第 37 类):机械安
2012-06-28 至
13 9486148 装、保养和修理;车辆保养;洗涤; 国内注册
2022-06-27
消毒;服装翻新;轮胎翻新
核定使用商品(第 37 类):机械安
2012-06-28 至
14 9486125 装、保养和修理;车辆保养;洗涤; 国内注册
2022-06-27
消毒;服装翻新;轮胎翻新
核定使用商品(第 16 类):包装纸;
2012-06-28 至
15 9480463 书籍装订材料;印章(印);文具用 国内注册
2022-06-27
胶带
核定使用商品(第 16 类):包装纸;
2012-06-28 至
16 9480460 书籍装订材料;印章(印);文具用 国内注册
2022-06-27
胶带
核定使用商品(第 43 类):住所(旅
馆、供膳寄宿处);饭店;茶馆;动 2012-07-07 至
17 9486219 国内注册
物寄养;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 2022-07-06
玻璃器皿;自助餐厅;酒吧
核定使用商品(第 39 类):船只出
2012-11-07 至
18 9486194 租;潜水服出租;导航;贮藏;能 国内注册
2022-11-06
源分配;操作运河船闸
核定使用商品(第 22 类):绳索;
网;涂胶布;帐篷;编织袋;填料;2012-06-07 至
19 9478285 国内注册
纺织品纤维;帆;车辆盖罩(非安 2022-06-06
装);瓶用草制包装物
核定使用商品(第 22 类):绳索;
网;涂胶布;帐篷;编织袋;填料;2012-06-07 至
20 9478320 国内注册
纺织品纤维;帆;车辆盖罩(非安 2022-06-06
装);瓶用草制包装物
核定使用商品(第 39 类):船只出
2013-01-14 至
21 9486182 租;潜水服出租;导航;贮藏;能 国内注册
2023-01-13
源分配;操作运河船闸
1-1-173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商标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 保护状况

核定使用商品(第 35 类):文字处
2012-06-14 至
22 9480583 理;文秘;会计;寻找赞助;自动 国内注册
2022-06-13
售货机出租
核定使用商品(第 35 类):文字处
2012-06-14 至
23 9480568 理;文秘;会计;寻找赞助;自动 国内注册
2022-06-13
售货机出租
核定使用商品(第 4 类):纺织用油;
燃料;煤;工业用蜡;蜡烛;除尘 2012-06-07 至
24 9478350 国内注册
制剂;电能;工业用油;工业用脂;2022-06-06
润滑油
核定使用商品(第 1 类):碱土金属;
化学试剂(非医用或兽医用);未加 2012-06-14 至
25 9478333 国内注册
工塑料;食品储存用化学品;皮革 2022-06-13
表面处理用化学品;纤维素浆
核定使用商品(第 4 类):纺织用油;
燃料;煤;工业用蜡;蜡烛;除尘 2012-06-07 至
26 9478345 国内注册
制剂;电能;工业用油;工业用脂;2022-06-06
润滑油
注:1、根据公司分别与新凤鸣化纤、中维化纤、中欣化纤、中驰化纤、中辰化纤签署的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公司将其拥有的 500786 号注册商标无偿许可上述子公司使用,许可
使用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止;上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均已办理备案手
续;
2、根据公司与中盈化纤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公司将其拥有的 8670921 号注册
商标无偿许可中盈化纤使用,许可使用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止;该商
标使用许可合同已办理备案手续;
3、注册号为 1041330 的商标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在土耳其、埃及、伊朗获得保护;
4、注册号为 830515518 的商标通过巴西国际注册在巴西获得保护。
截至 2017 年 2 月 20 日,子公司新凤鸣化纤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 保护状况
核定使用商品(第 23 类):纱;人
造线和纱;丝纱;纺织用弹性纱和
2009-07-28 至
1 5406093 线;聚乙烯单丝(纺织用);人造丝; 国内注册
2019-07-27
纺织线和纱;弹力丝(纺织用);绢
丝;精纺棉
核定使用商品(第 23 类):纱;人
造线和纱;丝纱;纺织用弹性纱和 2009-6-14 至
2 5193836 国内注册
线;聚乙烯单丝(纺织用);人造丝;2019-6-13
纺织线和纱;弹力丝(纺织用)
1、商标使用情况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使用注册号为“500786”、“1041330”、“86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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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515518”、“1288174”、“3121456”、“9478303”、“9478285”、“9478320”的
“凤鸣”商标,用于公司宣传、产品包装物和涤纶长丝产品。
2、公司目前所拥有的商标不存在权属纠纷
公司目前所拥有的商标均登记在公司及子公司新凤鸣化纤名下,未发生过权
属纠纷,也不存在权属纠纷。
(四)字号
公司目前拥有字号“新凤鸣”。
新凤鸣有限的名称“新凤鸣集团有限公司”和“新凤鸣集团”经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总局于2008年4月15日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名称变
核内字[2008]第264号)核准,新凤鸣的名称“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8年8月4日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国)
名称变核内字[2008]第639号)核准。
综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经核准公司使用字号“新凤鸣”,公司字号
不存在权属纠纷。
(五)专利与非专利技术
1、专利
截至 2017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及各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情况如下:
序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方式 权利
发明专利
聚酯熔体粘度控制系统 原始
1 中欣化纤 ZL200910096640.6 2009.03.12 2012.07.04 无
及其控制方法 取得
哈特涤纶丝及其生产技 原始
2 中维化纤 ZL200810121602.7 2008.10.20 2011.10.19 无
术 取得
纺丝机的螺杆料筒加热 原始
3 中维化纤 ZL200910098101.6 2009.04.30 2011.10.19 无
方法及其装置 取得
纺丝箱体的脱过热加热
原始
4 方法以及实施该方法的 中驰化纤 ZL200810121242.0 2008.09.25 2011.10.05 无
取得
系统
吸湿导电聚酯纤维切片 原始
5 中驰化纤 ZL201410484974.1 2014.09.22 2016.05.04 无
及其制备方法 取得
超粗旦聚酯单丝的制备 原始
6 中辰化纤 ZL201010180384.1 2010.05.24 2012.07.04 无
方法 取得
近临界水解清洗喷丝板 原始
7 中维化纤 ZL201310278283.1 2013.07.02 2015.11.18 无
的方法及其清洗装置 取得
1-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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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方式 权利
有色 FDY 强力纤维的切 原始
8 中辰化纤 ZL201310470913.5 2013.10.10 2015.12.23 无
片纺丝加工工艺 取得
一种聚合微量改性大有 原始
9 中辰化纤 ZL201310166662.1 2013.05.07 2016.03.02 无
光聚酯纤维的制备方法 取得
珍珠绒透气纤维的制备 原始
10 中辰化纤 ZL201310497260.X 2013.10.21 2016.05.18 无
方法 取得
石墨烯导电聚酯纤维及 原始
11 中辰化纤 ZL201410354504.3 2014.07.24 2016.07.06 无
其制备方法 取得
PET 纤维用黑色导电电
原始
12 磁屏蔽母粒及其制备方 中驰化纤 ZL201410488806.X 2014.09.28 2016.08.17 无
取得

高舒适三角形中空微多 原始
13 中辰化纤 ZL201310497251.0 2013.10.21 2016.08.24 无
孔纤维的制备方法 取得
实用新型专利
用于熔体直纺和切片纺 原始
1 中欣化纤 ZL201220041948.8 2012.02.09 2012.11.07 无
的在线注射装置 取得
EG 列管式换热器的流通 原始
2 中欣化纤 ZL201320332762.2 2013.06.08 2014.04.09 无
管道 取得
原始
3 聚酯催化剂的入料装置 中欣化纤 ZL201320028379.8 2013.01.18 2013.09.04 无
取得
原始
4 纺丝上油架 中欣化纤 ZL201220726011.4 2012.12.25 2013.07.24 无
取得
原始
5 组合型卷绕装置 中欣化纤 ZL201220726044.9 2012.12.25 2013.07.24 无
取得
卧式计量泵的拆装专用 原始
6 中欣化纤 ZL201521092708.0 2015.12.25 2016.05.11 无
工具 取得
原始
7 酯化废水溢流装置 中欣化纤 ZL201521092710.8 2015.12.25 2016.06.08 无
取得
环吹纺丝组件停位保温 原始
8 中驰化纤 ZL201420762175.1 2014.12.08 2015.04.22 无
装置 取得
卡盘电机的测速齿轮专 原始
9 中驰化纤 ZL201520085095.1 2015.02.06 2015.06.24 无
用拆卸拉马 取得
皮辊上的皮套拆装专用 原始
10 中驰化纤 ZL201520085040.0 2015.02.06 2015.06.24 无
工具 取得
熔体过滤器在线水解用 原始
11 中驰化纤 ZL201521092726.9 2015.12.25 2016.05.04 无
水回用装置 取得
原始
12 热辊试用专用车 中驰化纤 ZL201521095505.7 2015.12.25 2016.05.18 无
取得
原始
13 自动存取丝饼的装置 中维化纤 ZL201320287320.0 2013.05.22 2013.11.13 无
取得
1-1-176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方式 权利
原始
14 丝饼暂存架 中维化纤 ZL201320284908.0 2013.05.22 2013.12.11 无
取得
原始
15 移动式丝饼架 中维化纤 ZL201320287317.9 2013.05.22 2013.12.11 无
取得
原始
16 拨叉废丝清理专用工具 中维化纤 ZL201420437952.5 2014.08.06 2014.12.17 无
取得
热辊箱的 U 盖调整专用 原始
17 中维化纤 ZL201420437941.7 2014.08.06 2014.12.17 无
工具 取得
原始
18 纺丝设备新型丝室窗 中维化纤 ZL201420727486.4 2014.11.28 2015.04.08 无
取得
原始
19 抓丝装置 中维化纤 ZL201420727460.X 2014.11.28 2015.04.15 无
取得
原始
20 抓丝机轨道保护装置 中维化纤 ZL201420727558.5 2014.11.28 2015.04.01 无
取得
终聚釜 EG 循环系统中的 原始
21 中维化纤 ZL201420758972.2 2014.12.08 2015.04.29 无
低聚物清理装置 取得
原始
22 终聚釜循环 EG 喷淋装置 中维化纤 ZL201420759155.9 2014.12.08 2015.04.29 无
取得
原始
23 新鲜 EG 加热闪蒸装置 中维化纤 ZL201420758948.9 2014.12.08 2015.04.22 无
取得
原始
24 热媒炉余热回收系统 中维化纤 ZL201420759009.6 2014.12.08 2015.04.22 无
取得
熔体直纺液相热煤冷却 原始
25 中维化纤 ZL201420758975.6 2014.12.08 2015.04.22 无
装置 取得
酯化反应的催化剂添加 原始
26 中维化纤 ZL201420759005.8 2014.12.08 2015.04.08 无
装置 取得
原始
27 拨叉总成拆装专用工具 中维化纤 ZL201420759002.4 2014.12.08 2015.04.08 无
取得
新型加弹机罗拉拆装专 原始
28 中维化纤 ZL201420741653.0 2014.12.08 2015.04.15 无
用工具 取得
一种纺丝用脱盐水冷却 原始
29 中维化纤 ZL201520885993.5 2015.11.09 2016.04.06 无
系统 取得
原始
30 一种 PTA 输送系统 中维化纤 ZL201520885874.X 2015.11.09 2016.04.06 无
取得
一种熔体过滤器清洗系 原始
31 中维化纤 ZL201520886973.X 2015.11.09 2016.04.06 无
统 取得
一种纺丝风筒用加热系 原始
32 中维化纤 ZL201520886509.0 2015.11.09 2016.04.06 无
统 取得
一种自动补水控流纯净 原始
33 中维化纤 ZL201520886311.2 2015.11.09 2016.04.06 无
水桶 取得
34 防断裂输送线 中维化纤 ZL201520915469.8 2015.11.17 2016.04.27 原始 无
1-1-177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方式 权利
取得
一种切粒机熔体管道的 原始
35 中维化纤 ZL201520887657.4 2015.11.09 2016.04.27 无
疏通装置 取得
原始
36 一种挂丝车 中维化纤 ZL201520912088.4 2015.11.16 2016.05.18 无
取得
套袋机电机变频制动装 原始
37 中维化纤 ZL201620626410.1 2016.06.21 2016.12.07 无
置 取得
原始
38 纺丝风筒智能清洗装置 中维化纤 ZL201620809588.X 2016.07.29 2016.12.28 无
取得
吸尘、清洗、铲工修正一 原始
39 中维化纤 ZL201620806165.2 2016.07.29 2016.12.21 无
体车 取得
新凤鸣 原始
40 纸管开槽装置 ZL201521064431.0 2015.12.21 2016.05.04 无
化纤 取得
新凤鸣 原始
41 全自动烘干装置 ZL201521064300.2 2015.12.21 2016.05.18 无
化纤 取得
一种染色试验编织机自 原始
42 中辰化纤 ZL201420007961.0 2014.01.06 2014.08.20 无
动打结装置 取得
可移动式装载纸管工具 原始
43 中辰化纤 ZL201320222003.0 2013.04.26 2013.11.13 无
车 取得
熔体直纺柔性在线添加 原始
44 中辰化纤 ZL201220042083.7 2012.02.09 2012.11.07 无
装置 取得
原始
45 滚筒式染色机 中辰化纤 ZL201220720142.1 2012.12.24 2013.10.02 无
取得
真空炉水烟囱过滤回收 原始
46 中辰化纤 ZL201420413320.5 2014.07.25 2015.01.07 无
装置 取得
配制浆料循环 EG 的加热 原始
47 中辰化纤 ZL201420262367.6 2014.05.22 2014.11.12 无
装置 取得
原始
48 热媒泵的冷却装置 中辰化纤 ZL201320370324.5 2013.06.25 2013.12.11 无
取得
测丝网筒的风压流量装 原始
49 中辰化纤 ZL201320370044.4 2013.06.25 2013.12.11 无
置 取得
聚酯空冷机的余热回收 原始
50 中辰化纤 ZL201320389994.1 2013.07.01 2014.04.09 无
利用装置 取得
原始
51 防酯化废水倒流装置 中辰化纤 ZL201420527445.0 2014.09.15 2014.12.24 无
取得
原始
52 摆动式导丝装置 中辰化纤 ZL201220305515.9 2012.06.25 2013.02.20 无
取得
原始
53 可移动多功能工具车 中辰化纤 ZL201320228510.5 2013.04.26 2013.10.23 无
取得
原始
54 EG 加热装置 中辰化纤 ZL201320370480.1 2013.06.25 2014.03.12 无
取得
1-1-178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方式 权利
煤炉鼓风机进气加热装 原始
55 中辰化纤 ZL201320370286.3 2013.06.25 2014.3.12 无
置 取得
原始
56 堆叠机的自动堆叠装置 中辰化纤 ZL201320370478.4 2013.06.25 2014.03.12 无
取得
原始
57 小包装装箱辅助装置 中辰化纤 ZL201220720596.9 2012.12.24 2013.07.24 无
取得
原始
58 阀门检漏专用装置 中辰化纤 ZL201220745796.X 2012.12.29 2013.07.24 无
取得
丝饼重量判断及排除输 原始
59 中辰化纤 ZL201420727493.4 2014.11.28 2015.04.29 无
送装置 取得
原始
60 乙二醇回收装置 中辰化纤 ZL201420727557.0 2014.11.28 2015.04.15 无
取得
原始
61 化纤丝饼抓取机械手 中辰化纤 ZL201420727494.9 2014.11.28 2015.04.08 无
取得
原始
62 油架角度调整装置 中辰化纤 ZL201420727537.3 2014.11.28 2015.04.08 无
取得
原始
63 气管接口加固装置 中辰化纤 ZL201420727555.1 2014.11.28 2015.04.01 无
取得
原始
64 节能灯装卸器 中辰化纤 ZL201420727556.6 2014.11.28 2015.04.01 无
取得
一种扁平涤纶长丝及其 原始
65 中辰化纤 ZL201420300409.0 2014.06.09 2015.07.29 无
使用的喷丝板 取得
一种五角形中空纤维的 原始
66 中辰化纤 ZL201520121121.1 2015.03.02 2015.09.23 无
喷丝板 取得
原始
67 脱硫液混合添加装置 中辰化纤 ZL201520750379.8 2015.09.25 2016.01.06 无
取得
原始
68 EG 加料控制装置 中辰化纤 ZL201520765828.6 2015.09.30 2016.01.13 无
取得
原始
69 上煤机的煤块分离装置 中辰化纤 ZL201520750405.7 2015.09.25 2016.01.20 无
取得
原始
70 丝车芯片支架 中辰化纤 ZL201520912246.6 2015.11.16 2016.04.27 无
取得
一种 PET 熔体直接混合 原始
71 中辰化纤 ZL201620096177.0 2016.01.29 2016.08.24 无
制取黑丝的设备 取得
干燥机的压缩空气供给 原始
72 中辰化纤 ZL201620582823.4 2016.06.16 2016.11.02 无
装置 取得
一种 PET 熔体直接混合 原始
73 中辰化纤 ZL201620095870.6 2016.01.29 2016.11.30 无
制取母粒的设备 取得
原始
74 制氮机装置 中辰化纤 ZL201620584920.7 2016.06.16 2016.12.07 无
取得
75 水解炉冷却水循环系统 中辰化纤 ZL201620459129.3 2016.05.18 2016.12.07 原始 无
1-1-179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方式 权利
取得
原始
76 EG 添加系统 中辰化纤 ZL201620454137.9 2016.05.18 2016.12.07 无
取得
原始
77 纺丝停位统计系统 中盈化纤 ZL201520084939.0 2015.02.06 2015.07.01 无
取得
原始
78 卷绕车间的废丝箱 中盈化纤 ZL201520085097.0 2015.02.06 2015.07.01 无
取得
原始
79 自动络筒机的切丝装置 中盈化纤 ZL201520750075.1 2015.09.25 2016.01.06 无
取得
原始
80 废丝存放盘 中盈化纤 ZL201520750363.7 2015.09.25 2016.01.06 无
取得
自动落丝设备的烫丝棒 原始
81 中石科技 ZL201520871070.4 2015.11.04 2016.03.16 无
防护装置 取得
卷绕机吸剪废丝收集装 原始
82 中石科技 ZL201520871071.9 2015.11.04 2016.03.16 无
置 取得
聚酯 EG 喷淋回流管道的 原始
83 中石科技 ZL201521038511.9 2015.12.15 2016.05.04 无
疏通装置 取得
原始
84 压缩空气冷却除湿装置 中石科技 ZL201521038510.4 2015.12.15 2016.05.04 无
取得
原始
85 便捷式快速加油装置 中石科技 ZL201620482740.8 2016.05.25 2016.10.12 无
取得
注: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 10 年,自专利申请日起计算。
公司上述 98 项专利均为原始取得,所有权人均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该等
专利权不存在权属纠纷。
上述专利应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为公司研发新品、改良生
产工艺、改进机器设备装置、提高生产效率提供了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对公司
主营业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非专利技术
详见本节之“九、(一)公司核心技术及其来源”。
六、使用他人资产及许可他人使用资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也无
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的情况。
七、进出口经营权及境外经营情况
(一)进出口经营权
1-1-180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独山能源外,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拥有自营进出
口权,并根据自身情况向境外采购原材料和销售货物。
(二)境外经营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凤鸣国际主要从事贸易业务。
新凤鸣国际的基本情况及经营管理和盈利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六、(一)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除新凤鸣国际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有在境外开展其他经营
活动的情形。
八、特许经营权
公司的主营业务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凭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核发的涵盖上述业务范围的营业执照即能从事经营活动,无需其他资质或特许
经营权。
九、公司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一)公司核心技术及其来源
公司拥有国外引进和自行开发的核心技术,居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体
核心技术如下:
序号 主体技术 作用 来源 创新类型 技术水平
三釜聚合 使得PTA和MEG进行聚合反应,具有稳
1 国外引进 集成创新 国际领先
工艺技术 定、可靠、低耗、环保等优势
原设计酯化蒸汽需要用冷却水进行冷却,
酯化蒸汽
热量浪费且增加冷却费用。现将其热量置
2 能量利用 自主开发 原始创新 国内领先
换出来用于溴化锂空调制冷或空调系统
技术
加热
原设计酯化釜反应压力低,摩尔比高,浆
酯化加压 料密度低。现通过给酯化加压反应,可降
3 自主开发 原始创新 国际领先
反应技术 低摩尔比,提升浆料密度,从而减少MEG
蒸发量,降低热量需求
通过增加蒸汽清洗装置对过滤器及滤芯
在线清 进行在线清洗,可以显著提升清洗效果,
4 自主开发 原始创新 国际领先
洗技术 避免过滤器切换造成纺丝不正常,提升过
滤芯寿命
采用环吹吹风技术,可更好地对丝条进行
纺丝环
5 冷却,改善产品品质,突破产品范围,降 合作开发 集成创新 国际领先
吹技术
低生产能耗
1-1-181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主体技术 作用 来源 创新类型 技术水平
Wings
采用紧凑式卷绕技术,该技术显著提升品
6 POY 卷绕 国外引进 集成创新 国际领先
质,可节省人工、占地和能耗
技术
POY 多头 采用20头POY纺丝卷绕技术,可显著降低
7 合作开发 集成创新 国际领先
纺技术 生产成本
FDY 多头 采用24头FDY纺丝卷绕技术,可显著降低
8 合作开发 集成创新 国际先进
纺技术 生产成本
二合一组 该技术可满足多头纺要求,有良好密封效
9 合作开发 集成创新 国际领先
件技术 果和流动性能
自动化生 该技术解决丝饼自动移载、称重、包装,
10 合作开发 集成创新 国际先进
产技术 可有效降低人工,保护丝饼不受损伤
箱体脱过 该技术将过热热媒调温调压后分配至各
11 热加热技 个箱体,保证加热均匀,具有较高的安全 自主开发 原始创新 国际领先
术 性和可操作性
管理信息 该技术将公司销售、财务、生产、质量等
12 合作开发 原始创新 国内先进
化技术 管理实现信息化
熔体直纺 该技术使得熔体直纺具有多品种加工能
13 柔性加工 力,有望加速切片纺淘汰速度,优化改善 合作开发 集成创新 国际领先
技术 行业结构
Wings
采用紧凑式卷绕技术,该技术显著提升品
14 FDY 卷绕 国外引进 集成创新 国际领先
质,可节省人工、占地和能耗
技术
聚合微量
改性大有 采用微量添加硫酸钡制备大有光聚酯纤
15 光聚酯纤 维的制备方法,在不妨碍产品光泽的情况 自主开发 原始创新 国内领先
维的制备 提高可纺性和产品性能。
方法
酯化蒸汽能量利用技术、酯化加压反应技术、在线清洗技术、箱体脱过热加
热技术和聚合微量改性大有光聚酯纤维的制备方法等 5 项非专利技术为公司自主
开发的技术,公司为该等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人,该等非专利技术不存在权属纠
纷。
纺丝环吹技术、POY 多头纺技术、FDY 多头纺技术、二合一组件技术、自动
化生产技术、熔体直纺柔性加工技术和管理信息化技术等 7 项非专利技术为公司
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发的项目。公司与合作对方(供应商或科研单位)签订了合作
协议或合同,约定了技术的权属情况,该等技术的权属均属于公司,合作对方对
该等技术不享有主张任何权属或权益的权利,亦不会就前述技术向公司及公司子
公司主张任何权益。
1-1-182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三釜聚合工艺技术、Wings POY 卷绕技术和 Wings FDY 卷绕技术等 3 项非专
利技术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自国外引进的技术。公司与国外供应商签署设备采购
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购买了全套生产装置、关键设备和生产技术,并进行了集
成创新,该等非专利技术不存在权属纠纷。
综上,公司上述非专利技术为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所有,不存在权属纠纷。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均已成熟,处于批量生产阶段,具体如下:
产品类型 技术水平 生产阶段
POY 国际先进水平 大批量
FDY 国际先进水平 大批量
DTY 国际先进水平 大批量
十、公司技术储备情况
(一)正在从事的技术开发项目
目前,公司根据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工作,为公司成为
国内乃至世界最专业的涤纶长丝生产企业的发展目标提供技术储备。公司正在实
施或计划实施的技术研发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目前所处的阶段
聚酯、聚酰胺纤维柔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要针对聚酯、聚酰
1 完成立项
性化高效制备技术 胺纤维柔性高效制备技术进行联合攻关
完成中试,
2 熔体直纺色丝的开发 利用柔性加工技术,满足色丝市场需求
推广应用阶段
自动落筒和自动包装 在中维和中盈自动化技术基础上,进一步 完成中试,
3
技术与应用 提升 POY 自动化程度,提升自动化效率 推广应用阶段
多 f 扁平纤维的产业 通过环吹技术实现单板 144f、288f 扁平涤 完成中试,
4
化 纶纤维的研制 推广应用阶段
熔体直纺全消光纤维 完成中试,
5 利用柔性加工技术,满足全消光市场需求
的开发 推广应用阶段
熔体直纺银系抗菌纤 利用柔性加工技术,满足银系抗菌市场需 完成中试,
6
维的开发 求 推广应用阶段
PETG 纤维的研制和 开发 PETG 纤维,满足与玻璃纤维复合需
7 中试阶段
推广 要
通过引入生物基尼龙 56 与聚酯共聚或共混
尼龙 56 与聚酯共聚、
8 进行亲水性改性,满足舒适性要求,以达 小试阶段
共混改性研发
到替代棉纱要求
屋顶多晶硅太阳能发 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多晶硅太阳能发电,
9 中试阶段
电项目 替代部分生产用电
1-1-183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目前所处的阶段
屋顶薄膜太阳能发电 利用库房等钢屋面,实施薄膜太阳能发电 1.7 兆瓦项目已投
10
项目 项目,替代部分生产用电 入使用
通过喷丝板设计达到 FDY 中空度要求,改
中空 FDY 系列纤维
11 善 FDY 纤维质感,满足保暖及轻便需要, 小试阶段
研制
实现部分替代尼龙织带
中空 POY 及 DTY 系 通过喷丝板设计、POY 及 DTY 加工工艺改
12 小试阶段
列纤维研制 进,改善 DTY 蓬松度
通过与日本 TMT 合作,提升加弹机加工效
中试完成,
13 加弹机自动落筒项目 率和自动化程度,以提升品质,降低废丝
推广应用阶段

熔体直纺竹炭纤维的 通过在熔体管线添加技术,研制白竹炭、
14 小试完成
研制 黑竹炭系列涤纶纤维
熔体直纺感纤维的 通过在熔体管线添加技术,研制云母感
15 小试完成
研制 系列涤纶纤维
熔体直纺铜系抗菌纤 通过在熔体管线添加技术,研制氧化亚铜
16 小试阶段
维的研制 抗菌系列涤纶纤维
熔体直纺抗静电聚酯 通过在熔体管线添加技术,研制抗静电涤
17 小试阶段
纤维研制 纶系列纤维
利用聚酯产生的废水,通过多级汽提分离, 部分装置废水已
18 乙醛回收项目
提取高纯度乙醛,并降低废水 COD 实施乙醛回收
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丝,通过撕裂、
19 废丝再生项目 熔融、过滤等工序处理后用于纺制再生纤 研发阶段

通过与国外企业合作,对第一代 WINGS
WINGS FDY 二代技
20 FDY 进行重新设计,改善其品种适应性, 小试阶段
术研发
提升品质稳定性
21 丙纶抗菌纤维的研制 通过添加银系抗菌母粒研制细旦丙纶纤维 小试完成
通过在聚合中引入环糊精,使得纤维具有
聚酯超分子改性技术
22 一些超分子特性,从而提升纤维强度或亲 研发阶段
研发
水性或弹性等
铲板、织袜等自动化 通过纺丝铲板和织袜的设计,并制造试验
23 研发阶段
技术研究 机,研究自动化的可行性
研究计算分析聚酯生产过程热量平衡,寻
24 聚酯节能技术 找节能空间,并实施改造,实现聚酯生产 研发阶段
的低耗能生产
通过管路并网、多机联控等手段,控制空
25 空压站节能技术 中试阶段
压机运行效率,实施空压站的整体节能
通过改进扬程、优化换热效果等手段,调
26 循环水站节能技术 中试阶段
控循环水量,实施循环水站整体节能
通过油剂浓度、热辊结构和排列,研制高
27 iBOX FDY 新工艺 小试阶段
效多头纺高品质 FDY 新工艺
1-1-184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目前所处的阶段
通过改变母粒工艺路线,研究双螺杆高效
28 母粒制造新工艺 小试阶段
分散技术,制取高品质纤维级母粒。
(二)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研发费用(万元) 22,822.93 16,748.53 11,180.48
营业收入(万元) 1,747,698.76 1,464,007.94 1,475,538.01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1.31 1.14 0.76
十一、技术创新机制和安排
(一)研发体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研发体系建设,公司设立的研究院已被评为省级企
业技术中心。公司研究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由主管技术的副总裁任研究院院长,
主持研究院日常工作。下设产品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检测中心和办公
室。产品研发中心建有产品研发部、科研合作部、市场信息部。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建有工艺技术部、自控技术部、设备动力部、公用工程部和信息网络部。检测
中心建有过程检测监管部、测试检测部和产品及原料标准部。
(二)研发机构设置
研究院 办公室
工程技术
产品研发中心 检测中心
研究中心

过 品
产 科 市 工 自 设 公 信 程 测 及
品 研 场 艺 控 备 用 息 检 试
研 合 信 技 技 动 工 网 测 检 原

发 作 息 术 术 力 程 络 监 测 标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督 部
部 准

