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拉芳家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2-21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Lafang China Co.,Ltd.
(住所:汕头市潮南区国道 324 线新庆路段拉芳工业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4316 房)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
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2-1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一章
的全部内容:
一、滚存利润分配及分红政策
(一)滚存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成功,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
规定,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修改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及上市后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
2、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
及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3、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实施现金股利分配方式。公司每年以现金股利形式
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
构合理的前提下,且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
1-2-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4、现金股利分配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总
额或现金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且绝对值达到
5,000 万元。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上市后三年的具体股利分配计划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在保证公司股本规
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且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在满足公
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式;在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
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1-2-3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桂谦、吴滨华和 Laurena Wu 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
人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的数
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在上述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发
行人上市后 3 年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
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
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
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
1-2-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大广集团、万达国际承诺: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
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发行人上市后 3 年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
交易)低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公司直接或间
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
息处理。
公司股东深圳盛浩开源、广东佰乐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力奥盈辉、深圳创润、深圳瑞兰德、广东众友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果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
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1-2-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
时,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
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
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
价应做相应调整;
3、停止条件:在上述第 2 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上述第 2 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第 2 项的启动条
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按下列顺序及时采取部分或
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回购义务:
(1)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3)单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的 20%。
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 10 个交
易日内启动董事会会议程序讨论具体的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
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股东大
1-2-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如果回购方案实施
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
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
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
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0%。超过
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
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股
价的措施,增持公司股份,至消除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
形为止。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增持义务:
(1)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3)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企业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4)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企业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5)公司以回购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未实施,或者公司已采取回购
公众股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
1-2-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
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
立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
在公司公告的 10 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果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后 10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
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
定上市条件时,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将迫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
要约收购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
股价的措施,增持公司股份,至消除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情形为止。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增持义务:
(1)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3)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自公司
领取税后薪酬及津贴总和的 20%。
(4)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
后薪酬及津贴总和的 50%。
(5)如公司已采取回购公众股措施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增持股
份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
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1-2-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
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
司公告的 10 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果公司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后 10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
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
公司股份的计划。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公司关于本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果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若本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但
未上市,自相关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60 个工作日内,本
公司将依法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
本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自相关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
后 60 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发
行价和二级市场价格孰高为准。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
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
定。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招股意向书信息披
露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桂谦、吴滨华和 Laurena Wu 承诺:本次发行并上
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1-2-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对上
述事项做出有法律效力的认定后 60 日内启动依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本人公开发售股份的工作,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
在前述期限内启动依法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工作。购回价格以发行人股
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
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作
相应调整。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
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
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
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
定。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招股意向书信
息披露的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做出有法律效力的认定后 60 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按
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1-2-10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
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
定。
(四)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保荐机构严格履行法
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
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
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行条件做出专业判断,确保发行人
的申请文件和招股意向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若本保荐机构为发
行人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将先行赔
偿投资者损失。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审计、验资机构,现承诺如下:如正中珠江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
责,导致正中珠江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
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
认定后,正中珠江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
则,与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计算的经济损失,选择
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
偿。正中珠江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并对此承担责任。
发行人律师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承诺:若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本所在为拉
芳家化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上市”)项目中制作、出具的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
下简称“事实认定”),若事实认定之日拉芳家化已发行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2-11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五、关于公开发行前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
意向的承诺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吴桂谦、澳洲万达国际有限公司、
吴滨华、Laurena Wu 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
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
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
发生实际控制人吴桂谦、吴滨华、Laurena Wu 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该
等股东将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吴桂谦、澳洲万达国际有限公司、吴滨华、Laurena Wu 保证减持时遵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
易日公告。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吴桂谦、澳洲万达国际有限公司、吴滨华、
Laurena Wu 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六、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约束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
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4、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
偿;其他责任主体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5、若本公司/本人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
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七、特别风险提示
(一)品牌形象遭受侵害风险
1-2-1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根据中国统计信息服务中心(CSISC)发布的 2013 年《中国洗发水品牌口碑
研究报告》显示,拉芳品牌口碑位居洗发水行业前列,公司品牌价值较高,而公
司品牌也成为铺设渠道、推广产品的重要标识。尽管公司通过法律法规保证品牌
和商标不受损害,但也难以避免仿冒公司品牌进行非法生产销售及其他侵害公司
