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说明 |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为“基准利率”+“基本利差”。其中,“基准
利率”为“人民银行”授权“同业拆借中心”基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
价行按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
自主报出的贷款利率计算并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基本利差”根据“簿记建档”的结果确定。其中,第一个“计息期间”
的“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一日“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准利率”将于“基准利率调整日”
进行调整,“基准利率调整日”为“同业拆借中心”发布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生效日后第1个自然月的17日。对该“基准利率调
整日”所在的“计息期间”实行分段计息,从上个“计息日”(含该日)至该“基准利率调整日”(不含该日)按调整前的“基准利率”计算“票
面利率”;从该“基准利率调整日”(含该日)至下一个“计息日”(不
含该日)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计算“票面利率”。若“人民银行”
后续要求按照新的定价基准调整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利率,或允许商业
银行自行确定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的,则“基准利率”以“人
民银行”提出调整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利率的后续要求或允许商业银行
自行确定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前“同业拆借中心”最后一次公布
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