公司研发机构的具体功能如下:
(1)产品研发中心:负责新产品开发、科研合作项目的实施,国内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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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调研、收集及编制公司产品发展战略。其中产品研发部负责在现有装置条件
下开发具有较高附加值产品,着重近期技术研发;科研合作部主要负责与科研院
所、国内外企业的科研合作项目,着重企业远期技术研发;市场信息部负责收集
产品信息和进行趋势分析,为企业未来项目方向和产品研发提供指引。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工艺技术、生产装备、节能减排项目研究开
发,以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技术创新实施。其中工艺技术部负责熔体直纺项
目总图、工艺软件包的开发与应用;自控技术部负责仪表、控制系统及自动化设
备选型、规格书、编程、故障处理软件包的开发与应用;设备动力部负责熔体直
纺项目设备规格书、选型、安装及维护专业软件包的开发与应用;公用工程部负
责空压、供电、冷冻、循环水、蒸汽站、污水站的设计、选型及维护;信息网络
部负责信息网络建设、软件开发和系统维护。
(3)检测中心:负责对公司产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检,新产品在试制试
产过程中的标准化工作、质量工作及对公司的检测、质量控制人员进行培训和监
督。其中过程检测部负责半成品、工艺过程的检测;测试检测部负责产成品的物
理和化学指标检测;产品及原料标准部负责企业产品及原辅料标准的修订、审批
和发布。
(4)办公室:负责技术中心的日常管理事务,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技术创
新项目的评审考核与验收、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研发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等事项。
(三)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的研究院按照公司的《工程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和《技术工人的技
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进行评聘和颁发技术津贴。并根据技术创新、增收节支降
耗和节能减排成果,按照相应文件的规定进行项目奖励。与此同时,研究院在员
工中实行淘汰制,将不胜任技术、产品研发工作的人员淘汰出研究院,而对生产
单位中的优秀人才,及时吸纳入研究院。研究院积极创造条件,营造出良好的竞
争氛围。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研究院的科研技术队伍共计 185 人,其中科技人
员 178 人,占总人数的 96.22%,管理和行政人员 7 人,占总人数的 3.78%;科
技人员中教授级高工 1 人,高级工程师 4 人,工程师 64 人,助理工程师 109 人。
其中既有新凤鸣自己培养出来的技术专家和骨干,又有外聘的技术专家和引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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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级人才,为研究院科研成果的取得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同时,为了鼓励公司各部门和个人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新产品开发,
公司还建立了《创新基金制度》。创新基金额度为每年 1,000 万元,用于奖励参
与完成管理创新项目,并作出实质性贡献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创新基金奖励范围
包括:(1)新技术创新和应用、新产品开发和推广;(2)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流
程优化改造和环境改善;(3)工艺方法革新(含小改小革);(4)管理方法和制
度的改革;(5)为公司技术进步和提升管理水平作出贡献的其他方面。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有 93 个产品获得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并
多次承担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和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十二、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生产,产品执行的主要质量控制标准如下: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备注
1 GB/T 8960-2015 涤纶牵伸丝 参与制定
2 FZ/T 54003-2012 涤纶预取向丝
3 GB/T 14460-2015 涤纶低弹丝 参与制定
4 FZ/T 54005-2010 有色涤纶低弹丝
5 FZ/T 54006-2010 有色涤纶牵伸丝
6 FZ/T 54039-2011 有光异形涤纶牵伸丝
7 FZ/T 54038-2014 异形涤纶低弹丝 参与制定
8 FZ/T 54045-2012 异形涤纶预取向丝
9 FZ/T 54058-2012 涤纶预取向丝/牵伸丝(POY/FDY)异收缩混纤丝 参与制定
10 FZ/T 54063-2012 有色涤纶预取向丝 参与制定
11 FZ/T 54070-2014 涤纶粗单纤牵伸丝 主导标准
12 FZ/T54077-2014 三维卷曲涤纶牵伸丝 参与制定
2、质量体系和环境体系认证
为了保证公司产品达到上述质量标准,公司进行了一系列的质量体系和环境
体系认证,具体如下:
2009 年 12 月,公司、新凤鸣化纤、中维化纤、中欣化纤和中驰化纤通过了
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1 年 9 月和 2015 年 5
月,中辰化纤和中盈化纤分别通过了上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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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4 月,公司、新凤鸣化纤、中维化纤、中欣化纤和中驰化纤通过了
GB/T24001-2004/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11 年 9 月和 2015 年 5 月,
中辰化纤和中盈化纤分别通过了上述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012 年 4 月,公司、新凤鸣化纤、中维化纤、中欣化纤、中驰化纤和中辰
化纤通过了 GB/T28001:2001 idt OHSAS18001:199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检测中心对产成品进行质量管理;原料供应部和物资供应部对其各自采
购的物资进行质量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1)建立公司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公司的检测中心负责对产成品进行质
量管理,原料供应部和物资供应部对其各自采购的物资进行质量管理。
(2)建立覆盖上述产品和原材料的质量管理制度。
(3)公司采购物资遵循“质量第一、经济实惠、生产适用”的原则,要求
PTA、MEG 和 PET 切片等原材料符合商检或与供货商所约定的技术标准;要求
其他设备零配件、燃料、辅料、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物资达到公司要求的质
量标准。
(4)原材料经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由采购人员负责退货。
(5)对于产成品,检测中心按公司制订的检验规程(或方法)规定项目、
性能指标进行检验,作出产品合格与否的结论。
(6)公司在履行合同的全过程对所有供货的产品质量负责,即保证所有供
货的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4、产品质量纠纷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过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
桐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于2016年1月14日、2016年7月10日和2017年1月
10日出具证明,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凤鸣化纤、中维化纤、中欣化纤、中驰
化纤、中辰化纤、中盈化纤)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有关产品质量问题的
投诉举报,未因质量违法行为受到其行政处罚。
湖州市吴兴区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16年2月29日、2016年7月10
日和2017年1月21日出具证明,认为公司子公司中石科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和技
术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公司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自2013
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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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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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
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
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拥有的资产权属清晰、完
整。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
务决策;公司制订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有效执
行。公司开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符合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组织机构且运行良好,公司各部门独立
履行其职能,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控
制的公司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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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专注于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业务上,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
经营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包括拥有独立的采购体系、生产体系、
销售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在业务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发行人的独立运营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同业竞争的情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庄奎龙,实际控制人为庄奎龙、屈凤琪和庄耀中。
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外,庄奎龙先生控制的企业有恒聚投资和中聚投
资。恒聚投资、中聚投资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恒聚投
资除投资公司外,作为参股 7.81%的有限合伙人投资于南京帆成影视文化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该企业主要从事影视文化投资;中聚投资除投资公司外,作为
参股 2.39%的有限合伙人投资于星路鼎泰(桐乡)大数据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该企业主要从事大数据产业私募股权投资。
庄耀中控制的企业有尚聚投资和诚聚投资。尚聚投资和诚聚投资除持有公司
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恒聚投资、中聚投资、尚聚投资和诚聚投资的主营业务
与公司完全不同,历史上恒聚投资、中聚投资、尚聚投资和诚聚投资与公司不存
在资产混同、人员共用、采购、销售渠道相同,商标、专利、技术等混同情形,
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综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盈利性组织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实
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发行人与其他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中,王新胜持有宁波新凯石
投资有限公司 54.4%股权,宁波新凯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宁波新凯瑞投资有限公
司 100%股权,除此之外,其他自然人股东未控制其他盈利性组织,宁波新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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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新凯瑞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实业投资;其他法人股东尚聚
投资、诚聚投资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也未从事具体业务。公司
与宁波新凯石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新凯瑞投资有限公司、尚聚投资、诚聚投资不
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宁波新凯石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新凯瑞投资有限公司、尚
聚投资和诚聚投资的主营业务与公司完全不同,历史上宁波新凯石投资有限公
司、宁波新凯瑞投资有限公司、尚聚投资和诚聚投资与公司不存在资产混同、人
员共用、采购、销售渠道相同,商标、专利、技术等混同情形,不存在违法违规
情况。
综上,公司与其他股东控制的其它盈利性组织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其他
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1、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
何活动。
2、对于本人及本人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其直接
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
总经理等)以及在该等企业中的控制地位,保证该等企业不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3、如本人及本人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其直接和
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前述承诺给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
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在本人及本人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其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三、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公司的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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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为庄奎龙,实际控制人为庄奎龙、屈凤琪和庄耀中。
2、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它股东
除庄奎龙先生外,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恒聚投资、中聚投资
和屈凤琪女士。
3、发行人的子公司
公司的子公司包括新凤鸣化纤、中维化纤、中欣化纤、中驰化纤、中辰化纤、
中石科技、中盈化纤、独山能源、新凤鸣进出口和新凤鸣国际。
4、实际控制人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报告期内,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有恒
聚投资、中聚投资、尚聚投资和诚聚投资。
5、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
联方。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
易。
6、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1)桐乡市凤翔化纤有限公司
A、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庄奎龙之妻弟屈凤祥持有桐乡市凤翔化纤有限公司 72%股权。
凤翔化纤成立于 2004 年 2 月,注册资本 250 万元,主营业务为化纤加弹丝的生
产与销售。
B、历史沿革
2004 年 2 月 10 日,屈凤祥、屠香荣以现金方式共同出资 50 万元设立凤翔
化纤。上述出资经桐乡市方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方联会验内〈2004〉
026 号《验资报告》。
2004 年 2 月 10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凤翔化纤核发了注册号为
330483220852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凤翔化纤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屈凤祥 30 60.00
2 屠香荣 20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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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0 100.00
经 200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凤翔化纤股东会审议通过,由股东屈凤祥以现金
方式出资 150 万元对凤翔化纤增资。本次增资经桐乡市求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审验,并出具求真验内[2005]190 号《验资报告》。
2005 年 5 月 28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凤翔化纤核发了本次工商变更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凤翔化纤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屈凤祥 180 90.00
2 屠香荣 20 10.00
合计 200 100.00
2011 年 7 月,因吸收合并桐乡市吉祥加弹丝有限公司(吉祥加弹丝成立于
2006 年 11 月,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成立至被吸收合并期间,倪林英、曹松华
和李云松分别持有其 80%、10%和 10%股权,因被凤翔化纤吸收合并于 2011 年
9 月 14 日注销),凤翔化纤注册资本增至 250 万元。本次吸收合并涉及增资事宜
经桐乡市求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求真验内[2011]584 号《验资
报告》。
2011 年 9 月 14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凤翔化纤核发了本次工商变更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吸收合并后,凤翔化纤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屈凤祥 180 72.00
2 倪林英 40 16.00
3 屠香荣 20 8.00
4 曹松华 5 2.00
5 李云松 5 2.00
合计 250 100.00
截至目前,凤翔化纤股权未再发生过变化。
C、凤翔化纤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桐乡市洲泉镇附近有一百多家企业从事加弹丝(即 DTY)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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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Y 生产加工行业普遍存在企业规模小、数量众多的行业特点,凤翔化纤只是
众多 DTY 生产企业之一;DTY 生产企业是公司的客户,公司向 DTY 生产企业
销售 POY。公司的主要产品是 POY,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熔体直纺所带来
的规模效益,公司的市场竞争主要与具有一定规模的采用熔体直纺工艺的长丝生
产企业之间开展。
同时,凤翔化纤仅受屈凤祥控制;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从未持有过凤翔化纤的
股权,也未担任过凤翔化纤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对凤翔化纤无控制权
及影响力。
因此,凤翔化纤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D、公司无整合凤翔化纤的计划和安排
公司无整合凤翔化纤的计划和安排。
(2)桐乡中祥化纤有限公司
A、基本情况
屈凤祥、凤翔化纤分别持有桐乡中祥化纤有限公司 66.67%、33.33%股权。
中祥化纤成立于 2007 年 1 月,注册资本 2,237.8536 万元,目前未从事具体业务,
其主要资产为持有嘉澳环保(SH 603822)6.48%的股权,嘉澳环保主要从事环保
型增塑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中祥化纤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
争。
B、历史沿革
2007 年 1 月 12 日,凤翔化纤和港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共同出资
750 万美元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中祥化纤。
2007 年 1 月 12 日,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祥化纤核发了注册号为企合
浙嘉总字第 004303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中祥化纤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凤翔化纤 500 66.67
2 港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50 33.33
合计 750 100.00
经 2008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中祥化纤董事会审议通过,凤翔化纤将其持有的
中祥化纤 33.3334%的股权转让给港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同日,双方签署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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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转让协议。
2008 年 6 月 19 日,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祥化纤核发了本次工商变更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祥化纤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港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00 66.67
2 凤翔化纤 250 33.33
合计 750 100.00
经 201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中祥化纤董事会审议通过,中祥化纤减资 450 万
美元,其中港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减资 300 万美元,凤翔化纤减资 150 万美元。
2012 年 4 月 26 日,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祥化纤核发了本次工商变更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减资完成后,中祥化纤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港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0 66.67
2 凤翔化纤 100 33.33
合计 300 100.00
经 2012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中祥化纤董事会审议通过,港高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将其持有的中祥化纤 66.67%的股权转让给屈凤祥。同日,双方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祥化纤由外商投资企业转变为内资企业,其注
册资本变更为 2,237.8536 万元。
2012 年 6 月 5 日,桐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祥化纤核发了注册号为
33040040000847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后,中祥化纤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屈凤祥 1,491.9024 66.67
2 凤翔化纤 745.9512 33.33
合计 2,237.8536 100.00
截至目前,中祥化纤股权未再发生过变化。
7、持有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法人
报告期期初,聚力实业持有控股子公司中欣化纤、中驰化纤各25%股权。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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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公司收购了聚力实业持有的中欣化纤25%股权。除此之外,公司与聚力
实业未发生关联交易。
8、其他关联方
(1)桐乡市天晟纸塑有限公司
公司副总裁许纪忠之弟许惠忠持有天晟纸塑60%股权。天晟纸塑成立于2006
年8月,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营业务为纸管的生产与销售。许纪忠自2014年8月
至2016年6月担任公司总裁助理,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之规定,2013年8月起公司视天晟纸塑为
关联方。
(2)桐乡市同恒粘合剂厂
桐乡市同恒粘合剂厂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 23 日,系公司监事会主席沈雪庆
妻弟屠建强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 355.8 万元,主营业务为粘合剂的
生产与销售。
(3)民泰村镇银行
民泰村镇银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凤鸣化纤持有9%股权的参股公司,新凤
鸣化纤根据民泰村镇银行章程向其委派一名董事。关于民泰村镇银行的基本情况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六、(三)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涤纶长丝
①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凤翔化纤销售涤纶长丝,主要为 POY,具体情况如下:
占营业收入 占涤纶长丝销售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定价原则
比例(%) 比例(%)
2016 年度 5,882.03 0.34 0.36
2015 年度 6,199.69 0.42 0.46 市场价格
2014 年度 7,646.92 0.52 0.5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凤翔化纤的应收账款余额为零。凤翔化纤经营情况稳
定,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②销售涤纶长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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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涤纶长丝规格较多、不同规格涤纶长丝价格有差异,同时价格具有波动
性,故将同日同规格关联方销售价格与非关联方销售价格进行抽样比较,具体如
下:取得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向凤翔化纤销售明细表,每月抽取公司及各子
公司与凤翔化纤的交易(每月第 3 个交易日)、同时取得同日公司向所有非关联
方销售相同规格长丝的明细并比对销售价格。
以子公司中欣化纤为例,2014 年 3 月、2015 年 3 月和 2016 年 3 月抽样结果
如下:
序号 日期 客户 规格 数量(kg) 金额(元) 单价(元/kg)
绍兴县茂顺化纤
350dtex/96F 10,800.00 95,688.00 8.86
1 2014/3/3 有限公司
凤翔化纤 350dtex/96F 5,760.00 51,148.80 8.88
杭州康兴化纤有
340dtex/96F 5,760.00 41,241.60 7.16
2 2015/3/14 限公司
凤翔化纤 340dtex/96F 10,080.00 72,172.80 7.16
仪征荣泰工贸有
510dtex/96F 7,200.00 47,952.00 6.66
3 2016/3/3 限公司
凤翔化纤 510dtex/96F 57,600.00 383,616.00 6.66
通过上表比较,2015 年 3 月 14 日和 2016 年 3 月 3 日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价
格在向非关联方销售价格范围之内,与非关联方销售价格一致;2014 年 3 月 3
日价格差异率((关联方销售价格-非关联方销售价格)/关联方销售价格)分别为
0.23%。
公司及子公司按此逐月对关联交易销售价格进行比较,比较结果为: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价格与非关联方销售价格平均差异率
分别为 0.04%、0.15%和 0.46%,差异极小。
综上,公司向凤翔化纤销售价格公允。
(2)采购纸管
①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天晟纸塑采购包装物纸管,具体情况如下:
占营业成本 占包装物采购
年度 采购金额(万元) 定价原则
比例(%) 比例(%)
2016 年度 322.87 0.02 1.27
2015 年度 1,339.03 0.10 3.15 市场价格
2014 年度 3,937.01 0.28 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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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对天晟纸塑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801.22 万元、117.91 万元和 90.95 万元。天晟纸塑经营情况稳定,此类关联交易
将持续进行。
②采购纸管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报告期,公司向天晟纸塑采购纸管的价格与向非关联方采购价格如下:
向天晟纸塑 向非关联方
时间 规格 差异率
采购均价(元/只) 采购均价(元/只)
110*125*150 0.9438 0.9351 0.92%
110*124*115 1.2863 1.2941 -0.60%
2014 年
125*140*100 1.2389 1.2322 0.54%
110*125*114.9 1.2194 1.2280 -0.70%
110*125*150 0.9751 0.9621 1.34%
125*140*100 1.2694 1.2890 -1.55%
110*125*115 1.2764 1.2613 1.19%
2015 年
94*108*150 1.2820 1.2693 0.99%
110*124*115 1.3733 1.3650 0.60%
114*128*149.9 0.9408 0.9279 1.37%
110*125*114.9 1.2270 1.2449 -1.46%
2016 年
94*108*150 1.2717 1.2426 2.29%
注:价格差异率=(关联方销售价格-非关联方销售价格)/关联方销售价格
通过上表比较,报告期,公司向天晟纸塑采购纸管价格与向非关联方采购同
规格纸管价格差异较小,公司向天晟纸塑采购价格公允。
(3)采购粘合剂
2014 年 8 月以来,公司子公司新凤鸣化纤从桐乡市同恒粘合剂厂采购粘合
剂,用于纸管生产。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新凤鸣化纤从桐乡市同恒粘合
剂厂采购粘合剂的金额分别为 33.72 万元、141.03 万元和 297.64 万元,交易的金
额较小且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新凤鸣化纤对桐乡市同恒粘合剂厂应付
账款余额分别为 14.45 万元和 47.67 万元和 95.01 万元。桐乡市同恒粘合剂厂经
营情况稳定,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4)在民泰村镇银行存款
报告期内,公司在民泰村镇银行存款,存款余额若超过50万元,存款利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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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同期协定存款利率,若不足50万元,利率为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民泰村镇银行的存款余额为8.25万元、11.43万元和
13.94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因此取得利息收入3.04万元、3.18万元和2.50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收购聚力实业持有的中欣化纤25%股权
鉴于合资经营期限即将届满,公司收购了聚力实业持有的中欣化纤25%股
权,收购价格系经双方协商以经审计的中欣化纤2014年末净资产583,083,891.50
元为基础扣除2014年度30,000万元分红后确定为70,770,972.88元。2015年3月6日,
公司与聚力实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5年4月13日,桐乡市商务局出具《关
于桐乡中欣化纤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桐商务发
[2015]38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2015年4月16日,公司向聚力实业支付了扣除
税款后的全部股权转让款。2015年4月17日,中欣化纤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
商变更登记。
本次收购系公司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不直接产生利润;本次收购完成
后,中欣化纤成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2)向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房产
①基本情况
2014年8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维化纤向朱根新转让位于桐乡市梧桐街
道迎凤新村32幢201室(桐字第00156452号),建筑面积130.35平方米,转让价格
472,747元。朱根新已于2014年12月30日前向中维化纤支付了全部款项。
2014年10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维化纤向赵春财转让位于桐乡市梧桐街
道迎凤新村32幢302室(桐字第00156453号),建筑面积为129.89平方米,转让价
格497,459元。赵春财已于2014年12月30日前向中维化纤支付了全部款项。
②转让原因
上述房产系公司为解决从外地引进的核心技术人员朱根新和赵春财住房问
题于2002年购置,多年居住后需装修改善,为满足朱根新和赵春财个性化装修和
居住需求,公司将上述房产分别转让给朱根新和赵春财。
③转让价格、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本次房产交易价格系参考周边房产市场价格,考虑小区环境、房龄、房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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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装修状况等情况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被税务机关认可作为计税基
础,交易公允、合理。
④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中维化纤本次房产转让实现转让收益476,145.66元,对公司2014年度经营成
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无影响。
(3)向凤翔化纤采购包装物
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向凤翔化纤采购包装物木架子,采购金额分别为
18.42万元和1.43万元。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因该交易对凤翔化纤的应付账
款余额分别为1.74万元和0万元。本次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2015年度和2016年
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无影响。
(4)接受控股股东担保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庄奎龙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具体情况如
下:
保证限额
序号 债权人 债务人 主债权发生期间 保证期限
(万元)
1 交通银行嘉兴分行 中维化纤 44,000 2013.5.28-2014.5.28 两年
2 交通银行嘉兴分行 中辰化纤 30,000 2013.5.28-2014.5.28 两年
中辰化纤
3 民生银行嘉兴分行 30,000 2014.1.16-2015.1.16 两年
中维化纤
4 建设银行桐乡支行 中欣化纤 13,333 2014.2.20-2016.2.19 两年
中维化纤
5 兴业银行嘉兴分行 30,000 2014.2.11-2015.1.19 两年
中辰化纤
6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石科技 60,000 2014.9.11-2019.9.13 两年
7 交通银行嘉兴分行 中维化纤 44,000 2014.10.23-2015.10.23 两年
8 交通银行嘉兴分行 中辰化纤 44,000 2014.10.23-2015.10.23 两年
9 交通银行嘉兴分行 中盈化纤 18,000 2014.10.23-2015.10.23 两年
10 招商银行城东支行 新凤鸣进出口 9,000 2014.12.9-2015.12.8 两年
中维化纤
11 民生银行嘉兴分行 中辰化纤 30,000 2015.3.5-2016.3.5 两年
中盈化纤
12 招商银行嘉兴桐乡支行 中维化纤 6,000 2015.4.9-2016.4.8 两年
中维化纤
13 兴业银行嘉兴分行 20,000 2015.8.12-2016.8.12 两年
中辰化纤
14 交通银行嘉兴分行 中维化纤 30,000 2015.12.15-2016.12.15 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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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限额
序号 债权人 债务人 主债权发生期间 保证期限
(万元)
15 交通银行嘉兴分行 中盈化纤 36,000 2015.12.15-2016.12.15 两年
16 交通银行嘉兴分行 中辰化纤 30,000 2015.12.25-2016.12.15 两年
新凤鸣
中维化纤
17 民生银行嘉兴分行 中辰化纤 30,000 2016.2.19-2017.2.19 两年
中盈化纤
中石科技
18 建设银行桐乡支行 中欣化纤 10,600 2016.1.11-2018.1.10 两年
19 招商银行桐乡支行 新凤鸣进出口 9,000 2016.4.13-2017.4.12 两年
中维化纤
20 兴业银行嘉兴分行 15,000 2016.8.8-2019.8.8 两年
中辰化纤
注:上述第14项、第15项、第16项保证之保证人为庄奎龙与屈凤琪。
(三)《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1、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
《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在股东大会
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
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
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
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
《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
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
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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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报告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公
司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
平、合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当时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发行人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凤翔化纤、
天晟纸塑、桐乡市同恒粘合剂厂的交易将持续进行。
公司通过制定严格、细致的管理制度,保证决策的规范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回避表
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同时,公司在《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等相关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更加详尽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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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
(一)董事
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 2014 年 8 月 30 日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成员 8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三年。
庄奎龙先生:董事长、总裁,1962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被
授予“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全国乡镇企业家”、“浙江省劳动模范”称号,
曾被评为“浙江省优秀企业家”。1982 年至 1994 年先后任职于桐乡县化学纤维
厂、桐乡市凤鸣化纤厂,1994 年至 1996 年任浙江凤鸣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1996 年至 1999 年任桐乡市凤鸣实验厂厂长,1999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凤鸣
股份副董事长、副总经理,1999 年 8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新凤鸣化纤董事长、总
经理,2002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新凤鸣投资董事长、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屈凤琪女士:董事,1963 年出生,大专学历。1978 年至 1998 年先后任职于
桐乡县永秀屈家浜丝绵厂、桐乡县化学纤维厂、桐乡市凤鸣化纤厂、浙江凤鸣集
团公司,1998 年至 2008 年任职于桐乡市洲泉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00 年 2 月
至 2000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1 年 7 月至 2004 年 1 月任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2004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8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桐乡市人才
市场。
吴林根先生:董事,1964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 年至 1994
年先后任职于桐乡县化学纤维厂、桐乡市凤鸣化纤厂,1994 年至 1996 年任浙江
凤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996 年至 1999 年任桐乡市凤鸣实验厂副厂长,1999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凤鸣股份董事、副总经理,1999 年 8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新
凤鸣化纤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02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新凤鸣投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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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 5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中欣化纤董事长、总经理,2008 年 5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公司副总裁,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沈健彧先生:董事、副总裁,1971 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2014 年 12
月被授予嘉兴市第三批“南湖百杰”优秀人才荣誉称号。1990 年至 1999 年先后
任职于桐乡市凤鸣化纤厂、浙江凤鸣集团公司、桐乡市凤鸣实验厂,1999 年 8
月至 2009 年 10 月先后任新凤鸣化纤车间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09
年 10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中辰化纤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 年 2 月起任职于公
司,201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生产管理部总经理,2015 年 2 月至今任中辰化纤监
事。201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杨剑飞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1970 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90
年至 1999 年先后任职于桐乡市凤鸣化纤厂、浙江凤鸣集团公司、桐乡市凤鸣实
验厂,1999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凤鸣股份董事,1999 年 8 月至 2008 年 4 月
任新凤鸣化纤办公室主任,2001 年 3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中维化纤执行董事、总
经理,2002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新凤鸣投资监事,2003 年 5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中欣化纤董事,2008 年 5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杨振武先生:独立董事,1949 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1981 年 8 月至
1992 年 8 月先后任职于嘉兴地区商业局、湖州市商业局、湖州市经济研究中心、
嘉兴市经济研究中心、嘉兴市委政策研究室,1992 年 8 月至 2005 年 12 月先后
任嘉兴市体改委、嘉兴市证券委主任科员,2005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2 月先后任
嘉兴市国资委、嘉兴市金融上市办主任科员,2010 年 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嘉兴
天马投资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嘉兴
中磊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潘煜双女士:独立董事,1964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曾
获“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1986 年 7 月至 1996 年 7 月任职于浙江冶金
经济专科学校,1996 年 7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副主
任,2000 年 7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教于嘉兴学院,2005 年 3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
嘉兴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2007 年 7 月至今任嘉兴学院商学院现代会计研究所
所长;2016 年 7 月至今任嘉兴学院商学院院长;另还任国家特色专业(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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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负责人、浙江省“十二五”优势专业(会计学)建设负责人。2013 年 2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戴礼兴先生:独立董事,1961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3 年 8
月至 1984 年 8 月任职于江苏徐州帘子布厂,1987 年 3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职于
苏州丝绸工学院染化系,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研室主任,1997 年 6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职于苏州大学材料工程学院,先后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
任,2008 年 7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苏州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副主任,2008 年
7 月至今任苏州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2015 年 11 月至今
任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 2014 年 8 月 30 日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 2 名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1 名职工监事组成第二届监事会,
监事任期三年。
沈雪庆先生:监事会主席,1964 年出生,高中学历,经济师。1979 年至 1999
年先后任职于桐乡县青石社办厂、桐乡市凤鸣化纤厂、浙江凤鸣集团公司、桐乡
市凤鸣实验厂,1999 年 8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新凤鸣化纤监事、供应部经理,2002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新凤鸣投资董事,2008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物资供应部
总经理,2015 年 2 月至今任中维化纤监事。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朱树英先生:监事,1962 年出生,中专学历,经济师。1984 年至 1999 年先
后任职于桐乡县化学纤维厂、桐乡市凤鸣化纤厂、浙江凤鸣集团公司、桐乡市凤
鸣实验厂,1999 年 8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新凤鸣化纤销售部经理,2002 年 12 月
至 2007 年 12 月任新凤鸣投资监事,2008 年 5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公司销售部总
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2015 年 2 月至今任中盈化纤监
事。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朱志华先生:职工监事,1974 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93 年至 2001
年先后任职于桐乡市凤鸣化纤厂、浙江凤鸣集团公司、桐乡市凤鸣实验厂,1999
年 8 月至 2008 年 10 月先后任职于新凤鸣化纤、中维化纤、中恒化纤、新凤鸣有
限,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公司公用工程车间主任,2012 年 1 月至今任
公司项目管理部副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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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
人员任期三年。
庄奎龙先生:董事长、总裁,个人简要情况详见本节之“一、(一)董事”。
沈健彧先生:董事、副总裁,个人简要情况详见本节之“一、(一)董事”。
朱根新先生:副总裁,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 年被评
为“嘉兴市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1987 年 8 月至 1995 年 8 月任职
于江苏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1995 年 8 月至 2002 年 4 月先后任仪征化纤佛山
聚酯有限公司生技部副经理、聚酯分厂副厂长,2002 年 5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新
凤鸣化纤副总经理,2003 年 5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中欣化纤副董事长,2006 年
3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中驰化纤董事长、总经理,2009 年 10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
中驰化纤董事,201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总师室总工程师,2016 年 11 月至今任独
山能源执行董事兼经理。2008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庄耀中先生:副总裁,1987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 年 12 月起任职于公司,
2015 年 4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公司总裁助理,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赵春财先生:副总裁,1968 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0
年被授予“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称号,被评为“嘉兴市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
人培养人员”。1990 年 8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职于江苏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2 年 9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职于新凤鸣化纤,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中
驰化纤总经理助理,2008 年 9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公司长丝事业部总经理,2008
年 9 月至今任研究院院长。2011 年 1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公司总裁助理,2016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许纪忠先生:副总裁,1967 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86 年至 2001
年先后任职于桐乡市凤鸣化纤厂、浙江凤鸣集团公司、桐乡市凤鸣合纤有限公司。
2001 年 1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新凤鸣化纤车间主任,2003 年 4 月至 2006 年 3 月
任中欣化纤总经理助理,2006 年 3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中驰化纤董事、副总经
理,2009 年 10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中驰化纤董事长、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今
任公司项目管理部总经理。2014 年 8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公司总裁助理,2016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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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高强先生:财务负责人,1972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审计师。1993 年 7 月
至 2004 年 11 月任职于浙江财经学院,2004 年 11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职于安徽
和泰房地产有限公司,2006 年 2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钱江水利财务部高级经理,
2013 年 4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浙江爵派尔服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7 月起
任职于公司财务部,201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杨剑飞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个人简要情况详见本节之“一、(一)董
事”。
(四)核心技术人员
朱根新先生:副总裁,个人简要情况详见本节之“一、(三)高级管理人员”。
赵春财先生:副总裁,个人简要情况详见本节之“一、(三)高级管理人员”。
陆斗平先生:总师室副总工程师,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1995
年 8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职于江苏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2 年 9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新凤鸣化纤仪表工程师,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中驰化纤副总工
程师,2008 年 9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公司聚酯事业部副总经理,2014 年 5 月至今
任公司总师室副总工程师。
郭杰先生:总师室副总工程师,1967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
年 8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职于江苏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新凤鸣化纤机械工程师,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中驰化纤聚酯厂
副厂长,2008 年 9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公司聚酯事业部副总经理,2014 年 5 月至
今任公司总师室副总工程师。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一)直接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比例未发生变化,持股数量因公司 2015 年 3 月实施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相应增加,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2015.3.23 至今 2014.1.1-2015.3.23
序号 姓名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万股) (%) (万股) (%)
1 庄奎龙 16,157.5755 30.79 7,344.3525 30.79
2 屈凤琪 5,189.6295 9.89 2,358.9225 9.89
3 吴林根 2,082.7125 3.97 946.6875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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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3 至今 2014.1.1-2015.3.23
序号 姓名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万股) (%) (万股) (%)
4 沈雪庆 612.5625 1.17 278.4375 1.17
5 朱树英 612.5625 1.17 278.4375 1.17
6 沈健彧 588.0600 1.12 267.3000 1.12
7 许纪忠 588.0600 1.12 267.3000 1.12
8 杨剑飞 563.5575 1.07 256.1625 1.07
合计 26,394.72 50.30 11,997.60 50.30
前述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和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二)间接持股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恒聚投
资、中聚投资、尚聚投资和诚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恒聚投资、中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未发生变化,尚聚投资、
诚聚投资自 2014 年 5 月 5 日成为公司股东起至今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未发生变化;
恒聚投资、中聚投资、尚聚投资和诚聚投资持股数量因公司 2015 年 3 月实施未分
配利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应增加。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2015.3.23 至今 2014.1.1-2015.3.23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万股) (%) (万股) (%)
1 恒聚投资 12,025.2000 22.92 5,466.0000 22.92
2 中聚投资 7,840.8000 14.94 3,564.0000 14.94
3 尚聚投资 1,821.6000 3.47 828.0000 3.47
4 诚聚投资 873.4000 1.66 397.0000 1.66
合计 22,561.0000 42.99 10,255.0000 42.99
注:尚聚投资、诚聚投资自 2014 年 5 月 5 日起成为公司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恒聚投资股
权的情况未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庄奎龙 962.13750 35.21
2 吴林根 473.34375 17.32
3 沈雪庆 139.21875 5.09
4 朱树英 139.21875 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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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5 沈健彧 133.65000 4.89
6 许纪忠 133.65000 4.89
7 杨剑飞 128.08125 4.69
合 计 2,109.30000 77.18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
中聚投资股权及变动情况如下:
2014.4.10 至今 2014.1.1-2014.4.10
序号 姓名 出资额 比例 出资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1 庄奎龙 82.5 16.5 66.5 13.3
2 朱根新 28.5 5.7 28.5 5.7
3 朱志华 17.5 3.5 17.5 3.5
4 赵春财 13.0 2.6 13.0 2.6
5 庄方龙 11.5 2.3 11.5 2.3
6 陆斗平 11.0 2.2 11.0 2.2
7 郭 杰 8.5 1.7 8.5 1.7
合计 172.5 34.5 156.5 31.3
注:庄方龙系庄奎龙之弟,现任职于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尚聚投资股
权及变动情况如下:
2015.3.17 至今 2015.2.11-2015.3.17 2014.11.10-2015.2.11 2014.4.22-2014.11.10

姓名 出资额 比例 出资额 比例 出资额 比例 出资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1 庄耀中 244.35 21.860 224.10 20.048 183.60 16.425 170.00 16.425
2 高 强 24.30 2.174 24.30 2.174 24.30 2.174 22.50 2.174
合计 268.65 24.034 248.40 22.222 207.90 18.599 192.50 18.599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诚聚投资股
权及变动情况如下:
2014.11.10 至今 2014.4.22-2014.11.10
序号 姓名 出资额 比例 出资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1 庄耀中 23.60 2.01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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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无其他对外投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兼职情况如下:
兼职企业和公司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企业名称 在兼职企业职务
的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
董事长 恒聚投资 执行董事
庄奎龙 人控制
总裁
新凤鸣国际 董事 公司子公司
屈凤琪 董事 桐乡市人才市场 职员 无关联关系
董事
沈健彧 中辰化纤 监事 公司子公司
副总裁
浙江嘉兴中磊投资管理
杨振武 独立董事 总裁助理 无关联关系
咨询有限公司
嘉兴学院商学院 院长 无关联关系
嘉兴学院现代会计研究
所长 无关联关系

嘉欣丝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潘煜双 独立董事
钱江生化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京新药业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莎普爱思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仪表
常务理事 无关联关系
功能材料分会
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 理事 无关联关系
戴礼兴 独立董事
苏州市化学化工学会 秘书长 无关联关系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
沈雪庆 监事 中维化纤 监事 公司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
恒聚投资 总经理
朱树英 监事 人控制
中盈化纤 监事 公司子公司
尚聚投资 执行董事 公司股东
公司子公司参股
庄耀中 副总裁 民泰村镇银行 董事
公司
诚聚投资 执行董事 公司股东
受同一实际控制
许纪忠 副总裁 恒聚投资 监事
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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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企业和公司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企业名称 在兼职企业职务
的关系
中石科技全资子
朱根新 副总裁 独山能源 执行董事、经理
公司
除以上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有在其他
单位兼职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一)董事(除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领薪情况
公司董事屈凤琪不在公司及关联企业领薪,其余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均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专职领薪。2016 年度,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领薪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金额(万元)
庄奎龙 董事长、总裁 41.14
吴林根 董事 24.01
沈健彧 董事、副总裁 33.62
杨剑飞 董事、董事会秘书 25.87
沈雪庆 监事会主席 23.90
朱树英 监事 22.36
朱志华 职工监事 20.51
庄耀中 副总裁 33.83
朱根新 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50.71
赵春财 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40.05
许纪忠 副总裁 30.96
高 强 财务负责人 18.94
陆斗平 核心技术人员 33.95
郭 杰 核心技术人员 33.90
合计 433.75
除以上薪酬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目前均未享
有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二)独立董事津贴
经 201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每年津贴为 5 万
元(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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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相互间亲属关系情况
庄奎龙与屈凤琪为夫妻关系,庄耀中为庄奎龙与屈凤琪之子,许纪忠为庄奎
龙妹夫。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
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所作
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签订的协议
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与核心技术人
员签订了《员工保密协议》,对上述人员的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作了相关约定,
明确了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作出的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
大事项提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4 年 8 月换届选举董事会、监事会,并重新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
(一)董事近三年变动情况
2011 年 8 月 27 日,公司 201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庄奎龙、屈凤
琪、吴林根、吴新兰、冯新卫、郑俊林、杨振武和林金松等 8 人为公司董事,组
成第二届董事会,其中郑俊林、杨振武和林金松为独立董事;同日,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庄奎龙为董事长。
2012 年 12 月,林金松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13 年 2 月 27 日,
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潘煜双为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8 月 30
日,公司 201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庄奎龙、屈凤琪、吴林根、沈健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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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剑飞、郑俊林、杨振武和潘煜双等 8 人为公司董事,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其中
郑俊林、杨振武和潘煜双为独立董事;同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庄奎龙为董事长。
2015 年 12 月,郑俊林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16 年 3 月 29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戴礼兴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近三年变动情况
2011 年 8 月 4 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朱志华为职工监事;2011 年 8 月
27 日,公司 201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沈雪庆、朱树英为非职工监事,
与职工监事朱志华组成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沈雪庆为监事会主席。
2014 年 8 月 10 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朱志华为职工监事;2014 年 8 月
30 日,公司 201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沈雪庆、朱树英为非职工监事,
与职工监事朱志华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沈雪庆为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2011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庄奎龙为总裁,聘任
吴林根、朱根新为副总裁,聘任吴新兰为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聘任赵春财为总
裁助理,聘任杨剑飞为董事会秘书。
2014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庄奎龙为总裁,聘任
吴林根、朱根新、沈健彧为副总裁,聘任高强为财务负责人,聘任赵春财、许纪
忠为总裁助理,聘任杨剑飞为董事会秘书。2015 年 12 月,吴林根因职务调整不
再担任副总裁职务。
2015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聘任庄耀中为总裁助理。
201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聘任庄耀中为副总裁,庄耀
中不再担任公司总裁助理。
2016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聘任赵春财、许纪忠为
公司副总裁,赵春财、许纪忠不再担任公司总裁助理。
综上,公司最近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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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概述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
定了《公司章程》,并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草
案)》。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
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
相互协调和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相
关制度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与相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
不存在差异。上述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进一步制度保障。同
时公司聘任了 3 名专业人士担任独立董事并参与决策和监督,增强董事会决策的
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在公司运行期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
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在公司运行期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相关机构和人员,
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各尽其责、协调制衡,
有效地保证了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公司不存在管理层、董事会等违反《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的权利
《公司章程(草案)》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依照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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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
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
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
其所持有的股份;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
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规定的其他权利。
(2)股东的义务
《公司章程(草案)》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除法律、法规规定
的情形外,不得退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
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行政法规及
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草案)》第四十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
准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
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
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本章程;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
定的担保事项;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30%的事项;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审议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草案)》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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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连续十
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
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对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
他担保的情形。
3、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草案)》及2008年8月28日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上审议
通过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对公司
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提案、召开、出席、主持、表决等事项均制定了具体的
运行程序。
4、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期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15次会议。公司股
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的构成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董事会的职责
《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
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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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
理制度;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
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
作;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相关职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草案)》及2008年8月28日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上审议
通过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对公司董
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提案、召开、出席、主持、表决等事项均制定了具体的
运行程序。
4、董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期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共召开22次会议。公司董事
会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
数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职责
《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应当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
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
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
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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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
司承担。
3、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草案)》及2008年8月28日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上审议
通过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提案、召开、出席、
主持、表决等事项均制定了具体的运行程序。
4、监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期初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公司监事
会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情况
2011 年 8 月 27 日,公司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郑俊林、杨振武、
林金松等 3 人为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2012 年 12 月,林金松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13 年 2 月 27 日,
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潘煜双为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8 月 30
日,公司 201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郑俊林、杨振武、潘煜双等 3 人为
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2015 年 12 月,郑俊林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16 年 3 月 29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戴礼兴为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人士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
2、独立董事的制度安排
2011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
事制度》(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规定了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享有以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
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员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
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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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
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300万元至3000
万元之间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至5%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应先
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含5%)的重大关联交易,应先
由独立董事认可、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股东大会批准;(5)公司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本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300万元以上或公司
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
措施回收欠款;(6)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7)在年度报告中,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8)独立董事
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9)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如公司的财务会
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10)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其
他组织拟对公司进行收购或者取得控制权;(12)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事项。
3、独立董事参与公司治理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接受聘任以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阅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报告、董事会议案等有关文件资料,并就关联交易等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外,独立董事在公司发展战略,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决
策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0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秘书工作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修订),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聘任或解聘、主要职责等进行规范,并聘任吴新兰为董事会秘书。2011年8月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杨剑飞为董事会秘书;2014年8月30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杨剑飞为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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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为:(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
证券监管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媒体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证券交易所可
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
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3)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
公司披露的资料;(4)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
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5)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
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6)负责与公
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
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7)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
会议记录等;(8)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本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工作制度、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
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9)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
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
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
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
向证券交易所报告;(10)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资料,并
负责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11)关注媒体报道并
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问询;(12)《公司
法》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自聘任以来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并亲自
记录或安排其他人员记录会议记录;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会
秘书均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供会议材料、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较好地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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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职责。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中介
机构的配合协调、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主要管理制
度的制定等方面亦发挥了重大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
2011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设立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的议案,即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
委员会,同时选举了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现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成员如下:
委员会名称 成员
战略发展委员会 庄奎龙(主任委员、董事长)、戴礼兴(独立董事)、吴林根
提名委员会 杨振武(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戴礼兴(独立董事)、吴林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杨振武(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潘煜双(独立董事)、杨剑飞
审计委员会 潘煜双(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杨振武(独立董事)、沈健彧
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已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运作,
对完善公司治理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2、制度安排
2011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各专门委员会
议事规则,对各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责做了详细的规定。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
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
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
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
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
对董事会、经理层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更换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或建议;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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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授权的其他事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
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与业绩考核指标;制订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制度与薪酬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
理;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进行审查;
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
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配合公
司监事会进行监事审计活动;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三、发行人近三年内违法违规情况
(一)2013年公司子公司中驰化纤被嘉兴海关处罚事宜
2013 年 8 月 14 日,嘉兴海关作出嘉关缉违字[2013]4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中驰化纤 2008 年 11 月至 2009 年底未经海关许可,转让保税原料 PTA 的行为,
科处罚款人民币 96 万元。
1、被嘉兴海关处罚的具体原因
中驰化纤因进料加工业务进口保税原料PTA,由于公司涤纶长丝生产的连续
性,个别生产操作人员对海关保税原料监管规定的不熟悉,在进料加工生产环节,
将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串换用于生产,构成擅自转让保税原料PTA的行为。
2、主管机构对公司进行处罚的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
具体事实:2008年至2009年期间,中驰化纤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嘉兴海关申领
了8本进料加工贸易手册,手册项下合计进口保税PTA10,021,000千克,出口保税
成品POY5,221,140千克,FDY3,173,488.5千克,DTY2,427,114千克(上述成品共
折合保税原料PTA6,422,660.29千克),手册项下保税PTA补税51,059.748千克;仓
库结余保税成品POY31,860千克,FDY59,205千克(上述结余成品共折合保税
PTA54,288.12千克);仓库结余保税原料PTA770,609.1千克。中驰化纤8本手册项
下应产生聚酯切片2,335,432.748千克(折合保税PTA1,398,457.1295千克),应结
余保税料件1,323,925.6125千克。2008年11月-2009年底,中驰化纤未经海关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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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转让1,323,925.6125千克保税PTA制品及2,335,432.748千克保税聚酯切片(折
合保税PTA1,398,457.1295千克),合计转让保税PTA2,722,382.742千克。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
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中驰化纤2008
年至2009年底期间串换保税PTA与非保税PTA用于生产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
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
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嘉兴
海关据此对中驰化纤科处罚款96万元。
3、上述处罚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行政处罚的罚款金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
八条规定的处罚下限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
八条规定,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
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可
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根据《行政
处罚决定书》,中驰化纤涉案保税PTA货值13,626,637.86元,此次行政处罚罚款金
额为96万元,占货值的7.05%,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
十八条规定的处罚下限区域。
本次处罚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嘉兴海关已对中驰化纤违规行为进行
了认定。2015年6月1日,嘉兴海关出具《证明》,经我关核实,桐乡市中驰化纤
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至2009年年底期间未经本关许可擅自转让保税料件被嘉
兴海关以嘉关缉违字[2013]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科处罚款人民币96万元,其行为
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综上所述,中驰化纤行政处罚事件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已经嘉兴海关认定,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4、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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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至 2012 年,嘉兴海关对中驰化纤上述行为进行了调查,调查期间,
公司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并主动交纳担保金。调查期间,公司深
刻检讨事件发生的过程和原因,为了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公司优化生产流程并
加强管理措施,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制定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工贸易
保税货物监管制度》,按照《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规定从流程和制度
上对保税原料、保税投料生产和运行、保税成品方面进行了规定。
保税原料管理方面,保税原料到达厂区现场后,核对货物品名数量,办理入
库手续,存放保税仓库库位,做到专料专放、专料专用。
保税投料生产和运行管理方面,根据阶段性保税投料,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区
分保税成品原则。聚酯生产车间根据当天保税生产所需要领用的保税原料进行投
料生产,并准确录入每日保税 PTA 和 MEG 投料表,载明投料的件数、数量、具
体时间和跟踪批号,确保当天出口生产所需保税原料的准确性和与现场数量的吻
合,严格区分非保税原料。
保税成品管理方面,根据每日产量,严格区分保税与非保税成品。由成品仓
库按规定填制专门的保税成品入库单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将生产好的保税成品整
齐堆放于保税成品仓库指定位置,保税成品仓库是工厂划出的专门存放保税成品
的地方,圈围有警示带、摆放有“保税成品”字样的相关醒目铭牌,加以明显区
别于其他非保税的成品货物。做到账、物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监管
制度》。根据嘉兴海关于 2015 年 6 月 1 日、2015 年 11 月 4 日、2016 年 1 月 28
日、2016 年 7 月 27 日、2017 年 1 月 22 日出具的证明,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 月 19 日,除中驰化纤上述处罚外,公司及子公司在嘉兴海关无违法违规记
录;根据湖州海关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2015 年 11 月 18 日、2016 年 2 月 1 日、
2016 年 7 月 25 日、2017 年 1 月 18 日出具的证明,2012 年 7 月 5 日至 2016 年
12 月末,未发现中石科技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根据天健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核后出具的天健审〔2017〕189 号《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新凤鸣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措施不存在漏洞,内控措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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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近三年内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近三年内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
四、发行人近三年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和审议程序。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一)针对公司股权结构、行业等特点建立的保证内控制度完整合理有效、
公司治理完善的具体措施
1、针对公司股权结构的相关制度
本次发行前,庄奎龙直接持有公司 30.79%的股份,并通过恒聚投资、中聚
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37.8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
后,庄奎龙仍然处于控股地位。为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维护公司的独立性,公
司已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通过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独立董事制度》、三会议事规则等,建立了相应的预防损害机制,这些
制度安排可以有效地防止控股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针对行业特点建立的措施
(1)货币资金管理
民用涤纶长丝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经营活动创造现金流的能力较
强,账面货币金额较充裕。针对此特点,公司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货币资
金内部控制制度》、《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
对资金收入管理、资金支付结算管理、资金调度、资金对账等进行了严格规定,
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管理。
(2)原材料采购
针对民用涤纶长丝行业原材料采购量较大的特点,为了控制成本、保障物资
采购的质量和及时供应,公司专门制定了《成本费用内部控制制度》、《存货内部
控制制度》。公司采购物资遵循“质量第一、经济实惠、生产适用”的原则,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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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PTA、MEG 等原材料符合商检或与供货商所约定的技术标准;要求其他设备
零配件、燃料、辅料、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物资达到公司质量标准。
(3)子公司管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 8 家生产型子公司、2 家贸易型子公
司。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公司专门制定了《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
形成了一整套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并通过委派董事、经理和财务人员等措施对
子公司进行管理,强化了母子公司之间的经营联系,保证公司在人财物等方面对
下属子公司实施有效管控。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分析后认为:“根据《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内部控制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所
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天健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核后出具了天健审〔2017〕189 号《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该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结论性评价意见为: 我们认为,
新凤鸣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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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
单位:元
资产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96,625,338.65 515,352,156.06 349,371,258.0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 324,330.00
资产
应收票据 82,429,800.19 44,565,006.99 94,149,594.87
应收账款 203,015,081.44 244,575,704.66 102,000,499.34
预付款项 154,646,200.80 78,024,970.76 99,188,710.32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30,889,773.91 36,742,000.60 35,939,881.39
存货 670,617,213.39 661,639,869.48 510,065,482.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69,444.45 420,213.39 -

其他流动资产 331,533,221.47 573,024,628.72 443,471,816.16
流动资产合计 1,969,826,074.30 2,154,344,550.66 1,634,511,572.2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24,637,246.16 23,421,297.87 22,178,617.07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6,040,768,765.99 5,791,648,155.23 4,032,321,720.69
在建工程 208,072,075.39 370,140,277.21 1,072,106,002.14
工程物资 1,509,397.45 1,081,128.60 26,898,291.40
固定资产清理 - - 15,518,483.87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309,636,091.11 255,443,423.32 245,849,825.89
开发支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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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8,440,796.55 5,013,290.84 4,158,846.4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422,908.38 56,158,388.66 39,837,921.93
其他非流动资产 8,514,607.51 10,531,096.75 12,547,585.99
非流动资产合计 6,651,001,888.54 6,533,437,058.48 5,491,417,295.47
资产总计 8,620,827,962.84 8,687,781,609.14 7,125,928,867.73
合并资产负债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10,000,000.00 1,698,484,481.22 1,353,335,064.0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4,127,598.00 1,114,060.00 123,140.00
负债
应付票据 633,760,000.00 979,125,000.00 585,504,490.00
应付账款 740,901,741.49 909,846,357.89 557,116,343.43
预收款项 230,613,602.05 44,610,078.71 59,541,163.53
应付职工薪酬 63,226,001.50 56,330,016.34 50,529,117.40
应交税费 124,068,995.35 9,986,289.84 68,298,718.29
应付利息 25,559,158.94 8,902,558.67 13,382,702.02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9,154,961.41 11,477,788.49 20,034,144.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332,145,163.61 184,349,466.24 284,249,724.51

其他流动负债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3,773,557,222.35 3,904,226,097.40 3,392,114,607.8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85,391,928.90 1,889,923,810.57 869,135,676.81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45,273,606.12 132,398,412.05 215,841,795.5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152,881,333.34 147,224,030.80 106,246,673.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051,599.25 - 2,323,132.15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97,598,467.61 2,169,546,253.42 1,193,547,278.07
负债合计 5,271,155,689.96 6,073,772,350.82 4,585,661,885.87
股东权益:
股本 524,700,000.00 524,700,000.00 238,500,000.00
1-1-229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资本公积 32,309,507.90 32,309,507.90 143,825,603.97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531,936.15 521,537.40 375,142.66
专项储备 642,263.48 494,818.59 -
盈余公积 106,686,840.29 91,610,478.88 47,968,493.79
未分配利润 2,443,289,264.13 1,737,295,353.42 1,697,662,172.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3,108,159,811.95 2,386,931,696.19 2,128,331,412.92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41,512,460.93 227,077,562.13 411,935,568.9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49,672,272.88 2,614,009,258.32 2,540,266,981.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620,827,962.84 8,687,781,609.14 7,125,928,867.73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7,476,987,642.20 14,640,079,440.40 14,755,380,130.68
减:营业成本 15,860,697,354.43 13,760,296,843.16 13,966,670,557.96
税金及附加 28,529,543.00 10,249,017.58 14,012,465.23
销售费用 70,155,371.85 52,897,920.22 39,533,221.59
管理费用 379,119,423.51 311,521,523.82 238,942,408.57
财务费用 260,663,258.41 278,053,593.14 156,402,371.92
资产减值损失 1,835,179.90 16,465,253.57 -4,700,235.2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3,013,538.00 -1,315,250.00 -2,604,667.03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6,280,034.11 28,022,838.73 22,253,768.14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2,655,948.29 3,942,680.80 2,601,926.11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879,254,007.21 237,302,877.64 364,168,441.76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63,188,783.20 162,933,989.77 39,830,564.4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180,851.66 652,374.34 1,272,774.29
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3,024,812.21 17,645,474.93 13,658,480.3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751,732.71 482,212.31 592,700.68
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929,417,978.20 382,591,392.48 390,340,525.88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83,418,807.28 61,845,606.47 73,702,183.1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745,999,170.92 320,745,786.01 316,638,342.69
号填列)
1-1-230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731,564,272.12 304,483,916.01 291,391,101.25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4,434,898.80 16,261,870.00 25,247,241.4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10,398.75 146,394.74 209,937.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10,398.75 146,394.74 209,937.55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
- - -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 - -
导致的变动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
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10,398.75 146,394.74 209,937.55
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
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所享有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 -
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 - - -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 -
效部分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398.75 146,394.74 209,937.5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
- - -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746,009,569.67 320,892,180.75 316,848,280.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731,574,670.87 304,630,310.75 291,601,038.80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14,434,898.80 16,261,870.00 25,247,241.44
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39 0.58 0.56
(二)稀释每股收益 1.39 0.58 0.56
合并现金流量表
1-1-231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18,599,429,397.99 14,249,566,046.24 13,047,918,382.64