品牌形象的事件发生。因此,公司品牌形象存在被侵害的风险,而公司依法维权
还可能耗费财力、人力和物力,从而对公司的名誉和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销模式风险
公司销售渠道主要包括经销渠道、商超渠道和电商渠道,并以经销渠道为主。
2016 年公司经销渠道销售收入占比 70.78%,商超渠道销售收入占比 24.20%,募
投营销网络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仍将以经销渠道为主。
如公司无法及时地为经销商提供必要的销售支持,则部分经销商可能出现管
理滞后、销售业绩不佳等现象。另一方面,经销商也存在发展战略与公司发展战
略不一致甚至背道而驰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和营销策略,对公司未来
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受石油、棕榈油等基础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并间接导致产品生产成本波动。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并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较
为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0.26%、55.94%和 59.19%。
虽然公司可以通过调整产品价格等手段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但
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超出公司的消化能力,将导致公司经营成本增加,
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及 2017 年第
一季度盈利预测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
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
1-2-13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
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 2016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23,091.86 万元,净利润为 2,978.72 万元,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 2,978.7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2,933.93 万元。根据现有市场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预计 2017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23,091.86 至 24,246.45 万元左右,较去年同期增长 0-5%左
右;实现净利润 2,978.72 至 3,127.65 万元左右,较去年同期增长 0-5%左右;
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2,978.72 至 3,127.65 万元左右,较去年同期增长 0-5%
左右,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33.93 至
3,080.63 万元左右,较去年同期增长 0-5%左右。
1-2-1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二)每股面值:1.00 元;
(三)发行股数: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不超过 4,360 万股,且占发行后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四)每股发行价格:【 】元(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
由公司与保荐机构根据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通过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五)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6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
算)
(七)净资产: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6.42 元/股(根据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根据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和实际募集资金合计额(募集资金合计额-发行费用)除以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
(八)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九)发行方式: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或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十)发行对象:符合资格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
投资者(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
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十一)承销方式:余股包销;
1-2-1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十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万元;
(十三)发行费用:
预计发行费用总额为 5,192.01 万元,具体如下表: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4,142.61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455.80
3 律师费用 96.60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55.00
5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 42.00
(十四)发行承销费用的分摊原则: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 4,360 万股,全部
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
1-2-1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afang China Co.,Ltd.
注册资本:13,08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734127713X
法定代表人:吴桂谦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14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2 年 6 月 21 日
住所:汕头市潮南区国道 324 线新庆路段拉芳工业城
邮政编码:515146
公司电话:0754-89833339
公司传真:0754-89833339
互联网地址:http://www.laf.cn
经营范围:生产洗发护发用品、美容护肤化妆品(具体按卫生许可证核准的
范围)(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4 月 8 日);家庭清洁用品及其他日用化学
产品(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公司系由拉芳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拉芳有限于 2012 年 5 月 9 日召开董事会,
同意将拉芳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4 月 28 日,正中珠江出具《审
计报告》(广会所审字[2012]第 10004780091 号),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拉芳
1-2-1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有限净资产值为 294,139,377.03 元。2012 年 5 月 9 日,拉芳有限全体股东签署
《发起人协议》,同意以 2012 年 3 月 31 日为改制审计基准日,将公司经审计后
的净资产值 294,139,377.03 元按 2.2488:1 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 13,080 万股
(13,080.00 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16,333.9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2 年 5 月 24 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关于合资企业广东拉
芳日化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2012]218
号),同意拉芳有限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取得了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
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12]0007 号)。
2012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同意将拉芳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正中珠江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所验字[2012]第 10004780136 号),
对公司股本予以验证。
2012 年 6 月 21 日,公司领取了汕头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440500400001314)。
(二)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吴桂谦等 2 名自然人股东以及万达国际等 7 名企业股东或机构
股东。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出资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吴桂谦 52,679,700 40.28%
2 万达国际 36,875,790 28.19%
3 吴滨华 15,803,910 12.08%
4 力奥盈辉 5,886,000 4.50%
5 深圳创润 5,853,300 4.48%
6 深圳盛浩开源 5,853,300 4.48%
7 深圳瑞兰德 4,578,000 3.50%
8 广东众友 2,616,000 2.00%
9 广东佰乐 654,000 0.50%
合 计 130,800,000 100.00%
1-2-1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不超过 4,360 万股,且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
于 25%,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占比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占比
吴桂谦 5,267.97 40.28% 5,267.97 30.21%
万达国际 3,687.58 28.19% 3,687.58 21.14%
吴滨华 1,580.39 12.08% 1,580.39 9.06%
力奥盈辉 588.60 4.50% 588.60 3.38%
深圳创润 585.33 4.48% 585.33 3.36%
深圳盛浩开源 585.33 4.48% 585.33 3.36%
深圳瑞兰德 457.80 3.50% 457.80 2.63%
广东众友 261.60 2.00% 261.60 1.50%
广东佰乐 65.40 0.50% 65.40 0.38%
社会公众投资者 - - 4,360.00 25.00%
合计 13,080.00 100.00% 17,440.00 100.00%
(二)公司的前十名股东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吴桂谦 5,267.97 40.28%
2 万达国际 3,687.58 28.19%
3 吴滨华 1,580.39 12.08%
4 力奥盈辉 588.60 4.50%
5 深圳创润 585.33 4.48%
6 深圳盛浩开源 585.33 4.48%
7 深圳瑞兰德 457.80 3.50%
8 广东众友 261.60 2.00%
9 广东佰乐 65.40 0.50%
合计 13,080.00 100.00%
1-2-1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1 吴桂谦 40.28% 董事长、总经理
2 吴滨华 12.08% 无
(四)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公司目前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五)股东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公司股东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吴桂谦 5,267.97 40.28
2 万达国际 3,687.58 28.19
3 吴滨华 1,580.39 12.08
4 深圳盛浩开源 585.33 4.48
5 广东佰乐 65.40 0.50
合计 11,186.67 85.53
万达国际系注册于香港的有限公司,由大广集团 100%持有。大广集团系注
册于 British Virgin Islands(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有限公司,由 Laurena Wu 100%
持有。
深圳盛浩开源合伙人为深圳盛浩源、谈清和吴光廷,深圳盛浩源目前股东及
其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谈清 700.00 70.00
2 吴光廷 300.00 30.00
广东佰乐目前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郑少卿 75.00 25.00
2 郑凯雄 225.00 75.00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桂谦、吴滨华及 Laurena Wu。吴桂谦与吴滨华及 Laurena
Wu 为父女关系,吴滨华与 Laurena Wu 为姐妹关系。谈清为实际控制人吴滨华之
1-2-20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配偶张晨的舅舅。郑少卿与郑凯雄为夫妻关系,郑凯雄系实际控制人吴桂谦配偶
郑清英的兄弟。
除此之外,公司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日用化学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涵盖洗发水、护发素、沐
浴露、香皂、膏霜等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打造中国日化产品的民族品牌,力争让消费者
用上物美价廉的民族产品。公司秉承“爱生活、爱拉芳”的理念,坚持以大众洗
护品牌为市场定位,致力于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温和、健康”的洗护产品。
公司先后推出了“拉芳”、“雨洁”、“缤纯”、“美多丝”、“圣峰”等多个品牌旗下
的逾百种高性价比的产品,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根据 Nielsen 统计数据显示,
2015 年公司在我国的洗发水市场占有率位居民族品牌前列。与此同时,其他诸
如膏霜、口腔护理等系列产品也取得了较大发展,逐渐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涵盖洗发水、护发素、沐浴露、香皂、膏霜等产品,目前已有
“拉芳”、“雨洁”、“缤纯”、“美多丝”、“圣峰”等品牌。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1-2-21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销售模式
目前,日化行业的销售模式主要有经销模式、商超模式、电子商务模式等,
其产品主要覆盖商场、超市、便利店、电子商务等销售渠道。行业主要销售模式
如下图所示:
(1)经销模式
厂商与经销商达成协议,由经销商在约定的期限和地域内销售指定的商品。
经销商自行购进商品,通过自有渠道向下游客户销售商品。
经销模式的优势在于管理简单、操作方便、货款回笼快、库存风险低。厂商
借助经销商的销售渠道,可以迅速扩张网点,有效开发市场盲区,节约资金投入。
但其劣势在于公司对经销渠道下的营销网点管控力较弱,市场监管效率相对较
低。
1-2-2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商超模式
厂商与商超渠道零售商签订销售合同并向其销售产品,零售商购入产品后直
接销售给终端消费者。
商超模式的优势在于企业可以利用商场、超市网点多、影响力强的特点,提
高品牌的覆盖率。但是,大型商超对于供应商的考核指标较高,不仅要求产品具
备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品种齐全、产品新鲜度等,而且一般要求规模较大的厂商
安排销售顾问,并配合促销活动等调配销售人员,这都要求供应商具备较强的综
合竞争优势。因此,洗护品牌进入大型商超的门槛较高。
(3)电子商务模式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日化企业加入电子商务交易中。根据统计,2015 年中
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 16.2 万亿,同比增长 21.2%。尽管电子商务仅对日
化行业总体销售额贡献较小,但发展速度非常强劲。可以预测,未来几年内日化
产品的电子商务市场将保持高速增长。
电子商务模式的优势在于减少商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大大降低商品流通的时
间和交易成本;有利于企业在特定的时间内接触到更多的客户,快速拓展和渗透
市场;有利于企业快速了解和掌握消费者的需求和偏好,为企业的产品设计与研
发、销售等提供数据分析。
(四)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生产洗护类产品和香皂所需的表面活性剂、香
精、硅油、皂基以及其他功能性辅料等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
况如下: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品种 采购金额 占比 采购金额 占比 采购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表面活性剂 7,910.37 31.50% 8,264.03 32.24 10,879.77 38.02
香精 3,634.00 14.47% 3,458.13 13.49 3,007.06 10.51
硅油 1,372.92 5.47% 1,999.05 7.80 2,511.30 8.78
1-2-23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皂基 1,786.47 7.11% 1,519.73 5.93 2,297.69 8.03
其他功能性辅料 10,409.69 41.45% 10,394.45 40.55 9,920.58 34.67
合计 25,113.46 100.00% 25,635.39 100.00 28,616.39 100.00
2、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量及其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辅材料的采购价格的变化趋势如下: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品种 单价 采购量 单价 采购量 单价 采购量
(万元/吨) (吨) (万元/吨) (吨) (万元/吨) (吨)
表面活性剂 0.66 11,930.83 0.60 13,788.52 0.66 16,427.41
香精 9.39 386.96 9.12 379.23 9.14 329.13
硅油 1.12 1,223.33 1.18 1,692.03 1.40 1,790.04
