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转债sh110219可转换企业债-递进利率
价格: 100
成交额: --
票面利率(%): --
到期: 2006-08-11
剩余期限: -18.18
到期收益率(%): 0
转股条款
转换起始日2005-04-19
初始转换比例(股/百元)13.57%
最新转换比例(股/百元)24.27%
转换结束日2006-08-10
初始转换价格(元)7.37
最新转换价格(元)4.12
换股价格调整标准

本次发行之后,因配股、增发、送股、转增股本、派息、分立、合并等情况引起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动时(不包括因南山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

转股价格确定标准

根据《实施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以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为基础,上浮0.1%作为初始转股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初始转股价格=[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1+0.1%)]。   按此办法,初始转股价格定为7.37元。   初始转股价格自本次发行结束后开始生效。

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间(可转债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按面值105%(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在“赎回日”(在赎回公告中通知)之前未转股的公司可转债。

回售条款

可转债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以面值105%(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予本公司。

强制性转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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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余股处理

对申请转股的可转债不足转换为1股股份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在转股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及应计利息。

转股价格修正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当本公司股票(A股)在任意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本公司董事会有权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关于修正转股价格的董事会召开前1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A股)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恢复转股申请,转股价采用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股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公司行使降低转股价格之权力不得代替前述的“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

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本公司董事会有权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关于修正转股价格的董事会召开前1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A股)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