收到的税费返还 64,651,510.55 16,641,151.83 21,752,088.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43,561,392.71 143,847,173.05 107,852,232.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907,642,301.25 14,410,054,371.12 13,177,522,703.9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16,285,490,788.58 12,678,200,602.06 11,854,126,745.7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492,981,115.70 455,541,887.94 369,151,773.89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3,586,108.62 274,575,207.96 147,067,744.9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43,251,125.02 308,689,184.03 180,177,154.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205,309,137.92 13,717,006,881.99 12,550,523,419.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2,333,163.33 693,047,489.13 626,999,284.3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1,000,000.00 30,000,000.00 416,625,856.7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300,980.75 28,377,715.70 20,525,985.3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102,583.36 128,946,251.14 1,898,759.37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60,535,868.00 101,582,757.00 80,272,3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939,432.11 288,906,723.84 519,322,901.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819,183,224.06 1,127,452,576.24 950,240,162.38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1,770,972.88 3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37,004,315.09 9,661,117.77 36,583,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6,187,539.15 1,218,884,666.89 1,016,823,662.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6,248,107.04 -929,977,943.05 -497,500,760.9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 - -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854,600,295.18 7,127,436,678.51 5,189,786,670.84
1-1-232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3,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54,600,295.18 7,127,436,678.51 5,192,786,670.8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448,180,551.60 6,314,777,543.17 5,119,193,955.0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191,325,816.65 381,012,759.20 176,487,346.27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 125,000,000.00 -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95,913,279.96 91,350,651.27 94,744,143.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35,419,648.21 6,787,140,953.64 5,390,425,444.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0,819,353.03 340,295,724.87 -197,638,773.9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2,423,019.17 -21,950,454.93 1,924,816.32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77,688,722.43 81,414,816.02 -66,215,434.2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00,437,196.06 219,022,380.04 285,237,814.24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378,125,918.49 300,437,196.06 219,022,380.04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资产)
单位:元
资产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997,924.49 4,378,485.85 14,659,483.9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 - 100,000.00
应收账款 - - -
预付款项 - - 1,396,175.21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425,454,301.50 208,032,000.00 404,589,443.00
存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04,391.46 283.02 -
1-1-233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流动资产合计 451,856,617.45 212,410,768.87 420,745,102.2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1,114,300,227.20 964,300,227.20 793,529,254.32
投资性房地产 15,119,702.62 13,198,802.63 -
固定资产 939,947.84 2,967,742.90 18,508,254.16
在建工程 3,986,443.82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1,076,769.43 1,704,344.00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34,346,321.48 981,543,542.16 813,741,852.48
资产总计 1,586,202,938.93 1,193,954,311.03 1,234,486,954.68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170,000,000.00 15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 - 36,500,000.00
应付账款 16,785.00 16,785.00 1,501,911.84
预收款项 35,761.31 43,452.53 84,518.20
应付职工薪酬 829,816.87 749,735.66 872,057.57
应交税费 79,665.38 119,060.76 1,192,050.73
应付利息 20,533,333.40 262,208.32 6,102,221.90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5,964.40 46,070.27 63,296.8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421,501,326.36 171,237,312.54 596,316,057.05
1-1-234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1,715,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15,000.00 - -
负债合计 423,216,326.36 171,237,312.54 596,316,057.05
股东权益:
股本 524,700,000.00 524,700,000.00 238,500,000.00
资本公积 513,305.18 513,305.18 117,378,305.18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106,686,840.29 91,610,478.88 47,968,493.79
未分配利润 531,086,467.10 405,893,214.43 234,324,098.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62,986,612.57 1,022,716,998.49 638,170,897.6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586,202,938.93 1,193,954,311.03 1,234,486,954.68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9,301,093.02 5,967,427.06 359,311,566.84
减:营业成本 966,134.76 581,298.06 355,272,454.19
税金及附加 484,777.55 307,377.59 575,928.21
销售费用 - 138,811.23 1,306,887.46
管理费用 2,864,948.85 3,600,808.74 7,877,642.53
财务费用 6,387,375.05 8,518,694.82 9,326,888.39
资产减值损失 4,000.00 3,000.00 -508,901.2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 - -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150,000,000.00 433,746,653.50 73,192,939.65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 - -
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48,593,856.81 426,564,090.12 58,653,606.94
号填列)
1-1-235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加:营业外收入 2,241,738.66 10,088,316.61 6,940,566.1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 289,707.36 2,891,228.09
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71,981.39 232,555.87 1,550,749.7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65,273.06 225,797.61 43,784.00
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150,763,614.08 436,419,850.86 64,043,423.38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4,911,512.4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50,763,614.08 436,419,850.86 59,131,910.92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50,763,614.08 436,419,850.86 59,131,910.92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9,337.18 318,621.47 401,388,345.17
收到的税费返还 78,029.08 - 4,765,057.1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79,094.00 17,139,466.49 6,640,587.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46,460.26 17,458,087.96 412,793,989.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401.93 38,004,943.67 333,612,068.9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05,406.91 1,969,958.39 21,623,271.4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25,448.40 1,948,419.12 4,545,609.4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10,220.41 686,428.22 11,772,327.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54,477.65 42,609,749.40 371,553,277.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8,017.39 -25,151,661.44 41,240,712.1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00 433,746,653.50 73,192,939.6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 1,760,418.74 4,309,597.93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60,750.00 233,982,029.01 206,304,166.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0,060,750.00 669,489,101.25 283,806,703.5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4,289,479.76 - 104,974.14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0,000,000.00 170,770,972.88 10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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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9,465,000.00 5,727,779.00 202,272,221.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3,754,479.76 176,498,751.88 302,377,195.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693,729.76 492,990,349.37 -18,570,491.5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00,000,000.00 710,000,000.00 65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0,000,000.00 710,000,000.00 65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0,000,000.00 1,090,000,000.00 67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18,742,250.06 90,818,886.07 20,253,275.4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3,742,250.06 1,180,818,886.07 690,253,275.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6,257,749.94 -470,818,886.07 -40,253,275.4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564.15 -800.00 263,605.71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354,438.64 -2,980,998.14 -17,319,449.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78,485.85 7,359,483.99 24,678,933.1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732,924.49 4,378,485.85 7,359,483.99
二、审计意见类型
公司已聘请天健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天健审[2017]188 号)。
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
项或情况。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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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有 10 家,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
序号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权益比例 取得方式 合并期间
名称
非同一控制
1 新凤鸣化纤 制造业 1,300 万元 100% 2014.01.01-2016.12.31
下合并
同一控制下
2 中维化纤 制造业 1 亿元 100% 2014.01.01-2016.12.31
合并
同一控制下
3 中欣化纤 制造业 9,834.3009 万元 100% 2014.01.01-2016.12.31
合并
同一控制下
4 中驰化纤 制造业 2,200 万美元 75% 2014.01.01-2016.12.31
合并
5 中辰化纤 制造业 1 亿元 100% 设立或投资 2014.01.01-2016.12.31
6 中石科技 制造业 4 亿元 100% 设立或投资 2014.01.01-2016.12.31
7 中盈化纤 制造业 1 亿元 100% 设立或投资 2014.01.01-2016.12.31
8 独山能源 制造业 12 亿元 100% 设立或投资 2016.11.18-2016.12.31
新凤鸣进出 同一控制下
9 商业 1,000 万元 100% 2014.01.01-2016.12.31
口 合并
10 新凤鸣国际 商业 5 万美元 100% 设立或投资 2014.01.01-2016.12.31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
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
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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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
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涤纶长丝产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
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
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
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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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
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
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
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
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
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
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
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
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
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
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
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
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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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
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
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
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
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
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
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
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
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
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
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
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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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
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
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
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A、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C、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
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②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
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
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
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则表明其发
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
达到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但未超过12个月的,
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
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
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发
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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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
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
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
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三)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金额 1,000.00 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额 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提方法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关联方应收款项
对于关联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
果未发生减值不计提坏账。
3、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以国内信用证、境外信用证结算方式形
不计提坏账
成的应收账款组合(信用证组合)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2)账龄分析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5
1-2 年 10
2-3 年 20
3-4 年 30
4-5 年 50
5 年以上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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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四)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
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
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
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
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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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
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
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
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
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
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
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
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
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
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
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
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
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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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
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
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确认
为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
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
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
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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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
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损益。
(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
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3、5、10 4.5、4.75、4.85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3、5、10 18.00-32.33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3、5、10 9.00、9.50、9.7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4、5 3、5、10 18.00-24.25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
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
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
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
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
75%));(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
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
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5)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
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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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
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
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
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
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40、50
软件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
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
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
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
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
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
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
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九)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
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
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
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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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
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
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
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
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
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
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
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
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一)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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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
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
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
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
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
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
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
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
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
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
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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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
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
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
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
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
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
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
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
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
易或者事项。
(十四)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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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
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
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
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
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
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十五)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
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
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
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
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十六)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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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五、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1、按照税种分类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5%、6%、17%;2014 年出
口退税率为 16%,2015 年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 月 1 日起出口退税率为
17%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5%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余
房产税 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12%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16.5%、25%
2、按照主体分类
(1)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商品销售 17% 17% 17%
资金拆借、投资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6%
增值税
房产出租 不适用 不适用 5%
出口退税 16% 不适用 不适用
营业税 不适用 5% 5%
房产税 1.2%、12% 1.2%、12% 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5% 5% 5%
教育费附加 3% 3% 3%
地方教育附加 2% 2% 2%
企业所得税 25% 25% 25%
(2)浙江新凤鸣化纤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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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商品销售 17% 17% 17%
增值税
资金拆借 不适用 不适用 6%
营业税 5% 5% 5%
房产税 1.2%、12% 1.2%、12% 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5% 5% 5%
教育费附加 3% 3% 3%
地方教育附加 2% 2% 2%
企业所得税 25% 25% 25%
(3)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商品销售 17% 17% 17%
增值税 投资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6%
出口退税 16% 17% 17%
营业税 5% 5% 不适用
房产税 1.2%、12% 1.2%、12% 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5% 5% 5%
教育费附加 3% 3% 3%
地方教育附加 2% 2% 2%
企业所得税 25% 25% 25%
(4)桐乡中欣化纤有限公司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商品销售 17% 17% 17%
增值税 资金拆借、投资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6%
出口退税 16% 17% 17%
营业税 5% 5% 5%
房产税 1.2%、12% 1.2%、12% 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5% 5% 5%
教育费附加 3% 3% 3%
地方教育附加 2% 2% 2%
企业所得税 25% 25% 25%
(5)桐乡市中驰化纤有限公司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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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销售 17% 17% 17%
增值税 资金拆借、投资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6%
出口退税 16% 17% 17%
营业税 5% 5% 5%
房产税 1.2%、12% 1.2%、12% 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5% 5% 5%
教育费附加 3% 3% 3%
地方教育附加 2% 2% 2%
企业所得税 25% 25% 25%
(6)桐乡市中辰化纤有限公司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商品销售 17% 17% 17%
资金拆借、投资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6%
增值税
房产出租 不适用 不适用 5%
出口退税 16% 17% 17%
营业税 5% 5% 5%
房产税 1.2%、12% 1.2%、12% 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5% 5% 5%
教育费附加 3% 3% 3%
地方教育附加 2% 2% 2%
企业所得税 15% 15% 15%
(7)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商品销售 17% 17% 17%
增值税 投资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6%
出口退税 不适用 17% 17%
房产税 1.2%、12% 1.2%、12% 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5% 5% 5%
教育费附加 3% 3% 3%
地方教育附加 2% 2% 2%
企业所得税 25% 25% 25%
(8)桐乡市中盈化纤有限公司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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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销售 17% 17% 17%
增值税 投资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6%
出口退税 不适用 17% 17%
房产税 1.2%、12% 1.2%、12% 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5% 5% 5%
教育费附加 3% 3% 3%
地方教育附加 2% 2% 2%
企业所得税 25% 25% 25%
(9)浙江新凤鸣进出口有限公司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商品销售 17% 17% 17%
增值税 投资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6%
出口退税 16% 17% 17%
房产税 1.2%、12% 1.2%、12% 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7% 7%
教育费附加 3% 3% 3%
地方教育附加 2% 2% 2%
企业所得税 25% 25% 25%
(10)新凤鸣国际事业(香港)有限公司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企业所得税 16.5% 16.5% 16.5%
注:公司销售产品收入增值税税率均为 17%;合并范围内资金拆借利息收入(合并已
抵消)在营改增之前适用 5%营业税,2016 年 5 月 1 日起适用 6%增值税;房租收入在营改
增之前适用 5%营业税,2016 年 5 月 1 日起适用 5%增值税;2016 年 5 月 1 日起理财产品投
资收益适用 6%增值税。
(二)税收优惠的依据、备案认定及有效期等情况
1、中辰化纤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基本情况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
务局《关于认定杭州罗莱迪思照明系统有限公司等535家企业为2013年第一批高新
技术企业的通知》(浙科发高[2013]292号),中辰化纤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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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3年8月1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自2013年至2015年,
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中辰化纤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自 2016 年至 2018 年,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的税率计缴。
(2)中辰化纤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16〕32 号),中辰化纤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条件,逐条
说明如下:
①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中辰化纤成立于 2009 年 6 月,申请认定时已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②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
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2013 年至 2015 年,中辰化纤通过自主研发申请的专利情况为:2013 年新
增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8 项;2014 年新增实用新型专利 11 项;2015 年
新增实用新型专利 5 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辰化纤拥有发明专利 6 项,实用新型专利 35
项,均为公司通过自主申请取得。因此,公司满足对主要产品技术拥有知识产权
的条件。
③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
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中辰化纤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
年版)中“四、新材料”之“(三)高分子材料”之“4、新型纤维及复合材料制
备技术”所规定的范围。
④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
例不低于 10%
中辰化纤 2015 年底职工总数为 1,410 人,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
科技人员 147 人,占比为 10.43%,满足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
员占企业当期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的条件。
⑤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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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①最近一年
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
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2013 年至 2015 年,中辰化纤各年销售收入均超过 2 亿元,根据浙江方联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方联会专审【2016】193 号),中辰化纤
2013 年度至 2015 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3.16%,
超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 3%的标准;中辰化纤的研究开发费用
均发生在境内,不存在境外研究开发的情形。因此,中辰化纤研究开发费用比例
满足相应条件。
⑥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根据浙江方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方联会专审【2016】
194 号),中辰化纤 2015 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中辰化纤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为 69.80%,满足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 60%的条件。
⑦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该条件由高新企业认定管
理机构组织审查与认定,认定管理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按技术领域从专家
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5 名相关专家(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 60%,并至少有 1 名财
务专家),由被选专家负责企业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
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指标的考评。
中辰化纤已通过认定程序,于 2013 年 8 月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16
年 11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工作指引》所规定的相关考评要求。
⑧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
行为
根据桐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和 2017 年 1 月 10 日出
具的《证明》,中辰化纤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等相关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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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根据桐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和 2017 年 1 月 10 日出具的
《证明》,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 月 10 日,中辰化纤未受到有关产品
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未因质量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桐乡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出具的桐环证[2015]115 号《证
明》和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出具的桐环证[2017]1 号《证明》,确认中辰化纤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 月 12 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因环境违
法行为受到桐乡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
因此,中辰化纤符合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
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条件。
综上所述,结合中辰化纤实际情况并逐条核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中辰化纤符合高新
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3)报告期内享受的优惠政策和依据
《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2009]203 号)
规定:“四、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批准的有效期
当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
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持‘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手续办
理完毕后,高新技术企业可按 15%的税率进行所得税预缴申报或享受过渡性税收
优惠。”
报告期内,中辰化纤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 15%,符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
[2009]203 号)的规定。
综上所述,中辰化纤相关优惠政策的适用符合规定。
(4)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产生的所得税优惠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中辰化纤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优惠影响额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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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按照 25%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影响数 2,165.63 1,443.50 1,327.27
按照 25%计算递延所得税费用影响数 42.79 -72.58 35.66
所得税优惠合计影响数 2,208.41 1,370.92 1,362.94
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 74,599.92 32,074.58 31,663.83
占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比例 2.96% 4.27% 4.30%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中辰化纤因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产
生的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 1,362.94 万元、1,370.92 万元和 2,208.41 万元,占当
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4.30%、4.27%和 2.96%。报告期内,中辰化纤因享受高
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产生的所得税优惠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逐渐减弱,公司经营成
果对其不存在重大依赖。
2、新凤鸣化纤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基本情况
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 年版)》(财税〔2008〕117
号)和《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5 年版)》,公司全资子公司新
凤鸣化纤从 2011 年 5 月起享受再生聚酯销售收入按 9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税
收优惠政策。新凤鸣化纤分别于 2011 年 4 月、2013 年 7 月取得由浙江省经济和
信息化委员会颁布的综证书浙第 0503 号、1006 号《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有
效期至 2015 年 3 月);国务院于 2015 年 5 月 10 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
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 号)取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2015 年 11 月 12 日发布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
法》办理备案登记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新凤鸣化纤分别于 2016 年 3 月和 2017
年 2 月在桐乡市地方税务局洲泉税务分局办妥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该项所得税
优惠备案登记。新凤鸣化纤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分别实现再生聚酯销售
收入 65,437,257.63 元、53,925,518.73 元及 51,219,210.02 元,相应减计 2014 年、
2015 年及 2016 年应纳税所得额 6,543,725.76 元、5,392,551.87 元及 5,121,921.00
元。
3、中辰化纤、中盈化纤、中石科技、中维化纤享受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
等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环境保护专用设
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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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 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
税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中辰化纤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取得由桐乡市国家税务局签发的《企业所得税
优惠事项备案表》,2015 年申报备案的属于优惠目录范围的设备不含税投资额为
384,615.38 元,2015 年抵免企业所得税 38,461.54 元。
中盈化纤分别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2016 年 2 月 25 日和 2017 年 1 月 25 日
取得由桐乡市国家税务局签发编号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014 年、
2015 年及 2016 年申报备案的属于优惠目录范围的设备不含税投资额分别为
42,692,243.53 元、1,991,452.99 元及 19,406,314.60 元,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实际抵免企业所得税 3,053,689.47 元、1,414,680.18 元、1,940,631.46 元。
中石科技分别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和 2017 年 2 月 6 日取得由湖州市国家税
务局签发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015 年和 2016 年申报备案的属于
优惠目录范围的设备不含税投资额分别为 36,646,012.63 元和 3,393,162.43 元,
2015 年和 2016 年实际抵免企业所得税 3,664,601.26 元和 339,316.24 元。
中维化纤分别于 2013 年 4 月 22 日和 2014 年 3 月 28 日取得由桐乡市地方税
务局洲泉分局签发编号为桐地税洲优备〔2013〕144 号和桐地税洲优备〔2014〕
104 号的《税费优惠备案登记确认通知书》,2012 年、2013 年申报备案的属于优
惠目录范围的设备不含税投资额分别为 17,120,205.12 元及 26,517,116.09 元,2016
年实际抵免企业所得税 4,363,732.12 元。
4、公司及子公司享受福利企业税收优惠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系经桐乡市民政局认定的社会福利企业,持有桐乡市民政局
于 2013 年 1 月 23 日核发的福企证字第 33000505088 号《福利企业证书》,有效
期至 2015 年,2014 年由于公司陆续退出具体生产,相关残疾人员工转移至子公
司新凤鸣化纤,2014 年 12 月起公司不再享受福利企业待遇;新凤鸣化纤系经桐
乡市民政局认定的社会福利企业,并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取得福企证字第
33000505171 号福利企业证书,2015 年到期后于 2016 年 1 月 1 日取得新的福企
证字第 33000505171 号福利企业证书,有效期至 2020 年。
(1)福利企业相关法律法规
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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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 称 实施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008 年 7 月 1 日
2 《残疾人就业条例》 2008 年 7 月 1 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3 2007 年 7 月 1 日
(财税〔2007〕92 号)(于 2016 年 10 月失效)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
4 2007 年 7 月 1 日
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 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于 2016 年
5 2007 年 7 月 1 日
10 月失效)
6 《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2010 年 12 月 21 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
7 2016 年 5 月 1 日
知》
8 《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 2016 年 5 月 1 日
《民政部关于做好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事项
9 2016 年 10 月 10 日
有关工作的通知》
(2)认定标准
根据民政部颁布的《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申请福利企业
资格认定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依法与安置就业的每位残疾人职工签订 1 年(含)以上的劳动合
同或者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在单位实际上岗从事全日制工作,且
不存在重复就业情况;
(二)企业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的月平均实际安置就业的残疾人职工
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 25%(含)以上,且残疾人职工不少于 10 人;
(三)企业在提出资格认定申请的前一个月,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
每位残疾人职工实际支付了不低于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最低工资标准的工
资;
(四)企业在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按月足
额缴纳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
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五)企业具有适合每位残疾人职工的工种、岗位;
(六)企业内部的道路和建筑物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
公司及新凤鸣化纤在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时及被认定为福利企业期间:
①与残疾人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均在 1 年(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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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职工均在单位实际上岗从事全日制工作,且不存在重复就业的情形;
②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安置就业的残疾人职工情况如下:
时间 全部职工人数 残疾人职工人数 残疾人职工占比
2012 年 12 月 31 日 448 139 31.03%
2013 年 12 月 31 日 404 116 28.71%
2014 年 12 月 31 日 90 57 63.33%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新凤鸣化纤安置就业的残疾人职工情况如下:
时间 全部职工人数 残疾人职工人数 残疾人职工占比
2015 年 1 月 31 日 205 63 30.73%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00 108 36.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57 143 40.06%
注:2015 年 1 月为新凤鸣化纤提出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
由上表可见,福利企业待遇享受期间,公司及新凤鸣化纤残疾人职工占公司
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均达到 25%以上,且残疾人职工不少于 10 人。
③报告期内各期末月,公司为残疾人职工支付的工资情况如下:
残疾人职工人 残疾人职工工资 残疾人职工人均 公司所在地桐乡市最
时间
数 总额(元) 工资(元) 低工资标准(元)
2012 年 12 月 139 434,828.00 3,128.26 1,160
2013 年 12 月 116 407,810.00 3,515.60 1,310
2014 年 12 月 57 223,001.50 3,912.31 1,470
报告期内各期末月,新凤鸣化纤为残疾人职工支付的工资情况如下:
残疾人职工人 残疾人职工工资 残疾人职工人均 公司所在地桐乡市最
时间
数 总额(元) 工资(元) 低工资标准(元)
2015 年 1 月 63 221,323.00 3,513.06 1,470
2015 年 12 月 108 415,332.70 3,845.67 1,660
2016 年 12 月 143 570,102.86 3,986.73 1,660
注:2015 年 1 月为新凤鸣化纤提出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
由上表可见,在福利企业待遇享受期间,公司及新凤鸣化纤为残疾人职工支
付的实际工资高于公司及新凤鸣化纤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④公司残疾人职工均安排在纺丝车间、纸管车间、纸箱车间和泡沫车间,主
要岗位为门卫、卫生、杂工、纺丝、干燥、保钳、检验、打包、接纸、上纸、行
车、烘房、接管、分纸、精切、放管、装箱等,发行人对残疾人职工的工种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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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位的安排适合其生理特征和健康状况。
⑤根据公司及新凤鸣化纤福利企业待遇享受期间每月向桐乡市国家税务局
提交的《福利企业参保人员信息明细表》,公司及新凤鸣化纤已根据国家政策规
定为公司的每位残疾人职工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⑥企业内部的道路和建筑物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
综上,公司及新凤鸣化纤符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福利企业的
认定标准。
(3)享受待遇及其期限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 号)、《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 号)及《促进残疾
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33 号),新凤鸣
及新凤鸣化纤按照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员人数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优惠,其中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为每人每年 35,000 元的限额、2016 年 5 月 1 日起为每人每
年 79,680 元的限额。
2014 年公司收到增值税退税款 3,138,336.92 元;2015 年及 2016 年新凤鸣化
纤分别收到增值税退税款 2,403,336.08 元和 7,656,125.17 元。
2016 年 10 月 10 日民政部发文《民政部关于做好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事
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民政部关于印发〈福利企业
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103 号)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换发〈福
利企业证书〉的通知》(民办函〔2012〕387 号),并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事项。
新凤鸣化纤将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
52 号)及《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33 号)的规定按安置残疾人职工情况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5、新凤鸣化纤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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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 号)及《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
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全资子公司新凤鸣化纤以废弃天
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制品为原料生产的再生聚酯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优惠政策。新凤鸣化纤分别于 2011 年 4 月、2013 年 7 月取得由浙江省经
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布的综证书浙第 0503 号、1006 号《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
(有效期至 2015 年 3 月),享受上述优惠政策;2015 年 4 月-6 月,新凤鸣化纤
未享受上述优惠政策;2015 年 7 月 1 日起,新凤鸣化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
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继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新凤鸣化纤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取得由桐乡市国家税务局签发的《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有效
期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新凤鸣
化纤分别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 387,617.03 元、699,289.55 元及
774,689.88 元。
六、分部信息
(一)业务分部
公司主营业务的业务分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POY 1,230,911.84 1,125,582.90 989,077.15 941,653.22 948,606.05 903,351.23
FDY 282,221.67 249,428.81 279,063.07 254,995.68 354,213.45 334,178.12
DTY 130,102.88 112,588.63 67,011.88 57,867.67 77,321.64 69,922.56
复合丝 - - - - 488.40 551.28
平牵丝 - - - - 2,511.77 2,372.13
聚酯切片 8,936.90 8,747.38 25,580.93 25,442.84 25,287.40 24,814.27
再生聚酯 5,121.92 4,840.79 5,392.55 4,890.00 6,543.73 6,200.56
小计 1,657,295.21 1,501,188.51 1,366,125.59 1,284,849.40 1,414,972.44 1,341,390.15
(二)地区分部
公司主营业务的地区分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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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内销 1,533,233.57 1,392,239.98 1,264,483.57 1,193,505.44 1,311,148.44 1,244,533.97
外销 124,061.63 108,948.53 101,642.01 91,343.97 103,824.00 96,856.18
小计 1,657,295.21 1,501,188.51 1,366,125.59 1,284,849.40 1,414,972.44 1,341,390.15
七、最近一年的收购兼并情况
最近一年,公司不存在收购兼并企业资产或股权的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
(一)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经天健核验的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7.09 17.02 68.01
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
- - -
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4,248.36 3,817.35 2,224.50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 -
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 - -
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 -
- -
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 -
- -
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
- -
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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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
61.05 2,276.49 1,704.72
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
- -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 -
- -
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95 10,384.22 -27.8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小计 4,234.37 16,495.08 3,969.33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表示) 908.49 3,625.99 745.65
少数股东损益 22.84 15.56 62.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303.04 12,853.53 3,160.84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投资收益、“退二进三”资
产处置及补偿款、保险赔款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等。
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2016 年度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
项目 金额(元) 依据或说明
收益相关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 2015 年度
工业生产性投资
9,000,000.00 工业生产性投资项目奖励政策的通知》(桐 与收益相关
项目奖励
政办发〔2016〕75 号)
桐乡市地方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桐地
税洲优批字〔2016〕第 6 号、8 号、9 号、10
水利建设基金退
4,862,852.77 号、11 号,桐地税梧优批字〔2016〕第 25 与收益相关

号),湖州市地方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湖地税吴优办登〔2016〕1216 号)
外经贸发展专项 4,323,657.98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关于拨付 与资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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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2015 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行
〔2015〕219 号)
基础设施补助摊
3,973,492.17 中石科技与资产相关基础设施补助摊销 与资产相关

湖州市地税局《退税办理表》(湖地税优批
〔2016〕551 号),桐乡市地方税务局《税
土地使用税减免
4,253,273.64 务事项通知书》(桐地税通〔2016〕65279 与收益相关
退税
号、65241 号、65244 号、65271 号、65278
号、65253 号)
2015 年度财政奖
2,291,836.00 《吴兴区财政局财政优惠政策兑现审批表》 与收益相关
励资金
桐乡市地方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桐
房产税减免退税 2,091,557.41 地税通〔2016〕66146 号、65269 号、65181 与收益相关
号、65271 号、65278 号、65253 号)
电力设施补助摊
1,210,909.09 中石科技与资产相关电力设施补助摊销 与资产相关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桐乡市财政
局《关于发放 2014 年度企业稳岗补贴的通
知》(桐人社〔2016〕102 号),湖州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
企业稳岗补贴 1,005,643.19 做好市区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 与收益相关
关问题的通知》(湖人社发〔2015〕221 号),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
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
知》(杭人社发〔2015〕307 号)
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桐乡市财政局《关
两化深度融合项 于下达省级“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财
776,000.00 与收益相关
目补助 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桐经信信〔2016〕172
号)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 2011
高速卷绕机等固 年度进口资助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2〕
定资产进口贴息 695,367.38 286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2 年 与资产相关
补助摊销 度中央财政进口产品贴息资金的通知》(浙
财企〔2012〕446 号)
纺丝设备等固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3 年度中央财政
资产进口贴息补 588,175.90 进口产品贴息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3〕 与资产相关
助摊销 293 号)
聚酯设备和纺丝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1 年度中央财政
设备固定资产进 539,807.52 进口产品贴息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1〕 与资产相关
口贴息补助摊销 383 号)
环境容量指标补 中石科技分期确认的环境容量指标费补助摊
494,190.79 与收益相关
助摊销 销
2016 年度商务促 453,800.00 桐乡市商务局、桐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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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财政专项补助 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桐
商务联发〔2016〕16 号)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技改项目专项资 《关于拨付 2013 年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
430,000.00 与资产相关
金摊销 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3〕
250 号)
桐乡市商务局、桐乡市财政局《关于兑现 2015
外经贸扶持资金 428,600.00 年度外贸扶持资金的通知》(桐商务联发 与收益相关
(2016)15 号)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
两化融合示范企 革和经济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6 年度两化深
4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业奖励 度融合国家示范区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通
知》(吴财企〔2016〕312 号)
出口信用保险补 桐乡市商务局、桐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助、出口名牌奖 385,600.00 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桐 与收益相关
励、进口奖励 商务联发〔2016〕16 号)
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桐乡市财政局《关
两化深度融合国 于下达省“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财政
350,000.00 与收益相关
家示范区补助 专项资金的通知》(桐经信信〔2016〕116
号)
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光伏发电示范项
光伏发电示范项
330,000.00 目建设的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桐政 与收益相关
目建设奖励
发〔2013〕56 号)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工业
6S 管理十佳企业
300,000.00 企业 6S 管理工作加快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的 与收益相关
奖励
实施意见》(吴政办发〔2015〕115 号)
桐乡市经信局、桐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淘汰落后产能奖
273,000.00 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的通知》(桐经 与收益相关

信信〔2016〕76 号)
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桐乡市财政局《关
管理创新扶持资
252,300.00 于下达 2015 年度管理创新扶持资金奖励(补 与收益相关

助)的通知》(桐经信管〔2016〕64 号)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桐乡市财政
中大专见习基地
249,245.00 局《关于公布桐乡市 2013 年度大中专毕业生 与收益相关
奖励
见习基地的通知》(桐人社〔2013〕154 号)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 2015 年度工业
两化融合示范企
200,000.00 经济工作考核优胜单位的通报》(吴政发 与收益相关
业奖励
〔2016〕2 号)
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年度省重点技术创新专项、重点高新技
技术创新类奖励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术产品专项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桐
经信产〔2016〕35 号)
工业发展资金奖 200,000.00 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与收益相关
1-1-269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励 《关于下达 2016 年度工业强市建设发展专
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湖财企〔2016〕
153 号)
其他 1,924,246.63
小 计 42,483,555.47
(2)2015 年度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
项目 金额(元) 依据或说明
收益相关
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重大投资项目建
10,000,000.00 会《关于下达 2015 年度工业强市建设发展 收益相关
设奖励
资金的通知》(湖财企〔2015〕150 号)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桐乡市人民政府
桐乡市工业生产
办公室关于落实 2014 年度工业生产性投
性投资项目奖励 8,000,000.00 收益相关
资项目奖励政策的通知》(桐政办发〔2015〕
资金
89 号)
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利
上市补助 6,000,000.00 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 收益相关
的实施办法》(桐政发〔2014〕28 号)
基础设施补助摊 《关于下达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纤维项目
3,209,100.00 资产相关
销 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
电力设施补助摊 《关于下达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纤维项目
900,000.00 资产相关
销 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关于拨付
外经贸发展专项
1,801,524.15 2015 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 资产相关
资金摊销
行〔2015〕219 号)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
高速卷绕机等固 2011 年度进口资助资金的通知》(浙财企
定资产进口贴息 695,367.36 〔2012〕286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 资产相关
补助摊销 达 2012 年度中央财政进口产品贴息资金
的通知》(浙财企〔2012〕446 号)
纺丝设备等固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3 年度中央财
资产进口贴息补 588,175.92 政 进 口 产 品 贴 息 资 金 的 通 知 》( 浙 财 企 资产相关
助摊销 〔2013〕293 号)
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桐乡市财政局《关
云工程云服务奖 于下达 2015 年省云工程和云服务项目财
560,000.00 收益相关
励 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桐经信信〔2015〕174
号)
聚酯设备和纺丝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1 年度中央财
设备固定资产进 539,807.52 政 进 口 产 品 贴 息 资 金 的 通 知 》( 浙 财 企 资产相关
口贴息补助摊销 〔2011〕383 号)
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桐乡市财政局《关
光伏发电示范项 于下达 2014 年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奖
510,000.00 收益相关
目建设奖励 励〔补助〕资金的通知》(桐经信产〔2015〕
157 号)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技改项目专项资
429,999.99 会《关于拨付 2013 年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 资产相关
金摊销
造 项 目 财 政 补 助 资 金 的 通 知 》( 浙 财 企
1-1-270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2013〕250 号)
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
驰名商标、著名商
400,000.00 进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意见》 收益相关
标奖励
(桐委发〔2014〕14 号)
桐乡市商务局、桐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通
商务促进财政补 知》(桐商务联发〔2014〕22 号);桐乡市
1,230,000.00 收益相关
助资金 商务局、桐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
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桐
商务联发〔2015〕11 号)
环境容量指标费 《关于下达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纤维项目
365,062.50 收益相关
补助摊销 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
桐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桐乡市财政局、
行业标准制修订 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 2014 年度荣
350,000.00 收益相关
奖励 获桐乡市市长质量奖、名牌、标准制修订
等奖励通知》(桐质发〔2015〕22 号)
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
重点企业创新团 公室《关于公布 2014 年嘉兴市创业创新领
300,000.00 收益相关
队创新资助 军人才等五项评审结果的通知》(嘉委办发
〔2015〕3 号)
省重点技术专项、
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
高新技术产品、优
200,000.00 进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意见》 收益相关
秀省级工业产品
(桐委发〔2014〕14 号)
奖励
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桐乡市财政局《关
2015 年度省工业 于下达桐乡市 2015 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
200,000.00 收益相关
信息化专项资金 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桐经信产〔2015〕
117 号)
桐乡市科学技术局、桐乡市财政局《关于
2015 年省级企业 下达 2015 年获得嘉兴市级及以上科技项
200,000.00
研发中心奖励 目、平台、企业奖励〔补助〕等经费的通
知》(桐科〔2015〕41 号)
其他 1,694,472.33
小计 38,173,509.77
(3)2014 年度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
项目 金额(元) 依据或说明
收益相关
2013 年度工业生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 2013 年度
产性投资项目奖 10,000,000.00 工业生产性投资项目实行奖励的通知》(桐 收益相关
励 政办发〔2014〕96 号)
桐乡市地方税务局洲泉税务分局《税费优
惠批复通知书》(桐地税洲优批〔2014〕19
水利建设基金退 号、22 号、27 号、28 号、29 号、33 号);
3,697,117.85 收益相关
税 桐乡市地方税务局梧桐税务分局《税费优
惠批复通知书》(桐地税梧优批〔2014〕56
号)
桐乡市工业生产 2,000,000.00 桐乡市经信局、桐乡市财政局《关于预拨 收益相关
1-1-271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性投资项目奖励 2014 年度桐乡市工业生产性投资项目部分
资金 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 桐经信投〔2014〕
142 号)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
高速卷绕机等固 2011 年度进口资助资金的通知》(浙财企
定资产进口贴息 696,276.92 〔2012〕286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 资产相关
补助摊销 达 2012 年度中央财政进口产品贴息资金的
通知》(浙财企〔2012〕446 号)
纺丝设备等固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3 年度中央财
资产进口贴息补 587,266.36 政 进 口 产 品 贴 息 资 金 的 通 知 》( 浙 财 企 资产相关
助摊销 〔2013〕293 号)
聚酯设备和纺丝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1 年度中央财
设备固定资产进 539,807.52 政 进 口 产 品 贴 息 资 金 的 通 知 》( 浙 财 企 资产相关
口贴息补助摊销 〔2011〕383 号)
省级院士专家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
作站建设专项资 500,000.00 于下达 2014 年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 收益相关
金 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教〔2014〕33 号)
桐乡市科学技术局、桐乡市财政局《关于
科学技术进步奖
450,000.00 下达 2013 年桐乡市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进 收益相关

步奖奖励资金的通知》(桐科〔2014〕6 号)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技改项目专项资 会《关于拨付 2013 年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
430,000.00 资产相关
金摊销 造 项 目 财 政 补 助 资 金 的 通 知 》( 浙 财 企
〔2013〕250 号)
桐乡市商务局、桐乡市财政局《关于兑现
外贸扶持资金 409,600.00 2013 年度外经贸扶持资金的通知》 桐商务 收益相关
联发〔2014〕13 号)
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桐乡市财政局《关
节能和循环专项
400,000.00 于下达 2013 年度节能和工业循环经济专项 收益相关
资金
资金的通知》(桐经信〔2014〕103 号)
桐乡市商务局、桐乡市财政局《关于兑现
出口信保、境外参
358,900.00 2012 年度外经贸扶持资金的通知》 桐商务 收益相关
展补贴
联发〔2014〕13 号)
桐乡市质量技术局、桐乡市财政局、桐乡
创新型企业、行业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 2013 年度荣获桐
300,000.00 收益相关
标准制定奖励 乡市市长质量奖、标准创新型企业等奖励
的通知》(桐质发〔2014〕10 号)
其他 1,876,008.55
小计 22,244,977.20
公司上述政府补助均在计入递延收益或者营业外收入的当期收到。
2、投资收益
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投资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期货及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允价 -3,013,538.00 -1,315,250.00 -2,604,667.03
1-1-272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值变动收益
期货业务投资收益 94,904.47 17,433,911.55 -8,017,272.07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3,529,181.35 6,318,496.38 25,397,607.25
远期结售汇投资收益 - 327,750.00 -
其他投资收益 - - 2,271,506.85
小计 610,547.82 22,764,907.93 17,047,175.00
3、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退二进三”资产处置及补偿
- 103,499,469.50 -
款收入
保险赔款收入 10,466,333.95 12,617,020.45 9,584,026.63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 -10,857,843.79 -14,899,749.23 -11,988,054.55
其他 211,991.36 2,625,476.69 2,125,107.28
小计 -179,518.48 103,842,217.41 -278,920.64
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桐乡市推进市区“退二进三”工作暂行规定》(桐政发
[2012]64 号),桐乡市洲泉镇人民政府对新凤鸣化纤以货币补偿方式实施“退二进
三”。
(1)《桐乡市“退二进三”企业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
2015 年 3 月 2 日,桐乡市洲泉镇人民政府与新凤鸣化纤签订《桐乡市“退二
进三”企业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实施单位:桐乡市洲泉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退出企业:浙江新
凤鸣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改善城市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双方在自愿、平等、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企业“退二进三”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乙方同意对位于
洲泉镇金鸡路 200 号的企业以货币补偿方式实施“退二进三”。企业占地面积
59,696.58 平方米,建筑面积 49,044.37 平方米,包含 3 个土地证、14 个房产证。
甲方给予乙方的补偿方式如下:土地使用权补偿 2,426.6643 万元、房屋及其
附属物补偿 3,353.7505 万元、机器设备补偿 2,901.1028 万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3,291.1080 万元、奖励补偿 1,651.2268 万元。补偿总金额 13,623.8524 万元。
乙方保证在 2015 年 6 月 10 日按相关要求完成退出,并保证不拆除、损坏约
定范围的房屋等资产。
1-1-273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本协议约定的相关补偿、奖励和补助,甲方分四期支付给乙方:第一期,甲
方已预付乙方补偿款 1,500.0000 万元;第二期,2015 年 3 月 31 日之前甲方支付
乙方 1,000.0000 万元;第三期,2015 年 6 月 30 日之前甲方支付乙方 5,000.0000
万元;第四期,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甲方支付乙方补偿总额的余款。
(2)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桐乡市人民政府于 2012 年 7 月 23 日发布《桐乡市推进市区“退二进三”工
作暂行规定》(桐政发〔2012〕64 号),为加快推进市区“退二进三”工作,推动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城市形象,将位于规划实施范围内的作为第二产业的工
业企业,通过采取货币补偿等方式退出,腾出空间用于发展第三产业或城市公共
设施建设的活动。新凤鸣化纤原系发行人下属的一家切片纺生产涤纶长丝的子公
司,经营场所位于上述实施范围内,为了响应政府改善城市环境、优化产业结构、
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新凤鸣化纤停止了原有的涤纶长丝业务,从 2013
年 10 月起逐步实施搬迁及资产处置工作,并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完成房屋、土地
相关权证的移交,于 2015 年 3 月完成所有设备的处置工作。搬迁资产处置损失的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累计清理损失 其中: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3 月
土地 11,512,378.67 - - 11,512,378.67
房产 11,804,353.67 - 11,804,353.67 -
设备 9,422,322.16 362,084.35 3,352,045.85 5,708,191.96
小计 32,739,054.50 362,084.35 15,156,399.52 17,220,570.63
实施“退二进三”后,新凤鸣化纤转型为纸管纸箱生产企业,分别于 2014 年
6 月、2016 年 3 月以出让方式取得洲泉镇永安北路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纸管纸箱
生产车间,其中 2014 年 10 月完成纸管车间建设并投入使用;2016 年 10 月完成
纸箱车间建设并投入使用。2014 年至 2016 年,新凤鸣化纤实现纸管纸箱等包装
产品销售收入 2,056.82 万元、12,548.37 万元、23,668.82 万元。
新凤鸣化纤原拥有的涤纶长丝产能较小,且生产工艺为切片纺,属于发行人
相对落后产能,新凤鸣化纤实施“退二进三”对发行人整体业务不存在影响。
(3)“退二进三”会计处理
新凤鸣化纤于 2013 年 10 月启动“退二进三”搬迁及处置工作,尽管公司在
1-1-274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启动资产清理前已经明确补偿事项,但相关补偿的正式协议、补偿具体金额、补
偿支付方式等尚处于与政府的谈判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新凤鸣化纤将陆
续处置及交付的属于“退二进三”范围内的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项目。2015 年
3 月,桐乡市洲泉镇人民政府与新凤鸣化纤签订正式的协议,明确了最终的补偿
金额、补偿支付方式,同时新凤鸣化纤已经完成所有的搬迁及处置工作,并完成
了房屋、土地相关权证的移交。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新凤鸣化纤确认补偿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上述资产处置及补偿款总额
136,238,524.00 元,扣除新凤鸣化纤实施“退二进三”资产清理形成的累计损失
32,739,054.50 元后,于 2015 年 3 月计入营业外收入 103,499,469.50 元。
根据同处桐乡市的同行业上市公司桐昆股份 2015 年年度报告,桐昆股份 2015
年度亦存在“退二进三”企业补偿安置事项,亦将资产处置补偿款及相关奖励总
额扣除资产清理形成的累计损失后净额计入 2015 年度营业外收入。公司与桐昆股
份“退二进三”会计处理一致。
九、报告期末主要非流动资产情况
(一)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除投资民泰村镇银行外,公司无其他合并报表外的长期股权
投资。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成本 损益调整 报告期末数 核算方法