皂基 0.49 3,663.90 0.47 3,231.00 0.53 4,354.00
其他功能性辅料 1.35 7,710.22 1.42 7,332.51 1.29 7,691.92
(五)行业竞争状况及市场化程度
我国的日化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目前我国日化行业的集
中度较高,主要体现为品牌和渠道竞争。
1、行业集中度较高,市场竞争格局相对稳定
2004 至 2013 年日化行业及行业内主要品类的行业集中度 CR10 整体保持在
40%以上,其中洗发用品和口腔护理用品集中度较高,达到 65%以上,而洗浴用
品虽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但集中度也相对较高,为 50%左右。从历年变化趋势看,
行业市场集中度相对稳定。此外,我国日化产品市场竞争格局相对稳定,国外品
牌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且历年市场份额比较稳定,如宝洁、联合利华在洗发水、
护发素、沐浴露市场的竞争地位较为稳固,而国内品牌中上海家化、拉芳等企业
在洗护产品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2、消费者品牌意识增强,市场竞争首先体现为品牌竞争
由于日化行业国外巨头的进入及“攻势如潮”的品牌营销,消费者对日化产
品的品牌意识增强,品牌消费占比较大。消费者在选择日化产品时,首先关注的
是高质量和可信赖的品牌,其次是自身的地位和身份、产品的功能等属性 。根
1-2-2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据百度数据研究中心的统计显示,产品和品牌是网民搜索大众日化产品时最关注
的内容 。目前在国内一、二线城市,借助于强大的品牌优势,海飞丝、飘柔、
清扬、欧莱雅等国外品牌通过商场、超市及专营店等商超渠道占据了中高端市场,
而国内大多企业品牌形象趋于大众化,因此在高端市场的份额较低。
3、因地制宜发展营销渠道,民族品牌竞争力有所提升
目前行业内企业根据自身品牌影响力和各市场的消费特点,采取因地制宜的
销售模式:国外知名企业凭借较强的品牌影响力,以一、二线大型商超为主要销
售渠道,逐步向三、四线中小型销售网点、便利店渗透;国内企业大多立足于经
销渠道,不断扩大销售覆盖范围,提升品牌知名度,再通过大力发展商超、电商
等渠道提升品牌竞争力。
近年来,行业内民族品牌市场份额变动趋势整体呈上升态势。行业目前的竞
争格局为优秀的民族品牌创造了良好的机会,国内企业通过渗透细分渠道和本地
化营销避开与大型国外品牌的直接对抗,竞争力有所提升。
(六)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日化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作为公司知名
度最高、最为成熟的品牌,“拉芳”已成为我国民族洗护品牌的代表之一。根据
Nielsen 统计数据显示,2015 年公司在我国的洗发水市场销售额占有率位居民族
品牌前列。
1-2-2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年国内洗发水市场销售额市占率
数据来源:Nielsen数据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在我国的日化产品市场建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
的“拉芳”被授予“广东省名牌产品”、“雨洁”被授予“广东省名牌产品”和
“广东省著名商标”、“缤纯”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七)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品牌优势
(1)准确的市场定位,塑造鲜明的民族品牌形象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坚持大众化的市场定位,在国外品牌主导的洗护市场
中占据一定份额,成为业内民族品牌代表之一。公司针对国内消费者需求的特点,
提供物美价廉的洗护产品,为打造知名民族品牌奠定基础。
公司根据目标消费群体的特点设计鲜明的品牌形象,并以此为基础设计全方
位的宣传策略提升品牌知名度。“拉芳”定位为营养柔顺系列产品;“雨洁”定位
为头皮护理及去屑系列产品;“美多丝”定位为头发受损修复系列产品。在品牌
宣传方面,公司陆续聘请郑秀文、任贤齐、赵薇、杨幂、安以轩、孙红雷、唐嫣
等明星作为品牌代言人,提升了公司品牌知名度。同时,公司在产品包装形象方
面不断创新,着力塑造差异化、个性化的品牌特性。除此之外,公司致力于提升
产品质量,塑造物美价廉的良好口碑,从而提升顾客忠诚度。2014 年在中国洗
1-2-2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水市场中,拉芳洗发水品牌影响力列本土品牌前列。
(2)多层次品牌结构,打造富有竞争力的产品组合
对于日化行业,丰富的产品品牌有利于满足消费者的多方面需求,提高客户
黏性。同时,公司通过多层次品牌结构发挥协同效应,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拉
芳”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代表公司的整体形象,为公司其他品
牌的推广提供了质量和信誉保证,公司以此为依托逐步打造“雨洁”、“美多丝”
等多个品牌,形成多层次品牌结构。
公司在洗护产品的市场基础上,推出膏霜、牙膏等产品,形成涵盖洗护产品
诸多领域的产品组合。结合品牌塑造及推广策略,公司顺利将新产品投入到市场
中并迅速获得认可。公司近年各品牌主要荣誉如下图所示:
1-2-2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营销渠道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淀,已建立覆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的全
国性销售渠道,逐步形成以经销和商超渠道为主,辅以新兴电商渠道的立体营销
渠道组合。
公司根据行业的竞争格局及市场定位,采取因地制宜的“双渠驱动”营销策
略。一方面,公司形成了广泛覆盖的经销渠道,并以省级为单位组建营销团队,
管理支持众多各地级、县级经销商,聚焦于市场特点和消费者特征,针对性地在
各地市、县发展经销商,不断进行渠道与网点开发,并对其维护与提升,提升经
销渠道的质量和稳定性,最终实现经销商客户稳步发展,进而带动公司销售收入
增长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公司大力发展一、二线城市的商超渠道,通过选取
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销售载体,在提升产品销量的同时展示品牌形象,达到销售
与宣传并举的目的。目前,公司已成为少数几家进入商超渠道的洗护民族品牌企
业之一。目前,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已成功进入沃尔玛、家乐福、易初莲花、乐天
玛特、乐购、欧尚、大润发等知名商超。
3、宣传渠道优势
根据消费者媒体关注习惯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公司选择电视、互联网、线下
等多种媒体渠道推广公司的品牌及产品,形成电视媒体、互联网媒体及线下活动
相结合的市场推广策略,使公司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为提高公司产
品销量提供了重要保障。
(1)电视媒体
1-2-2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选择在央视1套、8套、12套及广东、浙江、湖南、河南、贵州、云南、
广西、江西等收视率较高的频道高频次投入电视广告,公司赞助中央1套热播综
艺栏目“出彩中国人”,冠名中央8套电视剧频道“雨洁剧场”,冠名广东卫视
“中国好男儿”,冠名东方卫视“花样姐姐”、“我爱挑战”等栏目,获得了良
好的收视效果和品牌影响力。通过平播、提示收看、栏目冠名、战略合作等多种
形式的创新营销,公司品牌取得了很好的传播效果。
(2)互联网媒体
为了使公司的品牌形象价值达到最大化,公司联手腾讯、优酷等知名互联网
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的广告组合策略,通过在网络视频中的“铂金剧场”和热播综
艺栏目插播广告等方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品牌推广。
(3)线下活动
为实现公司品牌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推广效果,公司的“拉芳女孩”选拔活动
覆盖成都、长沙、郑州、南宁、合肥、西安、济南等区域,并结合线上宣传增加
了微信、微博等热门信息交流平台,增加了活动的传播深度及社会关注度。随着
“拉芳女孩”的受关注度不断攀升,拉芳品牌的知名度越来越高。
4、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配备了超常规实验室、微生物挑战性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将严格的质
量管理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此外,公司还通过购置先进设备,将品质管
理数据化,使公司全部产品从来料到售卖的过程处于严格的质量控制状态,与国
家轻工业香料化妆品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
检测所等建立协作关系等方式,对公司产品质量严格把控,确保投放市场产品的
质量。
五、与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等,目
前使用状况良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1-2-2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折旧年限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平均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20 年 4,873.44 1,959.02 2,914.43 59.80%
机器设备 5-10 年 9,349.95 5,488.88 3,861.07 41.30%
运输设备 5-10 年 785.75 428.78 356.97 45.43%
其他设备 5-10 年 691.91 241.52 450.39 65.09%
合计 15,701.06 8,118.20 7,582.86 48.30%
1、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为各种产品生产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生产设备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生产线/设备名称 数量(套)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1 洗发露全自动灌装生产线 8 451.20 129.72104.34 23.13%
2 灌装生产线输送系统 1 177.78 80.4488.44 45.25%
3 旋转式定量灌装机 6 161.54 77.9470.67 43.75%
4 洗发露储料罐 16 117.51 69.9264.63 55.00%
注:表格中仅列示公司净值在 50 万以上的生产线/机械设备。
2、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房屋用
序号 所有权人 权属证书号 地址
(m2) 途
汕头市潮南区 324 国道拉芳
粤房地权证汕字第
1 拉芳家化 8,721.19 工业城(腾达工业城新庆管 办公楼
4000091802 号
区)A 区 01 幢
汕头市潮南区 324 国道拉芳
粤房地权证汕字第 工业厂
2 拉芳家化 6,192.02 工业城(腾达工业城新庆管
4000091803 号 房
区)A 区 02 幢
粤房地权证汕字第 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泗黄 工业厂
3 拉芳家化 26,784.00
4000091804 号 村省道洋 房
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泗黄
粤房地权证汕字第 工业厂
4 拉芳家化 5,736.00 村省道洋(拉芳公司西区厂
4000180409 号 房
房 A 栋西畔)
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泗黄
粤房地权证汕字第 工业厂
5 拉芳家化 25,648.90 村省道洋(拉芳公司西区厂
4000180410 号 房
房 B 栋东畔)
粤房地权证汕字第 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泗黄 工业厂
6 拉芳家化 5,191.90
4000180411 号 村省道洋(拉芳公司西区厂 房
1-2-30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房 B 栋西畔)
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泗黄
粤房地权证汕字第 工业厂
7 拉芳家化 30,556.80 村省道洋(拉芳公司西区厂
4000180412 号 房
房 C 栋)
注:上述第 4 项、第 6-7 项房产对应集体土地已取得征收为国有土地的批准。根据《汕头市
潮南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汕潮南地交易让成确 WG[2016]05
号),公司就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网上挂牌出让竞价中已竞得成交。截至本招股意向
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与汕头市潮南区国土资源局已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合同编号:440514-2017-000001)。此外,2016 年 12 月 26 日,汕头市潮南区国土资源局
出具确认文件确认,土地拍卖成交后其将依法为该宗土地及地上房产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等,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土地情况如下:
序 土地使 使用权面积 终止日 使用权 土地 土地
权属证书号
坐落
号 用权人 (m ) 期 类型 用途 性质
潮南国用(2013) 拉芳 潮南区胪岗镇新 2053年3
1 11,180.00 出让 厂房
第05140800020号 家化 庆村省道南洋 月16日
潮南国用(2013) 拉芳 潮南区胪岗镇泗 2057年6 工业
2 14,572.97 出让
第05140800019号 家化 黄村省道洋 月29日 用地 国有
拉芳家 苏滁现代产业园 土地
滁国用(2014)第 2064年9 工业
3 化(滁 115,650.00 中新大道与常州 出让 使用
15167号 月21日 用地
州) 路交叉口西北侧 权
拉芳 诏安县白洋乡湖 2064 年
诏国用(2016)第
4 (福 47,747.90 美村、阳山村、 11 月 26 出让 工业
16027号
建) 塘西村 日
除上述土地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原使用潮南集用
(2014)字第0514080600059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项下14,811.20平方米集体土
地中20.52亩集体土地已取得征收为国有土地的批准。
根据《汕头市潮南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汕潮
南地交易让成确WG[2016]05号),公司就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网上挂牌出
让竞价中已竞得成交。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与汕头市潮南区国
土资源局已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
440514-2017-000001)。此外,2016年12月26日,汕头市潮南区国土资源局出具
确认文件确认,土地拍卖成交后其将依法为该宗土地及地上房产办理不动产权
1-2-31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证。
2、知识产权情况
公司自设立之初就重视企业的创新能力、自主开发能力的培育以及自主知识
产权的保护。
公司的商标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二)、2、
(1)商标权”。
公司的专利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二)、2、
(2)专利权”。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
竞争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日化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吴桂谦,实际控制人为吴
桂谦、吴滨华及 Laurena Wu,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
争情形。
除本公司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包括汕头恒瑞达、盛桥创源、汕头多彩、汕头昊骅、广东金洁、汕头
亮佳、滁州金泰、拉芳投资、亿璟投资、大广集团、万达国际。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了上述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公司注册证书和商
业登记证等资料。经核查,上述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不存在重合,上述公司不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综
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2、发行人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施加重
1-2-3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大影响(包括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包括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三)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述公司的经营范围与拉芳家化不存在重叠,上述公司不从事与拉芳家化相
似或相近的业务,因此,公司及其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包括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企业不存在同
业竞争关系。
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出具了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吴桂谦、吴滨华和 Laurena Wu 承诺:
①其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目前没有
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其它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下
称“竞争业务”)。
②其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于其作
为发行人主要股东期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从事竞争业务或可能构成
竞争业务的业务。
③其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将来面
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它商业机会,在同等条件下赋
予公司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
④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的,且
持续有效,直至其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年后为止。
⑤其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业如违反上
1-2-33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述任何承诺,其将赔偿公司及公司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该等责任是连
带责任。
⑥其将督促并确保其配偶、父母、子女遵守本承诺函之承诺。
澳洲万达国际有限公司和大广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①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
