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钢转债sz125709可转换企业债-递进利率
价格: 100
成交额: --
票面利率(%): --
到期: 2012-12-14
剩余期限: -11.41
到期收益率(%): 0
转股条款
转换起始日2008-06-14
初始转换比例(股/百元)4.81%
最新转换比例(股/百元)13.21%
转换结束日2012-12-13
初始转换价格(元)20.8
最新转换价格(元)7.57
换股价格调整标准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后,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股本)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时,公司董事会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送股或转增股本:P=P0 /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 / (1+k) 上述二项同时进行时:P=(P0+A×k) / (1+n+k) 其中:初始转股价为P0,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增发新股、配股比率为k,增发新股、配股的价格为A,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P公司派息时不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后,如因分立、合并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按照公允原则并根据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转股价格确定标准

初始转股价格: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0.80 元/股(以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的高者为基准上浮1%)

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后,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 个交易日中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时,本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每年可按以上约定条件行使一次赎回权,但若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不实施赎回的,当年不得再行使赎回权 此外,当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本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回售条款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 个月后,如果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以面值加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内可在上述约定条件首次满足时行使回售权一次,但若首次不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将不得再行使回售权 附加回售条款: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若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公司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

强制性转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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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余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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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股价格修正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30 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落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落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行使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权利在每个计息年度内合计不得超过一次

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30 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落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落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行使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权利在每个计息年度内合计不得超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