民泰村镇银行 9.00% 1,800.00 265.59 2,463.72 权益法
注:新凤鸣化纤持有民泰村镇银行 9%股份,为其第二大股东,并向其派出一名董事,对
其具有重大影响,按权益法核算该项投资。
(二)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 890,937.80 万元,累计折旧 286,860.92 万
元,固定资产净值 604,076.88 万元。公司不存在固定资产减值的情况,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余额为零。报告期末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账面原值、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75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类别 折旧年限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20 130,955.57 24,854.45 106,101.12
通用设备 3、5 2,467.20 1,963.59 503.61
专用设备 10 754,484.90 258,180.36 496,304.54
运输工具 4、5 3,030.13 1,862.53 1,167.60
合计 - 890,937.80 286,860.92 604,076.88
截至报告期末,固定资产中有账面价值22,976.70万元的专用设备系售后回租
融资租赁设备。融资租赁具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十、
(五)长期应付款”。
截至报告期末,固定资产中有账面价值35,093.02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设定抵
押担保。
截至报告期末,固定资产中有账面价值44,697.20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产权证
书尚在办理中。
(三)在建工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20,807.21 万元,公司不存在在建工程
减值的情况。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账面价值
中石科技年产 45 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 7,625.55
中石科技年产 26 万吨差别化纤维深加工技改项目 3,431.46
中石科技年产 48 万吨低碳超仿真纤维项目 2,107.89
中盈化纤年产 40 万吨智能化、超仿真涤纶纤维项目 2,000.70
中石科技大学生及员工保障房建设项目 1,716.26
中石科技乙醛回收工程 1,368.73
新凤鸣化纤新建纸管纸箱车间工程 10.37
设备安装工程 2,546.26
合计 20,807.21
(四)无形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原值 33,300.38 万元,累计摊销 2,336.77 万元,
无形资产净值 30,963.61 万元,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公司不存在无形资产减值的
情况,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零。报告期末无形资产类别、摊销年限、账面原
1-1-276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摊销年限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40、50 33,002.59 2,264.16 30,738.44
软件 10 297.79 72.61 225.17
合计 - 33,300.38 2,336.77 30,963.61
截至报告期末,无形资产中有账面价值13,951.25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担保。
公司不存在以评估值作为入账依据的无形资产。
十、报告期末的主要债项
(一)银行借款
1、短期借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 121,000.00 万元,具体如下:
2016.12.31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抵押保证借款 21,900.00 18.10
保证借款 99,100.00 81.90
合计 121,000.00 100.00
2、长期借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 128,539.19 万元,具体如下:
2016.12.31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抵押保证借款 128,539.19 100.00
其中:美元 44,950.19 34.97
(二)应付票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 63,376.00 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三)应付账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 74,090.17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2016.12.31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应付材料采购款 53,945.32 7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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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应付固定资产采购款 15,856.79 21.40
运费及佣金 3,142.25 4.24
其他 1,145.80 1.55
合计 74,090.17 100.00
其中:美元 40,400.63 54.53
欧元 3,182.48 4.3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中应付关联方天晟纸塑材料款 90.95 万元,应
付桐乡市同恒粘合剂厂 95.01 万元。
(四)短期融资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短期融资券余额为 4 亿元。
2015 年 11 月 20 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
市协注[2015]CP436 号),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 6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201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发行了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4 亿元,发行利率为 5.50%,
期限 366 天,兑付日为 2017 年 1 月 25 日。公司已按期完成兑付。
(五)长期应付款
公司长期应付款为中辰化纤应付融资租赁款,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应付
款余额 4,527.36 万元。
2013 年 6 月 27 日,中辰化纤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编号:农银租赁回租字 201300040 号),中辰化纤将生产设备作为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购买价款 4 亿元,租赁期限为 5 年,中辰化纤按等额租金法每 6 个月支付一
次租金,租赁利率为同期人民银行 3 至 5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合同签订时租赁利
率为 6.40%,租赁物件的留购价格为 1 万元。该融资租赁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同时中辰化纤支付 2,000 万元的保证金。
(六)递延收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为 15,288.13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与资产相关/ 2016.12.31
项目
与收益相关 金额 比例
中驰化纤高速卷绕机的固定资产投入资金贴息补助 与资产相关 32.65 0.21%
中辰化纤聚酯设备和纺丝设备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 与资产相关 197.93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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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补助
中辰化纤中水深度回用系统改造项目相关的固定资
与资产相关 12.04 0.08%
产改造投入补贴
中辰化纤高速卷绕机等固定资产支出相关的进口项
与资产相关 20.75 0.14%
目资助补贴(2011 年)
中辰化纤高速卷绕机等固定资产支出相关的进口项
与资产相关 306.92 2.01%
目资助补贴(2012 年)
中辰化纤纺丝设备等固定资产支出相关的进口产品
与资产相关 350.65 2.29%
贴息补助
中维化纤技改项目补助资金 与资产相关 258.00 1.69%
中石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与资产相关 8,998.57 58.86%
中石科技环境容量指标费补助 与收益相关 107.07 0.70%
中石科技电力设施补助 与资产相关 988.91 6.47%
中维化纤河道疏浚工程款补贴和河岸工程款补贴 与资产相关 83.16 0.54%
中辰化纤宿舍专项资金补助 与资产相关 318.53 2.08%
中维化纤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与资产相关 2,523.36 16.51%
中盈化纤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与资产相关 727.38 4.76%
中石科技机器换人补助 与资产相关 161.00 1.05%
中石科技高速卷绕机设备贴息补助 与资产相关 29.70 0.19%
集团聚酯、聚酰胺纤维柔性化高效制备技术项目补助 与资产相关 171.50 1.12%
合计 - 15,288.13 100.00%
(七)对内部人员和关联方的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除应付职工薪酬之外,公司无对内部人员的负债;报告期末,
公司应付关联方天晟纸塑 90.95 万元,应付桐乡市同恒粘合剂厂 95.01 万元,公司
预收关联方凤翔化纤 2.01 万元,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对关联方的负债。
(八)或有负债
除合并报表范围之内的抵押、担保外,公司无因票据贴现、抵押或担保形成
的或有负债。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股本 52,470.00 52,470.00 23,850.00
资本公积 3,230.95 3,230.95 14,3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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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 53.19 52.15 37.51
专项储备 64.23 49.48 -
盈余公积 10,668.68 9,161.05 4,796.85
未分配利润 244,328.93 173,729.54 169,766.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310,815.98 238,693.17 212,833.14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4,151.25 22,707.76 41,193.5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4,967.23 261,400.93 254,026.70
公司股本、资本公积变动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三、(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十二、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233.32 69,304.75 62,699.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624.81 -92,997.79 -49,750.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081.94 34,029.57 -19,763.8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42.30 -2,195.05 192.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68.87 8,141.48 -6,621.5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043.72 21,902.24 28,523.7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812.59 30,043.72 21,902.24
报告期内,公司除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生产设备等款项外,未发生其他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未决诉讼或仲裁、对外担保等
应予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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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十四、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流动比率(倍) 0.52 0.55 0.48
速动比率(倍) 0.26 0.24 0.2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6.68% 14.34% 48.30%
资产负债率(合并) 61.14% 69.91% 64.35%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0.07% 0.08% 0.00%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92 4.55 4.06
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周转率(次) 60.64 60.10 49.12
存货周转率(次) 23.49 23.12 26.4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86,655.92 115,132.90 96,747.02
利息保障倍数(倍) 5.59 3.05 3.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3.24 1.32 1.1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5 0.16 -0.13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4、资产负债率(合并)=(公司合并负债总额/公司合并资产总额)×100%
5、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净资产
6、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7、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8、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账面余额
9、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
费用摊销
10、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2、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司报告期各期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
每股收益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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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66 13.56 14.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25.46 7.84 13.09
的净利润
2、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
(1)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9 0.58 0.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1.33 0.34 0.50
的净利润
(2)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9 0.58 0.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1.33 0.34 0.50
的净利润
十五、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六、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2008 年 8 月 18 日,中铭国际出具中铭评报字(2008)3001 号《资产评估报
告书》对新凤鸣有限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以 2008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
日,采用的评估方法为成本法——成本加和法。根据该报告,评估对象评估基准
日净资产账面值为 16,161.33 万元,评估价值为 54,263.64 万元,评估增值 38,102.31
万元,增值率 235.76%,主要原因为以权益法对以成本法核算的子公司长期股权
投资评估增值 37,753.69 万元。本次评估仅为新凤鸣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提供
价值参考,公司未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任何账务调整。
十七、历次验资情况
关于设立时及以后历次验资报告,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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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报告
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和资本性支出等进行了讨论和分析。
本节内容可能含有前瞻性描述,该类前瞻性描述包含了部分不确定事项,可
能与本公司的最终经营结果不一致。投资者阅读本节内容时,应同时参考本招股
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中的相关内容及本次发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
其附注。
本节讨论与分析所指的数据,除非特别说明,均指合并口径数据。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1、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196,982.61 22.85% 215,434.46 24.80% 163,451.16 22.94%
非流动资产 665,100.19 77.15% 653,343.71 75.20% 549,141.73 77.06%
资产总计 862,082.80 100.00% 868,778.16 100.00% 712,592.89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总额也增加,从2014年
末的712,592.89万元增至2016年末的862,082.80万元,增加149,489.91万元,增幅为
20.98%。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未发生明显变化。
2、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如下:
1-1-283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49,662.53 25.21% 51,535.22 23.92% 34,937.13 21.37%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 32.43 0.02%
期损益的金融资

应收票据 8,242.98 4.18% 4,456.50 2.07% 9,414.96 5.76%
应收账款 20,301.51 10.31% 24,457.57 11.35% 10,200.05 6.24%
预付款项 15,464.62 7.85% 7,802.50 3.62% 9,918.87 6.07%
其他应收款 3,088.98 1.57% 3,674.20 1.71% 3,593.99 2.20%
存货 67,061.72 34.04% 66,163.99 30.71% 51,006.55 31.21%
一年内到期的非
6.94 0.00% 42.02 0.02% - -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3,153.32 16.83% 57,302.46 26.60% 44,347.18 27.13%
流动资产合计 196,982.61 100.00% 215,434.46 100.00% 163,451.16 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
其他流动资产组成。流动资产的构成和变化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公司货币资金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三部分构成,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16.21 0.03% 30.97 0.06% 28.00 0.08%
银行存款 35,941.50 72.37% 28,424.02 55.15% 21,472.36 61.46%
其他货币资金 13,704.82 27.60% 23,080.22 44.79% 13,436.77 38.46%
合计 49,662.53 100.00% 51,535.22 100.00% 34,937.13 100.00%
注:美元折算汇率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分别为6.1190、6.4936和6.9370;欧元
折算汇率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分别为7.4556、7.0952和7.3068。本招股意向书除经
特别说明,外币折算汇率均为上述汇率。
2015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14年末增加47.51%,主要系借款增加所致。
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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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年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分别为8,426.69万元、19,582.50万元和10,952.80万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未交割的期货投资浮动
盈利以及未到期远期结售汇合约的浮动盈利。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别为32.43万元、0万元
和0万元。
公司的期货投资为PTA、MEG期货交易。PTA、MEG为公司生产的主要原材
料,随着国内PTA、MEG现货价格走势与期货价格愈发接近,公司为能在现货市
场的价格波动中把握节奏,降低现货采购成本,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熟悉价
格走势趋势为目的介入期货业务,并对此制定了《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并严格执
行。公司期货交易资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进行期货交易执行严
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三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且期货交易员与资金调
拨人员相分离,下单员与复核人员相分离,相互制约。结合期货市场情况,经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期货交易资金总规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
币5,000万元。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
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签订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是为了抵御进口生产设备采购合同可能
带来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境外采购设备以欧元为主要结算货币,根据相关合同
条款在未来分期支付,汇率波动可能导致公司支付超过预算的设备采购成本。为
此,公司会根据采购合同条款及预期付汇情况,结合近期汇率走势,与银行签署
远期结汇合同,以锁定部分汇率风险。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并严
格执行。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该种结算方式下货款收回风险
较低。
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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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应收票据 8,242.98 84.97% 4,456.50 -52.67% 9,414.96
2016年末应收票据账面余额较2015年末增加84.97%、2015年末应收票据账面
余额较2014年末减少52.67%,主要系2015年公司客户以票据支付货款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无质押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
63,758.88万元。
(4)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70%、
1.68%和1.16%,占比较小。
对于境内销售,公司及各生产型子公司主要采取款(或银行承兑汇票)到发
货的方式,少部分采用国内信用证支付形成应收账款。对于境外销售(包括涤纶
长丝外销和原料贸易),公司主要采取收到部分或全部预定款项后发货的方式,采
取电汇、信用证等国际结算形成应收账款。应收账款主要是境外销售产生。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变动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6.12.31/2016年度 2015.12.31/2015年度
项目 2014年度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应收账款 20,301.51 -16.99% 24,457.57 139.78% 10,200.05
其中:应收外销客户 18,603.87 -9.70% 20,601.21 167.55% 7,700.05
境外销售收入 179,419.11 6.06% 169,169.82 23.38% 137,107.76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减变动,主要系内销国内信用证结算增减
和外销收入增减所致。
②无信用证支持应收账款情况及形成原因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无信用证支持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期末电汇结算方式形成的应收账款余额 1,051.46 2,597.43 1,258.52
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5.17% 10.56% 12.26%
公司无信用证支持应收账款由电汇结算方式形成。期末电汇结算方式形成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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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收账款的原因如下:公司外销客户的货款结算方式分为信用证和电汇,主要采用
信用证方式。部分客户受所在地政治局势及自身授信额度限制的影响,无法采用
信用证方式结算,只能采用电汇方式结算。在电汇结算方式下,该类客户根据合
同约定,在公司发货前向公司支付20%至30%的预付款,公司在确认收到预付款
后安排出口发运,并以提货单上记录的货物装船时间作为收入确认时点,从而形
成70%至80%的应收账款余额。一般情况下,货物离港后,公司将提单传真给客
户,客户收到提单传真件后支付剩余70%至80%尾款,公司确认收到尾款后再将
提单原件寄给客户,最终完成交易。
③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分析
应收账款余额类别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种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 - - - - -
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20,354.08 100.00% 24,587.44 100.00% 10,262.98 100.00%
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采用账龄
分析法计提坏账 1,051.46 5.17% 2,597.43 10.56% 1,258.52 12.26%
准备
信用证组合 19,302.62 94.83% 21,990.01 89.44% 9,004.46 87.74%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 - -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 20,354.08 100.00% 24,587.44 100.00% 10,262.98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中的信用证组合,不存在减值,不计提坏
账准备。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的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051.46 100.00% 2,597.43 100.00% 1,258.52 100.00%
合计 1,051.46 100.00% 2,597.43 100.00% 1,258.5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均在1年以内,账龄结构较好。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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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 应收账款 坏账 应收账款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1年以内 1,051.46 52.57 2,597.43 129.87 1,258.52 62.93
合计 1,051.46 52.57 2,597.43 129.87 1,258.52 62.93
④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比较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对比如
下:
桐昆股份 荣盛石化 恒逸石化
余 额 占 应 收 款 项 金额 1,000 万以上(含) 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以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
账面余额 10%以 且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上的应收账款及 100 万元
依据或金额标准
上的款项 10%以上的款项 以上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
计提坏账准备
方法
(续上表)
恒力股份 公司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 金额 500 万以上(含)且占应收 金额 1,000 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
依据或金额标准 账款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项 款项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
计提坏账准备
方法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该等公司的公告及 iFinD 资讯。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标准以及坏账计提方法,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
一致。
B、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比如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桐昆股份 荣盛石化 恒逸石化
计提方法
以国内信用证、境外信用证结算方式形
账龄分析法 不计提坏账 账龄分析法
成的应收账款组合(信用证组合)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账龄分析法 账龄分析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余额百分比法 如果未发生减值不计 账龄分析法
提坏账
1-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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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恒力股份 公司
计提方法
以国内信用证、境外信用证结算方式
账龄分析法 不计提坏账
形成的应收账款组合(信用证组合)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账龄分析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果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果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未发生减值不计提坏账 未发生减值不计提坏账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该等公司的公告及 iFinD 资讯;其中,恒力股份将
境外子公司的应收款项作为单独一类风险组合,未超过合同收款期的境外子公司应收款项不
计提坏账,超过合同收款期的境外子公司应收款项 100%计提坏账。
针对国内信用证、境外信用证结算方式形成的应收账款,公司基于信用证结
算方式安全性较高,不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荣盛石化一致。
桐昆股份、恒逸石化和恒力股份均采用账龄分析法对此类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其
中,恒逸石化 6 个月以内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0%,实际计提比例低于
公司。
假设报告期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算信用证组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公司
净利润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期末信用证结算方式形成的应收账款余
19,302.62 21,990.01 9,004.46

假设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余额 965.13 1,099.50 450.22
对当期利润总额影响金额 134.37 -649.28 206.08
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0.14% -1.70% 0.53%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该等公司的公告及 iFinD 资讯。
报告期内,按照账龄分析法计算信用证组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公司当年利
润总额影响均较小。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按账龄计提政策对比如下:
账龄 桐昆股份 荣盛石化 恒逸石化 恒力股份 公司
6 个月以内 0%
5% 5% 5% 5%
7 个月至 1 年 3%
1-2 年 20% 10% 10% 20% 10%
1-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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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年 50% 30% 50% 40% 20%
3-4 年 30%
80%
4-5 年 100% 100% 100% 50%
5 年以上 100% 100%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该等公司的公告及 iFinD 资讯。
公司 1 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5%,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
致。公司 1-2 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10%,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
低于桐昆股份和恒力股份。公司 2-5 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上市公
司水平。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无 1 年以上应收账款,因此 1 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计提比例差异对公司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
⑤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客户 与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892.76 1年以内 14.21%
RB KARESI TEKSTIL ITH. IHR. SAN.
非关联方 1,776.90 1年以内 8.73%
TIC. A.S.
浙江盛邦化纤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697.64 1年以内 8.34%
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658.07 1年以内 8.15%
龙之族供应链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483.20 1年以内 7.29%
合计 - 9,508.56 - 46.72%
公司对上述客户的应收账款的账龄都在1年以内,且均系以信用证结算方式形
成的应收账款,发生坏账而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无应收关联方账款。
⑥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实际核销应收账款 8.7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因单据不符、
延迟发货等原因,中维化纤确认 1.42 万美元货款无法收回,经审批后做核销处
理,折合人民币 8.70 万元。中维化纤及时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报损,获取
1.27 万美元赔偿收入。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无其他核销应收账款情况。
⑦报告期内应收主要客户账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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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前五大客户中,公司应收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112.56 万元,
无应收其他前五大客户账款。
(5)预付款项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是为原材料、电力、设备备件等采购预付的款项。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 9,918.87 万元、7,802.50
万元和 15,464.62 万元。
2016 年末,公司预付账款较 2015 年末增加 98.20%,主要系 2016 年期末原
材料价格上涨,公司预付供应商的材料款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预付款项
客户 与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沙伯基础(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664.40 1年以内 17.23%
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200.00 1年以内 14.23%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745.14 1年以内 11.28%
宁波天勤化学品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661.65 1年以内 10.74%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嘉兴供电公司 非关联方 1,389.00 1年以内 8.98%
小计 - 9,660.19 - 62.4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6)其他应收款
①其他应收款变动分析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 3,593.99 万
元、3,674.20 万元和 3,088.98 万元。
②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分析
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类别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种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1,660.00 53.55% 2,000.00 54.24% 3,000.00 82.12%
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165.03 5.32% 234.23 6.35% 653.06 17.88%
1-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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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1,274.60 41.23% 1,452.96 39.41%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 3,099.63 100.00% 3,687.20 100.00% 3,653.06 100.00%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2014年末为应收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建设保证金2,000万元、应收桐乡市临杭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保证金1,000万;
2015年末为应收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保证金2,000万元;2016年
末为应收湖州海关进口设备减免税收保证金1,660.00万元。经单独测试,不存在减
值,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2015年末为应收洲泉镇人民政府948.66万元、
应收湖州市吴兴区国土资源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履约保证金360.00万元、应收
湖州海关海关手册保证金126.80万元、应收桐乡市非税收入结算户17.50万元;2016
年末主要为暂付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费500万元,应收湖州市
吴兴区国土资源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履约保证金576.60万元,应收桐乡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保证金128.00万元,应收桐乡市非税收入结算户17.50万元等。
经单独测试,不存在减值,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全部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其他
应收款余额的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44.96 87.84% 224.01 95.64% 127.72 19.56%
1-2年 11.84 7.17% 3.50 1.49% 523.84 80.21%
2-3年 2.50 1.51% 5.72 2.44% 1.50 0.23%
3-4年 5.72 3.47% 1.00 0.43% - -
合计 165.03 100.00% 234.23 100.00% 653.0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龄
余额 坏账准备 余额 坏账准备 余额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144.96 7.25 224.01 11.20 127.72 6.39
1-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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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 11.84 1.18 3.50 0.35 523.84 52.38
2-3年 2.50 0.50 5.72 1.14 1.50 0.30
3-4年 5.72 1.72 1.00 0.30 - -
合计 165.03 10.65 234.23 13.00 653.06 59.07
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与应收账款一致,具体见上文应收账款
部分分析。
③公司账龄 1 年以上且余额超过 100 万元的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公司账龄 1 年以上且余额超过 100 万元的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
因、期后回收情况如下:
账面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款项形成原因 账龄 期后回收情况
(万元) 余额的比例
2016年12月31日
湖州市吴兴
区国土资源 中石科技二期项 预计二期项目完成后
576.60 0-2年 18.60%
管理综合服 目建设保证金 收回
务中心
2015年12月31日
湖州吴兴南 中石科技一期 2016年11月30日收回
太湖建设投 项目建设保证 2,000.00 3-4年 46.54% 500万;2016年12月28
资有限公司 金 日收回1500万
2014年12月31日
湖州吴兴南 中石科技一期 2016年11月30日收回
太湖建设投 项目建设保证 2,000.00 2-3年 54.75% 500万;2016年12月28
资有限公司 金 日收回1500万
桐乡市临杭 2015年2月4日收回
中维化纤项目
经济区管理 1,000.00 3-4年 27.37% 900万元;2015年12月
建设保证金
委员会 8日收回100万元
桐乡市洲泉 2015年6月30日收回
资金拆借款 500.00 1-2年 13.69%
镇财政所 500万元
注: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湖州市吴兴区国土资源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的中石科技
二期项目建设保证金 576.60 万元,其中账龄在 1 年以内的金额为 216.60 万元,账龄在 1-2 年
的金额为 360.00 万元。
报告期内,账龄 1 年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项
目建设保证金及土地保证金。除报告期末应收湖州市吴兴区国土资源管理综合服
务中心的中石科技二期项目建设保证金预计将在中石科技二期项目完成时收回
外,报告期内其他所有账龄 1 年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其他应收款均已收回。
1-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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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进口设备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州海关 1,660.00 1 年以内 53.55%
税收保证金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暂付保荐费 500.00 1 年以内 16.13%

湖州市吴兴区国土资源管理综合服 建设履约保证
576.60 0-2 年 18.60%
务中心 金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保证金 128.00 1 年以内 4.13%
桐乡市国家税务局 出口退税 96.76 1 年以内 3.12%
小计 2,961.36 95.53%
(7)存货
①存货构成
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在途物资 8,940.13 13.33% 5,209.37 7.87% 8,640.54 16.94%
原材料 25,701.21 38.32% 28,815.20 43.55% 25,972.08 50.92%
在产品 4,781.85 7.13% 3,178.91 4.80% 2,828.39 5.55%
库存商品 27,638.54 41.21% 28,960.50 43.77% 13,565.53 26.60%
合计 67,061.72 100.00% 66,163.99 100.00% 51,006.5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
②存货库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库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期末余额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在途物资 8,940.13 8,940.13 - - -
原材料 25,742.37 25,567.19 127.44 34.89 12.85
在产品 4,781.85 4,781.85 - - -
库存商品 27,759.17 27,674.84 41.44 41.84 1.05
1-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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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67,223.52 66,964.01 168.88 76.73 13.9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期末余额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在途物资 5,209.37 5,209.37 - - -
原材料 29,365.51 28,764.48 180.35 231.92 188.76
在产品 3,178.91 3,178.91 - - -
库存商品 30,040.42 29,928.88 87.04 24.50 -
合 计 67,794.21 67,081.65 267.39 256.42 188.76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期末余额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在途物资 8,640.54 8,640.54 - - -
原材料 26,012.39 25,493.11 263.83 108.55 146.91
在产品 2,828.39 2,828.39 - - -
库存商品 13,763.27 13,683.07 75.75 4.46 -
合 计 51,244.60 50,645.11 339.57 113.01 146.91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库龄在1年以内的存货占比分别为
98.83%、98.95%和99.61%,占比较高。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主要系备品备件、
低值易耗品及少量的油剂,大部分在生产过程中依然在正常领用;库龄超过1年的
库存商品,系少量积压的产品。
③存货变动分析
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增加额 增长率 增加额 增长率 金额
在途物资 3,730.75 71.62% -3,431.17 -39.71% 8,640.54
原材料 -3,114.00 -10.81% 2,843.12 10.95% 25,972.08
在产品 1,602.93 50.42% 350.52 12.39% 2,828.39
库存商品 -1,321.96 -4.56% 15,394.97 113.49% 13,565.53
合计 897.73 1.36% 15,157.44 29.72% 51,006.55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不断增加,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虽受产品、原料价
格下降影响,但存货账面价值总体上有所增加。公司一直坚持低库存、高周转运
营模式,期末库存商品受期末当月销售情况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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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2014年末增加29.72%,主要系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主要原因为一方面随着中石科技年产48万吨低碳超仿真涤纶纤维项目2015年投
产,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另一方面系由于2014年12月销售情况良好,2014年末库
存较低。
④存货跌价准备分析
公司于各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
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龄
存货余额 跌价准备 存货余额 跌价准备 存货余额 跌价准备
在途物资 8,940.13 - 5,209.37 - 8,640.54 -
原材料 25,742.37 41.17 29,365.51 550.31 26,012.39 40.31
在产品 4,781.85 - 3,178.91 - 2,828.39 -
库存商品 27,759.17 120.63 30,040.42 1,079.92 13,763.27 197.74
合计 67,223.52 161.80 67,794.21 1,630.23 51,244.60 238.05
A、存货周转率分析
周转率指标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库存商品周转率(次/年) 51.94 58.66 75.38
库存商品周转天数(天) 7.03 6.22 4.84
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85.39% 85.56% 87.98%
原材料周转率(次/年) 46.52 39.70 48.95
原材料周转天数(天) 7.85 9.19 7.46
周转率指标计算说明:
1、库存商品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平均库存商品账面余额
2、库存商品周转天数=365/库存商品周转率
3、原材料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的比例/平均原材料账面余额
4、原材料周转天数=365/原材料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品周转天数在5-7天,原材料周转天数保持在10天以内。
公司实施的高周转运营策略及每日定价策略,可以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
的公司存货跌价风险。
1-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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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期后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期后,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7 年 1 月
项目 销售数量(万吨) 销售收入(万元) 销售成本(万元) 毛利率
POY 14.56 111,451.32 98,957.60 11.21
FDY 2.62 23,503.38 19,139.61 18.57
DTY 1.43 13,967.05 11,470.05 17.88
2016 年 1 月
项目 销售数量(万吨) 销售收入(万元) 销售成本(万元) 毛利率
POY 15.37 83,349.61 80,228.37 3.74
FDY 3.48 20,920.89 19,792.61 5.39
DTY 1.02 7,331.52 6,924.61 5.55
2015 年 1 月
项目 销售数量(万吨) 销售收入(万元) 销售成本(万元) 毛利率
POY 11.39 72,711.20 66,704.31 8.26
FDY 3.61 25,339.44 22,864.81 9.77
DTY 0.56 4,628.32 3,861.54 16.57
2014 年 1 月
项目 销售数量(万吨) 销售收入(万元) 销售成本(万元) 毛利率
POY 7.07 59,441.71 58,176.60 2.13
FDY 2.90 26,256.54 24,954.53 4.96
DTY 0.62 6,266.44 5,630.48 10.15
报告期各期期后,公司产品始终保持一定毛利率,不存在明显的存货跌价迹
象。
C、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比较分析
同行业上市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各年度计提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同行业 2016.06.30 2015.12.31
上市公司 存货余额 跌价准备 占比 存货余额 跌价准备 占比
桐昆股份 226,452.71 0.00 0.00% 210,211.54 488.57 0.23%
荣盛石化 243,718.86 36.71 0.02% 220,052.21 748.93 0.34%
恒逸石化 174,028.21 0.00 0.00% 158,147.34 3,219.35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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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恒力股份 270,131.35 0.00 0.00% 284,090.10 2,380.23 0.84%
平均值 228,582.78 9.18 0.00% 218,125.29 1,709.27 0.86%
公司 74,540.84 135.38 0.18% 67,794.21 1,630.23 2.40%
同行业 2014.12.31 2013.12.31
上市公司 存货余额 跌价准备 占比 存货余额 跌价准备 占比
桐昆股份 180,816.45 90.01 0.05% 202,170.68 577.98 0.29%
荣盛石化 188,210.42 4,631.02 2.46% 202,784.66 315.24 0.16%
恒逸石化 150,775.95 2,621.98 1.74% 167,338.68 1,332.92 0.80%
恒力股份 274,919.87 0.00 0.00% - - -
平均值 198,680.67 1,835.75 1.06% 190,764.67 742.05 0.39%
公司 51,244.60 238.05 0.46% 54,273.92 121.20 0.22%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该等公司的公告及iFinD资讯。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尚
未披露2016年年报数据,故以2016年6月末数据与其进行比较。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比,2013 年末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相对一致,2014
年末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略高于同行业上市
公司平均值。考虑到恒力股份含有热电业务,荣盛石化、恒逸石化产品结构中 PTA
占比较高,桐昆股份 PTA 产品占比较低,公司无 PTA 产品,与桐昆股份产品结构
相对近似,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比与桐昆股份无重大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为装修费。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待抵扣进项税 33,142.62 52,769.52 38,341.67
预缴所得税 - 432.94 5.51
待摊费用—短期融资券承销费 10.70 - -
银行理财产品 - 4,100.00 6,000.00
合计 33,153.32 57,302.46 44,347.18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2016年末公司
1-1-298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其他流动资较2015年末减少42.14%,主要系2015年购买41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到
期赎回,以及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应收款 2,000.00 0.30% 2,000.00 0.31% 2,000.00 0.36%
长期股权投资 2,463.72 0.37% 2,342.13 0.36% 2,217.86 0.40%
固定资产 604,076.88 90.82% 579,164.82 88.65% 403,232.17 73.43%
在建工程 20,807.21 3.13% 37,014.03 5.67% 107,210.60 19.52%
工程物资 150.94 0.02% 108.11 0.02% 2,689.83 0.49%
固定资产清理 - - - - 1,551.85 0.28%
无形资产 30,963.61 4.66% 25,544.34 3.91% 24,584.98 4.48%
长期待摊费用 844.08 0.13% 501.33 0.08% 415.88 0.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42.29 0.44% 5,615.84 0.86% 3,983.79 0.73%
其他非流动资产 851.46 0.13% 1,053.11 0.16% 1,254.76 0.23%
非流动资产合计 665,100.19 100.00% 653,343.71 100.00% 549,141.73 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组成。非流动资产的
构成和变化具体分析如下:
(1)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系中辰化纤向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的融资租赁保证金
2,000万元。
(2)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
信息”之“九、(一)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变动额系根据民泰村镇银行盈利情况,根据权益法进行损益调
整所致。
(3)固定资产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03,232.17万元、
579,164.82万元和604,076.88万元。公司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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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九、(二)固定资产”。
2015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14年末增长43.63%,主要系中石科技年产48
万吨低碳超仿真涤纶纤维项目2015年投产,工程及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转
固定资产所致。
(4)在建工程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07,210.60万元、
37,014.03万元和20,807.21万元。公司报告期末在建工程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
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九、(三)在建工程”。
2015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14年末减少65.48%,主要系中石科技年产48
万吨低碳超仿真涤纶纤维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016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2015年期末数减少43.79%,主要系中盈化纤年
产40万吨智能化、超仿真涤纶纤维二期项目投产,工程及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5)工程物资
公司报告期内工程物资主要为中维化纤、中盈化纤和中石科技等项目购置的
专用材料,随着材料的购买和领用发生变动。
(6)固定资产清理
根据桐乡市洲泉镇人民政府对新凤鸣化纤实施“退二进三”工作的相关要求,
新凤鸣化纤陆续进行搬迁及相关资产的处置,将属于“退二进三”范围内的资产
(厂房和设备)陆续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7)无形资产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4,584.98万元、
25,544.34万元和30,963.61万元,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公司报告期末无形资产具体
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九、(四)无形资产”。
2014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2013年末增长43.32%,主要系中石科技年产48
万吨低碳超仿真涤纶纤维项目与中盈化纤40万吨智能化、超仿真涤纶纤维项目取
得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
公司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环保费、装修费和排污许可费。2014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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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2015年末和2016年末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415.88万元、501.33万元和
844.08万元。
2016年末较2015年末增加68.37%,2015年末较2014年末增加20.55%,主要系
发生的装修费和排污许可费增加所致。
(9)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可抵扣亏损、应付未付职工薪酬及佣金、
资产减值准备和递延收益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确认的资产。2014年末、2015年
末和2016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983.79万元、5,615.84万元和
2,942.29万元。
2016年末较2015年末减少47.61%、2015年末较2014年末增加40.97%,主要系
中石科技可抵扣亏损增减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为融资租赁产生的未实现售后
租回损益。
(二)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1、负债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377,355.72 71.59% 390,422.61 64.28% 339,211.46 73.97%
非流动负债 149,759.85 28.41% 216,954.63 35.72% 119,354.73 26.03%
负债合计 527,115.57 100.00% 607,377.24 100.00% 458,566.19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负债总额有所增长,从2014
年末的458,566.19万元增加至2016年末的527,115.57万元,增加了68,549.38万元,
增幅为14.95%。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均超过60%,2015年末非流动负债增幅较大,
主要系公司长期项目借款增加所致;因公司偿还长期项目借款,2016年末非流动
负债下降。
2015年末较2014年末负债总额增幅较大,增长32.45%,主要系公司业务发展
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增加,部分新增项目开工建设增加项目借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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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2、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21,000.00 32.07% 169,848.45 43.50% 135,333.51 39.90%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412.76 0.11% 111.41 0.03% 12.31 0.00%
期损益的金融负

应付票据 63,376.00 16.79% 97,912.50 25.08% 58,550.45 17.26%
应付账款 74,090.17 19.63% 90,984.64 23.30% 55,711.63 16.42%
预收款项 23,061.36 6.11% 4,461.01 1.14% 5,954.12 1.76%
应付职工薪酬 6,322.60 1.68% 5,633.00 1.44% 5,052.91 1.49%
应交税费 12,406.90 3.29% 998.63 0.26% 6,829.87 2.01%
应付利息 2,555.92 0.68% 890.26 0.23% 1,338.27 0.39%
应付股利 - - - - - -
其他应付款 915.50 0.24% 1,147.78 0.29% 2,003.41 0.59%
一年内到期的非
33,214.52 8.80% 18,434.95 4.72% 28,424.97 8.38%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40,000.00 10.60% - - 40,000.00 11.79%
流动负债合计 377,355.72 100.00% 390,422.61 100.00% 339,211.46 100.00%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组成。流动负债的构成和变化具体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35,333.51万元、
169,848.45万元和121,000.00万元。公司报告期末短期借款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一)银行借款”。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报告期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为未交割的期货
投资浮动亏损。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分别为12.31万元、111.41万元和412.76万元。
(3)应付票据
1-1-302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58,550.45万元、
97,912.50万元和63,376.00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2016年末应付票据较2015年末减少35.27%,主要系公司减少以票据支付原材
料采购款。
2015年末应付票据余额较2014年末增加67.23%,主要系公司采购规模扩大,
以票据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4)应付账款
2014年末、2015年和2016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55,711.63万元、90,984.64
万元和74,090.17万元。公司报告期末应付账款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
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三)应付账款”。
2015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2014年末增加63.31%,主要系公司原材料采购和设
备采购增减变动所致。
(5)预收款项
2014年末、2015年和2016年末末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5,954.12万元、4,461.01
万元和23,061.36万元。公司的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客户的货款。
2016年末预收款项较2015年末增加4.17倍,主要系2016年末销售行情较好,客
户预付款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
2014年末、2015年和2016年末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5,052.91万元、
5,633.00万元和6,322.6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随着公司规模扩大逐
年增长。
(7)应交税费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6,829.87万元、998.63万
元和12,406.90万元,主要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水利建
设基金和房地产税等。
2016年末应交税费余额较2015年末增加11.42倍,主要系公司2016年盈利大幅
增加,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增加及应交增值税余额增加所致。
2015年末应交税费余额较2014年末减少85.38%,主要系预缴企业所得税较多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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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8)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主要为应付银行借款利息和短期融资券利息。2014年末、2015年末
和2016年末应付利息余额分别为1,338.27万元、890.26万元和2,555.92万元。
2016年末应付利息较2015年末增加1.87倍,主要系计提2016年1月发行的4亿
元短期融资券利息所致。
2015年末应付利息较2014年末减少33.48%,主要系2015年归还4亿元短期融资
券本金及利息所致。
(9)其他应付款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003.41万元、1,147.78
万元和915.50万元,主要为运保费、工程保证金等。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
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融资租赁款。
2016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15年末增加80.17%、2015年末较2014
年末减少35.15%,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减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为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余额。2016年1月,公司发
行4亿元短期融资券,年利率为5.50%。
3、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128,539.19 85.83% 188,992.38 87.11% 86,913.57 72.82%
长期应付款 4,527.36 3.02% 13,239.84 6.10% 21,584.18 18.08%
递延收益 15,288.13 10.21% 14,722.40 6.79% 10,624.67 8.9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05.16 0.94% - - 232.31 0.1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9,759.85 100.00% 216,954.63 100.00% 119,354.73 100.00%
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组成,非流动负债的构
成和变化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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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1)长期借款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86,913.57万元、
188,992.38万元和128,539.19万元。公司长期借款系为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向银行取
得的项目借款。公司报告期末长期借款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
务会计信息”之“十、(一)银行借款”。
2015年末长期借款较2014年末增加1.17倍,主要系公司为扩大产能,投入在
建工程项目资金需求增长导致长期借款增加;2016年公司偿还长期借款,长期借款
余额下降。
(2)长期应付款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1,584.18万元、
13,239.84万元和4,527.36万元。报告期,长期应付款为中辰化纤应付融资租赁款,
随着融资租赁款分期偿还,余额不断下降。公司长期应付款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五)长期应付款”。
(3)递延收益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10,624.67万元、14,722.40
万元和15,288.13万元。公司报告期末递延收益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
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六)递延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主要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015年末递延收益较
2014年末增加38.57%,主要系2015年中维化纤和中盈化纤取得外经贸发展专项资
金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政府补助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中驰化纤高速卷绕机的固定资产投入资金贴息
32.65 42.70 52.75
补助
中辰化纤聚酯设备和纺丝设备的固定资产投资
197.93 251.91 305.89
资金贴息补助
中辰化纤中水深度回用系统改造项目相关的固
12.04 15.32 18.60
定资产改造投入补贴
中辰化纤与高速卷绕机等固定资产支出相关的
20.75 26.42 32.08
进口项目资助补贴(2011 年)
中辰化纤与高速卷绕机等固定资产支出相关的
306.92 376.46 446.00
进口项目资助补贴(20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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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中辰化纤与纺丝设备等固定资产支出相关的进
350.65 409.46 468.28
口产品贴息补助
中维化纤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258.00 301.00 344.00
中石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8,998.57 7,968.65 7,701.84
中石科技环境容量指标费补助 107.07 138.72 175.23
中石科技电力设施补助 988.91 990.00 1,080.00
中石科技机器换人补助 161.00 93.34
中维化纤河道疏浚工程款补贴和河岸工程款补
83.16 88.05 -