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拉芳家化的主营业务及其它业务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以下称“竞争业务”);
②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
业,于本公司作为拉芳家化主要股东期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从事竞
争业务或可能构成竞争业务的业务;
③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企
业,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它商业机会,在同
等条件下赋予拉芳家化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
④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的,且
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拉芳家化股份之日起三年后为
止;
⑤本公司和/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合作或联营企业和/或下属
企业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本公司将赔偿拉芳家化及拉芳家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
切经济损失,该等责任是连带责任。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租赁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广东金洁 厂房、办公室 123.10 116.10 100.82
汕头昊骅 厂房、办公室 131.83 131.83 131.83
1-2-3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环塑实业 厂房、办公室 14.06 - -
上述关联交易中的房屋租赁发生金额较小,不存在交易价格显失公允或损害
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销售的情况如下: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关联方 销售金额 占主营业务 销售金额 占主营业务 销售金额 占主营业务
(万元) 收入比例 (万元) 收入比例 (万元) 收入比例
绿柔化妆品经营部 113.08 0.11% 339.52 0.35% 301.93 0.32%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方销售主要为向关联方绿柔化妆品经营部销售产
品。报告期内关联方销售占公司全部销售金额的比重分别为 0.32%、0.35%及
0.11%,占比极小,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极小。
上述关联销售行为,系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交易价格显失公允
或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

关 占包装 占包装
购 占采购 占采购 占采购 占包装及
联 及加工 及加工
内 采购金额 总金额 采购金额 总金额 采购金额 总金额 加工采购
方 采购金 采购金
容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比例
额比例 额比例



装 2,987.76 6.80% 16.34% 4,131.26 9.99% 26.37% 4,753.31 10.27% 27.20%






装 1,122.99 2.56% 6.14% 1,987.51 4.81% 12.69% 2,111.41 4.56% 12.08%



协 包
盛 装 155.93 0.35% 0.85% 221.17 0.53% 1.41% 211.89 0.46% 1.21%
纸 物
1-2-3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材 - - - - - - 666.67 1.44% 3.81%







物 398.13 0.91% 2.18% 133.67 0.32% 0.85% 181.61 0.39% 1.04%




总计 4,664.81 10.61% 25.52% 6,473.62 15.65% 41.33% 7,924.89 17.12% 45.35%
上述关联采购行为,系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交易价格显失公允
或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已收购环塑实业和启胜塑料的机器设
备及其相关的存货,环塑实业和启胜塑料已变更其经营范围,不再从事塑料瓶等
包装物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由子公司宏旭包装开展塑料瓶等包装物的生产,并向
本公司供应塑料瓶等包装物。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宏旭包装已办理
完毕建设项目立项、环评、消防等程序。
2016 年 8 月 15 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宏旭包装拟收购环塑
实业和启胜塑料的设备类资产项目分别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16)第 0876 号评
估报告和天兴评报字(2016)第 0875 号评估报告,评估值分别为 256.84 万元和
97.22 万元。2016 年 8 月,宏旭包装分别与环塑实业、启胜塑料签署《资产转让
协议》,约定按评估值收购其机器设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宏旭
包装已按照市场价格收购环塑实业和启胜塑料的存货,环塑实业已将其经营范围
变更为:加工、销售:服装;物业管理服务;启胜塑料已更名为“汕头市潮南区
启胜制衣有限公司”,且经营范围变更为生产、加工、销售:服装,针织品;物
业管理服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已停止向协盛纸品与和兴印务采购包
装材料或接受加工服务,并已承诺未来将不再向协盛纸品与和兴印务采购包装材
料或接受加工服务,未来不再与协盛纸品与和兴印务发生关联交易。
(4)广告投放
1-2-3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上海剧星进行广告投放等业务,向其支付广告费。报告
期内公司与上海剧星的交易金额分别为 4,381.47 万元、3,434.34 万元和
1,991.12 万元,占公司当期广告推广费的比重分别为 34.40%、24.97%和 13.77%,
比重逐年降低。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且吴景璇为上海剧星参股股
东,持有 10%股权。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交易价格显失公允或损害发行人
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5)支付水电费
报告期内,公司向广东金洁支付水电费,主要系公司向广东金洁租赁物业,
物业使用过程产生的水电费先由广东金洁代为垫付所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公司名称 交易内容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广东金洁 拉芳家化 水电费 12.37 9.39 3.28
广东金洁 法芭尚 水电费 132.97 113.73 164.36
上述关联代垫水电费行为,系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交易价格显
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6)支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劳动合同及聘任书等相关文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关联方支付薪酬,详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四)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①2011 年 11 月 6 日,吴桂谦、郑清英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
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1 年拉芳保字第 001 号),为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于 201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5 日期间,
在最高余额为 15,000 万元内,与发行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
1-2-3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
结售汇协议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②2010 年 12 月 30 日,广东金洁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0 年保字第 024-1 号),为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于 2010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9 日期间,在
最高限额为 2,000 万元内,与发行人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币资金借款
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③2010 年 12 月 30 日,吴桂谦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签
订《自然人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0 年保字第 024-2 号),为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于 2010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9 日期
间,在最高限额为 7,000 万元内,与发行人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
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保函协议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④2011 年 8 月 12 日,广东金洁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签
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1 年公保字第 38 号),为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于 2011 年 7 月 29 日至 2016 年 7 月 28 日期间,在最高
限额为 7,000 万元内,与发行人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
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保函协议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⑤2014 年 3 月 21 日,吴桂谦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签订
《自然人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4 年公保字第 022 号),为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于 2014 年 3 月 21 日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期间,
在最高限额为 16,000 万元内,与发行人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
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保函协议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⑥2012 年 12 月 13 日,吴桂谦、郑清英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
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2 年拉芳保字第 001 号),为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于 2012 年 12 月 13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2 日期
间,在最高余额为 15,000 万元内,与发行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
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
远期结售汇协议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2-3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初以前,公司曾向广东金洁提供资金拆借,广东金洁已于 2014 年初
归还,自 2014 年至今公司未新增发生资金拆借的情形。
单位:万元
拆借资金予关联方 拆借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广东金洁 1,335.00 2013-12-23 2014-1-6
(3)商标权/专利权转让
报告期内,汕头市聚荣工艺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将第 3698160 号注册商标等数
项境内注册商标及数项目前已无效境内注册商标转让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报告期内,吴桂谦等关联方将专利号 ZL200910238917.4 号等数项专利及数
项目前已无效专利转让给发行人。
(4)商标许可
报告期内,拉芳有限将第 3406071 号注册商标等 3 项境内注册商标许可给昊
骅投资使用,上述注册商标许可均已于 2015 年到期。
3、设备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设备转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环塑实业 机器设备 234.99 - -
启胜塑料 机器设备 90.95 - -
4、关联方往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往来款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其他应收款 广东金洁 8.00 4.00 4.00
其他应收款 汕头昊骅 - - 10.00
其他应收款 环塑实业 15.00 - -
预付款项 上海剧星 - - 57.50
预付款项 汕头昊骅 - - 18.83
1-2-3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预付款项 协盛纸品 - 30.18 -
预付款项 和兴印务 - 2.98 -
应付账款 环塑实业 - 466.51 959.16
应付账款 协盛纸品 - - 13.27
应付账款 启胜塑料 - 328.38 383.44
应付账款 和兴印务 - - 10.69
应付账款 信诚投资 - 0.40 0.40
应付账款 上海剧星 80.00 - -
预收款项 绿柔化妆品经营部 0.83 - 1.74
其他应付款 广东金洁 44.25 15.33 5.68
其他应付款 上海剧星 - - 150.00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现有 7 名董事,3 名监事,4 名高级管理人员,1 名核心技术人员。其
中,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1 名总经理,1 名副总经理,1
名董事会秘书,1 名财务总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具体情况如下:
1-2-40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董事
1、吴桂谦:董事长、总经理,男,196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EMBA。曾任潮阳市恒美影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潮阳市熊猫磁带厂厂长、汕头特区熊猫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熊猫日化用品
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汕头市多彩针纺织品有限公司监事、汕头市恒瑞达投资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兼执行董事、广州媛舫健康用品有限公司监事等。历
任政协广东省第十届、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汕头市第十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会员、广东省
工商联总商会执委、广东省日化商会副会长、汕头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名誉会长、
汕头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等。现任广东金洁工艺礼品有限公司董事、法芭尚法
定代表人等。2001 年起创立本公司,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张伟:董事、财务总监,男,197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汕头大学法商学院涉外会计专业毕业,中共广东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
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潮阳市审计局审计事务所、众业达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2006 年起加入本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现担任公
司董事、财务总监。
3、张晨:董事、董事会秘书,男,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澳洲昆士兰大学金融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拉芳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亿璟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盛浩源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深圳市拉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亿璟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2009 年起加入本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拉芳家化(滁
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思唯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
1-2-41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郑清英:董事,女,195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曾就读于清华大学企业总裁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曾任潮阳市熊猫磁
带长副厂长,汕头特区熊猫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熊猫日化用品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政协汕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等。现任汕头市女企业家协会常务副
