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说明 | 特别的,截至第一个票面利率调整公告日,如本期资产支持票
据募投基金的现金分配收益率(以下简称“基金现金分配收益
率”)介于30%(含本数)至35%(不含本数)区间时,第一个票面利
率调整公告日所公告的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预期收益率为优先
级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时根据簿记建档确定基础票面利率+10bp;
当基金现金分配收益率等于或高于35%时,则第一个票面利率
调整公告日所公告的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预期收益率为优先级
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时根据簿记建档确定基础票面利率+30bp,且
第一次票面利率调整时没有票面利率下调的权利。同时第一次
票面利率调整公告日,受托人还需向资产支持票据持有人同步
公告本期资产支持票据募投基金的基金现金分配收益率。
为避免疑义,如实际基金现金分配收益率触发上述条款约定的
收益率区间以及触发具体票面利率调整条款的,则第一个票面
利率调整公告日,受托人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资
产支持票据票面利率以及幅度调整的公告》。受托人于第一个票面利率调整公告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
站披露《资产支持票据票面利率以及幅度调整的公告》,其公
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期资产支持票据募投基金的基金现金分
配收益率、票面利率调整的具体安排以及根据基金现金分配收
益率调整利率的情况等。如在第一个票面利率调整公告日之前,
受托人无法按时知悉并披露本期资产支持票据募投基金的基金
现金收益分配率的,则受托人应当在第一个票面利率调整公告
日披露《资产支持票据票面利率以及幅度调增的公告》,明确第一个票面利率调整公告日所公告的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预期
收益率为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时根据簿记建档确定基础票
面利率+30b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