中辰化纤宿舍专项资金补助 318.53 337.26 -
中维化纤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2,523.36 2,859.81 -
中盈化纤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727.38 823.30 -
中石科技高速卷绕机设备贴息补助 29.70
集团聚酯、聚酰胺纤维柔性化高效制备技术项
171.50
目补助
合计 15,288.13 14,722.40 10,624.67
(4)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4年末、2015年和2016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232.31万元、0
万元和1,405.16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如下: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倍) 0.52 0.55 0.48
速动比率(倍) 0.26 0.24 0.20
资产负债率 61.14% 69.91% 64.35%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86,655.92 115,132.90 96,747.02
利息保障倍数(倍) 5.59 3.05 3.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70,233.32 69,304.75 62,699.93
①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64.35%、
69.91%和61.14%,2015年末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中维化纤、中盈化纤和中石
科技等公司新建项目开工或投产,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等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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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所致;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下降,主要系各项目建设投产后,公司偿还长期借
款。总体来说,公司长期偿债能力处在较合理的水平。
②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48、0.55和0.52,速
动比率分别为0.20、0.24和0.26,相对较低。
公司良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能够为公司短期资金周转提供有力保障。另外,
公司与各个银行之间建立了良好的信用关系,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获得农
业银行、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
兴业银行等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约100亿元,银行融资对公司的短期资金周转也提供
了有力保障,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
公司近年来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在各银行中信誉度良好。此外,公司不
存在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需特别披露的或有负债,亦不存在表外
融资的情况。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偿债能力指标
上市公司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桐昆股份 1.20 0.78 0.81 0.93
荣盛石化 0.77 0.53 0.39 0.70
恒逸石化 0.57 0.55 0.65 0.66
流动比率(倍)
恒力股份 0.86 0.73 0.85 0.74
平均值 0.85 0.65 0.68 0.76
公司 0.52 0.55 0.48 0.66
桐昆股份 0.56 0.30 0.30 0.54
荣盛石化 0.62 0.35 0.23 0.53
恒逸石化 0.44 0.45 0.54 0.53
速动比率(倍)
恒力股份 0.61 0.50 0.56 0.47
平均值 0.56 0.40 0.41 0.52
公司 0.22 0.24 0.20 0.27
桐昆股份 44.94% 53.79% 49.97% 54.19%
资产负债率(合并) 荣盛石化 69.68% 65.62% 71.63% 66.79%
恒逸石化 64.14% 66.96% 73.76% 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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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股份 70.53% 82.40% 74.53% 74.98%
平均值 62.32% 67.19% 67.47% 66.25%
公司 68.88% 69.91% 64.35% 66.85%
桐昆股份 5.09 1.81 1.78 1.60
荣盛石化 3.21 1.13 -0.35 1.27
恒逸石化 3.40 1.51 -0.08 2.51
利息保障倍数(倍)
恒力股份 5.91 6.74 - -
平均值 4.13 2.80 0.45 1.79
公司 2.64 3.05 3.20 1.28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该等公司的公告及同花顺iFinD;因同行业上市公司
尚未披露2016年年报,故未将2016年数据进行比较。
报告期内,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
业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2013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014年末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一方面公司近些年新建项目导致银行贷款较多,
另一方面同行业上市公司通过上市融资及股权再融资获取大量募集资金,资本实
力更为充足;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公司利息保障倍数指标逐渐向好,公司
短期偿债能力较强,2013年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14年和2015年高于同行业平
均水平;受益于2016年上半年PTA行业的复苏,同行业上市公司荣盛石化和桐昆
股份盈利能力大幅提升,2016年1-6月利息保障倍数高于公司。公司整体财务状况
和资产流动性相对稳定、资金周转顺畅,不存在延期支付银行本息等情况,生产
经营一直处于正常状态,偿债能力较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短期偿
债指标将获得提升。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资产周转率指标如下:
单位:次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周转率 60.64 60.10 49.12
存货周转率 23.49 23.12 26.47
总资产周转率 2.02 1.85 2.13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周转率较高,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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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具体分析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一)
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较高,存货的具体分析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一)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总资产周转率较高。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上市公司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桐昆股份 20.51 43.58 14.92 10.38
荣盛石化 18.92 39.48 14.72 11.22
应收账款(含应收 恒逸石化 6.66 8.35 6.02 7.28
票据)周转率(次) 恒力股份 2.43 9.07 22.26 19.32
平均值 12.13 25.12 14.48 12.05
公司 27.20 60.10 49.12 43.14
桐昆股份 4.81 10.54 12.55 11.15
荣盛石化 7.17 13.02 15.90 15.08
恒逸石化 7.93 18.77 16.92 16.16
存货周转率(次)
恒力股份 2.29 4.78 6.75 6.77
平均值 5.55 11.78 13.03 12.29
公司 10.14 23.12 26.47 26.58
桐昆股份 0.67 1.51 1.72 1.55
荣盛石化 0.45 0.84 1.08 1.13
恒逸石化 0.55 1.17 1.11 1.37
总资产周转率(次)
恒力股份 0.43 0.87 1.04 1.17
平均值 0.53 1.10 1.24 1.31
公司 0.88 1.85 2.13 2.34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该等公司的公告及同花顺iFinD,因同行业上市公司
尚未披露2016年年报,故未将2016年数据进行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周转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
平,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收到的大部分应收票据背书转让购买原材料、
生产设备和支付工程款,公司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周转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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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坚持低库存
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总资产规
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小,单位资产的盈利能力相对较高。
(五)财务性投资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无财务性投资。
二、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所在行业为民用涤纶长丝行业。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尤其是
国内经济增速下降、全球经济复苏放缓及欧债危机影响,涤纶长丝行业的景气度
自2011年四季度起逐步回落,进入了结构性的深度调整期,至2013年到达谷底,
之后受行业短期供需影响有所波动,总体处于低位徘徊;2016年,行业供需格局
得以改善,涤纶长丝行业景气度有所回升。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实现了较快增长,2014年4月中盈化纤40万吨智能化、超
仿真涤纶纤维项目一期投产,2015年3月、6月中石科技年产48万吨低碳超仿真涤
纶纤维项目一、二期分别投产,2016年4月中盈化纤40万吨智能化、超仿真涤纶纤
维项目二期投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747,698.76 1,464,007.94 1,475,538.01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1,657,295.21 1,366,125.59 1,414,972.44
主营业务成本 1,501,188.51 1,284,849.40 1,341,390.15
主营业务毛利 156,106.70 81,276.18 73,582.29
主营业务毛利率 9.42% 5.95% 5.20%
营业成本 1,586,069.74 1,376,029.68 1,396,667.06
营业利润 87,925.40 23,730.29 36,416.84
利润总额 92,941.80 38,259.14 39,034.05
净利润 74,599.92 32,074.58 31,663.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3,156.43 30,448.39 29,139.11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产品售价总体上下降,但公司产品产销量大幅增长,公
司营业收入仍保持较大规模;同时,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也不断下降,公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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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一致;受益于销量和毛利率提升,公司主营
业务毛利逐年增加。受行业波动影响,公司营业利润也出现一定的波动,公司经
营成果波动与涤纶长丝行业发展状况基本保持一致。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657,295.21 94.83% 1,366,125.59 93.31% 1,414,972.44 95.90%
其他业务收入 90,403.56 5.17% 97,882.36 6.69% 60,565.58 4.10%
合计 1,747,698.76 100.00% 1,464,007.94 100.00% 1,475,538.0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POY、FDY、DTY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原材料贸易及废品销售等。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主营业
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90%、93.31%和94.83%,主营业务突出。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POY 1,230,911.84 74.27% 989,077.15 72.40% 948,606.05 67.04%
FDY 282,221.67 17.03% 279,063.07 20.43% 354,213.45 25.03%
DTY 130,102.88 7.85% 67,011.88 4.91% 77,321.64 5.46%
其他 14,058.82 0.85% 30,973.48 2.27% 34,831.30 2.46%
合计 1,657,295.21 100.00% 1,366,125.59 100.00% 1,414,972.44 100.00%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其他主要包括聚酯切片、平牵丝、复合丝和再
生聚酯销售收入。
聚酯切片是公司熔体直纺生产线产生的中间产品,作为切片纺原料使用。2014
年、2015年和2016年,聚酯切片销售收入分别为25,287.39万元、25,580.93万元和
8,936.90万元。
(2)地区及客户类别分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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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按销售地区及客户类别划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内销 1,533,233.57 92.51% 1,264,483.57 92.56% 1,311,148.44 92.66%
其中:制造型客户 1,458,605.71 88.01% 1,178,566.91 86.27% 1,212,399.00 85.68%
贸易型客户 74,627.86 4.50% 85,916.66 6.29% 98,749.43 6.98%
外销 124,061.63 7.49% 101,642.01 7.44% 103,824.00 7.34%
其中:制造型客户 96,760.19 5.84% 79,117.30 5.79% 80,779.37 5.71%
贸易型客户 27,301.44 1.65% 22,524.72 1.65% 23,044.63 1.63%
合计 1,657,295.21 100.00% 1,366,125.59 100.00% 1,414,972.44 100.00%
制造型客户指自身具备涤纶长丝后续加工能力的客户;贸易型客户指自身不
具备涤纶长丝后续加工能力,购买涤纶长丝用于转卖并赚取中间差价的客户。
从客户地区分布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内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
90%以上。从客户类别来看,公司的主要客户为生产制造型企业,2014年度、2015
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对贸易型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61%、7.94%和6.15%,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出于战略考虑,公司在库存偏低
时会优先满足制造型客户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型客户及贸易型客户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制造型客户 9.44% 5.84% 5.14%
贸易型客户 9.08% 7.17% 5.83%
主营业务毛利率 9.42% 5.95% 5.20%
公司对制造型客户和贸易型客户销售政策和定价机制相同,即随行就市,不
存在差异。年平均毛利率有差异的原因为:(1)制造型客户因其持续生产,采购
比较稳定和持续且占比高;而贸易型客户的采购具有随意性且占比小;(2)由于
产品市场价格有波动,不同时点的采购毛利率会有不同;采购的品种、规格不同,
毛利率也不同。报告期内,两类客户毛利率在各年度有高有低,但趋势与主营业
务毛利率一致,且两类客户毛利率均在合理水平。
由于公司在外销时,会额外承担运输保险费、报关费及港杂费等销售费用,
因此公司对于外销客户的定价会略高于内销客户以保证盈利水平。公司对制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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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和贸易型客户的定价政策相同,公司不存在通过经销商销售产品的情形。
内销时,公司以客户签字确认的销售出库单时间作为内销收入的具体确认时
点。外销时,公司以海运提货单(Bill of Lading)的装船日(Date laden on board)
作为确认外销收入的时点。
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销量、收入和价格情况如下: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收入 销量 单位售价 收入 销量 单位售价 收入 销量 单位售价
(万元) (万吨) (元/吨) (万元) (万吨)(元/吨) (万元) (万吨) (元/吨)
POY 1,230,911.84 199.71 6,163.50 989,077.15 159.54 6,199.56 948,606.05 118.31 8,017.97
FDY 282,221.67 41.24 6,843.40 279,063.07 40.15 6,950.51 354,213.45 41.19 8,599.50
DTY 130,102.88 16.08 8,090.98 67,011.88 8.32 8,054.31 77,321.64 8.04 9,617.12
合计 1,643,236.39 257.04 - 1,335,152.10 208.01 - 1,380,141.14 167.54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POY、FDY和DTY单位售价、销量和营业收入变动
情况如下:
2016年度较2015年度变动比例 2015年度较2014年度变动比例
项目
收入 销量 单价 收入 销量 单价
POY 24.45% 25.18% -0.58% 4.27% 34.85% -22.68%
FDY 1.13% 2.71% -1.54% -21.22% -2.52% -19.18%
DTY 94.15% 93.27% 0.46% -13.33% 3.48% -16.25%
合计 23.07% 23.57% -3.26% 24.16%
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尽管行业深度调整、主要产品价格逐步下跌,但公司
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保持高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使得公司产品销量增长,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仍保持较大规模。
(1)产品的定价方式
公司主要产品POY、FDY和DTY的定价方式相同。定价时,主要参考第三方
网站公布的主要规格产品价格,并结合原材料PTA和MEG价格走势、公司库存水
平和下游需求情况,采取随行就市的定价方式。
(2)市场价格透明度
中国化纤经济信息网(www.ccfei.com)、中国化纤信息网(www.ccf.com.cn)、
安迅思化工网(http://www.icis-china.com/chemease/Information/Default.aspx)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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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网站每日公布FDY、POY和DTY主要规格的产品价格,市场价格公开透明。
(3)产品销售价格波动的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单位售价均呈现下跌趋势,其中,POY单位售价从
2014年的8,017.97元/吨下跌至2016年的6,163.50元/吨,跌幅为23.13%;FDY单位售
价从2014年的8,599.50元/吨下跌至2016年的6,843.40元/吨,跌幅为20.42%;DTY
单位售价从2014年的9,617.12元/吨下跌至2016年的8,090.98元/吨,跌幅为15.87%。
报告期内,POY、FDY和DTY的价格波动主要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涤纶长丝的主要原材料PTA和MEG均为石油化工产品,与原油价格关联度较高,
PTA和MEG的价格随着原油价格上下波动。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出
现剧烈波动,原油价格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受原油价格的影响,PTA和MEG价格
总体上也呈下降趋势,其价格走势与原油价格关系如下图所示:
注:PTA价格和MEG价格数据来源于中国化纤信息http://www.ccf.com.cn/;布伦特原油价
格来源于万得资讯iWind。
涤纶长丝上下游行业的价格传导机制较为明显,涤纶长丝的价格变动趋势与
原材料价格变动保持一致。以公司主要产品POY为例,2014年以来,其价格走势
与原材料价格走势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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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PTA价格和MEG价格数据来源于中国化纤信息http://www.ccf.com.cn/;以0.855吨PTA
和0.335吨MEG模拟生产1吨POY的原材料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价格随着 PTA 和 MEG 价格波动而波动。随着原油价格
的下行,PTA 和 MEG 的价格随之下行,涤纶长丝的价格也随之下行,但涤纶长
丝与主要原材料之间的价差相对较为稳定。
(4)产品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分析
①POY 产品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分析
以销售额口径统计,报告期内,位列过公司 POY 前三位的品种有 75D/72F、
150D/48F、150D/144F 和 150D/288F。报告期内,75D/72F、150D/48F、150D/144F
和 150D/288F 四大品种占 POY 销售收入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16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75D/72F 13.71% 14.43% 13.81%
150D/48F 9.41% 6.14% 4.15%
150D/144F 7.68% 9.76% 10.83%
150D/288F 6.42% 7.34% 6.56%
报告期内,公司 75D/72F 规格 POY 价格走势与市场基本一致,平均各月差
异率为-1.25%,差异较小。具体价格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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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 150D/48F 规格 POY 价格走势与市场基本一致,平均各月差
异率为-0.82%,差异较小。具体价格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 150D/144F 规格 POY 价格走势与市场基本一致,平均各月
差异率为-1.83%,差异较小。具体价格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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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 150D/288F 规格 POY 价格走势与市场基本一致,平均各月
差异率为-2.79%,差异较小。具体价格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②FDY 产品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分析
以销售额口径统计,公司 FDY 前三大品种是 50D/24F、75D/36F 和 60D/24F。
报告期内,50D/24F、75D/36F 和 60D/24F 三大品种占 FDY 销售收入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50D/24F 27.52% 28.25% 25.09%
75D/36F 8.86% 7.51% 9.23%
60D/24F 7.02% 5.62% 8.52%
报告期内,公司 50D/24F 规格 FDY 产品价格走势与市场基本一致,平均各月
差异率为-1.56%,差异较小。具体价格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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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 75D/36F 规格 FDY 产品价格走势与市场基本一致,平均各月
差异率为-0.47%,差异较小。具体价格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 60D/24F 规格 FDY 产品价格走势与市场基本一致,平均各月
差异率为 0.67%,差异较小。具体价格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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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DTY 产品价格与市场价格比较分析
以销售额口径统计,公司 DTY 前三大品种是 75D/72F、300D/96F 和 150D/48F。
报告期内,75D/72F 、300D/96F 和 150D/48F 三大品种占 DTY 销售收入的比例如
下: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75D/72F 25.29% 17.39% 9.01%
300D/96F 10.96% 8.77% 2.16%
150D/48F 6.17% 14.57% 3.24%
报告期内,公司 75D/72F 规格 DTY 产品价格走势与市场基本一致,平均各月
差异率为-2.10%,差异较小。具体价格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 300D/96F 规格 DTY 产品价格走势与市场基本一致,平均各
月差异率为-2.38%,差异较小。具体价格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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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 150D/48F 规格 DTY 产品价格走势与市场基本一致,平均各
月差异率为-0.39%,差异较小。具体价格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5)客户情况分析
①客户数量及平均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客户数量及平均采购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POY 客户数量(家) 2,844 2,629 2,400
单个客户平均 POY 采购金额(万元) 432.81 376.22 395.25
单个客户平均 POY 采购量(吨) 702.22 606.84 492.98
FDY 客户数量(家) 2,595 2,688 2,983
单个客户平均 FDY 采购金额(万元) 108.76 103.82 1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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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客户平均 FDY 采购量(吨) 158.94 149.35 138.07
DTY 客户数量(家) 1,697 1,272 1,499
单个客户平均 DTY 采购金额(万元) 76.67 52.68 51.58
单个客户平均 DTY 采购量(吨) 94.77 65.38 53.61
注:针对部分客户同时采购两种或三种产品的情形,客户数量予以分别统计。
公司客户呈数量多、单体贡献占比小的特点。
客户数量的变化与项目投产时间相关。公司在项目投产前会提前进行市场推
广并储备新客户,以保证项目投产后能快速消化新产能;产能进入稳定期后,客
户数量会随着自然流动略有下降,公司通过维护核心客户保持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 POY 产能逐年增长,促使公司 POY 客户数量稳步上升,同
时受益于新产能在产品质量和成本上的竞争优势,单个客户平均采购量明显增加;
FDY 客户数量在 2013 年中维化纤 20 万吨 FDY 项目投产后逐步下降,但单个客
户贡献度明显提升;2015 年 DTY 客户数量较 2014 年下滑,但随着 2016 年中维
化纤新增产能投产,公司 DTY 客户数量明显上升。
POY 客户主要以加弹企业为主,规模相对较大,而 FDY 和 DTY 客户主要以
织造企业为主,规模相对较小。受下游客户影响,单个 POY 客户平均采购量明显
高于单个 FDY 客户平均采购量或单个 DTY 客户平均采购量。
②新增客户的数量和收入贡献情况
报告期内,新增 POY 客户数量及其收入贡献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新增 POY 客户数量(家) 1,003 1,002 1,083
新增 POY 客户采购金额(万元) 184,914.29 168,516.00 155,645.43
新增 POY 客户采购金额占 POY 收入的比例 15.02% 17.04% 16.41%
新增 POY 客户平均采购金额(万元) 184.36 168.18 143.72
单个 POY 客户平均采购金额(万元) 432.81 376.22 395.25
报告期内,公司每年新增 POY 客户均维持在 1,000 家的水平。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新增 POY 客户采购金额分别为 155,645.43 万元、168,516.00
万元和 184,914.29 万元,占 POY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41%、17.04%和 15.02%,
新增 POY 客户平均采购金额分别为 143.72 万元、168.18 万元和 184.36 万元,收
入贡献度明显低于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新增客户尚需历经市场培育,收入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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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未来逐步提升。
报告期内,新增 FDY 客户数量及其收入贡献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新增 FDY 客户数量(家) 886 879 1,030
新增 FDY 客户采购金额(万元) 36,051.33 35,835.49 69,958.79
新增 FDY 客户采购金额占 FDY 收入的比例 12.77% 12.84% 19.75%
新增 FDY 客户平均采购金额(万元) 40.69 40.77 67.92
单个 FDY 客户平均采购金额(万元) 108.76 103.82 118.74
报告期内,公司每年新增 FDY 客户数量保持在 800 家以上。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新增 FDY 客户采购金额分别为 69,958.79 万元、35,835.49
万元和 36,051.33 万元,占 FDY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9.75%、12.84%和 12.77%,
新增 FDY 客户平均采购金额分别为 67.92 万元、40.77 万元和 40.69 万元。公司
2014 年新增 FDY 客户及收入贡献较高,主要系 2013 年中维化纤新建的 2 套熔体
直纺生产线当年贡献 FDY 产能 13 万吨,2014 年满产后,全年贡献 FDY 产能 20
万吨。
报告期内,新增 DTY 客户数量及其收入贡献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新增 DTY 客户数量(家) 780 372
新增 DTY 客户采购金额(万元) 37,177.02 12,232.07 12,586.70
新增 DTY 客户采购金额占 DTY 收入的比例 28.58% 18.25% 16.28%
新增 DTY 客户平均采购金额(万元) 47.66 32.88 29.90
单个 DTY 客户平均采购金额(万元) 76.67 52.72 51.58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 DTY 客户明显上升。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
公司新增 DTY 客户采购金额分别为 12,586.70 万元、12,232.07 万元和 37,177.02
万元,占 DTY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28%、18.25%和 28.58%,新增 DTY 客户平
均采购金额分别为 29.90 万元、32.88 万元和 47.66 万元。公司 2016 年新增 DTY
客户数量及其收入贡献较高,主要系 2016 年中维化纤和中石科技新增产能完全释
放。
③持续与公司存在交易的客户数量及其各期收入贡献情况
报告期内,持续与公司存在交易的 POY、FDY 和 DTY 客户数量分别为 1,134
家、1,129 家和 316 家,这部分客户收入贡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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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持续与公司存在交易的 POY 客户采购金额 767,177.15 747,432.64 760,852.68
持续与公司存在交易的 POY 客户平均采购金额 676.52 659.11 670.95
持续与公司存在交易的 POY 客户采购金额占
62.33% 75.57% 80.21%
POY 收入的比例
持续与公司存在交易的 FDY 客户采购金额 194,477.58 210,201.06 249,796.12
持续与公司存在交易的 FDY 客户平均采购金额 172.26 186.18 221.25
持续与公司存在交易的 FDY 客户采购金额占
68.91% 75.32% 70.52%
FDY 收入的比例
持续与公司存在交易的 DTY 客户采购金额 35,833.36 36,709.51 39,845.59
持续与公司存在交易的 DTY 客户平均采购金额 113.4 116.17 126.09
持续与公司存在交易的 DTY 客户采购金额占
27.54% 54.78% 51.53%
DTY 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持续与公司存在交易的客户收入贡献稳定,且占比较高,公司维
护客户的能力较强,与主要客户关系稳定。2016 年,持续与公司存在交易的 DTY
客户采购金额占 DTY 收入的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 2016 年新增 DTY 客户数
量较大。
④采购数量变化较大的新增和原有客户
A、采购量较大的新增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量前五名)新增 POY 客户销量和销售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销量(吨) 销售收入(万元) 占 POY 收入比例
2016 年主要新增 POY 客户销量和销售情况
福建华峰实业有限公司 11,707.30 7,628.43 0.62%
苏州力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7,871.14 5,021.10 0.41%
杭州前佳化纤有限公司 5,353.08 3,195.76 0.26%
太仓市新凯化纺有限公司 4,236.77 2,837.46 0.23%
常熟市宏德化纤有限公司 4,130.45 2,645.81 0.21%
合计 33,298.74 21,328.56 1.73%
2015 年主要新增 POY 客户销量和销售情况
江苏多佰利化纤有限公司 11,048.21 6,645.38 0.67%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0,578.38 6,645.25 0.67%
苏州亿迈化纤有限公司 9,145.43 5,462.24 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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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宇能纺织有限公司 7,452.41 4,477.28 0.45%
太仓市贞观化纤有限公司 7,387.75 4,499.38 0.45%
合计 45,612.18 27,729.53 2.79%
2014 年主要新增 POY 客户销量和销售情况
浙江中强化纤有限公司 4,693.80 3,656.19 0.39%
长兴正能量纺织贸易有限公司 4,678.35 3,655.02 0.39%
绍兴柯桥巨久贸易有限公司 4,560.85 3,447.75 0.36%
常熟市国源化纤有限公司 2,664.10 2,228.45 0.23%
上海跃马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2,634.07 1,927.97 0.20%
合计 19,231.18 14,915.38 1.5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量前五名)新增 FDY 客户销量和销售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销量(吨) 销售收入(万元) 占 FDY 营业收入比例
2016 年主要新增 FDY 客户销量和销售情况
上海德熠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7,558.31 5,568.39 1.97%
浙江嘉名针织科技有限公司 1,184.54 814.84 0.29%
苏州美派纺织有限公司 1,032.15 694.77 0.25%
苏州兆合纺织有限公司 1,029.90 711.79 0.25%
苏州璟洋纺织有限公司 711.24 464.59 0.16%
合计 11,516.14 8,254.38 2.92%
2015 年主要新增 FDY 客户销量和销售情况
江苏多佰利化纤有限公司 1,861.19 1,200.95 0.43%
桐乡晟辉贸易有限公司 1,441.09 1,091.26 0.39%
天津永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259.28 762.83 0.27%
绍兴畅帆针纺有限公司 770.68 522.25 0.19%
苏州润信达纺织品有限公司 672.99 482.84 0.17%
合计 6,005.24 4,060.13 1.45%
2014 年主要新增 FDY 客户销量和销售情况
杭州迪麦贸易有限公司 5,947.12 5,315.18 1.50%
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2,480.00 2,217.80 0.63%
杭州宇威化纤有限公司 1,659.86 1,357.00 0.38%
江苏金美莱实业有限公司 1,613.41 1,436.39 0.41%
湖州仁皇山经编有限公司 1,529.92 1,319.06 0.37%
合计 13,230.31 11,645.43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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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量前五名)新增 DTY 客户销量和销售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销量(吨) 销售收入(万元) 占 DTY 营业收入比例
2016 年主要新增 DTY 客户销量和销售情况
江苏格汇纺织品新材料有限公司 2,255.36 1,722.79 1.32%
苏州圣格汇化纤材料有限公司 1,784.99 1,367.12 1.05%
吴江市新苏幕织造有限公司 982.66 702.19 0.54%
M/S. VENUS CO. 864.00 647.15 0.50%
LUCKY STAR TEXTILE CO.LTD 688.36 551.65 0.42%
合计 6,575.36 4,990.90 3.84%
2015 年主要新增 DTY 客户销量和销售情况
南通海宇化纤有限公司 561.64 497.32 0.74%
VOHRA TRADERS 518.69 382.82 0.57%
SHARIF & CO 493.61 372.49 0.56%
OSAMA TEXTILE 473.61 354.78 0.53%
SOHNI WEAVING FACTORY 429.11 334.45 0.50%
合计 2,476.66 1,941.86 2.90%
2014 年主要新增 DTY 客户销量和销售情况
MANUFACTURAS ELIOT, S.A.S 532.86 544.50 0.70%
浙江依多金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 501.65 514.61 0.67%
杭州华奥丝绸有限公司 456.39 400.42 0.52%
AYDIN MENSUCAT A.S. 310.46 283.69 0.37%
福建天守文兴纺织发展有限公司 293.58 308.51 0.40%
合计 2,094.95 2,051.73 2.6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新增客户收入贡献对公司影响较小。
B、采购量变化较大的原有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采购量相比上一年变动幅度超过 30%且变动量超过 2,000 吨的公
司原有客户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采购量变动幅度较大的原有客户数量(家) 116 71
对上述客户当期销售收入(万元) 325,770.84 219,196.68 259,727.35
对上述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8.64% 14.97% 17.60%
对上述客户上一期销售收入(万元) 251,671.48 205,910.54 176,65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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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客户销售收入变动幅度 29.44% 6.30% 47.02%
变动收入金额(万元) 74,099.36 13,286.14 83,068.73
变动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4.24% 0.91% 5.63%
报告期内,公司对采购量变化前五名的原有 POY 客户销量及销量变化情况如
下:
客户名称 本期销量(吨) 上期销量(吨) 销量变动数(吨)
2016 年对采购量变化前五名的原有 POY 客户销量及销量变化情况
绍兴华清化纤纺织有限公司 32,041.97 13,049.67 18,992.29
江苏多佰利化纤有限公司 26,028.57 11,048.21 14,980.35
太仓航帆化纤有限公司 4,343.05 17,142.29 -12,799.24
SMART ASCENT CO.,LTD 2,023.42 12,301.34 -10,277.93
绍兴华茂化纤有限公司 20,544.93 11,048.99 9,495.94
2015 年对采购量变化前五名的原有 POY 客户销量及销量变化情况
长兴鑫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7,302.94 21,442.09 -14,139.15
太仓航帆化纤有限公司 17,142.29 25,857.43 -8,715.14
浙江正堂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5,301.93 7,945.10 7,356.83
浙江省长兴丝绸有限公司 9,921.98 3,047.42 6,874.56
浙江泉能纺织有限公司 8,229.62 1,635.46 6,594.16
2014 年对采购量变化前五名的原有 POY 客户销量及销量变化情况
杭州伟星纺织有限公司 12,134.95 519.34 11,615.61
绍兴华清化纤纺织有限公司 13,353.75 3,809.95 9,543.80
浙江盛邦化纤有限公司 11,166.08 1,859.72 9,306.36
SMART ASCENT CO.,LTD 18,232.63 10,410.59 7,822.04
杭州东南纺织有限公司 10,464.63 2,695.42 7,769.22
报告期内,采购量变化前五名的原有 FDY 客户销量及销售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本期销量(吨) 上期销量(吨) 销量变动数(吨)
2016 年对采购量变化前五名的原有 FDY 客户销量及销量变化情况
杭州迪麦贸易有限公司 3,034.44 9,334.58 -6,300.14
SMART ASCENT CO.,LTD 1,460.83 3,858.85 -2,398.02
海宁市成达经编有限公司 3,187.15 132.08 3,055.07
海宁天越物资有限公司 4,378.90 1,463.01 2,915.89
桐乡越顺经编有限公司 3,922.92 1,417.29 2,505.63
2015 年对采购量变化前五名的原有 FDY 客户销量及销量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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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迪麦贸易有限公司 9,334.58 5,947.12 3,387.46
长兴俱实化纤有限公司 884.86 3,492.01 -2,607.16
威百莱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2,188.63 293.00 1,895.63
吴江市东运喷织有限公司 25.94 1,889.38 -1,863.44
浙江依多金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 2,614.35 1,183.55 1,430.80
2014 年对采购量变化前五名的原有 FDY 客户销量及销量变化情况
长兴俱实化纤有限公司 3,492.01 653.10 2,838.91
嘉兴市鑫诚经编有限公司 377.27 3,096.81 -2,719.54
长兴冠恒纺织品有限公司 2,177.72 21.06 2,156.66
浙江经丰化纤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809.85 2,965.52 -2,155.67
海宁市盛星经编有限公司 4,731.72 2,662.16 2,069.57
报告期内,采购量变化前五名的原有 DTY 客户销量及销售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本期销量(吨) 上期销量(吨) 销量变动数(吨)
2016 年对采购量变化前五名的原有 DTY 客户销量及销量变化情况
海宁市华成纺织有限公司 2,505.89 50.90 2,454.98
浙江兆新织造有限公司 2,466.60 161.45 2,305.16
Boyteks Tekstil San. Ve Tic. A.S. 1,592.41 21.73 1,570.69
福州福华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1,577.52 276.55 1,300.97
海宁市腾达经编有限公司 1,466.29 218.53 1,247.76
2015 年对采购量变化前五名的原有 DTY 客户销量及销量变化情况
BILAL BROTHERS
1,861.67 331.87 1,529.80
INDUSTRIES
MUBEEN INTERNATIONAL 1,963.79 462.34 1,501.45
RADIUM SILK FACTORY 1,213.88 21.90 1,191.98
绍兴县远大轻纺原料有限公司 241.11 1,119.03 -877.93
嘉兴市新共利织造有限公司 208.27 978.78 -770.51
2014 年对采购量变化前五名的原有 DTY 客户销量及销量变化情况
湖州津达时装有限公司 129.38 1,147.76 -1,018.38
桐乡市森德纺织品有限公司 909.49 234.90 674.59
海宁市成达经编有限公司 - 596.77 -596.77
BILAL BROTHERS
331.87 912.01 -580.14
INDUSTRIES
REKO INTERNATIONAL CORP. 731.81 236.94 494.87
报告期内,采购量变化前五名的原有客户对公司影响均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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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与行业整体情况的对比分析
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统计,2012 年以来,涤纶长丝行业的存货周转
率基本维持在 30 天以内,各年产量与销量基本相当。2012-2015 年,公司产量与
行业产量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行业产量(万吨) 2,053 2,277 2,500 2,803
行业产量增长率 - 10.91% 9.79% 12.12%
公司产量(万吨) 89 114 167
公司产量增长率 - 28.09% 46.49% 26.35%
2012 年以来,涤纶长丝行业整体产量增加,公司的产量也不断增加,但公司
产量增长幅度高于行业整体水平,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增加投入,建
设大容量熔体直纺生产线,利用自身规模优势和技术优势,保持产能满负荷运作,
产量增长水平高于行业整体水平。
(6)销量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POY、FDY 销量增长较快,其中 POY 销量从 2014 年的 118.31 万
吨增长至 2016 年的 199.71 万吨,FDY 销量从 2014 年的 41.19 万吨增长至 2016
年的 41.24 万吨;2014 年和 2015 年 DTY 销量相对平稳,保持在年均 8 万吨左右,
2016 年 DTY 销量达 16.08 万吨。
公司销量增长主要受到产能增长及新设备特点两方面的影响:
一方面,报告期内,得益于新产能的不断投产、公司各类产品产量不断增加;
得益于公司开发新客户及单个客户平均采购量的增加,公司消化新增产量,保持
产销平衡,销量也相应增加。
另一方面,公司新投产的生产线设备容量大,技术先进,能耗低,相较于原
有生产线更具成本和质量优势,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获取新客户。
3、其他业务收入分析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原材料贸易及废品销售收入等。2014 年、2015 年
和 2016 年,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60,565.58 万元、97,882.36 万元和 90,403.56 万
元。
公司原材料贸易主要为公司利用规模采购优势从事 PTA、MEG 贸易。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贸易收入分别为 56,163.20 万元、92,360.74 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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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44.51 万元。
废品销售业务为公司对外销售废纸箱、废纸管及原料包装物等。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废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4,381.97 万元、3,907.56 万元和 3,787.04 万元。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1,501,188.51 94.65% 1,284,849.40 93.37% 1,341,390.15 96.04%
其他业务成本 84,881.23 5.35% 91,180.28 6.63% 55,276.91 3.96%
合计 1,586,069.74 100.00% 1,376,029.68 100.00% 1,396,667.06 100.00%
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制造费用主要
包括不能直接归属于生产线的间接人工,电、煤等能源利用的费用,机器设备等
的折旧摊销等。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在90%以上,与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匹配。
1、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各项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1,281,892.49 85.39% 1,099,302.70 85.56% 1,180,108.85 87.98%
其中:PTA 855,867.71 57.01% 709,823.18 55.25% 809,200.41 60.33%
MEG 382,764.96 25.50% 352,418.24 27.43% 332,050.38 24.75%
其他 43,259.81 2.88% 37,061.28 2.88% 38,858.06 2.90%
直接人工 38,977.28 2.60% 35,742.20 2.78% 29,619.80 2.21%
制造费用 180,318.74 12.01% 149,804.50 11.66% 131,661.50 9.82%
其中:能源 56,412.11 3.76% 46,692.02 3.63% 45,345.60 3.38%
折旧摊销 70,356.41 4.69% 55,553.65 4.32% 42,763.62 3.19%
其他 53,550.22 3.57% 47,558.85 3.70% 43,552.28 3.25%
合计 1,501,188.51 100.00% 1,284,849.40 100.00% 1,341,390.1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成本结构相对稳定。直接材料是最主要的营业成本,其中P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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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MEG占营业成本的80%以上,直接材料的占比略有下降,直接人工的占比略有
上升,主要系原材料的市场采购价格下降所致。直接人工逐步上升,主要系人员
工资上升所致。制造费用逐步上升,一方面系公司新建项目设备增加,折旧摊销
增加所致,另一方面系包装物等其他制造费用增加所致。
2、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POY 1,125,582.90 74.98% 941,653.22 73.29% 903,351.23 67.34%
FDY 249,428.81 16.62% 254,995.68 19.85% 334,178.12 24.91%
DTY 112,588.63 7.50% 57,867.67 4.50% 69,922.56 5.21%
其他 13,588.18 0.91% 30,332.84 2.36% 33,938.24 2.53%
合计 1,501,188.51 100.00% 1,284,849.40 100.00% 1,341,390.1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销量、成本和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2016 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成本 销量 单位成本 成本 销量 单位成本 成本 销量 单位成本
(万元) (万吨) (元/吨) (万元) (万吨)(元/吨) (万元) (万吨)(元/吨)
POY 1,125,582.90 199.71 5,636.09 941,653.22 159.54 5,902.30 903,351.23 118.31 7,635.46
FDY 249,428.81 41.24 6,048.23 254,995.68 40.15 6,351.08 334,178.12 41.19 8,113.09
DTY 112,588.63 16.08 7,001.78 57,867.67 8.32 6,955.25 69,922.56 8.04 8,696.84
合计 1,487,600.33 257.04 - 1,254,516.57 208.01 - 1,307,451.91 167.54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POY、FDY和DTY的单位成本、销量和营业成本变
动情况如下:
2016年度较2015年度变动比例 2015年度较2014年度变动比例
项目
成本 销量 单位成本 成本 销量 单位成本
POY 19.53% 25.00% -4.51% 4.24% 34.85% -22.70%
FDY -2.18% 1.52% -4.77% -23.69% -2.52% -21.72%
DTY 94.56% 91.21% 0.67% -17.24% 3.48% -20.03%
合计 18.58% 23.11% -4.05% 24.1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均呈现下降趋势,其中,POY单位成本从
2014年的7,635.46元/吨下降至2016年的5,636.09元/吨,降幅为26.19%;FDY单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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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从2014年的8,113.09元/吨下降至2016年的6,048.23元/吨,降幅为25.45%;DTY
单位成本从2014年的8,696.84元/吨下降至2016年的7,001.78元/吨,降幅为19.49%。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PTA和MEG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平均分别为
57.73%和25.89%。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耗用的PTA和MEG数量及金额情况如下: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万吨) (万元) (万吨) (万元) (万吨) (万元)
PTA 217.74 855,867.71 180.45 709,823.18 145.93 809,200.41
MEG 83.00 382,764.96 68.76 352,418.24 55.69 332,050.38
合计 300.74 1,238,632.67 249.21 1,062,241.42 201.62 1,141,250.79
报告期内,PTA和MEG市场价格(不含税)与公司采购价格基本一致,其对
比曲线图如下:
注:PTA市场价格选取中国化纤信息网公布的PTA市场月均价;公司PTA采购均价为各月
月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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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MEG市场价格选取中国化纤信息网公布的PTA市场月均价;公司MEG采购均价为各
月月均价。
3、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成本构成及敏感性分析
(1)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POY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4,887.35 87.27% 5,111.87 86.76% 6,787.46 89.19%
其中:PTA 3,277.92 58.53% 3,316.82 56.29% 4,676.03 61.45%
MEG 1,466.96 26.20% 1,642.13 27.87% 1,918.83 25.22%
直接人工 131.33 2.35% 155.52 2.64% 156.61 2.06%
制造费用 581.42 10.38% 624.61 10.60% 665.68 8.75%
合计 5,600.10 100.00% 5,891.99 100.00% 7,609.75 100.00%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FDY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5,259.41 83.44% 5,325.14 83.88% 7,073.36 87.40%
其中:PTA 3,469.07 55.03% 3,392.18 53.43% 4,817.91 59.53%
MEG 1,548.16 24.56% 1,698.71 26.76% 1,979.46 24.46%
直接人工 184.29 2.92% 191.39 3.01% 178.65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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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费用 859.80 13.64% 832.08 13.11% 841.25 10.39%
合计 6,303.50 100.00% 6,348.61 100.00% 8,093.26 100.00%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DTY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5,131.09 73.51% 5,207.18 76.13% 6,847.18 80.24%
其中:PTA 3,340.56 47.86% 3,279.29 47.94% 4,509.42 52.84%
MEG 1,486.58 21.30% 1,594.31 23.31% 1,842.51 21.59%
直接人工 307.39 4.40% 325.77 4.76% 368.20 4.31%
制造费用 1,541.98 22.09% 1,307.00 19.11% 1,317.96 15.44%
合计 6,980.46 100.00% 6,839.94 100.00% 8,533.34 100.00%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成本结构相对稳定。
(2)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假设其他因素不变,公司主要原材料 PTA 和 MEG 价格每上升一
个百分点,对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成本的影响情况如下:
POY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PTA 上升一个百分点 0.58% 0.56% 0.61%
MEG 上升一个百分点 0.26% 0.28% 0.25%
合计 0.84% 0.84% 0.86%
FDY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PTA 上升一个百分点 0.55% 0.53% 0.59%
MEG 上升一个百分点 0.25% 0.27% 0.24%
合计 0.80% 0.80% 0.83%
DTY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PTA 上升一个百分点 0.48% 0.48% 0.53%
MEG 上升一个百分点 0.21% 0.23% 0.22%
合计 0.69% 0.71% 0.75%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敏感性逐步降低。
(三)毛利率和毛利分析
1、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及主营业务中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POY 8.56% 4.79% 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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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Y 11.62% 8.62% 5.66%
DTY 13.46% 13.65% 9.57%
主营业务毛利率 9.42% 5.95% 5.20%
综合毛利率 9.25% 6.01% 5.35%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逐步提升。
①各产品对主营业务毛利率贡献分析
n
主营业务毛利率= Ri i ,其中 Ri 为某一产品毛利率, i 为该产品占公司
i 1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即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等于各类产品毛利率与其占公司销
售收入的比重乘积之和。因此,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原因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
即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和各类产品占销售收入的结构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主要产品毛利率及其销售收入结构对综合毛利率的贡献
如下: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POY 6.36% 3.47% 3.20%
FDY 1.98% 1.76% 1.42%
DTY 1.06% 0.67% 0.52%
主营业务毛利率 9.42% 5.95% 5.20%
从上表看出,POY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贡献在一半以上,其次是FDY和DTY。
②毛利率波动分析
毛利率=(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单位售价。根据上述公式,毛利率受单位
售价和单位成本两个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三大类产品POY、FDY和DTY
的毛利率变化受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具体影响如下:
2015年与2014年相比
单位售价降低 单位成本降低
项目 合计
对毛利率的影响 对毛利率的影响
POY -27.93% 27.96% 0.02%
FDY -22.38% 25.35% 2.97%
DTY -17.55% 21.62% 4.08%
2015年单位成本降低相对提高了POY、FDY和DTY的毛利率,单位售价降低
相对拉低了POY、FDY和DTY的毛利率。综合而言,POY、FDY和DTY单位成本
降低对毛利率的影响程度大于单位售价降低对毛利率的影响程度,毛利率有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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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2016年与2015年相比
单位售价变动 单位成本变动
项目 合计
对毛利率的影响 对毛利率的影响
POY -0.55% 4.32% 3.77%
FDY -1.44% 4.44% 3.00%
DTY 0.37% -0.56% -0.19%
2016年,单位售价变动较小,对毛利率的影响程度较小;POY、FDY单位成
本下降提高了毛利率。综合而言,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程度大于单位售
价降低对毛利率的影响程度。
2、公司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及各产品毛利的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POY 105,328.94 65.17% 47,423.93 53.90% 45,254.83 57.38%
FDY 32,792.86 20.29% 24,067.39 27.36% 20,035.33 25.40%
DTY 17,514.25 10.84% 9,144.21 10.39% 7,399.08 9.38%
其他 470.65 0.29% 640.65 0.73% 893.06 1.14%
主营业务毛利 156,106.70 96.58% 81,276.18 92.38% 73,582.29 93.29%
其他业务毛利 5,522.33 3.42% 6,702.08 7.62% 5,288.67 6.71%
综合毛利 161,629.03 100.00% 87,978.26 100.00% 78,870.9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POY、FDY和DTY三大
类产品的销售,其中POY贡献最多,占比50%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POY、FDY和DTY三大类产品毛利增加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较2015年度 2015年度较2014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增加额 增长率 增加额 增长率 金额
POY 57,905.01 122.10% 2,169.10 4.79% 45,254.83
FDY 8,725.47 36.25% 4,032.06 20.12% 20,035.33
DTY 8,370.04 91.53% 1,745.13 23.59% 7,399.08
合计 75,000.52 93.01% 7,946.29 10.93% 72,68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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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波动分析
毛利=销售量×(单位售价—单位成本)
根据上述公式,毛利的波动受到销售量、单位售价、单位成本三个因素的变
化而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三大类产品的毛利变化分别受到三个因素的影
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与2014年相比
销量增加 单位售价降低 单位成本降低
项目 合计
对毛利的贡献 对毛利的贡献 对毛利的贡献
POY 15,770.91 -290,109.16 276,508.28 2,170.04
FDY -505.87 -66,206.99 70,744.65 4,031.79
DTY 257.68 -13,002.57 14,489.99 1,745.10
合计 15,522.72 -369,318.72 361,742.92 7,946.92
2015年,销量增加和单位成本降低增加毛利,单位售价降低减少毛利。综合
而言,POY单位售价降低对毛利的影响程度小于销量增加和单位成本降低对毛利
的影响程度,毛利较2014年增加2,170.04万元;FDY单位售价降低对毛利的影响程
度小于销量增加和单位成本降低对毛利的影响程度,毛利较2014年增加4,031.79
万元;DTY单位售价降低对毛利的影响程度小于销量增加和单位成本降低对毛利
的影响程度,毛利较2014年增加1,745.10万元。
单位:万元
2016年与2015年相比
销量增加 单位售价变动 单位成本变动
项目 合计
对毛利的贡献 对毛利的贡献 对毛利的贡献
POY 11,940.93 -7,217.52 53,181.60 57,905.01
FDY 653.38 -4,446.08 12,518.18 8,725.47
DTY 8,528.71 569.71 -728.38 8,370.04
合计 21,123.02 -11,093.89 64,971.39 75,000.52
2016年,POY、FDY和DTY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影响较小,毛利变动主要受
销量和单位成本变动影响。综合而言,POY单位售价降低对毛利的影响程度小于
销量增加和单位成本降低对毛利的影响程度,毛利较2015年增加57,905.01万元;
FDY销量稳定,单位售价降低对毛利的影响程度小于单位成本降低对毛利的影响
程度,毛利较2015年增加8,725.47万元;DTY毛利增加主要受销量增加影响,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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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2015年增加8,370.04万元。
②敏感性分析
A、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对公司毛利的影响
报告期内,假设其他因素不变,公司主要产品POY、FDY和DTY价格每上升
一个百分点,对公司毛利的影响情况如下:
2016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变动额 变动 变动额 变动 变动额 变动
(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POY 12,309.12 7.62% 9,890.77 11.24% 9,486.06 12.03%
FDY 2,822.22 1.75% 2,790.63 3.17% 3,542.13 4.49%
DTY 1,301.03 0.80% 670.12 0.76% 773.22 0.98%
合计 16,432.36 10.17% 13,351.52 15.18% 13,801.41 17.50%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若公司主要产品POY、FDY和DTY价格均上升一
个百分点,毛利分别提升17.50%、15.18%和10.17%。
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公司毛利对产品价格变动的敏感性逐步降低。
B、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PTA和MEG。报告期内,假设其他因素不变,PTA和MEG
价格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对公司毛利的影响情况如下:
2016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变动额 变动 变动额 变动 变动额 变动
(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PTA 8,558.68 5.30% 7,098.23 8.07% 8,092.00 10.26%
MEG 3,827.65 2.37% 3,524.18 4.01% 3,320.50 4.21%
合计 12,386.33 7.66% 10,622.41 12.07% 11,412.50 14.47%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若公司主要原材料PTA和MEG价格均下降一个百
分点,毛利分别提升14.47%、12.07%和7.66%。
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公司毛利对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的敏感性降低。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
(1)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在业务规模、产品/收入结构、产业链布局等方
面的比较情况
公司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在业务规模、产品/收入结构、产业链布局等方面的
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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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
项目 桐昆股份 荣盛石化 恒逸石化 恒力股份 公司
业务规模
197.12 271.60 303.18 150.43 136.61
(主营业务收入)
民用涤纶长丝
产品
占营业收入的 91.05% 24.00% 33.54% 66.11% 89.50%
/
比重
收入
PTA 占营业收
结构 0.46% 65.12% 43.31% - -
入的比重
炼油、石 化学纤维
石化、化学 石化、化学 化学纤维
化、化学纤 制造(民用
产业链分布 纤维制造 纤维制造 制造(民用
产业 维制造(民 丝及工业
(民用丝) (民用丝) 丝)
链长 用丝) 丝)、热电
短 化学纤维 化学纤维 化学纤维
主要产业 制造(民用 石化 石化 制造(民用 制造(民用
丝) 丝) 丝)
注:①同行业上市公司资料来源为该等公司的公告及同花顺iFinD;②上表中同行业上市
公司及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数据为2015年度的数据;③产品收入结构占比为三年(2013年、2014
年和2015年)占比平均值;④以POY、FDY和DTY的营业收入之和作为民用涤纶长丝收入;
①产业链布局
涤纶长丝产业链如下:
其中原油、石脑油、二甲苯属于炼油业务,PX和PTA属于石化行业,聚酯、
POY、DTY和FDY属于化纤行业。
荣盛石化的产业链从芳烃到DTY,恒逸石化的产业链从PTA到DTY,恒逸石
化和荣盛石化的产业链横跨石化行业和涤纶长丝行业,且两家在上游原油、炼油
领域有所布局,产业链较长,其生产涤纶长丝所需PTA由其内部生产。
桐昆股份近年来也配套了150万吨PTA产能,产业链从PTA到DTY,生产涤纶
长丝所需PTA部分内部生产,部分外购。
恒力股份和公司业务较为专注,产业链从聚酯到DTY,所需PTA外购,但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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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股份PTA几乎全部购自关联方。
②产品/收入结构
从整体收入结构上来看,恒逸石化和荣盛石化收入主要来源于PTA销售,恒
逸石化和荣盛石化三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PTA销售金额占其营业收入
的平均比例分别为43.31%和65.12%。
公司、桐昆股份和恒力股份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民用涤纶长丝销售,三年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民用涤纶长丝销售金额占其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分
别为89.50%、91.05%和66.11%。
另外,恒力股份主要业务中还包括工业涤纶长丝和热电,其中三年(2013年、
2014年和2015年)工业涤纶长丝销售占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为9.03%,三年(2013
年、2014年和2015年)热电销售占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为3.28%。
③业务规模
受到公司尚未上市融资渠道有限以及公司业务专注于涤纶长丝领域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小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整体业务规模小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恒
逸石化和荣盛石化整体业务规模较大。
民用涤纶长丝业务方面,按2015年产量排名,位次分别为桐昆股份、公司、
恒力股份、恒逸石化和荣盛石化,产量分别为303万吨、211万吨、170万吨、129
万吨和112万吨,恒逸石化和荣盛石化涤纶长丝业务规模相对较小。
综上,从业务规模、收入结构以及产业链布局方面,公司与恒逸石化、荣盛
石化不具有可比性,公司与桐昆股份、恒力股份相对可比。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桐昆股份 7.80% 5.38% 4.36% 3.84%
荣盛石化 11.26% 7.74% 1.90% 2.79%
恒逸石化 4.56% 5.22% 4.72% 3.00%
恒力股份 14.62% 12.18% 6.44% 5.20%
平均值 9.56% 7.63% 4.36% 3.71%
公司 6.41% 5.95% 5.20% 2.49%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该等公司的公告及同花顺iFinD。因同行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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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尚未公布2016年年报,故未将2016年毛利率进行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上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波动趋势一致。
从业务规模、收入结构以及产业链布局方面,公司与恒逸石化、荣盛石化不
具有可比性,公司与桐昆股份、恒力股份尚有一定的可比性。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趋势与桐昆股份、恒力股份基本一致;恒力股份主
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公司和桐昆股份,除了因其含有毛利率较高的热电业务和工业
涤纶长丝业务外,还受产品结构的影响:公司和桐昆股份产品以POY为主,恒力
股份以FDY和DTY为主、仅有少量POY。
2013年-2015年,桐昆股份、恒力股份和公司POY、FDY和DTY产品销售金额
占三者之和的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POY 62.87% 64.46% 58.08%
FDY 21.70% 21.67% 26.24%
桐昆股份
DTY 15.43% 13.87% 15.68%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POY 1.00% 2.93% 3.75%
FDY 70.71% 74.08% 69.08%
恒力股份
DTY 28.29% 22.99% 27.16%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POY 74.08% 68.73% 61.53%
FDY 20.90% 25.67% 30.46%
公司
DTY 5.02% 5.60% 8.01%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3)公司各主要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毛利率与桐昆股份、恒力股份比较情况如下: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产品 公司名称
毛利率 变动幅度 毛利率 变动幅度 毛利率
桐昆股份 5.43% 0.89% 4.54% 1.38% 3.16%
恒力股份 6.58% 0.77% 5.81% 2.89% 2.92%
POY 平均值 6.00% 0.82% 5.18% 2.14% 3.04%
公司 4.79% 0.02% 4.77% 2.11% 2.66%
差异 -1.21% -0.80% -0.41% -0.03% -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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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昆股份 4.41% 1.20% 3.21% -1.44% 4.65%
恒力股份 9.08% 4.26% 4.82% -0.36% 5.18%
FDY 平均值 6.75% 2.73% 4.02% -0.90% 4.92%
公司 8.62% 2.96% 5.66% 3.03% 2.63%
差异 1.87% 0.22% 1.65% 3.94% -2.29%
桐昆股份 5.37% 0.49% 4.88% -1.58% 6.46%
恒力股份 26.41% 13.87% 12.54% 3.04% 9.50%
DTY 平均值 15.89% 7.18% 8.71% 0.73% 7.98%
公司 13.65% 4.08% 9.57% 3.75% 5.82%
差异 -2.24% -3.10% 0.86% 3.02% -2.16%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该等公司的公告及同花顺iFinD。因同行业上市公
司尚未公布2016年年报,故未将2016年毛利率进行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桐昆股份、恒力股份毛利率均呈现一定的波动性,波动趋
势无重大差异。POY、FDY和DTY产品规格较多,受具体产品规格差异影响,公
司POY、FDY和DTY毛利率与桐昆股份、恒力股份会存在差异。
总体上看,恒力股份近三年各产品毛利率基本都高于公司和桐昆股份,主要
原因为恒力股份发展起步于下游织造行业,更贴近下游织造需求,能够更为及时
的调整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恒力股份DTY毛利率远高于公司和桐昆股份,主
要原因为恒力股份更为专注后道工序(POY到DTY的生产)、DTY产品质量较好并
以出口为主。
①与桐昆股份、恒力股份POY毛利率变动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POY毛利率与桐昆股份、恒力股份的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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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桐昆股份、恒力股份POY毛利率差别较小,波动趋势及幅度基本一致。
2015年,公司POY毛利率和毛利率增长率低于桐昆股份及恒力股份,主要原
因为:中石科技年产48万吨低碳超仿真涤纶纤维项目自2015年3月起陆续投产,
2015年全年贡献POY销量为32.88万吨,占当年POY销量的比例为20.61%,但刚投
产产品客户接受需一定时间且优等品率相对较低,从而影响产品售价。
②与桐昆股份、恒力股份FDY毛利率变动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FDY毛利率与桐昆股份、恒力股份的比较情况如下:
2013年度,公司FDY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为:中维化纤年产36万吨低
碳环保功能性纤维项目纺丝设备自2013年4月起陆续投产,2013年全年贡献FDY
销量为11.59万吨,占当年FDY销量的比例为33.18%,但刚投产产品客户接受需
一定时间且优等品率相对较低,从而影响产品售价。
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FDY毛利率均高于桐昆股份,主要原因为:公司
FDY产品中售价相对较高的细旦规格比例提升,一方面,中维化纤FDY产品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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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细旦;另一方面,中辰化纤部分纺丝机位原生产粗旦FDY调整为POY,新
增纺丝机位生产细旦FDY。
公司2013年FDY毛利率较低,2014年产品结构调整后毛利率提升,导致公司
2014年毛利率较2013年变动幅度较大,高于桐昆股份和恒力股份;2015年较2014
年毛利率变动幅度与桐昆股份和恒力股份基本一致。
③与桐昆股份、恒力股份DTY毛利率变动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DTY毛利率与桐昆股份、恒力股份的比较情况如下:
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DTY毛利率均显著高于桐昆股份,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随着公司2013年和2014年切片纺生产线的关停,2014年起公司DTY加工
原料主要由原切片纺POY调整为熔体纺POY,生产效率得以提升,优等品率大幅
提升;另一方面,中维化纤年产4万吨超细扁平纤维深加工项目2015年陆续投产,
2015年新增产能中80%以上为细旦(75D以下)DTY,产品售价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DTY毛利率均低于恒力股份,主要系恒力股份成立之初即定
位于“多孔细旦”等技术难度大、经济附加值高的涤纶丝品种,产品以多孔、细
丝为主,同等产能规模下,该等产品较普通品种设备投资更高,加工难度更大,
因此产品价格较高,毛利率较高。
2013年至2015年,公司DTY销量稳定,保持在8万吨左右,销量相对于恒力股
份、桐昆股份偏小,产品结构调整对毛利率影响更为敏感,使得公司DTY毛利率
变动幅度较大,2014年较2013年提升3.75个百分点,2015年较2014年提升4.05个百
分点。
(四)利润表余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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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按照各地税法规定所承担的教育费附加、城建税、营业
税等。2014年度、2015年和2016年税金及附加分别为1,401.25万元、1,024.90万元
和2,852.95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0.09%、0.07%和0.16%,占比较低。
2016年度较2015年度增加1.78倍,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增加导致对应的附加税
费增加、以及2016年5月起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车船税转入税金及附加
核算所致。
2、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货物运保费、外销佣金、外销
报关费及港杂费等项目,其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物运保费 1,535.58 21.89% 1,137.83 21.51% 1,131.06 28.61%
职工薪酬 1,801.49 25.68% 1,538.40 29.08% 1,152.75 29.16%
外销佣金 1,483.54 21.15% 1,202.60 22.73% 811.94 20.54%
外销报关费及
1,712.42 24.41% 1,140.47 21.56% 647.27 16.37%
港杂费
办公费 63.79 0.91% 48.04 0.91% 50.60 1.28%
广告宣传费 83.27 1.19% 17.09 0.32% 21.36 0.54%
业务招待费 9.96 0.14% 13.44 0.25% 12.06 0.31%
折旧费 2.29 0.03% 8.63 0.16% 8.31 0.21%
差旅费 13.66 0.19% 13.91 0.26% 10.22 0.26%
其他 309.54 4.41% 169.38 3.20% 107.75 2.73%
合计 7,015.54 100.00% 5,289.79 100.00% 3,953.32 100.00%
(1)影响销售费用的主要因素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影响销售费用的主要因素为职工薪酬、货物运保费、外销佣金、
外销报关费及港杂费。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职工薪酬、货物运保费、
外销佣金、外销报关费及港杂费合计金额分别为3,743.02万元、5,019.30万元和
6,534.25万元,分别占销售费用的比例为94.68%、94.88%和93.06%。报告期内,
职工薪酬、货物运保费、外销佣金、外销报关费及港杂费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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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货物运保费 1,535.58 34.96% 1,137.83 0.60% 1,131.06
职工薪酬 1,801.49 17.10% 1,538.40 33.45% 1,152.75
外销佣金 1,483.54 23.36% 1,202.60 48.11% 811.94
外销报关费及港杂费 1,712.42 50.15% 1,140.47 76.20% 647.27
(2)销售费用的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随经营规模的扩大相应增长,其中 2015 年较 2014
年增加 1,336.47 万元,主要系职工薪酬、外销佣金、外销报关费及港杂费等增加
所致,2016 年较 2015 年增加 1,725.75 万元,主要系货物运保费、职工薪酬、外
销佣金、外销报关费及港杂费等增加所致。
①货物运保费
货物运保费主要由公司将外销产品运送至出口码头产生的内陆段运费和为
出口产品投保出口信用险产生的保费两部分组成。报告期内,公司货物运保费的
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运费(万元) 1,256.25 998.01 914.19
保险费(万元) 279.33 139.82 216.87
外销销量(万吨) 18.75 14.73 11.78
单位外销销量所需运费(元/吨) 67.00 67.75 77.61
单位外销销量所需保险费(元/吨) 14.90 9.49 18.41
注:外销销量为公司主要产品 POY、FDY 及 DTY 外销销量之和。
随着 2014 年下半年国内汽柴油价格下调以及公司内陆段运送线路优化,
2015 年-2016 年,公司单位外销销量所需运费下降至 67 元/吨左右。
公司参保后出险事件少,2014 年以来保险费率逐年下降。2016 年,由于公
司当年出口至埃及等高风险地区销量增加,导致单位外销销量所需保险费有所提
升。
②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大幅度增长主要受到销售人员人数及
年人均薪酬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1-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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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薪酬(万元) 1,801.49 1,538.40 1,152.75
销售人员平均数量(人) 129 116
年人均薪酬(万元) 13.97 13.26 10.88
注:销量为公司主要产品 POY、FDY 及 DTY 销量之和。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年人均薪酬随着当地平均水平逐年提高。另外,公
司从 2014 年中开始实行销售人员工资包干制,在提升销售人员工资水平的同时
不再承担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开支。
③外销佣金
目前,公司拓展海外业务时,主要依赖中间人,中间人收取的佣金比例根据
客户实际情况略有不同,但同时期同类产品扣除佣金后的销售净价保持稳定。报
告期内,公司外销佣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应计佣金外销收入(万元) 109,991.78 83,651.85 51,574.43
外销佣金(万元) 1,483.54 1,202.60 811.94
外销佣金占应计佣金外销收入占比(佣金率) 1.35 1.44 1.57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佣金的增长主要受到应计佣金外销收入增加的影响,佣
金率总体保持稳定。
④外销报关费及港杂费
外销报关费根据报关单数缴纳,港杂费根据出口集装箱数缴纳。报告期内,
出口报关单数及出口集装箱数逐年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外销报关费及港杂费(万元) 1,712.42 1,140.47 647.27
出口报关单数(单) 4,203 3,275 2,424
每单外销报关费及港杂费(万元) 0.41 0.35 0.27
出口标准集装箱数(箱) 19,764 16,236 13,079
每箱外销报关费及港杂费(万元) 0.09 0.07 0.05
报告期内,每单外销报关费及港杂费和每箱外销报关费及港杂费持续增加,
主要系港口及船务公司收费标准逐步提高。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的比较分析
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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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桐昆股份 0.37% 0.34% 0.24% 0.21%
荣盛石化 1.17% 1.47% 1.50% 1.29%
恒逸石化 0.47% 1.08% 1.16% 0.74%
恒力股份 0.87% 0.82% 0.74% 0.71%
平均值 0.72% 0.93% 0.91% 0.74%
公司 0.45% 0.36% 0.27% 0.23%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该等公司的公告及同花顺iFinD。因同行业上市公司
尚未披露2016年年报,故未将2016年数据进行比较。
公司销售费用率显著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
①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明细情况
2013-2015 年,荣盛石化销售费用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运输保险费 93.73% 94.55% 92.92%
职工薪酬 4.06% 4.46% 4.61%
销售业务费 0.87% 0.55% 0.83%
其他 1.35% 0.45% 1.64%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荣盛石化具有 PTA—聚酯—涤纶长丝完整的产业链,跨越石化行业与化纤行
业,并以 PTA 的生产和销售为主。PTA 一般采取送货上门的销售方式,运费成
本较高。2013-2015 年,荣盛石化运输保险费占销售费用的比例超过 90%。
2013-2015 年,恒逸石化销售费用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运输费 80.27% 81.21% 82.60%
进出口费 6.37% 8.08% 5.84%
职工薪酬 5.43% 5.25% 6.25%
其他 7.93% 5.46% 5.31%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恒逸石化具有 PTA—聚酯—涤纶长丝完整的产业链,跨越石化行业与化纤行
业,并以 PTA 的生产和销售为主。PTA 一般采取送货上门的销售方式,运费成
本较高。2013-2015 年,恒逸石化运输费占销售费用的比例超过 80%。
2013-2015 年,桐昆股份销售费用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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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货物运保费 31.12% 32.95% 31.51%
职工薪酬 20.08% 21.46% 25.43%
外销报关费及港杂费 18.68% 17.60% 14.25%
外销佣金 13.44% 13.35% 12.01%
其他 16.67% 14.64% 16.8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2013-2015 年,桐昆股份货物运保费占销售费用的比例约为 30%,与公司无
显著差异。桐昆股份 PTA 产能主要供其内部使用,因此 PTA 业务基本不会产生
运输费用。外销佣金、外销报关费及港杂费主要由涤纶长丝出口产生,与公司情
况一致。
2013-2015 年,恒力股份销售费用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运输费 69.50% 70.55% 71.13%
员工薪酬 16.29% 15.60% 14.59%
差旅交通车辆费 7.75% 8.71% 9.64%
其他 6.46% 5.14% 4.64%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2013-2015 年,恒力股份运输费占销售费用的比例约为 70%。恒力股份主要
采取送货上门的销售方式,通过自有物流公司将涤纶长丝运送至客户。
②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模式比较分析
内销时,公司采取客户自提的销售方式,不产生运费;外销时,公司需承担
将外销产品运送至出口码头产生的内陆段运费,且公司外销占比较小。因此运费
占销售费用的比例远小于荣盛石化、恒逸石化及恒力股份。相对而言,桐昆股份
销售方式与公司相同,销售费用构成与公司可比性相对较高。公司在报告期内的
销售费用率与桐昆股份基本一致。
2013-2015 年,公司销售费用(扣除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
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桐昆股份 0.23% 0.16% 0.14%
荣盛石化 0.09% 0.08%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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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 0.21% 0.22% 0.13%
恒力股份 0.25% 0.22% 0.20%
平均值 0.20% 0.17% 0.14%
公司 0.28% 0.19% 0.16%
在不考虑运输费用的情况下,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无明显差
异。
3、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技术开发费、职工薪酬、税金和折旧摊销
等项目,其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技术开发费 22,822.93 60.20% 16,748.53 53.76% 11,180.48 46.79%
职工薪酬 7,331.15 19.34% 7,022.32 22.54% 6,424.80 26.89%
税金 987.88 2.61% 2,008.69 6.45% 1,334.50 5.59%
折旧摊销 2,313.08 6.10% 1,981.04 6.36% 1,589.79 6.65%
汽车费用 353.28 0.93% 257.21 0.83% 265.77 1.11%
业务招待费 669.17 1.77% 173.67 0.56% 372.90 1.56%
办公费、差旅费 249.26 0.66% 261.81 0.84% 238.97 1.00%
修理费及低值
268.30 0.71% 241.48 0.78% 494.24 2.07%
易耗品
其他 2,916.90 7.69% 2,457.40 7.89% 1,992.79 8.34%
合计 37,911.94 100.00% 31,152.15 100.00% 23,894.24 100.00%
2016 年公司管理费用较 2015 年增加 21.70%、2015 年较 2014 年增加 30.38%,
主要系技术开发费增加所致。
(1)技术开发费
①技术开发费主要核算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开发费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材料领用 18,616.97 13,470.06 8,467.83 8,122.60
燃料动力折旧 2,393.49 1,907.96 1,367.14 1,27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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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薪酬 1,786.60 1,366.34 1,269.68 1,229.50
其他 25.88 4.15 75.83 115.02
合计 22,822.93 16,748.53 11,180.48 10,744.10
研发项目数量 157 项 149 项 147 项 160 项
平均开发费用 145.37 112.41 76.06 67.15
公司技术开发费主要核算的内容为研发项目材料领用、研发人员职工薪酬、
燃料动力折旧、以及其他与研发活动相关的零星费用支出。材料领用主要系研发
项目领用的 PTA、MEG、油剂等原材料;职工薪酬系研发人员工资福利费用等
支出;燃料动力折旧系研发项目应分摊的电费、煤耗以及用于新产品研发阶段的
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等费用;其他费用主要系支付给外部单位的科研合作经
费、标准制定费、技术咨询费、检测费、专利申请代理费以及研发人员差旅费等。
涤纶长丝下游织造企业数量基数大,功能性、季节性及时尚性需求变化多而
快,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研发项目数量多,单个项目平均开发费用较低。
②主要研发项目
报告期内,研发支出前五名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研发支出(元)
2016 年度
1 卓越毛感起绒纤维 4,827,836.53
2 大有光三角异形缝纫线纤维 4,493,404.67
3 多边亮泽纤维 4,335,486.10
4 有光超粗旦低收缩 FDY 涤纶丝纤维 4,308,111.51
5 细旦多孔超仿棉纤维 4,300,820.51
2015 年度
1 透气保温纤维 4,199,228.52
2 免洗涤剂水洗环保纤维 3,083,587.23
3 仿真冰霜纤维 2,963,048.77
4 无卤环保健康纤维 2,943,969.08
5 呼吸干爽透气纤维 2,881,380.76
2014 年度
1 有光细旦扁平佳丽丝 1,889,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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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空气过滤净化防护纤维 1,683,554.33
3 芳香亲肤纤维 1,605,572.66
4 涤纶 FDY 汽车纺织品纤维 1,578,946.94
5 清凉舒适纤维 1,570,329.78
为满足下游客户对于功能性面料的需求,公司的研发项目以开发功能性涤纶
长丝产品为主。
③对外支付的其他与研发项目相关的零星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支付的其他与研发项目相关的零星费用支出情况如下:
年度 单位名称 内容 金额(万元)
2016 年度 东华大学 技术服务费 20.00
嘉兴学院 技术服务费 10.00
东华大学 技术咨询费 8.00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标准制定费 9.43
2014 年度
浙江纺织服装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9.43
苏州帝达化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导丝盘装置改造费 9.23
杭州昌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费 5.83
④技术开发费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开发费逐年递增,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加大对
新产品研发投入,研发难度逐步增加,研发周期逐渐缩短,熔体纺研发项目占比
上升。具体而言:
首先,2014 年以前,公司侧重于开发多孔纤维,研发难度相对较小,测试
成功率较高,研发用料量较小。自 2015 年以来,公司侧重于市场需求度高,但
断头率高、研发难度较大的异形截面的功能性纤维,测试成功率较低,废丝率较
高,研发用料量大,单个项目的研发支出显著提高。
其次,下游织造行业竞争激烈,需求变化快。为了更好把握客户需求,从
2015 年开始,公司加快研发进度,单个项目产品试制批次增加,导致材料领用、
燃料动力及折旧费用增加。同时,公司将测试位数由原来的某条生产线上的部分
纺丝位,增加至整条生产线,平均研发周期由原先的 5 个月缩短至现在 3 个月,
导致技术开发费中的燃料动力折旧费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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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由于熔体纺技术已经逐步取代切片纺技术,报告期内,公司逐步降低
切片纺研发项目数量,至 2016 年,公司所有研发项目均为熔体纺项目。相较于
切片纺研发项目,熔体纺研发项目流程长,研发费用高。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的比较分析
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桐昆股份 2.63% 3.07% 2.45% 2.70%
荣盛石化 1.70% 1.41% 0.74% 0.68%
恒逸石化 0.99% 1.15% 1.16% 1.03%
恒力股份 3.56% 2.94% 2.20% 1.91%
平均 2.22% 2.14% 1.64% 1.58%
公司 2.11% 2.13% 1.62% 1.69%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该等公司的公告及同花顺iFinD;因同行业上市公司
尚未公布2016年年报,故未将2016年数据进行比较。
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相当。从产品结构和业务规模来
看,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桐昆股份与公司可比性更高,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桐昆
股份,主要受职工薪酬和技术开发费影响较大。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是由利息、汇兑损益、融资租赁费摊销和手续
费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利息支出 19,579.48 75.11% 18,651.40 67.08% 13,706.82 87.64%
其中:银行借款利息支出 17,299.76 66.37% 16,041.51 57.69% 10,839.36 69.30%
短期融资券利息支出 2,053.33 7.88% 2,456.67 8.84% 2,666.67 17.05%
票据及信用证贴现利息支出 226.39 0.87% 153.22 0.55% 200.80 1.28%
利息收入 -237.10 -0.91% -337.21 -1.21% -474.55 -3.03%
汇兑损益 4,295.99 16.48% 6,987.53 25.13% -599.06 -3.83%
融资租赁费摊销 792.42 3.04% 1,350.70 4.86% 1,896.65 12.13%
手续费 1,635.54 6.27% 1,152.94 4.15% 1,110.38 7.10%
合计 26,066.33 100.00% 27,805.36 100.00% 15,640.2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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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司财务费用较2014年增加12,165.12万元,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导
致公司利息支出及汇兑损益增加所致。2016年,公司财务费用较2015年减少
1,739.03万元,主要系公司归还了部分外币借款导致公司汇兑损益减少。
(1)资本化及费用化利息金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本化及费用化利息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在建工程--资本化利息 86.47 1,467.71 2,731.29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19,579.48 18,651.39 13,706.82
财务费用--融资租赁费摊销 792.42 1,350.70 1,896.65
融资费用合计 20,458.37 21,469.80 18,334.76
(2)利息资本化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资本化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占用借款金额 当期资本化利息 资本化率
2016 年度
中盈化纤年产 40 万吨智能化、超仿真涤纶纤维项
3,040.60 43.72 1.44%
目二期
中石科技年产 48 万吨低碳超仿真纤维项目 507.12 26.73 5.27%
中石科技乙醛回收工程 296.81 16.02 5.40%
小计 3,844.53 86.47
2015 年度
中石科技年产 48 万吨低碳超仿真纤维项目 22,550.27 1,452.28 6.44%
中石科技乙醛回收工程 236.80 15.43 6.52%
小计 22,787.07 1,467.71
2014 年度
中盈化纤年产 40 万吨智能化、超仿真涤纶纤维项
3,856.86 119.97 3.11%
目一期
中石科技年产 48 万吨低碳超仿真纤维项目 5,949.61 320.96 5.39%
中维化纤年产 36 万吨低碳环保功能性纤维项目 38,682.53 2,290.36 5.92%
小计 48,489.00 2,731.29
注 1:占用借款金额按照每个项目中借款实际占用天数加权平均计算。
注 2:2016 年度中盈化纤年产 40 万吨智能化、超仿真涤纶纤维项目二期的资本化率为
0.97%,系公司为规避欧元汇率风险,中盈化纤临时性借入部分欧元贷款,合同约定固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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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为 1%。
(3)融资费用
公司综合运用银行借款、短期融资券、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
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融资规模及对应的融资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短期借款
平均短期人民币借款 171,629.17 122,948.31 132,266.74
对应利息支出 7,106.76 6,283.66 7,026.72
费率 4.14% 5.11% 5.31%
平均短期外币借款 7,330.03 18,564.22 30,813.84
对应利息支出 71.16 513.03 1,047.11
费率 0.97% 2.76% 3.40%
二、长期借款
平均长期人民币借款 114,096.67 110,207.50 29,625.00
对应利息支出 6,316.25 6,752.16 1,838.31
费率 5.54% 6.13% 6.21%
平均长期外币借款 64,618.92 75,162.74 65,904.29
对应利息支出 3,892.06 3,960.36 3,658.50
费率 6.02% 5.27% 5.55%
三、短期融资券
平均短期融资券 40,000.00 30,000.00 36,666.67
利息支出 2,053.33 2,456.67 2,666.67
费率 5.13% 8.19% 7.27%
四、融资租赁
平均融资租赁剩余租金 19,844.30 29,388.77 38,709.72
融资租赁费摊销 792.42 1,350.70 1,896.65
费率 3.99% 4.60% 4.90%
小计 20,231.98 21,316.58 18,133.96
五、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226.39 153.22 200.80
融资费用合计 20,458.37 21,469.80 18,334.76
注 1:上表中平均借款等金额,按照各月末借款或融资券余额加权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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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2016 年度短期外币借款费率 0.97%,系公司为规避欧元汇率风险,中盈化纤临时
性借入部分欧元贷款,合同约定固定年利率为 1%。
公司各类借款费率与合同约定的利率基本一致,公司资本化及费用化利息的
金额与借款、短期融资券及融资租赁的规模是匹配的。
(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费用率的比较分析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桐昆股份 1.01% 1.37% 1.16% 0.63%
荣盛石化 2.76% 2.33% 1.61% 0.69%
恒逸石化 1.30% 3.10% 1.78% -0.07%
恒力股份 3.01% 2.67% 1.13% 1.17%
平均值 2.02% 2.37% 1.42% 0.61%
公司 1.68% 1.90% 1.06% 0.75%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为该等公司的公告及同花顺iFinD;因同行业上市公司
尚未公布2016年年报,故未将2016年数据进行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报告期内,中盈
化纤40万吨智能化、超仿真涤纶纤维项目、中石科技年产48万吨低碳超仿真涤纶
纤维项目和中维化纤年产4万吨超细扁平纤维深加工项目陆续开工建设,需要大量
资金,公司没有采用股权融资方式,而是采用多种债务融资方式,以不断降低融
资成本,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融资成本控制较好。
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较小,主要是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
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坏账损失 -79.64 -43.40% 29.57 1.80% -708.08 150.65%
存货跌价损失 263.16 143.40% 1,616.96 98.20% 238.05 -50.65%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合计 183.52 100.00% 1,646.53 100.00% -470.02 100.00%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2015年较2014年增加2,116.55万元,主要系2015年期末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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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行情影响,产品售价下降,存货跌价计提增加所致。
2016年度资产减值损失较2015年度减少88.85%,主要系2016年年末销售良好,
2016年期末存货跌价计提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了相应的减值
准备。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系公司从事期货交易,以及中石科技
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按照未到期合约的浮动盈亏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2014年、
2015年和2016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260.47万元、-131.53万元和-301.35万
元,分别占营业利润的-0.72%、-0.55%和-0.34%。
7、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 265.59 42.29% 394.27 14.07% 260.19 11.69%
收益
期货业务投资
9.49 1.51% 1,743.39 62.21% -801.73 -36.03%
收益
理财产品投资
352.92 56.20% 631.85 22.55% 2,539.76 114.13%
收益
远期结售汇投
- - 32.78 1.17% - -
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 - 227.15 10.21%
合计 628.00 100.00% 2,802.28 100.00% 2,225.38 100.00%
2016年度投资收益较2015年减少2,174.28万元,主要系期货交易产生的投资收
益减少所致;2015年较2014年增加576.90万元,主要系期货交易取得投资收益,
以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期货业务
公司从事的期货交易品种为PTA期货和MEG期货。PTA和MEG为公司生产的
主要原材料,随着国内PTA、MEG现货价格走势与期货价格愈发接近,公司为能
在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中把握节奏,降低现货采购成本,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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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以熟悉PTA、MEG价格走势为目的介入PTA、MEG期货投资业务。
①期货业务规模及其确定原则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仓位与PTA年实际用量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吨
日均持有 日均持有仓 最高持仓量占
年度 PTA实际用量 最高持仓量
仓位 位占实际用量比 实际用量比例
2014 年度 1,457,759.44 15,329.22 1.05% 69,000.00 4.73%
2015 年度 1,847,191.57 6,742.46 0.37% 41,000.00 2.22%
2016 年度 2,206,493.77 8,194.34 0.37% 37,000.00 1.68%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仓位与 MEG 年实际用量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吨
日均持有 日均持有仓 最高持仓量占
年度 MEG实际用量 最高持仓量
仓位 位占实际用量比 实际用量比例
2014 年度 556,318.60 951.21 0.17% 4,100.00 0.74%
2015 年度 704,022.82 405.48 0.06% 2,596.00 0.37%
2016 年度 841,254.36 475.30 0.06% 2,700.00 0.32%
公司从事 PTA、MEG 期货业务量较小,主要是为了跟踪 PTA 和 MEG 市场
行情,并非为了对冲材料采购成本,不存在对原材料价格波动起到风险补偿的情
况。
公司根据对 PTA 和 MEG 未来价格走势预测确定持仓量。报告期内,最高期
货交易资金规模未超过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②期货业务投资收益及其波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期货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平仓或交割确认投资收益 9.49 1,743.39 -801.73
期末持仓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1.35 -99.09 -292.90
合计 -291.86 1,644.30 -1,094.63
公司以熟悉 PTA、MEG 价格走势为目的介入 PTA、MEG 期货投资业务,由
于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公司期货投资收益波动较大。
③期货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期货投资行为,2008 年 10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期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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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期货交易资金总规模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经 2012 年 8 月 15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为 8,000 万元;经 2016 年 2 月 6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为 5,000 万元);公司进行期货
交易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三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且期货
交易员与资金调拨人员相分离,下单员与复核人员相分离,相互制约;公司组织
建立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交易业务的决策机构;公司期货领导小组
由董事长、浙江新凤鸣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生产经理、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董事长为期货领导小组组长;公司审计部审核期货交易计划,监督、稽核计划实
施情况,不定期对期货交易事宜进行检查,对期货业务管理进行合规检查,对相
关协议、文件等进行检查,防范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而产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期货交易
业务。
(2)理财产品投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
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管理,购买银行、基金公司、
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①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平均投资额 申购笔数 风险程度 投资收益
2016 年度
工商银行理财产品无固定期限超短期
2,172.73 363 低 61.13
人民币理财产品-0701CDQB
交通银行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生息 365
6,444.44 27 低 98.55
集合理财计划
农业银行理财产品“本利丰天天利”
1,366.67 3 低 0.85
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法人专属)
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安心快线天天利滚
3,486.99 690 中低 186.31
利第 2 期
平安银行理财产品卓越计划滚动型人
3,000.00 1 低 6.08
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AGS13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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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工商银行理财产品工银瑞信投资-萧
3,000.00 1 低 65.87
山土储 3 号
工商银行理财产品无固定期限超短期
2,401.12 268 低 61.98
人民币理财产品-0701CDQB
交通银行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生息 365
8,611.11 36 低 216.63
集合理财计划
民生银行理财产品非凡资产管理天溢
1,365.00 4 较低 3.08
金对公(小微)款
农业银行理财产品“本利丰天天利”
1,366.67 3 低 -
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法人专属)
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安心快线天天及步
2,697.62 21 中低 6.76
步  
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安心快线天天利滚
3,851.38 544 中低 200.37
利第 2 期
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开放式) 2,000.00 1 较低 0.49
招商银行理财产品朝招金 460.00 3 较低 2.46
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 1,500.00 2 低 0.41
中国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按期开放” 3,000.00 1 极低 4.75
信托-方泰 1 号第 598 期 3,000.00 1 注2 69.04
2014 年度
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安心快线天天及步
3,905.38 157 中低 86.23
步  
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安心快线天天利滚
7,034.85 180 中低 122.95
利第2期
农业银行理财产品本利丰步步高 4,675.13 39 低 36.91
招商银行理财产品朝招金 780.00 8 较低 9.63
招商银行理财产品 e+企业定期理财
15.00 1 低 0.01
项目
工商银行理财产品工银理财共赢 3 号
2,133.33 3 低 121.40
保本型(定向浙江)
工商银行理财产品工银瑞信投资-萧
3,000.00 1 低 92.30
山土储 3 号
工商银行理财产品无固定期限超短期
2,363.33 260 低 60.88
人民币理财产品-0701CDQB
兴业银行理财产品兴业金雪球-优先 1
9,166.67 6 低 60.41