会长,广东金洁工艺礼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以及汕头市多
彩针纺品有限公司、汕头市恒瑞达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媛舫健康用品有限公司、
广东亿泰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昊骅投资有限公司等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
经理,汕头碧佳健康用品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1 月担任公司董事。
5、蔡少河:独立董事,男,1961 年 4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汕头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地方国营澄海酒厂会计主管、财务组长,澄海市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所长,广
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澄海区政协委员,澄海区工商联执
委,汕头市丰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师,广东东方锆业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家欢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6、蔡飙:独立董事,男,196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1 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系,本科学历,律师资格。曾任职于汕头海洋
(集团)公司、汕头海洋投资有限公司,香港 SOE 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海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岭海律师事务所等。现任国信信扬(汕头)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汕头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汕头市依明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汕头市蔡儒合泰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汕头市中小企业投融资商会常
务副秘书长,汕头市中小企业新三板挂牌服务中心副主任,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
交易中心“华侨板”交易融资层专家审核委员会委员,汕头市闽商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2012 年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7、储小平:独立董事,男,195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西安交通大学博士毕业。曾任职于武汉理工大学,汕头大学商学院,中山大
学岭南学院,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阿蓝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1-2-4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监事
1、林如斌:监事会主席,男,195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汕头职工大学毕业,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职于雅威集团,雅倩集
团,汇星(中国)集团,广东熊猫日化用品有限公司。历任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
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香料
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口腔护理用品工业协会科技委员,广东省日
化商会法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化妆品行业协会副会长等。2002 年
起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陈纯:监事,女,198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大专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2004 年起加入本公司,
现任公司监事,深圳思唯监事。
3、林婵珍:监事,女,195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职于海南国营农场、潮南信芬化妆品厂、广东熊猫日化用品有限公司。2009
年起加入本公司,现任工厂车间主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1、吴桂谦:总经理,个人简历详见 “(一)董事”。
2、曹海磊:副总经理,男,197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广西水电学院毕业,大专学历。曾在广西全州县才湾镇永佳洞水电站、广州
武警总队、广州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05 年起加入本公司,现担任副总
经理。
3、张伟:财务总监,个人简历详见 “(一)董事”。
4、张晨: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详见 “(一)董事”。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16 年度从公司领取收入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1-2-43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2016 年度薪酬
1 吴桂谦 董事长、总经理 35.82
2 郑清英 董事 -
3 张伟 董事、财务总监 22.70
4 张晨 董事、董事会秘书 29.56
5 曹海磊 副总经理 25.57
6 林如斌 监事会主席 16.85
7 林婵珍 监事 6.03
8 陈纯 监事 5.20
9 蔡少河 独立董事 5.00
10 蔡 飙 独立董事 5.00
11 储小平 独立董事 5.00
12 赵文忠 核心技术人员 22.70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吴桂谦、吴滨华和 Laurena Wu,目前合计控
制本公司 80.55%的股份。
吴桂谦:董事长、总经理,男,196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其简介详见本节之“七、(一)董事”,持有公司 40.28%股权。
吴滨华,女,198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持有公司
12.08%股权。吴滨华为吴桂谦之女。
Laurena Wu,女,1983 年 7 月出生,澳大利亚国籍,护照号码为 M6011677,
通过万达国际间接持股公司 28.19%股权。Laurena Wu 为吴桂谦之女。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1-2-4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88,101,062.98 457,551,781.56 362,833,695.08
应收票据 - 500,000.00 -
应收账款 76,683,170.76 67,905,481.66 56,735,529.75
预付款项 9,408,182.70 15,921,496.11 13,060,671.77
应收利息 - - -
其他应收款 1,284,181.22 924,484.52 544,784.25
存货 238,406,834.95 202,134,740.73 199,828,301.35
其他流动资产 45,319,739.49 5,319,413.37 2,479,645.87
流动资产合计 859,203,172.10 750,257,397.95 635,482,628.07
非流动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 99,829,141.17
固定资产 75,828,553.45 76,994,243.82 84,857,464.02
在建工程 1,702,004.22
无形资产 37,675,042.82 38,410,873.45 31,417,384.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60,592.85 5,849,359.09 4,510,613.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9,995.00 1,267,557.00 8,308,650.4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0,565,329.51 122,522,033.36 129,094,112.29
资产总计 1,079,768,501.61 872,779,431.31 764,576,740.36
1-2-4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应付票据 44,941,332.46 - -
应付账款 86,941,361.17 63,074,882.81 75,065,246.62
预收款项 49,654,631.49 58,800,798.83 74,896,518.33
应付职工薪酬 11,225,527.02 9,449,251.00 6,014,211.61
应交税费 32,762,272.48 28,938,260.65 31,409,215.65
应付股利 - 7,278,790.97 -
其他应付款 2,353,438.21 2,332,541.30 3,683,641.92
流动负债合计 227,878,562.83 169,874,525.56 191,068,834.13
非流动负债: -
递延收益 11,907,520.00 12,387,52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907,520.00 12,387,520.00 -
负债合计 239,786,082.83 182,262,045.56 191,068,834.13
股东权益: -
股本 130,800,000.00 130,800,000.00 130,800,000.00
资本公积 163,339,377.03 163,339,377.03 163,339,377.03
盈余公积 53,435,055.94 39,506,570.16 25,818,182.05
未分配利润 492,407,985.81 356,871,438.56 253,550,347.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839,982,418.78 690,517,385.75 573,507,906.23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839,982,418.78 690,517,385.75 573,507,906.2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079,768,501.61 872,779,431.31 764,576,740.36
1-2-4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048,975,904.89 984,687,637.82 933,495,572.60
减:营业成本 428,048,259.56 433,900,019.27 464,318,876.13
税金及附加 9,997,276.17 10,141,315.69 7,380,809.61
销售费用 384,464,164.31 318,170,209.57 269,321,155.20
管理费用 68,554,336.84 64,203,815.67 51,108,460.21
财务费用 -5,108,781.60 -9,560,442.26 -7,407,029.15
资产减值损失 268,262.26 584,366.68 264,275.0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06,309.2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64,358,696.56 167,248,353.20 148,509,025.54
加:营业外收入 10,622,531.08 849,016.62 3,002,231.12
减:营业外支出 565,599.10 150,975.46 2,075,679.5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67,900.63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174,415,628.54 167,946,394.36 149,435,577.14
减:所得税费用 24,950,595.51 25,118,732.79 23,380,407.57
四、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9,465,033.03 142,827,661.57 126,055,169.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9,465,033.03 142,827,661.57 126,055,169.57
少数股东损益 - - -
五、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 1.14 1.09 0.96
(二)稀释每股收益 1.14 1.09 0.96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49,465,033.03 142,827,661.57 126,055,169.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49,465,033.03 142,827,661.57 126,055,169.5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1-2-4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29,630,156.49 1,039,943,010.76 1,010,887,108.83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5,543,978.06 11,149,544.77 11,208,556.33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5,174,134.55 1,051,092,555.53 1,022,095,665.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0,154,324.04 501,462,533.76 590,234,749.8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21,269,550.57 90,682,379.99 78,285,769.94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5,941,073.12 127,180,342.66 80,650,142.6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243,685,544.40 223,552,031.09 194,658,829.68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1,050,492.13 942,877,287.50 943,829,492.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123,642.42 108,215,268.03 78,266,172.9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7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777,168.0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279,611.64
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11,657,520.00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1,777,168.04 11,657,520.00 279,611.6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4,156,724.72 6,717,745.08 35,869,919.22
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51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4,156,724.72 6,717,745.08 35,869,919.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379,556.68 4,939,774.92 -35,590,307.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 5,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 13,350,000.00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00,000.00 5,000,000.00 13,35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5,000,000.00 32,000,000.00
1-2-4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
7,414,124.30 18,690,474.43 700,800.00
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414,124.30 23,690,474.43 32,700,8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14,124.30 -18,690,474.43 -19,350,8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716.06 3,338.80 209.7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332,677.50 94,467,907.32 23,325,275.1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7,301,602.40 362,833,695.08 339,508,419.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1,634,279.90 457,301,602.40 362,833,695.08
1-2-4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2,168,732.30 381,969,861.00 299,310,200.27
应收票据 - 500,000.00 -
应收账款 103,179,272.08 67,622,605.86 57,222,414.61
预付款项 16,411,179.53 15,618,909.87 12,261,550.18
其他应收款 4,870,491.76 17,067,398.64 492,300.71
存货 223,622,358.33 192,957,755.04 191,333,602.47
其他流动资产 42,460,752.50 1,760,301.56 1,080,586.02
流动资产合计 782,712,786.50 677,496,831.97 561,700,654.26
非流动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 256,729,141.17 141,800,000.00 141,800,000.00
固定资产 69,763,563.29 73,398,993.82 80,857,907.71
无形资产 10,564,300.14 10,925,967.02 10,992,345.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8,196.81 570,679.85 487,025.6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8,895.00 1,063,447.00 710,912.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7,884,096.41 227,759,087.69 234,848,190.73
