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说明 |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调整幅度为0至3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维持原有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