交通银行理财产品蕴通财富生息
5,980.39 51 低 264.00
365 集合理财计划
易方达基金-农行-中辰 1 号投资组合 20,000.00 1 注1 1,3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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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基金--长信利息收益 B 8,000.00 1 低 40.04
基金--长盛货币 12,000.00 1 低 15.00
信托--方泰 1 号第 366 期 10,000.00 1 注2 170.96
信托--方泰 1 号第 344 期 5,000.00 1 注2 106.68
信托-方泰 1 号第 598 期 3,000.00 1 注2 -
注 1:易方达基金-农行-中辰 1 号投资组合投资范围:资产管理人可以运用委托财产投
资于以下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
期票据、公司债、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债券型基
金、分级基金优先级份额、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资产,股票(包
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注 2: 信托--方泰 1 号信托资金经受托人认可后,可投资于(1)银行同业或协议存款、
大额存单;(2)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的各类债券及其它金融产品,包括
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次级债和短期融资券等品种;(3)固定收益类标准化金
融产品;(4)债券逆回购;(5)由公募、私募基金公司发行的各类标准化基金产品;(6)具
有担保或结构化安排或止损措施等风险控制手段的投资于标准化资产的金融产品;(7)具有
风险锁定机制的证券市场套利交易;(8)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它标准化金融工具。
②购买理财产品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2008 年 8 月,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对对外投资权限作了规
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理财投资行为,针对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短期投资管理,
2012 年 1 月,公司董事会制定了《短期现金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有:公司应严
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
险、单个投资品种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基
金、信托等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就公司报告期内各年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和货币基金,经 2014 年 2 月 24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5 年 2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
年 2 月 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投
资额度(该额度为动态余额,可以滚动使用)分别为 7 亿元、8 亿元和 8 亿元,
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各年实际投资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之内。
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用自有资金认购易方达基金-中辰 1 号投资组合的议案》,同意中辰化纤认购不
超过 2 亿元易方达基金-中辰 1 号投资组合,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1-1-360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用自有资金认购方正东亚方泰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同意中辰化
纤认购不超过 1.5 亿元方正东亚方泰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期限不超过
一年;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用自有资金认购方正东亚方泰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同意中辰化
纤认购不超过 3,000 万元方正东亚方泰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期限不超
过一年。
报告期内,公司理财产品投资按照《投资管理制度》和《短期现金管理制度》
执行。
8、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保险赔款以及“退二进三”资
产处置及补偿款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退二进三”资产
- - 10,349.95 63.52% - -
处置及补偿款
非流动资产处置
18.09 0.29% 65.24 0.40% 127.28 3.20%
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
18.09 0.29% 38.79 0.24% 127.28 3.20%
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
- - 26.45 0.16% - -