资产总计 1,120,596,882.91 905,255,919.66 796,548,844.99
1-2-50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应付票据 44,941,332.46 - -
应付账款 98,200,180.34 61,889,130.59 73,696,297.80
预收款项 36,465,922.68 42,465,666.00 56,323,933.99
应付职工薪酬 6,355,927.50 7,191,777.28 5,806,281.31
应交税费 30,883,106.72 27,248,371.25 25,826,029.62
应付股利 - 7,278,790.97 -
其他应付款 100,828,658.78 95,065,286.96 82,575,104.74
流动负债合计 317,675,128.48 241,139,023.05 244,227,647.46
非流动负债: -
递延收益 250,000.00 73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0,000.00 730,000.00 -
负债合计 317,925,128.48 241,869,023.05 244,227,647.46
股东权益: -
股本 130,800,000.00 130,800,000.00 130,800,000.00
资本公积 163,339,377.03 163,339,377.03 163,339,377.03
盈余公积 53,435,055.94 39,506,570.16 25,818,182.05
未分配利润 455,097,321.46 329,740,949.42 232,363,638.45
股东权益合计 802,671,754.43 663,386,896.61 552,321,197.5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120,596,882.91 905,255,919.66 796,548,844.99
1-2-51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977,493,129.78 918,524,709.93 896,348,095.44
减:营业成本 429,778,302.04 443,223,736.84 478,599,039.90
税金及附加 8,721,464.54 8,603,697.17 6,778,182.01
销售费用 322,995,724.33 255,834,231.58 230,055,070.60
管理费用 63,364,940.16 60,234,225.98 48,505,422.08
财务费用 -4,380,123.54 -9,082,550.53 -7,072,591.05
资产减值损失 250,113.08 557,694.50 260,917.1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06,309.2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8,369,018.38 159,153,674.39 139,222,054.72
加:营业外收入 2,627,119.08 849,016.62 2,001,996.12
减:营业外支出 565,599.10 142,746.51 2,075,679.52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160,430,538.36 159,859,944.50 139,148,371.32
减:所得税费用 21,145,680.54 22,976,063.37 21,103,974.66
四、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9,284,857.82 136,883,881.13 118,044,396.66
五、其他综合收益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9,284,857.82 136,883,881.13 118,044,396.66
1-2-5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24,197,866.98 971,415,125.53 949,992,614.62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698,844.30 10,624,177.43 9,855,603.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48,896,711.28 982,039,302.96 959,848,218.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77,051,830.13 515,524,750.94 594,838,509.0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0,565,267.29 70,871,418.82 76,394,472.2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0,006,072.88 104,423,575.66 69,688,698.3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7,744,790.33 180,641,839.23 153,709,881.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5,367,960.63 871,461,584.65 894,631,561.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528,750.65 110,577,718.31 65,216,657.3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7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777,168.0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 279,611.64
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1,777,168.04 - 279,611.6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8,812,243.07 6,259,076.11 7,157,812.65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525,100,000.00 - 21,92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3,912,243.07 6,259,076.11 29,077,812.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135,075.03 -6,259,076.11 -28,798,201.0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 5,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4,196,390.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00,000.00 5,000,000.00 4,196,390.22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5,000,000.00 32,000,000.00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7,414,124.30 18,690,474.43 700,8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22,025.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414,124.30 26,912,499.43 32,700,8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14,124.30 -21,912,499.43 -28,504,409.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716.06 3,338.80 209.72
1-2-53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82,267.38 82,409,481.57 7,914,256.2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1,719,681.84 299,310,200.27 291,395,943.9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5,701,949.22 381,719,681.84 299,310,200.27
1-2-5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相关规定归集计算合并财务报表非经常
性损益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6.79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不包括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1,062.25 84.90 299.94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3、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6.56 -15.10 -200.50
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科目 177.72 - -
5、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265.51 12.73 40.04
6、年度非经常性损益(=1+2+3-4) 917.90 57.07 52.62
7、少数股东负担的年度非经常性损益 - - -
8、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17.90 57.07 52.62
(=5-6)
(三)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流动比率(倍) 3.77 4.42 3.33
速动比率(倍) 2.72 3.23 2.2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37% 26.72% 30.66%
资产负债率(合并) 22.21% 20.88% 24.99%
存货周转率(次) 1.94 2.16 2.4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77 14.96 16.42
综合毛利率 59.19% 55.94% 50.2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8,856.80 18,219.80 16,291.75
利息保障倍数 1,289.79 1,112.61 214.24
每股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元/
1.41 0.83 0.60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9 0.72 0.18
1-2-5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每股净资产(元/股) 6.42 5.28 4.38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
0.06% 0.09% 0.08%
资产比例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报告期各期的净
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1)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收益率 19.53% 22.68% 24.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18.33% 22.59% 24.59%
产收益率
(2)每股收益
单位:元/股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基本每股收益 1.14 1.09 0.96
的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1.14 1.09 0.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基本每股收益 1.07 1.09 0.96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稀释每股收益 1.07 1.09 0.96
每股收益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规模及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资产的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
85,920.32 79.57% 75,025.74 85.96% 63,548.26 83.12%
资产
1-2-5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非流动
22,056.53 20.43% 12,252.20 14.04% 12,909.41 16.88%
资产
资产
107,976.85 100.00% 87,277.94 100.00% 76,457.67 100.00%
合计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随着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而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76,457.67 万元、87,277.94
万元和 107,976.85 万元,2015 年末、2016 年末分别较上期末增长 14.15%和
23.72%。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增长,2015 年末、2016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较上
年末增长 18.06%和 14.52%,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保持稳定。
(2)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存货与应收账款组成。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48,810.11 56.81% 45,755.18 60.99% 36,283.37 57.10%
应收票据 - - 50.00 0.07% - -
应收账款 7,668.32 8.92% 6,790.55 9.05% 5,673.55 8.93%
预付款项 940.82 1.09% 1,592.15 2.12% 1,306.07 2.06%
其他应收款 128.42 0.15% 92.45 0.12% 54.48 0.09%
存货 23,840.68 27.75% 20,213.47 26.94% 19,982.83 31.45%
其他流动资产 4,531.97 5.27% 531.94 0.71% 247.96 0.39%
流动资产合计 85,920.32 100.00% 75,025.74 100.00% 63,548.26 100.00%
①货币资金
2014年末、 2015 年末 及 2016 年末公司货币 资金占流动资产比例 分别为
57.10%、60.99%和56.81%,是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2-5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112.37 127.97 116.33
银行存款 47,606.86 45,304.87 36,012.78
其他货币资金 1,090.88 322.34 154.26
货币资金合计 48,810.11 45,755.18 36,283.37
公司报告期内采用经销、商超、电商三种渠道并行的销售模式,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经销渠道营业收入总额分别为 76,732.53 万元、
76,674.12 万元和 74,156.50 万元,是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经销模式
下公司一般采取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因此公司的货款回收较快,货币资金占流
动资产的比例较高。
②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4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日
金额/比率 变动情况 金额/比率 变动情况 金额/比率
存货(万元) 23,840.68 17.94% 20,213.47 1.15% 19,982.83
存货占流动资产的
27.75% 0.81% 26.94% -4.50% 31.45%
比例
存货占总资产的比
22.08% -1.08% 23.16% -2.98% 26.14%

存货周转率 1.94 -0.22 2.16 -0.25 2.40
主营业务收入 104,777.41 6.53% 98,356.83 5.71% 93,047.7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1.45%、26.94%和
27.75%,基本保持平稳。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呈稳定增
长趋势,2015 年末、2016 年末,公司的存货余额分别较上年末增长 1.15%和
17.9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9,898.97 41.52% 9,922.37 49.09% 11,407.40 57.09%
1-2-5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包装物 6,175.88 25.90% 3,224.38 15.95% 5,401.69 27.03%
库存商品 7,690.48 32.26% 6,988.20 34.57% 3,104.35 15.54%
其中:发出
1,109.49 4.65% 1,118.69 5.53% 664.28 3.32%
商品
在产品 75.36 0.32% 78.52 0.39% 69.39 0.35%
合计 23,840.68 100.00% 20,213.47 100.00% 19,982.83 100.00%
公司存货主要构成为原材料、包装物、库存商品和在产品,其中原材料、包
装物和库存商品合计占期末存货余额的 99%以上。
③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日
金额/比率 变动情况 金额/比率 变动情况 金额/比率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7,668.32 12.93% 6,790.55 19.69% 5,673.55
营业收入 104,897.59 6.53% 98,468.76 5.48% 93,349.56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
7.31% 0.41% 6.90% 0.82% 6.08%
入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增速较快,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对销售渠道进行持
续优化,加大了商超渠道的开拓维护力度。与经销渠道款到发货的结算模式不同,
商超渠道的客户规模大、议价能力强、信用良好,行业内一般会给商超渠道客户
一定的信用期。故随着公司商超渠道销售收入占比的提升,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逐年提高。
④预付款项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1,306.07 万元、
1,592.15 万元和 940.8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06%、2.12%和 1.09%。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是预付广告代言人的费用、预付供应商的采购款。
⑤其他应收款
1-2-5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4.48
万元、92.45 万元和 128.4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9%、0.12%和
