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说明 | 本期债券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票面年利率由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基准利率每5年确定一次。首期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1,250个工作日的一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其后每5年的当期基准利率为在该5年计息周期起息日前1,250个工作日的一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一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
本期债券基本利差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首次发行票面利率将在簿记建档结果公告之前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如果发行人选择延长本期债券期限,则从第21个计息年度开始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再加上500个基点(1个基点为0.01%,下同),在第21个计息年度至第2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从第26个计息年度开始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再加上1,000个基点,在第26个计息年度至第30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从第31个计息年度开始,每个计息周期适用的票面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再加上1,500个基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