保险赔款 1,046.63 16.56% 1,261.70 7.74% 958.40 24.06%
政府补助 5,091.44 80.58% 4,127.61 25.33% 2,577.09 64.70%
其他 162.72 2.58% 488.90 3.00% 320.28 8.04%
合计 6,318.88 100.00% 16,293.40 100.00% 3,983.06 100.00%
“退二进三”资产处置及补偿款、政府补助相关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八、(二)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内容”。
2016年度较2015年度减少61.22%、2015年度较2014年度增加3.09倍,主要系
新凤鸣化纤于2015年完成“退二进三”,确认资产处置及补偿款收益10,349.95万元
所致。
9、营业外支出
1-1-361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营业外支出主要是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和捐赠等,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非流动资产处置
75.17 5.77% 48.22 2.73% 59.27 4.34%
损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
75.17 5.77% 48.22 2.73% 59.27 4.34%
置损失
地方水利建设基
1,085.78 83.36% 1,489.97 84.44% 1,198.81 87.77%
金支出
捐赠支出 90.00 6.91% 185.00 10.48% 87.50 6.41%
其他 51.52 3.96% 41.35 2.34% 20.27 1.48%
合计 1,302.48 100.00% 1,764.55 100.00% 1,365.85 100.00%
10、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的所得
税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当期所得税费用 14,263.17 77.76% 8,048.92 130.15% 5,659.15 76.78%
递延所得税费用 4,078.71 22.24% -1,864.36 -30.15% 1,711.07 23.22%
合计 18,341.88 100.00% 6,184.56 100.00% 7,370.2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享有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二)税收优惠”。
2016年度所得税费用较2015年度增加12,157.32万元,主要原因为:①公司2016
年盈利大幅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大幅增加;②2015年度公司子公司收到资产相关
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相应确认递延收益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费用-1,041.04万元,
2015年度中石科技确认可抵扣亏损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费用-892.48万元,以及2016
年度中石科技公司实现盈利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对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1,959.56
万元。
11、少数股东损益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度,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分别为2,524.72万元、1,626.19
1-1-362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万元和1,443.49万元,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7.97%、5.07%和1.93%。
报告期内聚力实业一直持有公司子公司中驰化纤25%股权;2014年初至2015
年4月聚力实业持有公司子公司中欣化纤25%股权,2015年4月后,聚力实业不再
持有公司子公司中欣化纤股权。报告期内,随着全资子公司中维化纤、中盈化纤
和中石科技等公司项目逐步投产,少数股东损益占当期净利润比例逐步降低。
(五)经营成果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毛利、营业利润、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营业收入 1,747,698.76 19.38% 1,464,007.94 -0.78% 1,475,538.01
营业毛利 161,629.03 83.71% 87,978.26 11.55% 78,870.96
营业利润 87,925.40 270.52% 23,730.29 -34.84% 36,416.84
净利润 74,599.92 132.58% 32,074.58 1.30% 31,663.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71,274.04 271.11% 19,205.49 -32.47% 28,440.15
后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毛利。2015 年,受到项目借款增加
及外币借款汇兑损失导致财务费用上升的影响,虽营业毛利增加 11.55%,但营业
利润较 2014 年下降 34.84%;受益于 2016 年行业景气度回升,2016 年营业利润较
2015 年增长 270.52%。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波动趋势与营业利润波动趋势
一致。受 2015 年收到“退二进三” 资产处置补偿款影响,在营业利润有所下降
的情况下,2015 年公司净利润较 2014 年略有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波动情况
及原因具体如下:
1、营业利润总额变化趋势分析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司实现的营业利润分别为 36,416.84 万
元、23,730.29 万元和 87,925.4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主要由主营业务涤纶长丝销售贡献。报告期内,公
司营业利润的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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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目 占营业毛 占营业毛 占营业毛
金额 金额 金额
利的比例 利的比例 利的比例
营业毛利 161,629.03 100.00% 87,978.26 100.00% 78,870.96 100.00%
销售费用 7,015.54 4.34% 5,289.79 6.01% 3,953.32 5.01%
管理费用 37,911.94 23.46% 31,152.15 35.41% 23,894.24 30.30%
财务费用 26,066.33 16.13% 27,805.36 31.60% 15,640.24 19.83%
税金及附加、资产
减值损失、公允价
2,709.82 1.68% 0.67 0.00% -1,033.69 -1.31%
值变动损益及投
资收益
营业利润 87,925.40 54.40% 23,730.29 26.97% 36,416.84 46.17%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司的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损失、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的合计数分别为-1,033.69 万元、0.67 万元和 2,709.82
万元,占各期实现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仅为-1.31%、0.00%和 1.68%,对公司的营
业利润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主要受营业毛利及三项费用的影响。
(1)2015 年营业利润较 2014 年下降的原因分析
①2015 年营业毛利较 2014 年有所增长
2015 年公司营业毛利为 87,978.26 万元,较 2014 年的 78,870.96 万元增加
9,107.30 万元,增长幅度为 11.55%,营业毛利有所增长。营业毛利变动主要受单
位毛利和销量影响,2015 年较 2014 年,公司主要产品 POY、FDY 和 DTY 单位
毛利、销量及营业毛利比较如下表所示:
单位毛利(元) 销量(万吨) 营业毛利(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变动幅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变动幅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变动金额
POY 297.25 382.51 -22.29% 159.54 118.31 34.85% 47,423.93 45,254.82 2,169.11
FDY 599.44 486.41 23.24% 40.15 41.19 -2.52% 24,067.39 20,035.33 4,032.06
DTY 1,099.06 920.28 19.43% 8.32 8.04 3.48% 9,144.21 7,399.08 1,745.13
合计 208.01 167.54 24.16% 80,635.53 72,689.23 7,946.30
通过上表可以发现,从销量上看,2015 年 POY 销量较 2014 年增加 34.85%,
FDY 和 DTY 销量基本持平;从单位毛利看,2015 年 POY 单位毛利较 2014 年降
低 22.29%,FDY 和 DTY 单位毛利分别增加 23.24%和 19.43%。上述综合影响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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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得营业毛利增加 7,946.30 万元。
②2015 年财务费用的增加是营业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
2015 年公司财务费用为 27,805.36 万元,较 2014 年度的 15,640.24 万元增加
12,165.12 万元,是 2015 年营业利润较 2014 年下降 12,686.55 万元的主要原因。
2015 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 12,165.12 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方面是由于公司
银行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4,944.58 万元;另一方面,由于 2015 年人民币对
美元的贬值,中石科技、中维化纤美元借款及其他短期美元借款、信用证产生汇
兑损失 6,987.53 万元。
(2)2016 年营业利润较 2015 年上升的原因分析
①2016 年营业毛利较 2015 年大幅增长
2016 年公司营业毛利为 161,629.03 万元,较 2015 年的 87,978.26 万元增加
73,650.77 万元,增长幅度为 83.71%,营业毛利大幅度增长。营业毛利变动主要受
单位毛利和销量影响,2016 年较 2015 年,公司主要产品 POY、FDY 和 DTY 单
位毛利、销量及营业毛利比较如下表所示:
单位毛利(元) 销量(万吨) 营业毛利(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变动幅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变动幅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变动金额
POY 527.41 297.25 77.43% 199.71 159.54 25.18% 105,328.94 47,423.93 57,905.01
FDY 795.17 599.44 32.65% 41.24 40.15 2.71% 32,792.86 24,067.39 8,725.47
DTY 1,089.19 1,099.06 -0.90% 16.08 8.32 93.27% 17,514.25 9,144.21 8,370.04
合计 257.04 208.01 23.57% 155,636.05 80,635.53 75,000.52
通过上表可以发现,从销量上看,2016 年 POY 销量较 2015 年增加 25.18%,
FDY 销量基本持平,DTY 销量大幅度增加 93.27%;从单位毛利看,2016 年 POY
单位毛利较 2015 年增加 77.43%,FDY 单位毛利增加 32.65%,DTY 单位毛利基
本持平。上述综合影响使得营业毛利增加 75,000.52 万元。
②2016 年三项费用增幅低于营业毛利增幅推动营业利润增幅上升
2016 年,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三项费用合计为 70,993.81 万
元,较 2015 年增长 10.50%,增幅低于同期营业毛利增幅,推动同期营业利润增
幅上升。
2、净利润变化趋势分析
公司于 2015 年收到“退二进三”资产处置及补偿款,并计入当年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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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9.95 万元,导致公司 2015 年净利润增长额大于营业利润;2016 年度公司净
利润较 2015 年度增长 42,525.34 万元,除“退二进三”的影响外,变动额度与净利
润变动基本一致。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变化趋势分析
2015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 2014 年度减少 9,234.66 万元,
变动额度与净利润变动的差异主要系公司在 2015 年收到“退二进三”资产处置及
补偿款所致;2016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 2015 年度增长
52,068.56 万元,变动额度与净利润变动基本一致。
4、应对业绩波动的措施及面临的困难
公司所在涤纶长丝行业受到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存在周期性
波动,主要原材料和产品价格随原油价格的波动而波动,尤其是近年来,原油价
格出现剧烈波动,导致涤纶长丝行业公司业绩波动。
针对业绩波动情况,公司始终贴近市场,采取的主要措施有:①始终坚持低
库存运行,保持较高的资产周转率,降低原材料价格、涤纶长丝价格波动对于公
司业绩的影响;②采取长期合同采购和临时采购相结合的方式采购原材料,并以
长期合同采购为主,在保证原材料供应的基础上一定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
影响;③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行业阶段性形势的分析及判断,保持市场敏感性,
及时应对市场变化。
主要面临的困难:由于涤纶长丝行业原材料、产品价格随原油价格的波动而
波动,而原油的价格受宏观经济形势、国际政治、市场供求关系等多重因素影响,
存在波动性且较难预测。
(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
务会计信息”之“八、非经常性损益”。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59,942.94 1,424,956.60 1,304,791.84
收到的税费返还 6,465.15 1,664.12 2,17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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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356.14 14,384.72 10,785.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90,764.23 1,441,005.44 1,317,752.2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28,549.08 1,267,820.06 1,185,412.6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9,298.11 45,554.19 36,915.1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358.61 27,457.52 14,706.7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325.11 30,868.92 18,017.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20,530.91 1,371,700.69 1,255,052.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233.32 69,304.75 62,699.9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3.24 1.32 1.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624.81 -92,997.79 -49,750.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081.94 34,029.57 -19,763.8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42.30 -2,195.05 192.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68.87 8,141.48 -6,621.5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043.72 21,902.24 28,523.7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812.59 30,043.72 21,902.24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主营业务获取现金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① 1,859,942.94 1,424,956.60 1,304,791.84
营业收入② 1,747,698.76 1,464,007.94 1,475,538.01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①/② 106.42% 97.33% 88.43%
2014年和2015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比重低于100%,主要系部分客户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公司在票据到期前
将大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用于购买原材料、生产设备和支付工程款等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59,942.94 1,424,956.60 1,304,791.84
收到的税费返还 6,465.15 1,664.12 2,17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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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356.14 14,384.72 10,785.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90,764.23 1,441,005.44 1,317,752.2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28,549.08 1,267,820.06 1,185,412.6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9,298.11 45,554.19 36,915.1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358.61 27,457.52 14,706.7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325.11 30,868.92 18,017.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20,530.91 1,371,700.69 1,255,052.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① 170,233.32 69,304.75 62,699.93
净利润② 74,599.92 32,074.58 31,663.83
占净利润的比重①/② 228.20% 216.07% 198.02%
应收票据余额 8,242.98 4,456.50 9,414.96
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用于购买生产设备等投
35,773.94 52,128.96 63,333.40
资活动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且大于净利润。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除受产品销售额和原材料采购额等常规经营活动
影响外,还受到票据结算等的影响。公司境内销售主要采用款(或银行承兑汇票
或国内信用证)到发货的方式,公司部分客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公司再将
收到的大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用于购买原材料、生产设备和支付工程款等。
一方面,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余额直接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另一方
面,如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用于购买原材料将直接抵减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影响较小,但如用于购买生产设备、支付
工程款等,则直接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9,414.96万元、
4,456.50万元和8,242.98万元;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将收到的银行承兑
汇票背书转让购买生产设备等投资活动的金额分别为63,333.40万元、52,128.96万
元和35,773.94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29%、3.56%和2.0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100.00 3,000.00 41,662.5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30.10 2,837.77 2,05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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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10.26 12,894.63 189.88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53.59 10,158.28 8,027.2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93.94 28,890.67 51,932.2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81,918.32 112,745.26 95,024.02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177.10 3,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00.43 966.11 3,658.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618.75 121,888.47 101,682.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624.81 -92,997.79 -49,750.08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扩大产能和
经营规模,支付采购设备、建造厂房等资本性支出较多。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 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85,460.03 712,743.67 518,978.6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5,460.03 712,743.67 519,278.6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44,818.06 631,477.75 511,919.4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132.58 38,101.28 17,648.7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591.33 9,135.07 9,474.4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3,541.96 678,714.10 539,042.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081.94 34,029.57 -19,763.88
报告期内,公司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及日常运营之需发行短期融资券、
借入银行借款,并根据合同约定及时还款付息,未出现逾期情形。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的资本性支出情况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
支付的现金或票据分别为158,357.42万元、164,874.22万元和117,692.26万元,分别
占公司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22.22%、18.97%和13.65%,资本性支出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的资本性支出具体包括:
2014年,新凤鸣化纤纸管项目购建厂房仓库约1,800万元、设备约500万元;
中维化纤年产36万吨低碳环保功能性纤维项目购建土地约600万元、设备约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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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万元、厂房仓库约5,000万元;中辰化纤年产36万吨涤纶功能性纤维项目购建设备
约1,800万元;中盈化纤40万吨智能化、超仿真涤纶纤维项目购建土地约2,000万元、
设备约4.53亿元、厂房仓库约600万元;中石科技年产48万吨低碳超仿真涤纶纤维
项目购建土地约5,100万元、设备约7.2亿元、厂房仓库约1.86亿元。
2015年,中维化纤年产4万吨超细扁平纤维深加工项目购建设备29,923.47万
元、厂房3,028.21万元;中盈化纤年产40万吨智能化、超仿真涤纶纤维项目购建设
备21,817.34万元、厂房仓库5,253.03万元、土地1,147.99万元;中石科技年产48万
吨低碳超仿真涤纶纤维项目购建设备86,910.4万元、厂房仓库12,382.16万元、土地
2,373.36万元;中辰化纤购建设备427.61万元;中驰化纤购建设备175.09万元;中
欣化纤购建设备178.39万元;新凤鸣化纤购建设备1,048.68万元、厂房122.72万元。
2016年,中维化纤年产4万吨超细扁平纤维深加工项目购建厂房仓库718.05万
元、设备642.83万元;中盈化纤年产40万吨智能化、超仿真涤纶纤维项目购建设
备34,174.44万元、厂房3,464.69万元;中石科技年产48万吨低碳超仿真涤纶纤维项
目购建设备7,060.25万元、厂房843.03万元;中石科技年产26万吨差别化纤维深加
工技改项目购建设备14,316.95万元、厂房797.74万元;中石科技大学生及员工保
障房建设项目购建土地及保障房2,238.24万元;中欣化纤年产28万吨改性纤维整合
提升项目购建土地1,310.61万元、设备1,844.01万元。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未来三年,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包括中石科技年产45万吨功能性、
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中石科技年产26万吨差别化纤维深加工技改项目和中欣
化纤年产28万吨改性纤维整合提升项目。
中石科技年产45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详
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中石科技年产26万吨差别化纤维深加工技改项目预计投资额10.50亿元,其中
固定资产投资8.50亿元,铺底流动资金2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经投入
15,114.69万元。
中欣化纤年产28万吨改性纤维整合提升项目预计投资额9.87亿元,其中固定
资产投资8.67亿元,铺底流动资金1.2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经投入1,844.0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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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担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之间的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1、行业需求和公司产能的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下游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行业的增长,对差别化、功能型聚酯
纤维将会产生一轮新的需求增长,这有利于涤纶长丝行业的结构性调整及品种的
改善,也将带动涤纶长丝市场进入持续发展阶段。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
预测,预计2016年-2020年国内涤纶长丝需求量以年均2.4%的速度增长,2020年达
到3,340万吨左右。
随着本次募投项目中石科技年产45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建设
投产,公司产能将进一步扩大。
2、业务规模扩大对资金的需求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未来将保持对资金的较大需求。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后,流动比率将有所提高。此外,募集所得资金不仅能改善流动
性,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而且能加强公司在生产、营销方面的竞争优势,提
升未来盈利能力。
3、原材料价格波动水平
涤纶长丝的上游为石化行业,PTA和MEG为生产涤纶长丝的主要原材料,约
占涤纶长丝生产成本的85%左右。在涤纶长丝生产过程中,生产1吨涤纶长丝大致
需要0.855吨PTA和0.335吨MEG。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是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因
素。另外,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以及向下游客户进行价格传导的及时性也会对公
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公司主要的财务优势及困难
1、主要财务优势
尽管公司总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低,但公司资产管
理使用效率较高,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
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依据化纤实业的丰富经验,逐步形成并保持“低库
1-1-371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存、零应收”的管理模式,原材料库存通常保持10天以内的消耗量,产成品保持
5-7天的产量,既减少了对仓库库容和流动资金的占用,亦有利于对市场波动作出
及时、快速、有效的调整;对于境内销售,公司基本采用款到发货的销售模式,
具有良好的资金周转能力;公司单位资产盈利能力较强。
2、主要财务困难
由于投资扩产所需的资金量较大,在公司股票尚未发行上市前,融资渠道有
限,主要依靠银行借款融资。融资渠道的单一将限制公司的快速发展,降低公司
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伴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负债规模增长迅速,但结构
基本稳定,长短期偿债能力均较强,资产负债率相对稳定。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会有所下降,流动资产比例将有所上升,长短期偿债
能力将一定程度增强。随着募集资金的逐步投入,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生产能力将
进一步扩大,募投项目顺利达产后,营业收入与利润将有望实现进一步增长,为
公司进一步获取市场份额,增强行业地位奠定重要基础。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业绩随着涤纶长丝行业发展的波动而波动,涤纶长丝
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公司预计 2017 年 1-3 月营业收入及利润(未经申报会计师审核)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3 月 变动幅度 2016 年 1-3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30,000.00-550,000.00 31.18-67.79 327,795.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000.00-28,000.00 155.51-257.71 7,827.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9,000.00-27,000.00 153.58-260.35 7,492.71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公司基于 2017 年已完成销售情况、成本费用支出情况、非经常性损益发生情
况、涤纶长丝市场价格、原材料 PTA 以及 MEG 市场价格,公司预计 2017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430,000.00 万元至 550,000.00 万元,较 2016 年 1-3 月营业收入同
比增长 31.18%至 67.79%;预计 2017 年 1-3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000.00 万元至 28,000.00 万元,较 2016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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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同比增长 155.51%至 257.71%;预计 2017 年 1-3 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000.00 万元至 27,000.00 万元,较 2016 年 1-3 月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153.58%至 260.35%。
2017 年以来,公司所处民用涤纶长丝行业整体仍保持稳定发展态势,公司经
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
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
事项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八、本次发行股份对基本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9 0.58 0.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1.33 0.34 0.50
的净利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将较发行前有较大幅度的提
高,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的短时间
内,因股本规模增长将摊薄每股收益。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发行的必要性
(1)本次发行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坚持规模化、高端化、专业化发展,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
力为目标,坚持走“规模扩张、技术创新、结构优化、质量效益、品牌建设”五
者同步提升的稳健发展之路,实现“创业提升发展、创新转型升级、创优和谐共
赢”的战略目标。
未来两年,为更好满足化纤产业功能化、差别化高档产品的新需求,在国家
“调结构、促转型”的方针指导下,公司将着重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为出发点,
以扩大产品差别化率、打造低碳节能型企业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与技改
投入,力争实现“产业基地化、生产规模化、产品精细化、技术专业化、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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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学化”的产业升级目标,突出主业做精做强,将公司建设成国内乃至世界最专业
的纤维供应商之一。
在此大背景下,公司有必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筹措业务发展所必须的资金,
做大做强民用涤纶长丝业务,以便抓住业务机遇,践行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
的整体竞争力。
(2)本次发行是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措施
截止 2016 年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1.14%,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
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公司整体的资金和负债状况。因此,公司有必要通过在
资本市场发行股票,补充公司的资本金,进而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资本结
构,进一步优化财务状况,提升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业务良好、健康发展,实
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本次发行的合理性
(1)募投项目回报前景良好
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年产 4 万吨超细扁平
纤维深加工项目、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45 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
项目。上述项目均具有较好的投资回报率或内部收益率。尽管根据测算,本次发
行在短期内将对公司的即期回报造成一定摊薄影响,但通过将募集资金投资于前
述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步释放,在中长期将有助于公司每股收益水
平的提升,从而提升股东回报。
(2)本次发行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从而能优化公司的
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
举措。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将有利于巩固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进
一步做精做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定位和发展战略。
(四)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以自身十几年来培养的专业化水准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队伍及从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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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引进的具有专业技术和优秀管理水平的人才为基础建立起了一支成熟稳定、快速
高效的管理团队。对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行所需的人员,公司将在上述管理团
队中挑选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并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产品特点、运营模式外聘部
分人员进行储备和针对性的培训,保证相关人员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2、技术储备
经过长期实践,公司拥有了一批国外引进和自行开发的核心技术(如:三釜
聚合工艺技术、酯化蒸汽能量利用技术、酯化加压反应技术、纺丝环吹技术、Wings
卷绕技术等),技术储备充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
为民用涤纶长丝的扩大再生产,上述技术仍将会运用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
3、市场储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主营业务民用涤纶长丝的扩大再生产。经过十
余年的发展,公司和公司生产的产品已在涤纶长丝客户群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
同时,公司所处区域周边分布了绍兴钱清轻纺原料市场、柯桥轻纺城、海宁经编
市场、许村装饰布市场、嘉兴南方纺织城、盛泽东方市场等下游专业市场,市场
容量大。公司有信心也有能力消化本次募集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
(五)公司现有业务运营情况及发展态势
公司主营业务为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 POY、FDY 和
DTY 等多个系列 400 余个规格品种,主要应用于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领
域。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尤其是国内经济增速下降、全球经济复苏放
缓及欧债危机影响,涤纶长丝行业的景气度自2011年四季度起逐步回落,进入了
结构性的深度调整期,至2013年到达谷底,之后受行业短期供需影响有所波动,
总体处于低位徘徊;2016年,行业供需格局得以改善,涤纶长丝行业景气度有所
回升。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实现了较快增长,2012年12月和2013年1月中维化纤年产
36万吨低碳环保功能性纤维项目一期、二期分别投产,2014年4月中盈化纤40万吨
智能化、超仿真涤纶纤维项目一期投产,2015年3月、6月中石科技年产48万吨低
碳超仿真涤纶纤维项目一、二期分别投产,2016年4月中盈化纤40万吨智能化、超
仿真涤纶纤维项目二期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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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产品售价逐年下降,但公司产品产销量大幅增长,公司
营业收入仍保持较大规模;同时,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总体上有所下降,公司
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一致;受益于销量和毛利率提升,公司主
营业务毛利逐年增加。受行业波动影响,公司营业利润也出现一定的波动,公司
经营成果波动与涤纶长丝行业发展状况基本保持一致。
(六)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具体措施
1、面临的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现有业务面临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风险、依赖单一市场的风险、
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纺织品出口的风险、市场竞争风险、汇率波动的风险、
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风险、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从事期货交易的风险、被实
施反倾销措施的风险、环保风险和业绩波动风险等,具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四节 风险因素”。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坚持规模化、高端化、专业化发展战略,同时,未来两
年,为更好满足化纤产业功能化、差别化高档产品的新需求,在国家“调结构、
促转型”的方针指导下,公司将着重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为出发点,以扩大产
品差别化率、打造低碳节能型企业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与技改投入,力
争实现“产业基地化、生产规模化、产品精细化、技术专业化、管理科学化”的
产业升级目标,突出主业做精做强,将公司建设成国内乃至世界最专业的纤维供
应商之一。
公司具体拟通过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创新计划、管理系统集成计划、人力
资源发展计划、市场开发和营销网络建设计划等的实施,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
力和综合实力,从而抵御公司业务所面临的上述风险。
此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充分考虑了目前的产业政策、市场条
件以及公司经营业绩、发展经营及面临的主要风险,通过详细论证而提出的。募
集资金的顺利实施将巩固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进一步做精做强,增加公司核心
竞争力,有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

公司将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完善分红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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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提高投资者回报。具体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安全管理,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有效地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
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积极加强成本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率水平。即:根据公
司整体经营目标,按各部门分担成本优化任务,明确成本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加
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3)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善现金分红政策,上市
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制度性安排。同时,公司制订了
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建立科学、持续、稳定
的股东回报机制。
上述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措施并不等同于对未来利润情况作出预测,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
何责任。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切实履行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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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公司坚持规模化、高端化、专业化发展战略,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为目标,
坚持走“规模扩张、技术创新、结构优化、质量效益、品牌建设”五者同步提升
的稳健发展之路,实现“创业提升发展、创新转型升级、创优和谐共赢”的战略
目标。
为充分利用本次发行新股及上市的良好机遇,提高募集资金运用效率,最大
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与规划。
未来两年,为更好满足化纤产业功能化、差别化高档产品的新需求,在国家
“调结构、促转型”的方针指导下,公司将着重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为出发点,
以扩大产品差别化率、打造低碳节能型企业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与技改
投入,力争实现“产业基地化、生产规模化、产品精细化、技术专业化、管理科
学化”的产业升级目标,突出主业做精做强,将公司建设成国内乃至世界最专业
的纤维供应商之一。
(一)经营策略
坚持稳健经营,做精做强主导产品。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公司经营导向,实施
灵活的营销策略,着力提升公司市场信誉度和客户满意度;继续加大技改投入,
积极推进新产品研发,提升产品美誉度,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强化生产过程监
控和质量管理,提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抓好开源节流,厉行节约,节支增效,全力推进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等项目的实
施,建成完整的低碳环保产业链。
坚定增长战略,推进公司产业升级。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建设最专业的差别
化涤纶长丝生产、研发基地要求,把扩大差别化率、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作为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的突破点,实现产业格局由以中高端品种为主向差别化和
高端化转型。
(二)整体经营目标及主要业务的经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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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整体经营目标:充分利用公司已有的规模优势、市场优势、管理优势和技术
优势,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现有涤纶长丝产品为基础,继续调整和优化产
品结构,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公司竞争力。
主要业务的经营目标:2018 年末拥有 12 套熔体直纺生产线,达到 330 万吨
的熔体直纺涤纶长丝产能,并向产业链上游延伸扩张,进一步完善产业链以提高
市场抗风险能力。
(三)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创新计划
健全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完善公司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和省级技术中心建
设;充分发挥“院士工作站”的作用,通过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
力和效率,开发更多的高新特色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扩大差别化率,将熔体纺
比例提升至 98%以上,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通过与世界级设备厂商和科
研院所的技术合作,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管理系统集成计划
公司将加强信息系统、管理系统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方面的应用,充实信息
技术管理团队,加快引入、整合企业管理系统软件,将信息技术导入供应链管理、
生产制造和产品营销管理过程,通过合理计划与有效控制,实现市场管理、生产
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有效整合。全面规范各级管理程序,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降
低生产及管理成本,实现生产要素管理向企业综合管理的飞跃,使公司资源合理
配置,以达到效率最大化。
(五)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公司坚持“尊重人才,重用人才,人才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是事业发展的基
础”的人才价值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及人员需求情况,针对关键岗位人才
储备、培养和引进制定详细的人力资源规划;完成对公司岗位设置、人员配置的
现状分析和优化编制,建立起适合生产需要的员工培训体系;加大高层次技术人
才引进力度,强化部门中高层岗位任职能力的培养,推进中高层干部的新老交替
和岗位任职向专业化、能力化方向转变。
(六)市场开发和营销网络建设计划
加强对市场跟踪和对客户需求的了解,及时将客户的需求反馈给公司生产及
研发部门,根据客户的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和开发新产品,通过为客户提供更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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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其实际需求且性能优越的涤纶长丝来加强与客户的联系;细分销售指标,根据市
场情况科学制定月度指标和年度指标,鼓励销售部门在完成相关指标基础上提高
销售业绩;对销售人员定期进行行业技能培训,提升销售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
团队管理,提高销售队伍整体素质;优化客户结构,加快建立起与公司产能规模
及特点相匹配且信誉良好的优质客户群,以降低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和不稳定因
素;根据市场发展需求,继续提升涤纶长丝产品差别化、功能化,迎合市场需要,
进一步拓展新的应用领域,为适应新经济新常态下的市场变化,发展互联网金融
业务,创新销售方式,尝试网络销售,实现互联网+模式,从而拓宽市场,增强
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加强品牌建设,在拓展市场提升销售业绩的同
时树立企业品牌,为进一步全面开拓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做好准备。
(七)再融资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集中精力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
巩固和提高公司在民用涤纶长丝行业的市场地位。在合理控制经营风险和财务风
险的前提下,公司将多方位扩展融资渠道,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再融资以谨慎为原则,将根据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通过多种渠道筹措
资金。
(八)收购兼并及对外扩充计划
公司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根据总体发展战略的安排,紧密围绕经营
的实际需要,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产业政策所确定的方向,适时、稳
妥地运用多种方式,有选择、有计划的扩产或向上游产业链延伸,巩固和提高公
司在同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地位。
(九)国际化经营的规划
公司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一切为用户着想”的企业服务观,以“提
供优质纤维,创造美好生活”为企业使命,在国内外树立了良好的企业信誉,形
成了广泛稳定的客户群。公司将充分利用产品专利、技术、质量、品种优势,在
加大研究国际市场现有民用涤纶长丝产品趋势的同时,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
差别化率,拓宽产品的应用领域。同时以新凤鸣进出口为主体,试点和扩大一般
贸易出口工作,拓展新兴市场的出口份额,巩固和提高现有的国际销售网络,逐
步向欧、美等国家的高端市场渗透,进一步扩大国际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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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二、拟定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主要困难
(一)主要假设条件
就国内外产业现状及公司经营状况,公司制定了发展规划。但要实现上述发
展规划,必备的条件是:
1、本次股票发行能够完成,发展必需的资金能够顺利到位;
2、公司现有经营管理人员不会出现较大变动,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
变化;
3、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且没
有对公司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发生;
4、公司所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趋势,上游 PTA、MEG 等主要原材料价格相
对稳定,下游纺织、服装行业良性发展,能够为公司提供广阔的市场前景,并没
有出现重大不利的市场突变情形。
(二)主要困难
未来几年内,公司较大规模的项目建设需要资金投入,除依靠银行的借款融
资及自身经营积累外,对资金仍有需求;技术人才尤其是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力
资源跟不上企业发展速度也是影响公司上述计划实现的主要困难之一。
三、发行人确保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1、本次发行股票为公司实现上述业务目标提供了资金支持,公司将按计划
认真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促进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和设备技术水平提
高,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2、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各
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公司的机制创新和管理升级;
3、加快引进聚酯等高层次的生产专业技术人才和组织管理人才,逐步建立
并完善合理有效的薪酬福利及带薪年休假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和销
售队伍建设,确保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4、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建设,扩大行业影响力,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述计划是以公司现有业务为基础,以公司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结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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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实施后,公司的整体技术水平将得到提升、业务规模将得
到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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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筹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拟发行新股不超过 7,730 万股,发行价格为【 】元/股,预计募集
资金总额【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备案情况
2015 年 6 月 1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组织实施相关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年产 4
万吨超细扁平纤维深加工项目”和“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45 万吨功能性、
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建设期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备案机构、备案号
投资金额 (年)
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年产 4 万 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35,710 17,000 1.5
吨超细扁平纤维深加工项目
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45 万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80,000 180,000 3
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
合 计 215,710 197,000 ——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替换、偿还。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少
于上述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予以解决。
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年产 4 万吨超细扁平纤维深加工项目已于 2016 年
4 月建设完成。
(三)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结论性意见
1、保荐机构结论意见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查阅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核
查了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文件,确认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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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2、发行人律师结论意见
经核查,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
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国家鼓励投资的产业。项
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提升行业竞争
力。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符合本
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能力的匹配性
公司主营业务为民用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 POY、FDY
和 DTY 等多个系列 400 余个规格品种,主要应用于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
等领域。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民用涤纶长丝领域,是国内年产能百万吨级
以上最专业的涤纶长丝生产企业之一。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10
套熔体直纺生产线;2015 年度公司实现涤纶长丝产量 211.17 万吨、主营业务收
入 136.61 亿元。按 2015 年度产量计,公司位居国内民用涤纶长丝行业第二位,
综合实力较强。。经过十多年的经营,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
验、生产技术储备,并已建立起稳定的供应渠道和客户群体。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做精做细民用涤纶长丝业务,扩大
产能,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提升行业竞争力,是公司未来发展
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抓手。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主营业务开展,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
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产生同业竞
争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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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和技术储备方面的可行性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相应的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经过十七年的发展,公司产能不断扩张,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
有 10 套熔体直纺生产线,采用美国康泰斯的聚酯设备、德国巴马格或日本 TMT
的纺丝设备。在发展过程中,公司培养了大量的技术能手并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
验。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现有产品的扩产,不涉及新的产品,本次募投项目的实
施具有相应的核心技术人员。
募投项目“中维化纤年产 4 万吨超细扁平纤维深加工项目”已于 2016 年 4
月建设完成,项目实施所需的管理、技术和生产人员已全部到位,生产设备运行
状况和产品销售良好。
募投项目“中石科技 45 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的实施需要
生产人员 1,500 人和销售人员 16 人,公司目前拥有经验丰富的生产熟练工、销
售人员,同时公司也建立了生产销售人员培养体系。公司将通过内部选调、内部
提前培养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为项目配备业务人员,主要技术人员、操作管
理人员和销售管理人员从公司内部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中选调。
综上所述,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具备相应的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足够的技术及规模化生产工艺储备
募投项目“中石科技年产 45 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关键设
备选用具备国际领先水平的美国康泰斯聚合装置、德国巴马格纺丝及日本 TMT
的纺丝和卷绕设备,聚合、纺丝及 POY 卷绕不涉及新的技术与工艺,与公司现
有生产线的工艺流程基本一致;FDY 卷绕涉及两类新工艺,具体情况如下:
WINGS PLUS 卷绕工艺 iBOX FDY 工艺
该工艺是在第一代 WINGS FDY 工艺基础
为拓宽加工品种的范围,项目配置了
上进行的升级,主要针对高端客户敏感染
1 条日本 TMT 株式会社的 iBOX FDY
工艺 色需求升级了牵伸和定型工艺,并提高丝
生产线。该工艺采用原油上油工艺,
介绍 饼定重,降低客户使用时操作强度的同时
可满足粗旦 FDY 加工要求,该先进工
可降低生产成本,并在热辊清洗周期和轴
艺在国内属于首次产业化应用
承寿命上进行了升级,提升了设备运转率
公司拥有巴马格第一代 WINGS FDY 生产
对工 该工艺虽然在国内属首次产业化应
线共 12 条,投产已有 3 年时间,积累了
艺风 用,但公司已建有实验位,运行半年
丰富的 WINGS FDY 技术和生产经验。
险的 多时间,基本确认能满足生产要求,
WINGS PLUS 是第一代 WINGS FDY 的
评估 工艺技术风险小
升级版,在公司建有实验位,已运行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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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年时间,基本确认达到设计要求,工艺技
术风险小
综上,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具有足够的技术及规模化生产工艺储备。
(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公司产能利用率充足、产销平衡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充足,聚酯装置、纺丝设备基本处于满负荷运作
状态。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如下:
产品品名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POY 94.51% 97.96% 98.13%
FDY 97.05% 96.83% 98.12%
DTY 99.44% 98.56% 95.76%
公司一直坚持低库存、高周转的运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产销平衡,各主
要产品产销率情况如下:
产品品名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POY 100.15% 98.71% 100.47%
FDY 101.19% 98.72% 99.95%
DTY 101.08% 93.80% 98.77%
2、募投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①有利于改善财务结构
截止 2016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1.14%,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
产负债率将会下降,财务结构得以改善。
募投项目“中维化纤年产 4 万吨超细扁平纤维深加工项目”已于 2016 年 4
月建设完成,2016 年实现销售收入 76,314.57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5,759.88 万元,
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募投项目“中石科技年产 45 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
维项目”投产后,预计实现年利润总额 65,870 万元,预计将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盈利能力将得以提升,从而改善财务结构。
②有利于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延伸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POY、FDY 和 DTY,其中 POY 为初生丝,经加弹生产
后成 DTY;公司产品以 POY 为主,以 2016 年为例,POY 产量占涤纶长丝产量
的 77.87%。募投项目“中维化纤年产 4 万吨超细扁平纤维深加工项目”系利用
公司自产的 POY 加弹成 DTY,一方面有助于公司提高 DTY 产量、改善产品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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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构;另一方面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了解 DTY 生产过程中对 POY 产品性能的要求、
进一步贴近市场了解下游对 POY 产品品种规格的需求,进而有助于公司改进、
优化 POY 性能、有助于公司及时调整 POY 产品结构,提高 POY 产品竞争力。
募投项目“中石科技年产 45 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是公司
现有产品的扩产,不涉及产业链延伸。
③有利于提高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能持续扩张的同时,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均保持高位,
市场占有率得以提升,按产量计,公司市场占有率从 2013 年的 5.01%提升至 2015
年的 7.53%,行业排名从 2013 年的第 4 位提升至 2015 年的第 2 位。
目前,涤纶长丝行业缺乏行业龙头引领,行业集中度较低,产量排名第一的
桐昆股份 2015 年按产量计的市场占有率仅为 10.81%,包括公司在内的行业领先
者具有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的空间。同时,后发优势决定了新产能在技术水平
和成本方面更为领先。
募投项目“中石科技年产 45 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采用具
备国际领先水平的美国康泰斯聚合装置、德国巴马格纺丝及日本 TMT 的纺丝和
卷绕设备,生产工艺在公司前期生产基础上予以优化,保障产品质量及其稳定性
进一步提升。本项目的投产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产品产销量,有利于
提高市场占有率。
④有利于生产管理协同
本次募投项目“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45 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
纤维项目”实施主体为中石科技,目前中石科技涤纶长丝年生产能力达 60 万吨,
本项目建成后,中石科技将在湖州市东林镇单一区域形成涤纶长丝产能超百万
吨,在产品结构调整、能源综合利用及公用工程利用等方面形成生产管理协同。
⑤募投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不涉及与关联方之间的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因
此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不涉及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市场占有率、实
现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有利于生产管理协同,能够巩固并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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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4万吨超细扁平纤维深加工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维化纤。项目总投资 35,710 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28,51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7,200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拟投入 17,000 万元。本项目总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28,510
其中:土建工程费用 1,573
设备购置费用 25,360
安装工程费用
其他工程费用 1,499
铺底流动资金 7,200
总投资金额 35,710
2、市场前景分析
(1)项目建设背景
A、提高产品的差别化率,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
我国虽然是世界涤纶长丝生产大国,但并非涤纶长丝生产强国,国内涤纶长
丝在整体发展水平上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就涤纶长丝产品种类而言,
我国涤纶长丝常规产品多,而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特种纤维、高级面料纤维
产量少,产品差别化率不高;新品种的自主开发相对滞后,国际上流行的多组分
纤维、复合纤维、改性纤维、高仿真纤维、特殊功能纤维、超细旦纤维等一系列
差别化纤维没有大的突破。
同时,随着涤纶长丝行业在全球范围内的布局调整和重组继续深入,国际涤
纶长丝产业竞争愈来愈烈,我国涤纶长丝工业也正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一
方面,涤纶长丝生产企业的竞争力除了体现在规模上外,更体现在技术、管理、
品牌和创新上;另一方面,印度、巴基斯坦、土耳其等国家凭借低廉的劳动力成
本和欧美对其宽松的贸易环境,发挥后发优势,成为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有力竞
争者。
可以说,我国涤纶长丝行业既要面对韩国、土耳其、阿根廷、印度及欧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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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壁垒,又要应对印度、巴基斯坦、土耳其等国家在国际市场的
竞争。加快培育差别化纤维、高新技术纤维等新增长点,走技术创新、差异化产
品之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已成为我国涤纶长丝行业由大变强的必由之路。为
此,我国《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加快发展差别化纤维、高技术
纤维和生物质纤维技术及产业化,化学纤维差别化率由 2010 年的 46%提高到
60%以上。
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产业优化升级,提高公司产品的差别化率,加快公
司技术创新、产品结构优化,增强竞争力,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生产企业。
B、促进生产节能降耗,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
2012 年 1 月,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要求,在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再上新台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源
消耗比 2010 年降低 20%,工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 2010 年降低 20%,单位工
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0 年降低 30%,主要污染物排放比 2010 年下降 10%。初
步建立纺织纤维循环再利用体系,再利用纺织纤维总量达到 800 万吨左右。
2013 年 1 月,国务院发布《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中提出 2015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 2010 年下降 16%;能源综合效率提高到 38%,火电
供电标准煤耗下降到 323 克/千瓦时,炼油综合加工能耗下降到 63 千克标准油/
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10 年下降 17%;每千瓦时煤电二氧化
硫排放下降到 1.5 克,氮氧化物排放下降到 1.5 克。
目前,公司已被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认定为中国低碳环保功能性长丝制造
基地。本项目实施后的增加值综合能耗(等价)约为 0.708 吨标煤,低于“十二
五”期末浙江省、桐乡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目标(预测值),节能效果显著。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生产节能降耗,响应国家节
能减排的号召。
(2)市场需求分析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四)、2、涤纶长丝行业
市场供求状况”。
(3)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三)公司主要的竞争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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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手情况”。
3、产品技术水平及质量标准
(1)产品技术水平
本项目为扩产项目,其产品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详细产品技术水平情况详
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九、公司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2)产品质量标准
本项目生产的 DTY 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涤纶低弹丝质量标准,具体如下: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优等品 一等品 二等品 三等品
1 线密度(纤度)偏差率 ± 2.5 3.0 4.0 5.0
%
2 线密度变异系数(CV 值) ≤ 0.80 1.40 1.60 1.80
3 断裂强度 ≥ cN/dtex 3.30 3.00 2.80 2.60
4 断裂强度变异系数(CV 值) ≤ 4.00 8.00 10.0 12.0
5 断裂伸长率 M1±3.0 M1±7.0 M1±8.0 M1±9.0
6 断裂伸长率变异系数(CV 值)≤ 8.00 12.0 14.0 16.0
7 卷曲收缩率 % M2±5 M2±7 M2±8
8 卷曲收缩率变异系数(CV 值) ≤ 10.0 14.0 16.0
9 卷曲稳定度 ≥ 70.0 55.0 50.0 40.0
10 沸水收缩率 M3±0.5 M3±0.8 M3±0.9 M3±1.0
11 染色均匀度(灰卡) ≥ 级 4.0 3.5 3.0
12 网络度 个/M M4±10 M4±15 M4±20
13 网络度变异系数(CV)值 % 8.0
注:1、线密度偏差率,以名义线密度为计算依据;2、中心值 M1 在 20~30 范围内选
定,M2 在 18~30 范围内选定,M3 在 1.5~4.0 范围内选定,M4 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确定后不得任意更改。因原料更换等原因中心值可适当调整;3、如用户有特殊要求,由供
需双方另行协调;4、染色均匀度按灰卡定等,如发现星斑丝、卷缩丝等则降为等外品。
4、工艺流程
本项目为扩产项目,生产产品与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一致,详细工艺流程详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二)、1、熔体直纺工艺流程”。
5、主要设备情况
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为加弹机、相关配套设备及公用设备,具体如下:
(1)加弹机
数量
序号 名 称 主要规格 单价(万美元) 总价(万美元)
单位 数量
1-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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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弹机 384 锭 台 43 91.97 3,955
(2)相关配套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分级包装系统 套 2
2 油剂调配系统 套 2
3 织袜机 台 12
4 小车 辆 1,500
5 生产叉车 辆 3
6 检测设备 套 1
(3)公用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空压机 套 2
2 变压器及配套设备 套 1
3 冷却塔 套 1
4 湿帘加湿通风系统 套 30
上述设备的最终选型,还需厂方、国内制造商与外商进行广泛的技术交流
和商务谈判,在技术性能优越,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兼顾良好的售后
服务,做到“货比三家”,以最小的投资,取得最大的效益。
6、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半光超细扁平 POY 和有光超细扁平 POY,均由
公司自行生产,供应有保障;主要辅料为油剂和包装材料,主要向市场采购,公
司已建立了稳定的辅材料供应渠道,辅料供应有保障。
7、供电和供水情况
(1)供电情况
本项目供电电源来自距本工程 4.5km 的 220kV 青石站。变电站出线电压为
10kV,送至本项目加弹车间变电所。
(2)供水情况
本项目生产生活用水采用崇福水厂提供的城市自来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基
本不耗水,主要用水部位为空压机循环冷却补充水及生活用水,日耗水量约为
42.2m3/d。
8、项目环保情况
1-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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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治理
本项目在加弹包覆过程有油雾挥发(油份主要为白油),油雾经吸烟装置(设
备配备)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废水治理
本项目污废水主要为厂区设备清洗废水、油剂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及生活
污水,混合后形成少量综合废水。本项目的废水污染物浓度低,排放为断续流,
且年排放总量很小。污水排放量约 30 吨/天。
本项目污废水排放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厂区设备清洗废水、油剂清
洗废水和地面冲洗水等含 COD、SS 浓度较高的生产废水,与经过化粪池预处理
的含 COD、SS、氨氮、总磷浓度较高的生活污水混合后,经厂区污水室外管网
收集后,先集中排入老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音治理
生产过程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加弹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噪声
源强约 80dB(A)~90dB(A)。
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大车间距离衰减,考虑采用隔音罩、减振
橡胶垫消声以及放空管消声器;或对这些设备单设操作间,加厚墙体或采用隔音
门窗等综合治理措施,并注意选用低噪声工艺设备、空压机、风机、水泵、冷却
塔等设施;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构成植物吸声屏障。
(4)固体废弃物治理
本项目废渣是生产过程产生的含油废丝,此外还有生活垃圾。
加弹等工序产生一定量的废丝,收集后外卖;员工生活产生生活垃圾,由当
地环卫部门清理处置。
9、项目选址
本项目拟在浙江省桐乡市临杭工业区内组织实施,拟用地面积 1.33 万平方
米,该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中维化纤已于 2014 年 7 月 14 日取得桐国用(2014)
第 09287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该项目用地使用权。
10、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 18 个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月实施阶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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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研编制及报批
初步设计及报批
施工图设计
设备谈判、定货
土建改造施工
设备到货、安装
公用及管道安装
人员培训
设备调试及试运