0.15%。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预支业务备用金、保证金、应收为员工代付社保
费。其中,2013 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主要为与关联方广东金洁的资金往来,
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详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
之“(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⑥其他流动资产
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均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余额
分别为 247.96 万元和 531.9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39%、0.71%。
2016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531.97 万元及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4,000.0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5.27%。
(3)非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 9,982.91 45.26% - - - -
固定资产 7,582.86 34.38% 7,699.42 62.84% 8,485.75 65.73%
在建工程 170.20 0.77% - - - -
无形资产 3,767.50 17.08% 3,841.09 31.35% 3,141.74 24.34%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6.06 2.34% 584.94 4.77% 451.06 3.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37.00 0.17% 126.76 1.03% 830.87 6.4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056.53 100.00% 12,252.20 100.00% 12,909.41 100.00%
① 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 13,992.62 万元、14,519.84 万元
和 15,701.06 万元,略有增长,主要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购置了生产、管理
及研发用设备。
报告期末公司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的成新率分别为
1-2-60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59.80%、41.30%、45.43%和 65.09%。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适当,各类固定资
产运行状况良好,报告期各期末不存在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②无形资产
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土地使用权 4,037.26 96.63% 4,018.04 96.87% 3,258.26 97.20%
其他 141.00 3.37% 129.89 3.13% 93.81 2.80%
账面原值合计 4,178.26 100.00% 4,147.93 100.00% 3,352.07 100.00%
累计摊销 410.76 - 306.84 - 210.33 -
账面余额合计 3,767.50 - 3,841.09 - 3,141.74 -
2015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原值较上年末增加 795.86 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位
于诏安县白洋乡湖美村、阳山村、塘西村的土地使用权 759.77 万元(产权证号:
诏国用(2016)第 16027 号),该地块具体情况参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五、
与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权属情况(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③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待税前抵扣广告费支出影
366.43 394.39 334.28
响数
内部交易未实现的利润影
58.24 105.35 58.12
响数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数 62.04 57.84 48.80
未弥补亏损 29.34 27.36 9.86
合计 516.06 584.94 451.06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广告费税前列支、内部交
1-2-61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易未实现利润以及坏账准备计提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④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830.87 万
元、126.76 万元和 37.00 万元,主要是土地及设备预付款。其中,2014 年末的余
额较大,主要系公司支付了福建省白洋乡湖美村、阳山村、塘西村区域编号为
【G2014-26】土地的预付款 759.77 万元,2015 年该土地已交付使用,故土地预
付款相应结转至无形资产致使 2015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下降。
(4)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流动比率(倍) 3.77 4.42 3.33
速动比率(倍) 2.72 3.23 2.2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37% 26.72% 30.66%
资产负债率(合并) 22.21% 20.88% 24.9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18,856.80 18,219.80 16,291.75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1,289.79 1,112.61 214.24
公司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3.33、4.42 和 3.77,
速动比率分别为 2.28、3.23 和 2.72,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整体维持在较高水平;
2014 年-2016 年,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逐年稳步提升,利息保障倍数持续保
持较高水平,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及合并口径下的资产负债率整体保持在较低的水
平。综上,公司资产的变现能力较好,偿债能力较高,不存在重大的偿债风险。
(5)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率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77 14.96 16.42
存货周转率(次) 1.94 2.16 2.40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6.42 次、
1-2-6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4.96 次和 13.77 次。公司对经销渠道客户一般采取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应收
账款主要来自商超渠道的销售收入,因报告期内公司商超渠道的销售收入占比相
对较低,在 25%以下,应收账款的周转率相对较高。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40 次、2.16
次和 1.94 次,较为平稳,具体分析请见本节“一、资产状况分析”之“(二)
流动资产构成分析”之“2、存货”部分相关内容。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04,777.41 99.89% 98,356.83 99.89% 93,047.70 99.68%
其他业务收入 120.18 0.11% 111.94 0.11% 301.86 0.32%
合计 104,897.59 100.00% 98,468.76 100.00% 93,349.56 100.00%
2014 年-2016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平稳增长,2015 年、2016 年分别较上
年度增长 5.71%和 6.53%,这一方面是因为公司完善了销售渠道网络,在保证经
销渠道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大力开拓商超渠道及电子商务渠道,报告期内商超渠道
及电子商务渠道的收入占比逐年提升;另一方面,2014 年-2016 年公司主要的洗
护类产品销售收入保持持续增长。
(2)毛利率分析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0.35%、
55.96%和59.23%,毛利率水平逐年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变动情况 毛利率 变动情况 毛利率
洗护类 60.29% 3.04% 57.24% 4.41% 52.83%
1-2-63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香皂 42.88% 1.28% 41.60% 6.63% 34.97%
其他 57.77% 11.16% 46.61% 7.42% 39.20%
合计 59.23% 3.27% 55.96% 5.61% 50.35%
公司主要产品中,毛利率较高的洗护类产品收入占比最高,报告期内,洗护
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均超过 84%,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主要受洗护类产品毛
利率变动的影响。
(3)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项目
金额 务收入比 金额 务收入比 金额 务收入比
例 例 例
销售费用 38,446.42 36.69% 31,817.02 32.35% 26,932.12 28.94%
管理费用 6,855.43 6.54% 6,420.38 6.53% 5,110.85 5.49%
财务费用 -510.88 -0.49% -956.04 -0.97% -740.70 -0.80%
合计 44,790.97 42.75% 37,281.36 37.90% 31,302.26 33.64%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公司的期间费用分别为 31,302.26 万元、
37,281.36 万元和 44,790.97 万元,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33.64%、37.90%和 42.75%,
2015 年度、2016 年度期间费用率分别较上期上升 4.26 个百分点、4.84 个百分
点,主要原因系公司在 2015 年度开始加强对商超渠道的开拓力度,并加大对中
高端洗护类品牌“美多丝”的市场推广,相应的广告费用、销售人员费用的投入
增加所致。
(4)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分析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情况 金额 变动情况 金额
营业收入 104,897.59 6.53% 98,468.76 5.48% 93,349.56
营业利润 16,435.87 -1.73% 16,724.84 12.62% 14,850.90
毛利率 59.19% 3.26% 55.94% 5.68% 50.26%
1-2-6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利润总额 17,441.56 3.85% 16,794.64 12.39% 14,943.56
净利润 14,946.50 4.65% 14,282.77 13.31% 12,605.52
净利率 14.25% -0.26% 14.50% 1.00% 13.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946.50 4.65% 14,282.77 13.31% 12,605.52
2014 年-2016 年,公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销售渠道
网络逐步完善,主要产品收入贡献稳定,营业收入、毛利率、净利率等各项盈利
指标均稳步提升。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与收入、成本现金流的匹配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2,963.02 103,994.30 101,088.71
营业收入 104,897.59 98,468.76 93,349.56
销售收现比率 0.92 0.90 0.9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015.43 50,146.25 59,023.47
营业成本 42,804.83 43,390.00 46,431.89
购货付现比率 0.96 0.99 1.09
附注:销售收现比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1.17)
购货付现比率=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1.17)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系公司现金的主要来源。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来源中,经销渠道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而公司对经销渠道客户一般采
取款到发货的结算模式,故销售收现比率总体维持在较高水平,说明公司产品销
售回款及时,销售收入的质量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现比率略有下滑,这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加大了对
商超渠道的开拓力度,商超渠道的销售收入占比逐年提高,由 2014 年的 15.89%
提升至 2016 年的 24.20%,不同于经销渠道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商超渠道存在
一定的信用期,因此使得销售收现比率小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购货付现比率较高,主要系公司及时、足额向产业链上游支
付款项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与净利润的匹配情况
1-2-6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合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
18,412.36 10,821.53 7,826.62 37,060.51
现金流量净额
净利润 14,946.50 14,282.77 12,605.52 41,834.79
差额 3,465.86 -3,461.24 -4,778.90 -4,774.28
净利润现金含量
1.23 0.76 0.62 0.89
比率
注:净利润现金含量比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为 37,060.51 万元,净利
润累计为 41,834.79 万元。公司 2014 年-2016 年的合计净利润现金含量比率接
近 1,公司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高,现金流充沛。
(五)滚存利润分配及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成功,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公司上市后三年的具体股利分配计划详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
(三)上市后三年的具体股利分配计划”。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1、德薇(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洋
股东结构:发行人现持有其 100%股权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尚学路 225、229 号 3 幢 5418 室
成立时间:2014 年 4 月 14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收资本:300 万元
经营范围:化妆品、清洁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
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网
络系统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务服务,电
1-2-6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脑图文设计制作,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2016.12.31
总资产 574.79
净资产 115.88
营业收入 277.80
净利润 -81.99
注:数据已经正中珠江审计。
2、拉芳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桂谦
股东结构:发行人现持有其 100%股权
注册地址:19/F No.3 Lockhart Rd,Wanchai,HK
成立时间:2012 年 2 月 9 日
发行股份数:50 万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拉芳香港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3、广东法芭尚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桂谦
股东结构:发行人现持有其 100%股权
住所: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 13 号 D 幢一楼
成立时间:2011 年 9 月 9 日
注册资本:2,080 万元
实收资本:2,080 万元
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洗发护发用品、美容护肤化妆品、香皂、牙膏、牙线、
牙刷、漱口水、家庭清洁用品及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
1-2-6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2016.12.31
总资产 9,947.96
净资产 2,574.71
营业收入 1,587.43
净利润 173.98
注:数据已经正中珠江审计。
4、拉芳家化(滁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晨
股东结构:发行人现持有其 100%股权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徽州路以东、珠江路以北、经三路以西
成立时间:2012 年 11 月 15 日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实收资本:4,000 万元
经营范围:洗发护发用品(洗发水、护发素)、美容护发化妆品(沐浴露)
的生产(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和销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2016.12.31
总资产 13,421.34
净资产 7,566.89
营业收入 21,799.12
净利润 698.33
注:数据已经正中珠江审计。
5、拉芳家化(福建)有限公司
1-2-6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法定代表人:周勤大
