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说明 |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计息;
-中期票据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簿记建
档、集中配售方式确定,自发行结束之日前3个计
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自第4个计息年度起,每3年
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
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工
作日上海清算所(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
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票面
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
-若发行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年届满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未全部赎回当期发行的永续中票,则未赎回永
续中票从该交易日起票面利率重置,重置后的票面
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附加300个基
点,在第4个计息年度至第6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
变。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5个工作日
上海清算所(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
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
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
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此后每3年重置票面
利率以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率再加上300个基
点确定。累计跳升利息共计不超过600个基点。 |