竣工验收
11、效益预测
本项目建设期 18 个月,项目达产后,年新增销售收入 61,500 万元,年新增
税后利润 4,302 万元,项目税后的内部收益率为 13.10%,税前为 16.09%,静态
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所得税后为 7.83 年,所得税前为 6.97 年。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预测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印发的《建设项目经
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政策、法规进行计算分析。
募投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的相关依据和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税收政策依据:假设产品缴纳增值税,税率为 17%,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
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的 5%和 5%提取。
经营预测依据:本项目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销售情况确定产品价格;项目成
本包括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以及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及制造费用由
原材料、辅料成本、燃料及动力、人工、折旧组成;按目前成本水平及未来变化
趋势预测假设营业成本;按公司目前费用水平和未来变化趋势预测假设销售费
用、管理费用水平;固定资产折旧依据公司目前计量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和预计
净残值,设备的使用寿命为 10 年。
本项目的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 备注
一 建设规模
1 加弹机 台
二 产品方案
1-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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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半光超细扁平弹力丝 吨/年 3,000
2 有光超细扁平弹力丝 吨/年 1,000
三 主要原材料
1 半光超细扁平 POY 吨/年 30,150
2 有光超细扁平 POY 吨/年 10,050
3 油剂 吨/年 1,000
四 项目总投资 万元 35,710
1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28,510 用汇 3,955 万美元
2 铺底流动资金 万元 7,200
五 销售收入 万元/年 61,500
六 利润总额 万元/年 5,736
七 财务评价指标
1 投资利润率 % 10.92
2 投资利税率 % 15.77
3 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年 6.97 所得税前
7.83 所得税后
4 财务内部收益率 % 16.09 所得税前
13.10 所得税后
5 财务净现值(ic=14%) 万元 8,404 所得税前
2,217 所得税后
八 盈亏平衡点(BEP) % 56.20
(二)45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石科技。项目总投资 180,000 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48,15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1,850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拟投入 180,000 万元。本项目总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148,150
其中:建筑工程 21,397
设备 108,522
安装工程 1,700
其他费用 1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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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费 2,072
铺底流动资金 31,850
总投资金额 180,000
本项目生产共聚共混改性 FDY15.40 万吨,生产功能性 POY29.60 万吨
2、市场前景分析
(1)项目建设背景
①提高产品的差别化率,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
我国虽然是世界涤纶长丝生产大国,但并非涤纶长丝生产强国,国内涤纶长
丝在整体发展水平上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就涤纶长丝产品种类而言,
我国涤纶长丝常规产品多,而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特种纤维、高级面料纤维
产量少,产品差别化率不高;新品种的自主开发相对滞后,国际上流行的多组分
纤维、复合纤维、改性纤维、高仿真纤维、特殊功能纤维、超细旦纤维等一系列
差别化纤维没有大的突破。
同时,随着涤纶长丝行业在全球范围内的布局调整和重组继续深入,国际涤
纶长丝产业竞争愈来愈烈,我国涤纶长丝工业也正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一
方面,涤纶长丝生产企业的竞争力除了体现在规模上外,更体现在技术、管理、
品牌和创新上;另一方面,印度、巴基斯坦、土耳其等国家凭借低廉的劳动力成
本和欧美对其宽松的贸易环境,发挥后发优势,成为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有力竞
争者。
可以说,我国涤纶长丝行业既要面对韩国、土耳其、阿根廷、印度及欧美等
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壁垒,又要应对印度、巴基斯坦、土耳其等国家在国际市场的
竞争。加快培育差别化纤维、高新技术纤维等新增长点,走技术创新、差异化产
品之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已成为我国涤纶长丝行业由大变强的必由之路。为
此,我国《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加快发展差别化纤维、高技术
纤维和生物质纤维技术及产业化,化学纤维差别化率由 2010 年的 46%提高到
60%以上。
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产业优化升级,提高公司产品的差别化率,加快公
司技术创新、产品结构优化,增强竞争力,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生产企业。
②促进生产节能降耗,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
2012 年 1 月,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1-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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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在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再上新台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源
消耗比 2010 年降低 20%,工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 2010 年降低 20%,单位工
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0 年降低 30%,主要污染物排放比 2010 年下降 10%。初
步建立纺织纤维循环再利用体系,再利用纺织纤维总量达到 800 万吨左右。
2013 年 1 月,国务院发布《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中提出 2015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 2010 年下降 16%;能源综合效率提高到 38%,火电
供电标准煤耗下降到 323 克/千瓦时,炼油综合加工能耗下降到 63 千克标准油/
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10 年下降 17%;每千瓦时煤电二氧化
硫排放下降到 1.5 克,氮氧化物排放下降到 1.5 克。
目前,公司已被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认定为中国低碳环保功能性长丝制造
基地。本项目实施后聚酯单位综合能耗为 0.0605 吨标煤/吨,直接纺丝单位综合
能耗仅为 0.1733 吨标煤/吨,均低于化纤行业(涤纶)清洁生产标准的一级标准
指标,项目能耗已达行业先进水平,节能效果显著。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
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生产节能降耗,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
(2)市场需求分析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四)、2、涤纶长丝行业
市场供求状况”。
(3)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三)公司主要的竞争对
手情况”。
3、产品技术水平及质量标准
(1)产品技术水平
本项目为扩产项目,其产品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详细产品技术水平情况详
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九、公司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2)产品质量标准
本项目生产的 POY、FDY 应分别符合国家颁布的涤纶丝质量标准,具体如
下:
A、POY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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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丝线密度,dtex

项目 0.3dtex
优等 一等 合格 优等 一等 合格
1 线密度偏差率,% ±2.0 ±2.5 ±3.0 ±2.0 ±2.5 ±3.0
2 线密度变异系数 CV ≤ 0.80 1.00 1.10 0.70 0.80 1.10
断裂强度 <500dtex 2.30 2.10 1.90 2.30 2.10 1.90
3
cN/dtex ≥ ≥500dtex — — — — — —
断裂强度变异系数
4 6.00 8.00 10.00 5.00 6.50 8.50
CV,% ≤
5 断裂伸长率,% M1±8.0 M1±9.0 M1±10.0 M1±5.0 M1±6.0 M1±9.0
断裂伸长变异系数
6 6.00 8.00 10.00 5.00 6.50 9.00
CV,% ≤
条干不均 <500dtex 2.00 2.20 2.50 1.60 1.80 2.20
7
率 CV,% ≥500dtex — — — — — —
8 含油率,% M2±0.10
定重或 A≥3.0, 定重或 A≥4.0,
9 筒重,kg ≥1.0 ≥2.0
定长 B≥1.5 定长 B≥3.0
单丝线密度,dtex

项目 1.5dtex
优等 一等 合格 优等 一等 合格
1 线密度偏差率,% ±2.0 ±2.5 ±3.0 ±2.0 ±2.5 ±3.0
2 线密度变异系数 CV ≤ 0.60 0.70 1.00 0.50 0.70 1.00
断裂强度 <500dtex 2.20 2.00 1.80 2.10 2.00 1.80
3
cN/dtex ≥ ≥500dtex 2.10 1.90 1.70 2.00 1.90 1.70
断裂强度变异系数
4 4.50 6.00 8.50 4.00 5.50 8.00
CV,% ≤
5 断裂伸长率,% M1±4.0 M1±6.0 M1±9.0 M1±4.0 M1±6.0 M1±9.0
断裂伸长变异系数
6 5.00 6.50 9.00 4.50 6.00 8.50
CV,% ≤
条干不均 <500dtex 1.40 1.70 2.00 1.20 1.50 2.00
7
率 CV,% ≥500dtex 1.30 1.70 2.10 1.30 1.80 2.00
8 含油率,% M2±0.10
定重或 A≥5.0, 定重或
9 筒重,kg ≥2.0 ≥5.0 ≥2.0
定长 B≥3.0 定长
注:M1 为断裂伸长率中心值、M2 为含油率中心值、筒重指标中 A 代表总线密度
T>55dtex 时,B 代表总线密度 T≤55dtex 时。
B、FDY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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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丝线密度,dtex

项目 0.3dtex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线密度偏差
1 ±2.0 ±2.5 ±3.5 ±1.5 ±2.0 ±3.0
率,%
线密度不匀率
2 1.50 2.00 3.00 1.00 1.30 1.80
CV,% ≤
断裂强度,
3 3.5 3.3 3.0 3.8 3.5 3.1
cN/dtex ≥
断裂强度不匀率
4 7.00 9.00 11.0 5.00 8.00 11.0
CV,% ≤
5 断裂伸长率,% M1±3.0 M1±6.0 M1±8.0 M1±3.0 M1±5.0 M1±7.0
断裂伸长不匀率
6 15.0 18.0 20.0 8.0 15.0 17.0
CV,% ≤
7 沸水收缩率,% M2±0.8 M2±1.0 M2±1.5 M2±0.8 M2±1.0 M2±1.5
染色均匀度,
8 4 4 3-4 4-5 4 3-4
(灰卡)级 ≥
9 含油率,% M3±0.2 M3±0.3 M3±0.3 M3±0.2 M3±0.3 M3±0.3
10 网络度,个/米 M4±4 M4±6 M4±8 M4±4 M4±6 M4±8
定重或定 定重或定
11 筒重,kg ≥1.0 — ≥1.5 —
长 长
注:M1 为断裂伸长率中心值、M2 为沸水收缩率中心值、M3 为含油率中心值、M4 为
网络度中心值,以上参数由供需双方确定。
4、工艺流程
本项目为扩产项目,生产产品与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一致,详细工艺流程详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二)、1、熔体直纺工艺流程”。
5、主要设备情况
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为聚酯装置、直纺功能性纤维装置和公用工程设备,具体
如下:
(1)聚酯装置
①聚酯装置进口设备情况
数量
序号 名 称 总价(万美元)
单位 数量
1 齐聚物计量泵 台 6 153.70
2 熔体增压泵 台 9 204.00
1-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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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熔体计量泵 台 5 217.00
4 添加剂注入装置 件 8 19.20
5 乙二醇注入装置 件 4 16.80
6 浆料注入装置 套 4 96.00
7 扭矩振荡粘度仪 台 4 107.00
8 压力传感器 套 16 15.00
9 体积式压力传感器 套 144 171.50
10 夹套质量流量计 套 4 23.70
11 隔膜压力传感器 批 8 16.40
12 高压熔体阀 批 100 89.20
13 二氧化钛研磨机 套 4 48.00
14 齿轮减速箱 台 2 22.50
合计 318 1,200.00
②聚酯装置国产设备情况
数量
序号 名称 总价(万元)
单位 数量
1 PTA 链板式输送系统 台 2 1,040.00
2 PTA 料仓 台 2 200.00
3 酯化反应器 台 2 700.00
4 预缩聚反应器 台 2 700.00
5 终缩聚反应器 台 2 700.00
6 工艺塔 台 2 300.00
7 终缩聚反应器密封系统 台 2 64.00
8 终缩聚反应器电机 台 2 12.00
9 工艺废水汽提塔 台 2 360.00
10 浆料输送泵 台 2 64.00
11 热媒循环泵 台 2 240.00
12 液环真空泵 台 4 150.00
13 乙二醇蒸汽喷射泵 台 24 432.00
14 板式换热器 台 4 200.00
15 乙二醇储罐 台 4 600.00
16 热媒蒸发器 台 20 104.00
17 浆料调配槽 台 2 170.00
1-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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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塔顶空气冷却器 台 8 300.00
19 乙二醇蒸发器 台 2 130.00
20 过滤器清洗 套 2 68.00
21 除盐水系统 套 2 50.00
22 精细过滤器 套 2 24.00
23 分析化验设备 套 2 200.00
24 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 批 2 300.00
25 电气设备 批 1 300.00
26 在线注入共混装置 套 8 480.00
27 切粒机 台 4 320.00
合计 113 8,208.00
(2)直纺功能性纤维装置
①直纺功能性纤维装置进口设备情况
数量
序号 名称 总价(万美元)
单位 数量
1 高速卷绕机 台 1536 9,185.28
高速卷绕机小计 9,185.28
2 乌斯特条干仪 台 2 39.66
3 动态热应力仪 台 2 16.00
4 纤维含油分析仪 台 2 10.00
5 喷丝板镜检仪 套 4 32.00
6 检测仪器 批 1 95.08
7 智能自动落筒机 台 32 360.00
8 落筒智能机器人 台 24 834.00
9 套袋机 台 12 360.00
10 动力滚筒输送机 台 6 48.00
11 穿箭式打带机 台 6 48.00
12 旋转移载输送机 台 6 48.00
13 侧打带机 台 6 18.00
14 链条输送机 台 6 54.00
15 全自动胶膜裹包机 台 6 90.00
16 半自动胶膜裹包机 台 6 168.00
落筒和包装机小计 2,220.74
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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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657 11,406.02
②直纺功能性纤维装置国产设备情况
数量
序号 名称 总价(万元)
单位 数量
1 纺丝机 位 1,536 15,360.00
2 熔体输送管线 批 2 90.00
3 脱过热器 台 64 320.00
4 空调机组 台 32 592.00
5 热媒阀 台 800 240.00
6 取样阀 台 24 12.00
7 特种阀 台 6 150.00
8 预热炉 台 20 64.00
9 油剂调配槽 套 8 16.00
10 油剂高位槽 套 32 32.00
11 真空炉 台 14 84.00
12 辅助控制柜 门 2 10.00
13 气动薄膜波纹管密封调节阀 台 32 80.00
14 高温膜片压力变送器 套 64 32.00
15 高温膜片压力变送器 套 64 51.20
16 高温熔体用铂热电阻 套 64 38.40
17 其他温度、压力仪表 批 1 36.00
合计 2,765 17207.60
(3)公用工程设备
数量
序号 名 称 总价(万元)
单位 数量
离心空压机 台 3 300.00
1 离心空压机 台 2 140.00
螺杆式空压机 台 3 150.00
2 液氮气化装置 套 2 300.00
3 离心式制冷机 台 8 600.00
4 溴化锂制冷机 台 2 200.00
5 冷冻水泵 台 13 65.00
6 冷冻水定压装置 套 1 30.00
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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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序号 名 称 总价(万元)
单位 数量
7 冷却循环水泵 台 19 95.00
8 冷却循环水塔 台 3 270.00
9 冷却循环水塔 台 3 120.00
10 反冲洗过滤器 套 4 200.00
11 循环水加药装置 套 1 90.00
12 除盐水制水设备 套 1 250.00
13 除盐水储罐、泵 套 1 100.00
14 消防水系统 套 1 100.00
15 PTA 库行车 台 8 200.00
16 燃煤热媒炉 台 4 1,200.00
17 一次热媒循环泵 台 6 240.00
18 热力站行车 台 6 30.00
19 电力设备 批 1 700.00
合计 92 5,380.00
上述设备的最终选型,还需公司与供应商进行广泛的技术交流和商务谈判,
在技术性能优越,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兼顾良好的售后服务,做到“货
比三家”,以最小的投资,取得最大的效益。
6、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产品的主要原辅材料包括 PTA、MEG 和纺丝油剂等。公司已建立了
稳定的原辅材料供应渠道,原辅材料供应有保障。
7、供电、供水和供煤情况
(1)供电情况
本项目用电由现有厂区 110kV 变电站(2 台容量 25000KVA 的主变压器,
110KV 专线电源来自 220kV 纽家站)提供,项目供电有保障。
(2)供水情况
本项目生产生活用水采用东林镇龙泉水厂提供的城市自来水。东林镇龙泉水
厂供水能力为 20,000m3/d。本项目新鲜水用量约为 4,122m3/d,东林镇龙泉水厂
的供水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生产用水需要。
(3)供煤情况
1-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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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生产所需蒸汽由老厂区热媒站供应,燃料采用煤,每年耗煤量约 44,140
吨。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烟煤供应渠道,燃料供应有保障。
8、项目环保情况
(1)施工期环保情况
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场地的扬尘、废水、
噪声污染等,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如下:
①施工扬尘
在大风干燥天气实施洒水进行抑尘,洒水次数和洒水量视具体情况而定,在
采取上述抑尘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②施工场地水污染
施工期的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道统一收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
网。
③施工噪声
项目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要求,进行施工时间、施
工噪声的控制,严格控制夜间施工。
(2)运行期环保情况
根据本项目生产工艺,本项目的主要污染源如下:
①废气:主要是聚酯合成过程工艺塔精馏、乙二醇回收塔过程产生的尾气,
热媒锅炉废气,导热油及纺丝油剂和粉尘等。
针对上述情况,本项目采取措施如下:
A、设置专用的尾气淋洗塔,用低温的喷淋水来吸收尾气中的乙醛,减少工
艺尾气中乙醛的排放量;
B、对正压操作的设备(反应器)和输送泵设置特殊的机械密封,防止泄漏,
防止乙醛从设备中逸出;
C、对于向大气排放的工艺尾气(废气)均按国家规定采取有组织排放原则。
每个排放点的尾气都通过排汽筒引至车间屋顶 5 米以上排出。车间屋顶在周围
200 米半径内,是最高点。
②废水:主要包括聚酯工艺废水,灌区生产废水、纺丝过程中油剂配置、组
件清洗等产生的含油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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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情况,本项目采取措施如下:
A、生活污水系统主要接纳各车间的生活污水,并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排入
生产污水系统;
B、生产污水系统主要接纳聚酯装置、纺丝装置生产设备排放的污水、设备
清洗排水等,汇集后排入污水提升泵房,经提升后排入老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生
化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后,送至湖州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诚信污水厂集中处
理;
C、清净废水系统主要接纳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过滤器反洗水、除盐水制
备装置排污水,汇集后排入污水提升泵房,经提升后排入老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
处理,达到再生回用水标准后,一部分用于各装置地面冲洗水和卫生间冲洗水等,
多余水量与生化处理后水混合再送至湖州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诚信污水厂集中处
理。
③固废:主要包括 PTA 与 MEG 产生的低聚物、纺丝生产产生的废丝以及炉
渣、粉煤灰、生活垃圾。
针对上述情况,本项目采取措施如下:
A、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B、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低聚物、过滤残渣以及纺丝和卷绕工序产生的少量废
料块、废丝等均回收利用,炉渣及粉煤灰卖给砖瓦生产企业作为生产建材的原料,
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增加企业效益且不污染环境。
④噪声:卷绕机、空压机、冷冻机组高速运行时的噪声。
针对上述情况,本项目采取措施如下:
A、所用的设备噪声基本达到国家允许的噪声标准;
B、本项目车间结构设计时已经考虑了相应的消声措施,机台及屋顶、墙四
周安装消音器和吸音、消音材料,车间四周种植绿化,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
响。
9、项目选址
项目拟在浙江吴兴工业园区东林分区南区河东区块(老厂区的南面)内组织
实施,拟用地面积 14.73 万平方米。中石科技已于 2016 年 9 月 1 日取得浙(2016)
湖州市(吴兴)不动产权第 009160 号《不动产权证书》,取得该项目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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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三年,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月实施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26 28 30 32 34 36
阶段
项目
审批
规划
设计
设备招投
标、订货
土建
施工
设备到
货安装
劳动培训
及试生产
竣工验收

投入生产
11、效益预测
本项目建设期 3 年,项目达产后,年新增销售收入 597,723 万元,年新增税
后利润 49,402 万元,项目税后的内部收益率为 16.70%,税前为 21.03%,静态投
资回收期(含建设期)所得税后为 6.98 年,所得税前为 6.40 年。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预测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印发的《建设项目经
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政策、法规进行计算分析。
募投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的相关依据和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税收政策依据:假设产品缴纳增值税,税率为 17%,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
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的 5%和 5%提取。
经营预测依据:本项目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销售情况确定产品价格;项目成
本包括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以及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及制造费用由
原材料、辅料成本、燃料及动力、人工、折旧组成;按目前成本水平及未来变化
趋势预测假设营业成本;按公司目前费用水平和未来变化趋势预测假设销售费
用、管理费用水平;固定资产折旧依据公司目前计量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和预计
净残值,假设房屋的使用寿命为 20 年,设备的使用寿命为 10 年。
本项目的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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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建设内容
1 聚酯生产装置 套
2 直接纺功能性纤维生产线 条 32 共 1,536 位
二 产品方案
1 细旦阻燃功能纤维 FDY 吨/年 36,000
2 细旦碱溶性纤维 FDY 吨/年 23,700
3 多异共混丝 FDY 吨/年 31,500
4 阳离子可染纤维 FDY 吨/年 62,800
5 细旦抗静电功能纤维 POY 吨/年 27,200
6 高仿棉 POY 吨/年 38,800
7 免染环保 POY 吨/年 74,800
8 透气呼吸 POY 丝(十字异型丝) 吨/年 155,200
三 主要原辅材料用量
1 精对苯二甲酸(PTA) 吨 383,670
2 乙二醇(EG) 吨 146,160
3 催化剂 吨
4 二氧化钛 吨 1,462
5 洗涤剂 吨
6 共聚剂 吨 4,500
7 功能性助剂 吨 6,750
8 油剂 吨 3,240
9 包装材料 若干
四 项目总投资 万元 180,000
1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148,150 含 12,606 万美元
2 新增铺底流动资金 万元 31,850
五 年销售收入 万元 597,723
六 年利润总额 万元 65,870
七 财务评价指标
1 投资利润率 % 23.80
2 投资利税率 % 32.02
3 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3 年) 年 6.40 所得税前
年 6.98 所得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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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财务内部收益率 % 21.03 所得税前
% 16.70 所得税后
5 财务净现值(ic=14%) 万元 132,142 所得税前
万元 79,442 所得税后
八 盈亏平衡点 % 36.14
(三)4万吨超细扁平纤维深加工项目和45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
项目的营销策略和措施
4 万吨超细扁平纤维深加工项目和 45 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
完全达产后,公司新增的产能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年产量
1 POY 吨 296,000
2 FDY 吨 154,000
3 DTY 吨 40,000
合计 吨 490,000
注:具体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有调整。
为了确保本项目达产后能顺利消化上述产品的产能,公司将采取的措施具体
如下:
①分析目标客户及差异化营销
公司销售部会结合现有市场客户群及潜在客户群进行市场细分,以销售量为
主要指标,综合考虑行业地位、信誉、合作时间、忠诚度等指标,将主要客户按
等级划分为战略客户、重要客户和一般客户三类,并每月根据相关标准,对不同
类别的客户展开不同措施的营销手段。
战略客户比较注重产品品质和差异化、功能性产品的开发,针对这类客户主
要采取技术合作、加强走访、提升服务等手段;重点客户比较注重产品品质,针
对这类客户主要采取加强走访、提升服务等手段;一般客户比较注重产品价格优
惠和稳定的供应量,针对这类客户主要采取优惠返利等措施。
公司通过分析客户并采取差异化的营销来保证公司产品在客户群中良好的
口碑,从而为消化新增产能打下坚实的基础。
②扩大项目实施公司的销售团队。在公司内部及社会上招收一批新销售人
员,并安排其到生产车间进行锻炼,使他们熟悉公司的产品;随后再对其展开销
售技能的培训工作,为本项目的投产做好充分的销售人员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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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加强项目实施公司的销售团队建设。抽调公司资深销售人员进入项目实施
公司发挥其“传、帮、带”的作用,加快新销售人员的成长。在经过一段时间的
销售工作之后,在新销售人员中选拔优秀的销售人员作为销售团队的带头人,发
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鼓励销售人员多走访市场,对行业进行深入了解,及时
掌握最新的涤纶长丝发展动态和需求,保证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从而稳定和
扩大公司的客户群,为消化新增产能创造有利条件。
④提升项目实施公司的产品市场竞争力。通过销售人员走访客户,及时了解
客户的想法及需求,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产品研发和改进产品性能;在安排生产
时,根据市场的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为客户提供更符合其实际需求且性
能优越的涤纶长丝;根据市场发展,继续提升涤纶长丝产品差别化、功能化,进
一步拓展新的应用领域,从而拓宽产品市场;同时,通过产能扩大产生的规模效
应,持续改进工艺,内部挖潜降低成本,保持和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固定资产变化与产能变动的匹配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年产 4 万吨超细扁平纤维
深加工项目”和“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45 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
维项目”分别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28,510 万元和 148,150 万元。完全达产后,募投
项目分别实现年新增销售收入 61,500 万元和 597,723 万元。预计项目达产后,固
定资产平均投入产出比约为 2.08。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 主营业务收入 单位固定资产产值(倍)
实施前(2015 年底) 796,154.17 1,366,125.59 1.72
实施后 944,304.17 1,963,848.59 2.08
注:考虑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年产 4 万吨超细扁平纤维
深加工项目”已于 2015 年 3-11 月陆续投产,大部分在建工程已于 2015 年转固,上表中实
施后固定资产原值和主营业务收入仅考虑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45 万吨功能性、共聚
共混改性纤维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投入产出比高于现有资产的水平,主要原
因在于:
相对于公司目前的生产装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购置国内外更先进的
聚酯、纺丝设备和加弹设备,从而提升固定资产投资的投入产出比。项目建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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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提高公司的生产装备水平和整体技术水平,产能可以满足公司现有需求和持续
满足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内外市场逐步提高的需求,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
义。
综上所述,本次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及新增产能基本与目前投入产出的实际
情况相配比,体现出其内在的特点与合理性。因此,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固
定资产变化与产能变动是具有实质匹配关系的,公司的规模扩张和产能提高在合
理的范围之内。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将产生重大影响:
(一)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功实施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现有产品生产规
模,使公司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民用涤纶长丝行业的领先地位得到进
一步巩固。
(二)提升盈利水平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将分别增
加 659,223 万元和 71,606 万元,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
单位:万元
完全达产年
项目名称
新增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年产 4 万吨超细扁平纤维
61,500 5,736
深加工项目
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45 万吨功能性、共聚共
597,723 65,870
混改性纤维项目
合 计 659,223 71,606
(三)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购建大量固定资产,以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募
集资金项目建成后年折旧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项目名称
原值 年折旧
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年产 4 万吨超细扁平纤维深加工项目 28,510 2,708
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45 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
148,510 14,074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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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177,020 16,782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将使公司固定资产总额大幅提高,完全达产后每年
将新增折旧 16,782 万元。
根据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显示,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完全达产后将新增收入
659,223 万元。以公司报告期内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平均值 6.86%测算,如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较项目建成前增加 659,223 万元,增加的营业毛利约 45,198.57 万元,
完全可消化因固定资产增加而导致的折旧费用增加,确保公司营业利润不降反
升,因此上述项目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四)净资产大幅增长,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将下降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增长,而在募集资金到位初期,
由于投资项目的效益尚未完全体现,将使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有较大幅
度的降低。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达产,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提升,预
计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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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如下:
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公司分配股利时,按有关法
律和法规代扣代缴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按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3、依股东大
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4、其他股东大会临时决定提取的费用;5、支付股东股
利。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
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
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
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公司
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
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的派发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2015 年 3 月 20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3,8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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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51,873,750 元;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红股 7.1 股,
共派送红股 169,335,000 股。
2016 年 2 月 27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24,7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10,494,000 元。
2017 年 2 月 15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24,7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26,235,000 元。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新凤鸣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股利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
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期间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分配利润。
2、公司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通常由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上一年
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
求等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由董事会提出并经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再选择股
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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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累积可分配利润为正;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事项;②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5,000 万元的事项;③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
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的事项;④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事项;⑤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事项。
(5)公司资金充裕,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若同时符合上述(1)—(5)项时,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形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利润分配时行业的平均利润分配水平、公司经营盈
利情况、发展阶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3、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公司董事会认为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提出现金分红的同时采取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采
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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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薄因素制定分配方案。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
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基础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发表
明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
互联网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
公司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的权利,董
事会、独立董事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
权。公司安排审议分红预案的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五)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条件和程序
1、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股东权益。
下列情况为上述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不利影响:
(1)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而导致公
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
(2)因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
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
(3)出现《公司法》规定不能分配利润的情形;
(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的 10%;
(5)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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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制定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审议利
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时,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
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六)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
出具专项说明。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
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
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
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及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2013]4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
案)》中关于股东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公司制定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
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分配做出制
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
监事的意见,采用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坚持优先现金分红
的原则。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上市后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订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可根据股东(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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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
修改,调整股东回报计划。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及股东回报计划的调整须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计划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三年累计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利润分
配总额的 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并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
资产摊薄等因素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
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
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
投资、购买资产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
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实现股东利
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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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杨剑飞。
办公室电话:0573-88519631
办公室传真:0573-88519639
二、重要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订立的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的重要合同有以下几类:
(一)销售合同
对于国内销售,公司在产品已发出并取得客户签收回单,同时已经收款或取
得索取货款的依据时确认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及各生产型子公司一般会与主要
内销客户签订年度销售框架协议,对产品质量、技术标准、交(提)货地点、结
算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和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等事项进行约定。
公司标准的销售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合同名称 主要内容
合同标的:涤纶长丝
合同数量:双方友好协商
定价原则:以市场行情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并以当日卖方提货单为准
涤纶丝买卖
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
合同
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条例执行
争议解决:卖方所在地法院
(二)原料采购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如下与供应商签署的交易金额在 6,000
万元以上、正在履行的年度采购框架协议:
序号 合同名称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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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卖方名称: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买方名称:新凤鸣及下属境内子公司
合同标的:PTA
精对苯二 合同数量:每月不低于 7 万吨(含外盘 1 万吨-1.2 万吨)
甲酸 结算方式:内盘以逸盛每月公布的挂牌价收款,以 CCF、中纤网两家信息
1
(PTA)购 公司每月公布的全月均价为基准结算;外盘以供方每月公布的
销合同 挂牌价收款,以 PX 成本定价为基准结算;采用现款、银行承
兑汇票或国内信用证
合同期限: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卖方名称: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买方名称:新凤鸣及下属生产型子公司
合同标的:PTA
恒力石化
合同数量:每月 5 万吨
PTA 年度
2 结算方式:每月以恒力石化牌价出货,月底供方根据行情修订结算价格,
购销合同
需方以供方修订后的结算价格结算;采用现款、3 个月内银行

承兑汇票和 90 天国内信用证
合同期限: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卖方名称: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PTA
买方名称:新凤鸣及下属生产型子公司
精对苯二 合同数量:每月采购 2.3 万吨±0.2 万吨,并以双方书面签署的月度买卖合
3 甲酸年度 同为准
销售合同 结算方式:先付款后提货
合同期限: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按双方签订的 PTA 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争
议解决方式解决
卖方名称:MEGlobal Internaitional FZE(环球乙二醇有限公司)
买方名称:中辰化纤
合同标的:MEG
合同数量:每月 7,000-9,000 吨
4 供应合同
结算方式:买方应开立合同价款 100%+/-5%、提单日期后 90 天的不可撤
销信用证
合同期限: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
卖方名称: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买方名称:中盈化纤
化工产品
合同标的:MEG
年度销售
5 合同数量:每月合约为 6,000 吨
合同(液
结算方式:按月定价,款到发货
体)
合同期限: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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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卖方名称:宁波天勤化学品有限公司
买方名称:中盈化纤
化工产品 合同标的:MEG
年度销售 合同数量:每月 1,800 吨
6
合同(液 结算方式:三个月承兑结算,按中石化挂牌价预收,结算时按中石化结算
体) 价结算
合同期限: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卖方名称:宁波天勤化学品有限公司
买方名称:新凤鸣及下属生产型子公司
化工产品
合同标的:二乙二醇
年度销售
7 合同数量:每月 1,000 吨
合同(液
结算方式:货到付款,现款支付
体)
合同期限: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卖方名称: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代理: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化工产品 买方名称:中维化纤
年度(代 合同标的:M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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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销售合 合同数量:每月 6,000 吨
同(液体)结算方式:按月定价,款到发货
合同期限: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卖方销售代理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卖方名称:上海亿京实业有限公司
买方名称:中欣化纤
合同标的:MEG
乙二醇长
合同数量:2 月到 12 月,每月 2000-3000 吨
9 约购销合
结算方式:以中国化纤信息网公布中国市场“乙二醇日度评估价格”华东

大单价月平均值为结算单价基数;采用现汇方式付款
合同期限:2017 年 1 月 17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卖方名称:东方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买方名称:新凤鸣及下属子公司
合同标的:PTA
PTA 长 单 合同数量:3 月到 12 月,每月 5005 吨,合计 50,050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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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结算方式:以中国化纤信息网公布的月度均价为最终结算价;采用现金电
汇、银行承兑汇票
合同期限:2017 年 3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提交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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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卖方名称:浙江鹏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
买方名称:新凤鸣及下属子公司
合同标的:PTA
PTA 长单 合同数量:3 月到 12 月,每月 5005 吨,合计 50,050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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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结算方式:以中国化纤信息网公布的月度均价为最终结算价;采用现金电
汇、银行承兑汇票或 90 天国内信用证
合同期限:2017 年 3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提交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三)设备采购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如下交易金额在 6,000 万元以上、正在
履行的设备采购合同:
序号 合同名称 主要内容
买方名称:中石科技
卖方名称:TMT 机械株式会社
合同标的:高速加弹机
1 1T51500018 合同 合同价格:8,580,000 美元
签订日期:2016 年 2 月 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
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解决
买方名称:中石科技
卖方名称:康泰斯(上海)化学工程有限公司
800 吨/天纤维级聚酯生
合同标的:聚酯生产装置
产装置(CP11)工程设
2 合同价格:91,820,000 元
计、设备供货与技术服务
签订日期:2016 年 10 月 28 日
合同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在上海仲裁解决
买方名称:中欣化纤
卖方名称:康泰斯(上海)化学工程有限公司
800 吨/天纤维级聚酯生
合同标的:聚酯生产装置
产装置(CP13)工程设
3 合同价格:86,790,000 元
计、设备供货与技术服务
签订日期:2016 年 10 月 28 日
合同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在上海仲裁解决
买方名称:中石科技
卖方名称:欧瑞康纺织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合同
合同标的:纺丝设备(FDY 生产线)
4 09222016ZSCP11OTB-5
合同价格:107,510,800 元
签订日期:2016 年 9 月 30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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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买方名称:中石科技
卖方名称:Oerlikon Barmag
合同标的:高速卷绕机
合同
5 合同价格:67,957,200 欧元
20160922HZZSOMF-576
签订日期:2016 年 9 月 30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提交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
在斯德哥尔摩仲裁解决
(四)借款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6,000 万元以上的借款
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借款 借款
债权人 债务人 合同编号 借款期限
号 性质 金额
农业银行 固定资产 2015 年 2 月 12 日
1 中维化纤 33010420150000104 10,000
桐乡支行 贷款 -2018 年 2 月 11 日
农业银行 固定资产 2015 年 2 月 12 日
2 中维化纤 33010420150000102 10,000
桐乡支行 贷款 -2018 年 2 月 11 日
工 商 银 行/
中国进出 项目 2014 年 9 月 11 日
3 中石科技 工银浙银团 2014-4-17 号 120,000
银 行 /农 业 贷款 -2019 年 9 月 13 日
银行
国家开发 17,500 万 2012 年 11 月 20 日
4 中维化纤 3310201201100000065 项目贷款
银行 美元 -2020 年 11 月 19 日
工商银行 2016 年(桐乡)字 00177 流动资金 2016 年 1 月 28 日
5 中盈化纤 12,000
桐乡支行 号 贷款 -2017 年 1 月 26 日
注: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第 3 项借款合同实际借款余额为 83,305 万元和 1,830 万
美元,第 4 项借款合同实际借款余额为 4,649.774094 万美元。
(五)融资租赁合同
2013 年 6 月 27 日,中辰化纤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租
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编号:农银租赁回租字 201300040 号),约定:
中辰化纤将其享有所有权的部分机器设备(以下简称“租赁物”)出售给农银租
赁,并从农银租赁处租回使用,租赁物购买价款:40,000 万元;起租日:2013
年 6 月 28 日;租赁期限:5 年(自起租日至 60 个月后的对应日);租赁利率:
6.4%,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利率进行同方向、同
幅度调整;以合同签订时租赁利率概算租金总计:473,720,717 元;保证金:2,000
万元;租赁期满,中辰化纤支付留购价款 1 万元后重新获得租赁物所有权。
1、融资租赁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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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①租赁原因
本次融资租赁系中辰化纤拓宽融资渠道,以融资租赁方式向农银租赁借款 4
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②租赁资产具体情况
租赁资产为聚酯设备、纺丝设备和其他生产配套设施,租赁资产情况如下: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净
序号 租赁物名称 租赁物原值(元)
值(元)
1 空冷式换热器 1,025,641.03 383,550.67
2 高压电动机 726,495.72 271,681.69
3 离心式空压机 2,470,085.47 923,717.99
4 预热炉 341,880.35 129,185.85
5 真空清洗炉 452,991.46 171,171.21
6 冷却塔 1,166,666.67 440,846.48
7 系统控制柜 1,816,239.40 686,299.58
8 柴油泵组 427,348.71 161,481.64
9 超声波清洗机 421,367.51 159,221.56
10 干燥机 1,442,735.04 545,164.06
11 冷水机组 3,076,923.20 1,162,672.20
12 空压吸附制氮装置 504,273.52 190,549.08
13 高压大容量变频器 382,905.98 144,688.05
14 节能型三相异步高压电动机 933,142.86 352,605.34
15 空压机 4,366,002.44 1,649,774.72
16 冷却器 2,461,538.46 988,549.83
17 高效干式配电变压器 1,550,769.23 635,053.28
18 冷水机组 3,076,923.20 1,308,704.58
19 空冷式换热器 1,042,735.03 451,753.89
20 除尘脱硫装置 1,197,435.84 518,776.34
21 离心式空压机 1,495,726.50 648,007.49
22 高压电动机 857,000.00 371,286.06
23 压缩机 2,442,145.30 1,058,033.45
24 冷水机组 3,076,923.10 1,673,815.80
25 聚酯设备 114,267,446.73 49,505,151.91
26 自动输送包装机 4,333,395.30 1,911,67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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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27 变压设备 6,017,693.91 2,273,896.76
28 空压设备 3,321,855.84 1,439,158.57
29 空调系统 4,262,965.22 1,610,840.14
30 空调系统 9,614,023.03 4,165,172.91
31 污水处理设备 11,266,846.15 4,257,385.96
32 工业锅炉 11,214,551.32 4,237,625.31
33 冷干机 400,000.00 151,147.44
34 熔体冷却器 2,393,162.38 904,300.60
35 制冷机 2,346,398.30 1,016,552.02
36 纺丝设备 20,463,205.77 9,362,801.38
37 纺丝设备 21,513,937.45 10,013,252.03
38 纺丝设备 38,965,779.35 16,906,363.40
39 纺丝设备 15,128,312.89 6,563,830.10
40 纺丝设备 19,485,953.86 11,527,489.07
41 配电设备 11,197,275.81 4,231,097.54
42 配电设备 5,808,209.32 2,510,749.30
43 自动输送包装机 1,760,683.83 1,055,299.27
44 空调设备 2,486,183.31 1,470,472.01
45 制冷机 3,084,640.15 1,165,588.33
46 电梯 1,437,981.18 975,525.81
47 电梯 1,479,846.33 1,027,344.75
48 聚酯设备 106,175,516.82 40,120,380.30
49 纺丝设备 50,586,493.14 19,115,040.85
50 纺丝设备 28,734,004.73 17,222,271.07
合计 534,502,258.14 229,767,003.84
③租赁费用
A、租赁费用
根据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利率为 6.4%,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合同项下利率进行同方向、同幅度调整;租金分 10 期支付,
每 6 个月为一期。
根据约定,中辰化纤向农银租赁支付租金(偿还本金及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 各期租金(元)
期数 租金支付日
利率 各期租金 其中:偿还本金 其中:偿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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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1 2013 年 12 月 20 日 6.40% 47,087,627.26 34,572,071.70 12,515,555.56
2 2014 年 6 月 20 日 6.40% 47,372,071.70 35,678,377.99 11,693,693.71
3 2014 年 12 月 19 日 6.40% 47,372,071.70 36,820,086.09 10,551,985.61
4 2015 年 6 月 19 日 6.00% 47,017,040.21 38,229,156.28 8,787,883.93
5 2015 年 12 月 18 日 5.50% 46,628,195.85 39,623,937.38 7,004,258.47
6 2016 年 6 月 20 日 4.75% 46,128,060.26 41,019,996.46 5,108,063.80
7 2016 年 12 月 20 日 4.75% 46,128,060.26 41,994,221.38 4,133,838.88
8 2017 年 6 月 20 日 4.75% 46,128,060.26 42,991,584.13 3,136,476.13
9 2017 年 12 月 20 日 4.75% 46,128,060.26 44,012,634.26 2,115,426.00
10 2018 年 6 月 27 日 4.75% 46,181,566.57 45,057,934.33 1,123,632.24
合计 —— —— 466,170,814.33 400,000,000.00 66,170,814.33
注:租赁利率按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进行同方向、同幅度调整,
第 1-7 期租金已实际支付,第 8-10 期租金按约根据目前调整后的利率 4.75%测算。
B、融资租赁服务费用
2013 年 6 月 27 日,农银租赁与中辰化纤签署《融资租赁服务协议》,约定
中辰化纤聘请农银租赁为其提供融资租赁交易相关的服务,服务期限为 2013 年
6 月 20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融资租赁服务费用总额为 800 万元。
2013 年 6 月 27 日,中辰化纤向农银租赁支付了上述 800 万元融资租赁服务
费用。
2、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以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农银租赁为农业银行(SH601288)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9 月,注
册资本为 30 亿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
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
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农银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融资租赁对公司资产完整性的影响
中辰化纤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属于“售后回租”形式的融资租赁,其业务本
质是基于自有设备的融资行为,租赁物由公司控制并使用,且作为公司固定资产
核算。
自合同签订至今,中辰化纤履约情况良好,按期足额支付租金(偿还本金及
利息),不存在欠缴租金或其他违约的情形,中辰化纤盈利状况良好,亦能够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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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时支付剩余租金,不存在租赁物被出租人收回的风险。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租赁物账面价值合计 22,976.70 万元,占公司全部
固定资产净值的 3.80%,占比较小。
综上,上述融资租赁行为属于售后回租形式的融资租赁,不会影响公司资产
完整性。
(六)综合授信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6,000 万元以上的综合授信合同情
况如下:
1、根据中欣化纤与中国银行桐乡支行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签订的《授信业
务总协议》,中国银行桐乡支行向中欣化纤提供综合授信 15,000 万元,期限为 2016
年 12 月 30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
根据中国银行桐乡支行与新凤鸣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新凤鸣为上
述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2、根据中辰化纤与中国银行桐乡支行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签订的《授信业
务总协议》,中国银行桐乡支行向中辰化纤提供综合授信 15,000 万元,期限为 2016
年 12 月 30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
根据中国银行桐乡支行与新凤鸣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新凤鸣为上
述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3、根据中驰化纤与中国银行桐乡支行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签订的《授信业
务总协议》,中国银行桐乡支行向中驰化纤提供综合授信 20,000 万元,期限为 2016
年 12 月 30 日-2017 年 12 月 30 日。
根据中国银行桐乡支行与新凤鸣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新凤鸣为上
述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4、根据新凤鸣与民生银行嘉兴分行于 2016 年 2 月 3 日签订的《综合授信协
议》,民生银行嘉兴分行向新凤鸣(包括中维化纤、中辰化纤、中盈化纤、中石
科技)提供综合授信 30,000 万元,期限为 2016 年 2 月 19 日-2017 年 2 月 19 日。
根据民生银行嘉兴分行与新凤鸣和庄奎龙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新
凤鸣和庄奎龙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5、根据新凤鸣进出口与招商银行嘉兴桐乡支行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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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授信协议》,招商银行嘉兴桐乡支行向新凤鸣进出口提供综合授信 9,000 万元,
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13 日-2017 年 4 月 12 日。
根据新凤鸣和庄奎龙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由新凤鸣和庄奎龙
为上述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6、根据中盈化纤与华夏银行嘉兴分行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签订的《最高额
融资合同》,华夏银行嘉兴分行向中盈化纤提供最高融资 20,000 万元,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27 日-2017 年 9 月 27 日。
根据华夏银行嘉兴分行于新凤鸣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新凤鸣为上
述最高额融资提供保证担保。
7、根据中维化纤与华夏银行嘉兴分行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签订的《最高额
融资合同》,华夏银行嘉兴分行向中盈化纤提供最高融资 10,000 万元,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27 日-2017 年 9 月 27 日。
根据华夏银行嘉兴分行于新凤鸣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新凤鸣为上
述最高额融资提供保证担保。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除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
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子公司,以及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
或仲裁事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不涉及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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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庄奎龙 屈凤琪 吴林根 沈健彧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杨剑飞 杨振武 潘煜双 戴礼兴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27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沈雪庆 朱树英 朱志华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庄奎龙 沈健彧 朱根新 庄耀中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赵春财 许纪忠 高 强 杨剑飞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28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项目协办人:
张维杰
保荐代表人:
金碧霞
尹永君
法定代表人:
薛 军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429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经办律师:
王 冠
蒋 伟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利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430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7〕188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
〔2017〕189 号)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
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
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程志刚
郑 俭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陈翔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31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册资产评估师:
周 霁
黄世新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黄世新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432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
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61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
册会计师对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
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程志刚
郑 俭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陈翔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33
新凤鸣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
上披露,具体包括以下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与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00~11:
30,下午13:00~16:00)直接在交易所网站查询,也可到公司及主承销商住所
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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