股东结构:发行人现持有其 100%股权。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白洋乡 16-21-1773 地块
成立时间:2013 年 11 月 20 日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实收资本:8,000 万元
经营范围:香皂、洗衣液、家庭清洁用品、洗发护发及护肤类用品的生产、
研发、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
方可经营)。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2016.12.31
总资产 7,991.77
净资产 7,992.41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10.99
注:数据已经正中珠江审计。
(6)深圳思唯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晨
股东结构:发行人现持有其 100%股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中路与福虹路交汇处国际科技大厦 2503
成立时间:2016 年 1 月 19 日
注册资本:680 万元
实收资本:680 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日用品的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1-2-6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2016.12.31
总资产 1,248.90
净资产 694.20
营业收入 4,794.04
净利润 14.20
注:数据已经正中珠江审计。
(7)汕头市宏旭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勤大
股东结构:发行人现持有其 100%股权。
住所:汕头市潮南区 324 国道拉芳工业城 A 区 01 幢
成立时间:2016 年 8 月 11 日
注册资本:630 万元
实收资本:63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吹瓶、塑料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2016.12.31
总资产 1,613.41
净资产 670.01
营业收入 476.76
净利润 40.01
注:数据已经正中珠江审计。
1-2-70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
不超过 4,36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根据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审
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
户集中管理,专项账户内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投资额 投资额 投资额 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
号 (T+1) (T+2) (T+3) 合计 入金额
滁发改审批
日化产品(洗
[2014]177 号
1 发水、沐浴露) 10,507.76 7,461.04 - 17,968.80 14,551.83
滁发改审批
二期项目
[2016]173 号
汕市发改投预
营销网络建设 [2014]84 号
2 32,358.00 10,401.00 12,251.00 55,010.00 55,010.00
项目 汕市发改投函
[2017]1 号
建设研发中心 嘉 发 改 备
3 5,426.56 - - 5,426.56 5,426.56
项目 [2015]4 号
合计 48,292.32 17,862.04 12,251.00 78,405.36 74,988.39 -
注:(1)T+1 指募集资金到位日后的 12 个月,以此类推。
(2)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仅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安排,其实际投入时间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
时间和项目进展情况作适当调整。
(3)根据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说明,准予“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延期一年。
上述三个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78,405.36 万元,其中 74,988.39 万元拟使用
募集资金。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求,故公司将通过
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1、提升市场份额和销售收入
1-2-71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目前,公司的营销网络已覆盖全国 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待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网络项目建设完成后,经销渠道的深度和广度将得到进一
步拓展。此外,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的建设完成将大幅提升洗
发水和沐浴露的生产能力,在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配合下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销售
收入,巩固公司在国内洗护领域中的领先地位。
2、提升产品品牌知名度
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广告费投入占据一定比重,以公司已形成的品牌效
应为依托,加大广告投入将促进产品知名度和曝光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公司
加快和加大对商超渠道的建设和投入,极大提升了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进
而达到扩大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销售能力和盈利能力的目的。
3、提升公司核心技术竞争力
公司通过设立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实验室、应用研究实验室和功效评价实验室
三大实验室在内的研发中心,能够对行业内现有产品的功效进行完善并实现产品
创新,从而不断提高公司的综合研发水平。研发中心的成立也将集聚一批具备基
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丰富经验的研究人员,提升公司总体人员专业素质,届时公司
将具备行业内较强的核心技术竞争力。
1-2-7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风险
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日化行业已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相对稳定且竞争充分的
行业,随着宝洁、联合利华等跨国公司在华发展日趋成熟,我国日化市场被赋予
了更加开放的、国际化的竞争元素。目前,在日化市场特别是洗护市场中,产品
品牌数目繁多,品牌概念层出不穷,市场竞争较激烈。面对来自诸多国外品牌的
价格战、广告战,民族品牌承受较大的竞争压力,与此同时,民族品牌之间也在
某些细分市场展现出激烈的竞争态势。倘若公司不能准确把握市场需求或产品定
位不清晰,可能会导致公司品牌价值受损,盈利能力下降,从而影响公司业绩。
(二)经营风险
1、品牌形象遭受侵害风险
根据中国统计信息服务中心(CSISC)发布的2013年《中国洗发水品牌口碑
研究报告》显示,拉芳品牌口碑位居洗发水行业前列,公司品牌价值较高,而公
司品牌也成为铺设渠道、推广产品的重要标识。尽管公司通过法律法规保证品牌
和商标不受损害,但也难以避免仿冒公司品牌进行非法生产销售及其他侵害公司
品牌形象的事件发生。因此,公司品牌形象存在被侵害的风险,而公司依法维权
还可能耗费财力、人力和物力,从而对公司的名誉和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经销模式风险
公司销售渠道主要包括经销渠道、商超渠道和电商渠道,并以经销渠道为主。
2016 年公司经销渠道销售收入占比 70.78%,商超渠道销售收入占比 24.20%,募
投营销网络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仍将以经销渠道为主。
如公司无法及时地为经销商提供必要的销售支持,则部分经销商可能出现管
理滞后、销售业绩不佳等现象。另一方面,经销商也存在发展战略与公司发展战
1-2-73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略不一致甚至背道而驰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和营销策略,对公司未来
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受石油、棕榈油等基础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并间接导致产品生产成本波动。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并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较
为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0.26%、55.94%和59.19%。
虽然公司可以通过调整产品价格等手段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但
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超出公司的消化能力,将导致公司经营成本增加,
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人力资源风险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一支具有丰富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管理经验
的员工队伍,如果这些核心人才流失,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规划目标实现产生
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快速发展需要更多高素质人才,特别是公司上市后,对高层次管
理人才、技术人才、营销人才的需求将大大增加,同时,公司也面临市场竞争加
剧导致的高素质人才紧缺和人力资源成本上升的问题。如果公司不能按照实际需
要培养和引进人才,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可能会受到人力资源的制约。
(三)财务风险
1、未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风险
本公司在 2013 年 10 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13 年 10 月 21 日获
发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批准的编号为“GR20134400073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三年内减按 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1-2-7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根据 2016 年 11 月 30 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
告的《关于公示广东省 2016 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
已被列入“广东省 2016 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截至本招股意向
书摘要签署日,相关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尚未颁发。目前公司暂按 15%的税率计缴
企业所得税。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中第九条规
定: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如果公
司未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申请而未能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
关税收政策,将增加公司的税收负担并对公司盈利构成负面影响。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 24.59%、
22.59%和 18.33%。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上升,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从实施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因此公司净利润增长将未能与净资
产增长保持同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存在下降的风险。
(四)实际控制人的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桂谦、吴滨华及 Laurena Wu,三人目前合计控制公司
80.55%的股份。本次发行 4,360 万股股票后,吴桂谦、吴滨华及 Laurena Wu 仍
将控制公司 60.41%的权益,仍将对公司实施控制。虽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
治理结构,并制定安排了一套防范控股股东操控决策和经营机构的监督约束机
制,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可能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
公司的人事、生产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组织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生产建设、营销网络建设和研发中心建设。上述项目
系公司依据自身发展战略,并充分考虑自身品牌地位及管理能力等因素以及预计
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不发生重大变化所确定的投资项目。项目成功实
1-2-7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施后,公司生产能力将显著提升,营销渠道将得到进一步完善,研发能力也将进
一步增强,对增强本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但如果项目实施因管理能力
不足、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原因不能按计划进行,将对公司经营计划的实现和持
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募集资金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据估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营销网络建设投资资金总额为55,010.00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的70.16%,拟新增经销渠道核心店和商超渠
道的货架建设和陈列,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形象推广、促销活动。
虽然该项目系公司在充分考虑市场潜力、品牌竞争力及公司管理和营销能力
等因素后确定的投资项目,但若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产品与市场需求匹配
性不够、与经销商或大型商超合作困难等原因,影响公司相应营销活动的开展,
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的重大合同主要包括:销售合同、采
购合同、广告合同、土地出让合同等。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以预见的重
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2-7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桂谦
注册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国道 324 线新庆路段拉芳工业城
公司电话:0754-89833339
公司传真:0754-89833339
联系人:张晨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4316
电 话:020-87555888
传 真: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陈慎思、陈运兴
项目协办人:张晓
其他联系人:詹晓婷、袁若宾、杨灿熙、杜书
(三)发行人律师: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张文晶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2401 室
电 话:021-68866816
传 真:021-68866466
经办律师:李翰杰、吉翔
1-2-7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555 号 1001-1008 房
法定代表人:蒋洪峰
电 话:020-83939698
传 真:020-83800977
经办会计师:洪文伟、陈丹燕
(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
电 话:021-38874800
传 真:021-58754185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户 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3602000109001674642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 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 话:021-68808888
传 真:021-68804868
二、预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内容 时间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17 年 2 月 21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17 年 2 月 23 日—2017 年 2 月 24 日
网上路演日期 2017 年 2 月 28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7 年 2 月 28 日
申购日期 2017 年 3 月 1 日
缴款日期 2017 年 3 月 3 日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上海证券
股票上市日期
交易所上市
1-2-7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备查地点
发行人: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国道 324 线新庆路段拉芳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吴桂谦
电话:0754-89833339
传真:0754-89833339
联系人:张晨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联系人:陈慎思、陈运兴、张晓
(二)备查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11:30 下午 2:30-5:00
1-2-7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此页无正文,为《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
向书摘要》之签署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80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